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三書 · 第五篇 死生之說與幽明之際
(一)引言
最近為丁文淵月波先生之逝世,曾二次到香港之殯儀館,重使我想到三十多年來,一直關心的人之生死問題,與一些十多年前已決定的見解,今借茲一說。
我與丁先生,數年來雖時常接觸交往,但了解不深。關於他之學問人品,另有他人作文詳述紀念,不在本文之列。我只知道他與其兄丁文江、在君先生,數十年來是努力提倡西方科學於中國的人。丁在君先生因只相信西方醫藥,曾說寧死亦不請教中國醫生。丁月波先生於前年,聞台灣有研究中國醫學的學校之設,亦即立刻作文,大加反對。對於在君先生之寧死不服中藥,是假定中藥有效,亦絕不服用。此並不合於科學家的重實效的精神。而丁月波先生一定不許設研究中國醫學之學校,我亦並不知其在科學上之必然的理由在那裡。記得讀了他那一文後,亦嘗竊竊不以為然。但是此次見月波先生之遺囑中,說要將其遺體送香港大學醫學院,交學生解剖,我卻不禁肅然起敬。連對於在君先生之一生反對玄學,而臨死亦不服中藥之精神,亦為之肅然起敬。因這可見他們之提倡西方科學,有一死生以之的精神。然而此精神本身卻不是科學的,而是對科學抱一宗教性信仰的道德精神。而月波先生之遺囑,要將其遺體送交醫學院供學生解剖,更明顯是望有助於人類醫學研究之進步,以造福後人,其道德精神更令人肅然起敬。於起敬之餘,我不能不想到:畢竟他這一番道德精神,如今到哪裡去了?
但是我這問題,在丁先生生前,是莫有法子向他問的。他根本莫有此問題。他學醫的目的,只是要延長人類的生命之存在,而不是要保存他死後的精神之存在。他或正因想到人死後其生命及精神即不存在,然後才要學醫,以求延長人之生命及精神的存在。而他純以自然科學的眼光,來看世界,我可斷定:他在生前,並不相信他死後之精神還存在,而到另一地方去的。然而在我對其精神肅然起敬之餘,我卻不禁想到此一問題。然而丁先生卻不能答覆我了。真正細想下去,此中實可使人對一切人之生死問題,生無盡的惶惑,而感無盡的悲哀。
(二)人死問題與人之「生」之意義
人死了,究竟其精神是否即莫有?如有,到何處去?此是古往今來,無論野蠻民族文明民族,無論智、愚、賢、不肖,同有之一疑問。此疑問,不只是理智的,兼是情感的,不能只向現實世界求解答,且當向超現實世界求解答。這是人類一切宗教的一根源所在,是無數的文學、建築,音樂等藝術作品之所由產生,亦是誘導人作形而上的思索之最大的動力。人生只有百年,而生前與死後,則是無限的長遠。以有生之年與已死之年相較,直是一與無限之比。則何怪無數的人之情感與思想,由此起來。
但是這問題,要純自思想理論上求解答,卻有無數的可能的答案。每一答案,都可有各色各樣的駁論。因死後之世界,如一黑暗中之無涯的大海。人在此大海邊,可以其心靈之光,向任何方向照射,去作自由的想像,或以理智的思慮加以推測,都可如有所見。此黑暗之大海,原不拒絕人作何種之想像與思慮的推測。於是當作一思想理論的問題來看,此問題便可人各一說。然而人亦似永不能有一絕對的標準,以證驗他人所想像與推測者之是非。因而純從知識的立場,我們對此問題,最穩妥的辦法,是自認無知,肯定死後世界是一不可知,或於此存疑,或只是靜待此不可知之世界送來的消息。此在宗教上稱為啟示,而人之對此啟示之態度,則為信仰,或不信。消息自己來,人之信與不信,亦人自己信或不信。此消息不強迫人信,亦不同時帶來能使不信者必信的證據。人亦常無從知道這一些消息是真消息、或偽造。由是而人仍可對此消息存疑或不信。
但是我們在把由自由的想像思慮推測,及由啟示來的信仰之門,一齊關閉,以求解決此問題的時候;我們卻可說,人對於人生之真了解,與對死者之真情實感,卻展露出一條由生之世界通到死之世界、由現實世界通到超現實世界,由生的光明通到死之黑暗的大路。此之謂通幽明的大路。
依此對人生之真了解,我們是不能說,人死後即一無復余的。因除了唯物論,莫有人類之任何思想能證明,人之身體之停止呼吸與肉骨朽壞後,人之精神即一無復余。但是唯物論是絕對錯誤的。其所以是絕對錯誤,是由人在生前,已在其生活中先已處處加以證明。此證明是:人在生前,即從來不曾成為一隻顧念、要求其自己身體的存在之人。人一直嚮往著、思維著在其自己身體之外之上之種種物事。人在生前,人之精神實早已時時處處超越過其自己身體存在之問題去用心。即就丁先生之例來說,他在生前,已將其遺囑寫好,要人們在他死後,把他之遺體送給醫學院學生研究了。他在生前的心思與精神,已想到其死後之遺體的安排,與其遺體之將被解剖而不存在。他寫遺囑時的心思與精神,乃是一要奉獻其身體於人類社會之學術文化的心思與精神。此心思與精神,即是已超出其生前的身體的心思與精神了。
對於我們此說,有一最壞而最可憐的駁論,就是:如果莫有丁先生生前的身體,誰能寫遺囑?這是依於人之唯物論思想而發出之最壞亦最可憐的駁論。其所以是最壞最可憐,是由於其對於人之心思與精神,全不知自其本身與其本身之所嚮往者著想,只是翻到此心思精神之背後看。當然,丁先生如果無生前之身體,不能寫遺囑。我們還可以說,如果他無筆硯之物,亦不能寫遺囑。但是我們要知道,寫遺囑是要費精神,同時要費身體的力量的。此所費之身體力量,無論如何的少,都是使丁先生提早一分一秒的時間死亡。如果人只是一求自己身體之存在之動物,則多生存一分鐘的時間,亦將好一分,多生存一秒鐘的時間,亦即好一秒。誰使他願意少活一分一秒的時間,來寫遺囑?這只能是他之寫遺囑的意志與精神。他之寫遺囑的意志與精神,乃是要在遺囑中表達其奉獻遺體,以供後人研究,以促進學術文化之意志與精神。他當然不會要求多活此一分一秒之時間。然而他之為寫遺囑,而少活一分一秒之時間,則斷然的證明:其意志與精神之本性與其所向,是超越其求延續其身體的生存時間的欲望之上。此意志與精神,於此乃表現為:一與此欲望背向而馳的願望。此願望正由其求身體生存之延續的欲望之超越與否定而成就;如何可說此願望中所表現之精神,只隸屬於他之生存的身體?如果丁先生在生前的願望中之精神,已超越於其生存的身體,則其身體之不存在,如何能成為其精神之不存在的證明?然而反之,我們卻可由他之寫遺囑,就是要歸於使其身體少活一分一秒之時間,以早歸不存在,而由遺囑以表現其顧念人類之學術文化的精神;以見他在生前之精神,早已超乎他個人身體之存亡與生死之問題之上了。在生前已超乎生死之上的精神,是斷然不能有死的。
這一種人在生前即有的超乎其個人身體之存亡與生死以上的精神,不僅丁先生才有,其實是一切人在任何時都同樣能有的。人在生前,要求其身體的存在,是一事實。但人之所以要身體存在,是為的人要生活,然而人不只生活在身體中,而通常是生活在身體之外之自然世界、家庭國家之人群世界,歷史文化之世界中。在此生活中,人之精神是處處向著在其自己的身體之上之外的事物,而不是只向著其自己的身體的。有些年輕的小姐出門與戲子上舞台,要化妝半天,亦不是只想她的身體。她想的是在他人心中留下好的印象。人除在病中,或其生活之行為受了阻礙、如走路跌了跤,人之精神實從未真想著或向著其身體的。而人之所以怕病、怕身體不健康、怕受傷、怕身體失去自由,而進監獄,只是為成就我們之生活。在生活中,我們之精神,只向著園中的花、天上的雲彩、街道的清潔、劇場中的戲、我之事業的成就、我在他人心中之名位的增高、我家庭中子女之教育、夫婦的和睦、朋友的交遊、與我國家之富強、人類的和平康樂、歷史文化的發展與悠久、以及各種真善美的價值,與古往今來的人物及天上的神靈。即使是醫生,他亦只是向著病人的身體,而不是只向著他自己的身體。我們之精神,通常只向著我們之身體以外的東西,而後成就我們的生活,而後我們希望我們之身體存在。我們從來不曾為身體存在而求身體存在。我們只是憑藉身體之存在,以成就我們之生活,與我們之精神之活動。然而我們多活一天,我們之依於物質的身體之自然生命的力量,即多用一分。每一種生活之成就,都依於物質身體中之能力之耗費,即自然生命力之耗費。每一耗費,即使我們更進一步迫近死亡。我們一天一天的生,即一天一天的迫近死亡。這是一平凡的真理,然人為什麼並不覺得?為什麼世間很少人終日在此想到死、擔憂死?此有一簡單的答覆,即人並不只生活於其身體之存在本身,而主要是生活在其身體之外之上的世界中。人之精神只要一直注意在此身體以外以上之世界,其身體之存在之日迫近死亡,便可不是他的問題。而且他正須向死迫近,不斷耗費物質身體之能力與其自然生命力,然後才能成就其生活與精神之活動。人的生活與精神之活動之成就,即成就在此物質身體之能力與自然生命力之不斷耗費,以歸於死亡而不存在之上。我們可以說,人的生活與精神活動之逐漸成就,而由不存在走向存在;即依於人的身體與自然生命,由存在以走向不存在之上。此二者是一切人生所同時具備,而方向相反,並相依並進之二種存在動向。在此二存在動向中,人以其身體之走向不存在,成就其生活與精神活動之走向存在。是即人之生活與精神活動,由人之不斷去迎接「其身體之不存在」以存在之直接的證明。亦即人之有生之日,皆生於死之上之直接的證明。生於死之上的生,乃以最後之死,成就其一段最大之生,亦成就其生活與精神活動之最大存在。故死非人生之消滅,而只是人生之暫終。「終」只是一線之線頭,用以凸顯整個線段之存在者。而人在有生之日,所以能只想其如何生活,如何運用其精神,而不想到死;正因此人之原生於死之上。至於人之精神本無死,何以又會想到死而怕死,則此亦唯因人之欲留此身體,以更成就其生活與精神活動,如前文所說。非精神真有死之謂也。此中之智慧,唯賴每一人之自思其所以生及如何生,以細心領取。人不能知生,即不能知死。故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
(三)死者與後死者之相互關係及幽明之徹通
然人生最大之問題,尚不在其自己之死。人在有生之日,其生即生於死之上,以其身體之向死,成就其生活與精神活動之向生;則人自己之死之問題,皆可不須解決而早已解決。至人畢竟應否不思其自己之死,如何真能不怕其自己之死,則是另一問題。非今之所及(本書第六篇第五節於此有所論),然人對他人之死,則最不能無惑。家人親友,一朝化往,軀體猶存,音容宛在,而神靈已渺。謂此軀體之所在,即其精神之所在耶?然宛在之音容,不可得而再見矣;此音容中所表之深情厚意,不可得而再接矣。謂此音容與深情厚意,即一逝而不存耶?則奈何此音容猶宛在,此深情厚意,感刻於吾心者,可歷久而不忘也?然如其精神之尚在於軀體之外也,則後死者又將何往而求之?上天下地,索之茫茫,求之冥冥,雖千百萬年而終不能得也!此處即動人之大悲哀,亦動人之大惶惑。果他人之死,動我之大哀大惑如是;則我之死也,其動後我而死者之大哀與大惑,亦如是。而人生代代,所動於後代之人之大哀大惑,亦皆如是。則無數代之人生,亦無數代之大哀大惑之留傳不斷而已。而吾今日之思及此無數代之大哀大惑之留傳,則又將更動吾今日之無限之大哀大惑,而不能自己也。然則人之生也,果若是盲乎?而亦有不盲者乎?
在此處吾人不能不佩服世界宗教家,對死者之禱辭,與加以超度之聖禮、作哀悼之輓歌,與修墳墓廟宇之建築師之用心,實代表人類精神之至崇高莊嚴偉大神聖之一面,蓋其志皆在求破此人生之惑,以寄此人生之大哀,以徹通此幽明之際也。
然此幽明之際,將何由而證其必實可徹通?人何由確知他人之精神之尚在,且可存在於後死者之心靈精神之前?則此非世間之一切思慮推測與想像之所及,而仍唯有由自人之所以生此大哀大惑中之深情厚意中領取。
此所領取者,即吾可以吾之超出吾個人之生之深情厚意,以與死者之超出其個人之生之深情厚意,直接相感。此即可實徹通幽明之際矣。
何謂人超越個人之生之深情厚意?此非一般人之生活中之精神活動皆足以當之。而要必人精神之活動,確為一超個人之目的理想而有,並對具體之其他個人之精神,嘗致其期望、顧念、祈盼等求感通之誠者,方足以當之。然而此亦一切人在一剎那之間都可有的。
一個在彌留之際的家中之老人,對兒女指點家中的事。一個戰場上傷重將亡的兵士,對同伴呼喚快逃;一個革命黨人在病榻中,策劃其死後的革命工作;一個社會之任何事業之創辦人,在臨危之際,對其繼承者之吩咐囑託;以及一切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志士仁人之寄望於來者——此通通是人之精神活動,確為一超個人之目的理想而存在,並對其他個人之精神,致其期望、顧念、祈盼之誠,而表現於死生之際者。此處人明知其將死,已走到其現實生命之存在的邊緣,於是其平生之志願,遂全幅凸出冒起,以表現為一超出其個人之生的,對他人之期望、顧念、祈盼之誠。此期望、顧念、祈盼之誠,直溢出於其個人之現實生命之上之外,以寄託於後死者。此即如其精神之步履,行至懸崖,而下臨百仞深淵之際,驀然一躍,以搭上另一人行之大道,而直下通至後死者之精神之中。而當後死者之感到其期望、顧念、祈盼之誠中此精神之存在時,則雖鐵石心腸,皆不能無感動。由此感動,後死者乃真實接觸了、了解了死者之精神與死者之深情厚意。而此感動,則代表後死者本身對於先死者之一深情厚意。於此,死者之精神,是如由其自身超越,以一躍而存在於他人之精神中;而後死者之受其感動,則是後死者自身之精神,自超越其平日之所為所思,而直下以死者之精神為其精神。前者是死者之精神,走向生者而來,後者是生者之精神,走向死者而往。死者知其將死,即知其精神之將由明以入於幽,對人為不存在。而其對生者所致之期望、顧念、祈盼之誠,則使其立即離於幽而入於明,而不安於其將對人之不存在之表現。至生者之受其感動,則為生者之出於明而入於幽,以感受死者之精神,以實現死者之精神,未嘗不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而存於明。知此可以通幽明之際,知死生之說。而所以通幽明知生死之道,則莫大於祭祀之禮樂。禮樂亡而幽明之道隔,死生之路斷,形上形下之交,天人之際,乃未有能一之者,而人道亦幾乎窮矣。
(四)鬼神之狀與情
世俗之為學者曰:死者不可知。遂任死生路斷,幽明道隔,而聊欣樂於人生之所遇,宗教哲學家形上學家之措思於此者,恆謂死者之靈魂自存於形上之世界,或上帝之懷,或住煉獄以待耶穌之再來,或由輪迴以化為他生。是皆各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其為是為非,皆非吾今所欲論。吾亦嘗對此措思,而亦不反對人之對此之措思。然吾今所欲論者,即凡人之只作此類之措思者,皆一往以知求不可知,而化鬼神之狀,為知識之對象,以成被知;終將不免陷吾人之明知,以入幽冥而不返;此非所以敬鬼神而成人生之大道也。凡為此類之說者,皆不知凡只為知識之對象者,皆在能知之心之下,無一能成為我們之所敬;而人之念死者之遺志,與未了之願而受感動者,皆覺死者之精神,如在其上,如在左右,以感動我,我乃初為被動。必俟我受感動後,而再致我之誠敬於死者,我乃為主動。故我必先覺死者之如出於幽以入於明,而後乃有我之明之入於幽,以為回應,而成其互相之感格。此非視鬼神為被知之對象,陷吾人之明知以入幽冥而不返之說也。故鬼神之狀,非吾今所欲論者也。
鬼神之狀,固非吾今所論。然吾人如真識得人生乃以其身體之漸趨於不存在,以成其生活與精神之存在,又知人之將死者恆致其顧念祈盼之誠,而有寄望於生者之深情厚意,吾人又能以吾之深情厚意與誠敬之心,及祭祀之禮樂,以與之相接;則人死之後,非一無復余,人之鬼神為必有,人皆可內證而自明。世間焉有本以身體之趨於不存在,以成其為存在之「精神」,本不限於其現實生命之存在之「精神」,乃隨其身體與現實生命之不呈於人前,而即不存在乎?知其存在,而欲使之呈於人前,則唯賴人之通幽明以其道。不得其道,而謂其不存在,亦如囚於監獄中之人,不得其門而出,遂謂廣宇悠宙皆不存在之類耳。然此道亦無他,即直下斷絕一切世俗之思慮推測與想像,唯以吾之超越吾個人之誠敬之心與深情厚意,以與死者之精神直求相接而已。心誠求之,誠則靈矣。
今鬼神之狀,非吾所欲論。然鬼神之情,則我果以情與之相遇,則可得而言。人之鬼神,「人」之鬼神也。人於生前之所念者,乃其家庭、其鄉土、其國家、其所生活之此自然世界、社會人文世界。彼以此而生、而死、而寄望於後死者。則謂其一死化為鬼神,即奔另一不可知之世界,以絕此塵世而不返,而對此世界,一無餘情;則我果有情,實未之敢信。吾意人死後不斷滅,而由輪迴以轉他生,皆理所可有。然此所轉之他生,亦不過其精神自體之另一表現,其有此另一表現,仍不能忘其在此塵世之此表現,即不能絕此塵世而無餘情。果其非絕此塵世而無餘情也,此余情必仍顧念此世間及其家,及其鄉土,及其國家,及其所嘗寄望之一切世間人。吾何以知其然也?吾非以其死與鬼神之狀,而知其然也。吾以其生時之情,而知其然也。彼臨終諄諄教子之父母,臨危而殷殷付託之志士仁人,其對世間之深情厚意,即依於其預知其將死而發,以洋溢於其死之外,以顧念人間,吾是以知其死後而尚在,其情之必繼之而洋溢,以顧念人間也。是以祖宗父母之亡,其情必長顧念其子孫;德澤鄉土者,其情必長顧念鄉土;忠臣烈士、志士仁人為國家人類,而以身殉道者,其情即長顧念此國家、此人類。凡人之情,其生前之所顧念者大,其為情也深,則其為鬼神也,其情之所顧念者亦大,其為情也亦深。故一家之慈父慈母,其情或只限於一家。一鄉之善士,其情或只限於一鄉。而文天祥史可法,即其情長在中華。孔子、釋迦、耶穌,則情在天下萬世。而其鬼神之為德也亦然。故孝子賢孫,以其誠敬,祭其祖宗,則其祖宗之鬼神之情得其寄;一鄉之人,以其誠敬,祭其鄉賢,則鄉賢之鬼神之情得其寄;一國之人,以其誠敬,祭其忠臣烈士,則忠臣烈士之鬼神之情得其寄;天下之人,以其誠敬,祭仁心悲願及千萬世之聖賢,則聖賢之鬼神之情得其寄。而凡一家之人、一鄉之人、一國之人、天下之人,一切足以直接間接上應合於死者生前之所願望者,亦皆足以成死者之志,而遂死者之情,足以慰其在天之靈。是皆非徒文學上渲染及姑為之說之辭,實皆為徹通幽明死生之道路之實理與實事,而為吾人之直下依吾之性,順吾之情之所知,而可深信不疑者也。
(五)心之直接相感與古今旦暮
世俗之為說者曰,今昔異世,人我異心,古人往矣,來者方來。史可法在明,文天祥在宋,孔子生於二千五百年前。吾之祖宗之遙遠者,亦距吾之生,不知若干世矣。彼等相貌之何若,吾且不知,彼等又何能知千秋萬世之後,有如我者之體其遺志,而上慰其在天之靈者?曰,是不然。人之相知,貴相知心。人之相感。貴以心相感。吾人可試思,今有人焉,苦心孤詣,成書一卷,印布人間,舉世無知;乃遁世居鄉,悠然獨處。忽得電報傳書,謂有萬里之外,一讀者遙寄仰慕之忱,於是欣然興感。吾人試思,吾果身當此際,於此讀者之一切,果何所知?此實一無所知。吾所知者,唯在萬里之外,有此一心與吾相印而已。今又有人焉,老病垂死,有子在他鄉,而無膝下孫。忽來信告生孫,遂扶病而起,竟忘其老。吾人又可問,在此老病垂死之人,於其孫之狀又何所知?此所知亦只他鄉有此一孫而已。吾人再思,晨起閱報,忽聞中華大旱,死者千萬人,吾必惄然以憂。然吾於此千萬人,又果何所知,吾所知者唯死者皆吾同胞而已。是見人心之所通與所感,本不限於一一皆知其為誰為誰。只知其為人焉,人而有心焉,斯已可為吾之一心之所顧念,而為吾之一心所感所通者矣。故吾之不見古人,古人之不見我,無傷也。我之不見古人,而我之體古人之遺志,而求有以遂之,則我為讀者,而馳書萬里,以慰上述之舉世無知之著者之類也。古人不見我,而我向之致其懷念與誠敬,即足以慰其在天之靈者,則古人為著者,得萬里外之知音而興感之類也。知萬里之非遙,則知千秋萬世之非遠。千載而一遇,猶旦暮遇之也。試思今又有人焉,兒時嘗欲登隔江之高山,朝思暮想,阻於父命,竟不得往。及長,遨遊世界,身歷異地,乘飛機重返家園,不意飛機誤降於高山之上,乃安然無恙。於是頓憶數十年前兒時之渴望,而此一久已埋藏心底之心愿,遂豁然開朗,不期而遂,宛若猶在兒時,而前塵若夢,蓋其數十年中,形骸更易,面目全非,自其身體之物質而觀,早已非其故我矣。是知心愿所存,不關今昔之異;今酬昔願,昔證今情。昔願在昔,超乎昔以至今;今酬在今,亦超乎今以至昔。所超者大,而願之所至者遠;願之所至者遠,而所以酬其願者宏。故願在一身者,凡一身之所為,皆所以酬一身之願;願在一家者,凡一家之人之所為,皆所以酬其一家之願;願在鄉土國家與天下萬世者,則凡鄉土國家與天下萬世之人之所為,皆所以酬其鄉土國家與天下萬世之願。是見人之所願者,所超溢於其一身之事者大,則其願之所至者遠,而足以酬其願者宏也。而凡人之超溢於其一身之願,皆自始不以身存而存,亦不以身亡而亡。古今之忠烈聖賢之願,皆長存天壤。而吾對之致其懷念誠敬,與吾之所行所為,足以副其所望與所願者,皆直接慰其在天之靈之所為,而今古無間者也。謂之旦暮,猶病其言之過遠。何千秋萬世之足雲?
(六)盡己心、盡他心與天心天理
世之為說者又曰,吾人之所以居仁由義,孝於家而忠於國者,皆所以自盡其心,而非有他求,亦非必為副古人之所望也。吾人之所以慎終追遠,致祭於祖宗忠烈聖賢,亦所以表其不忘之意,自盡其心而已。古人望我,我當如是;古人未嘗望我,我亦當如是。祖宗忠烈聖賢之英靈在,我當如是;不在,我亦當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也。由此言之,則自盡其心之意,切於己;而上酬恩德之意,濫於外。曷不只言自盡其心為愈乎?
答曰:斯言是也,盡美矣,而未盡善也。人居仁由義,皆直接所以自盡其心,固矣。然吾人之所以自盡其心者,亦皆未嘗不可兼盡他心也;而我之兼以盡他心為心,亦我之所以自盡其心之事也。充自盡其心之量,則求盡天下萬世人之心,正所以大此自盡其心之事者也。是自盡其心之事,不得與盡他心為對者也。童子讀書,自盡其好學之心而已。然父母兄姊在旁,欣然相顧,則童子之讀書,匪特自盡其心之事;父母兄姊之所望於其子其弟者,亦聞其琅琅誦讀之聲,而兼以得其所願所望,而得盡矣。至彼為子弟者,初為自盡其好學之心以讀書固佳。然當其回頭見其父母兄姊,聞其讀書聲,而欣然相顧;遂感刻於懷,知不讀書無以副其賢父兄之望,乃益自淬厲,更發憤攻讀,以期為賢子弟。此其所以期為賢子弟,以酬賢父兄之望之事,仍不外其所以自盡其心而已。然其所以自盡之心者,不亦大於其初之只自盡其一人之好學之心,而其為子弟之德,又不亦尤高乎?然則謂吾之居仁由義,皆兼所以上慰古先之祖宗忠烈聖賢之靈,亦正所以大吾之自盡其心之量,以兼盡古先之祖宗忠烈聖賢之心為心,而高吾之所以為後人之德者。是又何傷於自盡其心、反求諸己之教乎?
至於謂吾人不問祖宗忠烈聖賢之英靈之是否尚在,吾皆當自盡其心,以致其懷念誠敬之意,則似是而實非。蓋吾人須問:此懷念誠敬之意,果有所向乎?抑無所向乎?若其果無所向也,則此懷念誠敬之意,乃直向幽冥而沉,對虛無而陷,何懷念誠敬之足雲?如其有所向,而所向者唯是吾人主觀虛擬之想像中之印象,或記憶中之觀念,則須知印象觀念之生起,如夢中之虛影,此虛影亦不堪為人之致其懷念誠敬之意之所向也。懷念誠敬之意者,肫肫懇懇之真情也。真情必不寄於虛,而必向乎實,必不浮散以止於抽象之觀念印象,而必凝聚以著乎具體之存在。既著之,則懷念誠敬之意,得此所對,而不忍相離。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者,「如」非虛擬之詞,乃實況之語。言必以同於待生者存者之情,以與死者亡者相遇,乃足以成祭祀之誠敬之謂也。彼死者亡者之死而未嘗不生、亡而未嘗不存,乃在其精神而不在身體。身體亡而精神昭垂於後世,英靈永在於千古,此理乃吾人上所已言。而人之所以與之相遇,除肫肫懇懇之真情外,不容人視之作一般之理智與感覺可把握之現實存在物想。然人心之一固習,唯於理智思慮與感覺之所把握者,乃謂之為實存。於一般理智感覺之把握所不及者,則如捕風捉水之不得,遂以為虛而無實。不知於一般理智感覺之為虛而無實者,由至情以彰至理,則更見其大實。然此要須人先盡去其以理智感覺以把握一切之習,而後可。此正如以手捕風捉水者,風愈捕而愈遠,水愈捉而愈流。風水非不實也,止其捕,止其捉,而任風吹於面,水撲於懷,則知撓萬物莫疾乎風,澤萬物者莫潤乎水。聖賢忠烈之精神與英靈,皆先生之風,若山高而水長。風之所化,流之所澤,匪特形於可見之文教,亦洋洋乎鬼神之為德,視之而不見,聽之而不聞,又體物而不可遺,而只待人之相遇於旦暮。嗚呼至矣。
吾人如知吾人自盡其心之事,可兼盡他心,則知吾之居仁由義,乃既自盡我心,亦上酬千百世與東西南北海之聖賢之心,以及古往今來一切人之樂交天下之善士之心。聖賢之心愿無疆,一切人之樂交天下善士之心愿亦無疆。無疆則無所不覆,無所不載,無所不貫,而凡我之生心動念,真足以自盡我心,亦同時兼盡聖賢之心與一切人之心,心光相照,往古來今,上下四方,渾成一片,更無人我內外之隔。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是見天心,是見天理。又何有死生幽明異路之足言?死生皆一大明之終始,豈有他哉。
唯此所言,雖皆未嘗溢出由知生以知死之一步,然已泄漏過多,未免張皇。吾為此懼。善讀者能信則信,不信則疑。終則悟者同悟,迷者暫迷,如曰不然,請俟來哲。是非口舌之所能爭者也。至於依行求證之道,則自復祭禮存祭義始。
一九五八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