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存稿 · 金初皇位繼承制度及其破壞
金初有一個嚴格的皇位繼承制,可以概括為「嫡子繼承,兄弟相及」八個字。說是制度,也許不太確切,因為沒有見之法令,但自熙宗以前直到完顏氏成為部落聯盟首領之始,一向遵循這一不成文的制度或習俗。據《金史》卷一《世紀》,石魯(阿骨打的曾祖)始受遼惕隱官號,但部落聯盟首領的地位沒有獲得諸部的承認,《世紀》說「諸部猶以舊俗不肯用條教」。至其子烏古乃(阿骨打祖)始役屬諸部,接受遼生女直節度使官號,生女真部落聯盟形成,部落聯盟首領也由他的家族世襲。烏古乃九子,嫡出五子,長劾者,次劾里缽,次劾孫,次普剌速,次盈歌。劾里缽(阿骨打父)、普剌速、盈歌兄弟相承為生女直部族節度使,劾者、劾孫不得立,雖然以嫡子地位也有繼承資格。《金史》卷六五《始祖以下諸子傳》稱劾里缽有子十一人,嫡子五,長烏雅束,次阿骨打,次斡帶,次吳乞買,次斜也。盈歌死,由劾里缽長子烏雅束繼位;烏雅束死,弟阿骨打繼位。阿骨打於收國元年(1115年)正月稱帝,七月即以吳乞買為諳班勃極烈,這個高貴官稱被認為即指定繼位人。那時斡帶已死,否則諳班勃極烈之位可能給予斡帶而非吳乞買。天輔七年(1123年)七月阿骨打死,九月,吳乞買嗣位,十二月即以斜也為諳班勃極烈。繼承序列嚴格遵守嫡子繼承,兄弟相及的舊規。天會八年(1130年)斜也死,諳班勃極烈缺位。那時劾里缽嫡子五人均已亡故,這一代兄弟相及已經輪遍,輪到了第二代。烏雅束雖是長房,其子止謀良虎一人,卻是個文武兼資的人才,但此時已先死,(1)而且即使尚存,也不能與滅遼創業的阿骨打一系爭皇位。但阿骨打嫡子這時也都死亡。《金史》卷六九《太祖諸子傳》稱太祖(阿骨打)十六子,元配聖穆皇后生宗峻、烏烈、宗傑三人,實為嫡子,其他自宗干以下並是庶出。宗峻、烏烈、宗傑均死在斜也前,因此究竟由誰繼承皇位,沒有舊例可循。《金史》卷四《熙宗紀》云:
諱亶,本諱合剌,太祖孫,景宣皇帝(宗峻)子,母蒲察氏,天輔三年(1119年)己亥歲生。天會八年,諳班勃極烈杲(斜也漢名)薨,太宗意久未決。十年(1132年),左副元帥宗翰、右副元帥宗輔、左監軍完顏希尹入朝,與宗干議曰:「諳班勃極烈虛位已久,今不早定,恐授非其人。合剌,先帝嫡孫,當立。」相與請於太宗者再三,乃從之。四月庚午,詔曰:「爾為太祖之嫡孫,故命爾為諳班勃極烈……」諳班勃極烈者,太宗嘗居是官,及登大位,以命弟杲。杲薨,帝定議為儲嗣,故以是命焉。
同書卷七四《宗翰傳》記此事略同,雲「請之再三。太宗以宗翰等皆大臣,義不可奪,乃從之,遂立熙宗為諳班勃極烈」,可知太宗本無意立熙宗,但由於宗翰等手握軍政大權,又持合剌太祖嫡孫,按嫡子繼承舊規應立為嗣之說,只能聽從。
《金史》記載似乎這次皇位繼承,並沒有多大爭執,宋人記載卻不盡然,洪皓《松漠紀聞》卷上云:
繩果(宗峻女真名)死,其妻為固碖(指宗干)所收,(2)故今主(熙宗)養於固碖家,及吳乞買卒,其子宋國王(宗磐)與固碖、宗翰爭立,以今主為嫡,遂立之。
其雲吳乞買死後爭立,未確,但宗翰、宗干、宗磐於斜也死後各有覬覦皇位之意倒是可以相信的。但宗翰是旁支,宗干是庶子,二人名分不正,終於達成協議,並獲得大將希尹的贊助,創立無嫡子立嫡孫之法以補充舊制之所未及,熙宗才得越過諸伯叔而嗣皇位。(3)
熙宗即位,太師宗磐、太傅宗干、太保宗翰同領三省事。本年宗翰死,卷七六《太宗諸子傳》稱「宗翰沒後,宗磐日益跋扈」,至於「於熙宗前持刀向宗干」,可知鬥爭的激烈。天眷二年(1139年)宗磐以謀反罪被殺,並殺太祖子宗雋,顯然仍是皇位之爭的餘波。皇統元年(1141年)宗乾死,在翦除威脅皇位的宗磐與宗翰黨羽高慶裔、蕭慶這些事上,宗干是實際的主持人。直到這時,熙宗並沒有立誰為諳班勃極烈,而且深以為諱,《金史》卷七三《完顏希尹傳》:
(天眷)二年(1139年)復為左丞相兼侍中,俄封陳王。與宗干共誅宗磐、宗雋。三年,賜希尹詔曰:「帥臣密奏,奸狀已萌,心在無君,言宣不道。逮燕居而竊議,謂神器以何歸,稔於聽聞,遂致章敗。」遂賜死,並殺右丞蕭慶並希尹子同修國史把答、符寶郎漫帶。是時,熙宗未有皇子,故嫉希尹者以此言譖之。
所謂「謂神器以何歸」,即是議論皇位繼承問題。太宗朝希尹和宗翰議論「神器何歸」,擁立熙宗獲得成功;這一回是否提出具體人選,不明,卻因此觸怒熙宗,以致被賜死。
希尹被殺後三年,皇統二年(1142年)二月皇子濟安生,三月立濟安為皇太子。這又是個創舉。《金史》卷八〇《熙宗二子傳》贊云:
國初制度未立,太宗、熙宗皆自諳班勃極烈即帝位。諳班勃極烈者,漢語云最尊官也。熙宗立濟安為皇太子,始正名位,定製度焉。
從漢人看來,立皇太子是皇位繼承制度的確立,在位的君主立自己的兒子也是理所當然的;而從女真習俗看來,卻是舊制的破壞。那時,宗峻嫡子還有個胙王常勝,(4)按照嫡子繼承,兄終弟及的慣例,常勝早就該居諳班勃極烈之位,舍弟立子違背了這箇舊制。但那時已非開國之初,濟安又確是嫡長子,希尹的前車可鑑,所以沒有引起什麼爭議。然而這位皇太子非常短命,本年十二月就死了,繼承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熙宗尚有一子道濟,《熙宗二子傳》稱:
皇統三年(1143年),命為中京留守,以直學士阿懶為都提點,張玄素為同提點,左右輔道之。俄封魏王……初居外,至是養之宮中。未幾,熙宗怒殺之。
按道濟若是濟安弟,濟安生於皇統二年二月,道濟即使異母,亦必生於二月後,則皇統三年尚是嬰兒,嬰兒為皇太子,封王不足為怪,授留守之官,又別以提點輔道,卻很難置信。《熙宗紀》皇統四年八月「殺魏王道濟」,不知何故。道濟當是熙宗庶長子。當是即位前所生,其母卑微,所以居外,死時當在十歲以上。熙宗雖早有子,而皇太子之位必待嫡子之生,可知舊制尚未全部破壞。
熙宗即位後,宗干長期輔政,宗乾死後,宗弼輔政。宗弼在時,憑著他的威望,對熙宗雖有異心,還不敢妄發,皇統八年(1148年)十月宗弼死,政變陰謀急速進行。《金史》卷五《海陵紀》云:(5)
熙宗嘗以事杖左丞唐括辯及右丞相秉德。辯乃與大理卿烏帶謀廢立,而烏帶先以此謀告海陵。他日,海陵與辯語及廢立事,曰:「若舉大事,誰可立者?」辯曰:「胙王常勝乎?」問其次,曰:「鄧王子阿懶。」亮曰:「阿懶屬疏,安得立?」辯曰:「公豈有意耶?」海陵曰:「果不得已,捨我其誰!」於是旦夕相與密謀。護衛將軍特思疑之……熙宗怒,召辯謂曰:「爾與亮謀何事,將如我何!」杖之。亮因此忌常勝、阿懶,且惡特思。因河南兵士孫進自稱「皇弟按察大王」,而熙宗之弟止有常勝、查剌。海陵乘此構常勝、查剌、阿懶、達懶(阿懶弟)。熙宗使特思鞫之,無狀。海陵曰:「特思鞫不以實。」遂俱殺之。
這一段海陵與唐括辯的問答值得注意。海陵當時雖自以為「捨我其誰」,而在唐括辯心目中卻認為最合格的皇位繼承人乃常勝,其次是阿懶,海陵初不在考慮之中。常勝的地位已如前述,早就該作為指定繼承人。更求其次,則查剌大概是庶出,所以唐括辯也不予考慮。卻提出個阿懶。阿懶是太祖嫡曾孫、趙王宗傑孫、鄧王奭子。當時太祖諸子尚存者還有好幾個,宗敏方以太保、都元帥領三省事,位高屬尊,諸孫中海陵也官居宰輔,唐括辯均置之不顧而舉一輩行甚卑,名位無聞,父祖都早死並無功勳的阿懶,只不過為了他是太祖的世嫡曾孫而已。宗峻之後有常勝,常勝不立,則宗峻胞弟宗傑之後有阿懶,等於宗峻、宗傑以太祖之嫡兄弟相及。宗敏、海陵都是庶出,按照嫡子繼承原則,不但不能與常勝爭,而且也不能和阿懶爭。常勝、阿懶既然處於這樣一種政治地位,不但為海陵所忌,而且也為熙宗所忌,在排除皇位繼承合格人選這一點上,海陵、熙宗是一致的,所以海陵利用孫進假託皇弟之事,乘機嫁禍常勝、阿懶,立即被熙宗採納。
唐括辯與海陵問答中只是探詢海陵是否有意自立,並沒有確定,直到熙宗已死,唐括辯、秉德尚在猶豫,卷一三二《逆臣僕散師恭傳》云:(6)
既弒熙宗,秉德等尚未有所屬。忽土(即思恭)曰:「始者議立平章(指海陵),今復何疑。」乃奉海陵坐,眾前稱萬歲。
據此則海陵奪取皇位,定於倉卒之際。先前諸人議論繼立人選,海陵雖然居之不疑,卻並未決定,所以直到此刻,秉德等還在猶豫。但常勝、阿懶已死,太祖世嫡已盡,更沒有其他合乎舊制的人選,所以忽土一言,秉德等也就「拜稱萬歲」了。
海陵兩世庶子,通過武裝政變而奪取皇位,女真嫡子繼承,兄弟相及的舊制至是徹底破壞。以後海陵強迫宗室南遷及大肆屠殺,固然為了鞏固以燕京為中心的政權,排除推行改革政策的障礙,但也由於他以庶子篡奪皇位,對宗室更加猜忌,卷八《世宗紀》下大定二十三年(1183年)十二月記世宗語云:
海陵自以失道,恐上京宗室起而圖之,故不問疏近,並徙之南。豈非以漢光武、宋康王之疏庶得繼大統,故有是心。過慮若此,何其謬也。
正是說明了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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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史》卷七三《宗雄傳》稱:「宗雄好學嗜書……因學契丹大小字,盡通之。凡金國初建,立法定製,皆與宗干建白行焉。及與遼議和,書詔契丹、漢字,宗雄與宗翰、希尹主其事。而材武蹺捷,挽強射遠,幾三百步……宗雄方逐兔,撻懶亦從後射之。已發矢,撻懶大呼曰:『矢及矣!』宗雄反顧,以手接其矢,就射兔,中之。其輕健如此。」其死在天輔六年(1122年)。
(2) 《金史》卷七六《宗干傳》雲「太宗即位,宗干為國論勃極烈,與斜也同輔政」,此固碖乃國論勃極烈之省,乃官名。宗乾女真名干本。
(3) 宗磐為太宗長子,卷七六《太宗諸子傳》但言「太宗子十四人」,不記所生母為嫡與否。卷六三《后妃傳》太宗欽仁皇后唐括氏,不載妃嬪,疑宗磐亦非嫡子。
(4) 《金史》卷五九《宗室表》,卷六九《胙王元(常勝漢名)傳》,宗峻三子,熙宗、常勝、查剌,查剌為安武軍節度使,未封王,當是庶子。
(5) 卷一三二《逆臣唐括辯傳》同,卷六九《胙王元(常勝漢名)傳》無「唐括辯曰:公豈有意乎,海陵」云云。似當時海陵雖自任不疑,卻未定議。
(6) 同卷《秉德傳》略同,但無「忽土曰:始者議立平章,今復何疑」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