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講易經解義 [標點本] · 日講易經解義卷三

需 需有二義。以全體言之,坎險在前,下卦乾體剛健,能不冒進以陷於險,有能需之才。以九五一爻言之,陽剛居尊,值當需之時,能建中表正,不欲速邀功,有能需之德。有其才,又有其德,此所以能需而有亨吉涉川之效也。然四陽乾健知險,固能需矣,而四上二陰,亦能出穴終吉,何也?坤順知阻,能從陽也。四順聽九五,上敬順三陽,故雖需血入穴,而終能出穴獲吉。剛德真足貴哉! 需 :有孚 ,光亨 。貞吉 ,利涉大川 。 此卦乾下坎上,以乾健臨坎險,知險不進,有需待之意,故名為需。卦辭言善需者,必以天德行王道,然後可以濟險而成功也。文王系需《彖辭》曰:乾坤開闢而後,既建侯以統治之,復立師以教育之,治道已盡矣。此時或有未通之聲教,或有未消之隱憂,惟當靜以待之,不宜欲速邀功。卦體九五有陽剛中正之德,其需也,非限於時也,非屈於勢也,乃根於至誠惻怛,不欲擾民動眾之一心也。有孚如是,則不為利障,不為欲牽,豈不光亨?且本純王之心,發為純王之政,規模遠大,不行險僥倖而貞焉,則久道化成,天下皆享安靜和平之福,何吉如之?即一旦臨大難,而從容可以觀變,詳慎可以圖機,雖涉大川,亦無不利。甚矣,治道之貴需也。昔武王克商,天下已定,其時猶多頑梗未化之民。成王、周公知其當需也,故不以兵刑勝之,惟丁寧誥誡,悠優漸漬而涵濡之。卒之頑消梗化,不動聲色,而措天下於泰山之安。非孚貞之明效大驗耶? 《彖 》曰 :需 ,須也 。險在前也 ,剛健而不陷 ,其義不困窮矣 。需有 孚 ,光亨貞吉 ,位乎天位 ,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 ,往有功也 。 此《彖傳》是釋需彖辭,以明能需之實也。孔子釋需《彖辭》曰:卦名需者,須待之義。此卦坎在乾上,是險難在前,時固當需而以乾之剛健臨之。剛則能斷,健則知險。既有定識,又有定力,自不肯冒進以陷於險。揆之於義,宜乎其不困窮矣。辭曰「有孚,光亨貞吉」者,卦體以九居五,是以陽剛之德居天子之位,為位乎天位,有正中之德也。正則大道為公,無苟且邀功之事;中則定靜不擾,無營私計利之心。孚貞如是,其光亨而吉也,不亦宜乎?又曰「利涉大川」者,蓋本此正中之德,往以濟險圖功,則安詳鎮定之中,自裕觀變濟時之略,又何難不可平,而何功不可建哉?夫有國家者,內而宮府,外而海甸,艱難險阻,往往伏於不測,雖盛明之世,亦所必有。惟在人主秉剛健之德,審時而動,行正道以成大功耳。信乎非有德者不能需,非能需者不能涉大川也哉。 《象 》曰 :雲上於天 ,需 。君子以飲食宴樂 。 此《象傳》是言君子處需之道也。孔子釋需《象》曰:卦體下乾上坎,乾為天,坎為雲,雲上於天,將雨而猶未雨,有須待之意,需之象也。君子法之,以治道值當需之時,不宜妄作生事,勞心擾民。凡所以定禍亂而開太平者,既經綸創作於前,此時惟宜恭己無為,飲食晏樂,養其氣體,怡其心神,徐以俟德化之成,可也。蓋明作固所以圖功,而時未可有為,則紛更反以致擾。故優遊靜鎮,以俟運會之自至,誠有不得不需者耳。豈躭溺晏安,而矯托清淨,坐致廢弛者可藉口哉? 初九 ,需於郊 ,利用恆 ,無咎 。《象 》曰 :「需於郊 」,不犯難行也 。「利用恆 ,無咎 」,未失常也 。 此一爻是明遠害之道貴能守其常也。郊,曠遠之地。周公系需初爻曰:初九在下,去險最遠,而陽德剛健,又能自守,有需於郊之象。然天下有才之人,往往為才所使,倘此心妄動,不能持久,而冒進圖功,於事無濟,只取咎耳。故必慎終如始,超然利害之外,確乎若將終身焉,則收身名兩全之利,而決不至躁進以取咎矣。孔子釋初《象》曰:天下何地無險?何時無險?特患人不明不哲,冥行自犯耳。初九之高蹈遠引,需於郊者,乃審機明而持志決,自不犯險難而行也。夫無位難以圖功,而局外不宜生事。初之不犯難行,乃常分,亦常道也。所謂利用恆無咎者,揆之常分常道未為失也。蓋聖賢處世,時至事起,原無可強致之功業。彼不能義命自安,汲汲有為,以速戾者,亦未明乎恆之義耳。 九二 ,需於沙 ,小有言 ,終吉 。《象 》曰 :「需於沙 」,衍在中也 ,雖小 有言 ,以吉終也 。 此一爻是見二有剛中之德,故終能遠害也。沙近水,二近坎,故有沙象。衍,寬裕也。周公系需二爻曰:九二漸近於險,而剛中能需,不肯冒進,有需於沙之象。夫九二上應九五,出身任事,非若初之超然世外者比。乃亦遲迴卻顧,需而不前,不有退懦之譏,必有觀望之誚。小有言,所不免矣。然二志存濟險,獨能觀變相時,不為浮議所搖,則剛健不陷,終成濟險之功,何吉如之?孔子釋二《象》曰:九二之需於沙,由其剛而得中,居心寬裕,譽不加喜,謗不加憂。故雖小有言,毫不動念,卒能從容鎮定,險濟功成,而以吉終也。自古豪傑有志濟世,急欲圖功,往往因一言不平,逞意氣於一擊,至於奮不顧身。故聖人以小有言警之,使知濟天下之險者,當沉其謀,老其識,堅其守,以俟時宜。甚不可因人言而輕動其心,冒昧前進,自貽伊戚也。 九三 ,需於泥 ,致寇至 。《象 》曰 :「需於泥 」,災在外也 。自我致 寇 ,敬慎不敗也 。 此一爻是為過剛不中,不善需者示戒也。泥,陷人之地。周公系需三爻曰:九三切近坎體,將陷於險,有需於泥之象。夫水涯之泥善陷,三需於此,而過剛不中,輕躁妄動,寇害之至,實自致之,將誰尤哉?孔子釋三《象》曰:初之需於郊,遠之而不敢進也。二之需於沙,進矣而未敢逼也。三之需於泥,則逼於水,而禍害已在目前矣。此即善需猶恐不免,況剛而不中,意氣過激,適足以速寇乎?然此總由不知敬慎故耳。若能兢業小心,時時敬慎,庶操心危而慮患深,猶可轉危為安,不至禍敗也。蓋天下事,未有不成於敬慎,而敗於疏忽者。東漢陳蕃、竇武,手握大權,欲清宦豎,卒之奸惡未除,反遭其害。唐張柬之等,反周為唐,乃忽三思,養虎為患,喪身誤國。非皆不知敬慎之義者耶? 六四 ,需於血 ,出自穴 。《象 》曰 :「需於血 」,順以聽也 。 此一爻是明出險之道在於順時也。坎為血卦,故有血象,又為隱伏,故有穴象。周公系需四爻曰:六四入於坎體,是其身當大難之沖,進固不可,退亦不能,有需於血之象。幸順正知阻,持重括囊,卒能潛身遠害,免冒險之禍。又有出自穴之象,則雖未能有濟國謀,而明哲亦可以自保矣。孔子釋四《象》曰:四之需於血,而終能出自穴者,以其有柔正之德,晦跡韜光,不冒進強爭,而順聽乎機會之自然也。 按:三能敬慎,雖迫於險而不敗;四能順聽,即陷於險而可出。然則能敬且順,又何險難之不可處哉? 九五 ,需於酒食 ,貞吉 。《象 》曰 :「酒食貞吉 」,以中正也 。 此一爻是言人君處德位兼隆之時,自恭己而成化也。周公系需五爻曰:九五位乎天位,而有剛健中正之德。夫剛健既知險,而中正又善需,是治道至當需之時,閒暇安恬,無系無營,有需於酒食之象。如是,則一人養無為之度,天下享寧謐之休,不亦貞而吉乎?孔子釋五《象》曰:凡人主值當需之時而不能需者,皆由無德而求治太急也。五之「需於酒食貞吉」,以中心無為,克守至正,故喜功之念不作,急遽之謀全消。惟怡然自養,以養天下,故能合乎正道而吉也。自古帝王未有不歷艱危險阻,而底定天下者。及大難既平,小民甫離湯火,急宜安靜勿擾,休養而生息之,三代以前尚矣。漢之文帝,承高惠之後,一切更定製度,謙讓未遑,惟勤勤於勸農養老,薄賦蠲租,卒致海內向風,幾於刑措,其有合於此爻之義者歟? 上六 ,入於穴 ,有不速之客三人來 ,敬之終吉 。《象 》曰 :不速之客 來 ,敬之終吉 ,雖不當位 ,未大失也 。 此一爻是言得賢共濟為出險之道也。不速之客三人,指下三陽爻言。周公系需上爻曰:上六陰柔,無濟險之才,又處險極,困窮所不免矣,故有入於穴之象。幸下應九三,九三與下二陽同德同體,需極並進,是眾賢不用約結,不須號召,合志協謀,偕來赴難,有不速之客三人來之象。倘能竭誠盡禮,敬以待之,借其剛健之才,以拯一時之險,始雖不免困窮,終當濟險出穴,而吉可必也。孔子釋上六《象》曰:能需固貴有德,而出險尤須借才。上六入於穴,是已陷於險矣,以不速之客來敬之而得終吉者,上雖德不稱位,不善處需,然敬賢自輔,集思廣益,猶可出險免患,不至於大有失也。夫德不當位,苟知敬賢,猶可獲吉。若德與位稱,而能虛己下賢,其功效更當何如?先儒謂,需又有急切相須之義,欲濟天下之險艱,必需群才之輻輳,殆於上爻見之矣。 訟 訟之六爻,惟五聽訟,惟三不訟,余皆訟者也。然初不永所事,二不克訟,四不克訟而得吉,上以訟受服遂有終朝之褫,皆言訟不可成,而使民無訟之意,蓋可見矣。初三兩柔爻,皆系以終吉。九二、九四以剛居柔,故皆不克訟。卦辭有孚惕中,指九二,乃卦辭稱吉,而爻辭僅曰無眚者。卦辭取其有孚得中,爻則兼以自下訟上為義,所取不同也。 訟 :有孚窒惕 ,中吉 ,終凶 。利見大人 ,不利涉大川 。 此卦坎下乾上,乾剛坎險,在上下為相制,內外為相濟,人已為相敵,皆致訟之道也,故名為訟。卦辭言處訟者,當曲盡其道,以歸於無訟也。有孚,是理實。窒,是屈而不通。惕,憂懼之意。涉大川,猶駕虛辭以求勝也。文王系訟《彖辭》曰:訟為爭辨之義,非人之得已也。惟理直見枉,情真受誣,屈抑而不能自通,是有孚見窒,勢不得不出於訟。然所以處之之道何如?必也反求在我,心存憂懼而能惕,度於事理,辨明即已而能中,則有孚之窒可伸,而訟復於無訟,豈不為吉?若自恃其理,可止不止,終極其訟而不惕中,則尚氣以損德,好勝以敗業,凶可知矣。且又非自逞其胸臆,能剖白以冀免,必利見公明之大人,資其明斷,始可據理以獲伸。如於孚窒之外,妄生事端,駕虛以求勝,如涉川然,冒險僥倖,不能惕中之甚者矣。雖訟本有理,而好剛自陷,其何能免乎?此所為不利也。 按:聖人不貴聽訟而貴無訟,惟使人懷兢惕,知所畏懼,所以消弭勝心,而一反於至當之理。故能內自訟者,又為無訟之本也,可不加之意哉? 《彖 》:訟 ,上剛下險 ,險而健 ,訟 。訟 ,有孚窒惕 ,中吉 ,剛來而得中 也 。終凶 ,訟不可成也 。利見大人 ,尚中正也 。不利涉大川 ,入於 淵也 。 此《彖傳》是釋訟彖辭,以明險健為致訟之象,而中正乃無訟之道,反覆開喻以垂訓也。入於淵,猶陷於罪。孔子釋訟《彖辭》曰:訟之為卦,卦德上乾剛而下坎險,是為上剛以陵其下,下險以伺其上。以一人言,則內險以懷詐,外健以恃強;以二人言,則又己險能攻彼短,彼健能欺此弱,是以為訟也。夫訟之端,多生於人心之不平。辭所謂有孚見窒,人心所甚不堪者,乃能惕中而吉,何哉?卦變九自遁來而居二,剛來為柔所掩,而不能自伸。惟其得中,能以情恕而不為已甚,以理遣而不欲過求,有爭事而無爭心,故渙然冰釋,得無訟之吉。又言終凶者,天下事惟善者可成,訟則德喪而招尤,怨深而招患,揆之於理,斷乎不可成也,終則不可成而成,所以凶也。至所謂利見大人,卦體九五居上卦之中,得陽位之正。中,則先事而無偏主;正,則臨事而決猜疑。所尚如此,訟之不中者咸歸於中,不正者一反於正,故利也。又言不利涉大川,卦象坎為險陷,有淵之義焉。乾以剛實乘之,是訟者情真,反駕虛求勝,自陷其身,入於罪惡之淵而不知,何利之有? 按:民生有欲,不能無爭。欲莫大於飲食,此訟之次乎需也。若以爭濟之,則眾起興戎,終為厲階,故又次之以師。聖人為世道人心慮,至深遠矣。然則處訟之道,孰吉孰凶,孰利孰不利,烏可不致審乎哉? 《象 》曰 :天與水違行 ,訟 。君子以作事謀始 。 此《象傳》言君子謹始以慮終為絕訟之源也。孔子釋訟《象》曰:天高在上,水流就下,其行相違,此訟之象也。君子體之,以為訟不起於爭訟之時,而起於作事之始,其始不慎,少有乖違。始於微而終於著,訟所由起。故不待發聲征色,見於云為。當事幾之初,必順乎人情,息是非於未萌;協乎天理,杜利害於未見。不但無違於言,亦且無違於心,訟何由得生乎?作事如此,則始於自訟,終於無訟,而中吉終凶,更不必言矣。可見修德者,貴慎初念;圖治者,貴憂未然。堯舜君臣,反覆咨嗟,致警於幾微之際。凡有興作,莫不謀始以塞違,又豈獨止訟一端,為兢兢歟? 初六 ,不永所事 ,小有言 ,終吉 。《象 》曰 :「不永所事 」,訟不可長 也 。雖小有言 ,其辨明也 。 此一爻見能畏慎以處訟,所以終得免訟之吉也。永,即是終意。周公系訟初爻曰:凡人自恃剛強,居高挾勢,往往逞求勝之心,訟所以終極而為凶也。初六陰柔才弱,本無健訟之資,居下勢卑,又無能訟之力,故中心畏惕,虛己讓人,不敢終極其事,而訟不至於成。雖有小言辨,不過明其有孚之窒,而情可以白,理無不伸,有不終吉乎?孔子釋初《象》曰:初之不永所事者,非特絀於才勢而已。以理度之,訟非美事,固不可長也。知其不可長,有慚忿而無遂心,則所發亦易收。小有言說,止於微愬,而不敢於大訟,則所爭亦易釋。其辨既明,終訟何為哉?以是知惕中而能得吉也。夫人處世,貴乎識時勢,尤貴乎明理義。體之於己,有自量之心;衡之於物,無好勝之念。此訟之初,所以不言訟而言事者,冀其不成訟,而善其中止之意也如此。 九二 ,不克訟 ,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 ,無眚 。《象 》曰 :「不克訟 」,歸逋竄也 。自下訟上 ,患至掇也 。 此一爻見能守義分,可免犯上之患也。克,勝也。歸逋,猶退避意。邑人三百戶,是邑之小者,言自處卑弱之意。掇,自取也。周公系訟二爻曰:九二陽剛而主險,逞其智謀,有能訟之才,又有欲訟之心,但以剛居柔,得下之中。能反躬自審,裁度於理,而且上應九五之尊,屈於勢分,不能相敵,則雖欲訟,烏能克勝乎?故幡然退避,自處卑約,不敢與之抗衡,是為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之象。此正能懼而得中,當屈而屈,不至越禮犯分,何眚之有?孔子釋二《象》曰:凡人不肯退讓,皆由終訟而求勝。二惟不克,宜其歸休而逋竄,能全身以遠害也。所以然者,上尊下卑,有一定之分。若以下訟上,既乖於分而不相安,又絀於勢而不自下,以之樹怨賈禍,患之至也,不猶自取之易乎?《記》有之曰:「分爭辨訟,非禮不決。」禮所以別尊卑,定上下,防患於未然也。若後世爭奪相尚,僭名越分,駸駸乎出於禮,入於刑矣。訟之九二,嚴其辨於上下之間,不特止訟,亦維世之深意也夫? 六三 ,食舊德 ,貞厲 ,終吉 。或從王事 ,無成 。《象 》曰 :「食舊德 」,從上吉也 。 此一爻見守常安正能始終以求無訟者也。食舊德,是守常分;貞,是守正理也。周公系訟三爻曰:六三陰柔,處險而介二剛之間,非能訟者,但知守其常分,享所固有而已足。由乎正理,行所當然而不違,是食舊德而能貞者也。雖有意外之侵侮,不免於危厲,而能泰然自得,眾莫能傾,況必無厲者乎?吉不待言矣。然而守分實難,必若從王之事,事權在握,易逞功能,而退遜自處,一無專成之心,此真能守舊居貞而得吉者也。孔子釋三《象》曰:食舊德,何以得吉?凡訟皆有上人之心,必非能從人者也。三惟委心聽命,以順從乎上,則欿然自視,退讓於人,不敢自主其事。宜其恪守素分,居卑處厚,而得無訟之吉乎?大抵聖賢學問,不外素位而行,分所當得,不與人競利;分所不得越,不與人競功。蓋一有功利之心,即於世相違而不能相從,訟所由作矣。三之從上而吉者,從則安分而不違,為弭訟之善道也。 九四 ,不克訟 ,復即命 ,渝安貞 ,吉 。《象 》曰 :「復即命 ,渝安貞 」,不失也 。 此一爻言能改過以絕訟端為得理之正也。即,就也。命,猶理也。渝,變也。貞,理之正也。周公系訟四爻曰:凡人一有好訟之心,更不思正理所在。九四剛而不中,本欲訟者,幸其居柔,而剛以柔克,知訟不可成,以理自製,故亦為不克。能平情恕物,反其健訟之行,以復就於理,無爭事也。且悔過遷善,變其欲訟之心,以安處於正,無爭心也。是訟可歸於無訟,而得惕中之吉者矣。孔子釋四《象》曰:凡終於訟者,悖理忘害,不知命而大無正,是其失也。今四能不克,至於復而能即,渝而得安,內外一歸於正。雖前有欲訟之失,而剛心既盡,忿氣自消,訟不至於成,豈尚有失乎?吉可知也。 按:天之所命者,理也。人心惟危,何以遂能安貞?惟在乾健一惕間耳。前念之惕,即為後念之貞;競心之忘,即為道心之正。聖人不貴無過而貴改過,於此可見矣。 九五 ,訟 ,元吉 。《象 》曰 :「訟元吉 」,以中正也 。 此一爻見大人以德化民能得訟之平而盡善也。周公系訟五爻曰:九五以聖德而居天位,所謂大人而利見者,能以德化生民,而使民無訟者也。即有時聽訟,無不各得其平。使理直見枉者,得以上伸;情真受誣者,可由上達。有孚不至於見窒,不惟天下無冤民,而且民自不冤矣,非大善而吉者乎?孔子釋五《象》曰:訟何以得元吉?以五之德本中,心一於公,則未聽之前,已無偏主;五之德本正,事得其宜,則既聽之後,皆能當理。將見刑清民服,謂之元吉,信矣。 按:聖人論治,必言使民無訟,而此曰訟元吉者,正欲化有訟為無訟也。九五以中正在上,正己而物正,是以靡爭之化,百辟其刑。最險如九二,已歸逋矣;最健如上九,已三褫矣。其餘復即命者、食舊德者、不永所事者,皆已忘險、忘健,無訟可聽,此訟者所以利見大人也。若止以聽不偏,斷合理,為得聽訟之道,一明察之吏能之,豈所望於大人者乎?此訟獄之歸大舜,虞芮之質文王,至德之感人深而化民成俗,斯義得焉耳。 上九 ,或錫之鞶帶 ,終朝三褫之 。《象 》曰 :以訟受服 ,亦不足敬也 。 此一爻甚言終訟之凶不可幸勝以取辱也。鞶帶,命服之飾。褫,奪也。周公系訟上爻曰:上九剛居訟極,以健訟之才,而濟以必訟之志,誣偽以為真,矯曲以為直,終極其訟以求勝,凶所固然也。即使恃強而獲勝,或錫之以鞶帶焉,然是非情偽,不逾時而立辨。以訟得之,必且以訟失之。終朝甚暫,而奪之者至於三矣,況必無取勝之理,而有必敗之道乎?甚矣,訟之不可終也。孔子釋上《象》曰:終訟之人,雖幸勝而有受服之寵,本非德賞,則授之者非道,服之者不終,縱使受而不褫,亦安足敬哉?而況終朝之褫,俄頃隨至矣。訟之不可成也如此。 按:五服五章,天之所以命有德也。《禮》曰:「君子恥服其服而無其容。」況以訟受服,恥孰大焉?亦不足敬,其殆有三褫者乎?此聖人「原心」之論,所以深愧之而使人自省也。 師 一陽之卦,得位者,師、比而已。先王之制民,無事則為比閭族黨,故比卦眾在內,一陽在上為之主,君象也;有事則為伍兩卒旅,故師卦眾在外,一陽在下為之主,將帥象也。九二剛中,所謂丈人,長子者也。故卦辭曰「吉無咎」,九二爻辭亦曰「吉無咎」。要之,一本乎貞而已。聖人之兵以順動,猶曰毒天下者。蓋兵,兇器;戰,危事也。雖以順動,猶不免於毒。此聖人之特筆也。六爻中,出師、駐師、將兵、將將,與夫奉辭伐罪,旋師班賞之道,無一不備。後世言兵之書,總不出此,而其義光明正大,非後世權謀可比。王者不得已而行師,豈舍此而他求哉? 師 :貞 ,丈人 。吉 ,無咎 。 此卦坎下坤上。坎水為險,坤地為順,藏險於順,有寓兵於農之意。九二、六五有將兵命將之象,故名為師。卦辭言用師之道,利於得正,而又在命將得人,以制勝也。貞,是正道。丈人,才德老成之人。文王系師《彖辭》曰:師以興兵動眾,非聖人之得已也,可不正乎?必也順天人,行弔伐,討亂誅暴,所至若時雨,出於至正而無私,所謂貞也。然將非其人,以國予敵,又必重專征之選,嚴閫外之寄,使得老成持重,好謀而能懼,如丈人者而任焉。斯師出有名,天討彰而聲靈振;兵行有紀,眾心服而勝算成。是以有戰克攻取之吉,而無窮兵黷武之咎,師之道備矣。 按:《傳》有之曰,秦之銳士,不敵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敵湯武之仁義。師以仁義為本,又得仁義之將,如黃髮之尚父,元老之方叔,故吉且無咎,惟三代之師為然。若後世嬴秦之滅六國,吉矣而不免於咎,武侯之伐魏,無咎而不能必吉,豈所稱出於萬全者哉? 《彖 》曰 :師 ,眾也 。貞 ,正也 。能以眾正 ,可以王矣 。剛中而應 ,行 險而順 ,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 ,吉 ,又何咎矣 ? 此《彖傳》是釋師彖辭,見師貴乎貞,而率師者又貴能順,以得人心而成王業也。孔子釋師《彖辭》曰:所謂師者,伍兩卒旅之眾也。興師動眾,必由仁義以張撻伐,是貞之為言正也。凡行師之道,用以伐暴而不為暴,用以驅害而不為害,一出於正。而凡不正者,無不輸誠向化,於以順天心,答民望,無敵於天下,而為王者之師,不亦然乎?此師之所以貴乎貞,而率師者貴乎丈人,蓋有在矣。其在卦體,九二剛中而五應之,是為將者威而能惠,勇而好謀,有丈人之德焉。而且委任既專,事權不患於中阻,是將固有丈人之德,而君又能任此丈人之將也。卦德坎險而坤順,兵雖兇器,戰雖危事,而行乎險道。然以征不義,則叛者討而服者舍;以誅暴慢,則近者悅而遠者懷,是險而能順矣。若此者,以剛中之德,行順民之事,當兵戎所至,見為勞民傷財,不免毒害天下。實則除殘救民,東征西怨,民不謂毒而樂從之,將見功成於一舉,難靖於四方。是將能順從乎民,而民心始順從乎上也,吉而又何咎哉! 按:兵者,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有殺戮之慘,供億之苦,所至荊棘、毒害隨之。故言乎毒者,如攻病然,毒藥所施,非沉疴堅症不可輕用也。然則兵可輕動乎哉?是在率師者,以正舉,以順動,庶乎可矣。 《象 》曰 :地中有水 ,師 。君子以容民畜眾 。 此《象傳》言兵民合一為養師之良法也。孔子釋師《象》曰:坤地之中而有坎水,猶庶民之中而有兵眾,師之象也。君子體之,以為師豈一時所能聚哉?古者民與眾非有二也,於無事時,制田裡,謀生聚,養之者有定製,足民正所以足兵也;設學校,明倫序,教之者有成法,訓民即所以訓兵也。何則?以之容保者此民,以之畜聚者亦即此眾也。故居常則比閭相居,有事則守望相援,不必徵求調發,而桓桓之眾,即在此元元之民矣。以是知藏兵於民,有兵之利,而無兵之害,亦猶藏水於地,有水之利,而無水之害。君子之善用師也如此。 按:自井田之法廢,兵農既分,天下不患無兵而患在有兵。故出己力以衛民,莫若以民衛民之更切;出己財以養兵,莫若以民養民之更易。此管仲作內政,以寓軍令為得井田之遺法,其尚有合於容民畜眾之義乎? 初六 ,師出以律 ,否臧 ,凶 。《象 》曰 :「師出以律 」,失律凶也 。 此一爻戒出師者當守法以謹其始也。律,法律也。否臧,不善也。周公系師初爻曰:在卦之初,為師之始,所以鼓三軍之氣,而懾多士之心,可不謹其始哉?故師旅一行,賞罰必明,則眾志始服;部伍必整,則眾力始齊。此出師之常道,不可不慎也。若不以律,則號令不足以信服,耳目不能以專一,是為否臧,而喪敗隨之,不教之兵,以卒予敵,凶其可免乎?孔子釋初《象》曰:師一出而國家之存亡,人命之安危皆系焉。其不可不用律者,必然之理。苟一失其律,則眾渙心離,一潰而不可收。無制之兵,難免喪師之辱,所謂否臧之凶,可勝言哉? 按:師之有律,猶樂之有律,森明諧協,法至嚴也。《書》曰:「不愆於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所以用律也。若後之兵法,所謂以正合,以奇勝者,陰謀秘計,可謂律乎?故善用兵者,教正而不教奇,猶有律之意存焉爾。 九二 ,在師中 ,吉 ,無咎 。王三錫命 。《象 》曰 :「在師中 ,吉 」,承天 寵也 。「王三錫命 」,懷萬邦也 。 此一爻見命將得人,受君之寵任,能體君心以立功也。周公系師二爻曰:九二在下,為眾陰所歸,有將帥之任,剛而得中,則仁義並濟,寬猛咸宜,又有將帥之才,卦之所謂丈人者也。以此而在師中,司專閫之命,則勇足以懾眾,而奮往常先;恩足以結心,而捍衛不懈。故能計出萬全,有戰勝之吉,而無荼毒之咎矣。且以六五正應在上,委任獨隆,殊恩異數,洊加於授鉞之後,又再三錫命焉,則事權歸一,賞罰必行,其膚公克奏也,不亦宜乎?孔子釋二《象》曰:自古未有寵任不加,而大將能建功於外者。二之在師中吉,實由上承天寵,得君既專,自宜克效其心膂,盡展其才猷,二固不得矜之為己功也。亦未有君心不在於天下,而能任將以成功者。六五之錫命,惟其欲懷保萬邦,救民除害,宜其專任必及於有功,寵命不靳於再三,二尤不得私之為己寵也。此吉且無咎,為能無愧於丈人哉。 按:人臣無專制之義,故受閫外之寄者,必協乎中道,而適合乎時宜,然後專之可也。又必君命再三,恩禮備至,斯下無專擅之嫌,上無中制之失,志存底定者,其亦善用斯道哉。 六三 ,師或輿屍 ,凶 。《象 》曰 :「師或輿屍 」,大無功也 。 此一爻見輕敵喪師,為貪功者示戒也。輿屍,師徒撓敗之象。周公系師三爻曰:凡師之道,必審己之力,量敵之形,可進可退,故能全師而保眾也。六三陰柔才弱,居陽志剛,不中不正,以此用師,則才德俱絀。既患師行失律,在己無制勝之方,犯非其分,又疑師出無名,在彼無可乘之釁。由此以戰,必致徒眾撓敗,有或輿屍之象。外生敵患,內貽君憂,凶孰甚焉。孔子釋三《象》曰:三意本在貪功,不能量力度德,玩敵躁進,致有輿屍之凶。膏血塗於原野,而殘民命;鋒鏑遍於疆場,而損國威。所喪實多,而大無功矣,可不戒哉?從來國家之患,莫大於貪功;師旅之禍,莫甚於輕敵。故兵志有之曰:「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敗。」此行師者先為不可敗,以求可勝,斯無意外之虞矣。 六四 ,師左次 ,無咎 。《象 》曰 :「左次無咎 」,未失常也 。 此一爻見知難而退為得全師之道也。兵事尚右,左次,謂退舍也。三宿曰次。周公系師四爻曰:六四陰柔不中,無勝敵之才,非能進而克捷者也。但居陰得正,有量敵之智。故自審才力不足以致勝,外度時勢未可以成功,即全師而退,遠舍以避其鋒,堅壁以圖其後,有左次之象焉。雖軍庸未奏,而為國慮勝,不敢以眾士之死生,爭一人之功伐。其所見者遠,所全者大,何咎之有?孔子釋四《象》曰:師以能進為勇,將以得儁為功。師左次,似乎退避而辱國矣,何以得無咎?不知見可而進者,自不宜遽退以示弱;知難而退者,又不可輕進以僨事。因時施宜,行師之常道也。四能未失其常,自無輿屍失律之咎矣。 按:《書》曰:「同力度德,同德度義。」帝王之師,貴出萬全,當計其得失成敗,不當論其進退遲速也。若後之言兵者,高坐廟堂之中,逆料境外之事,惟欲其功之速成,而不計其勢之可否,豈知當退而退者?《易》之垂戒,固已昭然較著乎? 六五 ,田有禽 ,利執言 ,無咎 。長子帥師 ,弟子輿屍 ,貞凶 。《象 》曰 :「長子帥師 」,以中行也 。「弟子輿屍 」,使不當也 。 此一爻是言師出必以正,又任將當專,然後可成出師之功也。禽,是害稼者。執言,謂聲罪致討。長子,謂九二。弟子,謂三四也。周公系師五爻曰:六五為用師之主,柔順居中,非喜功好大,擅啟兵端者也。如敵加於己,侵害生民,不得已而聲罪以致討,猶禽暴我田,以傷禾稼,利於執言而搏擊也。此仁義之師,攻非為暴,取非為貪,何有黷武之咎乎?然師行固不可不正,而任將又不可非人。如剛中之九二,師之所謂丈人,而君之所謂長子也,老謀壯事,位望孚人,既使之帥師矣。又使新進弟子,如三四之才德,本無足稱,得與參謀議。則事權不專,號令不一,至撓敗而輿屍,名義雖正而貞,不免喪敗而取凶矣。孔子釋五《象》曰:二為長子,而以之帥師,是能以剛中之道而行師,恩以濟威,謀以濟勇,固能勝任而不忝矣。任苟不專,一使非中行者,剛柔寬猛悉違其道,則輿屍致敗,是豈弟子之罪哉?由於任使之不當也。可見命將之道,不可不審,尤不可不專。不審則使非其人,或至喪師而辱國;得其人而任之不專,則事無統攝,不歸於一,亦覆敗之所由也。後世如趙盾河曲之戰,而謀出趙穿;荀林父邲之戰,而令由先縠,可為明鑑矣。 上六 ,大君有命 ,開國承家 ,小人勿用 。《象 》曰 :「大君有命 」,以 正功也 。「小人勿用 」,必亂邦也 。 此一爻見人君報功當有正典,不可濫及非人,以肇亂之源也。周公系師上爻曰:六居師之終,則武功告成,處順之極,則天下大定。論功行賞,正在此時。大君於是有賞功之命。功大者,非封國無以酬其勘定之勛,則開拓疆宇,使為諸侯;功小者,非承家無以報其捍禦之烈,則寧承世業,使為卿大夫。其賞必酬功,報必償勞如此。然其中或有餘於才,不足於德之小人,則又勿用以預政事,臨民上焉。是非堅樹國本,保全功臣之要道乎?孔子釋上《象》曰:大君有命,所以程功之大小,而賞當其功也。故開國而不為濫,承家而不為吝,無偏無頗,正以論定其功,自可無僥倖怨望之心矣。然曷雲小人勿用?小人戮力師中,用之奔走禦侮,或可以効功。若用之撫綏底定,則挾功自恃,始以靖亂者,終必至於肇亂。豈王者懷保萬邦之至意乎?六之垂戒深矣。 按:師之為卦,萬世論兵之道,皆不出乎此。至上六之終,於報功之典,寓黜陟之權,所以優功臣而隆封建,見聖人待天下之公;遠小人而絕禍端,見聖人慮天下之深。後之保邦圖治者,尚其深鑒於此哉! 比 比之為卦,一陽居尊,而五陰應之。《彖》言五陰比一陽,《象》言一陽比五陰,以互相發明,比之義始盡。凡《彖傳》「應」字多謂剛柔兩爻相應,此則謂上下五陰應乎五之剛,又一例也。六爻自九五稱「顯比」外,餘五爻皆稱「比之」。「比之」之詞,初比之無咎,二四比之貞吉,皆以其比五也。獨三比之匪人而傷,上比之無首而凶,是三上自相為比,而不比五也。自卦言之,群陰皆比於五。自爻言之,或遠或近,或來或不來,有未可一律拘者。蓋卦以明一統之義,而爻各隨其位之所之,所以盡比之變也。 比 :吉 ,原筮元永貞 ,無咎 。不寧方來 ,後夫凶 , 此卦坤下坎上,以坎水比坤地,故名為比。卦辭言人君比天下,必盡比天下之道,斯能得天下之比也。原,再也。筮,謂審察。元,謂元善之德。永,謂存元善而無間於始終。貞,謂行元善而不流於姑息。不寧,謂未得所比之人。後夫,謂不早歸附者。文王系比《彖辭》曰:比卦以一陽居尊位,而得其正。上下五陰,順而從之。以上之比下言,則以一人而撫萬邦;以下之比上言,則以四海而仰一人。比則當為人所親厚,輔助而吉。然民之比我,比於我之有德也。故必再為審察,果有元善好生之德,足以長人。而元善之德,果永而不至於間斷,貞而不失於駁雜,自無忝於作民元後之責,而無咎矣。由是仁恩四洽,凡未比而不安寧者,方歸來未已。彼負固如後夫,只自貽其戚而凶耳,於王者何損哉? 按:比則天下歸心,定於一統。雖或頑梗弗率,亦有自外王化之時。然帝王止自修其德,以盡其安內攘外之實,故虞帝舞干羽於兩階,而有苗自格;南越尉佗自立為帝,漢文以德懷之,而佗遂稱臣。則修德又比人之本與? 《彖 》曰 :比 ,吉也 。比 ,輔也 ,下順從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 ,以剛中 也 。不寧方來 ,上下應也 。後夫凶 ,其道窮也 。 「比吉也」三字,衍文。 此《彖傳》是釋比彖辭,以明比之義也。剛中,謂九五。上下,謂五陰,指臣民言。孔子釋比《彖辭》曰:卦名為比者,何所取哉?以比有親輔之義也。以卦體言之,九五陽剛在上,五陰順而從之,是在下之臣民,莫不傾心向化也,故為比。辭謂「原筮元永貞無咎」者,何所取哉?蓋君德貴剛,而剛貴乎得中。九五以陽居中,是主之以明作之心,而濟之以時措之善,則體仁長人而為元者,一剛中之德為之。且累世不息而為永,無私不雜而為貞,皆剛中之德為之也,此所以當眾之來歸而無咎。又謂「不寧方來」者,卦體上下五陰,皆應九五,是合上下臣民之眾,而皆比於一人也。又謂「後夫凶」者,蓋九五德足致天下之比,則民心之歸已非一日,若後夫自棄德化,以比之道揆之,自當困窮,此其所以凶也。蓋上下順從之日,自外王化,理合致窮。然王者之心,但問吾之可比不可比,不計彼之來與不來,此大公之道,庶幾九五之顯比者歟? 《象 》曰 :地上有水 ,比 。先王以建萬國 ,親諸侯 。 此《象傳》是言先王體比象而能盡比天下之道也。孔子釋比《象》曰:地上有水,水比於地,不容有間,有比之象。先王觀比之象而得比天下之道焉,謂天下可以一人統之,而不可以一人治之。乃列爵分土,而建為公侯伯子男之國,又恐遠近不同化,幽隱不得達,制為巡守述職之典,以親諸侯。合其承宣德意,恩澤下流,天子以親天下者而親諸侯,諸侯以親天下者而報天子。如此,則有以比天下而無間矣。 按:人君以一身居九重之上,萬國之廣,人民之眾,安得一一而親比之?故建國親侯,乃比天下之大權,實比天下之要道也。漢賈誼論,眾建諸侯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其得比天下之道者哉! 初六 ,有孚比之 ,無咎 。有孚盈缶 ,終來有他吉 。《象 》曰 :比之初 六 ,有他吉也 。 此一爻是勉始仕之臣以誠事君也。缶,瓦器也。盈缶,充實之象。周公系比初爻曰:人臣事君,貴於誠信。初六居比之初,當服官之始,情意尚隔於勢分,所恃以進結於君者,惟此孚誠而已。惟內孚之心,外孚之事,無非忠君愛國之念,以此比君,可無忝於臣職而無咎矣。然有孚非易言也。必無一念之不誠,無一事之不實,無少虧欠,若盈缶然,則終當感格君心,而寵遇之來,若出意外,有他吉焉。孔子釋初《象》曰:孚在比初,即推之至於盈缶,亦止此一念之誠,以此格君,君恩之來自在尋常意計之外,宜有他吉也。蓋人臣事主,其始進之日,一念之誠偽,終身之邪正分焉。始進不以誠,後未有能出於誠者也。聖人於比之初六,以有他吉許之,可以為人臣勸矣。 六二 ,比之自內 ,貞吉 。《象 》曰 :「比之自內 」,不自失也 。 此一爻是美其以道事君而能得君以行道也。周公系比二爻曰:六二柔順中正,上應九五,其方出而仕也,一本其內之素養者,以自靖焉。是進非苟合,而可以得君,於比之道,為得其正而吉也。孔子釋二《象》曰:徇人者失己,比之自內,則達不離道,不自失也,蓋得事君之正矣。可見擇才而用,雖在乎上,而以身許國,必由於己。二五以中正之道相比,故為得正。若降志辱身,汲汲以求比者,非君子自重之道矣,國家亦奚賴有若人而用之乎? 六三 ,比之匪人 。《象 》曰 :「比之匪人 」,不亦傷乎 ? 此一爻是明三之不能擇人而比為可鄙也。匪人,指上六。周公系比三爻曰:六三陰柔而不中正,陰柔則暗昧而無識,不中正則邪僻而不良。而況上下與應皆陰,則所近舉非正人,以三之暗昧邪僻,有不入其流者乎?是所比為匪人矣。孔子釋三《象》曰:六二、六四之貞吉,由於所比得人也。六三既比匪人,是暗於擇友之明,不惟無益,而反為累矣。入於不善,而同惡相濟,不亦傷乎?蓋甚言比匪之必傷也。 按:初之應四,二之應五,皆為比得其人。惟三居不正之位,乘承應皆陰,是比之匪人也。如馬援勸隗囂專意東方,而囂乃降於蜀,卒至殺身亡宗,為天下笑,亦大可傷矣。 六四 ,外比之 ,貞吉 。《象 》曰 :外比於賢 ,以從上也 。 此一爻是言人臣盡事上之義,絕內顧之私,為臣道之正也。賢,謂九五。周公系比四爻曰:六四以柔居柔,外比九五,以柔正之德,而居近君之位,是國爾忘家,公爾忘私,得所比之正也。自是明良相遇,有以輔君德而成顯比之治矣,何吉如之?孔子釋四《象》曰:九五以陽剛居上而得其正,不但有其位,而又有其德,蓋賢君也。六四固外比於九五之賢矣,然豈止從其賢而已哉?蓋君臣天地之大義,無所容逃。臣子忠愛之至性,必不可解,故必從之以盡其分也。 按:四當與內應,乃內無可比,而外比於五。舍柔暗而事高明,為得其正,此其所以吉歟? 九五 ,顯比 ,王用三驅 ,失前禽 ,邑人不誡 ,吉 。《象 》曰 :顯比之吉 ,位正中也 。舍逆取順 ,失前禽也 。邑人不誡 ,上使中也 。 此一爻是言九五以大公之道比天下也。顯比,謂顯其比而無私。三驅,謂天子之田不合圍也。不誡,謂不相警備。使中,謂上之德有以使其得中也。周公系比五爻曰:九五一陽居尊,以剛健中正之德為上下五陰所比,是聖人而在天子之位,親比天下,普大公無私之心,而天下之戴之者無一不從王者之化,而忘於不知。如天子之畋,圍合三面,前開一路,使之可去,惟取其不出而反入者,則禽之前去者皆免矣。凡同驅私屬之邑,人咸曉上意,亦不相警備以求必得,為王用三驅失前禽,而邑人不誡之象。蓋在上之人不必求得,而在下化之,亦不求其必得也,凡此皆吉之道也。孔子釋五《象》曰:所謂顯比之吉者,以五有正中之德,其自心而達之政,皆蕩平而無私,故能為天下所歸往也。又謂「失前禽」者,網開一面,逆我而去者則舍之,如後夫不能強之來則舍之而已;向我而歸者則取之,如方來者不能使之去則取之而已。故聽前禽之失也。「邑人不誡」者,由王者建中於上,而下以不偏之德應之,有不期而然者,若或使之耳。 按:程《傳》謂,顯比非唯人君比天下之道如此。如以臣於君言之,竭其忠誠,致其才力,乃顯其比君之道也。用之與否,在君而已,不可阿諛逢迎,求其比己也。在朋友亦然。修身誠意以待之,親己與否,在人而已,不可巧言令色,曲從苟合,以求人之比己也。此於三驅失前禽之義,更為詳盡,可為讀《易》者之法矣。 上六 ,比之無首 ,凶 。《象 》曰 :「比之無首 」,無所終也 。 此一爻是言無德不能為民所比也。無首,謂無德而居上。周公系比上爻曰:人必有剛中之德,然後可首出庶物,而為人所比。上六陰柔居上,無剛健之德以比下,為比之無首之象。如此,則何以為人所比乎?眾叛親離,凶其不免矣。孔子釋上《象》曰:人君為天下所比者,以其德也。比既無首,則不成為比矣,何能保其終以善其後乎?此其所以凶也。 按:首對終而言,上六以陰居終,不能率先天下以從君,而依險自固,其甘為後夫,而自取滅亡者乎? 小畜 以大畜小,以陽畜陰,其常經也。然亦有君子欲行事,而小人得以擾系之;大事之將就,而小故得以邀阻之,皆小畜也。以統體言之,卦惟六四一陰,上下五陽皆為所畜。若析言之,下三爻乾體,受畜者也;上三爻巽體,為畜者也。以一柔下畜三剛,本是難事,以得五與合志,而後能畜。至上九則畜道已成,而不雨者變為既雨矣。要之,陰亦豈能畜陽,惟陽失其道,乃為所制。乾體三爻,初、二皆復,三昵於四而不復,小畜亦但能畜九三一爻而已。由三之不能正室,自失其道也。四雖畜陽,曰血曰惕,有戒辭焉。聖人扶抑之意深矣。 小畜 :亨 ,密雲不雨 ,自我西郊 。 此卦乾下巽上,以巽陰而畜乾陽,故名為小畜。卦辭言君子當小畜之時,道猶可亨,而得行其志也。畜,止之之義也。密雲,陰物。西郊,陰方。我者,文王自謂也。文王演《易》於羑里,視岐周為西方也。文王系小畜《彖辭》曰:此卦惟六四一陰,上下五陽皆為所畜,是以小畜大也。夫陽之力大,方能畜陰。今以巽之柔順,而畜三陽,能系而不能固,則所畜者小矣。夫陽為陰畜,難以得亨,然卦德內健外巽,有能為之才。卦體二五皆陽,有可為之勢,在君子猶得安其位以伸其志而亨。但畜未極而施未行,則所積者未厚,而所施者不能及遠,如雲雖密而不能致雨,徒起自西郊而已,故有密雲不雨,自我西郊之象焉。 按:雲能致雨,今乃密雲不雨者,何耶?蓋東北陽方,西南陰方,陽唱陰和,陰唱故陽不和,而不能成雨也,是密雲不雨,以其起自西郊耳。 《彖 》曰 :小畜 ,柔得位而上下應之 。曰小畜 ,健而巽 ,剛中而志行 ,乃亨 。密雲不雨 ,尚往也 。自我西郊 ,施未行也 。 此《彖傳》是釋小畜彖辭,以明畜而得亨之道,且以勉君子嚮往之功也。柔得位,指六居四。上下,謂五陽。尚往,言畜之未極,其氣猶上進也。孔子釋小畜《彖辭》曰:卦名小畜者,蓋以卦體六四柔得位而上下應之,上下五陽皆為六四一陰所畜,是一小人處高位,而眾君子為其所牽制,有以小畜大之義,故為小畜。夫陽為陰所畜,宜不得亨,而卦辭系曰亨者,何哉?蓋以卦德內健外巽,是其立心則有不屈之操,處事復有善入之道,其才可以有為。卦體二五皆陽,是乾二之陽。用事於下而巽五之陽,用事於上則其勢又得以有為,此所以不為其所畜,而猶可以亨也。又雲「密雲不雨」者,何哉?蓋君子以澤及天下為心,若所積未厚,正當懋其進修之力,奮其嚮往之功,今則畜未及而尚往也。「自我西郊」者,正言德未能以遠及,無以兼濟萬物,潤澤生民,施未行於天下也。 按:自乾坤而下,屯、蒙、需、訟、師、比,皆三男陽卦用事,至此方見巽之一陰用事,而以「小畜」名焉。聖人於陽既幸其志行,復期其尚往,總不欲陰勝乎陽也如此。 《象 》曰 :風行天上 ,小畜 。君子以懿文德 。 此《象傳》是言君子當盡威儀文辭之美也。懿,美也。文德,謂德之發見於外者。孔子釋小畜《象》曰:風行天上,但有氣而無質,能畜物而不能久畜,小畜之象也。君子當小畜之時,不能厚積而遠施,而德之發見於外者,則不可以不修飾而致謹之。故於威儀則致其美,而為君子之容;於文辭則致其美,而為君子之辭。使一身之章,觀聽之美,無不歸於盡善焉。蓋細行不矜,終累大德,皆君子之所戒也。由是養盛而為大畜,則所施自不止於淑其身矣。夫君子之文德,所以修身者在是,所以御物者亦在是。故小畜之懿德,與大畜之蓄德,雖有功力之殊,原無精粗之別。是以君子尤不可不致謹於斯也。 初九 ,復自道 ,何其咎 ,吉 。《象 》曰 :「復自道 」,其義吉也 。 此一爻是言能以王道自守,而無枉己徇人之失也。復者,上進之意。復自道,言以自己道義為復也。周公系小畜初爻曰:初九體乾,居下得正,前遠於陰,雖與四為正應,而能自守以正,不為小人所畜。夫陽本在上之物,今不為小人所畜,而得居所當居之位,有進復自道之象。如是,則既無枉道之失,而復有正人之功,自不至於有咎而吉矣。孔子釋初《象》曰:枉己者,不能以正人。今初九進復自道,則進必以正,不為陰邪所制,上足以正君,而下足以正民,以義揆之,當得吉也。蓋君子未嘗不欲進,而特惡進非其道。初之復,能以道自勝,而不失足於小人,則大節挺然,邪自不得而凂之矣。此正色獨立之士,國家禱祀而求之者,實以其足為朝廷重歟? 九二 ,牽復吉 。《象 》曰 :牽復在中 ,亦不自失也 。 此一爻是言同德並進而不為小人所畜也。牽,連也。周公系小畜二爻曰:九二亦欲上進,而漸近於陰,似若為陰所畜者,以二有剛中之德,則亦能以正自守,而與初九之剛正者,同德而升,不為陰所系畜,有牽復之象,則正氣伸而道可行,故吉也。孔子釋二《象》曰:九二與初九牽復者,豈無德而能復乎?蓋人無自守之德,鮮有不自失者。今九二有剛正之德,自能與初九之剛志合道同,其牽而復也,亦不至於自失矣。 按:君子小人不容並立,然君子之類常孤,小人之黨常眾。故君子必剛正自守,援同德以俱升,乃不為小人所制,此九二所以貴牽復也。不然,小人眾而君子孤,漫然以進,而不受其害者鮮矣。 九三 ,輿說輻 ,夫妻反目 。《象 》曰 :「夫妻反目 」,不能正室也 。 此一爻是言不能進復自道,始為小人所制,而終與之爭也。輿說輻,謂車說其輻,而不能進也。夫妻,三陽與四陰之象。周公系小畜三爻曰:九三欲進之心,雖與初二同,然剛而不中,迫近於四,不中則無靜守之節,近四則有易昵之私。是援結小人以進,卒為所制,而不得進,如輿之說輻然。乃三之志剛,不安受其制,始則陰陽相悅,有如夫妻,究之心不能平,而與之爭,為夫妻反目之象。孔子釋三《象》曰:夫妻反目,豈皆妻之過哉?夫為婦倡,未有夫不失道,而妻能制之者也。由九三剛而不中,自處不以其道,則說輻反目,乃三自為之耳,於四何尤乎? 按:初與二皆能復,獨三畜於四而不復者,與四相比而悅也。使陽不失道,則陰豈能畜之哉?是可為失身於小人者之大戒也。 六四 ,有孚 ,血去惕出 ,無咎 。《象 》曰 :有孚惕出 ,上合志也 。 此一爻是言六四能以孚誠獲上而得免於咎也。血去,謂免於傷害。惕出,謂免於憂懼。上,謂五上二陽。周公系小畜四爻曰:六四以一陰畜眾陽,勢不相敵,本不免於傷害憂懼者,幸其柔順得正,虛中巽體,為能取信於上,一誠所感,二陽亦相信而助之。故外之得以安其身,而免於傷害;內之得以安其心,而免於憂懼,為有孚血去惕出之象。如是則可藉二陽之力,以成其畜之功,而無咎矣。孔子釋四《象》曰:四之血去惕出,雖賴二陽之力,然豈無自而得二陽之助乎?以四能有孚固結於上,而上二陽與之合志,故得免於憂患也。 按:六四一爻為畜眾陽之主,然以陰柔力弱,而又與五上二爻,同為巽體,故必藉助於二陽共成其畜之道。聖人以有孚戒之,欲其反而自求,必誠信在中,足以感孚乎人,而後可免意外之災懼,其辭蓋深切矣! 九五 ,有孚攣如 ,富以其鄰 。《象 》曰 :「有孚攣如 」,不獨富也 。 此一爻是言五合上下之力以畜乾也。攣如,固結之意。富,謂富厚之力。以,謂能左右之也。周公系小畜五爻曰:三陽上進,其勢正盛,畜之為難,九五巽體,居中而有孚,處尊而富厚,是其孚誠既足以感人,使上下相為維繫,且身處尊位,而富厚之力,又足以屈群力而為我用。蓋四與上在五左右,有鄰之象,而五之力為能左右之,以行己意也。心同而力復同,何三陽之不為所畜哉?孔子釋五《象》曰:九五既有孚攣如,是有孚乃感召之本,則眾志之所以信從者,莫非此孚誠為之也,豈獨以其富厚之力使人乎?此卦《彖傳》言以一陰畜五陽,而爻辭則言在上之陽與陰合志。朱熹《本義》因謂巽體三爻,同力畜乾,是下三爻主陽為陰畜,而上三爻又主以上畜下之義也。《易》理變動不居,一爻各立一義如此。若以全卦之理論,則四為陰柔,五當合諸陽之力以制之,而乃以四同巽體,受其籠絡,與之合志,非得處畜之正道者。爻雖不言凶悔,而亦無吉占,則聖人言外之意亦可見矣。 上九 ,既雨既處 ,尚德載 ,婦貞厲 。月幾望 ,君子征凶 。《象 》曰 :「既雨既處 」,德積載也 。「君子征凶 」,有所疑也 。 此一爻是言君子為小人所制,因戒小人不當害正,而君子亦當自防也。既雨,謂與陰相和。既處,謂與陰相止。載,滿也。婦,陰柔小人之象。月,陰類。幾望,已盛之象也。疑,窒礙而不通也。周公系小畜上爻曰:上九雖陽爻而居巽體,對下乾爻,亦為陰類。上九居畜之極,是陰力已盛,其力足以制陽,而陽亦受利於陰,陽不得不與之和,是向之不雨者今陰陽和而既雨矣。既與之和,是陰能制陽,陽至是而不得不止也。所以然者,以君子尊尚陰德,至於積滿而然耳。夫陰之常分,本不可以加陽,今乃以陰加陽,如婦之抗夫,雖或得正,而亦不免於危厲。在君子當陰未盛,尚猶可往,至陰盛如月之幾望,則往必受小人之害而凶矣。孔子釋上《象》曰:陽與陰和而既雨既處者,豈君子之得已哉?由陽不能防之於始,尊尚其德,至於盈滿,其勢不得不與之和也。當此時而征則凶者,陰盛抗陽,動轍得咎,自然窒礙而難行矣。君子至此,豈可以妄行哉? 按:陰雖極盛,不得有加於陽。陽不失道,豈為陰制?乃以陰畜陽,畜極而陰陽俱為不利,則陰何利於畜陽哉?細玩上九爻辭,固為君子戒,亦深為小人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