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 · 第七章 收入分配
一 自由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分配的性質
在邏輯上,對收入問題的論述應當放到對社會主義社會生活的其他研究之後。只有先生產,然後才能分配,因此從邏輯上說,應該先討論前者再討論後者。但是,分配問題是社會主義的一個異常重要的特徵,故應儘早加以討論。因為從根本上說,社會主義無非就是一種有關「公平」分配的理論;社會主義運動無非就是實現這一理想的努力。所有社會主義方案都是以分配問題為起點,最後又落腳於此。對社會主義來說,分配問題是唯一的經濟問題。
不僅如此。分配問題又是社會主義特有的問題。當然,我們習慣上也談論私有制經濟社會裡的分配,經濟理論在「分配」的標題下論述收入和生產要素價格的決定問題。這一術語由來已久,堅不可摧,難以想像會被別的說法所取代。然而,這是一個誤導性的字眼兒,它並不能表達它要描述的那個理論的性質。在資本主義制度下,收入是同生產緊密相關的市場交易的結果。我們不是先生產物品,然後再分配它們。收入出現在生產過程之中,其實是生產過程的衍生物,所以當產品被供給使用和消費時,收入大體上已經被確定了。產品在進入消費之前,工人、地主、資本家和大批企業家等為生產作出貢獻的人,已經取得了他們各自的份額。最終產品從市場上獲得的價格,只決定著從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歸企業家所有的那一份。(最終產品的價格對其他階級的收入的影響,已經通過企業家的預期而生效。)在資本主義社會制度下,個人收入加在一起構成了社會總收入,只是一個理論上的概念,所以分配的概念也只是個比喻性的用語。採用這一概念,而不是採用簡單的、更恰當的收入形成的概念,是因為科學經濟學的創始人們一重農學派和英國古典經濟學派只是逐漸地學會了擺脫重商主義的國家社會主義觀的影響。對作為市場交易結果的收入形成的分析是他們最主要的成就,儘管如此,他們還是沿用了老習慣,把討論各種收入的章節放在「分配」的標題下——幸運的是,這沒有對他們的學說造成任何損害。[1]
只有在社會主義社會,才存在「分配」一詞本來意義上的消費品分配。在談論資本主義社會時,如果從比喻以外的任何意義上使用分配一詞,就會把社會主義的收入決定機制等同於資本主義的收入決定機制。對資本主義社會機制的任何研究,必須排除任何實際的收入分配過程的概念。
二 社會紅利
根據社會主義的基本觀點,只有適於消費的產品才能被分配。生產性產品是用於再生產的社會財產,絕不允許分配。相反,消費品無一例外地都要被分配:它們是真正的社會純紅利。由於我們在思考社會主義問題時不能完全擺脫只適合於資本主義秩序的觀念,因此通常會說社會將保留部分消費品用於公共消費。我們想到的其實是在資本主義通常被稱為公共開支的那一部分消費。在私有財產原則得到嚴格貫徹的地方,公共支出僅僅用於維持那些確保秩序不被破壞的機構。真正的自由主義國家的唯一任務,就是確保生命和財產不受內外敵人的侵犯。它是社會安全的生產者,或如拉薩爾所嘲諷的那樣,是一個「守夜人」國家。社會主義社會也有保證社會主義秩序和生產秩序不受侵犯的任務。執行這一任務的高壓和暴力機構仍被稱為國家還是另有尊稱,是否從法律上賦予這個機構以不同於社會主義社會其他負責機構的特殊地位,我們對此完全不感興趣。這裡只需明確一點,用於這項任務的一切開支,在社會主義社會都將表現為生產的一般成本。如果這些成本還包括分配社會紅利時的勞動力的使用,那麼它們也必須被算在內,以使這些工作者得到他們的份額。
但是,公共開支還包括其他費用。多數國家和市政當局向公民提供一定的實物用品,有些是免費的,有些是收費的,但只能彌補一部分開支。通常是以單一耐用產品提供的某個方面的服務,如公園、畫廊、公共圖書館、宗教場所,是向那些希望使用它們的人提供服務的。同樣,道路、街道供所有的人使用。此外,也有消費品的直接配給,如向病人提供的藥品和向教育機構的學生提供的食品;看病時還會有人員提供服務。這一切都不是社會主義,不是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的生產。確實,這裡發生了分配。但是,這裡所分配的是當初從居民那裡收來的稅款。只有從這種分配與國家和市政當局生產的產品有關的角度,才可以稱之為自由社會秩序中的社會主義因素。我們不必追問國家和市政部門的這些舉措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反資本主義的社會主義觀點的影響,它在多大程度上是由於特定耐用品的幾乎可以無限使用的特性。對我們來說唯一重要的是,就這類公共開支來說,甚至在其他各領域都實行資本主義的社會,也存在著本來意義上的分配。
不僅如此。社會主義不會對所有消費品進行實物分配。不可能向每個居民提供一本新出版的書,而只能是把它們擺在公共閱覽室供大家使用。學校和教學、公園、體育場館、集會大廳等等也是如此。這一切安排所需要的支出不會使社會紅利減少,相反,它們是社會紅利的組成部分。
這部分社會紅利表現出這樣一種特性,即在不損害決定著個人消費品和部分耐用品的分配原則的情況下,相關服務的特性決定著特定的分配原則。藝術藏品和科學出版物由大眾共用,這一方式完全不同於日用消費品的分配規則。
三 分配原則
社會主義社會的特徵是生產和分配之間沒有聯繫。分配給每個公民使用的份額的大小,與他向社會提供的服務的價值完全無關。根據價值估算(imputation)進行分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為社會主義生產方式的一個本質特徵就是,它無法確定不同的生產要素做出了多大貢獻;對努力與績效之間的關係不可能進行任何量化的檢驗。
因此,哪怕部分地根據對要素的貢獻的計算進行分配也是不可能的,例如先把工人勞動的全部成果分給他,這相當於他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得到的工資;然後對那些歸因於生產的物質要素和企業家貢獻的份額採取一種特殊的分配形式。總的來說,對於這些事實,社會主義者缺乏任何清晰的認識。但是,馬克思主義的教義中滲透著一種模糊的推測,即在社會主義社會裡,工資、利潤和地租等範疇是不可想像的。
有四條不同的原則可以作為社會主義的分配依據:按人頭平均分配;按向社會提供的服務分配;按需分配;按功德分配。這些原則又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組合。
平均分配原則源於自然法學說中人人平等的古老教義。若嚴格貫徹之,這種分配會變得很荒唐;結果將是成人與孩童、病夫與壯漢、勤者與懶蟲、好人與壞蛋沒有區別。這條原則只能同另外三條原則結合在一起使用。至少有必要考慮按需分配的原則,這樣就可以把分配的份額按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及特殊需求進行分類;也有必要考慮按向社會提供的服務進行分配的原則,這樣可以使勤快人和懶蟲、好工人和壞工人有所區別;最後還得多少顧及按功德分配的原則,以使獎懲手段發揮作用。但是,即使對平均分配原則進行這些補救,社會主義分配的困難依然如故。事實上,這些困難根本沒有被克服的可能。
我們已經對按提供服務的價值進行分配的困難做了說明。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經濟主體以其對總的生產過程提供的價值而取得收入。服務以其價值而取得回報。社會主義希望改變的正是這種安排,它要用另一種安排取而代之:把歸因於生產資料和企業家的份額廣而散之,使財產所有者和企業家的地位與其他社會成員之間沒有固定的基本差別。但是,這將使分配徹底脫離對經濟價值的估算。它同個人向社會提供的服務的價值完全無關。只有根據某些外在尺度把個人的服務作為分配的依據,才能使服務與分配標準之間形成一種外在關係。最顯著的標準似乎是工時。但是,任何服務對社會紅利所具有的重要性,是不能用工時的長短來衡量的。首先,服務的價值以其在經濟安排中的用途的不同而不同。服務的使用是否得當,就是說,是被用於最急需的事項還是用錯了地方,結果是不同的。可是在社會主義生產組織中,要為此承擔最終責任的不可能是工人,而只能是那些給他分派工作的人。其次,服務的價值因工作質量和工作者的特定技能的差別而不同;也因他們的體力和工作熱情的差別而不同。為能力各異而報酬相同的安排找出倫理理由不難:常言道,才華和天資乃上帝所賜,個人不應為此負責。但是,這一說法絲毫不能解決工時等價的做法是否有利或可行的問題。
第三條原則是按需分配。按需分配是沒腦子的共產主義者的老口號了。它偶爾從早期基督教徒共享一切物品的事實中尋求支持。[2]還有人也認為它是可行的,理由是據說它是家庭內部分配的依據。只要孩子餓不死,母親寧願挨餓也高興,如果母親的這種天性具有普遍性,按需分配當然也能推而廣之。按需分配的鼓吹者是不看這一點的。他們視而不見的東西還有很多。他們沒有看到,只要經濟上的努力是必需的,那麼只有一部分需求能得到滿足,其他需求只能先放在一邊。不對在多大程度上滿足個人需求做出界定,「按需分配」原則就只是一句空話。這一公式是個幻想,因為沒有人可以指望自己的全部需求得到完全滿足。[3]它確實可能在很小的範圍加以實施。可以給病患和落難者安排特殊的醫療和照料,為他們的特殊需求提供更好的關照和特別待遇,但不能把這些針對特殊情況的考慮變成普遍原則。
同樣,根本不可能把個人的功德作為分配的普遍標準。功德的高低誰說了算?掌權者對他們同時代人的有德或無德常常持有十分奇怪的看法。人民說了算?人民不是上帝。今天的人民會選出個什麼樣的頂尖級人物?說不定當選的是個電影明星或拳擊手呢。今天的英國老百姓很有可能認為,莎士比亞是最偉大的英國人,莎翁的同時代人會同意嗎?如果英國人中間又出了個莎士比亞,他們還會那麼崇敬他嗎?再者,沒有得到造物主的眷顧被賦予才華和天資的人,為什麼就要受罰呢?把個人的功德作為分配依據,只會給想入非非大開方便之門,使個人在眾人的壓力之下毫無還手之力。這會造成一種使人生變得苦不堪言的狀況。
若僅從經濟學上看待這些問題,把哪一條原則作為分配的依據,或不同的人怎樣組合這些原則,是無關緊要的。不管採用什麼原則,問題依然是,個人將從社會取得一定份額。人們將得到一組權利,他可以在一定時期內用來交換一定量的不同產品。他將由此得到一日三餐、固定的住所、偶爾的娛樂、按時添置新裝。他通過這種方式能使需求獲得多大程度的滿足,取決於社會的生產能力。
四 分配的過程
個人不一定消費掉分配給他的全部份額。他可能浪費一些,送給別人一些,或只要產品本身許可,他也可以留待日後消費。然而,他也可以拿其中的一部分進行交換。愛喝啤酒的人會為了更多的啤酒而放棄非酒精飲料;戒酒者若能得到其他產品,會放棄對烈性酒的權利;審美家為了有更多機會齡聽音樂而不去電影院;修養較低的人會為了更愜意的享樂而賣掉畫廊門票。人人都會願意交換,但交換的範圍僅限於消費品。生產性物品是res ex-trocommercium(非買賣品)。
這類交換不一定是直接的實物交易:有限範圍內的非實物交易也可能發生。在其他社會制度下導致非實物交換的動機,同樣會使社會主義社會的交換成為有益的。因此,即使在這裡,也存在著使用貨幣作為一般交易媒介的機會。
貨幣在社會主義經濟中的作用與它在自由經濟制度中的作用從根本上說是一樣的——方便交易的一般手段。但這一作用的重要性卻大不一樣。較之生產資料私有制社會,貨幣在以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為基礎社會裡的作用範圍要無可比擬地狹小。因為,在社會主義國家,交換本身的重要性非常有限,它僅限於生活消費品的範圍。生產性物品不進入交換領域,所以它沒有貨幣價格。貨幣在自由經濟的生產中發揮的會計功能,在社會主義社會將不存在。價值的貨幣計算是不可能的。
然而,生產和分配的中央管理機構不可能無視這類交易中所產生的交換關係。在確定社會紅利的分配時,為使不同的產品可以互換,它不得不考慮這些交換關係。
如果在交換過程中已經形成了一支雪茄折合五支香菸的關係,管理機構就不能武斷地決定一支雪茄折合三支香菸,然後據此給一個人只分配雪茄,給另一個人只分給香菸。如果對菸草沒有實行公平分配,雪茄和香菸不能兼得,就是說,一些人——或由於自己的願望,或由於政府的指令——只得到雪茄,另一些人只得到香菸,就不能無視已經確立的交換關係,否則,同得到雪茄的人比,得到香菸的人就沒有受到公平對待,因為作為三支香菸的等價物而得到的一支雪茄,可以交換五支香菸。
居民之間在這種交易中的交換關係的改變,將迫使管理部門在不同產品之間的替代比率上做出相應的改變。居民之間交換關係的每一次變化,都預示著他們的各種需求與滿足之間的關係已經改變,他們現在較以前對某些產品有更大需求,對另一些產品的需求則在減少。管理部門大概會努力調整生產以適應這些變化,它們會努力擴大需求更大的產品的產量,減少需求少的產品的生產。但是,有一件事他們無論如何是不會做的:他們不會允許居民個人用香菸或雪茄換回自己的菸草券。如果允許個人在雪茄和香菸之間自由選擇,他們對雪茄或香菸的需求就有可能大於它們的產量,或者,從另一方面說,雪茄或香菸可能因為沒有需求而積壓在分配中心。
勞動價值理論似乎可以為這個問題提供一個簡單的解決辦法。居民可以以自己的每個工時得到一張有權取得一小時勞動產品的證明,但要扣除社會公共支出,如撫養喪失勞動能力者、文化事業的支出等等。考慮到扣除的社會公共支出也屬於全社會,工作者的每個工時將使他有權獲得一個工時所生產的產品。每個人通過向社會提供與產品所耗費的工時相應的他自己的工時而得到報酬,從供給中心取得消費品和服務用於自己的消費。
但是,勞動並不是劃一的或同質的,所以這條分配原則是行不通的。不同的勞動形式之間存在著質的差別,這種差別連同它們生產的產品的供求變化,導致不同的價值。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繪畫產品的增長不可能不導致作品質量的下降。提供一小時簡單勞動的工人沒有消費一小時複雜勞動產品的權利。在社會主義社會,工作的重要性與從社會產品中付給該工作的報酬之間不可能有任何聯繫。工作報酬的給付將完全無章可循。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自由經濟社會裡採用的價值計算方式,在這裡派不上用場,因為正如我們所知,在社會主義社會不可能進行這種價值估算。經濟現實顯然會限制社會任意獎賞勞動者的能力;從長遠看,工資總額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大於社會收入。但是在此限度內,社會可以自由行動。它可以不管質量如何,對所有的工作付給同樣的報酬;它也很容易根據不同的工作質量對不同的工時做出區別。但在這兩種場合下,社會都將保留對產品進行具體分配的權利。
即使不考慮勞動及其產品的質量差別,承認有可能確定產品中蘊含的勞動量,社會也永遠不會允許人們按等量工時消費等量工時所生產的產品。因為一切經濟品除了耗費勞動,還耗費物質資料。需要更多原料的產品決不能等同於需要原料較少的產品。
五 分配的成本
批評資本主義制度的社會主義文獻,連篇累牘地抨擊所謂的分配機構成本太高。他們把國家和政治機構的全部費用,包括軍事和戰爭開支,都列入這種成本。自由競爭產生的社會代價也被算在內。所有的廣告開支,與競爭有關的人事活動,諸如代理機構和差旅等等,以及企業保持獨立、為避免被合併為更大的單位或被迫加入卡特爾所進行的努力——這使專業化成為可能,從而使生產變得更便宜——所帶來的成本,統統被記在資本主義體系分配過程的賬上。這些批評家認為,通過消除這些浪費,社會主義能省下一大筆錢。
社會主義能夠節省出可被恰當地稱為國家開支的那筆費用,這一期望源自一種教義,尤其是許多無政府主義者和馬克思一派的社會主義者都相信這種教義,它認為在不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裡,國家強制是多餘的。他們說,在社會主義社會,「對於支配著任何社會的簡單的基本規則,會從必須遵守很快就變成習慣於遵守」。但它又以如下提示做後盾,即「逃避這種全民的計算和監察就必然會成為極難得逞的、極罕見的例外」,會招致「極迅速極嚴厲的懲罰」,因為「武裝工人」不是「重感情的知識分子」,不會「讓人跟自己開玩笑」。[4]所有這一切,都只是玩弄字眼兒。監察、武裝、懲罰,這些難道不是「特殊的鎮壓機構」,不正是恩格斯自己所說的「國家」嗎?[5]這些強制是由武裝的工人——他們帶著武器是不能幹活的——還是由身著警服的工人的兒子來實施,並不會使實施強制的花費有所不同。
但是,國家作為強制機構,不僅針對自己的居民;它對外也實行強制。只有世界大同才沒有對外強制,因為那裡沒有外國的領土,沒有外國人,沒有其他國家。從根本上敵視戰爭的自由主義,希望給予整個世界以某種國家形式的組織。就算這一點能實現,仍然無法設想沒有強制機構。即使每個國家的軍隊都被取消,我們也不能沒有一個世界性的強制機構、一個世界警察來保證世界和平。社會主義無論是聯合所有國家實現大同,還是讓它們各自獨立,在任何情況下,離開強制機構它也將一事無成。
社會主義的強制機構也要花錢。它比資本主義社會的相應費用究竟更多還是更少,我們自然不敢說。我們只需知道,這部分費用是社會紅利的扣除。
至於資本主義分配過程的浪費,無須多言。資本主義社會不存在本來意義上的分配,因此沒有分配成本。交易費用及類似支出不能被稱為分配成本,這不僅因為它們不是作為一個獨立的特殊過程的分配的成本,而且因為用於這些目的的服務所產生的後果,遠遠超出了產品的分配。競爭並不局限於分配;分配只是它的服務的一部分。競爭同樣服務於生產過程,對於任何試圖確保較高生產率的生產組織來說,這甚至更具根本性。因此,把這裡的費用同社會主義的分配和管理機構的費用僅僅進行量的比較是不夠的。如果社會主義生產方式降低了生產力——我們後面將會談到——那麼它節省下商業差旅、經紀人和廣告商的勞動就沒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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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annan,A History of the Theories of 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in English Political Economy from 1776 to 1848,3rded.(London,1917),pp.183ff.另見本書P.294(譯按:見本書邊碼。)
[2] 《新約·使徒行傳》2:44—45。(譯按:《聖經》中的這段話為:「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3] 對這種分配教條的批評,見Pecqueur,Théorie nouvelle d′Économie socialeet politique(Paris,1842),pp.613 ff.他表明了自己比馬克思高明,後者會毫不遲疑地沉迷於這種幻覺之中:「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法權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Marx,Zur Kritik des sozialdemokratischen Parteiprogramm svonGotha,p.17.(譯按:中譯本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版,第22—23頁。)
[4] Lenin,Staat und Revolution,p.96.(譯按:中譯本見《列寧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3頁。)
[5] Engels,Herrn Eugen Dührings Umwälzung der Wissenschaft,p.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