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楞伽經梵本新譯 · 第三章.無常品(3)

故說頌言—— 79 以離根識與量故 是則非因亦非果 以無能知與所知 是無能相與所相 80 如蘊如緣如覺等 無人見亦無處見 既無人見無處見 我則尚有何所說 8l 若無能作與所作 是則非因亦非果 亦為非蘊非非蘊 亦非俱是與俱非 82 一切法非有一體 分別為有而得見 然而亦非無有境 此即一切法體性 83 相對於無而成有 相對於有而成無 若時不能取於無 不應分別而成有 84 彼但取著於言說 不知我與無我義 是為沈溺二見中 自壞抑且壞凡愚 85 於彼得見我教法 能出離於諸分別 爾時彼即持正觀 更不詆毀世導師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重白世尊言:唯願告我,世尊;告我、善逝。如世尊於經中所說,攝義為不生不滅(anirodha-anutpada),且言,說為不生不滅,即是如來異名。今者,世尊,不生不滅即義為無體耶?且如世尊言,此即如來異名耶?世尊所教,一切法說為不生不滅以彼不見有無二邊故。世尊,若一切法無生,則無人可取任何法,以從無一法生起故。若此即為余法之異名,世尊,則此余法又當如何? 世尊言:諦聽,大慧,且善思維之,我當為汝說。 大慧菩薩摩訶薩言:唯然,世尊。即以耳獻於世尊。 世尊告彼言:大慧,如來非是無體,亦非如一切法之可計為不生不滅;非由緣起即可察見,亦非無義,我依此而說彼為無生。 大慧,於說如來法身意生身(manomaya-dharmakaya)時,此〔無生〕即是如來異名。此非諸外道與二乘,及住七地菩薩所能理解。大慧,無生即是如來異名。 譬如,大慧,因陀羅(Indra)即帝釋(Sakra),又即富蘭多羅(Purandara);手名為hasta、kara、pani;身為tanu、deha、sarira;地名為prithivi、bhumi、vasumdhara;天名為kha、akasa、gagana,諸如此類皆有多名,同義而有分別,然依此異名卻不得計為異體,彼亦非無體[注78]。 大慧,說我者亦如是,以我於娑婆世界中聞凡愚說,有三阿僧祗百千名字,彼以此等名字說我,而不知此皆如來異名。 大慧,有說我為如來,有說為自在者(Svayambhu)、為導師(Nayaka)、為出離師(Vinayaka)[注79]、為普導師(Parinayaka)、為佛(Buddha)、為仙人(Risi)、為牛王(Vrsabha)、為梵天(Brahmana)、為毘紐天(Visunu)、為自在天(Isvara)、為勝因(Pradhana)[注80]、為迦毗羅仙(Kapila)[注81]、為真實邊(Bhutanta)、為兆相(Arista)、為第二十二(Nemin)[注82]、為月、為日、為羅摩(Rama)[注83]、為廣博仙人(Vyasa)[注84]、為鸚鵡(Suka)、為因陀羅(Indra)、為阿修羅王(Balin)、為水天(Varuna)。有等如是以知我。 復有認我為無生無滅者、為空性、為如如、為諦、為實性、為實際、為法界、為涅槃、為常、為平等、為無二、為無染、為無相、為因緣、為佛因法、為解脫、為道諦、為一切智、為勝利、為意成身。 大慧,如是等具足三阿僧祗百千名號,不多不少。於此世間及余世間,人知我如知水中月,非在其內,亦非在其外,唯此則不為墮入相續二見之凡愚所知。彼等雖亦讚譽尊重供養我,然實不善解言說句義。不辨於義,昧於真實,唯樂著於讀誦教說言說,於是遂計不生不滅為無體,而不知此但為如來之異名,如因陀羅、帝釋、富蘭多羅。於廣說真實義之經典,不能自信而唯於一切法依言取義。 是故,大慧,彼自欺者如言而說其義,其義無非言說。何以故?以義無自體而不能離言說故。無智者謂言說即義,實由於彼昧於言說之自性。大慧,彼不知言說有生死而義無生死[注85]。大慧,言說依於字,而義則不依。以義離有與非有,是故不生,且無基體。 大慧,且諸如來未嘗依文字說法,文字者,有無皆不可得,故異於離文字之思維。複次,大慧,若人依於文字以說〔真實〕法(dharma),則此人是空談者,以〔真實〕法超越文字故。以此之故,我與諸佛及菩薩於經典中言,如來未說一字、未答一字。何以故?以〔真實〕法不依於文字故。此非彼等不隨於義而說,說時則依於分別。 大慧,若不受於〔真實〕法[注86],經典所說一切真實皆斷,若斷,則將無佛無二乘無菩薩眾,若都無者,則何所教復教於誰?以此之故,大慧,菩薩摩訶薩不應取著於經典中言說。大慧,由於有情心理,我及諸如來應正等覺,於經中不直說而說教,以隨順部份有情之種種信念,以除彼等心意意識〔障〕,而非依聖智所得及內自證建立,此即認知一切法以無相為性相,故世間無有而唯心自見,此即說二取分別〔為障〕。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應遵從於義而非文字。大慧,若善男子、若善女人,唯遵文字,則成自壞,是不能了知第一義,亦令他人不能悟入。持續樂著於惡見,其人之自決定,即受彼不知諸法地性相之外道見混淆,彼無適當知解以解言說。若善知諸地性相,具言說解,善知一切法義理,則能自身享無相樂,亦能令他安住大乘(mahayane pratisthapayanti)。 大慧,若得完全攝受,彼即得諸佛菩薩聲聞緣覺攝受;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則彼能攝受一切有情;攝受一切有情,則能攝受一切正法;正法若初攝受,則不壞佛種(Buddha-vamsa);若佛種不壞,則得住於殊勝處而證般若;大慧,於住殊勝處時,菩薩摩訶薩將見大乘中之所建立及其出生[注87],以十力增上,隨宜應化,與如性相應而說法,且善知有情根器。諸法之如性者,為無變異真實性,無來亦無去,息滅諸戲論,是名為真性(tattvam)。 是故,大慧,善男子善女人,應善於無取言說而善於得義,以真實不在於文字故。譬如有人以指指物而示於人,人或誤認其指尖即為所指,故〔善男子善女人〕不應如此人但視指尖。大慧,同於此喻,凡愚與淺智者同於孩提,即至壽盡亦不能舍言說指,於此取義,不能得第一義。以堅執言說故,於彼此無非指尖。 大慧,今更說例以明。嬰兒須食熟飯,有人予之以生米,是為無知,以不知如何適當處理食物故。於不生不滅亦然如是,大慧,未經調熟,人即不見莊嚴現前[注88]。是故,大慧,汝須於此觀修中極為作意[注89],勿如人唯視指尖。以此之故,大慧,汝須致力於觀修以得其義。大慧,此義空寂(vivikta),是涅槃因;言說則與分別相纏,故轉輪廻。 大慧,義由多聞而得,多聞者,謂精於依義而非依語。精於依義者,謂完全離所有外道而得〔決定〕見,此即令自身以及他人皆不墮入〔外道見〕。大慧,如是者即謂於義多聞。是故求真實義者對〔彼〕須加尊重,於依言取義者則當遠離。 爾時大慧乘佛威神力,白言:世尊,佛說不生不滅未有獨特處。何以故?以一切外道亦說〔能作〕因(karana)是不生不滅,世尊亦如是,說虛空、非擇滅及涅槃不生不滅。世尊,外道說世間由因與緣生起,而世尊則說世間由無明、愛、業、及分別生起。俱歸於緣,唯名相有異而已。 外境之生起,亦皆說為外緣,故佛說與外道說無有差別。外道說九句為不生不滅,諸如極微(anu)、勝因 (pradhana)、自在(isvara)、生主(prajapati)等,而佛則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皆不可得故。今者,大種不壞,自性相不生不滅,隨順諸趣而不舍其體性,佛說大種雖有種種變異,世尊,一切外道之所計實同於佛說,是故世尊所說未有獨特處。若世尊所教有異於外道而優勝者,唯願告我;若世尊所教無差別,則可說佛有同於外道處,以皆由因緣而說不生不滅故。 世尊常言,於一世界中不同時有多如來,然而,若由有無之所作以持領受,而佛所說者更無獨特,是則有多如來。 世尊言:大慧,我之不生不滅不同說不生不滅之外道,不同其說生與無常。何以故?外道說不生(anutpanna)、不變(avikara)性相為一切法實自性,而我則不落有無二見。 大慧,我以超越有無二見,超越生滅,說為非有非非有。云何非非有?以見種種外境如幻如夢,我說此為非非有;云何非有?以領受一切色自性之性相實為無有故,彼可見不可見、可取不可取。以此之故,諸法非有非非有。於知世間無有而唯心自見時,分別即不起,即能安住於無作(niskriya)界[注90]。凡愚作且分別,是非於智者。大慧,不實分別,迷亂真實,此如乾闥婆城,小兒見幻起人物,往來商賈(sartha),即計實有人出入,由是於分別中起迷亂。同理,大慧,凡愚於生與不生起迷亂。 幻人生起,非能作所作,以幻人非生亦非滅故,此無可問其為有或非有。 與此相同,一切法無所謂生滅,唯凡愚樂著顛倒見計外境生滅耳,此非智者所為。說為顛倒見者,以〔計為〕有之自性實非如其所計。此中實無所有,若異於此而作分別,則樂著於一切法實自性見,而不見其自寂靜。若不見其自寂靜,則不得不顯現為分別。以此之故,大慧,於無相中見相,勝於色相中見相。色相可為他法生因,是故非勝;無相者,大慧,即謂分別不生起;無生即涅槃(anutpado nirvana)。 我說涅槃[注91],大慧,涅槃者,即謂住如實義而見〔其真實〕。於心心所法轉依時,即由如來聖智得內自證。我說此為涅槃。 故說頌言—— 86 為除執著於生見 從而成立為無生 是故我說非因義 此為凡愚所不解 87 說一切法為無生 非謂外境無所有 譬如夢幻尋香城 有外境而非有因 88 告我云何一切法 空無自性及無生 以由覺智見諸法 無所得且非和合 說空無生無自性 89 一一而見見和合 世間現而非實有 非如外道見實有 無和合則無所有 90 如夢如幻如發網 如陽焰如尋香城 皆以無因而生起 如是而成世種種 91 無因論受壓伏時[注92] 即可說之為無生 我之法流不毀壞 說無生令外道畏 92 如何由誰於何處 何故無因成顯現 若能見於有為法 非因亦不超越因 則除外道生滅見 93 以由於無故無生 抑或有待於因緣 或僅名言而非實 唯願世尊能告我 94 「無」非無生非待緣 亦非僅是一名言 非名言而無對境 95 於此處說有行境 非外道亦非二乘 亦非第七菩薩地 此即無生之性相 96 離於因緣之概念 亦離以作者為因[注93] 建立唯心自見境 此即我所說無生 97 遠離諸法有因生 離能分別所分別 不落有無取捨中 此即我所說無生 98 心於外境中自在 二種自性得遠離 而能轉其所依止 此即我所說無生 99 外法非有非非有 亦不執持於內心 舍離一切外道見[注94] 此即無生之性相 100 空性及無自性等 此等言說須了知 非以有空而說空 由覺無生故說空 101 諸法聚合由因緣 即有生起與沈沒 於此聚合消融時 即既無生亦無滅 102 離於聚合之諸支 不必論其為一異 存在即然咸寂息 外道分別為一異 103 非有非無無有生 無處得成有與無 唯於成為聚合處 有法生起有法滅 104 說有因緣之鉤鎖 無非隨順世俗說 相依相對鉤鎖斷[注95] 所謂生即成無義 105 實無生起故無生 遠離外道諸過失 我依鉤鎖說世俗 此非凡愚能理解 106 若然離於此鉤鎖 能有一法得生起 是無生論之強辯 彼實坏於鉤鎖義 107 鉤鎖若然如燈火 實法由是得顯現 是即於彼鉤鎖外 尚有餘法能得見 108 無有生故離自性 故其體性若虛空 諸法若離於鉤鎖 是為凡愚之分別 109 復有智者證無生 其現證者為法性 是知生即是無生 無生法忍即此是 110 世間一切為鉤鎖 諸法無有唯鉤鎖 當能認知於此時 是則其心能得定[注96] 111 無明與愛及業等 彼等名為內鉤鎖 勺瓶泥種與四大 是則名為外鉤鎖 112 若別有法實存在 而為生於鉤鎖者 是則破壞因緣義[注97] 其所建立非正理 113 若成為有仍非有 依何因而可認知[注98] 諸法輾轉而相生 由於此理說因緣 114 堅濕暖動等概念 無非凡愚之分別 此但為緣非有法 以已遮撥自性故 115 依病而有種種藥 雖然醫理則無異 由病不同成差別 116 與此相同為有情 彼生煩惱諸病患 我用我法教於人 隨其根器而適應 117 我之教法本無異 煩惱根器則不同 是故此唯有一乘 清涼八支道吉祥[注99]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於世尊言:無常,世尊,無常為外道所分別,而世尊亦言,諸行無常是生滅法自性,然而世尊,此是正是誤?複次,世尊,有幾種無常? 世尊言:大慧,外道分別為八種無常[注100],而非為我〔所分別〕。云何為八? 一者、有謂原有作者而止息,是為無常。此即謂其初本有事物生起(prarambha),尋且不復有,是即無常。 二者、有謂無常為形相(samsthana)滅。 三者、有謂色(rupa)即無常。 四者、有謂無常在於色轉變(vikara-antara)中。此說於一相續中,一切法無間而有,然而卻自然轉壞(svarasa-bhanga-bhedam),此如由乳變為酸酪。如是不可見之解體,一切法皆然,是即名為無常。 五者、有計一物體性為無常。 六者、有計有非有為無常。〔以一切法本不生故,名為無常;以無常法彼中和合,是故無常。〕[注101] 七者、〔復有餘外道等,本無後有,名為無常,謂依諸大所生相滅,不見其生,離相續體,名為無常。〕[注102] 八者、有謂無所生起即是無常,以無常遍住一切法中。 今者,大慧,無常在於有非有中,此即謂由微塵[注103]所造一切法,自性相為壞滅,於其無所得故為無有,微塵自性則無所生起。由於無常,是故無生,此即謂非常非無常。於一切法中,不轉起有與無,即使分析至最後極微,亦不可見其為有。無所見即無生之異名,是非為生。大慧,此即無常之自性相,亦即無生。此非樂著於以生為基而說無常[注104]之外道所能知。 複次,大慧,有以物存在〔為基之〕無常[注105]義,即謂於心中作分別,此是非常、此非無常。其義云何?謂有一法名為無常,於自身不成毀壞,然卻能令一切法消滅,此即無常之所作(anityatayahkaryam);若非有此無常,則一切法終不滅。此如杖與瓦,或如以鐵鎚擊他物粉碎而自身不壞。 大慧,我等現見眼前諸法,無此能所差別可令人不得不說,此無常為因,一切法滅為果。以無此因果差別,〔故我等不得說〕無常〔為因〕而有果。於無此因果差別時,則一切法常,以無因可令其成異故。然而,大慧,一切法滅,彼實有因,唯非凡愚及淺智者所知。 果若以相異自性為因,則應不能生起;能生起,則一切法之無常性當為異性果。因果本無差別,然而彼卻觀察為因果有差別。 今若將無常說為有法,為能生果之因(kriya-hetu),一切法都具此自性相,於一法中具足一切諸法。當依於能生果之因性相,即謂無常當以無常〔為因〕,以其為無常〔果〕性故,一切法應是常,以其具常性故。 若無常周遍一切法,彼即應同諸法墮於三時;於過去,與過去諸色同滅;於未來,如同未來諸色未生;於現在,與現在諸色不異。 色法以大種之和合與差別為果,大種與大種所造色非異非不異,依外道,彼等自性不壞,以外道說大種不壞故。大慧,然而三界及其大種與造色成生住滅相。外道如何能見無常為一〔離於三界之〕各別有法,且不依大種及大種所造色,而大種自性相則不壞,是故不生不滅耶? 始造法即具無常而無常不相續,然而大種不互造大種,以其自性相各異故:各別大種又不能自造,以其不相異故;〔共造而成〕離異之大種亦不可能,以其自性不相成故,由是即可說,具無常性之始造法實不可得。 形態變異而為無常,即謂大種及大種所造色皆不壞,唯形態壞。云何為壞,大慧?若分析至極微而大種及造色皆不壞,唯外形壞,則當設定大種離於長短等顯現,故大種極微無所壞。此見不成存在者唯大種外形,即數論學派(Samkhyavada)之說。 形態無常,即謂色為無常,其無常者為外形而非大種。然若大種亦無常則無日常世事,此即順世外道見,彼說一切法可簡化為言說,以不見其自性相所生故。 轉變無常謂色法變異,而非大種,此如見種種金飾,金性不失,飾物則轉變成種種形相。 如是所說種種轉變無常見,為不同外道之分別。彼言火不自燒其相,唯燒余大種;若自性相滅(svalaksana-vigamat),則大種與大種所造色悉皆可破壞。 大慧,我說非常非無常。何以故?不取著外法故、三界無有而唯心故。 種種外有不成立,大種之形相差別,實不生不滅,以無所謂大種與造色故。由於分別,轉起能取所取二性相;復基於此認知,由於分別,即成二見。若了知唯心,則外境有無之諍論止息。 分別者,即由分別現前所作而起,若無此分別,分別即不起。若人再不樂著於由其自心流出之有無分別,彼即見世間諸法、出世間諸法、最上出世間諸法,而不復因不知世間無有而唯心自見,說常與無常。 一切外道不知何謂分別,故墮入二見,彼不得成就,而將「無常」依世間〔識境〕言說〔而理解〕。大慧,一切法分別世間、出世間、最上出世間三種相,為依世間言說分別而建立,此非凡愚及淺智者之所知。 故說頌言—— 118 妄想外道無常義 分別始造旋止息 分別外形之轉變 分別色物等無常 119 說一切法無有壞 大種體性常住故 滲於種種外道見 如是分別無常性 120 於彼一切外道眾 所說不生不壞滅 基於大種體性常 云何分別無常性 121 世間無有而唯心 一切二見由心起 由是而成能所取 我與我所皆無有 122 梵天等等所住界 我說一切是唯心 若然離於心之外 梵天等等不可得 《入楞伽大乘經》第三竟。 注釋 78 此句依唐譯。梵本同劉宋譯,作「彼亦非無自性」。 79 梵文vi,有出離義,故姑如是譯。唐譯為「勝導者」、劉宋譯為「廣導者」。 80 指世界最初因。 81 為數論派初祖,意譯黃頭仙。 82 此指耆那教祖師。耆那教創教者為尼乾陀若提子(Nirgrantha- jnataputra),傳於其前尚有二十三位祖師,故被為第二十四祖。其第二十二位祖師,即謂是釋迦。 83 印度大史詩《羅摩傳》(Ramayana)主角。 84 印度六師中,吠檀多派(Vedanta)初祖。 85 由此可知,經中實以義為智境、言說為識境,故前者不落生滅,後者則落。複次,「義無自體而不能離言說」,即經中主旨,智境唯藉識境始能成顯現。 86 舊譯改為「若不說者,教法則斷」。恐誤。此言:佛依言說而說真實,故若落於言說,則不受真實,由是即斷經中所說之真實。如是始能與下文相應。 87 依舊譯,此指化生,如唐譯云:「菩薩生勝妙處,欲令眾生安住大乘。」與梵本稍異,然其義可從。 88 sobha莊嚴,一切法皆為法界之莊嚴,故此即指一切法之不生不滅相。 89 abhisamskara,此字復義,此處意為作意令莊嚴現前。 90 故知「唯心自見」不同「一切唯心造」。前者離作不作,後者則落於作意。由此即可見「唯識無境」、「一切唯心造」與「無有而唯心(自見)」,實為三淨治次第。 91 唐譯作「不生不滅則是涅槃」、劉宋譯作「不起不滅我說涅槃」、魏譯作「無生無相者是我所說名為涅槃」,與梵本不同。 92 唐譯及劉宋譯,皆改「無因論」為「有因論」,唯魏譯同梵本,作「無因論」。此「無因論」為外道(順世外道)所說,非同佛說「無因」。佛說無因,以盡離緣起故,不落於緣起而說無因。一為智境,一則為識境中建立。 93 karanasya nirodhanam,此即指以作者(如自在天)為一切法生因。今采意譯。 94 於梵本,此句上來尚有一句「諸法如夢如發網如幻如尋香城如陽焰」。唐譯及劉宋譯皆無此句。 95 samkala依舊譯譯為「鉤鎖」,原義為相連結。故宗喀巴說「相連緣起」。 又,相依相對anyonyapeksa,即指「相依緣起」與「相對緣起」。此頌於四重緣起之說其三,唯未說「相礙緣起」。 96 此頌說超越緣起,而非落於緣起。 97 原文仍作「鉤鎖」,今改譯。 98 舊譯異,如唐譯「生法若非有,彼為誰因緣?」意謂,若一法非有,則不能更成他法之因緣。此恐誤。頌義實為,若於世俗中已建立為緣生而成有,則不得同時說為非有。此於彌勒瑜伽行教法中,說為「不遣餘外」。見《三自性判定》等論,不贅。 99 「清涼」依唐譯。 100 唐譯及劉宋譯皆作「七種無常」,梵本作「八種無常」而實只說七種;魏譯為「八種無常」而八種俱備,可知今梵本有脫漏,而魏譯所據梵本,不同唐譯及劉宋譯所依梵本,應較為完備。 101 括號中句引魏譯引補入。 102 亦引魏譯補入。此句意謂:有法由四大種生,而成不存在狀態,故無物可見其生,以其離於四大相續體故。 103 梵文為bhuta bhautika,意謂「已存之大種造色」,今依唐譯,意譯為微塵。 104 唐意譯為「生無常」。 105 唐意譯為「物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