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祖榮文集 · 中文編目中一個重要的問題——標題
名稱之商榷
Subject Headings一詞在我國圖書館界,譯名有類名、標題、主題標題、科目標題、主題標目、標題匯典及件名目錄之別。用名各殊,不相統一;我國圖書館事業之不統一進展,多少實蒙此影響。深願中華圖書館協會,能公定一公用名詞,及其他各種名詞。今試略述個人之意見,以供商榷。
余意對於館中常用名詞,務求單簡便用。上述諸譯名,除類名、標題外,皆連綴四字,再加「目錄」二字,共長六字,詰屈聱牙,頗為不便。而其間又有與原義不符者。分論如下:
類名:就表面視之,此名似指分類各類名,如Class。Class中,有多少分析出作標題者,將Subject Headings譯作類名,必致引人誤會,以為系分類目錄。
科目標題:科目二字與課程義相混。
標題匯典:似指List of Headings,而非Subject Headings。
件名目錄:此為日本名詞,既未將Subject Headings之意表明,使人一望而知,又且不甚正確。
就中余覺可用者,惟「標題」一詞。既甚明確,又已應用於一部分圖書。或謂標題似僅指Headings而非Subject Headings,且似近專門術語,不便閱者。余以為凡各名詞,皆係為本界同志應用,與閱者不生何影響。對於外界,無論譯作何詞,亦少人明白。若為閱者計,只須於目錄規則上,略加解釋即可。若謂標題僅指Headings則非的論。蓋Subject之意,已含於標題之中。惟Headings一字。現亦譯作標題,兩相雷同,似嫌不便。為區別Headings與Subject Headings計,可將Headings譯作別字。本文以下於Subject Headings暫用標題表之;Subject則作主題;Headings仍作標目。至於List of Subject Headings,則作標題總錄;標題匯典固亦可用,但兩相比較,似總錄與List義較合。
標題之意義與目的
意義:標題系采一以詞或短語做成之主題。作標目(Headings),以標明一書之內容——所討論者何,與該書之體裁;並藉以將凡同主題之書籍,編置其下。
副卡之記載,以此等主題之名稱為主——依詞或短語之順序排列者,曰標題卡。
目的:制定標題,所以便制標題卡也。故欲明制定標題之目的,當先知標題卡之功用。「標題卡可答覆閱者關於某某問題,館中有何書」(Wilson語),蓋一切書籍,除小說、獨幕劇、論文等外,僅制一著者卡、一書名卡,必不敷應用。以無以表顯書之內容,仍將減失書之功用。故當於著者卡、書名卡外,加制一或數標題卡。閱者對於館員,常發「討論某題者,館中有何材料」之疑問,「彼等喜用一主題向館中求材料,正如喜問館員某著者有何著作用同」(Fellows語)。若無標題卡,員必致茫然不知所對,縱令館員博學強記,能詳舉告之,而發同問題者多,一一答覆,無乃不憚煩擾乎?
再如有人來館欲閱某書。倉猝間,將該書名及著者名遺忘,惟憶該書之內容,所討論者何。查標題卡,必能告彼所欲閱之書為何,館中是否備有。
抑有進者,標題卡中,又有「見」引照卡(See reference)與「參見」引照卡(See also reference)兩種。參見引照卡可告閱者各關係於某標題之一切材料,借閱者選用。此與見引照卡並留於後文論之。
故標題卡之目的,即使各書之功用增大。然卡所用之標題,若無正確統一之標準,則各書之標題,漫無次序,勢必將同類書分置數處,仍將減失書之功用。制定標題,即所以袪此弊也。
標題在編目上之位置
欲充分使人利用圖書,端賴標題目錄。故標題在編目位置上實占首位。劉君衡如於《圖書目錄略說》中曰:「自有標題目錄(原文作主題款目)而關於一事物之資料,舉手即得。向之需翻閱數冊數十冊之分類目錄乃始得之者,(祖榮按,非特分類目錄若是,即辭典式目錄,若僅有著者卡、書名卡,而無標題卡,亦將有此弊)今展卷即可得之;向之需淹博之學識以為背景者,今乃可以檢字得之。其便利為何如耶?章實齊當謂『校讎之先,宜編群書總類,按韻排比。至校書之時,即名而求其編韻,因韻而求其本書,參互錯綜,即可得其至是。』此則淵博之儒,窮畢生年力而不可究殫者,今即中才校勘,可坐收於幾席之間。」寥寥數語,標題目錄在編目上之位置,昭然紙上。
然此亦為編目中最煩難之事。蓋著者名、書名皆有一定之規則可循,標題則不然。故「非熟悉各標題,博覽載籍;深明兩者相互間之關係,具有正確判斷力,不錯用諸名詞,與實際編目及編目工具之專門學識者不能任」(Wilson語)。故圖書館多僅有分類目錄,而無標題目錄者。是乃原於人才問題,不得便據以為標題目錄可以不制也。
標題選擇之標準
(以何為根據?以何為標準?)
選擇標題既無確定規則,故欲選擇一書之合適之標題,與能立時決定該書應用何標題,誠一大難事。今為解決此困難計,立一大概標準與方法,以便有所依准,至神而明之,則存乎人。
標準之制定,所以便編制標題卡,以利閱者。故一切當以閱書入為主位。今即本此原則,定選擇標題之基本標準與普通標準二。
一、基本標準。分二項:
(1)某書所含之內容為何?所標標題,該標題所代表之材料為何?二者須相切合。
(2)視圖書館所在地方之需求。
二、普通標準。分四項:
(1)選擇標題,務極審慎,必采其能將書之內容完全表明者。
絀繹書之書題面、目次、序言、導言,並書之各點,自可知該害所討論者何,決定用一某標題,或何數標題。分類法可以標示書之內容,第僅能標示書之某一部分內容。蓋分類依書之某一內容,編置一處,若該書所論,有數主題,內容有數方面,則無法標示矣。標題目錄所以優於分類法者即在能依書中所討論為何,儘量編制副標題卡以標示之,此一點也。
(2)不特須能表明書內容各方面也,且須正確明了,使普通中人檢用目錄者,迅速易曉。所謂明確之標題者,即所用標題恰與書內容合,而非範圍較大,含義甚廣,足以包括該標題之標題。如一書所論者,系宴會之事,當以「宴會」為標題,而不可用「娛樂」或「消遣」為標題。
(3)所用標題,前後務須一致。凡內容各相同之書,皆須有同一之標題。所用標題,前後一致,實為第一要務。
顧使標題一致,亦一困難之事。在事實上就編目者言:從無兩編目員對於同書所標之標題,盡相雷同者。即一人獨手制編,所得結果,亦無無一毫錯誤者。就標題本身言:無何標題絕對無瑕疵者。惟有先定一標題書作根據,或用卡錄記已用之各標題,每次編目前可以翻閱。編定後,再細心觀察是否便於閱者,徐徐改善。
(4)用最普通單簡之名稱。決定一書之內容為何後,第二步手續,即擇一名稱,以為該書標題。
在各公共圖書館,其標題目錄中,各標示書之內容之重要之字Catchword,俱應單簡普通。如一書所論者系桂花,即當以桂花為標題,而不可用木樨。
但事實上,於多少標題,無法使之單簡者。如西書有「礦穴及採礦術」一標題,必須以此數字作標題,各同類書亦然,蓋無他單簡字足以表明此書之義。標題雖長,亦仍採用。
茲更進論選擇標題之方法。
選擇方法可分兩部述之。([注]此系集錄泰西通行之各選擇方法)
一、選擇各不同之主題為標題法。
(1)普通主題與有特性之主題。編制一書,當以該著作之有特性之主題為標題。如一書所論者系狸奴,當以「貓」為標題,不可用「動物學」、「乳哺類」或「家畜」為標題。(參見普通標準2)
(2)人名與國名。凡論某元君或某統治者之傳記,與該元君或該統治者在位時之歷史書,俱以該元君或統治者名為標題。但非專論該朝之歷史書與敘述該朝之重要大事,及一切政治小冊書,非顯然評論該元君該統治者,皆當以國名為標題。
(3)大事與國名。凡論一國歷史中有特別名稱之大事或時代之書,則以大事或時代之特別名稱為標題(如鴉片戰爭,以鴉片戰爭、奉直戰爭為標題是),但須作引照卡,由國名引至此大事或時代之名稱上;若夫為各國所同有之事實,則以國名為標題(如革命、光復、內訌諸事是),以事為細題。(如中國—史—革命)。
(4)主題名(或體裁)與國名。關於此條,其最滿人意之法,即制二標題卡,一以主題名為標題,一以國名為標題。例如討論大冶地質、植物、動物、自然歷史等書,若各制兩標題,則讀大冶地理之學生,可直由「大冶」名下查得大冶關係地理之地質學,植物學,動物學自然歷史等一切,而地質學家亦可於地質學之細題「大冶」名下查得大冶之地質,不必先查「大冶」地名。但若是編目,甚不經濟,普通恆僅擇用一名,方法於下:
凡論某普通主題,而特別論及某一地名,以地名為主,惟須由該主題名作一引照卡引照之,如Birds and Seasons of New England一書,以英國為主;於「鳥雀」標題下,「參見英國—鳥雀」等字樣。
(5)選擇包含相同材料之各主題為標題法。凡包含同材料之各主題,視各主題所特重者為何?該書特重點為何?擇定應用之主題,再由其不用者,作引照卡引照之。
例如論「家畜」書中,自有一部分系論獸醫藥物者。然不得便將所有論家畜之書,盡行編置「獸醫藥物」名下,不可不查。「天文與地質學」,及「地質與地文學」二者所包含之材料,雖甚相似,但前者系關於地球原始,後者系關於地球上現況者。其他一書之須類分此名下或他名下者,可以此例推之。
二、選擇各不同之名號為標題法。
(1)實同名異之名號。凡兩極端實同名異之名號,擇其中一名為標題,再由他一名號作引照卡引照之。如「玩偶」與「傀儡」是。
凡實同名異之標題擇其:
①為來館查閱書籍人等所最熟諳者(如自然歷史學會圖書館,其至館閱書人,必系該會會員,或某專考史學者,故標題須選用科學名號。若城市公共圖書館,除科學上之名號,遂與原義背謬,或雙關不明者仍用科學名號外,余須一律用普通名號)。
②為其他目錄上常用者。
③除所用一義外,不含其他意義者。
④能使此主題與他有關係之各主題,緊鄰一處者。
若非兩極端實同名異之名稱(如教化與文化,教化與教育),若可視作兩不同之物,須分別編目,不然,則仍依上法。
兩極端相反之主題,任擇一名為標題,他一名用引照法表之(如節制與放縱是)。是選擇之根據同「實同名異」之標題之選擇法。
(2)書名字與主題。無論系見於書名上或否者,總擇其最能標明書之主題之名號為標題。
西國依前述標準與方法編制之標題總錄有四:
① Seare List of Subject headings for small Libraries.
② Mann List of Subject headings for Juvenile books. 1916.
③ L.C. List of Subject headings. 1928.
④ A.L.A List of Subject headings 1911.
此四書皆圖書館學專家,殫精竭思所得結果。可供我參鏡,作我標準。前二書,一係為小圖書館用者,一係為少年圖書館用者。我國圖書館將來發展方面著想,為全國圖書館公用計,勿寧擇後二書中之一書為根據。
美國國會(L.C.)與美國圖書館協會(A.L.A.)標題總錄之此較
《美國圖書館協會標題總錄》,是書集美國各圖書館標題之大成,系積數十年之經驗,耗無數人之心力,通力合作,所編成者,實為一有系統之著作。書中所立各標題程式,頗含歸納演繹之作用。如「圖書館」名下,有「參見書史;讀書會;……」與「又一切以圖書館圈三字冠首之各標題,各圖書館名,各城市名之細題——圖書館」字樣。右側又有「由書史,書籍;……文學引照」諾諸字,以此反覆指導閱者,舉一得三,殊為便利。《美國國會圖書館標題總錄》則少此種功用。惟國會圖書館圍總錄,搜羅新名詞甚多,所定標題,尤均合理。圖書館協會者,則出版十八年前,於近代發生諸新名詞皆未補入,惟於書左留有空白頁,備人添載而已,不若國會編制者之完善。我國現尚無標題專書,急應從事編纂,顧茲事體大,非短時所能辦,故余主張暫時可用美國會編制者為根據,以協會編制者作參考,稍加增改,以資應用。此書雖標題繁賾,然以圖書館改編目錄與一切卡片,殊非易事,持遠大之目光,就將來圖書館事業擴大計,誠不可用其他之單簡標題總錄。
採用西國標題總錄應增改之事項:
(1)凡西國節令與我無關者,易以我國節令,如上元燈節、寒食、清明、端午競渡、七夕、中秋。本此推而廣之。
(2)凡紀念西國偉人及其誕辰,亦與我國無關,無記載之必要,即以我國賢俊偉人之紀念或誕辰增入。
(3)佛教由東漢輸入我國其經典流傳,多至不可紀極,嗣是南北分宗,源遠流長;招提方丈,遍於禹域,不啻為我國惟一國教,標題選錄,自應特別注重。東京帝國大學圖書館及南開大學圖書館兩種目錄,對於佛典,收藏甚富,標題詳備,盡可借鑑。
(4)各省風俗、名勝、古蹟、藥物、碑帖等,於人群文化美術,所關重要。例如冠婚喪祭,洗兒睟盤,饋歲乞巧,不失為優良之國性。及五嶽四瀆、闕里、隆中、嚴瀨、白帝、西湖、大明、驪山、龍虎,與夫靈芝靈耳,中外之同珍。秦相之刻石;周宣之石鼓;唐蜀趙來之石經;六朝之摩崖造像;陽冰不如之篆隸之絕技;均足以雄視百代。其間學士文人之收藏,更僕難數。自應儘量採錄。
(5)歷代文學如駢文,散文,詩詞,歌曲;其沿革及種類,均應分別記載。
(6)關於歷史,可區別洪荒、上古、中古、近古、近世各時期。其間如佛教景致之流傳,西漢之通使大秦,成吉思汗之徵服歐亞,均應詳細記載。而近世甲申、甲午、庚子、甲辰諸戰爭;南京、天津、馬關、五九之媚外條約;洪楊之失敗;辛亥之遜國;洪憲復辟之事變;直皖直奉之內爭;執政元帥之創局;國民革命之進展,尤宜精意求詳。
(7)關於非重要人種之語言,及其文化、歷史、政治、兵刑、生活等事項,為我國人少所考究者;撰述既少,收藏又屬絕無。故此等標題無須致力,但取其人種之名可也。
(8)除英美少數與世界大勢有重大關係國家外,其餘國之細目,概可從略。
(9)西書目錄所標標題,依字句之形式可概分為五類(外尚有二類):
a.單獨名詞(如圖書館)。
b.複合名詞。前一名詞用如形容詞(如圖書館學;圖書館行政)。
c.單名詞後標短橫再加細題者(如圖書館——兒童)。
d.復名詞中連有連續詞者(如圖書館與學校)。
e.名詞後殿有形容詞者(如圖書館,農業)。
a至b四類,仍從西書例,以前一名詞為主。惟彼於e類,或以名詞為主,或以形容詞為主,頗不一致。揆之我國習慣,此項標題之形式,又甚不適宜。今為整齊劃一,適合我國習慣,以便閱者,與免該名詞下聚書太多故,規定凡此類標題,俱以形容詞為主。作一普通引照卡,上書:
圖書館
凡通論圖書館,及圖書館後附有細題(如圖書館—分類),與關係圖書館一切事項(如圖書館委員;圖書館協會及圖書館與學校等書),見以圖書館三字冠首之各標題。
若論某特別圖書館者,見圖書館前之形容。如
圖書館,農業 見 農業圖書館。
以指導閱者。
(10)加入大部類書已用之標題。凡大部類書,如《九通》《圖書集成》《淵鑒類函》等書,所用之標題,擇其重要而為西書目錄上所無者加入之(關於此點敝圖書館科學生徐家璧君,略有意見,在年會陳述)。
引照法
前於標題選擇法中,曾言用引照法,此引照法為編制標題中一最重要事項,茲略論述之。
引照法有兩種:(1)「見」引照法(See reference);(2)「參見」引照法(See also reference)。
(1)「見」引照法「見」引照法系將一實同名異之主題聯繫之,以便閱者之考查(參看標題選擇法6)。如「玩偶」與「傀儡」,編目者既取「玩偶」作標題,必有閱者以為「傀儡」系標題,以之翻檢目錄探求論傀儡之書,不將一無所得乎?「見」引照法即所以防免此弊也。格式如下:
a.玩偶 傀儡 見
b.玩偶 傀儡 在本目錄中下名下可以查得
(2)「參見」引照法「參見」引照法者,所以標示與某一標題有關係之各標題,以便閱者之博引旁征也。如稗史參見神話、神仙故事、寓言、民族故事,格式如下:
a.神話 稗史 參見 神仙故事 寓言 民族故事
書本目錄則用下式:
b.神話 稗史 參見 神仙故事;寓言;民族故事。 稗史 關於此題之材料又可於下題下查得 神話 神仙故事 寓言 民族故事
上述引照法,為特別引照法,系由一標題,引至一或數確定之標題。但若引照至之標題甚多,則將有書不勝書之困難,於是有普通引照法,以濟其窮。
普通引照法系由一普通名稱,引至某一類之標題。如:
歷史
某國史或某地史,見該國名或地名下細題——史,如:
中國——史
如欲查某主題之歷史,見該主題下細題——史,如:
教育——史;哲學——史。
普通引照卡,俱當仿此格式,造句務能使意義完全表出;文法清晰,將各題包括無遺。
茲舉所擬數普通引照法應用格式詞句如下:
(1)書目
欲查某個人或某主題之書目,見該著者名或主題名下細題——書目。如:
梁啓超——書目;歷史——書目。
(2)傳記
此標題僅指普通著作而言,即論如何作傳記法,或傳記之匯集,不限於何類人何國人者。若欲查某特一類人之傳記,見該諸類名稱。如
美術家;科學。
若欲查某地人之傳記,見該地名下,所附細題——傳記。如:
武昌——傳記;上海——傳記。
若欲查某個人傳記,見該個人名。如:
朱熹;文天祥。
(3)教學法
欲查某科之教學方法,見該科下所附之細題研究及教學。如:
數學——研究及教學。
(4)語言
欲查何種語言見該語言前之地名形容詞。如法國——語言。
(5)字典辭典
欲查某語言或某特別科目之字典辭血,見該國文或該科目名稱下所附之細題——字典辭典。如:
英文——字典;化學——辭典。
(6)文學(參見後文標題排列法)
欲查某國文學見該國名稱下所附之細題——文學。如:
法國——文學。
某個人文學,見該文學家姓名。如:
韓愈;袁枚。
(7)詩詞
欲查某國某地詩詞,見該國該地名稱下所附細題——詩詞。如:
日本——詩詞。
某個人詩詞,見該詩詞家姓名。如:
杜甫;秦觀。
上例特舉示一斑耳,此外尚多,不一一備載。
標題之排列法
標題制定,必須有標準一致;而其排列,尤其有精密方法,固定位置。顧此亦一最煩難之事,今試就現在各館通用方法並舉例述之。
排列方法,就形式與內容兩方面定之。
一、形式方面,就標題用字或短語定之。順序如下:
(1)單獨名詞。
(2)單名詞後附有細題者。因此仍屬單詞,惟本身上分數細題耳。
(3)單名詞後標逗號加形容詞。(如圖書館,農業。此須作引照卡,引至農業圖書館,前已言之。他如此類者皆然。但為經濟故,只須作一普通引照卡指道閱者即足。)
(4)複合名詞。
(5)復名詞中連有連續詞「及」與「與」等字者。
二、內容方面:
(1)人名用作標目Heading者,置於標題之前。
(2)同姓者則依名字少之第一字定之。(如何定之,則視所用何種檢字法為準。)
(3)複姓者置於單姓之後。
(4)人名之冠銜及學位,排列時,皆不注意。
(5)標題後附之歷史細題,若系代表年代者,即依年代排列,不依檢字之次序。
(6)「見」及「再見」卡,均排於同樣之標題後。
排列舉例:
市政參考圖書館
商務
高等教育
商業圖書館
文學
文學:編置此標題下之書籍系普通論述文學之書,非專論藝術、哲理,或某普通某一方面與有系統之研究,如文學史類者。參見「選讀」「圖書與讀物」,「兒童文學」「經學」「評論」,「戲劇」,「散文」「小說」「詩詞」,等等。
又「聖經在文學中之地位」「兒童在文學與藝術中之地位」「婦女在文學與藝術中之地位」與其他此類標題及其他各某某文學。
文學——哲學 凡討論文學哲理、文學目的、思想、意義及與哲學之關係等之書籍,皆編置此標題下。各種雜錄之文學、講演、講義及論文則編置於文學後附有各細題者。如
文學——講演;論文;講義。
音樂圖書館
新聞學圖書館
工程學圖書館
工人圖書館
特殊圖書館
保障圖書館
家庭教育
宗教教育
凡論宗教之歷史、哲理及學校或私人對於宗教教育應受之訓練,與修養之書籍,均編置此標題下。
參見「聖經——研究」,「聖經在學校中之地位」,「教會與大學」,「教會與教育」,「教會學校」,「德育」「主日學」,「神學——研究及教學」。
巡迴圖書館
參見 圖書館,鄉村圖書館;郵政;圖書館,戰時。
法律圖書館
神學圖書館
初等教育
軍事教育
大學圖書館
教育——課程
教育——宗教(見 宗教教育)
教育——軍事(見 軍事教育)
教育——婦女
教育行政
教育心理
教育法規
教育圖書館
教育與信仰
教員
——訓練
——資格
——薪俸
教學法
教會法
教會學校
教會與國家
教會與教育
凡論教會與教育之關係,與其他教育中教會所提倡之一部分教育之歷史,皆編置此標準題下。
若特限於某教派之教育,則編置該教派後附加教育者。如:
「天主堂——教育」「聖公會——教育」。
論宗教教育之歷史與哲理之書籍,則編置宗教教育下。
參見「聖經在學校中之位置」「教會與大學」「教會學校」「教學——課程自由」「神學——研究與教學」
中等教育
專門圖書館
成人教育
農業保險
——收成
——冰雹,見 保險,冰雹
——雷電,見 保險,雷電
——牲畜
——風暴,見保險,風暴
農業圖書館
捐資圖書館
國立圖書館 見 圖書館,國立
圖書館 凡通論圖書館,及圖書館後附有細題如圖書館——分類;與關係圖書館一切事項,如圖書館委員、圖書館協會及圖書館與學校等書,俱見以圖書館三字冠首之各標準題。
若論某特別圖書館者,見圖書館前之形容詞。如圖書館,農業 見 農業圖書館。
圖書館——登記股
圖書館——統計 見 圖書館統計
圖書館——行政 見 圖書館行政,圖書館學
圖書館——出納股 見 出納法(圖書館)
圖書館——簿計學 見 簿記學——圖書館
圖書館——參考股
圖書館——組織 見 園圓行政圖書館學
圖書館——定購股 參見 圖書館——價值
圖書館——史
圖書館——書目
圖書館——用具 見 圖書館設備與用具
圖書館——兒童部 見 圖書館,兒童
圖書館,市政 見 市政參考圖書館
圖書館,商業 見 商業圖書館
圖書館,工程學 見 工程學圖書館
圖書館,工人 見 工人圖書館
圖書館,巡迴 見 巡迴圖書館
圖書館,法律 見 法律圖書館
圖書館,神學 見 神學圖書館
圖書館,大學 見 大學圖書館
圖書館,植物 見 植物圖書館
圖書館,教育 見 教育圖書館
圖書館,專門 見 專門圖書館
圖書館,農業 見 農業圖書館
圖書館,捐資 見 捐資圖書館
圖書館,國立
圖書館,戰時 見 戰時圖書館
圖書館,隨營 見 隨營圖書館
圖書館庋藏股
圖書館廣告 見 廣告術——圖書館
圖書館統計 參見 書籍——統計
圖書館委員
圖書館登記股 見 圖書館——登記股
圖書館經營法 見 圖書館學
圖書館建築
圖書館支館
圖書館協會
圖書館董事 見 圖書館——董事
圖書館募捐日
圖書館指導員
圖書館,書法
圖書館,規則 參見 圖書館與閱者
圖書館,圖章
圖書館財政
圖書館展覽會
圖書館學 參見 書目;編目法;分類法;書架目錄編制法
圖書館分類法 見 分類法——圖書館
圖書館教育與訓練
圖書館用品與用具 參見 書籍排列法
圖書館與國家參見圖書館法令
圖書館與圖畫 參見 編目法——圖畫
圖書館與學校
註:(1)凡普通統論各國及我國「圖書館與學校」之書籍,均編置此標題。
註:(2)若論他國「圖書館與學校」之書,則編置此標題後加有國名細題者之下。如:
圖書館與學校——法國。
註:(3)參見「兒童文學」;「圖書館,兒童」;「圖書館募捐日」;「圖書館學校」。
圖書館與閱者 參見 圖書館規則
圖書館會議
戰時圖書館
歷史圖書館
隨營圖書館
學校圖書館
醫院圖書館
醫學圖書館
上例系依前排列方法,與王雲五四角檢字法排列。余此例中發現下數困難點:
(1)標題採取無一定之標準,雖依前述選擇法為準則,然尚有不妥定者。
(2)譯名難。
a.以《漢英雙解綜合辭典》為準。
b.科學名詞以中國科學社審定各專門名詞為準;然亦無一定之標準,其不常用與不經規定者,且須附以英文原字,以互照之,以稍說明。
c.余得在今日我國諸檢字法中。以四角號碼法,易學用;乃用作索引法,則常有將同類標題分散,中間間以其他標題之弊。本例中此種錯謬,諸君諒可共見。今更舉王先生《中外圖書統一分類法》39面4060「古」字論之。
2142古生脊椎動物,2269古生哺乳類,中間127號,隔有「古代及東方建築」與「古代及東方哲學家,傳記」;此兩不同標題,又系同號。是固可以分類法別聚之,然同類號有關係之標題,為他不同之標題間離,如上舉圖書館之例者必不鮮也,深望王先生及諸公有以改善之。
指導卡
標題卡排列櫥中,須用指導卡以指導便利閱者。有書標題等者,有害號碼者。
標題之使用
各館自製標題,凡第一次採用之標題,應一一記錄作「備查總錄Authority List」以備參考。每編目前須翻查總錄,如是則所用標題,自能一致。
若用L.C.或A.L.A.標題總錄作標題,則於已採用之標題作V號誌之。
A.L.A.所編總錄,印字有濃淡二色,濃色系可用作標題者;淡色則不用,須作「見」引照卡者。
標題下各參見題名,若館中無該種材料者,則緩制。
新添標題,則加於書左空白頁上。
結論
暫用美國國會圖書館與美國圖書館協會標題總錄,此為救濟目前,不得不已之辦法。如前所述,實多違離我國習慣之處,故余仍主張急速從事自行編纂。編纂方法,或如美國圖書館協會編制標題目錄法,取我國現日各圖書館所用標題,擇各書中最善之點集成之。或由本協會聘請專家,從新編纂。選擇標題之標準方法,余前述現日各圖書館通用標準與方法,可以擷用。至根據之書如下:
(1)普通名詞,可以《漢英雙解綜合辭典》作根據,因此書最近出版,采引博洽。
(2)科學名詞,取曾經中國科學社審定諸名詞。
(3)醫學名詞,用醫學會所定者。
(4)關於新學術、新思潮諸名詞,取新文化辭書中所用者。
(5)此外各專門辭書,如《教育辭書》《法律經濟辭典》《動物辭典》《植物辭典》等,皆可作參鏡。
附帶之重要問題,則為檢字問題,亦深望中華館協會,有以規定之。
今日中國圖書館急應解決之問題恐多,若分類法,若索引法,……經緯萬端。余覺於編目方面一至大困難,則為標題,故采輯西書及國內現行各法,參以己見,作成此文,介紹諸公討論。不是之處,尚希郢正。
(見1929年《圖書館學季刊》第三卷第一、二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