世界偉人成功秘訣之分析 · 卷四 謀略原理篇

一 前言 我們在前面所談的修養原理、領袖道術、御人秘訣,全是以人為對象;現在我們談謀略原理,則全是以事為對象。一個人要如何做人,做聖人,這是修養學的問題;要如何服人和御用人,這是御人學的問題;要如何成大事,創大業,立大功,這便是謀略學的問題了。謀略學可應用於人生在世的凡百大事業,惟以經營天下國家事為最高鵠的與最佳範疇。謀略學之要義,在以計謀策略,一方面謀事於未朕,理事於未形,成事於無跡無象之中;一方面屈人於無形,制人於無聲,勝人於不知不覺之中,全是「鬥智」的事。昔項王欲與高祖一戰以決雌雄,不必久苦天下,高祖不允,謂:「吾寧鬥智不鬥力。」古所謂「謀定而後動」,所謂 「策勝於未戰之先」,所謂「未戰而廟算勝」,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所謂「一謀可勝百萬師」者,是皆言鬥智的謀略之用也。而古之所謂「長短術」、「陰謀術」、「縱橫術」皆屬之。凡精於謀略,擅長於料敵制勝、安國興邦以定天下者,則為謀略家。如湯之伊尹,周之呂尚,漢之蕭(何)張(良),唐之房(玄齡)杜(如晦),吳之孫(武)伍(員),越之文(種)范(蠡),宋之趙普,明之劉基,以及三國時之孔明等,凡得之可安天下,失之可喪天下者皆屬之。 古聖有恆言曰:「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千古來,無不認為乃不易之定理。實則錯了,話雖未錯,錯在顛倒用。照上語說來,便教人有「盡人力以聽天命」 及人宜「安天樂命」之感。我現在特正之曰:「成事在天,謀事在人。」只一顛倒,便是真理。這便教人有「盡人力以勝天命」及「我命由我不由天」之感。諸葛亮一出隆中,便先定「天下三分之局」,此絕非「天命」先有三分之局的「數」在,諸葛亮只在「應」之而已。春秋時齊欲伐魯,孔子患之,使子貢為之謀,子貢便至齊先說田常,復說吳、晉、越諸國,均皆從其謀,因而有「子貢一出,存魯,亂齊,破吳,強晉,霸越」的結果。此種「人謀勝天」的「人為歷史」,在史乘上舉不勝舉。總之,事功是人創造出來的,歷史是人創造出來的,命運是人創造出來的,甚至天地之所以為天地,宇宙之所以為宇宙,亦是人創造出來的!故天玄子謂:「人可以謀人,可以謀事,亦可以謀天,亦可以謀地。謀則變,不謀則不得變,謀則成,不謀則不得成。」故古聖謂「好謀有成」者,此也。范蠡善用其謀略學以輔越,句踐因而以滅吳。退而善用其謀略學以經商,而三成巨富。故謀略學之為用,不但在政治軍事上為然,即經濟工商上、社會人生上,均無不為必用之學。人的智慧,不但可以改變人生,改變歷史,抑且可以改變天地,改變宇宙。所以人生總要善自運用其智慧,謀略則為智慧發皇與智慧運用之最高結晶。人生只是在道德修養上與學問上、藝術上做功夫,便只發皇其智慧之功用即已足。若欲用之於事功上,尤其是用之於有關世界歷史大局的事功上,便非發皇其智慧升華為「謀略」不為功。千古來歷史之改造,全在於謀略家之運用其謀略的結果,非虛語也。 舉大事,創大業,謀國家,料天下,有如作戰然,謀略對其成敗上之重要性,等於戰略戰術對於戰爭勝負上的重要性,是無軒輕的。執行戰爭任務的是各級將領與士卒,然而決定戰爭勝負的最大要素,卻是在於最高的大戰略。這種最高的大戰略,常能決勝於無形,即決勝於未戰之前。決勝於未戰之前的大戰略,亦可以說即是政略。大政略是包括戰略的,克勞塞維茨的名言曰:「戰爭是政治的繼續。」也可以說,戰略是政略的繼續與遂行。政治戰有時而窮,則繼之以軍事戰;軍事為政治的保障,軍事戰為政治戰之繼續。謀略學應用於政治上便為政略,應用於軍事上便為戰略,應用於一切普通事功上便為策略。古所謂之計策、計謀、廟算,概屬於謀略學的範圍。它完全是行動的指導軌範,有如火車之軌道,無此便如舟之無舵,火車之無軌道然。所以一個對事業不懂得策略,對國家不運用謀略,只是因事應事,則終必失敗無疑。謀略之優劣得失,可以影響整個政治戰的成敗與軍事戰的勝負。政略戰中一運用錯誤,其影響所及,較之軍事戰中戰略運用錯誤,尤為嚴重,尤為無可估計,惟不易為一般人之所易見,所易知耳! 國家是一個「政治體」,也是一個「戰爭體」。平時,軍事從屬於政治,一切以「政治第一」、「政略第一」為基本條件;戰時,政治從屬於軍事,一切以「軍事第一」、「戰略第一」、「勝利第一」為基本條件。故任何一個國家,在平時,實以如何「備戰」以保障和平為最高指導原則;在戰時,則以如何「作戰」以保障勝利為最高指導原則。古聖謂:「好戰必亡,忘戰必危。」這即是說,一個國家不可輕啟戰端以損國力民力,而致於弱亡;亦不可怠於備戰,以削弱軍力戰力,而招外侮以致敗亡。故立國於天地間,可以說平時實為戰爭之準備時期,即戰力之儲藏時期,戰時則為戰爭之遂行時期,即戰力之發揮時期。故謀國者對謀略之運用,其不朽的最高原理,在以不戰而勝者為上略,戰勝於未戰之前者為中略,戰勝於已戰之後者為下略,至於戰而致敗亡者,則又為下略中之下略矣。其次,能以人戰人,因敵制敵者為上略;以我戰人,並能因友制敵者為中略;純為以我戰人,孤軍苦鬥以制勝者為下略;孤軍苦鬥,而不能制勝,甚且招致敗亡者,則又為下略中之下略矣。故古有屢戰屢敗而亡者,亦有屢戰屢勝而亡者,以鷸蚌相爭,漁翁在旁!雖屢戰屢勝,而戰力已衰,國本已弱,乘之而起,冀坐收漁翁之利者,眾也。再次,能以弱勝強,以小勝大者為上略;以強勝強,以大勝大者為中略;以強勝弱,以大勝小者為下略;至於強不能勝弱,大不能勝小者,則又為下略中之下略矣。此為謀略學中千古不易之原則,而為縱橫家的謀略之士,所不敢或忽或忘者也。 本來,戰爭不過是某一類事件處置乖方,致其原定路線即政略路線走不通時所取的一種手段。戰勝攻取,乃萬不得已的行為;尤其在已達於核子戰、太空戰的今日,最易將千百年之文化毀於一旦,所謂「敗固敗」,「勝亦敗」者是。甚至有「敗固亡」,「勝亦亡」的結果,即所謂「兩敗俱傷」、「勝敗偕亡」者是。故必以全力講求:以智料天下,以謀制天下,以略轉天下,以術定天下之道;務求不戰而勝為上策,讓人各自為戰為中策,讓我亦轉入戰爭中以求制勝為下策。是故平時之對事策略對於吾人之重要,實遠超戰略與戰術之上。平庸人之所以平庸,就是忽微略漸;而偉大人物的不同之點,就在能注意到那些幾微隱漸之能力中。以此,能知常人之所不能知,見常人之所不能見;結果便能任常人之所不能任,為常人之所不能為,而成常人之所不能成。孫子曾云:「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 又云:「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此皆為力言政治謀略之重要,在戰略與戰術之先的一大鐵案。而漢高祖則更露骨地表示「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者,為功人;而「攻城略地,出生入死」者,卻為功狗。其重要也可 知。惟政治謀略之為道,其積也漸而不驟,其形也微而不著,其結局之悲慘程度隱而不顯,故不為人所注重。於是,更易為人所忽視,而不以全神全力去講求制勝於無形之道,故失敗而不自知耳。 在此章所欲討論與研究者,非為純粹政治上之謀略與手腕問題,而同時兼及於軍事上之謀略與手腕的問題。非為純理論問題,而同時兼及於事實問題; 於事實上去尋求策略的原則,以為今後應事之準繩,蓋古事為今事之鑑,前事乃後事之師也。惟千古無不同的事件,亦無相同的事件。有此事用之而宜,彼事用之而失者,有此地行之而成,彼地行之而敗者,有此時如是而成彼時如是而敗者,亦有彼時如是而敗此時如是則卻反成者,有此人如是而得,彼人如是而失者,良以功無常主,善無常師。原理原則雖同,人時事地物已非,故其應用之政略亦自常有異。能善宗勿失,因應變化者謂之神。不然,趙括徒讀父書,無益於戰守也。惟因其原理原則,始終不變,故為《謀略原理第四》。 二 謀略學中之遠略原理 見人之所不及見,謀人之所不及謀, 慮人之所不及慮,算人之所不及算。 大凡策謀定計,貴乎高遠。天玄子謂:「謀貴高人一著,略貴遠人一著。能見人之所不及見,謀人之所不及謀,慮人之所不及慮,算人之所不及算,方為遠略。」蕭何入關,盡收秦圖籍;高祖策秦,先除秦苛政,僅約法三章,以為治理,此遠略之為用也。遠略之要,在能見於未朕,勝於無形,防患於未萌,制敵於無為。孫子謂:「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謀而復求其深遠高明,非世人之所企及,則更為制勝之上而又上者矣。劉子有言:「凡舉大事,謀定而後動,略決而後行。古重深謀遠慮,所以算無遺策,動則必成也。」天玄子云:「國家大計,務求眼識深遠,規模宏大,切忌卑近而拘小。凡就事計事,就事理事,因事劃策,因事立功者,均為拘謹之士,而非遠略之才。遠略之才,則常能計事於未有,理事於未形,決策於不見,立功於不知。若必為天下人皆能共見共知者,非善之善者矣。」夫決千百年大計,以措國家於磐石之安,豈能為天下人之能共見共知者哉?至乎就事論事,就事料事,能策劃至當,處理至當,雖亦為當世宏通之才,然究非聖人之所貴者也。深事深謀,淺事淺謀,遠事遠謀,近事近謀,大事大謀,小事小謀,要皆以深遠高明為上。 惟為國劃宏謀遠略,主在能明「因革損益」之術,次須能明「杜害防弊」之方。凡策謀劃略,總以「利害得失」為其量度之第一準繩。在此須知凡事有利必有害,有得必有失,不可只見其利而不見其害,只見其得而不見其失。故當 「因革損益」之際,須面面兼顧,使有「圓通周備」之善;力為之「杜害防弊」,使為「萬全至善」之法。同時,又須知我之法,亦必有利害得失存乎其間,而復為之 「杜害防弊」,方可謂至矣,美矣,盡矣。不然,計乎此而忽乎彼,則必得諸此而失諸彼;計乎彼而忽乎此,則必得諸彼而失諸此。計備乎前人之所失,而我終失於不失之失;計備乎前人之所敗,而我終敗於不敗之敗。此中奧秘,非聖智者不能知。故秦懲周於諸侯之強而因革之,變封建為郡縣,而漢帝亡之於此。漢懲秦之孤立而因革之,大建庶孽,而七國亂之於此。武宣以後,稍剖削之,而王莽篡之於此。光武懲哀平為備之於彼,而魏則亡之於此。晉懲魏為備之於彼,而唐太宗亡之於此。宋懲五代方鎮,為備之於彼,而元亡之於此。各懲其所由亡,因革損益而為之備,備其所當備,而忘其所不防;故卒失在於其所不防,亦即失於其所謂「利」與「得」之所在也。孰不知害常存於利中,而失常存於得內也。此即老子所謂「福兮禍所倚,禍兮福所伏」者是。苟能於「遠略」、「大制」訂定施行之後,守者與承者,均能隨時為之因革損益,隨之為之杜害防弊;則自可做到湯銘之「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日新境界矣。新則無弊,故在日新境界中,便可永遠無弊無失。此則謀國、為政、圖遠略者,不可不有高瞻遠矚之眼識,以為不虞之備也。 理國如是,用兵亦然,趙充國曰:「帝王之兵,貴謀而賤戰。」岳武穆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謀。」有制勝萬全之略,方能有制勝萬全之戰。故略宜貴深遠,謀宜貴圓通,方能制勝萬全也。《草廬經略》論「遠略」之要有云:「天下良將少而愚將多,故多狃近利而忽遠略也。務遠略者,雖無一時可喜之功,而有制勝萬全之道。不以小勝而喜,不以小敗而尤,不以小利而趨,不以小害而避;洞達利害,兼覽始終。其靜俟若處女,其秘密若神明,其期許也若落落難合。其持眾也慎,其慮事也詳,其料敵也審,其應變也舒,其投機也捷。非必取不出師,非全勝不交兵。緣是萬舉萬當,一戰而定,國無遺寇,勛無與匹。」故軍國之事,以遠略勝近略,以先見勝後見,以深謀勝淺謀,豈可待事已著,禍已形,病已深,至無可奈何時而後治之哉!故謀國者,貴為曲突徙薪之計,而不貴為焦頭爛額之功也。 夫為遠略,貴有深謀,此深謀遠略,亦即所謂雄圖大計也。理天下國家者,而無深謀遠略,而無雄圖大計,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見病去病,非百世之雄主也。故定國家指導原理、國家建設原理,總要能為千百年後世計為首務。進之,而一個國家的政略指導原理、戰略指導原理,亦莫不然,總期能於大處遠處著眼,而於小處近處著手;方不致落於理想空想,而不切實際不能實行之弊。惟若只圖近小而遺遠大,則乃庸主之所務,其為害常有不可勝言者矣。為國家謀如是,為個人事功謀亦如是,為三軍之事謀,亦復如是。《草廬經略》論「將謀」時有云:「三軍之事,以多算勝少算,以有謀勝無謀。而孔子言行三軍,亦曰好謀有成。故昔人論將之失者,不曰好謀無斷,則曰議論多而成功少,斯言蓋中兵家之膏肓矣。凡為將,攻不必取,不苟出師;戰不必勝,不苟接刃。夫必勝必取,而後攻戰者,即孫子所謂勝兵先勝而後戰,言先得勝算也。豈如庸將不料彼我之勢,不決制敵之機,不設奇譎之變,不講地形之利;統軍而進,偶爾合戰,亦偶爾分勝負,而將不能自主也哉?夫勝負之數,將不先定,安能為三軍之司命?」戰陣之事,須好謀有成,須先定勝負之數。理國家者尤然,宜好謀有成,宜先為強弱之形,先定成敗之勢,料彼我之數,定天下之交;並能轉強弱之形,翻成敗之勢易彼我之數,翻友敵之變。因時利導,因勢立功,得機決策,則決勝如神矣!故日強弱成敗之形,得失勝負之數,在我而不在敵也。總要能自做主宰,轉敵而不為敵所轉,致敵而不為敵所致,以一略應萬略,以不變應萬變,而其略無窮,其變亦無窮,方為聖神! 三 謀略學中之先制原理 制敵而不被敵所制。 夫謀略之要,以務能收先制之利為首務,即古所謂「制敵機先」者是。先敵而不隨敵,制敵而不制於敵,此為第一訣竅。鬼谷子曰:「道貴制人,不貴制於人也。制人者握權,制於人者失命。」惟欲制人,貴乎取先。先一著便易制人;後一著,常易為人制。故天玄子曰:「夫策謀定略,得天下之先者勝,隨天下之後者敗。能動天下者勝,動於天下者敗。」此乃不二之理,而為萬世不變之則也。你能先天下即能領天下,你能先敵即能制敵。在人世間創大事,立大業,成大功亦然,務須處心積慮,占眾人之機先,而不為眾人之牛後;務使人隨我,而我不隨人,方是大英雄豪傑行徑!故楚項王曰:「先發制人,後發制於人。」欲為先制之利,惟有於先發中求之耳。 昔者,揭公論兵宜得先制之利時有云:「兵有先天,有先機,有先手,有先聲。師之所動而使敵謀阻抑,能先聲也;居人己之所並爭,而每早占一籌,能先手也;不倚薄擊決利,而預布其勝謀,能先機也;於無爭止爭,以不戰弭戰,當未然而寢消之,是雲先天。先為最,先天之用尤為最,能用先者,能運全經矣。」析先而為四,其心細如髮,而其言透闢入里。不但用兵為然,大之而治國平天下,小之而立身處世,創業垂統,總以能得「先制」為首務。他復又自注其「先天」有云:「余所謂先天者,凡事具有先天。治亂安危,能眼高一世,先時閒閒做去,輕輕抹煞,遂免後來許多補苴。如司馬光相,遼人戒其邊吏,李崇請改鎮為州,諸藩可無雄據也。」此亦即古哲所謂「治之於未亂,理之於未形」者。 惟欲得先制之利,首須有先知之聰,先見之明。能知人之所未及知,見人之所未及見;方能謀人之不及謀,為人之不及為。其所謂先天、先機、先聲,要皆能有先知、先見為前提。「先知覺後知,先覺覺後覺」,你要能領袖天下或領袖他人,你就必得能有先知之聰、先見之明,方能使人永遠追隨而不能或先。總之,凡事你能先一手、先一著即勝,待他人趕上你時,你又前進矣,這就是永遠領先之道。要能永遠領先,就得永遠爭先。先人一手,而不即止於此一手;先人一著,而不即住於此一著,如是,則即使他人能「迎頭趕上」,仍始終無法趕上,因你總是能「先先不已」也!《書》所謂「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用到此處,即可易為:「苟日先,日日先,又日先。」其又何能趕得上你?惟如何能事事爭先,處處爭先,時時爭先,愚昧在人之能神而明之也。 談到制敵機先,首須明如何是機。古聖雲「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又云: 「時不可再,機不可失。」失機,即失其先制矣。如何為機,揭公論之極為詳審,如云:「勢之維繫處為機,事之轉變處為機,物之緊切處為機,時之湊合處為機。有目前即是機,轉瞬即非機者,有乘之即為機,失之即無機者。謀之宜深,藏之宜密,定於識,利於決。」原評謂:「首數語指點人尋機,中數語提醒人乘機,未數語叮囑人用機,機無餘蘊矣。」確為至當。此在謀略上欲求先制,運用時,尤在能臨機用變,因機而動也。 《君經》曰:「理君國之大事,均天下之大計,貴乎先制。先制之要,貴乎乘機。無機可乘,貴乎立機。」其所謂立機者,即今之「創造時機」也,也就是創造先制之利。我因時相勢,提出一大政略、一大政策,使敵不得不隨我而動,因我而應,這就先人而不後於人,並可制先機而先聲奪人矣。惟策謀定略,須知利害、安危存亡,其機常相為倚伏,即老子所謂「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者是。故知其利必知其害,知其福必知其禍;知其所安必知其所危,知其所存必知其所亡。同時知其利中之害,尚須知其害中之利;知其福中之禍,尚須知其禍中之福;知其安中之危,尚須知其危中之安;知其存中之亡,尚須知其亡中之存。再進而計其得而防其弊,取其利而杜其害,明其變而塞其竇。尤須明敵我之勢,權敵我之謀,量敵我之力,料敵我之情。參伍以驗,方可能望策敵萬全,儘先制之利,而無「妄先」之失。若妄為先制,反為敵制先,陷於盲動,則欲上而反下,欲先而反後矣。 老子有言曰:「不敢為天下先。」此不敢為天下先者,乃在以靜制動,以實制虛也。觀天下之變,待天下之動,我乘而制之也。故又曰:「人皆取先,己獨取後。」我有其實,即可乘動而制之,此翻後著為先著,以無算應有算之道也。故既須料敵,又須料我。既須料敵之中變,又須料友之中變。既須策敵,又須策我,既須策我之策敵,又須策敵之策我。備乎不備,虞乎不虞,料乎不料,謀乎不謀,方為全術、全勝之道也。不然,使陷於上所舉「妄為先制,反為敵制先」之弊矣! 此老子所以有「戒先取後」之訓也。若我能以實動敵之虛,以長致敵之短,並籌策周全,變化始終,皆能制先,則轉天下便有如盤中走丸也,全在掌中矣。 四 謀略學中之主動原理 爭取主動。 爭取主動,乃為謀略學中之第一原則,即是孫子所謂「致人而不致於人」的原則。無論政治戰、外交戰、經濟戰、宣傳戰、間諜戰,以及人生在世,凡百事功上的鬥爭,無不以爭取主動為先務,而切戒陷於被動地位。非但在軍事上的武力戰中之戰略、戰術、戰鬥諸法則為然也。要收「先制之利」,主動尤為惟一不二的法則。 拙著《孫子戰爭理論之體系》一書中論主動原則時有云:「主動為制敵機先之要則,能主動則不但先發足以制人,即後發亦不致被制於人。」「能致人,則人之實者亦虛;不能致人,則人之虛者亦實。被致於人,則我之實者亦虛;不致於人,則我之虛者亦實。」於《兵經新論》中亦有云:「主動者,致人而不致於人,制人而不制於人,謀人而不謀於人,動人而不動於人。一切由我主發,使敵追隨我之創意,而被迫處於被動應戰者也。我欲彼攻,彼不得不攻;我欲彼守,彼不得不守;我欲彼進,彼不得不進;我欲彼退,彼不得不退;我欲彼如是,彼不得不如是;我欲彼不如是,彼不得不不如是。如是即謂主動之極。」在謀略上欲為主動,務能明天下之勢,度敵我之情,因利害之理,料虛實之形,本斯四者,而為出敵意表之創意,務使謀在於我而應在於敵,使敵隨我而我不隨敵,斯乃制勝之微權。若四者不審,而妄為主動,則陷於盲動矣。若盲目地妄為主動,則敵初雖陷於被動,賡即可翻後著為先著,變被動為主動矣!故孫子曰:「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本待之。」又曰:「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人不能至者,害之也。故敵逸能勞之,飽能飢之,安能動之。」善為主動之謀者,敵強能弱之,敵治能亂之,敵明能誤之,敵智能愚之,敵專能分之,敵備能疏之。其要在能審時因隙,度機乘勢,而詳計彼我之利害得失,陰以術致之耳! 老子曰:「我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這並不是他反對主動原理,反對先制原理,反對進取原理;而是他的「守反以為用」的「以客為主,以退為進」的大原理。尤其是指為人主者當和戰之際,不可主動發動戰爭,先敵發動戰爭,不可先發進入敵人國土。以兵凶戰危,乃天下之所惡也。當天下人之所惡,便以後為上,以讓為上,以退為上。再因而應之,隨敵變化,以翻被動為主動,翻後退為前進,使敵居所惡,而我則可得天下人之心與力而用之,方可收最後勝利之功也。我們不看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戰與乎中日戰爭,不是均為先發動戰爭者敗,後應戰者勝乎? 總之,無論為主為客,取先取後,或戰或和,或攻或守,或行或止,或進或退,總要能自做主宰,不隨敵而被動應敵。致人者,主動也。致於人者,被動也。致人而不致於人,動人而不動於人,則無論主客先後,攻守進退,皆為主動矣。偶樵氏曰:「致人之術多端:孫臏走梁,耿算攻巨里,司馬懿向襄平,王守仁克南昌,皆用進法。周亞夫壁昌邑,班超散車西,郭崇韜築河壘,王彥焚秦郊,劉江還北平,皆用退法。進退固有不同,而其致人者則一也。」胡林翼有云:「軍事有須先 著而勝者.如險要之地.先發一軍據之.此必勝之道也。有須後一著而勝者待敵有變,乃起而應之,此亦必勝之道也。」又云:「兵事有須先一著者,如險要之地,以兵據之,先發制人,此為扼吭之計,必勝之道也。有須後一著者,愈持久愈神妙,愈老到愈堅定,待敵之變,乃起而乘之,此可為奇兵而拊其背,亦必勝之道也。」政治戰、外交戰、經濟戰,凡與敵角智謀決勝負者,諸莫不然,事事致敵,則敵自事事被動,而必事事防我。處處致敵,則敵自處處被動,而必處處備我。此孫子所謂「備前則後寡,備後則前寡;備左則右寡,備右則左寡。無所不備,則無所不寡」,此主動可以分敵之術也。若事事致敵,而使敵必事事防我,則又可以勞敵矣;若時時致敵,而使敵必時時防我,則又可以耗敵矣。我不動而佯為之動,則又可以誤敵矣。我無事而佯為之事,則又可以愚敵矣。操和戰之機,握攻守之權,制進退之勢,為虛實之形,皆爭取主動之要務也。而勝負之數,常決於主動被動之分,可不慎歟? 五 謀略學中之因應原理 順其自然,乘機而制之, 制而有之,有而利之。 因應之學,不但為謀略學中之最高法則,且亦為人生天地間一大自然哲理。道家最重因應之為用。老子云:「太上因之,其次利導之。」《慎子 · 內篇》云: 「天道因則大,化則細。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為也,化而使之為我,則莫可得而用矣。」又云:「人不得其所自為也,則上不取用焉。故用人之自為,不用人之為我,則莫不可得而用矣!此之謂因。」《莊子 ·應帝王》云:「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因而應之,應而順之,順而乘之,乘而制之,制而有之,有而利之;此千古不易之道也。吾人如能因事條理,因勢利導,因時推移,因敵變化;又能順道自然,順人自為,順物自化,順敵自理。複製時而為之機,因機而為之策;應天而為之理,因理而為之治;則國無不強,政無不善,事無不舉,而戰無不勝矣。故《易》曰:「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 詳審宇內,順察敵意,或因之,或應之;或迎之,或逆之;或利之,或害之;或縱之,或制之;或攻或守,或進或退,或迂或直,或正或奇,或順或反。總須因天、因時、 因地、因人、因道、因法,復因其機,因其勢,因其虛,因其弱,因其驕,因其忽,因其隙,因其困,因其亂,因其不和,因其無備;總以因敵變化而制之以為勝,此為謀略學中之第一原則,乃萬用而不窮之道也。故鬼谷子曰:「凡謀有道,必得其所因,以求其情。」因而為之定計決略,以求其制勝於無形也。 惟善為因應之道者,須先詳敵我之情,察天下之形,量順逆之勢,達變化之權,識眾寡之用,明進退之機,方能因應而無不宜。實而備之,備而固之;方能因而乘之,乘而制之。在已者無實,則在彼者無可乘,以不能轉其可乘之勢而為必勝之權也。能因之貴能乘之,能乘之貴能制之。故何守法《投筆膚談》有曰: 「故知兵者,必先自備其不虞,然後能乘人之不備。乘疑可間,乘勞可攻,乘飢可困,乘分可圖,乘虛可驚,乘亂可取,乘其未至可撓,乘其未發可制,乘其既勝可劫,乘其既敗可退;故兵貴乘人,不貴為人所乘也。」此乘人之道,實不但用兵為然也。彼復引史事以明注之曰:「疑則易讒,故可間;如田單因新王與樂毅有隙也。勞則易破,故可攻;如越王知齊之精銳盡於齊晉也。飢則枵腹,故可困;如楚軍食盡,而漢王破之成皋也。分則勢孤,故可圖;如張步分屯,而耿算敗之歷下也。虛則恐懼不安,故可驚;如左車教韓信之脅燕也。亂則縱橫無紀,故可取;如謝玄紿苻堅之移陣也。未至則無援,故可撓;如李靖料蕭銑之兵未集,而急促之也。未發則易遏,故可制;如孟子度諸侯伐齊之謀未動,而可止也。既勝敵必驕,故可劫;如張遼之以百騎貫兵營也。既敗敵必避,故可退;如孔明之射張邰而全軍返也。大約舉此十者,以見凡敵之所有,俱可用權以乘之,但不可為其所乘耳。」夫乘人之法,不但用兵為然。大凡天下事,無不可因者,故亦無不可乘者。不但敵弱可乘也,敵強亦可乘也。不但敵虛可乘也,敵實亦可乘也。或乘其欲,或乘其謀,或乘其安,或乘其危,或乘其厄,或乘其弊。凡敵之所存者,無不可因,亦無不可乘;制而用之,存乎一心而已矣!與凡人之所有,諸莫不可因,故亦諸莫不可乘。運用之妙,存乎一心之神明變化而已矣。 因應之道多端,上已言之,然要不外「因敵變化」之一大原則。此即古聖所謂「與時推移,因敵變化」者是。良以謀略學之為道,主在「克敵制勝」;要能克敵制勝,便不可不因敵以為勝。故孫子曰:「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敵強則我驕之使忽,敵親則我離之使疏,敵明則我誤之使乖,敵智則我蔽之使愚,敵弱則我恐之使懼,敵亂則我乘之使服,敵疲則我擾之使困,敵貧則我予之使屈。至於兩軍交綏之際,則尤貴能因而應之,乘而制之之道。若不因敵情、敵勢、敵利、敵害之不同,以講求制勝之方,則拙矣。此趙括之所以徒讀父書,而不能為勝;馬謖之所以善言兵法,而不能為將。在不明因應原理,而因敵變化其法以取勝也。諸葛亮所謂:「奇應莫測,動應多端,轉禍為福,臨危制勝。」全是說明謀略學中「因應乘制」之重要性。故天玄子曰:「世無千古不變之治道,亦無千古不變之兵法。為政之道,在因革損益以為治;為兵之道,在因應乘制以為勝。若拘於道則死於道,泥於法則死於法矣!故下焉者法法,上焉者鑄法,法法而勝者謂之明,鑄法而勝者謂之神!」旨哉其言也。 其次,在因應原理中之因勢利導一法則,《草廬經略》曾詳言之有曰:「凡兵定有一勢,惟因其勢而利導之者為得算。蓋敵勢萬變不齊,善戰者,惟隨勢以應,而我無定局,是謂勝於易勝也。敵欺我則驕之,敵畏我則恐之,敵勇而愚則誤之,敵輕而躁則勞之,敵過慎而蒽則疑之,敵上下猜嫌則間之。敵好襲人,則佯為無備以致之;敵好侵掠,則委利以餌之;敵務於進,則設伏以陷之;敵志在退,則開險以擊之。凡如此例,難容悉數,皆因敵情以導之耳。敵既入我阱中,乘勢出奇,選鋒突襲,覆之猶反掌耳。」凡為謀之道,能因勢而握機,乘時而利動之者,無不勝也。 最後,天玄子尚有一段言因應之術,可資參究者,特再為錄之。天玄子曰: 「因應之術,純系活法天機,全為神機妙用。非上聖大智,難以窮其端倪。須能見於無形,行於無跡,方能得其神用。至俟幾已成,眾人皆可見者,雖欲乘之,亦已晚矣!世無可乘,須靜如處女,不動如山。世有可乘,須疾如閃電,動如雷霆。此等機緣,稍縱即逝。」又曰:「因應之術,尚有四要訣。敵強我弱,敵勝我敗,須能因而困以忍之。時未至,機未熟,勢未成,須能因而靜以待之。一俟時至機熟勢成,須能因而速以乘之,狠以亡之。昔句踐敗於吳王夫差,屈辱以稱臣,此能困而忍之之術也。及其返國,十年生聚,十年教訓,此靜而待之之術也。俟夫差兵困於圖霸,舉國空虛,句踐便急起而擊之,此速而乘之之術也。及夫差既敗,意欲稱臣于越以求和,而句踐卒不許,一舉而滅其國,此狠而亡之,毒而絕之之術也。最後一著,乃斬草除根,永絕後患之術。」此實為自古英雄豪傑舉事成事之不易要訣。吾人試一按楚漢之際,高祖之與項羽,套之此一公式,實不爽毫釐,若合符節。設鴻門之會,項羽能從范增謀,狠心以誅漢王,天下又豈為劉漢所有乎?又韓信設能從蒯通謀,不念世俗之所謂恩,狠心以叛離漢王,高祖又豈得而誅之?當其出胯下,能因而忍也;擊暴秦,能速而乘,因而狠也。獨對高祖一著,不能因而狠,故卒為高祖所擒所誅,此要亦差之毫厘,失以千里之策也。惟此不可以為聖教,一般創業之士,切宜慎之,否則便流於刻毒矣! 六 謀略學中之順反原理 欲將取之,必先予之。 所謂順反原理雲者,即欲順反反,欲反反順,或順而反,或反而順,或順而順,或反而反,順之反之,反之順之之謂。其含義甚深,可分為幾方面言之:第一為「順」吾人內心中之目的,「因」事實之需要,而「反」其道以行之。《周書》云: 「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予之。」老子云:「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又云:「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予之。是謂微明,柔勝剛,弱勝強。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此種謀略,乃謀略中之上乘謀略,須絕對秘密,實出奇制勝之訣則。在史實上,利用此種謀略而獲成功者,不可勝數。如:「鄭武公欲伐胡,便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娛其意。因問於群臣,吾欲用兵,誰可伐者。大夫關其思曰:『胡可伐。』武公怒而戮之,曰:『胡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遂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此明證也。其次,如湯之伐夏桀,周之伐商紂,句踐之臣吳王夫差……俱為此原則之應用《史記 ·齊世家》言:「周西伯之脫美里歸,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所以必須如是者,蓋當時自己之新勢力未立,而對方領有之舊勢力崩潰之條件未備,便惟有陰謀新勢力之樹立而待時以動。為使對方不見不防,便惟有放射反面的煙幕,以資掩護偉大工程的進行。蓋必如是,方能收「出其不意,攻其無備」之功。後鬼谷子嘗應用其言,於《反應篇》曰:「欲張反斂,欲高反上,欲取反與。」於《謀篇》曰:「去之者縱之,縱之者乘之。」皆此理也。德蘇戰爭前之德蘇協定,日美戰爭前之談判,即此之用也。 第二為「反」事實之實在情形,「因」謀略上之需要,而「順」對方之某種欲望而行之。孫子云:「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而揭子宣則認此為「左」道,他云:「兵之變者無如左,左者以逆為順,以害為利,反行所謀左其事,以具資人左其形,或取迂遠左其徑。易而不攻,得而不取,利而不進,侮而不遏,縱而不留。難有所先,險有所蹈,死有所趨,患有不恤,兵眾不用,敵益而喜,皆左也。適可而左,則適左而得,若左其所左,則失矣。」如當漢之世,「大將陳稀反,連兵匈奴,高祖遣使十輩視之,皆言可擊。復遣劉敬往,報曰:『匈奴不可擊。』問其故,對曰:『夫兩國相制,宜矜誇其長,今臣往,徒見羸老,此必能而示之不能,臣以為不可擊也。』高祖怒曰:『齊虜以口舌得官,今妄沮吾眾。』械擊敬,遂至平城。冒頓縱精兵四十萬騎,圍帝於白登,七日乏食。」幾為所擒,此一例也。 第三為順應其某種條件而加強其失敗之成分。故文王不取殷,以加強諸侯之怒,高帝臣於楚而王信於齊,光武不哭兄,皆順其惡以彰其罪,順其強以驕其意,盡其氣而取其竭,讓其先而趨其後也。孫子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如戰國時,秦惠王欲伐齊,而患齊楚從親,於是張儀便往間誘楚王曰:「敝邑之王,所甚說者,無大大王,惟儀之所甚願為臣者,亦無大大王。敝邑之王所甚憎者,無大齊王,惟儀之所甚憎者,亦無大齊王。今齊王之罪,其敝邑之王甚厚。敝邑欲伐之,而大國與之歡,是以敝邑之王,不得事令,而儀不得為臣也。大王苟能閉關絕齊,臣請使秦王獻商於之地六百里。若此,齊必弱;齊弱,則必為王役矣。是則北弱齊,西德於秦,而私商於之地以為利也。則此一計而兩利俱至。」於是楚王大悅,允之。是其謀略的第一步運用,為親而離之;第二步運用,為利而誘之也。又「晉文公拘楚使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使告絕楚,楚將子玉怒,與晉師戰於城濮,楚師敗績,子玉自刎。」又「吳子伐齊,越子率眾而朝,王及左右皆有賂,吳人皆喜,惟伍員懼曰:『是豢吳也。』」後果為越滅。再「楚伐庸,七戰皆北。庸人曰: 『楚不足與戰矣。』遂不設備,楚子乃為二隊以伐之,遂滅庸。」此則撓之,卑而驕之之例也。其他所未舉例,在諸史實上多所應用,讀者互相參之,便不難獲。 第四為順之反之,以遂御之。呂尚曰:「軍國之要察眾心,施百務:危者安之,懼者懷之,叛者還之,冤者原之,訴者察之,卑者貴之,強者抑之,敵者殘之。」 此八者,言陳治民之術也。其下又曰:「貪者豐之,欲者使之,畏者隱之,謀者愚之,讒者覆之,毀者復之,反者廢之,橫者挫之,滿者損之,歸者招之,服者活之,降者脫之。」此十二者,言陳御人之術也。其下又曰:「敵強下之,敵佚去之,敵陵待之,敵暴綏之,敵悖義之,敵睦攜之,敵舉挫之,因勢破之,放言過之,四網羅之。」此十者,言陳對敵之術也。推而用之,則幾神矣! 總上所述,系以事實為主體,而以對人為目的而言之部分。故第五點,擬略談以對己為目的之部分,即反之順之以就成之之原則。蓋事業之成敗,吾人本身所持的態度,即為一主要的因素。此語,即移到御人一方面亦然,老子在此一方面的成就最高。他對一切主張反吾人之欲望與志願以行之,而臻事業成功於更偉大的領域。蓋反之實所以順之也。彼既曰:「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又曰:「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夫惟不居,是以不去。」還有「為無為,則無不治」等語。考其所以然者,乃在:「天下神器,不可為也,不可執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故接著又云:「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在後又云:「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其道常不離相反以相成的原理。故彼認為:「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蓋一個人愈有所私,則愈不能為己,愈有所為,則愈不能屬於己,你若競競於與全國人爭國,與全天下人爭天下,與全事業領域中人爭成敗,則其結果,你定將一無所獲。若你能讓全國人爭之,全天下人爭之,全事業領域中人爭之,則反能有所得。蓋以不爭之爭為爭也。故老子又云:「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為天下溪,常德不離。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朴。」所謂「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者即以此。他極力主張以柔制剛、以弱克強之陰柔手腕,以無為治國、以不爭取天下之詭反策略。 以是,一個想將他的足跡印上歷史篇頁上去的領袖人物,最上乘的秘訣,是以退為進,以守為攻,以小為大,以卑為高,以屈為直,以辱為榮,以陰為陽,以不爭為爭。這一點,我想實為不可毀滅的原則。史乘上許多偉大人物,常因其不能如此而亡身喪家、敗事失國者,不可勝數。老子《道德經》一書對此一貫之道理,可以歸納於下面幾句話中,即是「不大之大,方為極大;不高之高,方為極高; 不德之德,方為上德;不爭之爭,方為上爭;無為之為,方為至為;不治之治,方為至治」數語。惟明之之神,存乎其人,用之之妙,存乎其心,讀者舉一以反三可耳。 最後,孫子《九變篇》中順詳敵意一原則,亦適可為此篇之發明。吾於拙著 《孫子戰爭理論之體系》一書中曾釋之云:吾人知道,孫子之戰爭思想,受《周易》之影響甚大,《易》之豫卦有:「豫,利建侯行師。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動以順,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陰陽以順動則豫,天地以順動則序,聖人以順動則正,國家以順動則強,戰爭以順動則勝,人類萬事萬物諸以順動則宜而止於至善。宜則當,當則誠,誠則不息,不息則久,久則征,征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博厚所以載物,高明所以覆物,悠久所以成物,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如此則不見而自章,不動而自變,不戰而自勝,不爭而自有,無為而自成,無私而自大。此順應之功也! 七 謀略學中之全知原理 看清全局。 謀略之基礎,主在先明敵我及天下之情勢,並預料爾後之變化,以為設謀定略之準據。故天玄子曰:「謀略之要,務先求『全知』。知天知地,知敵知我,知時知勢,知陰知陽,知友知變,知往知來,知顯知隱。務求我知敵者詳而盡,敵知我者寡而微。故曰:處幽所以用明,知全所以用敵,乘時所以為勢,握樞所以應變。此乃立於必勝必成而不敗不亡之道也。」夫謀天下者先須明天下,料天下者先須知天下,先使我立於不敗之地,而後求必勝之策;再本必勝之術,以縱橫捭闔於天下,而為之因應變化,以謀萬全之道,方可無虞。此在政略戰中,其成敗之機,常隱伏而不易為世人所見;及其一至軍事兵略戰中,則一經指陳,即可盡人皆知其要也。 是故料戰之勝敗,不在於已戰之後,而在於未戰之先。孫子曰:「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勝敗之數,早存於敵我之間,惟智者見於未形,愚者暗於成勢;故凡舉事興兵,貴乎先知。孫子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敗。」余早年於《孫子戰爭理論之體系》中曾釋此曰:「商之亡夏,周之亡商,強弱之形已立,興亡之數已定,而勝敗之情,亦已先審於湯武之心。次如秦之亡六國,漢之亡楚,前者長於知彼,後者長於知己。苻秦之亡於晉,南宋之亡於元,前者短於不知彼,後者短於不知己。夫秦與六國爭天下之時,惠文審知六國之勢,易離難久合,並悉其要不在齊楚燕趙,而在韓魏之交,故先以外交手段使齊魏伐趙以敗從約,復使商鞅以收魏,范雎以收韓;是以秦之取韓魏,即所以取齊楚燕趙也。其所以能乎此者,知敵之情審而運謀當也。楚漢相爭之時,高祖深知楚強難與以力爭,羽才又非己可比。故首入關,即約法三章,與民蘇息,除苛政暴刑,以收民心;延攬天下英雄,以固根本;間離范增,以孤羽勢;並運謀以使楚師東伐彭越黥布,以散羽力,而爭天下之交。後傳檄三秦,稱兵縞素;是漢之捐大梁齊趙,乃明於知己,而巧於取楚也。苻堅不遵王猛之言,不先圖鮮卑羌鹵,而急圖晉,傾國以爭淝水,卒敗於謝玄,而失中原之勢;其失在未審知在晉之不可圖也,然王猛則已早言之。高宗不用趙范之言,早事圖元,而以和愚金人,卒失江淮之險,其失在不審知宋之難以守而及時自振也。德皇威廉之失,知不審知英法之能持久,經濟封鎖之無法突破,與意之叛盟美之參戰也。日本侵華之失,在不審知中國民族精神及文化力之偉大,舉國一致之堅忍抗戰,人力之眾多,物資資源之無限,不但能長期抗戰,而且能愈戰愈強,故自陷泥淖而不能自拔也。」在上舉各歷史分析中,可以證明天玄子所提出的全知原理之重要,不僅徒在「知己知彼」也。料敵策敵者,除敵我之數外,舉凡天、地之數,時、勢之數,陰、陽之數,隱、顯之數,敵我之友邦與中立國之數,與乎未來變化之數,務須詳審而全知之也。就國力與戰力而言之,則政力之數、財力之數、人力之數、物力之數、地力之數、兵力之數、文化力與精神力之數,總凡一切有形力與無形力,亦均不可不詳審而全知之也。故天玄子又曰: 「古之善為謀者,料人以謀人,料事以謀事,料敵以謀敵,料友以謀友;並料軍以謀軍,料戰以謀戰,料國以謀國,料天下以謀天下。再加之以料時以謀時,料機以謀機,料勢以謀勢,料變以謀變。務須知存於我,而神明其數;再運智於其中,方可算無遺策,意無不中,而謀無不勝也。」若徒恃力以盲動於天下,或不能自做主宰,只是恃力以為盲目的應敵之動,均為百無一無之理也! 故管子曰:「善攻者,料眾以攻眾,料食以攻食,料備以攻備。以眾攻眾,眾存不攻;以食攻食,食存不攻;以備攻備,備存不攻。釋實而攻虛,釋堅而攻臘, 釋難而攻易。夫博國不在敦古,治世不在善政,霸王不在曲成。」又曰:「天時地利,其數多少,其要必出於計數。故凡攻伐之為道也,計必先定於內,然後兵出乎境。計未定於內,而兵出乎境,是則戰之自勝,攻之自毀也。」欲明敵我天下之情勢,以為動敵謀攻之本,則全知原理為上矣。我能全知敵我之情,全明天下之勢,不但可以自謀而謀敵,且可以因彼謀為我謀,翻彼著為我著。量事以為之政,量敵以為之戰,量天下以為之權。則自可以我之強,擊敵之弱;以我之實,擊敵之虛;以我之長,擊敵之短;以我之眾,擊敵之寡。且復可因敵以擊敵,因友以擊敵,因天下以擊敵。凡此數者,乃善為攻戰之道也。此所以情報戰、間諜戰,自古迄今,為謀國謀天下者之所重,以其乃獲「全知」之重要手段也。 此一原則,運用在個人事功上,及今日之工商戰、經濟戰亦復如是。我欲用友,務求全知於友;我欲用上,務求全知於上;我欲用下,務求全知於下;我欲用敵,務求全知於敵。方可望謀事必中,舉事必成!若徒恃只知其在我者以為用,則未有能成者矣。 八 虛實原理 避實就虛。 謀天下事,主須審知天下之情勢,詳察天下之虛實,而為計謀策略之準繩,並為攻守進退之權衡。虛實原理,本來為軍事戰略上的一主要原理,惟運用之於政治戰略上、經濟戰略上時亦然。且不但在國家之謀略上為然,即個人之事業凡有競爭性存在者,亦莫不然也。總要能審虛實之情,為虛實之形,變虛實之勢,而因以為用,方為至善。故鬼谷子《本經 · 陰符篇》曰:「以實取虛,以有取無,若以鎰稱銖。」 孫子曰:「兵之形,避實而擊虛。」又曰:「進而不可御者,沖其虛也。」管子曰:「攻瑕則堅者瑕,攻堅則瑕者堅。」吳子亦曰:「用兵須審敵虛實而趨其危。」 故善用兵者,貴能得虛實之道。虛實之道,在使我常實而敵常虛,再審知敵之虛實,而部署我之虛實,並以我之虛實,而致敵之虛實;更以虛實為變 如陽示之以虛而實實,陽示之以實而實虛,或虛而示之以虛,實而示之以實,使敵誤疑我之虛實而誤署其虛實,則幾矣。然後以我之實擊敵之虛,以我之強擊敵之弱,則如泰山壓卵,不費力而勝矣。此即孫子所謂:「善勝者,勝於易勝,勝於已敗者也。」故有問鄧偶樵:「虛實之形在彼歟?抑在己歟?」答曰:「在彼者,虛實之形也;在己者,虛實之用也。形可知而用不可知,其神之謂乎?」昔湯之造商,不能空夏之都也,但聘於有莘,勤於祝網,日修其職,而被之為瓊室為脯林者,且驅魚以歸網。商不日見其實,夏不日見其虛乎?昔武之造周,不能覆商之國也;但澤及於枯骨,化洽於虞芮,陰行其善,而彼之為鹿台為炮烙者,且驅雀以歸從。商不日見其虛,周不日見其實乎?顧非獨二代時為然也。秦日以散縱為實,六國日以合縱為實,及蘇秦死而從約解,六國為之不振矣。吳日以攻人為實,越日以備人為實,及教養就而羽翼成,吳為之不振矣。亦非獨春秋戰國時為然也。楚之虛,在棄關中以失形勢,誅降服以失人心;漢之實,在用三傑以集大功,聽三老以興大義;然非張良之間,則齊梁不叛,齊梁不叛,則燕趙不從,成皋敖倉之粟,漢能一日下咽乎?法曰:虛則實之,實則虛之;然則楚之變實以成虛者,要皆詐為齊梁反書之謀居多也。光武之開基河內,猶高祖之發跡關中。高祖用蕭何守關中,立宗廟,設郡邑,計戶轉漕,與卒補伍,然後根本無空虛之憂。光武用寇恂守河內,防侵軼,陳紀綱,率勵士馬,以通轉運,然後牧圉有鞏固之勢。在我者既實,在被者自虛;是故項羽困於滎陽,而情見勢絀;朱鮪困於雒陽,而眾叛親離,要亦虛使然耳。李靖曰:「敵實則我必以正,敵虛則我必以奇,此西漢之所以致楚也。」太宗曰:「吾正以擊之,使敵勢常虛,吾奇以擊之,使我勢常實,此東漢之所以致更始也。」兩君皆開創之主,而一興於西,一興於北,異事而同功。其後祖而行之者,趙充國留屯備羌,不數月而坐致全勝。諸葛亮鎮撫成都,治戍講武,而國用富饒。鄧艾分屯淮南淮北,歲完五百萬斛,以實軍資。用我之實,致被之虛,所謂屈人之兵而非戰也。尤而效之者,徐晃暗渡蒲坂,乘其隙以示先聲;司馬懿直搗襄平,窺其巢穴以遺內顧;郭崇韜自惲長驅,得梁之虛實,而窺其巢穴; 宗澤自汜趨汴,敵不知我之虛而壯其聲援。用我之虛,勞彼之實,法所謂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守其法而正用之,耿算之明攻西安,實攻臨淄,以出其不意;趙范之明備西北,實備東北,以神其不測。我見為虛,彼見為實,法所謂攻瑕則堅者亦瑕也。變其法而反用之,李光弼之先攻西北,以摧其盛強;劉琦之先攻兀朮,以損其精銳;王彥之攻馬郎,以碎其中堅。彼見為實,我令其為虛,法所謂三軍奪氣,則將帥可奪心者也。善乎李靖之言曰:「奇正者,所以致人之虛也。明乎致人之術,而虛則實之,實則虛之矣。明乎不致於人之術,而在我者常實,在彼者常虛矣。虛實有定形哉!」明乎此,則可識虛實之大用矣! 故善謀者,主在為我之虛實,而致敵之虛實。為我之虛實,在我而不在敵; 致敵之虛實,亦在我而不在敵。其次,為我之虛實,務使我常實,而無虛可為敵乘,即有所虛亦不可使我之虛當敵之實;如是則我之虛者亦實矣。致敵之虛實,務使敵常虛,而無實可以乘我,即有所實,亦不可使敵之實對我之虛,而宜以我之實對敵之虛;如是則敵之實者亦虛矣!此為變化虛實之妙用也。反之,若我虛而敵實,務為敵不得乘我之勢;如此則我雖虛猶實,而敵雖實亦虛也。若敵虛而我實,務為敵必為我乘之勢;如此則敵虛即為虛,而我實即為實也。此則為不失虛實之妙用也。 九 陰道原理 欲智反愚,欲進反退,欲疏反親。 鬼谷子在《謀篇》曰:「聖人之道陰,愚人之道陽。」又曰「先王之道陰」,是為陰道立名命說之始。而溯其源,則系祖師太公之遺意,《三略》中云:「德同勢敵,無以相傾,乃攬英雄之心,與眾同好惡,然後加以權變。故非計策無以決嫌定疑,非奇譎無以破奸息寇,非陰計無以成功。」《兵道篇》云:「陰其謀,密其機。」由此,可見陰道之所以為千古權謀家所重視之有以也。惟歷代謀略家類多秘而不宜,守而不泄,以其究非正道也。故陳平曰:「我有陰謀,是道家之所禁。」戒濫用也。有史以來之政治家尤其是軍事家多用以成功,惟多有行之而知,知之而未言者,故鮮為人所盛道。而其於權謀學中之最高原則與不變不移的上乘謀略,卻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其著於原則者,當始為《周書》,《周書》的 「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及老子的「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予之」諸為陰柔之謀略,而為歷代尚陰道者之綱則,實任何謀略家所不可否認者。天玄子承之曰:「欲智反愚,欲進反退,欲疏反親。」曰:「取之者予之,奇之者正之。」其書實可謂為集謀略學之大成,故其中多闡揚此道之語。譬如,兩個政黨在政治戰鬥爭過程中,或兩個國家在外交戰鬥爭過程中,你為了某種目的而利用一人,或目前為需要不能不與之合作,而久後又必須與之分家的一個夥伴,當然不能直誠地告訴他你是為某類需要而利用他的。你要企圖或慫恿兩個勢力互相火拚而你坐收漁人之利時,你便不能告訴他你的真正企圖。然此為多數人所能為之者,若更進一步如上述所云反其道以行之,而使對方誤迷而不可測知,則其謀略便可謂深遠矣。 現在,我們舉一二件史事看。越王句踐敗於吳,而忍辱作會稽之盟,為了內心中大志之驅使,而含垢忍恥,稱臣於吳王夫差。若當其請返治越之初,即泄漏報仇雪恥之目的,或於勵精圖治之過程中,即坦白地向大眾宣示其目的而聞之於吳時,則結果又將不堪聞問。再看,昔趙襄子欲並代,因其姊為代王妻而嘗親代。其後約與代王遇於句注之塞,乃令工人作為金斗,長其尾,令可以擊人。與代王飲,陰告廚人即酒酣樂,進熱啜,反斗以擊之。於是酒酣藥,進熱啜,廚人進酌,因各反斗以擊之,王腦塗地,從者俱死,其姊聞之,因以靡笄自刺,襄子就興兵乘代無備而平代地。當秦惠王之世,曾欲伐齊,而患齊楚從親,便同樣地運用此策略,遣張儀佯去秦,厚幣委質事楚,並約以願獻商於之地六百里,以為齊楚絕交之交換條件。楚王愚而貪,便允之。於是,此一計謀便如願地出售於楚而達到其原定目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前夕,德為避免東西兩面作戰之困難,便先來一德蘇協定穩定蘇聯,待歐陸統一,再回師攻蘇。日本發動太平洋大戰之前夕,遣使數輩至華盛頓舉行日美談判,使美不備,便大舉進襲珍珠港關島菲律賓,以爭取初期勝利。至其終歸失敗者,究非在此也。 揭子宣對於陰道之運用,曾有其精闢之論,他於《陰篇》中曾云:「陰者,幻而不測之道。有用陽而人不測其陽,則陽而陰矣;有用陰而人不測其陰,則陰而陰矣。善兵者,或假陽以行陰,或運陰以濟陽,總不外出奇握機。」彼又云:「古之善用兵者,意欲如此,為故不如此以行其意欲如此;此破軍擒將、降城服邑之微法。今則當其意欲不如此,故為不如此,使彼反疑為意欲如此,以行其意欲不如此;此破軍擒將、降城服邑之微法。」此亦無非陰道之運用也。彼引史事自注 《陰篇》後曰:「徐晃蒲坡之勝,陰襲也。徐達泗岸之焚,陰伏也。杜預夜走樂鄉,陰渡也。劉郭銜枚水竇,陰入也。韓信益疑向臨晉,伏兵從夏陽;王韶張軍陣竹牛,潛師襲武勝;皆假陽以行陰。韓信夜出精騎望趙軍,明軍出井陘。馮異潛兵進枸城,建鼓赴敵陣,則運陰以濟陽。千古取勝,此為上著。」淮南子於《兵略訓》中有云:「故用兵之道,示之以柔,而迎之以剛;示之以弱,而乘之以強;為之以歙,而應之以張;將欲西而示之以東。先忤而後合,前冥而後明,若鬼之無跡,若水之無創,故所向非所之也。」此雖言兵,而其運用之範圍,則非僅用兵之 「熱戰」戰略為然,戰爭未爆發前「冷戰」戰略為然。即平時之外交,則更可以此為極則,要無非為誤人之法。 誤敵原則,為千古謀略家所常用。揭子宣對此曾云:「克敵之要,非徒以力制,乃以術誤之也。或因我誤法以誤之,成因其自誤而誤之,誤其恃,誤其利,誤其拙,誤其智,亦誤其變。虛挑實取,彼誤而我使誤,彼誤而我能悟。故善用兵者,誤人而不為人誤。」又注云:「廢其農桑,高穎誤陳,使疲奔命,巫臣誤楚,知更緩而賊不能集,曹翰巧於誤人,留弱卒而走池州,常遇春悟人誤,而因以破人也。鄭國教秦開渠,致秦足餉,誤人利人,則非善矣。」這些,都為陰道謀略中之精髓,惟成敗得失,則不在你之知與不知、理解與不理解,而在你運用之如何。岳武穆所謂「運用之妙,存乎一心」者是也。 最後,我還想附帶寫一點關於此原則之下層策略。第一點,我們須先承認大眾多是近視的這一個前提。因其近視,故常抓著羊糞當黑豆吃,待吞下肚去,則後悔已遲。至其常維護愚蠢的錯誤的政策,則在其只看見目前的一切。如秦始皇築長城,百怨沸騰,然秦以後漢族得少免異族之患者賴此。德之齊格菲防線、法之馬奇諾防線,其功尚不能及長城之百一而意則同。隋煬帝之開運河,群情反對,然而其有功於南北文化及物資之交流,有功於民族社會者甚大。歐洲之蘇伊士運河、美洲之巴拿馬運河,其功亦不過如此,其意則一。商鞅變法之初,秦人皆曰不可;孫中山先生倡導革命之始,國人皆目為忤逆。因此,你一有遠大無比的計劃,尤其是政治改革、軍事改革、經濟改革,一切社會制度之改革及偉大之革命,又非他們所可望及或想及的時候,你便必須運用宣傳手段或詭術手段。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即後者之意。因為他們最容易且常為天賦之表層的情感所衝動,所蒙蔽,而計謀與策略之運用,則常需要涵養之情感。沒有一個領袖不對群眾運用此手腕者,甚或是相反的手腕。在政略上,在外交上尤其離不開詭術,有一個領袖曾經說過:「在政治上運用人,原如在棋盤上運用棋子一樣,良心是可以不必過問的。」拿破崙曾經說過:「在戰爭中,無論任何行為,諸是有道德的。」又云:「歷史上偉人之完成其事業也,是用一種勇忍無憐恤之決斷,以用儘其所有方略為止。」而墨索里尼亦曾自供過:「在政治的戰鬥中,我是無情者。」「需要即是真理……」等等類似之強橫而富有英雄與野蠻色彩之語,不勝枚舉。且也,於任何一個政治領袖或軍事領袖口中都可以得著。在事功上,為目的是可以不擇手段。他們雖未明說詭術是合理,然而他們卻承認在事功上,任何方略諸為合理的。普通人認為不道德的行為,在英雄的眼光中,只要有益於其國家民族和其事功,便變為最道德的行為矣。因為大多數人是需要此種行為過於道德的標準行為也,他們需要虛偽過於需要真實。 假如一個領袖不能同自己的民眾,在他們歷史中一個最為危險的時期一同前進,而分道的理由是因為他們走上錯誤的途徑時,那你除了冒著反對與攻擊、 毒害與危險的圍攻,而領著走上歷史的正途外,便只有運用宣傳手段或先應允其要求,滿足其欲望,而毫不費力地把他們帶轉來。蓋有許多事,常是利小而顯,害大而隱,利近而易見,害遠而難知的;而群眾卻常是固執著小利而忽視遠大的弊害者,尤其是有關國家、民族、歷史之大事更然。惟此一原則之應用,只能在某種限度以內,尤其是僅限於對敵與對事功之策略上而言,非泛指人生之一切行為。最好,還是運用前述之各項原則,則更使人敗而不知其所以敗,失而不知其所以失,死而不知其所以死矣。 天玄子曰:「天地之道,陰陽而已矣。陽道生之,陰道殺之;陽道成之,陰道敗之。故欲自勝則用陽,欲勝人則用陰。欲自謀則用陽,欲謀人則用陰。欲自成其天下,或自保其天下則用陽,欲取人之天下,或與人爭天下則用陰。此用天地陰陽之道也。」天地之道,陽主生長,而陰主肅殺;陽主光明,而陰主幽暗,故千古來謀略家,莫不貴陰而賤陽也。古之所謂陰謀、陰術、陰計,與乎權巧、詭變、 詐術等等,皆陰道也。牟子曰:「陰道者,所以制人於死地之術也。」夫欲制人勝人與取人亡人,而不用陰謀詭術,以期用力少而收功多者,未之有也。故鬼谷子曰:「聖人謀之於陰,故曰神。成之於陽,故曰明。」陰謀詭計而若鬼神之不測,以勝於無形。眾知其勝,而不知所以勝,故曰神。及乎功成事遂,彰著昭然,使天下人皆見其功,皆仰其德,故曰明。此用陰所以濟陽,因陽所以玉陰之道也。 十 矛盾原理與縱橫原理 相輔相成,相生以變。 宇宙萬物,諸相對以生也。故《易》以陰陽、乾坤、剛柔、吉凶、男女、動靜等,對立以並舉。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萬物,循循相生,至於無窮。惟二,故一與一之間,矛盾相生焉。夫「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天地間,萬事萬象,萬物萬象,再挈其彼此間之矛盾性,「變」以生焉。故《易 ·繫辭》有曰:「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察往知來之謂占,變通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循循相生,其變無窮。又云:「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就成天地之文;極其數,就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總之,不過是教人明天地萬物,諸相對以成,相生以變,教人於事物間、 數字中挈取其矛盾性而化之、變之、明之、用之之法而已。鬼谷子於《謀篇》曰: 「變生事,事生謀,謀生計,計生議,議生說,說生進,進生退,退生制,因以制於事。」是以制事必須明變,《本經 · 陰符篇》所謂「分威」,「散勢」,荀子所謂「得間」,呂尚、孫子及歷代大謀略家所謂「用間」各原則,莫不為人與人間矛盾性之利用也。 在事物間亦復然。《高氏子略》曾云:「夫一辟一闔,易之神也;一翕一張,老氏之幾也;鬼谷之術,往往有得於闔辟翕張之外,神而明之。」要之,綜考其玄神、奇幻、動變,而使人莫測之竅微妙奧處,則純在其能把握事、物、人三者間之矛盾性,為其辟闔翕張等之准軸。所謂抉其幾要危微,而為之制勢、決計、立事也。古今來幾乎全數之事業家,莫不能運用此原則,惟多有行之以成功而不自知者耳。知而不能用或無機緣以用,著之於書,謀略家也。後之人拾而用之,用而未得其「時」,未扼其「勢」,未因其「間」,便以此而失敗之梟雄怪傑,不可勝數。而運用之淺拙巧妙,又各不同,故不可以概論。用之淺者得淺,用之深者得深,結果亦自各異也。 我們且轉向最淺近顯明之事實上觀之,在現在錯綜複雜之政治現象上,最容易尋出彼此間所生之矛盾來。如美蘇間基本思想上的政治、經濟、軍事之矛盾,歐陸之政治與經濟的矛盾,浮游於太平洋水上之遠東的政治與經濟的矛盾,因而所生的軍事之矛盾。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壓迫者與被壓迫者間之矛盾,甚至是同一組織勢力中此派與彼派間之矛盾,或此一人與彼一人間、此一事與彼一事間、此一物與彼一物間之矛盾,莫不可供吾人立謀行事之利用也。若上下再相交變,則彼此間所伏矛盾性,則更不可勝窮,不可勝用矣。我們再看戰國時蘇秦以合縱說六國,為縱約長,並相六國。「及投從約於秦,秦兵不敢窺函谷者十五年」,直至張儀入秦,以連橫破合縱而後,秦始得收各個擊破,滅六國以一統天下之效。故在外交戰中,可以說完全是「縱橫原理」與「矛盾原理」之運用。 蘇張二子,為歷代縱橫家、謀略家之最傑出的代表,其當時說各國之說辭與策略之運用,無不從矛盾上與利害上立論,而以動人主並定天下也,在史乘上光芒萬丈。現在我們試各舉一二段,藉見一斑。先看蘇秦以合縱說趙王之策略。其辭曰:「為大王計,莫若安民無事,……安民之本,在於擇交,擇交而得則民安,擇交不得則民終身不得安。」依「內」以定主題,主題既定,於是,依「外」以符 「內」,為之立三策。曰:「齊秦為兩敵,而民不得安,倚秦攻齊,而民不得安,倚齊攻秦,而民不得安。」於是,又參之以彼此間潛伏之矛盾性推斷其果,為之說曰:「大王與秦則秦必弱韓魏,與齊則齊必弱楚魏,魏弱則割河外,楚弱則效宜陽,宜陽效則上郡絕,河外割則道不通,楚弱則無援。……夫秦下軹道,則南陽動,劫韓包周,則趙自銷鑠,據衛取淇,則齊必入朝。秦欲已得行於山東,則必舉甲而向趙,秦甲涉河逾章,據番吾,則兵必戰邯鄲之下矣!」其善利用彼此之矛盾性與劃策之周可謂神矣。故最後為之確定一成為國策的政略曰:「故竊為大王計,莫如一韓齊魏楚燕趙以擯畔秦。」結果,其計終見售於趙。繼之說六國以合縱,佩六國相印,使秦不敢出函谷一步。其立韓、魏、齊、燕、楚五國之策,亦莫不然,而張儀連橫之見成於秦者,亦純在其善利用六國彼此相互間之矛盾性而毀合縱之功也。又如秦昭王欲伐楚,楚黃歇說之,初動之以因彼此間之矛盾現象所生的伐楚之利害關係,最後便結論曰:「臣為王慮,莫若善楚,秦楚合而為一以臨韓,韓必授首;王襟以山東之險,帶以河曲之利,韓必為關內之侯。若是,王以十萬戌鄭,梁人寒心,許河、鄢陵、嬰城、上蔡、召陵,不往來也;如此,而魏亦關內侯矣。王一善楚,而關內二萬戶之主,入地於秦,齊之右壤,可拱手而取也。……是燕趙無齊楚,齊楚無燕趙也。然後危動燕趙,持齊楚,此四國者,不待痛而服矣。」充篇無不在各國彼此間之矛盾現象上立說,尤其是在「危動燕趙,持齊楚」之謀略上更容易看出。諸葛亮一出隆中,便立聯吳拒魏之策,並極其巧妙地利用當時各個大小勢力間之矛盾現象而取成於其中。所有歷史上立計劃策之謀略家或成功立業之事業家,莫不懂得而且運用此原理,尤其戰國時代之所謂縱橫家和現代之所謂政治家、外交家者更然。或謂:「天下未嘗無事也,非縱即橫也。」而考所謂縱橫家之精竅,則全在如何於各種矛盾現象中尋找各種罅隙與各別不同之利害而利用之之一點。惟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成敗之如何,非在理論之如何,而在運用之如何耳。 總之,天地之間,無論是人與人間,國與國間,事與事間,無不是矛盾,無不是罅隙,無不是利害;你能識其矛盾之所在,伺其罅隙之所存,而動之以利害,則未有不言聽計從者也。天玄子曰:「天下無不相對而立,相對而動者也。善用謀者,便可伺隙而入,因勢立功。而要能使人從我者,無非人之利害而已。或利而動之,或害而止之;或利而誘之,或害而協之。而利害之中,復有或利而利之者,或利而害之者;或害而害之者,或害而利之者。復有或為近利而有遠害者,或為近害而有遠利者,或遠近俱利者,或遠近俱害者。我欲加之於人也,不可不察; 人之加諸於我也,不可不辨。稍一不慎,便失之毫釐,差以千里矣!」考其所言,論徹精微,細如毫髮,深可供謀略家之思辨參究之用。凡運籌帷幄中者,實不可不三致意焉!故孫子曰:「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可務可信也;雜於言,而患可解也。」又曰:「懸權而動。」於此,拙著《孫子戰爭理論之體系》有云: 「懸權者,懸權輕重、緩急、得失、利害、勝敗之數也。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一法也;然韓信用之背水陣便勝,高祖用之背水陣便敗。視生處高,一法也;然趙奢用之先據山而勝閼與,馬謖用之先據山而失街亭。半濟而擊,一法也;然韓信用之以誘龍且而勝,苻堅用之以誘謝玄而敗。故曰:兵不易言也。」是以當我們運用縱橫捭闔與矛盾罅隙以為策謀定計之時,切宜懸權敵我之虛實權勢與利害得失,以為運用之微權,切不可執滯於法,執則不活,滯則不勝矣。 十一 詭變原理與轉圓原理 謀不厭詐,計不避術。 謀略之道,貴能詭變。天玄子曰:「謀不厭詐,計不避術。」一部《周易》,其主要只是在教人守經以明變而已。是故《易 ·繫辭》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又曰:「易之為書也,不可遠。其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惟變是適。」良以變則不可窮,詭則不可測。孫子曰:「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出其不意,攻其無備;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又曰:「兵以詐立,以利動。」此不但用兵為然,在國際外交上之謀略戰中,亦復如是。孫子恐世人之拘守兵法而不知變化,故又揭柒變通原則,以為變化而神用之之要法。其言有曰:「塗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此九變之術,無論用謀用交,用兵行陣,均可為千古不易之最高指導原則。大凡天下事,有經必有權,有法必有變。經之與法,正道也; 權之與變,奇道也。為謀略而不通於權變之術者,則拙而下矣。故程子曰:「惟善變通,是為聖人。」而老子亦以「聖人不朽,時變是守」為教也。 余昔於《孫子戰爭理論之體系》中論詭變原則時有云:「是故古之善用兵謀者,能以後為先,以遲為速,以寡為眾,以迂為直,以險為易,以害為利,以舍為取,以失為得,以敗為勝,以曲為全,以毀為成;是在善轉之而已。即奇即變,即變即奇;即詭即正,即正即詭;奇變詭正,相生相變。以常行者而變之,以常變者而變之,復以不變者而變之,並因敵之變而變之,變乃無窮。適可而變,則適變而得矣。惟藏至變於至正,藏至詐於至誠,藏至險於至平,藏至難於至易,藏至奇於至不奇,藏至變於至不變;則惟聖智者能之!惟守常所以應變,處經所以致權;未有不能守經用常,而能通權達變者。」經與常者,謀略之正則也;詭與變者,謀略之奇則也。正者,體也;奇者,用也。體用相生,則奇正之變無窮矣!夫戰陣之事,千變萬化,故謀略之用亦必波譎雲詭,方可以肆用而無窮也。 故孫子曰:「聲不過五,五聲之變,不可勝聽也。色不過五,五色之變,不可勝觀也。味不過五,五味之變,不可勝嘗也。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我可為奇正之變,而敵亦可為奇正之變,再因敵之奇正之變,復變我之奇正之變,則「無窮如天地,不竭若江河」矣!《淮南子 ·汜論訓》曰:「聖人者,能陰能陽,能弱能強,隨時而動靜,因資而立功。物動而知其反,事萌而察其變,化則為之象,運則為之用,是以終身行之而無所困。」蓋天地間萬事萬物,萬形萬象,而敵之情勢,亦復無方無定。若不能明變,則不能應之;若不能因變,則不能轉之;若不能乘變,則不能制之。故聖人貴乎明變以應敵,因變以轉敵,乘變以制敵也。 揭子宣對於「變」字之釋用,最為鞭辟入裡。他云:「事幻於不定,亦幻於有定。以常行者而變之,復以常變者而變之,變乃無窮。可行則再,再即窮,以其擬變不變也。不可行則變,變即再,以其識變而復變也。萬雲一氣,千波一浪,是此也,非此也。」惟謀有時而不用,奇有時而不出,詭有時而不用,變有時而不行。敵意我謀,則我以不謀謀之;敵意我奇,則我以不奇奇之;敵意我詭,則我以不詭詭之;敵意我變,則我以不變變之,則敵必為我所誤矣。先父瑤階公嘗語吾曰:「破天下之至巧者以至拙,破天下之至偽者以至誠,破天下之至奇者以至正。制天下之至變以至不變,制天下之至謀以至不謀,制天下之至爭以至不爭。是以汝宜守拙,守誠,守正,守一,守愚,守讓。因任自然,如嬰之生,如物之長,水到渠成,無可或阻,亦無可或強也。」讀斯言,當知古常有以一愚而制大智,一拙而敗名將者之有以也。蓋一以謀為謀,一以不謀為謀;一以用為用,一以不用為用也。不謀之謀,不用之用,其孰能知之哉? 惟質直言之,守已莫如誠,對敵莫如詐,守己莫如一,對敵莫如變,守己莫如愚,對敵莫如智。天地間用拙誠愚一而又能適變者,其惟聖人乎?故《周易》教人,亦以「惟變所適」為上乘了義。 其次,能詭變無窮,即能如圜之圓,無始無終,而變動不居,因應無窮。此鬼谷子《本經 · 陰符篇》中有轉圓原理之指陳也。鬼谷子曰:「轉圓者,無窮之計也。無窮者,必有聖人之心,以原不測之智。以不測之智,而通心術。而神道混沌為一,以變論萬象類,說義無窮。智略計謀,各有形容,或圓或方,或陰或陽,或吉或凶,事類不同。故聖人懷此之用,轉圓而求其合。故興造化者,為始動作,無不包大道,以觀神明之域。天地無極,人事無窮,各以成其類,見其計謀,必知其吉凶成敗之所終也。轉圓者或轉而吉,或轉而凶,聖人以道知存亡。圓者所以合道,方者所以錯事,轉化者所以觀計謀,接物者所以觀進退之意。」夫謀貴圓,而不貴方;計貴活,而不貴滯。策雖前定,而貴能應變,略雖先成,而貴能轉化。如是,則與敵周旋,方能因應萬端,而毫無疑滯矣!夫是之謂神明妙用也。 十二 用幾原理 謹慎於精微之幾。 事業成敗之機,常伏於幾微之處。是以千古聖賢及偉大事業家,在運用謀略時,莫不謹慎於幾微隱伏之機也。天玄子云:「用幾之要,貴先能明幾。明幾方能乘幾,乘幾方能制機。」《易 · 屯繫辭》曰:「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惟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又曰:「幾者,動之微,吉凶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故孔子曰:「知幾其神乎?」鬼谷子於《捭闔篇》曰:「即欲捭之貴周,即欲闔之貴密,周密之貴微。」《反應篇》 曰:「見微知類。」天玄子曰:「聖人知幾,愚人不見幾;聖人用幾,愚人不用幾。若事之利害得失,若必彰明昭著,天下人皆可見者,方乘而為之,制而成之,則無貴乎聖哲之士矣!聖哲之士,在能見微知著,在能謀於無形,在能成於無跡。故曰:善用幾者,常先知若神。」是為「用幾原理」之立名。以其在事業中之重要性為不可否認之事實,故有史以來,即未嘗為領袖人物之所忽。昔太公謂文王曰: 「涓涓不塞,將為江河。熒熒不救,炎炎如何?兩葉不去,將用斧柯。」老子所謂:「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管仲所謂:「備患於未形。」諸為古聖賢人於成事立業、治國營天下不可不慎戒幾微的原則之指示。蓋生事者,幾之勢也;立事者,微之積也。故《易 ·繫辭》曰:「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昔箕子見紂為象箸而烯,夫以一國之王,為象箸也而竟烯者無他,蓋見微而知著,見端而知末,以象箸之微,而卜知天下之將不足也。文王常小心翼翼,成王常夙夜敬止,孔子常戒慎恐懼者,此也。諸葛一生之事業,系植基於「謹慎」二字,因其事無大小,物無巨細,諸能謹幾慎幾,故一生無所覆。是以吾人凡事宜不以其事小而忽之,禍微而略之,善小而不為,惡小而不戒也。蓋山嶽之高,積於最爾之土壤,河海之大,積於涓涓之細流。孔子謂湯武之所以興,「非一善而王也」,而桀紂之所以廢,「非一惡而亡也」。老子云:「為多於少,為大於細,圖難於易。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始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為無為,事無事」之哲學基礎,實基於此幾微之用也。 昔孔子之去魯也,徒以魯君之受齊女樂。夫女樂,小事也,孔子竟以之而去,蓋以此知其無能為也。墨子之所以見衢路而哭者,悲一跬而謬千里。蓋始雖微,終不可救,毫釐之差,常生千里之謬;一事之誤,常召亡國之禍;一足之失,常遺終身之憾;一言之忽,常遭滅身之災,故不可不慎也。故鬼谷子曰:「聖人以先知而捷萬物。」《新書》中云:「夫經始而傲微,則其極必至於大亂,是故子民者謹焉。」謹於事,謹於物,謹於名,謹於言,謹於行,謹於心,謹於意,謹於聲色,謹於態度。凡百莫不出於謹,則愈細微的地方亦愈不致有所忽,而愈遠大的地方亦不致有所失矣。故《潛夫論》云:「夫積微成顯,積著成象,鄂譽鄂譽,鄂致存亡,是以聖人常慎其微也。」故為謀略之道,宜常在幾微隱伏而未形之處,用其心意,以為計謀,因其脈理,順其天行,故常能成事於無聲無息、不知不覺之中也。鬼谷子以「微」為其捭闔的原理之一要素者,自有其很深沉之意念與真理在焉者也。故《詩》云:「潛雖伏矣,亦孔之昭。」《中庸》記云:「知遠之近,知風之自,知微之顯,可以入德矣。」做人為然,做事則尤然。為之於無,防之於始,備之於微,動之於幾;自能事事占先一著,快人一著。故曰:「明者見於無形,智者慮於未萌。」「明者見幾而作,聖者用幾而成。」能因幾而成事者,其惟聖人乎? 十三 三計原理 計不可以孤行,謀不可以孤制; 計均以三:上計、中計、下計。 為大事者必有大計,若漫無策劃地聽其自然演變而隨求應付,則未有能成功而不敗者,此謀略學之所以為千古事業家所側重之主因,故《風后握奇經》云:「上兵伐謀,其下用師,棄本逐末,聖人不為。」此語為後世萬人所宗,其重要可知。趙充國云:「帝王之兵,以全取勝,貴謀而賤戰。」孫子云:「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易見矣。」其語中所謂「廟算」,即包括謀略而言,謀略定,則計以出。謀略須詳,計策須周。前者不可離開事實而凌空駕屋,後者不可忽視其實行性而閉門造車。為政實如用兵然,偶一不慎而失之毫釐,即差以千里。不但宜慎始,且宜慎終如慎始。以慎始,故當設計之初,即宜因時、因地、因事、 因人之不同而「計」異。蓋計有在此時行之成,在彼時行之便敗者;有在彼地行之成,而在此地行之便敗者。對事則尤然,似無庸議。惟同時,同地,同事,又必因人而「計」異,則似可非,然實不可非。揭子宣曾云:「計有可制愚而不可制智,有可制智而不可制愚,一以計為計,一以不計為計也。惟計之周,智愚並制。假智者而愚,即以計施,愚者而智,即以智投。每遇乎敵所見,反乎敵所疑,則計蔑不成矣,故計必因人而設。」而太公在其《論將篇》中則更詳密地將將分為有 「五材十過」,「五材」即勇、智、仁、信、忠,而對「十過」之將則更指明其「伐法」, 雖為論將,實則非僅將為然也。他云:「勇而輕死者可暴也,急而心速者可久也,貪而好利者可賂也,仁而不忍人者可勞也,智而心怯者可窘也,信而喜信人者可誑也,廉潔而不愛人者可侮也,智而心緩者可襲也,剛毅而自用者可事也,懦而喜任人者可欺也。」惟吾人當定計立策之初,既已慎之謹之,然尤須持之至乎終,在實行之程途上,不可有絲毫之疏忽。 且也,計宜先設,即諸葛亮所謂「兵不豫定,無以待敵;計不先設,無以應卒」者是。其次,計不可一,必反之復之,復之反之,以至於無窮,方謂全,故揭子宣曰:「行計務實施,運巧必防損,立謀慮中變,命將杜違制。此策阻而彼策生,一端致而數端起,前未行而後復具,百計百出,算無遺策。」活計活用,不可拘泥於已定而致阻於未定。蓋「兵必活而後動,計必活而後行」也。往古以來謀略家中有「三計原理」,三計原理者,謂計不可以孤行,謀不可以獨制。計均以三,曰上計、中計、下計,斯為「正則」。至其「變則」,則為「奇」。現在我們似乎須跳到事實之學校里去,較易為明了。司馬遷之《史記》中《黥布列傳》載:淮南王布反,上召諸將問計。……薛公曰:「布反不足怪也。使布出於上計,山東非漢之有也;出於中計,勝敗之數,未可知也;出於下計,陛下安枕而臥矣。」於是高祖先問以「上計」之謂何?薛公答曰:「東取吳,西取楚,並齊取魯,傳檄燕趙,固守其所,山東非漢之有也。」於是,再問之以「中計」。薛曰:「東取吳,西取楚,並韓取魏,據敖倉之粟,塞成皋之口,勝敗之數,未可知也。」最後,問之以「下計」。曰: 「東取吳,西取下蔡,歸重於越,身歸長沙,陛下安枕而臥,漢無事矣。」斯為正,變之則為奇。鬼谷子云:「正不如奇,奇流而不止者也。」又云:「奇不知其所壅。」若以奇而再變之,則如孫子所云「奇正之變,不可勝窮」矣。我們再看事實之例證如何。《史記 ·孫臏龐涓列傳》載:魏龐涓伐韓,韓請救於齊,齊威王召大臣而謀曰:「蚤救孰與晚救?」成侯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不如蚤救。」孫臏曰:「夫韓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韓受魏兵,顧反聽命於韓也。」吾人若以之代入三計之程式中,則晚救為上計,早救為中計,弗救則為下計。斯為「正則」,變之則奇生。故孫臏接著又曰:「且魏有破國之志,韓見亡,必東面而訴於齊。吾因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則可受重利而得尊名也。」彼「因」上面之「正」而生一深結韓之親,而晚承魏之弊之「奇」。其政略既定,兵略便生。於是,第一步便陰許韓使,使之返;第二步便直趨魏都以救韓,即 「攻其所必救,取其所必爭」之戰略的運用;第三步便是取勝矣。又當越王句踐自會稽歸後七年,欲報吳之仇,大夫逢同諫曰:「國新流亡,今乃復殷給,繕飾備利,吳必懼,懼則難必至。且鷙鳥之擊也,必匿其形。今夫吳兵加齊、晉,怨深於楚、越,名高天下,實害周至,德少而功多,必淫自矜。為越計,莫若結齊,親楚,附晉,以厚吳。吳之志廣,必輕戰,是我連其權,三國伐之,越承其弊,克可也。」 其言首述利害之勢,實證其上述策略之正當,而其「結齊,親楚,附晉,以厚吳」, 便為立策之正者也,彼又因之而立「我連其權,三國伐之,越承其弊」之奇策。於是,句踐稱善。 上述為參正變奇之例,若參奇而再變之,則無窮矣。李衛公謂:「正兵變為奇,奇兵變為正。」故奇正循環相變,便不可止極矣。唐太宗問曰:「吾之正,使敵視以為奇;吾之奇,使敵視以為正,斯謂有形者歟?以奇為正,以正為奇,變化莫測,斯謂無形者歟?」接著又曰:「以奇為正者,敵意其奇,則吾正擊之。以正為奇者,敵意其正,則吾奇擊之。」李衛公卻又告訴我們:「故形之者,以奇擊敵,非吾正也;勝之者,以正擊敵,非吾奇也,此之謂奇正相變。」這諸為至論,其言之題雖為兵,然其用卻不限於兵,蓋「兵略」,固「詭道」也,而「政略」亦「詭道」也; 惟詭道,可用以制之,而不可使知之。 在謀略學之理論上言,則常不如變,正不如奇,此千古不易之法則。惟在事實之行動上言之,則有時又未見盡然,須以時地之不同而異,尤以對方之人為然。有可以常勝,而不可以變勝;有可以正勝,而不可以奇勝者。揭子宣所謂 「歷觀古事,竟有以一拙而敗名將成全功者」,即此理也,則有時卻會變為「下計上,或中計上,而上計次之,或又次之者」,且也,尤貴能用。這裡,最好引揭子宣之語及其所引史證來代明其不誣。彼曰:「古書三策,上為善。有用其中而善者,有出其下而善者,有兩從之而善者,並有處敗而得善者。智不備於一人,謀必參諸群上。善為事極,謀附於善為謀極。深事深謀,無難而易,淺事淺謀,無過而失也。」又注云:「慮而後能得,得深得淺,皆得也,於此可悟止至善,理非隱深。薛公策黥布,司馬懿策公孫淵,于謹策蕭繹,皆三策,而俱出下以敗,皆不能謀也。公孫五樓策慕容超,李密策楊玄感,知上中為勝著,而又出下以敗,能謀而不能用也。張騫策拒奴,龐統策入蜀,從中取勝,能謀而能用也。韋孝寬策齊,不取上中而處下致勝,能謀而不必用也。唐高祖取隋,留諸將圍河東,而引兵西,兩謀而兩用也。成祖三策吳傑,誘之出下,文成三策宸濠,迫之出下,又奇謀而奇用也。」總之,策計尚周,立謀務致人而不致於人。能乎此,庶近道矣。 政略與兵略無二。兵無不正,無不奇,運用靈活微妙,正兵亦奇,否則奇兵亦正。在政略上,謀無不正,無不奇;運用靈活微妙,正謀亦奇,否則奇謀亦正。出奇所以制勝,出奇而不能「出其不意,攻其無備」,則奇復為正,巧復為拙;而勝兵奇略,反為敵所制而變為敗兵拙略矣。總須知奇正相生之意!漢之霍去病、唐之張巡、宋之岳飛,用兵不盡用兵法,然無一莫非兵法。岳飛有言曰:「陣而後戰,兵法之常,運用之妙,存乎一心。」轉外交戰於壇站之上,亦復如是。謀而後動,廟算之常,然當事之要,務在臨機應變;其運用之妙,亦存乎一心而已! 鄧廷羅有言:「兵猶禪也,禪不悟不了,兵不悟不神;惟悟之為用,不可以言傳。」 在國際政治壇站上,運用謀略戰,則尤貴能有悟。悟則圓通無礙,因應咸宜;不悟則沾滯不化,應變無方。此所以千古來大謀略家,常是出於有大智慧人、有大才氣人之有以也。 十四 捭闔原理 縱橫捭闔,天地之道。 捭闔原理,為鬼谷子所創。惟實根於《大易》而來。《易 ·繫辭》云:「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一闔一辟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這即為捭闔之基本精神所在。捭闔,本為《鬼谷子》之一篇名,實則天地、人時、事物,無不可以捭闔為之於其間也。高似孫謂:「鬼谷子書,其智謀,其數術,其變譎,其辭談,均出於戰國諸人之表。夫一辟一闔,易之神也;一翕一張,老氏之幾也;鬼谷之術,往往有得於闔辟翕張之外,神而明之。蓋至於自放潰裂而不可御。予嘗觀諸《陰符》矣,窮天之用,賊人之私,而陰謀詭秘,有金匱韜略之所不可該者,而鬼谷盡得而泄之,其亦一代之雄乎?」由此可見鬼谷子之精深奧妙而變化無窮也。 鬼谷子曰:「粵若稽古聖人之在天地間也,為眾生之先,觀陰陽之開闔,以命名物。知存亡之門戶,籌策萬類之終始,達人心之理,見變化之朕焉,而守司其門戶。故聖人之在天下也,自古至今,其道一也。變化無窮,各有所歸。或陰或陽,或柔剛,或開或閉,或弛或張。是故聖人一守司其門戶,審察其所先後。度權量能,較其技巧短長。夫智愚賢不肖,勇怯仁義有差,乃可捭,乃可闔,乃可進,乃可退,乃可賤,乃可貴,無為以牧之。審定其有無,與其虛實,隨其嗜欲,以見其志意。微排其所言,而捭反之,以求其實,貴得其指。闔而捭之,以求其利。或開而示之,或闔而閉之。開而示之者,同其情也;闔而閉之者,異其誠也。可與不可,審明其計謀,以原其同異。離合有守,先從其志。即欲捭之貴周,即欲闔之貴密,周密之貴微,而與道相進。捭之者,料其情也;闔之者,結其誠也。既見其權衡輕重,乃為之度數,聖人而為之慮。其不中權衡輕重,聖人乃自為之慮。故捭者,或捭而出之,或捭而納之。闔者,或闔而取之,或闔而去之。捭闔者,天地之道。捭闔者,以變動陰陽;四時開閉,以化育萬物。縱橫,反出,反覆,反忤,必由此也。」詳參其說,擴類而旁通之,逐物而廣推之,則實不但君臣上下之間,須運用捭闔之道術,即對敵對友,與乎處天下萬事萬物,無不可捭闔於其間。不但為言立說,察心觀情,與乎用人行政,須運用捭闔之道術,即設謀定計、 生殺予奪,與乎化育天地,無不可捭闔於其間。故鬼谷子又謂:「捭闔,道之大化。」夫乾坤,一陰陽也,一剛柔也,一動靜也;而陰陽、剛柔、動靜,均無不可運用捭闔於其間也。或捭而反之,或捭而應之;或闔而逆之,或闔而順之。以形捭之,以象動之,以默闔之,以誠結之。或捭之以利,或闔之以害,或捭之以欲,或闔之以義。或捭如此,或闔如彼;隨而乘之,乘而制之。變化無窮,如環之無端,莫可紀極;捭闔在我,動應在彼,則其為用自不可勝窮矣。 對人而不明捭闔之理,便無以盡其情;對物而不明捭闔之理,便無以盡其用;對事而不明捭闔之理,便無以極其功;運謀而不明捭闔之理,便無以宏其智。故曰「存亡之門戶」,而聖人以「守司其門戶」為第一要務。鬼谷之名弟子蘇秦、 張儀,運用其縱橫術於戰國之際,或合縱,或連橫,無不能轉天下於掌上,以改變時勢,改變歷史者,要不外善自揣摩利害,洞照情勢,而巧於運用捭闔之道術,以得縱橫於當世也。欲有事於天下,而不明用捭闔之術;以捭闔天下,欲其成,豈可得乎? 十五 用敵原理 用己不如用友,用友不如用敵。 天下事,用己者不如用友,用友者不如用敵。蓋己,為不用之用也,若己為一,再加友之一,且使敵少一之用,便已三矣。對敵之一,必能勝之。若敵為十,則我最低須以十擊之,如能用之,則不勞而化敵為友。在事功上言,敵去其十而我增十。如能用其五,則敵去其五,而我增五。以十五擊五,勝可必也;若能用其已去之五而擊其未去之五,則我坐勝矣。歷代偉大人物之完成其事功,約可分為數類,一為用己之領袖,如項羽、威廉一世、希特勒、墨索里尼等是;一為用友之領袖,如劉邦、劉備、威廉一世等是;一為用師之領袖,如周之文王、武王,齊之桓公等是也;一為己友兼用者,如堯、舜、禹、湯等大聖是也。近代恃用敵而成之例則較不多,然在某一事功之某一階段言,則確為上乘策略中之上乘策略,具有無可比擬之偉力。當戰國時,六國諸為秦之敵也,始皇能善用之,而終及身成其滅六國之業。劉、項爭雄之際,項伯,漢之敵也,高祖從張良之謀而善用之,終成為漢室帝業成敗之轉折點。善用敵者,常能轉敵為友,而為我所用。不善用敵者,不但不能轉敵為友,且常因謀略運用之錯誤而轉友為敵。用敵原理,即 《兵經》中所說的「借」的原理。 揭子宣於《借篇》中曾云:「古之言借者,外援四裔,內約與國,乞師以求助耳。惟對壘設謀,彼此互角,而有借法乃巧。蓋艱於力則借敵之力,不能誅則借敵之刃,甚至無財而借敵之財,無物而借敵之物,無將軍而借敵之將軍,不可智謀而借敵之智謀。吾欲為者誘敵役,則敵力借矣;吾欲斃者詭敵殲,則敵刃借矣。撫其所有,則為借敵之財物。令彼自斗,則為借敵之將軍。翻彼著為我著,因其計成吾計,則為借敵之智謀。不必親行,坐有其事,己所難措,假手於人;敵為我資,而不見德,我驅之役,法令俱氓。甚且以敵借敵,借敵之借,使敵不知而終為我借,使敵既知而不得不為我借,則借法巧矣。」全在善用之而已。如昔秦患魏公子信陵君之在魏,便使人日夜毀於魏王之前,終之,魏王奪公子兵權。白起患廉頗之在趙,田單患樂毅之在燕,於是,讒毀誣陷,無所不用其極,終之頗、 毅諸去。李靖之離可汗,衛罐之孤二虜,以其用間之毫不著痕跡,終使依照其預定之謀略而削弱其勢力。又如秦欲伐齊,而患齊楚從親,張儀便因楚懷王之愚而貪也,陽許之以商於六百里之地而使其絕齊交,又因鄭袖及其左右而再狎欺懷王。在近代,如歐陸中任何一國之強,諸英之患也,於是,其一貫之外交策略,即為保持歐陸之均勢,使其自製,或友此以抑彼,或友彼以抑此,或助此以傾彼,或助彼以傾此;總不讓有一過於超過均勢之強大勢力成長以為霸歐陸。正蒯通說韓信背漢時所謂之「割大弱強,以立諸侯」之策略也。亦即以敵制敵,以夷制夷之策略也。 其次,揭子宣《兵經》中之《勾篇》,亦可概入於此一原則下。彼云:「勾敵之信以為通,勾敵之勇以為應,與國勾之為聲援,四夷勾之助攻擊。勝天下者用天下,未聞己力之獨恃也。」又引各種史事以明之曰:「唐太宗勾突厥,肅宗勾回紇,成宗勾兀良谷,王允勾呂布,曹璋勾廝敦,裴行儉勾伏念,此勾之善者。宜臼勾犬戎,叔帶勾狄,何進勾董卓,殷浩勾任弱兒,崔徹勾朱溫,此勾之不善者。至於晉勾契丹攻唐,宋勾女真攻遼,得其利而受其害,又勾之善而不善者。朱愬擒丁士良,即用士良擒陳光治,復用光治降秀琳,用秀琳擒李祐,而李祐復為之擒元濟,始嘆息愬為用人之最能者,可法也。」現代世界交通發達,舉天下為一家,則外交上之用借用勾,合縱連橫,多結盟國,以孤敵弱敵之策略,更為重要。惟用借用勾宜陰隱周謹,使抵於善方可。我所欲圖,故為親善,誘敵之圖。我所欲攻,故為不攻,誘敵之攻;我所不取,故為欲取,誘敵之取;我所不為,故為欲為,誘敵之爭。待其疲,乘其弊,一舉而奪之,或坐而兩得之,此諸為用敵之良法。惟微乎神乎,成敗之間不容髮,此行之之時,不可不慎者也。 惟用敵之為我,不如用敵之自為;用敵之自為,我坐觀之,則敵與敵必互相攻。天下無數十年百年不用兵之國家。我坐待之,則其他各國彼此間之利害衝突必日趨尖銳化,一至頂點,戰爭必起。戰端一起,則彼自必兩敗俱傷,而我可坐收漁人之利。不兩亡之,亦可舉足輕重,言出而無敢不聽。昔秦惠王時,韓魏相攻,期年不解。救與勿救,惠王不能決,適陳軫由楚至,惠王問之以計將安出,陳軫對曰:「亦嘗有以夫卞莊子刺虎聞於王者乎?莊子欲刺虎,館豎子止之曰: 『兩虎方且食牛,食甘,必爭,爭則必斗,斗則大者傷,小者死,從傷而刺之,一舉必有雙虎之名。』卞莊子以為然,立須之,有頃,兩虎果斗,大者傷而小者死,卞莊子從傷者而刺之,一舉果有雙虎之功。今韓魏相攻,斯年不解,是必大國傷,小國亡,從傷而伐之,一舉必有兩實,此猶卞莊子刺虎之類也。」惠王以為然,卒未救而坐觀之,後大國果傷而小國亡,就興兵伐大,克之,此陳軫用敵之法也。惟韓魏當時已互為戰,若未互為戰,亦可待其戰。待之而仍不戰,則可投之以餌,誘之以利,紛之以辭,間之以計,使其必戰,此則上乘謀略也。故曰:不爭之爭,斯為上爭,不戰之戰,斯為上戰者,此也。 用敵原理中尚有誤敵、疑敵之法則。《草廬經略》言誤敵之原則時有曰: 「從古兵家之取敗,率由一誤。誤則斯須之錯謬,勝負相懸矣。譬若奕者,兩敵相當,並稱國手,其下人誤下一著,敵必乘之,而全局皆失!故良將之於敵,每多方以誤之。誤敵之法,難容悉數,或激之使躁於動,或誘之使貪於得,或迫之使不得不往,或緩之使坐安其患,或欲東而佯擊其西,或實進而謬為之退。使敵當守而不守,當趨而不趨,或趨其所不必趨,守其所不必守。我有無不如意之算,彼有不可復追之悔,所謂形之而敵必從之者是。」或誤其政,或誤其交,或誤其時,或誤其地,或誤其民,或誤其將,或誤其法,或誤其謀,或誤其勢,或誤其機,或誤其強,或誤其弱。總使其為我所誤,因我而動,則誤敵之道盡矣。 談到疑敵之原則,《草廬經略》有曰:「兵以善斷而勝,多疑而敗。故疑敵之法,兵家必有也。敵疑則審機而不進,事事而莫能斷。我乘其猶豫,因應變化,決策設奇,以期制勝。勢強則伺隙而突擊,或銜枚而掩襲;勢弱則嚴兵整備,或潛師而引退。敵以疑而失事機,我以使疑而得勝算。故當垂敗而可轉敗以為功,當垂成而遂成以莫御者,以其能乘敵之疑而善其用也。疑敵之術,動而若靜,則疑我之休兵而遂弛其防;靜而若動,則疑我之興師而遂斂其守。實而若虛,則疑而不復備;虛而若實,則疑而不敢攻;佯為必致之勢,繼以必克之兵,亦佐勝之一端也。」故謀敵用敵之道,除用術以誤之外,尚須用術以疑之。誤可使其失策,疑可使其失機。總之,務使我能誤敵而不誤於敵,疑敵而不疑於敵;方能收致敵而不致於敵,用敵而不為敵所用,方為上略也。 其次,或則為誘敵之術,或則為驕敵之術,或則為離敵之術,或則為困敵之術,或則為擾敵之術,或則為欺敵之術。凡陰謀術略之士,對此無不以全力講求之,「予之敵必取之,取之敵必從之,利之敵必爭之,害之而敵必卻之」,務使我為主而敵為客,我欲其來,彼不得不來;我欲其往,彼不得不往;我欲彼如何動變,而彼即不得不如何動變。同時,敵欲進,則因其進而用之;敵欲退,則因其退而用之;敵欲戰,則因其戰而用之;敵欲和,則因其和而用之。和、戰、攻、守、進、 退,皆因其所欲為而用之。次之,敵智則因其智而用之,敵愚則因其愚而用之,敵明則因其明而用之,敵誤則因其誤而用之,敵強則因其強而用之,敵弱則因其弱而用之。智愚、明誤、強弱,無不可因其所有而用之。能如是,則用敵之道,思過半矣。 最後,孤敵之術,在謀略戰中,在外交戰中,均為一最重要的大原則。人不可孤立,孤立則困;國不可孤立,孤立則危。故於設謀運交之際,一方面須爭取我之與國,以防我陷於孤立;一方面宜離間敵之與國,以使敵陷於孤立。「孤不可恃」,「任獨者昧」,敵勢一孤,便有可乘。敵勢即強,恃獨而戰,亦除從事「捨命戰」與「糊塗戰」而外,絕難從事「算定戰」與「必勝戰」。在戰爭未啟之前,可為孤敵之術;在戰爭過程中,更須為孤敵之術。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之所以失敗,全在一「孤」字耳。或因敵強而孤之,或因敵弱而孤之,或因敵驕而孤之,或因敵誤而孤之。或因其內,或因其外,或因其政,或因其交;總以孤之為上策,此千古來不易之經也! 十六 神秘原理 出奇制勝,全在秘密之保持。 時代逾進步,則事與事間、人與人間之關係亦愈微妙複雜,科學愈臻上乘,則攻防之法門亦愈趨奇玄。故凡事當策劃之際,其秘密之保持亦愈重要。戰略與政略獲勝之決則,全在乘敵之不意而出奇制勝。夫出奇制勝之道,全在計策之周備。而乘敵不意之道,全在秘密之保持。故《易 ·節爻》曰:「初九,不出戶庭,無咎。」子曰:「亂之所由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老子云:「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者,以此也。凡有謀略,務須絕對保持秘密以至神鬼莫測之地,一有所行,則玄奇莫測,不但出於敵人之意表,且亦出於天下後世人之意表; 如此,則可方於「神秘」矣。天玄子曰:「謀政謀兵,謀敵謀友,謀戰謀和,謀進謀退,均以幾於神秘為上。守之以密,使敵莫知,出之以神,使敵莫測;斯為謀略中之神秘原理也。」夫和、戰、攻、守、進、退,均能出之神秘,使敵莫測而無以應,乃制勝之道也。鬼谷子在《謀篇》曰:「聖人之道在隱與匿。」於《摩篇》曰:「聖人謀之於陰故曰神,成之於陽故曰明。」是以在事業之途程上,吾人務力探他人的秘密,而力藏自己的秘密。尤其在有大計謀、大策劃之時為然。故太公在《兵法》 中有「陰符陰書」之篇,並明揭「神機鬼蔽,陰陽相勝之術」,非無端也。揭子宣曾云:「謀成於密,敗於泄。三軍之事,莫重之秘。一人之事,不泄於二人;明日所行,不泄於今日。細而推之,慎不間發。秘於事會,恐泄於語言;秘於語言,恐泄於容貌;秘於容貌,恐泄於神情;秘於神情,恐泄於夢寐。有行而隱其端,有用而絕其口。然可言者,亦不妨先露以示信,推誠有素,不秘所以為秘地也。」在歷史上因稍一不慎,泄露機密,而敗九仞之功者,不可勝數。故鬼谷子於《摩篇》 曰:「塞茆匿端,隱貌逃情,而人不知,故成其事而無患。」《淮南子》於《銓言訓》 曰:「聖人不為名屍,不為謀府,不為智主。藏無形,行無跡,游無朕……故聖人掩明於未形,藏跡於無為。」又於《兵略訓》曰:「兵貴謀之不測也,形之隱匿也,出於不意,不可以設備也。謀見則窮,形見則制,故善用兵者,上隱之天,下隱之地,中隱之人。」要之軍事政治,莫不以隱為上,即為人亦然,可隱者則隱之;與人無關者隱之,不必告人者隱之,己之嗜惡隱之,已之短長隱之,將有所為,則更應隱之。隱之至於無形,則上善矣。《說苑》曾載:「齊桓公與管仲謀伐莒,謀未發而聞於國,桓公怪之,以問管仲,管仲曰:『國必有聖人也。桓公嘆曰:『昔日之役者,有執柘杵而上視者,意其是耶?』乃令復役,無得相代。少焉,東郭垂至,管仲曰:『此必是也。』乃令侯者延而進之,分級而立,管仲曰:『子言伐莒者也。』對曰:『然。』管仲曰:『我不言伐莒,子何故言伐莒?』對曰:『臣聞君子善謀,小人善意,臣竊意之也。』管仲曰:『我不言伐莒,子何以意之也?』對曰:『臣聞君子有三色,悠然喜樂者,鐘鼓之色也;愀然清靜者,縗絰之色也;勃然充滿者,此兵革之色也。日者,臣望君之在台上也,勃然充滿,此兵革之色。君吁而不吟,所言者莒也;君舉臂而指,所當者莒也。臣竊慮小諸侯之未服者,其惟莒乎?臣故言之。」由斯可知秘之道不易,而隱之道實至難也。 太公曰:「凡謀之道,周密為實。」又云:「鷙鳥將擊,卑飛斂翼;猛獸將搏,弭耳俯伏;聖人將動,必有愚色。」諸葛亮亦云:「戰欲奇,謀欲密,眾欲靜,心欲一。」謀一泄,而使敵知之並為之備我,則有謀與無謀等。在謀略戰中,不但以保持秘密為第一原則,尤須能使其有神秘莫測之奇,使敵莫料,方為上乘保密之道。我可以此測敵,須知敵亦可以此測我;我可以此謀敵,須知敵亦可以此謀我;我可以此動敵,敵亦可以此動我;我可以力探敵之機密,敵亦可以力探我之機密。故為謀略,總以能「出神入化」、「出奇制勝」、「出敵意表」為上策。凡敵意我絕對不如此者,我則絕對必如此;凡敵意我絕對必如此者,我則絕對不如此。謀能出乎恆情,逾乎恆理,超乎恆軌,謀人之所不敢謀,想人之所不敢想,方為神奇。謀而一至於神奇,即不秘亦所以為秘也。即言之而敵亦不信,天下人亦不信,而我竟如是出之,方為神妙莫測,而亦可入於神秘之境矣!故老子既曰:「玄德深矣遠矣。」又曰:「玄之又玄,眾妙之門。」蓋密則玄矣,玄則神矣,神則通矣,此乃道之微權也,故曰:「不可以示人。」凡事能神秘莫測,使敵不知所備,不知所措,便易有神妙莫測之勢;不發則已,一發即有如高山飛瀑、峻坂轉丸之勢,不至不已者也。此即太公之所謂「神勢」,與孫子所謂「微乎微乎,至於無形;神乎神乎,至於無聲」者是! 十七 宇宙對動原理 為之於此,必應之於彼; 動之於此,必行之於彼, 此為千古不易之原則。 宇宙對動原理,是根據天地間之相對律或對立律而產生的。此一原理,在 《周易》與老子的哲學思想中最為豐富。《周易》以陰陽對立為起點:「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即陰陽,而在兩儀未生時孕育於太極之內者,仍有陰陽兩性之存在。由此一陰陽之相對對立,於是而有男女、夫婦、君臣、上下、前後、左右,與乎剛柔、動靜、正反、往復、高下、弛張、吉凶、悔吝、善惡、利害、成敗、得失、生死等等一切之相對對立而存在。大凡宇宙間事物,有一即有二,有此即有彼,有利即有害,有得即有失,剛柔、動靜、吉凶、成敗等等現象,諸莫不然。故《易 · 泰》曰:「無平不陂,無往不復。」《易 ·復》曰:「反覆其道。」《易 ·剝》曰:「消息盈虛,天行也。」老子曰:「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這不但說明了天下事物的相對律,而且也說明了天下事物的對動律。一切事物的現象,由來有漸,此存乎其中的隱伏之漸,即是其因;及其現象既形成,此形乎其外的突變之變,即是其果。凡事有果即有因,愚者見其果,智者見其因;愚者安其果,智者為其因。故欲有成,必先為其於所以成之因。援果可以求因,援因可以得果;故為之此者,勢必得之於彼。種善因得善果,種惡因得惡果;種福因得福報,種禍因得禍報,此不易之真理也。故聖人之謀事也,總是知其相對,而守其絕對;明其因之果,而為其果之因。凡事「無往不復」,我之加諸於人者,人必復之於我;我動則彼必應之,我行則彼必隨之。此即相對而動應之原理也。 基於此一對動原理,可知天地間萬事萬物。凡為之於此,自必應之於彼;動之於此,自必形之於彼,此為千古不易之原則。古語云:「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佛教之輪迴因果報應之說,其原理亦系由此而產生。有是於此者必有是於彼,故欲有是於彼者必先有是於此。是以欲人之助我必先助人,欲人之為我必先為人,欲人之忠我信我必先忠人信人,欲人之愛我戴我必先愛人戴人。油燒則燃,水煮則熱,鍾叩則鳴,鼓擊則響;擊大響大,叩大鳴大,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其斯之謂也。故以道加之於人者,人亦報之以道;以德加之於人者,人亦報之以德;以怨加之於人者,人亦報之以怨;以惡加之於人者,人亦報之以惡。加大報大,加小報小;不報之於此,必報之於彼。此自然之理,必然之勢,絕對無二之定律也。故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說苑》載:「齊桓公北伐山戎,其道過燕,燕君逆而出境。桓公問管仲曰: 諸侯相逆,固出境乎?』管仲曰:『非天子不出境。』桓公曰:『然則燕君畏而失禮也。寡人不道而使燕君失禮,乃割燕君所至地以與燕君。』諸侯聞之,皆朝於齊。」故湯勤祝綱,文王澤枯骨,而天下之民從之。昔周之興也,太王國於豳,修后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葷鬻戎狄欲攻之,事之以皮幣犬馬,不得免焉,事之以財物珠玉,不得免焉,而欲得其地與民。全民皆怒,欲與一戰。太王曰:「立君所以為民,非立民所以為君,立君所以利民,非立君所以害民也。今戎狄之所為攻戰在地與民,地與民之在我與在彼何異。民雖欲以我故戰,然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乃與私屬去豳,渡漆沮逾梁山而止於岐下。豳人舉國扶老攜幼以歸之,其他小國亦多聞而歸之,而其國益大。又《史記》載:「孟嘗君相齊,其舍人魏子為孟嘗君收邑入,三反而不致一入。孟嘗君問之,對曰: 『有賢者,竊假與之,以故不致入。』孟嘗怒而退魏子。居數年,人或毀孟嘗君於齊滑王曰:『孟嘗君將作亂。』及田常劫滑王,滑王意疑孟嘗君,孟嘗君乃奔。魏子所與粟賢者聞之,乃上書言孟嘗君不作亂,請以身為盟,遂自剄宮門以明孟嘗君。王乃驚,而蹤跡驗問,孟嘗君果無反謀,乃復召孟嘗君。」故曰:為之於此,自必應之於彼;動之於此,自必形之於彼;與之於此,自必取之於彼;失之於此,自必收之於彼也。故曰:居難是德,吃虧是福,損己受益,屈己得伸。其所以然者,蓋宇宙一切事物現象,諸係為兩力之對立而存在,為兩力之對動所支配也。天地之所以能長久維持均衡而存在不歸於毀滅者,因各行星間彼此各互為兩力之對立與兩力之對動,互相吸引,互相作用,而止於一中點,此中點與彼此間力之大小成正比而構成。一與一為兩力之對立與對動,一與萬仍彼此各為兩力之對立與對動,是為宇宙對動原理之成立。歷代帝王諸運此原理以成功,惟為千古不傳之秘耳。 吾於《孫子戰爭理論之體系》一書中有云:「蓋宇宙間全部事物現象之生滅、成毀、變化,諸有一永恆不變之定律支配其間,即對動之定律,亦即對動之產生,即是由於各種事物現象之諸互相對立而存在。」又云:「宇宙一切事物與現象,又無一時一刻不在動化中,無一分一秒不在變易中,而此種動化變易,在內者自為循環,自為生—滅—生,自為成—毀—毀—成。在外者又諸皆自向其對方運動。因此一『向對方運動』之定律發明,於是便構成一對動原理。由天地陰陽男女之對動,而產生一切現象之對動。故有強即有弱,有正即有反,兩者各互相對動,故有治即有亂,有往即有復,兩者各互相對動。故有勝即有敗,有成即有毀,兩者各互相對動……並由此對動而產生又一循環現象,即:強—弱—弱—強,正—反—反—正,治—亂—亂—治,往—復—復—往,勝—敗—敗—勝,成—毀—毀—成。從未有一單獨存在之事變,亦未有一永恆向前變動。即使初視之,似為每一變動之新現象與舊現象不同,然結果則自必仍歸於起點。如日月死生、春夏秋冬之循環往復然,且其變動又諸系受對方動力之干涉與壓擾而行。如水變成氣必因熱,變成冰必因冷,人事亦然。因人事亦無一不循此對動原理而進行,故所加於對方者,自然必發生一種正的相成及反的相拒之反應。」 其次,我們如深入一觀察,則歷史上許多事實,常是亟亟於功名者,不能得功名;亟亟於富貴者,不能得富貴。反之,不企名而名至,不企利而利至者,比比皆是。此乃為之於事之正者,常適得其反;為之於事之反者,常適得其正之理也。因此,常必須反其所希冀者而為之,或靜以俟之,迄乎運會之至,則所希冀者得矣;此亦即「不為之為」之道、「不用之用」之道、「不爭之爭」之道,「不勝之勝」之道。曰:為於無為,用於無用,爭於無爭,勝於無勝。則天下莫可與爭功,萬世莫可與爭名。孰知此者,其神乎?孰能此者,其天乎?此亦即對動原理,惟為極高深、極精微的對動原理。以其所謂「反」者,乃形之反,而非質之反也。蓋「天道好遠」、「天道隱伏」,且天下事,固「無往不復」,然常「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且「福兮禍之所倚,禍兮福之所伏」也。吾人若能「反覆其道」,則庶幾矣。故老子垂訓後人為天下溪,為天下谷,受天下之垢,守天下之辱,己欲取 上先居下,已欲有成先居敗,己欲獲益先受損,己欲處前先居後,己欲受福先居惡,惟此只可為上智道,而難為中人言。此即為對動定律之微權也。故老子曰: 「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又曰「柔勝剛,弱勝強」者,此也。 十八 時機之選擇與運用 守時而動。 時機在事業之成敗上,是一個極重要的條件。選擇當,則事半功倍;選擇不當,則功敗垂成。孟子有言曰:「雖有智慧,不如乘勢;雖有鉉基,不如待時。」一個領袖必須懂得因時變化之原則,鬼谷子《逸文》中云:「聖人不朽,時變是守。」 蓋無論在行動上,或計劃上,如不能隨時世之變異,而講求適應環境之方略,只固執舊見,則未有不敗者。韓非子所謂「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者即此理也,《國語》所載「待其來而正之,因時之所宜而止之」,與乎《呂氏春秋 ·不廣》 中所載之「智者之舉事,必因時」一語,諸為謀事必需選擇適當之時間,以求「能以最少之犧牲,而能收到最大效率」之經驗的而又是真理的教條。所謂「適當之時間」者,即為時機。揭子宣下「機」之定義曰:「勢之維繫處為機,事之轉變處為機,物之緊湊處為機,時之湊合處為機。」接著又闡明「機」之重要性及運用之基要曰:「有目前即是機,轉瞬即非機者;有乘之即為機,失之即無機者;謀之宜深,藏之宜密,定於識,利於決。」故當吾人選擇「適當時之時間」時,宜恰為 「勢之維繫處」、「事之轉變處」、「物之緊湊處」、「時之湊合處」之時,乘而用之便能收事半功倍之效而有所成。故太公於《兵道篇》云:「兵勝之術,密察敵人 之機,而速乘其利,復疾擊其不意。」發啟亦云:「天道無殃,不可先倡;人道無災,不可先謀;必見天殃,又見人災,乃可以謀。」此即為謀事料敵,宜乘時握機的時機選擇原理之說明也。 在此,有幾點極簡要的原則。第一為「乘外」的原則,乘外雲者,即乘其有事於外之時,一舉而攻之之謂。例如越王句踐之報吳仇也,便乘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精兵悉從王,惟老弱與吳太子留守之時,大興兵伐吳而敗之,殺其太子而有其國。 其次為「乘內」之原則。「乘內」雲者,即乘其有事於內之時,舉而攻之之謂。此點,我國史乘上歷代外禍之侵入,如元之覆宋、清之覆明,諸可為明證。而一九三〇年中國「九一八」之事變,則為日本內乘中國之赤禍與天災,外乘歐美各列強之無力東顧之時,而遂行其明治維新後所決定之一貫的大陸政策,而獲其所欲得之收穫之明例。再次為「乘弊」之原則。「乘弊」雲者,即乘其政治制度、經濟制度等有崩潰沒落之現象時,或其政治主張與設施、經濟主張與設施等不能固結其內部人心,有眾叛親離等大矛盾現象發生之時,或乘其組織有弱點之時,或乘其事業路線有缺陷時。總之,是因人之弊,因事之弊,而乘勢之弊,以發動自己猛烈之攻擊行動之原則也。 然而若無以上所述之各時機可乘,則又為之奈何?曰:惟有創造時機耳。若創造時機而不可能,則又為之奈何?曰:惟有等待時機耳。老子曰:「君子得其時則駕,不得其時,則蓬累而行。」孔子曰:「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又云: 「君子博學深謀,修身端行,以俟其時。」鬼谷子亦曰:「世無可抵則深隱而待時,世有可抵則為之謀。」此諸為一個人必須待時之明訓,惟時不可失,機不可逸,時機一至,必能握之。故范蠡有言曰:「從時者,猶救火追亡人也,蹶而趨之,猶恐弗及。」《說苑》亦謂:「時乎時乎,間不及謀;應時之極,間不容息。」蓋時機一縱即逝,一逝即不再來耳。惟待時亦不可如守株待兔。蓋如是,則兔將永不可得也。故荀子於《天論篇》中云:「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尤其是一個偉大的領袖,更不應抱著期待的態度,非至萬不得已時,不可如是也。良以時機一到,而不能毅然決然斷行之;猶豫不決,優柔寡斷,則為害非淺。兵法所謂遲疑與猶豫,較不為之害猶大者,即此之意。 十九 向抵抗力最小者發展 在我取之不無小補,而在人則無大傷。 向抵抗力最小者發展的原則,卻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其主要的理由在: 一,有不用任何最大的犧牲而能達到目的。二,有於短時期成功的把握。三,有不致傾覆自己的危險發生。四,在於不致引起外力的干涉。即在我取之不無小補,而在人則無大傷,故不嫉;且不甚為所注重而我則坐大。當春秋之世,諸侯兼併,小者先亡。迨戰國時,七雄競逐,弱者先兵。秦始皇之兼併六國,亦先弱小而後次強大,世有論諸葛孔明之錯誤,在其一出兵即與魏曹角逐,故其終也勞而無功,傷而無成。若反其道而行之,以此秘訣為其當時政策與行動之指南針,則成敗之數,恐尚未可逆睹。 惟凡策有正必有奇,在有些場合,你能一舉敗強敵,則其他之較弱小者無不翕然景從,不費一兵,不折一矢,天下即告大定矣。惟此究無穩紮穩打的把握,僥倖與危險的成分多,可一而不可再。且須預先能有「胸有成竹,目無全牛」之精確把握,如數理之足憑者方可大膽地放手做去。否則,還是以向抵抗力最小的處所發展為宜。 是以當秦惠王時,伐韓伐蜀之棋未定,張儀主先伐韓,而司馬錯主先伐蜀。相與爭論於惠王之前。司馬錯曰:「臣聞之,欲富國者,務廣其地;欲強兵者,務富其民;欲王者,務博其德。三資者備,而王隨之矣。今王地小民貧,故臣願從事於易。夫蜀,西僻之國也,而戎翟之長也,有桀紂之亂也。以秦攻之,譬如以豺狼逐群羊,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財足以富民,繕兵不傷眾而彼已服焉。拔一國而天下不以為暴,利盡四海而天下不以為貪,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惠王卒聽之起兵伐蜀,取之。第一次世界大戰德之所以敗者,在與英、法、俄、美四強作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日軸心國之所以必敗者,亦在犯此與舉世強大富饒之盟國為敵。在初期戰爭中,便因其向抵抗力微弱之處進攻,並乘人之無備,故能得初期之勝利,收莫大之效果。故昔張儀說齊滑王以連橫曰:「臣聞之,齊與魯三戰而魯三勝,國以危亡隨其後,雖有戰勝之名,而有亡國之實,是何也?齊大而魯小也。今秦之與齊也,猶齊之與魯也。秦趙戰於河漳之上,再戰而趙再勝秦。戰於番吾之下,再戰又再勝秦。四戰之後,趙之亡卒數十萬。雖有戰勝之名,而國已破矣。是何也?秦強而趙弱也。」語云:「眾怒難犯,私慾難成。」夫積羽沉舟,群輕折軸。一矢易折,眾矢難摧。是以向抵抗力小者發展,尚須估計其不引起外力之干涉,以收各個擊破,逐一吞併之效,方為上策。取亂侮亡,兼弱並昧,此不費力而日大之業也。蓋攻強則弱者強,攻大則小者大;擊弱則強者弱,擊小則大者小,乃千古不易之理。且服小則己可日大,能日大則漸可不費力而劫大服大矣。 此一原則,應用於戰略戰術上亦然,須避大擊小,避強擊弱,為不易之理。古之善用兵者,不以短擊長,而以長擊短;不以弱擊強,而以強擊弱。即為此一原則之應用也。故攻堅陷銳,而不蹈瑕抵隙者,乃為千古敗兵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