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票商成敗記 · 二、京都票號致祁、太、平

總號及各埠票號之信 (1)平遙票幫鄉台大人閣下: 逕啟者,昨因同行公議開設銀行,為抵制市面,保全商業起見,已有公函奉達。此事所關甚大,現在我同幫既公舉渠楚南創辦此事,期在必成,諒鄉台均必深以為然。 晚等子細籌思,此事有利無害。現在市面迥非昔比,各處銀行林立,凡我同行皆受影響,甚至顯與為敵。若不及早抵制,將來且恐立足無地,以後諸事為難,生意日見消減,別無善策可籌。惟有創立銀行,保護自己行業,結成團體,抵制外行,最為善策。在各號現出本銀不過三五萬金,將來獲利正未可量,務祈鄉台開導各家,一律照辦。此事由我等公舉最為得體,且操縱之權可以專主,不致受官場壓制。公信到後,幸勿游移。晚等非敢輕舉妄動,實系目擊當今時務,不得不然! 楚南曾至東洋,與外國商務亦有體會,伊肯躭任其事,實屬難得,必與我票幫有益,各老號當亦無不放心。此等機會亦是自然而然,並非晚等多事。現在國家庶政維新,我等一意守舊,恐亦非自全之道,不待智者而知之也。 專此,敬請台安!立候回示,不勝翹企,待命之至。 京都平幫公啟 戊申三月二十三日申 再。度支部所定則例,其十二,三條與我幫大有妨礙,蔚長(厚),蔚豐(厚)等均經詳達,務祈早為會商,或應如何對答?並望示悉,以便遵辦。至祁、太,省一律另具公函。又及。 (2)敬啟者,我晉向以善賈馳名中外,匯業一項尤為晉商特色。近百年來各業凋零,而晉人生計未盡絕者,獨賴匯業撐拄其間。 乃自甲午、庚子以後,不惟倒欠累累,即官商各界生意亦日見蕭疏(索)。推原其故,固由於市面空虛,亦實以戶部及各省銀行次第成立奪我利權,而各國銀行復接踵而至,出全力以與我競爭。默計同行二十餘家,其生意之減少已十之四五,存款之提取更十之六七也。即如戶部銀行所到之處,官款即全歸其匯兌,我行之向做交庫生意者,至此已成束手之勢。我行存款至多向不過四厘行息,而銀行則可得五六厘,放款者以彼利多,遂提我之款移於彼處。且彼挾國庫、藩庫之力,資財雄厚,有餘則縮減利息散布市面,我欲不減不得也;不足則一口吸盡,利息頓長,我欲不增又不得也。彼實司操縱之權,我時時從人之後,其吃虧容有數乎?至於外國銀行漸將及於內地,所有商家貿易,官紳存款,必將盡為所奪。外人之素習商戰,更非我所能敵,試問我行尚有何事可做乎?此數年來之陳跡,亦以後事勢所必至,非晚等之過慮也。 近數年來勉強支持,冀有轉機之一日。乃今年度支部奏定銀行則例,凡有銀行性質者,必須呈本驗資註冊,如處處有銀行程度,仍須悉遵其規例方准開設,否則存款、匯兌皆不准做。原限三年實行,近聞有人奏准六個月後即照此辦理,試問我行果將一律閉歇乎?晚等焦灼萬分,徬徨無措,連日會商,自非結成團體,自辦銀行,不足以資抵制,不足以保利權。 蓋開辦銀行,如押款、擔保等事,票號所不便為者,銀行皆照例為之,倒帳可無慮也,況既為銀行,如保護等事,票號所不能享之權利,銀行獨能享之,生意可發達也,兼之資本雄厚,人位眾多,自可多設分莊,即外洋各埠皆可逐漸分設,挽回利權,難以數計。以我晉商之信用,票號之殷實,不難為中國第一商業。且權在票號操縱,仍可自如,人皆晉人,生計可保不絕,又何樂而不為哉!或慮出資後,設有虧折,將何以處?不知銀行可定為有限公司,即使折閱殆盡,不過其已出之資,不能再認賠累也。平時多積公積,即防虧折。又慮無人可用?不知銀行為票號公開,每家不過酌撥數人,已自敷用,無庸再事搜羅也。又慮界跟不清、生意難做?不知公開銀行,正如我晉之開小號,字號作東,另立帳簿,另占地方,獲利之後,按股勻分,絕不慮其混淆也。或問開銀行後即可保票號不廢乎?不知正以票號不能久存,故立銀行以補救之,縱使票號盡廢,有銀行尚可延一線生機,否則同歸於盡而已。 諸執事久涉商界,閱歷最深,於世事變遷,更已洞若觀火,即無晚等芻言,必已成卓在胸。思為改良之計,晚等睹此變局,悚心駭目,謹合詞妄陳,望垂察為幸! 專此,敬請台安!立候回示為盼。 京都祁|太|平票幫公啟 戊申二月二十三日申 謹將會議大概辦法條列於下: 一、 每家各出資本三五萬兩,作為有限公司。 一,集股本五百萬,每股壹百兩,每月四厘行息,除同幫入資本外。 一、銀行應名為晉省匯業銀行,悉遵票號做法,略改其不便之處,以合銀行規則。 一,公舉熟悉商情、聲望素孚之人充銀行總理。昨與渠楚南觀察面商,楚南甚為欣允。 一、銀行成立後,除內地繁盛各處均占分莊外,可漸推及各國商埠,以保本國利權。 (3)平遙票幫總理鄉台大人閣下: 逕啟者,聞楚南業已到平,所商銀行之事,當有成議。惟至今未奉來示,恐我平各號尚有觀望之處。 刻下市局日緊,漢口、上海兩處錢莊倒閉,(倒欠外款)至四百餘萬,牽動各埠,若乘此時集股最易為力。我票幫信用二字,久為海內所推服,非有巨本立一絕大銀行,不足以運動全體,抵制外幫,此非一人之私見,凡講求商務者,無不以為必須辦理。為此公函,再行催辦,務懇即日將如何定局情形,先行示慰。 此事如成,我幫可望起色,倘其不成,則以後局面正難逆料。弟等意見相同,事不宜遲,殊深盼望。專請台安。 京都平幫公啟 戊申十月二十二日申 再。此時銀行組織未成,漢滬兩處風潮,人人提心弔膽,深恐為所動搖。若使銀行基礎立定,雖有風浪,人心既定,可以無慮。此銀行之所以不可緩辦也。前蒙雲生兄傳到口信,擬與洋人合股,亦是一策。欲行便行,亦不必深慮也,此尚易於辦理。又及。 (4)平遙票幫鄉台大人閣下: 逕啟者,刻下渠楚南京卿到京,得悉銀行一事,雖經會議,尚無成說。昨又閱雲生兄致李子壽手書,詳悉一切。 此事關係全局。外間銀行林立,暗奪我之生意,非自立銀行,難以抵制。又因漢滬倒帳太巨,為從來未有之數,我幫不得不思患預防。果如從前之平穩,則銀行尚可緩設。近日市面如此,是以公議集股,共立三晉銀行,正為維持市面起見。 今雲生兄來函,深慮我幫為倒帳虧累甚多,種種窒礙情形,難以成全。惟有緩三二年,只求各莊平安,我幫元氣稍復,自是老成持重之見。惟與弟等今日謀設銀行之意大相徑庭。弟等正因倒帳之風太甚,謀亟設銀行,以維持全局。雲生兄之意,則以倒帳太巨之故,思緩設銀行,以徐圖補救。不知無我幫之銀行搘拄其間,則各莊斷不能平安,元氣且將大傷,焉能再復!不特此也,此時我幫信用尚在,猶可有為,若複數年,倘我幫出有別項情形,雖欲醵資開設,亦必呼應不靈,非將束手待斃乎?恐此系有限公司,絕無後患。即使謀之不臧,亦不過失此數萬金而止,較之近年動倒十數萬、數十萬之巨款,不猶愈乎!願公等一再思之,並請向雲生兄切實言之,令其瞭然乎胸,知弟等並非多事,實因時勢所迫,有不得不然者也。 專此。敬請台安!推望回示,不勝盼禱之至。 京都平幫公啟 戊申十二月十二日申 再啟者,贖礦一款,聞方伯已具稟中丞,截留甘餉四十萬,以為將來還我幫之借款。此時商立銀行,若不各出本銀,恐還款時即扣留辦理,反覺面子太差。不如此時各出資本,公請楚南全面付之,楚南十分圓足,何等好看。晚等既知底里,不得不以實告。其餘細情,俟梁錫五抵里;再當面述。又及。 (5)祁|太|平票號各位鄉台大人閣下: 逕啟者,今春曾因我幫公立銀行一事,推渠楚南京卿提倡其事,函商祁、太,平各老號,想諸位兄台均已詳悉。 前月,楚南專行赴平辦理此事,再三演說,仍未定議。前月不幸,值兩宮上賓(殯),京城市面適因滬漢兩處錢鋪倒閉巨款,為從來未有之數,人心搖動,大城內外晝夜警擾,各住戶持券紛紛取銀,錢鋪尤形擁擠,爐房亦有歇業之勢,我同行亦大受影響。幸而商會面請總廳,由大清銀行發給銀百萬兩,又由順天府發給銅元若干,並派巡警四出彈壓,始得平靜。由此觀之,若無大清銀行,市面將不可問,凡我同人無不懸心。若我同幫開設銀行在先,則財力足以自固,遇此風潮,確有把握。此等情形,弟等親目聽睹,益覺今昔情形不同,非結團體不能成銀行,非立銀行不能御外患。 況現在已奉明文,必須驗資註冊,不及(銀行)程度者不准開設,若不及早防範,恐到彼時後悔無及。我票行自經庚子之變,大信昭於天下,舉辦銀行集股甚易,此亦千載一時之機會,豈可錯過。各老號諸君未悉此時外間各省情形,並各碼頭為難之故,將守從前舊規,不肯稍事變通。竊恐我守舊章,人更新法,暗侵我之利權,日消月耗,將有不能自立之慮。為此公同商酌,函致諸兄,各就碼頭情形細加斟酌,切實公具函告各老號,務使洞悉外間市面今昔異,宜從速定議,及早辦理,實我三晉命脈所關。亦我同幫之幸!至慮同幫資本參差,恐多窒礙,不知此系有限公司,無關財力厚薄。 此信到後,務希詳細示覆,或弟等所見有未合處,亦望 確實指示,是所盼禱! 專此公啟。敬請台安。 附上前致老號公信四件,請閱。 京都祁|太|平票幫公啟 戊申臘月二十三日 再。從前阜康歇業,凡我同幫皆慮受累,幸而其時市面尚穩,得以保全。然而,官場被害者已屬不少。近日市面與前大不相同。官商增添各銀行不止一處。去年營口倒帳,今年漢滬倒帳,十月二十後京都市面,均岌岌可危。此等機關,明眼人看此情形,能無惴惴。若不及早設法保護,再有如阜康者,恐受害不僅官場己也。況從前京都一莊,尚有津地為之接濟,今昔情形又已不同,同人反覆思維,除公設銀行而外,別無善策。余詳前函。望諸君速定良謀,函達各老號,同行幸甚!吾晉幸甚! 弟等又頓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