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 · 卷一 太陽篇上 太陽斡旋法第三

服桂枝湯後證治六條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太陽病與桂枝湯。於法為當矣。乃初服之。反加煩熱而不解者。陽邪痹於陽而不去也。風池、風府、陽維之會。陽維者。諸陽之所維。刺之所以通陽痹。痹通。然後與桂枝取汗則愈。此仲景法中之法也。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服桂枝湯。汗雖大出而邪不去。所謂如水淋漓。病必不除也。若脈洪大。則邪猶甚。故宜更與桂枝取汗。如前法者。如啜熱稀粥。溫覆取汗之法也。若其人病形如瘧。而一日再發。則正氣內勝。邪氣欲退之徵。設得汗出。其邪必從表解。然非重劑所可發者。桂枝二麻黃一湯以助正而兼散邪。而又約小其制。乃太陽發汗之輕劑也。 桂枝二麻黃一湯方(論見後) 桂枝(去皮一兩十七銖)大棗(五枚擘)炙甘草芍藥生薑(各一兩六銖)麻黃(十六銖去節)杏仁(十六個去皮尖)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服桂枝湯後。大汗出。脈洪大。與上條同。而大煩渴不解。則其邪去表而之里。不在太陽之經。而入陽明之腑矣。陽明者。兩陽之交。而津液之腑也。邪氣入之。足以增熱氣而耗津液。是以大煩渴不解。方用石膏。辛甘大寒。直清胃熱為君。而以知母之咸寒佐之。人參、甘草、粳米之甘。 則以之救津液之虛。抑以制石膏之悍也。曰白虎者。蓋取金氣徹熱之義雲耳。 白虎加人參湯方 人參(三兩)知母(六兩)甘草(二兩)粳米(六合)石膏(一斤碎)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頭項強痛。 翕翕發熱。無汗。邪在表也。心下滿微痛。飲在里也。此表間之邪。與心下之飲。相得不解。是以發之而不從表出。奪之而不從下出也。夫表邪挾飲者。不可攻表。必治其飲而後表可解。桂枝湯去桂加茯苓、白朮。則不欲散邪於表。而但逐飲於里。飲去則不特滿痛除。而表邪無附。亦自解矣。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方 於桂枝湯內去桂枝。加茯苓、白朮各三兩。余根據前法煮服。小便利即愈。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復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 脈浮。自汗出。微惡寒者。雖傷於寒而表不實。乃桂枝湯證也。然小便數。心煩。腳攣急。則陰虛而里熱矣。 是當以甘辛攻表。而以甘寒顧里。乃反與桂枝湯。治表而遺里。宜其得之而便厥也。咽中干。煩躁吐逆。 皆陰虛陽逆之象。設非以溫藥徒攻其表。何至此哉。夫既陰虛於下。而又陽逆於上。則必先復陽氣而後復陰氣。故作甘草乾薑湯甘辛復陽之劑。陽復則厥愈而足溫矣。更作芍藥甘草湯甘酸復陰之劑。陰生則兩腳自伸矣。陰陽既復。而或胃氣有未和。因而譫語者。則少與調胃承氣湯以和其胃。胃和則譫語止矣。蓋甘草、乾薑。固足以救虛陽之逆。而亦能傷胃氣之和。此咸寒調胃之法。不得不斡旋於陰陽既復之後也。若重發汗。復加燒針。是逆而再逆。其厥逆之象。必有加於前。而補救之法。必非甘草、乾薑所能勝任者矣。四逆湯甘辛大熱。乃克復陽氣之大藥也。此條前後用藥。溫涼補瀉。絕不相謀。而適以相濟。非深造自得。卓有成見者。烏能及此。 甘草乾薑湯方 甘草(四兩炙)乾薑(二兩) 上咀。以水三升。煮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芍藥甘草湯方 芍藥(四兩)甘草(四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干。兩脛拘急而譫語。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之。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 病證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厥逆咽中干。煩躁。陽明內結。譫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故知病可愈。 此即前條之意。而設為問答。以明所以增劇及所以病癒之故。然中間語意殊無倫次。此豈後人之文耶。昔人讀考工記謂不類於周官。余於此條亦云。成氏雲、陽旦、桂枝湯別名。 發汗後脈證治法十五條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發汗傷陽。外風復襲。汗遂不止。活人所謂漏風是也。夫陽者。所以實腠理、行津液、運肢體者也。今陽已虛。不能護其外。復不能行於里。則汗出小便難。而邪風之氣。方外淫而旁溢。 則惡風、四肢微急、難以屈伸。是宜桂枝湯解散風邪。兼和營衛。加附子補助陽氣。並御虛風也。 桂枝加附子湯方 於桂枝湯內加附子一枚。破八片。炮。去皮。余根據前法。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發汗後。邪痹於外。而營虛於內。故身痛不除。而脈轉沉遲。經曰、其脈沉者。營氣微也。又曰、遲者。營氣不足。血少故也。故以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以益不足之血。而散未盡之邪。 東垣雲、仲景於病患汗後身熱。亡血。脈沉遲者。下利身涼。脈微。血虛者。並加人參。古人血脫者。必益氣也。然人參味甘氣溫。溫固養氣。甘亦實能生血。汗下之後。血氣虛衰者。 非此不為功矣。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心為陽髒。而汗為心之液。發汗過多。心陽則傷。其人叉手自冒心者。里虛欲為外護也。悸、心動也。欲得按者。心中築築不寧。欲得按而止之也。是宜補助心陽為主。桂枝、甘草。辛甘相合。乃生陽化氣之良劑也。 桂枝甘草湯方 桂枝(四兩去皮)甘草(二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按發汗過多。有動腎中之陽者。以陽為汗之根。而腎為陽之宅。枝傷者其本必戕也。有動心中之陽者。以汗為心之液。而心為陽之髒。液亡者。氣必從之也。救腎陽者。必以咸溫。救心陽者。 必以甘辛。咸性善下。而溫能返陽。故四逆為救腎之劑。甘辛相合。而陽氣乃生。故桂甘為益心之法也。未持脈時。病患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 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病患叉手自冒心者。心陽內虛。欲得外護。如上條所云也。耳聾者。陽氣上虛。陰反得而實之也。師因叉手冒心。而更試耳之聰否。以求陽之虛實。若耳聾無聞。其為過汗致虛。當與溫養無疑。 臨病之工。宜如是詳審耳。許叔微曰。傷寒耳聾。發汗過多者。正氣虛也。邪不出者。邪氣閉也。虛之與閉。治法懸殊。學人更宜詳審。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發汗過多。不能解太陽之邪。而反動少陰之氣。於是身仍發熱。而悸眩動等證作矣。少陰之氣。水氣也。心屬火而水乘之。故悸。頭為陽而陰加之。故眩。經脈綱維一身。以行血氣。故水入之。則振振動也。擗猶據也。眩動之極。心體不安。思欲據地以自固也。此與陽虛外亡有別。陽虛者。但須四逆以復陽。此兼水飲。故必真武以鎮水。方用白朮、茯苓之甘淡。以培土而行水。附子、生薑之辛。以復陽而散邪。芍藥之酸。則入陰斂液。使泛濫之水。盡歸大壑而已耳。 真武湯方 茯苓(三兩)芍藥(三兩)白朮(二兩)生薑(三兩)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發汗後。臍下悸者。心氣不足而腎氣乘之也。奔豚、腎之積。發則從少腹上衝心胸。如豕之突。故名奔豚。 又腎為水髒。豚為水畜。腎氣上沖。故名奔豚。茯苓能泄水氣。故以為君。桂枝能伐腎邪。故以為臣。然欲治其水。必防其土。故取甘草、大棗。補益土氣為使。甘瀾水者。揚之令輕。使水氣去不益腎邪也。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 茯苓(半斤)桂枝(四兩)甘草(三兩)大棗(十五枚) 上四味。以甘瀾水一斗。先煮茯苓減二升。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作甘瀾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內。以勺揚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取用之。 病患脈數。數為熱。當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谷。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脈數為熱。乃不能消谷而反吐者。浮熱在上。而虛冷在下也。浮熱不能消谷。為虛冷之氣逼而上浮。如客之寄。不久即散。故曰客熱。是雖脈數如熱。而實為胃中虛冷。不可更以寒藥益其疾也。 發汗後。腹脹滿者。濃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發汗後。表邪雖解而腹脹滿者。汗多傷陽。氣窒不行也。是不可以徒補。補之則氣愈窒。亦不可以逕攻。攻之則陽益傷。故以人參、甘草、生薑助陽氣。濃朴、半夏行滯氣。乃補泄兼行之法也。 濃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方 生薑(半斤切)半夏(半升洗)甘草(二兩炙)人參(一兩)濃朴(半斤去皮炙)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發汗。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主之。 傷寒發汗。解半日許。復煩者。非舊邪去而新邪復乘也。余邪未盡。復集為病。如余寇未盡。 複合為亂耳。脈浮數者。邪氣在表之徵。故可更發其汗。以盡其邪。但以已汗復汗。故不宜麻黃之峻劑。而宜桂枝之緩法。此仲景隨時變易之妙也。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附子甘草湯主之。 發汗不解。反加惡寒者。邪氣不從汗而出。正氣反因汗而虛也。是不可更逐邪氣。當先復其正氣。是方芍藥之酸。可以益血。附子之辛。可以復氣。甘草甘平。不特安中補虛。且與酸合而化陰。與辛合而生陽也。 芍藥甘草附子湯方 芍藥(三兩)甘草(三兩炙)附子(一枚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服。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 汗出而惡寒者。陽不足而為虛也。芍藥甘草附子湯治之是已。汗出而不惡寒但熱者。邪入里而成實也。然不可以峻攻。但與調胃承氣湯。和其胃氣而已。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發汗後。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其邪不在肌腠。而入肺中。緣邪氣外閉之時。肺中已自蘊熱。發汗之後。其邪不從汗而出之表者。必從內而並於肺耳。故以麻黃、杏仁之辛而入肺者。利肺氣。散邪氣。甘草之甘平。石膏之甘辛而寒者。益肺氣。除熱氣。而桂枝不可更行矣。蓋肺中之邪。 非麻黃、杏仁不能發。而寒郁之熱。非石膏不能除。甘草不特救肺氣之困。抑以緩石膏之悍也。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 麻黃(四兩去節)杏仁(五十枚去皮尖)炙甘草(二兩)石膏(半斤碎綿裹)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 發汗後。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發汗之後。肺氣必虛。設飲水過多。水氣從胃上射肺中。必喘。或以水灌洗致汗。水寒之氣從皮毛而內侵其所合。亦喘。成氏謂喘為肺疾是也。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發汗後吐逆。至水藥不得入口者。必其人素有積飲。乘汗藥升浮之性而上行也。是當消飲下氣。雖有表邪。不可更發其汗。設更發之。重傷陽氣。其飲之在中者。不特上逆而仍吐嘔。亦且下注而成泄利矣。 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裡急也。 病在太陽之時。里熱未甚。水液尚通。其外雖病。而其內猶晏如也。故不可多飲水。設飲水多。必停於心下為悸。所以然者。里無熱。不能消水。心屬火而畏水。水多凌心。故惕惕然跳動不寧也。然使小便自利。則停水自行。雖悸猶當自愈。若小便不利而少。則水不下行。積於膀胱。必苦裡急。里急者。 小便欲行而不能。則小腹奔迫急痛也。此以飲水所致。比於汗下之過。而非太陽本病。故附於斡旋法下。 以上十五條。並發汗後證。而或傷衛陽。或損營血。或亡心陽。或動腎水。或傷胃陽。及傷脾氣。或邪仍不解。或解而轉屬陽明。及傳膀胱。或動飲氣。或傷肺氣。或入肺中。其變種種不同。 其治因之各異。學人諳練在心。亦可以應變無窮矣。 發汗吐下解後病脈證治三條 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心下痞硬。噫氣不除者。旋覆代赭石湯主之。 傷寒發汗。或吐或下。邪氣則解。而心下痞硬。噫氣不除者。胃氣弱而未和。痰氣動而上逆也。旋覆花咸溫。行水下氣。代赭石味苦質重。能墜痰降氣。半夏、生薑、辛溫。人參、大棗、甘草甘溫。合而用之。所以和胃氣而止虛逆也。 旋覆代赭石湯方 旋覆花(三兩)人參(二兩)炙甘草(三兩)生薑(五兩切)半夏(半升洗) 代赭石(一兩)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此傷寒邪解而飲發之證。飲停於中則滿。逆於上則氣沖而頭眩。入於經則身振振而動搖。金匱雲、膈間支飲。其人喘滿。心下痞堅。其脈沉緊。又雲、心下有痰飲。胸脅支滿。目眩。又雲、其人振振身劇。必有伏飲是也。發汗則動經者。無邪可發。而反動其經氣。故與茯苓、白朮。以蠲飲氣。桂枝、甘草。以生陽氣。所謂病痰飲者。當以溫藥和之也。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方 茯苓(四兩)桂枝(三兩)白朮炙甘草(各二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 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陰陽自和者。不偏於陰。不偏於陽。汗液自出。便溺自調之謂。汗吐下亡津液後。邪氣既微。 正氣得守。故必自愈。 太陽傳本證治七條 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 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與五苓散主之。 傷寒之邪。有離太陽之經而入陽明之腑者。有離太陽之標而入太陽之本者。發汗後。汗出胃干。煩躁飲水者。病去表而之里。為陽明腑熱證也。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病去標而之本。為膀胱腑熱證也。在陽明者。熱能消水。與水即所以和胃。在膀胱者。水與熱結。利水即所以去熱。多服暖水汗出者。以其脈浮而身有微熱。故以此兼徹其表。昔人謂五苓散為表里兩解之劑。 非以此耶。 五苓散方方見權變法。 按古法從經腑言。則太陽為經。而膀胱為腑。從標本言。則太陽為標。膀胱為本。病去太陽而之膀胱。所以謂之太陽傳本也。然膀胱本病。有水結、血結之不同。水結宜五苓散導水泄熱。 血結宜桃核承氣及抵當湯丸導血除熱。具如下文。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太陽經病傳腑。寒邪變熱之候。故與五苓散導水泄熱。王宇泰雲、太陽、經也。膀胱、腑也。膀胱者。溺之室也。故東垣以渴為膀胱經本病。然則治渴者。當瀉膀胱之熱。瀉膀胱之熱者。利小便而已矣。然腑病又有渴與不渴之異。由腑陽有盛與不足之故也。渴者。熱盛思水。水與熱得。故宜五苓散導水泄熱。不渴者。熱雖入里。不與水結。則與茯苓甘草湯行陽化氣。此膀胱熱盛熱微之辨也。 茯苓甘草湯方 茯苓(二兩)桂枝(二兩去皮)生薑(二兩切)甘草(一兩炙)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 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太陽之邪。不從表出。而內傳於腑。與血相搏。名曰蓄血。其人當如狂。所謂蓄血在下。其人如狂是也。其證當下血。血下則熱隨血出而愈。所謂血病見血自愈也。如其不愈而少腹急結者。 必以法攻而去之。然其外證不解者。則尚未可攻。攻之恐血去而邪復入里也。是必先解其外之邪。 而後攻其里之血。所謂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也。以下三條。並太陽傳本、熱邪入血、血蓄下焦之證。與太陽傳本、熱與水結、煩渴小便不利之證。正相對照。所謂熱邪傳本者。 有水結、血結之不同也。 桃核承氣湯方 桃核(五十枚去皮尖)桂枝(二兩去皮)芒硝(二兩)甘草(二兩炙)大黃(四兩)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五合。去滓。納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 愚按此即調胃承氣湯加桃仁、桂枝。為破瘀逐血之劑。緣此證熱與血結。故以大黃之苦寒。 盪實除熱為君。芒硝之咸寒。入血堅為臣。桂枝之辛溫。桃仁之辛潤。擅逐血散邪之長為使。 甘草之甘。緩諸藥之勢。俾去邪而不傷正為佐也。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里故也。抵當湯主之。 此亦太陽熱結膀胱之證。六七日。表證仍在。而脈微沉者。病未離太陽之經。而已入太陽之腑也。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熱不在上而在下也。少腹硬滿。小便自利者。不結於氣而結於血也。 下血則熱隨血去。故愈。所以然者。太陽、經也。膀胱、腑也。太陽之邪。隨經入里。與血俱結於膀胱。所謂經邪入腑。亦謂之傳本是也。抵當湯中水蛭虻蟲食血去瘀之力。倍於芒硝。而又無桂枝之甘辛。 甘草之甘緩。視桃仁承氣湯為較峻矣。蓋血自下者。其血易動。故宜緩劑。以去未盡之邪。瘀熱在里者。其血難動。故須峻藥以破固結之勢也。 抵當湯方 水蛭(三十個熬)虻蟲(三十個熬去翅足)大黃(四兩酒浸)桃仁(三十個去皮尖) 上四味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更服。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 抵當湯主之。 身黃。脈沉結。少腹硬。水病、血病皆得有之。但審其小便不利者。知水與熱蓄。為無血而有水。五苓散證也。若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乃熱與血結。為無水而有血。抵當湯證也。設更與行水。則非其治矣。仲景以太陽熱入膀胱。有水結、血結之分。故反覆明辨如此。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余藥。宜抵當丸。 有熱。身有熱也。身有熱而少腹滿。亦太陽熱邪傳本之證。膀胱者。水溺所由出。其變為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乃血瘀而非水結。如上條抵當湯下之之例也。雲不可余藥者。謂非抵當丸不能以治之耳。 抵當丸方 水蛭(二十個)虻蟲(二十個)大黃(三兩)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上四味。杵分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愚按此條證治。與前條大同。而變湯為丸。未詳何謂。嘗考其制。抵當丸中水蛭、虻蟲。減湯方三分之一。而所服之數。又居湯方十分之六。是緩急之分。不特在湯丸之故矣。此其人必有不可不攻。而又有不可峻攻之勢。如身不發黃。或脈不沉結之類。仲景特未明言耳。有志之士。當不徒求之語言文本中也。 論結胸髒結之異三條 問曰、病有結胸。有髒結。其狀如何。答曰、按之痛。寸脈浮。關脈沉。名曰結胸也。何謂髒結。答曰、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脈浮。關脈小細沉緊。名曰髒結。舌上白苔滑者。 難治。 此設為問答。以辨結胸、髒結之異。結胸者。邪結胸中。按之則痛。髒結者。邪結髒間。按之亦痛。如結胸者。謂如結胸之按而痛也。然胸高而髒下。胸陽而髒陰。病狀雖同。而所處之位則不同。是以結胸不能食。髒結則飲食如故。結胸不必下利。髒結則時時下利。結胸關脈沉。髒結則更小細緊。而其病之從表入里。與表猶未盡之故。則又無不同。故結胸、髒結。其寸脈俱浮也。 舌上白苔滑者。在里之陽不振。入結之邪已深。結邪非攻不去。而髒虛又不可攻。故曰難治。 髒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 邪結在髒。必陽氣內動。或邪氣外達。而後可施攻取之法。若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則內動外達之機俱泯。是以其人反靜。其舌苔反滑。邪氣伏而不發。正氣弱而不振。雖欲攻之。無可攻已。蓋即上文難治之端。而引其說如此。 病脅下素有痞。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者。此名髒結。死。 髒結之證。不特傷寒。即雜病亦有之。曰脅下素有痞。則其病久而非暴矣。曰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則其邪深而非淺矣。既深且久。攻之不去。補之無益。雖不卒死。亦無愈期矣。故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