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世親釋講記 · 第九講
下邊看一下世親菩薩的解釋。
釋曰:或有分別宿作為因者,謂彼不許有士用因,故成邪執。為顯此等,說生盲喻。無明生盲者,謂由無明,故成生盲。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者,謂前所立此識自相說名自性,所立因相說名因性,所立果相說名果性。由無明力不了此等,於阿賴耶識分別自性緣起不解了故,執自性等為諸法因。於第二分別愛非愛緣起不解了故,執有我為作者受者。此中因謂阿賴耶識,諸法薰習於中持故。果者即是阿賴耶識,即彼諸法所薰習故。
「或有分別宿作為因者,謂彼不許有士用因,故成邪執。」那些裸形外道,尼乾子,他們執著一切有情過去造了罪,現在該受苦,把罪受完了就解脫。他們強調過去造的因,這並不是不對,但只強調這個,卻把「士用因」給忽略掉;現在的主觀努力他不要,專門消極地消過去的業。這個是做不到的,所以說,「謂彼不許有士用因」,忽略了自己努力這個因,「故成邪執」,成了邪的。宿作因並不是錯,過去的業為因,是沒有錯。但是「士用因」也是重要的一個部分。他這個不要了,就錯了。就像摸象一樣的,摸到牙齒,牙齒並沒有錯,但是你把其他的都舍掉了,象的背、耳朵、腿、身體都不要了,就說一顆牙齒是象,那就錯了。
「為顯此等,說生盲喻。」為顯出這些邪執,就說生盲喻了。他們抓了一點點,就擴大到全體去了。「無明生盲者,謂由無明故成生盲。」這個生盲,生來就是瞎子。我們的無明,無始以來就把我們的智慧蓋了,也就跟生盲一樣,從來沒有見到真理。這個緣起的道理看不到,也就是生盲。
「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者」,什麼意思呢?我們以前所立的阿賴耶識的自相,就是這裡的自性,所立的因相就是因性,所立的果相就是這裡的果性。由無明的力量,阿賴耶識的自相、因相、果相都不了解。阿賴耶識的分別自性緣起不了解,「執自性等為諸法因」,阿賴耶識是一切法的因,但是他不了解這個緣起,他就把自性、宿作因、大自在天,這些認為是諸法的因。這就錯了。以上帝為因,也是一樣的。對第二個分別愛非愛緣起不理解的緣故,「執有我為作者受者」。學過《俱舍》的知道「無我唯諸蘊」,流轉生死的就是五蘊,並沒有一個「我」。他們不了解這個十二因緣的緣起,執了一個「我」是受者又是作者,造業的受報的都是這麼個「我」。這些是邪執。
「此中因謂阿賴耶識,諸法薰習於中持故。果者即是阿賴耶識,即彼諸法所薰習故。」因相果相前面講了很多,這裡重提一下。由諸法薰習所成的種子由阿賴耶識所持,這個薰習的種子能生起一切法,這是識的因相。那些法在阿賴耶識上熏成的種子,就是果相。
論曰: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趣等。
釋曰: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自性者,謂得異類自體熟故,諸法種子熏在中故。一切趣等者,謂五趣等。一切自體者,謂趣趣中同分異分種種差別。
「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趣等。」這裡提出「異熟識」名字。我們要講這個愛非愛緣起,那就要知道異熟果的內涵:造善業會感可愛的果,造惡業感不可愛的果。這就是異熟。「異熟」,學過《科頌》、《俱舍》的都知道,有三個異,異時、異類、變異而熟。阿賴耶識,簡單地說,就是異熟識一切種子為它的自性,它能夠「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趣等」。「一切自體」就是一切有情,有情的自體;「一切趣」,五趣,種種有差別的趣。
世親菩薩的解釋。「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自性者,謂得異類熟自體故」,它得到異類熟的自體。它是「異類而熟」的,因是善惡,果是無記,因果不是同類的。它不像同類因,善的生善的,惡的生惡的,這是同類因、等流果。而這是異類而熟,善的、惡的業造出來之後,到了異熟識裡邊,種子都是無記的,這個是異類而熟。還有,它是「異時而熟、變異而熟」,要經過變化,並且不是同一個時間的。前面說的互為因果,在《俱舍》稱為「俱有因」,這裡是講異熟因、異熟果,不一樣的。學過《俱舍》、《科頌》的都應當該知道,沒有學的就費解了。我們不能把這些全部拿出來講。「六因四緣五果」一講的話,那《攝大乘論》要講到哪一天去?只好自己去看去了。這是一個。另外一個,「諸法種子熏在中故」,一切法的種子就熏在這個異熟識(異類而熟)的自體裡邊。這是從兩方面說的。
「一切趣等者」,它攝一切趣,就是五趣。我們要知道,六道五趣,不能說六趣,也不能說五道。六道裡邊,開出阿修羅道,五趣裡邊沒有阿修羅趣,為什麼?阿修羅就散在天趣、人趣、旁生趣裡邊,沒有單獨成一個趣。五趣就是天、人、畜生、餓鬼、地獄。「一切自體者,謂趣趣中」,五趣的每一個趣裡邊,「同分異分種種差別」,同分、異分,是不相應行法。什麼叫同分呢?《俱舍》裡邊說「同分有情等」,就是說一切有情共同的地方,就叫做同分,有情同分。還有法同分,蘊、處、界,同是一個蘊,同是一個界,同是一個處,這就是法上的同分。有情的身心裡邊相似的那一部分叫同分。比如,亞洲人很多都是黃種人,皮膚是黃的;歐洲人是白的,這是同分;非洲人是黑的,也是同分。我們漢人說的是漢話,有漢人習氣、漢人的風俗;藏人就不一樣了,蒙古人又不一樣,這也是同分。反過來,同分的對面就是異分,就是非同分。種種的差別,每一個趣裡邊,各式各樣的差別,都攝在這個異熟識阿賴耶識裡邊。這是從果來說。它的因就是種子,但是種子生果的時候,要改變的,是異類而熟。
講起種子,下邊就來五個頌,廣明種子的一切內涵。
丁二 種子
論曰:此中五頌:
外內不明了 於二唯世俗 勝義諸種子 當知有六種
剎那滅俱有 恆隨轉應知 決定待眾緣 唯能引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所熏非異此 是為薰習相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 類例余成失
此外內種子 能生引應知 枯喪由能引 任運後滅故
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
外或無薰習 非內種應知 聞等薰習無 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 過故成相違 外種內為緣 由依彼薰習
「外內不明了,於二唯世俗,勝義諸種子,當知有六種」。先是說內種、外種的不同。又說種子有六種特徵:剎那滅、俱有、恆隨轉、決定、待眾緣、唯能引自果。
種子由薰習而來,哪些東西能受熏,哪些東西不能受熏呢?下邊就講所熏四義。
「堅無記可熏,與能熏相應」:要堅的,就是穩定的;無記的,就是中性的,不是偏於善或惡一邊的;可以受熏的;它也同時跟能熏者相應。相應就是俱時生滅,也同在一個處所。「所熏」的一定要「非異此」,這樣子的纔叫所熏;離開了這個,就不是所熏。這個叫「薰習相」。
講了所熏的特徵之後,又說「六識無相應」。六識不能受薰習,為什麼不能受熏呢?「三差別相違,二念不俱有,類例余成失」,有這些理由。
「此外內種子,能生引應知,枯喪由能引,任運後滅故。」這裡還附帶說一說,內種也好,外種也好,都有兩個因。一個能生因,一個能引因。能生因,它把它生出來;能引因,生出來之後,它壞掉了,不馬上就消滅的。例如,一顆稻子,把這顆種子種下去,它能生稻,稻生好了,長出來了,把它割下來,割下來它沒有了嗎?稻杆還在,不會馬上消滅。人死掉之後,這個屍體還在,不是馬上就不見了,或者馬上就爛掉了,要一點一點的,枯了,喪了。「枯」指植物了,「喪」指人、動物。它生了之後,還有一個引因,能夠把它引一段時間,「任運後滅故」,慢慢地消滅,不是一下子就消滅。這是兩個因的關係。
下面二個頌,世親菩薩沒有解釋。有的譯本沒有這二頌;這個譯本有,但世親菩薩沒有解釋。
「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外或無薰習,非內種應知。」外種可以沒有薰習的,內種必定有薰習。「聞等薰習無,果生非道理」,假使沒有聞思修的薰習,產生聞思修所成慧的果就不合道理。「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假使沒有內種薰習,做了反而失掉,沒做反而得到,這是無因論,亂套了,這個有過失。「外種內為緣,由依彼薰習」,外種雖然是種子,實際是以內種爲緣的,也是由內種而生的。外種指什麼?四大跟它的所造色合攏來所造的種子,如水果的種子,它還是由內種爲因緣而產生的。
下面我們先看世親菩薩的註解。
釋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為一切法真實種子,復欲顯示彼種子體,說斯五頌。此中外者,謂稻穀等。內者,即是阿賴耶識。不明了者,謂外種子是無記義。言於二者,阿賴耶識於善不善二性明了,通有記故;復有別義,謂於雜染清淨明了。唯世俗者,謂外種子唯就世俗說為種子。所以者何?彼亦皆是阿賴耶識所變現故。勝義即是阿賴耶識,所以者何?是一切法真種子故。
「如是已說阿賴耶識為一切法真實種子,復欲顯示彼種子體,說斯五頌。」一切法真正的種子在阿賴耶識裡邊,由種子生起這些雜染法,這個叫因緣。這裡為了要顯出真正種子是什麼樣的東西,就說了五個頌。
「此中外者」,頌裡面的第一個字「外」指什麼呢?「稻穀等」,外面的種子,不是阿賴耶識內的種子,而是世界上看得到的那些種子,外種。「內者,即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種子就是內。「不明了」就是說外種子是無記的。稻的種子,或者麥的種子,你說是善的惡的?那說不上,它是植物,說不上善,說不上惡,是無記的。但是阿賴耶識它對這個善不善「明了,通有記故」,由於原先善法、惡法薰習的緣故,雖然阿賴耶識本身是無記的,但是它生出來的東西有善的惡的,也有無記的,是通三性的。這個「二」,或者是於善、不善是明了的,不是不明了的;或者是於清淨法、雜染法是明了的。這兩個意思都可以。善、不善是二,雜染跟清淨又是個二。這是前二句。
第二句裡邊的「唯世俗」,第三句的「勝義」,這兩個是什麼意思呢?「唯世俗者」,外種是依世俗而說的種子,就是世間上說是種子,實際上也不是真的種子。「所以者何?」為什麼呢?它實際上也是阿賴耶識種子變出來的。世間上說它是種子,如稻的種子,麥的種子,這個是世俗說的種子。「勝義」即是「阿賴耶識」了,從真實義來說,種子就是指阿賴耶識。這個世俗的麼就是假的,假說是一個種子,真正的種子就是阿賴耶識。「勝義」是真正、真實的意思。「所以者何?是一切法真種子故」,就勝義來說,阿賴耶識是一切法的真正種子,世俗的種子是假種子。一切法,包括世俗種子,都是由阿賴耶識這個真種子變出來的。
應知如是一切種子復有六義:剎那滅者,謂二種子皆生無間,定滅壞故。所以者何?不應常法為種子體,以一切時其性如本,無差別故。言俱有者,謂非過去亦非未來,亦非相離得為種子。何以故?若於此時種子有,即於爾時果生故。
「應知如是一切種子復有六義。」頌裡邊說「外內不明了於二,唯世俗勝義」,這是內外種子的不同,大概標了一下。下邊又說「諸種子當知有六義」,所謂種子要具有六種特徵,纔叫種子。
「剎那滅者,謂二種子皆生無間,定滅壞故。」不管外種、內種,都是無間而壞的,就是生了之後馬上就壞的,不能停留的。我們現在看到的東西,不是沒有動嗎?例如這個殿,造好了之後,不是還在用沒有壞嘛?這個剎那生滅很微細,我們看不到。如果沒有剎那生滅的話,為什麼過幾十年之後,它就現出舊的樣子來了呢?那就是說剎那剎那都在變,但是變得很微細,我們感覺不到。你隔了幾十年一看的話,那這個就很明顯了,舊的樣子就顯出來了,幾百年以後,它撐也撐不住了,要歪了,像我們原先的大殿,傾斜了,牆也拱起了,要倒下來的樣子。決定是剎那剎那生滅的,生了之後,「無間」,不能停留,馬上就要壞的。「所以者何?不應常法為種子體,以一切時其性如本無差別故。」如果說是常法,就是無為法,無為法是不生滅的。假如種子是無為法、是常的話,「一切時」,從頭到尾都是老樣子的,沒有差別,那總是不變的,你怎麼長東西呢?長東西,是要變化的;沒有變化,怎麼長?正因為它剎那生滅,纔能作種子;如果不動的,那本來是這樣子,到後來還是個老樣子,那怎麼作種子呢?變不出東西來。所以說決定是有剎那生滅。這是第一個,種子決定要有剎那生滅。
第二個「俱有」,「謂非過去亦非未來亦非相離得為種子。」種子不能是過去的,也不能是未來的,必定是現在的。現在的種子也不能跟那個能熏相離;如果相離,這個種子怎麼薰習?「何以故?若於此時種子有,即於爾時果生故。」種子有的話,果就要生。前面講過的,俱有因:此是彼的果,又是彼的因,同時存在。如果彼此離開了,時間有差異了,那就不成其為種子。所以說要符合種子條件,決定不是過去的,也不是未來的,它也不是離開的,而是兩個在一起的。
恆隨轉應知者,謂阿賴耶識乃至治生;外法種子乃至根住,或乃至熟。言決定者,謂此種子各別決定,不從一切一切得生,從此物種還生此物。待眾緣者,謂此種子待自眾緣方能生果,非一切時能生一切。若於是處是時遇自眾緣,即於此處此時自果得生。唯能引自果者,謂自種子但引自果,如阿賴耶識種子唯能引生阿賴耶識,如稻穀等唯能引生稻穀等果。
「恆隨轉應知者,謂阿賴耶識乃至治生;外法種子乃至根住,或乃至熟。」什麼叫恆隨轉呢?阿賴耶識,只要你沒有生起對治,就是沒有把雜染種子對治掉,那麼,阿賴耶識就會繼續生下去。在你生起對治之前,它永遠是隨轉的,生生滅滅地、不斷地相續下去。外法的種子只要「根住」,根還在,它就會不斷生長,「乃至熟」。這個「熟」,王恩洋說是燒壞了叫熟。後頭世親菩薩的註解,是果熟,果熟了之後,種子作用也就不起。它已經成熟了,種子就完成任務了,種子就不隨轉了。在這之前,它恆隨轉,這個作用永遠是生起的。
「言決定者,謂此種子各別決定,不從一切一切得生。」這個東西的種子就生這個,那個的種子生那個。不是說這個可以生那個,那個又可以生這個,亂七八糟地亂生,這不行。「從此物種還生此物」,稻的種子還是生稻,心法種子還是生心法,善的種子還是生善,是等流的。並不是亂七八糟亂生的,而是決定的,這個種子生這個法,那個種子生那個法,它的性是決定的。
「待眾緣」。種子生果,是不是要生就生了呢?不行。因為只有生的緣具足了纔能生,生的緣不夠就生不起來。如果說不要緣,一下子都生出來了,阿賴耶識種子那麼多,全部都生出來了,那就亂套了。要緣夠了纔能生。「謂此種子待自眾緣方能生果,非一切時能生一切」,這個種子自己的緣(當然是自己的緣了,人家的緣與它無關),自己的因緣夠了,它就生果,不是說「一切時能生一切」,不是什麼時候都能生,不是這個意思。要因緣合和纔能生。「若於是處是時遇自眾緣,即於此處此時自果得生。」「是時」就是說一定的時候,「是處」就是一定的處所,自己因緣夠了,就在這個時候、這個處所,果生了。假如因緣不夠,它就不能生,其他地方、其他時候也不會生。
最後一個「唯能引自果」,只能引自己的果。「謂自種子但引自果」,阿賴耶識種子只生阿賴耶識,稻的種子只生稻這個果。
這樣種子生果的道理有六個方面決定。沒有具足這個六個條件,它是不能作種子。這個「決定」跟「引自果」兩者要簡別一下。「決定」是三性決定,善的、惡的、無記的,它是個別決定的,不會善的生惡的,惡的生善的,無記的也不會生善惡的,善的也不會生無記的。「引自果」是說哪一類的種子生哪一類的果,也不會混亂的。
如是且顯種果生義,今當更示薰習異相。堅者,堅住方可受熏,非如動風。所以者何?風性流動不能任持,所有熏氣一踰繕那,彼諸熏氣亦不隨轉;占博迦油能持香氣百踰繕那,彼諸香氣亦能隨轉。言無記者,是不可記極香臭義。由此道理,蒜不受熏,以極臭故;如是香物亦不受熏,以極香故。若物非極香臭所記,即可受熏。言可熏者,謂應受熏,方可薰習,非不受熏如金石等。不應受熏名不可熏。若於此時能受薰習,即於爾時名為可熏,如可熏物。與能熏相應者,能熏相應方名可熏,非不相應,當知即是無間生義。
「如是且顯種果生義,今當更示薰習異相」,種子六義講完了,種子怎麼來的呢?由薰習而來。薰習的相,哪是能熏,哪些所熏?也就是說具什麼條件纔能夠受薰習?這個很重要,所以要講一下。「異相」就是差別相。
第一個,「堅」。堅,堅住。這個堅住就是安定的、穩固的。不是說鐵板一塊那麼堅住,而是說它是比較穩定。「堅住方可受熏,非如動風。」像風飄來飄去的,那就不穩定,不能受熏。「所以者何?風性流動不能任持。」風有流動性,風以動為性,它不堅住的,不堅住的就不能任持,不能受熏。「所有熏氣一踰繕那,彼諸熏氣亦不隨轉」,它的熏氣,假如有一踰繕那的厚度,由於風在流動,這個熏的氣就不能隨轉,不能繼續地保存,被吹掉了,沒有了,熏不上去。又例如某種特殊的油,叫占博迦油,它能持香氣。它不是風,它是穩定的,它能持香氣一百踰繕那那麼遠,而且也能夠隨轉。只要這個油一直在,這個香氣都能保持住。這個就是說,流動的東西就不能保持,也不能隨轉,也就不能受熏;不流動的、穩定的,就可以隨轉。
第二個,「無記」。無記就是說不是兩邊的,「是不可記極香臭義」,就是拿香的、臭的來打個比喻,極香的、極臭的東西,那就不能受熏;既不香也不臭的纔能受熏。「由此道理,蒜不能受熏,以極臭故。」蒜本身極臭,你用再好的香花去熏它,它還是那麼臭。「如是香物亦不能受熏」,同樣極香的,旃檀香這些,你把臭的東西跟它擺在一起,它也不會受熏,它還是香的。我們買的那些一般香就不行,它碰了臭東西就要變臭,因為它本身不是極香。這個極香的、極臭的東西就不能受熏。「若物非極香臭所記,即可受熏。」不是以極香極臭而記別的(「記別」就是分別),不是兩個極端的,就可以受熏。
第三個,「言可熏者,謂應受熏,方可薰習。」什麼叫可熏呢?就是說能夠受熏的,應該可以受熏的,纔可以受熏。「非不受熏如金石等」,那些不受熏的金、石頭,很堅密的東西,透不進去的,這個不應受熏,叫不可熏。應可受熏的,纔叫受熏。《無性釋》里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解釋,「言可熏者,若物可熏或能受熏,分分展轉更相和糅,乃名可熏。」兩個東西可以合攏來的,而且是可以滲透進去的,叫受熏。「不應受熏名不可熏」,如果滲透不進去的,像金、鋼鐵這麼一塊硬梆梆的,那就熏不進去,不能受熏。體是松疏的,兩個合得攏的,它能夠滲透進去,調和成一個的,纔能夠受熏。「若於此時能受薰習,即於爾時名為可熏,如可熏物。」例如前面說的胡麻,香就熏得進去。如果它本身是梆硬的(我們小孩子的時候,有一句話,叫不進油鹽,這個人什麼好話壞話都聽不進去),就像石頭泡在水裡邊,水是透不進去的,油了、鹽了,你再加點香料,石頭還是一點也吸不進去的。這是不可受熏的一個比喻。
第四個,「與能熏相應」。這個受熏物一定要跟那個能熏物相應。「能熏相應方名可熏」,跟能熏是相應的,「非不相應」,不相應就不叫可熏了。「當知即是無間生義」。我們有個註解:「無間生,依唯識言,與能熏共和合性,若與能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故非所熏。」能熏的跟所熏的兩個合和起來,不相離。能熏跟所熏同一個時候、同一個處所,不即不離,既不是一個東西,也不是分開的,不相離的。「相應」就是這個意思,和合、同時、同處,不即不離,兩個東西合在一起,也不是成了一塊的。如果成了一個東西,那不是兩個了,能熏所熏就分不出來了。同一個地方、同一個時間,又是合在一起;但是它們不即不離,既不是兩個合成一個,兩個也不是分開的,這個纔能熏。「此遮他身」,兩個東西分開的,或者是剎那前後分開的,或者不合和的,那就不能熏。所以說所熏與能熏要相應纔能熏。「相應」的意思就是同一個處所,同一個時間,不即不離,兩個合和在一起。這樣的情況之下,就叫無間生,這是可熏的。
言所熏者,阿賴耶識具上四德,應受薰習故名所熏,非轉識等。非異此者,謂若離此阿賴耶識,余非所熏,是故所熏即此非異。是為薰習相者,謂阿賴耶識有剎那滅等,是薰習相。剎那滅故,與諸轉識俱時有故,乃至對治恆隨轉故,或窮生死恆隨轉故,定與善等為因性故,待福非福不動行緣,於善惡趣異類熟故。如是等義,於轉識中一切異法,皆應成立,是故唯此阿賴耶識,與如是等勝德相應,可受薰習。
「言所熏者,阿賴耶識具上四德。」「所熏」就是指頌文裡邊的「所熏非異此」。它是什麼呢?就是指阿賴耶識,它具備上面四個特徵(堅、無記、可熏、相應),就是四個功德。它可以受熏,所以叫所熏。「余非所熏」,除了阿賴耶識之外,其他的就不是所熏了。「是故所熏即此非異」,所以所熏就是指這個,不是其他的。
「是為薰習相者,謂阿賴耶識有剎那滅等,是薰習相。」這句話什麼意思呢?阿賴耶識有剎那滅等種子六義,還有堅、無記等所熏四義。這是薰習的相,阿賴耶識具備這薰習的相。
「剎那滅故,與諸轉識俱時有故,乃至對治恆隨轉故,或窮生死恆隨轉故。」阿賴耶識就是無邊的生死,只要你沒有修行到把阿賴耶識轉掉之前,它總是要這樣起作用。「定與善等為因性故」,它一定是給善不善的法作因性的,這是決定的。「待福非福不動行緣,於善惡趣異類熟故。」福業,就是欲界善業;非福業,是惡業;不動業,就是修禪定的業,初禪、二禪、三禪等色、無色定,這是不動業。(學過《俱舍》的沒問題,業品裡邊都有的。)這話是說,阿賴耶識種子感果要有待於福業非福業不動業等造作之緣;根據你的福業、非福業、不動業,將來感在善惡趣裡邊,異類而熟的果(異熟果)。
「如是等義,於轉識中一切異法,皆應成立。」種子六義、所熏四義,只有在轉識以外的阿賴耶識上具備,所以說阿賴耶識就是所熏。「是故唯此阿賴耶識,與如是等勝德相應,可受薰習。」所以真正能受熏的只有阿賴耶識,它能夠受熏,前六識不能受熏。我們說的種子是真正的種子,不是假種子。假種子,前面說的胡麻受香的熏,這個是世間上的;我們現在說的是真正的種子,阿賴耶識里的薰習。
六識無相應者,謂彼諸識有動轉故。三差別相違者,謂彼諸識別別所依,別別所緣,別別作意;復有餘義,別別行相,一一轉故。譬喻論師欲令前念熏於後念,為遮彼故,說言二念不得俱有,無二剎那一時而有,俱生俱滅薰習住故。若謂此識種類如是雖不相應,然同識類亦得相熏。如是例余應成過失,謂余種類例亦應爾。以眼等根同淨色類,亦應展轉更互相熏。此意說言眼耳兩根同有淨法,二淨展轉應互相熏,余亦如是。然汝不許,雖同淨法,異相續故,不得相熏。識亦應爾,雖同識法,何得相熏?
「六識無相應者」,前六識能不能受熏呢?沒有相應,不能受熏,為什麼?「謂彼諸識有動轉故」。那些轉識不堅住的,有流動的。阿賴耶識是一類相續(相似相續),不會斷的。阿賴耶識斷掉了,那就成果成道了;對治沒有生,它不會斷。
「三差別相違者,謂彼諸識別別所依」,眼識依眼根,耳識依耳根,所依各有差別。「別別所緣」,緣的境也不一樣:眼睛緣色,耳識緣聲。「別別作意」,作意也不一樣:眼睛作意看東西,耳朵作意聽東西,乃至鼻子嗅東西,作意心所各不一樣。所以叫三相違,各是各的。相違:這個生起,那個不生起,那個生起,這個不生起,例如你修禪定的時候,眼、耳、鼻、舌、身都不起作用,只有意識在觀想。因為它的所依、所緣、作意都不一樣的,它可以這個生起,那個不生起。另外還有一個意思,「別別行相,一一轉故」,它們行相也不一樣。「行相」就是識裡邊顯現的那個外境相。行相也不一樣:眼睛看的是色,耳朵聽的是聲音,都不一樣。
因為有差別,「差別相違」,它不能一類相似相續地轉,所以說前六識不能受熏,它不符合前面的條件。
「譬喻論師」,就是有部裡邊傾向於經部的那些論師,「欲令前念熏於後念」,他們的主張,前一個念頭跟後一個念頭可以互相熏的,就是六識可以受熏。他們認為同一剎那不能熏,但前後可以熏。
「為遮彼故,說言二念不得俱有,」為遮止他們的道理,就說頌文「二念不俱有」。兩個念一前一後,不能生在同一個時間,「無二剎那一時而有,俱生俱滅薰習住故。」前後兩個剎那不是同一個時間,既然不是同一時間,就不能俱生俱滅,它們分前後兩個剎那。而我們說薰習,要同時生同時滅,纔能夠薰習住,既然兩個剎那,就不能薰習。
「若謂此識種類如是雖不相應,然同識類亦得相熏。」前後剎那相熏,這個被破掉了,於是他就說:它們雖然不相應,各有各的根,各有各的所緣,但是因為這個眼識、耳識、鼻識都屬於識,也可以相應,互相熏的。那就是說前後不能熏,同一個時間眼識跟耳識可以相熏。他生出這個想法來了。
「如是例余應成過失」,照你這樣子說,同類的識可以相熏,這樣推廣出去的話,就會成極大的過失。怎麼推廣呢?「謂余種類例亦應爾」,識與識,是同一個識類的,可以相熏的話,那麼,其餘相同種類的也應能夠相熏了。「以眼等根同淨色類,亦應展轉更互相熏。」例如,我們眼等根,都是淨色類,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都是淨色根,它們的種類是相同的,都是淨色,應當輾轉相熏了。「此意說言眼耳兩根同有淨法,二淨展轉應互相熏,」世親菩薩很仔細,就怕你們不懂。這個意思就是說眼耳兩根都是淨色根,都有淨法,既然兩個都是同類的淨色,應當可以相熏。「余亦如是」,其他的舌、鼻、身,也應當可以互相熏了。「然汝不許」,但是這不合理的,連你自己都不承許,你怎麼說同類的識可以相熏呢?「雖同淨法,異相續故,不得相熏」,雖然都是淨法,都是淨色根,但是「異相續故」,它各是各的,不可以互相熏。眼根跟耳根、鼻根、身根,它各了各的,怎麼能互相熏呢?不是混起來了嗎?
「識亦應爾」,既然同類的淨色根不能相熏,同類的識一樣也不能熏,「雖同識法,何得相熏?」同類的淨色根不能相熏,同類的識也不能相熏。
如是所說二種種子,謂外及內,應知皆有能生能引。此中外種,乃至果熟,為能生因;內種乃至壽量邊際,為能生因。外種能引枯後相續,內種能引喪後屍骸。由引因故,多時續住。若二種子唯有生因,此因既壞,果即應滅,應無少時相續住義。若謂剎那展轉相續,前念為因,後念隨轉,是則後邊不應都滅。由此決定應有引因。此二種子,譬如放弦、彎弓為因,箭不墮落,遠有所至。
「如是所說二種種子,謂外及內,應知皆有能生能引。」這是解釋頌文「此外內種子,能生引應知」。內種也好,外種也好,這兩個有相同之處,都有能生、能引。
先說外種,好懂一些。「此中外種,乃至果熟,為能生因。」(這個熟就是果熟,前面那個熟不應當是燒壞了,這裡有世親菩薩解釋。)外邊的種子一直到果熟都能生,就是說到麥子結出來,到此它的功能也完成了,再也不能長其他新的麥子出來,到此為止。「內種乃至壽量邊際,為能生因。」一個人他一期的壽命能住期間,內種不斷地生起來,維持他的生命。以上是能生,以下是能引。
「外種能引枯後相續」,稻子生長熟了,你不去把它割下來,它要枯掉,到了這個時候,生的功能就完了,它就枯。枯的時候並不是馬上壞的,是一點一點枯的。
「內種能引喪後屍骸」,內種呢,一個人壽盡之前,他這個內種不斷地在維持他的生命;他死掉以後,屍體不是馬上就壞,要一點一點壞,這就是引因。「由引因故,多時續住」,他的屍體還是慢慢變壞,要經過一段時間住,最後消滅。
「若二種子唯有生因,此因既壞,果即應滅,應無少時相續住義。」假如種子(內種、外種)只有生因而沒有引因,生因過了,果也馬上就應消滅,無法維持一段時間,不可能相續而住,正因為有引因,纔可以把它引一段時間。
「若謂剎那展轉相續,前念為因,後念隨轉,是則後邊不應都滅。」假如你說不是馬上消滅,剎那剎那地相續,前面那個因可以生起後面那個東西,前面跟後面不斷相生的話,那麼後面的「不應都滅」,都不會滅掉了。「由此決定應有引因」,決定有個引因,能夠維持一段時間。
怕你們還搞不清楚,他又舉個喻:「此二種子,譬如放弦、彎弓為因」,我們射箭,先要把弓拉彎,然後弦一放,這個是生因。「箭不墮落」,箭就射出去了,不會掉下來了。「生因」就是能夠往前射;但不是射了一下就跌下來了,它能夠射得很遠,那就是引因,引因能引它到很遠的地方去。「放弦彎弓為因」在《無性釋》裡邊被分了一下:放弦比作生因,彎弓比作引因。你箭放出去,它能夠射,生因;但是射了不是很快掉下來,能射得很遠,這是引因。這是把生因跟引因的意思用射箭作比喻,使我們容易理解。
世親菩薩解釋完了,後面二個頌他沒有解釋。
「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為顯示內種跟外種的不同,再說兩個頌補充。
「外或無薰習」,外種或者有薰習或者沒有薰習,有薰習的就像胡麻受香熏;有些不能薰習,那就很多。「非內種應知」,而內種決定是有薰習的,並不是或有或無。「非內種」,內種不是這樣子,內種決定有薰習。這個應當知道。
為什麼一定要薰習呢?「聞等薰習無,果生非道理。」聞的薰習成聞所成慧,思的薰習得思所成慧,修的薰習成就修所成慧,這是果了。假如沒有聞的薰習,沒有思的薰習,沒有修的薰習,聞思修慧也生不出來。所以內種決定要有薰習的,沒有薰習不能生果。再一個,「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假如沒有薰習,內種跟外種一樣也可以沒有薰習,你作了之後反而失掉,不作反而得到。因爲沒有薰習,你作了,也沒有薰習,也不一定得;你不作,還是沒有薰習,也不一定就不得。可以調過來,作了反而失,不作反而得,這是無因論,亂七八糟的,這個有過失的,「相違的」。這就證明內種一定要有薰習,不能沒有薰習的。
下邊是內種、外種的關係。「外種內為緣」,外種是由地水火風四大跟它的造色而成。實際上地水火風四大種跟它的造色,都是從阿賴耶識種子出來的。所以說,外種本身還是以內種為因緣而生的。「由依彼薰習」,依了這個內種的薰習,纔能夠生出外種來。所以前面說外種是假的,世俗中的種子;真正的種子,勝義的種子,就是內種(阿賴耶識種子)。
這就把內種外種的差別說了一下:內種決定有薰習的,外種可以有薰習,也可以沒有薰習。講得徹底些,外種還是以內種為因緣而生的,離開內種,外種也就生不出來了。種子薰習的道理講了很多,這也很重要。
丁三 明第三能受用緣起
論曰:複次,其餘轉識,普於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如中邊分別論中說伽陀曰: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法
釋曰:此中受用是生起義,受用中有名受用者。為顯此義故,引中邊分別論頌為阿笈摩。
「複次,其餘轉識,普於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這裡又來一個緣起,叫受用緣起。「其餘轉識」,其餘那些從阿賴耶識生出來的識,就是由種子生起的其他的那些識(這些識後頭要講,有十一種識,或者以前說的六個、七個識也可以)。「普於一切自體諸趣」,它在一切的自體諸趣裡邊受用。「自體」就是自己的身體,「諸趣」就是他的器世間,在一個趣裡邊,他有自己相應的身體。
這六個識或前七識叫做「能受用者」。為什麼叫能受用者?引了《辨中邊論》里的一個頌:「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別推心法。」《辨中邊論》說識有兩種:一種是緣識(阿賴耶識),是一切法的因緣,叫緣識。「緣識者,謂藏識,是余識生緣故。」阿賴耶識是其他一切識生起的因緣,所以叫緣識。一種是受者識,「藏識為緣所生轉識,受用主故名為受者。」以這個藏識為緣所生的轉識,以受用為主,所以名為受者。「受」是受心所,受心所是心王的一個所,類似於國王的大臣,它起受的作用。受的主人是哪個呢?是心王了。所以說那些轉識叫受者。在這個轉識(受者識)裡邊,有能受用的受心所,有能分別的想心所,有能推動我們行動的思心所,等等,這些都是心所法。這裡是講受用的問題。
「此中受用是生起義」,這個受用是生起義,是心王緣了境(依根緣境)而生起的,同時生起了心所,這個是生起的道理。「受用中有名受用者」,我們根據《辨中邊論》的原文來講,好懂一些。應該說,這個識(心王)有一個心所法,叫受心所,受心所是幫助識受用的,而受用的主人就是心王,就是受者識(轉識),所以轉識叫「能受用者」。《辨中邊論》說:「此諸識中,受能受用,想能分別,思作意等諸相應行能推諸識。此三助心,故名心所。」在這個轉識(受者識)裡邊,一個是能受用的,真正能受用的是受心所。「此諸識中」,就是那些轉識裡邊。「受能受用」,受心所能受用。「想能分別」,想心所能分別。「思作意等諸相應行能推動諸識」,那麼思、作意等等這些心所法能夠推動諸識行動的。所以這三個是幫助心做事情的,叫心所法。在受用識(轉識)裡邊,能夠受用的是受心所,能分別一切法的叫想心所,能推動我們造作的是思心所跟那個作意心所等等。這些都是幫助心起作用的,叫心法,就是指心所法(屬於心的法)。
這裡講了受用識,後邊就是受用緣起。標題是兩個緣起,但是正文裡邊卻有三個緣起,受用緣起算是一個緣起。
論曰:如是二識更互為緣,如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說伽陀曰: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 亦常為因性
釋曰:阿賴耶識與一切法,於一切時互為因果,展轉相生。若於此時阿賴耶識為諸法因,即於爾時諸法為果;若於此時阿賴耶識為諸法果,即於爾時諸法為因。
「如是二識更互為緣,如阿毗達磨大乘經中說伽陀曰」,這兩個識更互為緣,他引《阿毗達磨大乘經》裡邊一個頌來證明阿賴耶識跟轉識(轉識就是「一切法」)互相為因緣。「諸法於識藏」,這個「諸法」就是轉識。阿賴耶識生的一切法不能離開識,所以說此二識(一個是轉識,一個是本識。本識即阿賴耶識,轉識就是從阿賴耶識里生出來的。一個是本的,一個是轉的。)互為因緣,這個頌就說這個道理。「諸法於識藏」,諸法相對於阿賴耶識,「識於法亦爾」,阿賴耶識對於諸法也同樣,這是說諸法與阿賴耶識的關係。「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這兩個法互相地作因,也互相地作果。具體是怎麼互相作因果呢?下邊打開來說。
「阿賴耶識與一切法,於一切時互為因果,展轉相生。若於此時阿賴耶識為諸法因,即於爾時諸法為果。」諸法種子藏在阿賴耶識裡邊,假如說阿賴耶識是諸法的因,這個種子生起那個果,那麼,諸法就是果了。
「若於此時阿賴耶識為諸法果,即於爾時諸法為因。」假如阿賴耶識作諸法的果——諸法薰習在阿賴耶識裡邊,阿賴耶識受了薰習,是果了,那麼,能熏的諸法就是因了。所以說互相為因果。
從這一邊說,阿賴耶識是果,諸法是因;從那一邊說,即從阿賴耶識生起諸法來說,阿賴耶識是因,諸法是果。互相為因果。這是引《大乘阿毗達摩經》證明這兩個識(轉識、本識)互相為因果的道理。
丁四 三種緣起具有四緣
論曰:若於第一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於第二緣起中復是何緣?是增上緣。如是六識幾緣所生?增上,所緣,等無間緣。如是三種緣起,謂窮生死、愛非愛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緣。
「若於第一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就是第一緣起(分別自性緣起),一切法與阿賴耶識互為因緣。四緣之中的因緣已經講清楚。第一個緣起裡邊,阿賴耶識跟一切法是互相為因緣的。
「於第二緣起中復是何緣?」第二個緣起(愛非愛緣起)裡邊,又是什麼緣呢?「增上緣」,這裡他們相生的緣是增上緣。
「如是六識幾緣所生?」最後受用緣起裡邊,果是六個識,它由幾個緣所生呢?有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一切幫助法生的都叫增上緣。所緣緣,那個心法緣境的時候決定有所緣的境。等無間緣,前面那個識謝掉了,第二個識纔補得上去,前面那個擋著,它就生不起來,這是等無間緣,只有心法有,色法就沒有。
「如是三種緣起」,這裡就標出三個緣起,前面說兩個緣起,這裡第三個緣起就是受用緣起。「窮生死」就是阿賴耶分別自性緣起,這是從無始以來就有的,你不修行的話,沒有盡頭,生死要流下去的,這是阿賴耶識緣起。「愛非愛趣」就是愛非愛緣起,你造的善惡業感得一期的異熟果報,一期的生死。「能受用」就是受用緣起,這是剎那生滅的。三個緣起,一個是長期的無始以來的生死,一個是一期的生死,一個是剎那的生滅。這三種緣起加起來,共有四個緣:因緣、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
釋曰:此中第一緣起,謂阿賴耶識中所有習氣與彼諸法互為因緣。第二緣起,謂無明等為增上緣,由無明等增上勢力,行等生故。又六轉識名受用緣起,三緣所生,謂眼識以眼為增上緣,以色為所緣緣。等無間緣,謂彼無間此識生起。所以者何?若彼不與容受處者,此不生故。余識亦爾。
「此中第一緣起,謂阿賴耶識中所有習氣,與彼諸法互為因緣。」這前面講了很多。
「第二緣起」,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等等,這個無明對行是增上緣,行對識也是增上緣。「由無明等增上的勢力,行等生故。」這是增上緣的關係,所以十二支緣起涉及增上緣。
「六轉識名受用緣起」,這裡標出來第三個緣起,我們的科判把三個緣起都標了。第三個緣起叫受用緣起。這六個轉識受用境界的。「三緣所生」,它由三個緣所生。「謂眼識以眼為增上緣,以色為所緣緣。等無間緣謂彼無間此識生起。」前面那個識滅掉了,這個識生起來了。前面說過,意有兩個意,一個染污意,一個無間滅的識,等無間緣就是後面這個意。
這些知識非學過《俱舍》不可,沒有學過《俱舍》的現在聽起來,就是暈頭轉向,不曉得說啥東西,聽起來沒有味道。學過《俱舍》的,頭頭是道,津津有味,法喜充滿。這就是說我們學法不能越級,按次第來,就是這個理由。按次第來的,你就很容易接受,也容易領會,也容易起作用。不按次第的,下了很大功夫,結果得到的是亂七八糟一堆。即使你把它背下來了,這一段那一段湊起來的,不成體系的,人家都不要看。經常有些人寫了一大篇,《俱舍論》的也有,禪宗的也有,中觀的也有,唯識的也有,一大堆,你到底講什麼?他自己也不知道。那這樣子,學了有啥用處呢?人家看了,莫名其妙:你說啥東西啊?說話要有一個體系:講唯識的時候,是唯識體系;講中觀的時候,中觀體系。這樣,人家有條有路的。你一大雜燴,炒什錦。炒什錦那還好吃的;而你這個炒在一起不好吃。所以學法要一門深入,不要急於求成、到處抓;到處抓,一無所得,即使你把它背下來了,也只是個雜的、亂的、不成套的東西。那麼不要著急,我們說學法麼要耐得煩。成佛三大阿僧祗劫,你著什麼急呢?你這輩子就想成佛嗎?來不及的。不要著急。人各不一樣,有的無始以來善根積了很多,你一說他就懂了,有的人是流轉生死的老凡夫,還沒有接受佛法的薰陶,你說了半天,他還不懂。那怎麼辦呢?慢慢來,你現在下種子,將來還會懂,你現在說:「我聽不懂,不聽了!」那好了,種子也沒有,將來還是一個傻瓜,不行的。過去沒有的,現在就下種;過去有的,現在收穫了,馬上受用。
這裡總結,說有四個緣。第一個緣起里有因緣。前面講過了,其他的都不是因緣,只有阿賴耶識與諸法互相生的俱有因是因緣。第二個緣起(愛非愛緣起)里有增上緣。這裡有沒有因緣呢?各支從阿賴耶識種子生出來的,也有因緣,但是,無明緣行、行緣識,這是增上緣。第三個受用緣起裡邊有三緣。有沒有因緣?阿賴耶識與轉識互為因緣,也有。除了這個因緣之外,再加上它的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一共有四個緣。心法(心王、心所)有四個緣;色法就只有兩個緣(因緣、增上緣),等無間緣、所緣緣是沒有的。學過的一聽就懂,沒有學過的實在是沒有辦法,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說纔能讓你們懂。
什麼叫等無間緣呢?「等無間緣謂彼無間此識生起。」這個緣,它無間讓開路了,「無間」就是中間沒有隔開的,這個識生起來,就是靠前面那個識避開,它就上去。我們買票排隊,前面有人在買,你買不到的,前面走掉了,你再上去,可以買票了。前面的那個就是你的等無間緣。他跑開了之後,你纔能上去;他不跑開,沒有這個緣,你就買不到。「所以者何?若彼不與容受處者,此不生故。」為什麼呢?他不給你讓個地方的話,你就生不出來。他賴在那裡不走的話,你永遠買不到票;他讓開了,你纔買得到。所以說他假如不給你一個處所,給你一個立足之處,你就生不出來。
「余識亦爾」,六個識當中,眼識如此,余識也是一樣的,照著類推。
我這裡一共說了三個緣起,涉及四個緣。它們的關係,你要把它抓住。下邊又是一個題目,要證明染淨諸法決定要依阿賴耶識才能建立。
乙二 決擇賴耶為染淨依
丙一 總標
論曰: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復云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賴耶識非於轉識?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謂煩惱雜染,若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淨,出世清淨,亦不成故。
釋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及安立相,今當顯示此二唯在阿賴耶識應正道理,非於余處。以理決擇。
「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前面我們把阿賴耶識異門講過了,阿賴耶識的相也講了。「復云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賴耶識非於轉識?」下面還要抉擇一下,異門也好,相也好,你怎麼知道只有在阿賴耶識上有這些東西,而其他的轉識是沒有的呢?
「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因為假如遠離了這樣所安立的阿賴耶識,雜染法、清淨法都不能成就。
雜染就是流轉生死;清淨就是還滅,出生死。「謂煩惱雜染,若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淨,出世清淨,亦不成故。」沒有阿賴耶識,就有很多問題: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不成,世間清淨、出世清淨也不成。什麼叫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這些要一點點講。
雜染,是指一切有漏法,這裡又分成三個: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什麼叫雜染呢?《無性釋》云:「雜染者,是渾是濁是不淨義;言清淨者,是鮮是潔是掃除義」。掃除,把雜染的那些渣滓掃掉,這樣就清淨了。
煩惱雜染呢?《王疏》云:「煩惱謂無明、愛、取一切煩惱」,煩惱雜染,煩惱就是指無明、愛、取,一切煩惱都在裡頭。《俱舍·隨眠品》就全部是講煩惱的。
業雜染呢?《俱舍·業品》講的是業,業有善的、惡的有漏的業。業雜染就是我們前面說的福業(欲界善業)、非福業(惡業)、不動業(修定的業)這三種行。煩惱是染污的,沒有善的,沒有好的煩惱;而業就包含了善惡業,都有的。
生雜染呢?《王疏》云:「生謂識及名色,乃至老死,總名為生。」生雜染就是十二支緣起里的識、名色、六入、觸、生、老死。十二支裡邊屬於果那一方面的,都屬於生雜染。
什麼叫世間清淨?《王疏》云:「謂以有漏道修習上地,暫時伏除下地雜染。」世間清淨就是修禪定。三界有九個地,欲界是五趣雜居地,天、人、地獄、餓鬼、畜生都在欲界。初禪是離生喜樂地,二禪定生喜樂地……一共九個地。一地比一地清淨,最下的地最不乾淨,地獄、餓鬼、畜生不要說了,人天也不及上面的好。禪定裡邊,初禪比欲界好,二禪比初禪又高,三禪比二禪又高,這是世間清淨。世間清淨怎麼修的呢?「以有漏道修習上地」,把下地的雜染(煩惱、業)都降伏了。伏除不是斷掉,只有無漏道纔能斷。
今天有人來問修禪定的問題:修世間禪定,他怎麼觀想。假如我們要修初禪的話,就觀想下邊欲界地的是很粗、很苦、有障,而這個初禪是靜、妙、離,它是清靜的,是微妙的,是離開這些障的。心裡想初禪的好處、欲界的壞處,那就發心要離開欲界,要得初禪。要得初禪,那要怎麼辦呢?要離欲惡不善法,嗔、欲貪等等,還有五蓋,都要去掉,這些去掉之後得初禪。以這樣的修法得到初禪的,是有漏道:看下邊的不靜,求上邊的靜,一層層上去。這個是不究竟的,僅僅是把那些煩惱壓住,把下邊的那些雜染壓住,暫時不起作用;到了後來,因緣時節到了,它還要起作用。初禪天要掉下來的;或者起了煩惱,初禪就會退。
出世清淨呢?「謂以無漏道,畢竟斷滅三界九地一切雜染。」用無漏道把它斷掉,再也不會生了。所以無漏道不會再起煩惱,再造業了。我們看得非想非非想定的人,得了這個定的,他可以起煩惱,佛經上有說,他得了非想非非想定了,出了定之後,看見他頭上鳥作窩了,好幾個蛋,他就發脾氣了,後來就下惡道去了。無漏道成的,煩惱種子斷掉了,不是壓的,是斷的。得了阿羅漢果,出三界了,不會說阿羅漢出了三界之後又回來了。沒有那個事情的,出了三界,再也不會來。
「釋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及安立相,今當顯示此二唯在阿賴耶識應正道理,非於余處。以理決擇。」前面講了很多,阿賴耶識的異名及其三相,你是不是承許這決定是指阿賴耶識,不是指其他東西?這個道理還是要討論一下。「以理抉擇」,拿道理來辯論。抉擇就是判斷哪一個是對,哪一個是不對。薰習的種子等,是不是一定在阿賴耶識裡面,是不是其他也可以有這個功能?下面就廣泛決擇這個道理。(第九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