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與行為 · 第六章 習慣與社會心理學
前面的討論一直在盡力表明,何以這種關於習慣的心理學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的心理學。既定的、有規則的行動必定包含著一種對周圍各種環境條件的調整,必定把它們綜合到其自身之中。對於人類來說,直接重要的周圍事務,就是其他人的活動所形成的那些事務。這一事實被幼兒期的事實——每一個人在生命開始之初都完全依賴於其他人——所顯明而成為根本性的事實。相應地,最終結果是與傳統理論相反,在行為和心理上能被稱為獨特個體之物並非原始材料。毫無疑問,物理的或生理的個體性總是帶有反應活動的色彩,因此它修改了風俗在其個人繁殖時所採取的形式。這種屬性在精力充沛的人物身上表現出來。但是,重要的是注意到,這是習慣的一種屬性;它不是獨立於環境調整而存在的一種要素或力量,並且不能被稱作單獨的個體心靈。然而,正統的心理學正是從一開始就假定這種獨立的心靈存在。不管各個思想學派在定義心靈時有多麼的不同,它們都同意以這種分離性和先在性為前提。所以,努力按照舊的心理學特有的方式來揭示這一事實,就會給社會心理學帶來混亂,因為其獨特之處就在於暗示著對那種舊的心理學的拒斥。
認為有最初的、單獨的靈魂、心靈或意識的傳統心理學,事實上是一種對割裂人性與其自然的客觀關係的狀況之反映。它首先意味著人與自然的分裂,其次意味著每個人和他的夥伴的分裂。人與自然的分裂,在心靈與身體的分裂中被準確地彰顯出來——因為身體很明顯是與自然相關聯的部分。因此,行動的這種工具、連續修正行動的這種手段,以及不斷把過去的活動轉變為新活動的這種手段,都被看作是一種神秘的入侵者,或者被看作是一種與之平行的神秘伴隨物。可以公正地說,認為有單獨的和獨立的意識存在的這種心理學,以從理智上闡明下述道德事實為開端;這些道德事實把最重要的行動視為一種私人的關切,視為在純粹為個人所擁有的性格之中被規定和決定之物。想使理想成為一個單獨王國的宗教興趣與形上學興趣,最終同對加強當前心理學中之個人主義的時下風俗與制度的一種實際反抗恰好一致。但是,這種(以科學的名義所提出的)表述反過來肯定了它所產生的環境狀況,並把它從一個歷史插曲轉變為根本性的真理。它對個體性的誇張,大體上是對制度僵化所導致的壓力的補償性反叛。
任何深受當前心理學理論影響的道德理論,都必定強調意識的各種狀態,以及一種內在的、秘密的生命,而這是以具有公共意義、綜合併需要各種社會關係的行為為代價的。相反,一種以各種習慣(和各種本能,只要遵照它們來行動,它們就會成為習慣中的要素)為基礎的心理學,將專門關注習慣形成和起作用所依賴的客觀環境狀況。反對傳統與正統心理學的現代臨床心理學的興起,是倫理意義的一種徵候。它作為一種對理解和探討具體人性的工具,是對關於有意識的感覺、影像和觀念的心理學之無效所進行的抗議。它堅持認為,下意識的力量不僅在決定公開的行為上,而且在決定欲望、判斷、信念和理想上是非常重要的,而這表現出對現實的一種感知。
然而,每一種反應和抗議活動通常都接受它所反對的立場中的一些基本觀念。因此,在與心理分析的創立者相關聯的臨床心理學的各種最盛行的形式中,都保留著一個單獨的心靈王國或力量的觀念。它們接著又附加一種表明最重要的事實的陳述,這等於實際上承認心靈依賴於習慣,而習慣又依賴於社會狀況。這是關於「下意識」的存在和起作用的陳述,是關於因與其他人相接觸和相衝突所導致的情結的陳述,是關於社會稽查作用的陳述。但是,它們仍然傾向於有單獨的心靈王國存在的思想觀念,因而實際上談論的是下意識的意識。它們使它們的真理在理論上與這種關於最初個體意識的錯誤心理學相混合,這就像社會心理學家這一學派所做的那樣。它們對社會心理學中的,比如神秘的集體心理、意識和上帝做了精細的、人為的解釋,原因就是沒有以習慣和風俗這些事實為開端。
那麼,個別的心靈或作為個體的心靈意味著什麼呢?事實上,我們已經對此作出了回答。各種習慣之間的衝突釋放出了衝動性的活動,而這些活動在它們的表現中要求更改習慣、風俗和習俗。起初具有個體化色彩或性質的習慣性活動被抽象化,成為一種目標是按照某種被當下情形所否定的欲望來重建風俗的活動的核心,而這種欲望因此被認為是屬於某人自我的,被認為是一個個體部分地、暫時地反對他的環境的標誌和所有物。這些一般性的、必定是模糊的陳述,將在對衝動和理智的深入討論中變得更加明確。因為,當衝動宣稱它自己故意反抗一種現存的風俗時,它就是個體性心靈的開端。這種開端在試圖改變環境的觀察、判斷和發明中被發展並鞏固,以至於一種變異的、不合規則的衝動本身反過來也許會具體化為客觀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