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所有權 · 前言

人們就將閱讀的下列信件曾被用來作為這篇論文初版①的前言。 ①第一版是在1840年6月出版的,第二版則在1841年8月。——原編者 「此致貝桑松學院各位院士: 「諸位先生: 「1833年5月9日在你們討論胥阿爾夫人所捐贈的定期為三年的獎學金的議程中,你們曾經表示過下列願望: 「『本學院要求得獎人在每年7月上半月內向本學院提出一篇關於他在過去一年中所進行的各項研究工作的論文,內容要簡潔而且合乎邏輯』。 「現在,諸位先生,我擬履行我的這項義務。 「當初,我請求你們投我的選票的時候,我曾確切地說明我將致力於發現某種能夠改善人數最多而且最窮困的階級的身體上、道德上和文化上的狀況的方法。②不管這個想法看起來好像和我所謀求的那筆獎學金的目標是多麼毫無關聯,它卻順利地被你們接受了;並且由於你們把那寶貴的榮譽見惠,你們就使我把這莊嚴的諾言變成神聖不可侵犯的義務了。從此以後,我認識到我要與它打交道的是一個何等尊嚴和何等榮譽的團體:我對於它的開明作風的尊敬、對於它的恩惠的感激、對於它的光榮的熱情就變得是無限的了。 ②蒲魯東在這裡引證了在他申請胥阿爾獎金的信中的一句話,但不是原文。當時他曾許願為了「那些我樂於把他們叫做我的弟兄和夥伴的人在道德上和文化上的改善」而工作。——原編者 「首先,我深信,如果要擺脫思想和制度方面的老路,就必須用科學的方法和嚴正的態度來進行我那對於人和社會的研究工作,我用一年的工夫專心研究語言學和文法;在所有的學科中,和我的思想性格最投合的是語言學,或者也就是語言的自然史;它和我現在就將開始進行的研究工作有著最密切的關係。有一篇在這期間寫成的關於比較文法中一個最有意義的問題的論文①,雖然它未能顯露出輝煌的成就,至少它能證明我這項研究確是花了心血的。 ①比埃爾·約瑟夫·蒲魯東著的《對於文法分類的研究》。這是一篇於1839年5月4日在文史學院得獎的論文。未出版[1]。 [1] 這篇論文並不完全是沒有刊行的。它曾在《法國語文彙刊》第3期第2、3冊上開始發表過,但是當這個刊物停刊時,它還沒有登完。——原編者 「從這個時候起,形上學和道德學就成為我唯一的研究對象了;我所得到的經驗是,雖然就這兩門科學的內容來說,它們的對象並不明確,它們的範圍也劃分得不清楚,可是它們卻像自然科學那樣,是能夠驗證的並且是可以確信的;這個經驗已經使我的努力得到了收穫。 「但是,諸位先生,在所有我請教過的老師中,沒有一個人給我的教導是比得上你們的。你們的協助、你們的提綱、你們的指導都與我的私願和最殷切的期望相符合,它們不斷地啟發了我並給我指出了應走的道路;這篇關於所有權的論文就是你們思想的產物。 「在1838年,貝桑松學院提出過下列問題:應該把自殺事件的不斷增加歸諸什麼原因呢?有什麼有效的方法可以制止這種精神上的傳染病的後果呢? 「如果問題提得不那麼籠統,就是:社會的禍害的根源是什麼? 這種禍害的救藥是什麼?諸位先生,這是你們自己承認過的,當你們的委員會宣稱,參加考試的人已經確切地列舉出自殺的直接的和個別的原因,以及防止每一原因的方法的時候;但是,從這多少用一些技巧記載下來的細單中,無論是對於這種禍害的最初的原因或對於救治的方法,都得不到任何具體的說明。 「你們那種在學院式的表述上永遠是別出心裁的、多種多樣的提綱,在1839年變得較為確切。1838年的會試曾經指出,對於宗教和道德原則的忽視、發財的欲望、對於享受的熱心以及政治上的紊亂是社會病態的各種原因或者毋寧說是它的各種症候。你們把所有這些論據用單一的命題體現出來:星期日舉行宗教儀式對於衛生、道德以及家庭和社會關係的好處。 「諸位先生,你們曾經用一個基督教徒的口氣詢問:真正的社會制度是什麼。有一個參加考試的人①敢於主張並相信他曾證明:每個星期休息一天的制度是和一種以地位平等為基礎的政治制度必然地聯繫在一起的;如果沒有平等,這個制度就將成為一種變態,一種不可能的事;只有平等才能復興這個古老和神秘的第七日的例假守則。這個論證沒有得到你們的讚許,因為你們雖然並不否認這個參加考試的人所指出的兩者間的關係,然而你們斷定,——並且,諸位先生,有理由地斷定,地位平等的原則並沒有得到證明,那個作者的想法只不過是假設。 ①比埃爾·約瑟夫·蒲魯東著的《論星期日舉行宗教儀式的好處等等》,貝桑松,1839年,12開本;第二版,巴黎,1841年,18開本。 「最後,諸位先生,你們把平等的這個基本原理用下列辭句在會試中提出:關於子女平分遺產的立法迄今在法國經濟上和道德上所產生的後果以及將來在這些方面可能產生的後果。 「除非把自己狹隘地和不開展地限制在老生常談裡面,我以為你們的試題應作如下的發揮: 「如果法律能使遺產權成為同一父親的所有子女的共同權利,為什麼它就不能使它也成為這個父親的所有孫子、孫女和曾孫、曾孫女的共同權利呢? 「如果法律已不再承認在家庭中次子不得繼承父業的規定,為什麼它就不能通過繼承權而使種族、部族、民族中不再有這種長幼貴賤之分呢? 「能否通過繼承權,在公民與公民之間,像在堂兄弟和兄弟之間那樣,把平等確保得一樣好呢?總之,繼承權的原則是不是可以變為平等的原則呢? 「把所有這些思想在一個概括的問題中總結起來,就成為:遺產繼承的原則是什麼?不平等的基礎是什麼?所有權是什麼? 「諸位先生,這就是我今天呈獻給你們的論文的內容。 「如果我很好地掌握了你們的思想內容;如果我能夠闡明一個無可爭辯的、但由於一些我敢說已經得到解釋的原因而長期被誤解的真理;如果通過一種絕對可靠的調查方法,我確立了地位平等的學說;如果我確定了民法的原則、正義的本質和社會的形式;如果我能永遠消滅所有權,那麼,諸位先生,一切光榮將歸諸你們,因為幸而有你們的幫助和啟發,我才獲得這種光榮的。① ①蒲魯東要迫使他的學院表示態度,同時也以陷學院於窘境為樂。——原編者 「我這項工作的宗旨在於把方法應用到哲學問題上去;一切其他的意圖是與我無關的,甚至對我是一種侮辱。 「我曾經以不很敬重的態度來討論法學:我有權這樣做;但如果我不把這種所謂科學和實踐這種科學的人區別開來,那我就會是不公道的。我們那些專心於這種辛勤而嚴格的研究工作的法學家,由於他們的學問和口才,在一切方面是值得他們的同胞們的尊敬的,可是他們應當受到一種責備,即對於一些武斷的法律過於順從。 「我曾經對於那些經濟學家進行了無情的批評:因為老實說,一般地講,我對他們是沒有好感的。他們著作內容的大言不慚和空洞無物,他們不客氣的自傲,以及他們無法形容的謬論,使我感到厭惡。凡是認識他們因而原諒他們的人,可以去閱讀他們的著作。 「我曾嚴厲地譴責了學究氣的基督教會;我是應當這樣做的。這個譴責來自我提醒人們注意的一些事實:為什麼教會對自己不懂的事情作出規定呢?教會在教條上和道德上犯了錯誤;物理學和數學證實了它的錯誤。也許我是不應該把這話說出來的;但毫無疑問,對於教會來說,不幸的是事實如此。諸位先生,要想復興宗教,就必須譴責教會。 「諸位先生,也許你們會表示遺憾,說我只顧方法和證據而過於忽略了形式和文體;我本來是想做得更好一些,可是沒有成功。①我是沒有在文字上下工夫的希望和信心的。在我的心目中,十九世紀是一個樹立新原理的創生時代,在這個時代中,產生了一些新的原理,但是任何著述都是不會經久的。據我看來,這就是為什麼如今法國擁有這麼許多有才智的人而舉不出一個偉大作家的緣故。據我看來,在一個像我們這樣的社會中,追求文字上的榮譽是一件不合時宜的事情。②在一個文藝女神誕生的前夕,去發動一個年老的女巫又有什麼用呢?我們是一幕悲劇快終場時的可憐的演員,我們應該做到的是如何加速結局的到來。把這個角色扮演得最好的,就是我們中間最有功勞的。可是,我不再想望這種不幸的成就了! ①他在1840年2月12日寫給阿蓋爾曼的信中說道:「著作的文體將是粗獷的、激烈的。」——原編者 ②1839年8月18日,蒲魯東寫信給他的合伙人莫里斯說:「您堅持要用文人的稱號來侮辱我;我警告您,如果說這是為了開玩笑,那麼這個玩笑開的時間未免有些太長了。文人等於工業的騎士,請您好好記住吧……如果您認為必須給我一個頭銜的話,您可以隨意寫上:印刷工人或校對工人。我永遠只是這樣的人,我現在還是這樣的人,並且這將永遠是我的真正職業,至少是名譽上的職業。——原編者 「諸位先生,為什麼我不把這一點坦白說出來呢?我曾希望得到你們的選票,追求過你們的獎學金,同時仇恨著現有的一切並滿懷著毀滅這一切的計劃;我將抱著鎮靜的心情和有涵養的耐心去完成我的研究工作。由於認識了真理,我從中所得到的心情的寧靜超過了壓迫的感覺所給我的憤怒;我希望從這篇論文收穫的最寶貴的果實將是我的讀者們在心神安寧狀態下所得到的啟發;這種安寧狀態是由於對禍害及其根源有了明確的認識而產生的,它比喜怒哀樂和熱忱有力得多。我過去對於人的特權和權力的憤恨是無限的;也許我在憤怒之下,有時犯了把人和事混為一談的錯誤;現在我只有蔑視和愁嘆;我只要了解了,憤恨就平息了。 「現在,諸位先生,你們的任務和地位是宣告真理;應當由你們來啟迪人民,告訴他們什麼是他們應該希望的和什麼是應該畏懼的。人民還沒有能力去明智地判斷什麼是對他們最有利的,因此對於一些極端相反的意見,只要他們在這些意見中稍稍嘗到一點奉承的味道,他們就會不分皂白地一律讚許;對於他們來說,思想的一些定律就像是可能事物的界限似的;今天,他們不能把一個學者和一個詭辯家區別開來,正如過去他們不能識別魔術家和物理學家一樣。『他們不加考慮就輕易相信,把一切新聞搜集起來並堆積在一起,把所有的報告都當作是真實的和確鑿無疑的,因此,只要聞到新鮮事物一點氣息或聽到它的一點響聲,他們就會像蜜蜂在聽見一隻洗臉盆的響聲時一樣會集攏來。』①② ①夏隆[1]:《論智慧》第18章。 ②不知道是否有必要提起,畢豐[2]曾把蜜蜂叫做采蜜的蠅子,以及我們的農民在追趕飛走的蜂群時有一種敲打瓶罐和鍋鑊的習慣,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就可以迫使蜂群停落下來。——原編者 [1] 比埃爾·夏隆(1541—1603),法國天主教神學家和哲學家,著有《三個真理》、《論智慧》等書。——譯者 [2] 若爾日·畢豐(1707—1788),法國博物學家,與人合編《博物學》四十四卷。——譯者 「諸位先生,但願你們像我一樣地渴望平等;但願你們為了我們祖國永恆的幸福,成為平等的傳布者和先驅;但願我是你們的獎學金的最後一個得獎人!在我所能作出的願望中,諸位先生,這對你們是最適當的,同時對我是最榮譽的。 「我是你們的懷著最深切的敬意和最誠摯的感激之忱的 「得獎人, 「比埃爾·約瑟夫·蒲魯東。1840年6月30日於巴黎。」 接到了這封信的兩個月之後,在該學院8月24日的那次會上,它用一紙通知向它的那個獎學金得獎人作了答覆,現在我就把通知的原文抄錄如下: 「我們的一位成員要求本學院注意胥阿爾獎金的那個得獎人於本年6月發表的一本小冊子,題目是:《什麼是所有權?》,而且作者寫明是呈獻給本學院的。這位成員認為,本學院為了對正義、示範和它自己的尊嚴負責起見,應該公開表示對這個出版物所包含的反社會的學說不負一切責任。因此他要求: 「1.本學院以最嚴正的態度否認並譴責胥阿爾的得獎人的這部著作,因為這是不經本學院的同意而發表的,並且因為那些諉諸於本學院的見解是和本學院任何一位成員所信守的原則完全相反的; 「2.要求那位得獎人在他再版這本書時把書上給本學院的題辭刪去; 「3.本學院的這個決定應記入會議紀錄。 「這三個提案均經表決通過。」 作出這個裁決的人以為給了它否認的形式就可以使它具有威力;對於這個可笑的裁決,我只有請求讀者不要按照我們這個學院的智慧去衡量我的同胞們的智慧。 在我的那些社會和政治科學的贊助人怒斥我的小冊子的同時,有一個不是弗朗歇-孔戴地區的人,他並不認識我,他可能還自認為是受到我對經濟學家們所作的過於尖銳的批判的直接打擊的對象,他是一位既博學而又謙虛的政論家,他受到他深感其疾苦的人民的愛戴,他受到他不用諂媚或令人鄙棄的方式而努力使其變得明智的當權者的尊敬,他就是布朗基①先生,學院院士、政治經濟學教授、所有權的保衛者,他起來在他同事面前、在大臣面前給我辯護,並且把我從一個由於一向的愚昧而永遠是黑暗的司法機關的迫害中解救出來。① ①阿道夫·布朗基(1798—1854),人們有時把他叫做大布朗基,以便把他和他的兄弟區別開來,後者是革命家或「被幽禁者」。阿道夫於1833年繼承了他的老師薩伊擔任工藝學院的政治經濟學講座。在他發表的許多著作中,著名的有《從古代到現在的歐洲政治經濟學史和法國的工人階級》一書。 布朗基的關於蒲魯東論文的報告是向道德和政治科學學院8月29日的會議提出的。它曾發表於1840年9月27日(並不是《通信集》第1卷第259頁所載的9月7日)的《通報》上。這是一個聰明的匯報,引證了一些經過好好地挑選過的原文,它是為了吸引讀者並使論文的作者避免受到可怕的追訴而提出的。報告上有著這樣的結論:「簡言之,我們曾經注意地閱讀了這本使人產生一種激動的好奇心的著作。根據它的哲學研究、它的措辭和它的邏輯,如果它不是專向一些有高度智慧的人或有文化修養的人提出的話,那麼我們看來就好像具有危險性了。看到把這樣高深的學問用來發揮這類怪僻的理論是可悲的;所以對於我們來說,雖然這篇著作具有科學上的價值,但我們不能對它所申論的內容表示同意。」——原編者 ①布朗基像蒲魯東於1841年7月19日的那封信中所說的那樣,作了兩次說項,起先是向司法大臣維弗揚,後來是向庫能-格里台訥。——原編者 我想讀者一定會樂於細讀布朗基先生在我發表第二篇論文後寄給我的那封信,這封信對寫信人來說是值得尊敬的,正如對受信人來說是使人感奮的一樣。 「先生:—— 「接到了您寄給我的關於所有權的第二篇論文,我向您謹致謝意。我以我自己由於熟悉了第一篇論文而油然產生的最大興趣讀完了這篇論文。您已稍稍改變了那種粗獷的形式,我對此感到非常高興;這種形式曾使如此嚴肅的著作具有了一種專事攻訐的小冊子的格調和外表;因為,先生,您確是把我嚇倒了,而只是由於您的才華才使我對您的意圖感到放心。一個人是不會為了激怒自己的同胞而浪費這樣多的真才實學的。所有權就是盜竊!這是一個多麼生硬的命題。倘使您堅決要保持它的那種簡單直率的筆調,那麼這個命題就甚至會使那些不根據外表下判斷的嚴正的人也厭惡您那本著作的。但如果您已使形式趨於溫和,您依然可以忠實地說明您的學說的實質;並且雖然承您建議要我分任提倡這種危險理論的工作,我也不能接受這種協作,因為就才華方面來說,這種協作的確對我是個光榮,可是在其他一切方面,它都會使我受到牽累。 「只有在一件事情上,我的意見和您一致;這就是,在這個世界上,各種各類的所有權被濫用的情況實在太多。但我不能從濫用所有權作出廢除所有權的結論,這個猛藥和可以治癒一切病害的死亡太相像了。我還願意更進一步。我願意坦白說,在所有的弊端中,我認為最可恨的就是所有權的流弊;但是再重複一遍,有一種救藥可以醫治這個禍害而不必對它實施強暴,尤其是不必加以消滅。如果現行的法律縱容濫用所有權,那麼我們可以加以修訂。我們的民法並不是《可蘭經》;把它審查一下,並不算錯。所以,可以改變那些規定行使所有權的法律條文,但是不要詛咒;因為,從邏輯上講,兩手完全清白的誠實人在哪裡呢?您是否認為一個人可以是強盜而自己並不知道、並不希望如此、或者自己連想都沒有想到的呢?您難道不承認在現狀下的社會,像每個人一樣,在它的組織中就存在著從我們祖先遺留下來的各種德行和惡習嗎?您竟以為財產是如此簡單和如此抽象的東西,以致您可以在您的形上學的碾磨中(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重新混和並加以平分麼?先生,在您這兩篇充滿著詭辯的興之所至的美妙作品中,您曾經談到這麼許多切合實際的東西,可見您不是一個純粹的、剛愎的空想家。您十分熟悉經濟學和文學上的用語,決不至於去玩弄那些可以引起騷亂的粗暴辭句。所以我以為您的論所有權,正像八十年前盧梭論文學那樣,是學識和才氣的一種絕妙的、含有詩意的表現。至少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這就是我對您的書提出報告時向學院說的話。我早知道人們要到法院去告您;您也許不知道我是利用了怎樣的機會僥倖地阻止住他們的。①如果王室法律顧問,也就是思想問題上重要工作的執行人,在我之後來攻擊您的著作並使您感到苦惱,我將悔恨無窮!我可以對您發誓,我曾經因此度過了兩個可怕的夜晚,並且只是經我說明了您的著作是一篇學院式的論文,不是煽動性的宣言,我才能夠抑制那個世俗的權力。您的措辭過於高深,所以永遠不致被那些在討論我們社會秩序的最嚴重的問題時用鋪路石當作武器的瘋子所利用。但是,先生,請您當心,他們也許不久就會不管您的意願如何而到這個可怕的兵工廠里來找尋彈藥,您那強有力的形上學也許會落到十字街頭的某個詭辯家的手裡,他會當著一群飢餓的聽眾討論這個問題:那時我們就會得到劫掠作為我們的結論。 ①司法部大臣維弗揚先生在開始對《關於所有權的論文》進行起訴之前,徵求了布朗基先生的意見;並且他就是根據這位可敬的院士的按語,才放過一本已經惹起了法官們的怒火的著作的。自從我第一次發表這個作品以來,在幫助和保護方面,我應當感荷的官員固然不只維弗揚先生一人,但是在政治範圍內,這樣寬大的精神是很少見的,所以我可以誠懇地和毫不拘束地加以承認。在我這方面,我總以為環制度造成了壞官吏;同樣地,某些團體的怯懦和虛偽完全是由那種支配著它們的精神所造成的。例如,雖然在學院內部不乏有德行和才能的人,可是為什麼它們卻總是成為壓迫思想、愚蠢和卑鄙陰謀的中心呢?這個問題值得由一個學院提出,作為會試的試題,參加會試的人是不會少的。 「先生,我和您一樣深切地感到您所揭露的那些流弊;但是我深愛秩序——並不是警察當局感到滿意的那種庸俗的、使人感到苦惱的秩序,而是人類社會的莊嚴而嚴肅的秩序——因此我在攻擊某些弊端時有時感到為難。每當我被迫用一隻手去摧毀的時候,我願意用另一隻手去實行重建。在修剪一棵老樹的時候,我們要多麼小心,免得損壞那些能開花結實的嫩芽!對於這一點,您知道得比誰都清楚。您是一個聰明而博學的人;您具有能夠深思的頭腦。您用來形容當今的狂熱分子的措辭十分強烈,足以使疑慮多端的富於想像力的人們對您的意圖感到安心:可是您最後的結論卻是主張廢除所有權!您要取消那個推動人類智慧的最有力量的原動力;您打擊到慈父情感中最甜蜜的幻想;您用一句話來阻止資本的形成,從此以後我們將在沙地上而不是在岩石上進行建設。那是我不能表示同意的;為了這個緣故,我才批評您的那本充滿著美麗篇幅的、放射著熱情和學問光輝的著作! 「先生,我希望我的差不多已經衰弱的身體容許我和您一起逐頁地研究那篇承您公開地送給我個人的論文;我相信我會提出一些重要的批評意見。此刻,我只能為了在承您提起我的時候您所用的那些親切的辭句而向您致謝。我們彼此都懷著應有的真誠;我另外還希望採取應有的慎重態度。您知道勞動人民是在多麼沉重的困境中遭受折磨;我知道有多少高尚的心在那些粗陋衣服之下跳動著,我對於這些成千上萬的、一清早就起來勞動的、為了繳納捐稅並為了我國的富強而工作著的善良的人們懷有一種不可克制的兄弟般的同情。我力圖為他們服務並使他們明白道理,而某種力量卻正在把他們引入歧途。您沒有直接為他們寫作。您發表了兩篇卓越的宣言,第二篇比第一篇較為慎重;如果您寫出比第二篇更加慎重的第三篇文章來,您就會在科學界占據崇高的地位,而科學的首要要求則是沉著和大公無私。 「再見吧,先生!任何人對於另一個人的敬意不會超過我對您的敬意。 「布朗基 「1841年5月1日,於巴黎。」 當然,我對於這封高貴而雄辯的書信是會有某些保留的;但是我坦白說,與其給我自己不必要地多樹敵人,我還更願意去實現這封信的末尾所說的預言。這麼許多的爭論使我感到厭倦和煩惱。消耗在筆墨戰中的智力是和用在戰爭中的智力一樣:這是浪費掉的智力。布朗基先生承認在所有權的行使上存在著很多流弊,而且是一些可恨的流弊;在我這方面,我卻專門把所有權稱作這些流弊的總和。對我們兩個人來說,所有權好像是一個需要敲掉尖角的多邊形,但是在這樣做了以後,布朗基先生卻認為那個圖形將仍然是一個多邊形(這是一個數學上已被承認但並沒有得到證明的假設),而我呢,我卻主張這個圖形將是一個圓形。對誠實的人說來,即使分歧再大一些,也還是可以互相諒解的。 此外,我認為,處於問題的現階段,在決定贊成廢除所有權以前,思想上可能理應有所躊躇。的確,要使自己的主張得到勝利,僅僅去推翻一個被一般人所承認的原理是不夠的,因為這個原理具有系統地總結我們的各種政治學說的無可爭辯的價值;還須建立相反的原理,並扼要地說明從這原理產生出來的體系。此外,還必須證明這個新的體系如何能夠滿足所有那些促使先前那個體系得以建立起來的道德上和政治上的需要。因此,我以上的論證是否正確,要看有待以後證明的下列條件而定: 求得一個絕對平等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之下,除去所有權流所有權流弊總和之後的一切現有的制度不但可以存在,而且它們本身還可以用來作為平等的工具;這些制度包括:個人自由、權力的分立、檢察機關、陪審制、行政和司法的組織、教育的統一和完整、婚姻、家庭、直系或旁系的繼承權、買賣權和交易權、立遺囑權、甚至長子繼承權,——一個比私有制更能保證資本的形成並維持一切人的積極性的體系;它能根據一個優越的觀點去解釋、糾正或補充從柏拉圖和畢達哥拉斯①起到巴貝夫②、聖西門和傅立葉為止至今所提出的各種關於社團的學說;最後,一個用作過渡手段的立即可以實行的體系。 ①畢達哥拉斯(約紀元前582—500),古希臘哲學家。——譯者 ②巴貝夫(1760—1797),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見本書第150—151頁注釋。——編者 據我看來,這樣巨大的工作需要二十個孟德斯鳩同心協力才能完成;可是,如果說這不能單獨由一個人來完成的話,他還是可以著手進行的。他必須經歷的道路足以指出最終的目標並保證獲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