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不害 · 第三章 生平

顧立雅 《申不害》
關於申不害的生平細節,我們知之甚少。對談論申不害的人而言,似乎只有一個時間信息可達成共識,即死於公元前337年。於是,人們可能就得趕緊鎖定這一時間,目為重重迷霧中的一抹真切。然而,實際上即便這個時間也疑竇叢生。 至於申不害的生年,則完全不詳。錢穆認為,申不害死於公元前337年,推斷他活到六七十歲,其生年當在公元前407到前397年間。阿爾弗雷德·佛爾克(Alfred Forke)寫道,我們可以穩妥地以公元前400年作為申不害的生年。 記載老子與韓非的《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中間有一段對申不害的簡介: 申不害者,京 人也,故鄭之賤臣 。學術 以干韓昭侯,昭侯用為相。內修 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申子之學本於黃老 而主刑名 。著書二篇,號曰申子。 《史記·韓世家》直接涉及韓國歷史,而對申不害的敘述更少: 八年(傳統上為公元前351年 ),申不害相韓,修術行道 ,國內以治,諸侯不來侵伐。……二十二年,申不害死。 《史記》的這些記載既簡短,也難免錯訛。關於申不害學說「本於黃老」 的表述顯然錯誤,後文詳述。至於申不害相韓期間,無侵韓者的記載亦不乏爭論,有理由相信,實際上魏國軍隊確實於此期間在一場戰爭中擊敗韓國軍隊。 [1] 不過這種入 侵在戰國時代屢見不鮮,單一反例仍反襯出韓國保持幾乎免遭侵犯的事實。 最嚴重的問題在於年表。《史記》載申不害於韓昭侯八年為相,而在其年表中則標明為公元前351年。 雖有研究也運用其他證據對此予以辨正,但在此很可能韓昭侯八年就是公元前354年。 [2] 也是在這一年,魏國軍隊圍困趙國都城邯鄲。 《戰國策》載:「魏之圍邯鄲也,申不害始合於韓王。」 於是,有理由認為,這正意味著申不害成為韓相,發生於公元前354年。 [3] 我們可以由此下結論,申不害於公元前354年成為韓相。關於申不害的生平,這看來是我們可以合理確定的唯一時間。 《史記》表明,申不害在韓國相位上度過餘生,似無反證。然而,澄清其身居相位的時間則有疑義。《史記》載為相十五年。錢穆則認為是十九年,似乎頗久。所以,申不害很可能於公元前340—前337年間去世。 [4] 此前,鄭國已經與晉國斷斷續續交戰數百年,在韓國分晉之後,衝突仍在持續,直到韓國攻克鄭國。既然申不害是鄭人,且很可能在鄭國滅亡之前就擔任官員,那麼這些經歷似乎讓他任職於韓國朝堂更顯艱辛。不過,事實證明,這番逆襲還是頗為成功的。 當申不害成為韓相,不管怎麼計算,韓國也不過只有區區不足半個世紀的歷史。 而另一方面,鄭國則可回溯其歷史到西周初年。在周王東遷後,鄭伯一度控制周王室,不管興衰變遷,鄭國始終舉足輕重。鄭國子產是中國最著名的政治家之一。顯而易見,韓國國君亦渴望攀附鄭國以增添光澤。公元前375年征服鄭國後,韓國不但吞併鄭國版圖,而且旋即將都城遷至昔日的鄭都。唐代注家司馬貞注云:韓既徙都,因改號曰鄭。 名號是否官方正式更改並不清楚,但事實上,韓滅鄭後,常以「鄭」自稱,可能還比自稱「韓」更為常見。 申不害成為韓相之背景,我們一無所知。然觀諸後世,兩百年後,當漢朝取代秦朝後,很多秦朝官員進入漢代政府。所以,一些被征服的鄭國官員完全可能在韓國遷都於鄭舊都後,也進入韓國政府。在公元前375年這一年,申不害或許年富力強卻身居低位。我們可以推斷,他後來躋身上位,最終贏得國君信任,委以國事。 有一則關於申不害為相伊始的軼事: 魏之圍邯鄲也,申不害始合於韓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恐言而未必中於王也。 王問申子曰:「吾誰與而可?」對曰:「此安危之要,國家之大事也。臣請深惟而苦思之。」乃微謂趙卓、韓晁曰:「子皆國之辯士也,夫為人臣者,言可必用,盡忠而已矣。」二人因各進議於王以事。申子微視王之所說以言於王,王大說之。 軼事所述並非旨在對申不害大加讚頌,而是譴責其陰險狡詐與表里不一。不過,這也無關痛癢,眾所周知,戰國本來就是一個爾虞我詐的時代。就我們所知,申不害並不旨在自詡道德。其實,其言說與道德無關,當然也並不證明他就比那些道德家品德更低。 重點在於,該軼事所述申不害之性格,是否與其他地方相吻合,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這裡我們看到,申不害膽怯地拒絕對一個關乎國家命運的問題予以判斷並提供建言,只是因為君主所欲。然而,在其他場合,他卻態度堅定甚至有些剛愎。他說:「獨視者謂明,獨聽者謂聰。能獨斷者,故可以為天下主。」 在另一則能稍微窺見申不害對韓昭侯態度的軼事中,申不害迥異於此等阿諛諂媚,幾乎公然表示蔑視。 而且,就算他以這種頗受質疑的方式去謀求對自身觀點的採納,有可能貌似真實,但以韓昭侯之性格,對此事的消極默認似乎也一反常態。 其次是關於策略問題。申不害無疑聰明絕頂,漫長與成功的從政生涯,也足以證明其超乎尋常地精於處世。這裡,既然確定隨後能立馬看透心思而直言不諱,那麼,先勸兩位大臣去表達意見,再支持韓 昭王所青睞的一方,這種策略並不精明而易得罪人。這與他關於「藏於無事,竄端匿疏」 的表述形成鮮明反差。 還有一則材料構成同一軼事的另一版本: 趙令人因申子於韓請兵,將以攻魏。申子欲言之君,而恐君之疑己外市也,不則恐惡於趙,乃令趙紹、韓沓 嘗試君之動貌而後言之。內則知昭侯之意,外則有得趙之功。 這一版本就與前者頗為不同,而顯然錯誤。因為,實際上在邯鄲之圍時,韓國並未支援趙國,而是支持魏國。而且,在申不害為相期間,似乎也無韓趙結盟之證據。 這兩個版本的共同之處在於,皆使申不害之狡詐躍然紙上。 《戰國策》載,韓昭侯與申不害曾見梁君。陳夢家將該事定於邯鄲之圍的次年。 [5] 有人謂鄭(即韓)王曰:「昭釐侯 ,一世之明君也,申不害,一世之賢士也。韓與魏敵侔之國也,申不害與昭釐侯執珪而見梁(即魏)君,非好卑而惡尊也,非慮過而議失也。申不害之計事曰:『我執珪於魏,魏君必得志於韓,必外靡於天下矣,是魏弊矣。諸侯惡魏必事韓,是我免於一人之下,而信於萬人之上也。夫弱魏之兵,而重韓之權,莫如朝魏。』昭釐侯聽而行之,明君也;申不害慮事而言之,忠臣也。」 如果申不害深信韓國有可能於列國中脫穎而出,則至少可以稱為樂觀派。 不管如何,雖然這一時期魏國處於鼎盛,但仍如申不害所預見,各國聯合抗衡魏國,所以魏國接連受創,戰事不利。申不害為韓相的整個時期,魏國都由惠王統治。《史記》載申不害去世次年,惠王在與哲學家孟子的對話中,哀嘆兵三折於外,東敗於齊,西喪地於秦七百里,南辱於楚,太子與上將死。 最終說道,羞先君宗廟社稷,寡人甚丑之。 當然,申不害之策在多大程度上影響這一結果,則不得而知。 《戰國策》這段話對申不害的讚揚不同尋常。從其時至今,關於申不害的認識往往偏於貶義,諸多與之相關的事件也趨於負面色彩。《韓非子》載: 大成午從趙謂申不害於韓曰:「子以韓重我於趙,請以趙重子於韓,是子有兩韓,我有兩趙。」 即便該事屬實,這裡並未說申不害是否接受。值得懷疑的是,在《韓非子》同一篇中,同樣的事情也發生於一位更早的韓國大臣身上。 不過,《韓非子》從表面上看待此事,並說「大成午教申不害」謀臣子之利。 有以下幾方面的理由,蓄造了申不害的不良形象。首先,實際上,申不害所輔佐的韓昭侯既非令人欽佩的角色,也稱不上是位聰明過人的君主。諸多軼事可證實這種判斷。例如: 昔者韓昭侯醉而寢,典冠者見君之寒也,故加衣於君之上。覺寢而說,問左右曰:「誰加衣者?」 左右對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與典冠。其罪典衣,以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為越其職也。非不惡寒也,以為侵官之害甚於寒。 [6] 這可能恰好也直指申不害,畢竟他確實堅持認為,官員不應染指與其職能無關的事務。 當然,是否按照如此僵硬死板、不可圓活的方式實施這一原則也是個問題。進而,《韓非子》亦載: 韓昭侯握爪而佯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割其爪而效之。昭侯以此察左右之不誠。 假如這荒唐一幕確曾上演,申不害只會鄙視這種兒戲。不過,韓昭侯還能將這類伎倆玩得更大: 韓昭侯使騎於縣,使者報,昭侯問曰:「何見也?」對曰:「無所見也。」昭侯曰:「雖然,何見?」曰:「南門之外,有黃犢食苗道左者。」昭侯謂使者:「毋敢泄吾所問於女。」 乃下令曰:「當苗時禁牛馬入人田中,固有令,而吏不以為事,牛馬甚多入人田中。亟舉其數上之;不得,將重其罪。」於是三鄉舉而上之。昭侯曰:「未盡也。」復往審之,乃得南門之外黃犢。吏以昭侯為明察,皆悚懼其所而不敢為非。 論及此事,錢穆說此為踐行申不害「不可測之說也」。 可是,這已遠非申不害關於君主應隱藏策略的主張,反而是申不害所明確譴責的那類君主行徑。 錢穆還援引另一軼事,以展現申不害對君主的卑劣影響: 韓昭侯使人藏弊袴,侍者曰:「君亦不仁矣,弊袴不以賜左右而藏之。」昭侯曰:「非子之所知也。吾聞明主之愛 ,一嚬一笑,嚬有為嚬,而笑有為笑。今夫袴豈特嚬笑哉!袴之與嚬笑相去遠矣,吾必待有功者,故收藏之未有予也。」 錢穆說,「此謹賞罰之說也」,且顯然歸為申不害學說。 [7] 誠然,這是法家的顯著觀點,而所謂「法家」據說也包括申不害。 然而,我們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證明申不害曾主張「賞罰」之說,這一點確鑿無疑。 韓昭侯若干軼事構成一幅毫無違和的圖景。它刻畫了一個極其渴望展示權威,屢屢試圖讓自己對所統治的國家無所不知,或至少顯得無所不知的君主。一言蔽之,活脫脫一個愛管閒事的人(busybody)。這,幾乎正是申不害「明君」圖景的反面。 我們無須揣測申不害對韓昭侯的態度,因為他確實曾清楚表態: 韓昭釐侯視所以祠廟之牲,其豕小,昭釐侯令官更之。官以是豕來也,昭釐侯曰:「是非向者之豕邪?」官無以對。命吏罪之。從者曰:「君王 何以知之?」君曰:「吾以其耳也。」 申不害聞之,曰:「何以知其聾?以其耳之聰也。何以知其盲?以其目之明也。何以知其狂?以其言之當也。」 這番評論顯得頗為玄奧,亦以隱晦之言解釋。不過,正如我們所知,整段文本中,申不害的思想含義昭然若揭。一國之君責任重大、要求極高,務必調動所有技巧。但凡這種用一己聽力去辨識豬嚎的君主,正猶如聾者,因為他沒能履行恰當職能。任何這種試圖知悉國中每一牛犢位置的君主,顯然也是無視政府存在。(這些細枝末節判斷的表現越真實,君主自視為狂人角色的理念就越明顯。) 因為蠱惑君主,申不害屢遭批判。然而,實際情況應該是,申不害早已發現自己輔佐的是一位似乎無可救藥的君主。這對作為韓國之相、居於窘迫之位的申不害而言,不得不處理這些麻煩。 《韓非子》的一則軼事可以窺見申不害與其君主的關係: 韓昭侯謂申子曰:「法度甚不易行也。」申子曰:「法者,見功而與賞,因能而受官。今君設法度而聽左右之請,此所以難行也。」昭侯曰:「吾自今以來知行法矣,寡人奚聽矣。」一日,申子請仕其從兄官,昭侯曰:「非所學於子也。聽子之謁,敗子之道乎?亡其用子之謁。」申子辟舍請罪。 這段材料普遍被視為申不害虛偽的證據,即只要能謀取私利,就罔顧其高尚原則。但也有不同看法,即認為申不害不過以此試探韓昭侯,顯然這才是正確的解釋。 《戰國策》有一段文字,雖然較短,但顯然是同一軼事的另一版本。 講到申不害辟舍請罪後,又曰:「君真其人也!」 於是,從該軼事中我們看到,申不害無疑已非第一次試圖告誡韓昭侯,純粹按照才能任免官員勢在必行。繼而測試韓昭侯,考察他是否能做到拒絕優待請託,甚至是國相之請。這次韓昭侯做到了,於是申不害譽之為真正能統治韓國的君主。 關於申不害的性格,囿於材料只能靠推測。他無疑是一個極富智慧、洞明世事的人。他有點幽默感,但老辣敏銳而非諂媚善變,絕非樂於遭受愚弄之人。 理解申不害理念的最大障礙,在於其極為隱晦的語言特點。這可能也暗示其性格特徵。這種晦澀可謂登峰造極。就我所知,或許除《老子》《莊子》之外,申不害之言說最為難懂。然而,老莊之難,部分緣於其旨在解決那些本質上難解抑或「不可道」(正如道家文本所示)的形上學問題。而申不害談論的基本上是政府行政的實際問題,完全可以採用直截了當的文字。與之相反,申不害選擇始終運用如此隱晦而難以破譯的語言表達。 箇中原因難以辨識。他或許為吸引眼球,但若如此則未能如願。我強烈懷疑,其書不傳的原因之一,正在於如此難懂。 另一可能的原因,是源於穆辛·馬赫迪(Muhsin Mahdi)《伊本·赫勒敦的歷史哲學》(Ibn Khaldun's Philosophy of History)這番研究的啟發。穆辛指出,伊本·赫勒敦不採用難懂與精巧語言寫作。不過,他說: 伊本·赫勒敦本來可以「Ibar」指代如「精英」之專家階層……或諸如只包括統治者與親王的特定社會階層。這就在寫作方面簡化交流難題。 通過限制聽眾,寫作者會預先假定讀者們的一系列理論與實踐知識,採用唯有專家才洞悉的技術化語言進行撰寫,可以排除非目標讀者。這不僅是理論上的可能性,排除非目標讀者的實踐情形在伊斯蘭的神秘、哲學文獻中還頗為常見。通過難懂與含糊的寫作技藝,可以排除圈定以外的其他讀者。 也可想見,申不害亦有如此意圖。 確實,雖然申不害的書曾於漢代初年廣泛傳播,但流傳後世所透露的信息則是,該書僅為君王與執政高官所專門研習。而且,申不害一再強調明君應隱藏策略:「藏於無事,竄端匿疏。」 所有這些考慮,或許能推導出申不害如此隱晦之表達,旨在專門呈獻君王。可與之相反,還是存在實效的問題。申不害清晰指出,他認為對君主的最大威脅並非外敵,而是能臣。 那一時代的朝堂事件確實展現得淋漓盡致。 申不害對韓昭侯的評價顯然不高,也不認為一般君主相比其能臣更能夠諳曉這種關於行政的隱晦言辭。 還有另一個關於申不害說法的疑惑。一般認為,《申子》一書非申不害親作,而是後人匯集其言論而成。這很有可能:其他著作,尤其《論語》,正是這 類言論匯集。正如《論語》存在一些與孔子無關的內容,《申子》可能也有一些段落與申不害無關。 前文已述,引自申不害的言論或著述都頗為隱晦。而此外,這些引文的語言、風格、內容在一定程度上別具一格。在所有中國早期著作中,也沒有與之類似的文本。即便有時(極少)這些引文不算晦澀,也往往非常精練(或許可稱為碑文風格)。在關於申不害的每一處引文中,均可發現這種獨特風格。有些引文出自明確引用《申子》一書的其他著作,而有些見於類書中的引文僅以「申子曰」的形式出現,這可以表示「申子說」,也可以表示「《申子》說」。 當然,也有幾段申不害引文的風格不具有此種「碑文」風格。 進而,似乎就有理由認為,申不害講話時用對話風格,寫作則以碑文風格。然而,這又帶來問題,關於祠廟之牲的那段,申不害顯然處於對話場景,其言語仍然既如碑文風格,又含義隱晦。 因而,這可以呈現,他有時也爐火純青地運用這種奇特言說風格於對話中。 申不害不可能是一個易懂的人。他對自身智慧優越性的意識(可能恰當地)流露出某種恃才觀感。他一直勸諫君主必須隱藏自身策略,避免親狎於隨從,自己身為國相,想必他也不可能親和下屬。如若踐行自身原則,他當然是一位紀律嚴格的管理專家。這些都不會受人歡迎,無疑也是關於他的那些評論(甚至 蓋棺之論)鮮有稱頌的原因之一。 申不害諳曉政治是一種可能的藝術,無人能出其右。其言曰:「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不行,是無君也,故明君慎令。」 若深諳於此,務必確認命令會被人遵守方能發布,那麼君主勢必會與屬下保持某種關係,從而能判斷他們的性情。正如申不害本人,雖然他很有可能不受愛戴,但至少會得到敬畏與服從。為了從受命伊始到自然死亡能一直維護官位,他必須如此。 雖然關於申不害一般是負面評價,但人們都認同他存韓於險惡時局,只是具體如何做到,則不易釐清。 最負盛名的,乃是實現「無侵韓者」的成就;《史記》還提到他讓韓國軍隊強盛。 這確實堪稱主要成就,畢竟韓國作為必爭之地生存極其艱難。 對於任何試圖控制中原的國家而言,征服韓國是一個主要目標。韓國的戰略意義,可以從後來秦統一中國的歷史得以精確證明。戰國時代合縱抗秦的「六國」中,韓國最先滅亡,公元前230年被秦國吞併。其他諸國則如多米諾骨牌,趙於前228年,魏於前225年,楚於前223年,燕於前222年,齊於前221年相繼滅亡。 從資源與人力的角度來看,韓國在抵禦強敵方面顯然處於不利位置。據《戰國策》載,韓國軍隊規模約為30萬。同時,《戰國策》對韓國強鄰軍隊規模評估如下:魏國30萬,楚國100萬,秦國超過100萬。 我們不能指望這些數據準確, 但著實呈現這些國家軍隊的大致規模。且魏楚秦皆為尚武好戰、侵略擴張之國。 《史記》所見韓國歷史顯示,在申不害為相之前及去世之後,韓國屢遭入侵,尤其是秦國的入侵。但《史記》又專門強調,在申不害相韓期間,「無侵韓者」。劉向(前77—前6)曰,申不害相韓之時,「秦兵不敢至」。 誠然,韓國在此期間從未遭受入侵的敘述存在問題,確有證據顯示至少曾遭到一次侵犯。 只是,在那種環境下似乎也不可避免。畢竟,申不害相韓期間,韓國並未遭受任何足以大書特書的嚴重軍事打擊,仍可謂功勳卓著。免遭侵犯,不啻申不害之首要功績。 毋庸置疑,申不害也讓韓國軍隊強盛,但這一點不足為道。經歷一場與楚國或秦國的小戰,韓國必定遭受滅頂之災。然其時政策尤為錯綜複雜,外交比戰略更為重要。列國之爭猶如一大盤棋,以生死存亡為賭注。在這種博弈中,申不害顯得遊刃有餘。 其中在魏趙交戰時,我們可窺見其策略。對韓國而言,魏國乃敵侔之國,故最優策略應盟趙抗魏。如此,韓國可以覬覦魏國領土,甚或完全擊潰魏國,則韓趙可以瓜分之。然而,這會讓北方強鄰趙國坐大,儼然又一個魏國。申不害則建議韓國應當謙卑朝魏,既能免遭魏國入侵,又能令魏得志,靡於天下,諸侯惡魏而共同擊之。 後來這得以驗證,魏國遭受一系列戰爭持續弱化,其間韓置身事外,從而魏國不復為韓國之威脅。 當然,申不害亦曾警示,君主若完全專注於戰爭與侵略威脅,則自身也危在旦夕。因為如果缺乏對政府組織與官員監督的小心謹慎,最大的威脅可能正萌生於此。 當申不害身為國相,其接手之政府處於混亂中。韓國延續著兩大傳統癥結。一方面是鄭國長期困擾於內鬥。公元前455年,鄭人弒鄭哀公,另立新君。公元前423年,韓軍入侵鄭國,殺死鄭幽公。公元前398年,鄭繻公殺其相子陽。兩年後前396年,子陽之黨弒鄭繻公,另立新君。公元前375年,韓攻鄭而並其國。 另一方面,延及其前身晉國而言,韓國還更富鬥爭傳統。韓之故國晉國長期遭受卿族爭鬥撕扯,常引發內戰,晉國君主權力式微。公元前457年,晉出公試圖伐四卿,重新執掌晉國,但遭到聯合打擊,據說於出奔流亡路上去世。 最強之卿族智伯新立之晉公,又離奇死於公元前420年。《史記》載該年之晉國史曰「盜殺幽公」,「魏文侯以兵誅晉亂,立幽公子止,是為烈公」。但《史記》別處則曰,「魏誅晉幽公」 。公元前403年,周天子承認三家分晉之事實,冊封三家為諸侯。韓國也由此獲得完全的法定地位。 在晉國中,韓世家捲入權謀、混亂、內戰數百年。韓國建立後數年,則有君主寵臣嚴遂雇刺客聶政刺殺韓相韓傀。 前文已述,公元前375年,韓滅鄭並遷都於鄭。而四年後, 韓哀侯被弒。 申不害於公元前354年履職韓相,這一政府班子不易掌控。他無法訴諸傳統獲致忠君觀念,其實,韓國無此傳統,世人皆知,韓國君主正是不忠於晉國君主才獲得政權。同時,申不害也無法求諸宗教權威或習慣道德,畢竟當時已禮崩樂壞、人心不古。 申不害相韓之時,西邊強鄰秦國正由商鞅執政。我們關於商鞅統治方略的知識並不確切,但可以通過史料記載以及《商君書》對其哲學較為準確的描述來呈現。 商鞅非常注重法律功效。「靳令則治不留,法平則吏無奸。」「行刑重輕,刑去事成,國強;重重而輕輕,刑至事生,國削。」 與重刑相應,商鞅主張以賞賜誘導民眾行為。商鞅認為,只要讓民眾相信賞刑絕對確定,他們就會按要求行動。 這種大棒加胡蘿蔔的方法在秦國取得成功,至少確實使之於公元前221年掃滅六國。然眾所周知,秦人之落後與原始,可能也使之相對易於管制。 雖然賞刑 在塑造人類行為的任何治道中都占有一席之地,但它們也都有其局限。具備蔚為大觀的政府與軍隊實力,完全獨攬於君主,或許有能力以施恩與威懾統治馴化民眾。但這些方略不足以使君主控制官員。由此聯想到羅馬帝國的癥結似曾相識:誰能控制將領?羅馬帝國禁衛軍指揮官作為當時帝國的主宰者,正可隨意弒殺皇帝另立新君。 申不害似乎無意於商鞅之法,正如我們目力所及,他從未談論賞刑。對於圓滑世故的韓人來說,更為精巧的行政控制技術必不可少,而申不害正著力於此。一般認為,秦朝政府以商鞅思想為基礎。但饒有趣味的現象是,據列傳記載,秦始皇的丞相李斯談及商鞅,乃視為過往變法人物,但一再提到申不害,視其為行政運作方法的締造者。 從韓非子的言論中,我們可以發現申不害執政韓國的背景描述:韓非是韓國貴族後裔,於申不害死後約六十年出生。其學綜合申商之說,批判商鞅不任術,而申不害不任法。《韓非子》曰: 問者曰:「徒術而無法,徒法而無術,其不可何哉?」 對曰:「申不害,韓昭侯之佐也。韓者,晉之別國也。晉之故法未息,而韓 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則奸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則道之,利在新法後令則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後相悖,則申不害雖十使昭侯用術,而奸臣猶有所譎其辭矣。故託萬乘之勁韓,十七 年而不至於霸王者,雖用術於上,法不勤飾於官之患也。」 這自然是來自論敵的宣言。為了強調法, 韓非子如此激烈地批判申不害之失,並宣稱這是其未能讓韓國成為中原霸主的唯一原因。當然,此亦屬天方夜譚,在這一論點上,韓非子也未免過於抬舉韓國的實力了。 要是如韓非子所言,申不害實際上「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韓國簡直就無法存續。但在申不害相韓之時,韓國局勢無疑頗為混亂。寫於公元前二世紀的《淮南子》有一段話予以描述。 這段話開頭,實際上與《韓非子》那段的開頭幾乎相同,但結尾的差別意義深遠: 申子者,韓昭釐之佐;韓,晉別國也,地墽民險 ,而介於大國之間,晉國之故禮 未滅,韓國之新法重出,先君之令未收,後君之令又下,新故相反,前後相繆,百官背亂,不知所用,故刑名之書 生焉。 這表明申不害寫過關於「刑名」的書,旨在改革統治。 總的看來,我們所知申不害的舉措並不詳備。顯然他整頓政府,這涉及「術」與「刑名」。如果我們想要知道究竟有哪些舉措,就必須探究其政治哲學以及運作原則。 關於申不害去世的背景,我們也一無所知。《史記》有兩處記載,可知韓昭侯二十二年「申不害卒」。 可以清晰地看到,申不害一直任職直至壽終正寢,而不像當時其他許多官員死於非命。 申不害生平信息的匱乏,與同時代著名的商鞅形成鮮明對比。以迄今日,我們仍可一睹商鞅統治刻薄寡恩品格的某些細節。誠然,描繪商鞅者多仇視其學,或誇大其惡。刻畫申不害者亦鮮有善意,故而總是趨於貶低。然關於申不害的批判仍不過總為品格之指摘,而絕無殘忍或壓迫之控訴。據說商鞅很不得人心,而我們卻無從知悉申不害相韓之名譽,不管讚許還是訾議。看來,申不害之學誠以箴誡君主而晦澀不聞。 [1] 參見《水經注》卷二十二(22.31a)。該書引用竹書紀年的一段文字。真本《竹書紀年》是由王國維從諸多著作引文編輯而完成的部分復原工作。參見王國維《古本竹書紀年輯校》(16a)。至於今本《竹書紀年》,所有辨偽學者都視之為偽書。參見顧立雅《中國治道之源》(一),第483—485頁。 這一事件在錢穆《先秦諸子系年》第238頁也有論述。根據傳統年表,這場戰爭發生於公元前343年。按照陳夢家的年表則發生於公元前342年,參見陳夢家《六國紀年》,第31頁。 [2] 參見《史記·趙世家》(43.41;沙畹譯:《史記》(五),第59—60頁)載:「十三年……(趙)成侯與韓昭侯遇上黨。」趙成侯十三年按照傳統紀年是公元前362年,按照陳夢家(《六國紀年》,第30頁)紀年則是公元前361年。韓昭侯不會晚於公元前358年即位。 關於韓昭侯統治時間的複雜問題,錢穆《先秦諸子系年》第200—202頁、陳夢家《六國紀年》第70—71頁均有考證。錢穆定為始於公元前362年,陳夢家則定為始於公元前361年。陳夢家的結論更為合理,所以韓昭侯八年就是公元前354年。 [3] 錢穆也於此解釋,這意味著申不害此時被任為相,參見錢穆《先秦諸子系年》,第237頁。《韓非子》顯然就該事有另一版本:「趙令人因申子於韓請兵,將以攻魏。」《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9.13a);廖文魁譯:《韓非子》(一),第304頁;《申子》25(a)。這也印證申不害在此時擔任韓相。 錢穆認為申不害於公元前355年為相,而這次邯鄲之圍發生於第二年,參見錢穆《先秦諸子系年》,第237頁。這有可能,但陳夢家的年表則將兩件事置於同一年,似乎更妥。陳夢家將《戰國策·韓策三》(28.3a;柯潤璞譯:《戰國策》,第494—495頁;《申子》26)涉及的「韓人攻宋」事件定於公元前353年,這就非常吻合。 [4] 《史記》載申不害於韓昭侯八年成為相,而死於韓昭侯二十二年。錢穆確定韓昭侯八年於公元前355年,也認為這是申不害為相之年。但是,在申不害的去世時間上,錢穆假定,據《史記》所載定為公元前337年無誤,卻認為這一年應為韓昭侯二十六年。參見錢穆《先秦諸子系年》,第202、238頁。不過,錢穆似乎從來沒有給出任何證據,證明公元前337年可視為申不害的去世時間。如果他認同《史記》的證據,又調整韓昭侯的統治時間,那麼似乎應當認為申不害死於公元前341年才是。 我認為陳夢家的紀年更可取,如果認同其紀年,就可以斷定申不害死於公元前340年。要不然,我們就遵從通說,定於公元前337年。 [5] 參見陳夢家《六國紀年》,第81頁。這一年份的確定不乏堅實基礎,即真本《竹書紀年》載,鄭國統治者於梁惠王十七年赴梁(即魏)。參見王國維《古本竹書紀年輯校》(15b);《水經注》卷二十二(22.27a)。 28 [6] 《韓非子·二柄》(2.7a);廖文魁譯:《韓非子》(一),第49頁。王先慎在《韓非子集解》(2.8ab)中校改為「殺典冠」,廖文魁之英譯本亦從之。不過,王先慎乃據《意林》而校改。但很明顯,有如一般匯集引述之類書,往往在其書中大量簡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述文本。據此類書校改原始文本尤應謹慎辨別。我頗為認同陳啟天在《韓非子校釋》第208頁注4拒絕這一校改的理由。 與我一樣,克羅爾(J.L.Kroll)在《張湯的越宮律》一文第317頁對這段話的翻譯亦從陳啟天之解釋。 [7] 錢穆:《先秦諸子系年》,第2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