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過如此而已 · 第三部分 世相百態,看透人世冷暖酸辛

我看世間一切有情,是有一個新陳代謝的法則,是有遺傳嬗遞的跡象,人恐怕也不是例外,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換舊人,如是而已。 第六倫 主僕這一倫,比五倫更難敦睦 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是為五倫,如果要添上一個六倫,便應該是主僕。主僕的關係是每個人都不得逃脫的。高貴如一國的元首,他還是人民的公僕,低賤如販夫走卒,他回到家裡,頤指氣使,至少他的妻子、媳婦是不免要做奴下奴的。不過我現在所要談的「仆」,是以伺候私人起居為專職的那種仆。所謂「主」,是指用錢雇買人的勞力供其驅使的人而言。主僕這一倫,比前五倫更難敦睦。 在主人的眼裡,僕人往往是一個「必需的罪惡」,沒有他不成,有了他看著討厭。第一,僕人不分男女,衣履難得整齊,或則蓬首垢面,或則蒜臭襲人,有些還跣足赤背,瘦骨嶙嶙,活像甘地先生,也公然升堂入室,誰看著也是不順眼。一位唯美主義者(是王爾德還是優思曼)曾經設計過,把屋裡四面牆都糊上牆紙,然後令僕人穿上與牆紙同樣顏色同樣花紋的衣裳,於是僕人便有了「保護色」,出入之際,不至引人注意。這是一種辦法,不過尚少有人採用。有些作威作福的旅華外人,以及「二毛子」之類,往往給家裡的僕人穿上制服,像番菜館的侍者似的,東交民巷裡的洋官僚,則一年四季地給看門的、趕車的戴上一頂紅纓帽。這種種,無非是想要減少僕人的一些討厭相,以適合他們自己的其實更為可厭的品位而已。 僕人,像主人一樣,要吃飯,而且必然吃得更多。這在主人看來,是僕人很大的一個缺點。僕人舉起一碗碰鼻尖的滿碗飯往嘴裡扒的時候,很少主人(尤其是主婦)看著不皺眉的,心痛。很多主人認為是怪事,同樣的是人,何以一旦淪為僕役,便要努力加餐到這種程度。 主人的要求不容易完全滿足,所以僕人總是懶懶的,總是不能稱意,王褒的《僮約》雖是一篇遊戲文字,卻表示出一般人惟恐僕人少做了事,事前一樁樁地列舉出來,把人嚇倒。如果那個僕人件件應允,件件做到,主人還是不會滿意的,因為主人有許多事是主人自己事前也想不到的。法國中古有一篇短劇,描寫一個人雇用一個僕人,也是仿王褒筆意,開列了一篇詳盡的工作大綱,兩相情願,立此為憑。有一天,主人落井,大聲呼援,僕人慢騰騰地取出那篇工作大綱,說:「且慢,等我看看,有沒有救你出井那一項目。」下文怎樣,我不知道,不過可見中西一體,人同此心。主人所要求於僕人的,還有一點,就是絕對服從,不可自作主張,要像軍隊臨陣一般地聽從命令,不幸的是,僕人無論受過怎樣折磨,總還有一點個性存留,他也是父母養育的,所以也受過一點發展個性的教育,因此總還有一點人性的遺留,難免頂撞主人。現在人心不古,僕人的風度之合於古法的已經不多,像北平的男僕,三河縣的女僕,那樣地應對得體,進退有節,大概是要像美洲紅人似的需要特別闢地保護,勿令沾染外習。否則這一類型是要絕跡於人寰的了。 駕馭僕人之道,是有秘訣的,那就是,把他當作人,這樣一來,凡是人所不容易做到的,我們也就不苛責於他,凡是人所容易犯的毛病,我們也加以曲宥。陶淵明介紹一個僕人給他的兒子,寫信囑咐他說:「彼亦人子也,可善視之。」這真是一大發明!J.M.Bame爵士在《可敬愛的克萊頓》那一齣戲里所描寫的,也可使人恍然於主僕一倫的精義。主僕二人漂海遇險,在一荒島上過活。起初主人不能忘記他是主人,但是主人的架子不能搭得太久,因為僕人是唯一能砍柴打獵的人,他是生產者,他漸漸變成了主人,他發號施令,而主人漸漸成為一助手,一個奴僕了。這變遷很自然,環境逼他們如此。後來遇救返回到「文明世界」,那僕人又局促不安起來,又自甘情願地回到僕人的位置,那主人有所憑藉,又回到主人的位置了。這齣戲告訴我們,主僕的關係,不是天生成的,離開了「文明世界」,主僕的位置可能交換。我們固不必主張反抗文明,但是我們如果讓一些主人明白,他不是天生成的主人,講到真實本領他還許比他的僕人矮一大截,這對於改善主僕一倫,也未始沒有助益哩! 五世同堂,乃得力於百忍。主僕相處,雖不及五世,但也需雙方相當的忍。僕人買菜賺錢,洗衣服偷肥皂,這時節主人要想,國家借款不是也有回扣嗎?僕人倔犟頂撞傲慢無禮,這時節主人要想,自己的兒子不也是時常反唇相譏,自己也只好忍氣吞聲嗎?僕人調笑謔浪,男女混雜,這時節主人要想,所謂上層社會不也有的是桃色案件嗎?肯這樣想便覺心平氣和,便能發現每一個僕人都有他的好處。在僕人一方面,更需要忍。主人發脾氣,那是因為賭輸了錢,或是受了上司的氣而無處發泄,或是夜裡沒有睡好覺,或是腸胃消化不良。 Swift在他的《婢僕須知》一文里有這樣一段:「這應該定為例規,凡下房或廚房裡的桌椅板凳都不得有三條以上的腿。這是古老定例,在我所知道的人家裡都是如此,據說有兩個理由:其一,用以表示僕役都是在臲卼不定的狀態;其二,算是表示謙卑,僕人用的桌椅比主人用的至少要缺少一條腿。我承認這裡對於廚娘有一個例外,她依照舊習慣可以有一把靠手椅備飯後的安息,然而我也少見有三條以上的腿的。僕人的椅子之發生這種傳染性跛疾,據哲學家說是由於兩個原因,即造成邦國的最大革命者:我是指戀愛與戰爭。一條凳,一把椅子,或兩張桌子,在總攻擊或小戰的時候,每被拿來當作兵器;和平以後,椅子—倘若不是十分結實—在戀愛行為中又容易受損,因為廚娘大抵肥重,而司酒的又總是有點醉了。」 這一段諷刺的意義是十分明白的,雖然對我們國情並不甚合。我們國里僕人們坐的凳子,固然有隻有三條腿的,可是在三條以上的也甚多。一把普通的椅子最多也不過四條腿,主僕之分在這上面究竟找不出多大距離,我覺得慘的是,僕人大概永遠像莎士比亞《暴風雨》中的那個卡力班,又蠢笨,又狡猾,又怯懦,又大膽,又服從,又反抗,又不知足,又安天命,陷入極端的矛盾。這過錯多半不在僕人方面。如果這世界上的人,半是主人半是仆,這一倫的關係之需要調整是不待言的了。 「你走,我不送你,你來,無論多大風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賞識那種心情。 送行 你走,我不送你;你來,無論風雨,我要去接你 「黯然銷魂者,別而已矣。」遙想古人送別,也是一種雅人深致。古時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見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支驪歌,灞橋折條楊柳,甚至在陽關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剛要啟碇,汪倫老遠地在岸上踏歌而來,那幅情景真是歷歷如在目前。其妙處在於淳樸真摯,出之以瀟灑自然。平素莫逆於心,臨別難分難捨。如果平常我看著你面目可憎,你覺得我語言無味,一旦遠離,那是最好不過,只恨世界太小,惟恐將來又要碰頭,何必送行? 在現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壽送殯等等一樣地成為應酬的禮節之一。「揪著公雞尾巴」起個大早,迷迷糊糊地趕到車站碼頭,擠在亂鬨鬨人群裡面,找到你的對象,扯幾句淡話,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後鳥獸散,吐一口輕鬆氣,撅著大嘴回家。這叫作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覺得熱鬧,人緣好,沒白混,而且體面,有這麼多人捨不得我走,斜眼看著旁邊的沒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種優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擻,恨不得對每一個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謝。死人出殯,都講究要有多少親友執紼,表示戀戀不捨,何況活人?行色不可不壯。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別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揚威地與送行的話別,那會增加旅中的寂寞。這種情形,中外皆然。Max Beerbohm寫過一篇《談送行》,他說他在車站上遇見一位以演劇為業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話,俄而淚濕雙頰,終乃汽笛一聲,勉強抑止哽咽,向女郎頻頻揮手,目送良久而別。原來這位演員是在作戲,他並不認識那位女郎,他是屬於「送行會」的一個職員,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願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會」去僱人來送。這位演員出身的人當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進感情,表演逼真。客人納費無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淺。尤其是美國旅客,用金錢在國外可以購買一切,如果「送行會」真的普遍設立起來,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樁事,送行的技術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於到車站碼頭報到,握手而別,那麼問題就簡單,但是我們中國的一切禮節都把「吃」列為最重要的一個項目。一個朋友遠別,生怕他餓著走,餞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營養都一次囤積在他肚裡。我想任何人都有這種經驗,如有遠行而消息外露(多半還是自己宣揚),他有理由期望著餞行的帖子紛至沓來,短期間家裡可以不必開伙。還有些思慮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攜在手上,親自送到車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會要挨餓的樣子。 我永遠不能忘記最悲慘的一幕送行。一個嚴寒的冬夜,車站上並不熱鬧,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車廂里取暖,但是在長得沒有止境的月台上卻有黑壓壓的一堆送行的人,有的圍著斗篷,有的戴著風帽,有的腳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的亂動,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來送一位太太的。車快開了,不見她的蹤影,原來在這一晚她還有幾處餞行的宴會。在最後的一分鐘,她來了。送行的人們覺得是在接一個人,不是在送一個人,一見她來到大家都表示喜歡,所有惜別之意都來不及表現了。她手上抱著一個孩子,嚇得直哭。另一隻手扯著一個孩子,連跑帶拖,她的頭髮蓬鬆著,嘴裡噴著熱氣像是冬天載重的騾子,她顧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兩步地就跳上了車。這時候門已在蠕動。送行的人大部分都手裡提著一點東西,無法交付,可巧我站在離車門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禮物都交給了我,「請您偏勞給送上去吧!」我好像是一個聖誕老人,抱著一大堆禮物,我一個箭步竄上了車,我來不及致辭,把東西往她身上一扔,回頭就走,從車上跳下來的時候,打了幾個轉才立定腳跟。事後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說: 那些送行的都是誰?你丟給我那一堆東西,到底是誰送的?我在車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堆東西聚攏起來打成一個大包袱。朋友們的盛情算是給我添了一件行李。我願意知道哪一件東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車的,你當然知道,盼速見告。 計開 水果三筐,泰康罐頭四個,果露兩瓶,蜜餞四盒,餅乾四罐,豆腐乳四罐,蛋糕四盒,西點八盒,紙菸八聽,信紙信封一匣,絲襪兩雙,香水一瓶,菸灰碟一套,小鍾一具,衣料兩塊,醬菜四簍,繡花拖鞋一雙,大麵包四個,咖啡一聽,小寶劍兩把…… 這問題我無法答覆,至今是個懸案。 我不願送人,亦不願人送我,對於自己真正捨不得離開的人,離別的那一剎那像是開刀,凡是開刀的場合照例是應該先用麻醉劑,使病人在迷濛中度過那場痛苦,所以離別的苦痛最好避免。一個朋友說,「你走,我不送你,你來,無論多大風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賞識那種心情。 「旁若無人」 還有別人,最好將自己的刺毛收斂一下 在電影院裡,我們大概都常遇到一種不愉快的經驗。在你聚精會神地靜坐著看電影的時候,會忽然覺得身下坐著的椅子顫動起來,動得很勻,不至於把你從座位里掀出去,動得很促,不至於把你顛搖入睡,顫動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覺得他討厭。大概是輕微地震吧?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顫動了。在你剛收起心來繼續看電影的時候,顫動又來了。如果下決心尋找震源,不久就可以發現,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撐上,繃足了勁,利用腿筋的彈性,很優遊地在那裡發抖。如果這拘攣性的動作是由於羊癲瘋一類的病症的暴發,我們要原諒他,但是不像,他嘴裡並不吐白沫。看樣子也不像是神經衰弱,他的動作是能收能發的,時作時歇,指揮如意。若說他是有意使前後左右兩排座客不得安生,卻也不然。全是陌生人無仇無恨,我們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上看,這種變態行為只有一種解釋,那便是他的意志過於集中,忘記旁邊還有別人,換言之,便是「旁若無人」的態度。 「旁若無人」的精神表現在日常行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氣乏則欠,體倦則伸」。但是在稠人廣眾之中,張開血盆巨口,作吃人狀,把口裡的獠牙顯露出來,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極,那樣子就不免嚇人。有人打哈欠還帶音樂的,其聲嗚嗚然,如吹號角,如鳴警報,如猿啼,如鶴唳,音容並茂,《禮記》:「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屨,視日蚤莫,侍坐者請出矣。」是欠伸合於古禮,但亦以「君子」為限,平民豈可援引,對人伸胳臂張嘴,縱不嚇人,至少令人覺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體。 鄰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歸來必令我聞知。清晨有三聲噴嚏,不只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氣充沛,根據那聲音之響我揣測必有異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紙捻,那聲音撞擊在臉盆之上有金石聲!隨後是大排場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猶如骨鯁在喉,又似蒼蠅下咽。再隨後是三餐的飽嗝,一串串的嗝聲,像是下水道不甚暢通的樣子。可惜隔著牆沒能看見他剔牙,否則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鑽探工程,場面也不會太小。 這一切「旁若無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發事件,經常令人困惱的乃是高聲談話。在喊救命的時候,聲音當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腳底下,但是普通的談話似乎可以令人聽見為度,而無須一定要力竭聲嘶地去振聾發聵。生理學家告訴我們,發音的器官是很複雜的,說話一分鐘要有九百個動作,有一百塊筋肉在弛張,但是大多數人似乎還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長一個擴大器。有個外國人疑心我們國人的耳鼓生得異樣,那層膜許是特別厚,非扯著脖子喊不能聽見,所以說話總是像打架。這批評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過我們國人會嚷的本領,是誰也不能否認的。電影場裡電燈初滅的時候,總有幾聲「哎喲,小三兒,你在哪兒哪?」在戲院裡,演員像是演啞劇,大鑼大鼓之聲依稀可聞,主要的聲音是觀眾鼎沸,令人感覺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館裡,好像前後左右都是廟會,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後難免沒有響皮底的大皮靴,毫無慚愧地在你門前踱來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種市聲前來侵擾。一個人大聲說話,是本能;小聲說話,是文明。以動物而論,獅吼、狼嗥、虎嘯、驢鳴、犬吠,即是小如促織蚯蚓,聲音都不算小,都不會像人似的有時候也會低聲說話。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說話愈不以聲大見長。群居的習慣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無人」的幻覺。我們以農立國,鄉間地曠人稀,畎畝阡陌之間,低聲說一句「早安」是不濟事的,必得扯長了脖子喊一聲「你吃過飯啦?」可怪的是,在人煙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嚨還是不能縮小。更可異的是,紙驢嗓、破鑼嗓、喇叭嗓、公雞嗓,並不被一般地認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還公然地說,聲音洪亮者主貴! 一個人大聲說話,是本能;小聲說話,是文明。 叔本華有一段寓言:一群豪豬在一個寒冷的冬天擠在一起取暖;但是它們的刺毛開始互相擊刺,於是不得不分散開。可是寒冷又把它們驅在一起,於是同樣的事故又發生了。最後,經過幾番的聚散,它們發現最好是彼此保持相當的距離。同樣地,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豬聚在一起,只是他們本性中的帶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厭惡。他們最後發現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個距離,便是那一套禮貌;凡違犯禮貌者便要受嚴詞警告—用英語來說—請保持相當距離。用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當的滿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氣的人情願走得遠遠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辦法。我們只是希望人形的豪豬時常地提醒自己:這世界上除了自己還有別人,人形的豪豬既不止我一個,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斂一下,不必像孔雀開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儘量地伸張。 幸災樂禍 不一定是品性缺點,而是人性某方面的通性 有人問「幸災樂禍」一語,如何英譯。英語中好像沒有現成的字辭可用,只好累贅一些譯其大意。德文里有一個字,schaden-freud,似尚妥切,schaden,是災禍,freud是樂,看到別人的災禍而引以為樂。 「幸災樂禍」一語出自《左傳·僖公十四年》:「背施無親,幸災不仁。」及莊公二十:「歌舞不倦,是樂禍也。」原說的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現在人與人之間也常使用這個成語,表示同情心之缺乏,甚至冷酷自私的態度。 其實,幸災樂禍不一定是某個人品行上的缺點,實在是人性某方面的通性之一。人在內心上很少不幸災樂禍的。有人明白地表示了出來,有人把它藏在心裡,秘而不宣,有人很快地消除這種心理,進而表示出悲天憫人慷慨大方的態度。 最近報上有這樣一段新聞: ……違建戶大火,烈焰映紅了半邊天,也映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心態。 在火場鄰近的屋頂上,擠滿了人。左邊的消防人員手拿送水帶,賣力地想要將火儘速撲滅。一名隊員還從屋頂上摔下來,幸而只受輕傷。 右邊的一群人卻「隔岸觀火」,有幾個還悠閒地蹲坐下來。別人的災難竟被他們當成熱鬧好戲。 旁邊附刊了照片,可惜模糊了一點,沒有顯示出那幾位「悠閒地蹲坐下來」的先生們的面目。助桀為虐,照例有人看熱鬧,除非那一火起自或燒到你自己的家宅,那時候那一場熱鬧就只好留給別人看。不過我有一點疑問:假使離府上相當遠的地方發生火警,不論是違章建築還是高樓大廈,濃煙直冒,火舌四伸,消防隊的救火車紛紛到來施救,居民忙著搶搬家私,現場一片混亂,這時節,你怎麼辦?當然你不會去趁火打劫。你也不會若無其事地閉門家中坐。你是否要提著一鉛鐵桶水前去幫著施救呢?你不會這樣做,人家也不准你這樣做,這樣做只有越幫越忙,而且無濟於事。遇到此等事,只好交給消防隊去處理,閒雜人等請站開。站開了看是可以,爬到屋頂上看也可以,如果你不怕摔下來。千萬不可站累了蹲下來坐著看,因為蹲坐表示「悠閒」,人家有災難,你怎麼可以悠閒看熱鬧?悠閒地看熱鬧便至少有隔岸觀火之嫌。如果你心裡想「這火勢怎麼這樣小」,或「這場火怎麼這樣就撲滅了」,那你就是十足的幸災樂禍了。 我看過幾場大火。第一次是在民元,北京兵變火燒東安市場。市場離我家不遠,隔一條大街,火勢映紅了半邊天,那時候我還小,童子何知,躬逢巨劫。我當時只覺得恐怖,只覺得那麼多好吃好玩的物資付之一炬,太可惜了。第二次看到大火是在重慶遭遇「五四」大轟炸,我逃難到海棠溪沙洲上,坐臥在沙灘上仰觀重慶鬧區火光沖天,還聽得一陣陣爆竹響(因為房屋多為竹製),真箇的是隔岸觀火,心裡充滿了悲憤。又一次觀火是在北碚的一個夏天,晚飯後照例搬出兩張沙發放在門前平台上,啜茗乘涼。忽然看見對面半山腰上有房屋起火,先是一縷炊煙似的慢慢升起,俄而變成黑黑的一股烽燧狼煙,終乃演成焰焰大火。我坐下來,一面品茗,一面隔著一個山谷觀火。非觀不可,難道閉起眼睛非禮勿視?而且非悠閒不可,難道要頓足太息,或是雙手合十,口呼:「善哉!善哉!」 有時候聽說舟車飛機發生意外,多人殉亡,而自己陰差陽錯偏偏臨時因故改變行程,沒有參加那一班要命的行旅,不免私下慶幸。這不是幸災樂禍。對於那些在劫難逃的人,縱不恫傷,至少總有一些同情。對於自己的僥倖,當然大為高興,但是這一團高興並非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法國十七世紀的作家拉饒施福谷(La Rochefoucauh)的《箴言集》里有這樣的一句名言:「在我們的至交的災難中,我們會發現一點點並不使我們不高興的東西。」(Dams I'adversite de nos meilleurs amis noust rouvons quelque chose,qui ne nous deplaist pas.)。這一點點並不使我們不高興的東西,就是我們才說到的那種僥倖心理吧? 災難如果發生在我們的敵人頭上,我們很難不幸災樂禍。民國三十四年兩顆原子彈投落在廣島、長崎,造成很大的傷害,當時飽嘗日寇荼毒的我國民眾幾乎沒有不歡欣鼓舞的,認為那是天公地道的膺懲。想想日軍在南京的大屠殺,在珍珠港的偷襲,他們不該付出一點代價嗎?此之謂自作孽,不可活。也許有人以為我們應該如曾子所說的「哀矜而勿喜」,可是那種修養是很難得的。 觀光 江山秀麗是「天開圖畫」,而文化都是人為的 一位外國教授休假旅行,道出台灣,事前輾轉託人來信要我予以照料,導遊非我副業,但情不可卻。事實證明「馬路翻譯」亦不易為,因為這一對老夫婦要我帶他們到一條名為Hagglers Alley的地方去觀光一番,我當時就躊躇起來,不知是哪一條街能有獨享這樣的一個名稱的光榮。所謂haggler,就是「討價還價的人」。他們沒有見過這種場面,想見識一下,亦人情之常。我們在漢朝就有一位韓康,賣藥長安,言不二價,名列青史,傳為美談。他若是和我談起這段故事,我當然會比較地覺得面上有光,我再一想,韓康是一位逸士,在歷史上並不多見,到如今當然更難找到。不提他也罷。一條街以「討價還價」為名,足以證明其他的街道之上均不討價還價,這也還是相當體面之事。好,就帶他們到城裡去走一遭。來客看出我有一點躊躇,便從箱篋中尋出一個導遊小冊,指給我看,台北八景之一的「討價還價之街」赫然在焉。幸好其中沒有說明中文街名,也沒有說明在什麼地方。在幾乎任何一條街上都可以進行討價還價之令人興奮的經驗。 按照導遊小冊,他們還要看山胞跳舞。講到跳舞,我們古已有之,可惜「舞雩歸詠」的情形只能在書卷里依稀體會之,就是什麼霓裳羽衣劍器渾脫之類,我們也只有其名。觀光客要看的是更古老的原始的遺留!越簡陋的越好!「祝髮文身錯臂左衽」,都是有趣的。我告訴他們這種山胞跳舞需要到山地方能看到,這使他們非常失望。(我心裡明白,雖然他們口裡沒有說出,他們也一定很想看看「出草」的盛況哩。讀過Swift的《一個低調的建議》的人,誰不想參觀一下福爾摩薩的生吃活人肉的風俗習慣?)後來他們在出賣「手工藝」的地方看到袖珍型的「國劇臉譜」,大喜過望,以為這必定是幾千年幾萬年前的古老風俗的遺留。我雖然極力解釋這只是「國劇」的「臉譜」,不同於他們在非洲內地或南海島嶼上所看到的土人的模型,但是他們仍很固執地表示衷心喜悅,嘴角上露出了所謂a serendipic smile(如獲至寶的微笑),慷慨解囊,買了幾份,預備回國去分贈親友,表示他們看到一些值得一看的東西。 我有一個朋友,他家裡曾經招待過一位觀光女客。她飽餐了我們的世界馳名的佳肴之後,忽然心血來潮想要投桃報李,堅持要下廚房親手做一頓她們本國的飯食,以娛主人。並且表示非親自到市場採辦不可。到我們的菜市場去觀光!我們的市場裡的物資充斥,可以表示出我們的生活的優裕,不需要配給券,人人都可以滿載而歸,個個菜筐都可以「青出於藍」,而且當場殺雞宰魚,表演精彩不另收費。市場裡雖然顧客摩肩接踵,依然可以撐著雨傘,任由雨水滴到別人的頭上,依然可以推著腳踏車在人叢中橫衝直撞,把泥水擦在別人的身上,因為彼此互惠之故,亦能相安。薄施脂粉的一位太太順手把額外的一條五花三層的肉塞進她的竹籃里,眼明手快的屠商很迅速地就把那條肉又抽了出來,起初是兩造怒目而視,隨後不知怎的又相視而笑,適可而止,不傷和氣。市場裡的形形色色實在是大有可觀,直把我們的觀光客看得不僅目瞪口呆,而且心蕩神怡。主人很天真,事後問她我們的菜市與她們國家的菜市有何分別,她很扼要地回答說:「敝國的菜市地面上沒有泥水。」 樹與人早晚都是同一命運,都要倒下去,只有一點不同,樹擔心的是外在的險厄,人煩慮的是內心的風波。 這位觀光客又被招待到日月潭,下榻於落成不久的一座大廈中之貴賓室,一切都很順利,即使拖人的船夫和釘人的照相師都沒有使她喪膽,但是到了深更半夜一隻賊光溜亮的大型蟑螂舞著兩根長須爬上被單,她便大叫一聲驚動了全樓的旅客。事情查明之後,同情似乎都在蟑螂那一方面。蟑螂遍布全世界,它的歷史比人類的還要久遠,這種討厭的東西酷愛和平,打它殺它,永不抵抗,它唯一的武器是反對節育,努力生產。外國女人看見一隻老鼠都會暈倒,見蟑螂而失聲大叫又何足奇?舞龍舞獅可以娛樂嘉賓,小小一隻蟑螂不成敬意。 來台觀光而不去看故宮古物,豈不等於是探龍頷而遺驪珠?可是我真希望觀光客不要遇到那大排長隊的背著水壺拿著豆沙麵包的小學生,否則他們會要誤會我們的小學生已經惡補收效到能欣賞周彝漢鼎的程度了。江山無論多麼秀美壯麗,那是「天開圖畫」,與人無關,講到文化,那都是人為的。我們中國文化,在故宮古物中間可以找到實證。也可以說中國文化幾盡萃於是。這樣的文物展覽,當然傲視全球,唯一遺憾的是,祖先的光榮無助於孝子賢孫之飄蓬斷梗!而且縱然我知道奮發,也不能再制「武丁甗」來炊飯,仍須乞靈於電鍋。 音樂 「音樂的耳朵」不是人人都有 一個朋友來信說:「……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煩惱過。住在我的隔壁的是一群在×××服務的女孩子,一回到家便大聲歌唱,所唱的無非是些××歌曲,但是她們唱的腔調證明她們從來沒有考慮過原制曲者所要產生的效果。我不能請她們閉嘴,也不能喊『通』!只得像在理髮館洗頭時無可奈何地用棉花塞起耳朵來……」 我同情這位朋友,但是他的煩惱不是他一個人有的。我嘗想,音樂這樣東西,在所有的藝術里,是最富於侵略性的。別種藝術,如圖畫雕刻,都是固定的,你不高興欣賞便可以不必寓目,各不相擾;唯獨音樂,聲音一響,隨著空氣波盪而來,照直侵入你的耳朵,而耳朵平常都是不設防的,只得毫無抵禦地任它震盪刺激。自以為能書善畫的人,誠然也有令人不舒服的時候;據說有人拿著素扇跪在一位書畫家面前,並非敬求墨寶,而是求他高抬貴手,別糟蹋他的扇子。這究竟是例外情形。書家畫家並不強迫人家瞻仰他的作品,而所謂音樂也者,則對於凡是在音波所及的範圍以內的人,一律強迫接受,也不管其效果是沁人肺腑,抑是令人作嘔。 我的朋友對隔壁音樂表示不滿,那情形還不算嚴重。我曾經領略過一次四人合唱,使我以後對於音樂會一類的集會輕易不敢問津。一陣彩聲把四位歌者送上演台,鋼琴聲響動,四位歌者同時張口,我登時感覺到有五種高低疾徐全然不同的調子亂擂我的耳鼓,四位歌者唱出四個調子,第五個聲音是從鋼琴里發出來的!五縷聲音攪作一團,全不和諧。當時我就覺得心旌戰動,飄飄然如失卻重心,又覺得身臨歧路,彷徨無主的樣子。我回顧四座,大家都面面相覷,好像都各自準備逃生,一種分崩離析的空氣瀰漫於全室。像這樣的音樂是極傷人的。 「音樂的耳朵」不是人人有的,這一點我承認,也許我就是缺乏這種耳朵。也許是我的環境不好,使我的這種耳朵,沒有適當地發育。我記得在學校宿舍里住的時候,對面樓上住著一位音樂家,還是「國樂」,每當夕陽下山,他就臨窗獻技,引吭高歌,配著胡琴他唱「我好比……」,在這時節我便按捺不住,頗想走到窗前去大聲地告訴他,他好比是什麼。我頂怕聽胡琴,北平最好的名手××我也聽過多少次數,無論他技巧怎樣純熟,總覺得唧唧的聲音像是指甲在玻璃上抓。別種樂器,我都不討厭,曾聽古琴彈奏一段「梧桐雨」,琵琶亂彈一段「十面埋伏」,都覺得那確是音樂,唯獨胡琴與我無緣。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里曾說起有人一聽見蘇格蘭人的風笛便要小便,那只是個人的怪癖。我對胡琴的反感亦只是一種怪癖吧?皮黃戲裡的青衣花旦之類,在戲院廣場裡令人毛髮倒豎,若是清唱則尤不可當,嚶然一叫,我本能地要抬起我的腳來,生怕是腳底下踩了誰的脖子!近聽漢戲,黑頭花臉亦唧唧銳叫,令人坐立不安;秦腔尤為激昂,常令聽者隨之手忙腳亂,不能自已。我可以聽音樂,但若聲音發自人類的喉嚨,我便看不得粗了脖子紅了臉的樣子。我看著危險!我著急。 真正聽京戲的內行人懷裡揣著兩包茶葉,踱到邊廂一坐,聽到妙處,搖頭擺尾,隨聲擊節,閉著眼睛體味聲調的妙處,這心情我能了解,但是他付了多大的代價!他聽了多少不願意聽的聲音才能換取這一點音樂的陶醉!到如今,聽戲的少,看戲的多。唱戲的亦竟以肺壯氣長取勝,而不復重韻味,惟簡單節奏尚是多數人所能體會,鏗鏘的鑼鼓,油滑的管弦,都是最簡單不過的,所以缺乏藝術教養的人,如一般大腹賈、大人先生、大學教授、大家閨秀、大名士、大豪紳,都趨之若鶩,自以為是在欣賞音樂!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們的音樂(戲劇除外)也在蛻變,從「毛毛雨」起以至於現在流行×××之類,都是中國小調與西洋某一級音樂的混合,時而中菜西吃,時而西菜中吃,將來成為怎樣的定型,我不知道。我對音樂既不能作絲毫貢獻,所以也很坦然地甘心放棄欣賞音樂的權利,除非為了某種機緣必須「共襄盛舉」不得不到場備員。至於像我的朋友所抱怨的那種隔壁歌聲,在我則認為是一種不可避免的自然現象,恰如我們住在屠宰場的附近便不能不聽見豬叫一樣,初聽非常淒絕,久後亦就安之。夜深人靜,荒涼的路上往往有人高唱「一馬離了西涼界……」我原諒他,他怕鬼,用歌聲來壯膽,其行可惡,其情可憫。但是在天微明時練習吹喇叭,則是我所不解。「打—答—大—滴—」一聲比一聲高,高到聲嘶力竭,吹喇叭的人顯然是很吃苦,可是把多少人的睡眠給毀了,為什麼不在另一個時候練習呢? 在原則上,凡是人為的音樂,都應該寧缺毋濫。因為沒有人為的音樂,頂多是落個寂寞。而按其實,人是不會寂寞的。小孩的哭聲、笑聲、小販的吆喝聲、鄰人的打架聲、市裡的喧豗聲,到處「吃飯了嗎?」「吃飯了嗎?」的原是應酬而現在變成性命交關的問答聲—實在寂寞極了,還有村裡的雞犬聲!最令人難忘的還有所謂天籟。秋風起時,樹葉颯颯的聲音,一陣陣襲來,如潮湧;如急雨;如萬馬奔騰;如銜枚疾走;風定之後,細聽還有枯乾的樹葉一聲聲地打在階上。秋雨落時,初起如蠶食桑葉,窸窸窣窣,繼而淅淅瀝瀝,打在蕉葉上清脆可聽。風聲雨聲,再加上蟲聲鳥聲,都是自然的音樂,都能使我發生好感,都能驅除我的寂寞,何貴乎聽那「我好比……我好比……」之類的歌聲?然而此中情趣,不足為外人道也。 鼾 鼾聲擾人,究竟不是好事 我初到南京教書那一年,先是被安置在一間宿舍里,可巧一位朋友也是應聘自北平來,遂暫與我同居一室。夜晚就寢,這位相貌清癯儀態瀟灑的朋友,頭剛沾枕,立刻響起鼾聲,不是普通呼嚕呼嚕的鼾聲,他調門高,作金石聲,有銅錘花臉或是秦腔的韻味,而且在十響八響的高亢的鼾聲之後,還猛然帶一個逆腔的回鉤。這下子他把自己驚醒了,可是他哼哼唧唧地嚅動了幾下,又開始奏起他的獨特的音樂。我不知所措,徹夜無眠。 過兩天這位朋友搬走了,又來了一位心廣體胖脂腴特豐的朋友,他在南京有家,看見我室有空床,決意要和我聯床夜話。他塊頭大、氣勢足,鼾聲轟隆轟隆,不同凡響。凡事應慎之於始,我立即拿起一隻多餘的繡花枕頭,對準他的床上擲去,他徐徐地開言道:「你是嫌我鼾聲太大嗎?」原來他尚未睡熟,只是小試啼聲,預演的性質。我毫無辦法,聽他演奏通宵達旦。 我本來沒有打鼾的習慣,等到中年發福,又常以把盞為樂,「三日不飲酒,覺形神不復相親」,於是三日一小飲,五日一大醉,隗然臥倒,鼾聲如雷。我初不自知,當然亦不肯承認,可是家人指控歷歷如繪,甚至於形容我的呼聲之高,硬說我一呼一吸之際,屋門也應聲一翕一張。小女淘氣,復於我鼾聲大作之時,錄聲為證。無法抵賴,只得承招。但是我還要試為自己解脫,引證先賢亦復爾爾,不足為病,未可厚非。黃山谷題蘇東坡書後有云:「東坡居士性喜酒,然不能四五龠,已爛醉就臥,鼻鼾如雷。」可見賢者不免,吾又何尤? 鼾聲擾人,究竟不是好事。記得有人發明過一種「止鼾器」。睡時納入口中,好像就能控制口腔內某一部分的筋肉使之不能顫動,自然就不會發出鼾聲。我沒見過這種偉大的發明,也不知道有什麼情願一試的人做過實驗。這種東西沒有流行到市面上來,很快地就匿跡銷聲,不是證明其為無效,是證明人對於鼾的厭惡尚未深刻到甘心情願以異物納入口腔的程度。 如果不是在人臥榻之側製造噪音,擾人清睡,打鼾似乎沒有多大害處。有些醫學家可不這樣想。報載: 【合眾國際社密西根安那柏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電】 一位研究睡眠失常的專家指出,鼾聲太大可能對健康有害;情況嚴重的,甚至會使你的心臟停止跳動。 斯坦福大學睡眠失常門診中心主任狄蒙博士在密西根大學的內科醫師會議上指出,有打鼾毛病的人幾乎無法真正睡一晚好眠。 他說,鼾聲大的人,每一千位成年男人中,平均有一人當他睡著時心臟有停止跳動的危險……當他們的喉頭上部與口腔組織過度鬆弛時,就切斷了通向肺部的空氣……這些睡眠者因此必須掙扎喘氣,以吸取空氣至肺內。嚴重時,此種循環一晚可能發生四百次,其中包括心跳不規則。這意味一個人在一年內有一千萬次他的心跳可能停止的機會。我們猜測發生此種情形的次數,遠較醫學界所知者為多,因為此種病人醒著時沒有心臟病的困擾,而且死後驗屍也看不出此種症狀…… 我們常聽說到的所謂無疾而終,一睡不起,或是溘然坐化,也許其中一部分就是因為有嚴重的打鼾習慣。我不確知誰是因鼾而停止呼吸而猝然物化,不過打鼾的朋友們確是常有鼾聲正酣之際陡然停止出聲的情事。在這種情形中,醒著的人都為他擔心,生怕他一時喘不過氣來而發生意外。通常他是休止幾秒鐘便又驚醒過來的。陳搏高臥,動輒百餘日不起,不知他最後是否於鼾眠中屍解。 若說鼾聲悅耳,怕誰也不信。但也有例外,要看鼾聲發自何人。我從前有一位朋友卜居青島匯泉,推開屋門即見平坦廣大的海灘,再望過去就是遼闊無垠的海洋,月明風清之夜,潮汐漲退之聲可聞,景物幽絕。遙想當年英國詩人阿諾德在多汶海峽聽驚濤拍岸時所引發的感觸,此情此景大概仿佛。我的朋友卻不以為然,他說夜晚聽無窮無盡的波濤撞擊的音響,單調得令人心煩,海潮音實在聽不入耳。天籟都不能令他動心,還有什麼音響能令他欣賞呢?他正言相告:「要想聽人世間最美妙的音樂,莫過於夜闌人靜,微聞妻室兒女從榻上傳來的停勻的一波一波的鼾聲,那時節我真箇領略到『上帝在天,世上一片寧謐安詳』的意境。」 好幾年前,《讀者文摘》有一篇說鼾的小文。於分析描述打鼾的種種之後,篇末畫龍點睛地補上一筆:「鼾聲是不是討人厭,問寡婦。」 聾 耳聾有不便之處,但也可以對一些問題充耳不聞 近來和朋友們晤談,覺得有幾位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小,好像是隨時要和我談論什麼機密大事,喁喁噥噥,生怕隔牆有耳。我不喜歡聽扯著公雞嗓、破鑼嗓嘩啦嘩啦叫的人說話,他們使我緊張。撫節悲歌的時候,不妨聲振林木,響遏行雲,普通談話應以使對方聽到為度。可是朋友們若是經常和我唧唧喳喳地私語,只見其囁嚅,不聞其聲響,尤其是說到一句話里的名詞、動詞一律把調門特別壓低,我也著急。很奇怪,這樣對我談話的人漸漸多起來了。我心想,怪不得相書上說,聲若洪鐘,主貴,而貴人本是不多見的。我應付的方法首先是把座席移近,近到促膝的地步,然後是把並非橡皮製的脖子伸長,揪起耳朵,欹耳而聽,最後是舉起雙手附在耳後擴大耳輪的收聽效果。饒是這樣,我有時還只是斷斷續續地聽清楚了對方所說的一些連接詞、形容詞和冠詞而已。久之,我明白了,不是別人噤口,是我自己重聽。 耳順之年早過,當然不能再「耳聞其言,而知微旨」。聾聵毋寧說是人生到此的正常現象之一。《淮南子》說「禹耳三漏」,那是天下之大聖,聰明睿知,一個耳朵才能有三個穴,我們凡夫俗子修得人身,已比聾蟲略勝一籌,不敢希望再有什麼畸形發展。霜降以後,一棵樹的葉子由黃而紅,由枯萎而搖落,我們不以為異。為什麼血肉之軀幾十年風吹雨打之後,剛剛有一點老態龍鍾,就要大驚小怪?世界上沒有萬年常青的樹,蒲柳之姿望秋先落,也不過是在時間上有遲早先後之別而已。所以我發現自己日益聾蔽,夷然處之。我知道古往今來,有多少好人在和我做伴。貝多芬二十七歲起就在聽覺上有了礙障,患中耳炎,然後愈來愈嚴重,到了四十九歲完全聾了,人家對他談話只能以紙筆代喉舌,可是聾沒有妨礙他作曲。杜工部五十六歲作「耳聾」詩,「眼復幾時暗?耳從前月聾!」好像「猿鳴秋淚缺,雀噪晚愁空」皆叨耳聾之賜,獨恨眼尚未暗!一定要耳不聰目不明才算滿意!可是此後三數年他的詩作仍然不少。 人世間的聲音太多了,蟲啾、蛙鳴、蟬噪、鳥囀、風吹落葉、雨打芭蕉,這一切自然的聲音都是可以容忍的,唯獨從人的喉嚨里發出來的音波和人手操作的機械發出來的聲響,往往令人不耐。 耳聾當然有不便處。獨坐齋中,有人按鈴,我聽不見,用拳頭擂門,我還是聽不見,急得那人翻牆跳了進來。我道歉一番聳聳肩作鷺鷥笑。有時候和人晤言一室之內,你道東來我道西,驢唇不對馬嘴,所答非所問,持續很久才能弄清話題,幽默者莞爾而笑,性急者就要頓足太息,我也覺得窘。鬧市中穿道路,需要眼觀四路耳聽八方,要提防市虎和呼嘯而來的騎摩托車的拚命三郎,耳不聰目不明的人都容易吃虧,好在我早已為我自己畫地為牢,某一條路以西,某一條路以北,那一帶我視為禁區。 聾子也有因禍得福的時候。凡是不願或不便回答的問題一概可以不動聲色地置之不理,顧盼自若,面部無表情,大模大樣地作大人物狀,沒有人疑到你是裝聾。他一再地叮問,你一再地充耳不聞,事情往往不了了之。人世間的聲音太多了,蟲啾、蛙鳴、蟬噪、鳥囀、風吹落葉、雨打芭蕉,這一切自然的聲音都是可以容忍的,唯獨從人的喉嚨里發出來的音波和人手操作的機械發出來的聲響,往往令人不耐。在最需要安靜的時候,時常有一架特大的飛機稀里嘩啦地從頭上飛過,或是芳鄰牌局初散在門口呼車道別,再不就是汽車司機狂撳喇叭代替按門鈴,對於這一切我近來就不大抱怨,因為「五音令人耳聾」,我聽不大見。耳聾之益尚不止此。世上說壞話的人多,說好話的人少,至少好話常留在人死後再說。白居易香爐峰下草堂初成,高吟「從茲耳界應清淨,免見啾啾毀譽聲」。如果他耳聾,他自然耳根清淨,無須誅茅到高峰之上了。有人說,人到最後關頭,官感失靈,最後才是聽覺,所以易簀之際,有人哭他,他心煩,沒有人哭他,怕也不是滋味,不如乾脆耳聾。 《時代》周刊(一九七〇年八月十日,頁四十四)有這樣一段:「『我的聽覺越來越壞』,貝多芬在一八〇一年寫道,『一位庸醫為我的耳朵處方是多飲茶。』」自從他於一八二七年逝世以後,許多學者推測其死因可能是血液循環不佳,梅毒,或傷寒症。科羅拉多大學醫藥中心的兩位醫生,斯提芬斯與海門威(Wrs.Kenneth M.Stevens and Wm.G.Hemenway)在A.M.A.Journal(《美國醫學會會刊》)上說,事實並非如此。他的聾乃是耳蝸硬化所致(Cochlear Oto-sclerosis),現今用外科手術即可矯正。患此病症,中耳內之骨質生長過多,妨礙了震動之變成為神經衝動,於是無法把震動變成為聲音。 「貝多芬最初發覺對於高音調喪失聽覺,是二十七歲那一年。這樣年輕的時候不可能有血液循環的病,也不可能有晚期梅毒的損傷。傷寒比較可信。不檢視這位譜曲家的顳骨,誰也無法確定;一八六三年和一八八八年,他的腦殼兩度接受檢查,那些顳骨卻不見了。顯然的是最初解剖時即已取去。斯提芬斯與海門威下結論說:『也許在維也納的一個被人遺忘了的地窖里,有一隻裝滿甲醛液的瓶子,裡面藏著答案。』」 窮 窮不是罪過,也不是美德 人生下來就是窮的,除了帶來一口奶之外,赤條條的,一無所有,誰手裡也沒有握著兩個錢。在稍稍長大一點,階級漸漸顯露,有的是金枝玉葉,有的是「雜和面口袋」。但是就大體而論,還是泥巴里打滾袖口上抹鼻涕的居多。兒童玩具本是少得可憐,而大概其中總還免不了一具「撲滿」,瓦做的,像是陶器時代的出品,大的小的掛綠釉的都有,間或也有形如保險箱,有鐵制的,這種玩具的用意就是警告孩子們,有錢要積蓄起來,免得在饑荒的時候受窮,窮的陰影在這時候就已罩住了我們!好容易過年賺來幾塊壓歲錢,都被騙弄丟在裡面了,丟進去就後悔,想從縫裡倒出是萬難,用小刀撥也是枉然。積蓄是稍微有一點,窮還是窮。而且事實證明,凡是積在撲滿里的錢,除了自己早早下手摔破的以外,大概後來就不知怎樣就沒有了,很少能在日後發生什麼救苦救難的功效。等到再稍稍長大一點,用錢的欲望更大,看見什麼都要流涎,手裡偏偏是空空如也,那時候真想來一個十月革命。就是富家子也是一樣,儘管是綺襦紈禱,他還是恨繼承開始太晚。這時候他最感覺窮,雖然他還沒認識窮。人在成年之後,開始面對餬口問題,不但糊自己的口,還要糊附屬人員的口,如果臉皮欠厚心地欠薄,再加上祖上是「忠厚傳家詩書繼世」的話,他這一生就休想能離開窮的掌握,人的一生,就是和窮掙扎的歷史。和窮掙扎的一生,無論勝利或失敗,都是慘。能不和窮掙扎,或於掙扎之餘還有點閒工夫做些別的事,那人是有福了。 所謂窮,也是比較而言。有人天天喊窮,不是今天透支,就是明天舉債,數目大得都驚人,然後指著身上衣服的一塊補丁或是皮鞋上的一條小小裂縫作為他窮的鐵證。這是寓闊於窮,文章中的反襯法。也有人量入為出,溫飽無虞,可是又擔心他的孩子將來自費留學的經費沒有著落,於是於自我麻醉中陷入於窮的心理狀態。若是西裝褲的後方越磨越薄,由薄而破,由破而織,由織而補上一大塊布,細針密縫,老遠地看上去像是一個圓圓的箭靶,(說也奇怪,人窮是先從褲子破起!)那麼,這個人可是真有些近於窮了。但是也不然,窮無止境。「大雪紛紛落,我住柴火垛,看你們窮人怎麼過!」窮人眼裡還有更窮的人。 窮也有好處。在優裕環境裡生活著的人,外加的裝飾與鋪排太多,可以把他的本來面目掩沒無遺,不但別人認不清他真的面目,往往對他發生誤會(多半往好的方面誤會),就是自己也容易忘記自己是誰。窮人則不然,他的襤褸的衣裳等於是開著許多窗戶,可以令人窺見他的內容,他的蓽門蓬戶,儘管是窮氣冒三尺,卻容易令人發見裡面有一個人。人越窮,越靠他本身的成色,其中毫無夾帶藏掖。人窮還可落個清閒,既少「車馬駐江於」,更不會有人來求謀事,訃聞請箋都不會常常上門,他的時間是他自己的。窮人的心是赤裸的,和別的窮人之間沒有隔閡,所以窮人才最慷慨。金鍩囊中所余無錢,買房置地都不夠,反正是吃不飽餓不死,落得來個爽快,求片刻的快意,此之謂「窮大手」。我們看見過富家弟兄析產的時候把一張八仙桌子劈開成兩半,不曾看見兩個窮人搶食半盂殘羹剩飯。 人生下來就是窮的,除了帶來一口奶之外,赤條條的,一無所有,誰手裡也沒有握著兩個錢。 窮時受人白眼是件常事,狗不也是專愛對著鶉衣百結的人汪汪嗎?人窮則頸易縮,肩易聳,頭易垂,鬚髮許是特別長得快,擦著牆邊逡巡而過,不是賊也像是賊,以這種姿態出現,到處受窘。所以人窮則往往自然地有一種抵抗力出現,是名曰:酸。窮一經酸化,便不復是怕見人的東西。別看我衣履不整,我本來不以衣履見長!人和衣服架子本來是應該有分別的。別看我囊中羞澀,我有所不取;別看我落魄無聊,我有所不為,這樣一想,一股浩然之氣火辣辣地從丹田升起,腰板自然挺直,胸膛自然凸出,徘徊嘯傲,無往不宜。在別人的眼裡,他是一塊茅廁磚—臭而且硬,可是,人窮而不志短者以此,布衣之士而可以傲王侯者亦以此,所以窮酸亦不可厚非,他不得不如此,窮若沒有酸支持著,它不能持久。 揚雄有逐貧之賦,韓愈有送窮之文,理直氣壯地要與貧窮絕緣,反倒被窮鬼說服,改容謝過肅之上座,這也是酸極一種變化。貧而能逐,窮而能送,何樂而不為?逐也逐不掉,送也送不走,只好硬著頭皮甘與窮鬼為伍。窮不是罪過,但也究竟不是美德,值不得誇耀,更不足以傲人。典型的窮人該是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不改其樂。不改其樂當然是很好,簞食瓢飲究竟不大好,營養不足,所以顏回活到三十二歲短命死矣。孔子所說:「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譬喻則可,當真如此就嫌其不大衛生。 豬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 豬沒有什麼模樣兒,笨拙臃腫,漆黑一團,四川豬是白的,但是也並不俊俏,像是遍體白癲瘋,像是「天佬兒」,好像還沒有黑色來得比較可以遮醜。俗話說:「三年不見女人,看見一隻老母豬,也覺得它眉清目秀。」一般人似尚不至如此,老母豬離眉清目秀的境界似乎尚遠。只看看它那個嘴巴儘管有些近於帝王之相,究竟占面部面積過多,作為武器固未嘗不可,作為五官之一就嫌不稱。它那兩扇鼓動生風的耳輪,細細的兩根腳杆,辮子似的一條尾巴,陷在肉坑裡的一對小眼,和那快擦著地的膨亨大腹,相形之下,全不成比例。當然,如果它能豎起來行走,大腹便便也並不妨事,腦滿腸肥的一副相說不定還許能贏得許多人的尊敬,臉上的肉疊成褶,也許還能討若干人的歡喜。可惜它只能四腳著地,辜負了那一身肉,只好諡之曰豬玀。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並且相貌的丑俊也不是自己所能主宰的。上天造物是有那麼多的變化,有蠢的,有俏的。可惱的是豬兒除了那不招人愛的模樣之外,它的舉止動作也全沒有一點風度。它好睡,睡無睡相,人講究「坐如鐘,睡如弓」。豬不足以語此,它睡起來是四腳直挺,倒頭便睡,而且很快地就鼾聲雷動,那鼾聲是疙疙嚕囌的,很少悅耳的成分。一經睡著,天大的事休想能驚醒它,打它一棒它能翻過身再睡,除非是一桶豬食嘩啦一聲倒在食槽里。這時節它會連爬帶滾地爭先恐後地奔向食槽。隨吃隨擠,隨咽隨咂,嚼菜根則嘎嘎作響,吸豆渣則呼呼有聲,吃得嘴臉狼藉,可以說沒有一點「新生活」。動物的叫聲無論是哀也好,凶也好,沒有像豬叫那樣討厭的,平常沒有事的時候,只會在嗓子眼兒里呶呶嚅嚅,沒有一點痛快,等到大限將至被人揪住耳朵提著尾巴的時候,便放聲大叫,既不惹人憐,更不使人怕,只是使人聽了刺耳。它走路的時候,躑躅蹣跚,活潑的時候,盲目地亂竄,沒有一點規矩。 雖然如此,豬的人緣還是很好,我在鄉間居住的時候,女傭不斷地要求養豬,她常年茹素,並不希冀吃肉,更不希冀賺錢,她只是覺得家裡沒有幾隻豬兒便不像是個家,雖然有了貓狗和孩子還是不夠。我終於買了兩隻小豬。她立刻眉開眼笑,於撫抱之餘給了小豬我所夢想不到的一個字的評語曰:「乖!」孟子曰:「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我看我們的女傭在餵豬的時候是兼愛敬而有之。她根據「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的道理對於豬食是細切久煮,敬謹用事的,一日三餐,從不誤時,伺候豬食之後倒是沒有忘記過給主人做飯。天朗氣清惠風和暢的時候,她坐在屋檐下補襪子,一對小豬伏在她的腿上打瞌睡。等到「架子」長成「催肥」的時候來到,她加倍努力地供應,像灌溉一株花草一般地小心翼翼,它越努力加餐,她越心裡歡喜,她俯在圈欄上看著豬兒進膳,沒有偏疼,沒有慍意,一片慈祥。有一天,豬兒高臥不起,見了食物也無動於心,似有違和之意,她急得燒香焚紙,再進一步就是在豬耳根上放一點血,燒紅一塊鐵在豬腳上烙一下,最後一招是一服萬金油拌生雞蛋。年關將屆,她噙著眼淚燒一大鍋開水,給豬洗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熱水澡。豬圈不能空著,緊接著下一代又繼承了上來。 看豬的一生,好像很是無聊,大半時間都是被關在圈裡,如待決之囚,足跡不出柵門,出不能接見親屬,而且很早地就被閹割,大欲就先去了一半,渾渾噩噩地度過一生,臨了還不免冰涼的一刀。但是它也有它的庸福。它不用愁吃,到時候只消飯來張口,它不用勞力,它有的是閒暇。除了它最後不得善終好像是不無遺憾以外,一生的經過比起任何養尊處優的高級動物也並無愧色。「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君子,但是我常以為豬叫的聲音不容易動人的不忍之心。有一個時期,我的居處與屠場為鄰,黎明就被驚醒,其鳴也不哀,隨後是血流如注的聲音,叫聲頓止,繼之以一聲嘆氣,最後的一口氣,再聽便只有屋檐滴雨一般的瀝血的聲音,滴滴答答地落在桶里。我覺得豬經過這番洗禮,將超升成為一種有用的東西,無負於豢養它的人,是一件公道而可喜的事。 倉頡造字,天雨粟,鬼夜哭,雖是神話,也頗有一點意思。「家」字是屋子底下一口豬。屋子底下一個人,豈不簡捷了當?難道豬才是家裡主要的一員?有人說豕居引申而為人居,有人引《曲禮》「問庶人之富數畜以對」之義以為豕是主要的家畜。我養過幾年豬之後,頓有所悟。豬在圈裡的工作,主要的是「吃、喝、拉、撒、睡」,此外便沒有什麼。圈裡是髒的,頂好的衛生設備也會弄得一塌糊塗。吃了睡,睡了吃,毫無顧忌,便當無比。這不活像一個家嗎?在什麼地方「吃、喝、拉、撒、睡」比在家裡更方便?人在家裡的生活比在什麼地方更像一隻豬?倉頡泄露天機倒未必然,他洞徹人生,卻是真的,怪不得天雨粟鬼夜哭。 狗 狗與人不同 《五代史》四夷附錄:「狗國,人身狗首,長毛不衣,手搏猛獸,語為犬嗥。其妻皆人,能漢語,生男為狗,女為人,自相婚嫁。穴居食生,而妻女人食。」語出正史,不相信也只好姑妄聽之。我倒是希望在什麼地方真有這麼一個古國,讓我們前去觀光。妻女能漢語,對觀光客便利不少。人身狗首,雖然不及人面獅身那樣的雄奇,也算另一種上帝的傑作,我們不可懷有種族偏見,何況在我們人群中,獐頭鼠目而昂首上驤者也比比皆是。可惜史籍記載太欠詳盡,使人無從問津。 我們的人口膨脹,狗的繁殖好像也很快。我從前在清晨時分曳杖街頭,偶然看見一兩隻癩狗在人家門前蜷臥,或是在垃圾箱裡從事發掘,我走我的路,各不相擾。如今則不然,常常遇見又高又大的狼犬,有時氣咻咻地伸著大舌頭從我背後趕來,原來是狗主人在訓練它撿取東西。也常常遇到大耳披頭的小獵犬,到小腿邊嗅一下搖頭晃腦而去。更常看到三五隻土狗在街心亂竄,是相撲為戲,還是爭風動武,我也無從知道,遇到這樣的場面我只好退避三舍繞道而行。 不要以為我極不喜歡狗。馬克·吐溫說過,「狗與人不同。一隻喪家犬,你把它迎到家裡,餵它,餵得它生出一層亮晶晶的新毛,它以後不會咬你。」我相信,所謂義犬,古今中外皆有之。《搜神記》記載著一樁義犬救主的故事;明人戲曲也有過一篇《義犬記》。養狗不一定望報,單看它默默地廝守著你的樣子,就覺得它是可人。樹倒猢猻散,猢猻與人同屬於靈長類,樹倒焉有不散之理;狗則不嫌家貧,它知道戀舊。不過狗咬主人的事也不是沒有發生過。那是狗患了恐水病,它咬了別人,也咬了主人,它自己是不負責任的,猶之乎一個「心神喪失」的兒子殺死爸爸也會被判為無罪一樣。(不過瘋犬本身必無生理,無論有罪無罪,都不能再俯仰天地之間而克享天年。)印度外道戒,有一種狗戒,要人過狗一般的生活,真箇的吃人糞便,《大智度論》批評說:「如是等戒,智所不贊,痛苦無善報。」其實狗也有它的長處,大有值得我們人效法者在,吃糞是大可不必的,縱然二十四孝里也列為一項孝行。 狗與人類打交道,由來已久。周有犬人,漢有狗監,都是帝王近侍,可見在犬馬聲色之娛中間老早就占了重要的地位。犬為六畜之一,孟子說:「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老人有吃狗肉的權利,聶政屠狗養親,沒有人說他的不是。許多人不吃香肉,想想狗所吃的東西便很難欣賞狗肉之甘脆。我不相信及時進補之說,雖然那些先天不足後天虧損的人是很值得同情的。但是有人說吃狗肉是虐待動物,是野蠻行為,這種說法就很令人驚異。《三字經》是近來有人提倡讀的,裡面就說「馬牛羊,雞犬豕,此六畜,人所飼」,人飼了它是為了什麼?歷來許多地方小規模的祭祀,不用太牢,便用狗。何以單單殺狗便是野蠻?法國人吃大蝸牛,無害於他們的文明。我看見過廣州菜市場上的菜狗,胖胖嘟嘟的,一籠一籠的,雖然不是餵罐頭長大的,想來絕不會經常服用「人中黃」,清潔又好像不成問題。 狗的數目日增,也許是一件好事。「狗吠深巷中,雞鳴桑樹顛」,雞犬之聲相聞,是農村不可或缺的一種點綴。都市裡的狗又是一番氣象,真是「雞鳴天上,犬吠雲中」,身價不同。我清晨散步時所遇見的狗,大部分都系出名門,而且所受的都是新式的自由的教育,橫衝直撞,為所欲為。電線杆子本來天生地宜於貼標語,狗當然不肯放過在這上面做標誌的機會。有些狗脖子上掛著牌子,表示它已納過稅,納過稅當然就有使用大街小巷的權利,也許其中還包含隨地便溺的自由。我聽一些犬人、狗監一類的人士說,早晨放狗,目的之一便是讓它在自己家門之外排泄。想想我們人類也頗常有「腳向牆頭八字開」的時候,於狗又何尤?說實在話,狗主人也偶爾有幾個思想頑固的,居然給狗戴上口罩,使得它雖欲「在人腿上吃飯」而不可得,或是系上一根皮帶加以遙遠控制。不過這種反常的情形是很少有的,通常是放狗自由,如入無人之境。 門上「內有惡犬」的警告牌示已少見。將來代之而興的可能是「內無惡犬」。警告牌少見的緣故之一是其必需性業已消失。黑鼻尖黑嘴圈的狼狗,臉上七棱八瓣的牛頭狗,尖嘴白毛的狐狸狗,都常在門底下露出一部分嘴臉,那已經發生夠多的嚇阻力量。朱門蓬戶,都各有其身份相當的狗居住其間。如果狗都關在門內,主人豢之飼之愛之寵之,與人無涉;如果放它出門,而沒有任何防範,則一旦咬人固是小事一端,它自己卻也有香肉店尋得歸宿的可能。屠宰名犬進補,實在殺風景,可是這責任不該由香肉店負。 鳥 我愛鳥,它不回顧,它不悲哀 我愛鳥。 從前我常見提籠架鳥的人,清早在街上溜達(現在這樣有閒的人少了)。我感覺興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閒,卻是那鳥的苦悶。胳膊上架著的鷹,有時頭上蒙著一塊皮子,羽翮不整地蜷伏著不動,哪裡有半點瞵視昂藏的神氣?籠子裡的鳥更不用說,常年地關在柵欄里,飲啄倒是方便,冬天還有遮風的棉罩,十分的「優待」,但是如果想要「摶扶搖而直上」,便要撞頭碰壁。鳥到了這種地步,我想它的苦悶,大概是僅次於粘在膠紙上的蒼蠅,它的快樂,大概是僅優於在標本室里住著吧? 我開始欣賞鳥,是在四川。黎明時,窗外是一片鳥囀,不是唧唧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烏鴉,那一片聲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聲長叫,包括著六七個音階,有的只是一個聲音,圓潤而不覺其單調,有時是獨奏,有時是合唱,簡直是一派和諧的交響樂。不知有多少個春天的早晨,這樣的鳥聲把我從夢境喚起。等到旭日高升,市聲鼎沸,鳥就沉默了,不知到哪裡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聽到杜鵑叫,由遠叫到近,由近叫到遠,一聲急似一聲,竟是淒絕的哀樂。客夜聞此,說不出的酸楚! 在白晝,聽不到鳥鳴,但是看得見鳥的形體。世界上的生物,沒有比鳥更俊俏的。多少樣不知名的小鳥,在枝頭跳躍,有的曳著長長的尾巴,有的翹著尖尖的長喙,有的是胸襟上帶著一塊照眼的顏色,有的是飛起來的時候才閃露一下斑斕的花彩。幾乎沒有例外的,鳥的身軀都是玲瓏飽滿的,細瘦而不乾癟,豐腴而不臃腫,真是減一分則太瘦,增一分則太肥那樣的穠纖合度,跳蕩得那樣輕靈,腳上像是有彈簧。看它高踞枝頭,臨風顧盼—好銳利的喜悅刺上我的心頭。不知是什麼東西驚動它了,它倏地振翅飛去,它不回顧,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無限的迷惘。有時候稻田裡佇立著一隻白鷺,蜷著一條腿,縮著頸子,有時候「一行白鷺上青天」,背後還襯著黛青的山色和釉綠的梯田。就是抓小雞的鳶鷹,啾啾地叫著,在天空盤旋,也有令人喜悅的一種雄姿。 我愛鳥的聲音,鳥的形體,這愛好是很單純的,我對鳥並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聞杜鵑,興奮得一夜不能睡,一時想到「杜宇」「望帝」,一時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覺得有無限詩意。我曾告訴他事實上全不是這樣的。杜鵑原是很健壯的一種鳥,比一般的鳥魁梧得多,扁嘴大口,並不特別美,而且自己不知構巢,依仗體壯力大,硬把卵下在別個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夠多的卵,便不客氣地給擠落下去,孵育的責任由別個代負了,孵出來之後,羽毛漸豐,就可把巢據為己有。那人聽了我的話之後,對於這豪橫無情的鳥,再也不能幻出什麼詩意出來了。我想濟慈的《夜鶯》,雪萊的《雲雀》,還不都是詩人自我的幻想,與鳥何干? 鳥並不永久地給人喜悅,有時也給人悲苦。詩人哈代在一首詩里說,他在聖誕的前夕,爐里燃著熊熊的火,滿室生春,桌上擺著豐盛的筵席,準備著過一個普天同慶的夜晚,驀然看見在窗外一片美麗的雪景當中,有一隻小鳥蹋踏縮縮地在寒枝的梢頭踞立,正在啄食一顆殘餘的僵凍的果兒,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風,栽倒在地上死了,滾成一個雪團!詩人感謂曰:「鳥!你連這一個快樂的夜晚都不給我!」我也有過一次類似的經驗,在東北的一間雙重玻璃窗的屋裡,忽然看見枝頭有一隻麻雀,戰慄地跳動抖擻著,在啄食一塊乾枯的葉子。但是我發現那麻雀的羽毛特別的長,而且是蓬鬆戟張著的:像是披著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聯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襤褸而臃腫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樣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從離開四川以後,不再容易看見那樣多型類的鳥的跳蕩,也不再容易聽到那樣悅耳的鳥鳴。只是清早遇到煙囪冒煙的時候,一群麻雀擠在檐下的煙囪旁邊取暖,隔著窗紙有時還能看見伏在窗欞上的雀兒的映影。喜鵲不知逃到哪裡去了。帶哨子的鴿子也很少看見在天空打旋。黃昏時偶爾還聽見寒鴉在古木上鼓譟,入夜也還能聽見那像哭又像笑的鴟梟的怪叫。再令人觸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見的囚在籠里的小鳥兒了,但是我不忍看。 看相 一個人的尊容,和他一生體戚有密切關係 聽說一個人的尊容,和他的一生休戚有很密切的關係。例如耳目口鼻,方向若是稍微挪動一點,就許在一生的過去或未來,發生很大的變動。所以你別瞧那一幫滿肚子海參魚翅,坐著汽車兜圈子的人,他們必是有點來歷,說不定是因為哪一根骨頭長得得法。窮困潦倒的人,少去看相,你若是遇到什麼張鐵嘴李鐵腮的,他三言兩語地把你的尊容褒貶一頓,你就許對不住你生身的父母。 然而看相的人,名叫鐵嘴的還是不夠多。你明明是一個不能壽終正寢的地痞流氓,他會恭維你,說你將走紅運,在武漢可以發一注橫財。你明明是一個乳臭未退的小孩子,他會奉承你,說你是群眾革命的領袖,可以東做委員,西做委員。你明明是一位小姐,他會說你是明星。你明明是一位誠實人,他會說你必定是在上海生長大的。你縱然不相信你的尊容會這樣的好法,但是你聽在耳里舒服。人人喜歡耳里舒服,於是乎看相的人便遍地皆是。 現在研究相術的人比從前進步,只消看看他們的廣告,也講究掛起「留學」的招牌。更有所謂洋相士,什麼手相家海倫巴勃,一齊到上海來了。其實這也難怪。我覺得我們中國人的尊容,近年來變得很厲害,恐怕幾年後,一定要至少留學過的相術家,才能看懂我們中國人的臉。 病 人在大病時,人生觀都要改變 魯迅曾幻想到吐半口血扶兩個丫鬟到階前看秋海棠,以為那是雅事。其實天下雅事盡多,唯有生病不能算雅。沒有福分扶丫鬟看秋海棠的人,當然覺得那是可羨的,但是加上「吐半口血」這樣一個條件,那可羨的情形也就不怎樣可羨,似乎還不如獨自一個硬硬朗朗到菜圃看一畦蘿蔔白菜。 最近看見有人寫文章,女人懷孕寫作「生理變態」,我覺得這人倒有點「心理變態」。病才是生理變態。病人的一張臉就夠瞧的,有的黃得像訃聞紙,有的青得像新出土的古銅器,比髑髏多一張皮,比面具多幾個眨眼。病是變態,由活人變成死人的一條必經之路。因為病是變態,所以病是丑的。西子捧心蹙顰,人以為美,我想這也是私人癖好,想想海上還有逐臭之夫,這也就不足為奇。 我由於一場病,在醫院住了很久。我覺得我們中國人最不適宜於住醫院。在不病的時候,每個人在家裡都可以做土皇帝,傭僕不消說是用錢雇來的奴隸,妻子只是供膳宿的奴隸,父母是志願的奴隸,平日養尊處優慣了,一旦他老人家欠安違和,抬進醫院,恨不得把整個的家(連廚房在內)都搬進去!病人到了醫院,就好像是到了自己的別墅似的,忽而買西瓜,忽而沖藕粉,忽而打洗臉水,忽而灌暖水壺。與其說醫院家庭化,毋寧說醫院旅館化,最像旅館的一點,便是人聲嘈雜,四號病人快要咽氣,這並不妨礙五號病房的客人的高談闊論;六號病人剛吞下兩包安眠藥,這也不能阻止七號病房裡扯著嗓子喊黃嫂。醫院是生與死的決鬥場,呻吟號啕以及歡呼叫囂之聲,當然都是人情之所不能已,聖人弗禁。所苦者是把醫院當作養病之所的人。 但是有一次我對於我隔壁房所發的聲音,是能加以原諒的。是夜半,是女人聲音,先是搖鈴隨後是喊「小姐」,然後一聲鈴間一聲喊,由原板到流水板,愈來愈促,愈來愈高,我想醫院裡的人除了住了太平間的之外大概誰都聽到了,然而沒有人送給她所要用的那件東西。呼聲漸變成號聲,情急漸變成衷懇,等到那件東西等因奉此地輾轉送到時,已經過了時效,不復成為有用的了。 舊式訃聞喜用「壽終正寢」字樣,不是沒有道理的。在家裡養病,除了病不容易治好之外,不會為病以外的事情著急。如果病重不治必須壽終,則壽終正寢是值得提出來傲人的一件事,表示死者死得舒服。 人在大病時,人生觀都要改變。我在奄奄一息的時候,就感覺得人生無常,對一切不免要多加一些寬恕,例如對於一個冒領米貼的人,平時絕不稍予假借,但在自己連打幾次強心針之後,再看著那個人貿貿然來,也就不禁心軟,認為他究竟也還可以算作一個圓顱方趾的人。魯迅死前遺言「不饒恕,也不求人饒恕」。那種態度當然也可備一格。不似魯迅那般偉大的人,便在體力不濟時和人類容易妥協。我僵臥了許多天之後,看著每個人都有人性,覺得這世界還是可留戀的。不過我在體溫脈搏都快恢復正常時,又故態復萌,眼睛裡揉不進沙子了。 弱者才需要同情,同情要在人弱時施給,才能容易使人認識那份同情,一個人病得吃東西都需要餵的時候,如果有人來探視,那一點同情就像甘露滴在干土上一般,立刻被吸收了進去。病人會覺得人類當中彼此還有聯繫,人對人究竟比獸對人要溫和得多。不過探視病人是一種藝術,和新聞記者的訪問不同,和弔喪又不同。我最近一次病,病情相當曲折,敘述起來要半小時,如用歐化語體來說半小時還不夠。而來看我的人是如此誠懇,問起我的病狀便不能不詳為報告,而講述到三十次以上時,便感覺像一位老教授年年在講台上開話匣片子那樣單調而且慚愧。我的辦法是,對於遠路來的人我講得要稍為擴大一些,而且要強調病的危險,為的是叫他感覺此行不虛,不使過於失望。對於鄰近的朋友們則不免一切從簡諸希矜宥!有些異常熱心的人,如果不給我一點什麼幫助,一定不肯走開,即使走開也一定不會愉快,我為使他愉快起見,口雖不渴也要請他倒過一杯水來,自己做「扶起嬌無力」狀。有些道貌岸然的朋友,看見我就要脫離苦海,不免悟出許多佛門大道理,臉上愈發嚴重,一言不發,愁眉苦臉,對於這朋友我將來特別要借重,因為我想他於探病之外還適於守屍。 瘧 病魔纏身,我將做些什麼事才能把它忘記呢 對於一個生病的人,我們總有幾分同情,除非我們是專門以人家的痛苦為自己的利益的那種人。我們看見一個面黃肌瘦伏枕呻吟的人,我們絕不會再嘲弄他。唯獨對於一個患瘧疾的人,則往往不然。患瘧者發寒時,牙齒相擊有聲,發熱時,身蓋大被不暖,時而紅頭漲臉,時而面色上白,終於是麵皮焦黃,目眶深陷,耳朵枯卷,腦殼曲縮得像一根棒槌兒似的,一副憔悴狼狽之態,引得旁觀的女士竊竊失笑,其意若曰:「看!看那個患瘧的人!」 一般人並不是一定都硬心腸,並不一定那樣缺乏同情心。一般人以為瘧不致命,時間時歇地發作輪迴,把人弄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幾十個金雞臘霜落肚之後,依然一條好漢,這就如同看見踏著香蕉皮跌得四腳朝天,有些行人也不免要報之以大笑一般,所以瘧更常常成為被人嘲笑的資料。 這種情形,自古已然,《世說新語》言語篇就有這樣的記載: 中朝有小兒,父病,行乞藥,主人問病,曰:「患瘧也。」主人曰:「尊候明德君子,何以病瘧?」答曰:「來病君子,所以為瘧耳。」 好像一染瘧疾,就證明其非君子的樣子。這種病太討厭了,既傷身體,又損盛德,苦痛艱難而為天下人笑! 舊傳瘧有瘧鬼,軀體甚小,善為作作祟,所以治療的方法往往也就很玄妙,《唐詩紀事》有這樣的記載: 有病瘧者,子美曰:「吾詩可以療之,『夜闌更秉燭,相對如夢寐。』」其人誦之,未愈。曰:「更誦吾詩『子璋骷髏血模糊,手提擲還崔大夫』。」誦之,呆愈。 其人是誰,罔無可考,我們覺得奇怪的是,杜子美既有這樣的靈藥在握,而且是兩服,一服比一服凶,何以他老人家萬里投荒,輾轉川巴,直嚷「三年猶瘧疾」,「瘧癘三秋孰可忍」,而不知道誦一遍他自己的詩?杜子美之「太瘦生」,我想大概就不是為了「作詩苦」,恐怕就是瘧疾鬧的。不過話說回來,杜詩療瘧,其事確有可征。有一位盧元昌先生,他自稱: 乙巳秋,余病瘧甚,客告曰:「世傳杜少陵詩(子璋骷髏血模糊)甸誦之可止瘧。」予怪之,繼而讀諸集,乃少陵所作花柳歌中句也。遂輟藥杆,將全集從頭潛味之,未兩卷,予忘乎瘧,瘧竟止。 這位盧先生真是健忘,讀詩而把病都忘了。這種治療法勝似藥杵多多。查近人似乎也有應用此種精神治療法的,臨到將要發病之際,輒外出尋藥,據云並不甚驗。 我們北地人從來不知瘧為何物,兒時讀《水滸》,讀到武松患瘧,蹲在屋檐下烤火盆,宋江不留心一腳踢翻了炭盆,給武松嚇出一身汗,病也好了,讀到這一段總覺得怪好笑的,總以為這是小說里的事,如今天下不靖,喪亂之餘,瘧鬼也跟著人而遠走四方,像我住在北地的人而亦不免為瘧鬼所苦了。病魔纏身,我將做些什麼事才能把它忘記呢? 睡 睡也可以是一種逃避現實的手段 我們每天睡眠八小時,便占去一天的三分之一,一生之中三分之一的時間於「一枕黑甜」之中度過,睡不能不算是人生一件大事。可是人在筋骨疲勞之後,眼皮一垂,枕中自有乾坤,其事乃如食色一般的自然,好像是不需措意。 豪傑之士有「聞午夜荒雞起舞」者,說起來令人神往,但是五代時之陳希夷,居然隱於睡,據說「小則亘月,大則幾年,方一覺」,沒有人疑其為有睡病,而且傳為美談。這樣的大量睡眠,非常人之所能。我們的傳統的看法,大抵是不鼓勵人多睡覺。晝寢的人早已被孔老夫子斥為不可造就,使得我們居住在亞熱帶的人午後小憩(西班牙人所謂Siesta)時內心不免慚愧。後漢時有一位邊孝先,也是為了睡覺受他的弟子們的嘲笑:「邊孝先,腹便便,懶讀書,但欲眠。」佛說在家戒法,特別指出「貪睡眠樂」為「精進波羅密」之一障。大概倒頭便睡,等著太陽曬屁股,其事甚易,而掀起被衾,跳出軟暖,至少在肉體上作「頂天立地」狀,其事較難。 其實睡眠還是需要適量。我看倒是睡眠不足為害較大。「睡眠是自然的第二道菜」,亦即最豐盛的主菜之謂。多少身心的疲憊都在一陣「裝死」之中滌除淨盡。車禍的發生時常因為駕車的人在打瞌睡。衙門機構一些人員之一張鐵青的臉,傲氣凌人,也往往是由於睡眠不足,頭昏腦漲,一肚皮的怨氣無處發泄,如何能在臉上綻出人類所特有的笑容?至於在高位者,他們的睡眠更為重要,一夜失眠,不知要造成多少紕漏。 睡眠是自然的安排,而我們往往不能享受。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聞名的楊震,我想他睡覺沒有困難,至少不會失眠,因為他光明磊落。心有恐懼,心有掛礙,心有忮求,倒下去只好輾轉反側,人尚未死而已先不能瞑目。莊子所謂「至人無夢」,《楞嚴經》所謂「夢想消滅,寢寤恆一」,都是說心裡本來平安,睡時也自然塌實。勞苦分子,生活簡單,日入而息,日出而作,不容易失眠。聽說有許多治療失眠的偏方,或教人計算數目字,或教人想像中描繪人體輪廓,其用意無非是要人收斂他的顛倒妄想,忘懷一切,但不知有多少實效。愈失眠愈焦急,愈焦急愈失眠,惡性循環,只好瞪著大眼睛,不覺東方之既白。 睡眠不能無床。古人席地而坐臥,我由「榻榻米」體驗之,覺得不是滋味。後來北方的土炕磚炕,即較勝一籌。近代之床,實為一大進步。床宜大,不宜小。今之所謂雙人床,闊不過四五尺,僅足供單人翻覆,還說什麼「被底鴛鴦」? 莎士比亞《第十二夜》提到一張大床,英國Ware地方某旅舍有大床,七尺六寸高,十尺九寸闊,雕刻甚工,可睡十二人云。尺寸足夠大了,但是睡上一打,其去沙丁魚也幾希,並不令人羨慕。講到規模,還是要推我們上國的衣冠文物。我家在北平即藏有一舊床,杭州制,竹篾為繃,寬九尺余,深六尺余,床架高八尺,三面隔扇,下面左右床櫃,儼然一間小屋,最可人處是床里橫放架板一條,圖書、蓋碗、桌燈、四干四鮮,均可陳列其上,助我枕上之功。洋人的彈簧床,睡上去如落在棉花堆里,冬日猶可,夏日燠不可當。而且洋人的那種鋪被的方法,將身體放在兩層被單之間,把毯子裹在床墊之上,一翻身肩膀透風,一伸腿腳趾戳被,並不舒服。佛家的八戒,其中之一是「不坐高廣大床」,和我的理想正好相反,我至今還想念我老家裡的那張高廣大床。 睡覺的姿態人各不同,亦無長久保持「睡如弓」的姿態之可能與必要。王右軍那樣的東床袒腹,不失為瀟灑。即使佝僂著,如死蚯蚓,匍匐著,如癩蛤蟆,也不干誰的事。北方有些地方的人士,無論嚴寒酷暑,入睡時必脫得一絲不掛,在被窩之內實行天體運動,亦無傷風化。惟有鼾聲雷鳴,最使不得。宋張端義《貴耳集》載一條奇聞:「劉垂範往見羽士寇朝,其徒告以睡。劉坐寢外聞鼻鼾之聲,雄美可聽,曰:『寇先生睡有樂,乃華胥調。』」所謂「華胥調」見陳希夷故事,據《仙佛奇蹤》,「陳摶居華山,有一客過訪,適值其睡,旁有一異人,聽其息聲,以墨筆記之。客怪而問之,其人曰:『此先生華胥調混沌譜也。』」華胥氏之國不曾游過,華胥調當然亦無從欣賞,若以鼾聲而論,我所能辨識出來的譜調頂多是近於「爵士新聲」,其中可能真有「雄美可聽」者。不過睡還是以不奏樂為宜。 睡也可以是一種逃避現實的手段。在這個世界活得不耐煩而又不肯自行退休的人,大可以掉頭而去,高枕而眠,或竟曲肱而枕,眼前一黑,看不慣的事和看不入眼的人都可以暫時撇在一邊,像駝鳥一般,眼不見為淨。明陳繼儒《珍珠船》記載著:「徐光溥為相,喜論事,大為李曼等所嫉,光溥後不言,每聚議,但假寐而已,時號睡相。」一個做到首相地位的人,開會不說話,一味假寐,真是懂得明哲保身之道,比危行言遜還要更進一步,這種功夫現代似乎尚未失傳。 夢 大致講來,好夢難成,而噩夢連連 《莊子·大宗師》:「古之真人,其寢不夢。」註:「其寢不夢,神定也,所謂至人無夢是也。」做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兩忘,「嗒然若喪其偶」才行,偶然接連若干天都是一夜無夢,渾渾噩噩地睡到大天光,這種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長久地不做夢,誰也辦不到。有時候想夢見一個人,或是想夢做一件事,或是想夢到一個地方,拚命地想,熱烈地想,刻骨鏤心地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夢來。有時候沒有想過的,根本不曾起過念頭的,而且是荒謬絕倫的事情,竟會竄入夢中,突如其來,揮之不去,好驚、好怕、好窘、好羞!至於我們所企求的夢,或是值得一做的夢,那是很難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夢,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斷,矍然而覺。大致講來,好夢難成,而噩夢連連。 我小時候常做的一種夢是下大雪。北國冬寒,雪虐風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靈中,對於雪沒有太大的震撼,頂多在院裡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經常夢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就要夢一次。對於我,雪不是「戰退玉龍三百萬,敗鱗殘甲滿天飛」(張承吉句),我沒有那種狂想。也沒有白居易「可憐今夜鵝毛雪,引得高情鶴氅人」那樣的雅興。更沒有柳宗元「獨釣寒江雪」的那份幽獨的感受。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聲似無聲地、沒頭沒腦地從天空篩將下來。如果這一場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勻稱地遮覆起來,大地成為白茫茫的一片,像韓昌黎所謂「凹中初蓋底,凸處遂成堆」,或是相傳某公所謂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腫」,我一覺醒來便覺得心曠神怡,整天高興。若是一場風雪有氣無力,只下了薄薄一層,地面上的枯枝敗葉依然暴露,房頂上的瓦壟也遮蓋不住,我登時就會覺得哽結,醒後頭痛欲裂,終朝寡歡。這樣的夢我一直做到十四五歲才告停止。 緊接著常做的是另一種夢,夢到飛。不是像一朵孤雲似的飛,也不是像摶扶搖而上九萬里的大鵬,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飛》一文中所說的「飛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這彈丸在太空里滾著,從陸地看到海,從海再看回陸地,凌空去看一個明白」,我沒有這樣規模的豪想。我夢飛,是腳踏實地兩腿一彎,向上一縱,就離了地面,起先是一尺來高,漸漸上升一丈開外,兩腳輕輕擺動,就毫不費力地越過了影壁,從一個小院躥到另一個小院,左旋右轉,夷猶如意。這樣的夢,我經常做,像彼得·潘「那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說飛就飛,來去自如。醒來之後,就覺得渾身通泰。若是在夢裡兩腿一踹,竟飛不起來,身像鉛一般的重,那麼醒來就非常沮喪,一天不痛快。這樣的夢做到十八九歲就不再有了。大概是彼得·潘已經長大,而我像是雪萊《西風頌》所說的:「落在人生的荊棘上了!」 成年以後,我過的是夢想顛倒的生活,白天夢做不少,夜夢卻沒有什麼可說的。江淹少時夢人授以五色筆,由是文藻日新。王殉夢大筆如椽,果然成大手筆。李白少時筆頭生花,自是天才瞻逸,這都是奇蹟。說來慚愧,我有過一支小小的可以旋轉筆芯的四色鉛筆,我也有過一幅朋友畫贈的「夢筆生花圖」,但是都無補於我的文思。 我的親人、我的朋友送給我的各式各樣的大小粗細的筆,不計其數,就是沒有夢見過五色筆,也沒有夢見過筆頭生花。至於黃帝之夢遊華胥、孔子之夢見周公、莊子之夢為蝴蝶、陶侃之夢見天門,不消說,對我更是無緣了。我常有噩夢,不是出門迷失,找不著歸途,到處「鬼打牆」,就是內急找不到方便之處,即使找到了地方也難得立足之地,再不就是和惡人打鬥而四肢無力,結果大概都是大叫一聲而覺。像黃粱夢、南柯一夢……那樣的豐富經驗,縱然是夢不也是很快意嗎? 夢本是幻覺,迷離惝恍,與過去的意識或者有關,與未來的現實應是無涉,但是自古以來就把夢當兆頭。晉皇甫謐《帝王世紀》說:黃帝做了兩個大夢,一個是「大風吹天下之塵垢皆去」,一個是「人執千鈞之弩驅羊萬群」,於是他用江湖上拆字的方法占夢,依前夢「得風后于海隅,登以為相」,依後夢「得力牧於大澤,進以為將」。據說黃帝還著了《占夢經》十一卷。假定黃帝軒轅氏是於公元前二六九八年即帝位,他用什麼工具著書,其書如何得傳,這且不必追問。《周禮·春官》證實當時有官專司占夢之事:「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一曰正夢,二曰噩夢,三曰思夢,四曰寤夢,五曰喜夢,六曰懼夢。」後世沒有占夢的官,可是夢為吉凶之兆,這種想法仍深入人心。如今一般人夢棺材,以為是升官發財之兆;夢糞便,以為黃金萬兩之徵。何況自古就有傳說,夢熊為男子之祥,夢蘭為婦人有身,甚至夢見自己的肚皮生出一棵大松樹,謂為將見人君,真是痴人說夢。 夢本是幻覺,迷離惝恍,與過去的意識或者有關, 與未來的現實應是無涉,但是自古以來就把夢當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