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過如此而已 · 第二部分 良好習慣,才是合於『自然』的生活
好的習慣千頭萬緒,「勿以善小而不為」。習慣養成之後,便毫無勉強,臨事心平氣和,順理成章。充滿良好習慣的生活,才是合於「自然」的生活。
謙讓 利之所在,使人忘形,謙讓不容易
謙讓仿佛是一種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實際生活里尋一個具體的例證,卻不容易。類似謙讓的事情近來似很難得發生一次。就我個人的經驗說,在一般宴會裡,客人入席之際,我們最容易看見類似謙讓的事情。
一群客人擠在客廳里,誰也不肯先坐,誰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漸漸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於是你推我讓,人聲鼎沸。輩分小的,官職低的,垂著手遠遠地立在屋角,聽候調遣。自以為有占首座或次座資格的人,無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過他們表現謙讓的美德的機會。有的說:「我們敘齒,你年長!」有的說:「我常來,你是稀客!」有的說:「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實固然是為讓座,但是當時的聲浪和唾沫星子卻都表示像在爭座。主人覥著一張笑臉,偶然插一兩句嘴,作鷺鷥笑。這場紛擾,要直到大家的興致均已低落,該說的話差不多都已說完,然後急轉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該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並無苦惱之相,而往往是顯著躊躇滿志顧盼自雄的樣子。
我每次遇到這樣謙讓的場合,便首先想起聊齋上的一個故事:一伙人在熱烈地讓座,有一位扯著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後躲,雙方勢均力敵,突然間拉著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隻胳臂猛然向後一縮,胳臂肘尖正撞在後面站著的一位駝背朋友的兩隻特別凸出的大門牙上,咔嚓一聲,雙牙落地!我每憶起這個樂極生悲的故事,為明哲保身起見,在讓座時我總躲得遠遠的。等風波過後,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並不頭暈,末座亦無妨,我也並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謙讓。
考讓座之風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讓來讓去,每人總有一個位置,所以一面謙讓,一面穩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個,客人卻十四位,那便沒有讓座之事了。第二,所讓者是個虛榮,本來無關宏旨,凡是半徑都是一般長,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圓桌)都可以享受同樣的利益。假如明文規定,凡坐過首席若干次者,在銓敘上特別有利,我想讓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從不曾看見,在長途公共汽車車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沒有木製的長柵欄,而還能夠保留一點謙讓之風!因此我發現了一般人處世的一條道理,那便是:可以無須讓的時候,則無妨謙讓一番,於人無利,於己無損;在該讓的時候,則不謙讓,以免損己;在應該不讓的時候,則必定謙讓,於己有利,於人無損。
小時候讀到孔融讓梨的故事,覺得實在難能可貴,自愧弗如。一隻梨的大小,雖然是微不足道,但對於一個四五歲的孩子,其重要或者並不下於一個公務員之心理盤算簡、薦、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幾天也許肚皮不好,怕吃生冷,樂得謙讓一番。我不敢這樣妄加揣測。不過我們要承認,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謙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讓梨的故事,發揚光大起來,確有教育價值,可惜並未發生多少實際的效果:今之孔融,並不多見。
謙讓作為一種儀式,並不是壞事,像天主教會選任主教時所舉行的儀式就蠻有趣。就職的主教照例地當眾謙遜三回,口說「nolo 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當主教」,然後照例地敦促三回終於勉為其難了。我覺得這樣的儀式比宣誓就職之後再打通電話聲明固辭不獲要好得多。謙讓的儀式行久了之後,也許對於人心有潛移默化之功,使人在爭權奪利奮不顧身之際,不知不覺地也舉行起謙讓的儀式。可惜我們人類的文明史尚短,潛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猙獰面目的時候要比雍雍穆穆地舉行謙讓儀式的時候多些。我每次從公共汽車售票處殺進殺出,心裡就想先王以禮治天下,實在有理。
怒 一個人在發怒的時候,最難看
一個人在發怒的時候,最難看。縱然他平素麵似蓮花,一旦怒而變青變白,甚至面色如土,再加上滿臉的筋肉扭曲,眥裂發指,那副面目實在不僅是可憎而已。俗語說,「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怒是心理的也是生理的一種變化。人逢不如意事,很少不勃然變色的。年少氣盛,一言不合,怒氣相加,但是許多年事已長的人,往往一樣的火發暴躁。我有一位姻長,已到杖朝之年,並且半身癱瘓,每晨必閱報紙,戴上老花鏡,打開報紙,不久就要把桌子拍得山響,吹鬍瞪眼,破口大罵。報上的記載,他看不順眼。不看不行,看了嘔氣。這時候大家躲他遠遠的,誰也不願逢彼之怒。過一陣雨過天晴,他的怒氣消了。
詩云:「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君子如祉,亂庶遄已。」這是說有地位的人,赫然震怒,就可以收撥亂反正之效。一般人還是以少發脾氣少惹麻煩為上。盛怒之下,體內血球不知道要傷損多少,血壓不知道要升高几許,總之是不衛生。而且血氣沸騰之際,理智不大清醒,言行容易逾分,於人於己都不相宜。希臘哲學家哀皮克蒂特斯說:「計算一下你有多少天不曾生氣。在從前,我每天生氣;有時每隔一天生氣一次;後來每隔三四天生氣一次;如果你一連三十天沒有生氣,就應該向上帝獻祭表示感謝。」減少生氣的次數便是修養的結果。修養的方法,說起來好難。另一位同屬於斯多亞派的哲學家羅馬的瑪可斯奧瑞利阿斯這樣說:「你因為一個人的無恥而憤怒的時候,要這樣地問你自己:『那個無恥的人能不在這世界存在嗎?』那是不能的。不可能的事不必要求。」壞人不是不需要制裁,只是我們不必憤怒。如果非憤怒不可,也要控制那憤怒,使發而中節。佛家把「嗔」列為三毒之一,「嗔心甚於猛火」,克服嗔恚是修持的基本功夫之一。燕丹子說:「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脈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神勇之人,怒而色不變。」我想那神勇是從苦行修煉中得來的。生而喜怒不形於色,那天賦實在太厚了。
清朝初葉有一位李紱,著《穆堂類稿》,內有一篇《無怒軒記》,他說:「吾年逾四十,無涵養性情之學,無變化氣質之功,因怒得過,旋悔旋犯,懼終於忿戾而已,因以『無怒』名軒。」是一篇好文章,而其戒謹恐懼之情溢於言表,不失讀書人的本色。
減少生氣的次數便是修養的結果。
「嗔心甚於猛火」,克服嗔恚是修持的基本功夫之一。
說儉 儉是美德,生活方式宜力持儉約
儉是我們中國的一項傳統的美德。老子說他有三寶,其中之一就是「儉」,「儉故能廣」。《易·否》:「君子以儉德辟難。」《書·太甲上》:「慎乃儉德,唯懷永圖。」《墨子·辭過》:「儉節則昌,淫逸則亡。」都是說儉才能使人有遠大的前途,長久的打算,安穩的生活,古訓昭然,不需辭費。讀書人尤其喜歡以儉約自持,縱然顯達,亦不欲稍涉驕溢,極端的例如正考父為上卿,粥以餬口,公孫弘位在三公,猶為布被,歷史上都傳為美談。大概讀書知禮之人,富在內心,應不以處境不同而改易其操守。佛家說法,七情六慾都要斬盡殺絕,儉更不成其為問題。所以,無論從哪一種倫理學說來看,儉都是極重要的一宗美德,所謂「儉,德之共也」就是這個意思。不過,理想自理想,事實自事實,奢靡之風亦不自今日始。一千年前的司馬溫公在他著名的《訓儉示康》一文里,對於當時的風俗奢侈即已深致不滿。「走卒類士服,農夫躡絲履」,他認為是怪事。士大夫隨俗而靡,他更認為可異。可見美德自美德,能實踐的人大概不多。也許正因為風俗奢侈,所以這一項美德才有不時地標出的必要。
在西洋,情形好像是稍有不同。柏拉圖的「共和國」,列舉「四大美德」(Cardinal Virtues),而儉不在其內,後來羅馬天主教會補列三大美德,儉亦不包括在內。當然基督教主張生活節約,這是眾所熟知的。有人問Thomas à Kempis(《效法基督》的作者):「你是過來人,請問和平在什麼地方?」他回答說:「在貧窮、在退隱、在與上帝同在。」不過這只是為修道之士說法,其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西洋哲學的主要領域是它的形上學部分,倫理學不是主要部分,這是和我們中國傳統迥異其趣的。所以在西洋儉的觀念一向是很淡薄的。
西洋近代工業發達,人民生活水準亦因之而普遍提高。物質享受方面,以美國為最。美國是個年輕的國家,得天獨厚,地大物博,人口稀少,秉承了歐洲近代文明的背景,而又特富開拓創造的精神,所以人民生活特別富饒,根本沒有「饑荒心理」存在。美國人只要勤,並不要儉。有一分勤勞,即有一分收穫;有一分收穫,即有一分享受。美國的《獨立宣言》明白道出其立國的目標之一是「追求幸福」,物質方面的享受當然是人生幸福中的一部分。「一簞食,一瓢飲」,在我們看是君子安貧樂道的表現,在美國人看是落伍的理想,至少是中古的禁慾派的行徑。美國人不但要儘量享受,而且要儘量設法提前享受,分期付款制度的暢行,幾乎使得人人經常地負上債務。
奢與儉本無明確界限,在某一時某一地並無虧於儉德之事,在另一時另一地即可構成奢侈行為。我們中國地大而物不博,人多而生產少,生活方式仍宜力持儉約。像美國人那樣的生活方式,固可羨慕,但是不可立即模仿。
廉 窮不苟求、志行高潔的廉士最是難能可貴
貪污的事,古今中外滔滔皆是,不談也罷。孟子所說窮不苟求的「廉士」才是難能可貴,談起來令人齒頰留芬。
東漢楊震,暮夜有人饋送十斤黃金,送金的人說:「暮夜無人知。」楊震說:「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這句話萬古流傳,直到晚近許多姓楊的人家常榜門楣曰「四知堂楊」。清介廉潔的「關西夫子」使得他家族後代臉上有光。
漢未有一位鬱林太守陸績(唐陸龜蒙的遠祖),罷官之後泛海歸姑蘇家鄉,兩袖清風,別無長物,唯一空舟,恐有覆舟之虞,乃載一巨石鎮之。到了家鄉,將巨石棄置城門外,日久埋沒土中。直到明朝弘治年間,當地有司曳之出土,建亭覆之,題其楣曰「廉石」。一個人居官清廉,一塊頑石也得到了美譽。
「銀子是白的,眼珠是黑的」,見錢而不眼開,談何容易。一時心裡把握不定,手癢難熬,就有墮入貪墨的泥沼之可能,這時節最好有人能拉他一把。最能使人頑廉懦立的莫過於賢妻良母。《列女傳》:田稷子相齊,受下吏貨金百鎰,獻給母親。母親說:「子為相三年,祿未嘗多若此也,安所得此?」他只好承認是得之於下。母親告誡他說:「士修身潔行,不為苟得。非義之事不計於心,非理之利不入於家……不義之財非吾有也,不孝之子非吾子也。」這一番義正詞嚴的訓話把田稷子說得慚悚不已,急忙把金送還原主。按照我詞們現下的法律,如果是賄金,收受之後縱然送還,仍有受賄之嫌,縱然沒有期約的情事,仍屬有玷官箴。這種簋簋不修之事,當年是否構成罪狀,固不得而知,從廉白之士看來總是穢行。我們注意的是田稷子的母親真是識達大義,足以風世。為相三年,薪俸是有限的,焉有多金可以奉母?百鎰不是小數,一鎰就是二十四兩,百鎰就是二千四百兩,一個人搬都搬不動,而田稷子的母親不為所動。家有賢妻,則士能安貧守正,更是例不勝舉,可憐的是那些室無萊婦的人,在外界的誘惑與閫內的要求兩路夾擊之下,就很容易失足了。
「取不傷廉」這句話易滋誤解,一芥不取才是最高理想。晉陶侃「少為尋陽縣吏,嘗監魚梁,以一坩鮓遺母,湛氏封鮓,反書責侃曰:『爾為吏,以官物遺我,非唯不能益吾,乃以增吾憂矣』」(《晉書·陶侃母湛氏傳》)。掌管魚梁的小吏,因職務上的方便,把醃魚裝了一小瓦罐送給母親吃,可以說是孝養之意,但是湛氏不受,送還給他,附帶著還訓了他一頓。別看一罐醃魚是小事,因小可以見大。
謝承《後漢書》:「巴祗為揚州刺史,與客暗飲,不燃官燭。」私人宴客,不用公家的膏火,寧可暗飲,其飲宴之資,當然不會由公家報銷了。因此我想起一件事:好久好久以前,喪亂中值某夫人於途,寒暄之餘愀然告曰:「恕我們現在不能邀飲,因為中外合作的機關凡有應酬均需自掏腰包。」我聞之悚然。
還有一段有關官燭的故事。宋周紫芝《竹坡詩話》:「李京兆諸父中有一人,極廉介,一日有家問,即令滅官燭,取私燭閱書,閱畢,命秉官燭如初。」公私分明到了這個地步,好像有一些迂闊。但是,「彼豈樂於迂闊者哉!」
不要以為志行高潔的人都是屬於古代,今之古人有時亦可復見。我有一位同學供職某部,兼理該部刊物編輯,有關編務必須使用的信紙信封及郵票等放在一處,私人使用之信函郵票另置一處,公私絕對分開,雖郵票信箋之微,亦不含混,其立身行事砥礪廉隅有如是者!嘗對我說,每獲友人來書,率皆使公家信紙信封,心竊恥之,故雖細行不敢不勉。吾聞之肅然起敬。
懶 一個人忽忽不知,懶而不覺,何異草木?
人沒有不懶的。
大清早,尤其是在寒冬,被窩暖暖的,要想打個挺就起床,真不容易。荒雞叫,由他叫。鬧鐘響,何妨按一下鈕,在床上再賴上幾分鐘。白香山大概就是一個慣睡懶覺的人,他不諱言「日高睡足猶慵起,小閣重衾不怕寒」。他不僅懶,還饞,大言不慚地說:「慵饞還自哂,快樂亦誰知?」白香山活了七十五歲,可是寫了二千七百九十首詩,早晨睡睡懶覺,我們還有什麼說的?
懶字從女,當初造字的人,好像是對於女性存有偏見。其實勤與懶與性別無關。歷史人物中,疏懶成性者嵇康要算是一位。他自承:「不涉經學,性復疏懶,筋駑肉緩,頭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大悶癢,不能沐也。每常小便,而忍不起,令胞中略轉,乃起耳。」同時,他也是「臥喜晚起」之徒,而且「性復多虱,把搔無已」。他可以長期地不洗頭、不洗臉、不洗澡,以至於渾身生虱!和捫虱而談的王猛都是一時名士。白居易「經年不沐浴,塵垢滿肌膚」,還不是由於懶?蘇東坡好像也夠邋遢的,他有「老來百事懶,身垢猶念浴」之句,懶到身上蒙垢的時候才作沐浴之想。女人似不至此,尚無因懶而昌言無隱引以自傲的。主持中饋的一向是女人,縫衣搗砧的也一向是女人。「早起三光,晚起三慌」是從前流行的女性自勵語,所謂三光、三慌是指頭上、臉上、腳上。從前的女人,夙興夜寐,沒有不患睡眠不足的,上上下下都要伺候周到,還要揪著公雞的尾巴就起來,來照顧她自己的「婦容」。頭要梳,臉要洗,腳要裹。所以朝暉未上就花朵盛開的牽牛花,別稱為「勤娘子」,懶婆娘沒有欣賞的份,大概她只能觀賞曇花。時到如今,情形當然不同,我們放眼觀察,所謂前進的新女性,哪一個不是生龍活虎一般,主內兼主外,集家事與職業於一身?世上如果真有所謂懶婆娘,我想其數目不會多於好吃懶做的男子漢。北平從前有一個流行的兒歌:「頭不梳,臉不洗,拿起尿盆兒就舀米」是誇張的諷刺。懶字從女,有一點冤枉。
凡是自安於懶的人,大抵有他或她的一套想法。可以推給別人做的事,何必自己做?可以拖到明天做的事,何必今天做?一推一拖,懶之能事盡矣。自以為偶然偷懶,無傷大雅。而且世事多變,往往變則通,在推拖之際,情勢起了變化,可能一些棘手的問題會自然解決。「不需計較苦勞心,萬事元來有命!」好像有時候餡餅是會從天上掉下來似的。這種打算只有一失,因為人生無常,如石火風燈,今天之後有明天,明天之後還有明天,可是誰也不知道自己還有沒有明天。即使命不該絕,明天還有明天的事,事越積越多,越多越懶得去做。「虱多不癢,債多不愁」,那是自我解嘲!懶人做事,拖拖拉拉,到頭來沒有不丟三落四狼狽慌張的。你懶,別人也懶,一推再推,推來推去,其結果只有誤事。
懶不是不可醫,但須下手早,而且須從小處著手。這事需勞做父母的幫一把手。有一家三個孩子都貪睡懶覺,遇到假日還理直氣壯地大睡,到時候母親拿起曬衣服用的竹竿在三張小床上橫掃,三個小把戲像鯉魚打挺似的翻身而起。此後他們養成了早起的習慣,一直到大。父親房裡有份報紙,歡迎閱覽,但是他有一個怪毛病,任誰看完報紙之後,必須折好疊好放還原處,否則他就大吼大叫。於是三個小把戲觸類旁通,不但看完報紙立即還原,對於其他家中日用品也不敢隨手亂放,小處不懶,大事也就容易勤快。
我自己是一個相當的懶的人,常走抵抗最小的路,虛擲不少光陰。「架上非無書,眼慵不能看」(白香山句)。等到知道用功的時候,徒驚歲晚而已。英國十八世紀的綏夫特,偕仆遠行,路途泥濘,翌晨呼仆擦洗他的皮靴,仆有難色,他說:「今天擦洗乾淨,明天還是要泥污。」綏夫特說:「好,你今天不要吃早餐了。今天吃了,明天還是要吃。」唐朝的高僧百丈禪師,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自勵,每天都要勞動做農事,至老不休,有一天他的弟子們看不過,故意把他的農具藏了起來,使他無法工作,他於是真箇的餓了自己一天沒有進食,得道的方外的人都知道刻苦自律,清代畫家石溪和尚在他一幅《溪山無盡圖》上題了這樣一段話,特別令人警惕:
大凡天地生人,宜清勤自持,不可懶惰。若當得個懶字,便是懶漢,終無用處。……殘衲住牛首山房,朝夕焚誦,稍餘一刻,必登山選勝,一有所得,隨筆作山水數幅或字一段,總之不放閒過。所謂靜生動,動必做出一番事業。端教一個人立於天地間無愧。若忽忽不知,懶而不覺,何異草木!
一株小小的含羞草,尚且不是完全的「忽忽不知,懶而不覺」!若是人而不如小草,羞!羞!羞!
勤 凡是勤奮不怠者必定有所成就,出人頭地
勤,勞也。無論勞心勞力,竭盡所能黽勉從事,就叫作勤。各行各業,凡是勤奮不怠者必定有所成就,出人頭地。即使是出家和尚,息跡岩穴,徜徉于山水之間,勘破紅塵,與世無爭,他們也自有一番精進的功夫要做,於讀經禮拜之外還要勤行善法不自放逸。且舉兩個實例:
一個是唐朝開元間的百丈懷海禪師,親近馬祖時得傳心印,精勤不休。他制定了「百丈清規」,他自己篤實奉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一面修行,一面勞作。「出坡」的時候,他躬先領導以為表率。他到了暮年仍然照常操作,弟子們於心不忍,偷偷地把他的農作工具藏匿起來。禪師找不到工具,那一天沒有工作,但是那一天他也就真箇的沒有吃東西。他的刻苦的精神感動了不少的人。
另一個是清初的以山水畫著名的石溪和尚。請看他自題「溪山無盡圖」,「大凡天地生人,宜清勤自持,不可懶惰。若當得個懶字,便是懶漢,終無用處。……殘衲住牛首山房,朝夕焚誦,稍餘一刻,必登山選勝,一有所得,隨筆作山水數幅或字一段,總之不放閒過。所謂靜生動,動必做出一番事業。端教一個人立於天地間無愧。若忽忽不知,懶而不覺,何異草木?」人而不勤,無異草木,這句話沉痛極了。過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生活,英文叫作vegetate,意為過植物的生活。中外的想法不謀而合。
勤的反面是懶。早晨躺在床上睡懶覺,起得床來仍是懶洋洋的不事整潔,能拖到明天做的事今天不做,能推給別人做的事自己不做,不懂的事情不想懂,不會做的事不想學,無意把事情做得更好,無意把成果擴展得更多,耽好逸樂,四體不勤,念念不忘的是如何過周末如何度假期。這是一個標準懶漢的寫照。
惡勞好逸,人之常情。就因為這就是人之常情,人才需要鞭策自己。勤能補拙,勤能損欲,這還是消極的說法,勤的積極意義是要人進德修業,不但不同於草木,也有異於禽獸,成為名副其實的萬物之靈。
談禮 禮只是人的行為規範
禮不是一件可怕的東西,不會「吃人」。禮只是人的行為的規範。人人如果都自由行動,社會上的秩序必定要大亂,法律是維持秩序的一套方法,但是關於法律的力量不及的地方,為了使人能更像是一個人,使人的生活更像是人的生活,禮便應運而生。禮是一套法則,可能有官方制定的成分在內,亦可能有世代沿襲的成分在內,在基本精神上還是約定俗成的性質,行之既久,便成為大家公認共守的一套規則。一套禮法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事實上是隨時在變,不過可能變得很慢,可能趕不上時代環境之變遷得那樣快,因此至少在形式上可能有一部分變成不合時宜的東西。禮,除非是太不合理,總是比沒有禮好。這道理有一點像「壞政府勝於無政府」。有些人以為禮是陳腐的有害的東西,這看法是不對的。
我們中國是禮義之邦,一向是重禮法的。見於書本的古代的祭禮、喪禮、婚禮、士相見禮等,那是一套,事實上社會上流行的又是一套,現行的一套即是古禮之逐漸的個別的修正,雖然各地情形不同,大體上尚有規模存在,等到中西文化接觸之後便比較有紊亂的現象了。紊亂儘管紊亂,禮還是有的,制禮定樂之事也許不是當前急務,事實上吾人之生活中未曾一日無禮的活動。問題是我們是否認真地嚴肅地遵循著禮。孔門哲學以「克己復禮」為做人的大道理。意即為吾人行事應處處約束自己使合於禮的規範。怎樣才是非禮勿視,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那是值得我們隨時思考警惕的。
讀書人應該知道禮,但是有些人偏不講禮,即所謂名士。六朝時這種名士最多,《世說新語》載阮籍的一句話最有趣:「禮豈為我輩設也?」好像禮是專為俗人而設。又載這樣的一段:
阮步兵喪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發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於地,哭諺畢,便去。或問裴曰:「凡吊,主人哭,客乃為禮,阮既不哭,何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禮制,我輩俗中人,故以儀軌自居。」
時人嘆為兩得其中。
沒有阮籍之才的人,還是以儀軌自居為宜。像阮步兵之流,我們可以欣賞,不可以模仿。
中西禮節不同。大部分在基本原則上並無二致,小部分因各有傳統亦不必強同。以中國人而用西方的禮,有時候覺得頗不合適,如必欲行西方之禮則應知其全部底蘊,不可徒效其皮毛,而亂加使用。例如,握手乃西方之禮,但後生小子在長輩面前不可首先遽然伸手,因為長幼尊卑之序終不可廢,中西一理。再例如,祭祖先是我們家庭傳統所不可或缺的禮,其間絕無迷信或偶像崇拜之可言,只是表示「慎終追遠」的意思,亦合於我國所謂之孝道,雖然是西禮之所無,然義不可廢。我個人覺得,凡是我國之傳統,無論其具有何種意義,苟非荒謬殘酷,均應不輕予廢置。再例如,電話禮貌,在西方甚為重視,訪客之禮,探病之禮,均有不成文之法則,吾人亦均應妥為仿行,不可忽視。
禮是形式,但形式背後有重大的意義。
禮貌 禮貌之為物,隨時隨地而異
前些年有一位朋友在宴會後引我到他家中小坐。推門而入,看見他的一位少爺正躺在沙發椅上看雜誌。他的姿式不大尋常,頭朝下,兩腿高舉在沙發靠背上面,倒豎蜻蜓。他不怕這種姿式可能使他吃飽了飯唚出來。這是他的自由,我的朋友喊了他一聲:「約翰!」他好像沒聽見,也許是太專心於看雜誌了。我的朋友又說:「約翰!起來喊梁伯伯!」他聽見了,但是沒有什麼反應,繼續看他的雜誌,只是翻了一下白眼,我的朋友有一點窘,就好像耍猴子的敲一聲鑼教猴子翻筋斗而猴子不肯動,當下喃喃地自言自語:「這孩子,沒禮貌!」我心裡想:他沒有跳起來一拳把我打出門外,已經是相當的有禮貌了。
禮貌之為物,隨時隨地而異。我小時在北平,常在街上看見戴眼鏡的人(那時候的眼鏡都是兩個大大的滴溜圓的鏡片,配上銀質的框子和腿)。他一遇到迎面而來的熟人,老遠的就刷地一下把眼鏡取下,握在手裡,然後向前緊走兩步,兩人同時口中念念有詞互相蹲一條腿請安。我至今不明白為什麼二人相見要先摘下眼鏡。戴著眼鏡有什麼失敬之處?如今戴眼鏡的人太多了,有些人從小就成了四眼田雞,摘不勝摘,也就沒人見人摘眼鏡了。可見禮貌隨時而異。
人在屋裡不可以峨大冠,中外皆然,但是在西方則女人有特權,屋裡可以不摘帽子。尤其是從前的西方婦女,她們的帽子特大,常常像是頭上頂著一個大鳥窩,或是一個大鐵鍋,或是一個大花籃,奇形怪狀,不可方物。這種帽子也許戴上摘下都很費事,而且摘下來也難覓放置之處,所以婦女可以在室內不摘帽子。多半個世紀之前,有一次在美國,我偕友進入電影院,落座之後,發現我們前排座位上有兩位戴大花冠的婦人,正好遮住我們的視線。我想從兩頂帽子之間的空隙窺看銀幕亦不可得,因為那兩頂大帽子不時地左右移動。我忍耐不住,用我們的國語低聲對我的友伴說:「這兩個老太婆太可惡了,大帽子使得我無法看電影。」話猶未了,一位老太婆轉過頭來,用相當純正的中國話對我說,「你們二位是剛從中國來的嗎?」言罷把帽除去。我窘不可言。她戴帽子不失禮,我用中國話背後斥責她,倒是我沒有禮貌了。可見禮貌也是隨地而異。
西方人的家是他的堡壘,不容閒雜人等隨便闖入,朋友訪問時,而且照例事前通知。我們在這一方面的禮貌好像要差一些。我們的中上階級人家,深宅大院,鄰近的人不會隨便造訪。中下的小戶人家,兩家可以共用一垛牆,跨出門不需要幾步就到了鄰舍,就容易有所謂串門子閒聊天的習慣。任何人吃飽飯沒事做,都可以踱到別人家裡閒嗑牙,也不管別人是否有工夫陪你瞎嚼蛆。有時候去的真不是時候,令人窘,例如在人家睡的時候,或吃飯的時候,或工作的時候,實在諸多不便,然而一般人認為這不算是失禮。一聊沒個完,主人打哈欠,看手錶,客人無動於衷,賓至如歸。這種串門子的陋習,如今少了,但未絕跡。
探病是禮貌,也是藝術。空手去也可以,帶點東西來無妨。要看彼此的關係和身份加以斟酌。有的人病房裡花籃堆積如山,像是店鋪開張,也有病人收到的食物冰箱裡裝不下。探病不一定要面帶戚容,因為探病不同於弔喪,但是也不宜高談闊論有說有笑,因為病房裡究竟還是有一個病人。別停留過久,因為有病的人受不了,沒病的人也受不了。除非特別親近的人,我想寄一張探病的專用卡片不失為彼此兩便之策。
弔喪是最不愉快的事,能免則免。與死者確有深交,則不免拊棺一慟。人琴俱亡,不執孝子手而退,撫屍隕涕,滾地作驢鳴而為賓客笑都不算失禮。吊死者曰吊,吊生者曰唁。對生者如何致唁語,實在難於措辭。我曾見一位孝子陪靈,並不匍伏地上,而是蹺起二郎腿坐在椅子上,嘴裡叼著紙菸,悠然自得。這是他的自由,然而不能使弔者大悅。西俗,弔客照例繞棺瞻仰遺容。我不知道遺容有什麼好瞻仰的,倒是我們的習慣把死者的照片放大,高懸靈桌之上,供人弔祭,比較合理。或多或少患有「恐屍症」的人,看了面如黃蠟白蠟的一張面孔,會心裡難過好幾天,何苦來哉?在殯儀館的院子裡,通常麇集著很多的弔客,不像是弔客,像是一群人在趕集,熱鬧得很。
關於婚禮,我已談過不止一次,不再贅。
飲宴之禮,無論中西都有一套繁文縟節。我們現行的禮節之最令人厭煩的莫過於敬酒。主人敬酒是題中應有之義,三巡也就夠了。客人回敬主人,也不可少。唯獨客人與客人之間經常不斷地舉杯,此起彼落,也不管彼此是否相識,也一一地皮笑肉不笑地互相敬酒。有些人根本不喝酒,舉起茶杯、汽水杯充數。有時候正在低頭吃東西,對面有人向你敬酒,你若沒有覺察,對方難堪,你若隨時敷衍,不勝其擾。這種敬酒的習慣,不中不西,沒有意義,應該簡化。還有一項陋習就是勸酒,說好說歹,硬要對方乾杯,創出「先干為敬」的謬說,要挾威嚇,最後是捏著鼻子灌酒,甚至演出全武行,禮貌云乎哉?
讓 小的地方肯讓,大的地方才會與人無爭
初到西方旅遊的人,在市區中比較交通不繁的十字路口,看到並無紅綠燈指揮車輛,路邊常豎起一個牌示,大書Yield一個字,其義為「讓」,覺得奇怪。等到他看見往來車輛的駕駛人,一見這個牌示,好像是面對綸縛一般,真箇的把車停了下來,左顧右盼,直到可以通行無阻的時候才把車直駛過去。有時候路上根本並無車輛橫過,但是駕駛人仍然照常停車。有時候有行人穿越,不分老少婦孺,他也一律停車,乖乖地先讓行人通過。有時候路口不是十字,而是五六條路的交叉路口,則高懸一盞閃光警燈,各路車輛到此一律停車,先到的先走,後到的後走。這種情形相當普遍,他更覺得奇怪了,難道真是禮失而求諸野?
據說:「讓」本是我們「固有道德」的一個項目,誰都知道孔融讓梨、王泰推棗的故事。《左傳》老早就有這樣的嘉言:「讓,德之主也。」(昭·十)「讓,禮之主也。」(襄·十三)《魏書》卷二十記載著東夷弁辰國的風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當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還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讓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筆特別標出,表示禮讓乃泱泱大國的流風遺韻,遠至海外,猶堪稱述。我們拋擲一根肉骨頭於群犬之間,我們可以料想到將要發生什麼情況。人為萬物之靈,當不至於狼奔豕竄地攘臂爭先地奪取一根骨頭。但是人之異於禽獸者幾稀,從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窺察到懂得克己復禮的道理的人畢竟不太多。
爭先是本能,一切動物皆不能免;
讓是美德,是文明進化培養出來的習慣。
在上下班交通繁忙的時刻,不妨到十字路口佇立片刻,你會看到形形色色的車輛,有若風馳電掣,目不暇給。從前形容交通頻繁為車水馬龍,如今馬不易見,車亦不似流水,直似迅瀨哮吼,驚波飛薄。尤其是一溜臭煙噼噼啪啪呼嘯而過的成群機車,左旋右轉,見縫就鑽,比電視廣告上的什麼狼什麼豹的還要聲勢浩大。如果車輛遇上紅燈擺長隊,就有性急的騎機車的拚命三郎魚貫竄上紅磚道,舍正路而弗由,抄捷徑以趕路,紅磚道上的行人嚇得心驚膽戰。十字路口附近不是沒有交通警察,他偶爾也在紅磚道上蹀躞,機車騎士也偶爾被攔截,但是剛剛攔住一個,十個八個又嗖地飛馳過去了。不要以為那些騎士都是汲汲的要趕赴死亡約會,他們只是想省時間,所以不肯排隊,紅磚道空著可惜,所以權為假道之計。騎車的人也許是貪睡懶覺,爭著要去打卡,也許有什麼性命交關的事耽誤不得,行人只好讓路。行人最懂得讓,讓車橫衝直撞,不敢怒更不敢言,車不讓人人讓車,我們的路上行人維持了我們傳統的禮讓。什麼時候才能人不讓車車讓人,只好留待高談中西文化的先生們去研究了。
大廈七層以上,即有電梯。按常理,電梯停住應該讓要出來的人先出來,然後要進去的人再進去,和公共汽車的上下一樣。但是我經常看見一些野性未馴的孩子,長頭髮的惡少,以及紳士型的男士和時裝少婦,一見電梯門啟,便瘋狂地往裡擠,把裡面要出來的人憋得唧唧叫。公共場所如電影院的電梯門前總是擁擠著一大群萬物之靈,誰也不肯遵守先來後到的順序而退讓一步。
有人說,我們地窄人稠,所以處處顯得亂鬨鬨。例如任何一個郵政支局,櫃檯裡面是桌子擠桌子,櫃檯外面是人擠人,尤其是郵儲部門人潮洶湧,沒有地方從容排隊,只好由存款簿圖章在櫃檯上排隊。可見大家還是知道禮讓的。只是人口密度太高,無法保持秩序。其實不然,無論地方多麼小,總可以安排下一個單行縱隊,隊可以無限伸長,伸到街上去,可以轉彎,可以隊首不見隊尾,循序向前挪移,豈不甚好?何必存款簿圖章排隊而大家又在櫃檯前擠作一團?說穿了還是爭先恐後,不肯讓。
小的地方肯讓,大的地方才會與人無爭。爭先是本能,一切動物皆不能免;讓是美德,是文明進化培養出來的習慣。孔子曰:「當仁不讓於師。」只有當仁的時候才可以不讓,此外則一定當以謙讓為宜。
太隨便了 天下事有可「隨便」者,即有不可「隨便」者
吾人衣裝服飾,本可絕對自由,誰也用不著管誰。但是我們至少總應希望,一個人穿上衣服戴了裝飾品之後,遠遠望過去仍然還是像人。然而這個希望,時常只是個希望。
若說妖裝異服,必是生於怎樣惡劣的心理,我倒也不信。大半還是由於「隨便」。而天下事有可「隨便」者,即有不可「隨便」者。太隨便了,往往足以令人產生一種很不好說出來的感想。譬如說:壓頭髮的網子,戴與不戴均無關宏旨,但是要戴起來在馬路上行走,並且居然上頭等電車,而並且竟能面無愧色,我便自嘆弗如遠甚了。再譬如說:襪子上系條吊帶,也是人情之常,但是要把吊帶系在褲腳管外面,並且在天未甚黑的時候走到有人跡的地方,我便又自嘆弗如遠甚了。
最愛隨便的人,我勸他穿洋裝。紳士的洋裝、流氓式的洋裝、運動時的洋裝、宴會時的洋裝、打「高爾夫」時的洋裝……在我們中國人看來是沒有大分別的,只要是洋人穿過的那種衣服就叫洋裝,而加在我的身上當然仍是洋裝。即便穿的稍微差池一點,譬如在做紳士的時候誤穿了一身流氓洋裝,或在宴會時忘記換掉短褲,我們都不能挑剔,因為他雖然外面穿著洋裝,骨子裡似乎還是中國人,既是中國人,則無妨隨便一點矣!
養成好習慣 充滿良好習慣,才是合於「自然」的生活
人的天性大致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習慣方面卻各有不同,習慣是慢慢養成的,在幼小的時候最容易養成,一旦養成之後,要想改變過來卻還不很容易。
例如說:清晨早起是一個好習慣,這也要從小時候養成,很多人從小就貪睡懶覺,一遇假日便要睡到日上三竿還高臥不起,平時也是不肯早起,往往蓬首垢面的就往學校跑,結果還是遲到,這樣的人長大了之後也常是不知振作,多半不能有什麼成就。祖逖聞雞起舞,那才是志士奮勵的榜樣。
我們中國人最重禮,因為禮是行為的軌範。禮要從家庭里做起。姑舉一例:為子弟者「出必告,反必面」,這一點點對長輩的起碼的禮,我們是否已經每日做到了呢?我看見有些個孩子們早晨起來對父母視若無睹,晚上回到家來如入無人之境,遇到長輩常常橫眉冷目,不屑搭訕。這樣的跋扈乖戾之氣如果不早早的糾正過來,將來長大到社會服務,必將處處引起摩擦不受歡迎。我們不僅對長輩要恭敬有禮,對任何人都應維持相當的禮貌。
大聲講話,擾及他人的寧靜,是一種不好的習慣。我們試自檢討一番,在別人讀書工作的時候是否有過喧譁的行為?我們要隨時隨地為別人著想,維持公共的秩序,顧慮他人的利益,不可放縱自己,在公共場所人多的地方,要知道依次排隊,不可爭先恐後的去亂擠。
時間即是生命。我們的生命是一分一秒的在消耗著,我們平常不大覺得,細想起來實在值得警惕。我們每天有許多的零碎時間於不知不覺中浪費掉了。我們若能養成一種利用閒暇的習慣,一遇空閒,無論其為多麼短暫,都利用之做一點有益身心之事,則積少成多終必有成。常聽人講「消遣」二字,最是要不得,好像是時間太多無法打發的樣子,其實人生短促極了,哪裡會有多餘的時間待人「消遣」?陸放翁有句云:「待飯未來還讀書。」我知道有人就經常利用這「待飯未來」的時間讀了不少的大書。古人所謂「三上之功」,枕上、馬上、廁上,雖不足為訓,其用意是在勸人不要浪費光陰。
吃苦耐勞是我們這個民族的標幟。古聖先賢總是教訓我們要能過得儉樸的生活,所謂「一簞食,一瓢飲」,就是形容生活狀態之極端的刻苦,所謂「嚼得菜根」,就是表示一個有志的人之能耐得清寒。惡衣惡食,不足為恥,豐衣足食,不足為榮,這在個人之修養上是應有的認識,羅馬帝國盛時的一位皇帝,Marcus Aurelius,他從小就摒絕一切享受,從來不參觀那當時風靡全國的賽車比武之類的娛樂,終其身成為一位嚴肅的苦修派的哲學家,而且也建立了不朽的事功。這是很值得欽佩的,我們中國是一個窮的國家,所以我們更應該體念艱難,棄絕一切奢侈,尤其是從外國來的奢侈。宜從小就養成儉樸的習慣,更要知道物力維艱,竹頭木屑,皆宜愛惜。
以上數端不過是偶然拈來,好的習慣千頭萬緒,「勿以善小而不為」。習慣養成之後,便毫無勉強,臨事心平氣和,順理成章。充滿良好習慣的生活,才是合於「自然」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