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得到任何事 · 第十講 社會感、常識與自卑情結

Social Feeling,Common Sense and The Inferiority Complex 自卑感與社會感人皆有之。 所有人都必須學習如何透過「常識」之力,將兩者導向健全有益的發展,同時也要避免增生出無用的自卑情結與優越情結,進而看見人生真正的價值。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自卑感和追求優越感會導致社會適應不良。就字面來說,自卑情結與優越情結已透露出社會適應不良可能導致的一切後果。這兩種情結都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存在於人體之中,而是個體和社會環境互動的結果。這兩種情結為何並非人皆有之?每個人都會有自卑感,都會努力追求成就與優越,這正是構成精神生活的要素。但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自卑情結與優越情緒,因為有些人會用一種心理機制來控制自卑感與優越感,轉而導入有益於社會的管道;而這種機制的泉源正是社會興趣、勇氣與社會意識(social-mindedness),其中社會意識又稱為常識邏輯(the logic of common sense)。 且讓我們來了解這種機制的功能。只要孩子的自卑感不太強烈,一定會努力讓自己有價值,並投入人生的有益面向。為了實現目標,這樣的孩子定會關心他人的需求與利益。社會感(social feeling)與社會適應能力是最正確、正常的補償。某種意義上來說,不管大人小孩,努力在有益面向追求優越感的人,一定能培養出社會感,社會適應良好。我們找不出有哪個人說「我什麼都不在乎」時,是百分之百真心的;人或許會在行為上表現得毫不在乎,或者擺出一副對全世界都沒有興趣的樣子,但無論如何都無法說服自己。反之,有些人會宣稱自己對別人有興趣,以掩飾自己缺乏社會適應能力。這證明了社會感人皆有之。 然而,社會適應不良的情況真實存在。我們可以透過分析邊緣個案,來探究其成因;所謂的邊緣個案(marginal case),指的是個體其實具有自卑情結,但因處於有利環境,導致自卑情結隱而未顯的例子。這股情結被隱藏了,或者說,至少我們看到了一股將其掩蓋、不致顯現的傾向。因此,如果個案的人生向來一帆風順的話,外表肯定意氣風發、順心如意。但只要貼身觀察,我們就會發現他其實表現出了自卑情結的跡象,即使說話或發表意見時看不出來,從他的態度也可窺知一二。也就是說,他其實是自卑的。這種自卑情結是因自卑感過度膨脹,而造成的反結果。受自卑情結所苦的人,總希望能減輕負擔;但他們一向以自我為中心,反而給自己強加了許多重擔。 雖然觀察有些人如何隱藏自卑情結頗有意思,但不可忽略也會有人坦承:「我飽受自卑情結的折磨。」並為自己這番誠實告白而洋洋得意;他們覺得自己比別人了不起,因為他們敢於坦承,但其他人卻不敢。他們會對自己說:「我很誠實,我沒有說謊來掩飾害我痛苦的原因。」不過,當他們自承自卑情結的同時,通常也會暗示自己遇到了哪些人生逆境、有哪些環境因素必須為他們目前的處境負責等。他們可能會談到父母與家庭,說明自己沒有受過良好教育,敘述遭逢了哪些意外,或是被限制、壓抑等感受。 優越情結往往會蓋住自卑情結,而且前者是對後者的一種補償作用。有優越情緒的人傲慢、莽撞、自負且勢利,比較看重表象,而非實際行動。 我們也發現,這類型的人早年努力追求優越感時,都有類似怯場的問題,而這也是他們失敗時用來推諉的藉口。他們會說:「如果我不怯場的話,什麼事都做得到!」而常說「如果……就能……」來為力有未逮之事開脫的人,通常隱藏著自卑情結。 某些性格特質也暗示了自卑情結的存在,如狡獪、謹慎、愛賣弄學問、逃避重大人生問題,以及尋找被原則、規定重重限制的狹隘領域。一個人或坐或站時總愛靠著某樣東西,也是自卑情結的象徵。這種人非但不信任自己,還擁有很多怪異的習慣。比方說,他們會埋首於做一些小事,如搜集報紙、廣告,然後再替自己找藉口,解釋自己為何要把時間浪費在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上。他們所做的訓練有太多都落在了人生的無用面向,長期下去的話就會引發強迫症。 不論孩子目前表面上出現了哪一種問題,每個問題兒童身上通常都潛藏著自卑情結。所以說,孩子懶散成性是想逃避現實生活中的重大任務,也顯示出孩子身上具有某種情結。偷竊是借著他人覺得不安全或不在場時,占對方便宜。說謊代表沒有說實話的勇氣。這些具體行為所包含的「禍心」都是自卑情結。 精神官能症是一種已經發展完全的自卑情結。只要是罹患焦慮性精神官能症(anxiety neurosis)的患者,就能為所欲為!這類患者會死纏爛打要人陪,只要對方投降,他們就達到目的了。他們凡事依賴別人,緊緊抓著別人不放。從這類患者身上可以看出自卑情結轉化為優越情結——別人都得乖乖聽我的話!藉由使其他人臣服,他們便滿足了優越感。精神失常患者也有類似的「情結進化過程」。由於自卑情結作祟,他們會設法排除人生重大問題,但一旦被逼上梁山面對困境時,他們就會幻想自己是偉大人物,在想像世界中功成名就。 以所有發展出情結的個案來說,他們之所以無法在社交方面與有益面向一展長才,乃是缺乏勇氣之故。少了勇氣,不僅會妨礙當事人順應社會的發展走向,也會導致他們在理性上無法理解社會發展的必要性與功用。 上述情形在罪犯(自卑情結表露無遺的最佳案例)的行為中最為明顯。罪犯都是懦弱而愚蠢的人,他們的怯懦和對社會的無知,是一體的兩面。 我們也可以用類似的脈絡來分析酗酒者。酒鬼只想從問題中解脫,又非常軟弱無能,所以就算讓他們解脫的方法落在人生的無用面向,他們也欣然接受。 這些人抱持的是個人的意識形態與理性觀點,所以會與社會常識脫節;正常人則因為具備常識,而抱持著充滿勇氣的人生態度。比方說,罪犯永遠都在為自己找藉口或怪罪他人。他們覺得工作根本賺不了錢,而且社會很殘酷,完全不給他們機會。他們會哭訴犯罪只是為了填飽肚子,而生理需求是壓抑不了的。遭定罪時,罪犯也一定會想辦法替自己辯解,就像十九世紀初美國兒童謀殺犯威廉·希克曼(William E.Hickman)所說:「是上天要我這麼做的。」有名殺人犯被判有罪時則說:「被我殺掉的男孩對社會又沒什麼用處!那種男孩滿街都是。」還有一位號稱「哲學家」的傢伙宣稱殺死有錢的老女人並不是壞事,因為還有太多值得活下去的人在挨餓。 對我們來說,這些主張絕對無法成立,實際上也不見容於社會。這些人懷抱的都是無益於社會的目標,這類目標完全牽制了他們的想法與觀念;而他們之所以選擇這些目標,都是因為缺乏勇氣。因此,他們一直找藉口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如果一個人設定的目標落在人生的有益面向,根本無需多做解釋,也不用找任何理由來捍衛目標。 且讓我們來看幾個實際的臨床案例,說明社會適應良好的態度及有益於社會的目標會如何劣化成反社會。第一個案例是一個出身殷實之家、快滿14歲的女孩。她的父親辛勤工作,有能力工作時總是盡力養家,但後來臥病在床。她的母親誠實善良,盡心照顧六名子女。長女很聰明,但12歲就過世了。次女原本有病在身,幸而康復後開始幫忙負擔家計。三女則是我們要談的個案。這個女孩一向健康,母親因為必須同時照顧生病的丈夫和她的兩個姐姐,因此沒花太多時間在她身上。我們姑且叫她小安吧。小安還有個聰明但多病的弟弟。她認為自己被深受寵愛的二姐和弟弟「夾」在中間。她是個好孩子,但覺得自己不像姐弟那麼受寵。她抱怨自己被忽略,感到備受壓抑。 小安在校表現出色,是標準的模範生。由於學業成績優異,老師建議她繼續升學,而她未滿14歲就跳級讀高中,但是升上高中後碰到了一個不喜歡她的老師。老師不欣賞她,或許是因為她剛入學的表現不像過去那麼優秀,但不論如何,少了老師賞識,她的情況每況愈下。如果她像以前一樣是老師心目中的明星學生,就不會變成問題學生了。以前她的成績名列前茅,同學們都喜歡她。但個體心理學家只要檢視她的交友關係,便能看出問題所在。她總是批評朋友,老想著要左右別人。她想成為注目的焦點,希望被人吹捧,卻絕對不接受批評。 小安的人生目標是獲得讚賞,受人喜愛與關注。後來,她發現她的目標只能在學校達成,在家裡辦不到。但如今就算在學校也得不到欣賞。老師討厭她,堅稱她根本沒優秀到能跳級,總給她很低的分數。最後,她選擇逃學,連續好幾天都不去上學。等到她終於又回學校上課,情況反而變得更糟,老師建議她退學。 要小安退學根本無濟於事;校方和老師提出退學的建議,等於坦承他們解決不了問題。他們既然無能為力,就應另請高明去跟她的父母談談,可能安排小安轉到他校就讀,或是讓她轉班,由較能理解她的老師來教她。但小安現在的老師卻不做如是想,反而認為:「如果孩子成績退步、逃學,就應該退學。」她的想法是基於私人道理,而非常識。但是對為人師表者而言,「常識」格外重要。 接下來的發展大致猜得出來。小安失去了人生中最後的支柱,覺得全世界都負了她。因為被退學,她在家裡連一丁點讚賞都得不到,所以她開始逃家,一消失就是好幾天。最後和一名軍人墜入了愛河。 我們很輕易便能理解小安的行為。她的目標是獲得讚賞,在上高中之前,她所做的訓練一直帶領她往有益面向發展,但如今她卻朝無益面向向下沉淪。那名軍人一開始很欣賞她、愛她,但後來小安的家人卻接到一封信,小安在信上寫著自己懷孕了,想服毒自殺。 寫信給家人一事,符合小安一貫的人格特質。她總是在尋找預期能獲得讚賞的地方,尋尋覓覓之後還是決定回家。因為她知道母親已對她徹底絕望,不會再責罵她了。她也自認為家人看到她回家一定會歡天喜地。 要處理這類個案,重點在於有能力去認同:運用同理心,易地而處去體會當事人的感受。這個個案很想獲得讚賞,並鞭策自己朝這個目標前進。我們若能認同這樣的人,就能站在他們的角度設想並自問:「我能為他們做些什麼?」此外,性別與年齡都必須一併納入考慮。因此,我們應該試著鼓勵小安,還要引領她朝著有用的面向發展。我們也應幫助她做出以下決定:「也許我應該轉學,但我絕不退縮。也許我做的訓練還不夠,也許我的觀察不正確,也許我都是用自己的想法去思考學校里發生的事,卻沒去了解老師的想法。」如果我們能幫助這樣的人找回勇氣的話,他們就會學著在有益面向上磨鍊自己。一個人若是缺乏勇氣又有自卑情結,足以毀掉一生。 且讓我們來看看其他跟小安處境相同的人會發生什麼事。譬如說一個與小安同年、在法律邊緣遊走的男孩。男孩若是在學校遭受挫折失去了勇氣,很可能會四處遊蕩、加入幫派,而這些行徑都不難想像。一旦失去希望與勇氣,他會開始因循苟且,偽造請假單上的簽名,不做功課,找尋逃學時的去處,最後遇到有類似經歷的同伴,一起廝混墮落。他在學校里對一切都不感興趣,發展出更多隻適用於自己的個人想法。 一個人之所以會有自卑情結,通常和一種想法有關:我沒有任何特殊才能。有這種想法的人認為人有優劣之分,有人天賦異稟,有人則否,而這也是一種自卑情結的表現。個體心理學主張:「任何人都能有任何成就。」如果有誰絕望到不再相信這條公理,覺得自己絕對無法在人生的有益面向上達成目標,就是自卑情結正在作祟。 有自卑情結的人,相信天生的人格特質會影響人生。假使以下這種信念「人的成就完全取決於先天的能力」確實成立,那心理學家將無用武之地。事實上,人會成功,憑藉的是勇氣。而心理學家的任務,就是要把絕望變成希望,讓人鼓起勇氣、聚積力量,做有用的事。 有時候,我們會看到十幾歲的孩子被退學後,感到絕望而自殺。自殺,是報復行為,亦是對社會的控訴。自殺也是這些年輕人主張自我的方法之一,只是這個念頭是出於他們的私人道理,而非常識。處理這類個案時,重點是要贏得當事人的心,讓他有勇氣走向有用之路。 我們還可以舉出許多類似的案例。譬如一名在家裡不受疼愛的11歲女孩。她的兄弟姊妹都有人疼,只有她覺得自己沒人要,因而易怒、好鬥、桀驁不馴。這個案例很好分析:這女孩覺得沒有人欣賞自己,一開始還曾試圖努力,但之後卻不再抱持任何希望。到了某一天,她突然開始偷東西。對個體心理學家來說,針對孩子偷東西的行為,不一定要從犯罪角度去分析,其實偷竊是孩子為了「豐富心靈」而採取的舉動。因為孩子有「被剝奪感」,否則何須做出這種行為。而這名女孩偷竊的原因,就是在家裡得不到愛,以及絕望感作祟。我們注意到,覺得自己被剝奪的孩子會開始偷竊。這種被剝奪感不見得是真實的,但這種感受確實是孩子行動背後的心理因素。 再來看個8歲男孩的案例。他是私生子,其貌不揚,跟養父母同住,雖然沒得到妥善的照顧,倒也沒受到太多限制。養母給他糖果的時候,是他人生中最燦爛的時刻。如果糖果很少,這個可憐的男孩就會難過不已。養母后來改嫁給一個老頭,兩人後來生了一個女兒。老繼父把小女兒視為唯一的心肝寶貝,對她寵愛有加。這對夫妻繼續收留男孩的原因只有一個,這樣就不用另外支付他在外面生活的費用。老繼父回家時,總會帶糖果給小女兒,但男孩卻沒份。於是男孩開始偷糖果。他覺得自己被剝奪了,因此想借著偷東西來得到心靈上的滿足。繼父為了偷竊而責罰他,他卻依然故我。或許有人會認為,男孩就算被打還是要偷,也是一種勇氣的表現,但事實並非如此。其實男孩下手時總偷偷祈禱著千萬別被抓到。 在此案例中,這個惹人厭的男孩從來沒體驗過同齡孩童該有的幸福家庭生活。我們必須幫助他,也必須給他機會,讓他知道何謂真正的一家人。當他學著認同,能易地而處了解他人的感受之後,就能理解繼父發現他偷竊時為何如此痛心,以及妹妹看到糖果都不見了之後會有多難過。這個個案也再次證明,少了社會感、理解與勇氣,都會形成自卑情結。而在此個案中,我們看到了一個惹人厭孩子的自卑情結。 人會成功,憑藉的是勇氣。而心理學家的任務,就是要把絕望變成希望,讓人鼓起勇氣、聚積力量,做有用的事。 * * * Success is dependent on courage,and the task of the psychologist is to transform the feeling of despair into a feeling of hopefulness which rallies energies for the performance of usefu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