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本義[標點本] · 詩本義卷第四

叔于田 論曰:叔于田之義至簡而明。毛、鄭於飲酒、服馬無所解說,而謂巷無居人者,國人注心於叔,似如無人處。不惟其說迂疏,且與下二章飲酒、服馬文義不類,以此知非詩人本意也。雖為小失,不可不正。 本義曰:詩人言大叔得眾,國人愛之,以謂叔出於田,則所居之巷?無人矣。非實無人,雖有而不如叔之美且仁也。其二章又言叔出則巷無可共飲酒之人矣,雖有而不如叔之美且好也。其三章又言叔出則巷無能服馬之人矣,雖有而不如叔之美且武也。皆愛之之辭。 羔裘 論曰:羔裘晏兮,三英粲兮。毛、鄭皆以三英為三德者,本無所據,蓋旁取書之三德曲為附麗爾。六経所在,三數甚多,苟可曲以附麗,則何說不可據詩三章,皆上兩言述羔裘之美,下兩言稱其人之善。其一章曰羔裘如濡,洵直且侯者,言此裘潤澤,信可以為君朝服。洵,信也。至其下言,則稱其人曰彼其之子,守命不變也。其二章曰羔裘豹飾,孔武有力,言裘所以用豹為飾者,以豹有武力之獸也,故其下言稱其人云彼其之子,邦之司直者,謂服以武力之獸為飾,而彼剛強正直之人稱其服爾。其三章曰羔裘晏兮,三英粲兮,亦當是述羔裘之美,其下言始雲彼其之子,邦之彥兮者,謂稱其服也。英,美也。粲,衣服鮮明貌。但三英失其義,不知其為何物爾,故闕其所未詳。 女曰雞鳴 論曰:女曰雞鳴,士曰昩旦,是詩人述夫婦相與語爾。其終篇皆是夫婦相語之事。蓋言古之賢夫婦相語者如此。所以見其妻之不以色取愛於其夫,而夫之於其妻不說其色,而內相勉勵以成其賢也。而鄭氏於其卒章知子之來之,以為子者是異國之賓客,又言豫儲珩璜雜佩,又雲雖無此物,猶言之以致意,皆非詩文所有,委曲生意而失詩本義。且既解卒章以此,又因以宜言飲酒,與子偕老,亦為賓客,斯又泥而不通者也。今遍考詩諸風,言偕老者多矣,皆為夫婦之言也。且賓客一時相接,豈有偕老之理?是殊不近人情。以此求詩,何由得詩之義? 本義曰:詩人剌時好色而不說德,乃陳古賢夫婦相警勵以勤生之語,謂婦勉其夫早起,往取鳧雁以為具,飲酒歸以相樂,御其琴瑟,樂而不淫,以相期於偕老。凡雲子者,皆婦謂其夫也。其卒章又言知子之來相和好者,當有以贈報之,以勉其夫,不獨厚於室家,又當尊賢友善,而因物以結之。此所謂說德而不好色,以剌時之不然也。 有女同車山有扶蘇 論曰:女有同車,序言剌忽不昏於齊,卒以無大國之助,至於見逐。今考本篇,了無此語。?于山有扶蘇義則有之。山有扶蘇,序言剌忽所美,非美。考其本篇,亦無其語。?於有女同車義則有之。二篇相次,疑其戰國、秦漢之際,六経焚滅,詩以諷誦相傳,易為差失。漢興,承其訛謬,不能考正,遂以至今。然不知魯、韓、齊三家之義,又為何說也。今移其序文附二篇之首,則詩義煥然,不求自得定本。有女同車,剌忽也。所美非美?然山有扶蘇,剌忽也。鄭人剌忽之不昏於齊,太子忽嘗有功於齊,齊侯請妻之,齊女賢而不取,卒以無大國之助,至於見逐,故國人剌之。毛、鄭之說與子之本義,學者可以擇焉。 本義曰:有女同車,顏如舜華。將翱將翔,佩玉瓊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雲者,詩人極陳齊女之美如此,而鄭忽不知為美,反娶於他國,是所美非美也。又曰:山有扶蘇,隰有荷華,不見子都,乃見狂且雲者,詩人以草木依託山隰,皆得茂盛榮華,以剌鄭忽不能依託大國以自安全,遂斥其君,此狂狡之童爾。各舉一章,則下章之義不異也。 褰裳 論曰:褰裳之詩,鄭有忽突爭國之事,思大國來定其亂也。據詩但怨諸侯不來,而箋意謂鄭人不往,義正相反,此其失也。其曰子惠思我,褰裳涉溱者,謂彼大國有惠,然思念我鄭國之亂,欲來為我討正之者,非道遠而難至,但褰其裳,行涉溱水而來,則至矣。言甚易而不來爾。而鄭謂有大國思我,則我揭衣渡水,往告以難也。且以難告人,豈待其思而後往告?亦不以難難而不往也。子不我思,豈無他人者,但言諸侯眾矣,子不我思,則當有他國思我者爾。詩人假為此言,以述鄭怨,諸侯不相救恤爾,而鄭謂先鄉齊、晉、宋、衛,後之荊、楚者,穿鑿之衍說也。又曰豈無他士者,猶言他人爾。鄭謂大國之卿當天子之上士者,亦拘儒之說也。 子衿 論曰:子衿,據序但剌鄭人學校不修爾。鄭以學子在學中有留者,有去者。毛又以嗣為習,謂習詩、樂;又以一日不見如三月,謂禮、樂不可一日而廢。苟如其說,則學校修而不廢。其有去者,猶有居者,則勸其來學。然則詩人復何所剌哉?鄭謂子寧不嗣音,為責其忘已,則是矣。據詩三章,皆是學校廢而生徒分散,朋友不復群居,不相見而思之辭爾。挑達城闕間,日遨遊無度者也。 東方之日 論曰:東方之日,毛、鄭皆以喻君;而毛謂日出東方,人君明盛;鄭謂其明未融,喻君不明。東方之月,毛、鄭皆以喻臣;而毛亦謂月盛於東方,鄭又以為不明。以詩文考之,日月非喻君臣,毛、鄭固皆失之矣。至於明不明之說,二家特相反。而日出東方,明冣盛,皆智愚所具見。而鄭以為不明者,蓋遷就已說爾。?毛、既謂日月在東方,為君臣盛明,則於詩序所謂君臣失道者,義豈得通,此其又失也。 本義曰:東方之日,日之初升也。蓋言彼姝之子,顏色奮然,美盛如日之升也。在我室,兮履我,即兮者相邀以奔之辭也。此述男女淫風但知稱其美色以相?榮,而不顧禮義,所謂不能以禮化也。下章之義亦然。 南山 論曰:南山剌齊襄與魯文姜之事,毛、鄭得之多矣。其曰葛屨五兩,冠?雙止,毛但云葛屨,服之賤者;冠?,服之尊者,而不究其說。鄭謂葛屨五兩喻文姜與娣侄傳姆同處;冠?喻襄公、文姜與侄娣傳姆五人為奇,襄公往從而雙之。詩人之意必不如此。然本義已失矣,故闕其所未詳。 蟋蟀 論曰:蟋蟀之義,簡而易明。鄭氏以農功為詩。考序及詩,但剌僖公不能以禮自娛樂爾,初不及農功也。國君之尊,以禮晏樂自有時,豈如庶人必待農隙乎?鄭惟此為衍說爾。職思其外,毛謂禮樂之外,鄭謂國外至四境,鄭又謂職思其憂,為鄰國侵伐之事,皆失之。詩曰蟋蟀在堂者,著歲將親而日月之速,宜為樂也,職思其外者,謂國君行樂有時,使不廢其職事,而更思其外爾,謂廣為周慮也。一國之政,所憂非一事,不專備侵伐也。 揚之水 論曰:詩人本剌昭公封沃,而桓叔盛強。而毛、鄭謂波流湍疾,洗去垢濁,使白石鑿鑿然。如桓叔除民所患,民得有禮義,遂如二家之說,則是桓叔善治其民,非其盛強為晉患也。據序所陳,直謂昭公微弱,不能制桓叔之強,民皆舍弱就強,叛而歸沃爾,非謂民知就禮義也。使民知就禮義,則晉雖弱而不叛也。詩王風、鄭風及此有揚之水三篇,其王、鄭二篇,皆以激揚之水力弱,不能流移束薪,豈獨於此篇謂波流疾湍,洗去垢濁?以意求之,當是剌昭公微弱,不能制沃,與不流束薪義同,則得之矣。 本義曰:激揚之水,其力弱不能流移白石,以興昭公微弱,不能制曲沃,而桓叔之強於晉國,如白石鑿鑿然見於水中爾。其民從而樂之,則詩文自見。毛、鄭之說亦通也。 采苓 論曰:毛以采苓為細事,與采葛傳同,子於采葛論之矣,鄭又轉釋細事以為小行。詩人之意明白,固不使後人須轉釋而後知也。首陽,山名,人所共見而易知者,毛以為幽僻,鄭以為無征,皆失矣。至於人之為言,苟亦無信,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以文意考之,本是為一事,而鄭分為二,謂人之為言,是稱薦人,欲使見進用,舍旃舍旃,是謗訕人,欲使見貶退者。考詩之意不然也。蓋其下文再舉人之為言,而不復舉舍旃舍旃者,知非二事也。本義曰:采苓者,積少成多,如讒言漸積以成惑,與采葛義同。其曰人之為言,苟亦無信,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者,戒獻公聞人之言,且勿聽信,置之且勿以為然,更考其言何所得,謂徐察其虛實也。義止如是而已。 蒹葭 論曰:據詩序,但言剌襄公,未能用周禮爾。鄭氏以謂秦處周之舊土,其人被周德教日久。襄公新為諸侯,未習周之禮法,故國人未服。按史記秦本紀:周幽王時,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秦襄公將兵救周,戰有功。周避犬戎難,東徙洛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歧、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襄公於是始國,與諸侯通。十二年,伐戎,至岐而卒。子文公立,居西垂宮。十六年,以兵伐戎,戎敗走。於是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歧。又據詩小戎序云:襄公備其兵甲,以詩西戎。西戎方強,而征伐不休。但言征伐而不言敗逐之。以史記及小戎序考之,蓋自西戎侵奪歧、豐,周遂東遷。雖以歧、豐賜秦,使自攻取,而終襄公之世不能取之。但嘗一以兵至岐而卒。至文公立十六年,始逐戎而取歧、豐之地。然則當詩人作蒹葭之時,秦猶未得周之地,鄭氏謂秦處周之舊,土大旨既乖其餘失。詩本義不論可知。 本義曰:秦襄公雖未能攻取周地,然巳命為諸侯,受顯服,而不能以周禮變其夷狄之俗,故詩人剌之以詩。蒹葭水草,蒼蒼然茂盛,必待霜降以成其質,然後堅實而可用。以此秦雖強盛,必用周禮以變其夷狄之俗,然後可列於諸侯。所謂伊人者,斥襄公也。謂彼襄公如水旁之人,不知所適,欲逆流而上,則道遠而不能達;欲順流而下,則不免困於水中。以興襄公雖得進列諸侯,而不知所為,欲慕中國之禮義,既邈不能及,退循其舊,則不免為夷狄也。白露未昩,未巳,謂未成霜爾。詩本義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