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頌講記 · 正釋 三

癸二  別破四宗 子一  破自生 丑一  破勝義自生 彼從彼生無少德    生已復生不應理    若計生已復生者    此應不得生芽等 盡生死際唯種生    云何彼能坏於彼    異於種因芽形顯    昧力成熟汝應無 若舍前性成余性    云何說彼即此性    若汝種芽此非異    芽應如種不可取 或l性故種如芽    亦應可取故不許 上面總破四生已講過了,以下來講別破四宗。於中,先破自生。復又分為二種,即破勝義自生與破世間自生,前者是就道理上破,後者是就世間所見破。現在這三頌半,就是破勝義自生。 前面說過,主張自生的,是印度數論派。數論對宇宙萬有開展狀況順序的說明,是以二十五諦為根本的原理。萬有諸法的開展,是由自性與神我的合作。自性為物質的本體,神我為精神的本體,由此二者密切的合作,產生中間的二十三諦,所以數論之說,很有點近於二元論的思想。 自性與神我,如何合作,以開展萬有諸法?據數論說:自性的特能是變化,神我的特能是受用。當彼神我動了想要受用的念頭,自性立刻就為其變生宇宙萬有,供給神我來受用。而這神我與自性的關係,恰好猶如跛者與盲者一樣:謂神我雖有智的作用,然而不能發生活動,就好像有眼睛而沒有足的人一樣;至自性雖有活動的作用,但不能生為其活動之源的動機,就好像有足而沒有眼的人一樣;神我為使自性有活動力,自性為使活動動機的實現,於是彼此相互合作,得有諸法的生起,就好像跛子與瞎子合作而有行動自如的一樣。 然彼自性為什麼具有這變現的功能?因彼自性具有三德,即喜德、憂德、合德。而這三德,如以佛法名詞來說,喜即貪,憂即嗔,合即痴。喜性是輕動的,憂性是沉重的,合性是昏闊的。此三種性,當其保持平衡狀態時,自性不發生什麼變化,也就無所謂有諸法的產生;假使失去平衡狀態時,自性就發生種種變化,而有變起諸法功能的表現,所以說名自性。 數論說自性變生萬法,並沒有明顯的自生痕跡,因在數論的典籍中,找不到自生這個名詞,為什麼現在我們要判定他是屬自生派?以彼執著萬有諸法的根元是自性,而且在這自性未生萬有諸法之前,於中老早就有具體而做的諸法存在,到了自性變生萬物的時候,不過是將自性中原來存在的具體而做的東西開展出來而已。所以自性變生萬法,也就自然含有自生的意義。 自性,不但能起萬物,亦能收攝其所變化,即神我受用了自性變化出的萬物,被萬物之所束縛,不得自由自在,於是經過一個相當時期以後,神我對於諸受用境,不禁發生極端厭患,要想脫離萬物的束縛,於是就用功修定,到了定修成就,得到了天眼通,發現自性變化的一套把戲,這時自性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乃又將所變起的萬有諸法,收攝到自性中來,因而神我擺脫萬有的束縛,而獲得自由解脫。根據這個來說,數論同樣是講生死流轉與涅槃還滅的。但因執有實有自性,不能正確的建立流轉還滅。 如你數論所說「彼」一切法,各各「從彼」自己所「生」,則我認為自己生自己,「無」有「少」許「德」用可言,換句話說,就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為什麼?當知生是顯現義,即從來所沒有的,現在顯現而有了,是為生的意義。若彼法從彼生,彼既已經有了,還要再生做什麼?而且事實上,自己決定不會生自己的,如母親只能生小孩,不會再生母親。所以「生已復生」,亦即從顯現中再顯現,是「不應」道「理」的。如人從房間出現到講堂里來,說是接著再顯現一個,那豈不變成了兩個人?而且有已復生,亦即如常說的頭上安頭。不論從那方面說,都是講不通的。 「若」自生論者一定要「計」執「生已復生」的話,那就犯了一種過失,即「此應不得生芽等」。如以黃豆來說:黃豆是大家共認的,彼此間沒有什麼諍論,現在所成為諍論焦點的,即黃豆的生起,是自生還是怎樣生的?若如一般學者所說是自生的,那黃豆所生的,應該還是黃豆,不應生芽、生枝、生葉、生花、生果等,可是事實所見到的,黃豆生芽而不是生種,種子既不再生種子,你說自生自,是不能成立的了。如你仍要堅執白可生自,那中間的芽枝花葉等的各階段,豈不是都沒有了?同時,種子生了已後,仍然再生種子,自己有力量可以生起,當就再沒有其他的東西,可以阻止他不繼續的生,如是「盡生死際」,應該「唯」有「種生」,種復生種,成無窮過。 彼自生論者挽救自己的主張說:你根本沒有了解我的意思,所以你說我有生生不已的過失,我根本就不承認。要知我說種有芽性,是種與芽有其前後性的種滅芽生,只是彼此同在而不是同時發起,芽生起來的時候,就是種滅去的時候,所以沒有你所說的種生種的過失。;  現在我們就來破斥他道:你原來說芽即是種,現在又說芽生能坏於種,那我倒要問你:同是一個東西,二萬何彼」自己而「能」破「壤於彼」自己。依常情論,自己只有愛護自己,絕對不會毀滅自己,毀滅自己的,只有與自己敵對的另一東西。假使你定要說,同是一個東西,亦可毀滅自己,那就不但芽坏於種,亦應種坏於芽,可是事實不然,所以你說種芽是一,是不合道理的。 再進一步說:若如你說種芽是一體的,那就應該種芽是一樣的,兩者沒有一點兒差別。可是事實不然,「異於種」子之「因」的「芽」,其「形」態,其「顯」色,其滋「味」,其「力」用,其「成熟」等,都與種子不同的。就形態言:種子是圓的,芽是長的;就顯色言:種子是黃的,芽是綠綠的;就滋味言:種味有點甜甜的,芽味有點苦苦的;就力用言:種無治病的功能,芽有治病的效用;就成熟言:芽是由變化而成熟的,種卻沒有成熟的現象。如是一切的差別,都是源於種芽不同而來,假定如你所說種芽是一體,則此一切不同的現象,在「汝應」該是「無」有的。設若因此承認種芽有所差別,則自生說又不得成立。 自生論者為堅執自己的主張,乃又救前過失說:種芽是一體,這是絕對不成問題的,所以發生種種的差別,則是緣於時間不同而來。如同是一個人,因隨年齡不斷的增進,可以分為童年、少年、青年、壯年、老年。儘管生命體經過幾大階段的轉變,但人還是那麼一個人,並沒有成為幾個人的差別。當知種子位上具有芽性的一切,也是如此。所以有種種不同的現象,不過是種子發展到某一階段之所使然。這是一體轉變的說法。 現在再為破斥道:「若」如你說芽從種子生起以後,即「舍」去了二剛」  一階段的種子之「性」,而完「成」其「余」的芽「性」等,這同樣的是講不通,因為果真如此,芽性是即不是種性,「云何說彼」種性「即此」芽「性」?換句話說,你為什麼要說彼豆種性就是此豆芽性? 再者,「若」如「汝」自生論者所說「種」子與「芽」彼「此非異」的話,那就又有可取或不可取的過失。就事實來說:種子是不可見的,芽是可見的,以芽從種,種子不可見,其「芽」亦「應如種不可取(見)」。量云: 芽應不可取(見)——宗 汝許種芽同一性故——因 如種————————喻 復以種從芽說,芽是可見的,其種與芽,既然是同「一性故」,則「種如芽,亦應」該是「可取」的。量云: 種應可取(見)———宗 汝許芽種同一性故——因 如芽————————喻 但事實上,誰都知道:種既不能如芽的可取,芽亦不能如種的不可取,所以頌文結論說:「故不許」。以現在的話說:因是之故,如上所立的因明量,不得成立。 丑二  破世俗自生 因滅猶見異果故    世亦不許彼是一    故計諸法從自生    真實世間俱非理 若計自生能所生    業與作者皆應一    非I故勿許自生    以犯廣說諸過故 破勝義自生已經講過,今講破世俗自生。勝義破,是在道理上破,世俗破,是就世間現見破。假定你仍執著種子與芽是同一體性的話,那我敢說你與世間所見相互違背,因於世間明明白白的見到:其種子之「因」雖然「滅」了,而「猶見」到「異」於其因的「果」相存在。如黃豆是能生的因,豆芽是所生的果,若如汝說因果是一,能生的黃豆因滅了,所生的豆芽果亦應滅,可是事實不然,豆種儘管滅了,豆芽仍然存在。由此看來,你所說的能生因與所生的果是同一體性的話,不但在道理上不能成立,就是在共知共見的世間有情亦不承認,所以頌說「世亦不許彼是一」。 因為這樣的關係,「故」汝「計」執「諸法」是「從自」己所「生」的話,不論是在「真實」道理上講,不論是在「世間」現見上講,都是沒有道理可說的,所以說「俱非理」。 月稱論主在此破世俗自生,不但破一般自生論者,而且還隱隱的破中觀家的清辨派。清辨著有一部般若燈論,是解釋龍樹中觀論的。燈論在破四生時,說到自生的不可能,明白的表示諸法勝義不自生,反過來就是許有世俗自生,雖沒有明文可指,但意思卻是如此。月稱論師認為:勝義自生固不可能,世俗自生同樣是不可能,所以二諦並破,清辨所許的世俗自生,自亦在被破之中。 進而再出自生過說:「若」如汝所妄「計」諸法是「自生」的話,那你就犯有很大的過失!要知講到生,必然就有「能」生與「所生」的差別,能生的是因,所生的是果,因有因的性,果有果的性,二者絕對不同,可以說有差別。若汝自生論者自認為因果是同一體性的話,那你承不承認生有能生所生?如承認有能所生,其能所生,亦應如因果是一,果然如此,那你又從什麼地方分別能所?還有「業與作者」亦「皆應」該是「一」。業是所作,作者是能作,能所非常分明的,假定諸法因果是同一體性,那能作者與所作業,也應是一。如黑板是所作的業,人是能作者,若果二者是一,那黑板豈不就是人,人也就是木頭的黑板?世間那有這種道理?事實上,「非」是同「一故」,所以「勿許自生」。假定硬要說是自生,那就犯有很多過失,所以說「以犯廣說諸過故」。 諸過,如以能所生說:母是能生的,子女是所生的,假定能所是一,那母親豈不就是子女?子女豈不就是母親?這末一來,世間的父子母女如何分別?再以能所作說:陶師定能作,瓶盆是所作,假定能所是一,那陶師就是瓶盆,瓶盆就是陶師,這末一來,世間的物我就無法可分了。更以能所燒說:火是能燒的,柴是所燒的,假定如你自生論者所說能所同一體性,那豈不是火就是柴,柴就是火嗎?這末一來,全世界的森林占面積百分之八十,那整個世界豈不成了火海?我之所以堅決不承認諸法是自生,就因為有這種種過失,所以我勸你還是放棄自生的執見,以免為這種種過失包圍而無法突出。 子二  破他生 丑一  泛破他生 寅一  破真實他生 卯一  破他即不生 若謂依他有他生  ;火焰亦應生黑閣    又應一切生一切    諸非能生他性同 上面破自生,曾說生即不自,自即不生,破他生亦然,即他即不生,生即非他。此頌是就他即不生來破。 數論派是因中有果論者,所以他主張自生;勝論派是因中無果論者,所以他主張他生。他生,不但異學勝論如此主張,就是在佛教中,也有他生論者。如小乘學者、大乘唯識,還有中觀宗的清辨派,都是主張他生的。現在這裡破他生,不唯是破勝論派,主要在破佛教本身中的他生論者。 我佛大沙門所常說的『諸法因緣生』,小也是屬於他生嗎?如凡他生即要破的話,那釋迦佛的言敵,豈不也在破斥之例?不錯,諸法因緣生的因緣,似含有他生的意義,但佛所說的因緣,是無實自體性的,所以不犯他生的過失,一般說的四緣生諸法,以為有實在的四緣性可得,這就成為所破的對象了。因此,中觀學者破因緣生法,是破其實有的妄執,而不是破如幻的因緣。 關於因緣,南方論部,最多說有二十四緣,在論事中亦說九緣;北方論部,舍利弗阿昆曇論有十緣說,在西北印度的有部、犢子部、正量部,則說四緣,而四緣說,早在施設足論中,已被議論。中觀論說:氣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就是本此而來。但這是經過精練而成的定說,所以中國佛教學者,大都是講四緣。 四緣生諸法,所生諸法雖多,要不出於色心二法,如實說來,色法生起,只要因緣與增上緣,所緣緣與等無間緣,是用不著的,心法生起,則須四緣具備。小乘學者認為四緣,各各有他獨立的實在體性,所以中觀家認為如此四緣生諸法,根本即不能生。 唯識學者主張一切法從種子生,種子在未來,現行在現在,所以從種子生現行,沒有自生的過失。而種生現是因緣生,所以他的思想,十足是他生論的思想。 上來所說各家,不論他們的說法,有著怎樣的不同,我們把他總歸納在他生論中,子以破斥。 「若謂依他有他生」者,是說依於這個他,而有另外的他生起。現在我們所要問的:能生的他與所生的他,是不是有他們的各自獨立性?不用說,他生論者,是認為他們有絕對的差別自性的。在道理上講,具有各別不同自性的,是不能生的,假定你們認為自性不同而可以相生的話,「火焰亦應生黑合」才對!火焰出生光明,這是誰都知道的,火焰出生黑合,這是世間所無的,可是現在以光明與黑合望於火焰,光明是他,黑合也是他,他與他之間,沒有什麼不同,火焰既能生光明的他,當然亦可生黑合的他。量云: 火焰應生黑合:—宗 是他性故———因 如光明————喻 反過來說:火焰不能生黑合的他,亦應不能生光明的他,因為他與他是相等的,要不生就都不生。量云: 火焰應不生光明——宗 是  他  性  故——因 如   黑     闇——喻 光明從火焰生,這本是大家所承認的,原無什麼問題。現因他生論者,說火焰有火焰的獨立自體性,光明有光明的獨立自體性,從獨立的火焰自體中,既可生他獨立的光明自體,當然亦可生他獨立的黑合自體。火焰生黑合,你承認嗎?我相信,不但他生論者不承認,任何人亦不會承認的。若不承認火焰能生黑闈,就不應說有實自性的他生。 再說,因果如真各有獨立的實在自性,那就因性不是果性,不是果性的因而能生起果法來,除因以外,其餘所有的一切法,亦應能生這一果法,為什麼?因為都不是果性的緣故,所以說「又應一切生一切乙。如人應從馬生,馬應從人生,稻應從石頭生。量云: 非因應能生果——宗 非 果 性  故——因 如汝所執因——喻汝所計執的因,不是屬於果性,而能生起果法,其他所有一切非因,亦不屬於果性,自應如所執因,能夠生起果法。 如稻芽從稻種生,這是大家所共認的,假定如你他生論者所說,非因可以生果,石頭非稻芽因,亦應生稻芽果。如你所說稻芽有稻芽的獨立自性,稻種有稻種的獨立自性,稻芽不是稻種,稻種不是稻芽,石頭有石頭的獨立自性,石頭不是稻芽,稻芽不是石頭,不是稻芽的稻種,既然能生稻芽,不是稻芽的石頭,自亦應能生稻芽。假定說一個可生,一個不可生,這是不合道理的。量云: 石頭應生稻芽——宗 非稻芽性故———因 如汝稻種芽性有別——喻還有,麥種子不是稻芽的自體性,麥種子亦應生稻芽,可是現實世間並無此事。又如鵝鴨,各有它們的獨立自體性,假定不同自體性可以生的話,鵝應生鴨,鴨應生鵝,事實不然!所以如你所說,因果體性不同能生,那就『一果應從一切因生,一因應生一切果,一切因應生一切果,因果混亂,成大過失』!為什麼會有如此過失?「諸非能生他性同」故。能生是因,不是為因的一切法,叫做非能生,如稻種是生稻芽的,稻種為能生,非稻種的其他一切法,都是非能生。他性,就是非果性,不是果性的反面,自然就是因性。因性與非因性,都不是果性,彼此是相同的,當然不可說因能生,非因不能生。如稻種稻芽各有體性,二者風馬牛不相及,說稻種能生稻芽,諸非能生法不能生稻芽,這在道理上,怎能講得通? 卯二  破生即非他 辰一  破因果異時他生 由他所生定謂果    雖他能生亦是因    從一相續能生生    稻芽非從麥種等 如甄叔迦麥蘧等    不生稻芽不具力    非一相續非同類    稻種亦非是他故 芽種既非同時有    無他云何種是他    芽從種生終不成    故當棄捨他生宗 上來雖說他生犯有眾多的過失,但他生論者仍執他生的道理是對的,所以特再挽救自己的所說:謂凡「由他所生」的,決「定謂」之為「果」,這不論是誰都承認的。至於因望於果,「雖」然亦屬是「他」,但以具有「能生」的作用原故,「亦」可說他「是因」。然為果之他的因性,有親疏的差別,親因固然可生,疏因則不能生。如母是子的親因,母子之間有著直接的親切的關係,所以說母能生子。其他風馬牛不相關的諸法,對某一法或可為親因,但對此法的關係,是很疏遠的,所以不得謂之能生。因此,我們他生論者主張他生,並不是說一切法都能生。如稻種望於稻芽是他,而種芽的關係是直接的,所以說稻種能生稻芽,其他諸法與稻芽沒有直接的關係,當然是不能生。同時,稻種望於稻芽的能生,還須具備兩個條件:一、「從一相續」,即因與果,要能前後同一相續,麥種望於稻芽雖然是他,但前後沒有相續的力量。二、「能生」,是說那東西的本身,要具有能生性。稻種望於稻芽,不但具有相續義,亦復具有能生義,所以稻種能「生」稻芽,「稻芽非從麥種等」生。如稻芽望於石頭,二義俱無,所以石頭不生稻芽。麥種望於稻芽,雖具有能生義,但缺少相續義,同樣是不能生稻芽的。所以我說他生,沒有一切生一切的過失。 現在本於中觀的正見,再度破斥他說:你自以為這樣解說,問題就可得到解決,但我告訴你,過失還是存在的。如「甄叔迦(花樹)」、如「麥」干、「蓮千千「等」,望於稻芽,不用說,是屬於他,因為是他的關係,所以我們認為這些「不」能「生」起「稻芽」,為什麼?因它們「不具」有能生稻芽的「力」用。凡是能生,必須具有功能力用,然後方可有生。同時,前面說過,能生的東西,一定要具有前後相續才可生,甄叔迦等望於稻芽,「非一相續」所攝,更「非」是「同」  一自「類」相續,所以說甄叔迦等不生稻芽。非一相續,不具力用,不能生他,這是因明學上所說立敵共許的,現在就以共許的道理來破斥他說:假定你他生論者承認是這樣的話,那我告訴你:你所說的「稻種」望於稻芽,「亦」應如甄叔迦麥蓮等,「非」  一相續,非自同類,不具能生稻芽的力用,為什麼?因「是他」的原「故」。這個他,是敵體的他,即彼此各有獨立的自體,稻種望於稻芽,既是敵體相對之他,你說由他而生怎麼可能?這,現在不妨立一因明量如下: 汝稻種應不生稻芽—————宗 於稻芽非一相續非同類故——因 如甄叔迦麥蓮等——————喻他生論者說:你的理由我不能承認,如人由少而壯,由壯而老,這明明是同一相續,為什麼種芽不是同一自類相續?要知你所說的因果,是異時因果而非同時因果,所以你所說的他,是另一個敵體的他,芽種既不同時,有種的時候無芽,有芽的時候無種,彼此不是各別相對獨立存在的,然而他生,要在彼此相對上說,有此無彼,有彼無此,怎麼可說種芽是同一自類相續?又怎麼可說是從他生?量云: 稻種於稻芽應非一相續非同類:宗 非稻芽性故————因 如甄權迦麥蓮等——喻如甄叔迦麥蓮等,望於稻芽,各有獨立自體性,你是你,我是我,所以不是同一自類相續,稻種望於稻芽,如你所說,亦是各有獨立自體性,你是你,我是我,互不相關,何得謂之同一自類相續?如我望於你,你有你的獨立自體,我有我的獨立自體,彼此毫不相干,怎麼可說是同一自類相續?所以你說種芽同類相續,是不能成立的。 「芽」是果,「種」是因,這因果兩者,「既非同時」而「有」,明顯的表示出,因果在時間上,是有前後差別的,且這是立敵共許的。因果既不同時,當然有種是就無芽,有芽是就無種,再明白的說:在你正當放下種子之因的他時,而芽果之他還沒有顯現,即有稻種之因,尚無稻芽之果,既「無」稻芽之「他」存在,「云何」可說「種」子「是」芽之「他」?關於這個道理,如從種芽同時來說:種因是存在的,芽果也是存在的,存在的種因之體,望於存在的芽果之體,可以說種為他。現在種子有,芽的影子還沒有見,怎麼可說種是芽的他?如以世間的父子關係來說:對待兒子方可稱之為父,假定一個男子,從來沒有生過兒子,試問怎麼可以稱之為父子總之,只要你認種芽各有獨立的實在自體,則所說的稻「芽從」稻「種生」,無論如何是不可能的,所以說「終不成」。因此之「故」,現在我得勸告你:從上種種說來,他生既不可能,那你是就應「當棄捨他生宗」,不要再一味的固執他生之說。 辰二  破因果同時他生 巳一  立宗 猶如現見秤兩頭    低昂之時非不等    所生能生事亦爾 他生論者聽說因果異時不能生,想想是有他的道理,但仍執著他生是對的,於是轉而妄計因果同時而生,這三句頌文就是彼所立宗。所謂:「猶如現」實世間所「見」的以秤秤物,一斤重的東西放在秤上,假定重了,秤的一頭,就會昂起,假定輕了,秤的一頭,又會低下,如剛剛放在一斤上面,其「秤兩頭」,「低昂之時」,並「非」是「不」相「等」的。經說:『如秤兩頭,低昂時等』,一點假都作不得的。現見的事實是這樣,當知「所生」之果與「能生」之因,也是如此,換句話說,就是因果同時,所以說「事亦爾」。 因果同時,在小乘學派中,是有部所主張的,在大乘學派中,是唯識所主張的。依唯識的意見,因果是絕對不可異時的,假定異時,前一剎那的滅與後一剎那的生,就脫節而無以聯繫,因果失去聯繫,必將成為有因無果,有果無因的形勢,事實,因果須在彼此的關係上建立,既然異時而無關係,還談什麼因果的建立?唯識者本於此一認識,所以就堅決的主張因果同時,謂果生時,其因不一定就減,而是因正滅果正生的同時存在。中觀論講記說:『如唯識學者說種干生現行,是同時有的;現行熏種子,也是同時的;成立三法同時』。這種思想,在大乘稻芊經中,也有說到,如經說:「云何不斷?非過去種壞而生於芽,亦非不滅而得生起,種子亦壞,當爾之時,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斷』。此說種因之滅與芽果之生,在時間上是很快的,即滅即生,前後相續,如秤兩頭,高下時等。由此可見因果是同時的。這是彌勒菩薩為舍利弗說的,唯識家可以引為教證,但據月稱論師的看法,這是顯示因果的如幻如化,而不是說他生的因果同時,所以從此證明因果同時之說,不一定能成立的。 巳二  破因果有無不同時 設是同時此非有    正生趣生故非有    正滅謂有趣於減    此二如何與秤同 此生無作亦非理    眼識若離同時因    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生有何用 若謂無彼過已說 如你他生論者所說因果同時,在你或自以為可以成立,但在道理上仍然是不得成立的。為什麼?「設」如汝說,如秤兩頭,低昂「是同時」的,可是「此」能所生的因果,仍不得謂之同時,因為彼此所諍的他性,還是屬於「非有」的。再者,你所說的因果同時與秤兩頭的低昂時等,並不完全相同的,因為秤這東西,不論在低昂時,或不低昂時,其兩頭都是同時可得的,至於因果,縱然如汝所許,亦只是在因滅果生時,有其同時的現象可得,假定是在不生滅時,共同時現象是決不可得的。而且嚴格說來,因滅果生,並不真的能夠同時。 「正生趣生故非有」者:所謂正生,並不是說真的已經生起,而是說他正在趣向於生的一途,實際是還沒有生的,如種子正趣向於生,而還沒有芽的生起,在這正趣向於生的過程中,若以三世的時間說,是還在未來的,從未來來於現在的過程中,還沒有生,你怎麼可說他是生?所謂不滅,並不是說真的已經滅了,而是他正在趣向於滅的途中,亦即將滅還沒有滅的時候,實際是還沒有減的,所以我們仍然承認它定有,雖它還沒有滅,但已趣向於滅,如以三世的時間說,是還在現在的,從現在向過去的大道前進,事實未滅,你怎麼町說他是滅?所以說「正滅謂有趣於滅」。 依上所說,從時間看:生是從未來來現在,正生顯示還在未來;滅是從現在到過去,正滅顯示還在現在;現在是有,未來是無,有無有著前後,「此二如何」可以說它同時而「與秤」的低昂時等相「同」?是以你所說的因果同時,不應道理。 他生論者聽了上面所說的過失,於是又來加以挽救說:不錯,你說同一法體,有無不能同時,這道理是對的,我接受你所說,但每一法體,都有它作用,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我認為即此作用能引生果,為什麼?囚法體雖然滅了,但仍有餘勢作用存在,如能生稻芽的稻種法體,雖爛壞而不存在,但稻體中所遺留下來的余勢,可以引生稻芽,在作用上,因果能所同時,是沒有問題的,所以上面你所說的過失,在我足不能承認和接受的。 現在我們再來破斥他道:用是從體上發出來的,離體就沒有用,所謂用是不離體的,如稻種是能生的因體,能生的因體壞了,還有什麼作用發生出來?再如人的說話寫字,是從生命體上發出的作用,而這作用是絕對不能離開生命體的,如用離體就失去所依,失去所依,作用就無,如人生命結束,還有說話寫字的作用嗎?所以說「此」所「生」果,假定是「無」有「作」者,「亦」是「非理」的。 他生論者又據經說挽救自己的過失道:吾人的眼識生起,一定要有限等根及作意等心所,為它的同時因,然後才能生起,既然經中佛曾這樣說過,現在我說因果同時,又有什麼過失? 不錯,經中佛是這樣說的,但你要知佛說因果同時,只是說明因果的互相觀待,並沒有說,因有因的獨立自體,果右果的獨立自體,可是你所說的同時因與果,彼此有共各別獨立的自體,則你獨立自體的「眼識,若」是「離」開了「同時因」的「眼等」根,受「想等」的心所,「而是」另外一個獨立存在的「他」,那末,眼識既然老早「已」經「有」了,現在再以眼根等為同時因,重行生起一個眼識,而這「重生」的眼識,試問「有何」作「用」呢?重生的眼識,可說毫無意義。「若謂」於眼根等外,從來是就「無彼」獨立存在的眼識。果真如此,那就又犯了有因無果的過失,關於這種「過」失,在前面「已」經「說」過,現在不再重說。 總之,凡主因果各別有其自體,不論是說因中有果、無果,在道理上是都講不通的。關於這個問題,可參看中觀論的觀因果品。 巳三  依四門破他生生他所生能生因    為生有無二俱非    有何用生無何益    二俱俱非均無用 在破真實他生文中,這是最後依四門總破他生。四門,就是有門、無門、亦有亦無門、非有非無門。假定他生論者,一定主張果從他生,那我們就來在這四門中推求,看看他是從那一門生的,若發現它是從某一門生的,自然可以承認果從他生,若在四門中發現不到其生,所謂果從他生,自然不能成立。 前面說過:能生是因,所生是果,頌文說的「生他所生」的所生,是指所生果說的,生他就是指的「能生因」。綜合來說:能生他之果法的,我們就稱它為能生因,因能生起其他果法的原故。可是現在我們要問:你這所生法的他(為生),是從「有」而生?還是從「無」而生?是從亦有亦無二一俱」而生產還是從非有非無俱「非」而生?不談生則已,講到生,要不出於四門,而且於四門中,必居其一。 關於四句之說,在中國佛教中,特別是在真常大乘中,最喜歡用的方法,而且認為這是最極圓融的說法,並自以為到了不可思議的境界。但在中觀家看來,諸法不出有無二者,即不是有就是無,除此而外,如有所說,就是多餘的,所以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只是語言上的三昧而已。因為,亦有就是有,亦無就是無,根本沒有超出有無的範圍;非有就是無,非無就是有,同樣沒有超出有無的範圍。如此,有無既然有了,再來一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試問用來做什麼的?還有,我們先得審訂一下:有無是不是可以成立的?假定可以,在有無外,再來一個亦有亦無,乃至非有非無,那還有些道理可說,可是事實上,有無本身的成立,尚且是個大問題,再來一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試問又怎麼能夠成立?無怪中觀學者,說亦有亦無是相違論,非有非無是愚痴論。現在這裡說有四門,是隨順世俗而安立的。 現在我且問你:你的所生果法,究是怎樣生的?假定你所主張的所生果法之他,在還沒有生起以前已經有了,既然「有」了,何必再生?生了又有什麼用?所以說「何用生」。如這裡從來沒有樹,可說從這空間生起一棵樹來,假定這裡原來已有樹的存在,要想從這同一空間生一棵樹出來,在事實上是絕對不可能的。若說生了可以再生,如是生生不已,是就犯了上面所說的無窮過。假定你所認為的所生果法之他,在未生以前,本就沒有的,先無怎麼能夠生果?「無」所生的他果而說有生,根本是就失去意義,所以說「無何益」。關於有無不能生的道理,現在仍以世間母生子的事實來加說明:如某人家子已先有,不是從現在的母所生的,怎麼可以說是母生?若是先來原無有子,女人未生兒女,怎可稱之為母?假定你所說的所生果法之他,不是從獨有獨無生的,而是從亦有亦無的二俱生的,這更是戲論。因為有實自體的法,不是有就是無,決沒有第三者,如佛教所說色法的分析,分析到最後不可再分析時,不是落於有,就是落於無,更沒有什麼亦有亦無可說。有無尚不能生,亦有亦無又怎麼能生?亦有亦無尚不能生,再說是從非有非無的俱非而生,同樣是不可能的。因為『非有同無,非無同有,仍是亦有亦無』,所以「二俱俱非」能生果法,都是沒有用的,所以說「均無用」。從四門中推求他生,根本發現不到他生的可能性,因而真實他生,絕對不能成立。 寅二  破世間他生 卯一  敘他生宗 世住自見許為量    此中何用說道理    他從他生亦世知    故有他生何用理 上面破真實他生,是在道理上破他生不能生,這裡破世間他生,是在事實上破他生不能生。通常有句話說:『事實勝於雄辯』,他們只重事實,根本不談道理,事實是這樣的,有目所共睹的,還說什麼道理?你說真實他生不可能,我亦承認,而世俗中有他生的因果,你亦不得否認。對於這個破斥,比上破真實他生更難,因為你說他不對,而他可以舉出事實來給你看,所以難破。 世間他生論者說:現實「世」間的人,不管那一個,都是依--「住」於一自」己之所「見」到的以為真實。如有人說某事怎樣,問他怎麼知道的,他會毫不遲疑的告訴你,這是我親眼所見到的,試想這個親眼所見到的力量多大?「許為量」的量,以現在的話說,就是知識,古代印度,就是把知識說為量的。量是度量,含有標準的意思。如長短,只要用尺一量,就可得到決定;輕重,只要用秤一量,就可得到決定;好歹,只要用心一量,就可得到決定。我們所得的知識,在這現實的世間,假定是真實的、正確的、無謬的,即名為量。古代印度,說有很多量,佛經為我們介紹的,有五量,就是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神通量。從此五種,判斷法的有無,所以皆各為量。後來經過學者的簡化,只剩有現比二量。現量是直接感覺,親切證驗到的知識,不是經意識思索過的;比量,是從比度推論得來的知識,亦即是經過思索而後有的。量之為量,只此二者,再沒有其他的量。唯識學者,在這二量以外,更說一個非量,實在是不大妥。所謂非量,就是不是知識,不是知識,怎可名量子 本頌所敘世俗的他生宗,是即近於現量的,現量境界,是世間每個人有目共睹的,而且是明明白白的事實,所以叫做自見,自見亦即哲學上的自明,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知,不需要運用什麼推理的方法來說明或證明,所以說「此中何用說道理」?如在廚房明白的見到灶中在燒火,若有人問那是不是火,你當然可以如實的告訴他是火,何須再以煙來推比一下,然後再說它是火?假定這樣,那豈不是多餘?當知「他從他生」,如世間的子從母生,「亦」是「世」人所共「知」共曉的,為有目者之所共見的,「故有他生」果法的這同事,你是不可否認的,既為不可否認的事實,就照事實而說好了,「何用」再講什麼道「理」?他更進一步的強調世間知識的重要性說:從種生芽,這是世人所共見的,你能不承認嗎?如不承認,就與世間相違,還有什麼可說的?他以世間共許的,來建立自己的他生宗,如沒有相當善巧的智慧,是沒有辦法破掉他的執著的。月稱論師,為了破掉他的這個妄執,不直接的先從世俗來破,而先分別世俗與勝義的所在,然後再針對他的妄執,而子以徹底的破斥。 卯二  破世間他生執 辰一  分別一一諦 巳一  總說二諦 由於諸法見真妄    故得諸法二種體    說見真境即真諦    所見虛妄名俗諦 他生論者既執世俗他生,現在就來破他世間他生執。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所謂世間現見,未必就是靠得住的,如眼識現前所見的器物,只能見到他們表面的現象,並不能見他們內在的真相,加以吾人無始來,由於名言虛妄分別薰習之力,雖能見到諸法從他而生,然並不能見有自性因果的他生。當知現在所諍的,是諍世人所見的他生,是不是有他的實有自性,你怎麼可以以他所見的他生,來責難我所說的無自性他生?所以現在我得從事實的真假中,來說明這個問題。 先從二諦說起:諦是真實不虛的意思,佛法向來說有二種,就是世俗諦與勝義諦,而這二諦,是在一法上作兩種不同的看法,並不是真有兩種不同的東西。唯識家說:在同一個依他起法十,如見到它的圓成實性,是即成為勝義諦;若不能通達它的如幻,就成偏計執的世俗法。中觀家說:在同一個緣起法上,如你見到它的幻有不實,是即所謂世俗;若能通達它的空無自性,是即所謂勝義。「由於」我們對蘊處界等一切「諸法」,所見有所不同,或者見到它的真實,或者「見」到它的「虛」妄,「故得諸法二種體」。如見諸法是剎那生滅的,是即見到諸法的真相,若於無常生減法上誤認為常,那就錯了。如雲駛月動,月本不動的,因雲的推駛,好像月在動,你若不明白這個道理,以為真是月亮在動,那就大錯特錯。又如舟行岸移,明明是舟在行,兩岸並不曾移,而在你的錯覺上,以為岸也在動,自然是錯誤的。你以為自所見到的就許為量,但所見到的是否正確,實在是個大問題,老實說,我們不能完全信任自己的見聞。 什麼是真諦?「說」是「見」到諸法的「真」實「境」界,「即」是「真諦」,而這真諦,是聖者智慧之所見的,確實如此,絲毫沒有錯亂。什麼是俗諦?謂「所見」到的諸法「虛妄」境界,「名」為「俗諦」,而這俗諦,是凡夫錯亂心識之所見的,錯亂心識所見的世俗境,本不可以叫做諦的,但隨順世間共同認為如此有的,所以世俗於凡夫,稱之為諦。 巳二  明世俗諦 妄見亦許有二種    謂明利根有患根    有息諸根所生識    待善根識許為倒 無患六根所取義    即是世間之所知    唯由世間立為實    余即世間立為倒 無知睡擾諸外道    如彼所計自性等    及記幻事陽焰等    此於世間亦非有 如有翳眼所緣事    不能害於無翳識    如是諸離淨智識    非能害於無垢慧 世間他生論者,以世間共見作為他生有力的證明,現在就來分析一下:世間所共見的,有沒有可靠性。根據上面所說,虛「妄」所「見」的,「亦許有二種」的。二種分別,大體上說:一是真實的,一是非真實的。前者亦可說是正確的,後者亦可說是顛倒的。如佛經中所常說的陽焰,是水蒸氣所假現的水相,根本不是真實的,而這不真實的水相,在一般人的認識中,是很容易了解其不真實的。另外吾人所見的清拎之水,具有解渴和灌溉的作用,我們就不易了解它是假,而把它認為真實的了。不但普通的觀念,是這樣的看法,就是一般學者,也有這樣的說法。如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所安立的二諦,就是約假有無自性與實有自性而安立的。他們認為:和合統二叫後相續所成的現相,說它是假,是世俗有,這是沒有問題的;但青黃等色,是有實在自體的,而且是勝義(真實)有的,不可說它是假。『依中觀者看來,此二類中一般所謂不實的,不全是主觀的產物。如遠望馬路,越遠越狹,但路何嘗是越遠越狹?認識的越遠越狹,是錯亂的,但並不是主觀的錯誤,因為這還是因緣關係而現為如此的。就是用照像機去照,也是越遠越狹的。又如放筆在水杯中現有曲折相,此筆的曲相,也決不淒是認識的錯亂。這錯亂的現相,幻、化、陽焰等,是假有的,也即是空的,但不是甚麼都沒有,不過此不是實相,是錯亂的幻現吧了。龍樹也曾說:『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可見』。說錯亂,說假名,說空無實性,不是甚麼都沒有。空宗說空不礙有,即以此為理論的依據。反過來說,一般人所見為千真萬確的,也並不就是實在的。關於此,如薩婆多部以青黃赤白為實有自性的;但依科學者說,這不過光波的深淺強弱所致。如光線起變化時,所見也就不同了。如有以體積為實有的,實則不可析不可入的極做不可得,即不會有體積的實性。容積的擴大與收縮,並無固定的實體可得』。 在此,我們首要知道,人類的認識,是從那裡來的?一般的心理學者或認識論者,論到認識的來源時,雖有經驗派與理性派的不同;但依佛法來說,人類的知識,是從六根而來,而意又為認識的泉源。既然如此,我們就得探討六根有沒有毛病:沒有毛病的六根,「謂」之「明利根」;有毛病的六根,謂之「有患根」。明利根,就是清清淨淨的根,沒有一點兒毛病;有患根,就是有損壞的根,是殘破不健全的,而且這在六根,都可能有的。如眼生翳,是為有赤眚病,乃至意有顛倒錯亂,是為心理的病。 「有患諸根」,是即指的有病的六根,前五根有病,因為是生理上的,固然沒有問題,意根是心理的,怎麼也會有病?當知眾生從無始來,意根為惡習及諸錯誤思想所熏,現在產生種種顛倒見解,這不是病是什麼?諸根所以成為有患的,約有三種原因:其一是病態的,其二是由藥物之所傷害的,其三是由幻術之所傷害的。不論出於什麼原因,諸根一旦有了病患,那對境界的認識,自然就成了問題。如眼根患了眩翳,為眩翳之所蒙蔽,從眼根「所生」的眼識,去見客觀外在的一切,自然就會見有各種不同的相貌現前:如發毛相、旋輪相、蜜蜂、蒼蠅、青、黃、赤、白等的差別形相,都是不時現前的。因為有這些形相現前,所以不能見到諸法的真相。再如鼻根患鼻塞症,從鼻根所生的鼻識,就香臭不辨,分別不出什麼是香是臭的了。又如舌根生舌識,是嘗味的,但若舌根有了病,從其所生的舌識,就辨別不出苦辣鹹淡了。再如意根生意識,是分別邪正是非的,但若意根為顛倒邪見之所薰習,從其所生的意識,就會邪正不分,以邪作正,以正為邪。所以有患諸根所生的認識,雖可說是世俗,而在世俗之中,亦不得稱為真實。不真實就是顛倒,所以頌。說: 「待善根識許為倒」。此中所說善根,就是前說的明利根。有患諸根所見的境界,望於明利根所見的境界,確是顛倒不真實的,所以我們認為它是倒世俗。明利根所見的境界,雖有無明障覆的錯亂,但沒有現見的顛倒因,如餡障等,而為世人所共知共見的,望於有患根所見的境界,確是正確得多,所以待倒世俗,特名為正世俗。 「無患六根」,就是明利的六根,亦即沒有病的六根。以此六根「所取」的境界--「義」,「即是世間之所」共「知」共見的,你是這樣的認識,我是這樣的認識,他也是這樣的認識,彼此所知所見,含有共同性,沒有什麼可諍論的。如明利的眼根所生的眼識,見到廣大的晴明空,個個都是這樣見的,絕對沒有兩樣。又如青黃等色,在正常的眼根、眼識以及一定的光線之下,青的大家同樣認為是青的,黃的大家同樣認為是黃的。由於這些現有諦實性,一般人很難了解它的虛妄亂現,所以就把它誤認為是真實的,但這樣的真實,亦「唯由世間」眾生共同「立為」真「實」而已,如以聖者的智慧,深入的加以觀察,是不是真實,自是另外一個問題。 除了上面立為真實的正世俗而外,其「余」有患諸根所見的是妄非真,不但超世間的聖者,知道它是虛妄不實,「即」使在這「世間」眾生,亦把它「立為倒」世俗,而知其非實有的。如空谷傳昔,如海市蜃樓,如水中月,如空中花,這些誰都知道它是假有非真的,因為事實是不可得的,假使有人誤將這些認為真實,不是顛動是什麼?倒世俗之所以為倒世俗,原因亦在大家所公認的。 中觀今論說:『雖有此正世俗與倒世俗的分別,但正世俗經如實的觀察,漸漸顯露出它的幻現性;即實有定性不可得,無不是待緣而似現的。似有時間相,而始終不可得;似有空間相,而中邊不可得;似有生滅相,而來去不可得。即此而悟為虛妄錯亂,以易解空比喻難解空。易解空的幻、化、影、響,也還是可見可聞的,宛然現有,心境間有一定的規律;一般以為諦實有的,仍是虛誑的、性空的,但不礙緣起的幻有,不礙因果法則的確立』。原來佛法所說諸法當體即空的空義,是很不容易了解的,亦非一般世人所能接受的,因為世人對於六根太過自信,而世間的知識卻又都是從六根來的,不論那個見到的都是這樣,你要說它本性是空,世人怎肯就此承認?這是難解空。可是諸法當體即空,是諸法的本性如此,並不因為世人不承認,我們就不說它是空。不得已,只好以有患諸根所見的顛倒不實,說給人聽,使人先相信這是空的,然後再進一步的告訴他:不但倒世俗是空無所有的,就是正世俗亦是無自性空的,是為以易解空來明難解空,亦即世俗中分為正世俗與倒世俗的所以。 本於上面的分析,可以明確的知道:世間一般「無知」無明所昏「睡」所騷「擾」的「諸外道」們,「如彼」妄想「所計」執的「自性」、神我、大自在天、梵有的虛妄分別識,以此虛妄分別識去緣諸法境界,不用說,所見的一切,自然是虛幻不真實的,本此虛妄所見如幻不實的境界,要想違害聖者無垢清淨慧所見的諸法實相,當然同樣是不可能的。無垢慧所見的境界,是極正確而真實的,如見諸法本自空寂,相如幻化,而虛妄分別識所見的諸法,以為他們各有其實在自性,為此實有自性見之所蒙蔽,不能見到諸法的真相,現在想要以此顛倒不真實的東西,來難聖者淨智所見的諸法真實空性,自是不能如願以償的。不特如此,反過來,以聖者淨智所見的諸法空性,來破幾夫妄識所見的實有性,倒是恰到好處的。因為一切法的真實性不可得,如翳目所見燈光輪相不可得,其理由是一樣的。再簡單的說:以虛妄破真實足不行的,以真實破虛妄是可以的。 巳三  別釋二諦 午一  世俗諦 痴障性故名世俗    假法由彼現為諦    能仁說名世俗諦    所有假法唯世俗 在別釋二諦中,先明世俗諦。諦有真實不顛倒的意思,即確確實實是如此的。而世俗的世,是遷流的意思,俗是虛浮不實的意思,所以凡為世俗,必然是遷流不住虛浮不實,為什麼說它為諦?關於這個道理,現來略為分析一下:從世俗諸法的相上去看,確是遷流不住虛浮不實的,然而站在眾生位上來看,世俗卻是真實不虛實有其性的,眾生為什麼會認世俗為真實?因眾生恆被愚「痴」無明妄想執著之所「障」蔽,使一切諸法真相給蓋覆起來,所謂以有色眼鏡來見一切,一切如其有色眼鏡所見,因是之「故」,「名」為「世俗」。古代譯者,有將世俗諦,譯為覆俗諦,其原因亦在此,因為世俗的梵文,本就含有蓋覆的意義。 虛浮不實就是假法,這個「假法,由彼」愚痴無明,非諦而假「現為諦」,所以「能仁」世聳,也就隨順世間,「說名世俗諦」。現實世間存在的一切,不管有情無情,都是因緣假合的,亦即如幻不實的假相,可是眾生為無明所蔽,不了解萬有諸法的空無自性,以為和合的假相,有各自獨立存在的個體,於是就成了諦。 於此,在世俗境上,先來分別一下現境與執境的不同:現境,就是現前有實在相現起的境界,如現前的森羅萬象,它本身是個什麼樣子,就還它一個什麼樣子,以凡夫的立場說,可謂這是人人所有的境界。執境,是執著而有的境界,如幻術師所幻現的幻象幻馬,本不是真實的現境,但無知的蒙童,不知它的如幻不實,在這上面執為是實象馬,自然是個錯誤的妄執,而此妄執要到什麼時候才可破除?唯待蒙童慢慢長大,知識逐漸增長,自然就可了知它是幻現,而不再執為真實。萬有境界,也是如此。但此執境,不是人人有的,智慧高的,體認它的非實,不會再於其中起執。如佛教聖者,體悟諸法緣起性空,不特不執為實,且亦不為幻現所轉。 在此應當要知道的:就是「所有」因緣和合的「假法」,假定可以稱為諦的,亦「唯」有在「世俗」中說名為諦,在世俗以外,到勝義之中,就不可稱為諦了,或在凡夫的認識中以為是諦,到佛菩薩的智慧觀照之中,就不得稱為諦了。佛法雖說二諦,實質只有一諦,就是勝義諦;世俗諦,嚴格說來,是不夠資格叫做諦的。如有經說:氣諸比丘!勝義唯一,謂涅槃不欺誑法,一切諸行皆是虛妄欺誑之法』。般若經說:『諸法無所有,無所得,愚夫不知,謂為無明』。由無明所起的妄執,到般若智觀現前的時候,體澄諸法畢竟空性,一切幻相自然就不現前。所以有說:凡夫是世俗而又是諦,羅漢及菩薩是世俗而非諦,而佛則是二諦並觀的。 午二  勝義諦 如眩翳力所遍計    見毛髮等顛倒性    淨眼所見彼體性    乃是實體此亦爾 勝義的勝,是超勝、殊勝、特勝的意思,義就是境界,所謂勝義,是即超特殊勝的境界,而這境界,是聖者清淨智慧所觀察所認識的,是超常識的境界,本自清淨,本自空寂,所以唯空是最超特最殊勝的境界,但此境界甚深難解,現在特用譬喻來加說明。 「如」眼患了眩翳,以此「眩翳」之「力」,使眼在明淨物上,見有毛髮等相幻現,不用說,此所幻現的毛髮等相,是不真實的,但在眼睛有病的人看來,不但不知道它是幻現,而且堅固的執著自己所見的毛髮等相,是千真萬確的,而且隨其病目所見到的是什麼狀態,就妄執其為真實,實際這都是無有的,所以如「所遍計」所「見」的「毛髮等」相,根本出於「顛倒性」而來,完全是虛妄的。 若以「淨眼」在明淨物上「所見」,只是見到「彼」明淨物的「體性」,除此更不見有其他的幻相。如以遠離眩翳過患的淨眼見晴明空,所見晴明空是天朗氣清,就是天朋氣清的晴明空,像這樣見到的,「乃是」明淨物的真「實體」性,一點虛幻假相都沒有的。 「此亦爾」者,這是合法。謂此諸法勝義諦,也是像這樣的。緣生諸法,本是空無自性的,但以凡夫的有漏心識去見它時,反而不能見到諸法的實相。如欲真正見到諸法實相,必先離去凡夫的有漏心識。有漏心識所見到的,總在生減、斷常、一異、來去中打轉,從來沒有跳出這個範圍,所以也就始終不能見到諸法真勝義諦。唯有割斷這些實有自性的繩索,不為生滅、斷常、一異、來去之所韁縛,才能見到諸法空性,唯有諸法空性,才是諸法實體。 普遍如此、本來, 如此、必然如此的勝義,唯識與中觀,雖都同樣的講到,但彼此大有出入。如唯識說勝義無自性,不是勝義本身無有自性,而是約離遍計執所執獨立自在的我的自性之所顯的。解深密經勝義諦相品說:『若勝義相與諸行相一向異者,應非諸行唯無我性,唯無自性之所顯現是勝義相』。中觀說勝義諦,就是諸法空性,若於其中有絲毫有的自性存在,就不是諸法的勝義諦。 辰二  破他生執 巳一  破依俗難真 若許世間是正量    世見真實聖何為    所修聖道復何用    愚人為量亦非理 世間一切非正量    故真實時無世難    若以世許除世義    即說彼為世妨難 科文的依俗難真,意思是說:依凡夫所見的世俗,難聖者所證的真理,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需要加以破斥。如你所主張的世俗他生,以為世人所共知共見的,就以為它是真實的,並且以此作為真理的標準,則世間上的每個人,都應老早巳見諸法真理了,假定真的人人巳見真理,那又要聖者出現到這世間來做什麼?所以頌說:「若許世間是正量,世見真實聖何為」?當知聖者之所以出現到這世間來,是因我們眾生知識不夠,認識不正確,沒有辦法見到真理,這才希望有位智慧高超已經體悟真理的聖者出現世間,來為我們開闢一條趨向真理的大道,使我們循著這條大道,走入真理的寶宮。是以吾人若要進入真理寶官,第一應當承認自己的知識有所缺陷;第二亦應承認聖者具有圓滿的智慧,並已徹底體悟宇宙人生的真理。老實說,世間雖不可說沒有真理的存在,但世人真正能夠通達諸法真理的,敢說沒有一人,所以出現世間的聖者,為世人指示的修行聖道,是還值得我們如法修習的,若如你們所說,世人都已見到真理,那還要修聖道做什麼?所以說「所修聖道復何用」。如入見道位的聖者,已經見到真理,但還要踏上修道的路程,繼續不斷的修學聖道,為的什麼?因在見道位上所見的真理,還沒有圓滿,為求真理的圓滿體見,所以繼續修道,也就有其意義、價值、功用、效果。總說一句:若以世間「愚」痴之「人」所見到的一切,作「為」諸法的正「量」,那我告訴你:這是一點道理都沒有的,所以說「亦非理」。為什麼?頌說: 「世間一切非正量」,因世間所見的一切,並不就是諸法的真理,不能從此作為真理的標準,換句話說,凡夫的現比二量,不是衡量真理的正量,只有在世俗方面,有其相對的正確性,所以源於六根而有的世間知識,在世間的範圍內來說明它,自是未嘗不可的,但以勝義的立場來看,則其可靠性,當然大成問題。不說別的,即以科學的知識與一般的知識對比,就可發現一般的知識是不正確。如我國向來所說的天圓地方,在古代人類知識簡單的時候,認為這是千真萬確的,而且是深信不疑的,可是到了科學發達的近代,人類知識的逐漸提高,乃發現到大地原來是球形的,並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是方形。這末一來,以科學的知識推翻常識的認識,固然沒有問題;若以常識的認識推翻科學的所知,自是不可能的。眾生的離淨智識與聖者的無垢慧比較,簡直是沒有辦法可以相比的,所以以聖者所證的勝義空的境界,來破你們世俗真實他生的不可得,可說是破得恰到好處,絕對不犯世間相違的過失的,所以頌說「故真實時無世難」。這個問題的來源是這樣的:他生論者說,我所說的世俗他生,乃依世人共知共見而說的,而你現在偏說世俗他生亦不可能,這不是世間相違是什麼?現在性空者回答他說:假定我是站在世俗諦的立場說他生不可得,確有如你所說犯了世間相違過,所以頌說:「若以世」間共「許」的道理,去破「除世」間另一共許的「義」理,是「即」可「說彼為世」間有了「妨難」,犯了相違的過失,但我是站在勝義空的立場說他生的不可得,所以沒有如你所說犯了什麼世間相違過,世俗與勝義是兩同事,今用勝義道理破世俗妄執,並不否認世俗上的一切法,不過是以勝義加以說明而已。如說一切法性空,是就勝義說的,不是就世俗說的,若說世間一切皆空,那就成大過失了。 巳二  破世間他生 世間僅殖少種子    便謂此兒是我生    亦覺此樹是我栽    故世亦無從他生 這是正式破他生執的一個頌文。世俗他生論者,既重事實而不論理,現在不妨以事實來破事實。 如一個人的新生命的完成,業識種子固是主要的條件,但若沒有父精母血為增上緣,新生命還是沒有辦法完成的。經說『三事(父精母血及種子識)和合受生』,就是這個道理。所以「世間」的人們,對於子女生命的完成,「僅殖少」許的「種子」,可是等到新生命脫離母體,母干已是各自獨立的生存,但世間做父母的,不管子女年齡長到多大,如果見到有人間道這是誰的孩子,「便謂此兄是我」所「生」,他們從來沒有把子女看成有它各自獨立的自體,仍然是將子女看成自身血肉的一部份。世間母子,如各認為有其獨立自體,你可說是從他而生,可是世人沒有像你這樣看法,怎麼可說從他生呢? 上以動物為喻,現再以植物來說:如人在二十年前種了一棵樹,到二十年後來看這棵樹,不管它長得多麼高大,但是與人談起來的時候,總說這樹是我親手所栽的,所以說「亦覺此樹是我栽」。依於世人這個說法,似乎只有一體的觀念,並沒有看成客觀外在的獨立的它,怎麼可說是從他生?因為如上所說的原「故」,即使在這現實「世」間,「亦無從他」所「生」的東西,你怎麼可說『他從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丑二  別破唯識 寅一  舉中觀以顯正 卯一  開示正理 辰一  顯畢競空 巳一  標 由芽非離種為他    故於芽時種無壞    由其非有一性故    芽時不可雲有種 泛破他生,已經講完;從此以下,別破唯識。唯識思想,亦可說是他生論者,所以現在別加破斥。未破唯識以前,先舉中觀所說,以顯正義,然後例破唯識,以示其妄。 緣起中道,龍樹中論,是以八不顯示的,亦即空有無礙的,所以諸法的空寂窪,不能偏執於那一邊,若有任何所偏,即非緣起中道。如以非斷非常顯中道妙理來說:種能生芽,這是所常說的,但芽從種生,不是種子壞了,而後有芽生起,假定種壞芽生,是即離種有芽,則犯斷的過失。要知諸因果法,彼此定有聯繫,若在彼此之間,失去相互聯繫,自然歸於斷滅。怎樣才不會犯斷滅過?謂「由」所生「芽非離」能生「種」而「為」獨立的「他」,換句話說,芽種不是絕對各別的,即芽生起以後,其種子的能生性,仍是存在的,因是之「故」,「於」有「芽」的「時」侯,其能生的「種」子,並「無」毀「壞」。講到壞,有兩種:一是種相壞,如種子放在泥土中,等到芽生出來了,其種子相就腐朽敗壞,這是一般人所說的種壞。一是種性壞,即種子的功能性失去了,再也沒有生芽的可能性,這是重在種的性能說。種生芽的種子變化,只是種相的腐爛,而非種性的毀滅。若說芽生起了,種子即歸斷滅,父親生了兒子,豈不應該死亡?事實不是如此的,種芽的因果關係,絕對是離不開的,所以芽生了,種子的能生性仍存,彼此仍有密切的關係,所以非斷。 反過來說,若芽生起以後,還有種子存在,芽種各有它的獨立自體,是就又犯了常見的過失。但事實上,從種生芽,「由其」芽種「非有」同「一」體「性」的原「故」,所以「芽」生起「時」,「不可雲有」獨立自體的「種」子存在,所以非常。 緣生諸法,如幻如化,所以非斷非常;若有自性,即非緣生,必落斷常二見。龍樹中論觀法品說:『若法從緣生,不即不異因;是故名實相,不斷亦不常』。總之?種不即是芽,所以非常;芽不離於種,所以非斷:緣起中道,是非常亦非斷的。 巳二  顯 午一  反顯 若謂自相依緣生    謗彼即壞諸法故    空性應是壞法因    然此非理故無性 顯中的反顯,就是從其他學派所說不正確的理論中,反顯中觀家所說的空義是正確的。此中主要是破唯識說。唯識學的根本要義,是說虛妄的遍計所執,是假名而無自相的,緣生的依他諸法,是自相有而非假名的。龍樹雖說諸法無自性,但在唯識者看來,只是說的遍計執假名無自性,不是說的依他起假名無自性,可是在中觀者說來,特別在龍樹本人的意思,所謂諸法無自性,是指一切法而言,遍計依他無不是假名無實自性的,假定遍計是假名無自性,依他不是假名無自性,那所說的空義,只是空了一分,沒有空得徹底。是以空有兩宗,從來諍論不休,其所諍的,就是這個依他的有無。依他起有,這是大家都這樣講的,但這個有,是自相有還是假名有,彼此的觀點,就有了紛歧。自相有,就是自性有,自體有,亦即真實有,這是唯識所主張的,所以稱為有宗;假名有,就是如幻有,無自性,亦即是空,這是中觀所主張的,所以稱為空宗。 照唯識家的意思:遍計執是假名有,這是沒有過失的,因為它本來就是沒有的,若依他起也是假名有,這過失是就很大,因為這末一來,一切善惡因果,都不能夠建立,而生死流轉,也就談不上。中觀家說:「若」如你唯識所「謂自相」有法,是「依」於眾「緣」而「生」的,換句話說,依緣所生的依他起法,假定真的是自相有的話,那見道的聖者,悟證諸法空性,豈不是「謗彼」自相有,而「即」破「壞」一切「諸法」了嗎?果真如此,所謂「空性」,亦「應是」破「壞」一切諸「法」的主要「因」素了。聖者見道,不論唯識中觀,都說是見到諸法的室性,若如唯識所說諸法自相有,則於見道時,應見自相有才對,為什麼是見室性?所以見空性,就因諸法自性是本空的。般若經說:『法自性空』;阿含經說:『若有一法可取,如來便有罪過』;寶積經說;『若諸法實相本來不空而有者,是則顛倒』。大小乘的一貫思想,都是顯示這緣起性空的真理。若法本來不空,現在由修空觀的力量,使合諸法空了,這不是破壞一切法是什麼?可是事實不是這樣的,所以說「然此非理」。由於所說不合道理,是「故」諸法決定「無」自「性」空。 唯識家,一面承認依他起是自相有,一面承認悟證時所見是空,足可反顯唯識所說是不究竟的;中觀家,以緣生如幻顯示諸法空性,沒有唯識所說的過患,所以我們要堅定的深信,諸法是畢竟空的。 午二  正顯 未一  空無所得 設若觀察此諸法    離真實性不可得    是故不應妄觀察    世間所有名言諦 於真性時以何理    觀自他生皆非理    彼觀名言亦非理    汝所計生由何成 諸法的空無所得,是中觀家的要義,但空決不礙於假有,這是最要弄清楚的。依中觀家說,佛說的二諦,不但勝義諦是空無自性的,即世俗諦也定空無自性的,所以緣起性空,是觀察真理的最極究竟的宣說。不過講到觀察,有世俗觀察與道理觀察的兩種:前者是觀世俗諦的,後者是觀勝義諦的。以觀察的方法觀察所觀的對象,一定不能觀察錯了,觀察錯了問題很大。明白點說:對勝義的觀察,定要用道理觀察,對世俗的觀察,定要用世俗觀察。 是以,當吾人正去觀察世間諸法時,絕對不可運用觀察真理的方法去觀察。「設若」運用觀察真理的方法,「觀察此」世間「諸法」,那就很容易犯上破壞世間諸法的過失,因為道理觀察所得,只是得到真實理的空性,決不能得到世俗諦的諸法,所以說:「離」了所得的「真實性」外,是沒有世俗諦法「可得」的,不可得,即破壞了世俗諦法,一切善惡因果,亦被破壞無餘,落於斷見,成大過失。由「是」之「故」,「不應」以虛「妄」的錯亂的「觀察」真理的方法,觀察「世間所有名言諦」。 名言諦,就是世俗諦。世俗諦法雖多,要不外於名言薰習與種子薰習兩大類。前者是屬語文方面的,亦即身語方面的,後者是屬思想方面的,亦即意業方面的。世間的名言諦,只能用世俗方法去觀察,決不可運用觀察真理的方法觀察。如以空理觀察世間名言諦,一切名言諦皆不可得,可能產生兩種不良的結果:一是使令眾生生怖畏心,眾生執有執慣了的,一旦聽說這也是空那也是空,不免生起怖畏,認為如真皆空,那還得了?二是使合眾生生反對心,謂一切法,明明白白是有的,你為什麼要說空?如真如你所說是空,破壞世間一切諸法,那你就落於惡趣窒,成大邪見。 其實,中觀所說空,並不破壞世間法,因為世間一切法,本來當體即空的,只是觀察的角度及方法不同而已。如站在高處遠眺,只見前面的境界,是一片空闊無際,並不覺得有什麼,若問為什麼會所見如此,因為站在高處的關係,亦即是說,因立腳點的不同,所以所見的境界不同,雖見前面空闊無際,但並不否定後面有物體的存在,不過沒有同過頭來去看而已,假定回頭向後一看,自足另有一番境界。所以不能以前面所見的生際,而難後面物體的存在。 這個道理,以開悟來說:如禪宗說的三十年前,見山是山,見水是水;三十年後,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最後三十年,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而這所見的山水,與最初所見的山水,確有很大的不同,而這不同的根本所在:即三十年前的見山是山見水是水,是沒有透過空性的自相有的山水,而最後三十年所見山還是山水還是水,是已透過空性的假名有的山水,至於三十年後所見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則是悟證空性時所見的境界,亦即以真理觀察所見的山水如幻如化,無實自性可得。如以唯識學的立場來說:見山不是山,見水下是水,足以根本智證悟法性空所見的境界;見山還是山,見水還是水,是從根本智起後得智,觀察世間如幻有的境界。如配合這裡的觀察來說:根本智觀空,是真理觀察,後得智了幻,是世俗觀察。所以以真理觀察一切法空,絕對不是破壞一切法,而是如其自性木空的如實觀察。普通不了解這個道理,以為空宗說一切法空,是破壞一切法的,殊不知諸法的自性木空,而緣起如幻有的,所謂『不壞假名而說實相』,正是這個道理。因此,空宗的思想,與唯識說的勝義空無自性,世俗依他自相有,是不同的。若依唯識的觀點,真理觀察,可說不自生不他生,緣生依他是自相有的,不可說是沒有自生他生,如世間法亦無自生他生,那就有破壞一切法的過失。 依照唯識學者所說:以勝義觀察,因為勝義是空無自性的,可說沒有真實的自生他生。以世俗觀察,因為世俗是有自性相的,不可說是沒有自生他生。現來對這加以破斥說:世間一切諸法;假定真有自相,則就決定沒有辦法町以成立緣生的他生。為什麼?因此智慧「於」抉擇「真性」有無「時」,不論你「以」任「何」一個道「理」加以觀察,所謂實有自性的自生他生,是都沒有道理的,所以說「觀自他生皆非理」。如以龍樹中觀所說的八不來說:你用一異的道理來觀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固不可得;你用斷常的道理來觀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亦不可得;你用生滅的道理來觀察,自他生的自性因果,仍不可得;乃至你用來去的道理來觀察,同樣是沒有自他生的自性因果的。不但以勝義觀察,諸法是如幻假名,空無自性;就是在名言世俗中,以這樣的道理來觀察,其實有自性的白生他生,同樣是不可得的,同樣是不合理的,所以說「彼觀名言亦非理」。於勝義世俗雨方面觀察,既然都是空無自性了不可得,則「汝所計」著的有自性的自生他生,究竟是「由何」種道理而得成立? 世俗自相有,不但唯識宗是這樣的主張,就是中觀的清辨師,也是這樣說的,如彼所謂世俗有自性,勝義無自性,正是這一思想的流露。可是中觀的正統,從龍樹到月稱,都是主張世俗亦無自性的,所以這裡破世俗有自性,不但破唯識學者,亦破清辨論師,乃至其他一切主張實事諸師,都在破斥之例。 在此或有人說:你中觀家,既說一切法空,又說不壞世間諸法,為什麼不承認自生他生?諸法既不自生他生,試問又是怎樣生的?中觀家同答說:我雖不承認實有自性的自生他生,但並沒有否定如幻的緣生,緣生諸法,雖是自性本空,而幻相宛然存在。你若承認諸法緣生如幻,一切法生又有什麼不可?當知唯有勝義畢竟空,世俗如幻有,始能建立二諦,二諦始能無礙;若世俗有自相,勝義無自相,不說二諦無礙不可能,就是二諦建立亦不可能。 未二  空不礙有 如影像等法本空    觀待緣合非不有    於彼本空影像等    亦起見彼行相識 如是一切法雖空    從空性中亦得生 依於土來分析,可以明白了解,中觀家的思想,不但勝義諦畢竟室無自性,就是世俗諦亦是如幻不可得的。勝義空的道理,佛教學者,大都還能承認,世俗無的道理,一般難以接受。殊不知空宗所說世俗空無自性,並沒有否定世俗的幻相有,亦即是說,緣起諸法,無不可以成立的。這個道理,極為深刻,所以現在特舉喻來說明。 喻在經典中,有說六喻的,如金剛經,有說八啼的,如仁王經,有說十喻的,如般若經。般若經的十喻是:如幻、如焰、如水中月、如虛空、如響、如干闊婆城、如夢、如影、如鏡中像、如化。經說這是顯示諸法空性的,所以空宗認為這是通喻,即是通喻一切法空無自性的。唯識對這十喻,側重別喻來說,即每一喻各有所喻。本頌所舉的影像喻,即般若十喻中的第九喻。 「如影像等」,等是等於陽焰水月等。影像,是指鏡中所現起的像。鏡中的影像,不是真實有,這是誰都知道的,然而其「法」雖然「本」來是「空」,但「觀待」各種因「緣」和「口」的時候,並「非」是「不有」影像的顯現。鏡中的影像生起,大概需要具備三個條件,就是鏡子、光明、面貌。如是三方面的關係會合在t起,鏡中自然就有影像顯現,而且確確實實足如此的,雖說確然有影像存在,但不可把它認為實有,如果以為是實有的,那我就要問你:這實有的影像,原來是存在那裡的?若說原在鏡中,而徙鏡中來,就不應該需要光明和面貌;若說原在光中,而從光中來,就不應該需要面貌和鏡子;若說原在面中,而從面中來,就不應該需要鏡子和光明。可是事實,在三方面推求,其實有影像,皆空無所得,甚至你將鏡子打破,要想找個實有影像也是找不到的。既然實有影像不可得,可見影像的顯現,是在種種關係和合下而有的。這樣,所以即空而有,空不礙有,亦即是說,在空無所有下,幻相還是可得的,決不破壞諸法的假相,所以不要因為聽到空,就以為什麼都沒有而恐怖起來。 觀待緣合而有的「於彼本空影像等」,不但有他們的假相,而且有他們的幻用,能夠生起見者的眼識,使見者對鏡而知如何修治面容。可見假相是存在的,是觀待因緣而有的,不過缺乏因緣的和合,是就不得生起而已。假有的假,很多人對它生起誤解,以為假有是什麼都沒有,其實所謂假,是指實自性的無有,不是說幻相亦不可得。龍樹說:『真相雖無,假相是有』。由此假相,;可以引生吾人的眼等,所以說「亦起見彼行相識」。如鏡中的影像,我們確實的見到,見彼行相的眼識,亦是依彼而生起的。    . 「如是」依於上面的譬喻來看,可知「一切法雖」然是「空」無自性的,但「從空」無自「性中』,諸法「亦」還「得生」的。如鏡中像,觀待緣合而有,諸法生起,亦各要有條件。中觀論說:『四緣生諸法』,諸法雖多,要不外於色心二法。色法的生起,要有因緣與增上緣的二者,缺少任何一緣,不得生起。心法的生起,要四緣完全具備,缺少任何一緣,亦不得生。各種條件具足,諸法當然會從空性中生起來。如識是空無自性的,根境等和合即生。一切法緣合得生,所以空是不礙有的,在空性中可以建立一切法的。反過來說,諸法如真有它的實在自相,反而真的不能成立,因為實有自相的東西,彼此的自體互相相礙的。 巳三  結 二諦俱無自性故    彼等非斷亦非常 這是對二諦說的總結。二諦,就是世俗諦與勝義諦,而這是佛所宣說的,亦是佛弟子所共認的。站在空宗的立場說:勝義諦固是空無自性的,世俗諦亦是空無自性的,所以說二一諦俱無自性故」。換句話說:勝義諦是畢竟空的,世俗諦是如幻有的,這是空宗的根本思想,亦是阿含經的根本大義。中觀家的意思:諸法畢竟空,假定專在勝義諦中說,那是空得不徹底的,必須世俗諦上也是空無自性,才是究竟的開顯空義。 可是後代大乘學派,在二諦俱無自性上推論:唯識學派說,所謂勝義畢竟空,我是承認的,所謂世俗如幻有,我可不能接受,因為緣生的依他,是自相有的,不能說他假名無實,假定世俗亦是假名無實,則因果等就無法建立。所以如你空宗所說世俗假名,不但破壞了依他起,同時亦破壞了遍計執,因為遍計執是依依他而有的,現在依他起既不可得,那裡還有什麼遍計執?足以世俗唯假名,唯識學者,無論如何不承認的。真常學派說:所謂世俗如幻有,我是承認的,所謂勝義畢竟空,我可不能承認,因為如來藏、佛性等,都是真實有而不空的,他們側重勝義諦,不能在一切空中建立假名有的如幻大用,所以要在勝義中建立真實的清淨法。上述雨大派,觀點雖有不同,而其一空一不空的思想,卻是一致的。即唯識者說勝義空而世俗不空,真常者說世俗空而勝義不空,如以二諦俱無自性的觀點來看,他們聽說的空,都是不徹底的,不能理解緣起性空的無礙。嘉祥大師批評一空一不空之說,等於一張桌子有兩個抽屜,一個是空的,一個是有的,空的放在一邊,有的放在一邊,不能人於中道妙觀。一定要二諦俱無自性,才能顯示一切法空的真義。 因為二諦俱無自性,所以「彼等」因果諸法,「非斷亦非常」。非斷非常,這是從時間上觀察的。世間諸法,假使有實自性,從時間方面看:假定前面是一個樣子,後面又是一個樣子,前後間斷不能聯繫起來,就將落於斷的一邊;假定前面是這個樣子,後面仍然是這個樣子,前後沒有變化而永如此,就將落於常的一邊。所以龍樹說:『若有所取,非斷即常』。怎樣才能遠離斷常之過而顯示彼等非斷非常?這須要透徹了解無自性的緣生因果法,因為諸法是眾緣和合而生的,所以緣聚則生,而因果非各有自性,是以非斷;緣散則滅,而因果非同一自性,是以非常。如是諸法,空不礙有,有不礙空,真正到達空有無礙。若你認為諸法有實自性,不管你足在勝義中或世俗中執有自性,那你都免不了非斷即常的過失。 辰二  成業果用 由業非以自性滅    故無賴耶亦能生    有業雖減經久時    當知猶能生自果 如見夢中所緣境    愚夫覺後猶生貪    如是業滅無自性    從彼亦能有果生 如境雖俱非有性    有翳唯見毛髮相    而非見為余物相    當知已熟不更熟 故見苦果由黑業    樂果唯從善業生    無善惡慧得解脫    亦遮思惟諸業果 這是正式成業果有的一種文。業果,簡單說,就是從業感果。講到業果,首要了解它的思想來源,因這不是佛教特有的思想,而是印度宗教哲學界共有的思想,在大聖佛陀沒有出現到這人間前,業果思想,早就流行於印度的每個角落,佛陀出現證覺以後,木於緣起正法的正見,體察流行的業果思想,在原則上,接受他們的業果說,而子以適當的修正,使其圓滿正確,乃成為佛教特有的業果思想。佛陀的正確業果說,為後代佛弟子所共認的,沒有那個對這有所懷疑,如有對業果說信任不過的,佛法就認為他是大邪見人。 如此說來,中觀家說一切法空,豈不是破壞業果成邪見人?這在中觀家無論如何是不承認的,因為諸法雖空,決不破壞業果,不但沒有破壞,而且唯有從空性中,始能真正的建立業果,為了說明這個道理,所以這裡特別成業果有。 業果如何有,未說明以前,先來討論一下關於業的問題。業之所以成就,是由造作而來,凡所造作的,即屬有為法,有為法的定義,是即有生有滅。造作而有的業,當然是有生滅的,雖然剎那不住的生滅,但滅後仍然可以感果,於足在此就發生了一個問題:即業滅了,是存在呢?還是不存在?假定滅了仍然存在,業力不失的意義,雖然保持住了,但與諸行無常的法印相違,而且不免犯了常住之過;假定滅了不復存在,雖與諸行無常的法印相契,但又失去感果的意義,似又不免犯了斷滅之過。再說,所謂業力存在,存在在什麼地方?究是怎樣保持的?這都是重要的難題,佛教各派學者對此,各各提出理論說明,而有種種不同的業說,其原因在此。關於這些,在中觀論的觀業品,有極詳細的說明,現在略指幾派的說法如下: 中觀論講記觀業品的開頭說:『說一切有部,成立色法的無表業,以三世實有的見地去說明他。但有的以為無表業是假色。經部譬喻師,根據世間植物種果相生的現象,說業是薰習於相續心中而成為種子。正量部的學者,根據如字在紙的券約,說業的不失法,犢子與經量本計,主張有我,以我為作者受者。業力是重要的問題,也是佛教發展當中的一個主要問題。種種說法,雖各各自圓其說,然在性空正見的觀察下,這都是似是而非的,意見更多困難更甚的,不能解決此重要教義』。因為如此,所以中觀論對這一一洗破。中觀論所破的,是小乘務學派的說法,大乘學派的唯識說,中觀論中沒有破到,木頌現在所要破的,卻是針對大乘唯識的賴耶說。 唯識學上的阿賴耶,本來負有幾種特殊任務的,這裡說明業之所以能感果,不過是其所負的任務之一。據唯識家的意思:由業感果,既為不可否定的事實,由誰員此任務,自然是個值得重視的論題。如說業力存於色身當中,當欲色二界有情色身存在的時候,似還勉強可說,欲色有情色身一旦崩潰,還有無色界有情沒有色法,那豈不是業力無所存了嗎?所以業力存在色身之中,是不可能的。如說業力存在六識當中,不但前五識是有間斷的,就是第六識亦有間斷的,當彼六識活動時,你說業力存在其中,似還勉強可說,但當六識間斷時,特別是入無想定,生無想天的有情,六識活動完全停止,業力豈不是沒有地方可存了嗎?所以業力存在六識之中,亦是不可以的。如說業力存在第七末那識中,同樣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是染污識,而種子有染淨的差別,染淨不能並存,所以不得存於第七識中。然則怎辦?唯識者說:這須要有個實有自體的,無覆無記的,相續不斷的,遍於三界的阿賴耶識,才能擔當得起受熏持種的重任。 上來大小乘各派所說,在理論上,雖一家比一家說得精密,但因同認業有實在自性,結果,都不能成立從業感果的意義。現在不妨先來破斥唯識的賴耶說。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生減,這是佛弟子所共認的。因此,你所說的阿賴耶與業力,同樣是剎那生滅的,既然都是剎那生滅的,那我就得問你:業滅能不能感果子如說業滅不能感果,則你賴耶滅了,亦復不能感果;若汝賴耶滅後,是可感果的話,則業力滅後,亦應如賴耶可以感果,業既可以感果,還要你的阿賴耶識做什麼?因為業滅,在中觀家看來,不是實有自性的毀滅,而是如幻假相的幻滅,幻滅即顯示業的本身仍然存在,以此去感果就可以了,無須阿賴耶識在中間做個橋樑,所以說「由業非以自性滅,故無賴耶亦能生」。這是中觀的特有思想,亦是佛陀的根本思想,實是值得我們對它加以深思的。現再依中觀的正義,略說一點如下: 中觀論觀業品有頌說:『諸業本不生,以無定性故;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業是剎那生滅的,中觀家也是這樣看法,但因業是緣起幻化的,所以它的生滅,不是實自性的生滅,而是如幻的生滅,即當眾緣和合時,似乎有業的現象生起,但當你去如實推求時,就將發現其中沒有它的實在自性,因為業生而來的時候,並沒有它的一個來處,也不是從中生起一實在性的業力來,假使有一實在性的業法新生起來,則法界中是即增加一法而為增益,可是事實諸業本來就沒有生,還談什麼增不增加?但是所謂不生,並不是說緣生亦沒有,當眾緣和合時,還是有生的,不過沒有他的決定性的自性生而已。生起的業力,到了滅的時候,是不是真的滅而不有了呢?不是。要知滅不是有一實自性的法滅去,如果真的有一實自性法滅,則法界中是即減少一法而為損減。可是法界諸法,是不增不減,不生不滅的。所以一切諸法本來不滅,所以本來不滅,因為本來不生,有生才可有滅,不生怎會有滅?我們所以見有業相生滅,這是因果現象的幻生幻滅,並不是有一實在性的東西在起滅。 業雖如幻,但如幻的業用,在沒有感果之前,並不是消失的,所以吾人如造了業,不管是善業不善業,不論是經多久的時間,縱然是滅而過去,但因緣成熟的時候?自然而然的就去感果,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或破壞的。所以說「有業雖滅經久時,當知猶能生自果」。佛教徒所熟知的一首頌說:『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或有人說:今生造業,來生受果,甚至經過數百千生,乃至經過百千萬劫,時間上有了這麼長的距離,所造之業為什麼還能存在而感果子佛在經中舉喻說:磁有吸鐵的力量,燼管磁與鐵有著空間的距離,但是磁能吸鐵,是其必然的力量之所使然,當知業能感果,其道理也是如此。 業滅經久不壞而感果的道理,恐人不易理解,這裡特舉夢喻,以例業能感果。夢的幻化不實,這是誰都知道的,但當你在夢中,見到你所緣境界時,固不覺其虛偽不實,就是夢醒以後,有時對於夢境,還在發生留戀。如男的在夢中夢到絕色佳人,女的在夢中夢到英俊男子,醒了以後,這些明明已經幻滅而成過去,但為貪心所使的眾生,仍為夢中所見的男女生起貪心。又如夢中夢到大量珍寶,以為自己從此發了大財,等到一覺醒後,明知那是假的,但在自己心中,不知覺的生起我有這麼多珍寶才好的貪心,所以說「如見夢中所緣境,愚夫覺後猶生貪」。夢境是虛假而無實自性的,而且醒後夢境已經滅去,尚且有其引發貪心的作用,「如是」當知「業」力雖已「滅」去而「無自性」空的,但是仍然從彼發出一股力量來,感受新的生命果報,並不因為它的滅無自性,就無感果之功,所以說「從彼亦能有果生」。可見業果性空,而業果宛然,不失不壞。 在此或者有人這樣問道:業力是有兩部分的,一是已經感果的業力,一是尚未感果的業力,而且不論已感果未感果,其業力都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業力滅了,既是仍然可以感果,那就不問已感未感,其業都應繼續不斷的受果,假定這樣,由業感果,沒有限制,則豈不是永遠受業力支配,而且業果雜然紊亂了嗎?為了解答這個責難,所以現在特別說明因果的分齊性或局限性,不是永遠無限制的感果下去。如龜毛兔角是空無自性的,翳眼所見毛髮等相也是空無自性的,「如」此兩種「境」界,「雖」然「俱」是「非有」實在「性」的,但在眼中「有」眩「翳」的看來,「唯見」空中的「毛髮」等「相」,「而非見為」其「余」龜毛晃角「物相」。業力無自性滅,「當知」也是如此。即吾人所造的各種業,在其因緣未熟,還未感果以前,雖然說是滅了,但還有力量存在,而這存在的業力,到了相當時期,一旦因緣成熟,自然要感果的,但已熟而感果的業,雖說同樣無自性的滅去,因其潛在的力量,已經全部消失,不會再成熟感果,所以說「已熟不更熟」。簡單的說一句,不管造什麼業,只能感受一次果報。如我們過去造了人趣的業,今生感受人生的果報,到了這個生命體結束,過去的業力亦隨之盡失,決不會以同一業力,再感人趣的果報。如要再來做人,續得人類報體,就得再造人類的善業,不造人趣的善業,而想得人趣的樂果,無論如何是做不到的。 正因為是這樣的緣「故」,所以佛法常說,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絲毫都不錯亂一點的。如所「見」的是「苦果」,就可知道一定是「由黑業」之所招感的,若所見的是「樂果」,同樣亦可想像「唯」是「從善業」所「生」。依於向來所說:假使吾人造的是黑業(惡業),那將來所感的一定是惡趣苦果;設若現在造的是白業(善業),那將來所感的一定是善趣樂果。但這說法,是約總報體說,如約別報來說,人趣的樂果,不一定是純樂的,是所謂苦樂參半的,因此我們亦可說:在這現實世間,見到人們受種種痛苦的逼迫,就可知道這是他過去生中所造黑業而來,見到人們衣食富足享受快樂,就可知道這是他過去生中所造白業而來。一分眾生,不了解這個道理,聽說一切法空,就生極大怖畏,其實這是不必要的,因為一切法空,並無礙於緣起因果,並不亂於業果法則,決不因諸法如幻,而使因果無有規律,而破壞因果的整然性,所以業雖滅為過去,而同樣的可以感果,且不同因感不同果。 「無善惡慧得解脫」,這是說的解脫業。無善惡,就是非善非惡,從字面上看來,好像是說的無記業,但在下面加了一個慧字,是就不能當作無記業來看了。如上說的善惡業,都是以自我為中心而造成的,亦即是有煩惱夾雜在裡面的,不但惡業是有漏業,就是善業亦是有漏業,現以空慧通達善惡業的空無自性,不再為善惡業力所轉,是就可以得到解脫。或說以空無我慧為中心,不再從自我出發,則其所造的就成無善無惡的出世間的無漏業,清淨無染,不感世間的生死果報,由此當然就可獲得真正解脫了。 「亦遮思惟諸業果」,這是說業果境界的徽細,不容我們加以思惟分別。經中常說:『業力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因為這是佛菩薩清淨智慧所有的境界,凡夫的有漏知見,足沒有辦法思量得到的。如世間不仁不義下講道德的人,照因果律說,他們應該不得好報的,可是事實上,他們偏偏是享的樂果;相反的,急公好義常行仁慈的善人,所得反而是悲慘的苦果,什麼都不能如意,甚至生活都無法維持,有人看到這一尖銳的事實,就對業果加以思惟,要想切實了解業果道理,到了思惟不出一個所以然來,對於業果就生懷疑,由疑而謗,這是很危險的。其實,因果關係,錯綜複雜,而且通於三世,不唯局限在現在的,有的過去造現在受,有的現在造未來受,有的更要遠溯過去的過去,有的是要留到未來的未來,我們對這現實因果關係,都還沒有辦法搞得清楚,何況過去的過去,未來的未來?不說我們凡夫,思惟測度不到,就是得通的羅漢,亦未了解得徹底。經中有這麼一個故事:佛在世時,有個老者,想要出家,最初去請求舍利弗、目犍連等剃度,他們觀察他沒有出家的善根,出了家又不會得到佛法的受用,所以就沒有接受他出家的要求。後來老者又去請求佛陀,佛見他的善根成熟,須即度他出家為僧。出家後不久,他即證到阿羅漢果。舍利弗等見這情形,感到莫明奇妙,於是就去問佛,以何因緣如此。佛告訴他們說:老者的善根雖不深厚,但在過去做樵夫時,一天在山中遇到老虎,急切無法時爬上一棵樹,隨口念了一聲鹵無佛,所以就種下了解脫善根。這樣說來,業果是多麼的不可思議!證果得通的大阿羅漢,尚且不能窮源盡底的了解,我們是什麼人?怎能從思惟中,盡悉業果的深義?然則怎辦?只有深信因果,相信造如是業,必感如是果報,古德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這是時間的問題,不是不報的問題。月稱論師有感如此,所以特地告誡我們:不要思惟複雜的業果,只要深信業果的不失。 卯二  會通余敦 說有賴耶數取趣    及說唯有此諸蘊    此是為彼不能了    如上甚深義者說 如佛雖離薩迦見    亦常說我及我所    如是諸法無自性    不了義經亦說有 如中觀者說,有了業力,就可感果,不須阿賴耶及相續心等,做死生間的橋樑,別人就可拿其他經中,說有阿賴耶等,來加以責難:假定真的如你中觀家說,無有賴耶亦能生,那佛在解深密、楞伽等諸大乘經,為什麼要說阿賴耶?當知佛說阿賴耶,就是為了成立業果輪迴的,若你中觀不須賴耶等,豈不是與聖教相違?現在答覆他說:不錯,經中是說有阿賴耶的,不但「說有」阿「賴耶」,而且還說有「數取趣」,以「及說唯有此諸蘊」。關於阿賴耶的必要,因為這是生死輪迴的主體者,沒有這個,生死就無法建立。數取趣的梵語,叫做補特伽羅。趣是果報,取是取向,數是不斷,合起來說,就是不斷的取向諸趣之中,感受不同的果報,名為數取趣。這本是我的異名,如外道的神我,時而到天上,時而來人間,不息的在生死中流轉。唯有此諸蘊,是顯示五蘊組合的自我,固是了不可得,而組合自我的五蘊要素,不能說沒有,此即我空法有教的宣說。佛在經中曾經說過這些,我絕對接受而不否認,但你要知佛說這些的用意,而我認為:「此是為彼不能了」解「如上一所說「甚深」最甚深的畢竟空「義者」而「說」的,並不是真的有個實在的阿賴耶等。如說唯有此諸蘊,是對能接受我空而不能接受法空的眾生說的;至對我法二空都不能接受的眾生,則說阿賴耶、數取趣、如來藏等。當知這都是如來的方便說,不是佛陀的真實義。如楞伽經云:氣順有情意所說諸經,是權便義非如實言。譬如陽焰實無有水,欺惑渴鹿。彼所說法,亦為令諸愚夫歡喜,非是聖智安立之言。故汝唯應隨順其義,莫著其文』。又有經說:『諸佛為除愚夫無我恐怖,及為引誘執我外道,說空、無相、無願等句義,諸法無我,無現行境,名如來藏,故與外道說我不同。現來菩薩,不應於此而執為我。欲令諸墮我見意樂有情,安住三解脫境速成正覺,為利彼故說如來藏。是為遣除外道見故,隨如來藏無我義轉』。本於經中這一宣示,我們可以明確了解:這是為令舍離無我恐怖,及為漸引著我的有情,趣向無我的真義,所以以此法無我空性為因,成立說如來藏,但這與說有我,二者絕對不同。說如來藏的用意是如此,當知說阿賴耶等的用意亦然。佛陀說法,不是隨自己的心想,要怎樣的說就怎樣的說,而是隨眾生的心意,要怎樣說始怎樣說的。楞伽經中對這曾舉喻說:『譬如醫生非隨自樂,於各病者而給諸藥,是須隨順病者病相。如是大師宣說唯心亦非自樂,是隨所化意樂增上』。就是依於眾生的心理如何要求,而為其說怎樣的法。唯有這樣,才能使眾生真正得到法益。如不能接受法空性的眾生,你硬要為他宣說諸法空性,不但不能使他得益,反而使他生起顛倒,以為一切真的都沒有了,而落於斷滅見,這過失可大了。聖龍樹父子曾經這樣說過:在我與無我的兩類之中,為了不使眾生發生不必要的毛病,寧可為他先說我義,因為執著有個我,充其量不過不能了生死,但為了保持自我的發展,有時還能做些善事,甚至積極的要求向上,一旦以為無我,那就很可能的,什麼非道德的事,都做得出來,結果,只有趣於墮落的一途,這是佛所不願見到眾生如此的。 上面說到佛說唯識等,是為一般不解甚深空義的眾生方便假說的法門,現在再舉喻以說明這個道理。 薩迦見,就是薩迦耶見,中國譯為身見或我見。佛陀遠離了薩迦耶見,只要是佛教徒,不管是小乘大乘,是都承認的。「如佛雖離薩迦」耶「見」,但佛在大小乘的經典中,「亦常說」有「我及我所」。如說我在過去行菩薩道時如何,我過去生中作國王時,是怎樣的愛護老百姓,我所化的國土怎樣,我諸弟子是怎樣的,諸如此類,在佛經中,到處可見的。當知我及我所的宣說,是語言帙達上所不可缺的。我們說話,固然要說到這個,諸佛說話,同樣要說到這個。在語言的表達上,雖同樣的說到我及我所,但在彼此的意許上,就有著很大的差別。如眾生說到我及我所,在內心中,自然而然的泛起一種實有感,以為有實在的自我及我所;可是斷除薩迦耶見的佛陀,雖同樣的說到我及我所,但在佛的內心中,從不認為這些是實有的。如所化的眾生,所化的國土,佛既不把眾生看為實有,亦不把國土視為實在。金剛經中說的:『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經中又說:『如來所說三千大幹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可見一佛所化的區域以及所化眾生,都是假名而沒有實在自性的。 佛是真正通達諸法無自性空的,諸法在本質上看,亦千真萬確是空無自性的,既然如此,解深密經,佛為什麼又說有自性?中觀家答覆說:要想了解這個問題,先得知道佛說的教典有兩大類:一是佛說的了義教,一是佛說的不了義教。而了不了義的分別,由於各家的立場不同,解說頗不一致。唯識據解深密經的三時教分判:謂初說阿含是我空法有,次說般若是萬法皆空,這都是不了義的,唯有第三所說深密,才是真正中道了義。 中觀家不是這樣說法,而是如此安立了不了義的:於初轉*輪中,如果是說人法無自性的,這當然是了義的,假定唯是破除異諸蘊相,自立實體補特伽羅,說人無我及說蘊等諸法有自相的,是不了義。於二轉*輪中,宣說人法皆勝義空或自相空,唯於世間名言假說而有,若是認為諸法有自相的話,不特出世的解脫不得成立,就是世間的系縛亦不得成立。因為系縛解脫等,都是緣起而有的,所以這都是自相空的。因此可以知道:凡能通達諸緣起義及性空義的大乘,是即真正究竟了義。於三轉*輪中,雖同樣的宣說大乘·,但若於自相的空無自性中,以為不能安立系縛、解脫、業果等的,如瑜伽宗諸師所許,謂說諸法無自性,是如來的密意說,應該是遍計執為假名安立,是無自性,依他起是自相安立,為自相有的。若諸人法是勝義無,那是完全沒有正理的。若說勝義有或自相有,因果等的一切建立,才不會成為問題。像這樣說的,亦即是不了義。不特說有自相是不了義,就是說有阿賴耶識、說無外境、說究竟種性決定,都同樣是不了義的。總之,幾唯識學者所認為了義的,即由宣說無自性的般若教,顯彼一切皆非了義。 於此,唯識家或許提出一個問題來:假定這樣,佛為什麼說阿賴耶o·中觀家答覆說:所謂阿賴耶,是指什麼說的?唯說空性名阿賴耶,並沒有一個阿賴耶的實在自體。這如佛在楞伽經中所說我說空性是如來藏,其道理是一樣的。楞伽經中佛又告訴大慧說:氣大慧!空性、無生、不二、無自性相,皆悉遍一切經』。如此,反過來說,凡是講有、講生、講有自性、講有獨立體,都足不了義經。「不了義經亦說有」,這沒有什麼不可的,了義經中決定是說無自性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