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大綱 · 第二章 國家
第一節 國家的理論
一 科學的國家觀
當作社會發展產物看的國家
敵對的社會建築在階級的生產關係之上。在一切敵對的社會中,生產手段所有者總是占有直接生產者的剩餘生產物。各種敵對社會的形態的區別,就包含在這種占有形態的差異之中。
但是,在這些敵對的社會中,少數生產手段所有者為什麼能夠剝削多數直接生產者呢?多數者為什麼忍受少數者的剝削呢?多數者為什麼在其鬥爭中不能驅逐少數者呢?這完全是由於少數生產手段所有者的有組織,有權力,由於他們集中了強力手段,而成為支配階級的緣故。這種在支配階級手中的強力手段,即是國家。所以階級的社會是政治的社會,即是有國家的社會。國家是在社會分裂為階級以後才出現的東西,是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由社會本身發生出來的東西。
「國家決不是由外部強制於社會的權力。同樣,它也不像黑格爾所主張,是『倫理的觀念之現實』『理性的影象及現實』。它不過是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社會的產物。它是這個社會陷於不可解決的自相矛盾、分裂為不可融合的對立而又無力排除這個對立的一種宣告。然而為使這個對立、經濟利害相反的兩階級不把自身和社會消滅於無益的鬥爭之中,那防止軋轢、保持於『秩序』的界限以內、表面上超出社會之上的權力,就成為必要。這種從社會發生,卻又超出社會之上而離社會愈遠的權力,即是國家」(恩格斯)。
所以,國家是社會分裂為階級以後才發生的。階級分裂是國家成立的根本條件。當社會分裂為階級時,階級間必然因利害關係而引起階級衝突。階級衝突發生以後,無生產手段的階級,勢必侵犯生產手段的獨占,因而有破壞社會已成秩序的危險。於是在這種鬥爭中,那獨占著生產手段的少數特殊階級,為維持並擴張經濟的剝削的可能性起見,不能不利用特殊勢力設法保持自己的地位,而其當作鎮壓多數無生產手段者的階級的最有力的武器,即是國家。
所以,國家是從社會本身產生出來的東西,它與社會是不同的。國家秩序,是用權力把階級社會的秩序鑄入於國法的組織之中的東西。社會秩序比較國家秩序早已存在,並且是根本的東西。但是國家一旦發生以後,就逐漸離社會而獨立,而自然的社會秩序就處於強制的秩序之下了。
國家權力的獨立化的過程,不但在社會最初分裂為階級的過程中顯現出來,並且在其他的階級社會中,在現代的社會中,也顯現得非常明了;不但在君主國中可以看出,並且在民主國中也可以看出。關於這一層,恩格斯在一八九一年曾就北美合眾國舉例說明。他說:
「從來國家的主要特徵,究竟存在於什麼地方呢?社會為處理其共同的利益,最初由單純的分業,創造了自己的機關。但以國家權力為頂點的機關,隨著時間的進行,就變成服役於他們自身的特殊利益,由社會的僕婢變成站在社會之上的主人了。這種事實,不但在世襲君主國可以看到,並且在民主共和國也可看到。如在北美,『政治家』形成為國民之中的一個分離了的、有勢力的部門。這裡有兩個大政黨,輪流的掌握政權。這些政黨本身又是由下述一類人支配的,他們以政治為職業,在聯邦或各州立法會議爭奪議席,或為自己政黨的煽動,借謀生活,本黨勝利之後,就取得官職做報酬。美國人在過去三十年以來,雖然要想怎樣的免掉這種難堪的桎梏;可是他們卻仍是深深的墮入於腐敗的泥沼之中,這是一般人所知道的。國家權力原是被規定為社會的單純的工具,卻對於社會而獨立,這種理由,在合眾國很可以看出來。這裡沒有王朝,沒有貴族,除了警戒印第安人的少數軍人外,也沒有常備軍,可是有兩個由政治的騙子組成的大集團,他們交替的執掌國家權力,為著最腐敗的目的,用最腐敗的手段肆行剝削。政治家的這兩個卡迭爾,名義上是為國民服役,事實上確對國民實行支配和掠奪,而國民對於它們卻是無可奈何。」
上面一段話,是指十九世紀末葉的美國說的,可是到了現在,美國已放棄自由主義的傳統,成為最強大的帝國主義國家,在政治上最露骨的表現著金融資本的經濟的利害,最積極的表現著近代國家是金融資本家的國家了。
國家權力從社會發生,又超出於社會之上,由社會的僕婢而變為社會的主人。可是所謂社會的主人,卻對於特殊的階級服務,而與大眾的利益是對立的。
當作社會上層建築看的國家
成為社會發展的產物而出現的國家,是階級社會之政治的上層建築,國家的基礎是社會的經濟構造,即是生產關係的總體。這些生產關係在一定發展階段上,是當作階級的諸關係而存在的。所以國家的內容是階級間的諸關係。這些階級關係的性質,在於下述諸點。這些關係,第一是階級頡頏的諸關係;第二是到達於階級矛盾的非和解性的諸關係;第三是剝削的諸關係。所以特定的階級,以剝削為目的,利用國家權力,鎮壓被剝削者的階級。所以成為國家的基礎的生產諸關係,即是不能和解的諸階級間之政治的關係。
社會是一個發展過程。社會的發展由於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矛盾。在階級社會中,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矛盾出現為階級的矛盾。所以階級社會變革的原動力是階級矛盾。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就引起生產關係的變動,引起階級關係的變動。由於經濟基礎的變動,那包括國家形態的巨大的上層建築,也就發生變化。因為擁護新生產力的階級,要求改造於自己不利的舊生產關係,以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在另一方面,以舊生產關係為有利的階級,卻妨礙新生產關係的發生,妨礙新生產力的發展。於是利害相反的兩個階級,演出階級頡頏。這種鬥爭,結局是政治鬥爭,其目標是奪取政權。由歷史上看來,任何被支配階級,為實現其經濟利益以得到解放,總是爆發革命,推翻支配階級的權勢,握掌國家的權力,自己爬上支配階級的地位,以建立與新生產關係相適應的新國家。隨著社會的階級關係的改編,而國家的支配者與被支配者的關係,也因而改編了。所以國家的或政治的變革,只有依據社會的或經濟的變革去說明。
「一切政治的上層建築(在階級未完全消滅的期間,在無階級社會未經創造的期間,是不可避免的),結局總服役於生產,結局由當時社會的生產關係所決定」。所以,「從直接生產者剝削無代價的剩餘勞動的特殊經濟形態,規定支配及隸屬的關係。這種關係,雖然直接地從生產成長起來,而其自身又決定的反作用於生產。可是由生產關係本身發生的經濟的共同體的全形態,以及與它同時的特殊政治的形態,都建立在這種支配及隸屬的關係之上。全社會構造,因而主權對隸屬關係的政治形態,要而言之,各種場合的特殊國家形態的最深奧的秘密,及其隱藏著的根柢,我們常在生產條件所有者對直接生產者的直接關係——這關係的形態,在任何場合,都與勞動的種類及方法,社會的生產力之一定發達階段相適應——中發見出來」(《資本論》)。
階級的社會,在其各個發展階段上,顯現出各種特殊的生產關係的體系,因而就產出與它相適應的各種特殊的政治的上層建築。這政治的上層建築,結局雖服役於生產並受生產所規定,但它在自己的基礎上決不是受動的、靜止的東西。它是積極的能動的力。它為支配階級的利益,極力的影響於經濟過程。例如戰勝以後的戰勝者階級所決定的憲法及其他法制等,都是對他們的利益有積極影響的東西。又如資本之原始的蓄積的時代,支配階級利用國家權力,在國內對農民的土地實行大規模的收奪,在國外以武力奪取殖民地,殘殺異種民族,掠取其金銀財寶。這可以看出國家對於資本的原始蓄積,是非常偉大的工具。
「國家權力對於經濟的發展的反作用,可以分為三種:第一,它能進到同一的方向。在那種場合,進行比較迅速。第二,它能作用於反對的方向。在那種場合,它如果是在今日的大國家中,是不能長久繼續的。第三,它也可以遮斷經濟發展的一定方向,向它指定另一種方向。在這種場合,結局歸著於前兩種場合中的一種。但在第二及第三的場合,政治權力給經濟發展以大障礙,引起能力及物質的大浪費,這是很明白的。上述三者之外,還有經濟資源的掠奪及毀滅的場合。在這種場合,由於事情的如何,過去曾經有過引起經濟上的地方的及國民的發展的全滅的事情」(恩格斯)。
當作階級統治機關看的國家
社會分裂為階級的結果,階級的軋轢,能使他們自身和社會陷入滅亡的危機。國家即是為著排除這種危機而造出的機關。這種事實,在另一方面看來,國家實是階級衝突不可調和的結果,並不是階級調和的機關。就歷史上說來,防止社會滅亡的手段,不是階級的互相調和,而是一階級對於他階級的鎮壓。過去社會的平和,是建築在階級的支配之上的。這種鎮壓,必要有特殊的鎮壓力。這種鎮壓力即是國家。國家是一階級統治其他階級的機關。
「國家是因為抑制階級對立而發生的東西,它同時又是在這些階級鬥爭當中發生的東西,所以它通常是最有力的、經濟上的支配階級的國家。這樣的階級,由於國家變為政治上的支配階級,因而得到對於被壓迫階級實行抑壓和剝削的新手段。所以,古代國家,首先是奴隸所有者抑壓奴隸的國家;又,封建國家,是貴族抑壓農奴及隸農的機關;近代代議制國家,是資本剝削工錢勞動的工具」(恩格斯)。
歷史上的各時代的特殊階級,都自行創造適合於那個時代的國家權力形態。例如,奴隸所有者的國家,在不同的時期或不同的國家中,或者採取共和國的形態,或者採取專制國的形態。但是,「雖然有這些差異,而奴隸所有時代的國家,仍是奴隸所有者的國家」。形態的差異,在封建經濟的資本主義化過程中轉化為資產階級君主制的封建國家中,也是存在的。但這些國家形態,無論是怎麼樣的東西,不管它是身份的或絕對的君主制,或是議會主義的君主制,或是議會主義的民主制,或是法西斯的協同國家,但國家依然是階級支配的工具,是少數剝削者的獨裁形態。這因為各種國家形態,只是表現剝削形態的變化,而剝削的本身仍是不變。所以從前的各種革命的變革,只是各種剝削者階級改造了當作剝削工具看的國家的形態罷了。(唯有過渡期的國家,才算絕滅剝削的工具。)
歷史上一切的國家,都是階級統治的機關。這種機關,是由從事於支配的人們的集團組成的。屬於這個集團中的人們,有的是專門從事於支配的,有的是大部分從事於支配的,有的是主要的從事於支配的。自從國家出現以後,人類便分裂為支配的專門家與被支配的人們了。「在許多歷史的國家中,給予國民的各種權利以財產為等差,這是露骨的表明著國家是所有者階級防衛無所有者階級的組織。例如雅典人與羅馬人按財產以分類。例如中世紀的封建國家按土地所有以區別政治的權力。例如近代代議制國家的限制選舉。但財產的差別之政治的承認,並不是本質的東西。反之,它卻表示國家發展的低級階段。最高國家形態的民主共和國……公然不知道有所謂財產的差別。在這種國家中,財富之運用它的權力,是間接的,卻是更確實的。即,一方面是直接的官僚腐敗的形式,其典型的樣本是美國。另一方面,是政府與交易所聯合的形式。……美國和法蘭西共和國都是顯著的例子」(恩格斯)。現代帝國主義國家的支配者,只是極少數的金融貴族了。
國家決不是超階級的東西。如恩格斯所說:「在某種時期,也有例外的事情,如互相鬥爭的兩階級保持均勢的結果,國家權力成為外觀上的調停人,暫時對於兩者獲得某種程度的獨立性。例如十七十八世紀的絕對主權,使貴族與市民階級互相保持均勢;又如第一及第二波那巴爾特政府,使無產階級為資產階級競爭,使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競爭,坐收漁人之利。支配者與被支配者共同出現於喜劇的最近的演劇,是最近俾士麥式國民的新德意志帝國。在那裡,資本家與勞動者互相保持均勢,又為了普魯士的農村貴族而同樣操縱。」像上述那些特殊的例子,好像說明國家是超階級的,但是實際上並不是超階級的。這樣的國家,仍是受社會經濟發展的特殊性所規定的。在絕對王權的時代,資產階級剛從被支配的身份抬頭起來,羽毛尚未豐滿,所以不能不暫時在絕對王權之下與貴族分庭抗禮,但等到勢力強大之時,就破壞這個均勢,破壞絕對王權了。至於波那巴爾特的法國及俾士麥時代的德國,也和這種情形相似,表明著無產階級的無力。實際上,這一類的國家仍不是超階級的。絕對王權的國家,不是強烈的反映貴族的要求麼?波那巴爾特法國與俾士麥時代的德國,不是強烈的擁護著資產階級及農村貴族的利益麼?
當作公權力的組織看的國家
一個階級為要統治別的階級,必須有一定的強制裝置,即物理的暴力的裝置。這種強制裝置即是公權力。這公權力的組織是國家的一個特徵。國家的公權力的內容,是赤裸裸的武力,即是軍隊、警察、憲兵、法庭、監獄一類的東西。在社會沒有分裂為階級以前,即是在氏族社會的時代,當與社會外部相戰鬥之時,全人民都是武裝著。這是人民的自動的武裝組織。但是進到了階級的社會,人民自動的武裝組織已經成為不可能的事情,人民武裝變為階級武裝了。權力的獨立化的真實背景,就在於武裝性質的階級化。古代雅典共和國的「民主主義國民軍,是貴族的公權力,用以壓迫奴隸的」。中世紀封建國家的武士軍隊,是封建領主的公權力,用以壓迫農奴的。近代資產階級國家的海陸軍,是資產階級的公權力,用以壓迫無產階級與農民的。
這種公權力,隨著階級對立的激化及國家對立的激化而愈益增大。恩格斯在一八九〇年這樣寫著:「國家內部的階級對立越是激化,互相毗連的國家越是增大,並且人口越是增加,公權力就越趨強大。例如就今日的歐洲來看,由於階級鬥爭及征服戰爭,公權力已是非常龐大,甚至要吞滅全社會及國家。」
一八九〇年以來,資本主義已發展為帝國主義,國家的公權力之武力的性質,越發增大,各國軍備競爭愈益激烈,及到一九一四年最初的世界戰爭爆發以後,有許多國家確實的被那些強大的公權力吞滅掉了。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以後,直到現在,帝國主義列強無限制的擴張海陸空軍,用空前的大規模實行武力比賽。預料最近要爆發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又必有許多資本主義社會與資產階級國家,被那些龐大的公權力吞滅的。
公權力的本身,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發展的。同時,構成公權力的武力本身,也是隨著社會的生產力的發展而發展的。例如,戰術、戰略、槍炮、飛機、軍艦、軍糧、軍事組織等等,一切都依據於經濟條件,隨著經濟條件的變化而變化。
掌握公權力的人的機關是官吏。官吏享有特權,站在社會之上,與民眾相隔絕。官吏的任務,在於行使公權力,實行階級的支配。官吏的上層,與支配階級有密切的聯繫。官吏的組織及機能,在資產階級國家特彆強烈。官吏具有無上的權威,表示其神聖不可侵犯,並利用「特別法」強使人民尊敬他們。「文明國家中最低級的警吏,具有比氏族社會的一切機關的總合還要大的『權威』。但文明時代最有勢力的王侯及最偉大的政治家或將軍,也許要羨慕最微弱的氏族長所得到的自發的無可爭的尊敬」(恩格斯)。
近代的國家,官吏的隊伍越發增多。政府的各種機關的增加以及軍隊的無限制的擴張,使得官吏的數目也無限制的增加起來了。
有了公權力的機關,必須有維持公權力的物質手段。「為維持這個公權力,就有國民負擔的必要——租稅」。國家向人民征取租稅的方法以及租稅的種類、分量等,都受社會經濟發展的特殊性所規定。近代國家的公權力機關特別龐大,財政上的支出也達到空前的巨額,單靠向人民征取租稅是不夠的。於是政府大舉借款,並發行公債。而借款與公債的擔負,仍是直接的或間接的轉嫁於民眾。在財政的收入與支出方面,官吏的中飽以及其對於人民的剝削等營私舞弊之事,又是一切國家的通病。
「在亞細亞的專制國家中,一切人民都是國家的奴隸。在經濟上,國家的企業剝削私人的企業,徵收大宗的貢物和租稅。在法律上,個人的權利被蔑視,對於徵收貢物與租稅的行政機關的任何無理行為,都不能不俯首忍受」。就這一方面的現象說來,國家的本身,也是剝削的機關。
基於前面各段的說明,我們可以知道,國家是一個階級支配其他階級的機關,是一個階級鞏固其剝削形態的工具。從前的許多政治革命,只不過完成了當作剝削工具看的支配機關而已。至於過渡期的國家,性質完全不同。這是建築在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之上的國家。它雖然也是強有力的階級統治的機關,卻已不是剝削的工具,反而是絕滅剝削的工具,並且是消滅階級一般的工具。
二 超越的國家觀的批判
資產階級的超越的國家觀之批判
科學的國家觀,在其本質上,是階級的國家觀。反之,資產階級的國家理論,在其本質上,是超階級的國家觀,即所謂超越的國家觀。
資產階級的最初的國家學說,是絕對主義的國家觀。那剛從封建社會抬頭起來的資產階級,勢力還很微弱,他們不能不仰仗於封建君主,使國家脫離教會而獨立,使王權升高到教會權力以上,並把當時分立的封建諸侯的領土併合起來,建立一個統一的強有力的國家。這樣的國家,比較中世紀的神權的國家,是能夠適合於當時資產階級的要求的。初期資本主義時代的政治思想家,如馬凱維利,首先主張國家離教會而獨立,並為當時君主籌劃統一封建領土的統治的策略,這是絕對主義國家觀的端緒。其次,宗教改革派的路得和加爾文,也提倡這樣政治學說,並且在事實上做了使國家脫離天主教會的改革運動。再次,布丹主張「國家是由多數家族及其共通的所有物組成,而依最高權力和理性所支配的團體」。他主張君主國體是最好的國體,「臣民遵從君主的法則,君主遵從自然法則。這樣,臣民的本來的自由與財產就得到保護」。這樣的主張,正是反映十六世紀法國資產階級的要求,而期望法國那樣世襲的國王變為保護其自由與財產的國王。霍布士說:「國家是由一社會中各人相互間的契約而集吉他們的意志為一體的一個人格,這個人格為了社會的秩序與和平得自由行使社會中一切的權力。」他所說的國家人格,即是舊學說中「絕對化機械化的君主人格」。像這類主張絕對君主制的國家學說,把國家看做是全民的國家,是一個人格,而這人格的化身即是君主。法國國王路易十四所說的「朕即國家」,實是絕對主義國家觀的具體化。
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資產階級的勢力日益增長,已經可以單獨的執掌政權了。從此,絕對主義的國家漸趨崩潰,而代表革命的資產階級的國家觀出現了。這就是所謂民主主義的國家觀。這種國家觀,以盧梭的《民約論》為代表。《民約論》的主旨,是從假定觀念的社會契約出發,解決下述的問題。他說:「想要發見這樣一種社會形式,『一方面得由社會全體的勢力以保障全體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同時在另一方面,團體各人員一面與其他人們相結合,卻仍服從於自己,並得如從前一樣享有自由』,這件事是個人和社會的關係上的根本問題,我所要論述的《民約論》,正是想解決這種難問題的。」所以《民約論》中所主張的國家的構成,是由人民互相同意締結契約而來的。所謂國家權力,即是在人民的直接政治之中發見的普遍意志,因此他主張主權在於人民的主義,主張一切立法權力屬於人民。「任何政府機關的制定,只是實行真正立法機關種種立法命令的途徑」。這便是說,立法權屬於全體人民,執行權由全體人民委託於政府。在他看來,只有這樣的國家才是理想的國家,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與自由。
盧梭的這種國家觀,是所謂全民政治的學說,是完成了的所謂超越的國家論。在這種純粹觀念的構成的國家論之中,一切階級的對立及鬥爭的本質都完全解消了。
資產階級國家觀的最高階段,是黑格爾的國家觀。黑格爾否認由孤立的個人締結契約組成國家的社會契約說,另行建立了理想主義的國家觀。他認定歷史必須通過家族、市民社會及國家這三個順次發展的階段,而這三個階段都是世界理性或倫理觀念的顯現。所以他的國家觀由單一家族出發。他認為這種單一家族,是倫理觀念的最初的發現,這家族人員的意識,由愛的精神貫串著。單一家族發展起來就發生分化,產出多數家族,於是由多數家族形成社會。社會是家族的反對物,是倫理觀念的較高級的發現的階段。在市民社會中,各個人的意識由利己心所支配,各人各自追求自己的幸福,因而各人的行動互相反撥。但各人的意欲及行為,由一般的意欲及行為所媒介,各人就變為一般的關係的連鎖的一個肢體,因而由「我欲的集結」發生一般的規定(即社會規範)。所以市民社會,是社會的各種欲求的形態,是「萬人對於萬人的利害的戰場」。這市民社會,雖是倫理觀念的發現的較高階段,卻是道德形態的反對物。至於國家,卻是另一種東西,是以一般的合理的意思為基礎而建立的憲法組織,是一個結合;國家以個人的「我意、意見及任意表明的同意」為基礎。然而國家的建設中,單只一般的意思還不充分,這個意思,其本身必須是合理的東西(即善良的東西)。所以,他把國家定義為「道德的全體、自由的實現」。因此,他認為國家的目的,在維持一般的利害(其實質是特別的利害),即認定把個人利害包括於其特殊性保護之下的所謂—般利害——國家利害。而這個目的,要靠結合自由與必然於其中的法律制度的實行才能達到。這法律制度,是在全體上造成憲法的「發展了實現了的合理法」。只有這樣的國家,才是最高的道德,是倫理觀念發現的最高階段。
黑格爾所論的國家,是哲學上的國家,不是理想上的現實國家。哲學上的國家是完成了的國家,歷史上的國家,不是完成了的國家。所以他在所著的《法律哲學》之中,這樣說:「國家是存在的,其基礎是當作自己的意思實現了的理解之力,即是世界中的神的過程。在觀念到國家時,不可浮現特別的國家,特別的制度,反而要觀察這實際的神的本身。」這話的意思,是表明他所說的國家,是理想上的國家,不是歷史上的國家,因為在歷史上的國家中「國家的觀念還被隱蔽著」。
黑格爾的國家觀的要點,約如上述。他的國家觀雖然是很神秘的東西,但是他所說的哲學上的國家,實際上只是暗射著當時德國資產階級所要求的普魯士立憲君主國(說明見第二篇第二章)。而階級觀念,卻在所謂倫理觀念及一般意思之中完全消解了。
以上各種國家觀,是資產階級國家理論之典型。現在的資產階級政治學者們,雖然也有各種不同的流派,但就其國家學說的實際內容看來,不過就當時資產階級的利害,加上新的注釋,反芻了上述各種資產階級的典型的國家觀。譬如現代法西斯主義的國家觀,即是黑格爾的國家觀的新妝,即是一例。
關於資產階級的國家觀的總批判,大約可分為以下三點:第一,這些國家觀都是超階級的,即是把國家看作是超出階級之上的無偏無黨的全民的國家。第二,這些國家觀根本上不能辨別國家與社會的差異,把國家看做社會,並與社會同是萬古長存的東西(黑格爾雖然指明市民社會與國家的區別,卻仍然沒有分別社會與國家的界限)。第三,這些國家觀,都以唯心論為基礎,完全站在資產階級利害的立場,在主觀的假想上說明國家的構成,並沒有客觀的科學的根據。
關於科學的國家觀的曲解之批判
資產階級的超階級的國家觀,在社會民主主義者方面發生很強烈的影響。社會民主主義者對於國家問題的見解,完全墮入資產階級的立場。資產階級學者固守著國家之超階級的作用,力說國家是一般國民防衛的工具。社會民主主義者普列哈諾夫說明國家的原理時,卻轉到了這樣的觀點。他主張國家對內是階級統治的工具,對外是一般國民防衛的工具。這就是說,國家對內是階級的,對外是超階級的。這種主張,變成了第二國際在帝國主義戰爭時主張無產階級為祖國而參戰的理論根據。這種理論,完全曲解了科學的國家觀。在科學的國家觀說來,國家原是階級統治的工具,國家權力原是特定階級的權力,其在對外的防衛上,也是當作特定階級的權力而發揮其作用的。特定階級的國家在其對外的防衛上,或者保障自己的剝削的工具,或者與敵方的剝削者爭奪剝削的領域。在所謂國際鬥爭上,國家所得的勝利,總是屬於支配者的階級,這是歷史的通例。所以國家在對外的防衛上,也是階級的。普列哈諾夫的上述的見解,與社會排外主義的見解相一致。
其次,社會民主主義者的資產階級國家的利用論或議會主義,也明明是一種曲解。柏倫斯泰因、考茨基、古諾等,都屬於這一派。柏倫斯泰因用倫理的社會主義代替科學的社會主義,主張無產階級應利用資產階級國會謀社會的漸進的平和的改良,以實現社會主義。這完全是社會改良主義的主張。古諾說國家是「合理的有機體」,這已經是回到黑格爾的國家觀。至於考茨基,也承認國家是國民的防衛的工具,支持了無產階級應為祖國的防衛而參加帝國主義戰爭的見解。考茨基並且否定「國家是階級支配機關」的根本命題,反對無產階級的專政,而主張社會主義應與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相結合。他主張要實現社會主義,應利用資產階級的國家機關,不能另創新的國家機關。所以當蘇維埃的新國家建立之時,他曾做過猛烈的反對,說是不合乎民主主義(其實是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這完全是機會主義的見解。
再次,資產階級的超階級的國家觀,與無政府主義者的國家觀,也有許多共通之點。無政府主義者,主張一切的國家權力(連社會主義國家也在其內)都是對於社會全體的強力裝置。所以國家權力是與社會全體相敵對的。國家是附著於國民的身體上的寄生蟲,吸取國民的膏血。國家是政客官僚弄權的處所。官僚的安寧幸福便成了國家活動的目的,國家是歷史的偶然性,並不是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的產物。所以民眾應當毀壞這種官僚的組織,掃蕩一切國家的施設,立即建立共同體的無國家的共同生活——以上是無政府主義者的國家觀。無政府主義者的這種理論,完全是小資產階級的性質。因為小資產階級在資本主義之下反抗大資本及其政治組織,而其自身又微弱無力,不能組織獨立的政治組織。所以,他們只能懷抱立即消滅國家的空想。歷史唯物論也是主張破壞現成的舊國家機關的,但是和無政府主義不同的地方,是主張無產階級革命時必須利用國家機關,以剷除舊制度及反動勢力,建設社會主義,充分發展生產力,以期由階級的消滅而使國家走到自然死的途徑。無產階級的國家權力之利用,「這是對於實踐上的極重要的事項」。
上述無政府主義與資產階級的超階級的國家觀,在布哈林的國家理論之中,也有不少的影響。布哈林雖然也承認國家是在階級矛盾的非和解性的基礎上生長起來的東西,可是他又主張這種非和解性是誘致社會的均勢的破壞的東西。於是,在他看來,國家變成束緊一切鬥爭著的階級的「甲殼」,演著不許這些階級再有分裂的作用的「甲殼」了。所以,他說國家是「均勢的附加的條件」。布哈林這種把國家看做束緊階級關係的甲殼的理論,顯然的雜有無政府主義和資產階級的超階級的國家觀的成分。這明明是曲解。
關於科學的國家觀的另一種曲解,是托洛茲基的國家論。托洛茲基的國家論簡直是唯心論的。他的國家論的本質可歸著於下面幾句話。即,國家之發生與發展,並不是不可調和的階級衝突的產物,而是對於比較強大的鄰近國家的國民自衛的必要的結果。他主張國家本身是站在社會之上的自足的組織。這種超階級的國家論,在他所著的《一九〇五年》一書中展開了出來。他也和普列哈諾夫一樣,接受了地理史觀的見解。他說明俄國專制政治的發達,除了地理環境的影響以外,還受了另一種外力——俄國與他國的外交關係——的影響。西歐的比較發達的社會關係與國家關係,「壓迫了」俄羅斯的社會生活。他說:「在比較的貧弱的發達著的國際貿易之下,國家間的軍事關係演著規定的作用。歐洲的社會影響,首先是以軍事技術為媒介而顯現的。」在他看來,俄羅斯的國家,是在俄羅斯和歐洲先進諸國的鬥爭過程之中創成的。他還說,俄國為了自求富強,不能不興辦新式工業,而舉辦新式工業的資力,不但單向農民徵集,並且還向支配階級徵集。即國家「以制定的特權階級為犧牲而生活,因此使他窮困了。否則是不會遲遲發達的」。這樣說來,國家是防止外國侵入的某種外在的階級的國防力,是一樣的剝削支配階級與被支配階級的東西了。所以他說:「國家是愈益急速的變為站在社會之上的自足的組織體」。他認為這樣的國家觀,不但適合於俄羅斯的國家,並且「這種見解,在某種程度上,也通用於其他一切歐洲的國家」。
托洛茲基的上述的國家觀,也是超階級的,是唯心論的,是主觀主義的,它與科學的國家觀全無關係。
第二節 國家之起源及其發展
一 國家之起源
無國家社會的氏族組織
國家是社會發展過程中必然的產物,是社會分裂為階級以後的階級衝突不可調和的結果。在階級沒有發生以前的人類社會,是無階級的社會,即是無國家的社會。依據許多關於遠古的人類社會之研究(如莫爾甘的《古代社會》,恩格斯的《家族、私有財產和國家之起源》,以及其他各種的著作),我們知道,無國家的社會存在了很長久的年月(假定人類社會存在了五十萬年,無國家社會就存在了四十九萬餘年)。我們在前面已把原始社會分別為前氏族社會與氏族社會,在前氏族社會的時代,人類過著漂泊無常的採集經濟的生活。這時決不能有處理共同事務的經常的組織。往後由於生產力的發展,逐漸地從採集經濟移到生產經濟,從漂泊生活移到定居生活,於是由於社會生活上的需要,逐漸地形成了處理生產上的共同事務的經常的組織。這種組織,就是氏族的組織。
按照氏族組織發達的順序說來,最初為母系氏族,往後轉變為父系氏族。氏族的構成人員同出於一個血統(至少也必相信其同屬於一個血統),建立一定的圖騰作為標幟,表示他們的血統和其他氏族的血統有分別。氏族禁止族內通婚,主要的生產手段(如土地等)歸全體所公有。氏族設有氏族會議與族長。氏族會議由壯年男女組成,族長由氏族會議選舉。氏族內部一切生產上、宗教上以及公共安寧的保障上的共同事務,都由氏族會議與族長處理。
氏族與氏族間的聯合,其初級是宗族(有的氏族組織缺乏這一級)。宗族由多數氏族構成,設置宗族會議及宗族長,處理所屬氏族間的社會的及宗教的共同事務。宗族會議由氏族長或氏族代表組織,宗族長由宗族會議選舉。
氏族組織的更高的一級,是種族。種族由多數宗族或直接由氏族組成。種族設種族會議及種族長,處理各宗族或各氏族的共同事務。種族會議由各氏族長組成,種族長由種族會議選舉。種族有一定的土地,有共通的語言,有特殊的宗教儀式,有武裝的自衛組織,擔任攻守的軍事行動,對於與其他種族的宣戰媾和或其他經濟的關係,都由種族會議規定,交由種族長執行。
氏族組織的最高一級,是種族聯合。種族聯合,由各個血統相接近的多數種族組合而成。種族聯合,設置聯合會議與多頭執政,處理各種族間的共同事務。聯合會議由所屬種族中的各氏族長組成,選出執政。這樣的種族聯合,是氏族社會發展的最高的階段,這已經具備民族的形式,歷史上所記述的古代國家建立以前的民族,就是這種種族聯合。
氏族制度,雖然很單純而幼稚,卻可算是一種可驚的組織。社會上沒有階級的分裂,沒有貧富的區別,財產歸家族共有,土地歸氏族公有,男性與女性平等,老弱殘廢都歸氏族贍養。在這裡,只有武裝的自治組織,沒有軍隊、憲兵、警察、監獄、法庭等的強力裝置;只有原始民主主義的公共會議和公選的酋長,並沒有國王、貴族、官吏等統治者的集團。像這樣的無國家的社會狀態,是現代一切國民,一切民族在其發展上都已經歷過的階段。這種社會生活的痕跡,在現存的許多野蠻人的社會中都充分明了的殘留著。
氏族組織之崩潰與國家之發生
在氏族組織中,沒有什麼階級或身份、權利和義務的區別。就它的機能說,對內是處理種族內部的事務,對外是保護種族的存在。後來由於畜牧、農業及家內手工業等生產部門的生產的增加,便發生了添加新勞動力的需要。而供給這種新勞動力的,便是戰爭,即是把在戰爭時所得的俘虜充作奴隸使用。於是社會便開始分裂為主人與奴隸的階級,即剝削者與被剝削者。隨著時間的進行,家族中也起了革命的變化,即父權代替母權,父系氏族也代替母系氏族而出現了。
一切的文化民族,都經過了英雄時代的。這樣的時代,即是「鐵劍的時代」,「又是鐵犁、鐵釜的時代」。從這時以後,生產力更加往前發展,手工業從農業分化出來。而生產物的商品化也就從這時開始,於是土地的公有制開始崩潰,而土地開始變為私產了。於是除了自由人與奴隸的差別之外,又發生了貧富的差別。
社會狀態的這種變化,使氏族組織發生了變化。各種族的聯合,逐漸把個別的種族的領域融合於民族全領域。由於事實上的需要,軍帥、民會、評議會等,便成為民族社會的機關。由於民族間的財富的區別,使得各民族間發生了掠奪戰爭。掠奪戰爭,能提高最高軍帥及部將等的權力。於是身份或地位的觀念發生,最高軍帥等的後任,向例雖由同一家族選出,但到父權製成立以後,就逐漸由選舉制變為世襲制。所謂世襲貴族,就是在這種基礎上成立的。於是各種氏族組織的機關的作用變更,從前處理種族自身的事務的組織,這時變為掠奪鄰族的組織,從前發表公共意思的機關,這時變為壓迫族內人民的機關了。這完全是社會中發生了私有財產上的區別,主人與奴隸的區別的結果。
社會進化到這個境地,就踏入了文明時代。文明由新的分業而成,這新的分業,即是商業,商業發達,貨幣出現。於是息借成立,土地所有權及抵押也都盛行起來。這種新的經濟現象發生的必然的結果,使得財富迅速地集聚於少數人方面,而貧困集聚於多數人的方面。貧人負債而不能償還,不能不淪為奴隸。於是奴隸的人數日益增加,而強制的奴隸勞動制度就成立了。
從此,氏族組織開始走上崩潰的道路。因為氏族組織以種族的人員團聚於同一地域而生活一事為前提。但這個前提,到這時已經消失了。由於經濟上的變化,這時各氏族、各種族互相交錯,自由人、奴隸和異族之人互相雜處。個人與個人的社會關係,已經變化,氏族團體的人員,除了歲時臘社舉行宗教祭祀以外,已經不能像從前那樣集合起來,處理他們自己的共同事務了。他們的財產關係,職業狀態,已經發生變化,社會的編制也隨著起了變化。各個人發生了和從前相反的新需要與新利益,這新需要與新利益,是從前血統關係的氏族組織所不能滿足的。貧富階級的區別,扯斷了血統關係的紐帶;利害關係的衝突,削弱了親屬關係的情誼。於是,氏族組織的團結力鬆懈下去;各個人的自謀私利的團結力緊張起來。各個人的地位懸殊,利益的衝突日益加大,所以氏族組織決不能拉攏他們,因為社會已經顯然的分裂為自由人與奴隸、有產者與無產者互相對立的社會了。這種對立的傾向不但不能融合,反而是逐漸擴大的。像這樣的社會,要想繼續維持其存在,只有兩個途徑:即,只有任憑這些階級互相繼續著公然的鬥爭;否則就要有第三權力超出於鬥爭的階級之上,鎮壓這公然的鬥爭,把階級鬥爭固定於經濟的領域,即所謂合法的形態。在這兩個途徑中,社會自己必然要揀擇一個走。於是氏族組織消滅,國家代之而生。
國家發生的幾個實例
國家的發生並不像資產階級學者所說的那樣,是氏族組織的延長,也不是家族的擴大,也不是最高的社會。國家是在氏族組織崩潰之後從新發生的東西,是在氏族組織的廢墟之上建立起來的東西。關於這方面的理論,是從現實的歷史的事實抽離出來的,這裡可以舉出兩個歷史上的國家發生的實例來說明(參看《家族、私有財產和國家之起源》)。
第一個實例,是古希臘時代的雅典國家的發生。雅典在英雄時代,阿替喀四種族由十二宗族三百六十氏族組織而成。四種族的聯合已具有小民族的形式,一切公共事務都是由議會、民會及軍帥處理,還存留著氏族制度的痕跡。往後由於財富的差別,階級的分化,當時的氏族組織開始發生破綻,就發生了變革的必要。據口碑所傳,提西歐做了阿替喀王之後,首先廢止各種族的行政與議會及地方團體,把一切種族的行政事宜都交與雅典議會處理,在雅典設置中央政府,並制定法律行使支配。同時,提西歐又依據職業的標準,把四種族的人員分為貴族、農民與工人三個階級。於是舊日的氏族組織的精神已經大大的改變了。往後由於海洋貿易的發達,土地的買賣和抵押都流行起來;由於債務的關係,自由人也多有降為奴隸的。社會的編制大生變化,特權階級為了支配日益變化的經濟關係,要求新的統治機關。這種新統治機關,就是國家。在梭倫時代以前,雅典人已把四種族劃分為四十八區,這是以土地區分人民的國家的特徵。往後,在紀元前五九四年,梭倫的憲法改革,規定雅典議會議員,由各種族各選一百人組織,又按照財產的多少,把四種族的人員劃為四個階級。到紀元前五〇九年,克里斯特尼把古時氏族制度完全廢除,劃分阿替喀全境為一百個自治的地方行政區,每區設立行政機關,每區各選議員一百名,組織雅典議會,雅典國家的政府,就是由這個議會和一般民會組織而成的。這是雅典國家成立與氏族制度消滅的實例。
第二個實例,是羅馬國家的發生。古代羅馬民族,最初由三個種族結合而成,每一種族分為十個苛列(即宗族),每一苛列分為十個氏族。這種氏族組織,與古代阿替喀的相像,公共的事務,是由各氏族長組成的元老院及民會(即苛列會議)議決處理的。但當時羅馬民族中已經產生一種的種族或家族的貴族,氏族長或元老院議員,依照慣例,是由氏族內部的同一氏族選舉出來的,所以特定的家族已經取得特別的權威,於是產生了所謂元老院的家族。這種家族人員,叫做貴族,壟斷著做元老院議員的權利及其他一切職務。
後來,真正羅馬人之外,又產生了被征服者及移住民的階級。這個階級,沒有參與行政的權利。往後,羅馬的勢力,因為征服了拉丁人的地方和附近的區域,就逐漸擴大起來,那些被征服者和移住民,都變成羅馬的人民,不過不歸屬於老羅馬的種類或氏族,也不能享有特權。他們是自由人,可以私有土地,並負擔納稅當兵的義務,只是不能做官,不能參加於苛列會議,也不能分受老羅馬人征服得來的土地。他們原是不能享受公權的被支配階級,即所謂平民階級。平民階級人數逐漸增多,他們的教育和軍事知識也逐漸進步,於是由於利害的關係,就和老羅馬人的貴族鬥爭起來,因而平民階級的權利也逐漸伸張了。平民與貴族的鬥爭的結果,到了紀元前五七〇年,塞維斯王出來撤除貴族與平民的差別,廢除舊日的氏族組織,另就服軍役的全體人民,按照財產的多少,分為六個階級,又依照各階級服兵役的人數,編成百人隊。同時,又廢除舊日的苛列會議,另外創置百人隊為人民會議,把有財產的各階級的公民均容納在這個會議中。由此更進一步,羅馬國家又把舊日三種族的分割法完全破壞,另外裂為四個租稅區域,各區都有政治的支配權,同時又成為軍事上的募兵區域。到了這個階段,羅馬舊日氏族制度就完全消滅,從新創成了以土地的區劃與財產的差別為基礎的國家。這時的公權力,是服兵役的公民所組成的軍隊,不僅用以支配奴隸階級,並用以支配免除納稅與當兵的義務的無產的人民。這是羅馬國家成立與氏族制度消滅的實例。
二 奴隸制社會的國家與封建國家
奴隸所有者的國家
歷史上最初出現的階級社會,是奴隸所有者與奴隸對立的社會,所以建築在這種對立之上的歷史上最初的國家,是奴隸所有者的國家。「奴隸所有者的國家,是奴隸所有者掌握著支配一切奴隸的權力與可能性的一種裝置」。
在奴隸制的社會中,「奴隸是徹底的被剝削者」,是「自己的勞動力也不能自有的完全的無所有者」,甚至是「自己的身體也不能自有的完全的無所有者」。正因為「奴隸是完全的無所有者,是徹底的被剝削者」,所以他們被主人看做是僅能說話的牲口,能夠說話的工具,即看做是一個生產手段。例如古代希臘和羅馬的社會中,這樣的奴隸們,在操著完全的生殺予奪之權的主人們的鞭笞之下,被強制著從事於農業、手工業、商業及其他一切生產上的勞動,並且還為主人執行種種下賤的勞役。至於他們的生活,卻仰著主人的恩賜,維持著動物一般的存在。可是在奴隸制的社會中,奴隸一階級的人數,占居絕對的多數。就古代雅典的事實來說,「最盛時期的雅典的全部自由民,合計婦女與兒童,約有九萬人,此外卻有三十六萬人的男女奴隸和四萬五千人的無權被護民——外國人及被解放者。所以每一個成年的男市民,至少有十八個奴隸和兩個無權被護民」。這樣多數的奴隸,大部分都是被強迫著做生產上的勞動的。再次,古代羅馬,也是奴隸們占居絕對的多數。羅馬的貴族以至平民,也和雅典自由民一樣,強制奴隸做種種生產的勞動的。不過,羅馬的奴隸,也有很多在貴族的邸宅服役,羅馬貴族們常常利用戰爭,征奪鄰近民族的領土,俘虜別地人民為奴隸,一方面使這些奴隸耕種掠奪得來的土地,又用奴隸在種種享樂的場所(如演技場,浴場之類)服役。羅馬統治者對外戰爭的目的,就在於俘虜敵人為奴隸,所以羅馬人的文明,比較希臘更是直接的奴隸文明。奴隸階級的人數,既然占居絕對的大多數,奴隸所有者階級為要強制社會的絕對的大多數為自己階級做有組織的勞動,如果沒有一定的常設的強力裝置,那是絕對不可能的。這種最初的常設的強力裝置,就是奴隸所有者的國家。就那個時代說,「社會和國家比較現在都是很小,在那裡存在過的連絡裝置,和現在的比較也是貧弱的。這是因為當時還沒有像現在這樣的交通手段。因此,山林河海在當時是很大的障礙物(現在卻不算一回事)。所以國家的形成,是在褊狹的地理的境界中顯現的。技術上貧弱的國家的裝置,對於具有較狹的境界與有限的機能的國家,是夠用的」。換句話說,奴隸所有者的國家的強力裝置,和現在的比較起來,雖是很幼稚很貧弱的東西,但在強制奴隸做有組織的勞動這一點上,卻是充分合用的。
奴隸所有者的「國家的形態,異常複雜。在奴隸制時代,當時最進步最文化的文明國的許多國家中,例如在古代的希臘與羅馬(這兩者完全建立在奴隸制度基礎之上),我們已經看到種種的國家形態。當時已經發生了君主制與共和制、貴族主義與民主主義的差異。當作一個人的支配看的君主制,與不依據選舉、不存有任何權力的共和制;當作比較很少的少數者的支配看的貴族主義,與當作人民支配看的民主主義(民主主義,由希臘語直譯起來,是人民支配的意思)——這種差異,在奴隸制時代已經發生了。但是,雖然有這些差異,而奴隸制時代的國家,仍是奴隸所有者的國家;不論它是君主制,或是貴族主義,或是民主主義的共和制,都完全是相同的」。
我們就希臘和羅馬的歷史來看,固然也有君主國與民主國之間的鬥爭。例如,希臘時代,一方面有貴族主義國家的同盟,即伯羅奔尼撒同盟,以擁護貴族的主權為任務,其領袖是斯巴達。另一方面,有民主主義國家的同盟,以擁護民主主義為任務,其領袖是雅典。這兩者之間曾經演過多年的戰爭。但這種鬥爭,只是踏在奴隸身上的支配者集團中相互間的鬥爭。所謂民主主義,也是與奴隸階級無緣的。「基本的事情,就是奴隸不當作人看待,不但是不當作市民看待,並且還不當作人看待。羅馬法把奴隸當作物看待。不要說起保護人身的其他法律,就是關於殺人的法律,對於奴隸也不適用,那專是保護認為有完全權利的市民的奴隸所有者的東西,就是造出的君主制,那也是奴隸所有者的君主制。共和制雖然發生,那也是奴隸所有者的共和制。在那種共和制之中,奴隸所有者雖享受一切權利,而奴隸在法律上仍是物。因此,對於奴隸所施的一切暴行,固不消說,就是殺掉奴隸,也不算犯罪」。
「奴隸所有者的共和制,從其內部組織說,有貴族的共和制與民主主義的共和制。在貴族的共和制一方面,只少數特權者參與於選舉。在民主主義與共和制一方面,一切人都參加。但這裡所說的一切人,都只是一切奴隸所有者,是奴隸以外的一切人。我們必要從這種基本的狀態著眼。因為,這種狀態,使我們最深刻地理解國家的問題,明白地顯示國家的本質。」
所以,「國家是一階級壓迫另一階級的機關,是一階級使其餘被壓迫階級服從的機關。機關的形態,能有種種。即如,在奴隸所有者的國家,有貴族的共和制與民主主義的共和制。事實上,政府的形態雖極其複雜,而事物的本質卻完全相同。即,奴隸沒有什麼權利,只成為被壓迫階級,不被當作人類看待」。
封建國家
當奴隸制的經濟構造崩潰,封建的經濟構造起而代替之時,奴隸所有者的國家就轉變為封建領主的國家。封建國家,是封建領主階級壓迫農民階級的機關。封建的農民,是半解放的奴隸。「在奴隸制度的社會中,奴隸們一般的完全沒有權利,奴隸不被當作人類看待,但在封建社會中,農民一般的被束縛於土地」。農民之被束縛於土地之上,這是農奴制或隸屬制的主要特徵。領主把所屬的農民束縛於土地之上,使農民們耕種土地,強制他們繳納種種封建的地租。封建地租,是領主對於農民的赤裸裸的剝削形態,領主所以能夠對農民實行這樣的赤裸裸的剝削,是需要某種超經濟的補助的強制。這種超經濟的強制,就是農民對於領主的政治的——法律的服從。所以,「在封建制度之下,農民被奪去了自由,在某種形態上成為土地的附屬品而被束縛於土地。地主或領主,是土地之法律上的所有者,因而在某種程度上,又是被束縛於土地上的農民之法律上的所有者」。
封建社會,在其最初的時代,農民占居大多數。至於「都市人口的發展,卻是很貧弱的」。都市人口,原來也和農村人口一樣,同是農奴的身份。往後因為從事於工商業,經濟勢力漸漸增高,才漸漸的用財力向領主贖取封建的農奴的義務,取得了種種的特許權,成為封建國家的市民(即現代資產階級的前身),但他們仍然是被壓迫的身份(即所謂第三身份)。
「領主為要維持其支配,維持權力,就必須有一個把龐大的人們總括於他的統御之下的、使他們服從於一定的法律和規則的裝置。這一切法律,即是在農奴之上維持地主權力的東西」。所以封建領主們,利用自身獨占的地位,造出了便於實行封建的剝削的國家權力,即封建國家。在封建國家中,「階級支配的本質仍舊繼續存在,因為社會依然是建築在階級對立之上的。領主享有完全的權利,農民完全沒有權利」。封建國家的權力,和領主們所實行的直接的經濟強制,是一致的。領主是土地所有者,同時又是政治上的權力者。
封建領主們之中,等級非常複雜。領主們等級的高下,與他們的土地所有的大小相適應。一般地說來,小領主服從於大領主,大領主服從於更大的領主(如中國封建時代的天子以及公侯伯子男卿等間的隸屬關係之類)。各個大小的領主,所有著他的土地及附屬於其土地上的人民(即中國人所說的「私土子民」)。他設置一定的強力裝置,如一定數目的家臣、武士、扈從、法庭、牢獄之類,對於領內的人民,完全操有生殺予奪之權。許多領主們共戴一個大領主為國王,國王設置一個中央集權的公權力的機關,形成為封建的國家的機構。國王是最大的領主,對於他所轄的各領主之間,有一定的支配與服從的關係。封建國家對於個個人民的支配與服從的關係,是間接的,不是直接的。國家對於個個人民所實行的統治,要通過領主所轄的機關才能實現。因為封建社會中的人們的生活,都分別的被封鎖於封建的區域經濟之中(在都市方面,被封鎖於特許團體如同業公會之中),所以封建國家中的人民,不是當作個人而與國家相結合的,而是通過他所出生的經濟地位而與國家相結合的,即是通過所隸屬的領主的區域經濟(在都市中是同業公會)而與國家相結合的。一個區域中的個人和另一區域中的個人,不能有自由的交通。個人是處在與其他社會的構成部分相分離的封鎖的關係之中的。所以封建時代的人民經濟生活的要素(如財產、與勞動方法等),採取身份和特許團體的形式,被提高為國家生活的要素。這是封建國家的一個特殊性。
封建社會的最主要的特徵,是農奴制或隸屬制,因而建築在封建社會之上的封建國家,常是封建領主的國家。基於各種特殊的封建關係,封建國家的形態也能有各種差異。「那種區別的特徵,雖然不怎樣顯著,卻也有君主制,也有民主制」。屬於君主制的封建國家,是封建的中央集權的專制主義。屬於共和制的封建國家,是由許多領主共同推戴一個強大的領主做國王,在一些特定的條件之下組成一個國家,也可說是地方分權的封建國家。但無論有這樣的差別,「而被看做支配者的人們,常只是封建領主。農奴是從一切政治的權利除外的」。
由於封建社會發展的特殊性上的差異,在歷史上出現了變相的封建社會。變相的封建社會的諸特徵,在第三篇之中已經說明過了。所以建築在變相的封建社會之上的國家,和純粹典型的封建國家,也有稍微不同的特徵。例如所謂亞細亞的專制主義的封建國家,就屬於這一種範疇。在亞細亞的封建國家中,國王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即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意),他集中了土地的統治權,人民向國王租種土地,繳納種種封建的地租或租稅。人民的經濟生活,直接受國家所干涉(人民所有的財物,領主們可以任意征取)。這樣的國家,是土地所有者獨裁的國家。國王的權力最高無上,由他設官分職,派遣於國內各地,執掌著所謂「兵、刑、錢、谷」等任務,對人民實行統治與剝削。被統治被剝削的人民,仍舊是農奴的身份,完全沒有權利。例如中國自秦漢以迄滿清的國家,就屬於這種變相的封建國家(我把周代的社會稱為封建社會,把由秦迄清之間的社會稱為變相的封建社會)。
農奴是半解放的奴隸,在農奴制之下,「農奴能夠把自己的時間的一部分,用在自己的土地之上。即,那種土地,在某種程度上屬於他們自身」。他們除了向領主繳納各種地租以外,其餘的時間,自己可利用來為自己生產,農業之暇還可以從事於手工業,發展自己的生產。所以,「在交換和商業關係的發展的可能性增大的場合,農奴制越發地崩潰下去,農奴解放的範圍也越發的發展起來,封建社會,比較奴隸制社會,總是複雜些」。封建社會中,存有商工業發展的諸要素。由於商工業的發展,就必然的趨向於資本主義的途徑,引起資產階級的抬頭,因而醞釀著資產階級的革命。
封建社會中的階級的對立與衝突,主要的是在農民與地主之間顯現的。當農民階級受了地主階級過度的壓迫和剝削之時,必然的蜂踴起來實行大規模的暴動。所以歷史上各種封建的國家中,農民暴動和農民戰爭,不時地勃發起來。但封建時代的農民們,由於封建的生產方法,都是四面八方分散的隔離著,所以農民的暴動,多帶有地方的性質。一個地方的農民暴動發生,往往不能得到他地方的農民支持。正因各地方的農民缺乏了聯絡,支配階級很容易地把這種地方性的農民暴動鎮壓下去。還有,農民在封建社會之下,不能創造出新的生產方法,所以農民的運動也不能有新的政治的目的。他們只希望能夠取得土地耕種,他們的運動原是為了過度的封建的壓迫和剝削而起的。他們只要能夠得到土地,能夠減輕各種封建的負擔,就算達到了目的。所以,歷史上各種封建國家的農民的運動,常常受地主階級所利用。如中國歷史上封建的新統治者代替舊統治者而起之時,多是利用這種農民運動而起的。封建時代末期的農民運動,又往往受資產階級所利用,這是近代的普遍的現象。
第三節 近代國家
一 由絕對主義國家到近代國家的轉變過程
近代國家之先驅——絕對主義國家
歷史上代替封建國家而起的國家形態,是近代國家。近代國家,是資產階級國家,是資本主義社會的上層建築。所以近代國家發生髮展的過程,與資本主義發生髮展的過程相適應,與資產階級本身的發生髮展相適應。所以,「資產階級的發達的各階段,也伴隨了與它相適應的政治的進步」。
資產階級的前身是封建時代的都市的市民。他們最初還是農奴的身份,是無權利的身份,即所謂第三身份。後來,商品經濟逐漸發展,他們的經濟勢力逐漸增大,就開始向封建領主要求政治的權力了。他們起初要求都市的自治,向領主買取自治權,自己組織武力,成為自治的組織,不過,他們還不能脫離領主而獨立,他們還得擔負納稅的義務。
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有許多地方的都市(如十五世紀義大利各都市)的商業資產階級,就利用自己的勢力,組成了商人共和國(如威尼斯與蒲勞倫斯兩共和國)。他們自己選舉代表,組織政府,統治其他一切貧窮的市民。
往後,進到工場手工業的時代,由於貨幣經濟飛快的發展,商品市場急劇的擴大,與資本原始的蓄積,封建的區域經濟就迅速崩潰而過渡到國民經濟了。隨著由封建的區域經濟過渡到國民經濟,封建的地方分權政治也過渡到封建的中央集權政治。這封建的中央集權政治,是由封建國家到近代國家的過渡期的政治形態。
封建國家,原是僧侶與封建領主統治工商業者與農民的國家,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資產階級就由被支配階級中抬頭起來,仗著經濟的勢力,變為王權的支柱,而與封建領主相對抗。於是集中的國家政權,隨商業資本的膨脹而加強。因為初期資產階級的利益,大受腐敗的封建制度所損傷。第一,一國之中有許多封建領主,彼疆此界,封建的剝削重重,商業交通大感困難;第二,各城市的特許權之存在,妨礙商業資本的勢力的自由出入。所以,初期資產階級,為了免除國內封建的剝削和關稅的障壁,為了打破特許城市的特權,為了保護國際貿易,為了掠奪殖民地並攫取邊界商業的霸權,就只有擁護國王,統一國土,加強中央政權的力量,才能達到上述諸目的。這樣由封建經濟到資本主義經濟過渡期的中央集權的國家政權,是依靠官僚機關和海陸軍隊而成立的,所以這時期的政權形式是君主專制的政權或絕對主義的政權。
絕對主義的政權,是王權勾結資產階級以抑制封建領主的政權。王權之所以勾結資產階級,是由於財政的政治的必要。因為巨額的財政的支出,是仰賴於賦稅、商稅、財政借款及其他國家收入,而這些收入,大部分都靠資產階級去供給。還有王權要抑制封建領主的權勢,也不能不維持新興資產階級,實行有利於商品經濟發展的各種政策。
「絕對主義,即離開各支配階級的國家權力之獨立,國家權力直接不是階級支配的工具,反而好像成為超越諸黨派諸階級的獨立存在的國家形態——這隻有在社會生活中具有權威的各個階級互相均勢,因而誰都無力奪取國家權力之時,才形成起來的。在這種情形之下,國家權力,能夠使現存各階級互相阻撓,並命令他們休戰,停止政治鬥爭,使他們為自己服役」。
絕對主義國家之歷史的使命
絕對主義國家形態,以土地貴族與資產階級的均勢為其根本的存立條件,它本身是由一個封建的大地主——國王實行絕對的支配的。所以絕對主義國家,與封建國家有兩個根本的差異:
第一個根本的差異點——資產階級,一般在封建國家之下,是被支配的商人身分,即所謂第三身份,而服從於貴族政權的支配的;及到絕對主義政權之下,他們對於國家權力,才取得與貴族均勢的地位。
第二個根本的差異點——就是國家機關之中央集權的統一性。封建制為其生產方法的特性所限制,所以本質上常是地方分權的;因而構成國家機關的本質的官吏和軍隊,也是地方分權的。至於絕對主義王政,卻實現了中央集權的國家。
第一個差異點——貴族與資產階級之政治的均勢,建築在雙方的經濟的均勢之上。這種經濟的均勢,即是從前支配封建社會的貴族的生產力——小農的生產方法——之逐漸衰減,與資產階級的生產力——最初的工場手工業的生產方法——之急劇的成長。本來,貴族與資產階級的對立,在資產階級的高利貸資本與商業資本之蓄積過程中,早已準備了破壞封建經濟的前提,往後隨著工場手工業的發生,兩個階級的衝突就不能不採取一種政治的表現了。
如同中世紀末葉以來的英法等國,國內對於封建領主的鬥爭,連續了數百年之久。在這個鬥爭中,商業資產階級支持國王,國王終於壓服了封建領主,成立了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於是與金力相對峙的封建國家,就由受金力所支配的國家來代替了。於是市民就得與貴族僧侶相併立,通過等級會議而參與王政了。資產階級,由於絕對君主的保護政策,越發擴大了自己的經濟的勢力,而貴族對於國家權力也就逐漸失勢了。但是資產階級還沒有發展到自行奪取國家權力的地步,所以絕對主義政權獨自地發展起來,而達到完成的階段。
第二個差異點——中央集權的國家機關之成立,在其基礎上,也表示初期資本主義在經濟上統一國內各地方的事實。
中央集權的執行權力,是在封建組織崩潰之後發生的。「土地所有者及都市之支配的特權,轉化為國家權力的相當的許多屬性;封建的貴人轉化為食俸的官吏;相對抗的各種中世的絕對權的雜貨賬,轉化為由一個國家權力所規制的略圖。這種國家權力的工作,是工場式的被分工被集中的」。做一句話說,本來是孤立的地方分權的封建的一切東西,都被轉化為一個大統一的執行權力而殘存著。
但這個統一的執行權力之物質的基礎,不在封建的農業之上,而是在資本主義的工商業之上。即是說,絕對主義國家,只有助長資本主義的發展,才能維持自己的權力。所以絕對主義國家之歷史的使命,我們可以作如下的概括:
絕對主義國家之歷史的使命,在於保育尚未發展到獨立奪取政權地步的資產階級,使發展到更高的階段。在消極方面,絕對主義為維持強有力的國家機關,不能不助長資本主義的發展,因而就不能不在一定限度內掃除舊封建的障礙物。在積極的方面,為了同一的目的,就是利用強大的國家權力,厲行殖民政策、國債制度、近代的租稅制度、保護制度等,在溫室中助長由封建的生產方法到資本主義生產方法的轉化過程。
於是絕對主義政權不斷的破壞自身的生存的條件,以至於不能不轉化為它的反對物。
發展了的資產階級的利益與絕對主義國家之矛盾
新興資產階級,在絕對主義王政之下,成就了莫大的發展。因為在絕對主義王權的立場說來,「國家越是富強,統治者也越是富強」。國家最重要的任務,是圖謀其臣民之物質的福利,這恰如養羊人為要剪取羊毛而圖謀羊群的繁殖一樣。所以絕對主義的國王,為要在充實國家財政的名義下自肥私囊,就施行了許多便利於工商業發展的政策和制度,而新興資產階級也因此增大了自己的利益。
國王圖謀資產階級利益的施設,就其主要點來說,第一是以武力為資產階級後盾,儘量爭奪海外殖民地,使資產階級從殖民地掠奪了大宗的金銀財物和奴隸。第二是實行獎勵對於貿易和援助航海業發展的政策,使資產階級取得許多國際貿易上的特殊利益。第三是實行獨占制度和公債制度,使資產階級從國王承受商品專賣權和供給政府借款權,因而得到不少的利益。第四是援助工場手工業的發展,使資產階級得以免除行會制的限制而自由的剝削工人。第五是幫助資產階級性的貴族,打破封建的土地關係,掠奪農民的土地。在這些新政策新制度之下,新興資產階級的經濟勢力,就不斷地膨脹起來了。
然而絕對主義的王權卻沿著另一方向發展,而達到登峰造極的地位,遂至於和發展了的資產階級相衝突了。絕對主義國家原是半封建的國家。它雖然在相當的範圍內掃除了妨害工商業發展的封建的障礙物,而它的本身仍然帶有濃厚的封建的形式和內容。在國王之下,有龐大的中央和地方官僚機構與常備軍。官僚機構中執掌大權的大臣,大都是封建殘餘的貴族及僧侶。王權越是絕對的,一切立法行政就完全操諸國王及貴族僧侶之手,而資產階級的要求就可以完全不顧,因此,那有資產階級參加的國會(如英國)和三級會議(如法國),也停止召集了。絕對主義發展到這種地步,資產階級就完全被剝奪了參與政權的機會。
再就國王與貴族的經濟的勢力來說。國王本身原是最大的封建的所有者,其收入的主要源泉,是無數的王領的財產;國內多數的貴族及僧侶也由於封建的權利,私有其土地。國王和貴族及僧侶利用國家權力,不斷地擴張其私人財富的源泉;所實行的獨斷的經濟政策,是為了要增加國庫與私庫的收入。依這種傾向發展下去,國家就變為國王個人的財產了。所以路易十四在他的回憶錄中這樣寫著:「國土以內的一切,皆為國王所有;國庫的財產,皆為掌管國庫的人所獨占。」這種事實,當然不是發展了的資產階級所能忍受的。
王權越是絕對的,資產階級與王權的衝突也越是絕對的。發展了的資產階級所以不能不起來反抗絕對王政,是因為封建的殘餘阻礙了資本主義的發展。這些封建的殘餘,都統括於絕對主義王權之中。發展了的資產階級為要促使資本主義的自由發展,不能不廓清封建殘餘,推倒絕對王權,自己起來掌握政權。所以絕對主義政權,是未經發展到可以奪取政權地步的資產階級所渴望其實現的。但現在資產階級羽毛豐滿了,他們已經有能力爬上統治階級地位了,於是絕對主義國家也即於崩潰了。
二 近代國家構成的原理
近代資產階級國家,是由絕對主義國家轉變來的。這種轉變,通過了資產階級革命。
資產階級革命
資產階級革命,與無產階級革命具有不同的特徵。在資產階級革命一方面,經濟的變革先行於政治的變革(新階級奪取政權)。換句話說,不單資本主義的要素已在封建的母胎中孕成,並且資本主義的經濟構造也已經生長了。這資本主義的經濟構造,在政治的變革實現以前,已經克服了封建的經濟構造。那政治的變革,只是把資本主義生產關係所產出的經濟的勝利加以確實的保障,並使它更趨於完成。「這種政治的變革,以封建主義的殘餘為問題。政治,在這裡是與經濟相適應的顯現著」。至於無產階級革命,在政治的變革以前,並不存有社會主義的生產關係;這個革命雖然也必須有某種客觀的經濟的前提條件,但這種條件,只是產生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條件,卻不就是社會主義生產關係。這一點,表現了無產階級革命與資產階級革命的差別。
資產階級革命,不是資產階級一個階級單獨的實行的。參加這個革命的諸階級,除了資產階級以外,主要的是與資產階級同時出生的無產階級,以及因舊制度解體而分化出來的農民(還有手工業者)。資產階級的目的,是推翻封建殘餘,爬上統治階級的地位,順利的發展資本主義。無產階級和農民的目的,是脫離封建的農奴制,取得生產手段及生活條件,並得以參加於政權。這三個階級企圖革命的對象,都是封建制度,所以當資產階級以革命相號召的時候,他們就自然而然地成立了革命的聯合戰線。於是資產階級就在這聯合戰線中,利用自己的優勢僭取了領導者的地位,對封建的殘餘勢力作頑強的有效的階級戰爭。
就上述革命的聯合戰線分析起來,其中革命性最堅強的是無產階級與農民,最退縮的是資產階級,這是最近數百年間各種資產階級革命之歷史的事實。在資產階級革命的一切革命勢力之中,最動搖、最怯懦而又容易妥協的,是資產階級。「甚至在典型的資產階級革命——法國大革命——中,資產階級最初就不曾採取決定的態度。反而是妥協的,並且不久就放棄了革命。甲可賓黨員的小資產階級獨裁,反而更深入地把革命推進了」。至於勤勞大眾,一開始就是很勇敢的,打破「巴士梯」監獄的是他們,在巴黎演巷戰而熱烈犧牲的也是他們。資產階級不但不援助這種勇敢的革命勢力,反而和封建勢力相妥協,不惜出賣革命而毒殺革命民眾了。其次,資產階級革命的不徹底性,是不曾完全清算農奴制的生產關係。這是因為封建的土地關係已經逐漸地轉變為資本主義的土地關係,所以資產階級不願對土地領有做革命的清算,預防農民侵犯他們的土地所有權。基於上述各種理由,資產階級在革命的進行中,只注意於障礙資本主義生產方法發展的封建殘餘之剷除,只注意於把自己升為支配階級的政權之奪取,至於無產階級與農民之政治的要求,他們是一概不能容納,並且認為是敵視自己而斷然利用權力去實行壓迫的。所以,資產階級在革命爆發的瞬間,就開始轉變革命的方向了。
一切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都歸屬於資產階級。就法國大革命的經過來說,當一七八九年七月十四日的革命爆發以後,資產階級的國民會議,就準備好了新的社會原則,宣布《人權及公民的宣言》,實行改造國家制度;後來又制定憲法,依據所謂「自動的市民與受動的市民」的差別,實行以財產劃分等級的選舉制,建立了近代資產階級國家的雛形。於是資產階級自居於「自動的市民」之列,爬上了支配階級的地位,他們的革命已經成功了。但是工農群眾,仍舊得不到土地和生活條件,仍舊得不到政治權利,他們是完全被資產階級所出賣了。工農群眾革命的目的未能達到,他們不能不繼續進行,所以演出了一七九二年的第二期革命。資產階級與工農群眾的革命聯合戰線,起了分化,資產階級開始反革命了。資產階級利用自己階級的勢力,勾結封建的勢力,壓服了革命的群眾,再三地宣布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赤裸裸表明了國家是資產階級的國家了。於是從來資產階級及其代辯者(啟蒙學派)所夢想的理性的王國出現了。個人的支配慾與剝削欲,變成了資產階級全體的原則和理論,變成了資產階級國家的法律及制度;革命的觀念充滿了國民的精神,現實的貨幣充滿了資產階級的腰袋。
資產階級的革命,可以借用下面幾句話,作一概括。
「一六四八年與一七八九年的革命,不是英國與法國的革命,而是歐洲式的革命。它不是對於舊來政治制度的一定社會階級的勝利,它是歐洲新社會的(即新生活關係的)政治制度的宣言。資產階級在這些革命中得到了勝利。而資產階級的勝利,在當時是新社會制度的勝利,是資產階級的所有對於封建的所有的勝利,國民主義對於地方主義的勝利,地主的土地支配對於土地的地主支配的勝利,啟蒙對於迷信的勝利,家族對於家臣的勝利,產業對於英雄的愚行的勝利;資產階級法律對於中世法律的勝利」。
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
近代國家,是根據所謂民主主義創立起來的。而民主主義的根本原則,即是所謂「自由」與「平等」。這「自由」與「平等」兩原則,在近代國家憲法中當作人民的基本權利具體規定了的東西,就是所謂法律上的平等,與言論、著作、出版、集會、結社、信仰、身體、居住、遷徙等的自由,以及參與政治的各種權利之類。
資產階級依據這些形式上的平等和自由的原則,實行社會的改造,「一切市民都立在平等的地位,廢除了奴隸所有者與奴隸的從前的分裂,在法律面前,一切人都平等;不論個人有怎樣的資本——或者有土地那種私有財產,或者除自己的筋力以外一無所有,全無關係,一切人在法律面前都平等。法律用同一方法保護一切人們,保護財產」。這就是說,法律對於無所有者保護財產所有者。這就是平等的形式中的內容。資產階級根據這種意義上的平等,宣稱資本主義社會已不是階級的社會。實際上,資產階級國家,只是徹廢了從來的奴隸制社會與封建社會中的身份上的差別。在奴隸制與封建制的社會中,諸階級的差別固定於身份的差別之中,國家為這些階級設定了特別的法律上的地位。所以這兩種社會中的諸階級,出現為各種特別的身份。奴隸所有者的國家與封建國家,所以把階級的差別規定為法律上的身份的差別的理由,是由於實行超經濟的剝削。但是進到資本主義社會,這種超經濟的剝削已轉變為經濟的剝削,因而用法律設定身份的差別的必然性也消失了。於是階級便不採取身份的差別了。「社會之階級的差別——不論在奴隸社會,在封建社會,在資產階級社會,都是共通的。不過在最初兩種社會中,階級——身份存在著。而在後一種社會中,無身份的諸階級存在著」。所以法律面前的平等,決不能掩蔽資產階級社會的階級的差別。
其次,資產階級國家所揭舉的自由,原是資產階級國家對封建制度鬥爭的標語。在資產階級說來,自由即是廢除封建制度的意思。資產階級國家所提出的自由,比較過去人民在封建國家之下毫無自由,這確是一個大進步。但就實際上說,「自由這東西,是所有著某種東西的人們的自由」。這就是以私有財產為基礎的自由,即是財產上的自由。資產階級的「國家宣稱:保障人們的完全的私有財產,對於這樣的私有財產,給以一切的保護和助力。國家許可一切商人,一切工業家,一切工場主,都有這樣的財產權。站在私有財產之上的,站在資本權力之上的,站在一切無所有的勞動者與勤勞的農民大眾的剝削之上的這種社會,鼓吹以自由為基礎的那種支配,實行對農奴制的鬥爭,宣言財產為自由,並誇稱國家已不是階級國家。但國家在表面上雖好像是自由,卻仍然是幫助資產階級壓迫貧農與勞動者階級的一個機關」。
所以資產階級國家所揭舉的自由和平等,是在私有財產的基礎之上成立的東西。離開了私有財產,便沒有自由和平等。因而所謂全體國民的自由,全體人民的平等,就變成資產階級一階級的自由和平等了。法國大革命當時的無所有者階級,為了爭取自由和平等,曾經支出了很多的犧牲的代價,而得到的結果卻只是無裨於實際的好聽的名辭,所以他們為了要爭取實際的自由和平等,就不斷地向前奮鬥。可是當時他們的鬥爭,終於被資產階級鎮壓下去了。資產階級的國會,在所謂《人權及公民宣言》中,早已在自由和平等兩個原則之下,添上了財產既得權之確認的原則。往後,一七九一年的憲法,規定了財產的等級的選舉制。一七九三年三月,資產階級國會又議決了私產制神聖不可侵犯的議案,凡是企圖顛覆私產制的人都處死刑。同年八月十日,國會又頒布新憲法,從新宣言私產制的神聖不可侵犯。這些事實,就是表明資產階級國家對國民所約定的自由和平等,是以私有財產為基礎。凡屬侵犯財產的一切自由和平等,國家是用權力去禁止的。事實上,不但侵犯財產的自由與平等的行為要受國家壓迫,並且主張這樣的自由和平等的言論和著作也要受國家壓迫。
上述意義的自由和平等,是近代民主主義的根本原則,而近代國家就是根據這樣的民主主義組織起來的。
三 近代國家機關的構造
近代國家的國家機關與政府形態
資產階級國家的政治原則,是所謂三權分立。這就是把國家權力的作用,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門,立法權由議會行使,行政權由中央的及地方的行政機關行使,司法權由各級法庭行使,各機關各自獨立,不相侵犯。但國家權力本身是統一的東西,所謂三權分立,只是一種擬制,事實上卻是相反。
資產階級國家權力的根本特徵,是中央集權。但這所謂中央集權的本質,就是以行政權為中心而把立法權與司法權集中起來的東西。近代國家的權力的發達的歷史事實,就表現這一過程。資產階級首先掌握議會權力,再把權力的中心放在行政權之上,藉以保障其支配的地位的。
法國資產階級革命以後所建立的國民議會,在與封建勢力相鬥爭之時,固然是有力的武器,但要壓服其他的諸階級而確立自己的政治的支配,那還是不充分的。資產階級在其多年的政治鬥爭的經驗中,知道了要確立自己階級的支配,就必須掌握中央集權的行政機關。所以資產階級內部互相鬥爭的各派,總要搶奪這巨大的行政機關,才能取得勝利。所以一旦掌握了行政機關,就等於掌握了國家權力。「國民在議會之中,把自己的一般的意思提高為法律。但這件事,就是意指著國民把支配階級的法律作為自己的一般的意思。國民在行政權力之前,拋棄其獨自的意思,而屈服於外部權威的力量的命令」。這就是說,近代國家權力中的行政權,事實上優越於立法權。
所以資產階級革命,首先破壞封建國家機關完成議會的權力,達到目的之後,再完成行政權力。這是資產階級國家權力由議會權力推移於行政權力的傾向。資產階級國家機關的特徵,就在於中央集權。資產階級集中了人口,集中了生產手段,「其必然的結果,是政治上的中央集權。於是具有各不相同的利害,法律,政府,稅制的獨立的諸地方,差不多只是單純的聯合的諸地方,就被團結有具有一個政府,一個法典,一個全國的階級利益,一個國境和一個稅關的一個國民了」。這樣集權的國家權力,擁有著「一切的機關——常備軍,警察,官僚,僧侶,法官等,即依照一個有組織的階層的分工的計劃而造成的機關」。這些機關是由資本主義社會內部的矛盾產生的東西,是資產階級用以鎮壓別的階級的強力。
近代「國家權力的集中化,是由資本的集中發生的歷史的結果。資本的集中推進勞動階級的團結,和這一樣,國家權力的集中,對於勞動階級的政治力的結成也有很大的效果」。
其次,再說到近代國家的政府形態。政府形態與國家形態不同。「政府形態由統治的形式所區別。因而在同一資產階級國家,能夠有不同的政府形態。在資產階級國家,有立憲君主國與民主共和國兩種政府形態。但兩者並不是本質上不同的東西,而只是同樣的國家形態之下的兩種統治形式。不過,民主共和國是資產階級國家最極限的政府形態。在民主共和國方面,資產階級獨裁最徹底的實行著,因而階級對立也最深刻而鮮明。在這種政府形態之下,法律的政治的平等最強。但法律的政治的平等愈強,社會的不平等的事實也越是明白的為人所認識。在最徹底的民主共和國的美國,資產階級的階級獨裁最是強烈,對於勞動階級的壓迫也最是殘酷」。
在近代國家的歷史中,「也有互相鬥爭的階級均勢的場合,國家權力裝做站在階級之外而超越於階級的那種外觀的場合。但在實質上,它卻代表著某一個階級。這是波那巴爾特主義」。歐洲十七與十八世紀的絕對君主國家帶有這樣的性質。這種國家是資產階級與封建貴族均勢的國家,是封建貴族已失其統治國民的能力而資產階級還沒有取得那種能力的場合的唯一政治形態。其次,拿破崙一世與二世的統治形態,俾士麥的統治形態,以及克倫斯基的政治,都是波那巴爾特主義的。這種統治形態,「是資產階級已失其統治國民的能力而無產階級還沒有取得那種能力的場合的唯一政治形態」。但這種政治形態只是暫時的,是有條件的。
議會制與普通選舉
近代資產階級國家在憲法之下採取以議會為中心的政治形式,而站立在所謂反映國民的總意的擬制之上。資產階級民主主義宣稱國民有主權,議會就是它的代表。實際上,議會是各階級的領導者所組成的諸政黨(最初是資產階級內部的各黨派,往後是資產階級政黨與無產階級政黨)的鬥爭場所,是政治的階級鬥爭的重要的戰場。但是,資產階級國家的主權並不在議會方面,議會也不是代表國民的總意的機關。
如前面所述,資產階級國家權力的重心,在資產階級革命的過程中已經由議會移到行政機關。「就那些以議會主義統治的任何一國家來看——從美國到瑞士——本來的『國家的政府的』,工作都是在各部、內閣、參謀本部的衙門中實行的。議會只是饒舌的場所」。所以,行政機關的大官們,不管議會的議員們如何的唇槍舌戰,議出了什麼議案,而他們卻是另一樣的行使其統治的權力。
資產階級國家權力的重心雖然早已由立法機關移到了行政機關,而在近代國家的初期發展時代,資產階級卻是牢牢地把持著議會,對勤勞大眾採取閉關主義。資產階級厲行著以財產劃分等級的選舉制,大多數無財產的得不到選舉的資格,不能踏入議會的門內。所以,一般勤勞大眾利用民主主義的原則,實行爭取參政權的政治鬥爭。這樣的政治鬥爭一直經過了數十年之久,資產階級總是千方百計地不肯放鬆,甚至演過大屠殺的暴舉(如英國資產階級在十九世紀初期對於憲章運動的勞動者的大屠殺)。隨著無產階級的勢力成長,而資產階級感受了威脅之時,資產階級國家才逐漸地把議會的大門對勤勞者開放。這還是最近幾十年來的事情。所以資產階級國家的普通選舉制度,還是無產階級長期的艱苦的鬥爭所得到的結果。
「民主主義的共和制及普通選舉權,比較封建的秩序是很大的進步」。在從前的奴隸制和封建的秩序之下,除了特權階級以外,奴隸與農民絕對沒有參加政治的權利,他們也不能組織代表自己利益的政黨,也不能明白理解他們自己應向著什麼目標去努力。他們只是直覺的舉行暴動或內亂,而結果終於被支配階級所玩弄所壓服。但在近代國家的秩序之下,無產階級多年奮鬥的結果,得到了普通選舉權。他們也有參與於資產階級國家政權的機會,也能選派自己的代表到議會,宣布自己階級的政見,與資產階級代表相拮抗了。在他們還沒有成熟到自己解放的程度以前,他們也曾認定現存社會秩序是唯一可能的東西,在政治上是資產階級的尾巴,是極左翼。但是議會主義對於無產階級,在政治上啟發他們,教育他們,直到他們成熟到自己解放的程度時,就知道組成獨立的自己的政黨,選出自己的代表,到議會中實行政治的鬥爭了。所以議會主義能夠成為無產階級自謀解放的政治鬥爭的工具。因而「普通選舉權,是勞動階級的成熟的測度器」。
「資產階級共和國,議會,普通選舉權——這一切,從社會之世界的發展的觀點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人類已經到達於資本主義了。資本主義由於都市文化的庇蔭,使得被壓抑的無產階級自覺,使得國際的勞動運動發生,使得在有意識的指導大眾鬥爭的社會主義諸政黨中團結的數百萬勞動者發生。如果沒有議會主義,沒有普通選舉權,勞動者階級的這種發展將是不可能的」。
無產階級解放的問題,不是可以靠投票去解決的,而是要靠一切形態的鬥爭去解決的。議會行動就是鬥爭手段的一種。不過全部議會行動,都是無條件的隸屬於勞動運動的一般利益。即是說,議會行動的目的,是在於通過選舉戰爭及議會中諸政黨間的鬥爭啟發大眾,以期實現飛躍的變化。所以,處在議會制之下的無產階級常是參加議會,從事於政治的鬥爭。而處在封建勢力依然存在的秩序之下的無產階級,往往為取得民主主義的秩序而鬥爭。但議會行動只是無產階級解放的一個手段,而不是目的,所以排斥議會行動的主張,固然犯了極左翼的幼稚病,就是以議會主義為目的的社會民主主義的主張,也是機會主義的。
議會制和普通選舉制,在上述的意義上固然是巨大的進步,而國家之階級的支配的本質依然是不變的。資產階級學者們宣稱,實行議會制和普通選舉制的國家已是自由的國家,已是代表一切人民的利益的國家(即全民的國家)了。這種話完全是資產階級的自由的偏見或欺騙。實際上,資產階級國家權力的重心,早已由議會移到了行政機關,議會的大開放只是形式上的所謂政治的平等,對於資產階級的獨裁沒有多大的影響。在資本制存在著的範圍內,無論是怎樣的民主主義的國家,仍是資產階級支配無產階級的機關。
四 資產階級國家的法西斯化
資產階級國家與法西斯主義
資產階級國家進到了帝國主義時代,發生了特徵的變化,這就是它的法西斯化。我們已經知道,帝國主義是垂死的資本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後階段,是世界革命的前夜。在這個最後的階段上,產業資本與銀行資本相融合,形成為金融資本,引起了金融寡頭政治的支配。金融資本家,不斷地把信用授給國家機關,把自己的部下送到國家機關去,他們收買議員和大官,操縱一國的輿論,又所有著國家所必要的軍事工業和交通工業。他們操縱著一國的政權,變成了一國的事實上的主人。所以這個時代的金融寡頭政治的支配,越發是變成難堪的東西。帝國主義的國家權力,變成金融資本主義的寡頭政治之集中化的力量的表現,變成這個寡頭政治的獨裁之表現。
資產階級國家之轉變為金融寡頭政治的支配機關,從十九世紀末葉起,已經明白地具體地表現了出來,可是到一九一四至一九一八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這種傾向越發地向前演進,而表現為法西斯主義了。
第一次世界戰爭以後,世界的無產階級革命運動與被壓迫民族的革命運動到處勃發起來,並且蘇維埃俄羅斯建立了與資本主義相反的新體制。於是整個世界劃分為社會主義戰線與資本主義戰線相對立的舞台了。資本主義的體制在資本主義的一般的危機之下,就不能不為自己的活路而鬥爭。資本主義為了另尋活路,不能不適應於資本主義的一般危機,探求新的政治手段。資本主義為要克服危機的新政治手段,在國內政策的領域中是法西斯主義,在對外政策(當作最集中的政治手段看的)的領域是準備戰爭重分殖民地。
所以我們分析法西斯主義時,必須指出兩個規定近代國家的法西斯化的客觀的因素。
第一,世界革命在金融資本的統治之下成熟了。帝國主義者想用戰爭解決帝國主義諸矛盾的嘗試也失敗了。戰爭的結果,引起了資本主義的一切的矛盾、對立及不均衡的異常激化,引起世界重要部分的領土的窮困化,引起資本一般的社會基礎的崩頹。
大戰以後的資本主義經濟中,只顯現了量的變化。急速的技術的發展,一方面引起勞動生產性的增大,他方面引起資本主義獨占之急速的成長,因此使得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之經濟的矛盾不斷的激化了。這種量的變化,以急劇的速度而顯現,戰後資本主義雖然有過部分的穩定,可是不久這種穩定又迅速地消失了。由於資本主義獨占的成長,就引起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上層建築之迅速的變化。社會的諸對立,隨著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衝突,而大見發展,這是在勞動者、農民、小市民以及殖民地人民大眾的空前的貧困之中,在垂死的帝國主義間的激化的競爭中,具體的表現出來的。於是資本主義經濟之量的發展,由於經濟的矛盾與社會的對立之相互作用,把資本主義社會的對立提高到新的階段。社會的對立首先是階級對立,是把經濟之量的變化轉變為質的變化之動力,是促進社會轉變的槓桿。
帝國主義在戰後期所經歷的過程,是資本主義之一般的危機的過程。資本主義的這一般的危機,同時是資本主義的政治的上層建築的危機的客觀因素之一。所以為自己的生存而戰爭的資本主義,為自己的活路而拚命的資產階級,企圖把民主主義國家變成法西斯主義國家,並推行法西斯運動,對革命者階級組織防禦的陣線。
第二,獨占的發展,雖然在政治的上層建築中直接的引起了變化,但這種變化是由資產階級內部的改組的過程發生的。獨占的發展,在世界戰爭以後,愈益加強了金融資本的霸權。金融資本與國家機構形成更緊密的融合,改變了資產階級內部各集團間的從前的相互關係,變更了資產階級國家之政治的外貌。這種緊密的融合就是說明:獨占資本依據高度的集中性與經濟的命令權,使國家機構直接的獨占的隸屬於自己,驅逐了未組織的資本集團對於國家機構的影響。獨占的大資產階級,由於增大的資本的獨占,實行國家機構的獨占,實行對國家機構的一切命令權的獨占。所以金融資本與國家機構的緊密的融合,促進獨占的大資產階級的獨裁,引起了資本主義的政治的上層建築的移動。
獨占資本與國家機構的融合,使國家的經濟(即戰時形成的國家資本主義)商業化,使私人資本主義經濟政治化。因而國家的全部經濟政策,比較以前得到更為統一的特徵,而這種特徵是由金融資本的完全的霸權所授與的。在從前,資產階級的未組織的大部分常以國家為媒介,利用卡迭爾禁止法或托拉斯禁止法案,對金融資本的勢力作有效的鬥爭,但到現在,國家對於獨占的發展已經公認了。現在,國家所實行的資本集中政策、金融政策、租稅政策、價格政策及一切對外政策,都完全由獨占資本所釐訂了。
獨占資本與國家機構之緊密的融合,對於戰後時代資本主義的獨占的發展的一切形相,雖已成為共通的特徵,但其根本的意義,就是說明階級對立的激化與帝國主義競爭的激化。這種客觀的因素,使得資本主義的政治的上層建築發生重要的變化——法西斯化。在法西斯的統治之下,金融資本與國家機構的融合提升到更高的階段。
法西斯主義形態的兩個方面
法西斯主義,是在帝國主義的戰後階段陷入於一般危機的資本主義的政治的上層建築。法西斯主義,是為對抗日益成長的無產階級革命而實行預防的組織,並為確保其統治的社會基礎,想藉以克服一般危機的資本主義的政治上層建築之最近的形態。
法西斯主義的發展雖然是不均衡(由於資本主義發展的不均衡而起),但法西斯主義卻是在種種形態、種種速度上成長著的資本主義國家的一般現象。法西斯主義的發生,第一是受資本主義的一般危機所規定,第二是與金融資本及國家機構的融合相聯繫,並且與這個融合的內部的、經濟的、社會的前提條件相聯繫。所以我們要更進一步,在下述兩種形態上去認識法西斯主義。
第一種是壓迫無產階級的法西斯狀態。獨占的資產階級由於獨占著國家機構的一切支配地位,使資產階級國家法西斯化了。國家的法西斯化過程,第一步用法西斯的統治形態去補足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形態;第二步是樹立法西斯的獨裁。這種法西斯的獨裁,完全是對無產階級實行的。獨占的資產階級,不但利用國家權力,並且利用法西斯的各種組織,企圖破壞無產階級的團結。在法西斯主義國家中,勞動者的運動是被認為不合法而要絕對加以摧毀的。另一方面,提出「階級協力」的標語,使勞動者的組織隸屬於法西斯的國家機構,宣稱國家是代表勞動階級的利益的。所以法西斯主義國家,一方面是金融資本與國家機構的融合的完成,是金融資本對於全社會經濟生活之完全的支配;他方面,又是法西斯運動的指導的幹部及黨與國家機構的融合。
第二種是建立金融資本獨裁的社會基礎之法西斯的形態,這就是法西斯主義運動。金融資本獨裁的社會基礎,主要的是小資產階級大眾,以及勞動貴族和社會法西斯主義者。小資產階級大眾,在資本主義的一般危機之下,陷入於沒落的命運。他們或者感受了某種假裝反資本主義而其實擁護資本主義的惡宣傳,或者迷信了社會的帝國主義的幻想,自以為藉助於所謂強力的、超階級的公正的國家,把自己階級從沒落的窮困化的狀態中挽救出來。他們以為在這樣的國家,金融資本的獨裁能夠保護他們,並且在階級協力之下,經過他們的斡旋,可以促進帝國主義的繁榮,使他們取得特別的地位。小資產階級這種意識形態的迷妄及其反動的空想的幻想,在他們的階級的急劇沒落的情勢之下,使得他們容易受獨占的資產階級所利用,而變為國家法西斯化的社會基礎,變為法西斯國家的台柱。這便是法西斯主義運動的作用及其社會的意義。法西斯主義運動,雖然是由金融資本授予了特權的小資產階級所直接指導的,但這些小資產階級的指導者,在自己集團利益一點上,是與資產階級密切的結合著,所以他們能夠變成法西斯主義國家的台柱。
實際上,小資產階級的法西斯主義運動,雖是為金融資本獨裁確保其社會基礎的一種形態,但小資產階級大眾與金融資本之間的對立,仍是深刻的矛盾。
此外,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法西斯化,與金融資本獨裁之法西斯形態的發展相適應,因為他們原是在資產階級民主主義之下培養出來的,所以與資產階級民主主義國家的法西斯化有密切的聯繫。他們代表著勞動貴族,想藉助改良主義的勞動組合的機構管理無產階級,實行所謂階級協力的社會法西斯的方法,用民主主義的宣傳或「左黨的」權謀分散無產階級,使與資產階級的法西斯的方法相調和,與資產階級相妥協。
社會法西斯主義之階級的根據,是勞動貴族的官僚層。他們的目的,是要維持自己的特權的形態,所以他們不能不擁護資本主義。
從民主主義到法西斯主義獨裁
資產階級民主主義,在其最古典的形態上,適合於產業資本時代資產階級的利益,在其後的衰微形態上,卻只適合於金融寡頭的資產階級上層的利益了。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是在自由主義的資產階級與封建制度、絕對君主制的鬥爭過程中發生出來的,所以它在歷史上最初是進步的。這時的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議會,是資產階級對封建階級的戰場,是資產階級諸分派的利害對立的調解處。但是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資產階級民主主義便逐漸喪失其進步的特徵而轉變為它的反對物了。當資本主義的帝國主義階段,由於帝國主義戰爭轉化為資本主義的一般危機時,而和這相適應的民主主義的危機也發生了。這不僅是民主主義的部分的危機,而是全部的窮極的危機,結局是資本主義一般的政治的危機。這種政治的上層建築的危機,是在資產階級國家的法西斯化的過程中顯現的。這種特徵的政治的上層建築的危機,即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危機,是在資本主義一般的危機的基礎上生長起來的資本主義之政治的危機。
資本主義一般的危機,引起資本主義的政治上層建築的新形態(即法西斯形態)。政治的上層建築的新形態,主要的是資本主義一般的危機的產物,是金融資本的普遍增大的獨占的剝削方法的產物,也是金融資本與國家機構的融合的產物。
對於經濟的諸矛盾之純政治的克服手段之優越,在資本主義的場合,是當世界戰爭時才開始得到決定的權威的。這種政治的優越,原來是意味著經濟與政治的相互作用之促進的,如今是決定的擴張於經濟的社會的諸矛盾的領域了。政治的克服手段之全面的優越,正是表示著矛盾的正當解決的方法之缺乏,表明著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衝突的激化,表明著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要專靠純政治手段去維持。資產階級要藉助純政治的方法,想在資本主義的傾向上去克服資本主義的一般的危機。
在資本主義一般的危機之下,資產階級要想照從前那樣用自由主義的壓抑的方法去對付無產階級,已經是很不充分,如今不能不利用強力的及欺騙的政治的方法了。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議會,現在已經成為金融資本掩護獨裁的工具,成為其他資產階級諸分派的交易所了。金融資本利用議會的機構做掩護,實行其可能的資產階級的改良,實行一些在表面上好像是讓步的政策,並且利用種種收買的方法,在政治生活的表面上把階級對立的激化做種種歪曲的反映。那些改良政策很能夠感動小資產階級上層及勞動貴族,使得他們接受金融資本的指導,而想在那些政策中尋求自身的出路。那些改良政策並且還能夠誘惑那些在改良主義者領導之下的許多勤勞大眾,影響到他們的政治的行動。小資產階級及勞動貴族的政黨(在狹義上,社會民主黨也是這樣的政黨),就根據大資產階級的這種方針,依靠改良主義的方法,想在客觀上完成其所謂克服階級對立的激化的任務。在這種場合,小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對於大資產階級實行議會主義的鬥爭,而大資產階級對於小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擁護者,為議會主義的外貌的鬥爭,保持自由主義的態度。對於無產階級的鬥爭,卻利用收買的方法代替改良的方法,而在表面上卻裝出改良方法的外貌。
所以資產階級民主主義,在帝國主義階段上,在提高了剝削的金融資本的獨裁之下,是像上述那樣起作用的。而保障金融資本的獨裁的基礎,是大資產階級與小資產階級特權階級及少數勞動貴族之法西斯同盟。這種法西斯的同盟是補充議會制度的不足的東西。因為資產階級國家的政治生活的重心早已移到了議會之外,決定的產業部門(制鐵、電氣及化學等產業)的大獨占集團,以及和他們融合著的銀行集團,由於他們與國家機構的融合,把國家行政權的全機構(財政、警察、軍事、外交)集中在自己的手中,在議會之外直接地實現自己的目的。他們通過所謂經濟會議,通過由他們所派充政府大員,通過一般的國家機構的各部門,實現他們自己的目的。他們為了達成這種目的,還有成為國家的一部分的大黨閥與大組織的全機構。此外,還有他們與其他法西斯團體所組成的法西斯的同盟。大資產階級藉助這種議會以外的所謂「階級的協力」,實行其帝國主義的政策。這所謂階級的協力的組織,就是所謂職業或身份之代表制的組織,所以法西斯主義者宣稱他們的國家是「階級協力」的新國家形態(如德國法西斯主義者所宣傳的)。
總結起來說,法西斯主義是帝國主義階段上的資本主義的政治的上層建築,這是資產階級統治無產階級的新的政治形態。法西斯主義對內是用強力的欺騙的方法,壓迫革命的無產階級,用改良的收買的方法網羅小資產階級及勞動貴族做金融資本獨裁的台柱;對外是準備帝國主義戰爭,重新分割世界的殖民地,以求資本主義的出路。這是資產階級想要在資本主義的立場克服資本主義的一般危機的政治的方法。可是法西斯主義,不但不能克服資本主義的一般危機,反而促進危機的成長,不但不能緩和經濟的社會的諸矛盾,反而使這些矛盾更趨於激化。在法西斯統治之下的無產階級,不但不被壓服,反而因他們的日益加甚的貧窮化,而再接再厲的為自身解放運動而邁進,為促進社會的飛躍而鬥爭。並且動搖不定的小資產階級大眾,由於大資產階級的改良政策的誘惑與民主主義的幻想,雖然暫時地做著金融資本獨裁的台柱,可是他們自身沒落的命運決不能因法西斯主義運動而得救,直到他們從現實中覺醒過來時,就會轉向到無產階級的領導之下的。法西斯主義能夠在事實上使小資產階級不沒落麼?金融資本為取得殖民地而爆發的戰爭,能夠為資本主義求得出路麼?不是適得其反麼?
資本主義危機之資本主義的克服的途徑,必然引導到資本主義之唯一的政治的活路——在國內政策的領域,向到法西斯主義,在對外政策的領域,向到帝國主義戰爭。這樣的活路,無疑的正是資本主義本身的死路。
第四節 過渡期的國家
一 過渡期國家的本質——無產階級專政
過渡期國家的特徵
本節的研究,完全根據蘇俄共產黨人的著作作客觀的說明,我自己並不夾雜主觀的見解。
所謂過渡期國家,是俄國社會革命以後所建立的蘇維埃的國家。大家知道,蘇俄的國家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如俄國共產黨所說,「所謂無產階級革命的專政,是無產階級用強力獲得以鎮壓資產階級而不受任何法律拘束的權力」。
所以無產階級專政的概念,就是國家的概念。這種專政的意義,就是為鎮壓資產階級的反抗而組織的不能同任何人分權的無產階級的政治的支配。
無產階級專政之主要的根本的標幟,就是共產黨的指導。如果沒有黨的指導,無產階級就不能解決自己負擔的任何任務,並且無產階級專政本身便不能保全,不能鞏固。所以在無產階級專政時代,黨扮演了無產階級國家的指導者的角色,它指導無產階級專政之下的大眾組織的活動,去解決無產階級革命所負擔的複雜的任務。
但是,黨在無產階級專政的體制內所實現的指導,並不是黨的專政。無產階級專政決不是黨的專政;黨的指導是完全基於無產階級與其前衛之間的相互信賴,是通過無產階級專政下的大眾組織的全體制的媒介而實現的。
根據上面的說明,我們知道,過渡期國家,是勤勞大眾在它的指導之下去鎮壓資產階級的反抗及建設社會主義經濟的無產階級的統治。所以這個國家要鎮壓舊剝削者的反抗。「但是,在這裡,統治機關已經是人口的多數者,而不是像在奴隸制、農奴制及資本主義制之下的少數者了。當人民的多數者自己去統治自己的壓迫者時,為統治而組織的特別力量已經不必要了。在這種意義上,國家的消滅便開始了。多數者本身直接管理國事,以代替握有特權的少數者的特殊制度。並且國家政權的機能之執行,愈變成全人民的事業,而這種權力的必要就越發減少」。
所以,無產階級專政下的過渡期的國家,是最後的一種國家形態,在它的發展過程中,造出了消滅剝削、消滅階級一般因而消滅自己本身的條件。因此,過渡期的國家已經不是舊意義的國家,即不是當作階級剝削的工具與少數者壓迫多數者的手段的意義上的舊國家了,它是國家的新形態,是「由國家到無國家的過渡形態」。過渡期國家最深刻的本質就在這裡。在這種意義上,過渡期國家又叫做「半國家」。
照這樣看來,無產階級專政,實際上就是無產階級的民主主義。這是社會上勤勞的多數者的民主主義,是對於少數者的專政,是對於舊剝削者的專政。這是無產階級民主主義與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根本不同的地方,也就是過渡期國家的主要特徵。
蘇維埃政權的民主性
在無產階級專政之下,立於大眾之上而與大眾分離的特別的統治機關已經不必要了,國家的統治由勤勞大眾本身通過無產階級專政的體制而實現了。所以無產階級專政,本質上是與勤勞大眾緊密結合的一種統治。無產階級政權的發展,就是吸引勤勞大眾廣泛的完全的參加國家權力機能之執行的過程,就是勤勞大眾多方面的再教育與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向上的過程。在無產階級專政之下,無產階級能指導「以前完全立於政治生活之外的」勤勞階級去參加政治生活。在這種意義上的專政,就是保證勤勞大眾集會出版及人格等自由的無產階級的民主主義。
但是,無產階級民主主義的自由或平等,如共產黨所說,決不是形式的——抽象的東西,實際上含有具體的階級的內容。過渡期國家的階級鬥爭,是為消滅階級而實行的鬥爭,即為實現實際平等而實行的鬥爭。只要階級與階級鬥爭存在著,就不能有平等,要想實現真正的平等,就必須消滅階級。在過渡期國家中,無產階級與農民出現為異質的階級,所以「在由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時代,兩者之間,不能有平等」。這種階級的區別,到現在還存在,只有隨著階級一般的消滅才被清算。一九三五年蘇聯憲法的改革表示這種不平等已在消滅過程中,表示無產階級民主主義的一大進展。
近年來蘇聯社會主義建設之全面的大勝利,資本主義分子最後的肅清,以及小生產的農民之轉變為社會主義的積極建設者,所有這些變動,就促成了一九三五年憲法的改革。
例如關於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方面的改革,主要的可分為兩點:第一是以前工人和農民在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上的差別的消滅,即是實行工農平等選舉制;第二是擴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到更廣大的民眾,即恢復了大部分過去被褫奪公權的異己分子的選舉權。就這一點看來,足以表示無產階級民主主義的向前發展了。
無產階級專政,在它的發展的一定時期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要求在這專政的體制內,向著一定的一般的方向,去變更自己陣營的編制及種種組織的活動的形態和方法。
譬如在保證無產階級專政的直接鬥爭時期,即在內戰時期,專政的強力方面的意義特別增大。因為「事態一涉及戰爭,一切事情必須從屬於戰爭的利害,國內生活的各方面,都要從屬於戰爭」。
所以,這時戰鬥上的任務,遠過於建設的及教育的任務。因而一切無產階級的組織,是集中主力去保證戰爭上的勝利,是要求各種活動部門的軍隊式的敏速的行動、戰鬥上的命令之積極的執行、活動方法的軍隊化、民主主義方法的縮小及一定的組織的中央集權等。
社會主義建設期的蘇維埃政權
但是,到了社會主義的建設時期,這些組織形態和活動方法已經不適當了。這時無產階級專政之最本質的方面是經濟建設,是為解決無產階級革命所提出的經濟任務的鬥爭。不過在這個時期,專政之強力方面仍然是必要的。
廣泛的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行,產出了加強無產階級的積極性組織性及訓練性的新方法、對於都市及農村的資產階級鬥爭的新形態、無產階級聯合中農的新形態、對於官僚主義鬥爭的新形態,以及聯合資本主義世界的勤勞大眾的新形態。勤勞大眾之物質的文化的水準的向上、無產階級的強化及黨的指導的強化,引起了大眾組織之活動性的強化、無產階級民主主義的成長及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上大眾積極性的增大。
到了社會主義的改造時期,在無產階級面前提出了新的任務、新的活動方法及新的生產活動的形態——社會主義的競賽、突擊隊活動、經濟計算等等。
在這個時期,廣泛的勤勞農民大眾,一步一步地由合作社的最低階段進入較高的階段,進入建設中的社會主義的體制之中。社會主義工業的強化、國營農場的增大、無產階級指導作用的增大、合作社社會性的發展、對於資本主義分子的活潑的鬥爭與攻擊,所有這些事實,吸引著廣泛的農民大眾去參加農村社會主義之直接的建設。
無產階級專政、無產階級民主主義,是這樣發展起來強大起來的。但是,無產階級專政愈強化,無產階級愈發展,將來——社會主義最後的勝利與完全的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之後——的國家消滅的條件,也就越發準備好了。
二 無產階級專政的任務
鎮壓資產階級的反抗
依據蘇俄共產黨人的見解,無產階級專政的任務,大概可以歸納為下列三點。第一個任務,是鎮壓資產階級的反抗。
如蘇俄共產黨所說,由資本主義社會到社會主義社會的推移,是被壓迫階級長期奮鬥的歷史過程,決不是一剎那就可以突然實現的事情。首先需要無產階級國家,尤其需要無產階級專政,去鎮壓資產階級的反抗。因為資產階級即使在喪失政權之後,也決不會和和平平的受著統治,所以無產階級專政的第一個歷史的任務,就是要「擊破資產階級的反抗,恐嚇反動家,用武裝的民眾權力鎮壓資產階級和敵人的陰謀」。
資產階級雖然失去了政治上的支配權而受人統治,但是,在過渡期中,他們並沒有被完全消滅,所以仍然是基本的階級,是無產階級的主要敵人。無產階級的勝利,同時加強了剝削者的抵抗,而且社會主義的建設愈成功,他們的抵抗也愈加猛烈。
舊剝削者雖然失掉了自己的統治地位,但仍然具有許多實際的特權,如屬於資產階級的貨幣,「昨天剝削來的殘餘物」,絕大的組織經驗、政治經驗、資產階級文明的力量以及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對於舊剝削者的擁護等等。舊知識分子在無產階級為保證專政而鬥爭的時代,尤其在資產階級企圖再起的時代,常常擁護資產階級,他們或者採取公開鬥爭的形式,或者實行怠工,或者參加陰謀和反革命的活動,以企圖推翻無產階級專政。如一九三〇年的「產業黨」和「勞動農民黨」事件、一九三四年的基洛夫案以及最近西伯利亞鐵路的間諜案等等,都是舊知識分子反革命的陰謀的表現。
在資本主義的潛勢力之中最有重要意義的,是小生產者的習慣。因為「制度是可以一舉破壞的,而習慣決不是一舉可以破壞的」。所以,要消滅資產階級,必須要「消滅產生資本主義的小生產」。
資產階級不但依據於內部的各種力量,而且有國際的結合,即依據於世界資產階級的勢力。如國際帝國主義的武力、資產階級的報紙、教會的影響以及國際社會民主主義的煽動等等,都是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國家的力量。
無產階級國家,在這種內外敵人的夾攻之中,一方面要利用國家政權,組織武裝的抗敵機關,決定的無容赦的鎮壓資產階級的抵抗;同時把握住各國無產階級與被壓迫的勤勞大眾,以爭取社會主義的世界的勝利。
所以,過渡期是「垂死的資本主義與生長的社會主義之間」的鬥爭時期,是都市與農村的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之間的不能調和的鬥爭時期。所以「無產階級專政,就是掌握政權的無產階級對於被打敗而未消滅的不斷抵抗的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
領導農民大眾走上社會主義的道路
如俄國共產黨所說,無產階級專政的第二個歷史的任務,是領導非無產階級的農民大眾建設社會主義。這一點對於農民占人口最多數的俄國更為重要。
「無產階級專政,是藉助於國家政權的無產階級的階級鬥爭。並且基於長期的經驗和許多的實例,使非無產階級的勤勞大眾知道,擁護無產階級專政比擁護資產階級專政對於自己更為有利,知道沒有第三條路可走,這件事就是這階級鬥爭的任務之一」。
所以,無產階級專政不僅是鎮壓資產階級的反抗的手段,而且是領導非無產階級的農民大眾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之工作的手段。但是,無產階級專政的這兩個方向、兩個任務,是不能嚴格區別而是互相依存的。假若無產階級對於資產階級不實行斷然的鬥爭和鎮壓,就不能吸引住多數的勤勞的被剝削者,犧牲剝削者以實現他們經濟的必要,同他們去建設社會主義。他方面,假若無產階級不能和農民大眾結成同盟,不能指導他們,就不能解決克服資產階級的反抗的任務和積極的建設社會主義的任務。
但是,無產階級與農民聯盟的形式和內容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建設社會主義的鬥爭的種種發展階段,而在無產階級與農民間的狀態和相互關係上,引起重大的變化。並且因而在無產階級對於農民的領導方法上以及對於農民種種集團的態度上,也不能不發生變化。
在種種農民集團中,貧農和農村半無產階級的階級地位,使他們和無產階級緊密的結合著,使他們轉變為社會主義革命的無產階級之忠實的同盟者、農村的最鞏固的支柱。中農,從他們的階級地位看來,必然的動搖於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之間,他們在過渡期中是站在中間的地位。所以無產階級對於中農的指導方法和態度,就不能不有相當的變化。富農,是無產階級革命和專政的不可和解的敵人,所以無產階級必須堅決的和富農鬥爭,去肅清富農,才能取得社會主義最後的勝利。
在社會主義革命的最初期的時代,無產階級認為在對於資產階級的鬥爭中,中農不是自己的同盟者,但是,決不許富農去支配中農,而使中農中立化。這就是說雖然中農不能積極的援助無產階級革命,至少要做到使他們不會妨礙革命的工作。
固然,在無產階級與中農這兩個階級之間存在著矛盾,因此在某一點上存在著鬥爭,然而這是一種可以克服的矛盾。所以在新的條件之下,無產階級與中農的相互關係就發生了變化。中農中立化的政策,在一九一八年以後被廢棄,而於一九一九年提出了鞏固中農同盟的口號。無產階級在社會主義之成功的建設過程中,克服了存在於無產階級與中農之間的矛盾和分裂的可能性。無產階級對於都市和農村的資產階級的鬥爭,就是為了領導廣泛的農民大眾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鬥爭。在這個鬥爭過程中,農民的基本大眾,已經從破滅與落後的狀態,轉到物質的文化的水準向上的途徑。無產階級將中農引導到建設中的社會主義的體制之內了。
隨著農業集體化的成功,無產階級的黨,對於農民的種種集團提出新的口號——即在集體化的基礎上肅清富農的口號與將集體農場場員轉化為農村中無產階級之主要的最鞏固的支柱。
無產階級必須和農民的基本大眾共同建設社會主義,指導他們的社會主義的改造,使他們轉化為社會主義建設的最鞏固的支柱。
消滅剝削與階級差別以建設社會主義
如俄國共產黨所說,無產階級專政的第三個歷史的任務,也是最基本的任務,就是經過專政來造成消滅階級及消滅國家的一切必要的條件,以建設完全的社會主義社會。這個任務是要經過激烈的階級鬥爭來完成的。
第一個五年計劃成功後,蘇聯已經完成了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建設,進入社會主義時代,然而決不能說各階級已被肅清,無產階級的階級鬥爭已經停止了。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成功後,「最後的清算資本主義要素與階級一般、完全消滅生出階級差別與剝削的一切原因」。
「要想完全的消滅階級,就不僅要消滅剝削者——地主和資本家,不僅要廢除剝削者的私有財產,而且必須廢除對於生產手段的一切私有,消滅都市和農村的差別,消滅肉體勞動與精神勞動的人們之間的差別。這是一種需要長久歲月的事業。要想完成這種事業,必須促進生產力巨大的發展,克服小生產殘餘的抵抗,克服與小生產殘餘相結合的習慣及可怕的傳統的力量」。
所以當蘇聯進入社會主義時代,當前的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第一,農民之社會主義的改造、富農的清算與都市和農村的差別之消滅;第二,無產階級的生產的——技術的人才之養成及因此準備肉體勞動與精神勞動的對立之消滅;第三,無產階級的社會主義新規律之養成。
第二個五年計劃實施以來,蘇聯當局努力鬥爭的結果,到現在建設社會主義的任務,已有相當的成就。據最近關於蘇聯新憲法的史達林報告,第一,工業的發展,「已超過戰前七倍有餘」,「資本主義已完全由工業領域內驅逐淨盡」。第二,「農業中之富農已肅清,使用落伍的中世紀技術的小農經營,僅占一無足輕重之地位」,現在供給集體農場使用的曳引機已達三十一萬六千架,共有五百七十萬匹馬力,連國營農場合計在內,共有曳引機四十萬架,馬力達五億八千萬匹。第三,「商業中的商人及投機者已完全掃除,全部貿易,現在已入於國家合作社及集體農場之手,新的蘇維埃商業已經形成,並且發育為無投機者與資本家的商業」。第四,在各民族之間,由於剝削階級的廢除、無產階級之掌握政權以及各蘇維埃民族文化之高度發展,使蘇聯各民族間互相猜疑之情緒業已消盡,而形成現在有組織真正平等的多數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
這樣,「工業領域中,資本階層已不存在,農業領域中,富農階層業經掃除,商業領域中,商人及投機者亦已絕跡。於是一切剝削階級均已清算乾淨,僅無產階級、農民階層與知識分子仍然存在」。
但是,無產階級因生產工具之公有及剝削者的消滅,已稱為「全新的工人階級」。農民階層因地主高利貸者的消滅,已成為全新的農民、成為「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農民了」。最後,知識分子不再為地主資產階級服役,而且百分之八十至九十,都是勤勞大眾的子弟,他們「與工農同心協力去建設新的無階級的社會主義社會了」。
三 過渡期國家制度的特徵
蘇聯憲法的特徵
如俄國共產黨所說,蘇聯憲法是推翻資本主義走入社會主義的標誌,它具有不同於各資本主義國家憲法的特質。關於它的特質,可以概括為下列幾個重要之點。
第一,無產階級專政。蘇俄憲法規定:「俄羅斯社會主義蘇維埃聯邦共和國憲法,在此過渡期之主要目的,為完全廢止資本制度與人類相互間之剝削、及由階級對立之結果所形成之國家制度,以達到社會主義的確立之故,特別加強工人及貧農之權力,創建無產階級專政的蘇維埃政權形成。」這顯然與資產階級民主主義,即實際上的資產階級專政,是完全相反的。
第二,私有制度的廢除。在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中,最重要的一條便是宣布任何人的私有財產權的神聖不可侵犯。而蘇聯憲法,首先就宣布「廢除個人的私有權,一切土地、森林、礦產、銀行、鐵路、水道、農具模範農場以及工廠、製造所等,完全收為國有」。蘇聯的一切重要經濟政策,其目的就在徹底剷除私有制度,藉此以消滅一切的階級差別而建立一完全無階級的社會主義社會。
第三,選舉制度的民主化。如前面所述,蘇聯的民主主義,是對於最大多數人的民主主義,關於這一點,在選舉制度上明白地表現出來。蘇聯憲法規定:除勞工階級的敵人,一概剝奪選舉權外,「凡屬下列俄羅斯社會主義蘇維埃聯邦共和國的公民,至選舉日年滿十八歲者,不分性別、宗教信仰、種族、民族、住址等等,均享有蘇維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一)凡從事生產勞動或公益事業以謀生者,及擔任家務以保證前者得以從事生產勞動者;(二)紅軍兵士和官長;(三)屬於上述兩類之公民而喪失勞動能力者」。
由此可見,蘇聯的選舉,對於工農勞苦群眾是毫無限制的選舉,並且自一九三五年二月憲法改革以後,大部分過去被剝奪公民權的階級異己分子的選舉權已經恢復了。
第四,外國人的權利。蘇聯憲法規定:「為促進萬國勞動者的團結,對生活於俄國領土內的外國勞動者農民,給以與俄羅斯共和國公民相等的一切政治上的權利。」所以在蘇俄境內的外國人,得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這種和資本主義國家憲法絕不相同的規定,更是代表蘇聯憲法的最大特色之一。
隨著蘇聯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成功,以及經濟政治社會各方面的生活情況的變動,不能不反映到蘇聯的憲法上,而賦予新的特點。據最近(一九三六年十一月)第八屆蘇維埃聯邦大會開幕時,關於制定蘇聯新憲法的史達林報告,新憲法具有下列各種特點:第一,新憲法是總結已行之路,即總結已獲之收穫的記錄與立法。第二,新憲法之主要基礎,系由下列社會主義原則所構成,即土地、森林、工場、生產手段的社會公有,剝削及剝削階級的廢除,失業之廢除等。第三,社會為兩個友好階級即工人與農民所組成,而憲法則在使勤勞大眾所需要的有利於他們的社會秩序更加鞏固。第四,新憲法的出發之前提,為一切國家民族均有同等之權利,即一切國家民族,不論其現在或已往之地位,不論強弱,在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各種生活領域中,必須享有同等權利。第五,在新憲法的民主主義之下,決定每一公民在社會中之地位的,既非資產或種族,亦非性別或官位,而是個人的能力與勞動。第六,新憲法尚有一其他特點。即資產階級國家的憲法,通常只將形式上的權利給予國民,而不顧及行使權利的條件或方法。新憲法不僅宣布國民權利平等,而更以法律保障之。所以新憲法中的民主主義,絕非「普遍的」與「常人所承認的」一般的民主主義,而是社會主義的民主主義。
過渡期國家機構的特徵
如俄國共產黨所說,無產階級革命後,必須破壞資產階級的舊國家與國家機關,而代之以新的能夠完成無產階級的歷史任務的國家機關,這樣的國家機關,就是蘇維埃。
蘇維埃的第一個特點,就是立法與行政兩種機能的統一。如上所述,資產階級國家的政治原則,是所謂三權分立。但是資產階級國家權力的重心,在資產階級革命的過程中,已經由議會移到行政機關,而議會只變成一個饒舌的場所了。所以,無論議會的議員們如何唇槍舌戰,議出了什麼議題,而行政機關的人們卻是另一樣行使其統治的權力。
蘇維埃的政權機構卻完全不然。它不是「加於社會之上而與社會脫離的一種力量」,而是真正代表勞動者社會全體利益而與社會相符合的權力機構。它和資產階級國家的議會主要不同之點,即在於它是統一立法與行政兩種機能的勞動者自治的大眾的組織。它隨時遇到問題,隨時就提出討論而予以決定,決定之後就立即執行。
蘇維埃的第二個特點,是官僚主義的消滅。如上所述,資產階級國家機構,是超乎社會之上而與社會脫離的少數人把持的壓迫力量,所以在那種國家裡,必然形成與民眾脫離甚至與民眾對立的官僚體系。而蘇維埃是無產階級國家組織之最合目的的最完全的形態,它本身中具有克服官僚主義的一切前提條件和可能性。蘇維埃的代表是由人民直接選出,並且可以任意罷免,他們與大眾緊密的結合著,代表大眾真實的根本的利益,他們對於自己的行動完全向自己的選舉者負責。所有勤勞大眾都要參加管理國家的事業,基於自己的經驗變成立法者、執行者及武裝自衛的國民。所以「蘇維埃權力,是使大眾急速學習管理國家及組織全國規模的生產的機關」。這樣的無產階級民主主義的組織,徹底破壞了官僚主義的基礎。
蘇維埃的第三個特點,是廢除常備軍制而代之以全體人民的武裝。在資產階級國家中,常備軍是統治階級用以鎮壓被壓迫大眾的一種特殊的武裝力量,也就是與整個勞動者社會相對抗的特殊力量。無產階級革命必須要毀滅這種武裝力量,而創設人民的武裝組織,即工農紅軍。這是按照階級原則而組成的,它是代表著無產階級的武裝力量——即與勤勞大眾緊密團結的力量、抵抗國際資本主義干涉的力量、鎮壓資產階級反抗的力量及防衛社會主義建設的力量。
四 國家死滅的過程
過渡期國家死滅的前提條件
前面已經說過,國家是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社會的產物,是階級矛盾之不能調和的產物。換句話說,它是社會分裂為階級以後才發生的。階級分裂是國家成立的根本條件。所以它發生以後絕不是萬古不朽的金身,失了社會的根據,它就要死滅的。
「當經濟發展到了某個階段時,當經濟的發展自然使社會分裂為階級時,國家就因為這個分裂而成為必要了。現在,正在快步地走近一個生產發展的新階段,在這個新階段上,那種階級不僅沒有再存在的必要,而且成為生產的直接障礙了。階級在將來之必歸消滅,正和它在過去之發生一樣是不可避免的事情。階級一經消滅,國家也必然的隨之而消亡了。在一切生產者自由平等的結合的基礎之上來重新組織生產的時候,社會便要把整個的國家機關擲到最適宜於它的地方去——就是要把它拋到古物陳列館中去,與那紡車、黃銅斧一類的古董一塊陳列起來」。
「無產階級取得政權之後,首先就把生產工具收歸國有。但是,因為這一個動作,它便消滅了無產階級本身,消滅了一切階級的差別和階級間的矛盾,同時連國家也消滅了」。
「等到國家真正變成社會的代表的時候,它本身就成為廢物了。一旦社會上沒有壓迫階級,一旦階級的統治和由現代無政府的生產所造成的個人的生存競爭,以及由這種競爭所產生的衝突和極端的矛盾完全消滅之時,從那時起便沒有壓迫,便不需要一種特殊的壓迫力量——國家了。當國家真正代表全體社會的時候,它以社會的名義取得生產工具的所有權,便是它的第一個行動,同時也便是它本身最後的一個獨立行動。國家權力對於社會關係的干涉完全不需要了,而國家權力本身也將自行永眠了。這時,物品的管理機關和生產過程的指導機關便代替了治人的政府,國家並不是被『廢除』,而是自行『死滅』的」。
這裡要特別注意的一點,就是這個自己死滅的國家,是所謂過渡期的國家。
總之,國家的死滅是一種歷史發展的必然,但是要在下列幾個前提具備時它才能自趨於死滅。第一,社會主義勞動習慣的創造;第二,強制機關的廢除;第三,世界革命勝利後海陸軍的消滅。
國家死滅過程的兩個階段
如上所述,無產階級專政的過渡期國家,在它的發展過程中,造出了自己本身消滅的條件。因為在過渡期國家中,生產機關的國有既然實現,那末私有生產機關者與沒有生產機關者的區別,也就要隨之消滅,即階級區別隨之消滅。階級區別既然消滅,無產階級本身也就當然沒有了。國家既然是階級社會的產物,社會沒有階級,必然就沒有國家了。不過國家並不是突然死滅,它是由漸變到飛躍,而趨於死滅的。
在社會主義低級形態的社會中,生產機關雖然國有,私有生產機關和沒有生產機關的階級區別雖然消滅,但在分配上卻只能實行「各盡所能,各取所值」的原則。在這種「不作工不得食」和「等量勞動獲得等量生產品」的原則之下,仍然存在著許多不平等的事情。並且當這個新社會剛從資本主義社會脫化出來之後,事實上決不能脫盡舊社會的薰習,人們也決不會知道去為社會勞動而不需要任何法規的督責。所以在這個階段中,一種國家的形式還是必需的,但是它已經在轉變的途中了。
在社會主義高級形態的社會中,人們經過了過渡期國家的長期訓練之後,已經慣於遵守社會秩序,即社會生活的基本原則,同時他們的生產力又發展甚大,而勞動本身變成了第一個生活要求,於是,這時便可以實行「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則了。
因此,在社會主義低級階段,國家的形式還是必要的,不過這個國家的形式不是官僚的政府由特殊武裝隊伍來執行國家的政權,而是民眾的政府,由民眾自己的武裝來執行國家權力的。到了社會主義的高級階段,便實現了「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則,就完全沒有何等強制權力的必要,沒有任何形式的國家權力之必要,這時國家就變成了物品的管理機關和生產過程的指導機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