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世親釋講記 · 第十二講

上一次我們講到出世清淨不成,裡邊有很多問題,重要的是薰習問題。 無始以來,阿賴耶識都是雜染的。這個無漏的種子從何而來?這個出世清淨是怎麼來的呢?從「依他言音及內各別如理作意」而來,這就是聞思的薰習。「依他言音」就是聽到佛的正法;「內各別如理作意」,自己各自地如理作意。你不作意,而是開小差,那也聽不進去,所以要攝耳恭聽,如理作意。以這個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為因,將來無漏的正見才會生起來。 這裡邊就點出:我們將來要成的無漏正見,它的因就是聽聞正法。聽聞正法的種子薰習在我們心裡邊,將來因緣成熟了,就生出正見來。要經過的階段是聞、思、修:先是聽聞正法,聞所成慧;後來經過如理作意,思所成慧;最後,定中觀修,修所成慧。得修所成慧得到之後,進一步就在一個剎那,無漏的苦法忍就生出來。《俱舍》裡邊說這一個剎那不是等流果,從來沒有同類因的。為何出來這個無漏法?這就需要解釋了,唯識裡邊說這個無漏的清淨正見是從正聞薰習而來的。因為這個問題過去沒有人這麼講過,這裡以阿賴耶識來解釋這個問題,自然就要談很多。下邊就要講很多正聞薰習的事情。 戊二 辨聞熏 己一 因 論曰:複次,云何一切種子異熟果識為雜染因,復為出世能對治彼淨心種子?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薰習決定應無。既無薰習,從何種生?是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薰習種子所生。 「複次,云何一切種子異熟果識爲雜染因,復爲出世能對治彼淨心種子?」一切種子異熟果識是雜染法的因,是我們所要對治掉的、有漏的,卻又怎麽能說它是出世的能對治的清淨心的因(種子)呢?能對治的是清淨的心、無漏的心,對治有漏的雜染。你說能對治的清淨心的種子就在這個異熟識裡邊,這個識又是雜染的,又有清淨的種子,到底怎麽回事呢? 第一個問題,說異熟果識是雜染法的因,無始以來一向都是雜染的,怎麽又可以說能生出世的對治雜染的清淨心的種子呢?它是雜染的東西,怎麼又是清淨的種子呢?這是一個問題。 「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薰習決定應無。既無薰習,從何種生?」第二個問題,出世心從來沒有薰習過,無始以來都是雜染法的薰習。如果無始以來,你有出世的清淨心,你就不會流轉。正因爲無始以來是老凡夫,到處流轉,就是雜染的有漏法,無漏的東西從來沒有,它的薰習當然也沒有。有現行,纔有薰習的種子;沒有現行過,也就沒有薰習了。既然沒有薰習,也就沒有種子;沒有種子,出世的正見怎麽能生出來呢? 「是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薰習種子所生。」我們要這麽回答:正確聽聞從最清淨的法界等流下來的教法,由這樣的正聞薰習種子所生。這個最清淨的法界不是阿羅漢證到的法界,是佛所證到的法界,是永遠斷除一切煩惱、所知障的法界。聲聞、緣覺證到的,僅僅是斷除了煩惱障,所知障還沒有斷掉,雖然是清淨,但不是最極清淨。佛所證到的,煩惱障、所知障全部斷盡的,叫最清淨。教法從這個法界裡等流而出,聽聞這個教法而熏成出世正見的種子。這個就提出我們的依據,這個出世的心從聽聞正法所薰習的種子而生。 釋曰:云何等者,謂異熟識是所治因,為能治因不應道理。又出世心昔未曾習者,謂先未生故。彼薰習決定應無者,由此因故,彼出世心無有薰習,決定無疑。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薰習種子所生者,為顯法界異聲聞等,言最清淨;由佛世尊所證法界永斷煩惱所知障故,從最清淨法界所流經等教法,名最清淨法界等流。無倒聽聞如是經等,故名正聞。由此正聞所起薰習,名為薰習;或復正聞即是薰習,是故說名正聞薰習。即此薰習相續住在阿賴耶識為因,能起出世間心,是故說言從最清淨法界所流正聞薰習種子所生。 「云何等者,謂異熟識是所治因,為能治因不應道理。」這都是雜染法,是有漏的,是所對治的,怎麼能夠作能治的因?能治的清淨的出世心是能對治雜染法的。既是所治的因,又是能治的因,有矛盾了。這個是第一個問題。 「又出世心昔未曾習者,謂先未生故。」這個出世的心,以前從來沒有生過。無始以來我們只有流轉生死的有漏法,沒有無漏的心,無漏心從來沒有生過。 「彼薰習決定應無者,由此因故,彼出世心無有薰習,決定無疑。」因為從來沒有無漏心,這個出世心沒有薰習,也就沒有種子。既然沒有種子,後來見道的時候,這個出世的心從哪裡來呢?就是《俱舍》講的苦法忍這第一個無漏心從哪裡來呢?是無因而生嗎?我們佛教是不講無因生的,那決定是有因有果。 「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薰習種子所生者」,答:這個出世心是由聽聞正法薰習的種子而生,而這個正法是從最清淨法界等流下來的。「為顯法界異聲聞等,言最清淨」,這個法界是佛所證到的,跟聲聞、緣覺所證到的法界是不一樣的,所以說最清淨。聲聞、緣覺是不是清淨呢?也清淨,但不是最清淨。「由佛世尊所證法界永斷煩惱所知障故。」聲聞、緣覺所證的法界只是斷了煩惱障,所知障沒有斷完。佛把煩惱障、所知障永遠地斷完了。「從最清淨法界所流經等教法,名最清淨法界等流。」佛所證到的最清淨的法界,從這個地方等流出來的經律論這些教法,是最清淨的法界等流。 「無倒聽聞如是經等,故名正聞。」聽的時候,要無倒地聽聞。學過《修行次第》就知道了,聽聞正法有很多條件。無倒地聽聞,就是內心不要有成見,不要成為覆器、污器、漏器,等等。這樣無倒地聽聞這些教法,纔叫「正聞」。有倒地聽聞,就不叫正聞。所以,我們聽法的時候,要注意這個聞法的要求。《修行次第》講得很多,這個時候該用起來了。我們學法,就是要學以致用嘛!學了法不用,你背得再熟也沒有用。現在正好可以把《修行次第》里講的聞法軌則用起來。 「由此正聞所起薰習,名為薰習;或復正聞即是薰習。」由這個正聞所起的薰習叫作薰習;或者這個正聞本身就是薰習。這是講六離合釋:正聞所起的薰習,這是依主釋;正聞就是薰習,這是持業釋。這兩個都講得通。六離合釋在《俱舍》的講義中有,很短,學一學也很快。 「即此薰習相續住在阿賴耶識為因,能起出世間心。」就是這個薰習而成的種子相續不斷住地下去,它住在哪裡?住在阿賴耶識裡邊,但不是阿賴耶識自性的,這個下面要講。以這個為因,能生起出世的心,將來見道的第一個剎那,這個出世的心就從這裡生起來。 所以,唯識宗就提供了一個依據,就是說這個無漏的出世心是有因的,是從正聞薰習而來。而《俱舍》就沒有講這個問題,它講「一剎那」,從來沒有的無漏法,這個時候一剎那就出現了。為什麼會出現呢?就沒有說。這裡就交代了。 「是故說言從最清淨法界所流正聞薰習種子所生。」所以說這個出世正見,是從佛所證到的、煩惱障所知障斷完的最清淨法界等流出來的教法,以無倒地聽聞這個教法而薰習種子,由此產生將來出世正見。這就用阿賴耶識把這個問題解釋清楚了。 己二 所依 論曰:此聞薰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是阿賴耶識自性,云何是彼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薰習種子所依云何可見?乃至證得諸佛菩提,此聞薰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 「此聞薰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前面提過,阿賴耶識是雜染的,是雜染法的因,但沒有講它又是出世清淨法的因。前面講了出世清淨法的種子是哪裡來的,這裡要講這個清淨法的種子是以阿賴耶識為自性的,或非以阿賴耶識為自性的?是住在阿賴耶識裡邊呢,或不在阿賴耶識裡邊?阿賴耶識本身是雜染的因,若它既是雜染的因,又作清淨的因,這個好像有矛盾,不行。所以再把這個問題辨論一下。 「若是阿賴耶識自性,云何是彼對治種子?」假如你說它就是以阿賴耶識為自性的,怎麼會又是對治阿賴耶識的種子呢?阿賴耶識是雜染的,這個種子是清淨的,能對治、所對治怎麼能合在一起呢? 「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薰習種子所依云何可見?」假如你說它不是以阿賴耶識為自性的,能對治和所對治不能住在一起,那麼這個聞薰習的種子又住在哪裡呢? 「乃至證得諸佛菩提,此聞薰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他就回答了。一直到你成佛,這段漫長的時期里,這個聞薰習的種子,就在一種所依轉的地方,這個所依轉處是寄在異熟識裡邊,這個聞薰習的種子跟異熟識和合,同時地生起。就跟水和乳一樣,兩個混起來了,就分不出哪個是水,哪個是乳;但是水是水,乳還是乳。這個正聞薰習所依的轉處並不是阿賴耶識,因為它是對治阿賴耶識的種子,這個能治、所治不能混在一個所依處轉的。所以它在另外的地方,而這個地方寄在阿賴耶識裡邊,跟它同時生起,好像水和乳一樣的,混在一起,分不出來了。是不是不能分呢?還是能分的。打個比方,「鵝王」吃水乳的時候,可以把乳喝進去,水不喝,它有這個本領。那就是說,雖然表面上水乳無分,但實際上還是能分的。有這個本領的人,還是分得開的。對我們凡夫來說,它跟阿賴耶識混在一起,就搞不清楚了。只曉得它的作用不一樣,是另外一個東西寄在阿賴耶識裡邊;它們兩個和合俱轉,跟水乳相合一樣,不容易分出來。 釋曰:此聞薰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爾何過?若是阿賴耶識自性,云何即為阿賴耶識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薰習種子即應別有所依。乃至證得諸佛菩提者,謂乃至得諸佛所證無上菩提。此聞薰習者,即是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薰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者,謂隨在一相續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者,此聞薰習與異熟識,雖不同性,而寄識中,猶如水乳,和合俱轉。然非阿賴耶識等者,雖復和合,似一性轉,然非即是阿賴耶識,是能對治阿賴耶識種子性故。 「此聞薰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這是提問題。「若爾何過?」那樣的話,有什麼過失呢? 「若是阿賴耶識自性,云何即為阿賴耶識對治種子?」假如說這聞薰習種子是以阿賴耶識為自性的,怎麼又是對治阿賴耶識的種子呢?這兩個有矛盾,這個不可能的。就像一個籠子裡邊不能既關老鼠又關貓,兩種東西關在一個籠子裡,貓決定要把老鼠吃掉的,能治的貓、所治的老鼠是呆不在一起的。你說一個阿賴耶識裡邊,能治的清淨種子、所治的雜染種子怎麼能夠同一自性呢?這個就不對了,有過失。 「若非阿賴耶識自性,即應別有所依。」假如不寄存在阿賴耶識裡面,這個聞薰習的種子決定依在另外一個地方。 「乃至證得諸佛菩提者,謂乃至得諸佛所證無上菩提。」從你聞薰習開始,一直到你得到佛所證到的最高的菩提。 「此聞薰習者,是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薰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者,謂隨在一相續轉處。」這個聞薰習種子就在一種相似相續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跟它混在一起,「與彼和合俱轉」,跟它和合,同時生起來的。 「此聞薰習與異熟識,雖不同性,而寄識中,猶如水乳,和合俱轉。」此聞薰習與異熟識,雖然不是同性的,一個是能對治,無漏的,一個是所對治,有漏的,但是它寄在異熟識裡邊,表面上混起來,跟水乳一樣和合俱轉,實際上不是一個東西,所以沒有矛盾。 「然非阿賴耶識等者,雖復和合,似一性轉,然非即是阿賴耶識,是能對治阿賴耶識種子性故。」雖然兩者和合,好像是同一種體性一樣地轉,然而聞熏種子畢竟不是阿賴耶識自性,它不同於阿賴耶識,它是能夠對治阿賴耶識的。雖然和合起來,畢竟是兩個東西。能對治的可以不斷地生滅,所對治的也不斷地相似相續生滅流轉。這個矛盾就解除了。就是說有一個東西,它跟阿賴耶識同時俱轉,混在一起,跟水乳一樣,但是,雖然和起來,水畢竟還是水,乳還是乳,它們的作用不一樣。阿賴耶識藏的是雜染種子,流轉的,有漏的;而那一個非阿賴耶識的相續藏的是清淨種子,還滅的。兩者不一樣,這裡解釋了這個問題。 己三 品類 論曰:此中依下品薰習成中品薰習,依中品薰習成上品薰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 釋曰:此中下中上品者,應知依聞思修所成慧說,由彼一一有三種故。復有別義,聞所成慧是下品,思所成慧是中品,修所成慧是上品。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者,謂依聞等數數猛利而修作故。又於此中下品為因,得成中品;中品為因得成上品。 「此中依下品薰習成中品薰習,依中品薰習成上品薰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依了聞思修薰習,從下品轉到中品,從中品又轉到上品,得了上品之後,無漏道就出來了。我們知道,這個配起來,就是暖、頂、忍、世第一法。到了最上品的世第一法,再一剎那過去,無漏見道就來了。 「此中下中上品者,應知依聞思修所成慧說,由彼一一有三種故。」這裡下中上品是根據聞、思、修所成慧而說的:聞所成的慧有下中上三品,思所成的慧也有下中上三品,修所成的慧也有下中上三品,一品一品地提高。 「復有別義,聞所成慧是下品,思所成慧是中品,修所成慧是上品。」還有一種說法,聞所成的慧是下品,思所成的慧是中品,修所成的慧是上品。這是一個個階段,從聞所成的慧轉成思所成的慧,從思所成的慧又提高成為修所成的慧,修所成的慧再提高就是無漏慧了,那正見就出來了。 「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者,謂依聞等數數猛利而修作故。」不是馬馬虎虎地修,要數數地猛利地修,要下功夫、下氣力去修,這樣子去做。 「又於此中,下品為因,得成中品;中品為因,得成上品。」以下品為因成了中品,中品再作因又成了上品,不斷地提高。這個也是與《俱舍》合得上的:聞、思、修裡邊,聞的下品提高成聞的上品,由聞又轉成再高一點的思所成慧,思所成慧又提高到修所成慧,薰習到最後,正見就生了。 己四 體性與作用 論曰:又此正聞薰習種子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又出世心雖未生時,已能對治諸煩惱纏,已能對治諸嶮惡趣,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又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聲聞獨覺所得唯解脫身攝。 再說一下,這個正聞薰習種子或者是聞思修的下中上品,或者是聞思修各自的下中上三品,這些種子都是法身的種子,並不是阿賴耶識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跟阿賴耶識是相反的,是要對治阿賴耶識的。「非阿賴耶識所攝」,它不是屬於阿賴耶識所攝持的。「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這在前面也講過。所以說在無漏的正見還沒有出來之前,這些聞薰習雖然還是世間的,還是屬於有漏的,卻是「出世心種子性」,它是無漏心的資糧,是它的因,跟一般的有漏是不一樣。所以有的地方就叫「似有漏」,好像是有漏,不是真正的有漏,真正有漏的不能生出無漏的,而聞薰習是無漏法生長的因。 「又出世心雖未生時,已能對治諸煩惱纏。」這個出世的心(正見,就是見道第一剎那的無漏心)雖還沒有生,這個薰習的種子從下到中,從中到上,這樣子地轉化,已經能夠壓住煩惱纏不使它現行。所以說多聞薰習可以對治煩惱,使它不現行。聽聞正法的重要性從這裡也可以看出來。你要對治煩惱,從何下手呢?固然,持戒是要緊的,卻不能離開聽聞正法。正聞薰習可以從內心把煩惱種子壓下去,不給它現行。在還沒有現行的時候,正聞薰習的種子就有這個能力把煩惱壓住。 「已能對治諸嶮惡趣」,能夠對治嶮惡趣,惡道可以不去。《俱舍》說:「煖必至涅槃,頂終不斷善,忍不墮惡趣,第一入離生。」得了「煖」之後,將來總有一天必證涅槃;得了「頂」之後,善根就不會斷掉了;「忍」之後,上品的忍,雖然還沒有見道,惡趣就不去了,可以「對治諸嶮惡趣」。雖然無漏心還沒有生起來,卻已經可以對治惡趣,不去了。 「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所作的一切惡業,可以令它朽壞,那就是說也有懺悔業障的功能。造的惡業,使它壞掉,不讓它生果,也是靠聞熏種子。所以從這個裡邊看,聽聞正法的重要性極大!沒有聽聞正法,就沒有這些效果。 很多人就執著,把眼睛閉起來,不思善不思惡,專門把心定下來,馬上就開悟了,這個好便宜嘛!經也不要看,法也不要聽,什麼都不要,一下子開悟了,三藏十二部心裡都有,什麼都講得出來。這個話對不對啊?做夢差不多;不做夢的話,不會實現的。你說六祖大師,他大字不識一個,他怎麼會開悟呢?他過去種子很多嘛,他纔開悟了。你過去種子沒有,怎麼開悟呢?最現實的,我們看小路尊者,他是佛在世時候的阿羅漢。他開始修的時候,記憶力一點也沒有,說了前頭忘了後頭,記了後頭忘了前頭。一個偈四句話,他都記不清的,他怎麼後來成了大阿羅漢呢?三藏十二部都通了,什麼原因?後來人家很奇怪就問佛了。佛說他過去是個大法師,因為吝法,人家求法,他捨不得給人家,後來就愚痴了。愚痴之後佛也教了一些方法,把愚痴對治掉了,以前的智慧開了,證阿羅漢了。他過去有智慧,若沒有智慧怎麼開?六祖大師也一樣嘛,過去學了很多,有智慧,這一輩子雖然沒有文化,但是過去聞熏的種子很強了,只要一下子他就開了,開了之後當然智慧就出來了,正見有了。我們不要占便宜了,過去沒有這些正聞薰習的種子,卻想等它出來,那是等不到的,天上不會掉下來的。所以我們想要開悟,最好還是多聞薰習。 《論》上有這樣的話9,意思是說,你有多少正聞的薰習,你將來就能開多少悟,所以說我們一定從這個「聞」下手。這個很現實的,你有多少聞的種子在裡邊了,將來這個種子成熟了,就可以開多少悟。你如果沒有的話,就開不了悟;如果有很多的話,就大大地開悟。你開悟必定要有正聞的種子,沒有種子開不了悟。 我們有些人有個錯見,就是說不要去聽聞,聽聞是所知障,越聽越障,把你的佛性障掉了。什麽都不知道,就這樣呆呆的,不思善不思惡,一個念頭不起,開悟了。這個在佛經上找不到依據的,這是個錯見、誤會,沒有好好研究佛經,搞錯了。搞錯了,害人不淺,很多人就這樣做了,就成了個傻瓜,愚痴了,將來墮畜生道去了。 有個居士,他跑過來跟我說,他最近很用功,閉關。怎麼閉呢?他說用圍牆把自己圍起來,在裡邊,不吃不倒單,這麼用功七天。七天出來之後,境界不少,定中很多境界,稀奇古怪的東西很多。但是,他說還有一點很明顯,就是記憶力退失了,什麼事情說了就忘。我說你修什麼定?他說我不思善不思惡,什麼都不想,坐在裡邊。這就是修無想定了,你把智慧都退掉了,怎麼能生出智慧來? 還有一個公案,是海公上師講的。一個生意人跑到一個寺院裡去找一個人,正碰上大眾在禪堂里坐禪,靜悄悄的。維那師慈悲,給他指個地方,讓他也坐在那裡。他也只好坐在那裡,靜悄悄的。坐了一會兒,他笑起來了。下了座之後,維那師就問他:你是不是開悟了,怎麼高興得笑起來了?他說:我從來沒有參過禪,開什麼悟呢?那你笑什麼了?他說:我做生意,有一筆賬十多年了,想不起,這個錢收不回來了,剛纔我這裡坐一下子,心靜下來,想起來了,這筆錢我又可以收回來,我怎麼不高興?那就是說你心靜下來,好好用功的話,智慧會開的,但是你不思善不思惡的話,智慧也沒有的。這個功不能用錯了,用錯了你害自己。我們說聞思種子是必定要有的,即使在出世心出來之前,它就已經起很大作用了,能夠對治那些煩惱,壓伏它不現行,惡道可以不去,一切所作的惡業可以讓它朽壞,不給它成果。 「又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還可得到增上生,可以生到淨土,碰到佛菩薩,可以承事供養。 「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聲聞獨覺所得唯解脫身攝。」這個時侯,雖然出世心還沒有出來,還是有漏的世間法,但是初修業菩薩(就是還沒有證到空性的那些菩薩)所得的聞思修薰習,也是法身所攝的;而聲聞緣覺所得到的,哪怕你證了阿羅漢,也是解脫身所攝,不是法身所攝。關鍵就在於:一個是所知障不破的,一個是所知障要破掉的。所以說聲聞緣覺再高,也只是解脫身;初發業的菩薩再低,也是法身所攝。經上的比喻是說,大臣本事再大,還是個臣;太子,纔一點點大,什麼學問還沒有,但是他將來要做皇帝,比他高。他們再高也是一個臣,你生下來就是皇帝。這就是說兩者不一樣。 又此薰習非阿賴耶識,是法身解脫身攝。如如薰習,下中上品次第漸增,如是如是異熟果識次第漸減,即轉所依。既一切種所依轉已,即異熟果識及一切種子,無種子而轉,一切種永斷。 「又此薰習非阿賴耶識,是法身解脫身攝。」這個聞思薰習不是阿賴耶識有漏的雜染法所攝的。假如你是大乘,是法身所攝;假如是二乘,解脫身所攝:他們都不是有漏的阿賴耶識所攝。 「如如薰習,下中上品次第漸增,如是如是異熟果識次第漸減,即轉所依。」不斷不斷地薰習,下品變中品,中品變上品,慢慢地依次增上,這個異熟果識裡邊應對治的東西給它對治掉了,少下去了,那個就叫轉依了。所依,本來是異熟識,這個雜染的阿賴耶識;現在轉所依了,轉過來依靠那個法身。 「既一切種所依轉已,即異熟果識及一切種子,無種子而轉,一切種永斷。」既然所依的一切種已經轉了,就是說過去依的是阿賴耶識,都是雜染的種子,現在依這個清淨法界等流種子,越來越多,而阿賴耶識裡邊的雜染種子越來越少。這樣就轉過來了,阿賴耶識里的東西就斷完了。有人說:世親菩薩說異熟果識就是一切種子,種子跟識是同一個東西。可這裡是說「異熟果識及一切種子」是兩個東西。你說一個是整體,一個是部份,這個也講不通的,「無種子而轉」,它是沒有種子而轉,種子沒有了,好像那個東西還在。這個裡邊,你一定要這麼說,反面的依據還是有的。這些問題還得要深細地研究一下,不要早下結論。「無種子而轉,一切種永斷」,沒有種子了,一切種就斷完就全部轉依了。 釋曰:已能對治諸煩惱纏者,謂是能斷增上貪等現起轉因。已能對治諸嶮惡趣者,謂若能斷諸煩惱纏,即能對治諸嶮惡趣。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者,謂若雖有順後受業應墮惡趣,而能為彼作朽壞因。舉要言之,此聞薰習能治一切過去未來現在惡業。又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者,謂是當來逢事善友自身得因。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者,謂諸異生菩薩名初修業菩薩;亦是法身種子,故說亦法身攝。聲聞獨覺所得唯解脫身攝者,謂聲聞等正聞薰習,唯是解脫因,唯得解脫身不得法身故。 「已能對治諸煩惱纏者,謂是能斷增上貪等現起轉因。」「能對治煩惱纏」並不是說煩惱斷完了,而是說能夠對治令增上貪等煩惱現起的因,令比較猛利的那些貪嗔痴煩惱轉動的因斷掉,不給它生了。 「已能對治諸嶮惡趣者,謂若能斷諸煩惱纏,即能對治諸嶮惡趣。」把煩惱纏的現行斷掉之後,當然惡趣不去了。因為惡趣就是由煩惱造了業纔去的,現在煩惱現行都不起了,惡業也不造了,那當然惡趣也不去了。這是從現行來說的。假如你過去造了惡業,還去不去惡道呢?到了忍位的時候,即使你過去造了很多惡業,沒有煩惱來滋潤它,也不去了。不但是煩惱現行斷了,不造惡業,就是過去造的惡業,沒有煩惱滋潤它的話,也能不去惡趣,所以說「忍不墮惡趣」。 「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者,謂若雖有順後受業應墮惡趣,而能為彼作朽壞因。」業有順現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順現受業是現世受果報的;順生受業是第二世(下一輩子)受報;順後受業就是第二世以後,看業什麼時候成熟,什麼時候受報。假如有順後受業,應墮惡趣的,可以把這個業破壞掉,就不受果報了。 「舉要言之,此聞薰習能治一切過去未來現在惡業。」總的來說,這個聞薰習能夠對治過去未來現在的一切惡業。這很厲害,過去的能對治,未來的不給它造,現在的能把它止住,不讓它生起來。即使有過去造的,也可以不給它生起來,沒有煩惱滋潤,它就生不出來。種子丟在地下,沒有水土陽光,它就不能生芽。業造了之後,雖然種子有了,沒有煩惱的滋潤,它還是可以不生。這個在《俱舍》裡邊就講了很多。 「又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者,謂是當來逢事善友自身得因。」這是說將來能夠遇到、承事諸佛菩薩,或者善知識、善友。「自身得因」,自身得了增上生,自然會有這些好事。我們修習《修行次第》的共下士道,得增上生;有了增上生,就可以碰到善知識、善友、佛菩薩。 「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者,謂諸異生菩薩名初修業菩薩,亦是法身種子,故說亦法身攝。」異生菩薩指沒有證聖道、沒有證空性的菩薩,也叫初修業菩薩,就是初發心菩薩了。授過三壇大戒的,最後一堂就是菩薩戒,所以大家都是初發心菩薩。你看自己是菩薩了,但你有多大本事?你現在還什麼都不知道。但也不要自輕,你也有法身種子了,這個不是聲聞乘的,是法身的,大乘的。因為它是法身的因,將來能證法身的果,所以也是法身所攝。 「聲聞獨覺所得唯解脫身攝者,謂聲聞等正聞薰習,唯是解脫因,唯得解脫身不得法身故。」因為聲聞緣覺他們沒有發菩提心,他們將來的果只能是解脫身。所以說他們的聽聞薰習只能是解脫因,不能做法身的因。這就占便宜了,我們生到皇帝家裡去了,將來能做皇帝;他生在大臣家裡,將來頂多做大臣了。所以說我們聽了大乘法,該自己慶幸,大乘法的種子下去之後,將來得到的決定是法身果(成佛)。即使現在還是異生,可是聽聞薰習的種子是法身的因,是法身所攝的,將來能證法身。 論曰:複次,云何猶如水乳,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一切種盡,非阿賴耶識一切種增?譬如於水鵝所飲乳。又如世間得離欲時,非等引地薰習漸減,其等引地薰習漸增,而得轉依。 「複次,云何猶如水乳,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一切種盡,非阿賴耶識一切種增?」前面說過,這個清淨的種子寄存在一個東西裡邊,這個東西不是阿賴耶識,卻跟阿賴耶識同一處所,一起生滅而轉,跟水乳和合一樣。阿賴耶識的種子斷了,而跟它混在一起的那個非阿賴耶識卻不斷,反而增長起來了。一個是減下去,一個是增起來,就叫轉依。把阿賴耶識的這個依轉過來,轉向非阿賴耶識的這個依。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打個比喻,有一種鵝,你把奶跟水混在一起給它喝,它可以把牛奶喝完,把水留在那裡不喝,把奶從水中分離出來,它有這個本事。這個比喻是說,阿賴耶識裡邊的種子越來越少,而這個非阿賴耶識的種子越來越多,雖然合在一起,生滅而轉,但是畢竟是分得開的,一個是減下去了,一個是增起來了。好比鵝王喝的乳越來越多,水卻一點不入口。 「又如世間得離欲時,非等引地薰習漸減,其等引地薰習漸增,而得轉依。」再以世間修禪定做比喻,我們以初禪離欲界的欲來打個比喻。我們修初禪要離開欲界的欲,修的期間,非等引地(欲界)的薰習越來越少,而初禪的薰習越來越多,最後生到初禪天去了。以這個比喻來說阿賴耶識的雜染種子越來越少,另外一個非阿賴耶識的清淨種子就越來越多。 釋曰: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雖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盡,非阿賴耶識在。還即以前水乳和合,鵝所飲時,乳盡水在,譬喻顯示。又如世間得離欲時,於一阿賴耶識中,非等引地煩惱薰習漸減,其等引地善法薰習漸增,而得轉依。此中轉依當知亦爾。 「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雖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盡,非阿賴耶識在。」非阿賴耶識就是清淨的種子(出世種子)所寄託的地方,它跟阿賴耶識同時俱轉。轉到後來阿賴耶識轉完了,雜染種子消完了,而非阿賴耶識還在,種子越來越多了。 「還即以前水乳和合,鵝所飲時,乳盡水在,譬喻顯示。」還是用前面水乳和合的比喻來說:鵝可以把奶喝完,把水留在那裡不喝。 「又如世間得離欲時,於一阿賴耶識中,非等引地煩惱薰習漸減,其等引地善法薰習漸增,而得轉依。」第二個比喻,「世間離欲」,就是說世間修禪定的時候,在這個阿賴耶識裡邊(世間禪定當然沒能離開阿賴耶識),非等引地的欲界煩惱薰習少下去了,色界的種子增長起來了,這也叫轉依了。這個轉依當然是從欲界跟色界相對比而說的,不是從有漏跟無漏相對比而言。世間離欲就是住欲界的時候,於同一個阿賴耶識裡邊,欲界煩惱的薰習越來越少,等引地善法的薰習越來越多,得了初禪,最後生到色界,這個也叫轉依。 「此中轉依當知亦爾」,我們所說的阿賴耶識雜染種子漸減,而非阿賴耶識清淨種子漸增,這個轉依的道理跟它相同。 這是前面講的「出世清淨」所帶出的一連串問題——薰習的因、薰習的寄存處、上中下品類、法身所攝等,全部講了一下。 下面從滅盡定來證明要有這個阿賴耶識了;沒有阿賴耶識,滅盡定也成立不了。 丁二 約滅定識辨 戊一 辨滅定識非賴耶不成 論曰:又入滅定,識不離身,聖所說故。此中異熟識應成不離身,非為治此滅定生故。 釋曰:引入滅定識不離言,為成定有阿賴耶識。世尊說識不離身者,除異熟識,余不得成,以滅定生對治轉識,故觀此定為極寂靜。 「又入滅定,識不離身,聖所說故。」佛在經裡邊說,入滅盡定的時候,識沒有離開你的身體。這個話是佛說的。 「此中異熟識應成不離身,非為治此滅定生故。」這個不離身的識是什麼識呢?總不能說是前五識,前五識入了定,早就沒有了;也不是第六識,因為滅盡定沒有心的,第六識是心,它也不能存在。所以佛說不離身識就是異熟識。因為修滅盡定是要對治那粗動的心,前六識滅掉了,連第七識也滅掉了。阿賴耶識很寂靜,它不必滅掉,並不是為對治這個阿賴耶識而入滅盡定的,滅盡定的目的是對治粗動的心。阿賴耶識心極寂靜,一味而轉,它不是所要對治的對象,所以說,阿賴耶識可以存在。入滅盡定,識不離身,這個識決定是異熟識。 「釋曰:引入滅定識不離言,為成定有阿賴耶識。」我們引佛說的這個聖教量來證明,決定有阿賴耶識。 「世尊說識不離身者,除異熟識,余不得成,以滅定生對治轉識,故觀此定為極寂靜。」佛說的識不離身,這個識,除了異熟識之外,不可能是其餘的識。因為滅盡定生起來是要對治轉識的(前六識和第七識)。這些識粗動不寂靜,入滅盡定的目的就是要求寂靜的,為止息而修滅盡定,前七個識都不止息,都是粗動的,所以要把它滅掉。而阿賴耶識本身不是粗動的,而是極微細的,不是滅的對象,所以說阿賴耶識不要滅掉。說入滅盡定識不離身,這個「識」決定就是阿賴耶識。「以滅定生對治轉識」,對治的是七轉識。「故觀此定為極寂靜」,把七個粗動的轉識滅掉了,一切粗動的識都沒有了,那個止息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滅盡定是什麽人入呢?雖然滅盡定、無想定都是無心的定,但是無想定是凡夫入的,是外道入的,他們誤以為無想天就是解脫,為求解脫,他們以這個目的而修無想定,感的果就是凡夫、外道,因為搞錯了。佛教的聖者不會去修這個法的,他知道這不是解脫的方法。修那個法把自己思想消滅掉了,善惡的事情辨不清,都成了個糊塗蟲了,那樣對修佛法沒有好處,所以說聖者是不會修的。這個滅盡定極微細,凡夫修不起來的,只有佛、獨覺、阿羅漢(最起碼不還果以上)以及不退的菩薩等纔能修,其他的人不能修的,低果位的,包括低位的菩薩都修不成,不要說凡夫了。 論曰:又非出定此識復生,由異熟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無重生故。 釋曰:若執出定此識還生,由此意故識不離身,此不應理,以從定出,識不復生。異熟果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更托餘生,無重生故。 「又非出定此識復生,由異熟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無重生故。」有人這樣解釋「滅盡定識不離身」:在入定的時候,意識是沒有了,出定的時候這個識又生了。這個說法不對,因爲異熟識斷了,除了投生不能再生的。 有部認為,在滅盡定裡邊,雖然意識不起作用,而出定之後,這個識還是會生起來的。他打個比方,有一種瘧疾病,不是天天發的,隔一天發一次,不發病的一天雖然沒有發病,但是病還在身上。意思是說,雖然入了滅盡定,識沒有生出來,但是他出定之後,識還是要生的,跟那個隔日發作的瘧疾一樣,雖然當天沒有發,病還沒有離身;同樣,入滅盡定時識不現行,但識還是沒有離身。佛說的識不離身就是說將來還是要生的,這叫識不離身。這是有部的解釋。 這裡是反駁這種觀點。「若執出定此識還生」,假如你說出定之後,這個識還是要生的,「由此意故識不離身」,因為這個意思,佛說識不離身,你這樣解釋佛說的「識不離身」,打比喻,隔天發病,病不離身。「此不應理,以從定出,識不復生。」這是不對的,你從定出來之後,這個識沒有種子怎麼生呢? 「異熟果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更托餘生,無重生故。」你說這個「不離身識」就是第六識,那麼,第六識就是異熟識了,因為你是不承認有阿賴耶識的。但是異熟識斷了之後不能重生的,除非投生。異熟識是不能斷的,一斷,這輩子完了。除非你投生,否則,它不會無緣無故又生了。這個是唯識宗的說法。但是有部也可以說:我並沒有說這個「不離身識」是異熟識。下邊又可以辨了。 論曰: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定不應成故;所緣、行相不可得故;應有善根相應過故,不善無記不應理故;應有想受現行過故;觸可得故,於三摩地有功能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拔彼能依令離所依不應理故,有譬喻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經部師上座說:滅盡定是有心的,是有意識的,是細的意識,不像我們現在這樣的粗心。把受心所想心所滅掉了,但是心還在,所以滅盡定叫「滅受想定」,並沒有說「滅心定」,滅盡定裡面有個細的意識,所以說滅盡定是有心的,並不是沒有心。「此心不成」,論主說這樣的心不能成立的,他舉了很多個理由。 第一個,「定不應成故」。既然你說是有心的,怎麼叫滅盡定呢? 第二個,「所緣、行相不可得故」。既然有心,決定有所緣。心緣的這個境界叫所緣,這個境界在我們心裡邊顯的樣子叫行相。(所緣、行相兩個法相,沒學過《俱舍》的可以先查字典。字典昨天從上虞拿回來了,你們找個地方給大家查閱。)例如眼睛看東西,我們眼睛看到這個寶瓶,寶瓶是所緣境,而我們眼球裡邊有一個寶瓶的影子,這是行相。這個只是比喻,不是一模一樣的,這個還是物質,不是心的狀態。我們的眼識里有這個寶瓶的行相,打個比喻,我們眼珠裡邊有個倒影,就像照相機一樣有寶瓶的影子在裡邊,這叫行相。所緣在外,行相在內。凡是有識,決定有所緣行相。你說滅盡定有心,所緣、行相是什麼呢?沒有,入了滅盡定之後,心都靜下去了,沒有所緣行相。 第三個,「應有善根相應過故,不善無記不應理故」。你說滅盡定有心的話,必定有與善根心所相應的過失了。因為滅盡定是善的,若有心的話,決定有善根心所跟它相應了10。若有善根跟它相應,那決定是個過失。「不善無記不應理故」,若有不善無記的心所,就更不合理了,因為滅盡定本身是善定,跟不善法和無記法不相應。這裡又牽涉出很多問題來了。這裡是總的提起,世親菩薩的解釋裡邊再廣講。 第四個,「應有想受現行過故」。受、想心所是遍行心所,既然有心,就必有這兩個心所。遍行心所在《俱舍》里有十個,在《百法》里有五個,而這「受、想」都是遍行心所,有心的話,必有它們。以前范老師這麼說:心法等於太陽光,太陽光經過折射有紅橙黃綠青藍紫這七種顏色。這七個顏色就比喻是遍行心所,有太陽光必定有七顏色;七個顏色沒有,太陽光就沒有。有心王的話,必定有遍行心所。「受想」是遍行心所,既然你說滅盡定有心的,受想遍行心所一定要生。你說只有心沒有心所,不可能的。既然有受想,怎麼叫滅受想定呢?這個是矛盾的。 第五個,「觸可得故,於三摩地有功能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有受就有觸,因為觸緣受,受都有了,受的因(觸)當然要有了。不能說有果沒有因,既然有受,就應有觸。你這個滅盡定只能說是滅想定,受沒有滅掉。 第六個,「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既然有受心所,受心所就可以推動思心所,思心所一推動,就可以起善根,就起了一連串心所法,怎麼叫滅盡定呢? 第七個,「拔彼能依令離所依不應理故」。能依就是心所法,所依就是心王。你把所依這個心王留下,把能依這個心所撥掉,這個不應理。「有譬喻故,如非偏行此不有故」,這個後邊要講。我們的譬喻就是太陽光,你說紅橙黃綠青藍紫這七種顏色不要,只要太陽光,怎麼可能呢?太陽光就是這個七個顏色合攏來的。你這個心所法不要,只要一個心王,做不到,不應理故。有此必有彼,有彼必有此。你說只要心王這個所依,不要能依,也就是說只要太陽光,不要紅橙黃綠青藍紫七個顏色,那你怎麼做得到?它就是一個整體。這個只是譬喻,與實際不完全相同。 下面是世親菩薩的解釋。 釋曰: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者,若有欲離前說自相阿賴耶識,以余轉識滅定有心,此不應理。何以故?定不應成故,未曾見心離心法故,如余心法,想受亦爾,俱應不滅,然此滅定俱滅所顯,是故應至定不應成。若立唯有阿賴耶識,則無此過。求靜住者為治彼怨余心心法,故生此定,不為對治不明了性阿賴耶識。 「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這是經部的說法。經部認為有個細微的意識,潛伏在下面的。你不能說它沒有的,表面上看不出,由於有這個意識,滅盡定還是有心的。 「此心不成」,這個心不成立,為什麼?「若有欲離前說自相阿賴耶識,以余轉識滅定有心,此不應理。何以故?」你說滅定有心,除非你承認有我們前面說的阿賴耶識,否則,把其餘的轉識(前六識和末那識)當作滅盡定中的心,這是不合理的。什麼原因呢? 第一個理由,「定不應成故,未曾見心離心法故。」你假如說有心的話,那個滅盡定就不成立了。因為,心王不可以離開心所法的。這個心法當然是指遍行心所了,其他的心所是可以離的。例如,你現在聽經,可以沒有貪心所,但是作意、觸、受、想、思這些遍行心所不能沒有。這跟太陽光七色一樣,有彼必有此的,從來沒有看到離開過。「如余心法,想受亦爾」,那其它的遍行心所如此,想受這些遍行心法也是如此,都不應離的。「然此滅定俱滅所顯,是故應至定不應成。」這個滅定就是滅了受想所顯的,你說受想的心所可以不滅(因為有心王,遍行的受想心所也不滅了),這個定就不能叫滅受想定了。 「若立唯有阿賴耶識,則無此過。」假如你說只有阿賴耶識這個心是有的,這就沒有過失了。為什麼?阿賴耶識的行相極微細,很寂靜,我們修滅盡定的目的是要寂靜,這個目的達到了,不需要滅阿賴耶識,所以這個倒可以說。如果說是轉識的話,就不行。 「求靜住者為治彼怨余心心法,故生此定」,為什麼修滅盡定?學過《俱舍》就知道,為求止息,他需要養息一下。這個養息的問題,其他的法相書是這麼說的:你要滅非想非非想處地的煩惱,因為很微細,要化大氣力。就像部隊打仗一樣,在打一個大的戰役之前,先要休整一下。那麼在滅這個煩惱之前,要先進入滅盡定把心定一下,把能力養夠,然後一下子把它消滅掉。這個為「求靜住」,為了要止息,所以修滅盡定的。止息是為治彼怨,所治的敵人是什麼呢?「余心心法」,這個心王心所是掉動的,這是你的怨敵了,你要把它止下來,所以說要入滅盡定。「不為對治不明了性阿賴耶識」,修滅盡定並不是要對治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本身就是寂靜的,不要對治。除了阿賴耶識,七個識都是動盪的,滅盡定要把它除掉。所以,你說滅定有心的話,這個心除非是阿賴耶識,其餘的不成立,這是一個理由。你說滅定有心,這個心若是阿賴耶識,那就對了,跟我一樣,那不要辯了;否則,說是意識,那就不行。 又此定內無有餘心,何以故?所緣、行相不可得故。諸心心法相續不斷,必不遠離所緣、行相。此滅定中若有心者,亦應不離所緣、行相。然此二種俱不可得,是故此定無有餘心。若唯立有阿賴耶識,無此妨難,執受所依之所顯故。 第二個理由,「又此定內無有餘心」,這個定裡邊除開阿賴耶識,其他心不可能有,為什麼?「所緣、行相不可得故」,入滅盡定的時候,沒有所緣的境,也沒有心裡的行相。「諸心心法相續不斷,必不遠離所緣、行相」,一切心王心所相續不斷,都不能離開所緣、行相的。「此滅定中若有心者,亦應不離所緣、行相,然此二種俱不可得」,所緣、行相這兩個在滅盡定里找不到。「是故此定無有餘心」,所以說,這個定裡邊肯定沒有其他的心,就是說在阿賴耶識之外,七個轉識是沒有的。 「若唯立有阿賴耶識,無此妨難」,假如有阿賴耶識的話,就沒有妨礙了。怎麼沒有妨礙?阿賴耶識不也有行相有所緣嗎?他說沒有關係,這個阿賴耶識是「執受所依之所顯故」,它的所緣行相極微細,我們感受不到的,所以它就不成問題。我們說有阿賴耶識,就因為有執受,我們身體受它執受而不壞,所以曉得有阿賴耶識。至於這麼微細的阿賴耶識,它的行相如何,我們凡夫無論如何是不能直接感受的。所以說,阿賴耶識對於求靜住是沒有妨礙的。 又此定中若有轉識,此識必有善等差別,謂或是善,或是不善,或是無記。然此中識且非是善,應有善根相應過故,此則相違。亦非此識是自性善,由此不離善根相應成善性故。由立定心是善性故,至所不欲與無貪等善根相應,此不應許。與余善心無差別故,遍一切處應成此過。又於此中亦不得有不善無記,不善無記不應理故。於離欲時諸不善根皆永斷故,不成不善;亦非無記,此定善故。 第三個理由,「又此定中若有轉識,此識必有善等差別,謂或是善,或是不善,或是無記。」假如你說這個定裡邊有前七個識,就是說除了阿賴耶識還有其他心的話,那麼這個心必定或善或不善或無記。若是善心,就跟善的心所法相應;若是噁心,就跟不善的心所法相應(例如跟貪嗔痴相應);若是無記心,就跟無記心所法相應了。 「然此中識且非是善,應有善根相應過故,此則相違。」若滅盡定里有識,這個識不是善的。 這個滅盡定本身是善的,為什麼說是善的?《俱舍》里說,連心王都沒有了,你怎麼能它說善惡呢?因為它是善等起,善法的心把它生起來的,所以它是善的,這是等起善。 《俱舍》裡面說善有四種:「勝義善解脫,自性慚愧根,相應彼相應,等起色業等」。一種是勝義善,即涅槃解脫,是最高的善,是真正的善。一種是自性善,慚、愧兩個心所法,跟無貪、無嗔、無痴三個善根,這五個合為自性善。一種是相應善,跟無貪、無嗔、無痴、慚、愧這五個心所相應的那個心王心所就叫相應善。最後是等起善,由自性善或相應善所等起的身語表無表業、不相應行法中的四相及得、二無心定。 所以,滅盡定屬於等起善,心已經沒有了,卻是善心發動而得到的,叫等起善,所以說滅盡定是屬於善的。這裡,我們單是說滅盡定是善的,善的應當有善的心心所法了,惡不善法跟無記法當然沒有了。「然此中識且非是善」,但是我們說它本身連善心都談不上,更何況不善跟無記。為什麼呢?「應有善根相應過故。」假如有善心的話,我們前面說的,這是相應善。心王本身不是自性善,自身不是一個善法(自性善是慚、愧、無貪、無嗔、無痴,心王跟它相應了,纔叫善)。心王只是相應善,既然是相應善,它一定有善根相應了,則「應有善根相應」的過失了。那就有心所法了,那怎麼叫滅盡定呢?「此則相違」,那不能叫滅盡定了。這裡「善根相應過故」意思是說心王若是相應善,必定要有善的心所法與它相應。這個就跟滅盡定相違了,滅盡定裡邊沒有心所法的。 「亦非此識是自性善,由此不離善根相應成善性故。」這個心能不能是自性善?也不是。自性善只有慚、愧、無貪、無嗔、無痴這個幾個心所法。心王不能叫自性善,它是相應善,它不能夠離開善根而成爲善心,只有跟無貪、無嗔、無痴等善根相應了,它纔是善;離開了它們,就不叫善了。若跟煩惱心所相應就多成不善的,跟無記心相應的話就成無記的。所以這個識不能是自性善;如果心王是自性善的話,那這個心永遠是善的,那不善心就起不來了。但是實際上一會兒起善心,一會兒起惡念,它不斷地在變化,所以不能說心王是自性善的。為什麼?它是相應善,它不能離開與善根相應的;離開了相應的善根,它就不叫善心了。 「由立定心是善心故,至所不欲與無貪等善根相應,此不應許。」定心是善的,這個是公認的。這個滅盡定也是善的,你說滅盡定有心的,這個心決定是善的,「至所不欲」,這樣就會推論出你所不願意得到的一個結論:與無貪等善根相應。因為既然說心是善的,決定與無貪相應;不與那些善根相應的,就不叫善了。所以你說它是善心,「至所不欲」,由此推出的結論卻是你不願意得到的,就是說你這個定心要跟無貪、無嗔、無痴、慚、愧等等相應了。「此不應許」,滅盡定沒有這些東西,這是不允許的。「與余善心無差別故」,假如你說滅盡定也可以跟那些善根相應,那就跟其他的善心沒有差別了,還叫什麼滅盡定呢?「遍一切處應成此過」,不管你怎麼說,都決定有這個過失。 「又於此中亦不得有不善無記,不善無記不應理故。」在這個心裡邊,不善法和無記法當然不會有了。因為這個定是善的,不能是不善,也不是無記。為什麼它不是不善呢?「於離欲時諸不善根皆永斷故,不成不善;亦非無記,此定善故。」在修定的時候,離開欲界的煩惱,那些不善根全部斷掉了,所以不可能成不善的心;也不能是無記,因為滅盡定是善的。這個滅盡定連心都沒有,它怎麼會是善的心呢?它是等起善,是善心所發動的。滅盡定的善就是等起善,它雖然沒有心,不能說是善的心,但是它是善心修出來的,所等起的,叫等起善。所以滅盡定是善的,不能是無記。(第十二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