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楞伽經梵本新譯 · 第二章 《集三萬六千一切法品》(2)
爾時世尊重作頌言——
99 猶如因風海揚波 動盪而無止息時[注48]
100 藏識大海常如是 受客境風所鼓動
故見諸識生動盪 波浪重重即是此
101 甜青與紅等諸色 鹽與螺殼乳與蜜
芳香果實與花朵 以及太陽之光芒
102 是皆非異非不異 恰如大海與波濤
由是說彼七識聚 與心和合而相俱
103 此如種種波動盪 於彼大海水面起
如是藏識之所生 是即說之為諸識
104 於彼心意與諸識 由其行相作分別
然而入者互不離 以其無有能所故
105 此則猶如海與波 二者實在無差別
如是說於彼心中 實無諸識別轉起
106 諸業由心而積集 復由彼意作思量
由意識而咸認知 五識分別成現境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以頌問言——〕[注49]
107 如紺青等種種色 實為我等識所現
尚祈告我大牟尼 諸色云何如海浪
〔爾時世尊以頌答言——〕
108 實無種種顏色相 顯現於彼海浪中
為彼淺智凡夫說 故說心能轉諸相
109 於自心中無所轉 以其超越能取故
此處說為能所取, 猶如說彼海與浪
110 身與資具及住處 我等識中如是現
以其如是而被見 與浪轉起無差別[注50]
〔爾時大慧復說頌言——〕[注51]
111 於大海上可明見 波濤境界如粼舞
若言藏識如大海 是則云何不覺知
〔爾時世尊以頌答言——〕
112 凡愚以無智覺故 故喻藏識如大海[注52]
於中動盪若波濤 即以此相而明喻
〔爾時大慧復說頌言——〕
113 日出普照於世人 此更不分優於劣
世尊實為世間燈 對於凡愚應實說
114 既於法中安立彼[注53] 云何卻不實在說[注54]
「爾時世尊以頌答言——」
若然我說實在時 於彼心中無實在
115 如浪立時現於海 如像立時現於鏡
此復猶如於夢境 心立時現於根境[注55]
116 由於緣不具足故 諸識轉起依次第
意識之用為認知 意則依此作思量
117 世間自現依五識 於等引境無漸次[注56]
此則譬如工畫師 或可譬如其弟子
118 彼布色彩而作畫 我說此畫非是色
此畫亦非即畫布 更非作畫諸器具
119 為取悅於諸有情 畫由顏色作顯現
由是言說離真實 以真實離文字故
120 於彼法中建立我 我為行者說真實
真實即是自證境 離所分別能分別
121 我以此教諸佛子 此非為彼凡愚說
所見種種皆如幻 彼等盡為無所有
122 所授教法有種種 隨其因應而變異
教法若不能相應 是則有如非教法
123 此如因應於病況 醫者授之以藥物
是故佛陀教有情 亦依彼等心量教
124 此非外道與聲聞 心能到達之處所
導師之所教授者 實為彼之自證處
複次,大慧,若菩薩欲了知〔落於〕能取所取(grahya-grahaka)之分別境界(vikalpa-gocara),實為自心之所現(svacitta-drsya),當離憒鬧、群聚、睡眠等礙;當離外道論著及二乘法:當令彼菩薩摩訶薩通達自心所現分別相。
複次,大慧,於菩薩摩訶薩依心般若智相(citta- prajna-jnana-laksana),安立住處(vyavasthayam sthitva)時,彼當更修學上聖智三相。
云何上聖智三相耶?此即——
一者、離識境相(nirabhasa-laksana)[注57]。
二者、一切諸佛本願力加持相(sarvabuddhasvaprani-dhanadhisthana-laksana)[注58]。
三者、依聖智趣自證豐目(pratyatmaryajnanagati-laksana)[注59]。
於此〔三相〕得自在已,行者當舍喻為跛驢之心、般若、智,入菩薩第八地,更修上聖智三相。
大慧,離識境相者,須於二乘及外道一切法得究竟自在,方能生起;一切諸佛本願力加持相者,由一切諸佛之誓句而生起[注60];依聖智趣自證相者,由菩薩離一切法相,現證觀世間一切法如幻之三摩地身,復趣入佛地,從而生起。大慧,此即三重聖境。依此三者,聖者得入自證境界[注61]。以此之故,大慧,汝須修養上聖智三種相。[注62]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知會中諸菩薩心之所念,承諸佛加持力,乃以聖智真實中之差別問世尊言:唯願世尊告我,依百八句義,於聖智真實中作差別之法門。如來應正等覺,為諸菩薩摩訶薩墮入自相共相以觀諸法者,說辨別遍計自性義。菩薩通達辨別(prativibhaga-viddhena)遍計自性義,由是即能淨治而入二無我,照明菩薩諸地;復能超越二乘與外道之寂止樂,入如來法身,此即不可思議如來行與〔如來〕界,且得令五法〔三〕自性不起[注63]。此即謂彼等能得與般若(prajna)、智(jnana)相成之法,復能入如幻境界,至諸佛剎土,至兜率天宮,且住於色究竟天,成如來身。
世尊告言:大慧,有一類外道,溺於無有,依彼見地,斷言一切法自性隨因壞滅而無有,即以此分別見而謂兔角無有,彼等乃說一切法無有如兔角。複次,大慧,又有一類外道,見大種、求那、極微、實境(dravya)、形與位等諸法差別有,故執著於兔無有角而牛有角。
是故大慧,彼等墮入二見而不能了達唯心,彼等欲分別自心〔所成〕之外境。大慧,身及資具,與所住處,實唯分別而成為有。
兔角非是非非是(na-asty-asty-vinivittam),故對此不應分別。由是大慧,於一切法,可准而知其非有非非有,於彼不應作分別。
複次,大慧,離於有與非有者,更不作兔無角想,以相對故,彼不想兔無角;亦不作牛有角想,以觀察牛角,至極微亦不可得,故無究竟實法。如是即聖智現證境界,離有與無。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世尊言:非如是耶,世尊,若見不依分別而起之相[注64],於是比度,以不生分別而說〔兔角)為無。
世尊言:非是,大慧,〔角〕不以不生起分別即成為無有。何以故?以有角想即有分別故。依於角想,大慧,分別即生。由分別與角想之相依,大慧,即以其相依而遠離異不異(anyananya),故說兔角為無有,非由相對〔牛角〕故。大慧,若分別異於兔角〔想〕者,則當不由角為量而成分別;若說不異,則分別實由角為量而成[注65]。
分析極微而觀察,無角〔實體〕可得,如是角之概念即為非理[注66],故彼等〔牛角與兔角〕皆為無有,更何須說〔兔角〕為無耶。是故大慧,相對於牛而說兔無角之理不成,於此更不應作分別。大慧,外道持有無二見,由角之理即知其不可得。
大慧,復有一種外道持邪見,彼執著於色、因、數等,不善知虛空之自性,見虛空與色相離,遂於彼等之相離而存在起分別。然而大慧,空即是色,複次大慧,由於空入於色內,是故色即是空。以建立能持(adhara)所持(adheya)故,大慧,始說二者相差別,成空與色,大慧,於大種轉起〔情器世間〕時,實彼此相異,不住於虛空,虛空於彼等實為無有。兔角亦然如是,大慧,彼相對於牛角而成無有,然而大慧,分析牛角至極微,複分析極微而至無物可成極微想,是則尚有何物可由相對而成為無耶?余法亦爾,故由相對立量,不能持之為正量。[注67]
爾時世尊復說與大慧言:菩薩摩訶薩,大慧,須離兔角與牛角、色與空等分別想。如是,大慧,汝與諸菩薩當思維自心所現分別之自性,則當入諸菩薩地,宣說彼等於自心顯現中之觀修法。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
125 所見世間實非有 諸法心生故可見
身與資具及住處 皆為藏識之顯現
126 心與意以及意識 三自性以及五法
二種無我及清淨 即諸導師之所說
127 譬如長短等諸法 唯由相對而咸有
若說為有實非有 若說非有實為有
128 分析而至於極微 實無色法可分別
所能建立但唯心 此惡見者所不信
129 此非理量之境界 亦非聲聞之境界
此為悲憫者所說 佛內自證之法門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為淨自心現流而問佛言:世尊,云何清淨自心現流?此清淨為漸(krama)為頓 (yugapat)耶?
世尊答言:自心現流漸淨非頓,大慧,此如庵摩羅果漸熟非頓,淨自心現流有情眾亦復如是,漸而非頓。大慧,此如陶師造器,漸而非頓,大慧,如來清淨有情眾亦如是,漸而非頓;大慧,此如大地生諸草木,漸生非頓,大慧,有情由如來清淨亦復如是,漸而非頓;大慧,此如學習劇藝、舞蹈、歌唱、音樂、琵琶、書畫等伎藝,漸成熟而非頓,大慧,如來清淨一切有情亦復如是,漸而非頓。
大慧,譬如明鏡無分別頓現形象,大慧,如來清淨一切有情亦復如是,無分別頓入無相境界;大慧,譬如日月以光華頓照一切色法,大慧,如來令一切有情離顛倒見所成習氣,彼由此〔習氣〕而接受心現之外境;大慧,亦復如是,頓向一切有情示現不可思議佛智境界;譬如藏識頓現自心所見之身、資具、住處境,大慧,等流佛(Nisyanda-Buddha)亦復如是,頓成熟有情內心,安置彼於色究竟天宮殿,作種種修學;大慧,譬如法身佛以光輝照耀而頓成等流化身佛,大慧,亦復如是,自證聖智頓時照耀,離有無見。
複次,大慧,云何為法性等流佛[注68]所教?一切法由自相共相而被認知,以其與習氣因緣相對待,即不知其為自心所現之外境,由是而成聚集,由分別相而成量,於是即有各種非真實,類如種種情器,如幻生起,分別似真實而成為有。更者,大慧,遍計自性(parikalpita-svabhava)[注69]由執著依他自性(paratantra-svabhava)而轉起[注70],今設喻以明之,譬如幻師依草木瓦石而幻變,現有情與色像,各具自相色身,相異而可分別。如是變現,大慧,實無本質。與此相似,大慧,依於依他自性,由是遍計自性即依分別心而取種種差別相。以此別別顯現皆是遍計,且依附於習氣,大慧,直至計度未除,皆須了知遍計自性之所由成。大慧,此即法性等流佛所教。
複次,大慧,法性佛之所行,則為建立超越心自性相之內自證境界。大慧,如化化身佛[注71]建立布施、持戒、〔安忍、精進、〕禪定、〔般若、〕等持、心、般若、智,以及通達蘊、處、界種種形色,解脫諸識分別相與所行[注72]。故佛之所說,遮外道見,超越形色。
複次,大慧,法性佛絕對離諸緣,於所作、感官、計量等皆一切無事,非是凡愚、聲聞與外道境界,以彼等恆執一自我故。是故,大慧,於此殊勝性相汝須修學,從而得內自證。於認離自心外境為真實之見地,汝當舍離。
更者,大慧,聲聞有兩種差別相,說為:內自證殊勝相(pratyatmaryahigamavisesalaksana)、分別執著自性相(bhavaikalpa-svabhavabhinivesalaksana)。云何聲聞內自證殊勝相?謂行者證空、無我、苦、無常諸諦境界,由是離欲寂息,得心住一境;謂行者已滅蘊、處、界、自〔相〕、共相等一切外法義〔概念〕;謂行者得如實現觀。既入心一境性,於是聲聞得住於殊勝自證法樂,此即是禪定解脫(vimoksa)、三摩地道與果、等至救渡(vimukti)。然而於中仍未除習氣,且未離不可思議變易生死(vasana-acintya-parinati-cyuti)。如是,大慧,即聲聞內自證殊勝境界。菩薩摩訶薩,大慧,於得此聲聞所證之殊勝法樂自證已,不自享寂滅樂(nirodha-sukha)、等至樂(samapatti-sukha),悲憫有情,住於本願。大慧,菩薩須自決定,不應致力於聲聞所得之內自證殊勝法樂境界。
大慧,云何執著由分別而起之自性〔相〕?若有人知大種功德如青、黃、暖、濕、動、堅等法,非由作者〔所造〕而生,然彼仍依教理計量,執其自〔相〕共相義,大慧,菩薩於此須應舍離而安住於法無我,遣除人我惡見。菩薩須於諸地道上漸次而進。此即聲聞眾由分別有境而起之自性執著。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世尊言:依世尊教,所謂常不可思議[注73],即自證殊勝境,為第一義諦。今者,外道所說之作者,豈非亦為常不可思議耶?
世尊答言:非是,大慧,外道所說作因(karana)為常不可思議,然此實不能成立,所以者何?大慧,外道所執之常不可思議,非依於因之自性相(hetu-svalaksana)故。大慧,若此常不可思議非依於因之自性相,云何得以成立耶?複次,若所說為常不可思議者依於因之自性相,以此因之自性相常依於作因,故不得成常不可思議。
然而,大慧,我之第一義諦為常不可思議,則以其既依於因之自性相,且超越有無故。以其為自證殊勝境界,故有其性相;以此〔性相〕為第一義諦因,是即有因;以其無事於有與無,故非作者;以其與虛空、涅槃、寂滅同類(drstanta-sadharmya),是故為常。[注74]
是故,大慧,諸如來之常不可思議,不同外道之常不可思議,其為諸如來內自證聖智之如如(tathata)。以是之故,大慧,菩薩摩訶薩須當修學,由聖智入此常不可思議自證〔第一義〕諦。
更者,大慧,外道之常不可思議不可說常為其性相,以其已用無常為因(hetu)故[注75]。彼以為常者,實不為常,以其不能由自力而成(svakrta)性相。大慧,外道說常不可思議為常,實以見所作諸法無常,由是依比量知(anumana-buddhi)成為常,大慧,若此,我亦可依同理而說彼之常為非理,以所作諸法無常實由於彼等有已還無[注76]。複次,大慧,若外道之常不可思議依於因之自相,以此因自相非有,〔故彼之常不可思議實〕如同兔角〔而非有〕;且大慧,彼之常不可思議無非為名言分別,大慧,此即外道之所以為虛妄。
所以者何?大慧,僅依名言分別即如兔角,以其為無因之自性相故。大慧,我之常不可思議實為常者,以其以自證殊勝境界為因故[注77],以其無事於作者之有非有故。此常,非由量之推度而來,非基於有非有、常非常等外加義。
若常不可思議,由於思維〔外法〕無有,由於思維外法之常性[注78]而成為常,則我可說此種常不可思議,實為外道不知自因性相,彼等在內自證聖智境界之外,大慧,其所說法,無關宏旨。
更者,大慧,畏由生死(samsara)分別而起諸苦者,欲求涅槃(nirvana),不知生死與涅槃實無差別,由是以見諸法非真實故,遂遍計根境於未來際斷滅,由是而成涅槃〔境界〕。彼等不知,大慧,涅槃實為由內自證境界而令藏識轉。
是故,大慧,彼愚人說三乘(yanatraya-vadin)而不說無相之唯心境界,大慧,此所以彼不知三時如來之教法,外境即唯自心,由是取著有外境為心所見,大慧,彼等故常生死輪轉。
更者,大慧,依三時如來教法,一切法無生。何以故?無有實性,唯自心顯現。大慧,以其非是有生,亦非是非有生,是故無生。大慧,一切法如兔角、如馬角、如驢角、如駝角,然而凡愚淺智者以其虛妄遍計,於自性作分別,由是亦說一切法無生。一切法之自性相〔實為〕無生,大慧,此是內自證聖智趣境(pratyatma-atrya-jnana-gati-gocara),非凡愚淺智者之二取分別境自性。身、資具、住處等自性相,於凡愚見藏識為二取性相時轉起,彼等墮入有法之二見而認取生住滅,故一切法生,唯由分別而為有與非有。是故,大慧,汝須於此中修學。
複次,大慧,此有五種性(gotra),各具其自現觀(abhisamaya)。是為——
一者、聲聞乘現觀種性(Sravakayanabhisamaya-gotra)[注79]。
二者、緣覺乘現觀種性(Pratyekabuddhayanabhisamaya-gotra)。
三者、如來乘現觀種性(Tathagatayanabhisamaya-gotra)。
四者、不定種性(Aniyata-ekatara-gotra)[注80]。
五者、無種性(Agotra)[注81]。
大慧,云何知是聲聞乘種性?於蘊處界自〔相〕共相自性,若知若證,彼等即舉身毛豎,其心唯樂了達於相、修習於相,而非於亦為其所知之不斷緣起鏈。大慧,如是者即所謂聲聞乘種性。
彼於自乘現觀已,住五地六地,煩惱不起(paryutthana-klesa),唯習氣煩惱(vasana-klesa)未斷,故彼未能超越不思議變易生死。彼作獅子吼言:我生已盡,梵行已立等等[注82]。彼修人無我,究竟得涅槃覺。
複次,若有人信於自我、眾生、生、長、養而至神我及人我(pudgala),且於其中求得涅槃,複次,大慧,亦有人見一切法依作因(karana)而有,即於此中求認知涅槃,然而大慧,以彼等未現觀諸法無我故,是故於彼實無解脫。如是種種,大慧,即聲聞乘與外道於現觀中所生之錯誤,非出離而謂出離。是故大慧,汝須修學,於此惡見以求舍離。
今者,大慧,緣覺乘種性若見示知以緣覺現觀,即通身毛豎而流涕。彼等所求之教法,為離諸世緣與紛擾,於外境諸色無所染著,得以神通力分身,或作變化,由是滿足。此即緣覺乘現觀種性,當授之以緣覺乘現觀。大慧,此是緣覺乘現觀種性性相,其現觀屬緣覺乘。
今者,大慧,如來乘現觀種性有三種:一者、一切法自性無自性現觀種性(svabhava-nihsvabhava-dharma-abhisamaya-gotra);二者、得內自證聖現觀種性(adhigama-svapratyatma-arya-abhisamaya-gotra);三者、廣大外佛剎現觀種性(bahya-buddha-ksetra-audarya-abhisamaya-gotra)[注83]。大慧,若次第聞此三種〔現觀差別〕,及聞藏識不可思議境,於中身、資具及住處皆見為自心變現,其人不生怖畏,不現驚訝,則知其人為如來乘現觀種性。大慧,其現觀性相屬如來乘。
複次,大慧,若對人說此三〔乘〕現觀,彼即隨順而修學,大慧,此即是建立其種性之初治地(parikarma-bhumi),由是彼得入非識境地(nirahasa-bhumi)[注84]。此即為建立[注85]。
然聲聞若能由內觀藏識,及由見諸法無我而得淨治煩惱習氣,即可住於三摩地樂中,究竟得如來種性身[注86]。
注釋
48 此頌只二句,即所謂「半頌」、「半偈」。
49 此依唐譯補。下同。
50 此即明智境如何轉為識境而成顯現。
51 同上(劉宋亦同)。唯魏譯則以此頌亦為世尊所說。應依唐譯。
52 梵文明言balanam-buddhi-vaikalyad(直譯「凡愚以無覺故」),以其無覺 (智)然後始說「藏識如大海」,此即智境中本無此事。
53 梵dharmesv-avasthanam。
54 梵tattvam,舊譯「真實」,不如譯為「實在」,此詞語尚保存於廣府話中,指事件或狀態之真實。
55 人實只見波濤,非見大海:人實只見影像,非見於鏡;人實只能夢境,非見夢境之所依;是故藏識亦不可見,唯藉六根境界而始得知。此即安立自顯現所依基,是即下來所說之「如來藏藏識」。
56 samahita等引。《成唯識論》說等引唯於定心,不通於散,與此處不同。此處之等引,相當於五官之客觀覺受,即未受末那識思量分別之覺受。
57 能注2。唐譯「無影像相」,魏譯「無所有相」(劉宋譯同)。
58 唐譯「一切諸佛願持相」;劉宋譯「一切諸佛自願處相」;魏譯「一切諸佛自願住持相」。佛本願力,即是大悲。此即周遍一切界之生機。
59 唐譯「自證聖智所趣相」;劉宋譯「自覺聖智究竟之相」;魏譯「內身聖智自覺知相」。
60 此即如現證「大悲周遍」。
61 此即指如來藏。
62 今稱為「無上續部」之密乘瑜伽行觀修(名為「瑜伽行中觀」),其生起法、圓滿法、大圓滿法,即分別與「上聖智三相」相應。
63 由是可知,此非如唯識今學末流,許「圓成實性」為究竟。彼誤認「圓成實性有勝義無自性性」,而不知唯超越「圓成性」,始為「勝義無自性」。
64 此句梵文為vikalpasya-apravrtti-laksanam drstva,舊譯譯失其義。
65 墮入共相,以角為量,故兔角想不異於分別:墮入別相,其角想已有牛角與兔角之分別,是故即與依於角想之分別非不異。
此答前大慧所請:「為諸菩薩摩訶薩墮入別相共相以觀諸法者,辨別遍計自性與遍計義。」
龍樹於《法界贊》(Dharmadhatustava)中,謂兔角喻牛角喻即是中道,即依此而來。
66 「非理」為意譯,原文謂「不正之因」(visama-hetu)。
67 此遮撥「相對」,即龍樹四重緣起教法中,對「相對緣起」之超越(可參閱拙《四重緣起深般若》)。觀修者於瑜伽行能超越相對緣起,住入「相礙緣起」境界,即入初地,觸證真如。
68 Dharmata-Nisyanda-Buddha,此即住於平等性而示現法性之佛。
69 此略依玄奘譯例。舊譯《楞伽》,以「妄計」翻譯parikalpita,真諦則多譯之為「分別」,而玄奘則譯為「遍計所執」。比較三者,「妄計」屬意譯,原文無「虛妄」(abhuta-)為字首;「分別」則易把parikalpita與 vikalpa混淆;「遍計所執」之「所執」二字則為玄奘之添譯。參下來注 89。
70 全句梵文為parikalpita-svabhava-vrtti-laksanam paratantra-svabhava-abhinivesatah pravartate。
71 Nirmita-Nirrmana-Buddha,說為「如化」,即謂化身佛實為識境顯現,此即法身佛(法性佛)之智境,藉色身佛(法性等流佛、如化化身佛)識境而成顯現。
72 此句梵文為dana-sila-dhyana-samadhi-citta-prajna-jnana-skanda-dhatv-ayatana-vimoksa-vijnana-gati-laksana-prabheda-pracara,舊譯譯文皆含糊。
73 nityacintya,恆常且境界不可思議。此即如來藏境界。
74 此已明說「常」義。與今人判如來藏為「真常」之「常」不同。今人誤解,以為如來藏具神我色彩,故說一實體為常,此即依名言推求之誤。
75 此承上文而更明「常」義。既不可說「常」為性相,焉可判之為有一實體之「真常」?參注76。
76 「有已還無」依唐譯。依梵文直譯,可譯為「實基於彼等之過程」。
77 今人誤解「真常」,以之為實體,由此句可知,此實無非為境界——既以境界為因,其果自不能為一實法。
78 此非「常」性,實為「常非常」性。若思維其為常則成常性。
79 其義為:行者於觀修時,現觀如聲聞乘。(下二仿此例)
80 其現觀不定屬於何乘者。
81 不作任何現觀者。
82 全句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83 大圓滿三句義即此三現觀相。「體性本淨」即現觀一切法自性為無自性(無性以為性);「自相任運」即現觀內自證智境;「大悲周遍」即現觀廣大無邊外佛剎。
84 舊譯「無相地」。參上來注2及44。
85 此說不定種性。
86 由是,有等聲聞亦可說為不定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