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存稿 · 跋唐天寶七載封北嶽恆山安天王銘

唐長孺 《山居存稿》
《金石萃編》卷八八載《大唐博陵郡北嶽恆山封安天王之銘》及碑陰題名。銘文撰人李荃,碑陰題名序撰人康傑並戴千齡書。《萃編》後附顧亭林、朱竹垞、葉奕苞、錢竹汀及《萃編》編者王蘭泉跋,諸家考證雖詳,但仍有存疑未決的問題,本文將作一點補充,以資參考。 一 撰文人李荃及結銜 銘文題署「左羽林軍兵曹參軍直翰林院學士供奉上柱國李荃撰,吳郡戴千齡書並題篆」。王蘭泉跋云: 此碑撰文者李荃,書碑者戴千齡,兩《唐書》俱無傳。《新書·藝文志》有李筌注《孫子》二卷,又《太白陰經》十卷、《青囊括》一卷,或即其人。但「筌」、「荃」不同耳(原註:《舊書·經籍志》無)。《金石錄》但載大曆十一年張同敬一碑,為戴千齡書,而於《安天王》則但載碑陰,雲「分書,無姓名」,則不但未見碑陽,即碑陰亦未見其全也。 知蘭泉於此碑銘撰文人李荃,與注《孫子》及著《太白陰經》之李筌是否為一人,未能斷言。 今按敦煌所出《閫外春秋》殘本撰人作李荃,與《封安天王銘》之李荃合。然《新唐書》卷五八《藝文志·史部雜史類》、《宋史》卷二〇七《藝文志六·子部兵家類》、《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二《子部》、《通志》卷六七《藝文略》五、《文獻通考》卷二二一《經籍四八》並於《兵家類》著錄,均作李筌。考署名李筌的著作尚有《中台志》、《驪山母傳陰符玄義》(亦名《黃帝陰符經》、《陰符經疏》、《驪山母傳陰符妙義》)、《太白陰經》、《孫子注》等均作李筌。「筌」本來可作「荃」,《莊子·外物篇》「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荃,《經典釋辭》卷二八《莊子音義》云:「七全反,荃音孫,香草也,可以餌魚;或雲積柴水中,使魚依而食焉;一雲魚笱也。」釋作魚笱,則荃即筌,許多本子都徑作「筌」。(1)而且分書從竹之字常寫作從草,敦煌、吐魯番文書中從竹寫作從草的更是不乏其例。因此,《封安天王銘》撰人和敦煌本《閫外春秋》撰人雖作李荃,仍不能判斷與《孫子注》、《太白陰經》、《陰符經疏》撰人李筌為二人。前人於《封安天王銘》撰人雖少涉及,但見於記載的李筌所撰諸書均認為一人,並無異說。唯近人王重民先生對此提出了新的論斷。《敦煌古籍敘錄》卷二《閫外春秋第二》跋云: 唐同時同地蓋有兩李筌,一作「筌」、一作「荃」,羅氏(羅振玉)蓋混而一之耳。《全唐文》卷三六一載李筌《黃帝陰符經疏·自序》,(2)稱「少室山達觀子李筌」;又卷三六四載李荃《北嶽恆山封安天王銘》一文,並系以小傳云:「荃官左羽林兵曹參軍、直翰林學士、內供奉、上柱國。」然《全唐文》所載兩文,實出於一李筌,故分之亦誤。《陰符經疏》三卷,今尚有《珠叢別錄》單本,以道家言言兵事,正與《太白陰經》合。其《封安天王銘》一文,純系道家言,而《孫子注》又純系兵家言(在吉天保輯《孫子十家注》中)。然則《集仙傳》所稱,《全唐文》所錄,著有《太白陰經》、《陰符經疏》、《孫子注》、《封安天王銘》之李筌,為以道家而言兵者。蓋取《莊子》「得魚忘筌」之意以為名,故又號達觀子,居少室山,迭任內外諸軍職。著《閫外春秋》、《中台志》之李荃,則為儒家言者。亦居少室山,終於布衣;著書擬於《春秋》,意在分別邪正,褒貶善惡。與驪山老母之徒之李筌,迥異其趣。 按王跋以李筌、李荃為二人,筌、荃可通,已如上說。王跋所云「得魚忘筌」之「筌」亦作「荃」。《封安天王銘》作者為李荃,王跋認為與《太白陰經》諸書作者之李筌為一人,《中台志》作者為李筌,王跋又認為與敦煌本《閫外春秋》題名之李荃為一人,知亦不拘守署名或「筌」或「荃」之差異,主要以內容的或儒或道為準。但是《封安天王銘》一文卻很難作出「純系道家言」的判斷。文中說恆山「可久可大,取諸恆」,說「陰陽不測之謂神,神聰明正直,害盈福謙」,說「古者天子望于山川,遍於群神」,「範圍天地,幽贊於神明」,所用典故、成語大都出於《周易》、《禮記》等儒家經典,反倒可以說「純系儒家言」。當然,我們也不能據此斷言作道家或兵家言的與作《封安天王銘》的必非同一李筌。從所著書看來,《閫外春秋》敘「明君良將,戰爭攻取之事」,雖名「春秋」,實是論兵的著作,所以除《新唐書·藝文志》外,諸書目錄都列於兵家;《孫子注》、《太白陰經》之為兵書,自不待論,因此,李筌主要是個軍事學家。《封安天王銘》一文記述玄宗崇封山嶽的所謂「盛典」,是篇應用文,體裁應當莊重典雅,其敷衍儒經是與文體相適應的。《中台志》敘列代宰輔邪正之跡,當然與仙道、兵機無關;都不能以此論李筌屬於哪一家。 關於李筌事跡,《四庫總目提要》、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子部兵家類太白陰經」條,羅振玉《雪堂校刊叢書敘錄》卷下、王重民先生《敦煌古籍敘錄》卷二《閫外春秋跋一》,都有考證,而以王跋引證最詳。他們所據的前代記載不外下列十種書: (一)唐范攄《雲谿友議》卷上「南陽錄」條。 (二)五代杜光庭《神仙感遇傳》卷一「李筌」條。 (三)宋曾慥《集仙傳》(未見原書,據《太平廣記》卷六三引)。 (四)宋晁公武《昭德先生郡齋讀書志》卷二下《史部·職官類》「中台志」條。 (五)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一二「閫外春秋」條。 (六)《新唐書》卷五九《藝文志·子部》「道家類驪山母傳陰符玄義」條。 (七)《太白陰經序》及《進書表》。 (八)敦煌本《閫外春秋進書表》。 (九)《全唐文》卷三六一《陰符經疏序》。 (一〇)《全唐文》卷三六四《北嶽恆山封安天王銘》所系小傳。 (八)、(九)、(一〇)僅王重民先生《閫外春秋》跋中引用。其(七)《太白陰經自序》及《進書表》,則羅、王都以為後人偽作。 據王氏敦煌本《閫外春秋》第二跋附錄李荃《進書表》,末稱「天寶二年(743年)六月十三日少室山布衣臣李荃上表」,知其時尚未得官,後有內宦袁思藝宣敕,玄宗對此書頗為讚賞,命付史館。很可能他就因進書得充翰林供奉,並授羽林軍兵曹參軍。這在當時不乏其例,李白即以布衣待詔翰林,杜甫獻三大禮賦,以布衣召試文章,授京兆府兵曹參軍。(3)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二下《史部·職官類》著錄李筌《中台志》十卷,稱: 右唐李筌撰。起殷周迄隋唐,纂輔相邪正之跡,分皇、王、霸、亂、亡五類,以為鑑戒。唐相以李林甫、陳希烈附皇道。筌上元中(760—761年)乃自表天寶初迫以綴名雲。 按晁氏沒有記李筌官職,也沒有說是布衣。我想如果他以布衣私撰此書,李林甫、陳希烈似乎也不必以綴名皇道為重,大概也是進呈的書,很可能他已入翰林,身居卑官末職,李、陳才得以「迫以綴名」。考李林甫以開元二十二年(734年)五月以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二十四年十一月以兵部尚書兼中書令,旋改右相。天寶十一載(752年)十一月卒;陳希烈於天寶五載(746年)四月以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明年四月遷左相,兼兵部尚書,十三載(754年)罷為太子太師。(4)林甫與希烈自天寶五載至十一載並相。《舊唐書》卷九《玄宗紀》下天寶五載九月壬子記「於太清宮刻石為李林甫、陳希烈像,侍於聖容之側」,明年希烈與林甫並為左右相。晁氏稱李筌於上元中自表「天寶初迫以綴名」,稱「初」則《中台志》成書應即在天寶五、六載間。如果天寶三載進呈《閫外春秋》未即授官,至遲在天寶五、六載間亦必以進呈《中台志》得官,因為據《封安天王銘》,他在天寶七載(748年)已是「左羽林兵曹參軍、直翰林學士、內供奉」了。 按諸衛參軍是本官,直翰林院學士、供奉是差遣。值得注意的是李荃的翰林職稱。人所習知,唐代翰林院本是詞章、琴棋書畫、醫術等所謂藝能之士被召所處的機構,各以專長聽候召喚,稱為待詔。玄宗嫌中書舍人草寫制詔遲緩,翰林院置在銀台門內,地處內廷,才選擇朝臣中文學之士入翰林,草寫機要制詔,稱為供奉。被選的翰林供奉如張說、張九齡都是當時第一流文人,名位俱高。翰林院中待詔與供奉地位高低不同,職司亦異。據唐人記載,開元二十六年(738年),改供奉為學士,在舊翰林院之南別建學士院,為學士所處之地。舊翰林院中沒有學士,更與草寫制詔無關。雖然學士和學士院實自翰林院分出,但唐人記載卻不加翰林二字,而且強調翰林院沒有學士,其置學士要到德宗時代。(5)今據李筌題銜,則至遲天寶七載,學士院已冠翰林之名。又諸書多言翰林供奉改稱學士,(6)據此碑題銜則李荃雖是直翰林院學士,仍有供奉之號。又直翰林院學士的職稱亦不見記載,《唐六典》卷九《中書省》有集賢殿書院,置集賢學士,注云:「五品已上為學士,六品已下為直學士。」知翰林學士院初置亦同集賢之例。羽林軍兵曹參軍正八品下,所以稱直學士。 李筌當時有一定文名,所以能被選為翰林院直學士、供奉,博陵太守賈循遠道請他作《封安天王銘》。 再往後,李筌有紀年的著作便是《太白陰經》。此書前有自序及《進書表》,羅振玉曾力斥為偽造。按自序題「唐永泰四年秋河東節度使都虞候臣李筌」,羅氏已指出「永泰無四年,二年十一月即改大曆,作偽之跡顯然」。今按李筌唐臣,似不當永泰上冠「唐」字,又河東節度使都虞候雖是軍中要職,卻不是官,自序雖不必題全銜,似亦不應只署軍職而不具本官。此序《守山閣》本有註:「舊抄無此序,張刻本有之,今姑存以俟考。」則錢氏刻此書時已疑其不可信。其《進書表》則注云:「張刻本無此表,今依舊抄本。」表末題「乾元二年(759年)四月二十八日正議大夫、持節幽州軍州事、幽州刺史、並本州防禦使、上柱國臣李筌」,署銜與當時官制符合。值得注意的是所題「乾元二年四月」這個年月。自安史亂起,幽州是叛亂集團的根據地,朝廷怎麼能任命刺史?為了志圖恢復,雖也可能命官遙領,但總覺可疑。(7)今只能就書中內容推測成書年代似當在安史亂後一段時期。本書卷三《關塞四夷篇》大體據天寶間形勢,諸道節度與《唐六典》卷五「兵部郎中」條所載八節度合,又加上自范陽分置的平盧,自磧西分置的北庭,仍是開、天間制度,又加上黃河北道及河南道。其黃河北道稱「安北……今移在永清」。按《唐會要》卷七三「安北都護」條下稱「(天寶)八載,於木剌山置橫塞軍城,及移安北大都護府於永清柵北築城」。初讀此文,似安北府移永清柵即在天寶八載(749條),但據《舊唐書》卷九《玄宗紀》下天寶十二載十二月稱「改橫塞城為天德軍」;同書卷一二〇《郭子儀傳》: 天寶八載,於木剌山置橫塞軍及安北都護府……十三載,移橫塞軍及安北都護府於永清柵北築城。仍改橫塞衛(軍之訛)為天德軍,子儀為之使。 據此,知橫塞軍改天德軍實在天寶十二載或十三載(753年或754年),安北都護府移治永清柵亦即在此時,《唐會要》牽連敘述,未加分別。(8)李筌既雲安北「今移在永清柵」,《太白陰經》成書必在此年後。更為明顯的是《太白陰經》卷七《祭文·總序》直稱「唐元(玄)宗」。玄宗卒於上元二年(761年)四月,則成書更晚在代宗時(762—779年)。(9) 《郡齋讀書志》說李筌於上元中自表申理,大概仍在當官,可能曾以郎中任荊南節度判官或節度副使(見下)。 《陰符經疏》的著作年代比較複雜。《道藏》閏一載《黃帝陰符經疏·序》稱「少室山達觀子李筌好神仙之道」,說他在嵩山虎口岩石壁中獲得北魏寇謙之所藏的《黃帝陰符經》,後來在驪山遇見一位老母教導他讀懂這部書。後來他依驪山老母的傳授,作《陰符經疏》。《神仙感遇傳》李筌條和《集仙傳》「驪山姥」條敘李筌得《陰符經》事大致與序同,但文句各有增損。序也像後人所作,疑出於同一來源。《雲溪友議》的紀載則很不相同,本書卷上「南陽錄」條云: 李筌郎中為荊南節度判官,集《閫外春秋》十卷。既成,自鄙之曰「常文也」。乃注《黃帝陰符經》,兼成大義。至「禽獸之制在氣」,經年,懵然不解。忽夢烏衣人引理而教之。其書遂傳於世……筌後為鄧州刺史。(以下敘李筌在鄧州任上,安祿山生於南陽,筌一見預知其為「假天子」。前人早經指出其說荒誕無稽。) 據此則李筌注《陰符經》在作《閫外春秋》之後,早已入仕為官。教道李筌讀懂《陰符經》的是夢中所遇的一個「烏衣人」。驪山老母和烏衣人當然均出假託,無須多說。所云李筌作《閫外春秋》是任荊南節度判官時,也是臆說,《閫外春秋》進呈在天寶二年,有《進書表》可證。而天寶二年也還沒有荊南節度。據《新唐書》卷六七《方鎮表》,荊南節度置於至德二載(757年),已在進呈《閫外春秋》後十四年了。更不論安祿山未生之先,那時節度使尚未形成制度。(10)但是說《陰符經疏》成書在《閫外春秋》後卻有確證。經疏卷上《神仙抱一演道章》稱「祿山、思明篡逆悖亂之臣」,顯然成書必成於安史亂後。(11) 然而問題並不那樣簡單。《道藏》閏五還收錄署名張果先生《黃帝陰符經注》一卷。《舊唐書》卷一九一《方伎張果傳》說張果「嘗著《陰符經玄解》,盡其玄理。則天遣使召之,果佯死不赴」。張果是個煊赫的神仙,當然難以追究他究竟活到什麼年代,但本傳和他書所記他的活動大致在武則天至玄宗時,開元末入山隱居,《新唐書》卷二〇四《方伎張果傳》稱果離長安後「至恆山蒲吾縣,未幾卒」,未及安史之亂。《道藏》閏五所收《陰符經注》專駁李筌說,《序》稱: 近代李筌假託妖巫,妄為注述,徒參人事,殊紊至源。不慚窺管之微,輒呈酌海之見,使小人竊窺,自謂得天機也,悲哉!臣固愚昧,嘗謂不然。朝願聞道,夕死無悔。偶於道經藏中得《陰符傳》,不知何代人制,詞理玄邈,如契自然。臣遂編之,附而入注。 所云「妖巫」即指驪山老母。據序文可知此書旨在駁斥李筌的注釋。如果此書確是張果所作,(12)則必李筌《經疏》早經傳播,其成書年代就應當推前。但又怎樣解釋《經疏》中明見安史悖逆之文呢?不但如此,張果書中駁李筌說凡十四條,其中引李筌說不見或部分異於今傳本《經疏》者達九條之多,則張果所見的李筌書和今傳本《經疏》不同。這裡只能有一個解釋,即張果所見的是李筌的初稿本,成書至晚在開元間,那時他尚未入仕,故只署少室山李筌,今傳本乃安史亂後的改定本。在改定時刪改了一些被駁斥的論點和例證。當然,這一解釋是以《道藏》閏五的《陰符經注》確為張果著作為前提的。 綜上所述,可以列舉如下九點: (一)李筌、李荃應是一人。 (二)李筌早年居少室山,大致在開元間著有《陰符經疏》,流傳於世。 (三)天寶二年(743年)進呈所著《閫外春秋》。 (四)天寶五或六載(746年或747年)進呈所著《中台志》。可能於天寶二年已因進書得官,至遲進呈本書時得官。 (五)天寶七載(748年),李筌官左羽林軍兵曹參軍事、直翰林院學士、供奉,上柱國勛。 (六)上元中(760—761年)李筌上表,申明《中台志》中以李林甫、陳希烈列於皇道,出於被迫。官職不詳。 (七)大致在代宗時(762—779年)《太白陰經》成書。 (八)安史亂後某年,改定《陰符經疏》。 (九)李筌於安史亂後可能以郎中出任荊南節度判官或荊南節度副使。 二 安祿山的郡望質疑 《銘序》稱: 驃騎大將軍員外置同正員,兼范陽郡長史、柳城郡太守,平盧節度、支度、營田、陸運、兩蕃、四府、河北海運、兼范陽節度、經略、支度、營田副大使,採訪處置使,兼御史大夫,上柱國,柳城縣開國伯常樂安公曰祿山,國之英也。 按姚汝能《安祿山事跡》卷上稱「(天寶)七載(748年)六月,賜實封三百戶,並賜鐵券,封柳城郡開國公」,碑立在五月,故封爵仍是「柳城縣開國伯」。《事跡》載錄《進封郡公詔》,記祿山官,與碑微異,稱: 驃騎大將軍、兼羽林大將軍、員外置同正員,兼御史大夫,范陽郡大都督府長史、柳城郡太守,持節、范陽節度、經略、度支(按當作支度)、營田副大使、知節度、兼平盧節度使、度支(當作支度)、營田、陸運、押兩蕃、渤海、黑水四府經略、處置及平盧、河北轉運、並管內採訪等使、上柱國、柳城縣開國伯。 碑失記「羽林大將軍」。「副大使」下又漏「知節度」。唐制,親王出鎮為節度大使,例以副大使知節度事。天寶七載出鎮范陽的親王無考,然祿山既是副大使,「知節度」三字不可省。「採訪處置使」上不系「河北」或「管內」字也不妥。官職次序,碑、詔參差,碑列御史大夫於最後,亦當以《事跡》所載詔書列於「范陽郡長史」之上為是。《新唐書》卷二二五《安祿山傳》稱天寶九載(750年),祿山兼「河北道採訪處置使」,《通鑑》卷二一六同,繫於九載八月丁巳。據《通鑑考異》司馬光是見到《事跡》的,卻不從《事跡》而同《新書》。但《事跡》縱或可疑,碑文乃當時所刊,雖有失漏,決不敢妄加官銜,何況《事跡》所載詔書還是堅強的旁證,以此知《新唐書》、《通鑑》繫於九載是錯誤的。(13) 碑稱祿山為「常樂安公」,常樂應是祿山郡望,諸家題跋都沒有說明這個郡的所在,精於地理沿革的錢竹汀也未加考釋,王闌泉跋稱: 碑稱祿山之貫曰「常樂安公」,常樂未詳。河北冀州魏齊周皆置長樂郡,別無所謂「常樂」者。兩《唐書·祿山傳》稱其為營州柳城人,則距冀州甚遠,非以「長樂」為「常樂」明矣。 按籍貫與郡望有別,南北朝隋唐稱某郡某人往往指這一姓族的郡望而非本貫。祿山雖是營州柳城胡人,仍不妨別附高望。但祿山為什麼有取於常樂,常樂又在哪裡?確是問題。 按常樂是唐代瓜州屬縣,北魏至北周時曾為郡,歷見於《隋書》、兩《唐書》的《地理志》、《通典》卷一七四《州郡》、《元和郡縣圖志》卷四〇「瓜州」條。其沿革比較複雜,今綜述如下:西晉惠帝分敦煌及酒泉二郡置晉昌郡,屬涼州;前涼於敦煌置沙州,晉昌為沙州屬郡。北魏太武帝廢沙州為敦煌鎮,晉昌郡亦廢。孝明帝改鎮為瓜州,分舊晉昌郡為晉昌、常樂二郡。常樂郡領涼興、廣至等四縣。北周合四縣為涼興一縣,常樂郡只領一縣。隋初廢郡,改涼興縣為常樂縣,直屬瓜州。唐初,治敦煌之瓜州復為沙州,別置瓜州於常樂縣,縣改稱晉昌,又於廣至廢縣置常樂縣。(14) 簡單地說,在北魏末至北周,常樂是瓜州(治敦煌)的屬郡,在隋唐是瓜州(隋治敦煌,唐治晉昌)的屬縣,地在今甘肅安西東南。 常樂為郡的時間較短,又非漢魏舊郡,祿山祖先和他自己似乎都沒有和這個常樂郡發生關係,以常樂為祿山族望是很難解釋的。當然,唐人稱某郡某人也往往和本人及祖先實際上並無關係,只是標識門閥而已。然而標識安氏門閥的卻並無常樂。《元和姓纂》輯本卷四「寒韻安氏」條只「姑臧涼州」一望。安氏是姑臧大姓,隋末李軌割據涼州,興亡命運,以安修仁、安興貴弟兄為首的胡人向背幾乎是決定性的因素。(15)安氏本是胡人,無所謂族望,但在唐代,武威(治姑臧)安氏官爵十分顯赫,祿山也是胡人,如果依附高門,為什麼舍武威而取久廢之常樂呢?這一點很難解釋。 安祿山的來歷非常複雜,本文不擬多談,據《文苑英華》卷六一九邵說《代郭令公(子儀)請雪安思順表》稱: 安祿山,牧羊小丑,本實姓康,遠自北番,來投中夏。思順亡父波主哀其孤賤,收在門闌,比至成立,假之姓氏。及祿山擁旄薊北,思順授鉞朔方,雖則兄弟,而情非黨與。 安祿山是否本是康姓,還是為了追雪由於兄弟關係而被殺的安思順,才說他冒姓安氏,無從究詰。但祿山既自稱安氏,並與思順為兄弟,則常樂這個族望必就是安波主、思順的族望。史籍並稱祿山為營州柳城胡,難道營州柳城是祿山出生地,而安波主、思順卻是世居瓜、沙的胡人麼? 三 賈循事跡 碑為博陵太守賈循所立,《銘序》稱: 明威將軍、守右威衛將軍、使持節博陵郡諸軍事、兼博陵郡太守、北平軍使、上柱國、賜紫金魚袋武威賈公曰循,時之傑也。 賈循,兩《唐書》無傳,(16)明威將軍為武階第四品下,又守右威衛將軍,並是武資,當以軍將起家,至北平軍使則例為定州刺史(天寶改州為博陵郡,刺史為太守)兼職。(17)《元和姓纂》輯本卷七馬韻下賈,有長樂、宛句、洛陽、廣平、樂陵五望,並祖賈誼;又有河東、河內野王及濮陽三望不詳所祖。其長樂一望稱誼「十代孫龔居武威;龔孫詡,魏太尉」;廣平一望亦稱「賈翊之後」;宛句一望則雲「誼九代孫秀玉,後漢武威太守,又家武威」;則此三望均得稱武威賈氏。(18)姓譜出於家狀,多依託名人,以賈詡為賈誼之後,本無據,賈循之稱武威更無須辨其真偽。 賈循後來升遷為范陽節度副使,末節屢見史籍記載。《通鑑》卷二一七天寶十四載(755年)二月記楊國忠、韋見素獻策云: 臣有策可坐消祿山之謀。今若除祿山平章事,召詣闕,以賈循為范陽節度使,呂知誨為平盧節度使,楊光翽為河東節度使,則勢自分矣。 據《考異》,此段記載乃根據《玄宗實錄》,《事跡》卷上所記同,知亦本《實錄》。這一計策最後並未被玄宗採納。 同書於本年十月記祿山反,「命范陽節度副使賈循守范陽」。(19)按天寶七載,因有親王為節度大使,故祿山以副大使知節度事,《事跡》載封祿山東平郡王制,其中稱祿山銜為范陽節度、經略、度支(應作支度)等使,據《舊唐書》卷九《玄宗紀》下封東平郡王在天寶九載五月,其時已無親王領大使,故祿山徑為節度使,置副使當即在本年左右。賈循於何年升遷,不可考。按祿山於本年二月為了發動叛變,請以蕃將易漢將三十二人,他對漢將是不信任的。賈循當是漢人,卻在起兵時將根本重地交給他留守,可知他和祿山關係的密切不下於史思明(賈循死後,即以思明為留守)。但是很快就發生了變故。《舊唐書》卷一三四《馬燧傳》: 安祿山反,俾光祿卿賈循守范陽。燧說循曰:「祿山負恩首亂,雖陷洛城,必當夷滅。公盍建不代之功,誅其逆將向潤客、牛廷玠,拔其根柢。祿山西不能入關,則坐而受擒,天下可定也。」循雖善之,計不時決,事泄,祿山果遣韓朝陽來召循。朝陽至范陽,與循語,陰伏壯士,以弓弦縊殺之。 《文苑英華》卷九七四權德輿《北平郡王贈太傅馬公行狀》記此事較簡。《通鑑》卷二一七天寶十四載十二月所述同《舊傳》,唯先雲「(顏)杲卿又密使人入范陽招賈循」,當是據殷亮所撰《杲卿傳》。《事跡》卷下系此事於天寶十五載正月,所述稍有異文,稱: 偽節度留後賈循,右虞候程超謀以范陽歸順,為祿山偽支度副向潤客所覺,潛令送赦書使韓朝陽告之。庚寅,朝陽自洛陽致祿山意旨。將畢,命入別館。循不虞朝陽之害己,與朝陽欵曲行禮。朝陽引之密語,抽佩刀斬之。遂宣偽詔,數循罪逆,並斬超,並傳首東郡(都),戮及妻子。以平盧偽持節呂知誨為留後,亦為本軍所殺。又加潤客右散騎常侍代之。 此段敘事詳悉,雲韓朝陽為赦書使,必在祿山稱帝後,故系年在十五載正月。又賈循、程超密謀歸唐,不雲因馬燧或顏杲卿之勸。呂知誨也為本軍所殺,河東留後楊光翽則先被誘殺,楊國忠曾策劃取代祿山的三漢將留後這時全被祿山清除。 附錄 張果駁李筌陰符經疏考異 《道藏》閏五張果《陰符經注》駁李筌說共十四條,其中引文與今《經疏》全同者僅二條,半同者亦二條,其他十條引文全不見今《經疏》,今列舉如下: (一)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  李筌以陰為暗,以符為合,以此文為序首,何昧之至也! 按《經疏》首為釋題,稱「陰,暗也;符,合也」,與引文合。 (二)故天有五賊,見之者昌。  李筌不悟,以黃帝賊少女之命,白日上騰為非也。 按今《經疏》無此語。 (三)五賊在乎心,施行乎天;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  李筌等以五賊為五味,順之則可以神仙不死,誣道之甚也。 按《經疏》有「在食為五味」語,與五音、五色等並列,不雲「順之則可以神仙不死」。 (四)九竅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動靜。  太公以三要為耳目口,李筌為心神息,皆忘機也,俱失陰符之正意。 按今《經疏》雲「邪正禍福之急者在三要焉,即耳目口也」,以下皆申述此意,並無三要為心神息之說。 (五)故曰食其時,百骸理;動其機,萬化安;人知其神,而神不知其神,所以神也。  李筌不知此文意通三靈,別以聖人、愚人為喻,何其失也。 按今《經疏》此條下無聖人、愚人語。 (六)日月有數,大小有定,聖功生焉,神明出焉。  筌以度數為日月,以余分為大小,以神炁能生聖功神明,錯謬之甚也。 按今《經疏》云:「日月運轉,不差度數;大小有定,方顯聖功之力生焉,神明之功出焉。」張果當是概括上引文,但《經疏》未見「神炁能生聖功神明」之意,亦不全同。 (七)瞽者善聽,聾者善視,絕利一源,用師十倍。  筌不知師是眾,以為兵師,誤也。 按今《經疏》雲「師者兵也」,與引文合。 (八)心生於物,死於物,機在於目。  筌以項羽其目機,心生於物;以苻堅見機,心死於物,殊不知有否臧之用。 按今《經疏》無項羽、苻堅語。 (九)天之無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風,莫不蠢然。  李筌以天地不仁為大恩,以萬物歸於天為蠢然,與《陰符》本意殊背。 按今《經疏》云:「天地萬物,自然有之,此皆至道之所含育,不求恩報於萬物;萬物承天之覆育,自懷恩於天。」無「天地不仁為大恩」意。其釋「莫不蠢然」,則雲「凡此風雷,陰陽自有,本不威人,人自畏之,莫不蠢然而動」。亦無「萬物歸於天為蠢然」之意。 (一〇)至樂性余,至靜性廉。  筌以奢為樂性,以廉為靜,殊乖至道之意。 按今《經疏》斥絲竹之樂為奢淫,以為非至樂,未見「以奢為樂性」之意。又《經疏》但云「廉則可以致靜」,非徑「以廉為靜」。 (一一)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筌引《孫子》云:視卒如愛子,可以之俱死,何也? 按今《經疏》無引上述《孫子》語。 (一二)擒之制在炁。  筌不知擒義,誤以禽獸註解,引雲玄龜食蟒,黃腰啖虎之類,為是悲哉。 按《經疏》所據本「擒」作「禽」,故以禽作注,但無玄龜、黃腰語。 (一三)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於害,害生於恩。  筌引《孫子》:用兵為生死,丁公、管仲為恩害,異哉! 按《經疏》稱兵術曰「致兵於死地而反生」,即所謂「引《孫子》以用兵為生死」,但無以「丁公、管仲為恩害」語。 (一四)愚人以天地文理,聖我以時,物文理哲;人以虞愚,我以不愚,聖人以其期聖,我以不其期聖。  筌不了天道,以愚人、聖人體道,愚昧之人而驗天道,失之甚也。 按今《經疏》但有前二句,無「人以虞愚」等二十字。解釋以聖人、愚人對舉,亦本經文,所駁「以愚昧之人而驗天道」,不知何指。 如上所舉,明顯看到張果所駁李筌說絕大部分不見今《經疏》。張果但引李筌說,不記書名,然而駁的必是《經疏》,非李筌別的什麼書,因為有兩條完全與《經疏》符合,半合的也有二條。據此我們只能說張果所見的李筌《陰符經疏》與今傳本不同。 ———————————————————— (1) 見王叔岷《莊子校釋》。 (2) 按此文實錄自《陰符經疏》,正統《道藏》閏一有此書。 (3) 並見《舊唐書》卷一九〇《文苑傳》下。 (4) 李林甫、陳希烈任免並見《舊唐書》卷八、卷九《玄宗紀》。 (5) 以上並據李肇《翰林志》、韋執誼《翰林院故事》,此二篇均收入宋人洪邁所輯《翰苑群書》。又《舊唐書》卷一九〇下《文苑·吳通玄傳》記陸贄云:「承平時工藝書畫之徒,待詔翰林,比無學士。只自至德後,天子召集賢學士于禁中草書詔,因在翰林院待進止,遂以為名……今四方無事,百揆時序,制書職分,宜歸中書舍人。學士之名,理須停寢。」陸贄以為至德後,召集賢學士于禁中草書詔,「至德」當是開元偶誤。 (6) 韋執誼《翰林院故事》、《新唐書》卷四六《百官志》。 (7) 《舊唐書》卷一一〇《李光弼傳》稱「(乾元二年)八月,兼幽州大都督府長史,河北節度、支度、營田、經略等使,余如故」。其時幽州及河北尚未恢復。《太白陰經·進書表》也在乾元二年,但時在四月,尚在李光弼授幽州都督府長史、河北節度使前。 (8) 《元和郡縣誌》卷四《關內道四》「天德軍」條稱:「乾元(758—760年)後改為天德軍,緣居人稀少,遂西南移三里,權居永清柵。」按改天德軍在天寶十二載,《玄宗紀》有明文,而改名天德軍與安北都護移永清柵為同時事,疑《元和志》紀年有誤。 (9) 此條由孫繼民同志見告。按《守山閣》本作「唐元宗」,《墨海金壺》本無「唐」字,「唐」字為後人妄加,「玄」作「元」乃清人避諱改。 (10) 據《安祿山事跡》卷下,安祿山死於至德二載(757年),年五十五,上推當生於長安三年(703年),那時並無節度使。 (11) 范攄以李筌作《閫外春秋》在任荊南節度判官時雖誤,但李筌曾在荊南當官卻是廣泛流行的傳說,《神仙感遇傳》「李筌」條稱筌「開元中為江陵節度副使、御史中丞」,「入山訪道,不知所終」。杜光庭以李筌於開元中任荊南節度副使,誤同范攄,但也說明李筌曾在江陵(荊南節度治所)任官。《集仙傳》《驪山姥》條則雲「仕為荊南節度使、仙州刺史」。雖然所記區域不同,但三書都說他曾在荊南當官,知此說流傳較為廣泛。 (12) 《舊唐書》卷一九一《張果傳》敘張果著《陰符經玄解》。《新唐書》卷五九《藝文志·丙部·道家類神仙》著錄張果《陰符經太無傳》一卷,又《陰符經辨命論》一卷,無《玄解》。《宋史》卷二〇五《藝文志·子部·道家類》著錄張果《陰符經注》一卷,又《陰符經辨命論》一卷。《陰符經注》當即《唐志》之《陰符經太無傳》。《道藏》本張果注序稱「得陰符傳」,「附而入注」,每章必首稱「傳曰」,可證。但不能知道是否即本傳所記的《陰符經玄解》。《陰符經辨命論》也可能為一書之異稱,因為駁正李筌說,所以名「辨命論」。 (13) 《舊唐書》卷二〇〇上《安祿山傳》亦云「(天寶)三載,代裴寬為范陽節度、河北採訪、平盧軍等使如故」。則天寶三載初授范陽節度,已兼河北採訪使。 (14) 《舊唐書》卷一〇三《郭知運》、《王君傳》並稱「瓜州常樂人」,即指以廣至廢縣置的唐代常樂縣。 (15) 見兩《唐書·李軌傳》。 (16) 賈循,《舊唐書》無傳,《新唐書》卷一九二有傳——編者按。 (17) 武階及北平軍使並見《唐六典》卷五「兵部郎中」條。 (18) 《古今姓氏書辨證》卷二六馬韻下賈亦祖賈誼,武威太守秀玉作季玉,其子機徙長樂,又樂陵、河南兩望,河南一望稱「世居姑臧」,均與《姓纂》不合。 (19) 《安祿山事跡》卷中作「以節度使賈循為留後」脫一「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