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 · 呂刑

佚名 《尚書》
書序:呂命穆王訓夏贖刑[1],作《呂刑》。 【注釋】 [1]呂:呂侯,呂國國君,名字已不可考。命:報告占卜之事。訓:申述。贖刑:用財物贖罪。 書序:呂侯向穆王申述夏朝用財物贖罪的法律,史官於是作《呂刑》。 惟呂命,王享國百年[1],耄[2],荒度作刑以詰四方[3]。 【注釋】 [1]享國:指在位。百年:意思是說很長久。 [2]耄:年紀大,古時候指的是八十、九十的人。 [3]荒:寬大。度:謀。詰:禁戒。 【譯文】 呂侯為相的時候,周穆王在位已經很多年了,年紀已經很大了,仍舊以寬大的謀略來制定刑律禁戒天下。 【原文】 王曰:「若古有訓[1]:蚩尤惟始作亂[2],延及於平民[3],罔不寇賊、鴟義、奸宄、奪攘、矯虔[4]。苗民弗用靈[5],制以刑[6],惟作五虐之刑曰法[7]。殺戮無辜,爰始淫為劓、刵、椓、黥[8],越茲麗刑[9],並制罔差有辭[10]。 【注釋】 [1]若:句首語氣詞。 [2]蚩尤:神話傳說中的人物,東方九黎族的首領,與黃帝戰於涿鹿,失敗後被殺。 [3]延及:波及到,影響到。 [4]寇:侵犯。賊:殘害,殘殺。鴟義:喪失天良的行為。奸宄:內外作亂。攘:竊取,偷盜。矯虔:詐騙搶劫。 [5]靈:通「令」,政令,命令。 [6]制:制服。 [7]虐:殘酷。曰:叫作。 [8]爰:句首語助詞。淫:過度。劓:割鼻的刑罰。刵:斷耳的刑罰。椓:宮刑。黥:即墨刑,在臉上刻字,染上黑色。 [9]越茲:於是。麗:施行,進行。 [10]並:廢棄。制:制度法令。差:選擇。有辭:無罪的人。 【譯文】 王說:「古時有過教訓:蚩尤開始作亂,他的惡劣行為影響到百姓,百姓無不互相侵犯、殘殺,做些喪盡天良的事,內外作亂,偷盜、詐騙搶劫。苗民不聽從政令,就用刑罰將他們制服,制定五種殘酷的刑罰稱之為法。殺害無罪的人,開始過度使用劓、刵、椓、黥等刑罰,於是施行殺伐,不依從法律,廢棄制度法令不去鑑別有罪無罪的人。 【原文】 「民興胥漸[1],泯泯棼棼[2],罔中於信[3],以覆詛盟[4]。虐威庶戮方告無辜於上[5]。上帝監民[6],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7]。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8],報虐以威[9],遏絕苗民[10],無世在下[11]。乃命重黎絕地天通[12],罔有降格[13]。群後之逮在下[14],明明棐常[15],鰥寡無蓋[16]。 【注釋】 [1]民:指苗民。興:起。胥:相互。漸:欺詐。 [2]泯泯棼棼:混亂的樣子。 [3]於:與,和。信:信用。 [4]覆:敗,背,背棄。詛盟:誓約,誓言。 [5]虐威:受虐刑的人。庶戮:眾多被侮辱者。方:通「旁」,全、普遍。 [6]監:視,察。 [7]發:散。腥:血腥。 [8]皇帝:顓頊。矜:同情、憐憫。不辜:無罪過的。 [9]報:審判。虐:暴虐。威:威嚴。 [10]遏絕:制止,斷絕。 [11]無世在下:沒有後代的下國。世,嗣,後代。 [12]重黎:兩個人名。顓頊時,重主管天神,黎主管臣民。絕地天通:斷絕民眾和天的直接溝通,當時指的是巫術。 [13]格:通「假」,升。 [14]群後:指高辛、堯、舜。逮:相繼。 [15]明:顯明。棐:輔助。 [16]蓋:遮蔽。 【譯文】 「苗民相互欺詐,社會一片混亂,沒有忠信可言,經常背棄誓言。受虐刑的人和眾多被侮辱的人全都向上天申訴自己的冤情。上天視察百姓,沒有芬芳的德行,只有散發著血腥的刑罰。顓頊同情那些無辜的被殺戮的人,用威嚴審判暴虐,制止暴虐的苗民,使他們沒有後代。於是命令重、黎二人主持神事,斷絕苗民與天的直接溝通,天神和百姓不能升降雜糅了。高辛、堯、舜相繼在下,顯用顯明的人,用常道輔佐治理,無論鰥寡的苦難全都不會被遮蔽了。 【原文】 「皇帝清問下民[1],鰥寡有辭於苗[2]。德威惟畏,德明惟明。乃命三後恤功於民[3]:伯夷降典[4],折民惟刑[5];禹平水土,主名山川[6];稷降播種[7],農殖嘉穀[8]。三後成功,惟殷於民[9]。士制百姓於刑之中[10],以教祗德。 【注釋】 [1]皇帝:指堯舜。清問:明白知道。問,知曉、了解。 [2]辭:指怨言。 [3]三後:三位長官,指伯夷、禹、稷。恤:謹慎。功:事,用作動詞,治理。 [4]伯夷:堯帝的大臣。降:頒布。典:法。 [5]折民:審理案件。 [6]主名山川:負責名山大川。 [7]稷:后稷,堯舜時管理農業的官。 [8]殖:種植。嘉穀:粟,後來泛指穀物。 [9]殷:厚。 [10]士:士師。制:治理。百姓:百官。於:以。中:平。 【譯文】 「堯舜清楚地知道天下的百姓,就算鰥寡之人也都對苗民的酷刑深有怨言。於是選拔賢能的人,賢能的人所處罰的,百姓都畏服,賢能的人所敬重的,百姓都敬重。於是命令伯夷、禹、稷謹慎地治理百姓:伯夷頒布法典,審理案件依照刑律;禹治理水土,負責治理名山大川;稷教導百姓耕種,努力種植莊稼。伯夷、禹、稷三位成功了,百姓也就越發忠厚了。士師治理百官以公正的刑罰為標準,教導臣民尊重德行。 【原文】 「穆穆在上[1],明明在下[2],灼於四方[3],罔不惟德之勤,故乃明於刑之中,率乂於民棐彝[4]。典獄[5],非訖於威[6],惟訖於富[7]。敬忌,罔有擇言在身[8]。惟克天德[9],自作元命[10],配享在下。」 【注釋】 [1]穆穆:恭敬嚴肅的樣子。 [2]明明:努力的樣子。 [3]灼:光,照,閃耀。 [4]率:句首語氣詞。棐彝:輔成教化。 [5]典:主管。 [6]訖:終,結束,完成。 [7]富:仁厚。 [8]擇言:敗言,壞話,不好的話。擇,通「斁」,敗。 [9]克:肩負。天德:上天具有的仁愛美德。 [10]元:善。 【譯文】 「堯恭敬在上,伯夷、禹、稷努力治事在下,政治修明,光耀四方,沒有不勤行德政的,所以可以理解運用中刑的道理,治理百姓輔成教化。主管刑罰的官員,沒有在威虐上停止,只在仁厚上停止。必敬必戒,沒有說壞話的人。肩負著上天的仁愛美德,自己成就了好命,所以可以配天在下享有官位。」 【原文】 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獄[1],非爾惟作天牧[2]?今爾何監[3]?非時伯夷播刑之迪[4]?其今爾何懲[5]?惟時苗民匪察於獄之麗[6],罔擇吉人,觀於五刑之中[7];惟時庶威奪貨[8],斷制五刑,以亂無辜,上帝不蠲[9],降咎於苗[10],苗民無辭於罰[11],乃絕厥世。」 【注釋】 [1]司政典獄:指的是諸侯。 [2]惟:為。牧:治民,指管理人民的官。 [3]監:視,這裡指的是效法。 [4]播:施行。迪:道理。 [5]其:表示反問的語氣。懲:懲戒。 [6]匪:不。麗:施行。 [7]觀:察,指考察。中:適當。 [8]庶威:極有威勢。貨:財物、財產。 [9]蠲:除,免,指赦免。 [10]咎:災難、禍患。 [11]無辭於罰:對懲罰毫無辯解的理由。 【譯文】 王說:「唉!各方諸侯們,你們不是為上天治理百姓的嗎?現在你們效法什麼呢?難道不是伯夷施行刑罰的道理嗎?現在你們要用什麼作為懲戒呢?正是苗民沒有審察獄事的施行,沒有選擇善良的人,考察五刑的使用是否符合公正的原則;只是任用依仗威勢、斂取財物的人,裁定五刑,對無罪的百姓胡亂責罰,上天不能赦免他們,於是降下災禍給苗民,苗民對懲罰根本沒有辯解的理由,於是他們的後嗣被斷絕了。」 【原文】 王曰:「嗚呼!念之哉[1]!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聽朕言,庶有格命[2]。今爾罔不由慰日勤[3],爾罔或戒不勤。天齊於民[4],俾我一日[5],非終惟終[6],在人。爾尚敬逆天命[7],以奉我一人[8]!雖畏勿畏,雖休勿休[9],惟敬五刑,以成三德[10]。一人有慶[11],兆民賴之[12],其寧惟永[13]。」 【注釋】 [1]念:記住。 [2]格:通「嘏」,大。 [3]罔:無。由:用。慰:安慰、撫慰。 [4]齊:整頓,整治。 [5]俾:使掌職。 [6]非:不。終:成。惟:與,和。 [7]尚:當。逆:迎接。 [8]奉:幫助,擁戴。 [9]休:休息。 [10]三德:當指敬順、正直、勤勞。 [11]慶:善。 [12]兆:數量詞,意思是說數目很多。賴:利。 [13]其:代詞,在這裡是指國家。寧:安寧。惟:乃,就。永:久。 【譯文】 王說:「唉!記住這種教訓!伯父、伯兄、仲叔、季弟以及年幼子孫們,你們都要聽從我的話,這樣就可以享有上天所賜予我們的大命了。現在你們沒有不自我安慰說已經很勤勞了,你們沒有人警戒自己不勤勞。上天治理臣民,使我們暫時掌握了國家的大權。不成和成功,在於人。你們應當恭敬地迎接上天賦予的大命,並以此來輔佐我!即使遇到可怕的事情也不要害怕,即使應該休息了也不要休息,恭敬謹慎地使用五刑,養成敬順、正直、勤勞的品德。一個人做了好事,萬民都會受益,國家就會長治久安。」 【原文】 王曰:「吁[1]!來,有邦有土[2],告爾祥刑[3]。在今爾安百姓[4],何擇,非人[5]?何敬,非刑?何度[6],非及[7]?兩造具備[8],師聽五辭[9];五辭簡孚[10],正於五刑[11];五刑不簡,正於五罰[12];五罰不服,正於五過[13]。五過之疵[14]: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15]。其罪惟均[16],其審克之[17]! 【注釋】 [1]吁:嘆詞,相當「唉」。 [2]有邦:指擁有封地的諸侯。有土:有采地的大臣。 [3]祥刑:善用刑法。 [4]安:安定。 [5]人:道德高尚的人。 [6]度:謀劃,考慮。 [7]及:應作宜。 [8]兩造:也可以說成是兩遭,指訴訟的雙方,即原告和被告。 [9]師:士師,就是法官。聽:考察、審理。五辭:五刑的法律條文。 [10]簡:核實,核對。孚:誠信,這裡指驗證。 [11]正:治,審理。於:以。五刑:墨、劓、剕、宮、大辟五種刑罰。 [12]正於五罰:依據罪行的輕重用五等罰金來處理。 [13]五過:五種過失。 [14]疵:弊病、毛病。 [15]官:敬畏官勢。反:報恩怨。內:指接受說情。貨:索取賄賂,接受賄賂。來:指接受求情,徇私枉法。 [16]其:法官。罪惟均:與犯人同樣受到處罰。均,等。 [17]審:慎重。克:同「核」。 【譯文】 王說:「唉!來吧,各位諸侯和諸位官員,讓我告訴你們善刑。現在你們安定百姓,應該怎麼選擇呢,難道不是賢德的人嗎?要謹慎地對待什麼呢,不正是刑罰嗎?要考慮什麼呢,難道不是要審判公正合理嗎?原告和被告都到齊了,法官依照五刑的法律條文進行審理;依照五刑的法律條文進行核實和驗證,結果與事實相符,就依照五刑進行審理;如果不能依據五刑進行懲處,那麼就依據罪行的輕重用五等罰金來處理;如果不能依照用五等罰金來處理,那麼就依照五種過失來處理。依照五種過失懲處的弊端是:法官敬畏官勢、報恩怨、接受說情、收受賄賂、徇私枉法。法官與犯人同樣受到處罰,你們一定要慎重核實啊! 【原文】 「五刑之疑有赦[1],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簡孚有眾[2],惟貌有稽[3]。無簡不聽[4],具嚴天威[5]。墨辟疑赦[6],其罰百鍰[7],閱實其罪[8]。劓辟疑赦,其罰惟倍[9],閱實其罪。剕辟疑赦[10],其罰倍差[11],閱實其罪。宮辟疑赦[12],其罰六百鍰,閱實其罪。大辟疑赦[13],其罰千鍰,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14],劓罰之屬千,剕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 【注釋】 [1]疑:懷疑。 [2]簡孚有眾:向廣大民眾核實查對。 [3]惟貌有稽:審理案件一定要有一起辦案的人。貌,治。稽,同。 [4]無簡:沒有經過核實。聽:處理,引申為治罪。 [5]具:全。 [6]墨:即「黥」,五刑之一。辟:罪。疑赦:認為罪有可疑之處的可以從輕處治。 [7]鍰:古代重量單位,六兩為一鍰。 [8]閱:檢閱。實:核實。罪:罪行。 [9]惟:為。倍:百鍰的一倍,即二百鍰。 [10]剕:砍去膝蓋骨的刑罰。 [11]倍差:一倍半,也就是五百鍰。 [12]宮:宮刑。 [13]大辟:砍頭、死刑。 [14]屬:指刑罰的條目。 【譯文】 「依照五種刑罰去定罪而有懷疑的,可以從輕處治;依照五種刑罰定罪有疑問的,可以從輕處治,但一定要認真考察核實!應該向廣大民眾核實查對,審理案件的時候一定要有一起辦案的人。沒有經過核實的不能治罪,應該一同尊敬上天的威嚴。判處墨刑認為罪有可疑之處的可以從輕處治,罰金為一百鍰,要核實罪行。判處劓刑認為罪有可疑之處的可以從輕處治,罰金為二百鍰,要核實罪行。判處剕刑認為罪有可疑之處的可以從輕處治,罰金為五百鍰,要核實罪行。判處宮刑認為罪有可疑之處的可以從輕處治,罰金為六百鍰,要核實罪行。判處大辟認為罪有可疑之處的可以從輕處治,罰金為一千鍰,要核實罪行。墨刑刑罰的條目有一千條,劓罰刑罰的條目有一千條,剕罰刑罰的條目有五百條,宮罰刑罰的條目有三百條,大辟刑罰的條目有兩百條。五種刑罰的條目一共有三千條。 【原文】 「上下比罪[1],無僭亂辭[2],勿用不行[3],惟察惟法,其審克之!上刑適輕[4],下服[5];下刑適重,上服[6]。輕重諸罰有權[7]。刑罰世輕世重[8],惟齊非齊[9],有倫有要[10]。罰懲非死,人極於病[11]。非佞折獄[12],惟良折獄,罔非在中。察辭於差[13],非從惟從。哀敬折獄[14],明啟刑書胥占[15],咸庶中正[16]。其刑其罰,其審克之! 獄成而孚,輸而孚[17]。其刑上備[18],有並兩刑[19]。」 【注釋】 [1]比:比照,對比。 [2]無:通「毋」,不要。僭亂:錯亂。僭,差錯。辭:供詞。 [3]不行:已廢除不再使用的法律。 [4]適:適宜。 [5]下服:服減等的輕刑。服,服刑。 [6]上服:服加等的重刑。 [7]權:變,就是變通。 [8]刑罰世輕世重:刑罰的輕重要看具體情況來做出判定。 [9]齊:同,一樣。 [10]倫:道理。要:要求。 [11]極:痛苦。 [12]非:不用。佞:佞人,善於巧言欺騙的人。 [13]差:不同的,在這裡是指供詞的矛盾。 [14]敬:作「矜」,憐憫、同情。 [15]明:公開。啟:打開。胥:相。占:揣度。 [16]庶:接近。 [17]輸:變更。孚:信。 [18]備:慎,謹慎、慎重。上備:以慎重為上。 [19]有並兩刑:合併兩種刑罰為一種刑罰執行。 【譯文】 「刑律上沒有明文規定的罪,要通過上下比照刑律來,不要錯亂供詞,不要依照已經廢除的法律,應該認真明察,依法核實!上刑宜於減輕的,可以用下刑從輕處治;下刑宜於重刑的,就應用上刑處治。刑罰的輕重都可以變通。刑罰的輕重要看具體情況來做出判定,相同或是不同,都有它的道理與要求。刑罰雖然沒有將犯人置於死地,但給受刑罰的人帶來比得重病還大的痛苦。不用巧辯的人去審理案件,而讓善良的人審理案件,就不會出現不公正合理的情況。認真審察供詞的矛盾之處,不服從的犯人也會服從了。應懷著憐憫的心情去審理案件,明白地打開刑書,根據法律條文仔細斟酌,使案件的處理做到公正適當。當刑當罰,要謹慎地核實!要做到案件判決了,人們信服;判決改變了,人們也信服。刑罰以慎重為上,有的時候也可以將兩種刑罰合併為一種刑罰執行。」 【原文】 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1],朕言多懼。朕敬於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2],作配在下[3]。明清於單辭[4],民之亂[5],罔不中聽獄之兩辭[6],無或私家於獄之兩辭[7]!獄貨非寶[8],惟府辜功[9],報以庶尤[10]。永畏惟罰[11],非天不中[12],惟人在命[13]。天罰不極[14],庶民罔有令政在於天下[15]。」 【注釋】 [1]官伯:諸侯。族姓:同姓的臣子。 [2]相:扶助,幫助。 [3]配:配合。 [4]明清:明察,仔細地考察。單辭:一面的言辭。 [5]亂:治理。 [6]罔:無。中聽:以公正的態度審理案件。兩辭:原告和被告兩方面的訴辭。 [7]或:有。私家:私自謀利。 [8]獄貨:審理案件時獄吏收受的賄賂。 [9]惟:只。府:取。辜:罪。功:事。 [10]報:判決。尤:罪。 [11]畏:敬畏。 [12]中:公平,公正。 [13]在:終止。命:天命。 [14]極:至。 [15]令政:善政。 【譯文】 王說:「唉!要謹慎呀!諸侯國君以及同姓官員們,我說的話你們可要謹慎警戒呀。我重視刑罰,對於百姓有德的也在於刑罰。如今扶助百姓,你們在下面要配合呀。仔細地考察一面之辭,治理百姓,不能不以公正的態度傾聽原告和被告兩方面的述辭,不能對原告和被告的述詞貪圖私利!審理案件時收受賄賂並不是一件好事,那是犯罪的事情,將會被以眾人犯罪來論處。永遠都要敬畏上天的懲罰,並非天道不公平,是人自己拒絕天命。上天的懲罰沒有加到他們身上的話,那麼百姓就不能享受善政了。」 【原文】 王曰:「嗚呼!嗣孫[1],今往何監?非德?於民之中,尚明聽之哉!哲人惟刑[2],無疆之辭[3],屬於五極[4],咸中有慶[5]。受王嘉師[6],監於茲祥刑[7]!」 【注釋】 [1]嗣孫:後代子孫。 [2]哲:通「折」,治理。 [3]無疆:無窮無盡的。辭:訟辭。 [4]屬:合,符合。五極:就是五刑。 [5]中:公平,公正。慶:祥刑。 [6]嘉:善。師:多,指民眾。 [7]監:重視,認真對待。 【譯文】 王說:「啊!子孫們,從今以後你們該以什麼當作鑑戒呢?難道不正是德教嗎?對於百姓的案情,都要謹慎明察呀!治理百姓運用刑罰,使無窮無盡的訟詞,符合五種刑罰,都可以公平適當就有獎勵。你們接受治理我的善良的百姓,一定要認真對待祥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