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孤獨者 · 虎仔

托馬斯·沃爾夫 《上帝的孤獨者》
老虎!老虎!燃燒的輝煌, 你把黑夜的森林照亮, 怎樣不朽的雙手或眼睛, 造就出你這可怕的勻稱?[1] 二十五年前的一天放學後,我們幾個男孩子在蘭迪·謝潑頓家的院子裡踢足球。蘭迪發出信號,控制著球。內布拉斯加·克蘭踢球。奧古斯塔斯·波特漢姆奔跑、踢球、傳球都很笨拙,所以我們把他安排在中場,他一聽到信號,就把球傳給蘭迪。 時值十月下旬,空氣中瀰漫著煙味和燒樹葉的氣味。內布拉斯加剛把球傳給了我們。這是一個好球——高空旋球從我頭頂飛過,落在了我的身後。我轉過身,想要接住它,但是球已經飛出老遠,「超過了球門線」——也就是說,球已飛到外面的街上了。球落到街面上,來回彈跳著,即足球特有的那種彈跳。 球滾出去後,一直朝拐角處滾去。我剛要跑出去撿球,這時迪克·普羅瑟爾,謝潑頓家新雇的黑人男僕剛好走過來,利落地把球抓在他大大的黑手掌里,隨即拋給了我。然後他轉過身,沿著巷子走來,一面和我們打著招呼。除了蘭迪以外,他把在場的人都稱作「先生」,但總是叫蘭迪「上校」——「謝潑頓上校」。這種正式的稱呼——克蘭「先生」、 波特漢姆「先生」、斯班格勒「先生」、「謝潑頓上校」,使我們很高興,讓我們感一種成熟的重要性和權威性。 「謝潑頓上校」很了不起!這個稱呼使人愉快地聯想起軍隊來,從迪克·普羅瑟爾嘴裡講出來,尤其如此。迪克曾長期在美國陸軍服役。他曾經在德克薩斯州邊界的一個精銳黑人部隊的某個團里服役過,所以他做任何事都帶著明顯的軍人氣質。比如,看他劈柴就是一種樂趣。他劈柴時,乾淨利索,十分精準,具有軍人般井井有條的作風,很令人吃驚。他劈的每一根柴長短、大小全都一樣。他把劈好的柴像士兵站隊那樣整整齊齊地堆在謝潑頓家的地下室牆邊,堆放得無可挑剔,如果因燒火取柴破壞了柴堆的勻稱美觀,就會令人深感遺憾。 他做別的事情也都如此。他那間位於地下室的小房間,用石灰水刷得雪白,纖塵不染,就和兵營的房間一樣。木製地板上什麼也沒有鋪,但永遠清掃得乾乾淨淨。一張普通的桌子和一把直背靠椅擺在房間正中央。桌上永遠只有一樣東西,一部經常使用而破損不堪的舊《聖經》,因為迪克是個篤信宗教的人。房間裡還有一隻小小的生鐵爐子,一隻小木箱,裡面盛了不多幾塊煤,還有一堆排放整齊的引火木柴。靠牆的左手位置有一張小鐵床,床上鋪了一條灰色的低檔毛毯,但永遠收拾得整潔而乾淨。 謝潑頓一家人都很喜歡他。就在兩個月前,他來到那兒找工作,很謙虛地把他的能力展示給人看。他說自己最近剛剛收到陸軍的退伍證書,急於找份活干,不在乎工資高低。他會烹飪、看管鍋爐,還會幹零工,他對木工活很在行,他還會開車——事實上,孩子們都覺得,世上沒有迪克·普羅瑟爾不會做的事。他當然還會開槍。一天下午,他用蘭迪22毫米口徑的步槍稍稍露了一手,直看得我們張口結舌。他那雙有力的黑手舉起那挺小步槍,就像舉起了一隻玩具。他對著一塊畫著粗糙靶圈的鉛皮,沒有瞄準就連發數槍,正中靶心,在一平方英寸的範圍里打了十二個槍眼,速度快得我們甚至沒有數清他究竟打了多少發。 他也會拳擊。蘭迪說,他曾經是團里的冠軍。不管怎麼說,他就像貓一樣機敏和狡猾。當然,他從未和那幾個孩子打過拳,不過,蘭迪擁有兩副拳擊手套,我們打拳擊時,迪克就會在旁邊指導我們。他的身上總帶著一種親切、警覺的味道。他給我們教會了許多要領,包括出拳、勾拳、反擊、阻擋,他會操心留神不讓我們傷害到彼此。 他對足球也很在行,那一天,當迪克經過這群孩子時,他停下腳步——這個身體強壯、體面大方的黑人男子——站在那裡,看我們踢球。 蘭迪拿著球,朝他走去。 「你是怎麼控球的,迪克?」他問,「這樣對嗎?」 他緊緊抓住球,從背後把球搭在肩頭,迪克留神注視著。黑人讚許地點著頭說:「不錯,謝潑頓長官,你掌握要領了。不過,」他和藹地說,然後他把球握在自己強有力的大手裡,「等你再長大一點,你的手也會長大,這樣就會抓得更牢了。」 事實上,他的那隻大手拿球就像拿一個蘋果那樣容易。他拿了一會兒球,然後伸出左手,像瞄槍一樣,對著左手上方,用力一擲,球嗖的一聲旋轉著飛出三十多碼遠,傳給了格斯,動作非常瀟灑。然後他教我們怎樣踢球,怎樣用腳尖使球飛起來,並且自如地旋轉。他也會這個。他肯定在謝潑頓家的院子裡練過,一腳能把球踢出五十碼遠。 他給我們演示怎樣生火,怎樣把引火的木柴架好,怎樣放煤才能使火焰從煤孔里冒出來,既不會冒煙也不會浪費。他給我們演示怎樣用大拇指的指甲劃火柴,怎樣在強風中也能保持不滅。他教我們怎樣舉起重物,怎樣把重物輕鬆地扛上肩頭。沒有他不會做的事情。我們都以他為豪。就連謝潑頓先生自己也說,迪克是他雇用過的最能幹的僕人,也是他知道的最聰明的黑人。 還有別的嗎?他走起路來步履輕盈,步伐快捷。有時候他會像貓兒一樣來到你身邊。有時候,就在我們目視前方,沒有留神之際,突然感到背後有個身影,舉首一瞧,才發覺迪克站在那兒。有時候,夜裡會有某個身影不停地移動著。我們從未見過他來去的蹤影。有時候,我們會猛然驚醒,震驚不已,聽到木板嘎吱作響,門閂輕聲地咔嗒響過,有個身影一閃而過。一切又寂靜無聲了。 「年輕的白人,噢,年輕的白人紳士們,」——他柔和的嗓音在話音結束時變成了哼唧聲,變成了他口中的某種節奏——「哦,年輕的白人,我告訴你們——」他柔和、低沉的哼唧聲又開始了——「你們應該像親兄弟那樣相親相愛。」他篤信宗教,一星期去三次教堂,他每晚都要讀《聖經》。那本書是他擺放在那張方形木桌上的唯一物品了。 有時,迪克走出地下室的小房間,眼睛紅紅的,好像剛剛哭過。見此情景我們就會明白,他剛才又讀《聖經》了。有時,他跟我們講話時哼哼唧唧的,好像在唱讚美詩,極度沉醉的心靈使他對宗教狂熱而虔誠。對我們來說,這是一種不安而困惑的經歷。我們想一笑置之,或把此當作玩笑。但是,這其中卻包含著一種神秘、陌生、無法探究的東西,我們的玩笑也因之變得空洞無趣,頭腦和內心煩惱不已。 有時侯,在這種情況下,他說話時會用《聖經》里的一些術語、引文和典故,他可能有成百上千個這樣的用語,他用一種奇怪的情感和順序把它們交織在一起,這對我們而言毫無意義,但是對他自己來說卻條理分明。 「哦,年輕的白人們呀,」他會這樣低聲哼唧著開口,「山谷的骸骨[2]。白人們,我告訴你們,這一天將近了,上帝將重臨大地審判萬民,他會把綿羊安置在右邊,把山羊安置在左邊。[3]哦,白人們呀,白人們,哈米吉多頓[4]戰鬥的日子就要到來,白人們呀——山谷的骸骨。」 抑或有時,我們能聽見他一邊幹活,一邊唱歌,嗓音深沉渾厚,充滿激情和力量,具有濃重的非洲風格,他不僅唱他本民族的頌歌,也唱我們所熟知的歌曲。我們不知道他在哪裡學會這些聖歌的。也許是他在當兵的日子裡學會的。也許是在前任東家那兒學來的。禮拜天早晨,他開車送謝潑頓一家人上教堂做早禮拜,一直等到他們儀式結束。禮拜進行之際,他會走到教堂的側門,穿著那套漂亮的深色西服,畢恭畢敬地手拿司機帽,在講道過程中,他始終謙恭地站在那兒聆聽著。 接著,教友們高唱讚美詩的時候,洪亮的歌聲越來越響,一陣陣傳出來,在禮拜日寧靜的空中飄蕩。迪克站在那兒傾聽著,有時也會輕聲地跟著同唱。其中有些是他最喜愛的聖歌,很多次孩子們聽見他一邊幹活一邊用低沉渾厚的嗓音唱起來。他會唱《誰隨主前行?》《亞歷山大大帝的頌歌》《萬古磐石》或《前進吧,基督勇士!》。 還有什麼?嗯,沒別的什麼了——只有偶爾「閃過的一個啟示」——還有夜晚某物一晃而過的感覺。 一天,迪克開車送謝潑頓先生進城,剛拐進廣場,朗·埃弗雷特的車子不要命地在拐角處滑了過來,從迪克的車子側面擦了過去,把擋板也給撞掉了。黑人像貓兒一樣躍出車外,把東家扶了出來。謝潑頓沒有受傷。朗·埃弗雷特爬了出來,搖搖晃晃穿過大街,午後時分便已喝得爛醉。他搖晃著,舉止笨拙地狠狠一拳打在黑人的臉上。血從他扁平的黑鼻孔和厚厚的豬肝色嘴唇上滴落下來。迪克一動未動。但是,他的眼白突然間充了血,變得通紅通紅的,他流血的嘴巴動了動,露出了潔白的牙齒。朗又揍了他一拳。這一拳正中黑人的臉面;迪克的兩隻手微微動了一下,但他沒有還手。有人扭住醉鬼的衣領把他拖走並關了起來。迪克在那兒站了片刻,然後擦了擦臉,轉過身檢查汽車的損壞狀況。此事現已過去,但是在場的人都不會忘記那雙發紅的眼睛。 還有一件事:謝潑頓家雇有一位廚娘,名叫潘西·哈里斯。她是個漂亮的黑女人,年紀很輕,體態豐滿,皮膚黑得像黑桃「愛司」,雙頰都有深深的酒窩,長著一口潔白無瑕的牙齒,迷人一笑就會露出來。她的性情很溫良。誰也沒見過迪克和她講過話,也沒見她瞧過他一眼,或者他望過她。然而,這個面帶微笑、脾氣溫良的年輕女人突然變得悲傷而沉默,沉默、陰沉得猶如漆黑的午夜。她干起活來也神情悲哀,仿佛要去參加一場葬禮。渾身透出一股憂傷的情緒。有人跟她講話時,她只會神情憂鬱地應答一聲。 臨近聖誕節的一天晚上,她告訴大家她要走了。人們懇求她,詢問她如此唐突離開的原因何在時,她卻閉口不談。只是憂鬱地反覆強調自己非走不可。一再的盤問下,最後只費勁地得到她的一句話:她丈夫要她辭職回家,家裡需要她。若再問她,她就什麼也不願說了,即使她說的這句託詞也極不可信,因為她丈夫是普曼爾臥鋪車廂的搬運工,一星期只有兩天在家,早就對自己操持家務習以為常了。 謝波頓一家人都很喜歡她。這個女傭和他們生活在一起有好幾年了。他們很想找出她辭職的原因。她不滿意嗎?「不是,夫人。」——她的回答乾脆、簡潔、悲哀,什麼也不透露,就像黑夜一樣。是在別處找到了更好的活兒了嗎?「沒有。」——還是和先前一樣,不肯透露半個字。如果給她加工錢,她願意留下來嗎?「不。」一而再,再而三,陰鬱而毫不妥協。最後,惹急了的女東家雙手一攤,做了個放棄的手勢,說道:「那好吧,潘西,如果你執意如此,就隨你的便吧。不過,看在老天的分上,別讓我們為難,等我們找到別的廚娘後,你再走也不遲。」 這一點她總算同意了,顯然很勉強。接下來,她戴好帽子,穿上外套,拿起那袋答應她晚上可以帶回家去的「剩餘物品」,走出了廚房,神情憂鬱陰沉地離開了。 此刻正值星期六晚上八點剛過一點。那天下午,我和蘭迪一直在謝潑頓家的地下室里遊蕩,看見迪克的房門微微敞開著,我們停下來,透過門縫瞧他在不在裡面。那間小屋子裡沒有人,和以往一樣打掃得一塵不染。 但是,我們並非注意到了某物!而是親眼看見了某物!同時,我們吃驚得幾乎喘不過氣來。蘭迪第一個開口說話了: 「瞧!」他低聲說,「你看到了嗎? 」 看見了嗎?我的眼睛緊緊地盯著。正對著空蕩蕩的桌子,我看見桌上放著一個致命的殺人武器,一桿暗青色的自動軍式步槍。步槍旁邊放著一個盒子,裡面裝著上百發子彈。在盒子後面,即桌子的中央位置,擺著迪克的那本破舊《聖經》,封面朝下、攤開著放在那裡。 隨後,他像貓兒似的悄然來到我們跟前。我們還沒反應過來,他高大的身影已經站在那兒了。我們轉過身,十分驚慌。他高高地站在他們身旁,厚厚的嘴巴動了動,露出了牙床,眼睛變得像耗子眼一樣,又小又紅。 「迪克!」蘭迪喘著氣,舔了舔他的干嘴唇。「迪克!」他這時叫了起來。 這一切像閃電那樣過去了。迪克合上了嘴。我們又看見了他的眼白。他面帶微笑,和藹、柔聲地說:「什麼事,謝潑頓長官。什麼事,長官!你們兩位先生在看我的槍吧?」他一面說,一面跨過門檻,走進了屋子。 我咽了一下口水,點了點頭,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蘭迪悄聲說:「沒錯。」我們倆仍然盯著他,臉上露了驚恐、好奇的神色。 迪克搖了搖頭,咯咯一笑。「我不能沒有槍,兩位白人先生。不能沒有,長官!」他再次和藹地搖了搖頭。「老迪克,他是——他是——他是個老兵,你知道。要是把他的槍拿走,嗨,那就像拿走了小孩的糖果。的確如此,長官!」他咯咯一笑,摯愛地把槍拿了起來。「老迪克感到聖誕節快到了——他——他——我想他準是從心底里感到的,」——他咯咯地笑了笑——「所以我一直把它收得好好的。我想還是把它藏在這兒,等到聖誕節早晨再告訴你們,好讓你們大吃一驚。然後我會帶你們出去,教你們怎樣開槍。」 聽到這話,我們感到如釋重負,接下來,我們就像中了哈默林的花衣吹笛人[5]的魔咒一樣,一步一步跟他走進了屋子。 「真的,長官,」迪克咯咯地笑著,「我正打算把這支槍藏起來,一直等到聖誕節再拿出來,不過,謝潑頓長官——嗬!」他高高興興地咯咯笑了笑,用手拍著大腿。「你別想瞞過謝潑頓長官。他肯定一下子就聞出這支老槍來了,所以一直走了進來,我還沒機會轉身,他早看見了……好吧,白人們,」迪克壓低了聲音,帶著神秘的口吻——「你們既然發現了,我就把我要做的事告訴你們吧。只要你們在聖誕節之前不告訴別的白人,我就把你倆帶出去,讓你們開槍玩一玩。」他鎮靜地說著,帶著一絲無奈的意味,「如果你們告了我的密——」說到這兒,他的聲音又壓低了一些,帶著一絲輕微卻明顯的難過語氣——「老迪克一直在盼著,希望在聖誕節那天給所有的白人來個意外。」 我們鄭重其事地答應替他保守秘密,就像是我們自己的秘密一樣。我們一本正經、低聲、莊嚴地發了誓。然後躡手躡腳地走出地下室的小房間,仿佛生怕腳步聲也會泄露我們心腹朋友的秘密。 那是一個星期六的下午,四點鐘。憂鬱的狂風呼嘯著,空中烏雲翻滾,滿是下雪的預兆。 那天晚上下雪了。從六點就開始下了起來。大雪從大霧山橫空而來,降落到我們這兒。到七點鐘,白雪漫天飛揚,空中已經什麼都看不見了,大地蒙上了一層毯子,街道上死氣沉沉。房屋四周,暴風雪不停怒號;在嗶剝作響的爐火和幽幽的燈光下,室內暖意融融。一切生命似乎都已退進瑟瑟發抖的孤獨中。街頭走過一匹馬,蹄聲朦朧。 我躺在這種神秘的氣氛中,躺在黑暗中,傾聽著暴風雪的歡唱和靜默的奇蹟,傾聽著無邊大雪的靜謐,我的靈魂深處湧起難言的歡喜。在這種神秘的氛圍里,我睡著了。 次日凌晨一點剛過,我就被一陣鐘聲驚醒了。這鐘聲是市政府用於鳴警的火警鐘聲——我從未聽過如此激烈、急促的鐘聲。透過大雪中麻木、寧靜的空氣,那口預報災禍的銅鐘叮叮噹噹地響著,給人一種緊急而不容耽擱的感受,我以往從未聽到過。我從床上跳起來,跑到窗戶邊去,在天空中尋覓能表明火情的光亮。但是,外面根本看不到火的影子。就在我剛要舉首仰望之際,那一聲聲乏味的鐘聲使我明白,這並非火警的鐘聲,而是一種粗野、響亮的呼喊,它號召全鎮行動起來,並向全城發出警告,提醒所有人注意防範某種神秘危險的威脅——陰險狠毒、不為人知、比水火更加嚴重的危險。 很快,我有了一種感覺,像閃電般勢不可當:全鎮的人都醒了。整條街的房子全都亮起了燈火。隔壁謝潑頓家的房子從上到下燈火通明。我看見謝潑頓先生在睡衣外面披了一件外套大衣,跑下白雪覆蓋的台階,穿過鋪滿積雪的人行道,朝大街走去。 人們都從房門跑了出來。我聽見到處都是激動的叫喊聲和詢問聲。我看見內布拉斯加·克蘭正沿著大街疾步走來。我知道他是來找我和蘭迪的。當他跑過謝潑頓家時,他把手指往嘴上一放,打了一個尖銳、刺耳的口哨。這是一個我們都明白的暗號。 他跑著穿過前院時,我幾乎穿戴整齊了。他重重地敲著房門,而我已經到那兒了。 「快走!」他說,激動得氣喘吁吁,他那雙黑眼睛緊張得閃閃放光,我以前從未見過他這副神情。「快走!」他大聲說。此刻我們已經穿過院子走了一段路。「是那個黑鬼!他發瘋了,正在到處發威!」 「哪——哪——哪個黑鬼?」我喘著氣問,腳步並未停下來。 還沒等他開口,我已經有了答案。克蘭先生也從他家裡出來了,他一邊走,一邊扣著他那身厚警服的扣子。他停下來和謝潑頓說了一會兒話。我聽見謝潑頓先生低沉、快速的說話聲: 「他朝哪邊走了?」 接著,我聽見有人大喊:「是謝潑頓家的那個黑奴!」 謝潑頓先生轉過身,迅速穿過院子朝家裡走去。他妻子和兩個女兒擠作一團,站在敞開的門口。雪花從門廊上吹落下來。這三個女人站在那裡,臉色蒼白,渾身發抖,她們從寬大的晨服袖口伸出胳膊,緊緊地抱在一起。 謝潑頓家的電話瘋狂地響著,但是沒有人去接。謝潑頓先生一跑上台階,我就聽見謝潑頓夫人急忙問:「是迪克嗎?」他點了點頭,然後粗暴地從她身邊走過去接電話。 就在此時,內布拉斯加又用手指打了一個尖聲的口哨,蘭迪·謝潑頓疾步跑過他的母親,衝下台階。她尖聲地喊他。他沒有理她。當他再次出現時,我看見他優雅、瘦小的面容蒼白如紙。他看著我,低聲說: 「是——是迪克!」過了片刻,他又說,「他們說他已經殺了四個人!」 「用——」我說不出話來。 蘭迪默默地點了點頭,我們面面相覷了片刻,這才意識到我們保守的秘密關係到人命,我們突然意識到一種內疚和恐懼感,仿佛自己的肩頭正承擔著這份罪責。 街對面,薩格斯家客廳的一個窗口砰的一聲打開了,薩格斯老人只穿著睡衣,出現在窗口,他那張冷酷的老臉激動得發紅,一頭銀髮蓬亂不堪,雙肩結實有力,厚實的雙手拄著拐杖。 「他朝這邊來了!」他高聲地叫喊著,「他們說他從廣場逃走了!他正朝著這個方向來!」 克蘭先生停下來,不耐煩地朝身後喊了一聲,「不對,他已經去了南大街。他正朝威爾頓和那條河的方向跑去。我剛從警察局得到的消息。」 大街上許多汽車開始咆哮、轟鳴起來。即使在那個時候,那條街上有一半居民都有了汽車。我聽見街對面波特漢姆先生正忙著發動他的汽車。他把搖把旋轉了十多次後,發動機才響動起來,呼哧呼哧地響幾下,然後又熄火了。格斯跑出房門,手裡提著一壺開水,拚命地把水澆在發動機的散熱器排氣孔處。 謝潑頓先生已經穿好了衣服。我們看見他奔下後門門廊的台階,朝車庫的方向走去。我們三人——蘭迪、內布拉斯加和我,沿小巷飛奔過去幫他的忙。我們打開破舊的木門,他走進去發動汽車。那是一輛新車,一下子就發動起來了。謝潑頓先生把車子倒出了車庫,我們幾個小伙子一齊登上了車側的踏板。他心不在焉地說: 「孩子們,你們留在這兒……蘭迪,你媽媽在喊你呢。」 可是我們全都擠了進去,他就沒再說什麼。 他全速把車子開回到車道上。我們上了街,接上了克蘭先生。我們全速向鎮上開去。各種汽車從大街小巷駛出。我們聽見人們相互大吼著,有的提問有的回答。我聽見一個人大喊:「他已經殺了六個人!」 我想,我們當時不到五分鐘就趕到了廣場,但是一到那兒,眼前的景象似乎表明全鎮的人都捷足先登了。謝潑頓先生把車子停在市政府的前面。克蘭先生跳出來,一言未發,沉重地朝廣場走去。 人們穿過一條條街道擁向廣場。在白雪如茵的廣場上,四處奔跑的人群黑壓壓一片。他們全都奔向一個鎖定的地點。 在廣場西南角——南大街與廣場相交的地方,似乎發生了一場混戰。那些向著黑壓壓聚集一處的人群飛奔而去的人影使我想起了學校課間休息時操場上兩個男孩鬥毆的場面。人們蜂擁而至的情況與此毫無二致。 可是隨後我聽出了其中的差異。從眼前的這堆人中傳來一陣低沉、越來越響的嘀咕聲。這是一種極不舒服的嗡嗡聲,聲調和音色都是我從未聽過的。可是我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含義。在這種模糊不清的嗡嗡聲中透出血腥的味道。我們面面相覷,眼神裡帶著同樣的疑問。 內布拉斯加煤塊般的黑眼睛裡閃爍出粗野的火花,他的眼睛過去從未有過這樣的凶光。「快走,」他低聲說,顯得異常興奮,「這次他們肯定要動真格的啦,我們快走吧!」說完就朝那群透著不祥和陰鬱氣氛的人群奔去。 我們跟在他後面奔跑,這時也能聽見身後傳來陣陣駭人的聲音,隨時隨刻都在增強。這是深夜最野蠻、最悽慘、最可怕的聲音。那是從黑人區傳來的獵狗的吠聲。它們由皮帶牽引著,邊走邊叫。響亮、渾厚的號叫聲里充滿了血腥的殘暴,人類命定劫數的野蠻意味隱含其間。 正當我們在白雪覆地的黑暗中迅速穿行時,一群獵狗跟在我們身後高聲地號叫著。當我們走近人群時,發現那群人早已圍在我舅舅的五金店所在的街角處了。卡什·伊格尚未趕到,但是,已經有三四個人站在一起,相互挽著手臂,組成了一道人牆,好像要通過最後的力量和雄辯的勸說來捍衛他們私人財產的神聖性。 當時的鎮長名叫威爾·亨德肖特,他跟休·麥克奈爾肩並肩、手挽手站在那兒。我能看見休,他比周圍的人都高出半英尺,他身材瘦高,神情憔悴,正向外伸出瘦骨嶙峋的手臂,頗似林肯的風格,模樣既古怪又令人印象深刻,那隻完好的眼睛(一隻眼睛已經失明)在路燈的陰冷的照耀下,閃爍出蘇格蘭人冷峻、富於啟迪的熱情光芒。 「等一等!站住!你們這些人等一等!」他大聲喊道。他的話像電火花一樣迸發出來,壓過了人群的喧鬧聲。「你們要是這樣,什麼好處也得不到,什麼忙也幫不了!」 人們憤怒、嘲弄的吼聲壓過了他的聲音。他舉起大手朝空中突然一揮,沖他們大聲吼起來,他那隻冷酷的獨眼放出火光,緊盯著他們,直到他們靜下來聽他說話。「聽我說!」他大聲喊道,「這可不是濫用私刑的年代!這也不是大家擅用私刑的時候!現在要的是法律和秩序!要等縣裡的司法官前來,讓你們宣了誓才能插手!等卡什·伊格來!等——」 他沒再說下去。「等著吧,該死的!」有人嚷起來。「我們等得夠久了!我們要逮住那個黑鬼!」 群眾開始跟著這聲喊叫起鬨了。這下,人們像一條飽受折磨的蛇,開始群情激憤起來。突然,人群中發生了一陣騷動,一鬨而散。有人對休·麥克奈爾發出警告。他迅速閃了一下身,不早也不晚,一塊磚頭嗖地從他身邊飛了過去,把櫥窗的厚玻璃砸了個粉碎。 頃刻之間,人群爆發出一陣凶暴的咆哮聲。人群向前涌去,踢開破碎的玻璃殘片,衝進黑乎乎的店鋪,卡什·伊格剛好趕到那兒,但為時已晚。他只好拿出鑰匙,打開了店門。他後來陰沉著臉、嘴唇顫抖地評論說,這就和馬兒被偷走後及時關好馬廄門是一碼事。 人群沖了進去。他們見槍拿槍,砸開子彈箱把散裝子彈往衣服口袋裡灌。不到十分鐘,鋪子裡的槍支彈藥就被洗劫一空。整個現場猶如一場颶風剛剛襲擊。人群蜂擁而出,走上大街,在大約一百英尺遠的地方和一群狗聚集在一起。這些狗已經聞到了氣息,迪克剛剛在這裡稍作逗留,然後轉身朝南,沿南大街一路下坡,向著河流的方向跑去。那些獵狗又聞又嗅,想要搜尋他留下的氣息。那些獵狗在繩子的牽引下蹦蹦跳跳,到處亂跑,鼻子觸在雪裡,長耳朵耷拉著,低聲哼哼著。可是,在明亮的雪地里,要追蹤迪克似乎無須用獵狗。沿著白雪覆蓋的條條汽車輪跡中線朝前,黑人踩下的一條筆直的腳印通向遠方,最後消失在山坡下的黑暗中。 此刻,大雪已經停止,風卷落雪,在街頭翻騰、舞動。足印很快就會變得模糊不清,不大工夫就完全消失不見了。 人們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卡什·伊格站在他那破碎的店鋪櫥窗前,愁眉苦臉地注視著幾近成了廢墟的鋪子。其他人聚在拐角處大電線杆的周圍,對著電線杆上兩個子彈彈孔指指點點地議論著。很快,那場血腥事件的細枝末節就像火藥串一樣,一點一點連接起來,猶如一道閃光,從一群人傳向另一群人。 事情的經過這樣的:那天夜裡九點到十點之間的某個時刻,迪克·普羅瑟爾到黑人區潘西·哈里斯的棚屋裡去。有人說,他去那裡之前一直在喝酒。不管怎麼說,警察事後發現,他的房間裡有個一加侖的大壺,裡面還剩下一些劣質玉米威士忌。之後,那個小棚屋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誰也不清楚。很明顯,那個女人反抗過,曾試圖將其拒之門外,但最後,她還是屈服了,一如從前。他走進了小屋。室內就他們二人。至於他們二人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永遠沒人知道。而且,誰也不感興趣。總之,是一個發瘋的黑鬼和「一個黑鬼蕩婦」之間的事。 那晚十點剛過,那個女人的丈夫出現在他們面前。當時打鬥尚未開始。據那個女人講,他回家一個多小時後麻煩才真正開始。 兩個男人一起喝酒,情緒都很惡劣。午夜將至之際,他們打了起來。哈里斯用一把剃刀砍了迪克。兩個人很快就扭在一起,像兩個瘋子似的在地板上廝打著。潘西·哈里斯尖叫著跑到門外,穿過大街,跑進了一家昏暗的小雜貨店。 報告騷亂的電話立即打到了公共廣場上的警察局。電話中說,黑人區山谷街有個發瘋的黑鬼正在滋事,請立即派人前去處理。然後潘西·哈里斯穿過大街,奔回自己的小棚屋。 她到了那裡,她丈夫血流滿面,蹣跚著走出來,到了街上,雙手保護性地高舉在腦袋後面,露出本能恐懼的樣子。就在此刻,迪克·普羅瑟爾出現在棚屋門口,他端起他的來復步槍仔細瞄準,對準逃跑黑人的後腦勺開了一槍。哈里斯仆倒在前面的雪地里,人還未跌倒,就已經死了。一大攤深紅色的血跡在他四周的雪地里擴散開來。迪克·普羅瑟爾抓住驚慌失措的女黑人的手臂,把她推進了棚屋,然後閂上門,拉好窗簾,吹熄了油燈,等待著。 幾分鐘後,兩個警察從城裡趕來了。一位是名叫威利斯的年輕警員,最近剛剛就職。另一位名叫約翰·格雷迪,是副警長。兩個警官看了看雪地里血跡斑斑的屍體,盤問了一陣受驚的雜貨店老闆。兩人經過簡短商議,掏出武器,走上了大街。 年輕的威利斯輕輕走下小木屋冰雪覆蓋的門廊,身體緊貼在窗戶和門之間的牆上,等待著。格雷迪繞到另一側,取出手電筒,從窗口照進屋子裡——這一側的窗子沒拉窗簾。就在此時,格雷迪大聲喊道:「出來!」 迪克的回答是用槍乾淨利落地擊穿了他的手腕。就在這一刻,威利斯狠狠一腳踹開了房門,毫不猶豫,舉著左輪手槍沖了進去。迪克朝他開了一槍,正好打在眼睛上方。這位警員臉朝下跌倒在地。 格雷迪奔了出來,繞過房子衝進了雜貨店,從架子上抓起那台老式電話機的話筒,慌亂地給警察局打電話,然後通過電話大聲地叫嚷說,一個發瘋的黑鬼打死了薩姆·威利斯和一個黑人,請求派人增援。 此時,迪克沒穿外衣,也沒戴帽子,他雙手交叉著托起他的步槍,跨出門廊來到街上,迅速瞄準了小店骯髒的玻璃窗,朝正在店內打電話的約翰·格雷迪開了一槍。格雷迪被一顆子彈打中倒地而亡。子彈正好打在他的左太陽穴下面,從另一邊穿了出去。 接下來,迪克從容地邁著大步向前走去,像貓兒一樣敏捷,轉身踏上山谷街長長的、積雪覆蓋的斜坡,開始朝城裡挺進,他走在大街的正中央,一面走,一面揮槍左右射擊。在半山坡處,一個黑人租戶的二樓窗戶猛地打開了。一位老黑人戴著破舊棉帽的腦袋伸了出來。迪克扭過身,未經瞄準就輕易地開槍了。這發子彈把那個老黑人的天靈蓋給打裂了。 等迪克走到山谷街的盡頭,大家知道他很快就來了。他一路堅定地走去,在積了薄雪的街道中央,留下了他那雙大腳的腳印。他一面前行,一面揮舞著手裡的槍。這是本鎮黑人的百老匯大街,十分鐘前,那兒的賭場、理髮店、帶賣雜貨的藥店、炸魚鋪都在幽暗的燈光下熱鬧非凡,此刻卻一片死寂,就像埃及的廢墟一樣。消息驚動了全城,說有一位發瘋的黑鬼正朝這兒走來。誰也不敢露面。 迪克一直走在路中央,堅定地前進著。他走到山谷街的盡頭,轉入南大街,再右拐,走在汽車的車轍里,一路沿山坡朝廣場走去。他經過左手那家快餐館,透過窗戶朝站在櫃檯後面的人放了一槍。那個人迅速蹲下身子,藏在櫃檯後面,子彈鑽進了他頭頂上方的牆壁里。 與此同時,在廣場的另一頭,在警察局,警長已經派約翰·查普曼去攔截迪克了。查普曼警官可能是警隊最受歡迎的人。他是一個面色紅潤、性情快樂的四十五歲男子,棕色的鬍鬚捲曲著,和善而風趣,對家人忠誠,生性勇敢,但是他可能太友善、太文雅了,所以當不了好警察。 約翰·查普曼聽到槍聲後,向前跑去。他跑到拐角上伊格的五金店旁,這時迪克開了一槍,把可憐的吉姆·麥金太爾打倒在地。查普曼先生在拐角的電線杆後面占好了位置,掏出左輪手槍,從這個有利的位置對準正從大街上走來的迪克·普羅瑟爾開了一槍。 這時候,迪克距他最多不過三十碼遠。他鎮定地單腿跪地,舉槍瞄準。查普曼先生又開了一槍,沒有打中。迪克也開槍了。高速的子彈射穿了電線杆,位置稍稍偏向一側。子彈擦破了約翰·查普曼制服的肩部,把他身後六十多碼外廣場中央的紀念碑也打下一小塊來。 查普曼先生再次開槍,又沒打中。迪克仍然鎮靜自若,他單膝撐著身體,像打靶練習一樣平靜地開了一槍,不偏不倚正好打穿了電線杆的中心,擊中了約翰·查普曼的心臟,他跌倒死了。隨後,迪克站起身來,像個士兵一樣原地轉身,沿著大街筆直地奔出城去。 這就是他們拼拼湊湊得出來的整個故事經過,是用那些興奮的人群迸出的火花串聯起來的。這些激動的人群聚集在踩得稀爛的雪地里,站在伊格店鋪破碎的玻璃櫥窗前。 可是此時,除了這些人群的議論聲外,全城又恢復了靜寂。遠處,從小河和威爾頓大街盡頭的方向,傳來獵犬低沉的吠叫聲。別的什麼也看不到,什麼也做不了。卡什·伊格撿起幾塊碎玻璃片,扔出窗外。一個警察留下來站崗,不久,我們五個人——謝潑頓先生、卡什·伊格,還有我們三個孩子——穿過廣場,上了汽車,開車回家了。 可是那天晚上,人們都沒了睡意。黑人迪克把睡意都扼殺了。黎明時分,天又下起雪來,下了整整一個上午。中午,在陣陣翻卷的寒風中,大雪已經積了厚厚一層。人們的足跡全部淹沒不見了。全城的人都在等待著,急切而緊張,都想知道那個黑鬼逃掉了沒有。 那天他們沒有逮住他,但一直跟著他。那一天,隨時都會有最新的消息傳來。迪克掉轉方向,沿河流朝威爾頓大街的盡頭走去,他儘量緊貼著河岸走,沿著費爾柴爾茲路,走出了好幾英里,在距費爾柴爾茲路一兩英里的落磯淺灘蹚過了河。 拂曉剛過,費爾柴爾茲一帶的一個農民看見他在一片田野里穿行。他們在那兒重新發現了他的蹤跡,然後跟蹤穿過那片田野,再穿過一片樹林。他從另一頭走了出去,走進凱恩區,就在那兒,他們一連數小時再次失去了他的行蹤。後來迪克走進小溪,在寒冷的溪水裡,逆流上行走了大約一英里。他們把獵狗帶到失去他蹤跡的地方,然後把狗領到對岸,來回搜索。 下午快五點鐘時,他們在上游一英里多的地方發現了他的蹤跡。他們開始從那兒向他包抄而去,獵犬們跟著他穿過田野,穿過通向萊斯特鄉的公路,進了一片樹林。一隊人馬圍著樹林繞了一圈阻攔他。他們知道他們會捉住他。迪克又冷又餓,沒有遮蔽,正躲在樹林中。他們知道他再也無法逃脫了。這隊人包圍了樹林,一直等到早上。 次日早晨七點半,他突圍了一次,幾乎逃脫了。他衝過防線時未被人發現,接著他穿過萊斯特大路,掉頭穿過田野朝凱恩溪走去。他在那裡被搜索的人發現了。他們看見他縱身躍過田地里的雪堆。一聲高呼,追捕者便跟了上去。 有些追捕隊員騎著馬。他們縱馬衝過那片田野。迪克在林邊停了下來,不慌不忙地單膝跪地,連續掃射了好幾分鐘。在相距二百碼的地方,他一槍射穿了副警長多克·拉文德的喉部,把他打倒在地。 追捕隊員從兩側包抄過來,慢慢逼近。他們逼近時,迪克又擊倒了其中兩人,然後像一個訓練有素的士兵秩序井然地撤退,從容不迫地邊走邊射擊,最後退回到樹林裡,來到了樹林另一側,然後轉身奔去,穿過靠近凱恩溪的一片傾斜的田地,在溪邊他再次轉身,跪在雪地里瞄準。 這是迪克的最後一槍,他沒有失手,子彈擊中了副警長韋恩·福勒克,正好打在腦門正中央,把他射死在馬背上。緊接著,追捕隊員看見黑人再次瞄準了,但沒有槍聲。迪克啪的一聲打開槍的後膛,然後把槍扔掉了。追捕隊員歡呼起來,然後向前沖了過去。迪克轉過身,跌跌撞撞地跑了幾碼,那是他距岩石密布、冰冷小溪之間的一段距離。 他在那兒做了一樁奇特的事——一樁日後人們反覆猜測的事,一樁無人理解的事。原本以為他會進行最後一次突圍,他會涉過小溪,在他們趕上來之前得以逃脫。然而,他來到小溪邊,鎮定地坐在岸邊,神態平靜、有條不紊,猶如坐在軍營的吊床上,他解開了鞋子,脫了下來,把它們整齊地擺放在身邊,然後像個士兵一樣筆挺地站了起來,赤裸著腳,慨然面對這群烏合之眾。 騎馬的人最先來到他跟前。他們騎著馬圍住了他,並開了槍。他朝前仆倒在雪地里,渾身全是彈眼。追捕隊員下了馬,把屍體翻了過來,其他人也趕了過來,又在他身上補了無數窟窿。他們抬起屍體,在脖子上套上了繩索,然後吊在一棵大樹上。之後,這幫人又朝著渾身彈眼的屍體又一陣射擊,直至子彈打光才肯罷休。 到早上九點,消息已經傳到了鎮上。十一點左右,那群人沿著河堤返回了。一大群人來到威爾頓街的那一頭去迎接他們。治安官騎著馬走在隊伍前面。迪克的屍體像一條麻袋橫搭在馬鞍上,馬的主人是他打死的一位警員。 就這樣,迪克又回到了鎮上,渾身彈孔累累,幾乎快成了碎片,暴露在人們仇恨、病態的目光下。人群又回到了南大街原來的出發地點。他們在一家殯儀館前停了下來,那裡距迪克單膝跪地槍殺約翰·查普曼的地方不到二十碼遠。他們取下了那具遭受嚴重摧殘的軀體,把它掛在殯儀館的窗子裡示眾,這樣全鎮的男女老少都能看得到。 這就是我們最後一次看到他的情形。我們其實不願去看,但後來還是去了。我想,這就是人的本性,永遠無法改變。他們反感,他們戰慄。他們說不會去,但最終還是去看了。 最後,我們都去了。我們都看見了那具屍體——那具破碎不堪、像誘餌一般的屍體毛骨悚然地高掛在那兒——我們沮喪地想使自己相信眼前這個東西曾經溫柔地同我們說過話,是我們值得信賴的夥伴,是我們摯愛、尊敬的人。我們感到噁心、恐懼,內心極不舒服,因為我們無法明白自己生活中闖入的有些事情。 有些東西闖進了生活——闖進了我們的生活——這是我們以前從不明白的東西。有點像陰影,像令人迷惑、憎惡的邪惡和黑暗。我們知道,大雪終會結束,天空的陰霾終會消散,樹葉、草葉、幼芽、鳥兒,還有四月都會重來——一切都會變成昔日的模樣。白晝的光亮又會親切地照耀。眼前的一切會像噩夢一般煙消雲散。然而並非完全如此,因為我們仍能回想起我們對同類,對人類靈魂深處某種可憎的、無法說清的神秘懷疑和嫌惡感,我們知道自己不會忘記。 在我們身旁有一個人,正在對一小群聽得津津有味的人講述他自己的英勇事跡。我扭頭看了看他。那人就是獐頭鼠目的本·龐德斯。他的眼神詭秘而不安,長著雜種狗般的嘴巴,下巴乾瘦。他是個專向黑人放高利貸、欺侮黑人的傢伙。此刻,本·龐德斯正在吹噓自己的勝利。他又獲得了一件可供吹噓的戰利品。 「我是第一個擊中他的人,」他說,「你們看到那個窟窿了沒有?」他用一根髒手指指著,「就是眼睛正上方的那個大窟窿。」 他們轉身瞪大眼睛盯著看,眼神迷迷糊糊的,好像上了麻醉藥,好奇地呆望著。 「那是我打的。」這個英雄說,一面轉身向旁邊的泥地里吐了一口帶煙汁的唾沫。「我就是在那兒打倒他的。該死的,他吃了槍子兒還不知道什麼東西打中了他。這個婊子養的,還沒著地就死了。後來他們都過來,向他的身上開槍。不過,第一槍可是我打的。嗨,該死的!」他沉默了片刻,搖了搖頭,又吐了一口。「我們讓他的身體裡塞滿了鉛彈。嗯,真是該死。」他肯定地說,堅定地點著頭,「他們數了一下,共有二百八十七個窟窿。我們肯定在他身上打了三百個窟窿。」 內布拉斯加和往常一樣,無所畏懼、直言不諱,他突然轉過身,把兩個手指搭在自己的嘴唇上,蔑視地大大啐了一口。 「是——是我們!」他咕噥著說,「我們殺死了一個大塊頭!我們——我們宰了一隻大猩猩,我們真的宰了!……快走吧,哥們兒,」他態度生硬地說,「我們開路吧。」 他毫無畏懼,神態堅定,不為任何恐懼、疑慮所動,然後就走開了。兩個臉色蒼白、深感厭惡的孩子迅速跟了上去。 一兩天內,誰也沒有再次邁進迪克的房間,後來我跟著蘭迪和他父親一起走了進去。小房間裡纖塵不染、空落落的,和以往一樣整潔。直到現在,小房間的一切仍然保持原樣,沒有改變和挪動。甚至連屋內簡樸的氛圍都仿佛使人想起那個黑人最近寄居於此的可怕畫面來。 這就是迪克的屋子。我們都知道這一點。不知怎的,我們都知道再也沒有人會住在這裡了。 謝潑頓先生走到桌子旁,拿起迪克那本仍然攤開放著的舊《聖經》,舉到燈光下看著,看著迪克最後一次閱讀、並做了標記的地方。過了一會兒,他沒有同我們說話,便靜靜地讀了起來: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來到安靜的水邊。他重新喚醒我的靈魂,以自己的名引導我踏上正路。沒錯,我雖然走過死亡的幽谷,卻不懼任何邪惡,因為你與我同在……」[6] 讀完後,謝潑頓先生合上書,把它放在桌上,放在迪克擺放的老地方,我們走出房門並鎖好。此後我們再也沒有進過那間屋子。 多年已然過去,這一切都已消逝。大家各奔前程。可是,往昔故人的音容常會回來,重又出現,沿著時間無聲、永恆的軌跡,重新出現在不朽的時間長河裡,在我的記憶中點亮。 一切重又歸來——兒時的聲音,踢球的砰砰聲,迪克的走動,穩步的走動,迪克的走動,默然的走動,狂暴的世界和沉靜中,有個東西在移動,在夜裡移動。隨後,我會聽見狂響的鐘聲、人群的喧囂、犬吠之聲,也會感到那個永不消失的陰影正在靠近。接下來,我會再次看見那間小房間,那張桌子和那本書。那首古老讚美詩中田園詩般的神聖會再次襲上我的心頭,我的內心會因迷茫和懷疑驚奇不已。 自從那次事件以來,我又聽過一首詩,一首我知道迪克從未聽過的詩,一首我或許理解不了的詩,但是我覺得,下面這首詩的措辭和意象很適合迪克: 老虎!老虎!燃燒的輝煌, 你把黑夜的森林照亮, 怎樣不朽的雙手或眼睛, 造就出你這可怕的勻稱? …… 怎樣的鐵錘?怎樣的鏈條? 在怎樣的火爐里把你的頭腦鑄造? 怎樣的鐵砧?怎樣的鐵腕? 能使這致命可怕的凶神就範? 繁星投下長矛, 淚水濕潤上蒼, 他是否笑看他的傑作? 他創造了你,你是否也創造了他? 「什麼樣的錘子?什麼樣的鏈條?」誰也不曾知道。這件事神秘而奇特,誰也說不清。這件事有十二篇故事,一百種情節和傳聞,最終全都沒有了下文。有人說,迪克來自德克薩斯州;又有人說,他的家鄉在喬治亞州;有人說,他的確在陸軍服過兵役,可是在部隊里殺了一個人,因此在萊文沃思被監禁了一段時期;有人說,他在陸軍里服過兵役並光榮退伍,後來殺了人、並在路易斯安那州監獄裡服過刑。又有人說,他在陸軍里當過兵,後來發了瘋,在瘋人院裡待過一段時間,接著他又從那家精神病院逃了出來。還有人說,他是從監獄裡逃出來的,來到他們這兒時,他其實是個在逃犯。 這些故事全都沒有下文。沒有任何證據。人們議論、爭辯過上千回——他是什麼人,干過什麼行當,做過些什麼事,來自何處——全都沒有下文。沒人能回答上來。 他來自黑暗。他從黑暗中心走出來,是從神秘、偏僻南方的黑暗中心而來。他乘夜而來,乘夜而去。他是黑夜的孩子和夥伴,是人類奇蹟和神秘的象徵,是人類黑暗靈魂的另一面,是夜晚的伴侶,是夜晚的良駒,是所有經過黑暗、仍然留存下來的萬物的象徵,是來來回回、最終駐留在黑夜、並平靜等待之物的象徵,是人類邪惡、天真的象徵,是人類神秘的象徵,是人類莫測高深品質的一種折射,是一個朋友,一個兄弟,一個不共戴天的敵人,一個無名的惡魔——是我們摯愛的朋友,不共戴天的敵人,兩個世界的結合體——是老虎與人子的組合。 [1]本詩出自英國詩人威廉·布萊克的名篇《老虎》。下文同。 [2]語出《聖經·舊約·以西結書》第37章第1節。 [3]語出《新約·馬太福音》第25章和32節。 [4]最後審判日前善惡之決戰場。見《新約·啟示錄》第16章第16節。 [5]民間傳說中應召用魔力驅鼠的一個神話人物(一說實有其事,發生於13世紀),因未取得應有的報酬而吹笛施法使所有的兒童全跟他上山。布朗寧著有長詩《哈默林的花衣吹笛人》。 [6]本段內容出自《聖經·詩篇》第2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