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講易經解義 [標點本] · 日講易經解義卷六

觀 觀化在民,所以為觀者在己。九五居上,四陰仰之,觀之位也。內順外巽,觀之德也。以中正示天下,觀之道也。然順巽與中正,實非有二,順則不假作為,巽則不露形跡,此皆渾然在中,不可見者,中與正,即此不可見者,隱躍示人於聲臭之表,以默成中正之化。觀道也,即天道也,故謂之神。大抵卦以觀示為義,爻以觀瞻為義。下四爻皆所以觀人者,上二爻皆所以為人觀者。天下未有不觀諸己,而能為觀於人者也。故五以君道觀天下,而必反觀我生;上以師道觀天下,而必反觀其生。其道要不外中正而已。蓋五之自觀則曰生,出於我者也。自四觀五,則曰光,達於國者也。初無二也。若初六之陰柔,安於淺近而為童觀,六二之 蔽,遺於見聞而為窺觀。不惟不能如四之觀國之光,亦且遠遜三之審於進退,豈得觀道者哉? 觀 :盥而不薦 ,有孚顒若 。 此卦坤下巽上,九五一爻,四陰仰之,有觀示天下之象,故名為觀。卦辭言為天下所觀者,當盡其建極之道也。自上示下曰觀,自下觀上曰觀。卦名之「觀」,去聲。六爻之「觀」,平聲。盥,將祭而潔手也。薦,奉酒食以祭也。祭未有盥而不薦者,特假此以明慎重之義。孚,信也。顒若,尊敬之貌。文王系觀《彖辭》曰:人主以一身涖萬物之上,斯世無不尊而仰之。觀化者雖在於人,而為觀者實在於己。誠能精一執中,無為守正,衝然穆然,端拱於上,無俟制度文為,從事顯然之跡,而實德在中。自足建中表正於天下,猶祭者方盥手致潔,酒食未薦時,孚信在中,而顒然可仰也。蓋祭者以誠敬為主,未及於薦,則誠敬常存。至既薦之後,禮數繁縟,則人心散,而精意不若始盥時矣。夫格神以誠不以文,觀民以心不以貌。在上者正其儀表,以為下民之觀。當莊嚴如如始盥之初,勿使誠意少散,如既薦之後可也。 按:四陽二陰之卦曰大壯,四陰二陽之卦曰觀。四陽之為大壯,以陽之盛言也。四陰何不以陰盛言,而獨取二陽在上,為四陰所觀仰?蓋扶陽抑陰,聖人固有微意存焉。天下多者必受治於少,況陽實為陰所樂從者乎?但當盡其為觀之道耳。舜恭己正南面而天下自治,文王不大聲以色而萬邦作孚,可以得此卦之義矣。 《彖 》曰 :大觀在上 ,順而巽 ,中正以觀天下 。觀 ,盥而不薦 ,有孚顒 若 ,下觀而化也 。觀天之神道 ,而四時不忒 。聖人以神道設教 ,而天下 服矣 。 此《彖傳》是釋觀彖辭,而極言觀之道也。大觀在上,以卦體言。順巽,以卦德言。中正,以所觀之道言。下觀而化,以效言。四時不忒,天之所以為觀也。神道設教,聖人之所以為觀也。孔子釋觀《彖辭》曰:卦名觀者,以中正示人,而為人所仰也。然無位則其道不尊,無德則其道不立,而難達乎天下矣。今卦體九五在上,其下四陰仰之,卦德內順外巽,而九五以中正示天下焉。則是大觀之上,身居上位而為臣民所具瞻,所以為觀者有其位矣。溫恭以宅心,而內焉於理無所乖;審察以制事,而外焉於理無所拂。所以為觀者有其德矣。由是自一身以達庶政,一皆大中至正之理。為觀之道,天下皆得而見之,此其所以稱大觀也。夫觀道以中正為極,而中正以民化為征。中正為觀,一若祭者之盥而不薦,有孚顒若然,所謂建其有極也。其下皆服從而化,革面革心,所謂歸其有極也。此其間有不言而喻之機,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之?試觀天道,無聲無臭,氣化流行,道何神也?而春夏秋冬,不爽其序。試觀聖人,不識不知,民皆順則,道何神也?而一道同風,不顯其德。聖人之神道設教,一如天之神道也。觀之為道,豈不大哉? 按:中正以觀,即聖人之神道以設教也。下觀而化,即天下服也。卦辭取象於祭,故揭神道言之,視之弗見,聽之弗聞,體物而不遺者,神是也。聖人正身以率下,至誠所孚,非有聲音,非有象跡,而應感之機,捷於影響。蓋所存者神,則所過者化。豈人力之所能為者歟? 《象 》曰 :風行地上 ,觀 。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 此《象傳》是言先王體觀以為治也。孔子釋觀《象》曰:坤下巽上,是風之行乎地上也。吹噓披拂,無物不遍,為觀之象。先王以身率人,故足以范民於中正之路。然慮天下之大,有難以遽齊者。於是因巡狩之期,舉省方之典,遍考其風俗,而設教以示之。如國奢示儉,國儉示禮,使之一軌於中正。是其以道觀示天下之民,亦猶天之風行,而及天下之物矣。聖治之同天者如此。 按:省方之典,虞、夏、商俱以五載,而周則十二年一巡。有疏數之不同者,蓋上古天子之出,車徒省少,供應簡略,不致勞民動眾,至周而其禮漸繁矣。漢唐以後,出入警蹕,儀物滋多,非復前代之簡易,豈能復循先王之舊乎?漢武微行,東方切諫;孝成媠出,谷永進規。深知萬乘之不可輕動也。人主誠能廣辟四門,達聰明目,則雖不下堂階,而自灼見萬里之外,亦何必古制之是泥哉? 初六 ,童觀 ,小人無咎 ,君子吝 。《象 》曰 :初六童觀 ,小人道也 。 此一爻是言陰柔無識,不獲觀光者也。卦以觀示為義,據九五以為主也。爻以觀瞻為義,皆觀乎九五也。童觀,如童稚不能遠見。君子小人,以位言。周公系觀初爻曰:九五以中正示天下,天下所樂觀者也。唯初六陰柔在下,既無自致之資,又處絕遠之地,不足以自振拔,而觀大君道德之光,有如童稚之見,不能遠及。此在無位之小人,不足致咎。若有位之君子,當以天下國家為己任,而如是焉,可羞吝矣。孔子釋初《象》曰:初六童觀而曰小人無咎,蓋百姓日用而不知,乃草野之常分。小人之道固當如此,所以不足咎也,豈君子之所宜哉? 按:童之象,位陽而爻陰,陽則男而陰則稚也。蒙之六五,亦曰童蒙。但蒙者,一聽於人,受教有地。故吉觀者,無識於己,仰德靡由,故吝。義各不同耳。 六二 ,窺觀 ,利女貞 。《象 》曰 :窺觀女貞 ,亦可丑也 。 此一爻是言在內者不能觀乎外,其所見者小也。窺,從門內而窺外。周公系觀二爻曰:凡人所見,貴乎遠大。故雖身居一室,而天地民物之事,無不周知,乃丈夫之觀也。六二以陰柔之質,居下卦之中,則其見不能及遠,天下之事,遺乎見聞之外者多矣。故其象為窺觀,乃女子之貞也。蓋婦無外事,則自門內以觀門外,乃分之常。丈夫得之,則非所利矣。孔子釋二《象》曰:窺觀,特女子之貞耳。若丈夫以四方為志,而乃所見如此。局量褊淺,有負明時,寡見 聞,丑孰甚焉? 按:大觀之主,雖以神道設教,然不能必天下之人盡知其所以為觀之道。初之童觀、二之窺觀,亦各隨其分量所至耳。聖人於童觀名為小人,於窺觀名為女子,正欲在上者,衡鑑無爽,勿使小人、女子之倫冒昧進干高位,而在童觀、窺觀者,亦宜急審自處而知所勵志焉。庶可自立於大觀之世矣。 六三 ,觀我生進退 。《象 》曰 :「觀我生進退 」,未失道也 。 此一爻是言君子之出處當自量也。我生,我之所行也。周公系觀三爻曰:士君子出處之際,既度之人,又度之己。六三居下之上,是其所處在可進可退之間。然則當何所取衷哉?惟反觀己之動作施為,能成天下之務,則從而進,時當通而通也;不能成天下之務,則從而退,時當塞而塞也。但取決於己可矣。孔子釋三《象》曰:君子之進退,有道存焉,而要皆視乎我也。苟不度德量時,貿貿然旅進旅退於其間,則失道者多矣。觀我生以為進退,則其進其退,我皆得而主之,何至於有失哉? 按:聖人嘗言,樂則行之,憂則違之。又言,用之則行,舍之則藏。皆兼進退之義。此全視乎世以為去就者也。若大觀之主在上,惟患我之不能用世,不患世之不能用我。故不必問之世,但當問之己。其殆古人量而後入之義乎士君子出處之間,可以知所審矣。 六四 ,觀國之光 ,利用賓於王 。《象 》曰 :「觀國之光 」,尚賓也 。 此一爻是言六四近光之盛,而示人以從王之義也。賓,言為王者所賓禮也。周公系觀四爻曰:六四於中正為觀之九五,最為切近。凡大君之盛德,發而為邦國之光者,身得親炙其休,有觀光之象焉。夫遭逢聖明,此固一時遇合之盛,而凡豪傑之士,爭自奮興之會也。當斯時也,宜何如哉?已仕者,則利於朝覲,以膺賓禮之隆;未仕者,則利於仕進,以應賓興之典。皆思乘時委贄,而致身恐後矣,何其隆乎?孔子釋四《象》曰:六四謂之觀光者,豈枉道以求合哉?亦尚乎人君賓賢之禮而已。蓋君子孰無效用之心,惟在上者無下賢之風,故在下者高不見之節耳。今九五以賓禮接天下之賢,則無論在朝在野皆感慕興起,孰肯自外於折節之盛者哉? 按:古者諸侯入為卿士,或朝宗覲見於王,王以賓禮接之。既享以訓恭儉,又燕以示慈惠。故《蓼蕭》之詩曰:「既見君子,為龍為光。」此所以待已仕者也。鄉大夫以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獻賢能之書於王,王拜受之。論定,然後官之,此所以待未仕者也。而皆有賓之義焉。可見人君未有不以禮而能致天下之賢者。若徒以富貴爵祿,頤指氣使,當世之士則所得皆貪冒無恥,屍素保位之人矣。君子其肯為我用乎? 九五 ,觀我生 ,君子無咎 。《象 》曰 :「觀我生 」,觀民也 。 此一爻是言人君以中正示人而為人所觀仰也。周公系觀五爻曰:九五陽剛中正,大觀之主,巍然在上,其下四陰,仰而觀之,君子之象也。居是位者,必觀己之所行。凡出身加民者,陽剛而無委靡之失,中正而無偏頗之累,誠為履天位而不疚之君子焉。則足以觀示天下,而答四方之望矣,復何咎哉?孔子釋五《象》曰:五之所以觀我生者,將以考一身之得失也。然欲考所行之當否,但當視民俗之善惡,所謂本身而征民是也。不則徒觀諸己,而不觀諸民,其得其失,曷從而驗之乎? 按:九五中正以觀天下,聖人繫辭,何不予之吉亨,而僅曰無咎?蓋人君一日二日有萬幾,行一事而違宜,必有一物失其所者矣;用一人而不當,必有一方受其害者矣。兢兢然臨深履薄,不遑暇逸。凡水旱之有無,遠邇之叛服,刑辟之多寡,財賦之嬴縮,無非觀民以觀我生之事。能如五之無咎足矣,敢以吉亨自詡為哉? 上九 ,觀其生 ,君子無咎 。《象 》曰 :「觀其生 」,志未平也 。 此一爻是言上九居尊位之上,雖無事任,而亦當盡為人觀仰之道也。周公系觀上爻曰:上九以陽剛之德處於上,為下之所觀,而不當事任。是賢人君子,不在其位,而道德為世羽儀者也。故必反觀其身,果言出而為世則,行成為人師,確乎無忝其生之君子焉。則模範以隆,無負師表之望,而可以無咎矣。孔子釋上《象》曰:上九之觀其生者,蓋以人既望之為儀表,即宜自知戒懼,兢兢業業,期無負乎一世之觀瞻,豈以不當其位,遂晏然放廢而無所事乎? 按:上九所處,雖超人位之外,而志未嘗不在民與物。蓋觀惟二陽,為下所觀五當其位,君也,上不當其位,師也。孟子曰:聖人,百世之師。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立;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寬,薄夫敦。誰謂一人之制行,遂不關於斯世斯民之大乎? 噬嗑 此見天下事所以不和合者,由讒邪間隔於其間。聖人觀噬嗑之象,推之天下萬事,皆使去其間隔而合之,則強梗去而德化行矣。去天下之間,在任刑罰。小則懲戒,大則誅戮,以除去之,故卦取用刑為義。象雷以用威,象電以用明。明罰敕法,以使人不敢犯,此去間之大權也。六爻皆言用獄,初過小而在下,為用獄之始。上惡極而怙終,為用獄之終。中四爻有位,俱屬用獄之人。二惟良折獄者也,三困於強御者也,四有司執法之義也,五人君矜恤之仁也。卦才之剛柔不同,故所噬之難易以異。統而觀之,惟四五能盡治獄之道。彖以五之柔為主,故利用獨歸之五。爻以四之剛為主,故吉獨歸之四。主柔而言,以仁為治獄之本;主剛而言,以威為治獄之用。仁以寓其哀矜,威以懲其奸慝,剛柔迭用,而治獄之道得矣。 噬嗑 :亨 ,利用獄 。 此卦震下離上,為卦上下兩陽中虛,頤口之象。九四一陽,間於其中,必噬之而後合,故為噬嗑。卦辭言凡事必先去間,而去間之道,又當用折獄之勇也。噬,齧也。嗑,合也。物有間者,齧而合之也。文王系噬嗑《彖辭》曰:凡天下事,未得亨通者,皆有物以間之也。噬而去之,則物無所間於我。而凡所措施,推之皆準,動之皆化,亨其宜矣。即如治獄一事,使不得其情,而頑梗未服,猶有物以間之。必利用此噬嗑之道,為之別白是非,剖析情偽,則奸惡屏除,庶幾刑措不用而大化可成矣。大抵世雖極治,不能保下無方命之人。奸宄不法,間我治化者也,則合之以刑;寇賊不靖,間我疆圉者也,則合之以兵。推之他事,莫不皆然。蓋卦有治間之道,而於用獄尤深切著明。故六爻皆以治獄為言。其實利用獄者,噬嗑而亨之一端耳。 《彖 》曰 :頤中有物曰噬嗑 。噬嗑而亨 。剛柔分 ,動而明 ,雷電合而 章 。柔得中而上行 ,雖不當位 ,利用獄也 。 此《彖傳》是釋噬嗑《彖辭》,而極言去間之道,貴於威明得中也。震為雷,離為電,雷取其威,電取其明。孔子釋噬嗑《彖辭》曰:卦名噬嗑者,蓋卦上下兩陽中虛,有頤口之象,而九四一陽獨間其中,猶頤中有物,必齧去之而後合,故名之為噬嗑也。辭曰「噬嗑而亨」者,天下惟有間故不通,噬而嗑則無有強梗以為間者,此其所以得亨也。又曰「利用獄」者,卦體三陰三陽,剛柔中分。則是剛不過暴而存好生之仁,柔不過縱而非姑息之愛,得其中也。卦德震動離明,則是可否以斷而不屈於勢利,是非以辨而不惑於虛辭,有威明之善也。然威明非特卦德為然,卦象震雷離電,合而成章。是威而濟之以明,其威益有所施;明而濟之以威,其明益有所用。威明相需而不偏也。得中亦非特卦體為然。卦變自益六四之柔,上行以至於五,而得其中。是有仁恕之德,而不失之委靡;有哀矜之念,而不流於姑息。一張一弛之當其可也,凡此皆具用獄之道。故雖六五以陰居陽,或失於柔,然眾善悉備,則折獄致刑,未有不得其理者,而何用獄之不利乎? 按:柔中雖不當位,而利用獄者,蓋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復生,斷者不可復續。故折獄之道,雖貴剛斷,而尤貴柔中。禹之泣罪、湯之解網、王制之三宥,皆柔中之謂。三代盛王,卜年久遠,而非後世可及者,其皆以忠厚為立國之本歟? 《象 》曰 :雷電 ,噬嗑 ,先王以明罰敕法 。 此《象傳》是言體威明之象以見其利用獄也。雷電,當作「電雷」。明者,辨別精審之意,敕者整齊嚴肅之意。孔子釋噬嗑《象》曰:離象為電,震象為雷,是威明以去天下之間者,有噬嗑之象。先王以為與其有間而後合,不若未間而預防。於是因大小之罪,定輕重之罰,一出一入,秩然有條而不紊。俾後之用法者,有所遵守而罔敢少逾。如此,則國憲昭明於一時,紀綱振肅於萬世。庶人知警懼,而無或犯矣。茲非去間之大權乎? 按:明罰,是明墨、劓、剕、宮、大辟,以至流宥、鞭撲、金贖之類。使罰必當其罪,而後人不疑於所坐,奸吏不得舞文以出入也。就此卦言之,如罪薄過小,宜罰之履校,惡極罪大,宜罰之以何校,一一彰明而申警之。此往古有讀法之制,即今條例中講讀律令一款,但有司奉行不力,視為具文,遂至百姓冥趨,犯刑日眾耳。欲刑期無刑者,可不以先王為法哉? 初九 ,履校滅趾 ,無咎 。《象 》曰 :「履校滅趾 」,不行也 。 此一爻見小懲而大戒,為小人之福也。初上無位,為受刑之象。中四爻,為用刑之象。校,足械。履,如納履然,謂著於其足。滅,沒也。周公系噬嗑初爻曰:初陽肆惡,罪所當刑。然無知犯法,罪薄過小,但當輕刑以懲其始,為履校滅趾之象。夫人之惡方形,而遽為懲戒,則悔其既往,慎其將來,自無怙惡不悛之咎矣。孔子釋初《象》曰:初之「履校滅趾」者,蓋趾在下,乃人之所以行,滅趾則有所警懼,而不罹於惡,為不行之象,咎之所自免也。 按:止惡於初,不但小人之幸,即在上者亦易於施法,不致釀成禍患,興起大獄,殃及無辜。否則履校不懲,必至何校;滅趾不戒,必至滅耳。安知罪薄過小之初,不流為惡極罪大之上乎? 六二 ,噬膚滅鼻 ,無咎 。《象 》曰 :「噬膚滅鼻 」,乘剛也 。 此一爻是言治獄者能行其罰,可以服剛暴之心也。噬嗑,食也。中四爻膚、臘、胏、肉,皆取頤中有物之象。膚,柔脆易噬者。滅鼻,強梗難治之象。周公系噬嗑二爻曰:六二當用刑之任,而居中得正,則聽斷合宜,以此治獄,信有可以片言折人者,如噬膚之易矣。但以二柔遇初剛,強梗弗順,欲其屈服,未免煩乎刑誅,故又有滅鼻之象。然當噬嗑之時,刑所當刑,而不至骫法以縱惡,何咎之有?孔子釋二《象》曰:噬膚而至滅鼻者,以乘初陽之剛,乃用刑於剛暴之人,不得不為深嚴,以明正其罪。此正柔而得中者也。若偏倚於柔,則不足以斷,而委靡不振,安能免於咎哉?蓋國家有法,原以詰奸懲惡,威克厥愛,胤侯所以治羿黨也;刑茲無赦,康叔所以處大憝也。以至公孫弘之誅郭解,王猛之誅樊世,皆有合於剛亦不吐之義。二之乘剛而滅鼻,此正不得不然。否則優柔姑息,如東漢之於宦官,唐末之待藩鎮,明知其惡,畏其強而不敢行誅,為害可勝言乎? 六三 ,噬臘肉 ,遇毒 ,小吝 ,無咎 。《象 》曰 :「遇毒 」,位不當也 。 此一爻是言用刑而不得其中,無以遽服民志也。臘肉,獸臘堅韌之物。毒,謂傷於口,治人而人不服之義。周公系噬嗑三爻曰:三當用刑之任,而陰柔不中正。既無剛斷之才,又失用刑之道,以此治獄,是非不決,輕重失平,人自不肯輸服,有噬臘肉遇毒之象。誠有愧折獄之任,而不免於小吝矣。然時當噬嗑,在我雖有剛明不足之患,在彼實為有罪。當刑之人,治所宜治,於義為無咎也。孔子釋三《象》曰:三何以噬臘而遇毒哉?非獨治獄之難也。蓋以陰柔則剛果不足,不中正則聽斷或偏。德薄才疏,以致若此者,位不當也。然則治獄須才德兼備之人,豈可不擇而後任哉? 按:二之乘剛,遇難治之獄,難在人也,故曰滅鼻。三位不當,無治獄之才,難在我也,故曰遇毒。然初雖難治,而二得善處之道。天下無長抗法之民,是以終無咎也。三雖無才,而有治獄之任,有罪之民亦終當輸服,是以小吝而亦無咎也。皆緣遇噬嗑之時耳。 九四 ,噬干胏 ,得金矢 ,利艱貞 ,吉 。《象 》曰 :「利艱貞吉 」,未光也 。 此一爻是言得聽訟之宜者猶未可忘戒懼也。胏,與「胾」同,肉之帶骨者。金矢,周禮獄訟入鈞金束矢而後聽之,言能使其心服也。周公系噬嗑四爻曰:四當治獄之任,以剛居柔,是有剛柔相稱之道。既不傷於優柔,又不嫌於剛暴,雖頑梗弗率之徒,亦有以得其情,而俾中心輸服焉,故有噬干胏,得金矢之象。然獄者,天下之大命。治獄者,天下之大事。尤必艱難其心,無所慢易;正固其守,無所偏私,則刑當其罪,能如是而後吉也。孔子釋四《象》曰:利艱貞,固可以得吉矣。然為民上者,必使民無訟,治道大光,乃為可貴。今雖善於決獄,而猶待於聽訟,是則治其末,未正其本;塞其流,未拔其源,其道則未光也。 按:以全卦之體言,四為一卦之間,則受噬者在四。以六爻言,四反為噬之主,與三陰同噬初上者。蓋卦言其位,則梗在其中,爻言其才,則剛足以噬,取義固不同也。《王制》大司寇以獄成告於王,王命三公參聽之。則九四大臣,固有折獄之任,然雖聽訟得宜,而爻戒以艱貞,象惕其未光。周孔聖人,無非慎重民命,即「如得其情,哀矜勿喜」之意云爾。 六五 ,噬干肉 ,得黃金 ,貞厲 ,無咎 。《象 》曰 :「貞厲無咎 」,得 當也 。 此一爻是言六五為訟獄之主,非明德慎罰者不能得當也。噬干肉,難於膚而易於臘胏者。黃,中色。金,亦謂鈞金也。周公系噬嗑五爻曰:五居尊位,天下訟獄之主也,而以柔中居之,則寬而不過,仁而不偏,得用刑之道。以此治獄,隨其輕重,皆得其情。刑罰清而民自服,有噬干肉,得黃金之象。然又不敢以人無不服,而遂易以處之,必正固其守,而出入惟允;惕厲其心,而恣睢不萌。庶幾刑必當罪,罪不失刑,得用獄之宜,而無咎矣。孔子釋五《象》曰:五所以「貞厲無咎」者,蓋為治莫大於獄,而難治亦莫甚於獄。惟能貞,則斷合乎理;能厲,則聽無不當。所治之大小輕重,皆得其宜,乃無咎矣。 按:九四以剛噬,六五以柔噬。以剛噬者,有司之守,惟在於法之中。以柔噬者,大君之仁,時行於法之外也。然猶貞厲則無咎,如帝舜欽哉惟刑之恤,穆王訓誡祥刑,而曰「朕言多懼」。其敬慎之心,誠有可為後世法者歟? 上九 ,何校滅耳 ,凶 。《象 》曰 :「何校滅耳 」,聰不明也 。 此一爻是言惡極罪大之人不可逭也。何校,負械於頸也。周公系噬嗑上爻曰:初卑而無位,上高而無位,故皆為受刑者。過極之陽,怙惡不悛,當服上刑,有何校滅耳之象,凶孰甚焉?孔子釋上《象》曰:王者明罰敕法,聳動眾聽,在人無不共聞,何上之昏迷不聰,乃自陷於大惡?滅耳之刑,正以罪其聽之不聰也,於人何尤哉? 按:初上皆為受刑之象,初則罪之小者,用輕典以治之,小懲大戒也。上則罪之大者,用重典以治之,怙終賊刑也。滅趾於初,以使其不進;滅耳於終,以罰其不聰。聖人之於人,勉其始而戒其終如此,總欲消天下之有間,而歸於無間耳。 賁 卦變剛柔交錯,卦德文明以止,皆有文飾之義。賁雖尚文,然必以質為本。蓋人情自質而趨於文也易,自文而返於質也難。文王於賁深慮末流之失,故亨之下即繼以小利有攸往也。全彖皆是此意。六爻中得其賁者,惟二之賁須、三之賁濡,而永貞之戒,已隨其後。外此則四之皤如,固不成賁,而初之舍車而徒,則以幽人之貞賁矣。五之束帛戔戔,則以丘園之野賁矣。上之白賁,又且以無色賁矣。於賁飾之時,而取不賁之義,何一非文王小利攸往之心乎?夫周公制禮作樂,其文鬱郁然,皆因天道自然之文,以成人道當然之文,並未嘗以己意增飾一事。然後知《周禮》之作,猶是取「丘園」、取「白賁」之心也已。 賁:亨,小利有攸往。 此卦離下艮上,內離明而外艮止,是內裕文明之德,而外無逾等之弊。又卦變自損、既濟二卦而來,柔來文剛,剛上文柔,剛柔相錯而文生焉,故名為賁。卦辭言文固不可不用,而亦不可過用也。賁,文飾也。亨,小利有攸往,以卦變言。文王系賁《彖辭》日:文質得中,則行之通達而無弊。文質失序,則僅可粉飾一時,而終有文勝之虞也。如卦變柔來文剛,是能以淳樸為主而文濟之,得其中矣。且離明於內,則制禮作樂皆斟酌時宜,務求至當。文之四達而不悖也,何亨如之?又卦變剛上文柔,是徒以藻繢為主,而質反輔文,失其序矣。且艮止於外,則布政宣猷,皆塗飾文具,不能經遠。文之可小而不可大也,則亦小利有攸往而已。 按:自古帝王未有無文而治者,四代之典謨訓誥、禮樂刑政,皆治世之文也。然質為本,文為末,本為大,末為小。文以輔質,此賁之所以致亨;文以滅質,此利之所以為小。故陶唐有憂深思遠之風,夏禹有克勤克儉之美,伊尹有慎乃儉德之規,孟子有賢君恭儉之訓,皆敦本尚實,而專務於其大者也。若徒事繁文,以長浮偽,又豈所以為賁乎? 《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此《彖傳》是釋賁彖辭,以明聖人用文之大權也。「賁亨」之「亨」字,疑衍。先儒謂,「天文也」句上當有「剛柔交錯」四字。止,謂各得其分。孔子釋賁《彖辭》曰:卦之名為賁者,果何以致亨乎?以卦變言之,自損來者,損之二本九也,今則三之六來居之,是以柔文剛也;損之三本六也,今則二之九上居之,是以剛文柔也。又自既濟來者,既濟之五本九也,今則上之六來居之,是亦以柔文剛也:既濟之上本六也,今則五之九上居之,是亦以剛文柔也。以柔文剛,則質為主而加之以文,達之天下後世,無有不准,故亨。若夫剛上文柔,則文為主而質反輔之,推之天下後世,必有其弊,故小利有攸往。文王之繫辭如此。苟明乎賁之所由亨,而悟賁之為道,豈徒文已哉?其於天人之理,同已兼盡之矣。剛柔交錯,卦之變也。是即日月之推移,星辰之旋轉,其懸象於天,燦然而森布者,非天自然之文乎?離明艮止,卦之德也。是即五典之所由敘,五禮之所由秩,其昭著於人,截然而不可越者,非人固有之文乎?惟交錯為天文,則觀乎卦中之天文,而或剛或柔,時變因之。剛來文柔,見時之通而以為春夏也;柔來文剛,見時之復而以為秋冬也。可以察四時之變焉。惟明止為人文,則觀乎卦中之人文,而為文為止,大化因之。文以聯其情,則天下皆有禮以相接而不漓也;止以定其分,則天下皆有分以相守而不瀆也。可以化成天下焉。賁道何其大哉! 按:賁之世,文象昌明,天人之機,至此不得不開,而恐相沿既久,文必勝質,故文王系以「小利」,孔子示之文明以止,其為慮至深遠矣。 《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此《象傳》是言人君敷政慎行,以章文治也。折,辨晰也。孔子釋賁《象》曰:山下有火,光被群生,此賁象也。蓋山在上,則法有所必守;火居下,則明有所不矜。君子體此,於水火、兵農、錢穀之庶政,務用吾之明以綜覈之,而無使少有暗昧,以傷文明之治。至於獄者,民命死生之所系也。衡文析律,稍恃其明,而輕為讞決,則民之失人,而死於司刑之刀鋸者,蓋不知凡幾矣。況賁尚文飾,獄貴得情,須先有哀矜慈恤之心,以去其慘刻深文之習。而臨獄之時,自無敢輕為折也。 按:賁雖以文飾為尚,而貴有實意行乎其間。曰「明庶政」,則後世鋪張粉飾之文,反若以為陋矣。曰「無敢折獄」,則後世慘苛鍛煉之風,不知其何以消矣。昔漢文帝承創造之後,躬親細務,其於食貨農桑纖悉不遺,而於治獄一事,詔令再三。佩其辭旨,至今令人感頌。此真能體賁之義而無愧於為文者與!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此一爻是言君子抱道自守而安貧賤也。趾,足趾也。徒,徒行也。周公系賁初爻曰:士君子處世,既貴其有德,尤重其有守。初九以陽居陽,有其德矣。而居明體之初,在賁之下。是其時潛而未曜,隱而未章,道宜自賁,棲遲草野,安於貧賤,而能有守焉,為賁其趾之象。彼其心專以天爵自麗,而不以人爵為華,其於世人章服之美,毅然去之若浼,而任吾素履以往,不稍濡滯,故又為舍車而徒之象也。孔子釋初《象》曰:所謂舍車而徒者,豈其惡富貴而逃之哉?顧身在下位,而侈車服之榮,非義也。決於義以定取捨,故寧舍彼而安此,非專尚乎隱以為名高也。 按:初九在下為趾,其分至卑,而有剛明之德,足以自賁。雖六四應之,欲下求於初,然四求初為貴德,初求四則為趨勢矣。蓋在下之剛,以安於在下為義,初之賁在德不在車也。人人有貴於己者,令聞廣譽施於身,不願人之膏粱文繡。賁之道,豈資非分之車服以自文者乎? 六二,賁其須。《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此一爻是言人臣同心共濟能資於人以有為也。須,附頤而動者。周公系賁二爻曰:二以陰柔居中正,三以陽剛居正,是皆同德相輔,同氣相孚。而又俱無應與,則其勢孤而求援益切,故二之陰柔才弱,必上附三之陽剛而動,則其一謀一猷皆仰資乎三以成之,如須之附頤而動也。孔子釋二《象》曰:所謂「賁其須」者,以三才力有餘,居二之上,二附之而動,將以興起有為。則二之與上者,乃相須之殷,而非附勢以苟合也。 按:二以陰不足以有明也,得陽而後明;二以柔不足以有立也,得剛而後立;二以下不足以有興也,得上而後興。此二之所以必須乎三也。然則欲建功烈於當時,垂聲名於竹帛,豈獨士君子貴有拔茅連茹之風哉?古之盛世,君明臣良,一德一心,君臣相資,用成郅隆之治。則求賢佐理以興起事功,實有天下者,第一要務也。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此一爻是言處群才輻輳之會當示以正大之情也。濡如,潤澤之象。周公系賁三爻曰:九三以一陽居二陰之間,則左右後先,咸思殫其材智,以效用於我。凡所施為,自能集思廣益,以成文明之化,為賁如濡如之象。然上下皆陰,又非正應,則鮮終不可以不慮。又三處明體之極,或過恃其明,人將飾貌以暱我,而為非道之悅者有之。故必永守其正,而有以起其畏敬,消其不遜,則賁常得其所濡而吉矣。孔子釋三《象》曰:凡人之相陵,必起於相狎。永貞之吉,三蓋永以正自處,而不稍開人以玩褻之端。雖人之伺其色笑者甚眾,而剛明不阿,無間可乘,終莫得而陵之也。 按:嚬笑不以假人,讒諂實能誤國。自古君子,因小人之暱就,不察其詐而狎近之,卒反為所陵者多矣。如孟子於王驩,朝暮見而不與言行事;宋璟待楊思勖,在道數月終未嘗通一辭。所謂絕之於始,不惡而嚴。彼小人者,雖欲侮我,豈可得乎?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此一爻是言求賢之誠,心惟專於正應也。皤,白也。翰如,言行之疾,如飛翰也。周公系賁四爻曰:四與初本為正應,相為賁者,而為九三所隔,遂至心雖相合,跡則相睽,不得其所賁,而為皤如之象。然四以柔居陰,本具柔正之德,不肯妄有所應,故其求初之心更為迫切,如白馬飛翰之疾者。然九三剛正,本非有害於四,亦欲與四相為親善,以成賁道,而其如四之守正而不妄,應何哉?孑L子釋四《象》曰:人之相疑者位,而相信者心。四所處之位,遠於初而近於三,疑若為所附而動,故來三之求。然位雖近於三,而心實信於初,故確然以正自守。急求於初而不與三賁,雖三亦諒其誠而終不尤四之不我與也,又何他患焉? 按:此爻與屯之六二相似。屯剛柔始交,賁剛柔交錯,皆有婚媾之象。然屯之二乘馬班如,應五之心何其緩;賁之四白馬翰如,應初之心何其急。蓋屯二應五,下求上也,故不可以急;賁四應初,上求下也,故不可以緩。時地故有不同焉耳。 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此一爻是言當文明極盛之時,而有挽回世運之微權也。丘園,樸野之象。束帛,薄物。戔戔.淺小之意。周公系賁五爻曰:六五以柔中居尊,敦本尚實,純以儉樸居心,而一切繁華之見,不得淆其中。雖身履朝廷文物之盛,而不失山林樸素之風,為賁於丘園之象。至於束帛雖微,可以享神求賢,禮宜隆渥,而亦戔戔自持,則外此之不事華縟可知已。夫當賁時,而儉嗇若此,似不免為鄙為僿之吝。然踵事增華,終不若安於儉素之為善也,故終則吉焉。孔子釋五《象》曰:六五之吉者,以賁之世人皆尚文,主世運者,深廑溺文滅質之憂,五實能崇尚儉樸,為天下先,絕非有所矯飾而然,終能化成天下而得吉,則可以遂其返樸還淳之志,不有喜乎? 按:賁為文飾之卦,六五又人文化成之君,而反取丘園之賁者,蓋治不可以無文,而文不可以太盛。賁至六五,已過中矣,文勝之時也。聖人慮其過而預防之,將驅天下而歸之中也。東周之末,禮儀過繁,鏤簋朱紘,歌雍舞佾,僭侈之習,上下無等。故孑L子言禮樂,必雲從先進,而答時人之問禮,亦以寧儉為言。此皆相時敝以立論。其有合於此爻之旨者乎? 上九,白賁,無咎。《象》曰:「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此一爻是言文之極而返於質也。周公系賁上爻曰:上九居賁之上,處艮體之終,是文之至盛而得所止者也。故能盡去浮華,獨標真素,為白賁之象。以白為賁,則文盡而返質,又何有文勝滅質之咎乎?孔子釋上《象》曰:上之時,正致飾而亨盡之時也。故上之志,急欲救文而還朴。今白賁而無咎,則人皆向風,而上所以挽回賁道之志遂矣,何不得之有? 按:賁卦曰亨,曰小利,文王所以立文質之防;曰丘園,曰白賁,周公所以垂救世之論;曰喜,曰得志,孑L子所以決從古之心。三聖人所為存至道於一時,防陵替於奕世,觀其辭之諄復,而知意至深遠矣。 剝 剝卦以上九一爻為主,當五陰盛長,一陽消落之時,君子豈可有所往?《彖傳》釋卦辭而系以順止,非終不往,靜以觀時,有待而往也,為君子謀也。六爻,初猶未害君子,二則漸害君子。聖人皆慮及蔑貞,而惕之以凶。四則蔑貞已肆,陰禍切身。不復言蔑貞,而直言凶,皆所以戒小人也。至於三之應上,五之從上,一系之以無咎,一系之以無不利,其於小人之改邪為正者,又未嘗不許之。蓋聖人於柔變剛之際,重惕小人之害君子,而必欲其受制於君子。是則撥亂為治,轉危為安之深心也。夫事起於微,禍伏於忽,自一柔變剛而為姤,再變為遁,三變為否,四變為觀,以至於五變,則為剝。是其始也,不過一陰生於下,其勢甚微,初若可忽,而其後卒至黨羽已成,兇惡曰肆,為君子害。彼小人亦知己之欲去君子,為名不正,言不順,而乃浸潤侵蝕,使之曰消月鑠而不自知。然則小人之為計,狡而為禍深矣。為君子者,可不防之於早,以杜其惡於未形也哉? 剝:不利有攸往。 此卦坤下艮上,是群陰盛長,而孤陽頹落之曰也,故名為剝。卦辭言當此之時,妄行躁進必為小人所害,而無所利益也。剝,剝落也。文王系剝《彖辭》曰:五陰盛長於下,一陽將盡於上,是小人之勢焰處於極盛,而君子之氣機幾於將絕。此時而再往,必至一陽盡消,而變為純坤矣。君子於此,宜惕然思吾之出處甚重,豈可輕於一往,以蹈禍機?惟宜晦跡退處,以養其才於不試,故「不利有攸往」。且卦德內坤順而外艮止,亦宜順時而止,不可違時而往也。 按:漢唐之世,黨錮之禍毒遍海內,然必有一二君子,沉幾觀變,超然於塵埃之外,而不攖其患。所謂得處剝之道也。然君子進退,系世道之興衰。為人君者,不能審於是非,而使小人肆虐,致仁人志士不敢一曰安於其朝,此豈國家之利,蒼生之福哉?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此《彖傳》是釋剝彖辭,言柔盛變剛之曰,惟當順以俟天,止以待時也。柔變剛,言柔進於陽,變剛為柔也。孔子釋剝《彖辭》曰:卦之名為剝者,卦體一陽在上而將盡,由五陰剝落之也。柔變剛初而為姤,二而為遁,三而為否,四而為觀,五而為剝。蓋小人之去君子,原於名義不順,必陰謀深固,使之曰漸消鑠,潛移不覺,然後可以肆其排沮之力,而盡變為小人之黨也。辭謂「不利有攸往」,以小人之勢如莠之方長而不可遏之時也。卦德坤順艮止,有順而止之之象。君子觀其象而悟其理,則不輕攸往,政所以處剝之道也。然君子所以毅然不往者,豈冥冥無所抉擇於中,而徒委之無可如何之勢乎?蓋陽息而盈,則天運復;陽消而虛,則天運剝。順之則吉,逆之則凶。君子隨時敦尚,運處極剝,知其後之將必至於復,而沉謹自守,以求合乎天行之數而已。大抵平陂倚伏,一定之理。觀變不審,徒欲與小人角一曰之勝負,既非保身之哲,又重天下之禍,且使維持補救者,反無以施其具也。從來挽回世運,非深心大力,遵時養晦之士不能。平勃之重安漢室,仁傑之復興唐祚,斯其人矣。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此《象傳》是言人君當思剝之可危,宜急於固本安邦,以盡治剝之道也。附,連屬也。孔子釋剝《象》曰:卦象山高於地,而反附著於地,頹剝之象也。為人上者,思剝之所來,必自下起。故防剝之道,必先厚固其下,以安其居也。蓋上何所宅,唯民所止以為宅。宅苟不安,則上何以寧?下苟不厚,則宅何以安?故必予以安全以厚民生,則下之宅自厚,而上之宅亦安矣。 按:卦爻皆著剝陽之義,惟大《象》獨言治剝之道。卦體坤為地,厚下以象坤也;艮為土,安宅以象艮也。唐太宗曰:「君依於國,國依於民。克民以奉君,猶割肉以充腹。」是明於厚下安宅之理者。人君法此以治剝,其亦危者使平之道也歟?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此一爻是言小人有害正之漸,而深懼君子之將危也。蔑,無也,謂消無正道也。周公系剝初爻曰:陰之剝陽,必自下起。初在卦始,其力雖未能去君子而奪其位,然中懷疾害,已岌岌乎縶其進而侵其權,猶剝床而先及其足之象。夫初之敢於發難者,彼其心蕩然無名,教之足畏,而疾正如仇,勢必欲消蔑無餘而後已。殊不知以邪侵正,以小人消君子,雖君子蒙其禍,而小人亦鮮有幸全者,只自取其凶而已。孔子釋初《象》曰:初之剝,取床足為象者,以陰侵陽,而陽滅沒於下也。禍起自下,惡稔在初,睹其幾之微,而知其勢之必至於危矣。 按:剝之一陰,即姤之一陰。姤之初,受制於九二,若贏豕之繫於金柅,故吉而無咎。剝之初,自二三以上,無切近之陽,莫或制之。故其為害,始似甚微,而後必至於不可勝窮。可見朝廷之上,一曰無端人正士,而儉邪遂漫無顧忌,得以恣其所欲為。宜乎小人之汲汲求去君子也哉!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此一爻是言小人之勢漸長,而害正之機浸成也。辨,所以分隔上下,床之干也。與,黨也。周公系剝二爻曰:二居坤體之中,又進乎初,是小人之權勢得行於中,而由下可以害上者,象剝床而及其辨者也。又以陰居柔,則其心甘為小人,而樹君子之敵,勢必至於蔑貞而自取災害,故再儆之以凶焉。孔子釋二《象》曰:剝床至辨,較之於初,為惡滋甚。幸居卦之下體,黨與未盛,君子尚可預自為圖,以免害正之嫌。若失此不圖,將去辨即膚,而禍難逭矣。蓋小人慾為不善以害君子,未有不藉黨援以相濟者。然阱深而機巧,在人主之前,多為謹身自媚,以使其不覺。及至布置既定,羽翼已成,外廷耳目皆其朋黨,肘腋近幸,悉彼私人。忠良蒙禍,世道阽危。人主縱覺之,無可如何矣。初二連進,勢已不孤,而象以未有與為言,猶欲及其未盛而為防之之道。失群邪得志,在君子不過遠引以避之而已,而人主孤立於上,可晏然而不早加省乎? 六三,剝之無咎。《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此一爻是言小人去其黨邪之失,而獨能從正以避咎也。上下,指四陰。周公系剝三爻曰:眾陰方剝陽之時,而三獨居剛以應上之剛,是其心深知君子之不可絕,而去其黨以從之,則不惑於朋比之私,而無染於陰邪之禍。在剝之時,其義為無咎矣。孔子釋三《象》曰:剝之所由無咎者,以三居四陰之中,上下皆陰,而獨與一陽相應,則所失者陰。是其失,乃所以為得也。於處剝之道,又何咎之可及乎? 按:諸爻皆陰,惟上九一陽,近陽者最善六五是也,故可以治剝。能應陽者次之,六三是也,故不為剝。聖人於陰之從陽者,未嘗不幸之許之,所以堅其從正之心,而開其補過之路。化小人而為君子,尚賴此潛移默轉之微權乎? 六四,剝床以膚,凶。《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此一爻是言小人之播惡既深,而君子之受禍為已酷也。膚,肌膚也。周公系剝四爻曰:四以陰居陰,是邪黨密布於朝廷,流毒遍加于海內,凡忠臣義士之在位者,靡不親受慘酷,身攖戮辱,為剝床以膚之象。剝而及膚,小人之為蔑貞計者,蓋已至矣。然時雖極剝,而正氣未嘗不留於天地之間,故不許其蔑貞,而直示之以凶,以明君子雖危,彼小人者安能獨全乎哉?孔子釋四《象》曰:剝床以膚,則非以足以辨,僅至不安其身而已。直以危亡已至,而切近災禍也,縱慾遠而去之,已無及矣。自古小人傾害君子,無所不至,而毒螫未極,人恆不知其禍之烈。四居上體,在床之上為膚。剝而至膚,則君子之貞幾為所盡蔑矣。故聖人特危言悚之曰:何不早為之所,而使至此極也?此非張小人之勢,正深咎為君子者制御無方而釀成其惡,在己不得辭其責也。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此一爻是言六五為群陰之長,能率其類以順聽乎陽也。魚,陰物。貫魚,如魚之連貫而進也。宮人,嬪御也。周公系剝五爻曰:五居群陰之上,又近上之一陽,是其力足以統攝群陰,而又心知害陽之非義,故能率其黨類而受命於陽,使一切朝政國柄皆歸之君子而受成焉,如貫魚順序,以宮人承寵於其君之象。夫國有君子,不特善類膺福,而亦足以庇蔭小人。五能如是,寧有不蒙其利者哉?孔子釋五《象》曰:五之以宮人寵者,群陰剝陽已極,五能翻然悔悟,統率疇類,順序聽命。君子方嘉與維新,必不苛繩前愆,始雖有尤,終則無尤,廓然而涵濡於君子度量中矣。五為君位,不言君而取象於後妃者,蓋此卦陰盛,五為眾陰之長,又有一陽在上,故別立一義,欲其率先眾類,倪首以聽君子之命也。聖人貴陽賤陰,央之時,決陰之權在陽,則教陽以制陰之道:剝之時,剝陽之權在陰,則教陰以從陽之道。所以贊化育而參天地者,固在於此。而夫夫婦婦,男正外,女正內者,亦在乎此矣。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此一爻是言剝盡將復之時,君子以一身為民情所歸附也。碩果,碩大之果也。輿,所以載也。剝廬,自剝其廬舍也。周公系剝上爻曰:上九以一陽在上,不為眾陰所剝,而勵節彌堅,立品彌高,小人自不得而傷之,如碩果不為人所食,將見復生之象。夫當剝極之時,人心思治,尚留此一君子,以為邦家之慶。用能保國庇民,民皆載之,如得輿者然。是知唯君子能覆蓋小人,而小人亦藉君子以庇其身。若小人必欲剝盡君子而後快,則君子亡而家國破,小人亦無所容其身,象如自剝其廬已耳。孔子釋上《象》曰:君子何以得輿?蓋以一陽獨留,此天意也。天意攸存,即民心所屬。君子雖勢處甚孤,而繫結於民心者更切,相與承事而共載之,誰能剝焉?若小人用盡機謀詭詐以剝君子,終於自剝其廬,夫亦安所用之也? 按:此卦以上九為主,曰「碩果不食」,幸一陽之存也。其五陰則順乎陽者吉,不順乎陽者凶。初二四取象於床,見君子在下,小人可藉以安身。上爻取象於廬,見君子在上,小人可藉以庇身。君子在上在下,皆有益於小人如此。而小人必欲去之,君子去而危亡立至\載胥及溺,小人亦未嘗獨免,則害君子正以自害耳。故天下之惡無有甚於小人,天下之愚亦無有甚於小人也。 復 復取一陽復生之義。當剝之盡而為坤,陽氣已生於下,至此一陽之體成而來復,乃天運循環,理當如此,非人力所能為也。故卦辭專以氣數言,《彖傳》釋復之亨曰「剛反」,以自剝一陽窮上反下而為復也。釋利有攸往曰「剛長」,以自復一剛自下進上而為臨泰,以至於乾也。然以陰陽反覆之道計之,其消而息,往而反者,乃天行之必然,動而以順行,亦惟法此而已矣,豈有岐哉?六爻專以人事言,雖期其間功有淺深,德有厚薄,較然不同,然皆與復之義有合焉。獨至上六,則私慾錮蔽,善端滅息,為迷而不復。聖人極言災眚以示戒,深著迷復之不可也。合氣數人事觀之,可見動靜者,天道之復也;善惡者,人道之復也。在天運有其自然,在人事宜盡其所當然。必須不遠復與休復,方吉。敦復,方無悔。獨復亦可以免凶咎。若頻復則雖厲而亦可以無咎。至迷復則凶所必然,而災眚之來,莫可究極矣。此皆人事所致。君子不可不於善端萌動之初,而存理遏欲,以全剛反之復也。 復: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覆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此卦震下坤上,是陽氣窮於上,而復生於下,一陽來復,其幾甚微,故名為復。卦辭言復則必亨,乃君子之常道,而天運之必然也。無疾,無有害之也。朋,謂群陽。七日,謂自姤至復凡歷七爻也。文王系復《彖辭》曰:卦體君子既往而復來,卦德震動而坤順,既有可為之時,而又有可為之才,宜其亨也。雖君子之處勢甚微,而氣機昌遂,其一出一入,寬然無復有沮害之者,以至朋類相孚,翩然而來,亦會其時之可亨,而無摧抑之咎。亨在己,既信其有獨復之機;亨在人,又驗其有浸長之勢。此豈人力之所能為哉?進稽陰陽反覆之道,自姤一陰始生,歷二陰之遁,三陰之否,四陰之觀,五陰之剝,純陰之坤,以至一陽之復,凡更七爻,為期七日。天運循環,無往不復,則剛德方長。自此進而為二陽之臨,三陽之泰,四陽之大壯,五陽之央,以至純陽之乾。理勢有必然者,又何道之不可行而功之不可建哉?利有攸往,復之所為必亨也。 按:臨言「八月有凶」,不言日而言月,惡陰之浸長而遲之也。復言「七日來復」,不言月而言日,喜陽之方來而速之也。然有天道之復焉,有人道之復焉。天道之復,乃氣運之自然;人道之復,皆行事之所致。夫使氣運將復,而行事無自復之道,則其復必不固。所以古之聖王,當天命既屬,而修德益謹,行善益力。自此群剛相繼,同德協心,往無不利,大勛畢集。庶幾來復之權,在我而不在造化矣。 《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覆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此《彖傳》是釋復彖辭,詳言復道之亨,而因以發明天地生物之心也。剛反,一陽復生也。天行,天之運也。剛長,既生而漸長也。孔子釋復《彖辭》曰:復何以亨?卦體剛復生於下,如往而復反。是賢人君子久遭凋落之後,而復遘登庸之日將見一賢初進,而群才來附也。何亨如之?然君子於此,上凜乎天命之靡常,而下慮夫人情之難合,故不敢以久郁乍伸,逞其銳進之氣,惟不輕於動也。而順以行之,則出入皆自復之道,而朋類之來,亦附我之順動以牽復矣。是以己得無疾,而人亦得無咎。《卦辭》謂「反覆其道,七日來復」者,天行以七日為期,復之速也。君子以順動之道,密審於天行之數,而知天行無消而不息之理。君子之順動,亦有轉亂而為治之才,則善於順動,乃所以善承天行也。「利有攸往」者,一陽既生於下,其勢自不容御,必至駸駸盛長,吾道大行,而無往不利矣。夫觀復於世道,固足以見陽德之亨,而觀復於造化,其不有以見天地之心乎?蓋天地無心,生生不息,乃其心也。純坤之時,生意滅息,天地生物之心,幾於蔽塞矣。迨夫一陽既動,則無巾含有,而乾元資始者,於此露其機;貞下起元,而坤元資生者,於此呈其朕。生物之心,雖非至此而始有實,乃至此而始見。雖在積陰之下,而昭然發露者,孰得而掩之哉? 按:陰陽之理,以天行為開復之數,而復之君子,以順行為保復之機。故必出入無疾而後朋來無咎,朋來無咎而後利有攸往。苟徒冀天行有常而不以順行,將終於滅息而已。則所為盡修能以符氣化,非君子之責而誰乎?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此《象傳》是言先王體復之義而制為安靜之法,以養微陽也。至日,冬至之日也。省方,省視四方也。孔子釋復《象》曰:雷在地中,靜極而動,復之象也。一陽初生於下,其氣甚微,當靜以俟之,不可擾也。先王順承天道,冬至之日,舉凡政事云為之間,可以休養微陽者,靡不垂為令典,以著裁成之用。故關所以掌道路也而閉之,商旅出諸途也而不行,使之外不得人,而無有害之者矣。古者歲十一月朔巡守,而後於是日則不省方,使之內不得出,而無有泄之者矣。蓋天地生物之心主於動,而先王參贊之功主於靜。合以成之,而所以保護微陽者,固已至也。 』按:微陽之氣,天地之根,而萬物之母也。氣方息而遂洩之,故夏有愆陽,冬有伏陰。精未聚而先發之,故人多天扎,物多疵癘。此復之所以貴安靜也。夫寂者,感之君;翕者,辟之本。冬藏為一歲之復,夜息為一日之復,喜怒哀樂未發為須臾之復。誠能奉若天道,深潛完密,主靜以立其極,用之於國,則寧謐而不勞;用之於躬,則沖和而不竭。壽身壽世之道,孰有外焉者乎? 初九,不遠復,無祗悔,元吉。《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此一爻是言復之貴早,以克全繼善之體也。祗,抵也。周公系復初爻曰:初為卦之一陽,復之主也。又居動體,而在事初,未涉物感,則動而即覺,覺而即復,復之最先者也,是不遠而復也。夫人惟過失顯形,然後思復,未免困心衡慮而有悔。初當意念方萌,即自省悟而改圖,亦何至於悔乎?復至此,則心體粹然,不為人慾所累,而適還其天理之本初,大善而吉之道也。孔子釋初《象》曰:凡人之妄皆從心起,心過不改,則形於外而為身過矣。善用力者,即一念之悟而速反之,省察克治,圖之於早,內既直而外自正,此不遠之復,所以為修身之要也。 按:《春秋》公孫敖如京師,不至而復,公如晉,至河乃復,皆以不極其往為復。復善貴早,故《易》以不極其往者言之。善失之遠而復,必至有悔。惟失之未遠而復,所以不祗於悔。然非初之剛,隨時審察,而勇於自治者不能。所謂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方為不遠之復而元吉者乎? 六二,休復,吉。《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此一爻是言二能下比於初,以成復道之美也。休,美也。仁,謂初九。周公系復二爻曰:二居震體之中,其心易動,動即離於善矣。幸二柔順則能從人,中正則能擇善。上無系應,而下近初九之賢,自能以友輔仁,資其切磋之力,優遊不迫,日進於善而不知,復之休美者也,烏得不吉哉?孔子釋二《象》曰:復之休美而吉者,二去初未遠,上無私應,而又深信初為克復之仁人,故能降心抑志,從初而復,則其吉也宜矣。 按:天地生物之心曰元,人得天地生物之心以為心曰仁。為仁固由己而不由人,然亦有己未能復禮,而資人以輔仁者。初不遠之復,自修之意多;二修美之復,資人之益多。及其成功,一也。夫布衣窮處之士,猶須親師取友,輔成其德。若君天下者,而得仁人之助,將盡一世之大,皆可使反剝而為復焉,又豈獨一身之克復已哉? 六三,頻復,厲,無咎。《象》曰:頻復之厲,義無咎也。 此一爻是戒三頻失之危,而又予以復善之義也。頻,屢也。周公系復三爻曰:三以陰柔不中正又處動極,是其天資蒙昧,秉性躁妄,其於天人理欲之界見之不真,守之不固,為頻復之厲。然三之厲也在於頻,而三之幸也亦在於頻,頻而失,亦頻而復,與迷而復者又相遠矣。倘自省其失,而終復之,又何咎焉?孔子釋三《象》曰:過而不改,咎乃歸焉。六三頻復,則屢失屢改,固非遂非而文過,亦非畏難而苟安,雖其心不能免乎危厲,而於義也又何咎哉?先儒謂,頻失為危,頻復非危。聖人危其頻失,故曰「厲」以警之;開其頻復,故曰「無咎」以勸之。夫頻失頻復,固為善補過。倘失多而偶不復,咎將何如乎?孑L子稱顏子不遠復,又雲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惟其弗失,方謂之能復,則勸之者正所以警之而已矣。 六四,中行獨復。《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此一爻是言四不為群陰所溺,而獨能從初以復乎善也。中行,四陰之中也。道,謂初九。周公系復四爻曰:四居群陰之中,而下應初之陽剛,其志趣高潔,拔乎流俗,與眾同行而不與眾俱靡,是中行而獨復者也。當此之時,陽氣甚微,而四以陰居柔,其才力不足以有為,然其心獨能依附於仁人君子以復於善,真所謂特立獨行之士也,又奚必較功計利為哉?孔子釋四《象》曰:中行獨復者,四以初抱道在下,而去其類以從之,是見道之在初而不見其類也。故其下而從也,非從初也,乃所以從道也。宜見之明而決之勇耳。 按:四之抗志違眾,獨得其本心,如陳良楚產而學周孔,夷之墨者而見孟子。以至捨生取義,棄邪從正,一念獨惺,萬夫莫撓,理所宜然,吉凶弗計。非豪傑之士,其能克自振拔如此耶? 六五,敦復,無悔。《象》曰:「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此一爻是言六五復善之已純,自無私慾之累也。敦,厚也。考,成也。周公系復五爻曰:六五以中順之德而居尊位,是其資淳質美,孜孜焉以復善為心,而無一毫浮薄之念得人其中。故其操之也密,毋始勤而終怠;守之也固,毋久毖而暫荒。能敦厚於復也。初雖修身於下,僅可無至於悔而已。若五則私意淨盡,天理流行,而來復者皆天地之心,又何悔之有乎?孔子釋五《象》曰:五之敦復無悔者,蓋人受中以生,原無虧缺。五之功深理熟,以我之所固有者,我自成之,渾然一中之初體,天地全而賦之,我自全而凝之矣。此復之所以獨美歟。大抵既名為復,未有不由工夫而得者。敦復無悔,所謂反之之聖也。六五居至尊之位,縱使天資高妙,見道甚蚤,勵精圖治,立志甚堅,而聲色逸樂交攻於內,便辟讒佞環伺於外,非心易縱而難制也,善事易格而難行也。有道仁人之輔導於下者,易隔而難親也。苟非朝考夕糾,省察存養,則見於已有銖兩之偏,施於世有尋丈之失,豈得雲無悔哉?成湯制心制事,而後可建中於民;武王敬勝義勝,而後能作稽中德。有合於此爻之義矣。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象》曰: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此一爻是言上六迷復已極,天人交困,而無一事可為也。災,天災。眚,己過。十年,數之終也。周公系復上爻曰:上以陰柔居復之終,既無復善之德,又遠仁賢之助,蔽錮已深,善端滅絕,迷而不復,其凶可知。夫災自外來,眚由己作,天之所厭,己則招之。迷復如此,無施而可,以是行師,必終有大敗。不惟禍萃其身,而且及其國君。雖至十年之久,終於不克征,以雪其恥也。豈不可畏哉?孔子釋上《象》曰:迷復之凶者,謂復則合道,既迷於復則與道相反也。雖君行之,猶為反君之道,況其下者乎?甚矣,迷復之凶也。 按:卦之六爻,初之不遠復,賢而希聖者也。五之敦復,聖而希天者也。二之下仁,其親賢取友以成其德者乎。四之獨復,其棄邪從正而不牽於流俗者乎。三之頻復,其猶日月之一至焉者乎。皆合於復之義者也。惟上之迷復,怙終不悛,害於身,凶於國,有不可勝言者。故聖人於三猶曰無咎,而上則曰災眚、曰大敗,其重改過而惡怙終者何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