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形成清晰的觀點 · 引言

哲學的規則[15] 笛卡爾是近代哲學之父。笛卡爾思想與被它取代的經院哲學的主要區別可簡述如下。 1.笛卡爾教導我們,哲學必須由普遍懷疑出發;而經院哲學從不質疑基本假設。 2.笛卡爾教導我們,確定性的終極檢驗在於個體意識;而經院哲學則依賴聖人和天主教會的證詞。 3.中世紀哲學中經常用許多不同的形式來證明同一個命題;笛卡爾卻往往從看似平凡的前提出發,沿著單一的推理路徑來得出結論。 4.經院哲學的信條是神秘的,卻號稱要解釋世間的一切。但是笛卡爾哲學中卻有許多事實是沒有解釋的,而且承認它們完全不能解釋,除非「這是上帝的意旨」算得上是解釋。 在某些方面乃至所有方面,大多數現代哲學家都是笛卡爾主義者。雖然我無意重返經院哲學,但是,我認為現代科學和邏輯學的發展已經要求我們改弦更張了。 1.我們不能從普遍的懷疑出發。著手研究哲學的時候,我們必須從某些已有的成見出發。這些成見不能被任何信條所打消,因為我們認為它們是不容置疑的。因此,一開始就懷疑一切不過是自欺欺人,並非是真正的懷疑;若是真的遵循笛卡爾的方法,那麼除非把之前放棄的全部信念都找回來,否則這種方法絕不會令人滿意。把笛卡爾的方法作為思想的起點是完全的無用功,就好比你想去君士坦丁堡,卻先跑到北極,然後沿著子午線一直往南走似的。誠然,在研究的過程中,合理地質疑初始信念是有可能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之所以懷疑是因為有正面的理由,而不是因為笛卡爾的信條。在哲學研究中,我們不應該假裝懷疑其實內心裡並不懷疑的東西。 2.笛卡爾還有一條徒有其表的原則:「我清晰地、確定地相信的一切都是真的。」如果我真的確信了,那麼應該已經做過推理,用不著檢驗是否確定了。但是,讓個人成為真假的絕對裁判者是極其危險的。其結果就是,形上學比物理學還要言之鑿鑿,只可惜在其他任何事情上都達不成共識。在存在學界共識的學科中,一個理論提出後,除非達成共識,否則都是有待檢驗的;而共識達成後,確定與否也就不是問題了,因為已經沒有人提出質疑。作為個人,我們不能指望自己就掌握著終極哲學真理,這要靠哲學家群體來共同努力。因此,如果多個坦誠而受過訓練的人仔細研究一個理論後拒絕接受它,那麼理論的提出者就應當對其理論產生懷疑了。 3.哲學應當效仿成果豐碩的學科的方法,只從合理的、經過嚴密審查的前提出發,而且論證不求其多,不求其雜,但求個個紮實。推理不應該像一條鎖鏈,一處斷了便整條皆斷;而應該像繩索,每條纖維盡可以纖細無比,但卻數量眾多,緊密相連。 4.每一種非理念論哲學都假定存在某種絕對不可解釋、不可分析的終極實體。簡言之,這種實體是思維的產物,而不是引起思維的事物的產物。既然它是不可解釋的,那麼就只有通過符號來推知。但是,由符號出發進行推理,那就只有當結論解釋了某個事實的情況下才是合理的。假定某個事實是絕對不可解釋的,這可算不得解釋了它。因此,這種假定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