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語經 · 一集

佚名 《如是語經》
一集 第一品 一(一、一、一) 然,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諸比丘!所謂貪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貪焚有情 依貪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貪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一、一、二)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諸比丘!所謂瞋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瞋之有情 依瞋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瞋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三(一、一、三)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諸比丘!所謂痴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痴之有情 依痴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痴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四(一、一、四)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諸比丘!所謂忿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忿之有情 依忿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忿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五(一、一、五)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諸比丘!所謂覆法。我說法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覆之有情 依覆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覆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六(一、一、六)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應斷一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何者一法?諸比丘!所謂慢法。我說汝等不再來之成就者。」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慢之有情 依慢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慢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七(一、一、七)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一切,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一切遍知一切,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由一切知一切 任何時不貪者 彼實為持遍知 得超越一切苦」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八(一、一、八)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慢,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慢,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纏慢慢結 諸人喜有 不遍知慢 即將轉生 無慢斷慢 而解脫者 彼伏慢結 越一切苦」 我聞世尊說此義。 九(一、一、九)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貪,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貪,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貪婪有情 依貪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貪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〇(一、一、一〇)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瞋,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瞋,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瞋之有情 依瞋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瞋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成就者品第一 攝頌曰: 貪(一)、瞋(二)及痴(三)、忿(四)、覆(五)、慢為(六)、一切(七),慢(八)貪(九),瞋(一〇)更為二說,謂第一品。 一集 第二品 一一(一、二、一)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痴,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痴,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痴之有情 依痴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痴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二(一、二、二)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忿,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忿,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忿之有情 依忿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忿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三(一、二、三)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通知不遍知覆,不能自彼而拋棄,不斷心者,不能盡苦。然則,諸比丘!通知遍知覆,自彼而拋棄,斷心者,得盡苦。」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覆之有情 依覆行惡 勝觀之人 正知斷覆 斷於此世 決不再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四(一、二、四)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我不觀他之一蓋如無明蓋,依彼[無明]蓋所覆,眾生長時馳騁流轉生死。何以故?諸比丘!依無明蓋所覆眾生,長夜馳騁流轉。」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他無一法 有覆群生 日夜流轉 如為痴覆 然如舍痴 破除闇聚 更不流轉 亦無他因」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五(一、二、五)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我不觀他之一結如愛結,依彼結相應,有情長夜馳騁流轉。何以故?諸比丘!與愛結相應,有情長夜馳騁流轉。」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愛為第二 長夜流轉 生此生彼 不超輪迴 知此災禍 愛之生時 無執愛心 比丘遊行」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六(一、二、六)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我為有學、未得之人,為續住希求無上安穩之比丘等,作內緣之言者,諸比丘!我不觀他有一緣如如理作意之饒益。諸比丘!如理作意比丘舍離不善,修習善。」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正當之作意 有學比丘法 他無斯至要 將為得最善 比丘已正勉 將成苦之滅」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七(一、二、七)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我為有學、未得之人,為續住希求無上安穩之比丘等,作外緣之言者,諸比丘!我不觀他有一緣如善知識之饒益。諸比丘!善知識之比丘舍離不善,修習善。」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善知識比丘 從順而恭敬 守知識言辭 有正知正念 一切結縛滅 次第將遂願」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八(一、二、八)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世間有所生一法,為眾生之不利,為眾生之不安樂,為眾生之不義,為不利,為天、人之苦生。何之一法?為破僧伽。即,諸比丘!僧伽之破壞時,有相互諍論事,有相互訶責,又相互凌蔑,又相互棄捨。於此處,若未敬信者則不敬信,又既敬信者為不敬信。」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惡者破僧伽 永劫生奈落 悅眾住非法 彼由安穩墮 破僧伽和合 永劫訶奈落」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九(一、二、九)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世間有所生一法,為眾生之利,為眾生之安樂,為眾生之義利,為天、人之樂生。何之一法?為僧伽之和合。即,諸比丘!僧伽和合時,無相互諍論,無相互訶責,無相互凌蔑,無相互棄捨。於此處若未敬信者而起敬信,既敬信者而增敬信。」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僧伽和合樂 有和合之德 住法悅和合 不由安穩墮 僧伽為和合 永劫樂天界」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〇(一、二、一〇)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於世我以[自己]心[差別智]分析知有染污心一類人之心,此人死時,如負重擔,[將生於]地獄。所以者何?諸比丘!實彼心污染。則,諸比丘!於世一類之有情,因心被污而身壞死後,生於無幸處、惡趣、墮處、奈落。」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知世一類人污心 比丘之前佛宣義 彼心污者應死時 將生奈落入地獄 如彼放置所拾物 實因心污行惡趣」 我聞世尊說此義。 攝頌曰: 痴(一一)、忿(一二)、及覆(一三)、痴(一四)、欲(一五)、有學(「二」一六、一七),破(一八)、悅(一九)、及人(二〇),以稱品第二。 一集 第三品 二一(一、三、一)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於世我以[自己]心[差別智]分析知淨心一類人之心,此人死時,如舍重擔[生]天界。所以者何?諸比丘!彼心之清淨。諸比丘!則因於世一類有情心淨,身壞死後生往善趣、天界。」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知世一類人淨心 佛宣此義比丘前 彼心淨者應死時 將生善趣往天界 如彼放置所拾物 實因有情心清淨」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二(一、三、二)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勿畏於福,諸比丘!此為樂、希、欲、愛、悅之同義語,此即是福。諸比丘!則我長時行作福時,能知長時之希、欲、愛、悅果報之經驗。七年間修習慈心,七壞成劫間不再來此世。諸比丘!於退轉劫間,正入光音天,於進轉劫間,生於空梵天宮。諸比丘!於此處我正見梵天、大梵天、征服者、不被征服者,見一切之權威者。諸比丘!我已三十六次為諸天主帝釋,更為法法王,戰克四方,使住民得安全,成就七寶轉輪王已幾百次。然對地方王國教說為何?諸比丘!於彼我如是思惟:『今我已為如斯大神力者、如斯大威力者,此於我為如何業果耶?為如何業之果報耶?』於彼我已如是思惟:『今我已為如斯大神力者、如斯大威力者,此於我為三業之果,為三業之果報,為布施、調御、節制之[果報]。』」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彼學未來樂根福 又修施靜與慈心 三之樂因修此法 無瞋樂界智者生」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三(一、三、三)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有一法,若修習多作為者,攝持安住於現法之利與未來[之利]。何之一法?為向善法不放逸。諸比丘!若修習此一法多作為者,攝持安住於現法之利與未來[之利]。」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智者作福不放逸 智者攝持二之利 現法之利未來利 持現觀利智者言」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四(一、三、四)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一人於[一]劫馳騁流轉者之骸骨、骨之堆積、骨之積聚,如彼毗補羅山之大。若善集彼者,且不被壞者[可知此]。」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一人一劫所積骨 如山之量大仙宣 摩揭陀耆梨跋提 靈鷲山毗補羅山 比前者高后者大 如山之量大仙宣 聖諦苦與苦之集 苦滅之道超苦事 由觀聖八支之道 最高七度馳騁後 其人已無一切結 為滅苦者大仙宣」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五(一、三、五)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有一法,我說犯此之人,無不為惡業。何為一法?諸比丘!彼故為妄語。」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犯一法者為妄語 無不犯惡遮他世」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六(一、三、六)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如我所知,若眾生知布施、均分之果報,則不與而食將不存,不住懷慳吝之污心。即令彼最後一搏,雖有最後一口食,或有可愛之物,將無不均分。何以故?諸比丘!如我所知,眾生不知如此布施、均分之果,故不與而食,住於懷慳吝之污心。」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均分果報有大果 如大仙宣眾生知 以清心拂吝嗇污 適時善施與聖者 與多人飯施應施 施主逝世到天界 行天上者滿欲喜 均分果報無吝嗇」 我聞世尊說此義。 二七(一、三、七)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一切之有依福業,不彼慈心解脫十六分之一值,惟彼慈心解脫光輝卓絕,且為照渡。諸比丘!譬如一切星光不彼月光十六分之一值,惟月光卓絕且為照渡。如是,諸比丘!一切之有依福業,不彼慈心解脫十六分之一值。惟彼慈心解脫光輝卓絕,且為照渡。諸比丘!譬如秋季雨期最後一月,清朗無雲,太陽升空中,善滅空中一切暗,而光輝照渡。諸比丘!如是,一切之有依福業,不彼慈心解脫十六分之一值,惟彼慈心解脫光輝卓絕,且為照渡。諸比丘!譬如夜至晨時東方之明星,照渡光輝。諸比丘!如是一切之有依福業,不彼慈心解脫十六分之一值,彼慈心解脫光輝卓絕,且為照渡。」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若人無限修慈念 見生依滅有結少 人若有慈無邪心 由彼而得為善人 向一切人有愍情 聖者施行無限福 法治眾生於滿地 王施如仙續遊行 [馬之供犧人供犧 釘座強飲坐閂房] 此與善修慈者比 不值十六分之一 不為殺業不使殺 不為征伐不使征 一切眾生使為慈 對於何人亦無怨」 我聞世尊說此義。 攝頌曰: 定心(二一)、福(二二)、二利(二三),毗補羅山(二四),知而故妄語(二五),知布施(二六)、修習慈(二七)此七經等,與前二十,此對一法說,集經二十七。 一集終了,有關二法於下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