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存稿 · 魏晉時期有關高昌的一些資料
關於前涼張駿設置高昌郡的經過,中外史學界根據史籍記載和羅布淖爾所出《李柏文書》已多論列,本文不擬贅述。高昌郡的設置是張駿於咸和二年(317年)擊擒「叛將」戊己校尉趙貞的直接後果,也是自漢以來高昌地區本身發展的結果。本文將就曹魏復置戊己校尉至高昌郡設置以前這一段時期提供一些有關高昌的資料,以備探索。
人所共知,早在漢宣帝地節二年(前68年)就曾派遣士卒到車師前部屯田,「益積穀以安西國」。(1)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設置戊己校尉,主管屯田和軍事事宜。(2)也像其它的邊區屯田一樣,在屯戍區內建立了壁壘群,(3)總稱為高昌壁。西漢時,高昌壁是戊己校尉治所。(4)東漢時曾三次復置戊己校尉,最早的一次校尉兩員分駐柳中、金滿,第二次明確記載治高昌壁,第三次復置的時間和治所都失載,大概仍治高昌壁。見於史籍的最後一任戊己校尉是董卓,任職時間應在靈帝中晚年。(5)
高昌和涼州特別和敦煌有密切的關係。東漢後期不置西域都護,在桓、靈時西域長史和戊己校尉實際上接受敦煌太守和涼州刺史的指揮。(6)高昌早被認為是敦煌所屬,北魏時人闞所著的《十三州志》就曾明確地指出:「高昌壁,故屬敦煌。」闞所謂「故」,當指東漢。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東漢時高昌已被認為是涼州乃至敦煌郡所屬之地。
東漢末年,涼州大亂,形成了許多地方割據集團。《三國志·魏書》卷一六《倉慈傳》說敦煌郡「以喪亂隔絕,曠無太守二十歲」。(7)敦煌尚如此,高昌更可知。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丕繼曹操為魏王,平定了涼州諸割據集團的叛亂,西域道路重又暢通。(8)這年十月曹丕代漢稱帝,過了二年,復置戊己校尉。《三國志·魏書》卷二《文帝紀》黃初三年(222年)二月稱:
鄯善、龜茲、于闐王各遣使奉獻,詔曰:「西戎即敘,氐羌來王,《詩》、《書》美之。頃者,西域外夷並款塞內附,其遣使者撫勞之。」是後西域遂通,置戊己校尉。
同書卷三〇《烏丸鮮卑東夷傳》末裴注引《魏略·西戎傳》,指出曹魏戊己校尉仍治高昌。
曹魏第一任戊己校尉是張恭,第二任即張恭的兒子張就。《三國志·魏書》卷一八《閻溫傳》說敦煌太守馬艾卒官,功曹張恭代行長史、協助平定涼州割據集團有功,「黃初二年(221年),下詔褒揚,賜恭爵關內侯,拜西域戊己校尉。數歲,征還,將授以侍臣之位,而以子就代焉。恭至敦煌,固辭疾篤,太和中卒」。張恭為敦煌郡功曹,顯然是敦煌大姓,父子相繼為西域戊己校尉,當然是考慮到敦煌和高昌的傳統密切關係的。
據上引傳,張就最後官至金城太守。他任戊己校尉的時間較長,《晉書》卷一三《天文志》下「月五星犯列舍」條:
(景初)四年(240年)九月,涼州塞外胡阿畢師使侵犯諸國,(9)西域校尉張就討之,斬首捕虜萬計。
阿畢師的族姓不可知,當是西域較強大部落。這次戰爭的規模也不小,從這條記載可以知道曹魏時期,戊己校尉仍然執行制止各族相互掠奪,安定西域的使命。
《三國志·魏書》卷一六《倉慈傳》:
太和中,遷敦煌太守……數年卒官,吏民悲感,如喪親戚……及西域諸胡聞慈死,悉共會聚於戊己校尉及長史治下發哀。(10)
倉慈為敦煌太守在太和中,其死當在太和、青龍間,當時的戊己校尉正是張就。
張就以後,魏晉間充任戊己校尉的姓名不可考,當然這只是記載不及而已,直到咸寧初年又見戊己校尉馬循。《晉書》卷三《武帝紀》咸寧元年(275年)六月稱:「西域戊己校尉馬循討叛鮮卑,破之,斬其渠帥。」二年七月又書:「鮮卑阿羅多等寇邊,西域戊己校尉馬循討之,斬首四千餘級,獲生九千餘人,於是來降。」王國維認為鮮卑西部「當據車師後部之地,故能西接烏孫,南侵戊己校尉治所」。(11)馬循之後的戊己校尉我們雖不知道,卻知道索靖曾任戊己校尉長史。(12)《晉書》卷六〇《索靖傳》:「敦煌人也……拜駙馬都尉,出為西域戊己校尉長史。太子仆同郡張勃特表,以靖才藝絕人,宜在台閣,不宜遠出邊塞。武帝納之,擢為尚書郎,與襄陽羅尚、河南潘岳、吳郡顧榮同官。」按顧榮於太康元年(280年)吳亡後始入洛陽,由郎中遷尚書郎,索靖和顧榮同官,必在太康中。他出任西域戊己校尉長史當在太康初。索靖和張恭父子都是敦煌人。另一個戊己校尉馬循是哪裡人沒有記載,但馬氏是涼州大姓。我們所能知道的魏晉間屯駐高昌的官員,僅有四人,而其中三人為敦煌人,另一個很可能是涼州人,似乎當時選派戊己校尉及其屬僚,涼州特別是敦煌人居於優先地位。
如上所述,自黃初三年(222年)復置戊己校尉以後,直到西晉,戊己校尉仍如兩漢那樣領兵屯戍,安定西域。但對於屯戍的情況史籍從未記述,羅布淖爾北古海頭所出的晉代木簡可能有助於我們思考這個問題。
斯文赫定取去的晉代木簡有如下二簡:(13)
①一〇四簡
劉得秋失大戟一枚皮豐(?)兜鍪一枚(簡面)胡支得失皮鎧一領皮兜鍪一枚角弓一張箭卅枚木桐一枚(簡背)
②一一四簡
兵曹泰始四年發訖部兵名至高昌留屯逃亡物故等事
上引二簡都記下屯戍高昌兵士的死亡。一〇四簡背記錄一個兵士名胡支得的丟失皮鎧等裝備,(14)旁記「高昌物故」,意謂此人已在高昌死亡。一〇四簡面記的劉得秋也丟失大戟等裝備,卻無旁註,可能簡背的「高昌物故」也包括正面的劉得秋。一一四簡是兵曹簿籍,記錄泰始四年(268年)發往高昌留屯兵士的逃亡、物故等事。可能後面還有記錄每個逃亡、物故兵士的名籍,沒有留下來;也可能一〇四簡就是這種名籍的殘遺一簡。據上引簡我們確知泰始四年有一批兵士由海頭調發到高昌留屯。留屯當然是一種較長期的(定期或不定期)帶有經常性的屯戍,而不是臨時調發。海頭是西域長史所在地,兵曹為長史府屬,所發的兵應即是西域長史所統的兵,所以要由長史府的兵曹開具逃亡、物故名冊。所謂「部兵名」即所部兵名之意。當時兵士由諸將分統即稱為將某人部,在本書和《流沙墜簡》所載晉代木簡中數見不鮮。(15)但是西域長史所領兵也是且佃且守的屯戍兵。在漢代,和戊己校尉一樣,這些屯戍兵的來源不外出於徵發、召募和弛刑徒,他們都來自內地。魏晉時的屯戍情況似乎有變化,也即是西域長史府自己擁有相當於州郡兵的固定的部隊,不一定完全依靠內地調發。否則,很難設想從內地調發到海頭的屯戍兵又由西域長史調發到高昌留屯,而不是由內地直接調發到高昌。
就在這一時期,高昌出現了所謂「土兵」。《流沙墜簡·廩給類》四六是寫在紙上的一件廩給文書,記錄出糧若干斛廩兵若干人,一共七起,第四行最後一件稱:
五斛四斗廩高昌土兵梁秋等三人日食六升起九月一日盡卅日
王國維跋云:
右三簡一紙亦記廩給事,其紙本書於本書簡牘遺文第三十七紙之背,以系廩給事,故附於此。中有高昌土兵三人。高昌者,自前漢以來為戊己校尉治所,其兵梁秋等三人,時殆以事留西域長史所,故其廩食由海頭給之也。又上第三十二簡有梁秋姓名,簡背又有梁鸞姓名,則二人同時。而梁鸞一人亦見本類第二十八簡及《雜事類》第六十七簡。此二簡一為泰始四年物,一為泰始五年物,則梁鸞、梁秋皆泰始時人,此紙亦泰始時物也。
王考此紙是泰始間物是可信的。梁秋等三人何故在海頭受廩,不清楚,和他們同紙記錄的受廩兵還有六起,每起多至廿八人,少只二人;受廩都自九月一日起,多的全月至卅日,少則二十日、十日;受廩數量有的「日食六升」,也有「人日八升」;這七起受廩兵顯然不是來自一處。其中只有梁秋等三人標明「高昌土兵」,其他六起都只稱兵某某,不標來自何地。王考所引三十二簡稱:
二斛四斗廩兵鄧 〔下殘〕
兵梁秋等四人人日食六升〔下殘〕
簡背署「領功曹掾梁鸞」。按此簡二行只稱「兵梁秋等四人」,不標「高昌土兵」,但前行下殘,可能二行聯寫,「高昌土」三字在一行末,缺了。上引廩給文書記「高昌土兵梁秋等三人」,三十二簡記「兵梁秋等四人」,多一人,是否由於另一人不是高昌土兵,卻與梁秋等一起給廩,所以不能混稱呢?這些問題我們還弄不清楚,暫且不問。值得注意的是「高昌土兵」的稱謂。土兵這一名稱,在當時是不經見的,顧名思義,應該即以高昌土人充當的兵。如果這個推測不誤,那就表明這個自漢以來的屯戍區已存在著一定數量的土生土長的定居人戶,也表明戊己校尉所領兵除了來自別地(包括來自海頭和內地州郡)的屯戍兵以外,還有在高昌居民中組成的隊伍。
這些定居人戶是哪裡來的呢?最早自然是長期以來就在這裡耕牧的車師前部人。但車師前部人大多聚居在交河城周圍(今吐魯番雅爾湖一帶),散居高昌(今吐魯番哈拉和卓)的似不多。隨後來的是漢代的屯戍兵。《魏書》卷一〇一《高昌傳》云:「或雲昔漢武遣兵西討,師旅頓弊其中,尤困者因住焉。」(16)唐姜行本《紀功碑》云:「高昌國者,乃西漢屯田壁,遺兵所居。」我們知道漢代屯戍兵將是往往帶著妻子兒女同居的,居延所出漢簡中有許多燧長、燧卒家口廩食的名籍。《漢書》卷九六下《西域傳》下「車師」條記王莽時戊己校尉管下吏士男女二千餘人被叛將裹脅入匈奴,也可推知屯戍吏士是有家口的。留居不歸的屯戍吏士長子育孫,成為高昌土人完全可能。此外,兩漢以來,在戊己校尉管理下,這一帶開渠屯田,耕地面積日益擴大,從今哈拉和卓到魯克沁都已開發;地當玉門關外,天山南北的交通要道,長期以來就是內地與西域經濟、文化交流的門戶,這就會吸引西域各地和內地人的遷入。上引《三國志·魏書》卷一六《倉慈傳》所說聚集在戊己校尉治所為倉慈發哀的「西域諸胡」,固然多半是往來道路的「商胡」,但也未必沒有遷居高昌的西域人。至於來自內地的人戶固然要到西晉末年和西涼時期才大量增加,以前幾百年間也不能說沒有。總之,不管他們的祖先怎樣在這裡定居下來,也不管是漢人、車師以及其他各族人,他們統統是晉朝戊己校尉管下的高昌人,他們共同生產,共同服役當兵。
高昌土兵的出現還表明高昌也有了類似州郡兵的軍隊。魏晉時期實行軍民異籍,兵士一般由所謂「士家」、「軍戶」世襲充當,但高昌土兵和上面提到的西域長史部兵的身份我們不知道。
西晉末年,中原大亂,涼州比較安定,遷入了大量人口,大概有一批遷入高昌。《魏書》卷一〇一《高昌傳》記北魏熙平初(516年)給高昌王麴嘉的詔書稱:
彼之甿庶,是漢魏遺黎,自晉氏不綱,因難播越,成家立國,世積已久。
這是說高昌人戶都是在西晉亂後遷入的,當然不太正確,但西晉末年遷入涼州的人戶有的遠達高昌並非不可能。
永寧元年(301年)張軌被任為涼州刺史,建興二年(314年),張軌卒,子寔繼位,以後子孫相承,統治涼州地區,歷史上稱為前涼。但張寔以後,除了短暫的幾年之外,都作為晉的涼州地方官統治這個地區。早在張軌、張寔時,高昌實際上已被認為是涼州的一個郡,《晉書》卷八六《張軌傳》於張寔繼位後稱:
賊曹佐高昌隗瑾進言曰(所言略),寔納之,增位三等,賜帛四十匹。
本傳敘此事不記年,《通鑑》卷八九繫於建興四年(316年),據上下文所載史實是對的。這裡值得注意的是,「隗瑾」姓名前冠「高昌」。我們知道魏晉以來慣例往往在姓名前加上郡名,在此傳中就有「晉昌張越」、「西平王叔」等。晉昌、西平都是涼州屬郡,而高昌在那時卻還不是郡。稱某郡某人不僅表示他的籍貫,在門閥制度盛行的時代里,更重要的是表示他的門閥,標識著他是特定的某個郡的某姓,而不是泛泛的某郡人,而這個特定郡的某姓一定是當郡大姓。我們還知道,魏晉時期,州的僚屬由刺史從屬郡的大姓中辟舉。賊曹佐是州的諸曹佐之一,(17)隗瑾被辟充任此官,表明隗瑾是高昌大姓。(18)雖然那時高昌還是戊己校尉管理的屯戍區,但已像郡名一樣加在隗瑾的姓名前,而且也像其他屬郡一樣,當地大姓取得被辟舉為涼州僚屬的權利。僅僅「賊曹佐高昌隗瑾」七個字,表明演變到這個時期,高昌雖還不是郡,而實際上已被認為涼州屬郡之一,正式建郡已為期不遠了。
以上我們引證了一些資料,說明魏晉時期高昌由屯戍區發展為郡的經過。從這有限的幾條資料看來,即使在東漢末以至三國鼎立、「晉室不綱」的這個歷史階段,高昌以至西域仍然接受朝廷派遣的戊己校尉、西域長史的管理,我們也看到戊己校尉屯戍區早就被認為是涼州的一部分。也正在這個時期,「高昌壁」開始刪去「壁」字,單稱「高昌」,出現了「高昌土兵」、高昌大姓,從而表明了出現了包括漢族和其他各族人在內的高昌人,出現了和內地一致的門閥制度(這是以早已存在著剝削和被剝削階級為前提的)、選舉制度。當然,有了定居人戶,必定出現了賦役制度。總之,在置郡前,高昌已具有郡的規模以及作為郡的一切軍、政制度。由屯戍區發展為郡,並不罕見,同屬涼州的西海郡就是由居延都尉屯戍區發展來的。西域長史府所在地海頭,據所出晉簡提供的資料,也向這個方向發展,只是由於地理條件限制,中途荒廢了。
(原載1979年《中國史研究》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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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見《漢書》卷九六下《西域傳》。
(2) 見《漢書》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
(3) 《漢書》卷九六下《西域傳》記王莽時戊己校尉所屬諸壁、諸壘,可知史籍所記「高昌壁」,指的是高昌境上的諸壁壘。
(4) 西漢時戊己校尉治所沒有明確記載,據《漢書》卷九六下《西域傳》稱平帝元始中(1—5年),戊己校尉徐普想要開闢一條新路,召車師後部王姑句作證,姑句不肯,被徐普拘留,後來,姑句終於「馳突出高昌壁」,投奔匈奴。姑句被召作證,當然召到校尉治所,被拘留的地點也當在此,而他「馳突出」的恰就是高昌壁,可知校尉治所在高昌壁無疑。
(5) 《三國志·魏書》卷六《董卓傳》稱卓「為軍司馬,從中郎將張奐征并州有功,拜郎中……遷廣武令、蜀郡北部都尉、西域戊己校尉,免,征拜并州刺史、河東太守」。據《後漢書》卷六五《張奐傳》,董卓從張奐平東羌,事在桓帝永康元年(167年),是年十二月桓帝死,明年,靈帝繼位。此後,他經歷了三任官,才任戊己校尉。中平元年(184年),他內召為中郎將,鎮壓黃巾起義。由此推測,他任戊己校尉當在靈帝中晚年。《後漢書》卷八八《西域傳》記靈帝熹平四年(175年),于闐王攻拘彌,戊己校尉和西域長史發兵安定拘彌事,戊己校尉不具名,大概不是董卓,否則本傳會提到,疑卓任戊己校尉尚在熹平四年後。
(6) 據《後漢書》卷八八《西域傳》「拘彌」條,陽嘉元年(132年)擊于闐,是敦煌太守徐由主持的;于闐條,元嘉二年(152年),敦煌太守馬達令西域長史王敬查核于闐王毒死前長史趙評的事,而隨後解決于闐王殺王敬事的是敦煌太守宋亮;「車師後王」條,永興元年(153年),車師後王阿羅多亡走匈奴,請立故王軍就質子卑君為後部王的也是宋亮;「疏勒」條,建寧五年(172年)主持進攻疏勒軍事的是涼州刺史孟佗。如上所引,可知敦煌太守、涼州刺史實際主管西域事務,權在西域長史、戊己校尉之上。
(7) 《三國志·魏書》卷一八《閻溫傳》稱「敦煌太守馬艾卒官」,時在建安二十五年(220年),繼任者是尹奉,所云「曠無太守二十歲」當指馬艾任職之前,大致在董卓亂後。
(8) 《三國志·魏書》卷二《文帝紀》延康元年(即建安二十五年)三月,記「焉耆、于闐王皆各遣使奉獻」,事在平涼州地方集團前。但同書卷一六《蘇則傳》云:「文帝問則曰:『前破酒泉、張掖,西域通使,敦煌獻徑寸大珠,可復求市益得不?』」則西域通使應在平涼州後。疑《紀》誤。但《後漢書》卷九《獻帝紀》建安七年(202年)五月記「于闐國獻馴象」,可知西域和內地政治經濟聯繫並沒有完全中斷,只是不能暢通。
(9) 此句「使」字疑錯簡,本作「使西域校尉張就討之」。景初只有三年,四年已是正始元年(240年)。
(10) 「史」各本都作「吏」,據王國維《觀堂集林》卷一七《流沙墜簡序》改。
(11) 《觀堂集林》卷一七《尼雅城北古城所出晉簡跋》。
(12) 《漢書》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戊己校尉有丞、司馬各一人,侯五人,無長史。《宋書》卷四〇《百官志》下稱「郡當邊戍者,丞為長史」,這裡說的是秦漢時郡的丞和長史,但也可知丞與長史在郡屬中職位相當。戊己校尉的長史即丞的改稱。
(13) 孔好德(Conrady):《斯文赫定在樓蘭所獲的中國文書和零星文物》。
(14) 「胡支得」當是胡人支姓。同書五〇簡是記廩給的簡,見「將尹宜部兵胡支鸞卜(?)二人」。《流沙墜簡》記有好幾個姓胡的人,如「胡浮屈」(八三簡)胡犁支(八四簡)胡阿宗(八一簡)胡秋兒(五七簡),疑並因是胡人,而加上「胡」字。
(15) 上引五〇簡見「將尹宜部」,《流沙墜簡·簿書類》三七簡亦見「將尹宜部溉北河田一頃」。本書四八簡見「徐(?)部百一人」,一二三簡見「將梁惠部卅二人」,《流沙墜簡·戍役類》三一簡記佃兵屯田頃數,見「背張僉部見兵廿一人」,「將梁襄部見兵廿六人」,《雜事類》亦見這種以某某部兵為基層單位的軍屯編制。在高昌大概也一樣,因為從吐魯番發現的麴氏高昌時期的屯田文書,仍有以將某人為一單位的痕跡。顯然這是從前代遺留下來的。
(16) 武帝雖曾發兵擊姑師,並沒有「師旅頓弊其中」,《魏書》記載不確,但其意實指宣帝時屯田高昌及元帝設置戊己校尉後的屯戍兵。
(17) 《晉書》卷二四《職官志》記州僚屬有「諸曹佐」,《宋書》卷四〇《百官志》上記州的諸曹有「兵、賊、倉、戶、水、鎧之屬」。
(18) 《晉書》卷一二九《沮渠蒙遜載記》稱蒙遜以隗仁為高昌太守,其時當在宋永初二年,北涼玄始十年(421年)西涼亡後。隗仁和隗瑾的關係不知道,他所以被任為北涼第一任高昌太守,除了獎賞他不降西秦外,我想很可能因為隗氏是高昌大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