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來信 · 第二封信
論日內瓦的宗教。宗教改革的原則。作者開始討論奇蹟問題。
先生,我在上一封信中做了這樣一個假定,假定我確實犯了人們所說的違背宗教信仰的罪,而我同時也論證了我的那些罪過對社會是毫無危害的,因此,在人類的法庭面前是不該受到懲罰的。上帝自己會替他自己辯護,對只傷害他的錯誤,如果要懲罰的話,也由他自己來懲罰。有些人口口聲聲說要替神雪恨,這無異於褻瀆神靈,無異於說神還需要他們來保護。只要人在世界上遵守社會的法律,則官員和國王對人的靈魂便不擁有任何權威;人們來生變成什麼樣子,官員和國王根本就無法過問;另一個世界裡的事情,官員和國王是管不了的。如果人們無視這個道理,則為人類的幸福制定的法律就會變成對人施加的苦刑;可怕的宗教裁判所如果不根據人的行為而根據人的信仰來審判人的話,則它想迫害誰,就可以迫害誰。
既然在只與宗教信仰有關的事情上,法律無權過問人們的看法,那麼,對闡述有關宗教信仰的書,法律也是無權過問的。如果這類作品的作者該受懲罰的話,那也不是因為這些作品散布了謬誤,因為法律和執行法律的人不審判純屬信仰錯誤的問題。《鄉間來信》的作者 注69 似乎同意這個觀點 注70 ,說不定他甚至還贊同政治家和哲學家應支持寫作的自由 注71 ,放手讓人寫作哩 注72 ;不過,我在這裡想論述的,不是這個問題。
可是現在,那些先生們及《鄉間來信》的作者竟改口說什麼要對我的書和我這個人進行審判,而且不把我當作基督徒來審判,而要當作一個公民來審判;不把我當作褻瀆上帝的罪人,而要當作違反法律的犯人來審判。他們說我犯的不是褻瀆宗教罪而是觸犯法律的刑事罪,是宣揚異端邪說而不只是不信宗教。按照他們的說法,我攻擊了國家的宗教,因此應當像制裁攻擊法律的人那樣依法懲辦我。我認為,他們在為他們的做法辯解方面講的那些話,讓人聽起來就是這個意思。
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上,有三個小小的疑點需要首先弄清楚。第一個疑點是,必須弄清楚這個國家的宗教究竟是什麼宗教;第二個疑點是,必須弄清楚我是怎樣攻擊它的;第三個疑點是,必須弄清楚按照什麼法律審判我。
這個國家的宗教是什麼宗教呢?這個國家的宗教是新福音教;這是一個無可辯駁的美好名稱。不過,這個新福音教今天在日內瓦是什麼樣子呢?先生,你知道嗎?想必不知道吧?如果不知道的話,我反倒為你感到慶幸。至於我,我是不知道的。我以前以為我知道,可是我同許許多多其他人一樣,完全錯了。他們在其他問題上都比我聰明,但在這個問題上,卻同我一樣無知。
當宗教改革家們 注73 斷然與羅馬教會劃清界限時,他們便明確指出了它的許多錯誤。為了從源頭上糾正那些錯誤,他們賦予了《聖經》一個嶄新的意義;這個意義,與羅馬教會賦予《聖經》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若問他們根據什麼理由拋棄過去的教義?他們回答說是根據他們自己的認識,根據他們的理性。他們認為,在拯救靈魂的問題上,《聖經》中的話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了,人人都懂得了,因此,每個人都可作這個教義的合格的裁判者,按照每個人的心去理解作為這個教義的指針的《聖經》中的話 注74 。這樣,大家就可以在主要的問題上協調一致;而不能協調一致的,就只不過是一些並不重要的問題了。
只有獨一無二地按照這種精神來理解《聖經》,才是正確的(天主教的主張之所以遭到否定,就是因為它不承認這一點);每一個人都應當按照這種精神對教義做出自己的判斷。新教的兩個基本觀點是:承認《聖經》是衡量人們信仰的標準;除自己的理解以外,其他任何人對《聖經》的解釋,都是不被認可的。這兩個觀點合併起來就構成基督教新教的原則;新教徒就是根據這個原則而與羅馬天主教徒分道揚鑣的。不這樣做,他們就會陷入矛盾,因為,在否定了天主教的權威之後,還能有什麼其他的權威呢?
也許有人會問:按照這樣一個原則,新教徒怎麼能團結起來,聯合一致呢?既然每一個人都有他自己的思想方法,他們怎麼能步調一致地與天主教這個鐵板一塊的團體相對抗呢?他們能與天主教相對抗,他們在這一點上是齊心協力的。他們認為,他們當中的每一個人都是他自己合格的裁判官。他們對各種各樣的理解方法都持寬容態度;只是對一種方法不寬容:那就是一切不允許自由理解的論調。他們所否定的,正是天主教的這種對《聖經》要統一解釋的主張。他們齊心協力抵制羅馬,而羅馬也使勁抵制他們。他們的思想方法的多樣性,是把他們團結在一起的共同紐帶。許多小國就是這樣結成聯盟對抗大國的:小國結成的聯盟並不損害其中任何一個國家的獨立。
新教之所以能建立,其原因就在於此;它之所以能持久不衰,其原因也在於此。是的,大多數人信奉的教義,可以被看作是所有的人都信奉的教義,被看作是好的或最有權威的教義。當權者甚至可以把它編寫成書,交給他派去當教師的人宣講 注75 。當然,在公立教育機構里是需要有一定的秩序和一定的教規的,不過,不能因此就限制任何人的自由,不能強迫人非講授這種書不可;更不能因此就得出結論說每個人都必須接受這種教育,都必須遵行向他講授的教義。相反,在信仰問題上每個人都依然是他自己唯一的裁判官;除了他自己的權威以外,他不承認任何其他人的權威。良好的教育方法應當少定一些刻板的規定,而多想方設法使人們具有做出正確判斷的能力。這才是宗教改革的真正精神,這才是它賴以前進的真正基礎。只要從共同遵循的教義中去尋求信仰,每個人的理性都會大聲宣告:信奉《福音書》。理性的精神是如此的自由,以致,即使它想屈從他人的權威,那也是辦不到的。只要對這個原則有一丁點兒破壞,則《福音書》的全部教導都立刻會失去其意義。如果有人今天能向我證明我在信仰問題上必須服從某一個人的決定,那麼,我明天就去當天主教徒,而且一切言而有信的人都會像我這樣做。
對《聖經》的自由解釋,不僅包括每個人都有按照自己的理解來解釋書中各個段落的權利,而且允許每個人有權對他認為可疑的地方保持懷疑,對他不明白的地方表示不明白。這是每個信徒應有的權利。無論是牧師或政府官員都不能侵犯這個權利。只要人們尊重《聖經》,奉行《聖經》中的主要之點,就是按照《聖經》的教導行事了。日內瓦的有產者們的誓言沒有超過這一點。 注76
現在,我發現那些博士們表現得很神氣,以為他們在幾個主要的問題上做得滿對,而我全錯了。且慢,先生們,別急著下結論。因為,現在要保持頭腦冷靜的,不是我,而是你們。首先,你們要弄清楚那幾個主要的問題是什麼問題,要弄清楚你們憑什麼權利硬要我在不明白的地方(也許連你們自己也不明白)說我明白了。請你們千萬記住:如果你們要我把你們的決定當法律來執行,那麼,你們就背離了神聖的《福音書》的精神,動搖了它的基礎;你們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無論是從新教建立之後的日內瓦共和國的政治狀況來看,還是從早先的法令在宗教方面所訂的條文來看,人們發現,新教與羅馬的天主教是對立的,而法律早有明文規定,要取締羅馬天主教的教義和敬拜儀式,因為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這兩者都是有害於自由的。
處在這樣一個特殊的形勢下,可以說,不將兩個教會徹底分離,國家就不可能存在;如果讓唯教皇之命是從的天主教捲土重來,那麼,共和國就必然會被消滅。因此,法律明文規定:取締天主教的敬拜儀式,而按《福音書》上的教導敬奉上帝。這一點,一聽民間流行的罵人語或髒話,就可以得到證明,而且,在你們的第一部《宗教法》中也使用了那些罵人語來抨擊天主教的敬拜儀式,只是後來在危險已經過去之後,才把那些髒話刪除了。此外,從教規督導委員會的誓詞中也可得到證明:該誓詞獨一無二地要著重申明的,就是嚴禁「一切偶像崇拜;對一切褻瀆宗教及其他各種有損上帝和新教榮譽的言行,都要嚴加禁止。」這是1562年通過的《教會法》的原話;在1576年修訂這部法律的時候,在誓詞的前面還加了一句「嚴厲防範各種壞事和壞言行。」 注77 這充分表明第一個誓詞的目的只是宣告與羅馬的天主教分道揚鑣,而修訂後的誓詞則表明要進一步從純正風尚的角度來考慮問題。一個教會開始鞏固以後,自然就會這樣做的。需要指出的是:無論在前一個誓詞或後一個誓詞中,還是在政府官員的誓詞、有產者的誓詞和牧師的誓詞中,都隻字未提錯誤觀點和異端邪說的問題。沒有把這兩者作為宗教改革和法律制裁的對象,因為,如果把這兩者作為制裁的對象的話,教會就會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由此可見,你們的《宗教法》中的「改革」一詞所指的,全都是從前與羅馬的天主教相爭論的問題。
我知道,在你們國家的歷史和宗教改革運動的歷史中充滿了許多表明宗教裁判非常嚴酷的事例。原本是受迫害的改革者,後來都變成了迫害者。這一矛盾的現象,在基督教的歷史中到處都有,而就你們的國家而言,它所表明的,不是別的,乃是人的浮躁情緒和強烈欲望戰勝了理智。正是由於同天主教教士相辯論,新教教士才養成了好爭論和愛吹毛求疵的習氣。他們企圖主宰一切,裁決一切,凡事都由他們一錘定音。他們每個人表面上都很謙遜,但最後都把他們提出的意見當作最高法律,硬要別人服從。這不是大家和平相處的辦法。加爾文無疑是一個偉大的人物,但他畢竟是一個人,而更糟糕的是,他是一個神學家。他自以為他的天才勝過其他一切人的天才,不喜歡別人同他爭論,而他的大多數追隨者也是這樣。在這一點上,他們愈強詞奪理,便愈應受到譴責。
他們的這種做法,豈不是給天主教徒提供了一個大好的批評機會嗎?看見這些飽學之士,這些聰明人,在其他問題上講得頭頭是道,而在為他們自己辯護時,卻如此言不由衷地胡說一氣,豈不令人痛心嗎?若問何以會出現這種矛盾的現象,其原因不是別的,而是由於他們更多地是從他們的欲望和情緒出發,而不是從他們的教義出發。他們僵硬的正統觀念,本身就是一種異端。這是宗教改革家的思想方法,但不符合宗教改革運動的精神。
新教是持寬容態度的宗教,它的本質決定了它不排除異己;正是由於它有成為持寬容態度的宗教的可能,所以它才成了寬容的宗教。它唯一不能寬容的是不寬容。這一不可克服的障礙,使我們和天主教徹底決裂,並把所有的其他的教派聯合在一起。每一個教派雖都認為其他教派有謬誤,但任何一個教派都不把也不應當把它看作是靈魂得救的阻力。 注78
我們今天的新教徒(至少是今天的牧師們)不了解或不喜愛他們的宗教。如果他們了解和喜愛他們的宗教的話,他們就會在我的書出版之時異口同聲地發出歡呼之聲;他們就會同我這個抨擊他們的敵人的作者團結在一起。可是,他們寧可放棄他們自己的申訴,也不支持我的申訴。從他們可笑的傲慢態度和廢話連篇與不容異己的做法就可看出,他們根本就不知道他們的信仰是什麼,也不知道他們想說些什麼和已經說了些什麼。我只能把他們看作是教士們的走卒;他們不是由於愛教士,而是由於恨我才反對我。 注79 不過,在他們使勁爭辯,大聲嚷嚷,吵鬧一番之後,正當他們慶祝他們小小的勝利時,站在一旁冷笑的羅馬天主教等他們鬧夠了之後,便拿出無可辯駁的有力論據,把他們駁得體無完膚,並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大聲告訴他們:「你們幹得好嘛;你們這些瞎摻和者,別再鬧了,你們鬧了半天,得益的是我們。」現在,讓我們回過頭來談我的主題。
由此可見,日內瓦的教會沒有而且也不可能像新教那樣有一個明確的、為它的成員共同遵行的信仰宣言。如果日內瓦人想有這樣一個宣言的話,那就必然會傷害《福音書》中所說的自由,就會背離宗教改革的原則,甚至破壞國家的法律。所有一切訂立了某些信條的新教教會,所有一切公布了某些教義的教區大會,都只告訴牧師們應當講授些什麼教義。這種做法,是好的和恰當的。如果這些教會和教區大會試圖通過這個辦法去達到更多的目的,並規定信徒們非信仰某些教義不可,那麼,這種做法的本身不表明別的,只表明它們不了解它們自己的宗教信仰。
日內瓦的教會很久以來就表現得似乎不像其他教會那樣背離基督教的真正精神。正是根據這個虛假的表面現象,我才對日內瓦的牧師們作了我以為他們應當受到的稱讚 注80 ;(不過,我當初稱讚他們,並不是為了欺騙公眾。)然而在今天,從前是那麼平易近人的牧師們竟一下子變得成天板著面孔,說話十分生硬,而且愛挑毛病,隨意指摘一個在俗教徒 注81 講的話不符合正統教義,甚至信口開河地把他們的教義亂講一通;今天出現的這些情形,誰能料到呢?人們問他們:耶穌基督究竟是不是神?他們不敢回答;人們問他們:宗教究竟有哪些奧義?他們不敢回答。他們能回答什麼呢?在他們要求人們奉行的信條中,有哪些主要的信條和我的主要信條是不同的?他們的信條能否包括我的信條?
有一位哲學家 注82 匆匆把他們瞅了一下,他一眼就看出他們是阿里烏斯派教徒,是索齊尼派教徒。他這樣評論他們,以為是在稱讚他們,殊不知這正好暴露了他們是看重世俗利益的人。在這個世界上,人的信仰通常都是由這個因素決定的。
一受到驚嚇,他們便立即集合起來開會,你一言我一語地亂作一團,不知如何是好 注83 。經過翻來覆去地商討和研究之後, 注84 才發表了一個含糊其辭的聲明,既不說「同意」,也不說「不同意」,就像拉伯雷書中的那兩份辯護書 注85 注86 一樣,根本就叫人看不懂。其實,該怎麼辦,他們的教義中不是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嗎?他們不是已經把它熟記於心了嗎?
他們當中有一個人 注87 為了批駁我的基督教信仰,竟不惜糟踐他自己的基督教信仰,寫了一本雖文字通順但通篇充滿了戲謔之言的小冊子來攻擊我。日內瓦的牧師們對這位同行的學問,尤其是對他那本小冊子的文筆大加讚賞,認為它是一本大才子的作品,還派了一個代表團去祝賀他。日內瓦的牧師先生們真是怪人!人們不知道他們究竟信仰什麼和不信仰什麼,更不知道他們假裝信仰什麼。他們表達他們信仰的唯一手段是:攻擊別人的信仰。他們像耶穌會教士那樣強迫他人遵行那道《教皇聖諭》 注88 ,而他們自己卻不遵行。他們不僅不解釋人們認為他們所宣揚的教義,反而欺騙其他教會,一再同他們自己的辯護人發生爭吵,試圖以他們這種忘恩負義的行為來證明他們今後已不再需要我來為他們辯護,以為以迫害我的姿態出現,就可表明他們是相當正統的基督徒。
從以上所說,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今在日內瓦,神聖的宗教改革應包括哪些內容?這個問題一時還很難說清楚。不過,可以確信無疑的是:它應當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消除早期的宗教改革家尤其是加爾文與羅馬天主教爭論的那些問題產生的影響上。這是你們國家的憲法的精神;你們之所以能成為一個自由的民族,靠的就是這種精神;宗教之所以能納入國家法律的組成部分,也單單靠的是這種精神。
現在讓我從第一個問題轉到第二個問題。在一本書中儘量把宗教的真理、用途和必要性詳加論證,並表明不排除其他任何宗教 注89 後,作者 注90 宣稱他寧願信奉基督教而不信奉其他宗教,寧原信奉按《福音書》的教導行事的新教,而不信奉其他宗教:作者這樣信仰新教,怎麼還說新教受到了我的攻擊呢?這真是令人難以想像。你看,天下竟有這等謬論。
我在前面已經大體上論證,而且此後還要詳細論證,在我的書中,基督教一點也沒有受到攻擊。在不攻擊一般的教義的情況下,而要專門攻擊任何一個教派的教義的話,就只能用兩種方式進行;一種是:用支持它的對立教派特有的教義的方法而間接攻擊它,另一種是直接攻擊它特有的教義。
請問:我在哪裡贊同過天主教特有的教義?恰恰相反,我唯一攻擊的,就是它特有的教義,而且,正是由於這個緣故,所以才惹得天主教徒全都反對我;天主教徒不反對我,基督教徒肯定也不會反對我。我認為,這種情形的確是人們從來沒有聽說過的怪事之一,然而,這的確是真的。我在此重申:我在巴黎曾明確表明我信的是新教,我在日內瓦也明確表明我信的是新教。
我怎麼會攻擊新教的教義呢?恰恰相反,我曾竭盡全力支持他們的教義。在信仰問題上,我不斷主張要服從理性,不斷主張對《聖經》可自由理解,主張按《福音書》的教導持寬容態度,並服從法律,即使在敬拜儀式上也不要違反法律的規定。所有這些,都是新教特有的基本教義;沒有這些基本的教義,新教不僅不能牢固地建立,甚至根本就不能存在。
不僅如此,單單這部作品的寫法,就對新教的論點是多麼有利啊。說話的人是一個天主教教士;他既不是褻瀆宗教者,也不是不信教者而是一個極其虔誠的人。他為人十分正直和忠厚,儘管他心中有一些疑難不解的問題和不同的看法,但在他的心靈深處,對他所信奉的宗教是非常尊重的。他的話,全都是發自他內心的肺腑之言;他說:既然被召喚來為這個宗教服務,他就一定要儘可能準確地履行他應盡的職責;即使在微小的事情上稍有怠慢,他也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對於違背他的理性的宗教奧義,他只靜心沉思,並依然在舉行祝聖儀式的時候,按照教會和聖潔的聖事的要求行事,而不亂髮議論。他懷著敬重的心情朗讀祝聖的頌詞,對它的效果深信不疑,而且,不論這種不可思議的奧義將產生什麼效果,在最後審判之日他都不懼怕因為在他的心中曾對它持懷疑態度而受到懲罰。 注91
這個真正善良的和令人敬佩的聰明人,這個真正的基督徒,世上罕見的最虔誠的天主教徒,就是這樣思考問題和講述他心中的想法的。
現在讓我們聽這位道德高尚的教士對一個已經皈依天主教的年輕新教徒是怎樣講的,是怎樣勸告他的:「回到你的故鄉,再信奉你的祖先所信奉的宗教,誠心誠意地信奉它,再也不要脫離,因為它非常的樸實和神聖;我相信,在舉世所有的宗教中,只有它的道德最純潔,它的教理最能自圓其說。」 注92 注93
歇了一會兒以後,他又繼續說道:「只要你願意傾聽你的良心,即使有千百重虛幻的障礙,也是阻擋不住它的聲音的。你將感覺到,像我們這樣懷疑,寧願信奉其他的宗教而不信奉我們生來就隸屬的宗教,那才是一種不可原諒的冒失行為,是一種虛偽的行為:口頭上說信奉那種宗教,實際上又不忠實地照那種宗教的話去做。如果你自甘墮落,你就會剝奪你自己在最高的審判面前受到寬恕的巨大權利。難道你不知道他能原諒我們在別人的教唆之下誤入歧途,而不能原諒我們自己存心選擇錯誤的道路嗎」 注94 注95
在這段話的前面幾頁,他說:「如果在附近或我的教區中有新教徒,我在基督徒的慈善事業方面,對他們也跟對我本教區的教徒一樣,一視同仁。我將教他們平等地互相親愛,教他們彼此看作是弟兄,教他們尊重一切宗教,教他們在各自的宗教中安寧地生活。我認為,勾引一個人離開他生來所屬的宗教,無異於勾引他去做壞事,因此也無異於我們自己在做壞事,在期待更無限光明到來的時候,我們要保守公共秩序;我們在所有的國家中都要尊重法律,不能擾亂法律規定的崇拜形式;我們絕不能叫那個國家的公民不服從它的法律,因為我們一方面不知道,叫他們拋棄自己的見解而採納別人的見解,對他們是不是有好處;而另一方面我們又十分確切地知道:不服從法律是一件很壞的事情。」 注96
先生,你看,這就是一個天主教教士在這本書中所說的原話。他們指摘我在這本書中攻擊新教,然而事實上,我什麼攻擊的話也沒有說。也許,他們可以責怪我的是:我太偏向他們了,我犯了一個不該犯的錯誤,讓一個天主教教士用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天主教教士用過的那種語言說這番話。可見,在這些問題上,我所說的話,與他們硬說是我講的話,恰恰是相反的。看來,日內瓦的官員們也有點兒舉棋不定;如果他們明知我講的話是真的,還硬說不是的話,他們是不會成功的。
不過,在這本書中也確實提出了許多反對的意見和疑難問題。請問:為什麼不能提呢?一個基督教徒對他認為值得懷疑的事情提出疑問,對他認為不妥當的事情表示反對,這有什麼錯?如果你們認為很清楚的問題而我認為不清楚,如果你們認為已經論證的問題而我認為還沒有論證,你們有什麼權利硬要我的理智屈從於你們的理智,把你們的話當法律?難道你們自以為像教皇那樣永遠正確嗎?用一副天主教徒的口吻指摘我攻擊新教,這豈不是很可笑的嗎?
還有,我提的那些反對意見和疑難問題,是針對信仰的基本觀點提的嗎?怎麼能說我表面上是在提出疑問,而實際上是在收集一切割裂、動搖和摧毀基督教的基本教義的論點呢?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問題的性質就變了,我就是有罪的了。可見,他們的指摘全是一派謊言,是那些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是什麼的人的彌天大謊。至於我,我對於我的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了解得非常清楚,而且已經講得明明白白。朱莉 注97 的信仰自白幾乎全篇都是肯定的意見;牧師的信仰自白 注98 第一部分也全都是肯定的意見,第二部分有一半也是肯定的意見;《論公民的宗教信仰》 注99 那一章也有一部分是肯定的意見;《致巴黎大主教先生的信》 注100 中表述的意見,也是肯定的。先生們,你們先看一看我的基督教的基本教義,然後再看一看你們的基督教的基本教義。
這些先生們的鬼點子多得很。他們為那幫迫害者制定了一套新的和最便當的論戰方法,對所有一切含糊不清的教義三言兩語,一筆帶過,然而當一個作者一不小心觸犯了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會在他的書中逐字逐句地查找他的論點。當他們以為找到了的時候,他們就從反面去解釋該作者的言論,說它們是他攻擊宗教信仰的鐵證,並大聲嚷嚷說他褻瀆宗教,辱罵神靈,指摘他在書中無一語道及他們所制定的信條,因此,對該作者必須大加撻伐。
在他們攻擊我的那一大堆論點中,要怎樣才能弄清楚他們究竟攻擊了我些什麼呢?要怎樣才能把他們的無恥讕言分門別類地加以閱讀呢?誰願意跑到日內瓦的破爛王那裡或納沙泰爾的舊貨市場上去淘那些破銅爛鐵和舊衣服舊襪子呢?面對他們的那些荒唐語,我愈看愈糊塗,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現在,僅從其中挑選一個他們最得意的問題作例子,來說明他們那幫說教者 注101 吵吵嚷嚷鬧得天翻地覆的問題是:如何看待奇蹟。
我將詳細探討這個問題;請你原諒我的文章寫得很長,使你看起來很累。要不是為了省得你去思考他們為什麼對有些問題不願意深談的話,我是不會談論這個可怕的問題的。
他們說:「儘管讓-雅克·盧梭自稱是基督徒,但他不是。我們這些真正的基督徒,從來不像他那樣看問題。儘管讓-雅克·盧梭聲稱他相信『啟示』,但他從來不相信。舉一個例子如下。」
「上帝並不直接向每個人都表露他的意志;他通過他的使者告訴人們,而他的使者行奇蹟作為他們的使命的證據。因此,誰否定奇蹟,就等於是否定上帝的使者;誰否定上帝的使者,就等於是否定神的啟示,而讓-雅克·盧梭公然否定奇蹟。」
首先,讓我們認為他們講的道理和事實都是對的,然後再回過頭來進行分析。如果這個假定成立的話,則前面那段話便只有一個缺點,那就是:它是在直接批駁那些使用這個論點的人;它對天主教徒很有利,而對新教徒則很不利。現在就讓我來證明這一點。
你也許已經發現我經常重複我以前講過的話;不過,這有什麼關係呢?當我覺得同一個論點對不同的問題是有用處的時候,我怎麼能避而不再使用呢?如果硬要避而不使用的話,那是很可笑的。因為,問題不在於說法要有變化,而在於說的是真理,要說得正確和說明問題。好了,讓我們接著往下談,集中力量談主題。
當早期的宗教改革家開始向人們講解他們的教義時,全世界的教會都處於和平狀態,人們的看法都是一致的,沒有任何一個教義在基督教中遭到非議。
在這種寧靜的狀態中,突然有兩三個人提高了他們的聲音,在歐洲大聲叫喊:各位基督徒,你們要當心呀,有人在欺騙你們,想把你們引入歧途,把你們帶入地獄。教皇是反基督者,是撒旦的走卒,他的教會是傳播謊言的溫床。如果你們不聽我們的話,你們就會遭到滅亡。
對於這些早期的叫嚷者,吃驚的歐洲人有一陣子默不作聲,等待著看究竟會發生什麼事情。後來,教士們終於從驚訝中清醒過來,發現那些新出現者是一些宗派分子,他們的行徑同說話武斷專橫的人是一樣的,於是,教士們覺得必須同他們把事情弄清楚,問他們到底是在和誰這樣大吵大鬧?那些人神氣十足地回答說他們是傳播真理的使徒,是上帝派來對教會進行改革,把信徒們從神甫使他們走上的沉淪的道路拉回到光明之途。
神甫們反駁他們說:是誰派你們來擔任這項擾亂教會的寧靜和公眾的安寧的差事的?他們回答說是他們的良心、理智和內心的覺悟,尤其是上帝的旨意;誰不聽從上帝的旨意,誰就有罪。是上帝召喚我們來擔負這項神聖的使命的,因此,我們要履行我們的天職。
於是,天主教的神甫們說道:看來,你們真是上帝的使者嘛。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你們當然可以進行講道、改革和教化人們等活動。不過,為了獲得這項權利,請先把上帝給你們的委任狀給我們看一下,然後當眾作預言、給病人治病、啟迪愚頑和顯現奇蹟,以此作為向我們展示你們確實負有上帝使命的證據。
宗教改革家們回答的話很漂亮,值得轉錄如下:
「是的,我們是上帝的使者,不過,我們的使命並不特殊,只不過它是在正直的良心和聖潔的理性推動下進行而已。我們沒有給你們帶來什麼新的啟示,因為此前早已給你們了,只不過你們並未真正理解罷了。我們到你們這裡來,也不給你們帶來什麼奇蹟,因為那是騙人的東西,許許多多虛偽的教義都靠這種東西糊弄人。我們給你們帶來的是永遠不騙人的真理和理性。我們給你們帶來的是這本聖潔的書;這本書已被你們糟踏得面目全非,只好由我們來向你們詳細講解,你們才能明白它的真諦。我們的奇蹟是不可辯駁的論據,我們的預言是陳述事實。我們現在就向你們作這樣一個預言:如果你們不聽我們口中向你們傳達的基督的話,你們就會像不忠實的僕人那樣受到懲罰,因為,儘管人們向他們傳達了主人的意思,而他們卻不去執行。」
天主教的教士自然是不會認為這些新的論點是講得很對的,因此他們當中的大多數人都十分小心,生怕漏出一言半語表示支持這些論點。人們發現,這場爭論一形成這個樣子,這場爭論就難以結束,每一方都想旗開得勝,打倒對方,新教的教徒認為他們講的道理和提出的論據是如此的明白,所以,只有心懷惡意的人才拒不承認,而天主教發現自己這一方的某些人的巧妙的論點並不是無可辯駁的,因此不可能讓整個教會都表示信服,何況在許多已爭論許久的問題上,整個教會已表明與他們的看法完全不同。
這場爭論至今仍停留在這個狀態,人們不停地爭論各方論據的說服力,只要人們不是同一個腦袋,這場爭論就永遠沒個完。
不過,對天主教徒來說,問題的關鍵不在這裡。他們的戰術錯了;如果他們對他們對手的論據不翻來覆去瞎挑毛病,不搞文字遊戲,而始終堅持對對手以理服人的話,我覺得,他們也許會把他們的對手弄得狼狽不堪的。
他們應當向他們的對手指出:「首先,你們的論點只不過是一種『預期理由』 注102 ,因為,雖說你們的論據的說服力表明你們負有此項使命,但在它們不能使之信服的人看來,你們的使命是假的,因此我們有權把你們當作異端分子和假使徒,當作教會和人類中的搗亂分子,嚴加懲處。」
「你們說你們不是在宣講新的教義,那麼,請問你們在向我們宣講的時候,講的是什麼呢?給《聖經》中的話以一種新的解釋,這不是在傳播新的教義,又是什麼呢?這不是硬要上帝另外講一套話,又是什麼呢?他給我們的啟示,不是他說的話的聲音,而是他的話中的含義。改變教會確認的意義,就是改變神的啟示。」
「還有,你們是多麼地不講道理啊!既然你們也認為要使一項神的使命具有權威性,就需要有奇蹟來證明,而事實上,你們(你們自己也承認你們只不過是普通人)在同我們講話時卻擺出一副神的使者的架勢。 注103 你們甚至說你們的那套胡言亂語具有解釋《聖經》的權威;你們試圖剝奪我們也可自由解釋《聖經》的權利,把我們這些組成教會的人都享有的權利全都據為己有。你們有什麼權利硬要我們大家的意見服從你們個人的意見?你們硬說自己一貫正確,這是多麼不可容忍的狂妄自大啊!你們說只有你們講的道理是對的,而其他的人講的道理都不對,而且不讓那些不同意你們的意見並認為自己也是正確的人保留他們的意見。 注104 只要你們只是發表你們的看法而不做其他事情,則你們同我們之間的區別是可以容許的;然而事情並不是這樣的。你們向我們公開宣戰,你們到處煽風點火;你們拒不做日課,就是叛逆,就是偶像崇拜者,就該下地獄。你們想把所有的人都改信你們的教,甚至強迫他們信你們的教。你們武斷地按你們自己的意思解釋教義,強詞奪理地批評他人,把不同意你們意見的人逐出教會,甚至懲罰他們,置他們於死地。你們行使先知的權威,把自己看作是特殊的人物。怎麼!你們這些新冒出來的革新家,單單只得到幾百人支持你們的意見,就可以把反對你們的人處以火刑!而我們這個有十五個世紀歷史的教會,在千千萬萬人的支持下,還不能把你們處以火刑嗎?好了,你們趕快住嘴,別再裝腔作勢冒充使徒了。現在,把能證明你們身份的證據給我們看一看,否則,我們就要憑比你們強大的實力,有權把你們當作騙子,加以懲處。」
對於這番話,先生,你看那些宗教改革家能拿出什麼招數來加以對應?我,我可看不出來。我覺得,他們不是被弄得啞口無言,便是只好施展奇蹟。如果被弄得只好使用奇蹟的話,這在真理的朋友們看來,以這種辦法來解圍,實在是太可悲了!
我由此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如果要用奇蹟來證明那些宣講新教義的上帝的使者的使命的話,這就徹底推翻了宗教改革運動的主旨,就等於是用對方無中生有地指摘我們的那番話來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先生,在這件事情上,我的話還沒有講完。不過,我要講的話不能中斷,必須寫一封長信一口氣連續地講,才能把它講清楚。好了,這封信就寫到這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