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明小史 · 第三章 史前期的日本
(自西元前六六〇年至西元後四〇〇年)
日本文明拂曉之數百年間,野蠻的因素總在與文明或大陸的因素衝突著。這種野蠻的因素是難以確切地估定的,因為文明的因素也沒有遺存下文字的記錄,比不得歐洲日耳曼民族的事跡有拉丁文的記載,西哥德之有《沙烈法典》(Salic Law)可尋。
大和民族先祖的野蠻氣概,是初到群島的侵襲者所帶來,抑是因與土著同化而有的呢?是一種古代文明的殘墟,抑是固有粗陋的文化呢?很不幸的,沒有描寫大和民族的原始文明,有如塔西佗(Tacitus)描寫他同時代的條頓部族情況的人。在一種遊牧的時期,其固定的農耕生活究竟到了何等的程度實不無疑問。當時已否有私置田產的制度和權利,社會生活已否進到了能以了解「自由」、「個人安全」的概念,也沒有證跡可尋。無論日本群島早年的移民文明程度如何,我們相信他們同化土著的能力,絕不比法人同化加拿大的印第安人更為迅速,因為大和民族的屢次經略,對待土著的方策舍了驅逐外,即是擒之為奴。
關於大和民族社會之可靠的學識,我們是靠著當時中國的和高麗的記載,而用日本的古物和傳說加以補證。西元六世紀前,惟一的日本通鑑即是唱曲的人,這類人所歌誦的是依據國朝或大家族的稗史。由中國學去書寫的藝術之後,他們才開始根據傳說和稗史纂成了正史:《古事記》是西元七一二年奉敕纂成的,西元七二〇年編成的《日本紀》記載的範圍較比著大些。這種編纂物中所含的歷史成分之多寡,神話的成分又如何,只能由與同時代的中國記載參照而知。關於「年月」之記載,有的地方日本本國的和大陸的非常矛盾。不過,我們不能擲日本本國的神話於不顧,果然要有些已往可靠的事跡是藉神話保存下來的,我們從其中也許揀些歷史和文明的資料。
基督紀元以前,中國稱日本島國為「倭土」,這大概是指大和民族說的;但其後中國用了個敘述的名稱——日本國,是指組成日本的群島而言,意即日出之地。最初許多到日本去的部族給她起了不少的名稱,但沒有一個是指所有島嶼說的。根據大和民族的傳說,則日本為天照神所創造;他用矛探海,矛水滴凝而成日本八島。這類的傳說只可看做是渡海去的侵襲者,看見陸地漸在他們眼前呈現,仿佛是他們首領一發令而有的;當他們首領的船觸著底時,那地方就屬於了他。首領並沒帶著妻侶,到那裡即從島上婦人中找了一個,人們稱她為天照女神——島國之母。和薩克遜人經略英國有相同的地方,向日本遷徙的川流也必是很頻繁的,部落之後又繼之以部落,攻伐奪地,鬧個不休。
日本移民之主要的川流有二,即所謂北部的移民與南部的移民。南部移民似乎是較為強悍,終至與北部移民挑襲,掃蕩了一切,直至西元前六六〇年第一代神武天皇建都於大和。或者這日子還要晚些,也說不定。這些強悍的南方人稱為「天子」,在政治上和文化上占有優越的地位;「天子」就是近世日本所謂「天皇」。「天子」之下為「國津」,意即酋長。繼而皇族又稱「皇別」,「皇別」之下為「神別」。依神道的眾神論來講,「皇別」的亡魂是要稱為國神,「神別」的亡魂是要稱為社會之神的。「皇別」是統治階級,他們的子女即是皇子和皇女;「神別」階級掌地方大權,後日做了朝臣和諸侯。我們從大和民族社會裡第一眼就要見到,群小環繞著的一位極有威權的統治者,一切的權柄都在這位聲勢勃勃的統治者的手裡面。雖是後來政權和軍權分開了,實際上依舊是有勢力的家族把持著一切,並且這種官職不久就變為世襲的了。大家族的族長許多是天皇的近支,在才能上勇敢上往往是他的競敵,他們總惦記著奪取行政的大權。由這種粗陋的政治——從禮俗制度上看,依舊是日本的本色——我們會確切地設想到大和民族社會的情況。
大和民族初到日本的五百年間,群島的大部依舊是被阿奴土人占領著;大和民族最有名的戰將都是很能鎮服或驅逐土人的。因為阿奴土人過於喜歡吃酒,大和人常用這樣的詭計:表面裝做平和,設起酒宴,使土酋酒醉過去,然後乘機把他殺掉;如不能十分灌醉,就在他喝到腦筋已經不清楚的時候來動手。日本群島土人的文明是十分的簡陋,男女雜處在一起,《古事記》云:「父子無別。」冬季他們住在地穴里或崖下的洞裡,這種洞穴現今在日本還是能找得到的。夏季他們多住在樹皮秸稈的茅舍里,秸稈茅舍是用山上竹草造成的。冬季他們用皮遮避身體,夏天不穿任何的東西;他們好喝血。他們得了便宜不久就會忘掉,受了損傷卻從不忘卻了報復。他們頭髻上帶著箭,腰帶上挎著刀。我們曉得,戰時許多的阿奴人被俘虜,立刻做了奴隸。幾世紀後更見到用阿奴人作禮物,送給中國朝廷,中國朝臣見了這種粗野的人甚為驚訝。阿奴人被武士們擒住獻給日本宮廷的事也是有的,被獻上去的奴隸有的是為故去的天皇殉了葬。繼而換了個緩和的招撫政策,用以對付那無抵抗而投降,並願按期納貢的土人。
究竟大和民族比群島土著的文明好幾分,更是本題所當討論的。我們所能推測到的,乃是鄙陋的社會狀態,倫常鬆懈,猜忌猖狂,謀殺盛行。當時「故殺罪」只行於下級人殺了上級人的情節。在天氣極緩的地帶,沒有衛生常識,殘酷的瘟疫是常有的。不過,稻田之存在和其他進步的農業狀況,又使我們相信其時的文明已有了相當的起色。看群島土人大多是從事漁、獵、戰士的,或許農耕是大和民族介紹到日本去的,也未可知。時人在戰敗以後常有自殺的情事,這所表現的不過是從惡劣的運命解脫之願望而已。當時,男婦是處在平等的地位,與文明大有進境後的日本是截然不同的。男子娶他的嬸姨、異父或異母的姊妹以至親姊妹為妻的,並不算什麼異樣;即皇室的匹偶也不敢確信是貞潔的,至少也要用沸水的審試法來決定其向背。社會中的優越階級使用絲織的席,用水獺皮來作地氈,做袍子也用此類的質料。貴婦佩帶著寶石和別種的裝飾品,比後日的日本要闊綽得多。教權和政權仍是不分,大戰之後更必有宗教的儀式。
史前期里,大和民族所受漢民族文明的影響,究竟深淺,吾人不得而知。一般學者以為基督紀元前即或有這種影響,也是無足貴的。大和民族的神話里,少有與中國宇宙論相合的地方;中國論宇宙不言創造者,與日本創於二神之說顯然不合。但從酒和箸的記載看來,卻又與中國的習俗有相像之點,雖則此種名辭或許是編書時期流行的東西。用燒過了的鹿肩胛骨上的裂痕來占卜吉凶,一定是由中國或蒙古傳去的,但這大約是在基督紀元之後。日本天皇常學中國皇帝所說的話,也得如此解釋。諸神所授與日本第一代天皇的御用物——寶劍、寶鏡、寶石,似乎是大和民族自家的創舉。鏡是代表忠實於真理的,寶石代表恩澤和美德,劍則是代表勇敢與威權。此種說法是否與寶物同終始,卻不無可疑之處。很可能的,三者即是代表無人不曉的日本文明中「天、地、人」三綱(國體),即偉大的正義,偉大的光榮和永存。
古物學、人類學、語言學,俱證明這裡的假定是不錯的。日本的古遺物既多且貴,研究古物可察出兩種迥乎不同的文化之存在,第三種文化的痕跡也有些。在日本的新石器時代里,很有些精細的石制用具和武器,不過金屬的痕跡是沒有的。
在許多的日本古代的冢墓里,我們都見到了一種晚來且完全異樣的文化之痕跡。這些冢墓實在是說明日本史前文物的豐富儲藏所。裡面有很多鐵的武器、堅硬的輪形的陶器、銅的珍玩、箭鏃、銅鈴、鏡,以及冢墓時代的家具。日本各地的文明並非是一致的,南部則在石器與鐵器時代中間有些銅器文化的痕跡,原始的文化在北部較為顯著,那是自然的事,因為土著被侵襲者趕到了北部,在那裡他們保持著偏安的局勢直至近代。舍了有一種殘忍的遊戲的嗜好外(自然不僅他們是如此),日本群島並沒有古石器時代文化的痕跡。大抵在新石器時代始有人到日本去,這種證據是很多的。由陶器式樣之不同,可以知道其他的文化的進境,由陶器色彩的漂亮更可看出中國的影響來。
銅器文化一定是在大和民族來到日本以先,原故是在大和民族冢墓裡面找不到這樣的證跡;在群島之南雖能找到,不過那定是馬萊或漢民族的遺物。其他各處見到的銅器定然是直接來自中國的。從某些假託的或誇張的冢墓看來,則在結合起來的長的期間,大和民族產生了好多的戰士。探察冢墓,可知大和民族是能製造鐵的武器和金銀妝飾品的,這足表現一種優尚的藝術與技巧。人們相信亡鬼總是在生人左近,須要設法使亡鬼快活以求贖脫,不要惹怒了亡鬼,免得災殃之來侵;此種信仰在此刻的日本仍是極其風行呢。人們以為接觸著死屍就要沾污,此種忌諱的工作都是指令奴隸們去做。死去人的屋宇必須用火毀掉,為免得燒掉房子,貧窮的人往往把臨危的人抬出室外,容他死在露天。天皇去世時,不但死者的寢室須要燒掉,宮闕遺棄,即政府也要向一座新的首都喬遷的。此種風習直繼續到西元後八世紀。後來,採用一種焚屍的方法來處理死者,以為不但能免去沾污的危險,且可把戰士的骨灰帶入祠堂,在那裡死者得以享受祭拜。
日本建國後約有千年的光景,總不斷地與土著掙扎,民族內部,酋長和崛起的戰將彼此的競爭也是在演,結果促使著部族漸然地融合起來,弱者為強者吞併;然而幾百年間部族的孤幟與猜忌一向是阻礙著文明的進展。日本此刻的文明里仍有這種顯著的現象。西元初年,中日間的往來穩定而協和,雖則這種往來不必是公開的。但此時漢族的文明對於大和國家的方策還是少有(或沒有)影響。行政集權依舊是不十分完善,大家族(特別是皇族)實際上都孤樹一幟,有的為他們自家利益曾私與高麗、中國交往。中國稍然對他示以招呼,他即引為無上的光榮,在戰將的冠冕上加以桂枝,到了朝廷上即藉著他的聲威虎事。西元前二世紀中,漢民族克服高麗之後,高麗的優秀被迫避走日本,這些人在日本官場中占了許多重要的位子。此種歡迎外國優秀的現象屢見,可說是大和民族文明的一種特徵。其後,同化的外人很多,形成了所謂「蕃別」階級,他們也有自家的領袖。最初大抵因為他們是政治、戰爭、藝術和工業的專家而歡迎他們。高麗和中國的技藝得以風行於日本也定是這些人的功績。
中國之領有高麗,大和民族大吃了一驚,百年後日本遣隊伐朝鮮半島,半島三王國之一不得已而投降,允納貢。日本人常劫掠高麗和中國的沿海,和厄忒爾勒德(Ethelred)做英國王時,丹人劫掠英國沿海是一樣的殘暴。因為一個高麗王國與九州半獨立的軍閥勾結,日本為報復起見,西元一九二年遣軍(這雖不是神功女皇直接唆使,也有她的示意)發朝鮮半島。
顯然地,此後大和民族即占有半島南部沿海的一重要部分,並定期征抽貢稅:這也許是不侵犯沿海的交換條件。西元三六四年,日本接收下書籍和金銀鐵制的物品(有的是入口貨,有的是貢物),足見其文明已有不可輕視者在了。我們更會想到,這些書籍或許不是當做珍玩而受歡迎的,當時或許有能讀書的學者。日本從未忘卻了朝鮮半島,在政治上和領土上都飽費苦心,高麗名門田島氏曾在日本文明史上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跡。此時結下的姻緣雖屢間斷,名義上依舊是在那裡;日本從未放棄了她的野心,到了千百年後——一九一〇年,日本遂公然把朝鮮半島吞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