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 · 第二十三章 機構的集中
一 作為勞動分工補充的機構的集中
機構的集中是隨著勞動分工自動出現的。過去由一家一戶從事的鞋類生產,在製鞋作坊中聯合為一個機構。製鞋村、製鞋廠成了大片地區的製造中心。為大量生產鞋類而組織起來的鞋廠,代表著一個更大的機構聯合體,它的內部組織原理一是勞動分工,二是相似勞動被集中到專業部門。簡而言之,勞動越是分工,相似的勞動過程就越是必須集中。
不論是各國為證實生產單位集中說所進行的人口普查的結果,還是關於機構數量變化的其他統計證據,我們從中都無法獲得了解這些單位和機構所需要的信息。因為在這些計算中的所謂單位,從一定意義上說都是商業單位而非生產單位。只有在某些案例中,這些調查才對在地方上聯合起來但在單個機構中分別進行的勞動做分別計算。必須從不是以商業統計為基礎的觀點去闡明機構的概念及其演化。
勞動分工的更高生產力,首先是產生於使之成為可能的生產過程的專業化。過程重複的次數越多,就越是值得配置專業工具。勞動的分工比職業的專業化或至少比企業的專業化走得更遠。在製鞋廠,鞋子是由不同部件的加工過程生產的。完全可以想像,每個部件的加工都可能發生在專業機構和專業企業之中。
實際上,有些工廠只生產鞋子的不同部件,把它們提供給製鞋廠。儘管如此,我們通常把自己生產鞋子各部分的單個製鞋廠中被結合在一起的鞋子部件加工過程的總和,視為一個生產單位。如果皮革廠或鞋盒生產部門也加入到製鞋廠中,我們可稱之為若干生產部門為了共同事業進行的聯合。這是一種純粹的歷史特點,不論是生產的技術環境還是企業的特性本身,都不足以對它做出解釋。
當我們把被商人視為聯合體的經濟活動所包含的全部過程稱為一個機構時,一定要記住,這種單位決不是不可區分的。每一個生產單位本身,都是由已經縱橫交織地聯合起來的技術過程構成的,所以,機構概念是經濟概念而非技術概念,它在具體情況中的界定是由經濟考慮、而不是由技術考慮決定的。
生產要素的互補性決定著生產單位的規模,其目標是這些要素的最佳組合,即能夠產生最大經濟回報的組合。經濟發展推動工業不斷擴大分工,它同時也包含著生產單位規模的擴大和範圍的限制,單位的實際規模是這兩種力量交互作用的結果。
二 初級生產和運輸機構的最佳規模
生產要素組合中的均衡法則,最初是作為農業生產方面的報酬遞減法則得到闡明的。它的一般特徵曾長期被人錯誤地當作農業技術的法則,與對工業產生有效的報酬遞增法則形成對照。這些錯誤後來才得到糾正。[1]
生產要素的最佳組合法則要求機構具備最有利的規模,如果規模能使所有生產要素得到充分利用,淨利潤會相應地提高。在一定的生產技術水平上,這是評估機構規模優劣的唯一途徑。工業機構的擴大必定導致成本節約的觀點是錯誤的,馬克思及其學派就犯有這樣的錯誤,儘管偶爾有言論表明他實際上認識到了事情的真相。因為這裡也有一個界限,超出這個界限,機構的擴大就不會導致生產要素更經濟的運用。原則上說,農業和礦業也是同樣道理,只是具體數據有所不同。只是農業生產條件的某些特殊性,使我們把報酬遞減法則當成主要影響土地的法則。
機構的集中主要是空間上的集中。隨著適用於農業和林業的土地在空間上的擴展,擴大機構的每一次努力都會增加由距離產生的難度,這給農業開發單位的規模設定了上限。由於農業和林業空間上的擴大,機構的集中只能達到一定程度。沒有必要提出——在對這個問題的討論中經常提出——這樣的問題:在農業方面是大型還是小型生產更經濟?這同機構集中法則毫無關係。即便假定大型生產更優越,也得承認機構集中法則在農業或林業中是無效的。大規模擁有土地不等於大規模經營土地,大莊園總是由眾多小農場構成的。
這一點,在礦業這個特定的初級生產部門中表現得甚至更為清楚。採礦企業被束縛於礦石的發現地,機構的大小取決於每個地點所允許的程度,它們只能集中到每個礦床的地理位置使集中有利可圖的程度。總之,在初級生產中看不到生產單位的任何集中趨勢。運輸業的情況也同樣如此。
三 製造業機構的最佳規模
對原材料的加工製造過程在一定程度上不受空間的限制。棉花種植園的勞動不能集中,紡織廠卻可以聯合起來。然而,不加深思熟慮便從大工廠一般優於小工廠這一事實中得出機構集中法則,也是過於輕率的。
因為地理位置在工業中也很重要,它在很大程度上同下述事實無關:(在其他條件相同,即在一定勞動分工水平條件下)大生產單位的經濟優勢只限於生產要素的最佳組合法則要求的程度,因而把機構擴大到生產工具最有效利用的範圍之外不會帶來任何好處。每一種類型的生產都有其自然位置,它說到底是取決於初級生產的地理分布。初級生產不能集中,這一事實必定影響後續的製造過程,其影響力的大小隨原材料運輸以及製成品在不同生產部門的重要程度不同而不同。
所以,機構集中法則只對勞動分工導致生產逐漸分化為新部門起作用,這種集中不過是勞動分工的反面而已。作為勞動分工的結果,許多以一致性為法則的相異機構取代了許多從事各種不同生產過程的相似機構。它導致相似工廠的數量減少,而直接或間接地為這些工廠的需要而生產的人員範圍在擴大。如果原材料的生產在地理方面不固定,形成一種同勞動分工產生的過程背道而馳的環境,那麼每一生產部門就會只有一家工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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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ogelstein,「Die finanzielle Organisation der kapitalistischen Industrie und die Monopolbildungen,」Grundriss der Sozialökonomik,Pt. VI(Tubingen,1914),pp.203 ff. Weiss,「Abnehmender Ertrag,」Handwörterbuch der StacUswissenschafien,4th ed.,vol. I,pp.11 ff.
[2] 見Alfred Weber,「Industrielle Standortslehre,」Grundriss der Sozialökonomik,Pi.VI(Tübingen,1914),pp.54 ff.其他地方化因素可忽略不計,因為決定著它們的是當前或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初級生產分布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