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不害 · 第十三章 漢代影響
衡量申不害思想對漢代 (始於公元前206年)以前的影響已屬不易,在這之後,更是不太可能。申不害的很多理念或者類似的理念被其他思想家,尤其是儒家學派的荀子所取代。我們發現漢人主張這些理念時,往往不可能辨別哪些是淵源於申不害的思想。正如我們所見,漢朝幾乎原封不動地沿襲秦代的政府架構,而這反映了申不害的思想。
在漢朝的前幾十年,人們對秦朝保持著一種微妙的矛盾態度。一方面,漢人幾乎紛紛譴責秦朝,這種態度無疑發自內心。在當時的中國,大部分人總是將秦人視為蠻夷,而且秦朝在其短暫的執政時期所施加的暴政,更是加深了這種印象。秦國給周朝致命一擊後,中國從此形成龐大的帝國和統一的民族。而在許多方面,周朝早期是一個繁榮的時期,幾百年的華章和傳統的積累造就了一個黃金時代。漢朝統治者們自然將自己塑造成拯救者,將中國文化和周朝機制從秦朝的統治中解救出來。他們自稱很多治國方略乃周道復興。在某些情況下確實沿自周朝,而在一些方面則不是。不過,如此維繫於傳統,也是第一個由平民所建立的中國王朝所迫切需要的。
漢朝的開創者史稱漢高祖 ,是一位精湛的政治家。當他還只是起義軍將領時,領軍深入秦都咸陽,召集秦地各縣豪傑,曰: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 誹謗者族,耦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
理所當然,秦民大喜。
「秦」這個名字至此成為殘暴、頹敗、野蠻等的代名詞。在這個帝國崩塌的一百年後,司馬遷寫道:
學者牽於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
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事實上,漢朝幾乎在每個方面都儘可能地繼承秦朝的行政體制。 這也是別無選擇。中華帝國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國家, 而秦朝的行政制度是自古以來唯一精心設計的,或者說是可以持久運作的制度,從而使偌大國家能為高度集權的政府所掌控。
在漢初,唯有曾任職於秦朝的官員才知道如何管理政府,漢高祖也毫不猶豫地任用這批人士,畢竟,他自己亦曾在秦朝的統治下當過一名小官。這批人士中,最重要的官員便是蕭何。
蕭何是漢高祖的朋友及同鄉,在秦朝以文才任所在縣的縣吏。後來,他成為泗水郡卒史,給該郡御史留下很好的印象。據說,該御史打算入朝進言徵辟蕭何,蕭何一再辭謝。這頗有可能,或許蕭何意識到,當時並非進一步身系秦政府的好時機。公元前209年,蕭何作為助手加入高祖的起義軍中,其後一直追隨高祖。當高祖率領軍隊進入咸陽之時,將領們爭先奔向府庫,分取金帛財物。「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在後世,這些被證明是無價之寶。蕭何開始擔任漢丞相之職,直至高祖去世的2年後於公元前193年去世。
德效騫如此評價蕭何:
他是一名訓練有素的行政長官,當高祖領兵出外征戰時,他以丞相身份治理關中 。因此,蕭何替高祖管理大本營,供應前方軍需。他還制定頒布漢朝的基本法律,組建政府組織。他將此職務做得如此之好,以致後來的半個世紀裡,繼任者們都只能是蕭規曹隨。蕭何及其班子構成如此儉約的政府行政體制,最終成就漢高祖的豐功偉業。
高祖宣布廢除秦律, 取而代之的是「約法三章」。這是一種絕妙的公關套路,卻不可能奉作行政政策。漢初的歷史告訴我們:「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於是相國蕭何攈摭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 可能看起來,新的律九章是漢高祖約法三章的3倍。但是,何四維認為,蕭何九章律的性質已無法確定,儘管實際上看來應是內容廣泛的律典。
我們又看到,秦朝大約在公元前213年頒布實行的挾書律,到公元前191年被廢除。 這就引出一個有趣的問題:秦律事實上是否已經被完全廢除?不斷有人(尤其是儒家學者)抱怨漢政府的執政之道和實行的律令延續秦朝舊習。但是,儘管很少有人敢為秦辯護,執政者也未對秦制進行顯著的改革。
因為人們對秦有強烈的牴觸心理,且申不害的名字已經與其聯繫在一起,我們可能以為,在漢初沒人研究其學說,或者至少不予承認。但是,據約公元前100年成書的《史記》載:「申子、韓子皆著書,傳於後世,學者多有。」 而且,在公元前141年,由於申不害這個名字列於被取締學者名單的首位,那些治申不害等人之學的賢良被罷,可以想見當時肯定有數量可觀的人受其學說的影響。
然而,我們發現,直到漢文帝時期,才有號稱師從申不害學說的人。其間深受文帝器重者有三, 且據史書記載,漢文帝自己「本好刑名之言」,即申子之學。
人們普遍傾向認為,漢文帝是無足輕重的。王毓銓在關於漢朝政府的卓越研究中寫道:
朝堂大臣們企圖限制皇帝的權力,使之成為傀儡。從公元前194年至前141年(包含文帝在位的一個時期),國家都是由漢高祖的子孫所統治,並由高祖當年的助手和朋友作為主要官員共治。老臣們對待皇帝,就像一個人的好友對待他小孩一樣。這種情況要求君是賢君,臣是忠臣。這一時期的皇帝在政治決策中沒有表現出太多的主動權。
然而,如果仔細考察文帝統治時期,我相信就會發現,從權力或者行動自由受到限制時起,漢文帝所做之事比表面看起來多得多,只不過總是如履薄冰。
不管是出於偶然還是有意,文帝似乎都在遵循申不害的一些指導。《漢書》曰:「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 申子曰:
故善為主者倚於愚,立於不盈,設於不敢,藏於無事,竄端匿疏示天下無為,是以近者親之,遠者懷之。示人有餘者,人奪之;示人不足者,人與之。剛者折,危者覆,動者搖,靜者安。
申子亦云,睿智的君王應對其大臣說:「吾無從知之,惟無為可以規之。」
為了體察文帝瞭然於心的自身處境,我們務必回溯歷史。雖然,漢朝正式建立於公元前206年,但當時漢高祖還遠未稱霸中國。劉邦只是為數眾多的起義軍將領之一,且非首屈一指。他不得不繼續戰鬥,有時僥倖逃脫,直到其勁敵項羽在公元前202年敗亡。到那一年,劉邦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皇帝。
當時,劉邦的地位可謂岌岌可危。不同於之前的中國統治者,劉邦沒有顯赫的先祖,只是農民出身。 因此,其地位有賴於自身能力。劉邦曾當眾承認,在追隨者中,有一些人在運籌帷幄、行軍打仗和管理國家方面優於自己,但也坦言「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
所以說皇帝實際上是由一小群勇敢的冒險家選出的,而這些人也是在秦政權崩塌後的群雄逐鹿中脫穎而出的。他們彼此互不信任,也確有理由互不信任。但是他們又覺得必須從中推選一位天子;可問題是,要選誰呢?之所以選擇高祖,大概有兩大原因。首先,大家對他的能力有信心,且相信不會給大家造成滅頂之災。其次,相較而言,大家似乎對他的不信任感較少。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大家打算將所有的好處拱手相送,而作為擁立者卻一無所獲,實際情況完全相反。
高祖天生傲慢專橫。毋庸置疑,劉邦會崇尚秦始皇式的絕對統治,儘管肯定不至那般殘酷。但他不能如此。秦朝之所以被斥責的原因之一, 就是未能分封諸侯。當高祖還在領軍作戰時,務必承諾給予合作人封地以確保追隨擁護;成為皇帝之後,為了防止叛亂,他不得不給予更多封地。
在統治上,高祖也不得不兌現之前的承諾,畢竟自己是那個唯一贏得帝位的人。對於高祖,德效騫這樣寫道:
在即位不久,他採取了一種不主動的做法,即不主動分封他的任何親戚或兒子,而只是根據其追隨者的建議行事。當然,對於皇帝想要做的事,也總是可以給予暗示。然而,皇帝只在別人的建議下才採取行動的做法,成為了皇權絕對主義的一種制約。起初,這似乎僅限於對皇帝兒子的分封,但後來又延伸到其他重要的事情,制定頒布行政措施的標準做法,甚至是任命皇后。對於他們認為應該做的事,一些官員或集團就會奏請皇帝,於是皇帝予以奏准。
王毓銓則指出以皇帝或太后名義召開廷議的重要性。廷議是對重要事項進行商討,通常由高官和諸侯組成。王毓銓說:
西漢時期的廷議是一個審議國家政事的機構,無論是關於軍事還是民生問題。它是一個跨部門的機構,擁有高於丞相和攝政大臣的權力。其決策基於多數人的意見,而不考慮每一方個人的地位或級別如何。一般來說,他們的建言都會被皇帝採納。
公元前74年,大臣們甚至廢黜皇帝,但那屬於極端特例。 畢竟在正常時期,大臣權力在高祖死後已臻於極盛,那時政府權力仍然掌握在這些幫高祖打天下的功臣手中。相較於僅僅靠繼承而獲得皇位的新君,他們覺得自己不但 更年長睿智,而且更有權統治這個國家。
高祖將封地作為對最能幹的(也是最危險的)戰友們的獎賞,這能延緩動亂,卻未能消除。當他取得皇位時,就有七個位極人臣的諸侯王,且無一位是皇帝的親戚。 由於被指控謀反或意圖謀反,他們被逐個剪滅(除了一個無關緊要的王),取而代之的是皇帝的血親。高祖晚年間,這些爭奪無處不在,有時還引發戰爭。當他去世時,有九個諸侯王為同姓王。
公元前195年,高祖去世,兒子惠帝即位。惠帝雖寬和仁愛,卻生性軟弱,根本無法與其母呂太后抗衡。呂后聰明能幹,卻又極其殘忍。作為高祖糟糠之妻,她與高祖同甘共苦,輔助其平定天下,甚至在高祖不在之時管理政事。在朝堂上,她逐步聚集一股強大的勢力,即由其某些家族成員構成的諸呂集團。於是,呂后成為朝廷的真正實權者,她的殺戮和殘忍,導致兒子惠帝精神崩潰,從而掌管朝廷的實權落入其手。惠帝在公元前188年駕崩後,呂后控制了年幼的繼位者,接管朝政,臨朝稱制。她進一步鞏固諸呂的地位,任命一個侄子為丞相,另一侄子為上將軍,進而掌控軍政大權。公元前180年,呂后去世,諸呂陰謀叛亂。於是,許多官員與諸侯王聯合起來,平定諸呂之亂。
從公元前194年到 公元前141年間,即漢高祖剛去世到漢武帝剛即位的這段時期,通常認為相對次要。前文已述,我們看到,王毓銓評價這一時期的君主「在政治決策中沒有表現出太多的主動權」。華茲生說:「對於整個王朝來說,這是相對平淡無奇的幾年。」德效騫稱文帝是「一個道德上令人欽佩,但又略顯軟弱的人」。
然而,在我看來,這段時期不僅對於漢朝,而且對於整個中國歷史而言,都是一個極為關鍵的時代。倘若這些年,尤其是文帝統治期間,朝著不同軌道運行,那麼肇始於秦朝的行政體制就會消失,也不會發展成存續兩千年的中國帝制。這絕非危言聳聽。
在秦政權崩塌後,百姓十分樂意在相對自由與和平的統治下安穩生活。在推翻秦朝之前,引領起義的冒險家們必然勠力同心;一旦目標實現,則各懷異志,開始分崩離析。漢高祖想方設法控制他們,或者極盡手段剷除那些無法控制的人。結果,人們逐漸接受這一事實,即整個王朝是屬於高祖家族,即劉氏及其臣僚。
漢高祖和中國都非常幸運,因有高祖的故友、全能的官員——蕭何。比起作戰,他的才能特點更多展現在後勤和財政方面。在王朝取得勝利時,高祖授予蕭何最高的獎賞,以致軍中功臣抱怨:「今蕭何未嘗有汗馬之勞,徒持文墨議論,不戰,顧反居臣等上。」高祖則指出,如果沒有蕭何組織和指導,他們就不會取得如此成就。
如前所述,蕭何一直任漢朝丞相,高祖去世後也如此,直到兩年後他自己去世。毫無疑問,蕭何挽救了秦朝大部分的政府體制。而在這十幾年的 時間裡,他也必定出類拔萃,組建政府組織,維持政府運轉,使之能在其身後繼續發展。
蕭何的繼任者是曹參,在高祖的臣屬中被視為位居其次的功臣。作為一名將軍,曹參是一個令人敬畏的人物,且多次取得勝戰。但作為一名官員,他似乎更關心如何避免各種麻煩。在任漢丞相時,曹參沉迷於飲酒,甚至令人側目。當惠帝指責其玩忽職守時,曹參給這位年輕皇帝上了一堂課。曹參說,蕭何時法令既明,他和下屬們的職責就是遵循法令。皇帝則垂拱而治而已。
在擔任漢朝丞相三年後,曹參去世, 而下一任丞相是王陵。同為高祖早期臣屬的王陵少文任氣,也並無任何跡象透露其具有行政能力。高祖曾經說過,「王陵少憨」。但他為人真誠,且直言不諱,可這在呂后當政時不是什麼好事。王陵為相兩年之後,惠帝駕崩,正如我們所見,呂后臨朝稱制。她想立呂氏之人為王,問王陵,王陵曰:「高皇帝刑白馬而盟曰:『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今王呂氏,非約也。」
太后當然很不高興。可關鍵是,即使是這位令人膽寒的女主,也不能直接反駁這位高祖的舊臣。於是她佯遷王陵為年幼皇帝的太傅,實則剝奪相權。王陵因此稱病辭職,幾年後便去世了。
當時,王陵擔任的是漢朝右丞相一職。漢朝丞相有時是一位,有時是兩位。當有 兩位丞相時,右丞相的權力最高。在王陵的任期內,左丞相陳平是一位完全不同的人。在反秦期間,陳平在加入高祖陣營前曾事另外兩人,卻因得罪被迫逃亡。陳平是一個有才幹的將軍,特別善於謀劃詐術和計謀,這也是他能屢為高祖建功的原因。司馬遷寫道,陳平「奇計或頗秘,世莫能聞之」。高祖曾說過,陳平「智有餘,難獨任」。
呂后被王陵回絕後,問陳平立呂氏為王是否合適。陳平回答,這無所不可。於是太后遷為右丞相,取代王陵。陳平為相時,呂氏族人被安插到各職位上,從而促使呂氏一族權力得以鞏固。
當時的軍事大權掌握在太尉周勃手中。他也是高祖的同鄉,曾是高祖麾下一名能幹的將軍。據記載,高祖曾聽說周勃「為人木強敦厚」「少文厚重」,但還是認為可屬大事。據說高祖曾言,「然安劉氏天下者必勃也」。果真如此,高祖之相人就近乎完美了。
周勃曾指責陳平是一個反覆不忠之人;陳平任右丞相後,周勃卻附和陳平,奉承呂后,表示立呂氏族人為王確實相當合適。但在呂后統治末期,陳平和周勃開始意識到,如果呂氏取代劉氏及其追隨者掌握政權,他們也會受打壓。這點在相權和軍權落入諸呂手中時,變得格外明顯。
於是,陳平和周勃密謀剷除諸呂。(當然,他們這時聲稱,早前只是假裝與諸呂合作。)公元前180年,呂后去世後,詭計與聲勢雙管齊下,諸呂被剝除權力,且幾乎沒有反抗,就被誅殺殆盡。
作為高祖仍然在世臣屬中的佼佼者,陳平和周勃挽救了劉氏家族的天下,儼然成為其時中國的主宰者。但是為了行使權力,他們必須擁戴一位劉氏族人,以便以其名義統治天下。那麼,應當是哪位劉氏族人呢?大臣們密謀此事——畢竟當時還有一位由呂后最後冊立的少帝在位。
中國的繼承規則一直很模糊,儘管學者們諱言於此;而一般承認,長子擁有某種訴求,即便不作為一種權利。高祖長子劉肥的繼承者是齊哀王劉襄;因此,有人主張他是順理成章的繼承人。但齊哀王是一個有才能又有威嚴的人,也有一群有才能的謀臣。呂后死後,他向諸侯王表明對呂氏的譴責,並宣布將率軍進京討伐呂氏。劉襄運用一系列錯綜複雜的計謀充實軍力,進而開始向帝都進軍。這可能是一個既在陰謀詭計方面匹敵陳平,又統兵打仗方面媲美周勃的人。朝廷重臣一致反對選擇這一叱吒風雲者(fire—eater)作為皇帝。有人指出,劉氏社稷剛擺脫皇帝母家野心操縱的危機,而齊哀王母家駟鈞亦為惡戾之人。於是,劉襄被否決。
提議的另一位是高祖的第七子——劉長。他的母親捲入一系列悲慘的災難中,而且遭受嚴重的虐待;劉長出生後不久,她就自殺了。這使劉長心中苦悶, 也無疑變得乖張。後來在孝文帝三年,性格驕蹇剛橫的劉長認為前丞相酈食其與其母之死有關,故而椎殺之。因而,在此之前被考慮作為皇帝候選人時,劉長的性情想必也是眾所周知了。他不被考慮的原因是年紀尚淺,而其母家亦惡——儘管他母親本人被害多於害人。
皇位繼承人的選擇終於落到高祖的第四子劉恆身上,他是高祖仍在世的兒子中最年長的。公元前196年,劉恆被封為北方代國之王。人們普遍認為他是一個仁孝寬厚的人。然而,呂后去世前一年曾譴使告代王,欲徙王於趙,代王表現出強硬的態度。遷都易主是一種尋常的手段,可以防止地方坐大,盤根錯節。此外,代國是邊境地區,朝廷難以掌控;毋庸置疑,呂后想把劉恆轉移到一個更易攻擊的地方。但他謝絕了,並解釋說願留在代國保衛邊境。呂后亦未能堅持。 儘管如此,劉恆還是一個20歲出頭的年輕人時,性格很好,照料病母之事也成為典範而聞名於世。 在那些皇帝候選人中,他無疑是最易受控制的。陳平和周勃也必定十分欣悅。大臣皆曰:「代王方今高帝見子,最長,仁孝寬厚。太后家薄氏謹良。且立長故順,以仁孝聞於天下,便。」
於是,陳平和周勃派人召代王進京登基。代王的左右 半信半疑——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呂后時期,召喚進京有時就是應召赴死,而現在掌權者也很難稱得上可信賴之人。然而,這位年輕的王最終還是被說服進京。在迎接代王進入未央宮之前,必定需要經過一番「清理」——也就是說,那最後一位由皇太后冊立的皇帝必須清除。遷移殺害少帝後,劉恆登基成為文帝。 對其統治生涯來說,這絕不是一個心安理得的開篇。
當時的中國經濟繁榮。為了能使天下自秦朝統治和內戰後得以恢復,以及得到百姓的支持,漢朝政府在很多方面都無為而治。雖然在統治階層中存在嚴重鬥爭,但這些鬥爭幾乎從未導致公然混戰,因此國家無兵戈之亂。13年來,政府一直沒有一位精幹的行政領導人,但政府仍然組織妥當,並持續運轉。我們也了解一些官位較低卻有才幹的官員,當時必定還有很多,只是缺乏歷史記載。
公元前180年,中國還是面臨一番抉擇。漢室取得最終的勝利,但不是靠一個人或者一個家族的力量,而是一個聯盟。核心人物高祖早已駕崩,當時以其名專權的呂后也已去世。同樣,高祖那些最有才能和智慧的臣屬均已不在人世。那些在世的近親們,則常認為自己至少和劉恆一樣配得上皇位,畢竟劉恆是被一個陰謀集團推上皇位的。即使他們不能擁有皇位,至少也不能任憑自主性被一個權力存疑的朝廷所侵犯。
行政結構的弱化,不是由於設計上的問題,而是因為無法避免分封諸侯的勢所必然。朝廷為每個諸侯國指派相國,要求密切監視這些諸侯王;但事實表明,這並不總 能防止叛亂。除了這種監督外,一國之王可以獨立管理自己的領地。如果中國要繼續成其為一個統一的國家,朝廷就必須加強對諸侯國的管轄,但任何集權的企圖都可能引發公然的叛亂。
當務之急是建立一個卓有成效、高速運轉的政府。然而,任命高祖舊臣為公卿的傳統根深蒂固,牢不可拔。文帝是由一代謀士陳平和一介武夫周勃扶持上位的。這兩人均非行政家,且皆是自利不忠之人。可文帝別無選擇,只能將管理政府的職責悉數委任,甚或授以權柄。否則,他們會再行廢立,雖相比弒少帝麻煩較多,但也無關緊要。
於是,漢文帝任命陳平和周勃為丞相。因為周勃誅滅呂氏的功勞,陳平請求將最高的職位讓予周勃,故周勃為右丞相,陳平為左丞相。
雖然文帝行事拖沓,但在一個具有重要決定意義的領域卻十分果斷。就在登基當天,他任命代國中尉宋昌為衛將軍,統領南北軍。
在漫長的軍事生涯中,周勃很難想像有一天會成為政府最高長官右丞相。 按史料所述,雖然文帝謙遜退讓待之,周勃卻「有驕主色」, 儘管並不顯著。不過,這持續不長。《史記》載:
居頃之,孝文皇帝既益明習國家事,朝而問右丞相勃曰:「天下一歲決獄幾何?」
勃謝曰:「不知。」
問:「天下一歲錢穀出入幾何?」勃又謝不知,汗出沾背,愧不能對。
於是上亦問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
上曰:「主者謂誰?」
平曰:「陛下即問決獄,責廷尉;問錢穀,責治粟內史。」
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
平謝曰:「主臣!陛下不知其駑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 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孝文帝乃稱善。
陳平對此不以為意,而周勃卻深受震動。他越來越擔憂,最後 以生病為由請辭相位,皇帝恩准,自此,陳平一人專任丞相之職。
陳平專任丞相,時間不及一年。當此之時,契機不期而至,陳平薨,歷史就這麼真實而奇妙,文帝之難迎刃而解。
要是比文帝稍缺謹慎之心的人,肯定會為擺脫這兩名難臣而感到欣喜。但文帝恰恰相反,他重新召回周勃,再次任命為丞相。大約同一時期,皇帝下詔,命居住在都城的列侯都必須回到自己的封地。究其意圖,乃所謂的消除因列侯不在封邑而無由教訓其民,也有可能是為了將一些潛在的憂患趕出京都。此詔指向明確,而且肯定不涉及那些在朝廷任職的列侯。然而,在13個月之後,文帝又下詔曰:
前日詔遣列侯之國,辭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
遂免丞相勃,遣就國。
周勃從此心驚膽戰。他害怕被處死,所以出行都身披鎧甲,並讓家人帶著武器陪護。當然,周勃還是被懷疑意圖謀反而下獄。一進監獄,周勃就向獄吏行賄,並懇請幾名位高權重的朋友求情。而皇帝讓他在監獄裡待了一段時間,就予赦免並恢復爵位和食邑。周勃說:「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此後,他才得以安度晚年。
漢文帝消除周勃威脅的方式,完美呈現了申不害「督責」與「無為可以規之」的原則。正因如此,這些特殊事件已經過仔細考究。但是,如果仔細研究的話,就會發現文帝在其他很多方面的「無為」而治,並不意味著有失強硬。無論是文帝,還是他所處之統一王朝,都處於非常脆弱和微妙的狀態。他極度謹慎地不去做任何引發災難的事情,但同樣也常憑此遂其所願。
漢文帝深獲後世盛讚。事實上,文帝不是道德聖人, 甚至也非總是很明智。但總體上,與中國或者其他國家的皇帝相比,他既仁厚又有才能。後世不乏因文帝之讚譽而煩擾者,其中就有劉向。漢成帝(公元前32—前7年在位)問他:後世皆言文帝治天下幾至太平,其德比周成王,此語何從生?劉向答曰:
生於言事。文帝禮言事者,不傷其意,群臣無小大,至即便從容言,上止輦聽之,其言可者稱善,不可者喜笑而已。
文帝之行或許是遵循申不害之訓言,也可能不是,但確實與之同符合契。
儘管漢文帝急於改革政府,但也不得不任命高祖曾經的臣屬作為丞相。 在周勃之後, 他任命軍人出身的灌嬰為丞相。灌嬰在任職一年後去世。 繼任的丞相是張蒼。雖然對張蒼的任命乃嚴格遵循先例,但文帝對此確實也樂見其成。張蒼是一位好書之人,在追隨高祖之前,曾是秦朝的一名御史。高祖命他擔任過很多封邑的相國,所以行政方面的經驗十分豐富。在蕭何丞相府中,張蒼負責管理各郡國呈上的計簿。隨後擔任御史大夫,這職位在擁戴大臣中是位列第四。他一直任御史大夫,直到公元前176年成為丞相。張蒼顯然是一位學者,據說在調節樂調和工具度量上貢獻良多。他在公元前162年辭去職務,據傳此時已年過九旬。
當時在高祖舊臣中,很難找到能勝任的人。但文帝還是按規矩任命申屠嘉為在位時的最後一任丞相。申屠嘉曾是跟隨高祖的弓弩手,從低級職位逐步升遷,但大多都是軍職。他沒什麼學問和才能,卻十分廉潔正直。
雖然漢文帝選任丞相的自由受慣例限制,但其行事卻似乎依循申不害之訓誡,即明君「使其臣,並進輻湊」,莫得專君。 他尋求廣泛的建議。一位諫臣的故事告訴我們,皇帝試圖延攬整個國家的能人智士。 在這一點上,文帝確實相當成功。諫臣們為他提供各方各面的建議。其中有三人,我們明確地知道他們研習申不害的學說。
第一位便是張叔。《史記》載「孝文時以治刑名言事太子」, 表明張叔應任太傅。歷任皇帝都授予張叔高官,並在公元前131年任命其為御史大夫,尤以仁厚著稱。
第二位追隨申子學說的文帝諫臣是賈誼,他從未擔任過高官,且在三十三歲時就過世了。就其生平來看,賈誼是一個富有影響力的人,早先由廷尉吳公(只知其姓)舉薦於漢文帝。《史記》載:
孝文皇帝初立,聞河南守吳公治平為天下第一,故與李斯同邑而常學事焉,乃征為廷尉。
如果「常學事」於李斯,那麼吳公想必對申不害耳熟能詳。《漢書》「循吏傳」一篇中,將太守吳公列於開頭。即使是吝於贊人的司馬遷也稱讚他「愛民」。 這與李斯主張的苛政相比頗為不同。
年逾十八,賈誼便因誦讀詩書,善於文章而聞名郡中。吳公任郡守聽聞賈誼才學優異,便召至衙門任職,十分器重。後吳公履職廷尉,就向文帝舉薦賈誼,意謂其雖年少,但能精通諸子百家之學。於是,漢文帝徵召賈誼,任以博士之職。
當時賈誼二十有餘,是朝中最為年輕的博士。每當文帝讓博士們議論詔令,那些年長的博士們還在思考如何應對時,賈誼都能精彩作答,盡如眾人之意。漢文帝也非常欣賞他,破格提拔,一年之內就升任太中大夫。 賈誼認為漢朝已建立二十餘年,是時候該革新各種制度,於是草擬了一份全面修改政府架構和禮儀的提案。然而,漢文帝謙讓未遑。儘管如此,之後諸律令所更定,及列侯悉就國,皆賈誼之主張。
漢文帝與大臣們商議,想提拔賈誼擔任公卿之職。這卻激起意料之中的訾議。丞相周勃、後任丞相灌嬰以及其他人士都反應激烈。他們誹謗賈誼:「洛陽之人,年少初學,專欲擅權,紛亂諸事。」
當面對嚴重的反駁時,文帝仍一如既往,明顯妥協。他派賈誼任長沙王的太傅。畢竟賈誼已在朝中享有職位,這對他來說不啻貶謫。
正如前文所述,文帝適時拔除了周勃。而後灌嬰任丞相,一年後去世。在賈誼離開都城的約四年後,文帝將他召回,拜為最寵愛之少子的太傅。在這貌似不甚重要的職位上,賈誼給文帝提出諸多諫言,直至去世為止。
我們可以從兩個來源了解賈誼的思想,他的很多著述為《漢書》所引(當然是以縮編形式)。而且賈誼著有一書,曰《新書》。以《新書》為名之著作至今仍存,真實性卻一直存在爭議。不過,雖然我們現在持有的這部著作看來佚失部分原文,且某些部分可能有所變化,但大體上是可靠的。
與漢朝其他學者一樣,賈誼無法完全標示於某一學派。他受道家的影響,但這似乎不占主導地位。 他有時被稱為「法家」,不僅是申不害學說,也是商鞅和韓非子學說的傳道者。 但是,賈誼也反覆強調,刑治不如德教。他譴責秦朝濫施刑罰,並將其衰亡歸咎於此,亦反覆指責商鞅。 周勃任丞相時,力主將賈誼逐出朝廷。但後來涉嫌謀反下獄時,賈誼論述以反對加刑於周勃,規勸漢文帝應予赦免。
通常而言,賈誼被稱為儒家學者,這當然也是對的。他提倡儒家德禮,並常引用孔子和孟子,而且秉持儒家思想,強調君王應致力於與大臣們建立良好關係,方能得到群臣效忠。
賈誼的儒家觀點很少與申不害的學說相齟齬——至少表面如此。我們看到,申不害完全沒有談論道德;他更多關心如何讓政府運轉的實際問題。賈誼亦然,並且在處理這些問題時,經常顯現出申不害理念的影響。 儘管從未提及申不害,但《史記》和《漢書》都說賈誼是申不害學說的傳道者, 而且在其著述中,有很多文字都與申不害佚文相似。 在申不害佚文中,對君王的角色描述最為突出的是在《申子》1(9)中,那裡將君王比作「鏡」和「衡」。而在賈誼《新書》中論述如下:
鏡儀而居,無執不臧,美惡畢至,各得其當;衡虛無私,平靜而處,輕重畢懸,各得其所。 明主者,南面而正, 清虛而靜,令名自宣,命物自定,如鑒之應,如衡之稱,有舋和之,有端隨之,物鞠其極,而以當施之。此虛之接物也。
賈誼對申不害任術治理政府的學說可謂駕輕就熟。他有時用申不害之「數」來表達這種技術概念,有時也用「術」,這在漢代更為常見。賈誼向文帝諫言立經陳紀,使政府系統化,以便治國法程可以穩固建成;一旦建成,雖有愚幼不肖之嗣,猶得蒙業而安,毫不費力地使政府運作。 這是申不害的行政哲學的核心,也是中國帝制建立的基礎。
在申不害所處的時代,君主的主要內部問題是如何控制大臣。 在文帝的統治時期,問題就有所有不同了,即准獨立的諸侯王幾乎和皇帝一樣強大,尾大不掉而瀕臨叛亂。因此我們發現,賈誼提出對付諸侯王的策略,與申不害提出的君臣有序的建議如出一轍。
這個問題是賈誼的關注焦點。他說,秦朝苦心竭力,危在存亡,以除六國之患。因此罕見地對秦有所褒揚,以此指責文帝的一系列政策加劇分裂。他告誡文帝:「若此諸王,雖名為臣,實皆有布衣昆弟之心。」諸侯正在不斷侵犯中央權力。又言:「今或親弟謀為東帝, 親兄之子西鄉而擊,今吳又見告矣。」賈誼稱:「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獨以為未也。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
因而,賈誼提出解決這個問題的實踐方法。他力勸:一些諸侯王應遷移封地,以削奪其權。諸侯國的規模太大,應當予以分化,可以將已故諸侯王的封地分割封給其子孫後代。 其言曰:
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亡邪心。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莫不制從,諸侯之君不敢有異心,輻湊 並進 而歸命天子。
在該段中,賈誼兩次沿用申不害關於君臣關係的言論。
《史記》稱文帝「不聽」賈誼關於限制諸侯王權力的建議。 確實,他並沒有旋即將賈誼的所有建議付諸實踐。但文帝的意圖也難以揣摩。他容忍其弟淮南王的殘暴行為,直到淮南王公然謀反,所有官員堅持請求處死他,文帝才同意將其流放。淮南王劉長在流放途中去世,於是皇帝封其三子為王,並授予封地。然而,最終這一結果正是將淮南王此前封地分成三塊,封給這三子。
在文帝統治的期間,實際上只發生一次叛亂。文帝三年,文帝的侄子濟北王乘虛興兵叛亂,但是旋即兵敗被俘而自殺。隨後,文帝赦免了所有參加叛亂的人,但也將這個昔日的諸侯國轉變成朝廷直接掌控的郡縣。
這種仁慈與強硬態度的轉換,使得文帝的敵人難以師出有名。文帝似乎迫不得已才採取行動,因此給人留下一種軟弱的印象。藉助寬仁的政策,他樹立個人威望,這肯定也能威懾政敵。文帝的種種舉止,不免讓人想起申不害《申子》1(5)中的一句話:「故善為主者倚於愚,立於不盈,設於不敢,藏於無事,竄端匿疏示天下無為,是以近者親之,遠者懷之。」
實際上,文帝採納賈誼關於削藩的許多建議,尤其在賈誼去世後。而且,儘管沒有宣揚,賈誼其他方面的諸多諫言都被文帝付諸實踐。 很難或者也不太可能去評價賈誼對政府架構發展,以及在其他方面的實踐有多大影響。他的建議廣及各種事務,甚至涉及農業和鑄幣。 觀諸建立政府之「術」的學說旨趣,賈誼之理念似乎發揮很大作用,促使西漢時期政府機構迅速發展。德效騫稱賈誼「可能是西漢時期最偉大的政治家」。
師從申不害學說的第三人是深受文帝器重的晁錯。他以學識任太子舍人,向文帝呈遞很多奏疏,文帝感觸良多,卻似乎不樂於付諸實踐——至少不像晁錯希望的那樣雷厲風行。當漢景帝即位時,晁錯十分得寵,且對皇帝的影響遠超九卿。九卿當然很是不滿。於是丞相指控晁錯犯罪,並試圖置之於死地,皇帝則為之圓場。丞相申屠嘉「遂發病死」,而晁錯愈發顯貴,遷御史大夫。
由於晁錯所著之書均已亡佚,我們沒有太多資料了解其思想。 我們得知,他學「申商(申不害、商鞅的學說)刑名」於「張恢生所」,且與另二人同學。 這有關申不害學說的授業記載,簡直難得一見。但不 幸的是,張恢和其他兩名學生僅此一提,以致我們無法一探究竟。
雖然有人說賈誼是「商鞅學說的傳道者」,但這並不準確。 至於晁錯,我們就無法這麼肯定了。在專任或主要依賴賞罰制度的意義上,晁錯並不是一位法家。但晁錯確實推崇賞罰之用,且在我們已知的師從申不害學說的西漢學人中無出其右。 另一方面,他也批評秦朝濫施刑罰,讚揚文帝用刑之寬。
我們一再發現,晁錯與「刑名」密切關聯。 回顧其旨,這是一種根據職位徵召合適人選,並且可以檢查各個官員在政府中是否各司其職的技術。顯而易見,在申不害學說中,晁錯最感興趣的是適當政府組織的主張。晁錯也強調技術,其上疏文帝言:
人主所以尊顯功名揚於萬世之後者,以知術數也。……人臣之議或曰皇太子亡以知事為也, 臣之愚,誠以為不然。竊觀上世之君,不能奉其宗廟而劫殺於其臣者,皆不知術數者也。
皇太子所讀書多矣,而未深知術數者,不問書說也。夫多誦而不知其說,所謂勞苦而不為功。
這樣的觀點當然使得晁錯不受儒家學者們的歡迎,因為他們更多強調道德與文藝知識的學習。
儒家學者們當然也不關心申子另一深刻影響晁錯的理念,即君王必須牢牢掌握政治權勢以獨斷。 他對文帝說,古代明君親自掌管朝局,而漢朝之所以沒能治理完善,是因為文帝不躬親獨斷,卻推由大臣們做主。
晁錯和賈誼一樣,對諸侯國強大獨專而威脅皇權的狀況深感憂慮。就像賈誼一樣,他上疏力勸文帝對藩王採取行動,但文帝仍然按自己的方式行事。 景帝即位,晁錯掌握大權。《史記》曰:
孝景時,御史大夫晁錯明於世務刑名,數干諫孝景曰:「諸侯藩輔,臣子一例,古今之制也。今大國專治異政,不稟京師, 恐不可傳後。」
最主要的威脅來自吳王劉濞。他是高祖的侄子,統治著一個非常大的諸侯國,且因盛產銅和鹽而非常富饒。劉濞儼然是個 深得民心的藩王。在文帝的統治期間,由於心懷不忿,託病拒絕入朝。文帝為避免麻煩,御賜几案和手杖,諒其年老,可以不再朝覲。晁錯多次讓文帝採取行動,但文帝不為所動。
等到景帝即位,晁錯加倍勸誡。他稱吳王正謀劃造反,陳言景帝:「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皇帝被說服了,於是削奪吳國部分封地。大概在同一時間,其他幾位諸侯王也被指控犯罪,從而被削奪封地。
吳王擔心失去全部領地,遂與其他藩王聯合造反。結果釀成公元前154年的七國之亂。反叛之始,景帝被告知叛亂分子只是意在清君側,誅討「賊臣晁錯」。景帝感嘆一個人的性命遠不如他的天下來得重要。於是召晁錯進宮,但實際將他帶到市集。最終晁錯穿著朝服被腰斬於市。景帝使臣連忙告知吳王晁錯已死,他們之間不再有戰端。吳王卻大笑道:「我已為東帝!」
這場戰爭短暫而血腥,但也是決定性的。造反的諸侯王全線潰敗,大多數王喪命於此。德效騫對這一結果進行總結:
皇權因此牢固地建立在皇位上,王朝的分崩也得到制止。此後,將諸侯王的封邑分封他們的子孫,並在諸侯王有過失時褫奪部分封地,從而削弱諸侯國的政策,成為王朝的既定政策。諸侯王被他們自己的大臣(由 朝廷任命)嚴密監視。這些王逐漸變得不重要,以至於皇帝完全可以不理會他們的請願,而後來王莽(9—23年在位)也可以輕而易舉地讓他們俯首稱臣。
如果說申不害的學說拯救了中國,那就有點言過其實了。但它在這些事件中確實發揮了作用。
在「七國之亂」中,晁錯的作用是值得商榷的。司馬遷指責他,暗示本可以避免這種情況。 也許,這可能真的可以避免。如果文帝再活二十年,並延續極為謹慎的作風,諸侯王的權力可能會削弱到一個不可能爆發叛亂的地步。但很少有人能如此克制。
晁錯的成就難以估量。我們可知,他多次提議修改法令,一些建議也被採納。任御史大夫後,儘管遭到強烈反對,他還是「更令三十章」。 司馬遷謂其「後擅權,多所變更」。 如賈誼一樣,晁錯似乎很有可能在西漢時期政府結構的重要發展中舉足輕重。但仍無法確定他的貢獻究竟多大。
有一項記錄,晁錯可謂獨一無二,他參加中國有史記載的第一次筆試,並脫穎而出。
維持高度集權的官僚政治國家運轉所需要的技術中,也許沒有什麼比考試制度更重要了。 [1] 社會科學家一致認為, 倘若沒有考試,我們所知的現代國家就不復存在。 我們通常熟視無睹,甚至可能未有察覺,直到一千年前,西方世界才出現考試。這個極其重要的制度起源於中國,且由此散播開來。
我們不可能斷言申不害,或其他任何個人就是考試技術的發明者。有些書說考試制度起源於古老的時代,但這些說法並不可靠。 不過,最早在《墨子》中,就有提及通過考量人的能力再授予官職的理念,進而在其他著作中也常有出現。
然而,考試涉及的不僅是考量。考生的能力或學識是與某些東西比較來衡量的(或是與其他參與考試的人相比較,又或者參照客觀的標準),根據比較的結果,給予被考核者等次或者排名。「刑名」之術隱含某種客觀標準,在這種技術中,「刑」(被考核者的表現和資格)是根據「名」(所涉官名隱含的職責)來衡量的。 韓非子說,君主必須「以刑名收臣」。 根據韓非子的說法,申不害曾說君王必須「因任而授官……課群臣之能者也。」 申子自己告訴 韓昭侯:「法者,見功而與賞,因能而受官。」 然而,不幸的是,申子並沒有告訴我們以何種技術(若有的話),其「法」能夠判斷人的能力。
雖然許多著作都曾表露這種通過考察能力以選拔官員的理念,但最早記載實行行政考試制度的是秦朝。我們可見兩處「試為吏」「試補縣吏」的記載。 可惜的是,其他情況我們不得而知。因此,我們不知道這些是口試還是筆試,甚至能否稱為「考試」。
歷史上第一場明確記載的考試是文帝詔策,據說他「喜好刑名之學」。而且,師從申不害學說的賈誼和晁錯,很有可能都對此有一定的啟發作用。
人們通常認為,高祖在公元前196年頒布的一條法令是漢代考試制度的開端。他表示需要有才之人加入政府,並下詔全國官員應向朝廷舉薦「明德者」。 文帝也在公元前178年頒布類似的詔令,在公元前165年要求大臣舉薦「賢良能直言極諫」者。
這時賈誼已經去世了,但他生前曾力勸運用考試。 賈誼《新書》曰,皇帝應在所有被舉薦的人中尋求最賢能者,且應予以考核。
故士則未仕而能以試矣。聖王選舉也,以為表也,問之然後知其言,謀焉然後知其極,任之以事,然後知其信。
賢良者先要被舉薦,而後再進行考核的程序,本質上就是最早的考試機制。
在給文帝提出的有關太子教育的建議中,晁錯說皇帝應「使太子陳明於前。唯陛下裁察」。皇帝稱善。
公元前165年,當文帝下詔舉薦「賢良能直言極諫」者時,有上百人進京。這一盛況史無前例。皇帝親自寫了一個相當長的問題,要求他們每個人都以書面形式回答如何應對治理。皇帝閱批回復,晁錯為高第,遷中大夫。
申不害和其他任何人都難以榮膺「考試之父」。然而,在促進這一技術發展方面,申不害的理念看來影響至深。可以肯定的是,第一次組織考試的皇帝和在此次考試中排名第一的大臣,都受到申不害學說的強烈影響。
在漢武帝的統治下,申不害的聲譽遭受打擊,自此從未恢復。
當漢武帝十五歲登基時,受到儒生大臣的影響。此前漢文帝曾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如今丞相上疏曰:
所舉賢良,或治申、 商、韓非、蘇秦、張儀 之言,亂國政,請皆罷。
於是,所奏之事被准許。 《史記》載,幾年後,武安侯田蚡為丞相,絀黃老 、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學儒者數百人,而公孫弘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
鑒於公孫弘這一成功範例,司馬遷說:「天下之學士靡然鄉風矣。」 《漢書》的作者告訴我們,從這一時期開始,學習儒家經典的人數急劇增加,「蓋祿利之路然也」。
對於師從申不害及刑名之學的賢良來說,閉其出仕之門影響極大。其時中國社會除了政府官員,幾乎沒有其他途徑,讓人們既能獲得經濟上的滿足,又能獲得社會的認可。 「為學而學」是一種極其崇高的理想,但在任何一個社會,包括我們當今的社會中,能致力於一門艱難的學習課程卻無經濟回報的人少之又少。在為學生謀職方面,孔子大體頗為成功,卻仍不免嘆曰:「三年學,不至於谷,不易得也。」
正是在武帝統治時期,申不害的學說與商鞅的學說相混淆。正如前文所述,二者之間明顯的區別在早前已有辨識;例如,李斯曾明確予以區分。 如今這種混淆耐人尋味,畢竟有漢一代,被稱為申不害學說的追隨者中,沒有一個人是強調嚴刑峻法的法家。甚至連晁錯也批評秦朝濫用刑罰,讚揚文帝之寬仁。文帝之仁慈及其蠲除苛刑的嘗試,其他人也都有專門提及。
可這卻沒能使申不害免於與商鞅、韓非子一道被歸為「法家」。最早並稱的著作似乎是《淮南子》,該書約成於公元前122年,乃淮南王生前主持撰成。其言曰:「今若夫申(不害)、韓(非子)、商鞅之為治也……鑿五刑。」 又雲,如果一個人遭遇「商鞅、申不害,刑及三族,又況身乎」。
司馬遷似乎也等同視之,目賈誼為申不害和商鞅學說的傳承者,但事實上非常明顯,賈誼絕非商鞅的追隨者。 這個聯繫也被「法家」一詞的創造者司馬談所強化,該詞後來指向「重法派」(Legalist School),最終成為定論。司馬談並未將申不害(或任何人)稱為法家的一員,但正如前述,他指出法家學說強調刑法和 治術。後者似乎指向申不害,從而古往今來,申不害一直被視為「法家」(Fa-chia)的一員。
在漢武帝統治時,我們發現儒家的董仲舒說「秦師申商之法」。 在武帝時代後不久的一場朝堂辯論中,有人說「申、商以法強秦、韓也」。 「申商」一詞成為一個套語,這表明二子之學已經混為一談。
漢武帝以專制著稱,其強化中央集權為漢朝其他皇帝所不能及。 武帝統治的公元前121到前88年間,有七任丞相,只有一人是自然死亡,其他人都因為被指控犯某種罪而喪生。 因此有人可能會猜測,武帝或許受到申不害的主張所影響,即君王必須親自掌控政府,並將「生殺之柄」操於己手。但實際上,似乎沒有跡象表明武帝對申不害有任何興趣。顯然,武帝一朝的大臣們也沒有,除了早已在文帝時就已任職的張叔。
漢武帝對申不害的學說並不感冒,可能是因為二者的目的是截然不同的。正如賈誼所欣賞的,申不害關心的是將一種治理政府的技術和機制付諸實踐,無論皇帝能力如何,政府都能夠持續運轉。 他還說,君主必須「身與公無事」。但漢武帝對百姓利益與 政府組織都漠不關心。他利用政府機制實現一己之欲,一旦不符合意願就隨意改變,不太考慮對未來的影響。
人們常說,雖然武帝極大推崇儒術,但他的政策與寵信的大臣們卻表現出強烈的「法家學說」(legalism)傾向。 不過,在他統治時期,盛行的「法家學說」(legalism)實為「法家」(Fa-chia)的一支——商鞅學說。德效騫指出,武帝似乎引用李斯的話,亦引用孔子的話,有如《韓非子》引用孔子。 還有更多的證據表明漢武帝之喜好與法家相同。 在關於鹽鐵官營的著名論戰中,在武帝朝已身居高位的官員桑弘羊譴責孔子,並讚揚秦朝、李斯和商鞅。
這場辯論發生在公元前81年,雖然商鞅被提到29次,但申不害只被提到一次,於「申、商以法強秦、韓也」一語與商鞅並稱。 「刑名」一詞出現一次,但在某種程度上,這一出處也表明,即使早在這個時期,參加這場辯論的人都未能洞悉該詞的含義。
然而,這一切並不意味著申不害的理念在漢武帝期間銷聲匿跡。它們 確實有影響,只是這些影響並不總被歸功於他。比如,我們發現,漢代最有名望的大儒董仲舒反覆論述的內容,聽起來非常像申不害之說,有時甚至表述相同。 但董仲舒是否知道這些理念的淵源,抑或是否深諳申不害之學,頗成疑問。
根據歷史記載,在漢武帝之後,只有一段時間,申不害學說有所凸顯。那是漢宣帝時期,即公元前73—前49年。這是一個重要的統治時期,有意思的是也與文帝時期非常相似。表明漢宣帝受申不害學說影響的證據並不起眼,卻非常有力。《漢書》載漢宣帝「以刑名繩下」。 [2] 且劉向也說:「孝宣皇帝重申不害《君臣篇》,使黃門郎 張子喬正其字。」
漢宣帝是漢武帝的曾孫, 即戾太子之孫。當太子因巫蠱之禍隨後自殺時,未來的漢宣帝尚在襁褓之中,幸運逃過一劫存活下來,並在艱難的環境下長大成人。
公元前74年漢昭帝去世時,沒有留下子嗣,於是就有漢武帝的三個後代有資格繼承王位。大臣們首先選擇武帝之孫劉賀。劉賀當了27天皇帝,在此期間表現荒唐至極,最後被大臣們廢黜。
進而大臣們選擇了劉詢,是為漢宣帝。就像文帝的情況一樣,大臣慶幸宣帝性格謙遜溫和。多年來,他不曾有違於此,亦不可能。在執政初期,漢宣帝甚至比漢文帝更無助。
長年以來,當時中國的實際統治者一直是霍光。 霍光出身平民,與漢武帝的皇后有些許沾親,並以此成為武帝的一名貼身侍從。在武帝去世時,太子漢昭帝(公元前87—前74年在位)年僅8歲。武帝臨終時任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命他「輔佐」幼帝。除了這個軍銜,他還擔任領尚書事,從而真正掌握了政府的控制權。因此,霍光是整個漢昭帝時期真正的統治者。
霍光儼然是一位卓越的統治者,他試圖緩和因武帝統治而造成的弊病,從而鞏固政權。其間霍光也因此樹敵不少,這些權貴精心策劃謀害計劃,順便廢立皇帝。但計劃敗露,霍光也愈發權勢熏天。
畢竟霍光身為那個廢黜劉賀、選立劉詢的權臣。對宣帝而言,試圖罷免霍光或者接管政府都可謂愚蠢至極,而宣帝自非愚者。霍光正式提出辭職,並將朝政大權交還給皇帝時,宣帝還請他繼續掌權。宣帝似乎也未試圖行使權力,就這樣過了五年多,直到霍光在公元前68年去世。
由於霍光控制朝堂時間如此之長,霍氏家族的權勢自然也是樹大根深,一如常見的模式。太后即漢昭帝之遺孀,正是出於霍氏家族。而霍光之妻曾為婢,後愈發驕奢,意圖讓女兒成君成為皇后,竟毒害漢宣帝的皇后。一年後,不知情的漢宣帝冊立霍成君為皇后,寵愛有加。
在這其中,霍光似乎對家人有所包庇。霍光死後,家人害怕失去權力,但漢宣帝仍然尊隆如舊,委以權力。然而很快,漢宣帝就得知毒害皇后一事,但仍未草率行事。那些掌控軍隊的霍派成員被移任民政職位,一些則被遠調離京。他提拔了霍光的兒子任大司馬,但沒有授予控制軍隊之印綬。這些事情讓霍氏集團全然警覺,他們準備一個周全詳密、殊死一搏的謀反計劃,企圖廢宣帝,自立霍氏。但這一陰謀敗露,整個霍氏家族(除了太后和皇后)及其黨羽都被誅滅;與霍氏相連坐誅滅者「數千家」。皇后也被廢黜。 霍光死後兩年多,這個曾完全把持朝政的家族被摧毀殆盡。德效騫評論道:
這是一次難以想像、更為徹底的顛覆。當這個家族即將一網打盡之際,漢宣帝沒有試圖揭發罪行,從而舒緩其狐疑不安,以逐漸剝奪派系權力,這是一種嘆為觀止的能力。 很少有如此大權能夠被如此成功地一舉奪回。
誠如申不害云:「故善為主者,藏於無事,竄端匿疏。」
漢宣帝十七歲就登基。如前所述,在此後5年霍光在世時,他似乎都沒有積極參與朝政。但很明顯,他一直殫精竭慮。《漢書》載霍光死後:
上始親政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聽事,[自丞相] 以下各奉職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試功能」 。侍中尚書功勞當遷及有異善,厚加賞賜,至於子孫,終不改易。 樞機周密,品式備具, [3] 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這段文字透露出諸多信息。在此之前,呈遞給皇帝的奏摺首先由領尚書事審閱,由其先予篩除,讓其忌視之言無法上達天聽。現在,則都要封事以奏。當然,這與申不害的理念相一致,即任何大臣的權力都莫得專君,塞君之聽。
讓所有的大臣以書面形式匯報工作,以便讓皇帝來評判他們的做法,不免讓我們想到申不害的理念,即君王應「課群臣之能者」。 定期考課(顯然是一個創新),信賞勤事官吏,以及建立各種政事通暢的機制——所有這些都是努力創建一個政府的表現,即君主支配下,一個不需要依靠任何人的真知灼見,只需在「術」的基礎上運轉的政府。
漢宣帝密切關注政府的施行。他下令認真審查郡中計簿,以消除假賬。公元前59年,詔曰:「吏不廉平則制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祿薄,欲其毋侵漁百姓,難矣。」於是吏的收入增加50%。 有些清貧賢官死後,宣帝還授予其子大量黃金。
漢宣帝還關心農業問題,著力於此,顯然頗有成效。公元前54年,他首次建立了聞名的常平倉制度,即政府在豐產時期 以更高的價格收購糧食並儲存,在糧食短缺時以低價出售。
最值得大書特書的,或許是漢宣帝為提高司法質量所做的努力。在漢武帝時期,盛行嚴刑峻法,日益刻深。《漢書》解釋道,因為在登基之前,「宣帝自在閭閻而知其若此」,所以試圖匡正。 德效騫說道:
漢宣帝對案件頗感興趣。所有的死刑案件都必須奏報經其同意才可以執行……很少有皇帝會花那麼多時間來審查法律案件;宣帝注意到官吏通過法律手段對百姓施行苛政後,要求衙門要向上呈報重要的法律決定以待御批,為此殫精竭慮。通過各種方式,宣帝改革了法律程序。
諸如此類法律制度改革,還有很多細節。
《漢書》作者說,漢宣帝之治可謂「中興」漢室,功德可媲美周宣王(前827—前782),即被譽為力挽衰頹、重振周朝的天子。 生於公元27年的王充,將漢宣帝之治與傳說中堯舜帝的黃金時代相提並論,讚譽無以復加。 德效騫寫道:
漢宣帝的統治……標誌著西漢時期中國的綜合國力和文明程度達到頂峰。在政治、經濟、藝術和壓制夷狄的軍力各方面,這一統治時期都登峰造極。
以往的政府從未如此良性運轉,或者如此仁厚地對待百姓。……宣帝朝以後,朝政開始衰落,直至王朝結束在王莽政權下全面崩塌。
漢宣帝的太子十分熱衷儒家思想。據記載,漢宣帝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在這番談話中,漢宣帝還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
毋庸置疑,漢宣帝對政府機制的發展功莫大焉,於是,這一機制終究歷盡滄桑,延續兩千餘年。
[1] 我們似乎沒有具體的詞,以區分學校、政府、工廠選拔人員的「考試」(examinations)與諸如醫生或海關人員所做的「檢查」(examinations)。因此我用「考試制度」(the institution of examination)一詞,並定義如下:考試制度是周期性和系統性的提問活動,而所提的問題對每個人都相同,或設想的難度同等,通過才識高低和回答水準予以評定,從而真正顯現參與考試者的造詣。
對考試制度及其重要性的進一步論述,參見顧立雅《中國治道之源》(一),第15—16頁。
[2] 《漢書·宣帝紀》(9.1a);德效騫譯:《漢書》(二),第299—300頁。漢字「繩」的字面含義是「繩索」(a cord),我譯為「控制」(control)。這是表示木匠用來標記切割線的繩子。因此,這句話的字面含義是「他用刑名來將臣屬約束在線內」,這與「刑名」的基本含義非常接近。
我們還發現漢宣帝曾用「名實」一詞,或者與「名實」有關。這讓我們回想到該詞與「刑名」的相同含義(見本書第123頁)。漢宣帝曾對太子說:「俗儒……使人眩於名實。」而且班固稱讚漢宣帝說:「孝先之治,綜核名實。」參見《漢書·宣帝紀》(8.25a)、《漢書·元帝紀》(9.1b);德效騫譯:《漢書》(二),第265、301頁。
[3] 這是意譯。(The machinery[of government]was in perfect order and complete.)德效騫譯文之意為:「樞軸銷和(十字弓)觸發機制(杆)的每個地方都相互配合;器械及其結構完整而渾為一體。」(The pivot-pins and[crossbow]trigger mechanism[levers]everywhere fitted each other;the instrument and its form was complete and ent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