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得到任何事 · 第七講 夢與夢的解析
Dreams and Their Interpretation
為什麼有人從不做夢?
為什麼人會重複做一樣的夢?
為什麼夢境往往很難解釋?
如同我們先前所解釋的,就個體心理學來說,意識與無意識構成了一個單一的整體。在前兩講中,我們以個人作為整體,來解讀意識面向的記憶、態度以及行動。現在則要將同樣的解讀方法用在無意識或半意識的人生面向,意即「夢境人生」。我們之所以使用同一套方法,是因為夢境也是整體的一部分,和清醒時的狀態相較之下,兩者比例相當。其他心理學派的追隨者一直努力想找出關於夢境的新觀點,但是人對於夢境和所有整體心理活動(體現在表情與行動上)的理解,都遵循著同樣的路線發展。
我們先前談過,充滿優越感的目標會決定一個人清醒時的人生,而這個目標一樣也會決定夢境。夢境必是人生風格的一部分,而夢境與人生原型也互有關聯。事實上,你必須先理解人生原型與某個特定夢境之間的關係,才能確定自己全然理解這個夢。同樣的,如果你很了解某個人,十之八九可以猜出他的夢境具有哪些特色。
整體來說,人類都是懦弱的。從這個一般事實(general fact)出發,我們可以預測大部分的夢境都與恐懼、危險或焦慮有關。因此,如果我們很了解某個人,知道他的目標是逃避人生的問題,即可推論那人常會夢到自己跌倒。這樣的夢就像是在警告他:「別繼續往前走了,不然你會一敗塗地。」做夢的人用「跌倒」來表達自己對未來的看法。事實上,絕大部分的人都做過「跌倒」的夢。
學生在考試前一天晚上所做的夢便是具體例證。我們認識一名動不動就輕言放棄的學生,他的所作所為都是可預測的:考試前一天,他一定會整天憂心忡忡,無法專心讀書,最後則會自我安慰:「準備考試的時間太短了。」他內心希望考試延期;他做的夢也一定跟「跌倒」有關。這反映了他的人生風格;他必須做這種夢,才能(在夢中)達成他的目標。
現在來看看另一名學生的例子。這名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有了長足的進步,於是培養出勇氣,不再害怕,也從來不找藉口。我們也可以猜到他會做什麼樣的夢。考試之前,他會夢到自己去爬一座高山,登頂後欣賞到的美景讓他讚嘆不已時,他就醒來了。這反映的是他目前的人生,從夢裡也可看出他想追求的目標。
此外,還有一個學生則是能力有限,只能進步到某種程度。這種人的夢境會和「限制」有關,夢到自己無法逃離人群與困境,在夢裡也常常被人追逐、獵殺。
繼續討論其他類型的夢境之前,我們要先重申,就算個案的說法是:「我沒辦法告訴你我做了什麼夢,因為我一個夢都記不得了。不過,我倒是可以編一些夢出來。」心理學家也不會氣餒。因為我們心理學家知道,幻想並非憑空捏造的,而是操之於一個人的人生風格。不論是捏造的夢或真實記得的夢,都一樣有意義,因為想像、幻想也會表達出某人的人生風格。
為了表現人生風格,幻想不一定要複製當事人實際的行動。比方說,我們會發現有一種人的人生以幻想成分居多。這種人在現實世界中膽小怕事,在夢裡就非常勇敢。但我們總能找出一些蛛絲馬跡,顯示出此人其實並不想克服萬難完成手邊的任務。就算是在他大無畏的夢境裡,也有類似跡象可循。
夢境的目的,必是鋪好路以備當事人完成充滿優越感的目標。舉凡症狀、動作和夢境,對人而言都屬於訓練方式的一種,能帶領人們找出「主要的目標」(dominating goal),例如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作威作福,或是逃避。
夢境在表達其目的時,既不合邏輯,也不真實。夢境的存在,是為了引發某種感受、心情或情緒。想完全揭開夢境的隱晦面紗,並無可能。不過(在這一點上),夢境和清醒時的人生、行動只有程度之差,而非分屬不同類別。一個人的內心會如何回答人生的問題,和他的人生計劃(scheme of life)有關,不過計劃的答案並不符合默認的邏輯框架;因此為了促進當事人與社會互動,我們的目標必須不斷琢磨,促使這些答案能逐漸符合此框架。一旦我們不再用絕對的觀點來看待清醒時的人生,夢境就不再神秘。其實,夢境不過是進一步表現清醒人生中也有的相對性,以及事實與情緒的組合。
綜觀歷史,原始人類認為夢境十分神秘,他們通常會透過預言的方式來解讀夢境。一般人都認為夢境可以預示未來會發生的事;但這種說法只對了一半。夢境確實是一座橋樑,把做夢者遭遇的問題和他想達成的目標串聯起來。從這個觀點來說,夢境常常成真,因為做夢的人在夢中也在自我磨鍊,做足準備,只等待夢境應驗。
換句話說,各種事物之間互相聯結的關係,在夢境或清醒時的人生都是一樣的。如果一個人敏銳而睿智,無論他分析的是自己的清醒人生還是夢境人生,都可以預見未來。他所做的分析就是一種診斷。比方說,如果有人夢到某個熟人過世,而對方後來也真的過世了,但這不代表他的預知能力比醫師或對方的近親還要厲害。這其實意味著,相較於清醒之時,做夢者反而較常在睡覺時思考事情。
因為夢境的一半是事實,如果把夢當作預言看待,就叫作迷信。一般來說,同時有其他迷信的人才會堅持「夢是預言」這種想法。不過,想藉由營造預言家形象來拉抬地位的人,也會支持此想法。
為了打破「夢是預言」這種迷信,並抹去夢境的神秘感,我們必須解釋為何多數人都無法理解自己的夢。原因很簡單,因為即便是清醒時也很少有人能真正了解自己。很少人擁有找出前進方向的自我反省剖析能力,而且就像我們之前提過的,分析夢境是比分析清醒行為更複雜、困難的任務。無怪乎,分析夢境並非多數人能力所及之事;也無怪乎,大多數人會因不知道夢境指涉的意義,而求助於江湖術士。
為何多數人都無法理解自己的夢。原因很簡單,因為即便是清醒時也很少有人能真正了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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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most people do not understand their own dreams.The explanation is to be found in the fact that few people know themselves even in waking life.
如果我們把夢境的邏輯,與相信私人道理的特定人士相比(詳見第二講、第三講),而不要直接和正常人清醒時的行動比較,將有助於我們釐清夢境的邏輯性。請讀者們回想與罪犯、問題兒童、精神病患的態度有關的敘述:他們會創造出某種感受、脾氣或心情,以說服自己相信某些事。像是謀殺犯會替自己辯駁:「這個人不見容於世界,所以我必須殺了他。」由於犯人內心一直強調這個世界容不下被害者,而創造出某種感受,最終埋下殺機。
這種人也可能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別人有漂亮的長褲,可是我卻沒有。將個人的價值觀放到了所遭遇的情境裡,因而產生了羨慕的心理。他們追求的優越感目標變成擁有一條漂亮的長褲。我們或許會發現,他做了一個夢引發了某種情緒,引導他完成這個目標。事實上,研究知名人士的夢境便能看到許多類似的例子。比方說,《聖經》里的約瑟(Joseph)夢到萬事萬物都在他面前下跪。而這個夢很契合現實:在現實中,約瑟的父親特地為他做了一件彩衣,兄弟們則排擠他。[1]
另一個知名例子是古希臘詩人西莫尼德斯(Simonides)所做的夢。他受邀到小亞細亞(Asia Minor,即今日土耳其安納托利亞)演講,內心卻非常猶豫,即使船隻已在港口等他,還是不斷把旅程延後。友人試圖催促他動身,卻都無功而返。後來他做了一個夢:碰到一位亡者出現在他面前,該亡者是他從前在森林裡遇過的人。亡者對他說:「你很虔誠,而且你在森林時很照顧我,所以我前來警告你千萬別去小亞細亞。」西莫尼斯德起床後便說:「我不去了。」然而,西莫尼德斯在做此夢之前早就傾向不要去了。他只是創造出某種感受或情緒,替他已經做出的結論背書,只不過他並不了解自己的夢境。
真正了解夢境的人,就會明了這一點:人創造出某種幻想的目的是為了自我欺騙,而自欺又會在當事人身上引發他所期待的感受或情緒。通常這就是我們對於夢境的記憶。
細想西莫尼德斯的夢,我們也碰到了一個問題:解讀夢境的程序是什麼?首先請各位謹記一點:夢,是個人創造力的一部分。西莫尼德斯在做夢時,運用了他的幻想,並建立了一個先後順序。他選擇一位亡者作為引子。為什麼這位詩人在眾多經驗中挑選了和亡者有關的故事?顯然是因為他很在意死亡這件事,其實每當他想到要搭船就會恐懼不已。在當時,走海路確實很危險,因此他遲疑了。這是一個信號,代表他害怕的不僅是暈船,也擔心可能會沉船。由於死亡的念頭已先入為主縈繞他的心頭,因此他的夢境選擇了一段與亡者有關的故事。
如果我們用這種方式來思考夢境,夢的解析就不那麼困難了。我們應牢記,夢境所選擇的畫面、記憶和幻想,在此都指向做夢者心之所向。夢境能告訴你做夢的人有哪些傾向,最終我們就能看到他想要達成的目標。
接著來看一個已婚男人的夢境。此人不太滿意自己的家庭生活,他有兩個孩子,但他一直很擔心妻子太過沉迷於其他事務,沒有好好照顧孩子。他以此為理由不斷批評妻子,並試著改造她。有一天晚上,他夢見自己有了第三個小孩,但老三走丟後就此失蹤。他為此責備妻子沒有看好孩子。
從這個夢能看出這名男子的傾向:他心裡一直認為兩個孩子會走失,但他沒有勇氣讓其中一個孩子出現在夢中。因此,他「發明」了第三個孩子,並讓這個孩子走失。
我們還可以觀察到另一件事,就是男子很愛孩子們,不希望他們走失。他也覺得妻子照顧兩個孩子已經分身乏術了,遑論同時照顧三個孩子,因此第三個孩子一定會消失不見。由此可發現並解析這個夢的另一個面向——這個男人正在考慮:「我應不應該生第三個孩子?」
這個夢境造成的實際結果是,男子對妻子產生反感。現實中並沒有任何孩子走失,但他早上一起床就開始批評妻子,對妻子心生厭惡。常有人因為做夢引發某種情緒,因此一大早就想找人吵架,百般挑剔。這有點像是精神中毒,和憂鬱症患者會出現的症狀差不多;憂鬱症患者會用失敗、死亡、失去一切等想法來自我戕害。
我們也發現,此人選擇的是他絕對會覺得優越的事物,比方說他認為:「我很小心照顧孩子們,但我的妻子卻很粗心大意,害得一個孩子不見了。」他的支配傾向也在夢中表露無遺。
夢境所選擇的畫面、記憶和幻想,在此都指向做夢者心之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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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should remember that the selection of pictures,remembrances and fancies is an indication of the direction in which the mind is moving.
現代夢境解析理論已有近25年歷史[2]。弗洛伊德最初提出,夢境是滿足幼兒時期的性渴望,但我們個體心理學家無法認同這個論點。如果說夢境是一種滿足,那麼每件事都可說是一種滿足:每一種概念,都是從潛意識深處浮出,來到意識層面。因此,性滿足(sex fulfillment)的說法根本沒有提出任何解釋。
後來弗洛伊德認為,夢境也牽涉到死亡的渴望。這套說法顯然無法解釋前述最後一個夢境,因為我們不能說那個做父親的希望孩子走失並且死亡。
事實是,除了之前提過的一般性假設(postulates),如精神生活統一性和夢境人生的特殊情感性之外,解夢是沒有公式可循的。夢境的情感特性,及伴隨它而來的自我欺騙是一種具有多種變形的主題。因此,夢境在表現上充滿著比較和比喻。利用比較,是自欺與欺人最佳途徑之一。可以確定的是,如果一個人使用比較法,那是因為他不確定是否能用事實和邏輯來說服你,故改以無用、牽強的比較來影響你。
連詩人也在哄騙世人,只不過用的是一種讓人愉悅的方式,而我們也樂于欣賞他們的比喻和充滿詩意的比較。我們都該知道,詩人是有意地想要影響我們,並希望感染的力道能超越尋常的語言文字。舉例來說,假設希臘詩人荷馬(Homer)寫道:「希臘士兵如雄獅一般奔過原野。」我們認真思考的話,就會發現這樣的比喻其實是騙人的。不過我們若能帶著詩意的心情,這些文字確實叫人陶醉讚嘆。詩人讓我們相信他們擁有這種偉大的力量。如果他們只是平鋪直敘地描述士兵的穿著或武器,文字就只是文字而已。
一個人自知無法把話說清楚、講明白時,也會另尋他法:說服不了他人時,就用比較法。如我們剛剛提過的,使用比較法是一種自我欺騙的方式,正因如此,夢境在選擇畫面、影像時,會大量使用比較。這是深具藝術性的自我陶醉手法。
說也奇怪,夢境能讓人陶醉,但這一點同時也是妨礙夢境出現的因素。一個人如果能理解夢境的主旨,明白自己只不過是在自我陶醉,就不會再做夢了,因為即使做夢也無法達成目的。至少,筆者本人便是如此;當我明白夢境的意義之後,從此就不再做夢了。
附帶一提,做夢者對夢境的理解若要發揮作用,當事人必須歷經情感的徹底轉變。且讓我以自己的最後一個夢境為例詳加說明。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出於職責,我必須竭盡全力保護一個人,不讓他被派到危險的前線。在夢中,我意識到我殺了人,卻不知那人是誰而懊惱不已,一直自問:「我到底殺了誰?」真實情況是,我一心只想著必須盡最大努力讓那名士兵逃過一死,深陷此想法而不可自拔。夢裡的情緒有助於增強此想法,但是當我明白為何會做這個夢後,就不再做夢了。因為我已經不需要為了自我欺騙,去做這種邏輯上想做或不想做的事。
綜合以上討論,即可回答一個常見的問題:「為什麼有些人不做夢?」不做夢的人是因為不想自欺;他們往往太過在乎行動與邏輯,卻也樂意面對問題。這種人就算做夢,也很快就會忘掉夢境的內容。他們遺忘的速度極快,快到誤以為自己沒做過夢。
在此可以假定一個理論:人必會做夢,卻會忘記大多數的夢。如果我們接受這個理論,就能用另一套不同的架構來解釋為何有人從來不做夢:這些人不是不做夢,只是做了夢很快就忘了。但是我並不贊同這個論點。我相信有些人是真的從不做夢,也相信會做夢的人有時會遺忘夢境。如果以個案的性質來說,這套理論很難駁斥,但或許應交由理論的創始人負起驗證的責任。
為什麼人會重複做相同的夢?這點著實令人好奇,但至今尚無定論。不過可喜的是,在重複出現的夢境中,我們能更明確地找出人生的風格。重複的夢境是確定、絕不會出錯的指針,指出個體優越目標的所在之處。
不過,若是夢境顯得冗長而不斷延伸,代表做夢的人還沒有做好準備,還在尋找通往人生目標的橋樑。有鑒於此,最容易理解的夢仍是比較短的夢。當夢境只有一個畫面或幾句話時,顯示出做夢者實際上是想找出快捷方式來欺騙自己。
現在可以通過睡眠問題來為本講的討論做個總結。很多人在睡眠這件事上替自己設下了不必要的限制。他們想像睡眠和清醒是互相牴觸的,認為睡眠是「死神的兄弟」。但這種觀點大錯特錯。睡眠與清醒並無矛盾之處,其實睡眠也是某種程度的清醒。我們睡著時並未與人生脫節,不僅會在夢中思考動腦,也聽得到外在的聲音。無論睡著、醒著,人表現出來的傾向基本上是一模一樣的。因此,街上傳來的噪音吵不醒做母親的,但只要孩子有點風吹草動,母親就會立刻跳下床察看。我們從中也可看出,母親的「關心」實際上是保持清醒的。同樣的,從人睡著後不會掉下床這一點來說,代表即便在睡夢中,人仍能意識到界限。
人不分日夜都會呈現出完整人格,據此可剖析所謂的催眠現象。一般人迷信的催眠恍如魔法一般神奇,但其實只不過是睡眠的一種而已。在催眠這種睡眠模式里,當事人想要服從另一個人,也知道另一個人想讓他睡著。最簡單的一種催眠即是,當爸媽跟小孩說:「好了,該睡覺了!」小孩就會乖乖上床睡覺。真正催眠時也一樣,當被催眠者服從指令時,結果就出來了。一個人之所以會被催眠,部分原因在於那人生性服從。服從的程度越高,催眠的效果就越好。
在催眠的過程中,我們有機會讓人創造出他在清醒時無法想像的畫面、想法和記憶;而唯一的要求就是對方必須服從。通過催眠,我們可以找到對方過去或許已經遺忘的解決方法,譬如早期記憶。
然而,以催眠作為治療方法有其危險性。我本人並不喜歡催眠,只有在病患不信任其他療法時才會使用。我們也發現,被催眠過的人報復心理比較強。一開始他們或許可以克服自己的困境,但實際上他們並不想改變自己的人生風格。催眠就像是某種藥物或非自願的療法,無法真正觸及當事人的本性。如果真想幫助當事人的話,必須給予他們勇氣與自信,並讓他們了解自己的錯誤何在,而這些都是催眠做不到的。所以除非極特殊的案例,否則不應使用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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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 《聖經》創世紀第三十七章記載,約瑟為雅各布(Jacob)年老時所生,因此雅各布鍾愛約瑟,替他做了一件彩衣,而兄弟們因為父親偏愛約瑟,而紛紛排擠他。
[2] 本書最早於1927年出版。
夢,是個人創造力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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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ream is part of a person's creative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