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藝術? · 十一
藝術的內容變得越來越貧乏,它的形式變得越來越不可理解,就最近的一些藝術品來看,藝術竟已喪盡了它所應有的一切特性,代之而起的是藝術的類似物。
上層階級的藝術因為脫離了全民的藝術而變得內容貧乏、形式粗陋,換言之,變得越來越不可理解。不僅如此,隨著時間的推移它甚至不再是藝術了,而開始為藝術的贗品所替代。
這種情況是由下述原因造成的。只是當人民中間的某一個人在體驗到一種強烈的感情而且要求把這種感情傳達給別人時,才產生全民的藝術。富裕階級的藝術的產生並不是由於藝術家內心有此要求,而主要是因為上層階級的人需要娛樂,他們為此所付的酬勞也高的緣故。富裕階級的人要求藝術傳達出令他們愉快的感情,於是藝術家們就竭力設法滿足這樣的要求。但是要滿足這樣的要求很難,因為上層階級的人在自己的悠閒和奢華的生活中要求經常以藝術消遣,而藝術,即使最低級的藝術,也不是隨意創造得出的,必須讓藝術本身從藝術家心裡產生。因此,為了滿足上層階級的人的要求,藝術家們就必須想出一些方法,使自己可以借著這些方法創造類似藝術的東西。這些方法已經想出來了。
這些方法是:一)假借,二)模仿,三)驚心動魄,四)引起興趣。第一種方法就是從以前的藝術作品假借全部題材,或者只假藉以前普遍聞名的詩作的個別特點,把這些借來的東西加以改造,使它們跟一些附加部分一起構成一種似乎是新的東西。
這樣的作品在某個圈子的人們心中喚起對以前體驗過的一些藝術感情的回憶,因而產生一種類似藝術的印象,這時,只要它們同時也合乎其他一些必要的條件,它們就被當作藝術作品而流傳在那些想從藝術中尋求享樂的人們中間。從以前的藝術作品借來的題材通常被稱為詩意的題材,而從以前的藝術作品借來的事物和人物則被稱為詩意的事物和人物。於是,在我們的圈子裡,各種傳奇、史詩、古談都被認為是詩意的題材,而少女、戰士、牧人、隱士、天使、各種妖魔、月光、雷電、山嶺、海洋、深淵、花朵、長發、獅子、羔羊、鴿子、夜鶯都被認為是詩意的人物和事物。以前的藝術家最常用在自己作品裡的一切事物一般都被認為是詩意的。
大約四十年前,一位不聰明、但很有教養的ayant beaucoup d』acquis[122]夫人(她現在已經去世)叫我去聽她念她創作的一部小說。小說是這樣開始的:女主人公穿著詩意的白色衣服,披散著詩意的頭髮,在詩意的林中水邊讀詩。事情發生在俄國,突然從樹叢後面出現戴帽子的男主人公,帽子上有羽毛,à la Guillaume Tell[123](書上就是這樣寫的),這個人身邊伴隨著兩條詩意的白狗。在作者看來,這一切都是很詩意的。如果那個男主人公不須要講什麼話,那麼一切都很好。可是只要這位戴著à la Guillaume Tell的帽子的先生開始和那穿白色連衫裙的女郎談話,就可以知道,作者沒有什麼話可說,他是受對前人作品的詩意的回憶所感動,以為可以用這些翻來覆去的回憶造成一個藝術的印象。但是藝術的印象(換言之,即感染)只有當作者自己以他獨特的方式體驗過某種感情而把它傳達出來時才可能產生,而不是當他傳達別人所體驗而由他轉達的感情時所能產生。這種從詩得來的詩不可能感染人,只可能成為類似藝術作品的東西,而且也只有對那些具有反常的審美觀的人說來才算得上。這位夫人既愚笨又沒有天才,因此一看便知是怎麼回事。但是當博學而有天才的、在藝術技巧上已經受過磨鍊的人借用別人的題材時,他們就從希臘的、古代的、基督教的作品和神話中去借用,這些借來的材料越來越多,特別是現在還有很多在繼續出現,只要是用他們所屬的那種藝術的技巧精細作成,就被公眾當作藝術作品來接受。
羅斯丹的《朗登親王夫人》(《Princesse Lointaine》)可以算是這種贗品在詩的領域中的典型例子。在這部作品裡沒有一點藝術的火花,可是它在很多人看來卻是很詩意的,在它的作者看來大概也是這樣。
第二種製造藝術類似物的方法就是我所謂模仿的方法。這種方法的要點就在於表達與所描寫的事物有關的細節。在文學方面,這種方法在於非常詳細地描寫外形、容顏、服裝、姿態、聲音、有關人物的房間,把生活中所碰到的一切偶然事物都描寫進去。例如,在長篇和中篇小說中,每當一個人物講話時,就描寫他是用怎樣的聲音講的,他講話時在做些什麼。所講的話本身並不是表達得使這些話具有最充分的意義,而是表達得像日常生活中的說話那樣不連貫,時斷時續,而且半吞半吐。在戲劇藝術方面,這種方法就在於,除了講話的模仿之外,整個布景、人物的一切動作都跟真實生活中的完全一樣。在繪畫方面,這種方法使繪畫變成照相,消滅了照相和繪畫之間的差別。說來也真奇怪,這種方法也被採用於音樂。音樂不僅竭力用節奏模仿,而且直接用聲音模仿——用生活中那些伴隨著音樂所要描寫的事物發生的聲音來模仿。
第三種方法是對外在感官的影響,往往是純粹生理的影響,也就是我們所謂的驚心動魄或給人深刻印象的方法。在所有各種藝術中,這種效果主要在於對比,即可怕的與溫存的、美麗的與醜惡的、響亮的與寂靜的、黑暗的與光明的、最平凡的與最不平凡的相對照。在文學中,除了效果、對比之外,還有一種效果,那就是描寫或描繪從來沒有描寫過和描繪過的東西,主要是描寫和描繪會引起淫慾的種種細節,或者會引起恐怖的有關痛苦和死亡的種種細節,例如,在描寫殺人時,精確地描寫組織的破裂、腫脹、氣味、流血量和血的樣子。在繪畫中也有同樣的情形,除了各種對比,繪畫中還採用另一種對比,即細心修飾一件事物而把其餘的一切潦草敷衍一番。繪畫中主要的和常用的效果是光線的效果和可怕事物的描繪。在戲劇中,除了對比之外,最常用的效果是暴風雨、雷鳴、月光、海上的一幕或海邊的一幕、服裝的更換、女人身體的裸露、瘋狂、兇殺,還有死亡,細緻地表現出臨死前各個階段的掙扎。在音樂中,最常用的效果是,從最弱的、同樣的一些音開始,來一個crescendo[124]和複雜化,最後達到整個樂隊的最強、最複雜的音響,或者同一些音用各種樂器在所有八度上以arpeggio[125]方式一再反覆,或者和聲、速度和節奏完全不是像自然地從樂思的進行中產生的那樣,而是以其出人意外來打動聽眾。
以上便是各種藝術中最常用的一些效果,但是除了這些以外,還有一種效果是各種藝術共有的,那就是:用某一種藝術描繪本來是另一種藝術所善於描繪的東西,例如,讓音樂來「描寫」,正像所有的標題音樂所做的那樣,包括瓦格納以及他的後繼者的作品在內,而讓繪畫、戲劇和詩來「喚起一種心情」,像一切頹廢派藝術所做的那樣。
第四種方法是引起興趣,換言之,使藝術作品帶有理性的興趣。這興趣可能包含在錯綜複雜的情節(plot)中。這種方法不久以前在英國的小說和法國的喜劇和正劇中還很常用,但現在已經過時,代之而起的是紀實,即詳細描述某一歷史時期或現代生活的某一方面。例如在小說中,引起興趣的是關於埃及人或羅馬人的生活,礦工的生活,或大商店的店員生活的描述,讀者對這些感到興趣,於是把這種興趣當作藝術印象。引起興趣的也可能是表達方法。這種引起興趣的方法現在很常用。詩和散文,以及圖畫、戲劇和樂曲都寫得很費解,必須像對待字謎、畫謎那樣加以猜測,而這種猜測的過程給人以快感,跟從藝術得來的印象十分相似。
人們常說,這個藝術作品很好,因為它很詩意,或很現實,或給人深刻印象,或非常有趣,而這幾種特性中不但沒有一種可以成為衡量藝術價值的標準,而且沒有一種跟藝術有任何共通點。
詩意的就是假借的。大凡假借,都不過是使讀者、觀眾和聽眾模糊地回憶起他們從以前的藝術作品得來的藝術印象而已,卻不是用藝術家自己體驗過的感情感染別人。以假借的題材為基礎的作品,例如歌德的《浮士德》,可能是精磨細琢寫成的,其中充滿了智慧和各種優美特質,但是它不可能造成真正的藝術印象,因為它缺乏藝術作品的主要特性,即完整性,有機性,形式和內容構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以表達藝術家所體驗過的感情。在假借時,藝術家只不過傳達出以前的藝術作品所傳給他的那種感情,因此,不管是完整的題材的假借,還是各種場面、情況和描述的假借,都只不過是藝術的影像,藝術的類似物,而不是藝術。因此,如果我們說,這種作品是好的,因為它有詩意,換言之,它像藝術作品,那就等於說,一個錢幣是好的,因為它像真錢幣。同樣,模仿、現實性很少能像許多人所想的那樣成為衡量藝術價值的標準。模仿不可能是衡量藝術價值的標準,因為如果藝術的主要特性是用藝術家所體驗的感情感染別人,那麼感情的感染不但不等於對要表達的事物的詳細描敘,而且這種感染大都由於細節過多而受到破壞。正在接受藝術印象的人的注意力就被所有這些惹人注意的細節所牽引,因為有了這些細節,作者的感情,就算有的話,也沒有被傳達出來。
按照表達種種細節的現實性、真實性的程度來評定藝術作品的價值,就好比按照食物的外表來判斷它的營養價值一樣奇怪可笑。當我們按照現實性來評定作品的價值時,我們只不過表示,我們所講的並不是藝術作品,而是贗品。
第三種假造藝術的方法是驚心動魄或給人深刻印象的方法。正像前兩種一樣,同真正的藝術的概念不相符合,因為在驚心動魄的因素中,在新奇、出其不意的對比效果中,在駭人聽聞中,沒有感情的傳達,而只有對神經的作用。如果一位畫家出色地畫出一個流血的傷口,這個傷口的樣子會使我吃驚,但是這裡不會有藝術存在。音量宏大的管風琴上的一個延長音會造成驚人的印象,往往甚至叫人流出眼淚來,但這裡面沒有音樂,因為沒有傳達出任何感情。然而我們這圈子裡的人經常把這種生理上的效果當作藝術。這種情況不但發生在音樂中,也發生在詩、繪畫和戲劇中。據說現在的藝術變得精細優美了。恰恰相反,由於追求效果,它變得極為粗劣。試想,傳遍歐洲所有劇院的新劇本《漢納》[126],作者想要向觀眾傳達對一個受人折磨的女孩的同情。為了藉助藝術在觀眾心裡喚起這種感情,作者必須使登場人物之一表達出這樣的同情心,以便感染所有的人,或者必須真實地描寫出女孩的感受。但是作者不能夠或者不願意這樣做,他選擇了另一個對舞台布景者說來比較繁複而對藝術家說來比較方便的方法,使女孩死在舞台上;而且,為了加強對觀眾的生理作用,使舞台上的燈光全都熄滅,把觀眾留在黑暗裡,並在淒涼的音樂中向觀眾示知:女孩的喝醉了酒的父親怎樣追趕她和打她。女孩全身抽搐著,發出尖叫聲,呻吟著,倒下來。天使們出現了,把她帶走了。這時,觀眾體驗到某種激動,便深信這就是美學上的感情。但是在這種激動里並沒有一點美學方面的因素,因為這裡面並沒有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感染,而只有為別人感到痛苦、為自己感到高興:受苦的不是我這種混雜的感覺,很像我們看人家受死刑時體驗到的,也像羅馬人在競技場中體驗到的那樣。
用給人深刻印象的方法偷換美學上的感情這一現象,在音樂藝術中特別明顯,因為音樂這種藝術就其性質而言對神經有著直接的生理作用。新派音樂家並不是在旋律中傳達自己體驗過的感情,而是把許多音堆積起來,加以編排,有時加強音量,有時減弱音量,這樣在觀眾身上產生一種生理作用,而這種作用是可以用一架特製的器械加以測量的[127]。聽眾就把這種生理作用當作藝術的效果。
講到第四種方法,即引起興趣,這種方法同其他幾種比較起來跟藝術更不相干,但卻往往跟藝術混淆起來。且不說作者故意把長篇和中篇小說的意義隱藏起來,使讀者必須猜測一番;我們時常聽人家講到一幅畫或一首樂曲時說,它很有趣。這有趣究竟是什麼意思?有趣的藝術作品含有下列幾種意義:作品在我們心裡引起一種未得到滿足的好奇心,或者當我們領會藝術作品時,我們獲得一種對我們說來是新的知識,或者作品不很容易理解,我們費一點心之後,慢慢地找到了解釋,就在猜測它的意義時我們得到了某種快感。在上述各種情況下,引起興趣都跟藝術印象沒有一點共通之處。藝術的目的是用藝術家所體驗的感情感染人。可是觀眾、聽眾和讀者為了滿足被激起的好奇心,為了掌握從作品中獲得的新知識,或者為了猜透作品的含義,就必須費一番腦筋,而這種費腦筋的活動吸引了讀者、觀眾和聽眾的注意力,妨礙了作品對他們的感染。因此,作品中引起興趣的因素不僅跟藝術作品的價值毫無共通之處,而且,與其說有助於藝術印象的形成,不如說阻礙了這種印象的形成。
詩意、模仿、驚心動魄、引起興趣,這些因素在藝術作品中都可能看到,但是它們不可能用來代替藝術作品的主要特性,即藝術家所體驗過的感情。可是近來,在上層階級的藝術中,大部分被尊為藝術品的東西,正是這種只不過跟藝術相類似而本質上並不具有藝術的主要特性——藝術家所體驗過的感情——的作品。
一個人要創造真正的藝術品,必須具備很多條件。這個人必須處於他那個時代最高的世界觀的水平,他必須體驗過某種感情,而且他有願望、也有可能把這種感情傳達出來,同時,他還必須在某一種藝術方面具有一定的才能。所有這些創造真正的藝術作品所必備的條件很難得結合在一起。要藉助於各種習用的方法——假借、模仿、給人深刻印象和引起興趣來製造在我們社會裡報酬很高的贗品,只須要在某一藝術領域中具有一般常見的才能就行了。我所謂的才能,是指能力而言。在文學中,指的是把自己的思想和印象很方便地傳達出來、發現並記住富有特性的細節的能力。在造型藝術中,指的是辨別、記住並表達出線條、形狀和色彩的能力。在音樂藝術中,指的是區別音程、記住並表達出音的順序進行的能力。在我們這個時代里,一個人只要具有這樣的才能,那麼在學會了製造他那種贗品的技術和方法之後,即使他的美學上的感覺(這種感覺會使他討厭自己的那些作品)已經衰退,只要他有耐心,他就可以不停地創作出我們這個社會認為是藝術的作品,直到死去為止。
要製造這樣的贗品,在每一種藝術里各有它的一定的規法和訣竅,因此一個有才能的人掌握了這些規法和訣竅,就可以毫無感情地、冷漠地製造出這樣的贗品來。為了寫詩,一個有文學才能的人只要能夠在每一個真正需要的字的地方,按照韻律或格律的要求再用上十個意義近似的字,然後訓練自己,使自己養成習慣,能夠說出任何一句為求清楚而只有一種固有的單字排列法的句子,而且,儘管句中單字按各種可能的方式調來調去,總還是能說得使句子有點意思;還要使自己能夠根據韻律上所用的字而編造出一些類似思想、感情或畫面的東西來。於是這個人就可以不停地寫出詩來——短詩、長詩、宗教詩、愛情詩或社會性的詩,視需要而定。
如果這個有文學才能的人想要寫中篇或長篇小說,那麼他只要造出一種文體來,換言之,只要學會描寫他所看到的一切,使自己習慣於記住或記錄種種細節。當他掌握了這一點,他就可以按照意願或需要,不停地寫出長篇或中篇小說:歷史小說、自然主義的小說、社會小說、色情小說、心理小說,或者甚至宗教小說(這最後一種小說已開始流行起來,對這種小說的要求也越來越多)。這個人可以從他讀到的書或他經歷過的事件中選取題材,至於人物的性格,則可以從他所熟悉的人身上去摹擬。
只要這些長篇小說和中篇小說里很好地穿插著作者所發現並記下的細節,最好是色情方面的細節,那麼這些小說就會被看作藝術作品,雖然其中並沒有一點作者所體驗過的感情的火花。
要寫作戲劇形式的藝術作品,一個有才能的人除了具備寫小說所需要的一切條件之外,還必須學會使他的登場人物儘可能多說幾句中肯的機智的話,學會利用劇院的效果,並且能夠把各個人物的動作互相交織起來,使舞台上不致有一段較長的談話,而有儘可能多的無謂的奔忙和騷動。如果作者能夠做到這些,那麼他就能不停地寫出一部接一部的戲劇作品來,從刑事新聞或最近引起社會注意的問題(如催眠術、承繼問題等)中選取題材,或者從最古的時代、甚至從幻想的領域裡選取題材。
一個有才能的人要在繪畫或雕塑領域內製造類似藝術的物品,那就更加容易。他只要學會用素描和油畫表現各種事物以及塑造各種物體,特別是裸露的人體。學會了這些,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不停地作出畫來,塑出雕像來,他可以選擇神話的或宗教的題材,幻想的或象徵的題材,他也可以描摹報紙上寫的加冕典禮啦,罷工啦,土希戰爭啦,饑饉之災啦,或者,就最平常的情況來說,他可以描摹一切他認為美的東西,從裸體女人到銅盆。
要創作音樂藝術的作品,一個有才能的人所需要的構成藝術本質,即能感染別人的感情的東西還更少些。但是它所需要的體力方面的體操式的勞動卻比任何其他藝術(除了舞蹈藝術之外)更多。要寫作音樂藝術作品,首先必須學會用手指在某一件樂器上迅速地移動,像那些在這方面已經獲得高度完善的技巧的人那樣。然後,他必須懂得從前的人是怎樣寫作多聲部音樂的,什麼是所謂學會對位、賦格,然後學會配器,即怎樣運用樂器的效果。學會了所有這些,音樂家就可以寫出一部接一部的作品來,或是標題音樂,或是歌劇和浪漫曲(想出一些多少跟語言相適合的音來),或是室內樂(即把別人的主題拿來用對位和賦格的手法在一定的形式中加以改作),或是就最平凡的來說,幻想的音樂(即把一些音偶然湊合起來,然後在這些偶然湊合在一起的音上堆積各種複雜的、裝飾的音)。
這樣,在藝術的各個領域內,人們根據現成的、已經用慣了的訣竅製造贗品,而我們上層社會的公眾卻把這些贗品看作真正的藝術。
藝術作品被贗品所偷換的現象,就成了上層階級的藝術脫離全民的藝術之後產生的第三種、也是最重要的一種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