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應秋講〈黃帝內經〉靈樞經 · 厥病第二十四

(此篇錄音資料僅限於提要,其他據《黃帝內經章句索引》整理) 篇解: 馬蒔云:「篇內所論,不止厥病,然首節有厥頭痛、厥心痛等病,故名篇。然此厥之為義乃氣逆,而以此連彼之謂,實與素問之厥論不同。」(《黃帝內經靈樞注證發微》)馬氏之說是也,除敘厥頭痛、厥心痛外,尚及耳鳴、耳聾、足髀不舉、病注下血、風痹諸症。全篇可分三節。 【講解】這裡的「厥病」與《素問·厥論》之厥病要區別開,這裡的「厥病」是指邪氣在內向上厥逆為病機的疾病,如厥頭痛、厥心痛等。 第一節 頭痛十證刺法 【原文】厥頭痛,面若腫起而煩心,取之足陽明、太陰。厥頭痛,頭脈痛,心悲善泣,視頭動脈反盛者,刺盡去血,後調足厥陰。厥頭痛,貞貞頭重而痛,瀉頭上五行,行五,先取手少陰,後取足少陰。厥頭痛,意善忘,按之不得,取頭面左右動脈,後取足太陰。厥頭痛,項先痛,腰脊為應,先取天柱,後取足太陽。厥頭痛,頭痛甚,耳前後脈涌有熱,瀉出其血,後取足少陽。真頭痛,頭痛甚,腦盡痛,手足寒至節,死不治。頭痛不可取於腧者,有所擊墮,惡血在於內,若肉傷,痛未已,可則刺,不可遠取也。頭痛不可刺者,大痹為惡,日作者,可令少愈,不可已。頭半寒痛,先取手少陽、陽明,後取足少陽、陽明。 【提要】敘厥頭痛十證的不同刺法。 第二節 心痛七證刺法 【原文】厥心痛,與背相控,善瘛,如從後觸其心,傴僂者,腎心痛也,先取京骨、崑崙,發狂不已,取然谷。厥心痛,腹脹胸滿,心尤痛甚,胃心痛也,取之大都、太白。厥心痛,痛如以錐針刺其心,心痛甚者,脾心痛也,取之然谷、太溪。厥心痛,色蒼蒼如死狀,終日不得太息,肝心痛也,取之行間、太沖。厥心痛,臥若徒居,心痛間,動作痛益甚,色不變,肺心痛也,取之魚際、太淵。真心痛,手足凊至節,心痛甚,旦發夕死,夕發旦死。心痛不可刺者,中有盛聚,不可取於腧。腸中有蟲瘕及蛟蛔,皆不可取以小針。心腸痛, ,作痛腫聚,往來上下行,痛有休止,腹熱喜渴涎出者,是蛟蛔也,以手聚按而堅持之,無令得移,以大針刺之,久持之,蟲不動,乃出針也。並心腹 痛,形中上者。 【提要】敘厥心痛七證的不同刺法。 【講解】這裡的「厥心痛」不一定就是今天所說的「心痛」,基本上屬「胃痛」範疇,如「蟲」引起的「心痛」,這實際上是「腹中痛」。古文獻中的「心」有不少是指「里」而言,因此「心痛」可理解為中痛、里痛,與現之「心絞痛」是兩碼事,後世醫家常常講「心腹痛」也屬這種情況。 第三節 耳聾等病診治 【原文】耳聾無聞,取耳中。耳鳴,取耳前動脈。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膿,若有干耵聹,耳無聞也。耳聾,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先取手,後取足。耳鳴,取手中指爪甲上,左取右,右取左,先取手,後取足。足髀不可舉,側而取之,在樞合中,以圓利針,大針不可刺。病注下血,取曲泉。風痹淫濼,病不可已者,足如履冰,時如入湯中,股脛淫濼,煩心、頭痛,時嘔時悗,眩已汗出,久則目眩,悲以喜恐,短氣,不樂,不出三年死也。 【提要】敘耳聾、耳鳴、足髀不舉、病注下血、風痹等的診治方法。 【講解】「足髀不舉」是說骨關節疼痛活動受限,治療時病人取側臥位,「在樞合中,以圓利針,大針不可刺」。「病注下血」是指大便出血,可刺「曲泉」穴。「風痹淫濼,病不可已者,足如履冰,時如入湯中」,是說兩腳時冷時熱,冷時像冰,熱時像泡在熱水中,現在看來還是「風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