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與謬誤 · 第十六章 探究的預設
第一節
在某一有限的環境裡成長和生活的人,一而再地碰到具有完全恆久的大小和形狀、顏色、味道、重量等等的物體。在他的環境和聯想能力的影響下,他變得習慣於發現在一個地點和時刻結合在一起的相同的感覺。通過習慣和本能,他預設這種對他的生物學的福利來說變成重要條件的恆久的結合。這種恆久的結合聚集到一個地點和時間,以致必定作為絕對的恆久性或實物的觀念的基礎起作用,但它們並非是唯一的恆久結合。一個被強使的物體開始運動,它強使另一個物體並使之開始運動;傾斜的容器中的容納物從中流出;鬆開的石頭下落;鹽溶解於水;正燃燒的物體點著另一個物體,加熱金屬直至它發紅和熔化等等。在這裡,我們也遇到恆久的結合,除非存在較大的空時變化範圍。
第二節
我們物理經驗和心理經驗的暫定終極的共同組合,是我們稱之為要素的東西。我們觀察它們的分離的恆久性,它們之間在一個地點和時間的關聯的恆久性,以及這些關聯的更普遍的恆久性。反覆的和仔細的觀察表明,分離的要素事實上並不是恆久的:如果它們似乎如此(比如說,在不變的照明下的顏色,在相對於地球不變的位置的重力),這僅僅是因為其他的相關要素的偶然的恆久性。甚至在一個時間和地點的關聯也不是絕對恆久的,先前的例子證明了這一點,物理學。化學、尤其是感性知覺的生理學每日表明了這一點。因此,我們被留下和關聯的普遍恆久性在一起,其他兩個只是它的特例。如果我們把空間和時間的感覺計入要素之中,那麼所有的恆久的關聯都在於要素的相互依賴。當然,生物學的需要指引我們以觀察感官直接可以達到的最簡單的依賴開始,這一點已經被恰當地證明了。只是在後來,我們才成功地審慎查明複雜的和較普遍的案例,這些案例需要它們的表象的概念,要素本身在這裡隱藏在概念之中。
第三節
正如我們通過反射和本能在我們的特質的影響下學會把握我們的生物學的需要和環境,然後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識地和深思熟慮地練習這種技藝一樣;在探究中也是如此,在這裡它是在理智方面、在成功的期待中把握的問題,正如我們在以往常常經歷的那樣,我們學會有意識地和深思熟慮地堅持預設,這些預設本能地起因於我們通過聯想的心理特質,起因於我們環境的影響。
第四節
經驗要素相互依賴的預設不需要是天生的,相反地,我們能夠看到它的逐漸發展。在人群以及個人的生活和語言發展,諸如「因為」。「由於」、「所以」之類的概念在獲得附有條件的和因果的意義之前,必須長期依舊保持在空時重合的水平上。同樣地,在更綜合地和更正確地考慮要素之間相互依賴的關係之前,也要花費相當長的時間。這確實是十分容易理解的;如果一切事物都像黑夜緊隨白天那樣十分規則地進行而無干擾,那麼我們應該完全不加思索地使我們自己適應這個進程。直到存在從法則到缺少法則的機遇,我們才由於直接的或間接的生物學利益的緣故,被迫詢問:事件為什麼時而這樣時而那樣,哪些事物恆久地關聯,哪些事物僅僅是因偶然性關聯。藉助這一區分,我們完成原因和結果的概念。我們稱原因是恆久地與另一個事件(結果)連接在一起的事件。確實,人們發現,這個關係大半以相當不完備和膚線的方式被看待。通常,被視為原因和結果的,恰恰是過程的兩個特別惹人注目的標誌。仔細分析總是揭示出,所謂的原因只不過是決定所謂結果的整個條件集合中的一個條件;以致依據這些被注意到的或被忽略的條件中的哪一個,所討論的條件可以大相徑庭。
第五節
一旦要素的恆久關聯的預設或以本能的習慣、或以有意識的方法特徵銘刻於我們的思維,我們立即尋求任何新的和未曾料到的變化的原因。迄今觀察到的東西為什麼未繼續存在?某個被忽視的或未注意的條件變化了嗎?每一個改變都表現為打破穩定性、分解直到當時一起存在的東西、廢除已習慣的條件,從而擾亂我們並提出問題,這一切驅使我們尋求新的關聯,探究原因。
第六節
在比較高度發達的自然科學中,原因和結果的概念在它們的使用中正在不斷地變得較為稀罕、愈受限制。對此存在著健全的理由:這些概念至多相當暫時地和不完備地描述了事態,因為它們不像預先指出的那樣是充分精確的。只要我們藉助可測量的量——這直接地對空間和時間、迂迴地對感性知覺要素是可能的——能夠概括事件的要素的特徵,那麼要素的相互依賴用函數概念比用原因和結果的概念可以更完備、更精確地表示出來。這不僅在兩個以上的要素處在直接依賴時成立(例如氣體定律pu/T=常數),而且更重要的是,當要素通過要素的幾個鏈條間接依賴時也成立。具有它的方程的物理學與語詞能夠做的相比,可使這一點變得更清楚。
第七節
對於全都通過方程關聯起來的兩個或多個直接依賴的要素來說,每一個都是另一個的函數。在舊錶達模式中,我們不得不說,在這個案例中原因和結果的概念能夠相互變化。例如,如果我們有兩個孤立的引力質量,或者兩個接觸的傳熱導體,那麼一個質量的加速度是另一個質量的加速度的原因,反之亦然,對於導體的溫度變化而言也一樣。如果一個熱物體A藉助B,C……把熱傳遞給N,那麼僅僅A不再決定N中的變化了,而且所有中介物體及其配置也決定N中的變化。僅僅N的變化也不能決定A的變化:我們不再能顛倒該關係。即使在所有物體能夠被看作是點的簡單案例中,我們也需要像存在物體那麼多的聯立微分方程。每一個方程一般地包含與所有物體聯繫的變量。如果我們能夠得到包含僅僅一個物體的變量的方程,那麼我們能夠積分它。這也導致其他積分,在積分中常數是由初始條件決定的。甚至通過這樣的最簡單的例子說服,也足以表明,由於給出了函數概念,通常的原因和結果的概念是多麼不恰當,確實是多餘的。
第八節
細心考察一下物理學過程,情況似乎是,我們能夠認為所有直接的依賴都是相互的和同時的。就通常的原因和結果概念而言,對立面也有效,因為它們被應用於多重中間依賴的完全未分析的案例。結果「跟隨」原因,關係是「不可逆的」。以槍中火藥的爆發和炮彈的衝擊為例,或者以發亮的物體和光的感覺為例:在兩個案例中,都存在著與不計其數的環節相連的中間依賴的鏈條。被擊中的靶子並沒有歸還火藥所作的功,敏感的視網膜也沒有恢復光所作的功;二者都只不過是依賴鏈條中的環節,依賴繼續因它們開始的方式不同而不同。靶子可以產生紛飛的碎片,感知的人可以了解發亮的物體。過程作為一個整體不需要是瞬時的和可逆的,因為它建立在同時的和可逆的依賴的多重鏈條的基礎上,關於這一點容後涉及。
第九節
原因概念並非總是相同的,而是在歷史進程中變化的,在未來也可能如此變化。由於我在其他地方討論了休謨(Hume)和康德的問題,幾個較次要的條件可以在這裡滿足。心理的個性通過主體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而發展。有機體肯定對天生的特性有貢獻,也許比康德設想的還要多,尤其是就反射能夠被激起這一事實而言。天生的特性不僅包括空間和時間的感覺,而且也包括所有感官的特殊能力以及它們包含的可能感覺的系統。情況變得很清楚,物理經驗獨力完成的生理的空間和時間還不能產生幾何科學和數學科學的基礎。因此,康德的問題——純粹數學如何是(先驗地)可能的?——無疑包含著探究的有生命力的創新觀念,但是也許更重要的是,不能預設數學知識是先驗地獲得的:只有實證的生理-心理學探索、而不是哲學的判決,才能決定什麼是天生的。至於因果觀點,天生的東西至多包括使聯想即器官的關聯成為可能的基礎,因為能夠表明聯想本身是以個體獲得的(參見上面的p.24)。天生的因果現的觀念把像惠威爾這樣著名的探究者誤導入最奇怪的曲解,儘管我們必須實際上稱他是一位相當自由的康德主義者。在自然科學的理性方法論的基礎方面,我們把許多東西歸功於弗里斯及其學派,尤其是阿佩爾特,他們使盡氣力想擺脫康德的腳鐐而沒有掙脫出來(參見上面在pp.100-101給出的例子)。貝內克是第一個作出本質上的進步的德國人。他直率地說:「在先前的東西中,我們把這樣一個原則貫徹到底,即所有的概念、包括康德的範疇在內,都毫無例外地由觀念的聯想引起,以致在這個項目中,我們不能採納惠威爾的觀點。」……「從這個觀點來看,科學的最普遍的部門是歸類於由外部印象構想的東西的部門和歸類於內部地預先決定的東西的部門。可以說,後者實際上包含著在我們自身之內先於所有經驗給定的東西的知識。可是,比較仔細地確定這種關係的嘗試,在它們預設下述說法時失敗了:在充分形成的心靈中突出的形式甚至是在經驗之前,或者寧可說在心靈發展之前,就作為天生的東西給定了。這是錯誤的:乍看起來適用於知識的形式僅僅是在心靈的發展進程中出現的,可是在此之前它們就在天生的性情和顯示截然不同的形式的狀態中被純粹地預先決定了。」對於這些出色的一般性的評論,我無法添加任何有意義的東西。
第十節
與這種環境相互作用的主體,以對恆久性本能的期望的方式逐漸形成某種東西,他最終把這種東西作為公設、作為審慎地意識到的方法論預設留傳給探索,這些預設常常被過去的成功和對它的更多的允諾所檢驗,因而這一切都是自然發展的事情。事實上,除非我們假定一個領域是可以調研的,否則我們不能決定去探究它,這便預設了恆久性;因為如果沒有恆久性,在那裡調研什麼呢?這些恆久性是給定要素的相互依賴,是它們之間的函數關係和方程。如果方程被滿足,那麼這相當於一個被拓展的和被概括的實質性觀點,而且也相當於一個比較發達的、被加強的和被闡明的因果觀點。一般地,它與我們認為物理學方程是表達實物、定律,還是在特例中表達力沒有關係:在所有事件中,它們表達函數依賴。考慮能量定律這個簡單、明白易懂且又能夠作各種詮釋的例子,於是我們確實不能像這些詮釋往往表面看來所是的那樣,把它們視為如此大相徑庭的。
第十一節
沒有辦法證明「決定論」或「非決定論」的地位的正確性。只有假定科學是完備的或經論證是不可能的,我們才能決定這樣的問題。這些是我們導致考慮事情的預設,它們取決於我們對過去探究的成功還是對過去探究的失敗給予較大的權重。不管怎樣,在探究時,每一個思想者必然是理論上的決定論者,即使它涉及的僅僅是機率。雅科布·伯努利(Jacob
Bernoulli)的大數定律只能在決定論預設的基礎上推導。即使像拉普拉斯(Laplace)這樣的擁有他的宇宙公式的令人信服的決定論者,也可能偶爾導致如下評論:偶然事件的組合能夠產生最令人驚異的規則性,我們不必認為這意味著,例如統計現象與免除所有定律的意志是相容的。只有當偶然事件是機率所掩蓋的規則性時,機率計算的命題才有效。只有此時針對某一時間間隔得到的平均值才能夠獲得任何涵義。
第十二節
在假定恆久性時,一般而言我們沒有排除在個別例子中失敗的可能性。相反地,探究者必須始終準備失望,因為他從來也不知道他是否考慮了在特例中可應用的所有依賴。他的經驗在空間和時間上受到限制,給他僅僅提供了事件總體的小片斷。沒有一個經驗事實以絕對的準確性重複自己,每一個新發現都暴露出洞察的缺陷,並揭示出如此之多的未曾注意的依賴的殘餘。因此,甚至極端的理論上的決定論者,在實踐中必然依舊是非決定論者,尤其是,如果他不希望使極其重要的發現因思辨變得不可能的話。
第十三節
科學是一個事實,但是沒有事實的確定的——儘管是最不完美的——穩定性以及相應的思想(通過適應)的穩定性,它也是不可能的:從後者我們能夠推知前者,這必須被預設;事實上,思想的穩定性是事實的穩定性的一部分。也許不存在完美的穩定性,但是關於它所存在的東西,足以提供一個有用的科學的理想。
第十四節
一旦我們甚至注意並考察要素的相互依賴,探索的方法便自動產生了。相互依賴的事物通常一起變化:伴隨的變異的方法是普適的指導,亞里士多德對探究者不足的暗示以及培根的比較廣泛的敘述都以此為基礎。J.F.W.赫謝爾考慮到原因和結果及其在那種秩序中的順序的不可解開的鏈環,並注意到前者的增加、消失或顛倒制約後者中的相同變化,從而確立了探究的指導原則。他發現他本人被迫作出的許多附帶條件清楚地表明,他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探究者強烈地感到兩個概念不恰當。實驗者不會不了解,對於比較複雜的居間的依賴,不能無條件地預設在簡單的依賴案例中普遍適用的平行變異。以圖式的形式對探索者指導的最詳盡的陳述歸功於J.S.穆勒。如果把原因和結果看作可測量的並可以有全部值,那麼穆勒的方法是伴隨變異法的特例。若在ABCD中,A是D的原因,則A在包含A的所有複合中存在(一致法)。若A消失,則我們得到D在其中也消失的複合BC(差異法)。其他的特殊化給出下余的方法。指導思想以及困難和糾纏在赫謝爾和穆勒那裡本質上是相同的,惠威爾恰當地批判了穆勒的敘述和例子。使探究者的思想過程圖式化,並且這樣使他有意識地想到它們的形式,肯定不無用處,但是我們沒有必要期望這使探究在任何特殊情況下都變得更容易。困難寧可說在於發現複合中的重要的要素,而不在於推理的形式。不過,如果在藉助或不藉助穆勒圖式的情況下我們發現一個要素依賴另一個要素,那麼這是純粹的預備步驟,正如每一個科學探究者了解的,因為主要任務只是剛剛開始:即要發現D如何依賴於A。在大多數案例中,只有A和D二者都被看作是要素的整個複合時,穆勒的圖式才有意義。在給定探究的目的和意圖後,探究者將力圖儘可能地審查這樣的複合:它們毫不含糊地相互決定。只有他了解這樣的複合,它才能在思想中完成在事實中僅僅部分地給定的東西;或者,才能預言完成的東西是否符合未來。在這方面,穆勒的指導將不會幫助他。
第十五節
用函數概念和變異法裝備起來,探索者便可出發踏上他的旅途。無論他可能需要什麼,他必定能從他的領域的特定獲得物中學到。對此,無法確立特殊的規則。變異法是定量和定性調研的基礎;它以相同的方式被用於觀察和實驗,同樣指導導致理論的思想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