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來透口氣 · 六
除了釣魚,還有看書。
如果我給你造成了這種印象,以為除了釣魚,別的我什麼都不愛干,那就是我誇大其詞了。釣魚當然排第一位,可讀書穩穩排在第二位。我開始讀書時,我是說自覺讀書,肯定有十或十一歲了。在那個歲數開始讀書,就像發現了一個全新的世界。甚至到現在,我仍然看書看得很多。事實上幾星期下來,我都會看完幾本書。我就是那種你可以稱為有代表性的布茨圖書館讀者。我總是對時下的暢銷書一見鍾情(《好夥伴》《孟加拉槍騎兵》《哈特城堡》——我對每本都看得入迷),加入左派讀書會也有一年多了。一九一八年,二十五歲時,我讀了些亂七八糟的書,對我的觀念有了些影響。可什麼都不能跟頭幾年相比,當時突然間,我發現打開一份售價一便士的周報,便能一躍而入盜賊的廚房,還有中國的鴉片館、玻里尼西亞的島嶼和巴西的森林。
我從十一歲到差不多十六歲這段時間讀書的癮最大。一開始看的,總是給男孩看的周刊——薄薄的小開本,印刷很差,封面是三色印刷——後來沒多久就是書本。《福爾摩斯探案集》《尼科拉博士》《鐵海盜》《德拉庫拉》《抽彩》等。還有耐特·格爾德、恩傑·高爾以及另外一個忘了叫什麼名字的人寫的東西,那個忘了叫什麼的人寫拳擊小說跟耐特·格爾德寫賽跑小說一樣手快。我想要是我爸媽的文化程度稍微高一些,他們就會填鴨式地讓我讀一些「好」書,比如狄更斯、薩克雷等人的,事實上,學校里也的確強迫我們讀《昆丁·杜沃德》54,伊齊其爾叔叔有時也鼓勵我讀拉斯金55和卡萊爾的書。可是我們家裡幾乎沒有一本書,我爸一輩子除了《聖經》和斯邁爾斯56的《自助》,別的書沒讀過一本。直到很久以後,我才開始讀第一本「好」書。讀書雖然是這樣,但我不後悔。我讀得隨心所欲,我從那些書里學到的,比從學校教給我們的東西中學到的更多。
那種一便士一本的驚險小說在我小時候已經越來越少,我也幾乎忘得差不多了,可是另外還有一系列給男孩子讀的每周一期的讀物,其中有些至今還出。水牛比爾的故事我覺得現在是沒影了,耐特·格爾德寫的東西也不再有人讀,可是尼克·卡特系列以及塞克斯頓·布雷克偵探系列好像跟以前一樣受歡迎。《寶石》和《磁鐵》,如果我記得不錯,是開始於一九〇五年左右。《B.O.P.》當時還很火,可是《好朋友》精彩無比,我想這本雜誌肯定是一九〇三年前後開始有的。還有一套百科全書——我忘了準確書名叫什麼——分成很多本,每本一便士。那套書好像從來都是買著划不來,學校里有個男生經常把舊書送人。如果我現在還知道密西西比河的長度或者章魚跟墨魚的區別,或者說得准青銅的成分,就是從那套百科全書上學到的。
喬從來不讀書,他屬於上了幾年學,學到最後還是一口氣讀不下十行字的那種學生。他看到印刷字就不舒服。我看到過他有次拿起我的一本《好朋友》看了一兩段轉身就走,舉動中帶著厭惡的樣子,跟一匹馬聞到不新鮮的草料時一個樣。他試過讓我別再讀書,可是我爸媽已經認定我「腦袋更管用」而支持了我。他們很為我自豪,因為按照他們的說法,我表現出了「學書本」的興趣。但是他們在看到我讀《好朋友》和《英國旗》之類的書時,經常會隱隱約約不大開心,他們認為我應該讀一些「讓人長進」的書,可他們所知有限,也不知道什麼書「讓人長進」。最後我媽找來一本福克斯57寫的《殉教者書》,我沒看,不過裡面的插圖還不算太差。
一九〇五年整個冬天,我每星期都花一便士買份《好朋友》,我一期不漏地看連載小說《無畏者多諾文》。無畏者多諾文是個探險者,受僱於一個美國的百萬富翁,到世界上的角角落落去尋找千奇百怪的東西。有時是到非洲的火山口尋找金球那樣大的鑽石,有時到西伯利亞尋找猛獁象牙齒化石,有時到秘魯湮沒的城市裡尋找印加人的寶藏。多諾文每星期開始一趟新的歷險,每次都很順利。我最喜歡待的地方,是院子後面的閣樓。除了我爸去新拿一袋穀物時,那是家裡最安靜的地方,有很大的袋子可以躺在上面。裡面有種灰泥和豆料的混合氣味,牆角都有蜘蛛網。就在我經常躺的地方,高處屋頂上有個洞,有根板條從灰泥里往外戳著。我現在還能體會到那種感覺。有次是在冬天,躺著剛好不冷,我趴在那裡,打開一本《好朋友》放在面前。有隻耗子沿著袋子邊往上爬,像個上了發條的玩具。突然,它停下來一動不動,用黑玉般的眼睛看著我。我當時十二歲,可我是無畏者多諾文,在離河口兩千英里的亞馬遜河上,我剛剛撐起了帳篷,那種一百年才開一次花的神秘蘭花的根就安然放在我帳篷里的床底下。森林裡到處是霍比族印第安人,正在敲打戰鼓。他們這族人把牙齒塗成猩紅色,而且會活剝白種人的皮。我看著耗子,耗子也看著我。我聞得到灰塵、豆料還有灰泥冰冷的氣味,而我身處亞馬遜。這是種無上幸福,純粹的無上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