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詮解 · 辨厥陰病脈證並治法
【概說】
厥陰病,是傷寒六經病證的最後階段。「厥」有極的意思,如《素問·至真要大論》所說:「厥陰何也?岐伯曰:兩陰交盡也」,因此,病至厥陰,則陰寒盛極。但根據陰陽學說的觀點,物極必反,物窮則變,也即《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所謂「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寒極生熱,熱極生寒」的道理。當陰陽對立的雙方發展到「極」的階段,往往可以向其相反的方面轉化。陰寒盛極,則陰盡而陽生,其中每有陽氣來復的機轉。而厥陰則正具備了陽氣來復的條件,其一,厥陰與少陽相表里,其中孕育著少陽生髮的一陽之氣;其二,厥陰本身體陰而用陽,藏陰貯血,而內寄相火。在厥陰病陰寒盛極的情況下,相火則處於既傷且抑的地位,一但陰寒由盛極而轉衰,相火由傷而轉復,就會以不可阻擋的勢力而暴發出來,此即所謂「郁極乃發」,從而就使證情發生了根本的轉折。正由於這兩個因素的存在,所以厥陰為病每有陽復的機轉。
厥陰包括足厥陰肝和手厥陰心包,它們分別與足少陽膽和手少陽三焦為表里。肝藏血,主疏泄,性喜條達。心包為臣使之官,代心而行令。
厥陰病的成因,有自傳經而來者,如三陽病失治或誤治,或太陰、少陰病不愈,均有可能傳至厥陰;也有外邪直中,而使本經自病者。根據臨床觀察,前一種情況似為多見。
由於厥陰病在陰寒盛極之時每有陽氣來復之機,所以其病常常是陰中有陽,而仲景則以寒熱錯雜的證候來反映這一特點,例如論中把「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等寒熱錯雜之證,作為厥陰病的代表證候,即是此意。厥陰病又有陰陽勝復的特點,論中則以手足厥冷與發熱的日數多寡作為判斷陰陽盛衰的依據。除上述寒熱錯雜、厥熱勝復之證以外,厥陰病尚有陰寒過盛的寒證,它以手足厥冷和下利為主要見證;也有陰寒退卻,而陽復太過的熱證,它以口渴,下利後重,嘔而發熱為主要見證。此外,因厥陰肝臟,而主疏泄,所以厥陰為病也往往出現氣鬱之證。亦可因肝的疏泄不利,進而影響脾胃氣機的升降失調,而見嘔吐、噦、下利等證。
厥陰病的治療,則應根據具體病情施以不同的治法。寒者宜溫,熱者宜清,而寒熱錯雜者,則當寒溫並用兼而治之。
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蚘,下之利不止。(340)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病的提綱證。
厥陰之為病,如見上熱下寒的寒熱錯雜證,乃是反映了厥陰陰盡而陽生,陰陽轉化的病變特點。厥陰為風木之髒,內夾少陽相火,風火相扇,消灼津液,使髒燥無液而求救於水,故見消渴。這裡的「消渴」,是指渴而能飲,飲而又渴的一種證候,並非多飲多尿的消渴病。厥陰肝木挾少陽相火之氣上沖,故見「氣上撞心,心中疼熱」。熱則消谷善飢,寒則運化不利而不能食,故「飢而不欲食」正是上熱下寒,寒熱錯雜的表現。由於內夾虛寒,進食亦不能得到腐熟消化,反致胃氣上逆而作嘔吐;若其人內有蛔蟲寄生,因蛔蟲聞食臭而出,故可見到「食則吐蚘」的情況。既然病屬寒熱錯雜,治則當寒溫並用。醫生若只見其熱而忽視其寒,誤用苦寒清下之藥,則必更傷脾胃,使下寒更甚,而見下利不止;當然,若只見其寒而忽視其熱,誤用辛熱祛寒之劑,也會更助上熱以灼津,從而使消渴為更甚。
對本條作為厥陰病的提綱證,注家是有爭議的。大部分注家認為,本條上熱下寒之證,能夠反映厥陰病陰陽勝復、寒熱錯雜的特點,因此可以作為厥陰病的辨證綱領。如《醫宗金鑒》就持這種意見,認為「厥陰者,為陰盡陽生之髒,邪至其經,從陰化寒,從陽化熱,故其為病,陰陽錯雜,寒熱混淆也」,故「此條總言厥陰為病之大綱也」。也有人認為本條雖然列於篇首,但作為本篇的提綱證,亦僅是反映了上熱下寒、寒熱錯雜的證候,而不能包括厥熱勝復和寒厥熱厥等的厥陰病證,故作為全篇之辨證綱領是不太妥當的。這兩種意見,均可資參考。
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341)
【解析】本條以脈象辨厥陰病欲愈和未愈。
本論《辨脈法》說:「凡脈大、浮、數、動、滑,此名陽也;脈沉、澀、弱、弦、微,此名陰也。凡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今厥陰為風寒之邪所傷,則必發為陰寒之證,而脈當見沉微之象。如果沉微之脈逐漸浮起,而呈微浮之象,則標誌著陰寒之邪逐漸衰退而陽氣逐漸恢復,是陰轉陽的好現象,故其病「為欲愈」。如果脈沉微而不浮起,則表明陰寒之邪未衰而陽氣尚未恢復,故其病「為未愈」。
厥陰病,欲解時,從寅至卯上。(342)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病欲解的時間。
厥陰中見少陽而與少陽為表里,少陽為一陽之氣,旺於寅卯辰三時。從寅至卯上正是少陽之氣從生髮到旺盛的時間,故此時厥陰得陽氣之相助,而為其病欲解的最有利的時機。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343)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病陽氣來復的口渴證治。
厥陰病出現口渴欲飲水者,不外三種情況:其一,厥陰病寒熱錯雜、上熱下寒出現的「消渴」是渴欲飲水、飲而復渴,這種口渴的程度比較嚴重;其二是厥陰病陽復而太過,陽熱亢盛,灼傷津液,而口渴引飲;其三是厥陰病邪退陽復的渴欲飲水,因陽氣乍復,津液一時不及上承,因而口渴。此時的口渴絕非是「消渴」和「大煩渴不解」的一類,而僅僅是「渴欲飲水」罷了。故其治亦不需藥物,只要少少與水飲之,以滋助其津液,使陰陽自和,其病自可痊癒。若飲水過多,恐陽氣初復,不能化氣行水,而反造成停飲之證,因此也不宜過多飲水。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344)
【解析】本條論述虛寒厥逆之證禁用攻下之法。
「諸」,在此處為發語詞。「四逆」,即四肢逆冷,在此僅指手足厥冷而言。致厥的原因,雖寒熱虛實皆有,但以陽虛陰盛之厥為多見,因陽氣虛衰或元氣衰微所致,屬於虛寒之證,故不可用攻下之法。
本條不僅限定了「四逆厥」不可下的範圍,即指的是陽虛寒厥,同時若引申其義,推而廣之,「虛家」雖不見厥者亦不可下之。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複利。(345)
【解析】本條論述厥熱與下利的關係。
厥陰病,以陰陽勝復、寒熱錯雜為其病變特點。陽氣勝則發熱;陰氣勝則厥逆。而陰勝之厥逆又大多與下利伴見,厥回則利止,厥發則利作。「傷寒」,是說病從傷寒而來。寒邪盛而陽氣微,陽為陰抑,不能充實於四肢,故四肢厥冷;陽氣虛而不能腐熟運化水谷,所以常伴有下利。先是厥利並見,而後見發熱,是陽氣來復,陰寒消退的徵兆,故預斷其下利「必自止」。如果在利止之後,而又出現四肢厥冷的,這是陰霾四合、陰氣又盛,必將再次出現下利,故曰「見厥複利」。這種厥與熱,利與不利的反覆發作情況,在臨床上是比較罕見的,但以厥熱與下利之間的內在聯繫及辯證關係,來說明寒熱勝復、陰陽消長的病機變化,卻是很有現實意義的。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346)
【解析】本條論述以厥熱勝復判斷疾病之進退的方法,以及除中的辨證。
病從傷寒而來,開始發熱六日,隨之手足厥冷並伴下利九日,這種先熱後厥,厥多熱少的現象,說明此厥屬於陽氣衰微,陰寒內盛。陽衰陰盛,氣虛下陷,腐熟運化無權,故多伴有下利的證候,即所謂「厥反九日而利」。大凡手足厥冷而兼下利的陰寒之證,由於寒邪傷及脾胃,中焦受納、運化失職,多見食慾減退之證。而今卻能食的,故用「反」字。這恐為胃氣將絕的「除中」現象。是否屬於「除中」?可令病人吃索餅(即麵條一類的食物)以驗之。若食後不發暴熱而只見微熱,則為胃氣尚在,中氣復甦,古人說:有胃氣則生,乃是疾病轉危為安的佳兆,故曰「必愈」。說明「今反能食者」並不是除中。所謂「除中」,是胃氣敗絕的一種證候。因胃熱則能食消谷,胃寒則不能食。然而,當胃氣敗絕、虛陽欲脫之際,有時因殘燈復明,病人竟可出現能食的反常現象。但進食之後,每多出現暴熱,而病人則往往隨暴熱之去而死亡。因為死於中氣的消除,故名「除中」。也有食後無暴熱而僅有微熱者,如果微熱能持續三日以上,則可預斷三日期滿的次日夜半病將獲愈。因夜半少陽之氣起,人得天陽相助,故有獲愈之機。「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這是作者的自注句,藉以說明厥熱相等,陰陽均衡,故其病當愈。如果後三日切其脈數,觀其證仍為熱不止,則為陽復太過,即「熱氣有餘」的表現。若陽熱之邪腐灼陰血,則其後必發癰膿之變。
本條以厥熱勝復反映正邪鬥爭、陽氣盛衰的狀況,並以此判斷厥陰病的進退。但臨床又當結合病人的其他臨床表現,如能食與不能食,脈數與脈遲等等加以綜合分析,才能得出疾病進退的正確診斷。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347)
【解析】本條論述傷寒脈遲下利,禁用寒涼藥物的原則,及對誤服寒藥變成「除中」的原因分析。
「傷寒脈遲」主太陰脾寒,必有下利,醫不用理中之法,致使拖延至六七日之久,按傳經的一般規律,當為厥陰受邪之際。厥陰虛寒之下利證而乍見陽復發熱的現象,然下利未止為陰寒之邪未解。醫者不察,反以苦寒之黃芩湯徹其熱,以致更傷陽氣,使陰寒益甚。中陽不足,故「腹中應冷」;脾胃腐熟運化機能失職,故「當不能食」。而今服黃芩湯後卻出現了能食的反常現象,這種反常現象乃是胃氣暴然而脫的前奏,是胃氣將絕,借谷氣自救而強食的一種反映,故屬「除中」,而必死無疑。
本條給人以下兩點啟示:一是治療三陰寒證,不但要密切注意先天腎陽的強弱,同時也要顧及後天脾胃陽氣的盛衰。因為胃乃三陰之屏障,為水谷之海,氣血化生之源,屬後天之本。胃氣之存亡,關係到人體生命之安危,即有胃氣則生,無胃氣則死。所以保胃氣,特別是保護脾胃的陽氣,亦為治療虛寒證的根本原則之一。二是三陰虛寒性下利,即使有發熱的現象,若不是陰寒內盛,迫陽外越的真寒假熱證,便是陽氣乍回的佳象,千萬不要濫投寒涼之藥,以致出現「除中」的死證。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348)
【解析】本條論述先厥後熱,陽復太過的變證。
傷寒先出現手足厥逆而後出現發熱的現象,是厥陰虛寒證而有陽氣來復,故雖伴見下利,亦必能自止。如陽復陰消,厥回利止,陰陽平和,其病即可告愈。但若陽復太過,熱氣有餘,則又可形成陽熱變證,並隨邪熱侵犯的部位不同,而發生不同的病證。陽熱之邪向上向外蒸迫津液外泄,則汗出;熏灼咽喉,使咽喉紅腫疼痛,則可形成喉痹;陽熱之邪向內向下,則發熱而不汗出;寒利雖可自止,卻可變為熱利,邪熱灼傷下焦陰絡,則必大便膿血。因厥陰屬肝,肝主藏血,故肝熱傷陰又每有動血之患。陽熱之邪下趨而不上擾,喉痹證則不會發生,故曰「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349)
【解析】本條論述熱厥的證治及病勢輕重的推斷與禁忌。
病由傷寒而來,起病一二日至四五日即見發熱,手足厥冷。雖然文字敘述是熱在前,厥在後,即「前熱者,後必厥」,但實際上此證的特點是在周身高熱的同時而見手足厥冷,故稱為「熱厥」。身熱而手足厥冷的發病機理是陽熱郁遏不能外達,陽盛於內、格陰於外,陰陽氣不相順接,故發為手足厥逆。厥的微甚與熱的輕重有著相應的關係,即「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也就是說,從外見厥逆的深淺輕重,可推斷內伏陽熱的深淺輕重,如陽熱郁伏的愈深重,則手足厥逆亦必然愈甚。
這種熱厥證在臨床上每多見於小兒,在外感高熱的同時伴有手足厥冷,且熱勢的高低與厥冷的程度成正比。
由於熱厥是邪熱內閉,陽郁不伸,故當以瀉下之法破陽行陰,使陽氣得伸,陰陽之氣得以平衡、協調、順接,則厥熱自解。所謂「厥應下之」,臨床應靈活看待,「下之」也可看做是泛指寒涼藥物破陽行陰之法的概括,它既包括通下之法,也包括苦寒清熱之法。《內經》說:「酸苦涌泄為陰」,即指廣義的下法而言,並非局限於「瀉下」一法。
若醫者誤以為發熱是表邪未解,而用麻黃、桂枝之辛溫發汗之法,非但解決不了陽熱之郁,相反辛溫之品會助長陽熱之邪上攻,而致口傷爛赤。
縱觀以上條文可以看出,形成厥逆的原因很多,其中也有陽熱致厥的一面,因此厥逆一證,應分清其屬寒或是屬熱。一般熱厥的特點是先發熱,後見厥,厥熱並見,同時應伴有心煩、口渴、舌紅、苔黃、便秘、尿黃赤、脈沉實或滑數等特點。而寒厥則多伴有下利清谷、惡寒身蜷、脈沉微、但欲寐、舌質淡等陰寒證象。辨證明確,立法用藥才能中的。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350)
【解析】本條論述厥熱相等其病自愈的道理。
傷寒病至厥陰,陰盛陽衰,陽虛不達四末,則必手足厥冷。如果厥五日,而後又發熱五日,說明陰寒雖盛,而陽氣猶存,陽氣能與陰寒抗衡而不示弱。假使陰寒之邪勝於陽氣,則應以第六日復厥為憑,但事實上厥並未出現,因此預示其病當愈。因為厥五日,熱亦五日,厥不能超過熱,乃是陰寒之邪衰退而陽氣又能力爭的反映,陽進而陰退,故知其病當自愈。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351)
【解析】本條總結厥的成因和其表現特點。
「厥」包括兩類證候,或者說有兩種含義:一是指猝然昏倒,不省人事的一類病證,如屍厥、煎厥、薄厥等;二即指本條所說的「手足逆冷是也」。然臨床所見,有些病證則往往是昏厥與手足逆冷的證候同時並見。
手足逆冷之厥,只是一個症狀,引發的原因卻有很多,如因於寒、因於熱、因於氣、因於痰水、因於蛔蟲等等,但是無論什麼厥,其致病的根本成因,不外陰陽二氣的不相順接。陽受氣於四肢,四肢為諸陽之本。人的手指、足趾伸側為陽經,屈側為陰經,三陰三陽經脈皆在手足交接,而使「陰陽相貫,如環無端」,即陰陽氣互相順接,此為生理之常。若陽虛不達四末,則獨陰而無陽,手足得不到陽氣的溫煦則發生厥冷,此為「陰厥」或叫「寒厥」。若陽熱內盛,郁伏於里,而格陰於外,亦能造成陰陽氣不相順接,而發生手足逆冷,此為「陽厥」或叫「熱厥」。若由於肝鬱氣滯,氣機不利,陽氣被阻遏不達四末而致手足逆冷者,則稱為「氣厥」,如此等等。總之,厥證雖多,但其病機則一,即均是「陰陽氣不相順接」所致。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為蚘厥也。蚘厥者,其人當吐蚘。令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藏寒。蚘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352)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一斤 當歸四兩 附子六兩,炮 蜀椒四兩,去子 桂枝六兩 人參六兩 黃蘗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解析】本條論述蛔厥病的證治。
在傷寒發病過程中,出現脈微而手足厥冷的證候,是陽虛陰盛的反映。至七八日寒邪愈甚則陽氣益虛,致使其人不但手足厥冷不回,而且周身皮膚亦同時發涼並伴有肢體躁動不安乃至沒有片刻的安穩之時。這是因為其人陰寒過盛、陽氣虛極,既不能溫煦肢體,也不能充養精神所致。此病叫作「藏厥」,乃是純陰無陽的危候,而不是「蚘厥」,兩者不能相混。
蛔厥與髒厥最大的不同之處,是「蚘厥」有嘔吐蛔蟲的特點,即「蚘厥者,其人當吐蚘」。「當」者,常也,言其人素常就有吐蛔蟲的歷史。再者,蛔厥之「厥」與髒厥之「厥」在表現上也有所不同,後者為手足持續厥冷,前者的手足厥冷往往不能持續,而是當蛔蟲上擾,發生吐逆、心煩、疼痛之時,則出現厥逆。「令病者靜」的「令」字乃是「今」字之誤。蛔厥病人見煩而不躁,且只是在蛔動上擾時才煩,不上擾則安靜,即時煩時止,此又與髒厥「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截然不同。
蛔厥的病理變化為其人「藏寒」,即腸胃有寒。蛔蟲有喜溫畏寒的習性,為避寒就溫而「上入膈」,所以其人發煩。若蛔不上擾,其煩即止,所以這種煩是暫短的,即所謂「須臾復止」。病人進食,蛔聞食味又會上竄,擾於膈上則復煩,影響胃氣不和則嘔吐,蛔蟲亦可隨之而吐出,故「其人當自吐蚘」,即常自吐蛔。
本證反映了厥陰病的基本病理變化,即由於厥陰疏泄不利,氣機不調,以致寒熱格拒上下,陰陽氣不相順接,並進而影響脾胃不和,升降失常。這種上熱下寒,寒熱錯雜的蛔厥證,當治以寒溫並用,和胃安蛔,滋肝斂陽的烏梅丸為主。烏梅是方中主藥,用醋浸則更益其酸,味酸入肝,能生津液、益肝陰、止煩渴、澀腸止瀉安蛔;當歸補血養肝,與烏梅相伍,可養肝陰,補肝體;附子、乾薑、桂枝溫經回陽以制其寒;輔以川椒、細辛,味辣性散,通陽破陰,制伏蛔蟲;黃連、黃柏泄熱於上,並驅蛔蟲下行;人參益氣、健脾,培土以制肝木。用米飯、白蜜甘甜之品作丸,不僅養胃氣,且可作驅蛔之誘餌。全方寒溫並用,攻補兼施,以其酸以退蛔,以其辛以伏蛔,以其苦以下蛔,從而達到驅蛔之目的。
本方用於治蛔厥(類似現代醫學所謂膽道蛔蟲症)有極好療效。除此之外,還可用治「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的厥陰寒熱錯雜證。由於本方寒熱並行、補瀉兼施,又有烏梅之酸斂固澀,再得米飯保胃氣之助,故對寒熱虛實夾雜的久利而滑脫不固之證,也有治療作用。此外,臨床用本方治療肝胃不和、肝脾不和的吐嘔、下利等證,也有比較顯著的療效。
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後必便血。(353)
【解析】本條論述熱厥輕證及厥熱勝復的轉歸。
傷寒,病至厥陰,見發熱而厥,是屬熱厥。「熱少厥微」,說明邪熱勢輕,為熱厥輕證。由於陽熱閉郁不甚,故厥微而不甚,僅表現為「指頭寒」而已。因有鬱熱,故當見煩躁,小便短赤。厥陰肝鬱影響胃氣不和,故見「默默不欲食」。數日之後,若小便短赤而變為「小便利,色白」的,則是里熱已除,津液得復的反映。鬱熱得除,氣機通達,胃氣和降,故從默默不欲食,一變而欲得飲食,則其病為愈。如果數日後不見小便利,欲得飲食等現象,而見厥逆加重,並伴有嘔吐、胸脅煩滿等證,說明厥陰邪熱未解,反而鬱結較前更甚。邪熱郁久不解,則必傷及陰絡而動血,發生便血的變證。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354)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經髒皆寒的證候。
病人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是作者用以說明病不在上焦又見小腹脹滿,按之疼痛,則提示病在下焦,屬陽虛寒凝所致。厥陰肝的經脈「過陰器,抵小腹」。今手足厥冷,小腹脹滿,按之則痛,乃厥陰經、髒皆寒,陽氣衰少,寒凝氣滯,不能溫運所致,故曰「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關元穴在臍下3寸,膀胱亦在此處,故稱「膀胱關元」是泛指小腹迤帶而言。本條未出治法,據情當用當歸四逆湯加吳茱萸、生薑以溫經腑之寒。有的注家認為,本證為少陰虛寒,冷結膀胱,當治以四逆、白通之屬,或用真武湯溫陽利水以祛寒邪。如尤在涇就說:「手足厥冷……若不結胸,但少腹滿,按之痛者,則是陰冷內結,元陽不振,病在膀胱關元之間,必以甘辛溫藥,如四逆白通之屬,以救陽氣而驅陰邪也。」此說可作參考。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其後必便膿血。(355)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病陽復而病癒及陽復太過而不愈的變證。
文中所說厥、熱的日數多少,主要用來對比說明陰陽消長、盛衰變化的問題。例如:傷寒發熱四天,厥冷三天,又發熱四天,顯系熱多於寒,即所謂「厥少熱多」,反映了陽能勝陰的病機,故其病當愈。若發熱從第四天乃至第七天仍不除的,則為陽復太過,亦並不為美。陽者,熱也,因肝主藏血,故當陽熱不除,熱氣有餘之時,每多有熱並於陰,灼傷陰絡,而發生大便膿血的變證,這也是厥陰病的病變特點之一。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356)
【解析】本條與上條對比,論述厥陰病陰盛陽衰則為病進。
手足厥冷四天、發熱三天,復又厥冷五天。從厥與熱日數的對比來分析,顯然是厥多而熱少,表明疾病在繼續發展,故謂「其病為進」。為什麼厥多熱少,其病為進呢?張仲景在文中作了說明,即「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這裡的寒熱,代表疾病的性質,而前之厥熱則代表疾病的證候。所謂「寒多熱少」,是以病情變化推斷出來的,先厥四日,復厥五日,合計為九日,而發熱只有三日,對比之下,顯然是寒多熱少。熱者陽也,寒者陰也。寒多熱少,表明陰盛陽衰,即「陽氣退」。傷寒以陽氣為本,現陽氣退,故其病為進。
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357)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病陰盛陽亡的死證。
傷寒六七日不愈,病至厥陰,脈見微象,證見手足厥冷,乃為陰邪肆虐,陽氣衰微的表現。陽虛陰盛,不相順接,故「脈微」而「手足厥冷」。陽氣衰微,陰寒過盛,陰來搏陽,弱陽與強陰相搏,所以又見「煩躁」。陰寒重證所出現的「煩躁」證,往往是亡陽的危候。值此危急關頭,當立即採取急救措施,若以藥扶陽抑陰,又恐為時過緩無濟於病,故急灸厥陰,一般常選用太沖、大敦,並配合任脈的關元、氣海等穴以回陽消陰為急務。若灸後陽氣來復則手足轉溫,若灸後手足厥冷仍不還者,則為陽氣已絕,難以救治,故曰「死」。
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358)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病陰極陽亡的死證。
厥陰虛寒證見發熱,若屬陽氣來復,當利止厥回,今雖見發熱,但利仍不止,而厥不回,說明發熱非為陽復,而是陰寒盛極,逼陽外越的格陽證候。陽氣浮越不斂而有外亡之險,故其人躁擾不得臥寐,這是病情的一個方面。此外也可理解為虛寒下利日久,不但傷陽,也要耗陰,陰液涸竭,則陽氣浮越不斂,亦同樣會出現發熱、躁不得臥等證。總之,凡在下利厥逆的同時,更見發熱、躁不得臥者,均屬陽氣欲脫、陰陽離決的危證,故主「死」。
厥陰病發熱,有陽復和陽亡兩種不同病情,應注意加以辨別:若陽復之發熱,其厥利必隨之而自止,是邪退正復的好現象;若亡陽之發熱,則其下利厥逆不止,這是里真寒而外假熱、陰盛格陽的危象,此時若再出現躁不得臥,是陽氣完全發露於外,而行將外脫的凶兆,預後多屬不良。
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359)
【解析】本條論述陰盛亡陽而下利至甚的死證。
厥陰病見發熱,但下利卻日趨嚴重,甚至發展到「下利至甚」的程度,而且四肢也厥逆不止。說明這種發熱是陰盛格陽,殘陽欲亡的危象,而絕非陽氣來復之佳兆。「下利至甚」,則是陰寒至極,下元不固的反映。「厥不止」,也即四肢厥逆不還,則為陽氣不續之所致。陰盛而陽亡,故屬死證。
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360)
【解析】本條論述陰盛亡陽汗出不止的死證。
傷寒有六七日之久,原來不下利,而後又出現發熱而下利,說明病情有變。那麼如何判斷病勢的進退呢?一般說傷寒先有厥逆下利,後見發熱而利自止的,則是陽氣來復、寒邪消退的欲愈現象。現在發熱與下利同時並見,可知「發熱」非為陽氣之來復,而是陰盛格陽、孤陽外越的假象。如果此時其人更見汗出不止,則是陽氣外亡而不固,陰陽本是相互依存的,今陽氣外亡,陰陽離決,終致「有陰無陽」,而多難救治,故主「死」證。「有陰無陽故也」,是作者對死因的自注。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361)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病血虛致厥的脈證及治療禁忌。
傷寒五六日,如果邪熱傳里,與痰水結於胸腹成為結胸病,其人必見脈沉緊、心下堅滿疼痛等證;如果邪熱內傳陽明斂結成實,其人必見腹滿疼痛拒按、不大便等證。然從「不結胸,腹濡,脈虛」則可知其證既非結胸,也非胃實。至於手足厥逆之證,乃是由於「亡血」之所致。所謂的「亡血」之證,據本論第401條所說:「惡寒脈微,而複利,利止,亡血也」,可知其多指虛寒下利的陰液傷亡證而言。其證本為陽虛,四末失溫,故見「厥逆」。又有津傷亡血,大腸失潤,或見大便秘結。因亡血屬虛證,故雖有大便秘結,亦不能使用下法,若誤下,則為「虛其虛」,使氣虧血竭,預後必然不良,故曰「下之死」。
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362)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病厥熱下利的難治之證。
厥陰病厥熱往復,反映著正邪鬥爭,陰陽進退的力量對比。如果發熱屬陽氣來復者,則厥利當止。今發熱、厥逆至七日而更見下利,說明陰寒之邪過盛,而陽氣不支,欲從外脫。乃陰進陽退,正不勝邪,故病為難治。
以上數條,列舉了諸多死證,而本條所述是為難治之證,其間有何聯繫,又有何不同?張隱庵對此做了闡發,他說:「此節乃通承上文死證之意,而言發熱而厥至七日而猶然下利者,病雖未死,亦為難治。上文言死證之已見,此言未死之先機」。其說可資參考。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363)
【解析】本條論述陽虛脈促而厥逆的可灸之法。
這裡的「脈促」,指脈來急促。傷寒見促脈,有虛實寒熱之分:促而有力,為陽氣盛,主熱;促而無力,為陽氣虛,主寒。本條脈促與陽虛不溫四末之手足厥逆並見,則應是促而無力之脈,故主虛主寒。陽虛陰盛,陰來搏陽,虛陽奮力與陰寒抗爭,故脈急促而無力。脈來急促是假象,按之無力才是本質。其治可用灸法,酌選關元、氣海等穴灸之,扶陽固本以祛陰寒。
有的注家認為,此之脈促,為數而中止之促脈,如尤在涇說:「脈陽盛則促,陰盛則結,手足厥逆而脈促者,非陽之虛,乃陽之郁而不通也,灸之所以引陽外出」。考慮厥陰肝主疏泄,若厥陰病疏泄不利,氣機不暢,陽氣閉郁不通,而見脈促、手足厥冷,看來也不是沒有道理的。至於本文之脈促究屬陽虛還是陽郁,臨證時全面觀察脈證,不難作出判斷。
傷寒脈滑而厥者,里有熱也,白虎湯主之。(364)
【解析】本條論述熱厥的脈證與治法。
滑脈主陽,多見於陽盛或邪實之證。傷寒手足厥逆而見滑脈,知非虛寒,而屬里熱陽郁。邪熱深伏,阻遏陽氣不達四肢,而使陰陽氣不相順接,故手足厥冷。此因里有熱而致厥,是謂「熱厥」,亦稱「陽厥」。所謂「里有熱」,即指熱郁陽明。陽明既熱,雖四肢厥冷,但胸腹灼熱、煩渴飲冷、汗出等證,亦意在言外。本條只言脈象,並以脈斷證,可知此之脈滑,實為熱厥辨證之眼目。脈滑說明里有熱,但並未斂結成實,故其治宜清不宜下。用白虎湯既可清解陽明鬱熱,又可生津養液,使里熱清,陰陽和,則厥逆自解。
上條所言脈促而厥,是屬陰寒盛,其治當灸;本條所論脈滑而厥,是屬里熱盛,其治當清。兩條雖然都有脈數而手足厥冷的共同見證,但仔細推敲,疾病的性質卻完全相反,治療的方法也截然不同。兩條並列論述,實有相互對比和鑑別的意義。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365)
當歸四逆湯方:
當歸三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細辛三兩 大棗二十五個 甘草二兩,炙 通草二兩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解析】本條論述血虛寒厥的脈證治法。
「手足厥寒」,即手足厥冷,若與脈微欲絕同見,則屬陽衰陰盛之證,其治當用四逆湯回陽救逆;若與脈細欲絕同見,則細主血虛,故屬血虛感寒,以致陰陽氣不相順接而成血虛寒厥,其治當用當歸四逆湯養血通脈,溫經散寒。
當歸四逆湯用當歸配芍藥補肝養血以調榮;用桂枝、細辛通陽疏肝以散寒;桂枝配歸、芍又可調和營衛氣血;大棗、甘草補脾胃、生津液,兼制細辛之過散;而通草通利陰陽以利血脈。
少陰陽虛寒厥與厥陰血虛寒厥,同屬里虛寒證。但由於病機不同,其治療也不相同。少陰重在真陽,以陽虛為主,故治用四逆湯大辛大熱之品,藥少力專,回陽宜急;而厥陰主藏血,體陰用陽,故重在養血以滋肝,而忌辛燥之品以劫其陰,所以用當歸四逆湯以歸芍養血柔肝,並取其藥多義廣,善能溫通血脈的作用。
經驗證明,當歸四逆湯可用於治療多種疾病,如「雷諾綜合徵」見肢端麻木厥冷疼痛,其脈細者;亦治較嚴重的凍瘡疼痛、疝氣痛、婦女痛經、血栓閉塞性脈管炎、痹證關節痛及頭目牽引作痛等等,凡屬血虛有寒或厥或痛皆可選用,並每能獲得滿意療效。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366)
四(趙本四上有「當歸」二字)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
當歸二兩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通草二兩 桂枝三兩,去皮 細辛三兩 生薑半斤,切 大棗二十五枚,擘 吳茱萸二升
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溫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解析】本條承上條,論述血虛寒厥兼內有久寒的治法。
血虛寒厥治以當歸四逆湯,已如上述。「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內」指內臟而言,包括肝或肝胃等臟器;「久寒」,指沉寒痼疾,表現為下焦積冷,少腹冷痛,或中焦寒飲嘔吐,脘腹疼痛等證,治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養血通脈而經髒兩溫。
本方方名「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前脫「當歸」二字,應按趙本補正。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即在當歸四逆湯養血通脈、溫經散寒的基礎上加吳茱萸、生薑暖肝散寒、溫胃化飲,更用「清酒」煎藥,以增強其溫通散寒的效力,達成經髒兩溫之效。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367)
【解析】本條論述陽虛厥利,真寒假熱的證治。
此證有大汗出,熱不去,若是陽明里熱外蒸,可見身熱、汗出,熱不為汗衰,但絕不見厥利惡寒等證。今大汗出,熱不去,又見下利厥逆而惡寒等證,可知不是里熱,乃屬陰盛格陽,陽欲外亡的危候。陽虛陰盛至甚時,則陽被陰逼不能潛藏於里而亡失於外。虛陽外越,陽被陰格,故而「大汗出,熱不去」。它既不同於陽明病的高熱汗出、煩渴引飲,又有別於表證發汗的熱隨汗解。陽氣虛則寒必盛,寒主收引,故腹內有拘急疼痛之感。四肢為諸陽之本,陽虛陰乘,寒滯筋脈,故見四肢疼痛。陽虛寒盛,溫煦失職,所以又下利厥逆而惡寒。通觀全文,本證當屬陽虛寒盛,寒邪浸淫於內、虛陽浮越於外的危候,因此要急用四逆湯回陽救逆。
以上兩條,雖都有厥逆一證,但當歸四逆湯主治脈細血虛有寒之厥;四逆湯主治下利惡寒陽虛陰盛之厥。一在養血,一在溫陽,主治各有側重,而不可混用。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368)
【解析】本條論述陽虛陰盛而厥冷的證治。
大汗出或大下利,不僅傷陰,更可傷陽。今大汗、大下利之後出現厥冷,知為陽氣大傷,陰寒內盛所致。此時雖無虛陽外越的發熱證,亦當急以四逆湯回陽救逆。正如喻嘉言所說:「此條較上條無外熱相錯,其為陰寒易明。然既雲大汗大下利,則津液亦亡。但此條不得不以救陽為急,俟陽回尚可徐救其陰」。因本證之津傷來自於陽虛,故可不必救陰,而以四逆湯溫陽,陽氣得復,則氣化行、陰液自生。「大汗,大下利」在這裡既可看做是導致傷陽的原因,又可理解為陽虛不能固攝的病變結果,實含有雙重意義。
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中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369)
【解析】本條論述胸中痰實致厥的證治。
「病人」泛指患病的人,包括了傷寒、雜病在內。病人在手足厥冷發作時,切其脈乍然而緊,究其原因,乃為痰食有形之邪凝結在胸中所致。脈緊主實,痰實有形之邪凝結於胸中,故其脈見乍緊。實邪阻遏胸陽,使陽氣鬱而不達四末,故手足厥冷。實邪郁遏,氣機不暢,故見「心中滿而煩」。既然「邪結在胸中」,為何又見「心中滿」?其原因有二:一是因本證之邪實,原包括寒痰與宿食之類,故邪結的部位當包括心下與胃脘。二是即使邪結胸中,也必然影響中焦氣機之升降,而見心下滿悶不舒。胸中有實邪阻滯,故雖知飢但又不能食。因其病位高,本著「其高者,因而越之」的治療原則,當用瓜蒂散涌吐在上之實邪。實邪得去,胸陽暢達,氣機通利,則手足厥冷、心下滿而煩諸證自解。
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370)
【解析】本條論述水停心下而致厥的證治。
傷寒見厥,有因寒、因熱、因痰實結於胸中等原因,但本條的手足厥冷同時伴有心下悸動,知其致厥的原因是水飲內停之故。因水停胃中,胃陽被水寒所抑,陰來搏陽,故心下悸動。陽氣被水飲阻遏,不能通達於四肢,陰陽氣不相順接,因而手足厥逆。證屬水停中焦,陽被陰抑,故其治當先用茯苓甘草湯以治其水。水飲去,則胃陽布,悸動止而手足自溫。若不先治其水,則水飲下漬胃腸,可導致下利的發生,即所謂「水漬入胃,必作利也」。由於下利則愈損其正氣,正虛又將加重水寒之勢而使病情惡化,故張仲景提出「宜先治水……卻治其厥」的法則。從諸多水飲病來看,雖以陽虛為本,水飲為標,但當以水證為主時,為防再虛其陽而罹生他患,故亦當先治其標。經驗證明,通過溫陽化飲利水的治療,使陽氣得以振奮伸發,厥證每可得到改善或解除。從這個意義上說,溫陽化水之法實寓有治本的積極作用在內。但也有注家認為:先治有形之水,後治無形之寒,其說亦可參考。上條論胸中痰實,阻遏胸陽,使陽氣不能達於四末而致厥,當治以瓜蒂散吐之,實邪去,陽氣達,厥逆隨之而解;本條論胃中停水,阻遏中陽,使陽氣不達於四末而致厥,當先治其水,後治其厥。而臨床當用茯苓甘草湯,俾水邪去,陽氣通,其厥也每能獲愈。
茯苓甘草湯方義,在「太陽病篇」第74條已述,此不贅述。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371)
麻黃升麻湯方:
麻黃二兩半,去節 升麻一兩一分 當歸一兩一分 知母 黃芩 萎蕤各十八銖 石膏碎,綿裹 白朮 乾薑 芍藥 天門冬去心 桂枝 茯苓 甘草炙,各六銖
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解析】本條論述寒熱錯雜,唾膿血泄利的證治。
傷寒六七日,本為邪氣內傳之時,但若表不解,則仍當解表。即使邪氣化熱入里,若尚未構成陽明胃家實證,也不能誤用攻下之法。今醫者用大下之法,故實屬誤治。誤下後,正氣受傷,上焦陽熱之邪內郁,因此寸脈沉而遲,尺部脈不起;陽虛氣抑,不達四末,陰陽氣不相順接,因而手足厥逆。陽熱郁於上,痹阻咽喉,灼傷絡脈,所以咽喉不利而吐膿血;誤下傷正,下焦有寒,因而泄利不止。此上熱下寒,氣陰兩虛,寒熱虛實雜糅之證。如治寒則遺熱,治熱則妨寒,治實則礙虛,補虛則助實,故「為難治」。而麻黃升麻湯實可清上溫下,發越陽郁,滋陰和陽,故用之最為適宜。
麻黃升麻湯用麻黃、升麻透發內陷的陽郁之邪,升麻兼以升舉下陷之陽氣;用黃芩、石膏、知母清肺胃在上之熱;用桂枝、乾薑以溫中通陽;用當歸、芍藥以養血和陰;用天冬、萎蕤以養陰生津、滋補陰液不足;白朮、茯苓、甘草健脾補中、交通上下之陰陽。本方宣發陽郁之邪,滋補脾胃之陰,溫養下後陽氣之虛。雖主治寒熱錯雜,但偏重於宣發升散,故以麻黃升麻為方名。
本方用藥的特點是:藥味多,以適應病情之複雜;劑量小,以利於陽郁之發散。在藥味多、劑量輕的前提下,麻黃、升麻的劑量相對為大,從而突出了本方以宣發為主的治療作用。通過藥後的宣散汗出,不僅使內陷之邪得以外透,且使表里上下之陽氣得以通達,陰陽水火能得以交通既濟,則使其病得愈。方後注云「汗出愈」,可見其重點乃在於透邪外出。
對於本方,歷代注家爭議頗多,有人認為非仲景方,亦有人認為此方沒有實用價值,當廢棄不用。從理論與實踐兩方面去分析,上述看法皆有不全面之處。因為《傷寒論》是一部完整的、充滿辯證思想的巨著,統觀全書篇與篇、節與節、條文與條文之間,無不首尾相接,前後呼應,有機相聯。尤其它的辨證論治的思想體系更具系統性與完整性。書中所載112方也都是實踐經驗的結晶,具有很高的實用價值,絕非似是而非,有無兩可之屬。僅從其治療寒熱錯雜證來說,全書總結出了幾個大法:其中有烏梅丸的寒熱並用,重點在於酸斂收納之法;有黃連湯的寒熱並用,重點在於和中之法;下文即將提到的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的寒熱並用,重點偏於苦降之法;也包括麻黃升麻湯的寒熱並用,重點在於宣發之法。雖然各種方法如收、和、宣、降各有側重,但它們都是有效地治療寒熱錯雜證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如果將麻黃升麻湯廢棄,則其治法將是有降而無升,有收而無宣,這就破壞了《傷寒論》辨證論治體系的完整性,這是其一。唐代醫學大家孫思邈的千金萎蕤湯,從其方藥組成和治療作用看,與麻黃升麻湯有某些近似之處,或者說是從麻黃升麻湯發展演變而來,而千金萎蕤湯的治療作用及臨床療效,是被後世醫學所肯定的,因此麻黃升麻湯也並非沒有價值,這是其二。第三,陳遜齋醫案載,用本方治李夢如子喉病兼下利而獲效。因此,無論在理論上或實踐上,本方的作用和價值都是不容置疑的。當然對本方還有待於我們在今後的臨床實踐中進一步研究與探討,使之得到更好的繼承和發揚。
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趣少腹者,此欲自利也。(372)
【解析】本條論述寒性下利的前驅證候。
傷寒四五日,多為邪氣傳里之時,若脾陽受傷,升降失常,則易出現虛寒下利之證。但在下利慾作之先,患者自覺腹中有氣從上而下抵至少腹,或聞漉漉有聲,此即「轉氣下趣少腹」之候。每當腹中之氣下行時,也常常伴見腹中疼痛。陽明病的胃家實證,因腸中有燥屎,亦可見腹中痛、轉失氣之證,但失氣雖下而燥屎卻不下;脾虛寒證腹中痛,而見轉氣下趣少腹,則於轉氣之後,必隨之而瀉利發作。其證一實一虛,迥然不同。
傷寒本自寒下,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373)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方:
乾薑 黃連 黃芩 人參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解析】本條論述「寒格」的證治。
傷寒本因寒邪而下利,醫者誤以為實熱而用吐下的方法治療,從而使里氣更虛,氣機不利,脾胃升降失常而致寒熱格拒。胃陽被格而逆於上,則「食入口即吐」;脾陽被抑而清氣不升,則下利更甚。因此病「本自寒下」,而又誤治傷陽使寒者更寒,上熱被下寒所格拒,而中焦不能斡旋交通,故稱之為「寒格」。
嘔吐有寒熱之分,一般說,因於寒者多表現為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因於熱者,則多是「食已即吐」。本證食入口即吐,當屬熱證。但由於這種熱是來自於吐下後的寒格,因而熱只表現在上,而在下者仍還是寒。上熱下寒,故吐利交作,治宜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清上溫下。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用黃連、黃芩苦寒以泄上熱,乾薑溫脾以祛下寒,人參健脾補虛,以復中焦升降之能。本方寒熱並用,苦降辛開,乾薑又可從其上熱,引導芩連入內,使之不發生格拒,所以,陳修園認為此方也治火邪上逆的嘔吐,如把乾薑改為生薑則更有療效。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今自愈。(374)
【解析】本條辨厥陰虛寒下利而見陽氣恢復向愈的脈證。
厥陰虛寒下利,若見惡寒蜷臥,脈陰陽俱緊者,是陰盛陽衰而為病進。今見「微熱而渴」,說明陽氣漸復,「脈弱」雖主正氣不足,但也反映邪氣轉衰,陽復陰消,正復邪卻,故其病可不治自愈。
下利,脈數,有微熱汗出,今自愈;設復緊,為未解。(375)
【解析】本條承上條,再論厥陰虛寒下利有自愈與病未解的脈證。
脈數主陽、主熱。厥陰虛寒下利,見脈數,是陰病見陽脈,表示陰邪退而陽熱來復,同時「有微熱汗出」,說明陽氣通達,而又非陽熱太過之證,故為疾病向愈的佳兆。「設復緊,為未解」,是說假設虛寒下利而又見緊脈,緊脈主寒為邪氣盛,說明寒邪勢盛而未衰,正氣不能驅邪外出,此時雖有微熱汗出等證,也多屬寒盛陽亡之候,病亦不能自愈。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376)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厥逆無脈的危證。
厥陰虛寒下利,陽氣虛不足以溫煦四末,故手足厥冷;血氣不續,故而無脈。陰陽皆虛,病勢險急,當採取急救措施,可灸氣海、關元、大敦、太沖等穴位,以回陽為急務。如果灸後手足溫而脈還的,說明陽氣尚未至竭絕的程度,故生機尚在,還有救治的餘地。若灸後手足不溫,脈搏不至,說明心腎根本之陽虛極,此時若再見微喘,為腎陽不能納氣歸根,故病屬危殆,而預後不良。
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377)
【解析】本條承上條,以少陰趺陽脈之勝負而論證病之順逆。
「少陰」與「趺陽」,在這裡系指脈位而言。上條言「無脈」,是指上部寸口脈不至,而本條之少陰與趺陽脈則指在下之足部脈。少陰為腎脈,其部位在太溪穴;趺陽為胃脈,其部位在沖陽穴。少陰腎為先天之本,陽明胃為後天之本。若病重上部無脈,當診察下部根脈。「少陰負趺陽」,即太溪脈小於趺陽脈。而趺陽脈盛,則胃氣不衰,有胃氣則生,其病雖重,仍可救治,預後較好,故「為順也」。反之,若趺陽負於少陰,即趺陽脈小於少陰脈則表明胃氣敗絕,已無法救治,故屬逆證,脈以胃氣為本有其臨床意義。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清膿血。(378)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熱利的脈證。
脈浮數為陽,虛寒下利,見浮數之脈,是陰證見陽脈,表示陽氣來復,其病向愈。今下利,病在里,寸脈反見浮數,尺中見澀脈,是陽熱有餘,陰血反受熱傷的徵象。厥陰肝主藏血,熱傷陰絡,腐化為膿,所以「必清膿血」。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379)
【解析】本條論述陽虛里寒證,不可攻表發汗。
「下利清谷」,本為脾腎陽虛,不能腐熟水谷所致,當急以四逆湯溫里回陽,即使兼有表證不解者,亦不可發汗以攻其表。因為汗乃陽氣蒸化津液而成,發汗不僅傷津,而且也損陽氣,陽氣外泄,則在里之陽更虛。陽虛則寒凝氣滯而發生脹滿。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380)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病下利的幾種不同脈證及預後。
厥陰下利,有寒熱之分,從證見「下重」來看,是指痢疾而言。厥陰為肝之病,肝主疏泄,喜條達。肝氣鬱結,則氣鬱化熱;氣機不暢,則濕邪內蘊。濕熱交結,迫注大腸,熱性急迫而濕性緩滯,加之肝失疏泄,因此大便下重難通,肛門有重滯之感。濕熱互結於里,故脈沉;利屬厥陰,故又脈弦。
《素問·脈要精微論》雲;「大則病進。」所以下利而「脈大者」,為邪氣盛,病勢在繼續發展,故「為未止」。若下利脈微弱而數者,表明邪熱已衰,主下利慾自止,此時若見發熱,則是正氣不衰之象,故「雖發熱不死」。言外之意,當下利、脈大有力而又見發熱不止者,則為邪熱亢盛,病勢繼進,預後多不良。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381)
【解析】本條論述戴陽輕證有郁冒作解之機。
下利清谷,脈沉而遲,是為虛寒病證。陽虛陰盛,虛陽外越,可發生格陽、戴陽。「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說明陰寒勢減,格陽不甚。陰寒之邪由盛變衰,因而其證也相應地必見微厥。既然真陽未盡浮露而外脫,尚能潛藏於里,陰寒邪勢又由盛轉衰,所以陽氣尚有抗邪之機,陽氣與陰寒抗爭,則其人出現郁冒之證;陽氣來復,通達內外,驅邪外出,其人則汗出而病解。「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這是自注句,說明面少赤,身有微熱的戴陽證,是因於下虛而陽不潛斂;下利清谷,脈沉遲,手足厥逆,則是因於下焦陰寒之盛。下焦寒盛,格陽於上,則其面戴陽而發赤。
本條的「戴陽」,僅是微熱,面少赤,反映陽氣雖虛,但未盡浮露,尚有奮起與陰邪相爭的潛力,此與少陰病所論及的「少陰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色赤」的陰寒極盛、陽虛至極而陰陽即將離決的危重病證則有很大的不同。本證為戴陽輕證,故有郁冒汗出自解之機;前者則為戴陽的重證,如不藉助藥力,則絕無自解的可能。
下利,脈數而渴者,今自愈;設不差,必清膿血,以有熱故也。(382)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寒利由於陽復太過,而轉為熱利便膿血之證。
寒性下利若見「脈數而渴」,是陰寒退卻,陽氣恢復,陰證轉陽的好現象,故其病當自愈。假若陽復太過而化熱,則邪熱可灼傷陰絡,而致大便膿血,其病則不能愈。
本條說明,厥陰寒利,若見脈數而渴者,有兩種不同轉歸:一為陽復寒卻,疾病向愈;一為陽復太過,陽熱有餘而反有便膿血之患。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383)
【解析】本條論述下利脈絕的預後。
「脈絕」即脈來不繼,斷絕無脈之意。下利後見「脈絕,手足厥冷」,多是陰津陽氣暴脫,以致脈搏不續、陰陽氣不相順接所致。陽氣乍脫,若根本未敗,仍存有來復的生機。若經過晬時,即24小時,脈搏逐漸還復,手足轉溫,說明陽氣來復,故主生;若經過24小時脈仍不還,手足仍然厥而不溫,說明陽氣已敗,已絕來復之機,故主死。
這裡需要說明三個問題:一是脈為血之府,脈搏的形成,不僅需要血液的充盈,而且需要陽氣的鼓動;下利不僅傷津,而且也損陽。故脈絕反映了陰陽氣血俱不足,若與手足厥冷並見,則當以陽虛為主。二是本證陰陽氣血俱虛,屬新利之暴虛,故脈絕尚有復還之機;若久利不止以致陽氣磨滅殆盡,則脈絕鮮有復還之機。三是察脈之還與不還,所以要按晬時計算,可能與人體機能恢復有一定的聯繫。陳修園指出:「生死之機,全憑於脈,而脈之根,又借於中土也。夫脈生於中焦,從中焦而注於手太陰,終於足厥陰,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水下百刻,一周循環,至五十度而復大會於手太陰,故脈還與不還,必視乎晬時也。」此說可供參考。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脈反實者死。(384)
【解析】本條論述虛證見實脈者死。
傷寒下利,一日十餘次,致氣血津液大傷,此屬大虛之證,當見微細無力的脈象,方為脈證相應,病雖重亦可救治。今大虛之證,反見實而有力的脈象,脈證不符,故脈實言「反」,說明其人正氣大虛,而邪氣則反盛實。正虛邪實,難以救治,故為死證。
脈實還有脈失柔和的意思,即所謂真髒脈見。下利日十餘行不止,正氣本已虛甚,再見真髒脈,表明胃氣敗絕,故主死。
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385)
【解析】本條論述陰盛格陽的證治。
「下利清谷」,是脾腎陽虛,陰寒內盛,腐化無權所致。陽虛不溫四末,所以見厥。陽虛不固而欲從外脫,故見汗出。在此一派陰寒的證情下,若又見身熱,則既非表熱不解,亦非陽復之熱,而是陰盛格陽、陽氣欲亡的表現,故仲景揭示此證曰:「里寒外熱」,也就是真寒假熱。其治當急以通脈四逆湯回陽救逆,以挽回欲脫的陽氣。
本方證在少陰病已作過介紹,學習本條時當與少陰病有關條文相互聯繫對照,則更有助於理解。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386)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二兩 黃柏 黃連 秦皮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熱利的證治。
厥陰下利有寒熱之分,「熱利下重」,指出熱利每有下重的特點,所以它是熱利的主證。厥陰熱利,多為濕熱內蘊,氣機不暢,因而表現為里急後重,下重難通之象。「下重」既是濕熱下利的一個重要特徵,也是厥陰熱利的辨證眼目。厥陰肝主藏血,熱迫血分,灼傷陰絡,腐化為膿,故便膿血是厥陰熱利的另一個特徵。從以上下重、便膿血兩證來看,厥陰熱利實際上包括了現代醫學所說的痢疾病。治用白頭翁湯清熱燥濕,涼血止利則愈。
白頭翁湯以白頭翁為主要藥物,白頭翁苦寒,善清腸熱、治毒痢,並能涼血舒肝,為治毒熱赤痢的要藥;黃連、黃柏寒以清熱,苦以燥濕,最能厚腸止利;秦皮苦寒,能清肝膽及大腸濕熱,並可涼血堅陰而止利。
本方不僅治菌痢,亦可治阿米巴痢疾。只要是屬於肝經的濕熱下利,見有里急後重,便膿血等證者,無論病程長短,一般說都是有效的,但是對於溫病傷陰的陰虛下利,見舌紅無苔或舌中有裂者,則非本方所宜。
曾治一婦人,自訴下利,腹痛,臍腹部有冷氣感。初辨為下焦有寒,氣血不和,用桂枝加芍藥湯治療,不料服一劑竟腹痛加重,以致痛不可耐。詳察其舌紅苔膩、脈弦且數,下利尚有里急後重之感,小便短少黃赤,乃悟此證實為厥陰濕熱下利。先令服六一散10克,再服白頭翁湯,僅一劑而病癒。此案是比較典型的厥陰熱利證,因有濕熱內蘊,熱為濕裹,氣鬱不伸,故臍腹部反有寒冷的感覺,臨證勿被其惑。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溫里四逆湯;攻表桂枝湯。(387)
【解析】本條論述虛寒下利兼有表證的治療法則。
腹脹滿有因於實者,也有因於虛者。腹脹滿,大便不通,多屬實;腹脹滿與下利並見則多屬虛。《靈樞·經脈》云:「胃中寒則脹滿」,今下利,腹脹滿,是因脾腎陽虛,溫運失職,寒凝氣滯所致。脾腎陽氣虛衰,腐熟運化無力,其下利必為完谷不化。「身體疼痛」說明表證未解。里虛又兼表證,其治當「先溫其里,乃攻其表」,即先用四逆湯溫里扶陽,待里氣恢復,清便自調,抗邪能力增強之後,再擬桂枝湯以攻表。這是治療表里同病,而里氣虛的一個法則。若不遵循這個法則,先行攻表,誤發虛人之汗,則可造成亡陽虛脫的嚴重後果。張景岳對這一治療法則作了很精闢的分析:「此一條乃言表里俱病而下利者,雖有表證,所急在里,蓋里有不實,則表邪愈陷,即欲表之,而中氣無力亦不能散,故凡見下利中虛者,速當先溫其里,里實氣強則表邪自解,溫中可以散寒,即此謂也。」
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388)
【解析】本條繼論厥陰熱利的證治。
虛寒下利一般不渴,即或有渴,如少陰病自利而渴,亦多不欲飲水。今「下利,欲飲水」,而口渴能飲,說明是熱傷津液,故曰「以有熱故也」。因熱而下利,則屬熱利,厥陰熱利,必見里急後重,便膿血。其治仍應以白頭翁湯清熱燥濕,涼血止利。
本條提出的「下利,欲飲水」,是對厥陰熱利見證的又一補充。綜合以上幾條,可知辨厥陰熱利當抓住三個主證,即下重,便膿血,口渴欲飲水,由此方知其證為熱而非寒。
下利,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389)
【解析】本條論述燥實內阻,熱結旁流的證治。
下利因有燥屎所致者,是屬熱結旁流。其所利下之物,多是「自利清水,色純青」,或是大便黏液,滯下難通。由於本證的關鍵在於「有燥屎」,以致腑氣不通,氣滯不爽,故其證也多見腹滿疼痛,口燥咽乾等證。熱結陽明,濁熱擾心,故而語。治當通因通用,以下其結,方用小承氣湯。
曾治一患者,下利黏穢,里急後重,脈沉滑,舌苔黃厚。初用白頭翁湯治療,證情似有好轉,但未得愈,舌苔黃厚則有增無減。遂認為腸中尚有積滯未化而改用小承氣湯瀉下。藥後黃苔去,下利止而病癒。
本條設此處,其意有三:一是承上條補充熱利的另一治法;二是有與厥陰之熱利鑑別比較的作用,厥陰熱利以下重、便膿血為主,而本證當以腹痛拒按,語為主;三是本證雖是陽明有燥屎,但其病源又可因於厥陰病陽復太過,陽熱傷津化燥,以致燥熱成實。也就是說,本證的形成與厥陰病有著密切關係。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390)
【解析】本條論述邪熱蘊郁心胸的證治。
此之下利,本為熱利,下利腐穢得去,邪從下泄,故按之心下濡。但利後餘熱不盡,蘊郁於心胸,故煩不減而更甚。因為這種引起心煩的鬱熱,只是無形的熱邪,未與痰、水、食等有形之邪結聚,故稱之為「虛煩」。治用梔子豉湯的清宣,以解胸膈間的鬱熱。
本條列於厥陰諸下利證之後,對利後余證的辨證論治有重要意義。若本為熱利,而餘熱不盡,郁擾胸膈而致虛煩者,可治以梔子豉湯;若原為虛寒下利,由於陽復太過,雖下利止而又發生虛煩者,亦可酌用梔子豉湯治療。
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儘自愈。(391)
【解析】本條論述因內有癰膿而嘔者,當治其內癰。
「嘔家」,指素有嘔吐的病人。致嘔的原因很多,有因外感的,有因內傷的,有因寒的,有因熱的,有因蓄水的,有因痰食涌逆的,亦有因內癰蓄膿的等等。其治當察其所屬,究其所因,辨證以論治,不可見嘔止嘔。本條所述之嘔家,乃是因內臟生癰膿而致嘔吐。此為肺、胃熱毒內蘊而生癰膿,癰膿既成,每多借嘔吐以排出,因此嘔吐又是排泄穢物、驅邪外出的一種正常反應,故凡癰膿已成需要排出而見嘔吐者,絕不可止其嘔,所謂「不可治」,即不可單純止嘔之意。「嘔膿儘自愈」,是說將膿液排盡則嘔自止,並非指病痊癒。若要從根本上治嘔,則當從治癰膿入手。使內癰愈,而膿不生,則嘔吐必不治而自止。這就是「治病必求其本」的意義。
嘔而脈弱,小便複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392)
【解析】本條論述嘔而手足厥冷屬陰盛格陽,故為難治。
「嘔而脈弱」,為病在里。因「小便複利」,故可排除水飲為患。脈弱為正氣不足,病在厥陰而見弱脈是陽氣虛衰。見身有微熱而手足溫者,是陽氣來復的佳兆。今身有微熱而手足厥冷,說明非為陽復,而是陽不勝陰,陰寒之邪內盛而格陽於外的反映。其嘔亦屬陰盛陽衰,陰陽格拒,陰寒之氣上逆的見證,故其病為難治。當急以四逆湯扶陽消陰,以觀後效。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393)
【解析】本條論述肝寒犯胃的證治。
厥陰肝脈,挾胃屬肝,上貫膈,布脅肋,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與督脈會於巔頂。寒傷厥陰,下焦濁陰之氣循經上犯於胃,致使胃寒氣逆,水飲不化,而見「乾嘔,吐涎沫」,即口中頻頻地吐出清涎冷沫,或如蛋清,或如白沫,或如清水。厥陰肝寒循經上逆,故見頭痛且以巔頂部為甚。其治當以吳茱萸湯暖肝溫胃降濁以散水飲。
吳茱萸湯證在《傷寒論》中,涉及陽明、少陰、厥陰三經的病變。從其方證分析,肝胃虛寒當為病變的根本。既是肝胃虛寒,為何又列入少陰病中?因為少陰腎陽為一身陽氣之本,因元陽之氣根於腎,必由肝膽而升,借三焦之通路以布於周身,溫煦五臟六腑、四肢百骸。而胃為中土,乃是心腎水火上下相交的必由之路,故若肝胃虛寒,則必然影響少陰陽氣的升騰與心腎陰陽的交通和水火的既濟。前述少陰病煩躁欲死,即是中寒為病而影響心腎不交的見證,可見厥陰、陽明二經均與少陰有著密切的關係。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394)
【解析】本條論述厥陰病髒邪還腑,轉出少陽的證治。
肝與膽相表里,少陽病進可轉入厥陰,厥陰病衰也可轉出少陽,故有實則少陽,虛則厥陰之說。本條所述厥陰病見喜嘔而發熱不退的少陽證候,是髒邪還腑、由陰變陽的好現象。臨床上除見到嘔而發熱外,還可有口苦、心煩、脈弦等少陽病的其他見證。既然厥陰病已轉出少陽,則當治以小柴胡湯和解之法。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出者,以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395)
【解析】本條論述傷寒誤用吐下使胃陽虛而致噦。
傷寒大吐大下而傷伐其正氣,特別是脾胃之陽氣,因而造成脾胃之氣「極虛」,本不應再汗,而又「復極汗出」,以致其人外氣怫鬱於表,則身熱不解。而醫者認為表不解,而用熱飲的方法,再度發汗。如此一誤,而使胃氣虛冷,故發生噦,即呃忒之證。「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是作者藉以說明致噦的原因與機理。
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396)
【解析】本條論述噦而腹滿的辨證與治法。
噦,即噦逆,俗稱呃逆。致噦因素雖多,但概括起來不外虛實兩類,而其病機,總由氣機不利,胃失和降所致。今噦與腹滿並見,一般多屬於實證,虛實雖明,但仍需要進一步探討證候形成的具體原因,以便制訂相應的治療措施,所以要觀察其大小便,即「視其前後」,若小便不利,則為蓄水;大便不利,則為腑實。蓄水宜通利小便;腑實宜通利大便。查明前後何部不利,施以相應治法,使二便通利,氣機調暢,則噦逆、腹滿亦必隨之而愈。
【小結】
本篇原文共56條。因病至厥陰,陰寒極盛,陽復有機,即所謂寒極生熱,陰極生陽,故厥陰病與少陰病截然不同,而以寒熱錯雜、厥熱往復、或寒、或熱等證為特點。
厥陰寒熱錯雜證,治當寒熱雜治。其中有烏梅丸寒熱雜治,重在酸收以伏蛔;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寒熱雜治,重在苦降以止嘔;麻黃升麻湯寒熱雜治,重在宣發以透內陷陽郁之邪。
厥陰陰陽消長之機,可通過厥、熱勝復之證而知。故本篇列舉數條厥熱對比,孰多孰少之證,以予辨別陰陽消長、推測預後作示範。
本篇又將諸厥證作了歸納。厥者,手足逆冷是也,是言其證;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是言其病機。並論述了四逆輩的陽虛寒厥;當歸四逆湯證的血虛寒厥;白虎湯證的熱厥;可下證的里熱實厥;烏梅丸證、麻黃升麻湯證的寒熱錯雜厥;瓜蒂散證的痰阻胸陽厥;茯苓甘草湯證的水遏胃陽致厥等。
厥陰主肝,肝氣疏泄失調,可致六腑氣機不利、升降失常而出現諸多嘔、吐、噦、下利之證。就嘔吐而言,有吳茱萸湯證的肝胃氣寒、濁陰上逆之嘔;有小柴胡湯證的髒邪還腑、陰病出陽之嘔;也有烏梅丸、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證的寒熱錯雜、上熱下寒之嘔。就下利而言,有四逆輩的寒利;白頭翁湯證的熱利;小承氣湯證的內結旁流;以及烏梅丸、麻黃升麻湯證的寒熱錯雜之利等。
厥陰為病,陰盛則寒,陽復則熱。寒極亡陽則死;陽復邪卻則愈;若陽復太過則熱,其熱上攻可發喉痹,下迫可便膿血,外壅肌膚則發癰膿。凡此種種的不同預後,本篇均已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