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達爾文主義 · 第三章 威廉·格雷厄姆·薩姆納:社會達爾文主義者
薩姆納,毫不妥協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這是一位向舊思想發起進攻的鬥士,也是一位在新思想面前捍衛陣地的勇士。弔詭的是,他似乎被時代拋棄,卻未被歷史淘汰。
必須清楚,我們走不出這個選擇:一邊是自由、不平等、適者生存;一邊是不自由、平等、不適者生存。前者推動社會上行,偏愛所有最好的社會分子;後者推動社會下行,袒護所有最差的社會分子。
——威廉·格雷厄姆·薩姆納
一
在美國,最具活力、最有影響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是耶魯大學的威廉·格雷厄姆·薩姆納。薩姆納不僅讓進化論異乎尋常地適應了保守主義思想,而且通過其被廣泛閱讀的書籍和文章有效地傳播了自己的哲學,還將他在紐黑文(New Haven)占據的關鍵教學崗位變成了社會達爾文主義者的講壇。他為自己的同代人提供了一種綜合體系,這個綜合體系雖然沒有斯賓塞的體系那麼宏大,但其鮮明而坦率的悲觀主義則比斯賓塞更加突出。薩姆納的體系綜合了西方資本主義文化的三大傳統:新教倫理、古典經濟學說和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與此相應,薩姆納在美國的思想發展歷程中扮演了三個角色:一位偉大的清教徒傳教士、一個李嘉圖和馬爾薩斯古典悲觀主義的鼓吹者、一名進化論的吸收者和普及者。(1)他的社會學在宗教改革所確立的經濟倫理與19世紀的思想之間架起了橋樑。它假定勤勞、溫和、像理想中的新教徒那樣節儉的人,在生存鬥爭中相當於「強者」或「適者」;它用一種冷酷無情的、既是加爾文教的又是科學的決定論,來支持李嘉圖的必然性原理和自由放任主義。
薩姆納1840年10月30日出生於新澤西州帕特森(Paterson)。父親托馬斯·薩姆納(Thomas Sumner)是一位工作勤奮、自學成才的英國勞工,由於工廠制度的發展導致自家產業難以維持,漂洋過海來到美國。他教導孩子們敬重傳統的新教經濟倫理,他的節儉給兒子威廉留下了深刻印象。若干年後,薩姆納終於開始把那個總是往儲蓄銀行跑的儲戶稱譽為「文明的英雄」。(2)這位社會學家後來如是寫到他的父親:
他的生活準則和生活習慣是最理想的。他知識淵博,精於判斷,屬於《米德爾馬契》中凱勒布·加斯那類人。早年我從書本上和其他人那裡接受了一些與他不同的觀點和意見。現在在這些問題上,我站在他一邊,不支持其他人。(3)
薩姆納早年時期社會上流行的傳統古典經濟學說,強化了他從父親那裡獲得的精神遺產。他開始把金錢上的成功看作是勤奮和節儉的必然結果,並認為,那時他生活於其中的生機勃勃的資本主義社會,實現了追求自由競爭秩序的古典理想,而這種自由競爭秩序自然本來就是厚道的。十四歲那年,他就讀了哈麗雅特·馬蒂諾(Harriet Martineau)的系列通俗小書《政治經濟學圖解》(Illustrations of Political Economy),該書的目的是通過一系列寓言故事,圖解李嘉圖的政治經濟學原理,讓大眾了解自由放任的好處。薩姆納正是通過這套小書知道了工資基金理論及其推論:「沒有什麼東西能一直影響工資率而不影響人口與資本的比例」;「勞動者聯合起來反對資本家……不能保證工資一直上漲,除非勞動力供不應求,而在這種情況下,通常不必罷工」。他在書中還找到了虛構的證據,證實「在整個商業交換系統中……有一種與生俱來的自我平衡力,對其放任自流的運行之結果的一切擔心都是荒謬的」,「當資本偏離正常路線,轉向用於在國內生產價貴質次的東西,而不是用來準備在國外購買價廉質優的同樣商品時,就是造了孽」。馬蒂諾女士認為,慈善事業,不管是公共慈善抑或是私人慈善,永遠都不會減少窮人的數量,而只會鼓勵浪費,助長「侵吞、暴政和欺詐」。(4)薩姆納後來稱,他對「資本、勞動、貨幣和貿易」的概念「都是通過童年時代讀過的那些書形成的」。(5)他對上大學時反覆背誦的由弗蘭西斯·韋蘭(Francis Wayland)編寫的政治經濟學標準教材似乎沒有多少印象,也許是因為該教材只是證實了他所抱持的根深蒂固的信念而已。
1859年,年輕的薩姆納進入耶魯,學的是神學。在薩姆納上大學期間,耶魯仍然是正統觀念的支柱,校長先是多面手西奧多·德懷特·伍爾西(Theodore Dwight Woolsey),後由諾亞·波特牧師大人(the Rev. Noah Porter)繼任。伍爾西當時剛從古典學術領域轉向撰寫《國際法研究導論》(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Law),諾亞·波特則是道德哲學和形上學教授。後者終有一天要同薩姆納就新科學在教育中究竟該處於什麼樣的適當位置的問題,展開唇槍舌劍的交鋒。薩姆納當時是一個對人頗為冷淡的年輕人(他會一臉嚴肅地問人家:「讀小說合情合理、無可非議嗎?」),很多同學都反感他。不過,他的朋友雖然不多,對他卻非常慷慨。其中有一位朋友威廉·C. 惠特尼(William C. Whitney),說服自己的哥哥亨利資助薩姆納到國外繼續深造,薩姆納在日內瓦、哥廷根和牛津繼續從事他的神學研究期間,兩兄弟還物色了一個人替他在聯邦軍(the Union Army)里服役。(6) 1868年,薩姆納經推選成為耶魯學院教師,開啟了自己終身的教學生涯,其間只有幾年做過一家宗教報紙的編輯和位於新澤西州莫里斯敦的美國新教聖公會的教區牧師。1872年,薩姆納晉升為耶魯學院政治和社會科學教授。
儘管薩姆納為人冷淡,上課直截了當、自以為是,但他的擁躉比耶魯歷史上任何一位教師都要多。(7)高年級學生在他的課程中找到了一種獨特的滿足;低年級學生則盼著升入高年級,主要就是為了能有資格選他的課。(8)威廉·里昂·菲爾普斯(William Lyon Phelps)把上盡薩姆納的每一門課程當作原則問題,根本不顧自己對這門課的興趣究竟如何,他留下了這麼一幅薩姆納同一位意見相左的學生交往的難忘畫面:
「教授,您難道一點兒也不信任政府對產業的任何支持嗎?」
「不!誰拱到,誰全占;拱不到,就完蛋。」(1)
「是的。可是,豬不是有拱土找食的權利嗎?」
「世上沒有權利。這個世界誰都不欠,沒有誰可以說這個世界該讓誰活著。」
「那麼,教授,您只信任一種體制,契約—競爭體制?」
「那是唯一正確的經濟體制,其他的都是謬論。」
「呃,假如有某位政治經濟學教授搶走了你的工作,你不會氣惱?」
「歡迎任何教授來試。如果他得到了我的工作,那是我的錯。我只管把這門課上到極致,這樣就沒人能搶走我的工作。」(9)
薩姆納早年接受的宗教教育和這方面的興趣在他的所有作品中都留下了印記。雖然他的風格中神職人員的那種遣詞造句很快就消失了,但從脾性上說他仍是一個說教者、道德家,一個致力於自己的事業而沒有興趣區分對手是錯還是惡的人。他的傳記作者寫道:「他表現出來的那種頭腦與其說是希臘人的,不如說是希伯來人的。他全憑直覺,粗獷,有力,具有強烈的、不屈不撓的道德色彩,喜好指責,總是像個先知。」(10)他也許會堅持說政治經濟學是一門與倫理學無關的描述性科學,(11)但他對貿易保護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的非難總是迴蕩著道德上的弦外之音。他的通俗文章讀起來就像是在布道。
薩姆納沒有把自己的一生全都搭在口誅筆伐的鬥爭上。他的智識活動經歷了兩個相互重疊的階段,這兩個階段之間的區別主要是工作方向上的變化,思想上的變化相對較小。在19世紀70年代、80年代以及90年代早期,他藉助通俗雜誌的專欄和各種講座場合,展開了一場反對改良主義、保護主義、社會主義和政府干預主義的運動。這一時期,他發表了《自掃門前雪——社會各階級彼此應該為對方做什麼》(1883)、《被遺忘的人》(「The Forgotten Man」,1883)、《重造世界的荒唐努力》(「The Absurd Effort to Make the World Over」,1894)。不過,在19世紀90年代早期,薩姆納將注意力越來越多地轉向了學術性的社會學研究。正是在此期間,他寫出了《全球饑荒》(「Earth Hunger」)一文的手稿,里程碑式的不朽名著《社會科學》(Science of Society)也在構思之中。薩姆納一向是個做事不蹈舊矩的人,當他發現關於人類習俗的一章已經寫到20萬字時,便決定將其獨立成冊,單獨出版。就這樣,薩姆納幾乎不假思索地在1906年拿出了《民俗論》(Folkways)。(12)儘管薩姆納年輕時深厚的倫理情感,到他的社會—科學階段,已經讓位於精密複雜的道德相對主義,但他的哲學根基依然如斯。
二
薩姆納社會哲學的主要前提來自赫伯特·斯賓塞。牛津大學研究生畢業後的幾年裡,薩姆納對於創建一門系統的社會科學的可能性問題,「腦海里」已經有了「一些模糊的想法」。1872年,當《社會學研究》在《當代評論》(Contemporary Review)上連載時,薩姆納緊緊地把握了斯賓塞的思想,社會科學的進化論觀點深深地迷住了他。斯賓塞的建議似乎充分證明了他自己初步設想的潛力。那個對斯賓塞的《社會靜力學》無動於衷的年輕人(因為「我不相信自然權利和他的『基本原理』」),現在發現《社會學研究》讓自己無法抗拒。「它解決了社會科學同歷史學的關係這個古老難題,把社會科學從一幫稀奇古怪的人手裡解放出來,並為大家提供了一個明確而又壯麗宏偉的工作領域,我們有望最終從這項工作中為社會問題的解決找到明確的答案。」數年後,O. C. 馬什教授對馬類的進化研究讓薩姆納完全信服了發展假說。他一頭扎進達爾文、海克爾、赫胥黎和斯賓塞的著作中,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浸透了進化論。(13)
就像在他之前的達爾文一樣,薩姆納也到馬爾薩斯那裡去為自己的體系尋找基本原理。他的社會學在很多方面就是沿著生物學和社會學的思路,只往前追溯那麼幾個階段,即從馬爾薩斯到達爾文,再經過斯賓塞到現代社會達爾文主義者。薩姆納說,人類社會的基礎在於人地比例(man-land ratio)。人最終要靠土地謀生,他們求得了什麼樣的生存、以何種方式求得這樣的生存,以及在此過程中彼此之間形成的相互關係,都取決於人口與可用地之間的比例關係。(14)在人口少而土地肥沃的地方,生存鬥爭就不那麼野蠻,民主就可能盛行。當土地的供應承受不了人口的壓力時,全球就會出現饑荒,人類各種族便四處遷徙,軍國主義和帝國主義盛行,衝突肆虐;而在政府內部,則是精英階級占據統治地位。
在人們努力使自己適應這片土地的時候,他們開始在征服自然的過程中爭奪領導權。薩姆納在一些通俗文章中強調了這樣一種觀點,即生活的艱辛是人同自然鬥爭產生的不幸,「我們不能責怪我們的人類同伴,說是他們造成了我們的困苦。我的鄰居和我都在努力使我們自己擺脫這些厄運。我的鄰居在這場鬥爭中比我更勝一籌,這對我來說沒有什麼好委屈的」。(15)他接著說:
毫無疑問,與一點兒資本也沒有的人相比,擁有資本的人在生存競爭中占據了極為有利的位置……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個人擁有對抗別人的優勢,而是說,當他們為了從大自然獲取生存資料而成為競爭對手時,掌握資本的一方比另一方擁有不可估量的優勢。如果不是這樣的話,資本就不會形成。資本只有通過克己才能形成。如果擁有資本不能確保社會高級階層的有利地位和優越性,人們就絕不會甘心忍受要獲得資本所必須滿足的條件。(16)
因此,這場鬥爭就像一場賽狗,一條獵犬去追逐金錢這隻沒有感情的野兔,並不妨礙其他獵犬也這麼做。
薩姆納可能有這麼一種願望,即平息窮人對富人的怨恨,儘量減少人類在生存競爭中的衝突。然而,他始終都沒有迴避把動物鬥爭和人類競爭進行直接類比。(17)在19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的斯賓塞主義知識氛圍里,把競爭性社會裡的經濟競爭看作是對動物世界鬥爭的反映,這在保守派人士那裡,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從自然選擇更適合生存的有機體到社會選擇更適合生存的人,從具有更強適應能力的有機形式到具有更多經濟美德的公民,人們很容易通過類比說出個一二三來。競爭性秩序現在被標上了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宇宙原理。競爭無上光榮。正如生存是力量的結果,成功乃是美德的回報。有些人主張給那些要什麼沒什麼的人慷慨補償,對於抱有這種主張的人,薩姆納頗不耐煩。他在1879年的一次演講(演講的主題是艱難時世對經濟思考的影響)中宣稱,許多經濟學家
……似乎害怕地球上仍有窮困和苦難,而且只要人性的惡還在,窮困和苦難就可能一直存在下去。他們中有許多人害怕自由,特別是害怕競爭形式下的自由,將其臆想為妖魔鬼怪。他們認為這是對弱者的無情壓迫。他們沒有意識到,這裡的「強者」和「弱者」無可定義,除非把它們等同為勤奮者和懶惰者、儉約者和奢靡者。他們更沒有意識到,如果我們不喜歡適者生存,我們就只有一個選擇可用,那就是不適者生存。前者是文明的法則;後者是反文明的法則。我們可以在兩者之間作出選擇;或者我們也可以像過去那樣,繼續在兩者之間搖擺不定。但第三條道路——社會主義者心心念念的那個東西——一個既養育不適者又促進文明發展的計劃,沒有人找得到。(18)
按照薩姆納的看法,文明的進步取決於選擇過程,而選擇過程又取決於不受限制的競爭活動。競爭是一種自然規律,「就像萬有引力一樣,無法消除」,(19)因此,人們對它佯裝未見,只會徒增不幸。
三
薩姆納在撰寫社會學方面的著作之前,早就在雜誌上發表文章,闡述了其哲學基本原理。他斷言,人生面臨的第一個事實就是生存鬥爭,這場鬥爭中向前邁出的最大一步是資本的生產。資本的生產提高了勞動的成效,並為文明的進步提供了必要的工具。原始人很早就退出了競爭性的鬥爭,不再積累生產資料,為此,他們必須以落後的、未開化的生活方式作為代價。(20)社會的進步從根本上說要靠世襲的財富,因為財富是對努力的獎賞,世襲財富使有進取心的、勤奮的人確信,他可以令子女保留他那些能夠推動社會富裕的美德。任何對世襲財富的攻擊都必定從攻擊家庭開始,到終使人淪落為「令人討厭的豬」結束。(21)社會選擇的運轉有賴於保持家庭的完整。生理遺傳是達爾文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此相對應的社會遺傳,是對孩子進行必要的經濟美德方面的教導。(22)
如果要允許適者生存,要讓社會享受到高效管理帶來的好處,就必須向工業巨頭(the captains of industry)支付因其獨一無二的組織才能而應得的報酬。(23)他們的巨額財富乃是從事管理工作獲得的合法工錢,而在生存競爭中,金錢就是成功的象徵。它是衡量問世的高效管理和被淘汰的廢棄之物的價值尺度。(24)百萬富翁是競爭文明盛開出的鮮花:
百萬富翁是自然選擇的產物。自然選擇作用於全體人類,挑選出那些符合特定工作要求的人來……正因為他們就這麼被選定了出來,因而財富——既包括他們自己的,也包括委託給他們照看的——便匯集到他們手中……他們完全可以被看作是為某些工作而自然選擇出來的社會代理人。他們拿著高額的工資,過著奢侈的生活,但這樣的交易對社會來說是件好事。他們的位置和職業,競爭最激烈。這讓我們確信,所有能勝任這一職能的人都將受僱於此,這樣,該項工作的成本將會降到最低。(25)
在達爾文的進化模式中,動物是不平等的,這樣就能出現可以更好地適應環境的生命形式,並將這種優勢一代代傳下去,從而帶來進步。沒有不平等,適者生存的法則就沒有任何意義。與此相應,薩姆納的進化社會學很是看重能力上的不平等。(26)競爭過程「根據各種能力的大小和級別來開發所有現存的能力」。如果自由占了上風,以至所有人都可以在鬥爭中自由發揮自己的力量,結果肯定不會到處都一樣。那些「英勇無畏、積極進取、接受過良好的訓練、富有才智、堅忍不拔」的人將脫穎而出,名列前茅。(27)
薩姆納由此得出結論,這些社會進化原理否定了美國傳統的意識形態——平等與自然權利。從進化論的角度看,平等是荒唐可笑的;而且上過大自然這所學校的人比誰都清楚,叢林裡是沒有自然權利的。「我們只能從大自然那裡得到我們所能得到的東西,沒有可以對抗大自然的任何權利,這只是對生存鬥爭事實的再次陳述。」(28)在進化現實主義冷冰冰的分析當中,18世紀那種認為人在自然狀態下是平等的看法,與事實截然相反;從平等狀態出發、啟程的大眾,永遠只能是在其身上看不到任何進化希望的野蠻人,除此之外,便什麼都不是。(29)對薩姆納來說,權利不過就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下來的演變中的習俗而已。權利遠非絕對的或是先於某一特定文化而存在——這些都是哲學家、改革家、鼓動家和無政府主義者的幻想;「此時此地通行的社會競爭遊戲規則」,才是其正解。(30)在其他時期、其他地方,盛行的是其他習俗,未來還會出現其他風俗習慣:
每一套觀念都會為一個時期的民風民德著上顏色。18世紀關於平等、自然權利、階級以及諸如此類的觀念,造就了19世紀的國家與立法,不管是在信仰上還是在性情上,一切都帶有濃厚的人道主義;現如今,18世紀的觀念正在消失,20世紀的民風民德,不會像過去一百年那樣帶有人道主義色彩。(31)
薩姆納對美國傳統流行語的抵制也明顯表現在他對民主的懷疑上。在尤金·德布斯(Eugene Debs)和安德魯·卡內基等形形色色的人心目中活力四射的民主理想,這麼個充滿著巨大的希望、熾熱的感情和無邊的友愛幻想的東西,在他看來,卻只不過是社會進化中的一個倏忽即逝的階段,是由有利的人地比例和資產階級的政治需要決定的。(32)「作為這個時代人們鍾愛的迷信,民主本身只是這場所有人都無法抗拒的運動的一個階段。如果你有大量土地,又沒有幾個人與你共享,那所有人都會一律平等。」(33)他認可將民主設想為一種基於美德的進步原則,認為民主「具有社會進步性,對社會有好處」。他認為,將民主看成占有與享有方面的平等,這不僅在理論上難以理解,在現實中也完全沒有可行性。(34)「工業可以是共和的,但只要人們在生產能力和工業美德方面不同,工業就永遠不可能是民主的。」(35)
在一篇寫於J. 艾倫·史密斯(J. Allen Smith)和查爾斯·A. 比爾德(Charles A. Beard)的相關研究之前,只是從未發表過的精彩論文中,薩姆納對開國元勛們制定美國憲法的意圖進行了推測。薩姆納指出,他們害怕民主,並試圖在聯邦架構中對其施加各種限制。但由於整個天才的國家已經不可避免地民主化,由於其繼承下來的信條和它自身所處的環境,美國的歷史已經成為一部人民的民主傾向同他們的憲法框架之間持續不斷的戰爭史。(36)
四
社會決定論是薩姆納從斯賓塞那裡借用的一個進化哲學概念,這個概念在他與改革者的鬥爭中發揮了巨大作用。按照這個概念,社會是不知多少個世紀以來緩慢演變的產物,不可能通過立法迅速再造:
不管我們怎樣,時間和塵世萬物的洪流都將照樣滾滾向前。我們每個人都是他自己那個時代的產兒,逃不出那個時代。他自己就在那條小溪里隨波逐流。他接受的所有科學和哲學都出自這條溪流。因此,潮流不會為我們所改變。它將會把我們和我們的各種實驗一起吞沒……就此,一個人竟然有本事坐下來,一手端著石板一手握著鉛筆,去設計出一個新的社會世界,這種想法真是愚蠢至極。(37)
對薩姆納和斯賓塞來說,社會是一個超級有機體,按地質節奏變化。由於《社會學研究》強調緩變,薩姆納迫不及待地接受了這本書。在他看來,那些愛管閒事的社會人士總是有種錯覺,以為既然社會秩序沒有自然規律,他們就可以用人為法則來徹底改變世界;(38)但有意思的是,他又期望斯賓塞的新科學能夠消除這些幻想。
薩姆納以進化論者對一切形式的社會向善論和唯意志論所抱有的輕蔑態度,把厄普頓·辛克萊(Upton Sinclair)和他的社會主義同仁斥為微不足道的愛管閒事者、江湖郎中,指斥他們試圖隨便選個點,然後就從這裡強行介入古老的社會發展過程,並按照他們那些短淺的願望去改造它。他們從「人人都應該得到幸福」這個前提出發,並認為,由此就應該有可能使人人得到幸福。他們從來不問:「社會在向哪個方向移動?」或者「推動社會前進的是些什麼樣的機制?」進化會教導他們,人們不可能一夜之間就摧毀一個植根在歷史的土壤之中長達幾百年的社會制度。歷史會教導他們,革命永遠不會成功,看看法國的經歷就可知道,拿破崙時代給法國留下的切身利益,同1789年之前法國原來擁有的沒什麼區別。(39)
任何制度都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貧窮屬於生存鬥爭,而我們從一出生就都活在這種鬥爭中。」(40)果真要消除貧困,就必須更加積極地從事這種鬥爭,通過社會動亂或者為某種新秩序制定紙面上的計劃,都無法達到目的。人類的進步歸根結底是道德的進步,而道德進步很大程度上就是經濟美德的積累。「每個人都應該保持清醒、勤奮、謹慎和智慧,並把自己的孩子也培養成這樣的人。這樣的話,幾代人之後貧窮就會消失。」(41)
這樣,進化哲學便針對通過立法來干預自然事件,提出了一條強有力的反對意見。薩姆納主張對國家行為進行恰當限制的看法,雖然不像斯賓塞那樣激進,但也十分嚴厲。「政府要處理的主要事情實質上有兩件,那就是男人的財產和女人的名譽。政府必須捍衛這兩件東西,保護其不受犯罪侵襲。」(42)除了教育領域(在該領域,薩姆納一直是改革派進步人士),在他活躍的那些歲月里,在美國被提議的改革中,沒有受到過他的攻擊的,可謂寥寥無幾。在1887年為《獨立》周刊撰寫的系列文章中,薩姆納攻擊時下的幾個改革項目是猖獗的壓力集團在無事生非。他認為《布蘭德白銀法案》(The Bland Silver Bill)是少數幾個公眾人物精心策劃的荒謬妥協,沒有實質性地承諾向債務人、銀礦工人或其他任何相關人群提供任何真正的援助。他譴責州法律限制囚犯勞動,是用草率的、毫無意義的立法來回應盲目的喧囂。《州際商務法》(Interstate Commerce Act)缺乏宗旨或者說缺少謀劃。鐵路問題「遠遠超過了任何提議的立法範圍:鐵路與如此之多的複雜利益交織在一起,立法者要介入干預,就不能不傷害到所有相關方」。(43)他拿出正統經濟學的各種論據來攻擊自由鑄銀運動。(44)他責備「所有濟貧法和所有慈善機構與慈善開銷」都是一種以資本為代價來保護人們的手段,這種手段讓窮人更容易活下去,最終拉低了國民的生活水平,從而增加了資本消費者的數量,同時弱化了對資本生產的激勵。(45)他對工會要寬容一些,承認罷工如果不帶暴力,也許是檢驗勞動力市場狀況的一種手段。罷工所需的所有正當理由就是勝利,罷工失敗就足以讓我們譴責它是不正當的。工會可能也有助於維持工人階級的集體榮譽感(esprit de corps),並方便隨時通知工人。勞動條件——衛生設施、通風設備、婦女和兒童的工作時間——最好由勞工團體的自發活動來掌控,而不是由國家去強制規定和實施。(46)
那個時代吸引薩姆納的,除了反對帝國主義外,還有另一大社會上的異見,即自由貿易。但是,在薩姆納的腦海里,自由貿易並不是一場改革運動,而是一個認知上不言而喻的公理。雖然他在1885年寫了一本題為《貿易保護主義:教導我們說浪費創造財富的主義》(Protectionism, The Ism That Teaches That Waste Makes Wealth)的小冊子,詳盡闡述了反對貿易保護主義的經典論據,但他感覺開明人士對貿易保護主義幾乎沒有異議——他覺得,對待貿易保護主義,「應該像對待其他江湖醫術一樣」。(47)他堅信,徵收關稅以及政府對經濟生活的其他形式的干預,最終或許會以社會主義告終,他認為,保護主義和社會主義原則相同,社會主義就是「任何旨在通過『國家』干預,使個人免於生存鬥爭和生活競爭的任何困難或艱辛的手段」。(48)他坦言,關稅從未停止過激起他最強烈的義憤。他曾給報紙寫過許多憤怒的抗議信,就因為在血汗工廠工作的婦女每天為賺50美分的錢辛辛苦苦縫製緊身胸衣,竟還要為這衣服繳納關稅。(49)
五
對於他自己認定的來自左右兩派的攻擊,薩姆納寸步不讓,這便讓他成了雙方的靶子。薩姆納死後很久,厄普頓·辛克萊還在《鵝步》(The Goose-Step)中稱他為「財閥教育帝國的首相」。(50)另一位社會主義者則指責他濫用才智、出賣靈魂。(51)這些批評人士對薩姆納的性格或支配他思想的動機幾乎沒有什麼了解。他是一個教條主義者,他的思想已經深入骨髓。他不是那種有奶就是娘的商用文人,也不覺得自己是財閥政治的代言人,而是認為自己在替中產階級說話。他攻擊經濟民主,但並不支持財閥政治,因為他知道財閥政治究竟是怎麼回事,認為財閥政治要對政治腐敗和保護主義遊說團體負責。(52)意味深長的是,他對傑斐遜式民主奉行限制國家權力和地方分權讚不絕口。(53)那令人難忘的「被遺忘的人」,薩姆納絕大部分通俗文章的主人公,就是一位中產階級公民,像薩姆納的父親一樣,安安靜靜地做著自己的生意,養活自己和家人,對國家沒什麼要求。(54)稅收對這些人造成的致命影響,令薩姆納最是焦慮,這也部分解釋了他反對國家干預的原因。(55)對他來說,不幸的是,當他還在以哈麗雅特·馬蒂諾和大衛·李嘉圖提供的知識做武器,來為這個階級的事業奮鬥時,這個階級卻已經轉向支持改革了。
在自己的思想同社會上公認的信念發生罕見衝突的那麼幾個場合,薩姆納頂住了一生中遭遇到的最大壓力,絕不讓步。他和波特校長在使用《社會學研究》作為教科書的問題上發生的那場著名爭執,本會讓他丟了耶魯教職,而且他都已經準備好辭職。由於在關稅問題上直言不諱,他經常受到媒體的批評,但他從未動搖畏縮。紐約《論壇報》在指斥他有關貿易保護方面的文章時,曾把他的舉止比作「紐約監獄裡的粗鄙訟棍」。(56)共和黨的媒體和耶魯的共和黨校友時不時敦促校方開除他,在他宣布反對美西戰爭時,這種呼聲甚囂塵上。(57)儘管薩姆納一直沒有被趕走這件事,讓一位老派捐助人士確信,「在財產和文明受到無知者、卑鄙者、蠱惑人心的政客、公債老賴、造反派、銅頭蛇、共產黨、巴特勒們、罷工人士、貿易保護主義者以及形形色色的狂熱分子的威脅時,就財物的保管使用和文明的維繫來說,耶魯大學是一個既不錯又安全的去處」,從而將他捐給耶魯的錢加了一倍,(58)但由於薩姆納堅持自主獨立,很大一部分富人和正統人士總是不信任他,覺得他有問題。
薩姆納的聲望首先來自他的《民俗論》,其次是他的歷史著作,而他的許多社會達爾文主義文章相對而言反倒是不引人注目。(59)其觀念王國中的自然選擇對他一生的工作都造成了很大影響。最受推崇的《民俗論》的思想與他的其他思想格格不入。這部作品的最大貢獻在於它把民俗看作「自然力量」的產物,看作進化生長出來的事物,而不是將其看作出自人類目的或者才智的人工製品。(60)評論家們經常認為,薩姆納否認道德的直覺特點,堅持道德具有自己的歷史基礎和制度基礎,削弱了他反對社會主義者和貿易保護主義者的立場。(61)任何一位打算採用《民俗論》奠定的那種與道德無關的、嚴格的經驗主義方法來研究社會變革的一以貫之的進化論者,都不會像薩姆納這樣深受自由放任學說日趨衰落的困擾,或許他們都已經以一種穩健、謙恭的精神,將這種衰落視為道德觀念發展過程中的一個新的趨勢,而予以接受。但是在自由放任和財產權問題上,薩姆納是決不妥協且毫無保留的。在《貿易保護主義:教導我們說浪費創造財富的主義》中,我們看不到謙恭;在《重造世界的荒唐努力》中,我們找不到穩健。作為一名來自神學領域的社會學新兵,薩姆納一直都沉浸在自己的揚基文化當中,對他來說,要做到完全始終如一的相對主義太不容易,需要異乎尋常的努力。對於像托斯丹·凡勃倫(Thorstein Veblen)這樣一個尚未被美國馴化的外地人而言,從一個文化人類學家的高超角度來對待美國社會,相對來說是比較容易的。對薩姆納來說,瓦旺加人(Wawanga)的婚姻習俗、達雅克人(Dyaks)的財產關係,始終處在一個與他自身文化中的習俗相分離的話語空間裡。
作為現狀的捍衛者,薩姆納在美國人的生活中是一位有影響的人物。自革命以來,啟蒙運動的信條一直都是美國信仰的傳統組成部分。美國社會思想一直都是樂觀的(對這個國家非同一般的命運充滿信心)、人道的、民主的。改革者們仍然信賴自然權利的約束。薩姆納的作用就在於,以19世紀初李嘉圖和馬爾薩斯的悲觀主義為工具,在如今達爾文主義巨大威望的加持力量下,來領導一場對針對意識形態中這些固有成分的批判性檢視。他給自己定下的任務是,用19世紀的科學來挫掉18世紀哲學思辨的銳氣。薩姆納力圖讓他的同代人看到,他們的樂觀主義只是對社會鬥爭現實的一種空洞的、沒有實際價值的蔑視;他們的「自然權利」在自然界中無處可尋;他們的人道主義、民主和平等,都不是永恆的真理,而是屬於社會進化一個階段的已經逝去的道德觀念。在一個忙亂的改革時代,他力圖說服人們相信,他們對自己選擇、安排命運的能力的那份信心,不管是在歷史上、在生物學上,抑或是在任何經驗事實上,都沒有根據,他們所能採取的最好舉措,就是向自然力量低頭。他就像一位現代版的加爾文,跟人們宣講,社會秩序是先定的,經濟上的上帝選民是通過適者生存來得救的。
(1) 查爾斯·佩奇強調了新教傳統的經濟倫理在薩姆納思想中的重要性,Charles Page,Class and American Sociology, pp. 74, 103。拉爾夫·H. 加布里埃爾(Ralph H. Gabriel)指出了薩姆納時期其在美國人的思想中的重要性,The Course of American Democratic Thought, pp. 147–160. 在薩姆納的著作中可以找到闡釋這一傳統的段落,見Essays of William Graham Sumner, edited by A. G. Keller and M. R. Davie, II, 22 ff.,及The Challenge of Facts and Other Essays, pp. 52, 67。
(2) Essays, II, 22.
(3) Earth-Hunger and Other Essays, p. 3.
(4) Illustrations of Political Economy (London, 1834), III, Part I, 134–135, and Part II, 130–131; VI, Part I, 140, and Part II, 143–144.
(5) The Challenge of Facts, p. 5.
(6) Harris E. Starr, William Graham Sumner, pp. 47– 48.
(7) 試比較阿爾伯特·加洛韋·凱勒對薩姆納之影響的討論,見「The Discoverer of the Forgotten Man,」 American Mercury, XXVII (1932), 257–270。
(8) William Lyon Phelps, 「When Yale Was Given to Sumnerology,」 Literary Digest International Book Review, III (1925), 661– 663.
(9) Ibid. , p. 661.
(10) Starr, op. cit. , p. 322.
(11) 試比較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p. 155–156。
(12) 試比較the preface to The Science of Society, I, xxxiii。薩姆納生前沒有完成此部著作,後由阿爾伯特·加洛韋·凱勒完成,並於1927年由耶魯大學出版社出版了四卷本。
(13) 參見其自傳小記,The Challenge of Facts, p. 9。凱勒根據自己的估算,將對薩姆納的社會學產生影響的主要人物作了一個排名,斯賓塞位列第一,尤利烏斯·利珀特(Julius Lippert)排名第二,古斯塔夫·拉岑霍費爾排在第三。「William Graham Sumner,」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XV (1910),832–835. 利珀特是一位德國文化歷史學家,其研究方法同《民俗論》採用的研究方法十分相像。參見其著作Kulturgeschichte der Menschenheit (1886)。該部著作由喬治·默多克(George Murdock)在1931年翻譯成英文,書名The Evolution of Culture。拉岑霍費爾是德國衝突學派的一位社會學家。
當然,薩姆納並不是斯賓塞的忠實追隨者。薩姆納不接受斯賓塞把進化論等同於進步,斯賓塞的樂觀主義對他來說毫無意義。他對政府的適當限制,看法並不那麼苛刻。試比較Starr, op. cit. , pp. 292–293。薩姆納對自由的崇尚沒有達到斯賓塞那般地步,他明白工業社會對個人自由的種種限制。Essays, I, 310 ff. 最後,他的倫理相對主義也不同於斯賓塞的倫理理論。
就斯賓塞而言,他衷心贊同薩姆納捍衛自由放任和財產權的方式,並曾試圖說服英國自由與財產保護聯盟再版《自掃門前雪——社會各階級彼此應該為對方做什麼》。Starr, op. cit. , pp. 503–505.
(14) Science of Society, chap. i; 另比較參閱論文「Earth-Hunger」。這一思想的主要內容類似於工資基金學說,並可追溯到薩姆納早年對哈麗雅特·馬蒂諾的了解。
(15) 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 17; 另請比較參閱p. 70。「大自然是完全中立的;她屈從於最有力和最堅決地向她發起攻擊的人。她把獎勵給予適者……不考慮其他任何因素。如果自由存在的話,人們獲得的自由是同他們的生存和他們的所作所為成正比的。」The Challenge of Facts, p. 25.
(16) 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 76.
(17) 薩姆納有時會把生存鬥爭與他所謂的「生活競爭」區別開來,將前者看作人與自然所作的一般性鬥爭,將後者視為嚴格意義上的社會形式的競賽,在後一種情況下,人們在征服自然的鬥爭中,結成一個個群體。試比較Folkways, pp. 16 –17, 和Essays, I, 142 ff. 。
(18) Essays, II, 56.
(19) The Challenge of Facts, p. 68.
(20) Ibid. , pp. 40, 145–150; Essays, I, 231.
(21) The Challenge of Facts, pp. 43– 44.
(22) 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 73.
(23) Essays, I, 289.
(24) 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p. 54–56.
(25) The Challenge of Facts, p. 90.
(26) The Science of Society, I, 615. 另請比較參閱p. 328,薩姆納在該處表示反對公有制經濟,理由是它使變異成為不可能——「而變異乃是新的調整的起點」。薩姆納認為群眾對社會的改善無所作為,沒有任何貢獻。變異主要是上層階級的性狀。Folkways, pp. 45– 47.
(27) The Challenge of Facts, p. 67.
(28) 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 135.
(29) Folkways, p. 48.
(30) Essays, I, 358–362.
(31) Ibid, I, 86–87.
(32) Earth Hunger, pp. 283–317.
(33) Essays, I, 185.
(34) Ibid. , I, 104.
(35) Ibid. , II, 165.
(36) 參見「Advancing Organization in America,」 ibid. , II, 34c ff. 。尤見349–350。薩姆納在提到邊疆對美國獨特的歷史發展的影響時,似乎也預見到了弗雷德里克·傑克遜·特納的理論。薩姆納關於民主的看法,加布里埃爾和哈里·埃爾默·巴恩斯兩人已經作過探討,Gabriel, op. cit. , chap. xix; Harry Elmer Barnes, 「Two Representative Contributions of Sociology to Political Theory: The Doctrines of William Graham Sumner and Lester Frank Ward,」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XXV (1919), 1–23, 150–170。
(37) 「The Absurd Effort to Make the World Over,」 in Essays, I, 105.
(38) Ibid. , II, 215.
(39) 參見「Reply to a Socialist,」收錄於The Challenge of Fact, pp. 58, 219; 關於改革的各項立法措施之無效,參見War and Other Essays, pp. 208–310; Earth-Hunger, pp. 283 ff.; 以及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p. 160–161。
(40) The Challenge of Facts, p. 57.
(41) Essays, I, 109.
(42) 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 101.
(43) Essays, II, 249–253, 255.
(44) Ibid. , II, 67–76.
(45) The Challenge of Facts, pp. 27–28.
(46) Ibid. , p. 99; 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p. 90–95.
(47) Essays, II, 366.
(48) Ibid. , II, 435.
(49) Starr, op. cit. , pp. 285–288; 試比較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 146。
(50) The Goose-Step (Pasadena, 1924), p. 123.
(51) Starr, op. cit. , pp. 258, 297.
(52) 參見《論文》中關於民主政治和財閥政治的論文,Essays, II, 213 ff. 。
(53) Ibid. , II, 236–237.
(54) 「The Forgotten Man,」 ibid. , I, 466–496; 另比較參閱What Social Classes Owe to Each Other, passim。
(55) The Challenge of Facts, p. 74.
(56) Starr, op. cit. , p. 275.
(57) Phelps, op cit. , p. 662.
(58) 引自Starr, op. cit. , pp. 300–301。
(59) 然而,薩姆納這方面的思想一點兒也沒有過時,證詞見收錄於《今日薩姆納》中的一些評論。Maurice R. Davie ed., Sumner Today (New Haven, 1940)。
(60) Folkways, pp. 4, 29.
(61) 試比較喬治·文森特(Gorge Vincent)為《民俗論》寫的書評,載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XIII(1907), 414–419; 另比較參閱John Chamberlain, 「Sumner’s Folkways,」 New Republic, IC (1939),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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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oot,hog,or die」,英語俚語,一般翻譯為「苦幹則全占,不然就完蛋」。薩姆納用該俚語形象生動且極為精確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人必須,事實上也確實像豬一樣,自己拚命「拱土覓食」,「吃獨食」。——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