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與謬誤 · 第二版序

第二版的文本與第一版的文本沒有本質上的不同。時間不容許,確實也沒有機會作根本的修訂。我必須補充說,若干批判性的意見為我所知時已經太遲了,以致無法考慮它們。 在相關內容的著作與本書第一版同時面世或稍後出版的情況下,我以注釋的形式增補了它們的參考書目。在我自己的基本觀點和耶魯薩萊姆( Jerusalem)的觀點之間的比較密切的關係,通過他的著作《批判觀念論和純粹邏輯》(Der  Kritische Idealismus and reine Logik,1905)揭示出來。無疑地,正是我們的專家立場的差異,妨礙我們認識到,我們相互之間是多麼接近。這種接近的原因必定極可能在曾經激勵過我們二人的生物學(尤其是進化論)中找到。我在斯托爾(Stohr)的高度獨價性的《從心理學的觀點看邏輯指南》(Leitfaden  der Logikin psychologisierender Darstellung,1905)中發現了若干默契之點和許多激勵。迪昂的《物理學理論的目的和結構》(La Theorie Physigue,son object et sa structure,1906)使我極為高興。我並未希望這麼早地在任何物理學家那裡找到這樣廣泛的一致。迪昂拒絕對物理學中的問題作任何形上學的詮釋。他看到以概念上經濟的方式決定事實是那門科學的目的。對他來說,提出物理學理論的歷史的和發生學的方法似乎是唯一正確的方法,在教學法上也是最有效的方法。這些是我足足三十多年間倡導的觀點。我之所以更加重視我們之間的一致,是因為迪昂完全獨立地達到相同的結果。同時,必須說明的是,我在本書中無論如何原則上強調了常識思維和科學思維之間的親緣關係,而迪昂則特別闡明了常識的觀察和思維與物理學家的批判性的觀察和思維之間的差異。為此理由,我應該樂於把他的書作為對我自己的書的補充和解釋予以推薦。在接著的篇幅中,我將常常有機會提到迪昂的見解,只是偶爾在次要之點上註明看法的差異。 維也納,一九零六年四月 E.馬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