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語譯 · 卷第八

劉渡舟 《傷寒論語譯》
漢 張仲景述 晉 王叔和撰次 宋 林 億校正 明 趙開美校刻 沈 琳同校 辨發汗後病脈證並治第十七 合二十五法,方二十四首。 【提要】 本篇重集了六經病篇中發汗後諸病證治:汗後表邪未解仍需再汗的麻黃湯證和桂枝湯證、桂枝二麻黃一湯證;汗後陽虛的桂枝加附子湯證;汗後邪熱入里兼津氣兩傷的白虎加人參湯證;汗後榮衛氣血不足之身痛的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證;汗後邪熱壅肺而作喘的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證;汗後心陽虛心悸的桂枝甘草湯證;汗後胃虛致水停心下的茯苓甘草湯證;汗後水停的五苓散證;汗後氣滯飲停兼脾虛的厚姜半甘參湯證;汗後脾虛水邪欲乘虛上沖的苓桂棗甘湯證;汗後水飲食滯致痞的生薑瀉心湯證;汗後但熱不寒的調胃承氣湯證;汗後腹滿痛的大承氣湯急下證;汗後亡陽的四逆湯證等等。從而可以看出發汗要得法,汗不得法就會造成汗後所致陰陽表里寒熱虛實等諸多變證,而對於這些汗後諸病證辨治之法,大大地超出了六經範疇。我們又可以將其用於辨治雜病之中,亦符合當時仲景傷寒與雜病共論之心意。 太陽病,發汗後遂漏不止,惡風,小便難,四肢急,難以屈伸者,屬桂枝加附子湯。第一。六味。前有八病證。 太陽病,服桂枝湯,煩不解,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第二。五味。 服桂枝湯,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若形似瘧,一日再發者,屬桂枝二麻黃一湯。第三。七味。 服桂枝湯,汗出後,煩渴不解,脈洪大者,屬白虎加人參湯。第四。五味。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惡寒,腳攣急,與桂枝攻表,得之便厥,咽干,煩躁吐逆,作甘草乾薑湯;厥愈,更作芍藥甘草湯;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加燒針者,與四逆湯。第五。甘草乾薑湯,芍藥甘草湯,並二味。調胃承氣湯,四逆湯,並三味。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八九日不解,服湯已,發煩必衄,宜麻黃湯。第六。四味。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復煩,脈浮數者,屬桂枝湯證。第七。用前第二方。 發汗後,身疼,脈沉遲者,屬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第八。六味。 發汗後,不可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第九。四味。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屬桂枝甘草湯。第十。二味。 發汗後,臍下悸,欲作奔豚,屬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第十一。四味。甘水法附。 發汗後,腹脹滿者,屬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第十二。五味。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也,屬芍藥甘草附子湯。第十三。三味。 發汗後,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屬調胃承氣湯證。十四。用前第五方。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若脈浮小便不利,渴者,屬五苓散。第十五。五味。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屬五苓散證。第十六。用前第十五方。 傷寒汗出而渴者,宜五苓散,不渴者,屬茯苓甘草湯。第十七。四味。 太陽病,發汗不解,發熱,心悸,頭眩身動,欲擗一作僻。地者,屬真武湯。第十八。五味。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干噫,腹中雷鳴下利者,屬生薑瀉心湯。第十九。八味。 傷寒汗出不解,心中痞,嘔吐下利者,屬大柴胡湯。第二十。八味。 陽明病自汗,若發其汗,小便自利,雖硬不可攻,須自欲大便,宜蜜煎,若土瓜根,豬膽汁為導。第二十一。蜜煎一味,豬膽方二味。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調胃承氣湯證。第二十二。用前第五方。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惡寒者,屬四逆湯證。第二十三。用前第五方。 發汗後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第二十四。四味。 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後自愈。第二十五。九味。 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煩躁,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即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發汗後,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差,尚微煩不了了者,必大便鞕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鞕。當問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語譯】 見陽明病篇。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語譯】 見陽明病篇。 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一作溫。在里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濕中求之。 【語譯】 見陽明病篇。 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屬桂枝加附子湯。方一。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大棗十二枚,擘 附子一枚,炮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桂枝湯,今加附子。 【語譯】 見太陽病上篇。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方二。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生薑三兩,切 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以助藥力。 【語譯】 見太陽病上篇。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似瘧,一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屬桂枝二麻黃一湯。方三。 桂枝一兩十七銖 芍藥一兩六銖 麻黃一十六銖,去節 生薑一兩六銖 杏仁十六個,去皮尖 甘草一兩二銖,炙 大棗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本雲,桂枝湯二分,麻黃湯一分,合為二升,分再服,今合為一方。 【語譯】 見太陽病上篇。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屬白虎加人參湯。方四。 知母六兩 石膏一斤,碎,綿裹 甘草二兩,炙 粳米六合人參二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語譯】 見太陽病上篇。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復加燒針者,與四逆湯。五。 甘草乾薑湯方 甘草四兩,炙 乾薑二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芍藥甘草湯方 白芍藥四兩 甘草四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調胃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去皮,清酒洗 甘草二兩,炙 芒硝半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更上微火,煮令沸,少少溫服之。 四逆湯方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語譯】 見太陽病上篇。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復發汗。服湯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宜麻黃湯。方六。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個,去皮尖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復取微似汗,不須啜粥。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屬桂枝湯證。七。用前第二方。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屬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方八。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四兩 生薑四兩 甘草二兩,炙 人參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桂枝湯今加芍藥生薑人參。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方九。 麻黃四兩,去節 杏仁五十個,去皮尖 甘草二兩,炙 石膏半斤,碎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本雲,黃耳杯。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屬桂枝甘草湯。方十。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屬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十一。 茯苓半斤 桂枝四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五枚,擘 上四味,以甘瀾水一斗,先煮茯苓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作甘瀾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內,以杓揚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取用之。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發汗後,腹脹滿者,屬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方十二。 厚朴半斤,炙 生薑半斤 半夏半升,洗 甘草二兩,炙 人參一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屬芍藥甘草附子湯。方十三。 芍藥三兩 甘草三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六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三服。疑非仲景方。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屬調胃承氣湯證。十四。用前第五方,一法用小承氣湯。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屬五苓散。方十五。 豬苓十八銖,去皮 澤瀉一兩六銖 白朮十八銖 茯苓十八銖桂枝半兩,去皮 上五味,搗為散,以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飲暖水,汗出愈。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屬五苓散證。十六。用前第十五方。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傷寒汗出而渴者,宜五苓散;不渴者,屬茯苓甘草湯。方十七。 茯苓二兩 桂枝二兩 甘草一兩,炙 生薑一兩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動,振振欲擗一作僻。地者,屬真武湯。方十八。 茯苓三兩 芍藥三兩 生薑三兩,切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白朮二兩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鞕,干噫食臭,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屬生薑瀉心湯。方十九。 生薑四兩 甘草三兩,炙 人參三兩 乾薑一兩 黃芩三兩 半夏半升,洗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生薑瀉心湯,本雲,理中人參黃芩湯去桂枝,術,加黃連,並瀉肝法。 【語譯】 見太陽病下篇。 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中痞鞕,嘔吐而下利者,屬大柴胡湯。方二十。 柴胡半斤 枳實四枚,炙 生薑五兩 黃芩三兩 芍藥三兩 半夏半升,洗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一方加大黃二兩,若不加,恐不名大柴胡湯。 【語譯】 見太陽病下篇。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竭,雖鞕不可攻之。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大豬膽汁,皆可為導。二十一。 蜜煎方 食蜜七合 上一味,於銅器內,微火煎,當須凝如飴狀,攪之勿令焦著,欲可丸,並手捻作挺,令頭銳,大如指許,長二寸。當熱時急作,冷則硬,以內谷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時,乃去之。疑非仲景意,已試甚良。 又大豬膽一枚,瀉汁,和少許法醋,以灌谷道內,如一食頃,當大便出宿食惡物,甚效。 【語譯】 見陽明病篇。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屬調胃承氣湯證。二十二。用前第五方。 【語譯】 見陽明病篇。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屬四逆湯證。二十三。用前第五方。 【語譯】 見厥陰病篇。 發汗後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方二十四。 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半斤,炙 枳實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煎二物,取五升,內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一二沸,分再服。得利者,止後服。 【語譯】 見陽明病篇。 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方二十五。 柴胡四兩 桂枝一兩半,去皮 黃芩一兩半 芍藥一兩半 生薑一兩半 大棗六個,擘 人參一兩半 半夏二合半,洗 甘草一兩,炙 上九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語譯】 發汗過多,損傷陽氣而出現譫語的,不可用攻下法治療,可給柴胡桂枝湯,調和病人的榮衛,以通暢津液,然後病可以自然痊癒。 辨不可吐第十八 合四證。 【提要】 本篇概括地指出了不可吐之證:太陽病表證不可用吐法;少陰病里證不可用吐法;陰寒內盛和正虛之人均不可用吐法。歸納言之,凡屬表證、里證、虛證、寒證皆禁用吐法,如妄用之,必敗胃氣。 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若得病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飢,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者,此為吐之內煩也。 【語譯】 見太陽病中篇。 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當溫之。 【語譯】 見少陰病篇。 諸四逆厥者,不可吐也,虛家亦然。 【語譯】 參見厥陰病篇。 辨可吐第十九 合二法,五證。 【提要】 本篇首言「春宜吐」之法,以應天時升發之機。繼而論可吐之證情:胸膈有痰濁,宿食在上脘、病有正氣驅邪並寓上越之機者,皆當因勢利導而吐之。 大法,春宜吐。 【語譯】 治療的基本法則,在春季宜用吐法。 凡用吐湯,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語譯】 凡使用催吐法,服湯藥達到涌吐效果就應當停藥,不必服完全劑。 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鞕,氣上撞咽喉不得息者,此為有寒,當吐之。一雲,此以內有久痰,宜吐之。 【語譯】 見太陽病下篇。 病胸上諸實一作寒。胸中鬱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語譯】 患胸上實邪阻塞證,胸中鬱悶作痛,不能飲食,並想叫人按撫胸部,反而有痰涎唾沫,一天下利十多次,病人的脈反見遲象,寸口脈微滑,這可以用吐法治療。涌吐以後,下利就會停止。 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者,宜吐之。 【語譯】 見少陰病篇。 宿食在上管[1]者,當吐之。 注[1]上管:即上脘,指胃口以上。 【語譯】 食物停滯在胃上脘的,當用涌吐法治療。 病手足逆冷,脈乍結,以客氣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 【語譯】 見厥陰病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