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詮解 · 辨陽明病脈證並治法

劉渡舟 《傷寒論詮解》
【概說】 陽明指足陽明胃和手陽明大腸。陽明是陽氣昌盛的意思。太陽為三陽,其氣布於周身體表,故言其大;少陽為一陽,其氣升發疏泄,而處於萌芽階段,故言其小;而陽明為二陽,居於太陽與少陽之間,故言其盛,所以有「兩陽合明」之說。 陽明又代表著一定的臟腑經絡。手陽明經脈起於食指,循臂外側上肩,下入缺盆,絡肺,下膈,屬大腸,說明了大腸經脈與肺相連。足陽明經脈,起於鼻之交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下交承漿……其支者……下膈屬胃,絡脾,說明了胃之經脈與脾相連,因而構成了肺與大腸相表里,脾與胃相表里的關係。陽明之腑即足陽明胃與手陽明大腸。胃與脾以膜相連,經脈相通,其關係亦非常密切,而胃與大腸又上下直接相通,故其關係則更為密切。 就其生理特點而言,陽明屬土,居於中焦,為水谷之海,又為多氣多血之經。在脾的協同作用下,既能受納水谷,又能營養四旁,故脾胃為後天之本。如《中藏經》云:「胃氣壯,五臟六腑皆壯也。」胃之所以能不斷受納五穀,在於胃之陽氣有腐熟的作用,大腸有傳化物的作用。在正常情況下,六腑以通為順,故滿而不能實。陽明屬里,受納兩陽之氣。又胃氣主降,而腸胃之氣以下行為順,故有陽明主闔之說。飲食入胃則胃實而腸虛,食物下移於腸則腸實而胃虛,虛實互相交替,腑氣得以通順,腸胃中糟粕方能及時排出體外而不至於凝滯。 陽明之氣強盛,抗邪有力,邪入陽明,則多表現為大熱、大實之證,故為外感熱性病的極期階段。陽明病的形成,有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原發的陽明病:為陽明在經之邪不解,隨經入腑而構成胃家實證,或者因於胃有宿食,腸中積滯先行化熱,感邪之後,不待傳變,即可化燥而成陽明病。 第二,續發的陽明病:多為太陽或少陽之邪不解而內傳陽明,或由於發汗以及或吐或下之後,津液受傷,胃氣失和,邪氣化燥成實而轉屬陽明。 陽明病,以里實證為主。里為病位,實為病性。《丹溪心法》說:「欲知其內者,當以觀乎外;診於外者,斯以知其內。蓋有諸內者,必形諸外。」由於陽明主燥,其陽氣強盛,若邪熱入內,最易傷津而化為燥熱。燥熱凝結腸胃,腑氣不通,大便不下,因而腸實胃滿。其表現於內則有大便燥結,腹部脹滿,繞臍疼痛,拒按,甚至有神昏語;其反映於外則有日晡所發潮熱,蒸蒸而熱,濈濈汗出,不惡寒但惡熱等證。同時,陽明與太陰為表里,臟腑相連,經脈相通。胃主燥,脾主濕。如果陽明病反見無汗、小便不利,則為陽明之熱被太陰之濕所郁遏,邪不從燥化而從濕化,又可形成濕熱病。濕熱蘊郁,既不能外越以為汗,又不能下滲從小便排出,必熏蒸而迫使膽液泛溢,發生黃疸。 陽明病除腑證以外,還有經證、熱證、寒證、虛證的種種證治,此反映了六經分證傷寒與雜病共論的特點,但是辨證的重點仍以腑實證為主,以體現六經綱目的主次不同。 由於陽明病的病變範圍較廣,證候內容亦比較複雜,故論中所列舉的治療方法也比較全面而詳盡。概括起來,有汗法、有溫法、有清法、有下法,但其重點仍以瀉下陽明為主,設大承氣、小承氣和調胃承氣湯為代表方。正如尤在涇所說:「蓋陽明以胃實為病之正,以攻下為法之的。」 以上從生理、病理、證候特點和治療方法等方面對陽明病作了簡要的概述,使讀者能夠抓住重點,以對於陽明病的辨證論治有提綱挈領的作用。 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188) 【解析】本條以問答的形式提出陽明病三種不同的成因及證候特點,並著重論述了太陽陽明的病機。 「太陽」,指太陽表證未解;「陽明」,指胃腸乾燥,大便不下。在太陽表證未解的情況下,就形成了大便乾燥、秘結不下的陽明里證,即叫「太陽陽明」。由於太陽陽明多因其人素有胃燥,脾陰被燥所約,不能為胃行其津液所致,故又稱本證為「脾約」。脾胃為後天之本,中央土以灌四旁。其所化生的津液不僅榮養周身,且亦滋養胃的本身,即也要「還於胃中」。胃中津液充足,胃腸得潤,則大便不干。若津液不能還於胃中,則腸胃必然乾燥而大便秘結不下。腸胃乾燥而逼迫津液旁滲,故臨床亦可見小便反多的情況。 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189) 【解析】本條承上條,論述正陽陽明的病機及證候特點。 正陽陽明,指由陽明本身病變所形成的胃家實證,故又可稱為「正陽陽明」。正陽陽明的形成有兩種可能:其一、如成無己所說:「邪自陽明經傳入府者,謂之正陽陽明」;其二、為宿食化熱成燥,由燥成實而形成。總之,凡是未經太陽或少陽的傳經而構成的陽明病,均為正陽陽明。 胃家實是指腸實胃滿,胃腸失去了虛實交替的生理功能,故其程度既不同於一般的大便難,亦不同於脾約證的大便干,而是腸胃中有燥屎凝結成實的一種病變。 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大便難是也。(190) 【解析】本條承接第188條,論述少陽陽明的病機和證候特點。 文中「煩實」二字與文無關,疑為衍文,故應刪掉。 少陽陽明,指由少陽病變化而形成的陽明病。少陽為半表半里,主樞機。其病當以小柴胡湯和解,切不可以汗、吐、下滲利之法治療。正如《醫宗金鑒》所說:「少陽三禁要詳明,汗吐下悸而驚」,李東垣又補充了禁利小便一法而成為四禁。如果醫生誤用發汗或利小便而耗傷津液,則必然導致腸胃不得滋潤而乾燥。胃中乾燥,腑氣不通以致大便困難,從而構成了陽明病,是謂少陽陽明。 以上三條合而觀之,可見陽明病之大便難有其成因和程度的不同,三者相比較,正陽陽明為最重,太陽陽明和少陽陽明則次之。 陽明之為病,胃家實(趙本有「是」字)也。(191) 【解析】本條為辨陽明病之提綱。 仲景列六經之提綱,或以脈證論病機,或以病機推脈證。這並非體例不嚴格,而是使讀者廣開思路,避免偏見,以掌握辨證之全部。六經多舉脈證為綱,唯陽明病之提綱則首先列出病機,即「胃家實」。「胃家」,包括足陽明胃和手陽明大腸,說明陽明病的病位是在胃腸之里。「實」,為陽明病的病性,即如《素問·通評虛實論》所說:「邪氣盛則實」。這裡的「實」,還指有實在的東西如燥屎、宿食之類。本來飲食物的代謝在胃腸之間是虛實更替的。飲食入胃,則胃實而腸虛;食物下移於腸,則腸實而胃虛。飲食物經過由上而下不斷地消磨變化,最後所剩糟粕通過大便排出體外,腸胃的這種功能則概括為傳化物而不藏。也就是說,飲食物在腸胃中始終處於運動變化的狀態,不能堆積留滯而不動。一旦堆積留滯,就要阻塞腑氣不通,以致大便不下,這是形成胃家實證的最基本的病理變化。 陽明多氣多血,陽氣最盛,邪氣入里,易從陽化熱。熱傷津液,則津虧成燥。燥熱與積滯糟粕相結合,則形成腸實而胃滿的燥熱實證,此即「胃家實」。 「胃家實」反映了陽明病的病變部位與病變性質,是對陽明病主要病機及病證的概括。但並非陽明病只此一種病情,此外,它還有熱證、濕熱證、瘀血證、虛寒證等。 問曰:何緣得陽明病?答曰:太陽病發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乾燥,因轉屬陽明。不更衣,內實,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192) 【解析】本條論述太陽病誤治,傷亡津液而成陽明病。 太陽病發汗本為正治之法,若汗不得法,或錯誤地用了瀉下與利小便的方法治療,不僅其病不解,反而傷亡了津液。陽明主燥,喜潤而惡燥。胃為水谷之海,亡津液者,首先傷亡腸胃的津液,以致腸胃乾燥,大便不下,而轉屬為陽明病。轉,是指病證由太陽向陽明的轉變;屬,是指病變已歸屬於陽明。「轉屬」與「轉入」不同,「轉屬」為太陽之邪轉而未盡,陽明里證已成,或曰「轉系」,實際上是並病的意思;「轉入」則為太陽之邪完全入於陽明,實際上是傳經。轉屬陽明,意味著陽明腑實已成,燥屎結於腸胃,腑氣不通,所以「不更衣」。因古人上廁所有更衣之制,故「不更衣」即不大便的雅稱。「不更衣」、「大便難」是言證候,「內實」是對病變實質的概括。由於見到以上證候即可確診為陽明病無疑,故曰「不更衣,內實,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 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193)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病的外在表現,以與太陽病相鑑別。 上條論述了陽明病的成因及其內實的見證,本條接以補充陽明病的外證。外證與表證含義不同,表證是對邪在肌表的所見脈證的概括,具體指太陽病,而外證則是里證表現於外的證候。里熱外達,外證必見身熱。三陽受邪雖俱見發熱,但熱型各有不同。太陽病為邪傷榮衛,陽郁於體表,故見「翕翕發熱」;少陽病為邪在半表半里,正邪分爭,故見「往來寒熱」;而陽明病則為邪結於里,熱由里向外騰達,故表現為「蒸蒸發熱」,即像炊籠之熱氣騰騰。若以手捫患者皮膚之熱比較:太陽病初捫尚覺灼手,但捫之時久則熱度漸遜;而陽明病之熱則不然,捫之愈久則熱感愈甚,以此可作臨床鑑別。陽明里熱外蒸,逼迫津液外泄,必見汗出,故汗出亦為陽明外證之一。六經為病見汗出者,非僅陽明一經。太陽病中風證有自汗;少陽病有合目汗出;少陰病亦有因陽虛不能固表的自汗出等等,但均不及陽明病汗出為甚。陽明病由於里熱熾盛,不斷地向外發越透達,迫使津液大量外泄,而表現為汗出連綿不斷,所謂「陽明病,法多汗」其理即在於此。陽明病的汗出雖有一定的散熱作用,但其熱並不因汗出而退,這又與太陽表證之熱隨汗而解不同。「不惡寒,反惡熱」是陽明病與太陽病以及少陽病的主要鑑別點。病在太陽,發熱與惡風寒同時並見;邪在少陽,正邪交爭於半表半里,故寒熱往來;而陽明則由於熱結於里,里熱外達,表里俱熱,故不惡寒而反惡熱。 問曰:病有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者,何也?答曰:雖得之一日,惡寒將自罷,即自汗出而惡熱也。(194)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病初起見惡寒的緣由,以及轉屬陽明之里的辨證要點。 據上條所述,陽明外證本應見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而今「病有得之一日」,即陽明初起,卻見不發熱而惡寒。這說明疾病的變化是複雜的,其臨床表現既有普遍規律,也有特殊性。據本論所載,陽明病而見惡寒證的有兩種情況:一是由於陽明內熱蒸騰,大汗出使腠理開泄,衛表不固而見背微惡寒者;另一種情況即本條所述,在陽明病初起階段,亦即經表之邪欲往陽明傳變,而又未完全入里之時,由於經表仍有邪氣,故亦見惡寒。但由於陽明里熱業已開始形成,故這種惡寒的時間不長,很快就將自行解除,而出現身熱、自汗出、不惡寒反惡熱等陽明病的典型證候。 問曰:惡寒何故自罷?答曰: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始雖惡寒,二日自止,此為陽明病也。(195) 【解析】本條接上條論述惡寒自罷的機理,以揭示陽明病有經腑之不同。 惡寒為什麼自行解除,張仲景以五行學說解釋了病變機理。陽明胃居於中焦,按五行屬性,歸類屬土,這就是「陽明居中,土也」的意思。陽明胃是五臟六腑之大會,為水谷之海,營衛氣血生化之源,其性能就如五行的土一樣,既能長養萬物,也是萬物之歸宿,故曰「萬物所歸」,這主要是從生理方面來講的。若就病理而言,邪傳陽明,形成燥熱結實,燥屎留而不去,此即所謂「無所復傳」。也就是說,胃家之實別無去路,但又不是說凡陽明病邪都不傳變。如陽明經證,其邪在淺表且呈彌散狀態,故仍有可傳變之機。就是腑實證,由於燥熱不去,灼傷真陰,亦可累及少陰而竭其液。所以,陽明病無所復傳僅僅說明有形之邪在胃腑凝結的時間較長,有六七日、八九日,甚至直到津液虧耗、正氣受傷,生命垂危之時仍為陽明胃腑之燥熱實證。 正因為陽明病有經、腑之不同,所以在陽明初得病時,邪氣在經,陽郁不伸,溫煦失職,而可見到惡寒,待邪氣入腑,從陽化熱,里熱外發,則惡寒自止而轉見汗出惡熱之證。這種「始雖惡寒,二日自止」的證情,正反映了陽明病的特點,據此即可確立診斷,故曰:「此為陽明病也」。 本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196) 【解析】本條論述太陽病汗出不徹而轉屬陽明。 太陽表證,本應發汗,但發汗要得法,既不能過汗而傷亡津液,又不能發汗太少而不足以去邪。本條雖然是用了發汗之法,但是「汗先出不徹」,即汗出不徹底。「徹」者,透也,盡也。汗出不透,則表閉不開,陽郁不宣,邪不能除,隨即化熱,內傳於里而轉屬陽明。本條與第192條雖均是太陽轉屬陽明,但他們所形成的證候卻不盡相同。前條因汗、下、利小便傷亡津液而轉屬陽明,多以腑實證為主,故見內實,不更衣,大便難等證。本條不傷津液而轉屬陽明者,乃為太陽之邪傳於陽明之經,或化為瀰漫之熱,因而無內實的表現。此外,還有一種意見認為:傷津液者是針對正氣而言,不傷津液者針對邪氣而論。說明不僅正氣受傷太陽之邪可轉屬陽明,而且邪氣盛實亦可由太陽病轉屬為陽明病。從兩條的異同比較中,以見內因與外因、正氣與邪氣的辯證關係,揭示了太陽之邪轉屬陽明的兩個因素。此說亦可供參考。 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是轉屬陽明也。(197) 【解析】本條論述傷寒轉屬陽明的見證。 「傷寒發熱無汗」,言寒邪客於太陽,表閉陽郁;「嘔不能食」,是里氣不和,胃氣上逆之證,或來自表邪之影響,或是表邪內傳少陽。因少陽病常見喜嘔、不欲食等證。若由無汗而轉見「反汗出濈濈然」,說明病變既不在太陽,也不在少陽,而是轉屬陽明了。因為只有陽明里熱蒸騰、腠理開泄,才會使汗出連綿不斷。故「汗出濈濈然」可以說是轉屬陽明的主要標誌,當是辨證的關鍵。「汗出濈濈然」之前用一「反」字,是對前「無汗」而言的,在這裡既有加強辨證的作用,也突出了病機的轉折。用意深刻,耐人尋味。 傷寒三日,陽明脈大。(198)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主脈,並藉以反映病機。 「傷寒」,泛指外感疾病。「三日」,言受邪發病已有幾天,按照傳變規律應該病及陽明。但是否傳至陽明,要以脈證為據,正如張仲景所說:「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傷寒三日,脈由浮轉大,說明病有傳變徵象。「脈大」,是言脈形寬闊洪大,其勢如波濤洶湧。陽明為水谷之海,多氣多血,陽氣最盛,病入陽明,正邪鬥爭有力,正盛邪實,陽熱亢盛,氣血鼓動於外,故脈應之而大。但由於病程短,邪陷時間不長,仍在陽明氣分,而未與糟粕凝結,故僅為彌散之熱而尚未斂結成實,故只能見到洪大之脈,而不能見到實脈。洪大脈與實脈不同,李瀕湖作了比較:「洪脈來時拍拍然,去衰來盛似波瀾。欲知實脈參差處,舉按弦長愊愊堅」。說明洪脈是浮取有力,脈形寬大;而實脈則是舉按皆有力,脈形弦長。 以上從第188條到198條,可看為陽明病的總論。從中可以看出:陽明病有經證腑證之分,亦有虛實寒熱之別。只有把這幾方面的問題搞清楚了,才能掌握陰陽兩綱的辨證。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出,《傷寒論》的六經是始終貫穿了八綱辨證精神的。以下則介紹陽明病各類證候的辨證與治療。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系在太陰。太陰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鞕者,為陽明病也。(199) 【解析】本條論述太陽與太陰、太陽與陽明的脈證鑑別,說明陰陽病證有出入轉化的機制。 傷寒當見脈浮而緊,乃為太陽表實證之正脈。若見「脈浮而緩」,即脈由緊變緩,說明太陽之寒邪已經化熱,如同第40條「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有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的病機一樣,表邪化熱則脈變緩而有入里之機。入里又有陰陽之別,入陽明少陽者為陽也;入少陰太陰者為陰也。入何經都有其特殊的證候表現,是為辨證之根據。如果見有口苦、咽干、目眩、心煩喜嘔、嘿嘿不欲飲食為傳於少陽;如見有脈微細、但欲寐則為傳於少陰;如見有一身手足盡熱、煩躁、汗出而渴的為轉入陽明。今見手足自溫而身不發熱,又手足不厥冷的,則知是脾經有熱的表現,故謂「系在太陰」。系者,聯繫的意思。這裡講的是太陽之邪化熱入里而聯繫於太陰。 太陰為陰土主濕。若脾經熱邪影響運化水濕的功能,則熱與濕合,濕熱蘊郁熏蒸,「身當發黃」。言外之意,必見無汗、小便不利等證。如果小便自利,說明濕有出路,故「不能發黃」。若濕去熱留,至七八日,太陰之熱不解,外出陽明,從燥化而見大便硬者,則是太陰轉出陽明,形成了胃家實證,故「為陽明病也」。本條寓意非常深刻,它反映了陰陽表里病證在其發展過程中,依據一定條件可以相互轉化,表證可以入里,里證可以出表;陽病可以轉陰,陰病亦可以轉陽,這種相互轉化的規律,在六經病中具有普遍意義。 傷寒轉系陽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也。(200) 【解析】本條承上條續論邪傳陽明的見證。 上條講到太陰之熱外出陽明,有小便自利、大便因硬的表現。本條所論,由太陽之錶轉系陽明之里,當有濈然微汗出的見證。雖兩條所論之傳入途徑不同,但是,無論由太陽轉系陽明,還是由太陰外出陽明,只要是屬陽明病,就必然有其共同的證候。因此,兩條所見之證,應相互聯繫,相互補充。陽明病濈然汗出之理,前已作過分析,這裡不贅述。由於本證是邪氣初入陽明,熱勢不甚,故雖亦是汗出連綿,但量並不多,即所謂「濈然微汗出也」。 陽明中風,口苦咽干,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脈浮而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也。(201)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經腑同病時,不能下之太早的道理。 陽明中風乃為陽邪所傷,而與傷寒不同。陽邪傷人則易於化熱而見陽明經腑同病。陽明在經之邪不解,故見發熱惡寒,脈浮而緊。這裡需要指出的是:陽明之脈浮緊與太陽之脈浮緊不同。太陽脈浮主表、緊為寒,即風寒傷於體表的脈象;而陽明脈浮表示在經之邪不解,緊主里實,即陽明經腑俱病之脈,故其人必大便秘結。陽明經腑俱病,應先解其表,後攻其里,或者表里兩解。倘若以其有腹滿微喘、大便秘結之里證,而忽視寒熱脈浮之表證,急不可待地先用瀉下之法,則為下之太早。下之太早,則使在經之邪乘機內陷聚集於里,而使病情加重。熱更盛,里益實,故腹滿不解;熱盛津傷,則小便難。 有的注家認為本條是三陽合病,即發熱惡寒,脈浮緊為太陽病;口苦咽干為少陽病;腹滿微喘為陽明病。雖對病證的解釋有所不同,但對不能過早使用下法的認識還是一致的。 發汗與瀉下是兩種不同的治法。病在太陽之表宜汗;病在陽明之里宜下。前人謂:傷寒下不厭遲,汗不厭早,是根據傷寒病的特點總結出來的經驗之談。說明及時解除表邪,使之不至於內傳故要早發汗,而當有表邪存在時,或里猶未成實,則又不宜早下,以防引邪入里或傷害脾胃之陽而生他變。 陽明病,若能食,名中風;不能食,名中寒。(202) 【解析】本條以能食與不能食辨陽明之寒熱證候。 胃為消化系統的重要器官,主受納與腐熟水谷。因此,胃有寒熱則必然反映到飲食方面來。陽明中風,風為陽熱之邪,熱則消谷,故「能食」;若中寒,寒為陰邪,易傷胃中陽氣,胃陽受傷則不能腐熟水谷,故「不能食」。 陽明病的來路有二:一為傳經之邪,一為本經受邪。一般認為,傳經之邪多為化熱之後而傳於陽明;本經受邪則不然,可受於熱,亦可中於寒。本條以飲食情況來辨寒熱,主要是針對陽明自身受邪而言。然而,辨證的指導思想應該是:「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因此,無論是傳經還是自受,歸根到底是與人體胃氣的盛衰有關。 陽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鞕後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谷不別故也。(203)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中寒以致胃中冷的證候。 陽明中寒,胃中必冷,腐熟無權,故不能食。然陽明胃與太陰脾以膜相連,同居於中焦,病變常相互影響。胃寒及脾,脾運失職,水谷不別,清濁不分,則見小便不利,大便溏泄而水谷夾雜。由於胃中冷,寒氣凝結,則又見大便初硬後溏而「欲作固瘕」。「固瘕」為證候名,形容大便初硬後溏,說明固瘕乃假象。初硬後溏,反映了陽虛不能化的特點,與陽明的燥熱實證有本質區別。陽明主四肢,四肢為諸陽之本,胃陽虛不達四末以斂攝津液,故手足滲出冷汗而濈濈然,此與陽明胃腸燥熱逼迫津液外滲的手足濈然出熱汗截然不同。「以胃中冷,水谷不別故也」,是對小便不利、大便初硬後溏等證的病機概括,指出以上諸證,皆因脾胃虛寒,腐熟運化無權所致。 陽明病,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調,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奄然發狂,濈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勝谷氣,與汗共並,脈緊則愈。(204) 【解析】本條承接上條,論述陽明病中寒,胃氣得復,病癒作解的見證。 陽明病中寒,本不能食。今欲食者,說明寒去而胃陽得復。若陽復太過而從燥化,則小便數多而大便當硬,今小便反不利而大便自調,說明濕熱內蘊而未成燥實。濕留關節,筋脈不利,故骨節疼痛;濕熱鬱蒸,則「翕翕如有熱狀」。由於胃陽得復,正氣充盛,能以驅邪外出,濕熱邪氣得以外越,其人則可忽然見狂躁、濈然汗出而病癒。「此水不勝谷氣」,是張仲景對本病自愈機理的概括說明。陰不勝陽,有胃氣為盾,故其病向愈。 關於「脈緊則愈」有所爭議。有的認為:緊言脈象有力,是邪去正復的標誌,故脈緊則愈;也有的認為:寒邪為病,多見緊脈,今胃陽來復,陽能勝陰,故當為「脈緊去則愈」;還有的認為:脈者,血脈也,因陽氣得復,血脈緊固而外邪不入,故病癒等等,儘管諸家見解有所不同,但就其正勝邪卻這一點來講,則是完全一致的。成無己的「陰陽氣平,兩無偏勝則愈」的註解,確是說出了病癒的根本。 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205) 【解析】此條論述陽明病欲解的時辰。 凡六經之氣均有旺時,其旺時與自然界六氣旺時相應。陽明胃屬燥金,金氣旺盛之時,在於申、酉兩個時辰。如果陽明病經過治療之後,已具備了作解的條件,則當此時此刻,人體正氣可藉助於自然界的旺氣而有利於疾病的作解,這種生物學的特定機能現已被人們所重視。 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以其人本虛,故攻其熱必噦。(206) 【解析】本條承第203條,論述胃中虛冷反攻其熱所產生的不良後果。 陽明病不能食,本為胃中有寒所致。若誤認「固瘕」之手足濈然汗出,大便初硬後溏而為胃家實熱,用苦寒藥攻之,則必使中氣更虛,胃寒益甚。胃寒氣逆則發生呃忒之變,即所謂「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以其人本虛,故攻其熱必噦」,為自注句。說明產生噦證的原因不外有兩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胃中虛冷,屬於內因;另一方面是外受寒邪或治以寒涼藥物,內外合邪,使寒者更寒,胃氣上逆,則成噦逆。 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谷疸,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脈遲故也。(207) 【解析】本條論述寒濕郁滯欲作谷疸的脈證及治療禁忌,以見陽明與太陰的表里關係。 陽明病脈遲,遲主寒,為陽明中寒之象。一般來講,陽明中寒本不能食。此雖能食,但不能飽食,即所謂「食難用飽」,說明胃氣虛寒,腐熟無權。若不明此理,而強求飽食,則虛弱的胃氣被谷氣所羈縻,胃氣鬱遏,水谷不能化成精微物質而反生濕邪。寒濕凝滯,影響氣機升降,胃脘氣鬱,則微微發煩;清陽不能上榮頭目,則頭眩;下焦之氣不行,水道不通,必小便難。寒濕郁滯不化,自可發生黃疸之變,故謂「此欲作谷疸」。欲作,是將作而未作之意。據《金匱要略方論》所云:谷疸生於脾胃,因於「風寒相搏……谷氣不消,胃中苦濁,濁氣下流」所致。發黃有多種原因,但因濕邪蘊郁而發者,不外兩種:一是濕熱熏蒸而發的,為陽黃;一是寒濕郁滯而發的,屬陰黃。據上述脈證,此之谷疸當屬陰黃。寒濕發黃,應治以溫中滲利化濕之法。若因其微煩或有腹滿等證,而妄用苦寒瀉下,則不僅不能祛邪,反更傷脾胃,使寒濕郁滯更甚,故曰「雖下之,腹滿如故」。從「腹滿如故」可知,前證本有腹滿,下後腹滿不僅不減,反而更加嚴重。那麼,為什麼欲作谷疸的腹滿不能用瀉下?其原因就在於本證屬脾胃氣虛而有寒濕凝郁。「所以然者,脈遲故也」,不僅言其脈象,更重要的是以脈象概括病機,藉以申明寒濕發黃不可下的道理。 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208) 【解析】本條以有汗與無汗辨陽明病之虛實。 陽明病,一般地指腸胃燥熱實證。胃為水谷之海,是津液化生之源。陽明熱盛,蒸騰津液外越,必見濈濈汗出,或大汗出,故汗出被列為陽明病的重要外證之一。三陽為病,均有發熱、汗出,但各有各的特點。太陽病見汗出者,為中風表虛證;無汗者,為傷寒表實證。陽明病「法多汗」,是講陽明熱實證的一般規律是多汗的,而今無汗,故曰「反」。陽明病無汗,常見於以下兩種情況,一是濕熱蘊郁,不能泄越,而致發黃的,可見無汗或僅頭汗出而身無汗;二即本條所述,因陽明氣虛,水谷無以化生津液,則無以作汗。因虛不僅無汗,同時還有「身如蟲行皮中狀」之感。「皮中」,即皮下之肌肉部分。陽明之氣主肌肉,陽明氣虛,氣血不足,不能作汗透出肌表,故皮中有如蟲子爬行的感覺。因為中氣虛並非短期形成,故曰「此以久虛故也」。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咳不嘔,手足不厥者,頭不痛。(209) 【解析】本條承上條,進一步論述陽明虛寒而又挾寒飲上犯的證候。 陽明病法多汗,而反無汗者,則非虛即濕。今小便利,說明三焦水道通利,可知本證非濕郁之患,而屬陽明虛寒。陽明虛寒,腐熟無權,則易生水飲。二三日以後,寒飲上犯,使胃氣上逆則作嘔;使肺氣不降則作咳;上蒙清陽則頭痛;胃氣虛寒,不能充養四末則手足厥冷。言外之義,以其胃氣虛寒,消磨水谷的機能減退,還應有不能食等證。然而陽明胃氣,畢竟還沒有一蹶不振,所以陽明氣旺以致足以抑制寒飲邪氣時,則就不嘔、不咳,手足不厥,頭也不痛。關於本證的治療,仲景未出治法與方藥,後世很多注家加以發揮,提出了不少治療方法,有主張用小青龍湯散飲的;也有主張用葛根湯發汗散寒的;還有主張用小建中湯溫中扶虛的。根據本證的證候及病機特點,若治以吳茱萸湯溫胃陽、散寒飲、降濁逆,可能比以上諸方較為適宜。 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210)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病陽熱挾風上擾的證候,以與上條作對比鑑別。 足陽明胃脈之支,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手太陰肺經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至喉部。可見肺與胃以經脈相連,關係非常密切。若陽明內有邪熱,熱邪上迫於肺,肺失清肅則咳,熱邪循經上咽喉,則咽喉作痛。前者陽明有寒,則寒邪動飲上犯清陽而苦頭痛;今者陽明有熱,則熱多動風,風熱上擾,故頭目眩暈。陽明熱盛於內而蒸騰於外,故不惡寒。陽明熱盛,能消磨水谷,故能食。 本條實為陽明熱證的補充,與上條互相比較,從病因病機來講,一為虛寒挾飲上犯,一為實熱挾風上擾;從症狀表現來看,一為不能食,一為能食,一為手足厥冷,一為不惡寒,一為苦頭痛,一為但頭眩。兩相對比,以加強辨證思維。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者,身必發黃。(211) 【解析】本條論述濕熱發黃的成因及先期症狀。 陽明病無汗,或因於虛寒,或因於濕郁。本條所論乃陽明之熱被濕邪所郁遏,濕熱糾纏,難解難分,熱不得越,濕不得泄,故身無汗;或即使是有汗,也只是頭汗出,劑頸而還,余處無汗。濕熱蘊郁於里,三焦水道不通,故小便不利。濕熱蘊郁內擾,故心中懊而煩郁特甚,若濕熱不解,蘊郁熏蒸,影響膽液的正常排泄,則身必發黃。濕熱發黃之因,在於濕熱交阻而不能泄越,故這裡的「無汗,小便不利」既是證候,又足以說明病因病機。心中懊是濕熱蘊郁不能泄越的必見證,故亦常是濕熱發黃的前驅證候。心中懊還可見於虛煩、結胸、陽明腑實等證,但總由熱郁所致。本證乃濕熱交結,熱欲外發,但又被濕郁而不得發泄,故其人煩郁特甚而有無可奈何之感。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212)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病誤治而續發黃疸的見證。 三陽病均有發熱,但熱型不同。一般說來,陽明之發熱當為蒸蒸而熱,伴隨著濈濈汗出。但也有發熱而不汗出者,此即濕熱蘊結之證。若不明此理,誤把陽明濕熱認作表熱而以火劫汗。火氣雖微,內攻有力,因而使陽明之熱更甚。然陽明之熱的發展有兩種機轉,一為熱從燥化,即熱迫津液外泄,汗出津傷,胃中乾燥,大便成硬,形成陽明腑實證;另一種是熱與濕合而變為濕熱證。今陽明之熱雖盛,但被濕邪所郁遏,不能外越而為汗,故周身無汗,僅是額頭出一點汗,而且小便為之不利。於是則熱不得越,濕不得泄,濕熱相蒸,故身必發黃。 陽明病,脈浮而緊者,必潮熱,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213)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經病及經腑同病的脈證。 陽明病,見脈浮為在經之邪不解,邪未完全入里,緊主里實。故陽明病之脈浮而緊為經腑同病,與太陽之脈浮緊所主的病證不同。潮熱者,如潮之信,到時即發,故曰「發作有時」,是陽明里熱實證的典型症狀之一。脈證合參,說明證屬陽明經腑同病,並且以里實腑證為重。若脈但浮而不緊,表明邪只在經,還尚未傳於腸胃陽明之腑。寐則陽入於陰,衛表不固,在經之邪熱逼迫津液外泄,故睡中汗出即「盜汗出」。正如成無己所說:「陽明病里熱者自汗,表熱者盜汗」。說明陽明病多汗,是里熱蒸騰之故,若熱不在里而在於經表,其部位較淺,故不為自汗而為盜汗。 本條應與第201條互參。皆論經腑同病不可下之太早。 以上諸條,從汗的有無以及汗出的形式等方面,分析論證了陽明病的寒、熱、虛、實,在經、在腑的辨證要點。文字雖簡,但內容全面而詳盡,具有深刻的辨證意義,學者應細心加以體會。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214)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經熱致衄的機理與見證。 陽明病,如果里有熱,熱邪蒸騰,津液受傷,胃中乾燥,必大渴欲飲水數升,是為白虎加人參湯證。今里無熱而但經中有熱,陽明經起於鼻之交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環唇,故經有熱,則口齒乾燥,「但欲漱水不欲咽」。陽明經熱不解,迫血妄行則衄。成無己指出:「陽明里熱,則渴欲飲水,此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是熱在經而里無熱也。陽明氣血俱多,經中熱甚,迫血妄行,必作衄也。」他講的很有道理。也有的注家認為:腑熱為氣分之熱,所以大渴引飲;經熱在血脈,為血分之熱,熱在陰分而局限,故雖口燥,卻不渴飲。此說亦可參考。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差,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大便必鞕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鞕。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215) 【解析】本條論述以小便多少判斷大便是否成硬。 陽明病本有發熱,汗自出的外證,醫生誤以發熱、汗出為太陽表病,而「更重發汗」。發汗後可能暫時汗出減少,發熱亦隨之減輕,醫生以為「病已差」。其實不然,發熱、汗出雖有減輕,但因發汗更傷津液,以致胃中乾燥;邪熱入里,又出現心煩不了了之證,故病猶未瘥。津傷胃燥則大便必硬,「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鞕」,是對誤治津傷化燥的自注之詞。由於二便相關,故此時應當問其小便情況。如果小便素日三四次,「今日再行」,即每天小便兩次,則可斷定「大便不久出」。其道理是小便由三四次減為二次,說明津液能夠還於胃中,而不偏滲膀胱,則腸胃有津液以潤,「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對於上述胃燥津傷的大便硬,一般均不宜用攻下之法,可待其津液自復,還入胃中,使津液自和而大便自下,或用潤導之法以導便外出。此與陽明熱結之大便硬,在治療方法上不同。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216)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病禁下證,以見陽明病有可下與不可下之辨。 陽明病虛證、寒證或有經證不解時不可攻下,已如前述。本條提出「傷寒嘔多」不可攻之,也是陽明禁下之一。嘔多不可攻的原因有二:一、嘔多,即以嘔為主,是胃氣上逆的反映,病變在於上,故禁用承氣湯攻下。正如成無己所說:「嘔者,熱在上焦,未全入府,故不可下」。二、嘔為少陽之主證,若陽明病兼有少陽樞機不利時,亦可見嘔多。由於少陽病禁下,故雖有陽明證,亦不可攻。總而言之,無論從病位上講,還是從病機上講,凡見嘔多者,均不可攻下。否則,必引邪內陷,以致後患無窮。 陽明病,心下鞕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217) 【解析】本條承上條,進一步論述陽明病禁下證及誤下的變證與預後。 陽明病,若屬腑實可下證,當見腹滿疼痛拒按。今見心下硬滿,未言疼痛拒按,說明邪結偏上,尚未構成實證。此證之硬滿,乃氣機痞塞所致,故曰「不可攻之」。若誤用攻下,必損傷脾胃之氣,脾氣不升則下利,病及少陰,腎關不固,則利遂不止,反映了脾腎氣敗,故為死證。如果攻下之後,雖有下利,但能自止,說明脾氣未敗,尚有自復之機,故曰:「利止者愈」。 陽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218)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經證不可下及下後發黃的變證。 陽明之經脈布於面,面合赤色為陽熱郁於陽明經而不得宣洩的反映。經者表也,邪在陽明經表,里未成實,故「不可攻之」。即或陽明經腑同病,亦須先解經邪而後攻下。若經邪不解,貿然攻下,必虛其脾胃之氣,脾虛不運則生濕,經中邪熱乘虛入里,與濕邪相合,濕熱熏蒸,則發熱身黃;影響三焦水道之疏通,濕邪不能下泄,則小便不利。 以上三條,總論陽明之不可下證,若與第201條和206條合參,可見陽明病之不可攻下當包括以下幾方面:一、陽明虛證不可攻;二、陽明寒證不可攻;三、陽明濕熱證不可攻;四、陽明經證不可攻;五、陽明病位高而邪結偏上者不可攻;六、陽明病位淺而邪結不深者不可攻。若不當攻下而強攻之,必虛其虛,而致正虛邪入,則後患無窮。因此,掌握不可攻下之禁,事關重要。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219)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病胃不和的證治。 接前述陽明病的不可下證之後,此又論其可下之證,則充分體現了禁下與可下的辯證思想。可下之證,意味著陽明燥實已成。但可下也要分清病位深淺和燥結的程度輕重,若病位深,病勢重,燥結成實者,則可用大承氣湯;若病位深,病勢輕,燥熱成硬者,可用小承氣湯;若病位淺,病勢輕,燥熱只結在胃的,則用調胃承氣湯。仲景本著由上到下,由淺入深,由輕到重的病變層次,故首先舉出調胃承氣湯證。 對本條的解釋一直有爭議,焦點在於「不吐不下」四字。最早註解《傷寒論》的成無己認為:「吐後心煩,謂之內煩;下後心煩,謂之虛煩。今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則是胃有鬱熱也,與調胃承氣湯,以下鬱熱」。後世多數注家均依成氏的見解,把「不吐不下」作為治療過程來看。但也有少數注家把「不吐不下」看做是患者的臨床症狀,即其人既不吐,又不瀉。結合臨床實際,再細推敲文意,後者的解釋亦是有道理的。因心煩常在多種病證中見到,吐而心煩者,屬少陽;不吐不下而心煩者,屬陽明胃燥,因此「不吐不下」就有鑑別診斷的意義。若將這兩種意見結合起來,則更加全面,即未經吐下而見不大便、心煩等證,說明非屬梔子豉湯證的虛煩,而屬於陽明胃家熱實的實煩;又因不見腹痛拒按,日晡所發潮熱,濈濈汗出等大腸燥實證,故不用大承氣湯,而用調胃承氣湯以和胃燥,胃中燥熱得解,則心煩自止。 調胃承氣湯方義,在第30條已述及。因本方瀉下之力較緩,以緩下之法而使胃氣調和,故名曰「調胃」。承者,順也,有承繼、接續之意。「氣」,指腸胃之氣。因為承氣類瀉下之藥,可使胃腸之氣承之以下,故取名「承氣」。調胃承氣湯的服法有二:一是「少少溫服」,多用於和胃,如第30條;一是頓服,主要用於燥熱內結,臨床應視證情而選用適當的服藥方法。 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里也。手足濈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鞕也,大承氣湯主之;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220) 大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半斤,炙,去皮 枳實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內大黃,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上微火一兩沸,分溫再服。得下,余勿服。 小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 厚朴二兩,炙,去皮 枳實三枚,大者,炙 已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解析】本條論述大、小承氣湯的證候鑑別以及承氣湯的使用禁忌。 「陽明病脈遲」,多見於陽明中寒,因寒主凝滯,脈道不利所致。如第207條「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谷疸,雖下之,腹滿如故」。此證多屬虛寒,故脈當遲而無力。至於第246條提到的「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這裡的「脈遲」,則含有脈緩的意思。而本條所述之「脈遲」,是因腸胃結實,腑氣不通,影響氣機不利,血脈不暢所致,故脈遲而必有力。文中「雖汗出」的「雖」字,有的注家認為當放在「脈遲」之前,意思是說,陽明病本當見沉緊之脈,此雖脈遲,但遲而有力,且有汗出、不惡寒等里熱的見證,故斷為陽明腑實證無疑。陽明里實熱盛,壅滯於內外,陽氣不得流通,故身重。腸實胃滿,腑氣不通,氣機不利,邪熱上迫,壅塞於肺,故短氣腹滿而喘。陽明之氣,旺於申酉二時,若見有日晡潮熱者,說明經表之邪已入於里,腑實確已形成,故曰「可攻里也」。在上述證候的基礎上,又見手足濈然汗出,則是大便已硬、燥屎內結的象徵。因為手足為胃所主,陽明病,實熱聚於胃,不能散發於外,勢必迫津液旁走四肢,而見手足汗出連綿不斷。陽明病見不大便、腹滿疼痛、潮熱、手足濈然汗出、脈遲有力,說明痞、滿、燥、實諸證已經具備,大便業已成燥,故以大承氣湯攻下。 倘若是其人汗出雖多,但其熱不潮,同時又有惡寒之證,說明不僅陽明腑實未成,而且表證也尚未解,故不可用承氣湯攻下。 若潮熱而不見濈然汗出,或汗出而不見潮熱,二者僅見其一,同時又見「腹大滿不通」,「大滿」,形容脹滿之甚;「不通」,指大便不下,這說明腸中糟粕初結,燥實不甚,以痞滿為主,故不能用大承氣湯峻下,而只可與小承氣湯緩下。 大承氣湯用厚朴之苦溫,行氣以消滿;枳實之苦寒,下氣以消痞。二藥均為氣分藥,可通達腸胃之氣。又用芒硝之咸寒以軟堅、開熱邪之凝結;大黃之苦寒以瀉下熱結。硝黃二藥在枳實、厚朴的推動下,而有蕩滌腸胃、推陳致新的作用。四藥相輔相成,配伍得當,用治陽明腑實痞滿燥實俱備,效如桴鼓。因本方可泄熱破結,化燥軟堅,順理腑氣,攻下燥屎,力大而峻,故名「大承氣湯」。 臨床使用本方,應注意其煎藥法:當先煮枳實、厚朴,以行氣於前;後煎大黃,以泄熱結;最後入芒硝,以軟堅化燥。從而可達到蕩滌腸胃、推陳致新的目的。 使用本方,除應見潮熱、汗出,特別是手足濈然汗出這兩個典型症狀外,還一定要參以腹診、舌診和脈診。若見腹如合瓦,脹滿疼痛拒按,舌苔黃燥,甚至有芒刺,脈沉遲而有力的,才可用本方瀉下。服大承氣湯以後,如大便已下,還要再檢查腹部的情況,尤其是臍周圍的情況。若大便雖下,但量不多,臍周依舊硬滿疼痛,乃為燥屎未盡,可再服藥;若大便瀉下較多,腹部已不痛不硬,為燥屎已盡,則當停藥。 小承氣湯用大黃瀉下陽明熱結,用厚朴行氣消滿,枳實理氣消痞。厚朴、枳實協同行氣導滯,以助大黃的瀉下作用。因本方大黃倍厚朴,是以氣藥為臣,與厚朴倍大黃的氣藥為君之大承氣湯有別,故瀉下之力較大承氣湯為緩,而名「小承氣湯」。另外本方朴、枳、黃三藥同煎,不分先後次第,則大黃瀉下之力變緩。同是大黃一藥,因煎法不同,其瀉下則有緩急之分,臨床使用時應當注意。 張仲景在上條論述了調胃承氣湯證,隨之在本條又列出了小承氣湯、大承氣湯證,以資互相鑑別。調胃承氣湯治燥熱在胃,證以燥熱為主,故以甘草緩戀硝、黃於上,以使胃氣調和,且有護正之義,而為和下之法;小承氣湯治大便成硬在腸,腑氣不順,證以腹部痞滿為主,但未到燥屎內結,腸氣閉阻的程度,故只用朴、實、黃而不用芒硝,與大承氣湯相較,則為和下之法;大承氣湯治燥屎凝結在腸,腑氣閉阻,證則痞、滿、燥、實俱備,故方中行氣、軟堅、瀉下並用,以蕩滌腸中燥屎,為峻下之法。這就是三個承氣湯的不同之處,也是臨證區別使用的主要依據。 陽明病,潮熱,大便微鞕者,可與大承氣湯;不鞕者,不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失氣者,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轉失氣者,此但初頭鞕,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其後發熱者,必大便復鞕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失氣者,慎不可攻也。(221) 【解析】本條論述燥屎已成未成、可下不可下的辨證,以及大小承氣湯的使用方法。 據上條所述,大承氣湯證的典型證候是潮熱,手足濈然汗出,大便干硬不下,腹滿疼痛等,諸證俱備,則反映燥屎已成。本條證見「大便微鞕」,即腑實已結,但同時伴見「潮熱」,則標誌燥屎已經形成,故可與大承氣湯治療而不為錯。若雖有潮熱,但屎不硬,則自然不能用大承氣湯攻下。若其人已有六七日不大便,理應考慮是否有燥屎的問題,即所謂「恐有燥屎」,但其人並未呈現潮熱、手足濈然汗出、腹滿疼痛等大承氣湯證的典型證候,此時如何判斷燥屎的形成,「欲知之法」,可先少少與小承氣湯。服湯後,若大便未下而轉失氣(指放屁)的,說明必有燥屎凝結、腸氣閉阻,而少量的小承氣湯尚不足以蕩滌其實,只能使燥屎略有活動而轉氣下趨。由此可知,燥屎已成,可放心使用大承氣湯攻之。若服小承氣湯後並沒有轉失氣,說明其證或屬燥屎未成,或屬腸胃虛寒、大便初硬後溏的「固瘕」證,然均不可用大承氣湯攻下。若攻之,則虛以實治,必傷脾胃陽氣。一旦中陽被傷,腐熟運化水谷的機能減退,則必腹脹滿而不能食。水性陰寒,而能郁遏胃陽,故當中陽不足之時,飲水後每多見氣逆作噦之證。「其後發熱者」至「以小承氣湯和之」一段,應接在「此有燥屎也,乃可攻之」之後。言用大承氣湯後,又見發熱的,是陽明之實熱復結,熱灼津液,故「必大便復鞕而少」。因已用過大承氣湯峻下,雖有實熱復結,但其勢已緩,僅表現為發熱而不見潮熱;僅見大便硬而少,非為燥屎不下,故不能再用大承氣湯峻下,而用小承氣湯緩下和胃即可。最後「不轉失氣者,慎不可攻」一句,是復申禁誡之詞,強調燥屎未成,則千萬不可以大承氣湯貿然攻下。 根據臨床觀察,腸中有燥屎,不一定先要用小承氣湯測試,有的患者,不服攻下藥物亦可見轉失氣。而凡大便不下,間有轉失氣味極臭者,即為可下之證,用大承氣湯多能取效。 夫實則語,虛則鄭聲。鄭聲重語也。(222) 【解析】本條以患者的語聲辨病之虛實。 「夫實則語,虛則鄭聲」,「夫」是發語詞,「虛」與「實」是對正邪而言,即所謂「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語和鄭聲都是意識不清情況下的胡言亂語。語者,表現為聲高氣粗,語無倫次,多由於邪熱盛實,擾於心神所致,其證屬實,故曰「實則語」。鄭聲,「鄭」有鄭重、嚴肅之意,其特點是語聲低微,頻繁重複而鄭重其事,如《證治要訣》所說:「鄭重頻繁,語雖謬而諄諄重複不自已」。因其頻繁重複,故謂「重語」,多由精氣虧虛,心神失養所致,故曰「虛則鄭聲」。語、鄭聲不僅見於外感病,亦可見於內傷雜病。外感病見語,多屬陽明實熱,見鄭聲多為病及少陰。 直視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223)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燥熱傷及五臟所導致的死證。 陽明居於中焦,中央土以灌四旁。在正常情況下,胃在脾的協同作用下,把營養物質輸送到周身。若陽明有邪,亦必影響其他的臟腑。陽明為陽土,主熱、主燥。其燥熱邪氣上擾心神則神昏語;上迫於肺,肺氣不利則喘而胸滿。肝開竅於目,而腎之精上灌瞳子,陽明燥熱盛極,下汲肝腎之陰,陰精竭乏不能上注於目,則目直視不能瞬。見此證者,多屬邪盛正衰的危候,故主死。若在以上病情的基礎上,更見下利,則表示中焦燥熱肆虐,逼迫中、下焦脾、肝、腎之氣陰亡脫於下,故亦主死。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224) 【解析】本條以脈推斷陽明病的預後。 陽明病法多汗,而醫生更重發汗,汗出太多,不但亡陰,亦可亡陽。陰陽俱傷而且邪熱不解,邪熱擾心則語。脈短者,為上不及寸,下不及尺,是氣血不足,鼓動無力,血脈不能充盈的反映。語是為邪熱盛極;脈短表示正氣衰微。脈證不符,正虛而邪實,正不勝邪,故多為死證。如果脈自和,即脈證相符者,說明邪盛而正不虛,雖有神昏語,亦仍可救治。 由此可體會到:對於疾病的預後,人體的正氣起著很重要的作用,正氣充盛者病易已;正氣衰敗者證難愈。所以,陽明病見脈沉遲而有力者,儘管症狀嚴重,卻易治癒;若脈或短或澀或弱者,則多為不祥之兆。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者死,微者但發熱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後服。(225)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腑實證誤失瀉下之機而導致正虛邪實的重證。 傷寒,指病的來路,或發汗、或吐、或瀉下後,熱邪不解,反傷胃中的津液,以致熱結陽明,胃腸成實。因陽明主土,萬物之所歸,無所復傳,故邪在陽明可留連較長時間,竟有不大便五六日,甚至十餘日的。日晡所發潮熱,乃為陽明腑實典型症狀之一。不惡寒,為表邪已解,邪氣完全凝結於里的反映。獨語,即自言自語;如見鬼狀,形容神識昏糊而躁擾不寧的狀態,這是陰精受傷,熱邪干擾心神的反映。此時,當以大承氣湯瀉下腸胃燥屎則病可愈。如果當下不下,坐失瀉下之機,而燥熱邪氣更盛,正氣更衰,則會使病情進一步惡化而出現昏不識人,循衣摸床,肢體躁動不安,精神不寧,微喘直視等髒陰竭乏,陰不斂陽,神不守舍,氣不歸根等危候。但是,本條若與上條相比,則有輕重程度的不同,上條為死證,本條則仍有可生的一面。何以斷其死生,當以脈辨之。若脈見弦者,弦為端直以長,說明陰氣未盡,正氣尚存,還有生機,故曰「脈弦者生」;若脈見澀者,澀為細小而短,往來遲滯而不流暢,甚至三、五不勻,至數不清,是營血虛少,陰液已涸,生命難乎為繼,故為死證。根據上述病情,張仲景特別提醒醫者,當陽明燥熱已成,雖但見「發熱語者」,亦當用大承氣湯及時瀉下,不能延誤時機,以免使病情加劇、惡化。「微者」是與「劇者」相較而言病勢為輕,並非指腑實輕證。由於大承氣湯屬瀉下峻劑,故如果一服便利,燥熱已下則當止後服。 本條說明,陽明燥熱不解,必然耗竭陰液;而陰液之存亡又關係病人的生死轉歸,因此釜底抽薪,急下存陰就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同時還告訴醫者,傷寒治以下法,既不可下之太早,也不可當下不下而坐失時機。下之太早,有傷正邪陷之弊;當下不下,又有耗陰竭液之虞。醫者只有隨時了解病情變化,辨證以論治,才能恰到好處。 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鞕,鞕則語,小承氣湯主之。若一服語止,更莫復服。(226) 【解析】本條論述小承氣湯證,並以其大便硬為辨證重點,與大承氣湯證互相鑑別。 陽明病里熱盛,蒸迫津液外泄,所以其人多汗。汗出太多,更傷胃中津液而致胃腸乾燥;腸胃津少而失潤,則大便必干硬而難以解下;濁熱之氣上擾心神,故作語。此為陽明病的一般發展規律,即由熱成燥,由燥成實。由於本證屬燥熱初結,只見大便硬、語等證,所以不用大承氣湯,而以小承氣湯瀉下硬屎為治。若服湯後語止者,多為硬屎已下,濁熱已去,故不須再服。 陽明病,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失氣者,更服一升;若不轉失氣,勿更與之。明日不大便,脈反微者,里虛也,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227) 【解析】本條再論小承氣湯的脈證及其使用方法與禁忌。 陽明病語,是胃中濁熱上擾心神所致;潮熱,為陽明胃家實的典型發熱,見此二證,說明陽明腑實已成,當用承氣湯攻下。如果脈見沉遲或沉實有力的,是燥屎內結已深,邪氣壅盛,氣血受阻,脈道不利的反映,當屬大承氣湯峻下之證。若見脈滑而疾數,說明陽熱雖盛,但燥實結聚未牢,尚未完全斂結成實,此時雖見潮熱語,亦不能用大承氣湯峻下,而當以小承氣湯緩下為宜。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用小承氣湯不是按常法服六合,而是加服至一升,即所謂「因與承氣湯一升」,增加服用劑量而使瀉下作用得到加強。服小承氣湯之後,若「腹中轉失氣者」,又反映出腸中燥屎的轉動情況,只因藥力所限而未能瀉下,當再服一升,以瀉下燥屎為目的;「若不轉失氣」者,說明腑實未成,就不能再用小承氣湯,否則將傷害脾胃之氣而發生脹滿不能食的變證。若服湯後第二天又不大便,脈由滑疾反變為微澀,微主氣虛,澀為血少。脈證合參,是為正虛邪實之象,故為難治之證。因氣血虧虛,故「不可更與承氣湯」。對此,後世有的注家提出用黃龍湯攻補兼施以治療,此說可資參考。總之,此為證實而脈不實所設的各種推測方法,足以盡可下不可下之辨。仲景因證設方,讀之甚有趣味。 對「明日」二字,注家有所爭議。日人山田正珍認為「明日」是「陽明」的筆誤,是作者從另一個角度來論述陽明病的,即陽明病不大便,脈應見沉實有力,此反微澀者,是里虛之故,故為難治,自然也不可更與承氣湯了。這樣解釋似乎較易理解,故其說值得參考。 陽明病,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鞕耳,宜大承氣湯下之。(228) 【解析】本條以「能食」與「不能食」辨大便燥結的程度。 本論第202條「陽明病,若能食,名中風;不能食,名中寒」,為陽明病的一般規律,乃以「能食」與「不能食」辨寒熱。熱能殺谷則能食;寒傷胃陽,水谷不能腐熟消磨,故不能食。本條的前提是陽明病見有語發潮熱,為胃家實證已成。胃有熱當能食,今卻不能食者,是逆其常也,故曰「反」。為什麼反不能食?是因腸中有燥屎結滯,腸實而胃滿,腑氣不通,胃氣不降之故。既有燥屎,當用大承氣湯峻下,令腑氣通胃氣降,則諸證可解。文中「宜大承氣湯下之」應放在「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之後,乃為倒裝句法。若能食者,反映胃氣還能下降,未至腸實胃滿的程度,僅是大便硬,所以只用小承氣湯泄熱通便即可,無須用大承氣湯峻下。 當然,辨大便燥結的程度,不能拘泥於能食不能食這一點,它只不過是辨證中的一個環節而已,本條是對承氣湯證辨證內容的一個補充。 陽明病,下血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則愈。(229) 【解析】本條論熱入血室證治,以與陽明腑實證相鑑別。 歷代注家對本條所論的熱入血室一證有較大爭議,爭議的焦點在於此證僅見於婦人,還是男女皆有。多數人認為當專指婦人之病,與「太陽病篇」第151、152、153條的熱入血室前後一致,無可非議。然喻嘉言、柯韻伯等人則認為,這裡的熱入血室是一個廣義的概念,男女均可為病,在這裡則當側重於男性,叫做男子的熱入血室。我們認為此說欠妥,因為血室即胞宮,而男子是沒有胞宮的。考《脈經》與《金匱要略》等書,將本證皆列入婦人病中,也證明此證為婦人所獨有而與男子無關。因此證有語,故列於此處以與陽明腑實證進行鑑別比較。 「陽明病」指陽明經受邪。婦人正值行經期間,血室空虛,在經之邪熱不解,可隨經而入於血室。熱入血室則血中有熱,迫血妄行,血室不藏,因而下血。血屬陰,由心所主,血熱上擾心神,則可發生語,與陽明胃家實之語證相似而病機不同。血中之熱不能透發於外而熏蒸於上,故但頭汗出,而身無汗。血室隸屬於肝脈,故刺肝經募穴的期門,以疏利肝膽之氣而瀉血室之邪,使營衛調和、陰陽平衡,正勝邪祛則濈然汗出,熱隨汗泄而病癒。陽明腑實證也有濈然汗出,乃為里熱迫津外滲,為病進;熱入血室證的濈然汗出,為營衛調和,驅邪外出的反映,為病退。本條以陽明病,下血,語,但頭汗出的熱入血室證和不大便,語,身濈然汗出的陽明腑實證對比發明,實有辨證鑑別的意義在內。 汗出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須下之,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以表虛里實故也。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230)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經腑同病的治療法則。 本條有兩種解釋,一種意見認為:汗出為經表之邪未解,語為陽明里實,即「有燥屎在胃中」的反映。汗出語為經腑同病,故不可下之太早,須待經表之邪過經入腑而完全凝結於里方可下之。如果在經之邪不解而用下法,則表邪入里,表無邪則叫表虛,邪已入於腑則叫里實。里實則語更甚,故「語言必亂」。另一種意見,如《傷寒集成》把「此為風也」改為「此為實也」。這樣,就可以解釋為陽明里熱逼迫津液外泄則汗出,陽明實熱擾心則語,汗出、語均是陽明里實熱證的見證,而不存在經表之邪。既屬里實,治當攻下,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但是,在瀉下的時候要注意是否有經表邪氣的存在。若有經邪未解者,不可下之太早,須待經邪解除後,即「過經乃可下之」。否則,下之過早,則表邪乘機內陷,從陽化熱,使里實熱益甚,則「語言必亂」。可以看出,這兩種解釋的角度雖有不同,但強調錶邪不解者,不可下之過早的原則卻是一致的。 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在里,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里實,久則語。(231) 【解析】本條論述誤汗所導致的表虛里實證,與上條誤下經邪所導致的表虛里實證相互對比。 傷寒四五日,若按疾病的發展規律,為邪氣離表而入里之時。脈不浮而沉主病在里。證見喘滿者,為邪在上焦,肺失清肅之令所致。邪在表者宜汗,今邪已入里,不當汗而汗,故曰「反」。反發其汗,則虛其表;津液越出於外,則腸胃津液不滋故大便為難,從而形成了「表虛里實」的證候。時間愈長,津液愈耗,里熱愈熾,濁熱上擾於心,則見語。 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而面垢,語遺尿。發汗則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湯主之。(232) 【解析】本條論述三陽合病而重在陽明,治以清法為主,切不可妄施汗、下。本條若與第104條的三陽證見,治從少陽相類比,可以看出兩者的特點各自不同。 三陽合病,為邪勢較盛,同時侵及三陽經。太陽經行於背,陽明經行於腹,少陽經行於脅,三陽經被邪熱所困,經氣不利,背部、腹部和脅部均受影響,但以陽明經之邪熱壅盛為重,故腹滿身重,甚至難以轉側。口為胃之竅,胃和則口能知五味。今陽明經中有熱,胃氣失和,故口不能辨味而「不仁」。陽明為多氣多血之經,氣血旺盛,其經脈布於面,胃熱循經上熏,滯於面部,則面如有油垢而不淨。熱擾心神,則語。熱迫膀胱而失約,故小便失禁。「若自汗出者」,正說明陽明熱盛而迫津外滲。可見此三陽合病,邪熱充斥表里內外,而以陽明熱盛為主,故當治取陽明,以白虎湯清之。此證表里皆熱,以熱為主要矛盾,故既不可再發汗以解表,也不能瀉下以攻里。若發汗以解表,則更傷胃中津液,熱從燥化、胃中乾燥,而轉屬陽明腑證,致語更甚;若以瀉下之法而攻里,則不僅傷胃陰,而且又能傷陽氣。若陰傷於下,而陽脫於上的,則見額上汗出;若陽不達四末,陰陽氣不相順接的,則見手足厥冷,均為誤治之所致。 二陽並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汗出,大便難而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233) 【解析】本條論述二陽並病轉為陽明腑實的證治。 「二陽」指太陽與陽明。「並病」,是先病太陽而後病陽明。在傷寒病變過程中,太陽之邪不解可漸次化熱入里而形成陽明病。若太陽證仍在,則為表里同病,也稱「二陽並病」。二陽並病,若太陽證已罷,即發熱惡寒不復存在而只見發潮熱,手足汗出,大便難而語者,說明邪熱已盡並於胃,陽明腑實業已形成。根據第220條所說:「陽明病……不惡寒……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里也,手足濈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氣湯主之」,故當以大承氣湯下之則愈。 本條所述內容與上條比較:一為陽明散漫之熱,宜清而不宜下;本條為胃腑成實,宜下而不宜清。示人只有辨證分明,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才能治療得當,而恰如其分。 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身重。若發汗則躁,心憒憒,反語;若加燒針,必怵惕煩躁,不得眠;若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舌上胎者,梔子豉湯主之。(234)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熱證誤治後的各種變證。 「陽明病,脈浮而緊」,與太陽傷寒之脈相似,但從「發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之證可知,此並非太陽表不解,而是陽明表里熱盛的反映。陽明經熱盛可見脈浮,陽明腑熱盛可見脈緊,今浮緊同見,則知陽明熱雖盛,而里卻未成實,仍為陽明熱證範圍。熱蒸於上而津傷,故「咽燥口苦」;熱壅於里而氣機不利,則「腹滿而喘」;邪熱充斥於內外,經氣不利,則「身重」。本證屬於陽明的熱證,則非汗、下之所宜,當用清熱之法治之。 若誤將脈浮緊、發熱辨為邪在表,而用辛溫發汗法治療,則必助熱傷津。熱擾心神,神失濡養,則會導致躁擾、昏亂、語等變證叢生。「憒憒」,即昏亂、神識糊塗的意思。若加燒針以劫汗,不僅傷心液,而且有驚恐傷腎之慮。心腎受傷,水火不能既濟,腎水不能上滋,心火不能下交,故怵惕煩躁而不得眠。若下之則傷其胃氣,使胃中空虛,邪熱乘虛而入。無形之邪熱動犯胸膈,即「客氣動膈」,則見心中懊、煩郁特甚之證。因其證屬於鬱熱,故以舌上黃苔為憑。治以梔子豉湯清宣鬱熱而除煩懊。 梔子豉湯是治療太陽熱郁較深,而陽明熱郁較淺的膈間火郁證的主方。取梔子輕清苦泄、豆豉輕宣透邪之作用,既不令其熱竭津液,又不令其邪氣入胃,使鬱熱之邪得清則病癒。 若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235) 【解析】本條承上條,論述熱邪由上焦胸膈入於中焦的證治。 如果熱邪入於中焦,傷及胃中津液,則出現口乾舌燥,渴欲飲水的證候。當治以白虎加人參湯。用白虎湯以清熱,加人參以生津止渴,使邪熱清,津液復,而渴欲飲水、口乾舌燥等證則自愈。 若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豬苓湯主之。(236) 豬苓湯方: 豬苓去皮 茯苓 阿膠 滑石碎 澤瀉各一兩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內下阿膠烊消,溫服七合,日三服。 【解析】本條承前兩條,進一步論述熱與水結於下焦的證治。 本條可做兩種解釋:一種認為應與第234條的誤下之後相連接。也就是說,因誤下之後,熱邪深入下焦,下焦指腎與膀胱,它們一為水髒,一為水腑。熱邪與下焦水液互結,氣化不行則小便不利;熱為陽邪,氣騰於外,故見脈浮;熱與水蓄,津不上承,故渴欲飲水。另一種認為,應與白虎加人參湯證相連接。白虎加人參湯證本有發熱,脈浮滑,渴欲飲水之證。若飲水多,汗出也多,水隨汗泄,則不能形成蓄水證;若飲水多而不能汗出,水無出路,則必然停蓄不行,形成下焦蓄水證。由於因熱而蓄水,水與熱互結為病,故證見脈浮發熱、小便不利。雖然兩種解釋不同,但最終形成水熱互結證則是一致的看法。 治病必求於本。下焦蓄水之本,主要病變在於腎和膀胱。其中因腎陽虛寒,不能溫陽化水而致水飲泛濫者,則用真武湯溫陽祛寒以鎮水;因太陽膀胱氣化不利而蓄水者,當與五苓散助氣化、利水邪以行津液;今因熱盛陰傷,水熱互結於下焦者,則用豬苓湯清熱育陰以利水。可見雖然都屬下焦蓄水,但卻有陰陽、表里、寒熱的不同。 豬苓湯用豬苓、茯苓、澤瀉淡滲利水,茯苓兼以安神定志、交通心腎;澤瀉能行水上,使水之陰津上滋,故在利水之中兼補陰分之不足;滑石清熱利水通淋,導熱下行,實有調和陰陽升降的意義;阿膠為血肉有情之品,味厚而甘,以滋真陰之虛。陳修園總結本方為清熱育陰利水之法。 臨床經驗證明,用豬苓湯治療以下疾病,多能收到滿意的療效: 1.急性腎盂腎炎 症見發熱,溺血,心煩不眠,腰中疼痛,脈弦細,舌紅少苔者,以本方加旱蓮草20克至30克,三七粉1克(沖服),女貞子10克每多獲效。 2.腎結核 症見尿血,腰痛,五心煩熱或伴有低熱,脈弦細數,舌紅少苔者,可用本方加一些滋陰藥如生地、天冬等。 3.婦人泌尿系感染 症見尿頻、尿急、尿痛,小便灼熱,發熱,心煩,脈細數,舌紅者為宜。 以上原文第234條、235條、236條連為一體,是論誤下陽明熱證所導致的三種證候。張仲景連用五個「若」字,以示設法御變的靈活性,並提出相應的救治方法。柯韻伯將此總結為陽明病「開手三法」,即陽明熱邪內入,或上、或中、或下的三個不同階段的治法。熱在上者,以梔子豉湯清宣火郁;熱在中者,以白虎加人參湯清熱生津;熱在下者,以豬苓湯清熱育陰以利水。從而為辨治陽明熱在三焦提出了辨證綱目。 陽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與豬苓湯,以汗多胃中燥,豬苓湯複利其小便故也。(237) 【解析】本條論述豬苓湯的禁忌證,以與白虎加人參湯證相鑑別。 豬苓湯為臨床常用方,但在運用時必須嚴格辨證,才能做到治療無誤。若脈浮發熱,口渴欲飲水,無汗而小便不利,則為水蓄下焦之口渴,方可與豬苓湯清熱育陰利水;若口渴飲水多,汗出亦多,小便利者,則為燥熱傷津之渴,應與白虎加人參湯清熱生津,而不可誤投豬苓湯。因為豬苓湯雖然有阿膠滋陰,但畢竟是利水之劑,若複利小便,將更傷津液而反增其燥,故不可與之。 脈浮而遲,表熱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湯主之。(238) 【解析】本條論述表熱里寒的格陽證治,以資與陽明病的熱證對比鑑別。 「脈浮而遲,表熱里寒」,作者提示了疾病的本質是寒而非熱。腎為陽氣之根,故陽氣藏於陰內。少陰陽虛,則陰寒內盛,逼迫陽氣不能潛藏於下,而反浮越於外,故脈浮而周身發熱,甚或兼見汗出。此證貌似陽明之熱證,實是少陰陰寒之所致,故脈兼遲象而見下利清谷等寒證。治當急溫少陰,引陽歸根則愈。 若誤認發熱脈浮為陽證,或汗或下皆令陽氣損傷、陰寒增加而預後不良。 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239) 【解析】本條承上條,論胃虛之寒證。 上條論少陰陽虛陰盛的格陽證。本條所論則是陽明虛寒。「胃中虛冷」,腐熟無權,水谷不能運化,故不能食。若飲水,由於水寒內抑胃陽,使胃中虛寒更甚,胃氣不降,因而產生呃忒之變。繼陽明熱證以後,又辨陽明的虛寒證,對仗頗工,引人深思。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則衄。(240)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經熱作衄。 足陽明胃之經脈,起於鼻旁,環口,循於面部。證見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說明陽明經中有熱。熱能消谷,邪只在經而未入於腑,胃氣尚和,故能食。經脈為血行之道路,熱在經中,迫血妄行,則見衄血。正如成無己所云:「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者,熱在經也;能食者,里和也。熱甚於經,迫血為衄。」由於邪熱可隨衄作解,故衄血亦有自愈之機。 關於自衄作解的問題,在「太陽病篇」已講到,當邪在太陽經以衄作解時,往往見有發煩、目瞑等證,劇則必衄,為陽氣重之故;若在陽明經中時,只要見到口乾鼻燥,能食而胃氣強者,則可作衄而解。 以上三條,一為少陰陽虛陰盛的格陽證;一為胃陽不足,中焦虛寒證;一為陽明經中有熱之證。通過對三者病變部位的深淺,證候性質的寒熱等方面比較分析,而具有一定的辨證意義。 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飢不能食,但頭汗出者,梔子豉湯主之。(241) 【解析】本條補述陽明病熱郁胸膈的證治。 「陽明病」,在此指陽明經表之證。既然邪在經表,治當以汗法宣透,使邪氣從外而解。如果誤用下法,則在經之邪不解,乘機內陷而化熱。邪熱內陷胸膈,若與痰水相結,可形成結胸證;若不與痰水結,而熱邪郁於胸膈,則外見身熱、手足溫;鬱熱擾心,則「心中懊」;鬱熱影響胃氣不和,所以「飢不能食」,熱能消谷,故知飢而有飢餓感;但屬鬱熱,胃氣被抑,故雖飢而不能食,此與胃家虛寒的不欲食,而無飢餓感者不同。「但頭汗出」是被郁之熱不能向外散發而上熏所致,此又與陽明燥熱的周身或手足汗出濈然者有別。根據火郁則發之的治療法則,當治以梔子豉湯清透胸膈之熱則愈。柯韻伯認為:此種心中懊之證,是「上焦火郁不達」,所以服梔子豉湯後,必然要吐,吐則火郁得發,邪氣因之而解。 本條承第234條補述了陽明病熱郁胸膈的證候。再與第235條的白虎加人參湯證,第236條的豬苓湯證聯繫起來看,則都屬陽明病的里熱證,但尚未構成胃家實。從病情看,在上的梔子豉湯證為火郁;在中的白虎加人參湯證為胃燥;在下的豬苓湯證為水結。此陽明清法三方,即前述柯韻伯所謂陽明病熱證的「開手三法」。梔子豉湯證與白虎加人參湯證的主要鑑別點在於:梔子豉湯證見心中懊,頭汗出等證,病變部位較高,且偏於外,處在太陽與陽明的表里交界處,所以柯韻伯稱其為「半表半里」證。白虎加人參湯證是陽明里熱證,熱邪由里向外蒸騰,故見煩渴引飲,周身汗出等證,病變部位偏里,而且熱勢也重,且有氣津兩傷的表現。 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不去者,小柴胡湯主之。(242) 【解析】本條論述少陽陽明並病,治取少陽之法。 「陽明病,發潮熱」,一般見於陽明腑實證,當伴有大便燥結不下,小便數多等證。而今卻見「大便溏,小便自可」,說明雖病及陽明,但並未形成胃腸燥熱結實。「胸脅滿不去者」,為少陽之邪仍在。故此屬少陽陽明並病,少陽之邪未解,而陽明未實之證。治療則忌瀉下,應以小柴胡湯治少陽為宜。因少陽樞機暢達,則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其潮熱也將隨身濈然汗出而解。 《蘇沈良方》曾指出小柴胡湯可以治療煩熱、潮熱、往來寒熱、差後勞復發熱、嘔而發熱等五種熱,其治潮熱的根據就來自本條。 陽明病,脅下鞕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而汗出解也。(243)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少陽合病的證候及治取少陽的機理。 「陽明病」,在此指「不大便」而言,如不大便伴有潮熱、語、腹滿疼痛、舌苔黃燥等證,則屬陽明燥實無疑。而今雖見不大便,但伴有「脅下鞕滿」和嘔吐的少陽見證。且「舌上白胎」,胎同苔,即白苔,更說明了里無燥熱可言。因此,「不大便」一證,並非陽明腑實,而是由於少陽樞機不利津液不下達所致。少陽受邪,經氣不利,則脅下硬滿;影響胃氣不和,則生嘔吐;氣鬱而津液不達、腸道失潤,故大便不下。此雖為陽明與少陽合病,但也不能用大柴胡湯治療,因陽明並無燥熱之象,故當治以小柴胡湯為允。 小柴胡湯有和解少陽,疏利肝膽,通利三焦的作用。《難經·三十一難》說:「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少陽之氣不利,則影響三焦水道不能通暢。上焦不通,津液不得下達以濡潤大腸,則大便秘結不下。治用小柴胡湯和解少陽,使三焦氣機通暢,津液布達,胃氣調和,邪去正安,則大便自調,脅下硬滿可除,嘔惡自止。故指出「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而汗出解也」。 以上兩條,皆論陽明少陽同病,一為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一為不大便而嘔。由於它們都有胸脅滿悶的少陽主證,且陽明胃家不實,故治從少陽為得法。小柴胡湯兼治陽明病發潮熱或不大便,可以說又推廣了它的應用範圍,但臨證時必須堅持辨證論治的原則,這兩條所說的「大便溏,小便自可」和「舌上白胎」,則是辨證的眼目,切不可忽視。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脅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干不得汗,嗜臥,一身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外不解,病過十日,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若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244)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少陽同病,濕熱發黃的證治。 「陽明中風」,即陽明經被風邪所傷。弦為少陽之脈,浮大為陽明之脈。「脈弦浮大」,提示少陽陽明兩經受邪。「短氣,腹都滿」,是陽明腑熱鬱閉的表現;「腹都滿」,是全腹都脹滿。陽明經脈挾鼻而行,邪熱閉郁陽明經脈,故鼻干不得汗。邪客陽明,陽氣怫鬱,因而發熱一證自在言外。從上述脈證可知,本證為陽明經腑同時受邪。但從脈浮大而非沉遲、沉緊,證雖有潮熱,然不見大便難、腹痛拒按,可知陽明經表之邪熱並未盡歸於腑而成陽明腑實證。少陽經脈布於人體兩側,少陽受邪,經氣鬱遏,疏泄不利,故脅下連及心痛,即使久按之,氣也不通,脹痛不減。少陽三焦之氣不利,水道不暢,故「小便難」。水道不暢,從而導致水濕內停,與熱互結,濕熱熏蒸,則一身及面目皆黃染,從而形成黃疸。濕性黏膩重濁,與熱互結又可阻遏氣機,故嗜臥而身重。少陽氣鬱,樞機不利,影響胃氣上逆,故時時出現噦逆之證。足陽明胃經循行於耳前;足少陽膽經的分支從耳後分出,進入耳中,出於耳前,故兩經受邪,邪熱壅滯經脈,則「耳前後腫」。此證與「頤毒」相似,其治可用針刺之法,以疏通經脈。由於邪氣盛,病情重,故針刺後也只是脈證少平而外邪仍不解,此即所謂「刺之小差,外不解」。針刺何穴,文中沒有記載。根據前人治痄腮(發頤)的經驗,可刺支溝、曲池等穴,以瀉陽明少陽之邪熱,可資參考。 「外不解」,既指「脅下及心痛」的少陽經證仍在,也言潮熱、鼻干不得汗等陽明經表之證未解。若病過十日,脈續浮,即弦浮大脈象不變的,說明病程雖長,但脈證未變,邪仍在經表,未傳於里,故其治還當與小柴胡湯和解。為什麼陽明、少陽兩經合邪治以和解而不用清下呢?原因有二:一是少陽有三禁,即禁汗、吐、下;二是本證以少陽脈證為主,故雖有陽明病,亦當用和解之法,而治從少陽。小柴胡湯可以和解半表半里,使其樞機通利,則表里之邪熱皆除。況且方中柴胡、黃芩又有利膽退黃的作用,因此柴胡劑是治療黃疸的常選方劑。《金匱要略·黃疸病脈證並治》記載:「諸黃,腹痛而嘔者,宜柴胡湯。」本條所述脈證為陽明少陽同病而又有濕熱發黃,因此選用小柴胡湯以疏利肝膽,通暢三焦,清利濕熱,也是非常適宜的。「與小柴胡湯」,有根據具體病情,靈活加減化裁之意,「與」、「主之」的提法有別。因本證有小便難,一身面目悉黃,脅下及心痛,久按氣不通等濕熱交阻,氣鬱不疏的見證,故應去大棗以防增濕助滿。陳修園有歌訣云:「脅下痞硬大棗除,牡蠣四兩應生杵」,即指出不但要去大棗,還應加生牡蠣以軟堅止痛。為了加強清利濕熱以退黃的治療效果,還可加茵陳及與五苓散等清利、滲濕藥物合方使用。治療耳前後腫,也可適當加連翹、貝母等清熱散結之藥。總之,在辨證論治的原則指導下,可以靈活使用方藥,即所謂「師其法而不泥其方」。 若「脈但浮,無餘證」,即其脈只浮而不見弦大,又沒有其他的里證,說明病在太陽之表,可與麻黃湯發汗以解表邪。 「若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是言黃疸危重證及其預後。不尿,即小便閉。小便閉,則濕無出路,壅遏氣機,故腹滿益甚。胃氣逆而不降,則噦逆不止。不尿,腹滿謂之「關」,呃逆不止謂之「格」。關格之證出現,是陰陽之氣不通,升降氣機不利所致。既然一身氣機升降功能已絕,其病必然難以治癒,故曰「不治」。此時若再試圖以小柴胡湯使其達到「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病解」,則往往是不可能實現的了。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竭,雖鞕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與大豬膽汁,皆可為導。(245) 蜜煎導方: 蜜七合一味,內銅器中微火煎之,稍凝似飴狀,攪之勿令焦著,欲可丸,並手捻作挺,令頭銳,大如指,長二寸許,當熱時急作,冷則鞕。以內谷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時乃去之。 豬膽汁方: 大豬膽一枚,瀉汁,和醋少許,以灌谷道中,如一食頃,當大便出。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病的導下之法。 「自汗出」,本是陽明病外證。汗出津液已傷,如果再發其汗,則更傷津液。津液損傷,小便當不利,今小便自利者,則為津液偏滲不能還於胃腸,胃腸更燥,此即所謂「津液內竭」。胃腸津虧,大便必硬。但與陽明腑實證的大便硬根本不同。陽明腑實的大便硬是內有邪熱,因熱傷津,津虧成燥,燥熱成實而致,其臨床表現有腹滿痛,拒按,潮熱,語等證,而其人往往是沒有便意的;本證之大便硬,乃因津液內竭所致,多無腹滿痛、潮熱、語等證,此證的病位在直腸,雖時有便意,但大便卻難以排出體外。由於二者病機不同,因此治法也異。陽明腑實治以承氣湯類蕩滌胃腸的燥熱結實。而此證之大便硬,因其部位僅在直腸,所以「當須自欲大便」,即大便下近魄門不能出時可因勢利導,用蜜煎導、豬膽汁或土瓜根納入谷道,導之即下。 本論導便之法,在醫學史上可謂一個創舉,它先於西方醫學500餘年。本條介紹三方雖皆可為導,但具體應用時又有所不同:因蜜有滑利潤燥的作用,故蜜煎導宜於腸燥之便秘;豬膽汁不僅潤燥且能清腸中之熱,故宜於腸燥之有熱的便秘;土瓜根則有宣氣潤燥之功,故宜於六腑之氣不暢,氣血不利之便秘。有的醫家認為冬季導便用蜜煎導,夏季導便用豬膽汁,其說也可參考。 蜜煎導法是用蜂蜜放入銅器內,微火煎熬成飴糖狀,待其凝縮可成丸時,做成二寸長的蜜挺,趁熱納入肛門內。本論土瓜根方已佚,據《肘後備急方》載:用土瓜根搗汁,灌入肛門,即可通便。豬膽汁灌腸法,是取大豬膽一枚,瀉出膽汁,加入少許米醋,用以灌腸,取其酸苦涌泄而不傷津液。 本條介紹的外導灌腸之法,適用於津虧便秘,此證雖屬陽明病,但絕非燥熱內結,燥屎不下的陽明腑實證,如誤以承氣攻下,必致津液下奪而更甚。這也提示人們,對於高年體弱、產婦嬰幼及素體陰虧血虛而見大便秘結的患者,不可濫用苦寒攻下,而應酌用外導之法。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246) 【解析】本條論述邪傷陽明經表治以桂枝湯的脈證。 「陽明病法多汗」,故「汗出多」,則為陽明病應有之證。然陽明病不應有惡寒,今「微惡寒」,又似邪在太陽之表,但又不見頭項強痛等太陽經主證,故也非太陽的表證。今就汗出多,微惡寒,脈遲等證分析,可知此證為風寒之邪傷於陽明經表。三陽經脈皆外行體表,而內屬六腑,故其為病也均有經、腑之分。因經證屬表,腑證屬里,故經證也可稱表證。考太陽經表之證,病位較淺,故惡寒重而汗出少。陽明經表之證,病位略深,故惡寒輕而汗出多,此為邪在肌表將欲傳里而表又未罷之象。因其脈遲而汗出多,仍屬於表虛範圍,故以桂枝湯解肌發汗,以散陽明經表之邪。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247) 【解析】本條論述邪傷陽明經表,治以麻黃湯的脈證。 上條論陽明病「微惡寒者」,為表未解。本條之「陽明病脈浮」,亦指出邪在陽明經表未解。陽明風寒外束,無汗而表實,表邪郁肺,氣失宣降,故氣逆而作喘,治用麻黃湯發汗。另外,陽明經脈行於面部,因而或可出現目痛、鼻干、額頭作痛、緣緣面赤等證,治宜葛根湯發汗,則病可愈。 以上兩條,皆論陽明經表之證,一為汗出表虛,一為無汗表實,分別用桂枝湯與麻黃湯治療。兩條對比,則有辨證鑑別的意義在內。有的注家認為這兩條所論,乃太陽與陽明表里同病,根據表里同病當先解表後攻其里的法則,故先以桂枝湯或麻黃湯以解太陽之表。此說可資參考。 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引水漿者,此為瘀熱在里,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248) 茵陳蒿湯方: 茵陳蒿六兩 梔子十四枚,擘 大黃二兩,去皮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茵陳,減六升,內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小便當利,尿如皂角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去也。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病濕熱發黃,熱重於濕的證治。 陽明與太陰為表里,陽明主燥,太陰主濕。入里之熱邪,可從陽明燥化,亦可從太陰濕化。熱從燥化,則大便乾燥,小便數多,而發展為陽明腑實證;熱從濕化,濕熱相合,則小便少、頭汗出,而發展為黃疸。無論燥熱或濕熱,都與陽明之熱有關,這就是將濕熱發黃放在「陽明病篇」論述的理由根據。 「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指出了陽明病熱盛津傷而燥化的見證與病機,發熱汗出,是陽明熱盛迫津外泄。汗多必更傷津液,津傷化燥,則大便因硬,從而形成了陽明燥實證。若陽明病僅見頭部汗出,劑頸而還,周身無汗,而小便不利,說明熱不得越而濕亦不得泄。濕熱相合,熱欲外越卻因濕邪羈縻而不得越,故但頭汗出,而周身無汗。濕欲下泄,卻因熱邪糾纏,而反小便不利。「熱不得越,濕不得泄」,濕熱郁阻於內,即所謂「瘀熱在里」,而熏蒸於外,則身必發黃。濕熱交阻,氣化不行,津液不布,故其人「渴引水漿」。在這裡「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不僅是濕熱郁阻之象,而且也是形成濕熱病的重要原因,因此帶有重要的辨證意義。濕熱發黃,有以濕盛為主者,有以熱盛為主者,也有濕熱相當者。本證有發熱、渴飲水漿等證,說明熱重於濕,治用茵陳蒿湯清利濕熱。 茵陳蒿湯由茵陳、梔子、大黃三藥組成。茵陳清熱利膽除黃,為治諸黃專藥,無論陽黃、陰黃均可使用,對於陽黃亦可單用一味水煎頻飲,其日用量可達30克以上。大黃的特點善於破結行瘀,推陳致新,泄熱導滯,故仲景對凝結的病證,如燥結、水結、血結等,每每用之,其破結之力自非一般藥物所能及。本證濕熱發黃,為濕熱膠結並涉及血分,故謂「瘀熱在里」,用大黃不僅能蕩滌腸胃以瀉熱實,而且能行血導滯,以破濕熱之蘊結。梔子苦寒而質輕,善清三焦,利小便,驅濕熱下行,以導邪從小便而出。三藥合用,主要使瘀熱、濕濁從小便排出,故方後注云:「分溫三服,小便當利,尿如皂角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去也。」這不僅說明本方的主要作用是導濕熱而利小便,也補充說明本方濕熱發黃應有腹滿一證。 由此觀之,本方與承氣湯作用截然不同:承氣湯專事攻下,使陽明燥熱從大便而下;本方則以利尿為主,使陽明濕熱從小便而去。 臨床使用茵陳蒿湯治療各種黃疸,已被大家所習用。特別是對治療肝膽疾患所引起的黃疸,無論急性、慢性,多能取效。但要注意,由於濕為黏膩之邪,其病多纏綿難愈,故用此方治濕熱黃疸,應該有耐心,不可操之過急,且務必使濕熱邪氣盡去方能罷手,否則病情反覆,將更難醫治。 陽明證,其人喜忘者,必有畜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雖鞕,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當湯下之。(249)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蓄血證治。 因有大便硬,故稱陽明病。「喜忘」,即善忘,言聽視動,隨過即忘,乃因「久有瘀血」所致。心主血脈,又主神志,若血液充盈、環流不息,則心能主神任物,聰慧敏銳,記憶力強;若久有瘀血,血脈不利,心失所養則記憶力亦必然減退。《內經》所謂:「血並於下,氣並於上,亂而喜忘」。張景岳注釋說:「血並於下則陰氣不升,氣並於上則陽氣不降,陰陽離散,故神亂而喜忘。」闡明了瘀血導致善忘的病機。因「血主濡之」,瘀血在腸,與燥屎相混,故大便反易解下,即所謂「屎雖鞕,大便反易」。瘀血混於糞便之中,故大便之色必黑,甚至狀若黏漆。以上是陽明蓄血區別於陽明腑實的主要特點,此證是久瘀血與陽明之邪熱相合,故治宜抵當湯泄熱逐瘀。 曾治一女姓患者,30歲,河南人。1969年患精神分裂症,住某醫院治療,尚未痊癒即出院。出院後患者總感頭皮發緊,如勒鐵箍,言聽視動,隨過即忘,記憶力嚴重減退。月經不暢,經來腹痛。察其神色,兩目呆滯、神情淡漠。舌苔黃膩,脈沉滑。診為瘀血內停,血脈不利,心神失養。治以活血化瘀之法:先投抵當湯加柴胡、半夏;中轉桂枝茯苓丸合失笑散;最後以大黃6克、桃仁15克、炙甘草6克、芒硝6克、丹皮9克、赤芍9克、鬱金9克、菖蒲9克,藥後患者大便排出穢物甚多,繼而頭部漸漸清爽,記憶力明顯增強,其他各種病痛也相繼好轉,患者乃攜方歸里。 古今用活血化瘀法治療精神病而取得療效者,屢見不鮮。因為活血化瘀,可使瘀血去,血脈通,血奉於心,心得血養,則神志自明。然引起精神失常的原因很多,屬瘀血者只是其中之一,只有辨證確屬瘀血,用活血化瘀法才能取效。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滿,初頭鞕,後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250)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病可下與不可下的辨證。 陽明病,若為腑實,當用下法,用之得當,則實熱去而病癒,用之不當,亦有病不愈的,如第241條「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飢不能食,但頭汗出者,梔子豉湯主之」,即是下後餘熱不盡而擾於胸膈之證。因無實邪凝結,故屬虛煩懊。本條陽明病下後,雖亦見心中懊而煩,但其原因卻是下後燥熱未盡。復結成實,腸中有燥屎,濁熱上擾,故見心煩特甚,此即所謂「胃中有燥屎」,其煩當屬實煩,所以治仍「可攻」,宜大承氣湯。 陽明腑實已成,必見腹滿疼痛拒按,大便干硬難下等大實大滿之證。若僅見「腹微滿」,其大便為「初頭鞕,後必溏」,則腑實未成,或屬脾虛不運,水谷不別之「固瘕」證,故「不可攻之」。 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作有時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251)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燥屎的可下證。 上條言「胃中有燥屎者,可攻」,何以知胃中有燥屎,本條作了回答:「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即圍繞著臍周圍的腹部作痛,正是腸中有燥屎內結,阻塞氣機,腑氣不通的反映。濁熱擾心,故見「煩躁」。由於陽明旺於申、酉時,故當日晡陽明氣旺之時,正邪鬥爭激烈,諸證發作加劇。燥屎內結是病機所在,或者說不大便,是繞臍痛、煩躁之由。故云:「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因上條已指明「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故本條不言治法,乃是省文。 從《傷寒論》大承氣湯證的有關條文來看,「有燥屎」可以說是用大承氣湯瀉下的一個重要指征。所謂燥屎,系指積留於大腸所形成的異常乾燥的糞塊。它不同於一般的大便硬,其形狀如球不等,但均有頑固難下的特點,有時還可通過腹診觸摸到屎塊。本條所舉之「繞臍痛」,又是辨燥屎的一個重要證候。只有在辨證準確的前提下,使用大承氣湯峻下才能做到心中有數。 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脈浮虛者,宜發汗。下之與大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252) 【解析】本條論述表里證的辨證與治療。 第250條講的是下後病不解,有可攻、不可攻之辨;本條論述汗後病不解,有可汗與可下之別,兩條對參,充實了陽明病大承氣湯的辨證內容。 「病人煩熱」,說明熱勢較甚。若屬太陽之表,則汗出表解而熱除。今汗出後又出現了陣寒陣熱、寒熱如瘧之證,為太陽表邪未盡,尚有小邪不解;「日晡所發熱者」是里實熱的反映,故曰「屬陽明也」。此太陽、陽明證俱見,即表里同病,其治當根據病情的輕重緩急而有所區別。如見實脈,即三部有力的脈象,表明其證以胃家實為主,宜以下法瀉其實,用大承氣湯;若見脈浮而虛,即脈浮緩而弱,提示其證重在太陽,宜以汗法解其表,可用桂枝湯,而不能用大承氣湯。 本條舉一證一脈,即潮熱、脈實作為辨陽明胃家實的客觀指征,強調了脈證合參的辨證論治重要性,並進而補充了大承氣湯的辨證要點。 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氣湯。(253) 【解析】本條論述大下後燥屎復結的證治。 「大下後」的提法,言外之意因有可下之證,才用過了大承氣湯。經大下後,又「六七日不大便」,並出現「煩不解」且有腹部脹滿疼痛之證,說明瀉下未盡仍有燥屎。既已大下,為何又有燥屎?「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作者對下之不盡作了注語,意是在病陽明之前即素有食積內停,而後又與燥熱相合,故而比較頑固難下。一次大下不能盡除,燥屎又再次復結;或因六七日不大便,納食而不化,糟粕不能排出,與下後未盡之燥熱相結,形成燥屎。既有宿食不解、燥屎復結,則當再下,故用大承氣湯。 太陽病有一汗表邪未盡而可再汗之法,陽明病亦有腑實一下不除而可再下之法。能否再汗與再下,均要從辨證以論治。本條所言「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者」,正是陽明腑實不解,內有燥屎的典型證候,故可再下方不失病機。 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氣湯。(254) 【解析】本條論述燥屎內結,而證見大便乍難乍易的辨識方法。 陽明病的腑實證,在一般情況下,多是大便燥結七八日、八九日,甚至十餘日不下。而本證卻是「大便乍難乍易」,即大便時通時不通。說明既有燥屎內結,又有熱結旁流,結者難下,旁流者時下,故形成大便乍難乍易的特點。腸中有燥屎,燥熱逼迫津液偏滲於膀胱,則小便當數多。但若燥熱內盛,灼傷津液,津液內乏,則可見小便不利。燥屎內結,邪熱深伏於里,故外見反微,即所謂「時有微熱」。肺與大腸相表里,今燥屎內結,腑氣不通,影響肺氣不降,則作喘;燥熱上攻,清陽不升,所以眩冒,「喘冒不能臥」,則言喘、冒之甚。 以上從第250條至254條,從各個不同角度闡述了陽明胃家實治以大承氣湯的可下之證,其重點在於辨燥屎的已成。通過以上的煩躁、日晡潮熱、腹滿痛、繞臍痛、不大便、脈實等證,以及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而微熱、喘冒不能臥等證,作者把燥屎已成的各種表現已囊括無遺。 食谷欲嘔者,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255) 吳茱萸湯方: 吳茱萸一升,洗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解析】本條論述胃氣虛寒,食谷欲嘔的證治,以及上焦有熱嘔吐之辨。 嘔為胃氣上逆之象,故曰「食谷欲嘔者,屬陽明也」。陽明屬胃,主受納、腐熟水谷,其氣以下降為順。胃氣虛寒,不能腐熟水谷而氣上逆,故食谷則欲嘔吐。且胃氣虛寒,易生飲邪,故常伴脈弦、胸悶、嘔吐涎沫等證。治當以吳茱萸湯溫胃散寒,降逆止嘔。只要辨證準確,服本方多能藥到病除。但若辨證不准,用之亦有不效而嘔吐反劇者。這可能因其證屬胸膈有熱而胃中有寒,誤投吳茱萸湯則必助熱而不受,致使其吐益甚。故曰「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 吳茱萸湯由吳茱萸、人參、生薑、大棗四味藥組成。吳茱萸為方中主藥,性味辛苦而熱,善能暖肝胃而下氣降濁;人參、大棗甘溫以補益中氣,崇土以制木;重用生薑,溫胃散寒化飲,以降逆止嘔。因此證夾水飲之邪,所以不用甘草之緩戀。 通常所言陽明病,人們常想到白虎湯證和承氣湯證,至於用吳茱萸湯治療陽明病,似乎難以理解,所以有人竟提出吳茱萸湯證不應放在「陽明病篇」。這反映出其對陽明病缺乏全面了解。縱觀《傷寒論》「陽明病篇」,應該說「胃家實」確是陽明病辨證論治的主要方面,但並非陽明病的唯一證候。因為陽明病還包括了表、里、寒、熱、虛、實諸種病證,其中的吳茱萸湯證就是一例。《傷寒論》的每經之為病,常從陰陽、表里、寒熱、虛實等矛盾對立的兩方面對臨床病證進行論述、分析、比較,以擴大人們的辨證視野,提高人們的辨證能力,這也正是這部書最可寶貴的地方。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鞕,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256) 【解析】本條論述太陽病誤下致變及轉屬陽明的辨證。 本條論述了太陽中風誤下的心下痞證;不惡寒而渴的轉屬陽明證;小便數大便必硬的脾約證;口渴而小便不利的膀胱蓄水證。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即指太陽中風陽浮陰弱之脈而言;發熱、汗出、惡寒(惡風之互詞)為太陽中風表虛之證。邪在太陽,當以汗解,本不應攻下。若醫者誤下,則必先傷胃氣,使表邪內陷,結於心下,氣機痞塞,而形成心下痞,即所謂「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若未經誤下而出現不惡寒,但口渴之證,是邪氣傳入於陽明,而成熱盛津傷,故見此證。因其不見潮熱、語、腹滿痛等證,故雖是轉屬陽明,但未成腑實可下之證。若雖亦轉屬陽明,但見小便數,大便硬,不更衣,無所苦之證,則屬胃強脾弱,脾不能為胃行其津液的脾約證。脾約證,是由於津液被傷,胃腸燥熱,脾陰被胃陽所約束,不能行津液於胃中,而致大便硬,雖不更衣無所苦也。此與正陽陽明因熱成燥,因燥成實,腑氣不通,而致腹滿疼痛拒按者不同。若口渴喜飲水,可先少少與飲之,以和胃氣,待辨明口渴的原因,再以法治之。如見口渴,小便不利,是屬膀胱氣化不利而停水,宜用五苓散化氣利水,使水邪去,則津液得以上承,口渴自止。 總的來看,這一條提出了太陽中風的幾種轉歸:有經誤下形成的心下痞證;有不經誤下自然傳變而轉屬陽明:陽明證既有口渴為主的熱證,也有不更衣十日無所苦的脾約證。同時又舉出膀胱蓄水而見口渴的五苓散證,又含有與陽明熱盛津傷的口渴作鑑別之意。 脈陽微而汗出少者,為自和也;汗出多者,為太過。(257) 【解析】本條以汗出多少辨太過與自和。 「脈陽微」,指脈浮而微,反映邪氣微而表邪不甚。「汗出少」,指汗出適當,反映正勝而邪去,故謂「自和」。若汗出多,則反傷正氣,易使陰分不足,陽氣有餘,因而便為形成胃腸燥熱創造了一個主要條件,陽熱「為太過」。 陽脈實,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太過為陽絕於里,亡津液,大便因鞕也。(258) 【解析】本文承上條,進一步論述發汗「太過」形成陽絕於里的病機。 「陽脈實,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應與上條「汗出多者,為太過」聯繫起來看。陽脈微而汗出少者,為自和,此陽脈實而因發汗過多的,也為「太過」。在正常情況下,人體陰陽應該在不停地運動中維持著協調平衡。若陰陽發生偏盛偏衰,不能相互協調平衡,就要發生疾病。此證因汗出過多,傷了胃中水谷津液,使胃之陽氣獨盛於里,陰液不能與陽氣和合以發揮其滋潤調節的作用,因而導致大便必硬。此即所謂「太過為陽絕於里,亡津液,大便因鞕也」,絕者,阻絕不通的意思。陽熱盛極,胃腸津傷,以致大便硬,因而形成陽明燥實證。 陳修園在深入研究《傷寒論》的基礎上,提出治病要嚴守「保胃氣,存津液」這一法則,看來是很有道理的。以上兩條,皆由於發汗太多,內傷津液而才轉屬陽明,具體地證實了這一點。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搏,胃氣生熱,其陽則絕。(259) 【解析】本條以脈論述陽氣獨盛於內,陰液不足,而致大便硬的病機。 脈浮為陽氣盛,故曰「浮為陽」。芤為浮大中空,按如蔥管,主陰血虛,故曰「芤為陰」。「脈浮而芤」,是陽熱有餘而陰液不足的脈象。陽熱有餘,獨盛於內,則胃氣生熱;陽盛灼陰,陰液虧耗,不能和陽,則陽愈亢而阻絕於里。胃熱陽絕,陰不濟陽而化燥,勢必導致大腸失潤而大便硬結。 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搏,大便則難,其脾為約,麻仁丸主之。(260) 麻仁丸方: 麻子仁二升 芍藥半斤 枳實半斤,炙 大黃一斤,去皮 厚朴一斤,炙,去皮 杏仁一斤,去皮尖,熬,別作脂 上六味,為末,煉蜜為丸,桐子大,飲服十丸,日三服,漸加,以知為度。 【解析】本條論述脾約證的病機、脈證及治療。 趺陽脈,即足背動脈,屬足陽明胃經,以候脾胃後天之氣。「趺陽脈浮而澀」,浮主陽盛,澀主陰虛,見於趺陽部位,則浮為胃陽亢盛,澀主脾陰不足。脾胃相表里,胃為水谷之海,主受納腐熟;脾主運化轉輸水谷精微,「脾與胃以膜相連耳,而能為之行其津液」(《素問·太陰陽明論》)。今胃強脾弱,強陽煎灼弱陰,使脾之功能受了約束,不能為胃行其津液,以致津液偏滲膀胱而「小便數」;不能還於胃中以滋潤大腸,而「大便則難」,此即「浮澀相搏,其脾為約」。脾約本於胃燥,而小便愈多,津液愈傷,脾陰愈弱,則胃燥愈甚,如此形成惡性循環。脾約證以大便難為主要臨床表現,這種大便難,具有以下特點:經常性、習慣性大便秘結,其糞塊異常干硬。雖數日不大便,但無所苦,即不見潮熱、語、腹滿痛等證。 綜上所述,可知脾約有兩個意思:一,約者,窮乏也。津液素虧,脾無津液輸布而窮約。二,約者,約束也。脾之弱陰被胃之強陽所約束,津液不能還於胃中。脾約之證,治以麻仁丸潤下通便。 麻仁丸即小承氣湯加麻子仁、杏仁、芍藥而成。方用小承氣湯以瀉胃氣之強,加芍藥以滋養脾陰,麻仁、杏仁為滑利滋潤之品,可潤腸以通便,又杏仁可利肺氣,以助胃氣的通導下降。以蜜為丸,取其緩緩潤下之意。其服法採用漸加法,即初服梧桐子大者十丸,日三次,如不下,每次服用量可漸加至十一丸、十二丸、十三丸……等,直至大便變軟,易於排出即可。此即所謂「漸加,以知為度」。 麻仁丸治療習慣性便秘效果很好,其人因便秘而伴有的煩躁、口臭、頭暈、寐差等證,亦可隨大便之潤下而得到相應地緩解或治癒。 曾治一男性患者劉某,終年嘴唇乾裂起皮,常以舌舔潤而乾裂愈甚,唇皮增厚如痂,痛苦異常,服多種瀉火藥無效。大便經常秘結難通,然卻無所苦。遂斷為脾約證。唇為脾之外候,唇乾裂起皮,正是脾陰不足之象。遂治以麻仁丸,大便因而逐漸通利,而口唇乾裂之證也漸愈。 從以上介紹的內容可以看出,陽明病不大便可有兩種病變和兩種證候反映:一是以燥熱邪氣致病為主,其表現既有「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等陽明外證,又有腹滿痛或繞臍痛拒按等陽明里證。二是脾胃陰陽不能自和而致病,脾陰不足,不能為胃行其津液,但其既不見外證,亦不見腹滿痛拒按、繞臍痛等里證。前者為胃家實,應以承氣湯瀉下;後者為脾約,當用麻仁丸潤下。以上第257條至260條,講的即是脾約證。它們從胃強脾弱,陰液虧虛的角度,充實了陽明病的辨證內容,故有重要的鑑別意義和臨床意義。 太陽病,根據其不同的證候和病機特點,分別採用麻黃湯、桂枝湯、葛根湯、大青龍湯、小青龍湯、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二越婢一湯等不同的汗法,以解決不同的表證。陽明病,也同樣根據其不同的證候和病機特點,而施用不同的下法:如大承氣湯之峻下、小承氣湯之緩下、調胃承氣湯之和下、麻仁丸之潤下,以及豬膽汁、土瓜根、蜜煎導之導下,用以解決不同情況的大便不下。因此,學習「陽明病篇」,解決胃家實證,應有全局觀念,只有明確辨證與鑑別,才能恰如其分地使用不同的下法,以解決各種不同類型的陽明里實證。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261) 【解析】本條論述太陽病汗後轉屬陽明的證治。 「太陽病三日」,言其病由太陽病發展而來。「發汗不解」,並非指表證未罷,而是指病邪未除而向里傳變。「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說明病已由太陽之錶轉屬陽明胃腑之里。里熱蒸騰,必致腠理開而汗出濈濈然。這裡僅舉蒸蒸發熱作為陽明典型證候而代表其他諸證,並以此區別於太陽之發熱惡寒和少陽之往來寒熱。由於里熱傷津,發汗又傷津,故本證以陽明燥實為主;加之病屬燥熱初結,尚未達到發潮熱,腹滿疼痛拒按的嚴重程度,故治以調胃承氣湯軟堅潤燥,泄熱和胃。 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262) 【解析】本條論述太陽病吐後轉屬陽明的證治。 傷寒,為太陽表證,不當吐而用了吐法。吐法本用以治療上焦痰食邪氣的,但由於嘔吐可以使人身之氣向上向外,因而它具有一定的發汗解表作用。傷寒吐後,表證雖解,但胃的氣液受傷,邪氣內陷而化熱,津傷化燥而成實,燥實阻滯,陽明腑氣不通,則大便秘結而腹脹滿。此腹脹滿,乃因燥實而致,故其治仍以調胃承氣湯和胃潤燥。燥實去則腑氣通,腑氣通則腹脹除。 以上兩條,從蒸蒸發熱和腹脹滿的內外證候,反映並概括了調胃承氣湯證的特點。由於此調胃承氣湯證來自於太陽病汗吐後津傷化燥,初結陽明,病情還沒有達到痞、滿、燥、實、堅俱備的程度,故其治不用大承氣湯,而用調胃承氣湯,從這個意義上講,調胃承氣湯證又可看做是胃家實的一個輕證,而帶有正氣不足的一面。 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微煩,小便數,大便因鞕者,與小承氣湯和之愈。(263) 【解析】本條論述太陽病誤治而形成里熱便硬的小承氣湯證。 太陽表證,當發汗解表,妄用吐下,是為誤治;先吐下而後再汗,是為治療失序,其結果必致邪不解而內陷。若內陷胸膈,見煩熱,心中懊,屬梔子豉湯證,二便多無改變。今吐、下、發汗後,病人出現了微煩、小便數、大便硬等證,說明邪熱內陷陽明,形成了陽明腑實證。誤治津傷,表邪入里化熱,其勢尚輕淺,故見微煩;熱迫津液偏滲於膀胱,不能還於胃中,所以小便頻數而多,大便乾結而硬。本證以氣滯熱結為主,尚未達到語、潮熱、手足濈然汗出等燥屎結實的程度,且在汗、吐、下後正氣受傷,故不宜大承氣湯峻下,只可以小承氣湯泄熱通便,使胃腸氣機得以調和通暢則病可愈。故曰:「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鞕,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鞕,後必溏,未定成鞕,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鞕,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264) 【解析】本條再論大小承氣湯的使用方法及其辨證要點。 「得病二三日」,這裡的「病」泛指疾病,確切地說指外感熱病。「脈弱」,是對脈緊而言,緊變緩相對地叫「脈弱」。從太陽病上篇「脈微弱,此無陽也,不可發汗」之文可以看出,脈微弱是脈由緊而變弱,反映了寒邪化熱而已入里。「無太陽柴胡證」,指既無太陽表證,也無小柴胡湯的半表半里證。「煩躁」,是里有熱;「心下鞕」,是胃脘部硬滿,乃陽明里實,胃氣不和之證。「至四五日」,煩躁心下硬滿仍不緩解,言外之意,當有不大便一證,若反不能食,腹滿疼痛拒按,脈沉緊,是燥屎已成,腑氣不通;今能食,心下硬而脈弱,說明陽明病勢輕淺,不耐峻下攻伐,只能「以小承氣湯少少與」,以微和胃氣。小承氣湯的服法是煮取一升二合,分溫二服。故「少少與」,則一次只服三五合,而不超過六合,以微和胃氣,使煩躁小安。若服藥後至六日仍不見大便,則須加大藥量,當「與承氣湯一升」(仍指小承氣湯),則大便可下。 至於對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亦不能即斷為大承氣湯的可下之證。因為小便少,說明津液尚能還入胃中,故知大便「未定成鞕」,或「但初頭鞕,後必溏」。大便不硬,燥屎未成,則不可攻之。若誤用攻下之法,必傷脾胃之氣,以致運化失職,水谷不別而溏泄不止,故曰「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即待到小便數多而通利,方知津液偏滲而燥屎已經形成,此時才可予大承氣湯攻下。 以上諸條文,啟發醫者臨診時既要膽大,又要心細,特別是使用下法,何時峻下,何時和下,更要細心觀察鑑別,而一旦掌握了病情,就應不失時機地給予恰當治療。下面將要介紹的三條陽明急下證,後世稱「陽明三急下證」,就是在正確辨證的基礎上,謹守病機,採取積極主動的治療措施,用大承氣湯瀉下陽明燥熱,以存陰液於未亡的方法。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里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265)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燥熱下劫肝腎之陰的證候及急下存陰的意義。 「傷寒六七日」,言其發病過程已久。「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是指肝腎之陰被燥熱劫奪的證候。「了了」,分明之意,「目中不了了」,即視物不分明,此為病人自覺症狀。「睛不和」,即兩目呆滯,瞳子不能瞬動,乃為他覺症狀。由於肝開竅於目,目得血而能視,肝陰被劫,不能上注於目,故視物不清。瞳子為腎所主,腎水不足,不能上注於睛,故致睛不調和。「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本屬肝腎真陰虛損之證。但其人「大便難」而不通,身又有微熱,說明里熱深伏而腑氣不通,故曰「此為實也」。張仲景此處以「大便難」、「身微熱」,畫龍點睛地指出「目中不了了,睛不和」之證,緣於陽明燥熱之實。此時雖然只見大便難、身微熱,而不見典型的陽明里證和外證,(如潮熱、語、腹滿痛拒按、手足濈然汗出等)所以叫「無表里證」,但是「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的真陰欲竭之象已見。說明真陰危亡立待,症情危重,法當急下以存陰,而不能徘徊猶豫。 《傷寒論》總的治療法則是保胃氣,存津液。其中存津液有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發汗、吐、下是祛邪外出的方法,但在使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祛邪而不傷正。太陽病汗法,有「遍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的要求,就是為了保護陽氣、陰液不受損傷。二即用大承氣湯急下存陰,也是保存津液的一個方面。燥熱太甚,必然下劫肝腎之陰,要想保陰,必須急下,把腸中燥熱驅逐體外,才能保住下焦陰水不涸。可見存津液不僅是治療方法問題,也是治療的出發點和目的問題。因陽明燥熱而致陰精枯竭,正氣大傷,若能及時用大承氣湯攻下燥屎,猶如釜底抽薪,既能祛除邪氣,又保護了陰液,這就是急下存陰的方法及意義。 選《經方實驗錄》急下存陰醫案一則: 「予嘗診江陰街肉莊吳姓婦人,病起已六七日,壯熱,頭汗出,脈大,便閉,七日未行,身不發黃,胸不結,腹不脹滿,惟滿頭劇痛,不言語,眼張,瞳神不能瞬,人過其前,亦不能辨,證頗危重。余曰: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燥熱上沖,此陽明篇三急下證之第一證也。不速治,病不可為矣。於是遂書大承氣湯方與之: 大黃四錢,枳實三錢,川朴一錢,芒硝三錢。並囑其家人速煎服之,竟一劑而愈。蓋陽明燥氣上沖巔頂,故頭汗出,滿頭劇痛,神識不清,目不辨人,其勢危在頃刻。今一劑而下,亦如釜底抽薪,泄去胃熱,胃熱一平,則上沖燥氣因下無所繼,隨之俱下,故頭目清明,病遂霍然。非若有宿食積滯,腹脹而痛,壯熱語,必經數劑方能奏效,此緩急之所由分。是故無形之氣與有形之積,宜加辨別,方不致臨診茫然也。」 一般注家認為,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是燥熱灼傷肝腎之陰,陰精不能上注於目所致。但《經方實驗錄》作者曹家達卻認為是陽明燥熱之氣上沖頭目的結果,還指出頭痛與頭汗出,也與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的病機一致,均是陽明燥熱上攻的反映。曹氏以燥熱上攻闡發了急下證的病機,並補充了急下證的脈證,對學習本條和指導臨床,很有參考價值。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266)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燥熱外逼,熱汗不已,治當急下存陰。 陽明病,這裡指胃家實證。發熱汗出是陽明里證反映於外的證候,且實熱不除,則發熱汗出不止。瀉下實熱,當用大承氣湯。對此證提出「急下」的關鍵在於「汗出多」。汗為人體五液之一,由津液所化生。汗出多,津液被耗而陰傷;陰傷則體內燥熱愈盛;燥熱愈盛,汗出亦愈多,從而形成發熱汗出有不盡不已之勢,不僅傷陽明胃液,而且又有內竭少陰真陰之慮。為此,張仲景提醒醫者,要「見微知著」,遇有熱汗不已者,亦當用大承氣湯釜底抽薪,急下以存陰。 程郊倩說:「發熱而復汗多,陽氣大蒸於外,慮陰液暴亡於中,雖無內實之兼證,宜急下之」。尤在涇又指出:「然必有實滿之證,而後可下,不然,則是陽明白虎湯證,宜清而不宜下矣」。程氏的「雖無內實之兼證」,言外之意「汗出多」即是內實之證,尤氏則更明確指出「必有實滿之證」。這就告訴我們,所以要用大承氣湯急下,還必須見陽明腑實之證,這一點是十分重要的。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267) 【解析】本條論述發汗不解,化燥成實的急下存陰之法。 「發汗不解」,非指表不解,乃言其病未解。「腹滿痛」,則是里實之證。里實當下,但為何要急下?原因是本證病情變化迅速,燥熱邪氣囂張,如不以大承氣湯急下,則不足以遏其勢,而傷陰之弊在所難免。汗法本為太陽表證而設,若太陽病汗不得法,或陽明熱證誤用汗法,均可導致病不解。或為表邪迅速入里化熱成燥,或為陽明里熱不除,津傷化燥,從而形成陽明腑實證。本條「發汗不解」,迅即出現「腹滿痛」,足見燥熱盛實,傳變迅速,故當急下以存陰。若當下不下,坐誤時機,一旦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等險證叢生,此時再行瀉下之法,恐為時已晚。因此提示醫生,要從疾病的發展趨勢中看到其後果,並善於抓住時機,及時採取緊急措施,運用恰當的治療方法,以達到祛邪扶正的目的。 以上三條,從不同角度舉例說明了急下救陰之法。孫思邈說:「膽欲大而心欲小,行欲方而智欲圓」,意思是說,醫生治病,不但要小心謹慎,也要有膽有略。張仲景在這一方面給後人作出了很好的示範。論中第264條的先與小承氣湯法,表現了他小心謹慎之至;而以上三條的急下存陰證治,又表現了他的膽量與魄力。只有將這種膽大與心小結合起來,才能做到既不保守而又不冒進。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268) 【解析】本條論述腹滿不減當下的證治。 腹滿一證,論其標屬實,但究其本,則有虛實寒熱之異。《金匱要略》有「病者腹滿,按之不痛為虛,痛者為實」,「腹滿時減,復如故,此為寒」的記載,對腹滿的寒熱虛實作了很好的鑑別。腹部屬太陰、陽明所主,腹部持續地脹滿而不減輕,或即使減輕一些,也微不足道,則屬陽明腑實而不是太陰脾虛。燥屎內結,腑氣不通必兼見大便不通,腹痛拒按等證,其治當用大承氣湯攻下。若腹滿時減,按之不痛,並見便溏瀉利等證,則屬太陰脾虛腹滿,當治以溫運之法。本條「腹滿不減,減不足言」,是為辨證眼目,但只憑此證還不能就用大承氣湯。應與前面諸條參合,方能全面掌握大承氣湯證的辨證要點。 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也。脈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269)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少陽合病的證治。 凡合病,多為邪氣較盛的問題。陽明主胃土,少陽為膽木。少陽與陽明、膽與胃,有木土相乘相剋的關係。胃主受納腐熟,膽主疏泄。胃腸的受納消化功能,要藉助膽的疏泄作用。今陽明少陽合病,邪熱盛實,影響胃腸的消化不良,則見下利。陽明之脈本應見實大,少陽之脈本應見弦。若陽明少陽合病下利見陽明實大脈象,是胃氣不衰,即為「不負」,其病易愈,故為「順也」;若見少陽弦脈,是胃氣衰,木來乘土,其病進而難愈,故「為負也」。「負者,失也」,言其正氣不足,胃氣衰敗。土虛木乘,是為賊邪,故曰「互相剋賊」也。以五行乘侮關係而論,凡屬相剋而致病者,均稱為「賊」。脈滑而數,滑主食,數主熱,為陽明有宿食的脈象。若脈不弦,說明木氣不盛,土不衰,故為順,其病易治,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傷寒論》中關於二陽合病而見下利的有三條,即第33條太陽與陽明合病自下利,由於病邪偏重於太陽之表,故用葛根湯治療;第180條太陽與少陽合病自下利,因病邪偏重於少陽半表半里,故治以黃芩湯;本條為陽明少陽合病見下利,是病邪偏重於陽明之里,所以治用大承氣湯。前後三條分析比較,則層次分明。本條之陽明少陽合病,因屬陽明有宿食內結,故其下利多屬熱結旁流,應伴有潮熱,腹滿疼痛,不欲食,惡聞食臭等證。 病人無表里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谷善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270) 【解析】本條論述陽明病的瘀血證治。 「病人無表里證」,是說既無頭項強痛而惡寒的太陽表證,也沒有語、腹滿疼痛的陽明里證。而只是發熱延續七八日不解,此時應當考慮邪熱在里的問題,雖脈見浮數,但因無表證,故為陽脈陽證而主熱,仍可用下法以瀉其熱。「假令已下」,脈浮已去而數脈不解,說明氣分之熱已除,而血分之熱仍在。一般地說,邪熱在於胃腸氣分,若傷津化燥而成為陽明燥實之證,則其人當不能食,而今卻消谷善飢,至六七日仍不大便,則更證明邪熱不在陽明氣分成為腑實,而是熱在血分,與血相搏結,為瘀血之證。其治當用抵當湯泄熱破瘀。 此之瘀血證,只概要提及發熱、脈數、不大便等臨床表現,而尚未能詳細具體地闡述其特點,參照前述有關抵當湯證條文,可知瘀血證之屎雖硬,卻大便反易,其色必黑。此類病證,用承氣湯多不能治癒,有時大便雖下,熱卻不解,脈數亦不除。並可伴見發狂、喜忘、脈沉結等證,此與陽明腑實不大便的可下之證,顯然有別。至於瘀血發熱臨床亦恆見之,故本文有其現實的意義。 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也。(271) 【解析】本條承上文,論述下後的又一變證。 若下後脈數不解,浮脈已去,也說明熱離氣分而入於血分。邪熱下迫,則下利不止;灼傷陰絡,迫血下行,則大便膿血。 陽明病屬於胃腸之病。陽明為多氣多血之經,邪熱傷於陽明,有在氣分和傷及血分的不同,陽明燥熱甚者,是為氣分證,如白虎湯、承氣湯證即是。傷及血分者,是血分證。又有瘀血與便膿血的不同,如上條和本條所述。 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在里,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濕中求之。(272) 【解析】本條論述寒濕發黃證治。 本證見「身目為黃」,故屬黃疸。黃疸有陽黃、陰黃之分。陽黃是濕熱發黃,屬實證;陰黃是寒濕發黃,多本虛而標實。濕熱內蘊,熱不得越,濕不得泄,則可發陽黃。若得汗出,則可使濕熱泄越,而不能發黃。今「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說明其發黃的原因不在於濕熱而在於寒濕。寒濕在里,脾陽必虛,發汗則陽隨汗泄,使脾陽更虛。寒濕不運而內郁,影響肝膽疏泄不利,膽汁外溢,故發身黃。 陽黃與陰黃雖均為濕邪,但一為胃腑有熱,濕與熱合;一為脾臟有寒,濕與寒合,病機不同,治法迥異。陽黃即濕熱發黃為陽明有熱,其治可下;而陰黃即寒濕發黃為太陰脾寒,就不能用攻下之法,治當溫中散寒除濕。即所謂「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濕中求之」。論中未提及具體治法,可考慮選用茵陳五苓散,若陽虛較甚者,可選用理中湯加茵陳,甚至選用四逆湯加茵陳。 本條側重於論述寒濕發黃的病因、病機,而其證候敘述不甚詳盡。從其病機推斷,並根據臨床所見,寒濕發黃一般多伴有脾虛寒濕之證,如畏寒、肢冷、大便溏薄、脈沉遲無力、舌胖而淡嫩等。而其黃色晦暗不澤,則又與濕熱發黃鮮明如橘子色明顯不同。下文即介紹濕熱發黃證治,可與本條對比鑑別。 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陳蒿湯主之。(273) 【解析】本條論述濕熱發黃熱結於里的證治。 本條應與第248條聯繫起來分析。第248條提到濕熱發黃,常見頭汗出,身無汗,小便不利,渴飲水漿等證,本條又在前證基礎上,補充了濕熱發黃的色澤及腹滿見證。濕熱發黃,屬陽黃,故黃色鮮明如「橘子色」,這也反映了熱大於濕的特點。濕熱鬱結在里,腸胃之氣壅滯不利,故腹微滿,或可見大便秘結不爽等證。治以茵陳蒿湯苦寒通泄,清熱利濕以退黃疸。 傷寒身黃髮熱者,梔子蘗皮湯主之。(274) 梔子蘗皮湯: 梔子一十五個 甘草一兩 黃蘗二兩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 【解析】本條論述濕熱蘊郁三焦以致發黃的證治。 傷寒見身黃、發熱,是屬濕熱熏蒸的陽黃。不見惡寒,知邪不在表;不見腹脹滿,渴引水漿,知邪不在里。濕熱蘊郁三焦而不能泄越,當見頭汗出,身無汗,小便不利,心煩懊等證。治用梔子蘗皮湯清利三焦濕熱以退黃。 梔子蘗皮湯用梔子清熱利濕,梔子質輕,清利之中又有宣透作用,可通三焦、利小便,開濕熱凝結,還可除煩熱。黃蘗苦寒,清熱燥濕以堅陰。甘草炙用,和胃健脾,並制梔子、黃蘗苦寒傷胃之弊。梔子偏於清上焦,瀉心火;黃蘗偏於清下焦,瀉相火;甘草和中健脾益氣而扶中。三藥相伍,用於正氣偏衰、陰中有伏熱而黃疸日久不退的,效果很好。下面僅舉一個病例,說明本方的臨床應用。 患者為一個10歲男孩,患黃疸性肝炎,病已日久,黃疸指數一直很高。前醫曾用過茵陳蒿湯多劑,住院期間也多次用過茵陳、大黃等注射液,效均不佳。症見身目黃染、心煩、便溏,兩足發熱,睡覺時常伸到被外,舌苔黃。遂投梔子蘗皮湯治之,不數劑則黃退而諸證漸愈。此案說明,凡濕熱發黃,用茵陳蒿湯後,黃仍不退,但正氣業已漸耗,脾胃之氣受損,陰分尚有伏熱,如見手足心熱、五心煩熱等證,用本方治療很是適宜。有的注家認為,本方不該用甘草而應當用茵陳。其實不然,應該說本方妙就妙在用甘草以扶正氣的治法。 傷寒瘀熱在里,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275)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 赤小豆一升 連軺二兩,連翹根也 杏仁四十個,去皮尖 大棗十二枚 生梓白皮一升 生薑二兩,切 甘草二兩,炙 已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黃再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半日服盡。 【解析】本條論述濕熱發黃而兼表證的治法。 本條敘述過簡,當以方測證而補其缺。「傷寒瘀熱在里」,言外有寒邪束表,內有濕熱蘊郁的意思。表邪不解,使濕熱之邪難以外越;濕熱內蘊,又阻礙表邪之外解,從而形成了表閉而濕熱蘊郁發黃的證候。「身必發黃」,即是指「瘀熱在里」熏蒸於外的必然結果。表邪不解,應見發熱、惡寒、無汗、頭身疼痛、脈浮、身癢等證。濕熱在里,心煩懊、小便不利等證也在所必見。本證當治以宣散表邪,清利濕熱之法,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以麻黃、杏仁、生薑,宣散表邪,以解陽郁之熱,兼宣肺利水濕之氣。赤小豆清熱利濕,兼以活血,善治瘀熱。生梓白皮苦寒,亦能清熱利濕,若無此藥,可用桑白皮或茵陳代。連軺即連翹根,亦可用連翹代,可清透邪熱之結。甘草、大棗健脾和中,以顧後天之本。潦水即地上所積雨水,古人稱「無根之水」,因其無根味薄,故不助濕氣。 本方外能解表散熱,內能清熱利濕解毒,開鬼門,潔淨腑兼而有之,因此用於治療濕熱鬱結發黃而表邪不解者,效果甚好。現用於治療急性黃疸初起,多能取效。同時還可治療濕熱蘊郁所致的其他疾患,如蕁麻疹,皮膚瘙癢症等。 以上介紹了陽明濕熱發黃的三種證治,即濕熱偏結於里,見內實腹滿、不大便者,用茵陳蒿湯;偏結於表,兼見寒熱、身疼等表證者,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濕熱郁阻三焦,不表不里,只見身黃髮熱者,用梔子蘗皮湯。 【小結】 本篇原文共88條。前11條首先圍繞「胃家實」提出了陽明病的病因、病機及主要脈證。隨後便用對照比較的方法提出了陽明胃陽不足的寒濕證;陽明之熱與太陰之濕相合的濕熱發黃證,以與陽明燥熱實證互相鑑別。此後又論及陽明可下與不可下的辨證和陽明病的預後問題。在辨證論治的諸條文中,又論述了風寒之邪傷陽明經表的桂枝湯、麻黃湯的可汗之證;經熱作衄證;脘熱作煩證;以及熱在上焦的梔子豉湯證;熱在中焦的白虎加人參湯證;熱在下焦的豬苓湯證。在陽明病的可下諸證中,又依腑實的程度不同,分別論述了大承氣湯證、小承氣湯證、調胃承氣湯證,以及脾約證、導下證等。其中還夾敘了陽明虛寒的吳茱萸湯證,和少陽三焦樞機不利、大便不下的小柴胡湯證,以增強辨證論治的效果。其後又論及濕熱發黃證治及陽明蓄血的證治。全篇雖以論述陽明里實熱證治為主,但由表及里、由寒及熱、由燥及濕、由實及虛、由氣及血,充分體現了辨證論治的精神和辯證思想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