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侘寂 · 詠花詠雨——服部土芳

大西克禮 《日本侘寂》
服部土芳(1657—1730),著名俳人,俳論家。 土芳生於伊賀上野,是「俳聖」松尾芭蕉的高足和同鄉。芭蕉去世後,土芳成為伊賀地區「蕉門」的核心人物。編有俳諧集《其袋》等。他的俳論書《三冊子》,與向井去來的《去來抄》一起被稱為記載、論述和闡釋芭蕉俳諧藝術論與蕉門俳諧風格主張的兩部難得的著作。 《三冊子》大約成書於寶永元年(1704年),由《白冊子》《赤冊子》《忘水》三冊構成,故名「三冊子」。與向井去來的《去來抄》隨筆雜話集的構成有所不同,《三冊子》在結構上具有一定的體系性,試圖將芭蕉以及包括他本人在內的俳諧藝術論,特別是「不易·流行論」「風雅之誠論」「氣論」「高悟歸俗論」「新鮮是俳諧之花論」等,加以較為系統的解說與闡發,從而形成了其俳諧論的鮮明特色。 以下根據岩波書店《日本古典文學大系66·連歌論集、俳論集》和小學館《新編日本文學全集89·連歌論集、能樂論集、俳論集》譯出。個別價值不大的段落略去未譯。 三冊子 白冊子[1] (一)俳諧脫胎於和歌 俳諧,本脫胎於和歌。歌始於天地開闢之時,生產國土的男女二神[2],從天上降臨磤馭慮島,女神先說道:「高興啊,遇上了美男子。」男神唱和曰:「高興啊,遇上了美女子。」這似乎還不算是歌,但心有所思,形諸言語,實則為歌,所以被公認為是和歌之肇始。 神代的和歌格律未定,及至人代[3],自素盞鳴尊起,和歌三十一字開始確立。 八彩雲起四方, 砌起了八重高牆, 與吾妻共享。[4] 從這首歌開始,和歌得以定型。因表現的是大和國之風,故曰「和歌」。 (二)連歌與俳諧 從和歌延伸出來的有連歌、俳諧。 連歌之名,最早見於白河天皇時代[5]。在連歌這一稱呼出現之前,叫作繼歌。那時候句數還不固定。日本武尊東征時,在筑波作歌曰: 在新治筑波, 過了幾天幾夜?[6] 掌燈的侍童回答說: 日子不少了, 已過了十天九夜。[7] 這可以說是連歌的起源。 在原業平作為管理狩獵的敕使,到伊勢國去的時候,齋宮[8]作歌曰: 你我緣份淺, 渾似徒步過淺川, 河水不濕衫。[9] 業平便用松枝炭棒在杯子上寫了下一句: 下回再過逢坂關, 與你重相見。[10] 後鳥羽院時代,禪阿彌法師寫了題名為《小林》[11]的書,對連歌「指合」[12]等其他法式作出規定,這就是本式。而後來在此基礎上制定的連歌法式,叫作新式。 關於俳諧,藤原定家曾說過:「巧舌善言,意在以言辭服人。對無心者以心相對,對不可言喻者付諸言辭,是為機智靈活之體。」[13] 《韻學大成》[14]一書中有言:唐代詩人「鄭綮詩語俳諧多」。此處「俳」者,戲也;「諧」者,和也。因而,唐代將遊戲性的詩歌叫作俳諧。 此外,還有「滑稽」一詞。春秋時代有一個叫管仲的人到楚國去,他以滑稽的語言回答楚人問話。在日本,一休和尚善滑稽。這裡說的滑稽,指的就是在與他人的言語對答中,能言善辯、巧舌如簧,與上述定家卿所言是相同的。在連歌中,將日常中的滑稽用語加以巧妙運用,被世人稱為俳諧之連歌。 (三)「誠」之俳諧 俳諧從形成伊始,歷來都以巧舌善言為宗,一直以來的俳人均不知「誠」為何物。回顧晚近的俳諧歷史,使俳諧中興的人物是難波的西山宗因,他以自由瀟灑的俳風而為世人所知。但宗因亦未臻於善境,以遣詞機巧知名而已。 及至先師芭蕉翁,從事俳諧三十餘年乃得正果。先師的俳諧,名稱還是從前的名稱,但已經不同於從前的俳諧了。其特點在於它是「誠之俳諧」。「俳諧」這一稱呼,本與「誠」字無關,在芭蕉之前,雖歲轉時移,俳諧卻徒然無「誠」,奈之若何! 先師芭蕉說過:「俳諧之道,並無古人可為楷模。」另一方面,先師又反覆說:「看懂古人的技巧並模仿之,容易。如今我所開闢的境界,後來者亦可省察。我深感後生之可畏。」 從前詩歌名家眾多,均出自於「誠」而循之以「誠」,先師芭蕉於無「誠」之俳諧中立之以「誠」,成為俳諧中永久之先賢。時光流轉至此,俳諧終於得之以「誠」,是先師不負上天的期待,豐功偉績,何人可及! (四)俳言 連歌、俳諧本為一體。「心」與「詞」,乃連歌、俳諧之必備。「心」為連歌、俳諧所共通,而兩者之「詞」卻各分畛域,關於俳諧之「詞」,以前就有種種探討。《俳無言》[15]一書曰:「凡可發聲之詞,均為俳言。連歌中常用的詞彙,如『屏風』『幾帳』『拍子』『無例』『蝴蝶』之類均是。千句連歌中使用的『鬼』『女』『龍』『虎』等,只用於千句連歌中的詞語,也可用作俳言。連歌中避諱的詞語,如『櫻木』『飛梅』『雲山』『霧雨』『小雨』『出門』『浦人』『賤女』之類,在《無言抄》[16]和紹巴的聞書[17]中多見。這些都是俳言。」 (五) 俳諧歌「女郎花」盛開, 可親可憐招人愛, 不由伸手摘。 卻從馬上滾下來, 老僧汗顏不傳外。[18] 這首和歌,是僧正遍昭在嵯峨野落馬時而寫的,可以說是俳諧的楷模。在俳諧中,像此首和歌,詞不庸俗、心存詼諧的作品,可謂上品;言辭卑俗,缺乏詼諧的作品,是為下品。 先師說過:「從前的俳諧歌,有種種歌體,有真情實感的作品,如: 念我的人啊, 你的心難以琢磨, 你站在面前, 仿佛又隱身不現, 我不能將你看穿。[19] 雖然是冬天, 春天已經在眼前。 盼花情切切, 籬笆牆上雪花落, 權且當作鮮花看。[20] (六)俳諧的特性 先師芭蕉曾說過:「春雨、煙柳這樣的題詞屬於連歌;而一隻鳥兒啄田螺,就完全是俳諧的題材。『頭頂黃梅雨,去看水鳥建浮巢』,我這首發句中,在用詞上看不出俳諧的特徵,但『去看水鳥建浮巢』,心境是俳諧的心境。『霜月天寒涼,幾隻哀鴻無歸藏,瑟縮排成行』[21],對這首發句,我的脅句是『冬天朝陽無熱量,倒有哀感與惆悵』。從心與詞兩方面看,都沒有特別明顯的俳諧特性。但實際上,接續發句,再作一首,也就有了俳諧特性。俳諧特性體現於『詞』,又體現於『心』。像上述我的脅句,就已經含有俳諧意味了。對此不能作死板的理解。」 (七)俳諧之「誠」 漢詩、和歌、連歌、俳諧,皆為風雅。而不被漢詩、和歌、連歌所關注的事物,俳諧無不納入視野。 在櫻花間鳴囀的黃鶯,飛到檐廊下,朝麵餅上拉了屎[22],表現了新年的氣氛。還有那原本生於水中的青蛙,復又跳入水中發出的聲音[23],還有在草叢中跳躍的青蛙的聲響,對於俳諧而言都是情趣盎然的事物。 多聽、多看,從中捕捉令作者感動的情景,這就是俳諧之「誠」。 (八)俳諧規則 俳諧的規則都是從連歌式目中學習過來的,很早之前就已經形成。連歌規則中,有所謂「新式」,連同追加的部分,均出自二條良基攝政之手。所謂「今案」,為一條禪閣[24]所作。肖柏又將以上三種合為一部[25]。根據這些規定,譬如說,一卷中若干相同的事物只能吟詠三次,俳諧中則容許四次;連歌中若干相同事物要間隔七句才能再次吟詠,俳諧則間隔五句即可。總體來看,俳諧的規定是寬鬆的。 在肖柏整理的「今案追加」的規定中,有和、漢連詠的法式。這一法式作為俳諧的法式,從很久以前就一直沿用至今。 包括松永貞德的著作在內的俳諧規則的書,世間多有流布。我就此曾請教過先師,先師認為大多不可信用,同時又說,「其中《俳諧無言抄》,庶幾可用也」。 (九)關於俳諧規則 我曾對先師說:「俳諧創作中如果沒有規則,就無章可循。希望我們蕉門也有這樣的一本書。」先師說:「我對此事很謹慎。確立規矩法度,非同小可。例如,將『花之本』之類的稱號贈予俳人,沒有法度,則名不正言不順。迄今為止,法式層出不窮,但不被採用遵守,何用之有?規定一些法式,在小圈子中墨守,是吾輩引以為恥的。制定規矩應該因時而宜,大體即可,不可過細。」我說:「儘管如此,有志於俳諧的師門諸君,還是希望有一部切實可用的規則指南,在我們蕉門內部使用即可。」 (一〇)關於戀愛之句 關於戀愛之句,先師說:「自古及今,戀愛之句必須連續吟詠兩句。古代的戀愛之句,都是將固定的詞語加以收集,然後將那些詞連綴起來,吟詠成句,卻不太重視內心戀愛之『誠』。而今以我之見,戀句在一卷俳諧中至關重要,作起來十分不易。過去,在宗祇的時代,戀句只有一句就結束的例子並不少見。今後,我們師徒可以商量一下,在一卷中只吟詠一句戀愛之句,不知是否可行?」 在另一場合,先師又說,「前句的內容像是戀愛、又不像戀愛的,一時難以判斷,應該以戀愛之句應對,這樣就將前句轉變成了戀愛之句」,又說,「既以戀句結束,後面就不能再有戀句了。對此事,《新式》中似有規定。不過,是否為戀愛之句,應由在座的作者來作判斷」。 (十一)關於旅行之句 關於俳諧與旅行的問題,有一本俳諧書[26]曾記載道:「先師芭蕉說,連歌中羈旅之句可連續三句,俳諧則以兩句為宜。羈旅之句可以多多吟詠的素材有神祇、釋教、戀愛、無常等。因為只有羈旅,我們才可以更大程度地超越這個現實世界。羈旅與戀愛之句,寫起來難度很大,對讀者而言,興趣均集中於此。作羈旅之句時,即使是身處鄉間,也要以跋山涉水、從都市到鄉村舟車勞頓的心情來創作,或者設想已經離開了都市後,與都市的人互通音信。這就是我對連歌的一點兒體會。」 該俳書還寫道:「先師芭蕉說,東海道上一條路都沒有親自走過的人,要想表現出風雅之情,是很難辦到的。」 (十二)本歌的範圍 關於如何從本歌中取材,《連歌新式》中規定:「《新古今集》以降的和歌不可用作本歌。」所謂八代集,系指《古今集》《後撰集》《拾遺集》《後拾遺集》《金葉集》《詞花集》《千載集》《新古今集》。根據后土御門院的詔書,在八代集之後又加上了《新敕撰集》和《續後撰集》,一共十代集,可以從中擷取本歌。《連歌新式》又寫道:「堀川院時代兩次被敕選入集的作者的和歌,即使不在十代集範圍內,甚至是沒有被編入集子的和歌,也可以在慎重選擇的基礎上取作本歌。」 後普光園院二條良基在《近來風體抄》一書中寫道:「作為和歌之本歌的作品,到《堀河院百首》為止。而且同一類作品,要以名家名作為先。不過,如今從《金葉集》《詞花集》《千載集》《新古今集》中取本歌也完全無妨。就此,我曾與左相府[27]交談過。在連歌創作中,取本歌到《新古今集》為止,至於證歌,可以一直取到最近。」 定家卿在《詠歌大觀》中寫道:「和歌用詞,唯取『三代集』中的先賢用詞,此外一概不取。《新古今集》中古人作品中的用詞,亦可採用。」 又,《新式今案》中寫道:「若非廣為人知的和歌,在連歌唱和中不可作為本歌使用。不過,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用作證歌。」 (十三)本歌與證歌的不同 本歌與證歌有所差別。連歌與俳諧的「本歌取」,就是以古代和歌中的有關詞語在前句與付句之間建立聯繫。而證歌則稍有不同,證歌不像「本歌取」那樣直接,它只是承續前句的余情,或者是對前句吟詠的名勝加以呼應,所以,證歌不必像本歌那樣為人所熟知,從任何一部歌集中取材均可。 (十四)關於「輪迴」 關於「輪迴」,《連歌新式追加並新式今案等》寫道:「寫『薰香』之句,以『焦急』之句應對,接下來不能再以『紅葉』唱和,因為這三個詞意思相通。應該以『舟』相附和,因為『焦急』與划船的『劃』字雖同音[28],但意思完全不同。『夢』這個詞應以『面影』相附和,而以『月花』來附和『面影』,為晚近的作者所不取,實則完全沒有道理。實際上從前的人們對此也不迴避。」 又說:「例如,『花』之句以『風』或『霞』來唱和,而接下來則不可再度如此酬唱。在一卷連歌中,『花』之句與『風』或『霞』之句即使相隔數句,也是應該迴避的。其他依此類推。」 又說:「『竹』之句,因為『竹節』的『節』與『世』同音[29],故而以『世』字相唱和。而此後再出現『竹』字的時候,不可以『夜』字相附和[30],這就叫作『遠輪迴』。『嵐』這個詞,應以『山』之句相附和,而接下來若再以『富士』附和,與前句的『山』字相關,就變成了『打越』之句,對此應該規避。其餘依此類推。在一卷連歌中,應避免相似的句子再度出現,這就是『遠輪迴』。」 (十五)雷同 雷同的問題,不可輕視。先師說過:「自己的歌句是否與他人雷同,在檢討這個問題之前,必須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現在的作品是否與自己從前的作品雷同。」 (十六)趨向 所謂趨向,有表與里兩個方面。兩個作品之間在趨向上有一定關聯,不能輕易判定為雷同。 (十七)切字 關於發句的切字,先師芭蕉說:「要使用一直沿用下來的字來作切字,此前有關連歌俳諧的書籍上曾有詳細說明。沒有切字就不叫發句,那就成了付句。當然,即便使用了切字,也未必就是發句,有的到了後面的付句方可斷句。這是因為切字實際上不能真正起切斷的作用。有的句子,沒有切字也能切斷,這樣的句子也能成為發句。對於這個問題的判斷,應以切字為依據。對此,一定要靠個人用心體會,否則難以理解。同時還需要參考流傳下來的種種口傳秘籍。」 先師芭蕉將俳諧的基本要領都用心傳授給了我們。有一次,先師寫了一首發句:「梅花開朵朵,阿古久曾[31]意如何?愛梅可似我?」[32]然後考慮如何為這首發句加上切字。待在一旁的我說道:「這首發句即便沒有切字,也能斷句啊!」先師說道:「當然可以斷句。但是,還是有切字為好。如果沒有切字,會使初學者感到困惑,那就不好了,所以對切字要認真對待。對於通常的句子,倘若找不到合適的切字,也可以斷句。總之切字的事情不可馬虎。」 (十八)文章諸體 關於文章,先師說: 「相對於詩而言,種種散文的總稱,叫作文章。文章有『序』,『序』又有三體,即由序、來序、內序。『由』交代寫作動機,『來』交代寫作原委,『內』交代文章的大概內容,此三體合而為一,即是完整的序。文章的最後是『跋』,有序必有跋,序跋所說的事情基本相同,只是跋較之序,可寫得更為詳細。序跋都需要註明年號月日,可以用五七調的長歌[33]的格式書寫,或者使用五字、七字、三字等自由的文體書寫。該寫對句的時候就寫對句,包括掌故的對句、野山、水邊、生物類的對句等,大致相同。關於和歌、連歌俳諧之類書籍的前言,寫法與上述的序並無不同。漢文的前言另有其寫法。『記』作為一種文體就是記述的意思,寫法與序跋相似,只是內容有所不同。『銘』作為一種文體就是銘記對方之名,寫法與上述相同,只是內容有所不同。『贊』這種文體是專事頌揚誇讚的,例如描寫棠棣花的時候,還要讚頌它,實則是棠棣贊。一般而言,這種文章用漢文來寫,取四字一句的格律。」 (十九)發句比賽[34]的評判 發句比賽的評判,有眾議判這樣一種方式,參加比賽的人聚集一處,互相評議優劣,判定勝負。蛙句賽[35]的發句比賽,形成了眾議判的規範。蛙句賽中沒有特定的評判人。在被稱為本判的通常的發句比賽中,評判者要寫序跋,也要記錄作者的姓名和句數。 和歌中也有名為歌合的比賽,通常是當場即興評判,也有事先將評判詞準備好了的兼日判。當場評判時,在座者分為左右兩方,圍著文幾就座,互相評點,評判人聆聽完後,再根據這些評點給出自己的評語。第一輪的比賽,通常以「持」,即不分勝負而收場。 (二〇)關於懷紙[36] 正規的懷紙,是百韻(句)的,五十韻或「歌仙」(三十六韻)是其簡略形式。連歌中古式的百韻,是在第一張「表」(正面)寫十句,在最後一張「里」(背面)寫六句。詠月之句要在第七句之後出現,詠花之句要在四張懷紙的表里各有一句,一定要在第一張的正面有吟詠名勝的一句。《清水連歌》[37]所定的規矩就是如此。 先師說:「關於連歌,古代就規定第一張懷紙正面要寫十句,此後循此例而行。如果八句就寫滿而將後兩句寫到了背面,從前都是規避的。現在的連歌不再固守此例,俳諧更不必拘泥。在連歌中,龍、虎、鬼、女等顯眼的題材,在第一張正面不應出現。而在俳諧中,鬼、女不出現於第一張正面,但龍、虎則無妨。此外,殺伐、刀砍、捆綁等內容,要謹慎取捨,在百韻俳諧中儘可能不要超過一處。」 我問道:「戀愛、述懷之類,還有祝福的句子,在懷紙第一張的正面應如何處理呢?」先師回答說:「要根據具體句子而定,戀愛之句沒有問題。在述懷的時候,如果是針對他人而寫的,就容易帶有祝福的意味,但那仍然屬於述懷。例如,『寂寞的花』雖然是述懷的,但也不錯;『斷壁殘垣牽牛花』,寫的完全是貧寒人家,應該規避。一定要獨出機杼,不可踏襲別人。」 我接著又問:「戀愛、無常,還有第一張正面所規避的掌故、故事等,若只是作為一種內心意念,並不形諸文字表面,或者是假託他物加以吟詠,那也不能在第一張正面出現嗎?」先師回答說:「還是應該迴避為好,當然也要根據具體作品而定。但作品的深層隱含此意,即使未形諸文字,作者有了這些意念,就不純正了,不如徹底放棄為好。不過,只是在第一張正面不可表現這類內容,並不是所有的場合都不能表現。」 我又問:「古今人名不出現在第一張正面的歌句中,是為什麼呢?」先師回答說:「出現今人的名字要謹慎,至於古人的名字,可根據需要,吟詠無妨,但不宜提倡。」 我接著又問:「古人說過,在一卷俳諧中,沒有戀愛之句就不能成卷。為什麼人們都那樣青睞戀愛之句呢?」先師回答:「戀愛之句至關重要。在一卷懷紙中,戀愛之句特別引人注目,日本的始祖二神的交合就是由戀歌開始的。戀愛之句不可或缺,應該慎重對待。」 (二一)歌仙 先師芭蕉曾說:「由三十六句組成的歌仙形式,就是向前行走三十六步,一步也不能後退,隨著接續唱和的推進,歌心不斷展開變化,而臻於完成。」 (二二)關於發句 發句就是一場連歌會,或一卷連歌中的首句,初學者不可貿然吟詠。從前的《八雲御抄》中也有這樣的提醒,認為「應該由藝術高超、德高望重者吟詠」。而先師芭蕉則喜歡將發句吟詠得輕妙。也許是因為時代不同的緣故吧。 一直以來,在新落成的宅第舉行的連歌會上,有些詞要加以規避,如「燃」「燒」「火」之類;在表示追悼性的連歌會上,要規避「暗道」「迷路」「罪」「科」之類;在船上舉行的連歌會上,則要規避「沉」「風浪」之類的詞語。 涉及殘疾人的發句,如在座的有傷殘人,更要有所顧忌。這個問題不限於發句,應隨時加以注意。 (二三)關於脅句 一直以來,一般認為脅句應由舉辦歌會的東道主來吟詠。不過,現在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有所變化。從前,由客人吟詠發句表示感謝問候,主人則接著吟詠脅句,向客人表達歡迎問候之意。先師芭蕉說過:「在脅句中,主人所表達的是迎客之意,脅句中吟詠風花雪月,可以表現出問候歡迎之情。」 發句中出現了時間跨度為三個月的特定事物的場合,到脅句中必須確定具體季節。即使不形諸詞語,也要有季節的意識。這是連歌中的規矩,俳諧也同樣適用。 先師芭蕉說過:「發句中吟詠的神祇、釋教,以及其他特殊的題材,脅句必須加以呼應。即使不形諸詞語,也要有相應的心情。不過,像吟詠『水祝』[38]的發句,戀愛意味較少,有時只單純用作季語,對此,脅句不以戀愛之句唱和亦可。脅句如何吟詠,都要取決於發句。」 脅句的唱和方法,有「對付」「違付」「打添」「比留」之類,從前就有規定。對此先師說:「脅句最重要的是要唱和發句,所以以『打添』為好,當然脅句中也可以體現自己的創意。結尾處以使用韻字[39]為宜,也有以假名結尾的,應順其自然。關於這方面的心得體會,可參閱一些口傳秘訣。歸根結底,要努力使脅句與發句融為一體。脅句作者首先必須聽清弄懂發句的意思,暗暗幫助發句強化問候寒暄之意。倘若問候寒暄之意不能充分表達,則是失禮的行為,是可恥的事情。」 脅句中的尾字,就是以韻字結尾。例如,連歌的發句相當於漢詩中聯句的第一句,脅句相當於第二句,也就是唱句與對句的關係。俳諧模仿聯句,在脅句結尾處使用韻字。聯句中將韻字稱為「韻」。 (二四)第三句 關於第三句,先師芭蕉說過:「第三句不必求精,可以改變發句與脅句的風格,轉入『長高』風格。」有一本俳諧書[40]上也寫道:「關於第三句的結尾用字,從前沒有規定,到了宗祇才有規定。」這些規定為人所遵守。 發句中使用表示疑問的切字的時候,在第三句的結尾不能使用帶有撥音[41]的字,對此古人早有規定。表示疑問意味的句子,要間隔兩句才可出現。「らん」是表示疑問的撥音字,句中要有相應的詞加以呼應,如「や」「か」「いつ」「なに」[42]之類。根據具體情況,不用這些疑問詞也行,這叫作「一字撥」,如「をらん」「ちらん」之類。 發句以「哉」字結尾時,第三句的結尾不能使用「にて」,這一點前人早就說過。因為這個「哉」字並不是表示疑問的意思,而是像「花盛哉」「月明哉」之類具有感嘆之意,用了「哉」字,「花盛」「月明」的意思並沒有改變。先師芭蕉說:「『にて』在能夠轉換為『に』的情況下可用,而『にて』則不可。」 名詞結尾,或是「て、に、は」結尾,都要順乎自然。古代的口傳對此有所論述。其中,古書有云:「脅句以韻字結尾,則懷紙上的第三句不可再以韻字結尾;若脅句以『て、に、は』結尾,則第三句可以韻字結尾。」這樣的結尾處理都是高手達人所為,而一般作者的第三句結尾,還是用「て」「らん」「もなし」「に」為好。這是通常的規則。 第三句的主題轉換也很重要,但要依照發句與脅句之間的唱和方法而定。在使用「違付」「調和付」[43]方法的場合下,第三句沒有必要轉換話題。先師芭蕉說過:「發句吟詠的是戀愛、神祇,脅句予以唱和,這種情況下,到了第三句就必須轉換話題了。」 (二五)第四句 一直以來從第四句開始,吟詠起來就較為輕鬆了。先師說過,「第四句不怎麼重要,它和脅句一樣,所以不必太雕琢推敲」,也不用典故、故事。先師還告誡說,「即使是接續春秋季節,第四句也不可吟詠花與月」。 (二六)第五句、第七句 關於第五句、第七句,古代就有「結尾第三句用『て』、第五句用『らん』」之說。[44]第七句也是同樣。第三句終了後,作者按順序輪了一圈,然後就是開始吟詠上句。其中,詠月之句是例定的,最為重要的應該交給在座的長者吟詠為好。第一張懷紙正面(表)上的用詞不可重複,這是需要注意的。不過,以「て」和「らん」結尾的,作為付句的一種形式,叫作「表道具」,容許用詞重複。 (二七)懷紙的第一張背面 到了懷紙第一張背面,自古就有「四春八木」的規定[45],指的是背面的第四句不吟詠春之句,第八句不吟詠高大的植物。因為這與後面的第十三句例定的花之句有衝突,所以需要注意,其他句無妨。吟詠到春天即以「花」唱和,這叫作「呼出之花」。在例定的詠花之句的前句中,應該規避吟秋之句。古人云:「將戀愛之句放在例定的詠花之句的前面來吟詠是很難的,此為連歌中秘事,需要在前句就加以留意。」[46] (二八)詠月之句 關於例定的詠月之句,先師芭蕉說過:「在百韻俳諧中,前五十句中不能出現詠月之句。此後出現詠月之句,趣味較濃。在由三十六句構成的『歌仙』形式中,可以隨意,因為『歌仙』是簡略的形式。在例定的詠月之句中,包括『殘月』在內的『月』字相互重複,此種情況下可以使用月亮的異名。使用何種異名,則要根據個人的創意而定。」 先師芭蕉還說:「詠月之句,放在上句為好。例定的詠月之句,應該迴避『落月』『無月』之類的詞語,當然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無定規。」 「星月夜」特指秋天,不是通常的「賞月」之「月」。不過,發句中一旦出現「星月夜」,懷紙第一張正面上的例定就是「素秋」[47],應以秋季以外的「殘月」之類來替代。 《新式連歌》中規定:「詠月之句中出現『月』字,以下應間隔五句方可再次出現。」先師芭蕉說:「懷紙第一張正面的八句中,出現詠月之句最多能有兩句,這樣四張加起來就有八句了。所以第四張懷紙的背面,絕對不能再出現詠月之句。」[48] (二九)詠花之句 關於詠花之句,一般規定是:在百韻俳諧中,例定的詠花之句可有四句,其中,下句(短句)中只能有一句。詠花之句不可超過例定的句數。 我曾問先師:「賞花之情,是要接續前句而來呢,還是在獨立的一句中加以表現?如果不是櫻花,而是想起梅花、菊花、牡丹等『正花』並且吟詠成句,那麼隨著花草榮枯,季語該如何確定呢?還有,像『正月賞花』『九月花開』之類的詠花之句,應該如何處理呢?」 先師回答說:「像『九月花開』這樣的句子,是不合理的,因為現實中並不存在。將梅花、菊花、牡丹這樣『名木』的名字隱而不表,單純作為『花』加以表現,這就是所謂的『正花』。這種情況下,其季語應該儘可能算作『春』。原本所謂的『花』,其實指的只是櫻花。倘若不拘泥於櫻花,將一般的春花都作為『花』加以吟詠,又不把這些花作為『正花』,那麼詠花之句就要比例定的四句多出許多。如此一來,賞花之心、詠花之句的分量就變輕了。」 宗祇時代之前,在百韻連歌中,詠花之句只有三句,吟雨之句可有一句。到了宗長時代,才奏請皇室,允許在懷紙第四張背面增加一句詠花之句、一句吟雨之句,於是就變成了詠花四句、吟雨兩句。對此,先師芭蕉說,「此乃連歌定式」。 (三十)終句[49] 連歌會進行到懷紙最後一張背面的時候,與會者都輪了一圈,前人規定[50]:「到此時,可以放輕鬆些,不必拘泥此前的作者順序;到了『終句』,吟詠時與前句的接續不緊密,亦無妨礙。」倘若終句與前句聯繫太緊,就會令在座者掃興,並被懷疑是「事先準備好的」。前人還規定:「終句,不能由發句的作者,或連歌會的東道主來吟詠。如果在懷紙第一張正面的一輪吟詠唱和中,有誰沒有吟詠,那麼此人就應該成為終句的作者。此外,發句中使用過的詞語,在終句中應當規避。」又規定:「如終句的前一句是例定的詠花之句,而且吟詠的是芳香之花,那麼,即便詠春之句已經有五句了,終句也一定該是詠春之句。這種情況下,詠春之句即使有六句也無妨。」 終句要吟詠哪個季節的事物,或者如何吟詠戀愛之句,都須要好好加以體會。 注釋 [1] 白冊子:日語假名為「そうし」,漢字可寫作「雙紙」「草紙」「草子」「冊子」,指裝訂好的書籍,在江戶時代也是大眾通俗讀物的代稱。「白冊子」為「白色冊子」之意,與第二部分「赤冊子」相區分。 [2] 指伊邪那岐、伊邪那美。 [3] 人代:與「神代」(神的時代)相對而言,指「人的時代」。 [4] 原文:「八雲たつ出雲八重垣つまごめに やへがきつくるその八重垣を。」 [5] 白河天皇時代:白河天皇,日本第72代天皇。其間,源俊賴受命編纂的《金葉集》有「連歌」部。 [6] 原文:「新治つくばをこえて幾夜かねぬる。」 [7] 原文:「かがなべて夜には九夜日には十日よ。」 [8] 齋宮:新天皇即位的時候,作為祭主,被派往伊勢神宮的未婚公主(內親王)。 [9] 原文:「步行人のわたれどぬれぬえにしあれば。」 [10] 原文:「また逢坂の関はこえなん。」 [11] 小林:據日本學者研究,小林疑為「北林」之誤。 [12] 指合:亦寫作「差合」,為避免連歌與俳諧中的用詞單調,對同類、同音詞彙使用的範圍與限度作出規定,提出注意事項。 [13] 出典《桐火桶》。據日本學者考證,《桐火桶》是假託藤原定家的偽書。 [14] 《韻學大成》:指中國明代學者濮陽淶的《元聲韻學大成》。 [15] 《俳無言》:全名《俳諧無言抄》,向井去來著。 [16] 《無言抄》:連歌式目書,著者應其。出版於慶長初年,即16世紀末。 [17] 指紹巴的《連歌式目聞書》《新式聞書》等。「聞書」,記聞之意。 [18] 原文:「名にめでて折れるばかりぞ女郎花 我落ちにきと人にかたるな。」 [19] 原文:「おもふてふ人の心のくまごとに 立ちかくれつつ見るよしもがな。」出典《古今集》卷十九「雜體」中的俳諧歌,作者佚名。 [20] 原文:「冬ながら春の隣のちかければ 中垣よりぞ花は咲きける。」出典《古今集》卷十九「雜體」中的俳諧歌。作者清原深養父。 [21] 出典《冬之日》,作者山本荷兮。 [22] 這是芭蕉的一首俳諧發句所吟詠的內容。原文:「鶯や餅に糞する縁の先。」 [23] 這是芭蕉的最著名的一首發句《古池》的意境。原文:「古池や蛙とびこむ水の音。」 [24] 一條禪閣:一條兼良。 [25] 即《連歌新式追加並新式今案等》。 [26] 指李由、許六著《宇陀法式》。 [27] 左相府:指幕府將軍足利義滿。 [28] 二字均讀「こがれる」。 [29] 均讀作「よ」。 [30] 日語中的「夜」也讀作「よ」。 [31] 阿古久曾:著名歌人紀貫之的幼名。 [32] 原文:「阿古久曾の心は知らず梅の花。」 [33] 長歌:指和歌之一體的長歌。 [34] 發句比賽:原文「句合」,是與「歌合」相似的比賽。 [35] 蛙句賽:指在深川芭蕉庵舉行的以「蛙」為題材的發句比賽,隨後相關作品由仙化編成《蛙句賽》(原文《蛙合》)一書,於貞享三年(1686年)刊行。 [36] 懷紙:書寫連歌、俳諧的紙張。此節講的「懷紙」,主要不是懷紙本身,而是作為一種連歌、俳諧的存在形式。 [37] 《清水連歌》:作者兼載,明應元年(1492年)作者奉納於清水寺,此後清水寺舉行的連歌會循其例,至江戶時代被普遍採納。 [38] 水祝:日本古代風俗儀式,在新婚翌年的元旦,親朋好友向新郎灑水表示祝福,謂之「水祝」。 [39] 韻字:以下行文中有時也作「文字」,似特指漢字的韻字。 [40] 指的是《俳諧無言抄》。 [41] 撥音:日語中的鼻音「ん」。古代日語一般用在字尾,表示疑問、推測等。所以第三句如果使用帶有撥音的尾字,等於對發句的疑問沒有回應。 [42] 「や」「か」「いつ」「なに」都是疑問詞。 [43] 原文:取りなし付。 [44] 出典《俳諧無言抄》。以下基本觀點為轉述《俳諧無言抄》。 [45] 出典《俳諧無言抄》之《里》項。 [46] 出典《俳諧無言抄》。 [47] 素秋:連歌、俳諧中,詠秋之句連續三句沒有出現「月」字,是為「素秋」。 [48] 此句的意思是保證百韻連歌俳諧中,詠月之句為七句。 [49] 終句:原文「あげく」,寫作「舉句」或「揚句」,指一卷連歌、俳諧集,或一場連歌、俳諧會的最後一句。 [50] 以下依據《俳諧無言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