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祖榮文集 · 圖書館編目之管測

沈祖榮 《沈祖榮文集》
編目的功用 圖書館為什麼要編制目錄?編目錄有什麼作用?有什麼功效?在一般反對的,覺得編目是耗費金錢,耽延時日的一樁事,就發出一種論調:以為只要得一個有學識有經驗的館員,周知圖書館的辦法,熟悉館內所有書籍,就能夠備閱者的顧問,供給他們的需要,盡可不必要依靠目錄了。我想他們這種論調,是很不對的。固然圖書館員,負有指導讀者的責任,但是新舊書籍,汗牛充棟,專靠館員的記憶,來指導閱者,是絕對不可能的。Therso Hitchler曾舉出不可能的理由來,他說: 一、古今中外的書籍太多,館員絕沒有全能記憶這些書籍的能力。 二、就是館員富有記憶能力,也只知著者姓名或書的概要,若是閱者問某叢書內,有某一種書沒有,恐怕館員非經查考,不能答覆這個問題。 三、館員事務殷繁,不能不偶出館外,就是在館內別的地方辦事,也不能隨時隨地供人詢問。 四、館員因病辭職或女館員因完婚辭職,繼任他們的館員,未必都有他們的奇異的記憶能力。 從這樣看來,館員不能代替目錄,所以圖書館應有編目的必要。編目的作用,可以為圖書館的代表,可以永久為閱者的導師,它的功用是偉大的。 目錄的功用,不是要編得怎樣繁多,只是在編得適用與不適用。怎樣為適用的目錄呢?即是如有人問某著者名,或問書名,或問件名,要能夠不多費時間,即刻檢查出來。我們要曉得目錄的作用,是幫助閱者,節省他的時間,只要他查到這三樁中的一樁,就能便易檢出。不但這樣,在閱者問某書名,如果館內有這本書,自然在目錄上,可以立時知道;若是閱者,問某著者名,不但供閱者曉得某人所著這本書,並幫助他知道某著者名之下,尚有他所著的別的書;若是閱者,問某件名,不但供他曉得這類書,也曉得與這類書有關係的書,足見圖書的目錄,真能供閱者有「問一得三」的功用了。 總而言之,編制目錄,是把館內所有圖書,用一種極明了極便捷的模範,陳列在閱者左右,供他的隨時檢閱。免得多費時光,減少繁難。有人說:「圖書館譬如寶庫,目錄譬如鎖鑰」。倘若寶庫封閉,沒有鎖鑰打開庫門,雖是「琳琅滿室」,難免「宮牆外望」。圖書的目錄,就是把鎖鑰,交給閱覽人,自由開庫取納,有「予取予求」的快樂,這樣就曉得目錄大概的功用了。 編目的人才 編目的功用,既然是這樣重大,編目的人,也最「難能可貴」。善編目者,必定曾受高等教育,有專門學識,特殊才能,熟悉古今書籍及著作家的來歷才能勝任。並且要多受訓練,富有閱歷,增長他的學識。所以善編目者,必須具有以下的資格:(1)須頭腦清明;(2)須趨向堅定;(3)須常識豐富;(4)須度量深宏;(5)須經常留心閱者的需要,擇善而從,不得有「膠柱鼓瑟」成見。因為編目是一種極繁難的工作,不是有這樣資格的人,不能擔任。若是「濫竽充數」,所編的目錄,決不會得良好的結果。 編目既然要有專門的人才,方能做繁難的工作。換言之,編目就是一項鍛煉人心精細的工作。(1)供人有確定的見識;(2)供人有思考的能力;(3)供人有清潔的習慣;(4)供人有秩序的作為。所以初學編目的人,常常把「准」同「慎」兩字,警戒他。若要他編目能准,務供他澄心觀察,隨時隨事,「小心翼翼」無毫釐差誤。就經驗上來看,大概編目失敗的,他的弊病,不是不准,就是不慎,或是寫法乖謬,或是抄錄錯訛。種種困難,由此而生。所以說編目是一項極繁難的工作。不耐繁難,就不能擔任這職務。現在把編目時,應當注意的幾點,分寫如下: (1)編目時候,不獨對於一部分書,詳細審查,更要注意目錄的局部同全部,都無牴觸謬誤的弊病。 (2)編目的程式大小繁簡,都要有劃一的標準,編這種書同那種書,先後一律,歷久不變。 (3)編目所用的標點符號,同每段的距離,都要有一定的準繩。 (4)編目所用的文字,英文或是正寫,我用打字機寫。中文或是宋字,或是楷字,也應決定一律,不得參差。 (5)一人著有多種書籍,編目時應匯集一處,不可紛存各處。 (6)選擇件名,如有義同名不同的件名,應當選擇那最適用的。那未經選用的,就作「見」法以便備考。 (7)小圖書館,藏書不多,編目的人,應該把所有的書,都表現出來,供人容易取用。不獨件名,要仔細研究,就是書內重要的資料,為本館不多有的,並且是人民所需要的,在書名上,或者不能表示出來,必須用分析目錄,把他提出,以便應用。 (8)編目時選擇件名,評定書籍的優劣,以及副目錄片的去留,排列的先後,校對有無錯誤,均要詳細地查勘。 (9)編目應備一間精雅清潔的房屋,光線合度,設備適宜,供編目人,心曠神怡,少耗精力,得良好的功效。 (10)編目的宗旨,是為閱者謀便利,不是為編目的謀便利;所以編目的心目中,時時留意閱者那方面,才不致「背道而馳」。 編目以何為規則呢 編制目錄,因為想得一個統一的程式,免得出現許多的淆亂,所以要制定一個編目的規則。不論規則怎樣的繁碎,怎樣的精細,或所定的程式,層見疊出,但總是想編目人,就極多的規則,編成一部簡明適用的目錄,使閱者容易檢查。若是編目的人,對於規則中,無論哪一條,不論有無裨益,而且容易發生混亂,這樣規則,應當註銷;更有不適用的目錄,雖合規則,這樣目錄,終必歸於須淘汰。要曉得編制目錄,非是理論的。所以克特說:「不是科學乃是藝術。」還要曉得,編制目錄的規則,多由經驗得來。所以克特又說:「沒有規則能代替經驗。」總之,富於經驗的人,能夠利用規則,表示他的經驗。既然有了經驗,又遵守規則,恆久不變,所編的目錄,自然能統一,能有秩序,能夠合用。 照這樣說法,編目的人應遵守一定的規則,是無疑義的了。但是規則,有由自己制定的,也有採用別人的。編目的人既然確定一種規則為適用的,那麼非至萬不得已時,不得稍有變更。一切編目的程式,始終劃一,不得稍有參差。不是這樣,編的目錄,必至雜亂無章,不適於用。現在把編目應守規則的理由,分別寫在下面: 一著者目錄 泰西人名,常有幾種寫法:有名字全寫的;有名字一寫出,一不寫出的;有名字全部寫出,只用字母代名字頭一字的。中國人名,常有一人數名,如張之洞、張南皮、張香濤之類,編目的人若不認定一名為準,勢必把一人所著幾種書,分列多處,其結果必至紊亂。若閱者只知著者名,不知其他,就不能供他的需要。 那就失了著者目錄的功用。所以編目的人,必先決定用一正名,始終不易。別的變名,也恐怕閱者詢問,可用「參見」法,以備考。況且著者有同一姓名的(唐有傅良弼,清有傅良弼),更要設法分別,或把朝代來分,或把職業來分,使閱者知二人的異點。西人同名的,比中國人更多。編西人目錄,尤要留心區別。中國人大抵姓先名後,西人則名先姓後,編目時應把西人的姓移前,以歸一律。至於著者名,有用爵位的,英人最多;中國古書,有用諡號的,應把爵名同諡號,存記在正名以後。其他著者的學位,可以刪除。這就是編著者目錄應有的規則。 一書名目錄 圖書命名,多有不同,有一書數名的,如「石頭記」「金玉緣」「紅樓夢」之類。有同一書名,有加批、詳註、增像及欽定、御纂之別。據普通理論,編目無增減書名的必要,但是為編目求其明確,亦不得不酌量增減。即如英文本《國史》,系何國史呢?應加國名。《東華錄》系何朝錄呢?應加朝代。《馬可波羅遊記》(前二百年出版今複印行)系何時遊記呢?應加時代。這是書名應當增的。其他如加批增廣、繪圖等字,無關重要,又應刪去。書的版本,有殿版、宋版、原版、初版、再版的分別,科學的書,再版比初版為精詳。本版書,古本比今本為貴重。是版本的種類,應當詳明記載。出版地方、出版書局、出版年代以及書本的冊數頁數,與書的價值,很有關係。編目者欲供閱者增長鑑別圖書的識力,也不得不為之詳註。印有某書屬某叢書內的一種,某叢書何名?亦應註明,告知閱者。這是編書名目錄應有的規則。 一件名目錄 件名繁多,不易選擇,有名不同而義同的,如名學論理邏輯之類。究竟應該取哪個作件名?也很有研究的價值。大概公共圖書館,選擇件名,以普通常用,不屬於專門的為適當。美國國會圖書館,同圖書館協會,都著有選擇件名的專書,供編目人應用。這書搜羅各項件名,匯集一冊,用英文字母,排列次序,以備採取。所印英文的字,分作濃淡二色,濃的,表示這件名是編目人所應採取的;淡的,表示這件名雖不是編目人所應採取的,但可用作「參見」法的。(如哲學參見形上學及一元論再見哲學)「參見」法的用意,因為閱者只看這一本書,不能滿意。有「參見」法,指導他們,使他們多看同類書籍,以滿足欲望,「參見」法就是閱者的指南針了。我們用這本書來選擇件名,有應當注意的幾點:(1)館中有這類的書,就選用這件名,若是無這類的書,徒選錄這件名,反引閱者入於迷途,貽誤不淺;(2)書中件名,曾經選用一次的,就加記符號,表示這件名,已經選用;(3)近代出版書籍,在這書上,無此件名,編目的人以定一新件名,補錄在空白上。這樣看來,選擇件名,最為繁難,編目的人,非有這常識及判斷力,不易得圓滿結果。所以編目的,對於選擇件名,是應有一定規則的。 按美國國會圖書館所編選擇件名的專書,比圖書館協會所編的更為完善。因為搜羅新名詞很多,所採用的件名,尤其合理。所以大學圖書館,多用這書作根據。圖書館協會所編的,有人說他所選件名,未能盡善盡美,且這書出版在十五年前,近日發現的新件名,未曾補錄在內,覺得有點遺恨。殊不知這書所定件名的程式,頗含歸納演繹的作用。例如「普通字典」條下,凡關於各科各種的件名,均羅列其下。(普通字典見反義字典各類字典,再見每科字典,再見每科件名之下。)用再見法指示閱者,「舉一反三」,免卻繁難(他件同名)。這書積許多年的經驗,費許多人的心力,通力合作,編定成書,實是一種有系統的著作。所以出版以後,全國公共圖書館,皆當作編目的準繩。如同杜威的十進法行於當時,傳於後世,他的價值,可想而知。我國此時提倡圖書館,最缺乏編目專書,以致編目的人多感困難,甚望海內同志,對於這類著作,多為編輯,供後來編目的人,有個準則,這是我很盼望的。 (見1927年《圖書館學季刊》第二卷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