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 · 第三章 社會秩序與政治制度

佚名 《社會主義》
一 暴力政策和契約政策 暴力原則的統治當然不限於財產領域。只相信實力,不是從契約而是從無休止的衝突中追求基本福利,這種精神瀰漫於全部生活之中。人類的全部關係是按照「弱肉強食」法則確立的,這一法則其實是對法律的否定。不存在和平,充其量只有休戰。 社會是從最小的協作團體發展起來的。人們為維持和平而結成的小圈子最初是十分有限的。這種小團體在數千年的歲月里逐漸擴大,直到覆蓋除文明水平最底的半野蠻民族之外的人類絕大部分的國際法共同體及和平聯盟。在這一共同體內,契約原則的力量並不是在所有的領域都一樣。大體上說,它在財產領域得到了最完整的承認,在涉及政治統治問題時它最軟弱無力。至於在外交政策領域,迄今為止僅限於制訂限制暴力原則的交戰規則。除了新近發展起來的仲裁程序,國家間的爭端本質上依然是用武器這種最常見的古老手段決出勝負。但是,正如最古老的法律對決鬥的裁決,用交戰決出勝負也必須遵守一定的規則。認為在國家間的交往中是對外國暴力的恐懼才使得劍不出鞘,同樣是錯誤的。[1]數千年來一直活躍於國家外交政策中的約束力,已經把和平的價值置於軍事勝利的收益之上。在今天,甚至最強大的軍閥也不能對開戰須有正當理由這一法條的影響完全置之不理。發動戰爭的人總是竭力證明自己有正當理由,是在進行自衛或至少是預防性自衛;這是對法律與和平原則的莊嚴承認。任何公然信奉暴力原則的政策,都會招致全世界的一致反對,最終使它就範。 在自由主義的社會哲學中,人類的智慧明白了要用和平原則戰勝暴力原則。在這種哲學中,人類首次對自己的行為做出了說明。它拆除了籠罩著強權的浪漫光環。它教導人們說,戰爭不僅有害於被征服者,也有害於征服者;社會產生於和平的努力;社會的本質是締造和平;和平而非戰爭才是萬物之母,惟有經濟活動為我們創造財富;不是戰爭而是勞動帶來幸福;和平是建設,戰爭是毀壞。各民族本質上是和平的,因為他們承認和平的顯著效用。他們只接受自衛戰爭,不要侵略戰爭。想打仗的是君主,他們希望以此獲得金錢、財富和權力。各民族的使命就是剝奪他們發動戰爭的手段,阻止他們滿足自己的欲望。 自由主義對和平的熱愛並非像貝莎·蘇特納[2]及其同道那樣,是出於博愛的考慮。它也絕沒有那種試圖以國際會議中的清醒與嗜血的浪漫主義進行搏鬥的灰心情緒。它對和平的偏愛,並不是一種與其他各種可能的信念相一致的消遣。愛和平就是自由主義社會理論本身。凡是主張各民族的經濟利益相互交融,對領土大小和國家邊界不感興趣的人,凡是克服了集體主義觀念,對「國家的榮譽」這類說法難以理解的人,看不出侵略戰爭有任何正當理由。自由主義的和平主義是自由主義社會哲學的產物。自由主義致力於保護財產,反對戰爭,這不過是同一條原則的兩種表述。[3] 二 民主的社會功能 在國內政治方面,自由主義要求表達政治觀點的充分自由;它要求政府應當根據大多數人的意志組成;它要求通過人民代表進行立法;要求政府作為人民代表組成的委員會應當受到法律的約束。自由主義在接受君主制時,不過是做了些妥協。它的理想依然是共和制,至少是英國式的影子君主國。它的最高政治原則是人民像個人一樣享有自決權。討論這種政治理想是不是民主的,沒有多少用處。近來一些著作家傾向於假定自由主義與民主主義之間存在著對立。他們似乎對兩者都缺乏清晰的概念;首要的一點是,他們關於民主制度的哲學基礎的觀點,似乎僅僅來自自然法的觀念。 現在的大多數自由主義理論在宣揚民主制度時,也許都是基於跟自然法理論關於人的不可讓渡的自決權相一致的理由。但是,政治運動在證明其基本原則的合理性時提出的理由,並不總是與它們不得不說的理由相一致。採取政治行動是比較容易的,而要看清人的行為的最終動機往往比較困難。昔日的自由主義很清楚,從它的社會哲學體系中必然產生民主的要求。但是,這些要求在它的哲學體系中占據怎樣的地位,則是很不清楚的。這可以解釋它在基本原理問題上一直表現出的不確定性。這也可以解釋,那些最終只給自己冠以民主派的稱號,因此與尚未這樣做的自由派形成對立的人,為何會不加節制地誇大一些假民主的要求。 民主政體的意義不在於它比任何其他政體更多地代表著天賦人權;也不在於它比其他政體更好地實現了自由和平等的觀念。抽象地說,一個人讓別人來統治自己,就像讓別人給自己幹活一樣,很難說對他沒有任何價值。發達社會的公民在民主制度下感到自由和幸福,他認為這一制度優於任何其他政體,他準備為爭取和捍衛它而獻身,這一切不是因為民主制度本身值得熱愛,而是因為這一制度事實上發揮著他無意放棄的功能。 人們通常認為民主的基本功能是挑選政治領導人。在民主制度下,至少最重要的公職的就任者,是在完全公開的政治生活中通過競爭決定的。人們相信,競爭註定會使最優者勝出。但是,很難明白為何民主制註定要比獨裁政體或貴族政體在選拔國家領導人方面更幸運。歷史表明,在非民主國家經常有政治精英勝出,而民主制並不能保證總是最優者掌權。在這一點上,民主的敵人和朋友永遠不會取得一致。 其實,民主政體的重要意義與以上所言十分不同。它的功能是締造和平,避免暴力革命。在非民主國家也是一樣,只有得到民意支持的政府才能長期執政。任何政府的力量都不是取決於武裝,而是取決於控制武裝力量的精神。當權者總是以少數面對大多數,只有使多數人對他們的統治心悅誠服,他們才能獲得和維持政權。如有變故發生,如果政府所依靠的人不認為自己一定要支持它,政府的基礎就發生動搖了,它遲早要倒台。非民主國家的人和制度只能通過暴力加以改變。失去人民支持的制度和個人將在劇變中被掃地出門,被新的制度和個人取代之。 但是,任何暴力革命都以鮮血和金錢為代價。生靈塗炭,破壞造成經濟活動的停頓。民主試圖通過協調國家意志——通過國家機關表達的意志——和多數人的意志,阻止這種物質損失以及相伴隨的精神創傷。它通過使國家機關在法律上服從當下多數民意而做到了這一點。它在內政中實現了和平主義在對外政策中力求實現的事情。[4] 這是民主政治唯一的決定性的功能。看看民主原則的敵人經常援引的論點,這一點就變得更加明顯了。俄國的保守派指出,沙皇獨裁和沙皇的政策得到了俄國廣大人民的認可,所以即使民主的國家形式也不能給予俄國另一種政體。他無疑是正確的。俄國的民主派對此也不存幻想。只要俄國的多數民眾,或者更稱心的狀況是,政治上成熟並有機會幹預政策的那一部分人支持沙皇,這個帝國就不會受到缺乏民主政體的連累。然而,一旦民意與沙皇政體之間發生分歧,這種缺乏就是致命的。國家意志與人民的意志不能和平地協調,政治災難是不可避免的。對沙皇俄國是如此,對布爾什維克的俄國也是如此。這也同樣適用於普魯士、德國以及其他任何國家。法國革命造成了怎樣的一場災難啊,它的精神創傷從未痊癒!看看英國吧,它自17世紀以來一直能夠避免革命,這使它獲得了何等巨大的利益! 我們由此可知,把民主與革命看成同義詞,哪怕看成近義詞,是何其錯誤。民主不但不具有革命性,而且它要竭力根除革命。馬克思主義所特有的對革命、對不惜一切代價的暴力顛覆的崇拜,與民主勢同水火。自由主義渴望和平,因為它認識到先有和平,才有人們的經濟目標的實現,因而在內政外交上力求消除一切衝突的根源。在自由主義看來,戰爭和革命的暴力永遠是一種罪惡,只要沒有政治民主,這種罪惡就難以避免。即使革命已成必然之勢,自由主義也試圖救民於血火,期望哲理能讓暴君們開竅,自願放棄那些阻礙社會發展的權利。席勒請德·波薩侯爵向國王懇求思想自由的權利時,他發出的是自由主義的聲音;1789年8月4日那個光榮的夜晚,法國的封建領主自願放棄了他們的特權,以及1832年的英國改革法案,都表明這種期望並非十分虛妄。自由主義對馬克思主義職業革命家的英雄壯舉是不敢恭維的,他們拿千百萬人的生命做賭注,他們摧毀數十年數百年辛勤勞動創造的價值。經濟原則在這裡也十分有效:自由主義希望以最低的代價獲得成功。 民主是人民的自我管理;是人民的自治。但這不意味著全體人民必須在立法和行政中平等合作。直接民主只能在極小的範圍內實現。甚至不大的議會也無法在全體會議中從事全部工作。必須選出委員會,具體工作是由個人完成的——提案人、發言者、大會報告起草人,尤其是法案的作者。最終還是證明了一個事實:大眾受著少數人的領導。人不是完全平等的,有人天生是領袖,有人只能跟著走,甚至民主也無法改變這種情形。我們不可能都當先驅:大多數人既沒有這種抱負,也缺少必要的能力。認為在純粹的民主制度下人民將像國會議員那樣整日開會討論問題,這一想法來自我們對古希臘衰落時期的城邦國家的想像。可是我們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這些共同體根本就不是民主的,因為它把奴隸和不享有完全公民權的人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凡是打算實行全體參與的地方,直接民主的「完美」理想都是不可行的。想實現這種空中樓閣式的民主,無異於迂腐的自然法教條主義。要實現民主制度所追求的目標,只需立法和行政接受多數民意的指導,欲達此目的,間接民主就足以勝任。民主的實質並非人人制定和執行法律,而是使立法者和統治者服從人民的意志,以便在發生衝突時能夠和平地撤換他們。 這使那些人民統治的朋友和敵人提出的民主政治不能實現的觀點不攻自破。[5]民主不會因為從群眾中產生的領導人專職從政而有所減損。如同分工社會中的任何其他職業一樣,政治需要職業化,業餘政治家是無用的。[6]只要職業政治家不脫離多數的民意,只要能推行為他贏得多數的政策,民主原則就得到了滿足。民主政治也不要求議會成為國家社會分層的縮微版,如在農民和產業工人占人口大多數的地方,主要由農民和產業工人組成議會。[7]在英國議會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的有閒紳士,以及拉丁語國家的議會中的律師和記者,很可能比那些把德國和斯拉夫國家的議會變成精神荒漠的工會領袖能更好地代表著人民。如果把上層階級的成員排除在議會之外,議會以及由它產生的政府是不能代表民意的。因為社會中的這個上層本身就是民意選擇的結果,他們對公眾精神的影響遠超出他們在人口中的比率。如果在選民中間把他們描繪成不適合統治的人,使他們不能進入議會和政府,民意與議會的意見之間就會發生衝突,這即使不會使民主制度失效,也會使它更加難以運行。議會外的勢力會讓立法和行政部門感到它們的存在,因為進入議會的低能者無法扼殺議會外的智力。議會制度受到的傷害莫甚於此;我們必須從這裡尋找議會政治令人悲哀的衰落的原因。民主政治不是暴民統治,議會若想不辱使命,就應該接納國民中最出色的政治頭腦。 那些誇大自然法的主權論,把它理解為「普遍意志」不受限制的統治權的人,已經給民主政治的概念造成了嚴重傷害。民主國家不受限制的權力與獨裁者不受限制的權力之間其實並無實質差別。讓政治煽動家及其信徒忘乎所以的觀念,國家可以為所欲為的觀念,以及作為主權者的人民的意志不可抗拒的觀念,它們所造成的後果可能比墮落的君主們的愷撒狂躁症更加惡劣。兩者有著相同的起源,即純粹以政治實力為基礎的國家觀。立法者覺得自己不受任何限制,因為他從法學理論中得知,全部法律皆依靠他的意志。這是思想上的小錯亂,但是當他使自己形式上的自由成為實質的自由,並且自認為高居於社會生活的客觀條件之上時,這種小錯亂就會釀成嚴重的後果。從這種思想錯誤中產生的衝突表明,只有在自由主義框架內,民主政治才能履行某種社會功能。沒有自由主義的民主只是個空殼。 三 平等的理想 政治民主必然來自自由主義。然而常有人說,民主原則必須最終超越自由主義。據說,如果嚴格貫徹自由主義原則,它將不但要求政治權利的平等,也將要求經濟權利的平等。因此,自由主義在邏輯上必然演變為社會主義,而自由主義必然走向自身的毀滅。 平等的觀念同樣是作為一種自然法的要求而出現的。它從宗教、心理學和哲學的觀點中尋找合理性的依據,但這些論據都被證明是不成立的。事實是人們天生有別,因此,應當平等對待每一個人的要求,不可能以人人平等的理論為基礎。自然法觀點的貧乏,在它處理平等原則時暴露得最為充分。 欲理解這一原則,必須先做一番歷史考察。在近代,如同早期一樣,人們訴諸平等的要求,是把它作為廢除封建時代個人法權不平等的一個手段。只要有障礙阻止個人和全體人民的發展,社會生活註定受到暴力騷亂的困擾。無權利的人們永遠是社會秩序的威脅者。他們要摧毀這些障礙的共同利益使他們團結在一起;他們準備訴諸暴力,因為他們用和平手段無法實現自己的要求。只有允許全體社會成員都參與到民主制度之中,才能取得社會和平。而這意味著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 另一項考慮同樣推動著自由主義追求這種平等。只有生產資料的占有者是懂得如何最好地利用它們的人,對社會才最為有利。由門第造成的法權等級使生產資料與最佳管理者分離。我們都知道,在自由主義的鬥爭中,首先是在解放農奴的鬥爭中,這一觀點發揮著怎樣的作用。這是讓自由主義喜歡平等觀念的最樸實的現成理由。當然,自由主義十分清楚,在某些情形下,法律面前的平等可能變得對個人極具壓迫性;因為一人之利可能是他人之害;自由主義的平等觀說到底是建立在對社會的關切上,那些迎合個人敏感情緒的考慮必須拋棄。如同任何其他社會制度一樣,法律是為社會的目的而存在,個人必須服從它,因為個人的目標只有在社會中並通過社會才能實現。 如果對法律制度做出另外的理解,如果使它成為一些新權利的基礎,不惜以社會合作的目標的落空為代價都要實現這些權利,那就是誤解了法律制度的內涵。自由主義所創立的平等是法律面前的平等,它從未追求過更多的東西。因此從自由主義的觀點看,主張真正的平等是通過平均分配商品實現收入完全的平等,從而指責自由主義的平等不充分,是毫無道理的。 然而,正是這種平等原則,博得了那些在財富的平均分配中有望得多失寡的人的喝彩。這是政治煽動家的沃土。煽動窮人仇富心理的人,定能聽眾如雲。民主政治為這種儘管隱蔽但無時無處不在的精神創造了最適宜的初步條件。[8]過去的所有民主國家都是毀在這一點上。我們這個時代的民主也正在奔向同樣的下場。 奇怪的是,正是這種只從社會整體利益的角度看待平等,有助於社會實現其社會目標為條件實現平等的觀點,卻被稱為反社會的;而那種不計後果,一味堅持平等是指在國民收入中享有平等份額權利的觀點,卻被推崇為唯一具有社會關懷的觀點。在公元前4世紀的希臘城邦國家,公民自認為是全體臣民的財產的主人,他們傲慢地要求自己的份額,就像股東索取紅利一樣。埃斯基涅斯[9]在談到這種瓜分公共財產和侵犯私有財產的風俗時評論道:「希臘人從城邦公民大會出來時,不像是走出一場政治集會,倒像是走出一個完成了利潤分配的合伙人會議。」[10]毋庸諱言,今天的老百姓也傾向於把國家視為一個獲取儘量多的收入的來源。 但是,這種平等觀不一定以民主觀念為先導,不應認為它的正確性先驗地高於任何其他社會生活原則。在對它做出判斷之前,必須搞清楚它的作用。它在民眾中廣受歡迎,從而在民主國家極易得到認可,但這並不能使之成為民主的基本原則,也不能免於理論家們的詳細審查。 四 民主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 民主與社會主義有著內在聯繫的觀點,早在布爾什維克革命前的數十年間就得到了廣泛傳播。許多人傾向於認為民主與社會主義是一回事,認為沒有社會主義的民主和沒有民主的社會主義都是不可能的。 這一觀念主要來自兩個思想流派的匯合,而它們都是源於黑格爾的歷史哲學。在黑格爾看來,世界歷史是「自由意識的進步」。進步是這樣發生的:「東方只知道一個人是自由的,希臘和羅馬世界知道一部分人是自由的,我們則知道所有的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本質。」[11]顯然,黑格爾所說的自由不同於他那個時代激進政治家為之奮鬥的自由。黑格爾汲取了啟蒙時代政治學說中的尋常觀念,把它們改造成了抽象概念。但是,激進的青年黑格爾派從他的論述中讀出了讓他們興奮的東西。在他們看來確定無疑的是,民主是一種黑格爾意義上的必然性。歷史學家們也不甘落後。格維努斯「從整個人類歷史中」,「就像從國家的內在演進中」一樣,看到了「精神的和公民的自由是一個從個體到部分人再到大眾的……有序發展」。[12] 唯物史觀為「多數人的自由」觀賦予了另一種內涵。多數是指無產階級;意識是由社會條件決定的,因此他們必然成為社會主義者。因此,向民主的演進和向社會主義的演進是一回事。民主是實現社會主義的手段,同時社會主義也是實現民主的手段。「社會民主」(Sozialdemokratie)[13]這個名稱最清楚地表明了民主與社會主義的結合。藉助民主之名,社會主義的工人政黨接過了「青年歐洲」(Young Europe)運動的精神遺產。在社會民主黨的綱領中,可以看到1848年3月之前的激進主義[14]的全部口號。這些口號為該黨招募到了對社會主義不感興趣甚至被社會主義的要求所排斥的支持者。 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提出民主要求,是由這種情形造成的,即它是一種德國人、俄國人以及生活在奧匈帝國和沙俄帝國統治下的弱小民族的社會主義。在這些獨裁程度不同的專制國家,反對黨必須首先要求民主,以便創造開展政治活動的條件。對社會民主黨來說,民主實際上是不容討論的;它絕不會對民主的意識形態表示疑義,至少表面上如此。 但是,該黨名稱中的兩個字眼兒所表達的這兩種觀念之間的關係問題,並不能在黨內完全取消。人們開始把問題分為兩部分。在談論即將到來的社會主義天堂時,他們繼續堅持這兩個概念相互依存,甚至進而說它們終歸是一回事。既然一個人繼續認為民主本身就是個好東西,他也不可能——作為一個等待著在未來天堂中得到最後救贖的忠誠的社會主義者——得出其他結論。如果這片樂土在政治上不是最理想的,它可能就有些不妙了。因此,社會主義作家們不斷聲稱,只有在社會主義社會才有可能存在真正的民主;資本主義國家的所謂民主不過是掩蓋剝削者陰謀的鬧劇。 儘管看到了社會主義和民主必定在目標上一致,但無人知道它們是否會走同一條道路。人們爭論過這樣的問題:社會主義——根據剛才討論的觀點,從而民主制度——應以民主的手段去實現,還是在鬥爭中應當脫離民主原則。這就是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著名爭論;十月革命前,它是馬克思主義文獻中的一個學術問題,後來則變成了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 就像使馬克思主義者分裂為不同派別的其他意見分歧一樣,這場爭吵也是來自把所謂馬克思主義體系的一堆教條劈成兩半的二元論。馬克思主義總是至少用兩種方式觀察一切事物,通過虛構的辯證法來調和這些觀點。最常用的伎倆是,根據一時之需,使用那些可以賦予多重含義的詞彙。這些詞彙被用來從事讓人想起拜物教的崇拜,同時作為政治口號迷惑大眾的心靈。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實質上是一種詞語崇拜。這種信仰的每一條教義都體現在對一個字眼兒的崇拜上,它的雙重甚至多童的含義使它有可能集不同的觀點和要求於一身。對這些詞彙的解釋就像特爾斐城的波提[15]故意把話說得曖昧不明一樣,最終引發了不同派別的爭吵,人人都從被奉為重要權威的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為自己尋章摘句。 「革命」就是這樣的詞彙之一。馬克思主義所說的「工業革命」,是指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向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逐漸轉變。在這裡「革命」與「發展」是一個意思,而「進化」和「革命」這兩個術語的差別幾乎消失了。這樣,只要馬克思主義者高興,他可以把革命精神說成是無聊的「盲動主義」(「草莽英雄」)。當修正主義者說他們有馬克思恩格斯著述中的很多段落做根據時,他們是很正確的。而當馬克思說工人運動是革命運動,把工人階級稱為唯一真正革命的階級時,他是從街壘和巷戰的意義上使用這個字眼的。因此,當工團主義者援引馬克思時,他們同樣是正確的。 馬克思主義對「國家」一詞的使用同樣是模糊的。根據馬克思主義,國家僅僅是階級統治的工具。通過掌握政治權力,無產階級將消滅階級衝突,國家也就不存在了。「當不再有需要加以鎮壓的社會階級的時候,當階級統治和根源於生產無政府狀態的生存競爭已被消除,而由此二者產生的衝突和極端行動也隨著被消除了的時候,就不再有什麼需要鎮壓了,也就不再需要國家這種特殊的鎮壓力量。國家真正作為整個社會的代表所採取的第一個行動,即以社會的名義占有生產資料,同時也是它作為國家所採取的最後一個獨立行動。國家政權對社會關係的干預將先後在各個領域中成為多餘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來。」[16]無論這裡所設想的有關政治組織的本質的觀點是多麼模糊和糟糕,這段有關無產階級的統治的話是如此言之鑿鑿,似乎沒有留下任何懷疑的餘地。但馬克思也說過,在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必定有一個革命的轉變時期,與此相對應的將是一個「政治上的過渡時期,這個時期的國家只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17]當我們想起馬克思的這段話時,上述確定性似乎就要打折扣了。如果我們和列寧一起來假設,這個時期將持續到「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的到來,在這個階段「分工條件下的奴隸般的服從以及與之伴隨的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已經消失」,「勞動不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成為人生的第一需要」,那麼我們對馬克思主義的民主觀當然會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18]顯然,在這個社會主義社會裡,民主在未來數百年里將沒有立錐之地。 馬克思主義偶爾評論過自由主義的歷史功績,但整個說來它忽視了自由主義思想的重要性。只要一涉及自由主義所要求的信仰自由和意見表達自由,以及從原則上承認所有反對黨以及各政黨的權利平等,它就會不知所措。在馬克思主義沒有當政的地方,它要求全部基本的自由權利,因為惟有這些權利能給予它進行宣傳所迫切需要的自由。但它決不會理解這些權利的精神,也決不會在它掌權之後把這些權利給予反對派。就此而言,它與教會和另一些以暴力法則為基礎的組織很相似,這些組織在進行鬥爭時也利用民主自由,但是一旦掌權就不再承認反對派的同樣的權利。社會主義的民主如此清楚地暴露出了它的欺騙性。布哈林說:「共產黨人不為與人民為敵的資產階級主張任何權利,而是正相反。」他洋洋得意地說道,掌握政權之前的共產黨人擁護言論自由,只是因為不要求普遍的自由而從資本家那裡為工人運動索要自由,會顯得「很荒唐」。[19] 自由主義無論何時何地都要求立刻實行民主,因為它相信,民主在社會中必須發揮的功能是刻不容緩的。沒有民主就沒有國家的和平發展。民主的要求不是折中政策的結果,也不是在世界觀問題上與相對主義調情的結果,[20]因為自由主義堅信民主學說的絕對正確性。毋寧說,它是自由主義信念的結果。自由主義相信,權力只能以對精神的掌控為基礎,而要取得這種掌控,惟有精神武器才有效。即使某一天自由主義預感到民主只能給它帶來不利的處境,它也依然主張民主。自由主義堅信它不能違抗多數的意志;無論如何,忤逆民意而引起的終止國家和平發展的動亂,將大大抵消人為地維護自由政體可能帶來的好處。 社會民主黨人肯定會繼續用民主口號招搖撞騙。然而,由於一個歷史事變,布爾什維克革命強迫他們過早地摘下了面具,暴露出他們教義的暴虐。 五 社會主義社會的政治制度 無產階級專政的盡頭將是天堂,即「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在這個階段,「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21]在這片樂土上,「不再有什麼需要鎮壓了,也就不再需要國家這種特殊的鎮壓力量了。……對人的統治將由對物的管理和對生產過程的領導所代替」。[22]一個時代將要開始,那時「在新的自由的社會條件下成長起來的一代能夠把這全部國家廢物完全拋掉」。[23]經過「長期的鬥爭」,「經過一系列將把人和環境都完全改變的歷史過程」,[24]工人階級也將消失。如此一來,就像曾經的黃金時代,那將是一個沒有強制的社會。關於這一點,恩格斯講得很多,講得美輪美奐。[25]然而,早在古代維吉爾、奧維德和塔西佗把它描繪得更加美妙: Aurea prima sara est aetas,quaevindice nullo,sponte sua,sine lege fidem rectumque colebat.Poena metusque aberant,nec verba minantia fixo aere legebantur.[26] (繁榮的原初黃金時代,真理正義自然生成;誠信無需法律保證,恐懼懲罰未曾與聞;青銅鑄就的法表,不見殘忍嚴酷的律令。) 這樣一來,馬克思主義者也就沒有時間為社會主義社會的政治制度問題操心了。在這種想入非非之中,他們根本不會想到那些不加討論並不能使之消失的問題。然而,即使在社會主義社會,共同行動的必然性也必定產生如何共同行動的問題。必須確定如何形成那種通常語焉不詳的所謂社會意志或人民意志。即使我們撇開以下事實不談,即沒有對人的管理(讓一個人的意志屈從於他人)就不可能有對物的管理,沒有對人的統治(即一個人的意志受他人支配[27])就不可能有對生產過程的領導——即使我們撇開這事不談,我們仍然要問,是誰,又是以什麼原則來管理物品和領導生產過程?這樣一問,我們便重新回到了受法律調節的社會所面臨的全部政治問題。 歷史上所有實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嘗試都帶有極為醒目的專制主義特點。在埃及法老的帝國或印加帝國,在巴拉圭的耶穌會士國家,毫無民主和多數人的自治可言。昔日各路社會主義者的所有烏托邦,同樣是不民主的。柏拉圖和聖西門都不是民主派。在歷史上或社會主義理論的歷史文獻中,你看不到社會主義社會秩序與民主之間有任何內在聯繫。 通過更細緻的觀察可以發現,在遙遠的將來才能成熟的共產主義高級階段,正如馬克思主義者之所見,是完全不民主的。[28]這裡,社會主義者的意圖也是永久和平——這是所有民主制度的目標。但是,獲得這種和平的手段與民主主義者大不相同。它不是依靠著和平地改變統治者和現行政策的能力,而是使政權永久化,使統治者和政策不可改變。這也是和平,但不是自由主義者追求的進步的和平,而是墓地里的和平。這不是和平主義者的和平,而是暴亂平定者的和平,是暴君通過征服製造出來的和平。所有的專制主義者都通過建立絕對統治製造這種和平,這種和平的壽命只能與他維持統治的時間長短相始終。自由主義看透了這一切皆屬徒勞,因此立志締造另一種和平,它能夠抵禦人們不可遏制的求變欲望所造成的威脅。 * * * [1] 例如拉森就這樣認為。見Lasson,Prinzip und Zukunft des Völkerrechts,Berlin,1871,p.35. [2] 貝莎·蘇特納(Bertha Suttner,1843—1914)是奧地利的作家、和平主義者,1905年獲諾貝爾和平獎。——英文版出版者注 [3] 社會主義者在把一切罪惡歸咎於資本主義時,甚至試圖把現代帝國主義和世界大戰也說成是資本主義的產物。或許根本沒有必要更全面地討論這種為沒有頭腦的群眾提出的理論。不過,回想一下康德的觀點也許並無不當。當他預期「金錢勢力」的影響日增會逐漸消除好戰傾向時,他正確地講述了事實。他說,「正是這種商業精神,與戰爭是不能並存的」。見Kant,「Zum ewigen Frieden,」vol.5,Sämtliche Werke,p.688);另參見Sulzbach,Nationales Gemeinschaftsgefühl und wirtschaftli-ches Interesse(Leipzig,1929),pp.80ff. [4] 也許並非偶然,最先提出人民立法這一民主要求的一位生活在文藝復興初期的作家——帕多亞的馬西留斯,把他的著作取名為「和平的捍衛者」(Defensor Pads)。參見Atger,Essai sur I′Histoire des Doctrines du Contrat Social[Paris,1906],p.75;Scholz,「Marsilius von Padua und die Idee der Demokratie」[Zeitschrift fur Politik,1908],vol.1,pp.66ff. [5] 一方面可以看看那些普魯士專制主義國家的擁護者的著作。另一方面也可以看看工團主義者的著作,例如Michels,Zut Soziologie des Partei-wesens in der modernen Demokratie,2nd ed.(Leipzig,1925),pp.463ff. [6] Max Weber,Politik als Beruf(Munich and Leipzig,1920),pp.17ff. [7] 民主的自然法學說沒有估計到分工的重要意義,而是倚重於選舉產生選民「代表」的觀點。很容易證明這種觀點是多麼矯揉造作。為我從事立法工作、為我控制著郵政系統管理權的議會成員,並不比給我看病的醫生或給我做鞋子的鞋匠更能「代表」我。他從本質上不同於醫生和鞋匠,並不是因為他在為我提供另一種服務,而是因為即使我對他不滿意,我也無法像換一個醫生或鞋匠那樣,很方便地不再讓他插手我的事情。為了使我能夠像對待自己的醫生和鞋匠那樣對政府發揮影響,我需要成為一個選民。 [8] 就此而言,可以像鮑爾曼那樣說:「La democratie c′est l′envie」(民主乃嫉妒之謂)。見Poehlmann,Geschichte der sozialen Frage und des Sozialismus in derantiken Welt,vol.1,p.317,fn.4). [9] 埃斯基涅斯(Aeschines,公元前389—前314年):雅典著名的政治家和演說家,後因在公民大會上敗訴而離開雅典。——譯註 [10] 同上書,vol.1,p.333. [11] Hegel,Vorlesungen über die Philosophic der Weltgeschichte,ed.Lasson(Leipzig,1917),vol.1,p.40. [12] Gervinus,Eirdeitung in die Geschichte des neumehnten Jahrhunderts(Leipzig,1853),p.13. [13] 德語中的「sozial」(社會的)一詞也有「社會主義的」含義。——譯註 [14] 指1848年之前的德國激進主義。——英譯者注 [15] 特爾斐城的波提婭(Delphic Pythia):希臘神話中在阿波羅神廟宣示阿波羅神諭的女神。——譯註 [16] Engels,Herrn Eugen Dührings Umwälzung der Wissenschaft,7th ed.(Stuttgart,1910),p.302.(譯按:中譯本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05頁。) [17] Marx,Zur Kritik des sozialdemokratischen Parteiprogramms von Gotha,ed.Kreibich(Reichenberg,1920),p.23.(譯按:中譯本見同上引,第19卷,第31頁。) [18] 同上書,p.17.(譯按:中譯本見同上引,第22—23頁。)另參見Lenin,Stoat und Revolution(Berlin,1918),p.89. [19] Bukharin,Das Programm der Kommunisten(Bolschewiki)(Zurich,1918),pp.24 ff.Publisher′s Note:For an English translation,see Program of the Communists,Bolshevists,1918. [20] 持這種看法的有Kelsen,「Vom Wesen und Wert der Demokratie,」in Ar-chiv für Sozicdwissenschaft und Sozialpolitik,vol.47,p.84;另參見Men-zel,「Demokratie und Weltanschauung,」in Zeitschrift für & ffentliches Recht,vol.2,pp.701 ff. [21] Maix,op.cit.,p.17.(譯按:中譯本見同上引,第23頁。) [22] Engels,op.cit.,p.302.(譯按:中譯本見同上引,第20卷,第305—306頁。) [23] Engels,Preface to Marx,Der Bürgerkrieg in Frankreich,Politische Aktions-BibHothek(Berlin,1919),p.16.(譯按:中譯本見同上引,第22卷,第229頁。) [24] Marx,Der Bürgerkrieg,p.54.(譯按:中譯本見同上引,第17卷,第363頁。) [25] Engels,Der Ursprung der Familie,des Privateigentums und des Staates,20th ed.(Stuttgart,1921),pp.163 ff. [26] Ovid,Metamorphoses,I,pp.89 ff.;also Virgil,Aeneid,VII,pp.203 ff.;Tacitus,Annal,III,p.26;Poehlmann,Geschichte der sozialen Frage und des Sozialismus in der antiken Welt,vol.2,pp.583 ff. [27] Bourguin,Die sozialistischen Systeme und die wirtschaftliche Entwicklung,trans.Katenstein(Tübingen,1906),pp.70ff.;Kelsen,Sozialismus und Staat,2nd ed.(Leipzig,1923),p.105. [28] 參見Bryce,Moderne Demokratien,trans.Loewenstein and Mendelssohn Bartholdy(Munich,1926),vol.3,pp.289 ff.英文版出版者註:英文版見James Bryce,Modern Democracies(New York:Macmillan,1921),2v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