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來透口氣 · 七

奧威爾 《上來透口氣》
就這些了,真的。 我試著跟你說了下戰前的世界如何,那是我在看到海報上佐格國王的名字時想到的。有可能我什麼也沒告訴你,要麼你對戰前有印象,用不著別人講給你聽;要麼你沒印象,跟你講了也白講。到此為止,我只說了我在十六歲之前遇到的事,到那時為止,家裡的事一切順利。我十六歲生日前不久,開始對人們所說的「真實生活」略識一二,「真實生活」,就意味著逆人心意。 我看到賓菲爾德大屋那邊的大鯉魚之後第三天左右,我爸進屋用下午茶時,一副憂心忡忡的樣子,臉色比平時還蒼白幾分,身上粘的磨粉更多。他在整個茶點時間都很嚴肅地吃東西,不怎麼說話。那段時間,他吃東西時很專心,因為他的後牙沒剩幾顆了,他的鬍子總在斜著上下動。我正要從桌前起身,他又要我坐下。 「等一下,喬治,我的孩子,我有話要跟你說說,再坐一會兒吧。孩子他媽,我要說啥昨晚你也聽過了。」 我媽面前是那把褐色大茶壺,她的手交叉著放在腿上,臉色陰沉。我爸開始說話了,語氣很嚴肅,但是因為要對付卡在後牙里的麵包屑,效果打了不少折扣。 「喬治,我的孩子,有幾件事我要跟你說說。我想了有一陣子,那就是你不該上學了,恐怕你現在就得開始幹活,開始多少掙點兒錢拿回來給你媽。昨天晚上我給威克西先生寫了封信,告訴他我得讓你退學了。」 當然,這也算有例可循——我是說他在跟我說之前,就寫信給威克西先生,那年代的父母如此行事可以說理所當然,總是不跟孩子商量,就為他們決定一切。 我爸繼續嘟嘟囔囔地說著,憂心忡忡地解釋。他「最近過得艱難」,什麼事「都有點兒不順」,結果是我和喬只能開始掙錢養活自己了。當時,我既不知道,也不怎麼關心生意真的是好還是壞。而且我根本沒多少商業頭腦,看不出怎麼會「不順」。事實上,我爸受到了競爭的衝擊。撒拉辛斯,一個在全國都有分號的大種子零售商,那時來到下賓菲爾德插了一腳。半年前,他們在市場那裡租了間鋪面並裝修一番,用的是鮮綠色油漆、鍍金字,還有漆成紅色的園藝工具和香豌豆的巨大廣告,隔著一百碼就撲入眼帘。撒拉辛斯除了賣花種子,還自稱是「家禽家畜飼料全面供應商」。除了麥子和燕麥之類,他們也賣混合家禽飼料專利產品,裝在花里胡哨袋子裡的餵鳥種子、多種形狀和顏色的狗糧、藥品、外用藥劑、飼料添加劑等等,另外還有老鼠夾、拴狗鏈子、孵化器、衛生球、捕鳥網、燈泡、除草劑、殺蟲劑等等,甚至有些分號還有「家畜部」,賣兔子和只有一天大的小雞。我們那間到處灰撲撲的老鋪子,再加上我爸拒絕進新種類的貨品,讓他無力跟撒拉辛斯競爭,不過他也不願去競爭。養有拉貨車馬匹的買賣商和跟種子零售商打交道的農場主抵制撒拉辛斯,但過了半年,撒拉辛斯已經爭取到附近的少數幾家上等人,那年頭他們還有馬車或是輕便馬車,所以養有馬匹。這對於我爸和另外一個穀物商威克爾來說,意味著生意丟了一大塊。當時我對那些完全不理解,我的態度是男孩子會有的那種。在那之前,我從來沒有對做生意感興趣過,也從來或者說幾乎沒有在鋪子裡招呼過顧客。偶爾,我爸想叫我跑個腿或是幫把手,例如把一袋袋穀物拖上或拉下垛時,我總是能躲則躲。我們班上的男生完全不像公學裡的男生,懂得該幹活時就得幹活,幹活才能掙到錢。但是,一個男孩認為父親的生意對他來說是件很煩人的事,這也屬正常。直到那時,對我來說,釣魚竿、自行車、嗞嗞冒氣的檸檬水等等,比成人世界裡的任何事情都要親切得多。 我爸已經跟雜貨商格里梅特老頭說過,他想找個機靈的小伙子,也願意馬上把我招進去。同時,我爸要辭掉鋪里跑腿的,喬要回到鋪子裡幫忙,直到他找到穩定的活計為止。喬離開學校已經有段時間了,從那時起,差不多一直在閒逛。我爸有時候說過「把他弄進」啤酒廠的會計部門,早些時候甚至想過讓他去當個拍賣師,但這兩樣都完全沒戲。因為喬雖然當時已經十七歲,寫的字還跟個農村小孩的一樣,連加法算式也不會列。當時,他在沃爾頓鎮邊的一間大自行車店裡幹活,原意是指望他「學著做生意」。搗鼓自行車適合喬,跟絕大多數傻不愣登的人一樣,喬也有那麼一點兒機械方面的能耐,可是他根本不能安心幹活,所有時間都用來穿著油花花的工裝褲閒逛、吸伍德白恩牌煙、打架、喝酒(他早就開始了)、跟一個又一個女孩「談對象」和纏著我爸要錢。我爸感到煩惱而迷惑,且略微有些恨意。我現在還能想像到他的樣子:他的光頭頂上沾著磨粉,耳朵上邊有灰白頭髮,戴著眼鏡,鬍子灰白色。他理解不了他碰上了什麼事。多年以來,他掙的利潤呈緩慢穩定上升趨勢,今年十鎊,下一年二十鎊,如今利潤卻猛跌下來,他理解不了為什麼。他是從他爸爸那裡繼承的生意,做生意誠信為本,幹活辛苦,貨物保證質量,童叟無欺——利潤卻下降了。在吸著牙想把麵包屑吸出的間隙,他說了好幾遍日子很不好過,生意好像很難做,他想不通人們都是怎麼回事,好像也不是馬不吃東西了。可能是因為如今的機動車,這是他最終的推斷。「噁心人的臭東西!」我媽插了句嘴。她有點兒擔心,而且知道她按說應該更擔心一些。我爸說著話時,有那麼一兩次,她眼裡有一絲恍惚的樣子,我也能看到她的嘴唇在動。她正在決定明天是再吃一天牛肉和胡蘿蔔呢,還是吃一條羊腿。除了對她負責的那些——例如買衣料和菜盤子——需要一點兒預見,對超出明天三餐之外的,她就不怎麼會考慮。鋪子有些麻煩,我爸在操心——這差不多是她所能了解的全部。但我們誰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爸這一年不順,虧了錢,可他真的被前景嚇倒了嗎?我不這樣想。記住,那是在一九〇九年。我爸不知道怎麼回事,他預見不到撒拉辛斯的人會有條不紊地跟他低價競爭,打垮他,最終吞掉他。他又怎麼能預見得到?他年輕時,從未經歷過那種事情。他知道的只是日子不行了,生意很「難做」,很「冷清」(他總在說這幾個詞),不過,情況大概「很快就會好轉」。 如果我能告訴你在我爸遭遇困難時,我成了他的得力幫手,突然證明自己是個男子漢,有了以前誰都沒想到我會擁有的素質等等,就像你會在三十年前的勵志小說中讀到的,那樣倒是挺好。要麼我想要將此記錄在案,即我對必須離開學校這件事痛恨不已,我那少年的饑渴心靈嚮往知識及完善自我,所以對人們塞給我的枯燥無味的活計退避三舍等等,就像你在如今的勵志小說里讀到的。都完全是胡扯。事實上,我對可以去幹活而感到激動開心,特別是我得知格里梅特老頭將付給我實打實的工資,一星期十二先令,其中我自己可以留下四先令。過去三天裡我念念不忘的賓菲爾德大屋馬上被我淡忘了。我並不反對提前幾個學期離開學校,這種事同樣發生在我們學校里別的男孩身上,很平常。某個男孩總是「要去」上里丁大學,或者學習當工程師,或者去倫敦「投身商界」,或者去航海。然後突然,在通知後過了兩天,他就從學校里消失了。兩星期後,你會碰到他騎著自行車送蔬菜。我爸告訴我這件事之後過了五分鐘,我就開始琢磨要一套新衣服,好去穿著幹活。我馬上提出要有一套「大人衣服」,得有當時那種時興的領子,叫「常禮服」——我想是那麼叫的。不用說,我爸媽兩個人都很震驚,他們說「從來沒聽說過」。那年頭的父母,總是儘量阻止孩子穿大人衣服,越往後推越好,其中原因我一直不是很了解。每個家庭里,在男孩開始戴第一副高領圈,或是女孩盤起頭髮之前,總得有一場硬仗。 那麼著,談話就從我爸生意上的問題,逐漸演變成一場耗時長久、嘮嘮叨叨的爭吵了。我爸漸漸發怒了,重複了一遍又一遍——不時省略了「H」音,他發怒時容易那樣——「好了,不給你。你想好了——不給你。」結果是我沒有爭取到「常禮服」,但是在頭一天去幹活時,我穿上做好的黑色套服,還戴著寬領圈,看上去像是個身子骨太大的土老帽兒。我幹活時動不動就分心,真正原因都是那個。喬在這件事上甚至更自私,他因為要離開自行車鋪而火冒三丈,待在家裡的不長時間裡,他總是游來盪去,成了個討人嫌的角色,絲毫沒能幫上我爸。 我在格里梅特老頭的店裡幹了快六年。格里梅特是個人好身體好、留著白色連鬢胡的老頭,像是另一個型號的伊齊其爾叔叔,只是矮胖得多。跟伊齊其爾叔叔一樣,也是個堅定的自由黨員,可他不像伊齊其爾叔叔那樣狂熱,在鎮上也更受尊重。他在布爾戰爭期間突然轉向,對工會恨之入骨,曾因為一個售貨員保存一張基爾·哈代58的照片而炒掉了他。他是個非國教徒——實際上,他在浸禮會教堂不折不扣是個響噹噹的人物,那間教堂在我們那裡叫「鐵皮兒」——我們家是國教徒,伊齊其爾叔叔不信教。格里梅特老頭是鎮上的政務會委員,還是本地自由黨部的一個幹事。他的白色連鬢鬍子、貌似虔誠地說著良心自由和黨內老前輩的樣子、他那巨額銀行存款和有時經過「鐵皮兒」時聽到他所做的即興禱詞,都跟人們所說的某個信仰非國教的傳奇雜貨商有些類似——我想你聽說過,就像這樣: 「詹姆斯!」 「在,先生!」 「你有沒有往糖里摻沙?」 「有,先生!」 「你有沒有往糖漿里兌水?」 「有,先生!」 「那你來祈禱吧。」 天曉得我們多麼經常在鋪子裡悄悄談論那種故事。我們甚至真的在拉起百葉窗之前先祈禱,然後才開始一天的工作。倒不是格里梅特老頭往糖里摻沙,他也知道那樣做沒好處。他是個精明的生意人,在下賓菲爾德及周圍地區雜貨生意做得一流。除了跑腿的、駕車的和當出納的女兒,另外還雇了三個售貨員(格里梅特是個鰥夫)。頭半年,我是跑腿的。後來有個售貨員去里丁「開張」了,我就從進鋪子以來,頭一次繫上了白圍裙。我學會了怎樣綁包裹、裝一袋葡萄乾、磨咖啡、使用燻肉切片機、切火腿、給刀開刃、掃地、撣去雞蛋上的灰塵並避免打破、把貨物以次充好、擦窗戶、用眼估一磅奶酪、開包裝箱、把一扁塊黃油拍打整形等,另外最難記的,是存貨的位置。我對雜貨不像對釣魚那樣點點滴滴都記得清楚,可是我也記得很多。直到今天,我還知道用手指扯斷一段繩子的小竅門。你要是在我面前放一台燻肉切片機,我會用得比用打字機還順手。我能給你吹上不同等級中國茶葉的不傳之秘、人造黃油的成分、雞蛋的平均重量以及一千個紙袋的價錢。 就這樣,在五年多時間裡,這就是我——一個長著粉紅色圓臉、鼻子稍微扁平的機靈小伙子,頭髮是黃油色的(不再剪得短短的,而是仔細抹了油往後抿著,以前被稱為「溜光頭」),在櫃檯後面來來去去。繫著白圍裙,耳朵後面夾枝鉛筆,快如閃電地綁好一袋袋咖啡遞給顧客,嘴裡還說著「是,太太!沒問題,太太!還要點兒什麼,太太?」帶著一點點倫敦土腔。格里梅特老頭讓我們幹活幹得很辛苦,除了星期四和禮拜天,每天都要干十一個鐘頭,聖誕節那星期則是噩夢般的一星期。可是回頭想一想,覺得那段日子也過得不錯。別以為我沒抱負,我知道我不會一輩子只是當個售貨員,我只是正在「學著做生意」而已。早晚有一天,不管怎麼樣,我會有錢自己「開張」,那年頭的人們就是這樣想的。記住,那是在戰前,大衰退和政府開始發放失業救濟金之前,誰都能在世界上一展身手,誰都能「開張做生意」,世界上總能容得下再開一間鋪子。時光如梭,一九〇九、一九一〇、一九一一年過去了。愛德華國王去世,報紙邊上圍著黑框;沃爾頓鎮上開了兩間電影院;路上的小汽車越來越多,開始有橫貫全國的公共汽車服務;一架飛機——一個樣子不大牢靠,不結實的玩意兒,一個人坐在中間為椅子狀的東西上面——飛過下賓菲爾德的天空,整個鎮上的人從屋裡衝出來向它喊叫;人們開始隱隱約約談論那位越來越不可一世的德國皇帝,「它(指的是跟德國的戰爭)馬上就要來到」;我的工資慢慢漲了,直到最後在戰爭爆發前已經是二十八先令。我一星期給我媽十先令作為食宿費用,後來情況沒那麼好時,給我媽十五先令。儘管如此,我仍前所未有地感到富足。我又長高了一英寸,鬍子開始冒出來,穿的是帶扣子的靴子,領圈有三英寸高。禮拜天在教堂里,當我穿著漂亮的深灰套裝,把圓頂禮帽和黑色狗皮手套放在旁邊座位上時,我看上去都像是個不折不扣的上等人,我媽難掩對我的自豪之情。在幹活和星期四「出外散步」的間隙,在想著衣服和女孩以外,我頗有抱負,想像自己成了像利華或者威廉·威特利59那樣的大亨。十六歲到十八歲之間,我為「長見識」狠下了一番功夫,力圖在商界做出一番事業。我糾正了自己說話中漏掉「H」音的習慣,而且很大程度上改掉了我的倫敦土腔(在泰晤士河谷地區,農村方言正在消失,除了那些農場小伙子,一八九〇年以後出生的差不多每個人說話都帶倫敦土腔)。我自學了利特彭斯商業學院的函授課程,自學記賬和商業英語,正兒八經從頭到尾讀完了一本滿紙荒唐言的《推銷的藝術》,提高了我的算術甚至還有書寫水平。到十七歲時,我還會在睡房桌子的小油燈下急於練成一手好字而熬夜。有段時間我讀了很多書,通常是破案和探險小說,有時是在店裡的夥計中間偷偷流傳的平裝書,被稱為「熱門」的(是翻譯過來的莫泊桑和保羅·德·考克60的作品)。但到了十八歲時,我突然變得趣味高雅,在郡圖書館辦了張借書證,開始囫圇吞棗地讀瑪麗·克萊利、霍爾·凱恩、安東尼·霍普61的書。也差不多在那時,我參加了由牧師組織的下賓菲爾德讀書小組,冬天時,每晚聚會進行「文學討論」。在牧師的督促下,我讀了點兒《芝麻與百合》,甚至還讀了點兒勃朗寧的東西62。 時光如梭,一九一〇、一九一一、一九一二年過去了,我爸的生意繼續走著下坡路——並非一下子落到底,卻是在走著下坡路。喬離家出走後,我爸和我媽都變了個樣,這件事發生在我去格里梅特雜貨鋪幹活後不久。 喬那時十八歲,長成了一副醜陋的暴徒樣,五大三粗的,在家裡個頭最高。他肩膀很寬,頭很大,臉色有點兒陰沉窩火的樣子,鬍鬚已經長得很茂盛。他要是沒在喬治旅館的酒吧間,就會在鋪子的進口處晃悠,手深插在口袋裡,眉頭緊皺,盯著路過的人,好像要把人家揍趴下似的,除非那是個女孩。有人進鋪子,他會往邊上閃得剛好能讓人家過去,手還插在口袋裡,然後扭過頭扯著嗓子喊道:「爸!買東西!」他幫的最大的忙頂多是那樣。我爸和我媽曾經絕望地說他們「不知道該拿他咋辦」。他還喝酒,抽菸一根接一根,花錢如流水。有天深夜他離家出走,從此音信皆無。他撬開放錢的抽屜,把裡面的錢全拿走了,好在不多,八鎊左右,但已經夠坐輪船統艙去美國了。他一直想去美國,我認為他可能真的去了,雖然我們從來沒確定過。這件事在鎮上多少成了件醜聞。一致的說法是喬之所以跑掉,是因為他把一個女的肚子搞大了。那個女的叫莎莉·奇弗斯,跟西蒙斯一家住在一條街上。她快生小孩了,而喬肯定跟她睡過覺,不過跟她睡過的另外還有一打人之多,誰也不知道孩子的爹是誰。我爸接受了關於有小孩的說法,甚至私下以此來原諒他們「可憐的孩子」偷了八鎊並跑掉的行為。他們沒能明白喬之所以跑掉,是因為他受不了在鄉下小鎮上體面正派地過日子,他想過的是遊手好閒、打架和有女人的日子。我們再也沒他的消息,可能徹底墮落了,可能在戰爭中死掉了,也可能只是他懶得寫信而已。好在那個小孩生下來就沒氣了,所以沒讓事情更複雜。至於喬偷了八鎊錢的事,我爸和我媽直到他們去世都秘不告人。在他們眼裡,這件事比莎莉·奇弗斯的小孩還要丟人得多。 因為操心喬的事,我爸老了很多。走了喬無非是少了點兒損失,但這件事刺痛了他,讓他覺得面上無光。從那時起,他的鬍子變得越來越灰白,個子似乎變得更矮。可能我記憶里他的樣子真正是從那時開始的:頭髮灰白的小個子,圓臉,線條分明,滿面愁容,戴著灰濛濛的眼鏡。漸漸地,他越來越專注於擔心錢的事,越來越不關心別的事。他談論政治和禮拜天報紙比過去少了,說的更多的是生意不好做的事。我媽好像也縮小了一點兒。童年時,我記得她身軀巨大,衣服撐得鼓鼓的。她有過黃色頭髮、滿面笑容和十分豐滿的胸脯,讓她看上去像是個戰艦船頭的飾像。可那時的她變得越來越小,越來越憂慮,看上去比她的實際年齡還要老。在廚房裡,她也沒有像過去那樣捨得花錢,吃羊頸肉的次數多了起來,操心煤的價格,開始用人造黃油,而以前她從來不讓那種東西進家裡。喬走了後,我爸沒辦法又雇了個跑腿的,然而從那時起,他雇的男孩歲數都很小,而且每個只雇一兩年,那些男孩也拿不動重物。我在家時,偶爾會幫他一把,可是我太自私了,沒能經常幫他。我還記得他背著大袋子艱難走過院子的樣子:他的身子彎得很厲害,巨大的袋子幾乎把他完全遮住,他就像背著殼的蝸牛。我想那些大包重達一百五十磅,壓得他的脖子和肩膀幾乎貼到了地上,他那張憂慮的、戴著眼鏡的臉從下往上看著。一九一一年,他把自己累垮了,只好住了幾星期的醫院,還為鋪子請了位臨時管事,這又讓他的老本蝕掉了一塊。看著一個小店主一步步衰敗下去令人痛心,但並非突如其來,也不像幹活的人被炒掉,馬上要靠救濟那樣明顯,只是生意一步步衰敗下來,不很明顯地時好時壞,壞的時候損失幾個先令,好的時候不過是賺幾個便士。有個多年的老顧客突然不來了,而是改去撒拉辛斯買東西;有人買了一打母雞,這樣每星期都要來買點兒餵雞谷。還可以撐下去,還是「自己當家」,但操心事總是越來越多,生意越來越艱難,而且本錢一直在縮水。可以幾年就這個樣,命好的話,會是一輩子。伊齊其爾叔叔一九一一年去世,留下了一百二十鎊,對我爸來說肯定意義非同小可。直到一九一三年,他才抵押了他的壽險保險單,我當時沒聽說,聽說的話,就會明白那意味著什麼。我覺得那時我所想的,無非是意識到我爸「幹得不太好」,生意「難做」,到我有錢來「開張」,還得等更長一段時間等等。跟我爸一樣,我把鋪子看成一種永遠不變的東西,對他沒能把鋪子經營好,我甚至有點兒想埋怨他。他正在慢慢被打垮,他的生意永遠不會有起色。他能活到七十歲的話,無疑會進濟貧院。而這些我都未能預見,我爸也不能,誰都不能。很多次,在經過市場上的撒拉辛斯商店時,我心裡只是想著拿我爸的灰濛濛的老鋪子櫥窗跟人家光鮮的櫥窗門面相比,我更喜歡後者。我們家鋪子櫥窗上的「S.保靈」字樣幾乎難以辨認,白色字母已經剝落,鳥飼料袋子也褪了色。我從來沒想過撒拉辛斯正在像絛蟲一樣把他生吃了。有時,我經常給他重複一些我在函授課本上讀到的東西,他總是心不在焉。他繼承的,是個開張多年的營生,他總是辛苦幹活、公平交易、保證貨物質量,一切很快就會好起來。事實上,那年頭沒有幾個店主真的最終進了濟貧院。幸運的話,到死還會有幾鎊錢。這是場死神和破產之間的比賽。感謝上帝,死神先接走了我爸,然後是我媽。 一九一一,一九一二,一九一三年過去了。我告訴你,活在那年頭不錯。一九一二年底,在牧師組織的讀書小組裡,我第一次見到了愛爾西·沃特斯。之前,我還像鎮上所有男孩一樣,會去找女孩,偶爾能跟某個搭上線,在幾個禮拜天下午出去「處對象」。我從來沒有真正有過自己的女孩,十六歲左右就追女孩,讓人感覺古怪。在鎮上那些約定俗成的地方,男孩一對對來回溜達著看女孩,女孩也是一對對來回溜達,裝著沒在看男孩。不久就建立起某種聯繫,但不是一對對,而是四個人一塊兒溜達,四個人都啞口無言。那種散步的主要特點——第二次單獨跟一個女孩一起出去時更是如此——是不知如何開口的難堪勁。然而跟愛爾西·沃特斯在一起好像不一樣,其中的事實是,我正在邁向成人。 我不想講述我和愛爾西·沃特斯的事,就算有什麼好講的,我也不想。她無非是場景的一部分,「戰前」的一部分。在戰前,總是夏天——這是幻覺,前邊我已經說過,但在我記憶里的確如此。栗子樹間延伸向遠方的白色土路,晚紫羅蘭的氣味,柳樹底下的綠色池塘,伯福德壩上的濺水聲——我閉上眼回想「戰前」時,看到的就是這些,而在將到結尾時,愛爾西·沃特斯占據了其中一部分。 我不知道愛爾西現在能不能稱得上漂亮,但當時的確是。她是個高個子女孩,差不多跟我一樣高。她的頭髮是淺金黃色,很厚實,她設法編成辮子盤在頭上。她的臉龐清秀而且很溫柔,她是那種穿黑色衣服時最好看的女孩,特別是布店要求穿的那種很樸素的黑衣服。她在莉莉懷特布店幹活,可是她老家在倫敦。我想她比我大兩歲。 我對愛爾西心懷感激,因為是她最早教會我去關心女人。我不是說所有女人,而是說某一位女人。我是在讀書小組認識她的,但幾乎沒有注意過她。後來有一天,我在上班時間進了莉莉懷特布店,一般時候我沒辦法去,可是那天我們包黃油的布剛好用完了,格里梅特老頭讓我去買一點兒。你也知道布店裡的那種氛圍,是種特別女性化的氛圍,裡面有種禁聲的感覺。燈光暗淡,布匹散發著冷冷的氣味,滾來滾去的木球讓人有種稍稍眩暈的感覺。愛爾西靠著櫃檯,用大剪刀剪著一段布。她所穿的黑色裙子和壓在櫃檯上的胸部呈現出的曲線散發出——我描述不出來,那是種極其溫順、極其女性化的氣息。一看到她,就知道她是可以抱入懷裡的,想對她怎麼樣就怎麼樣。她渾身洋溢著女人味,非常溫和,非常聽話,是那種男人叫她幹嗎她就會幹嗎的女人,可是她的個子不小,身體也不弱。她一點兒也不笨,只是說話很少,有時極其文雅,不過當時的我也已經相當文雅了。 我們同居了差不多一年。當然,在下賓菲爾德這種地方,只能是象徵性同居。大家認可的說法,是我們在「處對象」,那是種被認可的風俗,但又跟訂婚不太一樣。往上賓菲爾德的路在山腳下另外岔出一條路,這條路很長,將近一英里,而且筆直,兩邊都是高大的栗子樹。路邊草地上,樹枝之下有條人行小道,人稱「情人道」。五月的傍晚我們經常到那裡,當時的栗子樹繁花似錦。往後黑夜就短了,我們離開鋪子後還有幾個鐘頭天才會黑下來。你也知道那種六月黃昏時的感覺:藍色霞光久久不逝,空氣像絲綢般吹拂著臉龐。有時候,在禮拜天下午,我們上到查姆福特山,然後走到泰晤士河邊的草地那裡。一九一三!我的天哪!一九一三!那種寧靜、綠水,還有壩上的嘩嘩流水!它永不再來。我不是說一九一三年永不再來,而是心裡那種感覺,不用匆匆忙忙,沒有擔驚受怕的感覺。這種感覺要麼你曾經有過,不用我來告訴你;要麼你從未有過,以後也不會有機會體驗。 直到夏天快過完時,我們才開始那種被稱為「同居」的生活。我一貫臉皮太薄,太笨手笨腳,不知道怎麼開始,而且我也太無知,以至於不知道在我之前她還有過別人。一個禮拜天下午,我們去了圍繞著上賓菲爾德的山毛櫸林子裡,在那裡總是可以不受打擾。我很想得到她,而且我也一清二楚她在等我採取主動。不曉得為什麼,我想去賓菲爾德大屋那裡看看。荷吉斯老頭已經七十多歲,脾氣越來越暴躁,他還是有力氣把我們趕走的,但禮拜天下午他大概在睡覺。我們從圍欄的一個缺口鑽進去,順著山毛櫸樹下的小道走到大池塘那裡。離我上次那樣做已經有四年或者四年多了。一切都沒改變,依舊與世隔絕,還是在周圍的大樹下藏匿起來的感覺。老船屋還在燈芯草叢中腐爛著。我們躺在草地中間那個小小的凹處,就在野薄荷叢旁邊。那裡再無別人,我們就像在非洲中部一樣。天曉得我親她親了多久,然後我站起身,又在附近轉悠起來。我很想得到她,想快刀斬亂麻辦了那事,只不過我有點兒提心弔膽。而且很奇怪,我心裡還在想著另外一件事。我突然想到有好幾年,我一直想回來卻從來沒有回來過。而那時,我離它那麼近,要是不過去到另外一個池塘看看那些大鯉魚,好像會是件叫人遺憾的事,我覺得錯過那次機會的話,我將後悔不已。事實上,我也想不出我為什麼在那之前沒回來過。那些鯉魚被我保存在腦子裡,除了我誰也不知道,有一天我要去釣。實際上,它們是我的鯉魚。我真的開始沿池塘岸邊向那個方向走去,但我走了差不多十碼就轉身了。要想過去,就意味著得在糾纏的刺藤和爛樹枝中闖出一條路,可那天我穿的是禮拜天的最好裝束:深灰色套裝,圓頂禮帽,帶扣的靴子和幾乎要把耳朵割下來的領圈。那年頭的人們禮拜天下午散步時,就是那個裝束。而且我還是很想得到愛爾西。我走回去在她身邊站了一會兒。她躺在草地上,手蓋著臉,聽到我走近,她還是一動不動。她穿著黑裙子,顯得——我不知道為什麼,有種溫柔、聽話的樣子,像是某種具有可塑性的物件,想怎樣對待她都行。她是我的,我可以得到她,那會兒想要就能要。突然,我不再提心弔膽了。我把帽子甩在草地上(記得它還彈了一下),跪下去抱住了她。我現在好像還能聞到野薄荷味。那是我的第一次,但她不是第一次。你可能以為我們搞得很糟糕,但並非如此。事情經過就是這樣,大鯉魚又從我腦子裡消退了,實際上,此後幾年裡,我幾乎再也沒有想起過它們。 一九一三,一九一四,一九一四年的春天。先是黑刺梨,然後是山楂,接著栗子樹也開花了。禮拜天下午,沿著拖船道的一路,風吹著大叢的燈芯草,結果它們一起搖動,很厚實的一大塊,不知為何,就像女人的頭髮。綿綿無盡的夏日傍晚,栗子樹下的小道,一隻貓頭鷹不知在哪裡叫著,愛爾西的身體貼著我。那年的七月很熱,我們在鋪子裡流了多少汗,還有奶酪及磨過的咖啡味多麼刺鼻啊!然後是傍晚在外面的那種涼爽感覺,菜地後面的小道上晚紫羅蘭和菸斗的氣味,腳下的柔軟塵土,歐夜鷹在盤旋著捕捉金龜子。 老天!說一個人不該為「戰前的事」多愁善感又有何用?我的確因為那些而多愁善感,你記得的話,你也會。一點兒沒錯,當你回想某段時光時,會傾向記住一些愉快的片段,甚至對戰爭也是這樣,然而同樣沒錯的,是那時候人們擁有的一些東西,是如今的我們所缺少的。 是什麼?只不過他們不覺得前景讓人害怕。不是說當時的日子比現在好過,實際上比現在還艱苦。總的說來,人們幹活幹得更辛苦,過得不如現在舒適,死時也更痛苦。在農場幹活的人每天勞動時間長得驚人,一星期才掙十四先令,到頭來成了精疲力竭的廢人,靠每星期五先令的老年養老金和堂區偶爾發放的半克朗過活。而那種「體面的」貧困則更為難過些。大街那頭的小布商小個子沃爾森掙扎幾年後終於關門時,他的個人財產是二鎊九先令六便士。接著,在得了所謂的「胃病」後,他幾乎馬上就死了,但醫生透露是飢餓所致,不過他總算到最後一刻也不失尊嚴。制表匠的幫手克林姆普老頭是個熟練的工匠,他從小就幹這行,一直幹了五十年。他得了白內障,不得不進了濟貧院。他被帶走時,他的幾個孫子哭號著。他老婆出去幫人打雜,累死累活地幹活,才能一直每星期給他送去一先令作為零用錢。有時能看到令人痛心的事在發生著:小生意如下山般一滑而下,殷實的生意人一天天走向無以為繼,最終破產;癌症和肝病一步步將人置於死地;喝醉的丈夫每星期一寫下保證不再喝酒,但每星期六又破了戒;女孩因為私生子毀了一輩子;房子裡沒有浴室,冬天的早晨得把洗臉盆里的冰敲開;偏僻街道在天熱時臭氣熏天;教堂墓地正好在鎮中間,讓你沒有一天不記著你的歸宿將在何處。那麼,當時的人們又有什麼?一種安全感,即使他們自己都不安全。更準確地說,那是種「明天仍然會繼續」的感覺。他們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將會死掉,而且我想有那麼幾個人知道自己將會破產,但他們不知道各方面的秩序都會改變,不管他們可能遇到什麼,事情都會按照他們所知道的繼續下去。儘管當時宗教信仰很盛行,但我相信對此影響不大。不錯,差不多每個人都上教堂,跟全國別的地方比例差不多——當然,愛爾西和我還上教堂,即使我們當時像牧師所稱的,生活在罪惡中,但如果你問那些人他們是否相信人死後仍有生命,他們通常會回答相信。但我從來沒遇到過一個人能給我他們真的相信有來世的印象。我覺得人們相信那種事,頂多就跟孩子相信有聖誕老人一樣。但那個時期絲毫不差,正處於一個已經成型的時期,當時的世事氛圍就跟大象四條腿著地一樣穩定,因此像來生這種事情就不重要了。如果你在乎的東西都將繼續下去,就會死得很放心。你已經活了一輩子,累了,該去地下了——這就是以前人們的看法。從個體上來說,他們不復存在,然而他們的生活方式將會繼續,好的和壞的方面都保持不變。他們感覺不到腳下的大地正在移動。 我爸的生意正在走向窮途末路,但是他不知道。在他看來,只是日子越來越不好過,生意似乎淡了又淡,收入支出越來越難以平衡。感謝上帝,他根本不知道他算是被毀掉了;他從來沒有真正破產,那是因為他在一九一五年初突然去世(流感轉成了肺炎)。直到最後,他都相信靠著儉省勤勞、公平交易,一個人就不會走錯路。肯定還有不少小店主也抱有這種信念,不僅是直到破產前,就連到了濟貧院還是。馬鞍匠拉夫格魯夫甚至在小汽車和機動貨車直撲過來時,還沒意識到他已經像犀牛一樣落伍於時代。我媽也是——她活了一輩子,從來沒意識到她從小長大所過的那種生活方式,即在偉大的維多利亞女王治下正派的、虔敬上帝的店主之女,然後是正派的、虔敬上帝的店主之妻的生活方式永遠結束了。世事艱難,生意不好,我爸在操心,這個那個「一天不如一天」,但日子還是以一貫以來差不多的方式繼續著,那種舊的英格蘭生活秩序不能變。對我媽那樣虔敬上帝的正派人來說,永遠不變的,便是在巨大的煤爐上做約克郡布丁和蘋果湯糰,穿羊毛內衣,睡羽絨被,七月制青梅醬,十月做泡菜,下午讀《希爾達居家伴侶》,蒼蠅還嗡嗡地飛來飛去。她待在她那個舒舒服服的小世界裡,其中包括煮茶、有毛病的腿和皆大歡喜的結局。我不是說我爸媽直到最後還是一點兒都沒改變。他們有些震驚,有時也有些沮喪,但至少他們活著時,從來不知道他們相信過的一切正在變成過時之物。他們生活在一個時代的末尾,一切正在分崩離析,被捲入一股令人望而生畏的洪流。他們並不知道這點,卻以為那是千秋萬代的事。不能說他們錯了,他們感受到的就是那樣。 然後到了七月底,甚至在下賓菲爾德也能感到正在發生什麼事。一連好多天,報紙上有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極其強烈的興奮感,還有沒完沒了的頭版文章,我爸居然把報紙從鋪子那邊拿到屋裡大聲念給我媽聽。後來突然間,到處都貼上了海報: 德國發出最後通牒;法國開始總動員 一連幾天(四天,是不是?我記不清是幾天),可以感覺到一種令人窒息的奇怪感覺,某種息聲閉氣的等待,就像大雷雨來臨前的一刻,似乎整個英國都在不出聲地聽著。我記得當時天氣很熱。在鋪子裡,好像我們都無心幹活,不過附近每個能拿出五先令的人都衝進鋪子裡買很多罐頭食品、麵粉和燕麥粉。好像我們都興奮得沒法幹活,只是流著汗等待。到了晚上,人們去火車站那裡,為搶購倫敦來的火車帶來的晚報而爭得不可開交。後來,在某天下午,一個男孩出現了,他跑過大街,胳膊下面夾的全是報紙。人們全走到門口隔著街喊著,每個人都在喊:「我們參戰了!我們參戰了!」那個男孩從一疊報紙里抓了一張貼在對面的鋪子櫥窗上: 英國對德宣戰 我們三個售貨員都衝到人行道上歡呼,每個人都在歡呼。沒錯,在歡呼。但是格里梅特老頭,雖然他在戰爭恐慌中已經大撈一筆,卻還是守著他那點兒自由黨的信條,不支持打仗,並說那是件壞事。 兩個月後,我參軍了。七個月後,我身在法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