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戰爭史 · 第1章 三十年戰爭爆發的淵藪
第1節 神聖羅馬帝國的憲政制度
16世紀和17世紀,德意志民族大一統的多數條件己經具備,只可惜真正意義上的國家機構尚未形成。當時,神聖羅馬帝國雖然有類似於英格蘭國王的皇帝,也有類似於英格蘭議會的立法機構,但這些都是表面上的相似,本質上卻有著很大的不同。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由七位選帝侯選出。在七位選帝侯中,三位來自教會:美因茨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和科隆大主教;四位來自世俗世界:巴拉丁選帝侯、薩克森公爵、布蘭登堡公爵、波希米亞國王。從理論上講,當選的皇帝應該像尤里烏斯·愷撒和君士坦丁大帝那樣,可以掌控世界,或者至少像查理曼大帝和奧托大帝那樣統治整個西羅馬帝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西吉斯蒙德臨終前曾經下令,他的遺體需讓臣民瞻仰幾天後方可安葬,好讓他們知道「掌控天下的皇帝駕崩了」。腓特烈三世登基時,諸選帝侯對他說:「我們選擇陛下您來一統基督世界。」但事實上,鮮有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能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在我們談論的這段歷史時期內,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徒有至尊之名,絕沒有我們想像中應該擁有的至尊權力。查理曼大帝加冕前只是一國之王而已,但通過不斷征戰,卻逐步統治了大半個西歐,其統治地位也得到了各王國的認可。後來,查理曼大帝的三個孫子將帝國一分為三。於是,他們就不能再行使皇帝的權力統治包括德意志在內的各王國了。德意志歷史上偉大的君主亨利一世(1)根本就沒做過皇帝。亨利一世的兒子奧托大帝之後,雖然德意志境內的國王不斷前往羅馬,覲見教皇,索要皇權,並且確實在亞琛或法蘭克福戴上過特殊的皇冠,但即便如此,也徒有皇帝之名,並無皇帝之實權。
君士坦丁大帝
統治西羅馬帝國故土的查理曼大帝
奧托大帝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西吉斯蒙德
因此,16世紀或17世紀的作家在談論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權力時,實際上是指德意志國王的權力。同理,他們談論的神聖羅馬帝國其實就是指今日的德國及其周邊的一些地區。這些地區包括瑞士、荷蘭、洛林、東勃艮第(或弗朗什-孔代)。除去阿爾薩斯和洛林的部分地區外,今日的德國已不包括上述地區。而在義大利行使王權、徵收稅賦的不是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而是義大利的國王,即倫巴第鐵王冠佩戴者。據傳,鐵王冠是由耶穌受難十字架上的鐵釘冶制而成的。
查理曼大帝的三個孫子「大膽」查理(左)、塔洛爾一世(中)與路易(右)簽訂《凡爾登條約》(843年8月),將帝國一分為三
倫巴第鐵王冠。據傳,鐵王冠是由耶穌受難十字架上的鐵釘冶制而成的
雖然我們可以拋開當時作家們所使用的模糊稱謂,換用新的稱謂去指代歷史上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但此舉並不明智,因為不熟悉神聖羅馬帝國歷史的人在我們使用新的稱謂後,很難將其與既有的史實聯繫到一起。因此,神聖羅馬帝國後期,儘管皇帝的身份有其特殊性,但我們並沒有用新的稱謂去指稱這一時期的皇帝。此外,神聖羅馬帝國的歷史比較複雜,皇帝的稱謂在不同時期會有不同內涵。這就提醒我們,指稱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時,要遵循世代一致的原則,不可脫離傳統。我們只需記住:神聖羅馬帝國後期,皇帝的權力和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或法蘭西國王路易十四的權力相當,而與愷撒或君士坦丁大帝的權力相比,就相去甚遠了。
15世紀的一部法典中有這樣一句表述——「除去皇帝的權力」。在古羅馬立法者的眼中,這句表述簡直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韙。不過,緊隨該表述之後的是「誰還可以說『這座房子是我的,這個村莊是我的』呢?」不過,公爵、主教、伯爵和城邦主都能從皇帝那裡獲得封地,他們對此非常滿意,因為這實際上就架空了皇帝的權力。因此,儘管皇帝名義上掌控著整個帝國,但其權力甚微。自中世紀以來,情況一直如此,這也是西歐封建王權的一大特徵。由此可見,這樣的皇帝既無法成為大一統帝國的君主,也保護不了其疆域內所有農民和小市民的權益,更無力改變他們在封建等級制度下處於底層的命運。
實際上,神聖羅馬帝國的直屬諸侯幾乎可以算獨立的君主。像10世紀法蘭克的諾曼底公爵和15世紀法蘭西的勃艮第公爵就擁有君主般的權力。就像英格蘭和法蘭西的國王那樣,神聖羅馬帝國的直屬諸侯彼此之間時有爭吵,甚至可能會發生戰爭。他們自己屬地上的臣民如果想要覲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必須徵得他們的同意後方可成行。
15世紀初,復興神聖羅馬帝國皇權並重振皇帝的威嚴看上去是一件遙不可及的事。雖然期盼德意志國王一統天下、重返羅馬帝國輝煌時期只能是個夢想,但德意志人民希望民族能夠統一的情感遲早有一天還是要到來的。而到那一刻,他們會強烈希望作為統治者的國王能夠表現出非凡的政治智慧和絕對的君主威嚴,以維護德意志民族的統一和安全。然而,德意志人最終並沒有等來這樣一位有作為的君主,這也是德意志民族最終走向分裂並在三十年戰爭後分崩離析徹底分裂的主要原因之一。
15世紀中葉,神聖羅馬帝國嘗試著引入議會制度,並設立帝國議會這樣的機構,從而結束長期的無政府狀態。但各諸侯那些稟賦聰明的政治家們根本就不想貫徹代表所有人民的思想。原來的封建貴族議會上只能看到帝國的各直屬諸侯,現在的帝國議會上情況亦是如此,只不過現在的帝國議會號稱「常設性機構」而已。
因此,各諸侯領地上的臣民無權參加帝國議會。無論有怎樣的意願或意見,在國家政策制定層面上他們都沒有發言權。帝國議會也不會考慮來自英格蘭代表的訴求。當權者比任何階層都要強大,有將城鎮與鄉村、國王與人民緊密團結在一起的能力。英格蘭代表雖然還沒有強大到可以做獨立的諸侯,但也不至於就弱小到甘願接受當權者制定的所有法令。帝國議會甚至沒有給那些實力較弱的直屬諸侯留有席位。譬如,金雀花王朝初期的男爵就沒有資格參加帝國會議,儘管他們和巴伐利亞公爵或薩克森選帝侯一樣,都是直接從皇帝那裡獲得封地。不過,他們的實力確實有限,其封地僅有幾平方英里,所以在帝國議會中自然不大可能占有一席之地。
這樣的帝國議會實質上更像是歐洲主權國家的代表大會,而與英國議會的性質不同。帝國議會的成員均握有實權,可能會討論民眾的訴求,也可能不會。即便討論民眾的訴求,他們也更願意在自己領地的內部議會中解決問題。薩克森公爵、黑森伯爵或奧地利大公知道,所有的稅務徵收、軍隊訓練、教俗物品供應等問題都需在德勒斯登、卡塞爾或維也納的宮廷內自行解決,而不能指望帝國議會來做這些事。反之,儘管某位諸侯可能犯了眾怒,遭到了其他諸侯的譴責,但帝國議會也很難處置他。雖然帝國議會名義上可以封殺他,將他逐出諸侯圈子,但如果他的實力雄厚,並且有強大的朋友相助,那麼封殺令就很難真正地執行下去。這時就有必要向他開戰。不過,這種戰爭可能會以失敗告終。
儘管如此,15世紀末、16世紀初帝國議會還是取得了一定的進步。在帝國各諸侯的提議下,帝國法院成立了,負責協調各領地諸侯之間的矛盾,並針對產生的問題和發生的衝突做出合理的判決。為了有效地執行法庭的判決,神聖羅馬帝國的各直屬諸侯和城邦被分成幾個大區。在帝國議會中,每個大區的諸侯和城邦主都擁有發言權。他們還可以召開大區的內部會議,組建軍隊以維持大區的社會秩序。
中世紀的德勒斯登
中世紀的卡塞爾
中世紀的維也納
七大選帝侯
世俗諸侯、教會諸侯以及直屬城邦市民構成了神聖羅馬帝國的三大階層。在參加帝國議會時,三大階層要分別在各自的議院內進行投票。第一議院由七位選帝侯組成,但只有在選舉皇帝時,七位選帝侯才會同時出席,平常的立法或協調工作會議上,波希米亞國王是不出席的,出席的是其他六位選帝侯。第二議院為諸侯議院,由帝國議會中所有世俗諸侯和教會諸侯組成。第三議院由自由城邦的代表組成,這是最能代表普通大眾利益的議院,但該議院議員的地位明顯不如另外兩院議員的地位高。某項提議只有在選帝侯議院和諸侯議院同意通過時,才會遞至第三議院進行表決。
這種議會制度幾乎是專為各諸侯和選帝侯而服務的,存在著極大的漏洞。帝國議會、各大區法院以及帝國法院幾乎全部為各大諸侯和選帝侯所控制,他們擁有最大的發言權。在平常時期,這種議會制度也許不會引發什麼危險,但到了非常時期,一旦出現席捲整個帝國的運動,帝國就會分裂為對峙的雙方:一方是德意志民族的普通大眾,一方是各路諸侯和選帝侯組成的利益集團。這種情況發生後,上述議會制度很難保證國家的和諧與穩定。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英格蘭,國王可以通過封新貴族的方式壓制上議院中敵對貴族的勢力,各選區也可通過重新選舉的方式改變下議院中敵對勢力占優的局面。但神聖羅馬帝國沒有下議院。如果皇帝試圖從實力不濟的直屬領地中新封諸侯,並以此來鉗制帝國議會中的實權派,那麼不僅於事無補,還會成為世人的笑柄。
第2節 德意志的新教狀況
16世紀,德意志地區的新教勢力突然抬頭,帝國的憲政制度面臨嚴峻的考驗。雖然大多數民眾表達了支持宗教改革的態度,但帝國議會始終反對宗教改革,擔心路德教有朝一日會一統天下。實際的情況是,在選帝侯議院中,三位俗職選帝侯贊成宗教改革,而三位神職選帝侯反對,雙方勢均力敵,不分高下。不過,在諸侯議院中,神職議員多達三十八名,而俗職議員僅有十八名,雙方實力懸殊。簡而言之,神聖羅馬帝國的諸侯議院就像宗教改革運動之前的英格蘭上議院一樣。然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卻不像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那樣有魄力。他無權解散教會,也無權將神職議員逐出貴族議院。於是,帝國議會的決議和世俗社會的發展方向完全不一致。期望這樣的議會通過有利於新教的措施幾乎是不可能的。但從客觀上講,真正的神聖羅馬帝國議會應該接受改良後的路德教,並將其視為整個德意志民族宗教的組成部分,這點誰也不應該否認。五十年來,雖然新教在神聖羅馬帝國的發展困難重重,但百分之九十的德意志人已經成了新教的信徒。
雖然缺少了國家的支持,但新教還是得到多數世俗諸侯和選帝侯的支持。這些世俗貴族很多時候不得不在有違帝國議會意願的情況下行事,這成為神聖羅馬帝國日後分裂的巨大隱患。
帝國議會沒起到英格蘭議會那樣的作用,帝國的皇帝也不像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那樣有擔當。1519年,查理五世當選為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然而,在協調各方利益的過程中,本該強硬時他卻表現得非常軟弱,本該妥協讓步時卻表現得過於強硬。作為帝國的皇帝和封建國君,查理五世的影響力微乎其微。但作為諸侯,他卻獨霸一方,統治著奧地利公國和提洛爾公國,是當時歐洲最強大的國王之一。他不僅是西班牙的國王,還是西印度群島的國王,控制著那裡所有的資源。此外,義大利的那不勒斯、米蘭、西西里島和撒丁島都是他的屬地。他還以各種頭銜統治著勃艮第、弗朗什-孔代地區和荷蘭的十七個行省。如此偉大的人物本該憑藉帝國憲政制度賦予的權力去影響德意志的事態向好的方向發展。可不幸的是,查理五世終究是外來的君主,滿腦子都是外來的思想,其母親卡斯蒂爾的喬安娜(2)的西班牙血統一直在影響著他的處事風格。查理五世對任何違背天主教教義的事都無法容忍,第一次見到馬丁·路德時,他就說道:「那個人休想說服我。」
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
卡斯蒂爾的喬安娜
一些新教世俗諸侯雖然不是很強大,但卻獲得了廣大民眾的支持,他們與獲得外來皇帝支持的諸侯彼此敵對,內戰最終爆發。最後,新教諸侯一方大獲全勝,他們迫使對手於1552年召開了帕紹會議(Convention of Passau),與會代表一致認為應該儘快召開一次帝國議會,以徹底結束目前的戰亂,實現德意志地區的和平。
1555年,帝國議會終於在奧格斯堡召開會議。因為當時的形勢對新教徒非常有利,查理五世對此深感意外和失望,遂派其弟斐迪南代表他出席會議。斐迪南當時是匈牙利和波希米亞的國王,也是哈布斯堡家族繼查理五世之後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斐迪南和新舊教派的領袖都渴望和平能夠早日到來,因為他們擔心戰爭如果再持續下去的話,查理五世的兒子腓力(3)將擁有更加雄厚的實力。
1555年,帝國議會在奧格斯堡召開會議
帕紹會議前,信奉新教的各諸侯出於私慾或支持新教發展的需要,已在各自領地內占據了不少天主教教會用地。保證這些新教諸侯的既得利益免受天主教制定的法律限制應該不難,真正的困難是如何在未來還能維持當前的局面。首先,隨著新教的不斷發展,信奉新教的各諸侯極有可能在各自的領地範圍內繼續將剩餘的天主教教會用地轉變為世俗用地。其次,身為帝國諸侯的主教或修道院院長甚至有可能放棄自己原先的信仰,轉而信奉新教。
在履行《奧格斯堡和約》的過程中,雖然上述第一種情況看似有可能發生,但《奧格斯堡和約》也強調,只有在帕紹會議召開前的天主教屬地世俗化行為才是合法的。這就表明,天主教絕不會放棄當前尚未世俗化土地方面的所有權。
上述第二種情況則引發了長時間的爭論。新教一方希望天主教主教或修道院院長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改變信仰,皈依新教,然後再在民眾中推行新教。而天主教一方則堅持認為,改變信仰的主教或修道院院長應該首先辭去其天主教教職,然後再放棄其所占有的天主教保留用地。最後,雙方進一步約定,《奧格斯堡和約》只適用於信仰從天主教轉為路德教的情況,不適用於轉為其他教派的情況。
在當時的情況下,雙方似乎都可以接受《奧格斯堡和約》,但這卻隱藏著潛在的危險。因為《奧格斯堡和約》雖然表面上是帝國議會表決的結果,但實際上僅僅是各大諸侯和選帝侯意志的體現,似乎除了他們之外,再無人會去關心事情未來的走向一樣。此外,《奧格斯堡和約》規定,整個帝國今後要嚴格維持1552年時的宗教狀況,不可有任何的變通。這樣絕對的硬性規定實在不大妥當。一方面,《奧格斯堡和約》的制定者沒有考慮將大多數人所信仰的宗教作為帝國的國教;另一方面,《奧格斯堡和約》制定者背離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他們只在乎自己的利益,根本就沒有去傾聽德意志人民的心聲。
查理五世之弟斐迪南。斐迪南是匈牙利和波希米亞的國王,後來成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
簽訂《奧格斯堡和約》
為防止新教發展而設置的障礙流於形式,不久便土崩瓦解了。世俗諸侯們聲稱,他們有權在自己的領地內繼續將天主教教會的土地世俗化。這是他們為屬地臣民提供宗教服務的義務,他們應該時刻好好為臣民服務。據說,僅在巴拉丁就有一百多塊天主教教會用地變為世俗領地,這和帕紹會議之前發生在德意志北方地區教會用地世俗化「大豐收」時的數目大體相同。
教會保留用地是一種特殊的地產,即帝國為發展教區和修道院事業而專門留出的土地。然而,新教貴族就連這種土地也不放過,為此還想出了規避《奧格斯堡和約》的藉口。他們爭辯道,教會保留用地並不是由天主教掌控的土地,而是為了防止主教和教士之間發生爭執留出的備用土地。因此,天主教的主教如果選擇改信新教,就必須從原來的教區辭職,以免冒犯天主教教義。然而,如果新教教會選出了自己的主教,那麼當選的主教就可以當仁不讓地接管天主教教會的保留用地,直至他去世為止。
就這樣,德意志北方地區的八大教區很快就變成新教諸侯的領地。新教教區的領袖其實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主教,而是當選的王侯而已,他自封為主教,有時也會謙虛地自稱為管理者,負責管理領地範圍內的所有世俗事務。
從某種程度上講,這種做法無可厚非,因為這些地區的臣民主要是新教徒,所以他們沒有理由去抱怨什麼。此外,只要有足夠多的天主教教區淪為新教諸侯的領地,那麼帝國議會中的多數派自然會易主。當時的帝國議會要比現在的帝國議會更能代表整個德意志民族的利益。但我們必須承認,天主教教會用地世俗化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新教諸侯對土地的強取豪奪。難怪天主教會大聲譴責,稱這些新教管理者根本不配當主教,他們無權占有主教的領地,更不應該擁有帝國議會的席位。
第3節 遏制新教發展
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新教本身也產生了重重矛盾。每個小諸侯國都迅速發展起自己的教派,但這些教派的神職人員往往囿於一隅,思想封閉,目光短淺,缺少大局意識。在現實中,他們勾心鬥角,互相攻訐,甚至不惜動用武力去消滅對手。剛剛組建起來的耶穌會抓住時機站了出來,以改革羅馬教廷的名義向新教各派發出呼籲,要求它們停止衝突,放下紛爭。耶穌會強調,唯有如此,大家才能過上安定、和平的生活。對比之下,新教一方在道德上明顯處於下風。最終,新教既沒能像發生在16世紀英格蘭的情況那樣,驅走耶穌會士,開創一種新的國家生活,也沒能像發生在19世紀德意志的情況那樣,戰勝耶穌教會士,創建一套新的科學體系。當時,德意志地區的新教徒普遍缺乏這樣的熱情和抱負。馬丁·路德早已撒手人寰,菲利普·墨蘭頓(4)在生命的最後日子裡,仍然無助地與身邊的敵對勢力相抗爭。臨終前,菲利普·墨蘭頓在病榻上說:「我盼著離開人世,原因有二。首先,我可以親眼目睹天國的教堂和耶穌的聖容,這一天我嚮往已久。其次,我還可以從各派教士對我滔天的仇恨中解脫出來。」
馬丁·路德撒手人寰
早年的菲利普·墨蘭頓
晚年的菲利普·墨蘭頓
就在民族分裂、諸侯各自為政、信仰繁蕪的環境下,耶穌會逐漸發展壯大起來。在抵制新教的過程中,天主教逐漸占了上風,並順勢占領了道德高地。因此,天主教的某些做法雖然有強制之嫌,但仍然能為世人所接受。主教和修道院院長讓教區的教民在改變信仰和遷出教區之間做選擇。科隆大主教試圖以通婚的方式改變新教徒的信仰,但這明顯與教區的發展趨勢不符。在斯特拉斯堡教區,新教徒占了大多數。他們選出的主教雖然是新教徒,但其勢頭不久便被壓了下來。馬格德堡(5)一位信奉新教的主教向帝國議會提出申請,想成為帝國議會議員,卻遭到了拒絕。德意志北方其他幾位諸侯和他的遭遇一樣,雖然保留著教職,但在帝國議會中卻無席位。於是,這些諸侯都急著消除這種恥辱。幾年後,帝國法庭對帕紹會議之後世俗化的四個教區走向做出了最終判決,判決結果和新教諸侯們的主張恰恰相反。
在天主教教會土地世俗化方面,新舊勢力的主張各異,難以調和,三十年戰爭因此爆發。天主教一方主張嚴格遵守《奧格斯堡和約》中的條文,從自身的利益出發要求教區和領地應該恢復1552年召開帕紹會議之前的情況。新教一方則認為處理一切事情必須考慮到當下的社會變化,16世紀末的社會情形已和四十多年前大不相同,有些事情可能適用當時的法律,有些則不再適用。新教一方聲稱,不管怎麼說,當前的社會狀況一定符合大多數民眾的願望。
如果神聖羅馬帝國的議會制度真的能夠反映民意,那麼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人民還是會支持某種折中辦法的。畢竟天主教教區和新教教區的人民之間並不存在任何的敵意,彼此敵對的只是各自教區的統治者。
第4節 三大教派及其領袖
天主教區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和加爾文教區安哈特公爵克里斯蒂安一世是主戰派的代表,而路德教區的薩克森選帝侯約翰·喬治一世則是主和派的代表。
薩克森選帝侯約翰·喬治一世
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利安一世是支持天主教的唯一重要的世俗諸侯。長期以來,他將自己的屬地管理得井井有條。他是一位難得的優秀的統治者。沒有哪位諸侯能像他那樣富甲一方,還擁有一支紀律嚴明的軍隊;沒有哪位諸侯能像他那樣可以提出令各方滿意的周全計劃;沒有哪位諸侯能像他那樣會耐心等待執行計劃的合適時機。就連最精明的對手都不吝溢美之詞:「巴伐利亞公爵計劃好的事情自己都長有手腳。」他的計劃一旦開始實施,似乎總能獲得成功。
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利安一世。他是支持天主教的唯一重要的世俗諸侯
如此精明的一位統治者是不可能不加考慮就貿然接受某種思想的,尤其是像這種徹底剷除新教的瘋狂思想。馬克西米利安一世也不會像某些諸侯那樣,因為教皇沒有對《奧格斯堡和約》做過批示,就斷然宣稱其無效。在他看來,《奧格斯堡和約》是解決爭議領地一切問題的法律準繩。他也很清楚,遵守《奧格斯堡和約》就意味著與新教及世俗諸侯為敵。因此,他沒有打算立刻就採取行動,而是在等待合適的時機。其間,他慢慢地蓄積著力量,以便機會到來時能擁有掌控局勢的雄厚實力。儘管他堅持以《奧格斯堡和約》中的條文作為解決問題的原則,但如果真有某種困局出現,他就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做出某種變通,以順利實施自己的計劃。
對新教徒來說,如此穩健、堅決的一位對手遠比那些只會叫囂抨擊新教教義的反對者們危險。新教徒們自然難以接受馬克西米利安一世主張的觀點,因為這樣不但意味著新教諸侯屬地上數以千計的新教徒不得不改變信仰,而且意味著這些屬地內原先零星分布的天主教教區將不斷向周邊擴大勢力。如果事態果真朝著這個方向發展,那麼1552年天主教一方有所讓步後形成的宗教格局就會徹底改變。此一時,彼一時,天主教派在其實力不濟時認為可以容忍的事情,在其實力強大起來後,就變成眼中釘肉中刺,必先除之而後快。
於是,抵制《奧格斯堡和約》便成了所有新教諸侯的一種責任,因為這關乎他們自身的利益。在一些主教轄區,新教諸侯們早已為自己的兒孫們劃出了封地,但一旦新教徒將來被逐出教區,他們的封地計劃就會隨之成為泡影。
可現在的問題是,他們應該在多大程度上進行抵制活動。帝國與各屬地之間的關係十分鬆散,抵制某項法律規定或者所謂的法律規定極有可能導致對整個法律體系的抵制。因此,進行什麼程度的抵制是新教諸侯必須仔細斟酌的問題。至少在德意志地區,新教諸侯還沒有做出過輕率的挑釁行為。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因此也就沒有任何奪回被占教區的藉口。德意志北方地區的路德教徒遠離是非之地,他們覺得自己不會面臨真正的危險。而德意志南方地區的新教領地就像釘入歐洲天主教中心的楔子,因其所處的特殊地理位置,那裡的新教徒們時刻都處在極度戒備的狀態。他們得不斷提醒自己,他們就是新教的先鋒。這片新教領地的一側是信奉天主教的巴伐利亞公國、烏茲堡主教區和班堡主教區,另一側是萊茵河和摩澤爾河畔的選帝侯區,此外還有沃爾姆斯、斯派爾和斯特拉斯堡等主教區、奧地利的斯瓦比亞和阿爾薩斯地區、西屬弗朗什-孔代和尼德蘭地區。而弗朗什-孔代和尼德蘭境內都駐有當時歐洲最強大的西班牙軍隊。明知在劫難逃,這裡的新教徒們還是隨時準備割斷鎖喉之繩,奮起抗爭,而不是坐以待斃。
正是在這種緊張的氣氛里,德意志南方地區的新教諸侯大多都選擇了與北方溫和的路德教相差甚遠的加爾文教作為其信奉的宗教。儘管符騰堡在圖賓根大學的影響下堅奉路德教,但巴拉丁、黑森-卡塞爾、巴登-杜拉赫和茨魏-布呂肯新教統治者都選擇了信奉加爾文教,希望能從嚴格的教義中汲取力量,好與羅馬教廷殊死搏鬥。
不幸的是,德意志的加爾文教與蘇格蘭、尼德蘭的加爾文教情況有所不同。德意志的加爾文教是王侯意志的體現而非民眾的自發選擇,這些教徒因為缺少戰爭風雨的洗禮,所以沒有戰無不勝的氣勢。德意志信奉加爾文教的諸侯的軍隊紀律渙散、意志薄弱、毫無鬥志,雖然實力不濟,卻總喜歡招惹是非。簽署《奧格斯堡和約》時,帝國議會只考慮到天主教和新教中路德派的利益。於是,信奉加爾文教的諸侯們便對帝國議會極盡污衊之能事,這不僅冒犯了天主教各諸侯,還冒犯了路德教各諸侯。
信奉加爾文教諸侯們的情感在安哈特公爵克里斯蒂安一世身上表現得尤其明顯。17世紀初,信奉加爾文教諸邦的領導權按慣例交到了巴拉丁選帝侯腓特烈四世的手上。然而,腓特烈四世是個無能之輩,終日只知酗酒,不理政事。他將權力全部委託給安哈特公爵克里斯蒂安一世為首的顧問團,任由他們以他的名義發號施令。
安哈特公爵克里斯蒂安一世
安哈特公爵克里斯蒂安一世的點子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一個計劃受挫後,他能馬上提出另一個計劃。他還是天生的外交家。據說,他了解歐洲所有政要,並與其中的大多數人交往甚密。在他看來,想與天主教維持和平無異於痴人說夢。他認為,新教諸侯與哈布斯堡家族是勢不兩立、你死我活的關係。我們先不管他的觀點是否正確,但他肯定低估了對手的實力,犯下了致命的錯誤。當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緊鑼密鼓地訓練軍隊、籌錢備戰時,安哈特公爵克里斯蒂安一世卻在一味地走他的外交路線。他根本不明白,人們對現有制度的依賴是何等頑固。哪怕這種制度已經腐朽不堪,非到萬不得已時,人們不會盼望新制度取而代之。他也不知道馬克西米利安一世有多麼強大。馬克西米利安一世表面上不聲不響,實際上卻醞釀著一幅革命藍圖。這一切他都沒有看到!在他看來,信奉新教的諸侯要想獲得安全感,就得不斷發展壯大自己的勢力,最終打倒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消滅帝國議會。但皇帝和議會果真被推翻了,他又能做些什麼來拯救處於無政府狀態的神聖羅馬帝國呢?毫無疑問,他會繼續實施他的既定計劃,占領周邊的主教區,發起新一輪的天主教會財產世俗化運動。結果就是,連新教諸侯也會懷疑下一個被占領的有可能就是他們自己的屬地。這就又回到了德意志人民不歡迎的弱肉強食、戰亂頻仍的老路上了。
1607年發生的一件事情引起了德意志南方地區信奉新教諸侯的警覺。他們開始躁動不安起來。自由城邦多瑙沃特有座修道院。一天,修道院院長派了一支教士隊伍上街遊行,在新教徒面前招搖而過。返回修道院的途中,遊行隊伍遭到了泥漿和石塊的襲擊,一些教士受傷嚴重。這種衝突本該交由帝國法庭負責判決,但由於涉及宗教糾紛,帝國法庭無力解決,只好交由帝國理事會去處理。帝國理事會由各大選帝侯組成,代表帝國的最高權力。但帝國理事會未經任何形式的審判就做出了由帝國接管多瑙沃特的決定,並讓馬克西米利安一世負責執行該判決。馬克西米利安一世派了一小支軍隊迅速占領了多瑙沃特。他宣布,在收到賠償前,他的軍隊會一直占領該城。同時,他還將城內的教堂交給了天主教神職人員管理。教堂是在帕紹會議之後才成為新教徒做禮拜的地方,所以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完全可以打著嚴格執法的幌子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這是一種披著法律外衣公然進行宗教侵略的行為。當德意志南方的幾個信奉新教的城市——紐倫堡、烏爾姆和斯特拉斯堡,在得知帝國法庭偏袒天主教、做出不公的判決後,紛紛投入周邊那些曾令它們嫉恨的新教諸侯懷中。然而,諸侯的政策中也有許多讓自己不安心的地方。在1608年的帝國議會上,巴拉丁選帝侯區的代表首次主張,在稅收、宗教問題上少數派不必總是受多數派意志的左右。也就是說,巴拉丁沒有義務承擔帝國共同防禦的義務,除非臣民們自願參與;巴拉丁也不受天主教教會地產重新分配政策的約束,除非其自願接受。這難道是說巴拉丁只是想保持住目前的地產,還是說一旦條件成熟就去奪取更多的地產?這是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做出的兩種截然不同的解讀。
信奉新教的城市——紐倫堡
1608年5月14日,在安哈特公爵克里斯蒂安一世的組織下,包括路德教和加爾文教的新教聯盟成立了。新教聯盟主要由德意志南方地區新教的諸侯國和城邦組成。新教聯盟成立的初衷是自衛,大部分成員也是衝著這個目的才加入的,但聯盟的首領卻有著完全不同的想法。
標誌著新教聯盟成立的簽字文件
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利安一世隨即召集所有天主教主教和修道院院長,成立了天主教聯盟。許多天主教主教和修道院院長認為,新教成立聯盟的目的是吞併天主教的領地。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統領天主教聯盟的能力是新教聯盟領導人根本不具備的。天主教聯盟成立的目的也是自衛,但這種「自衛」是否包括恢復帕紹會議後天主教失地的動機,這就得視情況而定了。
不管新教聯盟中大多數諸侯的目的是什麼,安哈特公爵克里斯蒂安一世無疑是想發動戰爭的。他深信,如果不推翻統治神聖羅馬帝國的哈布斯堡家族,新教徒的安全就無法得到保障。他還固執地認為,全歐洲的天主教徒會武裝起來與他作對。
新教聯盟成立不久後,接連發生的幾件事將神聖羅馬帝國推向了戰爭的邊緣。1609年春,尤利西-克利維斯-伯格公國約翰·威廉公爵去世。布蘭登堡選帝侯約翰·西吉斯蒙德和諾伊堡公爵諾爾夫岡·威廉都想繼承該公國的爵位。但一支天主教軍隊聲稱只有帝國皇帝才有權解決這一問題,接著趁機占領了尤利西-克利維斯-伯格公國。於是,為了共同利益,兩個信奉路德教的爵位覬覦者決定結盟,一致對敵。法蘭西國王亨利四世早就想找藉口對西班牙及其盟友開戰。尤利西-克利維斯-伯格公國爵位繼承衝突簡直是天賜良機。不過,亨利四世意外死於刺客的劍下,他的遺孀瑪麗·德·美第奇王后只派了一小支軍隊會同英格蘭及荷蘭的軍隊為兩位爵位覬覦者撐腰,支持他們聯合起來同入侵的西班牙人作戰。
約翰·威廉公爵 諾伊堡公爵諾爾夫岡·威廉
然而,在將來領地的處置問題上,布蘭登堡選帝侯約翰·西吉斯蒙德和諾伊堡公爵諾爾夫岡·威廉的觀點並不一致。一天,諾伊堡公爵諾爾夫岡·威廉提出了一個自認為絕妙的辦法。他跟布蘭登堡選帝侯說:「您只要把尤利西-克利維斯-伯格公國讓給我,再把您的女兒嫁給我,問題不就解決了嗎?」這一厚顏無恥的要求徹底激怒了布蘭登堡選帝侯約翰·西吉斯蒙德,他抬手就給了年輕的對手一記耳光。這記耳光的後果出人意料。挨打後的諾伊堡公爵諾爾夫岡·威廉居然放棄新教,改信了天主教,並向西班牙人和天主教聯盟尋求庇護。布蘭登堡選帝侯約翰·西吉斯蒙德也放棄了路德教,改信加爾文教,更加積極地投身於新教聯盟的事務。不過,這番激烈的衝突並未立即點燃戰火,這足以說明德意志人民並不願捲入硝煙瀰漫的戰爭。
神聖羅馬帝國的路德教派持中立態度,對雙方意欲發動侵略戰爭的行為深惡痛絕。路德教的領袖薩克森選帝侯約翰·喬治一世既不願與安哈特公爵克里斯蒂安一世為伍,也不想巴結巴伐利亞公爵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約翰·喬治一世只是根據自己的好惡和家族傳統做出了依附哈布斯堡家族的決定。不過,約翰·喬治一世很擔心新教徒們的安全。雖然他心裡很清楚,目前的宗教狀況必須改變,但他盼著宗教改革儘量溫和一些。因此,1612年他提議,帝國理事會仍應保留最高司法權,但皇帝在提名理事會成員時應考慮平衡天主教和新教成員的數量。這樣一來,剝奪多瑙沃特自治權之類的判決將來就不會發生了。
法王亨利四世
1610年,亨利四世遇襲
瑪麗·德·美第奇王后
遺憾的是,約翰·喬治一世並沒有做統治者的天分。他酒量過人,狩獵勇猛,但卻缺少將願望變為現實的定力。每當計劃受挫後,他都選擇放任自流,不再堅持。1613年,在矛盾各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的混亂局面中,帝國議會會議中斷。這時,一點點火星便可引發沖天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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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亨利一世(Henry I the Fowler,876-936),原為薩克森公爵(912年起),神聖羅馬帝國第一位皇帝奧托一世之父。919年,亨利被薩克森和法蘭克諸侯選為德意志國王(919-936在位),由此開創了薩克森王朝。據說,亨利被推薦為國王時正在森林裡捕鳥,因而獲得了「捕鳥者亨利」的綽號。——譯者注
(2) 卡斯蒂爾的喬安娜(Joanna of Castile,1479 —1555),阿拉貢國王斐迪南二世和卡斯蒂爾女王伊莎貝拉一世之女,奧地利大公腓力一世之妻,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之母。大部分歷史學家認為喬安娜患有精神分裂症。——譯者注
(3) 西班牙、義大利和尼德蘭的王位繼承者。——原注
(4) 菲利普·墨蘭頓(Philip Melanchthon,1497-1560),路德的親密戰友,精通希伯來文及希臘文。他對《聖經》原文了如指掌,是一位卓爾不群的解經家。在他的鼓勵下,路德將《聖經》譯為德文。墨蘭頓在路德派(信義宗)神學立場的界定與闡釋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貢獻。——譯者注
(5) 馬格德堡(Magdeburg)位於易北河畔,805年建城,曾經作為奧托一世的皇宮所在地而著名。13世紀時,它發展成繁榮的商業中心,為漢薩同盟主要成員。三十年戰爭期間,全城三萬居民死了兩萬。——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