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過如此而已 · 第四部分 柴米油鹽,平淡而不失品味

人類最高理想應該是人人能有閒暇,於必須的工作之餘還能有閒暇去做人,有閒暇去做人的工作,去享受人的生活。我們應該希望人人都能屬於「有閒階級」。 了生死 所謂生死,不了斷亦自了斷,無能為力 信佛的人往往要出家。出家所為何來?據說是為了一大事因緣,那就是要「了生死」。在家修行,其終極目的也是為了要「了生死」。生死是一件事,有生即有死,有死方有生,「了」即是「了斷」之意。生死流轉,循還不已,是為輪迴,人在輪迴之中,縱不墮入惡趣,生老病死四苦煎熬亦無樂趣可言。所以信佛的人要了生死,超出輪迴,證無生法忍。出家不過是一個手段,習靜也不過是一個手段。 但是生死果然能夠了斷嗎?我常想,生不知所從來,死不知何處去,生非甘心,死非情願,所謂人生只是生死之間短短的一橛。這種看法正是佛家所說「分段苦」。我們所能實際了解的也正是這樣。波斯詩人峨謨伽耶姆的四行詩恰好說出了我們的感覺: Into this universe,and why not knowing, Nor whence,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 And out of it,as wind along the waste, I know not whither,willy-nilly blowing. 不知為什麼,亦不知來自何方, 就來到這世界,像水之不自主地流; 而且離了這世界,不知向哪裡去, 像風在原野,不自主地吹。 「我來如流水,去如風」,這是詩人對人生的體會。所謂生死,不了斷亦自然了斷,我們是無能為力的。我們來到這世界,並未經我們同意,我們離開這世界,也將不經我們同意。我們是被動的。 人死了之後是不是萬事皆空呢?死了之後是不是還有生活呢?死了之後是不是還有輪迴呢?我只能說不知道。使哈姆雷特躊躇不決的也正是這一段疑情。按照佛家的學說,「斷滅相」絕非正知解。一切的宗教都強調死後的生活,佛教則特彆強調輪迴。我看世間一切有情,是有一個新陳代謝的法則,是有遺傳嬗遞的跡象,人恐怕也不是例外,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換舊人,如是而已。又看佛書記載輪迴的故事,大抵荒誕不經,可供談助,兼資勸世,是否真有其事殆不可考。如果輪迴之說尚難證實,則所謂了生死之說也只是可望不可即的一個理想了。 我承認佛家了生死之說是一崇高理想。為了希望達到這個理想,佛教徒制定許多戒律,所謂根本五戒,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這還都是所謂「事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之「性戒」尚不在內。這些戒律都是要我們在此生此世來身體力行的。能徹底實行戒律的人方有希望達到「外息諸緣,內心無喘」的境界。只有切實地克制情慾,方能逐漸地做到「情枯智訖」的功夫。所有的宗教無不強調克己的修養,斬斷情根,裂破俗網,然後才能湛然寂靜,明心見性。就是佛教所斥為外道的種種苦行,也無非是戒的意思,不過做得過分了些。中古基督教也有許多不近人情的苦修方法。凡是宗教都是要人收斂內心截除慾念。就是倫理的哲學家,也無不倡導多多少少的克己的苦行。折磨肉體,以解放心靈,這道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以愛根為生死之源,而且自無始以來因積業而生死流轉,非斬斷愛根無以了生死,這一番道理便比較的難以實證了。此生此世持戒,此生此世受福,死後如何,來世如何,便渺茫難言了。我對於在家修行的和出家修行的人們有無上的敬意。由於他們的參禪看教,福慧雙修,我不懷疑他們有在此生此世證無生法忍的可能,但是離開此生此世之後是否即能往生淨土,我很懷疑。這淨土,像其他的被人描寫過的天堂一樣,未必存在。如果它是存在,只是存在於我們的心裡。 西方斯多亞派哲學家所謂個人的靈魂於死後重複融合到宇宙的靈魂里去,其種種信念也無非是要人於臨死之際不生恐懼,那說法雖然簡陋,卻是不落言筌。蒙田說:「學習哲學即是學習如何去死。」如果了生死即是了解生死之謎,從而獲致大智大勇,心地光明,無所恐懼,我相信那是可以辦到的。所以在我的心目中,宗教家乃是最富理想而又最重實踐的哲學家。至於了斷生死之說,則我自慚劣鈍,目前只能存疑。 廚房 絕大多數的女人是被禁錮在廚房裡 從前有教養的人家子弟,永遠不走進下房或是廚房,下房是僕人起居之地,廚房是庖人治理膳羞之所,湫隘卑污,故不宜廁身其間。廚房多半是在什麼小跨院裡,或是什麼不顯眼的角落(旮旯兒),而且常常是鄰近溷廁。孟子有「君子遠庖廚」之說,也是基於「眼不見為淨」的道理。在沒有屠宰場的時候,殺牛宰羊均須在廚中舉行,否則遠庖廚做甚?儘管席上的重珍兼味美不勝收,而那調和鼎鼐的廚房卻是齷齪髒亂,見不得人。試想,煎炒烹炸,油煙彌漾而無法宣洩,煙熏火燎,煤渣炭屬經常的月累日積,再加上老鼠橫行,蚊蠅亂舞,螞蟻蟑螂之無孔不入,廚房焉得不髒?當然廚房也有乾淨的,想郇公廚香味錯雜,一定不會令人望而卻步,不過我們的傳統廚房多少年來留下的形象,大家心裡有數。 埃及廢王法魯克,當年在位時,曾經遊歷美國,看到美國的物質文明,光怪陸離,目不暇給,對於美國家庭的廚房之種種設備,尤其歡喜讚嘆。臨歸去時,他便訂購了最豪華的廚房設備全套,運回國去。他的眼光是很可佩服的,他選購的確是美國文化菁萃的一部分。雖然那一套設備運回去之後,曾否利用,是否適用,因為沒有情報追蹤,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們知道埃王陛下一頓早點要吃二十個油煎荷包蛋,想來御膳的規模必不在小,美國式家庭廚房的設備是否能勝負荷,就很難說。 生不知所從來,死不知何處去,生非甘心,死非情願,所謂人生只是生死之間短短的一橛。 美式廚房是以主婦為中心而設計的。所占空間不大,剛好容主持中饋的人站在中間有迴旋的餘地。爐灶用電,不冒煙,無氣味,下面的空箱放置大大小小煮鍋和平底煎鍋,俯拾即是。抬頭有電烤箱或是微波烤箱,烤雞烤鴨烤盆菜,烘糕烘點烘麵包,自動控制,不虞燒焦。左手有沿牆一般長的料理台,上下都是儲櫃抽屜,用以收藏盤碗餐具,牆上有電插頭,供電鍋、烤麵包器、絞肉機、打蛋器之類使用。台面不怕刀切不怕燙。右邊是電冰箱,一個不夠可以有兩個。轉過身來是洗滌槽,洗菜洗鍋洗碗,渣渣末末的東西(除了金屬之外)全都順著冷熱水往下沖,開動電鈕就可以聽見呼嚕呼嚕的響,底下一具絞碎機(disposal)發動了,把一刀的渣滓棄物絞成了碎泥衝進下水道里。下水道因此無阻塞之虞。左手有個洗碗機,沖乾淨了的碟碗插列其間,裝上肥皂粉,關上機門開動電鈕,盤碗便自動洗淨而且吹乾。在廚做飯的人真是有左右逢源進退自如之感。 美式廚房也非盡善盡美。至少寓居美國而堅持不忘唐餐的人就覺得不大方便。唐餐講究炒菜,這個「炒」字是美國人所不能領略的。炒菜要用鍋,尖底的鐵鍋(英文為wok大概是粵語譯音),西式平底鍋只宜烙餅、煎蛋,要想吃蔥爆牛肉片、榨菜炒肉絲什麼的,非尖底鍋不辦,否則翻翻攪攪掂掂那幾下子無從施展。而尖底鍋放在平平的爐灶上,搖搖晃晃,又非有類似「支鍋碗」的東西不可,炒菜有時需要旺油大火,不如此炒出來的東西不嫩。過去有些中國餐館大師傅,嫌火不夠大,不惜舀起大勺豬油往灶口裡倒,使得火苗驟旺,電灶火力較差,中國人用電灶容易把電盤燒壞,也就是因為燒得太旺太久之故。火大油旺,則油煙必多。灶上的抽菸機所發作用有限,一頓飯做下來,滿屋子是油煙,寢室客廳都不能免。還有外國式的廚房不備蒸籠,所謂雙層鍋,具體而微,可以蒸一碗蛋羹而已。若想做小籠包,非從國內購運柳木製的蒸籠不可,一層屜不夠要兩三層,擺在電灶上格格不入。鋁製的蒸鍋,有乾淨相,但是不對勁。 人在國外而頓頓唐餐,則其廚房必定走樣。我有一位朋友,高尚士也,旅居美國多年,賢伉儷均善烹調,熱愛我們的固有文化,蒸、炒、烹、煎,無一不佳。我曾叨擾郇廚,坐在客廳里,但見廚房門楣之上懸一木牌寫著兩行文字,初以為是什麼格言之類,趨前視之,則是一句英文,曰:「我們保留把我們自己的廚房弄得亂七八糟的權利。」當然這是給洋人看的。我推門而入,所謂亂七八糟是謙詞,只是東西多些,大小鐵鍋、蒸籠,油缽、醋瓶,各式各樣的作料器皿,紛然雜陳,隨時待用。做中國菜就不能不有做中國菜的架勢。現代化的中國廚房應該是怎個樣子,尚有待專家設計。 我國自古以來,主中饋的是女人,雖然解牛的庖丁一定是男人。《易·家人》:「無攸遂,在中饋,貞吉。」疏曰:「婦人之道,巽順為常,無所必遂,其所職主在於家中饋食供祭而已。」所以新婦三日便要入廚洗手做羹湯,多半是在那黑黝黝又髒又亂的廚房裡打轉一直到老。我知道一位纏足的婦人,在灶台前面一站就是幾個鐘頭,數十年如一日,到了老年兩足幾告報廢,寸步難移。誰說的男子可以不入廚房?假如他有時間、有體力、有健康的觀念,應該沒有阻止他進入廚房的理由。有一次我在廚房擀餃子皮,繫著圍裙,滿手的麵粉,一頭大汗,這時候有客來訪,看見我的這副樣子大為吃驚,他說:「我是從來不進廚房的,那是女人去的地方。」我聽了報以微笑。不過他說的話不是沒有事實根據,絕大多數的女人是被禁錮在廚房裡,而男人不與焉。今天之某些職業婦女常得意忘形地諷主持中饋的人為「在廚房上班」。其實在廚房上班亦非可恥之事,我們的母親、祖母、曾祖母有幾個不在廚房上班?在婦女運動如火如荼的美國,婦女依然不能完全從廚房裡「解放」出來。記得某處婦女遊行,有人高舉木牌,上面寫著:「停止燒飯,餓死那些老鼠!」老鼠餓不死的,真餓急了他會乖乖地自己去燒飯。 五斗米 不能為五斗米道折腰 陶淵明為彭澤令,郡遣督郵至縣,縣吏說應束帶見之,陶嘆曰:「我不能為五斗米折腰向鄉里小人!」即日解印綬去職,賦《歸去來兮辭》。這一段事各傳都有記載,字句偶略有出入。五斗米一向被認為是指縣令之俸祿。 而近閱坊間翻印《中華藝林叢論》第七冊二三五頁有《讀陶淵明偶記》一文,據悉作者為張宗祥,對於五斗米一詞有不同的解釋,其言曰: 按晉代官制,縣令六百石,列第七品。即為小縣,俸祿亦不止此數,蓋即以五斗米為一日之俸,月僅十五石,年僅一百八十石,距六百石之數尚遠也。且淵明……所言因貧求為縣令,且思任滿一年然後去職,無非急於救窮。如果令俸僅止五斗,安能有所補益?蓋晉時衡量每斗僅合現在三升有奇,五斗實僅抵現在一斗六七升而己。且彭澤雖小縣,淵明雖為版授之官,亦不合所得俸祿,與當時官制相差甚遠。然後人敘此事皆以淵明為高尚,故舍官祿而去。……考晉代崇尚黃老,篤信服食,道教風行,盛極一時。當時士族,歸之者眾,即王羲之輩亦為其中信徒之一。五斗米者,實即漢末蜀中張氏之徒所奉教名,而非官俸之數。淵明出身寒門,習干勞苦,幼宗儒家之說,佛、道二家,皆所深疾。以遠公名德,破戒置酒相邀,尚且不入蓮社,則道教支流之五斗米教,淵明之不願趨侍明矣。意者督郵實此教信徒,故淵明深惡而痛疾之,且斥之為鄉里小人乎? 依此新解,淵明解印綬去職不是為了官微俸薄猶須趨事鄉里小兒,是因督郵乃一五斗米道之信徒。似此尚不能無疑。首先,東漢張陵在蜀學道,從學者出五斗米,因號五斗米道,亦稱米賊。我們於此應該注意:就文義而言,我們可以說淵明不能向信仰五斗米道之信徒(或米賊)折腰,或簡說不能為五斗米道折腰,亦尚無不可,卻不可以說為五斗米折腰。因為五斗米乃信徒向教主所繳納之物,並非是「漢末蜀中張氏之徒所奉教名」。嚴格從字面上講,「不能為五斗米折腰」,依此新解豈不是說「不能為了繳納區區五斗米折腰」了嗎?督郵為郡之佐吏,猶今之視察。淵明自視甚高,屈為縣令,在他眼裡這位頂頭上司派來的視察專員遂被形容成為鄉里小兒。「不怕官,就怕管」,這位督郵是正管著他的。 孟浩然《京還贈張維》詩:「欲徇五斗祿,其如七不堪。」上句指陶淵明的故事,下句引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的典故。難道孟夫子也是把五斗米錯認為五斗祿?五斗祿顯然是指俸祿微薄的小官。五斗,蓋言其微少,並不實指俸祿之數額。文字有時誇張,大者說得特別大,小者說得特別小,如是而已。官再小,其俸祿也小不到五斗米之數。 與五斗祿相似的其他名詞在文學作品裡也常見,例如:《後漢書·郭太傳》:「林宗曰,大丈夫焉能處斗筲之役乎?」若一定說斗是十升,筲是一斗二升,豈不甚鑿?韓愈《祭十二郎文》:「故舍汝而旅食京師,以求斗斛之祿。」韓文公俸給所得真的是一斗一斛?蘇東坡《上樞密韓太尉書》:「向之來,非有取於斗升之祿。」也是極言其微罷了。 五斗既是形容其微薄,為什麼偏要說「五」?也許是因為五乃中數,五乃陽數,說起來便當吧? 如果一個人的人生觀和宇宙觀都是從錢的方孔里望出去的,我相信他的孩子們一定會有一套拜金主義的心理。 錢的教育 錢不但滿足物質需要,還要顧及內心的平安 《烏托邦》的作者告訴我們說,在理想的國里,小孩子拿金錢當作玩具,孩子們可以由性地大把地抓錢,順手丟來丟去地玩。其用意在使孩子把金錢看成司空見慣的東西,久之便會覺得金錢這東西稀鬆平常,長大了之後自然也就不會過分地重視金錢,貪吝的毛病也就可以不至於犯了。這理想恐怕終歸是個理想吧?小孩子沒有不喜歡耍槍弄棒的,長大之後更容易培養出尚武的精神。小孩子沒有不喜歡飛機模型的,長大之後很可能對航空發生很大的興趣。所以幼習俎豆,長大便成聖賢,這種故事不能不說有幾分道理。小時候在錢堆里打滾,大了便不愛錢,這道理我卻不敢深信。 事實上一般小孩子們所受的關於錢的教育,都是培養他對於錢的愛好。我們小時候,玩的不是錢,而常常是裝錢的撲滿。門口過來了一個小販,吆喝著:「小盆兒啊,小罐兒啊!」往往不經我們的請求,大人就給買一個瓦制的小撲滿。大人告訴我們把錢一個個地放進那個小孔裡面,積著,積著,積滿了之後「撲」的一聲摔碎,便可以有筆大錢。那一筆錢做什麼用?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們。以我個人而論,我拿到一個撲滿之後,我卻是被這個古怪的玩意兒所誘惑了,覺得怪有趣的,恨不得能立刻把它填滿,我憧憬著將來有一天摔碎它時的那種快樂。我手裡難得有錢,錢是在父親屋裡的大木櫃裡鎖著的,我手裡的錢只有三種來源:一是過年時的壓歲錢,或是客人來時給的紅紙包的錢;一是自己生辰家裡長輩給的錢;一是從每日點心費里積攢下來的節餘。有一點兒富餘的錢,便急忙投進撲滿,「當」的一聲,怪好玩兒的。起初我對於這小小的儲蓄銀行很感興趣,不時地取出來搖搖,從那個小孔往裡面窺看。但是不久我就恍然,我是被騙了,因為我在想買冰糖葫蘆或是糯米藕的時候,才明白那撲滿里的錢是無法取出來用的,那窟窿太小,倒是倒不出來,用刀子撥也撥不出來,要摔又不敢,我開始明白這不是一個玩具,這是強迫儲蓄的一種陷阱。金錢這東西為什麼是那樣的寶貴,必須如此周密地儲藏起來呢?撲滿並沒有給我養成儲蓄的美德,它反倒幫助我對於錢發生一種神秘的感覺。 有人主張絕對不給孩子們任何零錢,一切糖果玩具都已準備齊全,當然無從令孩子們去學習揮霍的本領。銅臭是越晚沾染人的雙手越好。可是這種辦法也有時效的限制,一離開家之後任何孩子都會立刻感覺到錢的重要。我小的時候,每天上學口袋裡放兩個銅板,到學校可以買兩套燒餅油條做早點吃,我本來也沒有別的其他欲望,但是過了兩天,學校門口來了一個賣糯米藕的小販,圍了一圈的小顧客,我擠進去一看,那小販正在一片一片地切著一橛赭中帶紫的東西,像是藕,可是孔里又塞著東西,切好之後澆一小勺紅糖汁和一小勺桂花,令人饞涎欲滴!我咽了一口唾沫之後退出來了。第二天仗著膽子去買一碟嘗嘗,卻料不到起碼要四個銅板才肯賣。我忍了兩天沒吃早點換到了一碟這個無名的美味。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感覺到錢的用處,第一次感覺到沒有錢的苦處。我相當的了解了錢的神秘。 錢的用處比較容易明白,錢從什麼地方來,便比較難以了解。父母的柜子里、皮包里,不斷地有錢的補充。但是從哪裡來的呢?有人主張用實驗的方法教導孩子:不工作便沒有錢。於是他們鼓勵孩子們服務,按服務的多寡優劣而付給報酬。芟除庭草,一角錢;汲水澆花,一角錢;看家費,一角錢;投郵費,一角錢……這種辦法有好處,可以讓孩子知道錢不是白給的,是勞動換來的。但是也有流弊,「沒有錢便不工作」。我看見過很多人家的孩子,不給錢便不肯寫每天一頁的大字,不給錢便死抱著桌腿不肯上學,不給錢便撒潑打滾不給你一刻安靜的工夫去睡覺。這樣,錢的報酬的功用已經變成為賄賂的功用了!「沒有錢便不工作」,這原則並不錯,不過在家庭里應用起來,便抹殺了人與人之間的情分。似乎是太早地戕賊了人的性靈了。 如果把錢的教育寫成一本大書,我想也不過是上下二卷,上卷是錢怎樣來,下卷是錢怎樣去。 錢怎樣來,只能由上一輩的人做一個榜樣給下一輩的人看。示範的作用很大,孩子們無須很早地就實習。如果一個人的人生觀和宇宙觀都是從錢的方孔里望出去的,我相信他的孩子們一定會有一套拜金主義的心理。如果一個人用各種欺騙舞弊的方法把錢弄到家裡而並不臉紅,而且揚揚得意地自詡為能,甚而給孩子們也分潤一點兒油水,我想這也就是很有效的一種教育,孩子長大必定也會有從政經商的全副的本領。所謂家學淵源,在這一方面也應用得上。講到錢的去處,孩子們的意見永遠不會和上一輩的相同,年輕人總覺得父母把錢系在肋骨上,每個大錢拿下來都是血淋淋的。錢永遠沒有足夠的時候。正當的用錢的方法,是可以從小就加以訓練的。有人主張,一個家庭的經濟應該對孩子們公開,月底召開一次家庭會議,懂事的孩子們全都列席,家長報告賬目和預算,讓大家公開討論。在這民主的形式之下,孩子們會養成一種自尊。大姐姐本來吵著買大衣,結果會自動放棄,移做弟弟妹妹買皮鞋用,大哥哥本來爭著要置自行車,結果也會自動放棄,移做冬天買煤之用。這是良好習慣的養成。錢用在比較最需要的地方去。錢不但滿足自己的物質的需要,錢還要顧及自己的內心的平安。這樣的用錢的方法,值得一試。孩子們不一定永遠是接受命令,他也可以理解。 錢財的進出取捨之間誠然大有道理, 不過貪者自貪,廉者自廉,關鍵在於人,與錢本身無涉。 錢 事在人為,錢無雅俗可辨 錢這個東西,不可說,不可說。一說起阿堵物,就顯著俗。其實錢本身是有用的東西,無所謂俗。或形如契刀,或外圓而孔方,樣子都不難看。若是帶有斑斑綠銹,就更古樸可愛。稍晚的「交子」「鈔引」以至於近代的紙幣,也無不力求精美雅觀,何俗之有?錢財的進出取捨之間誠然大有道理,不過貪者自貪,廉者自廉,關鍵在於人,與錢本身無涉。像和嶠那樣的愛錢如命,只可說是錢癖,不能斥之曰俗;像石崇那樣的揮金似土,只可說是奢汰,不能算得上雅。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為,錢無雅俗可辨。 有人喜集郵,也有人喜集火柴盒,也有人喜集戲報子,也有人喜集鼻煙壺,也有人喜集硯、集墨、集字畫古董,甚至集眼鏡、集圍裙、集三角褲。各有所好,沒有什麼道理可講。但是古今中外幾乎人人都喜歡收集的卻是通貨。錢不嫌多,愈多愈好。莊子曰:「錢財不積,則貪者憂。」豈止貪者憂?不貪的人也一樣的想積財。 人在小的時候都玩過撲滿,這玩意兒歷史悠久,《西京雜記》:「撲滿者,以土為器,以蓄錢,有入竅而無出竅,滿則撲之。」北平叫賣小販,有喊「小盆兒小罐兒」的,擔子上就有大大小小的撲滿,全是陶土燒成的,「形狀不雅,一碰就碎」。雖然裡面容不下多少錢,可是孩子們從小就知道儲蓄的道理了。外國也有近似撲滿的東西,不過通常不是顛撲得碎的,是用鑰匙可以打開的,多半作豬形,名之為「豬銀行」。不曉得為什麼選擇豬形,也許是取其大肚能容吧? 我們的平民大部分是窮苦的,靠天吃飯,就怕乾旱水澇,所以養成一種饑荒心理:「常將有日思無日,莫待無時思有時。」儲蓄的美德普遍存在於各階層。我從前認識一位小學教員,別看她月薪只有區區三十餘元,她省吃儉用,省儉到午餐常是一碗清湯掛麵灑上幾滴香油,二十年下來,她擁有兩棟小房(誰忍心說她是不勞而獲的資產階級)。我也知道一位人力車夫,勞其筋骨,為人做馬牛,苦熬了半輩子,攜帶一筆小小的資財,回籍買田娶妻生子做了一個自耕的小地主。這些可敬的人,他們的錢是一文一文積攢起來的。而且他們常是量入為儲,每有收入,不拘多寡,先扣一成兩成作為儲蓄,然後再安排支出。就這樣,他們爬上了社會的階梯。 「人無橫財不富,馬非青草不肥。」話雖如此,橫財逼人而來,不是人人唾手可得,也不是全然可能泰然接受的。「腰纏十萬貫,騎鶴上揚州」,只是一相情願的想法,暴發之後,勢難持久,君不見:顯宦的孫子做了乞丐,巨商的兒子做了龜奴?及身而驗的現世報,更是所在多有。錢財這個東西,真是難以捉摸,聚散無常。所以諺云:「積財千萬,不如薄技在身。」 錢多了就有麻煩,不知放在哪裡好。枕頭底下沒有多少空間,破鞋窠裡面也塞不進多少。眼看著財源滾滾,求田問舍怕招物議,多財善賈又怕風波,無可奈何只好送進銀行。我在雜誌上看到過一段趣談:「印第安人酋長某,平素聚斂不少,有一天有了一大口袋鈔票存入銀行,定期一年,期滿之日他要求全部提出,行員把鈔票一疊一疊地堆在櫃檯上,有如山積。」酋長看了一下,徐曰:『請再續存一年。』行員驚異,既要續存,何必提出?酋長說:『不先提出,我怎麼知道我的錢是否安然無恙地保存在這裡?』這當然是笑話,不過我們從前也有金山銀山之說,卻是千真萬確的。我們從前金融執牛耳的大部分是山西人,票莊掌柜的幾乎一律是老西兒。據說他們家裡就有金山銀山。賺了金銀運回老家,溶為液體,潑在內室地上,積年累月一勺一勺地潑上去,就成了一座座亮晶晶的金山銀山。要用錢的時候鑿下一塊就行,不虞盜賊光顧。沒親眼見過金山銀山的人,至少總見過冥衣鋪用紙糊成的金童玉女金山銀山吧?從前好像還沒有近代惡性通貨膨脹的怪事,然而如何維護既得的資財,也已經是頗費心機了。如今有些大戶把錢弄到某些外國去,因為那裡的銀行有政府擔保,沒有倒閉之虞,而且還為存戶保密,真是服務周到極了。 善居積的陶朱公,人人羨慕,但是看他變姓名游江湖,其心理恐怕有幾分像是挾巨資逃往國外做寓公,離鄉背井的,多少有一點不自在。所以一個人儘管貪財,不可無厭。無凍餒之憂,有安全之感,能罷手時且罷手,大可不必「人為財死」而後已,陶朱公還算是聰明的。 錢,要花出去,才發生作用。窮人手頭不裕,為了住顧不得衣,為了衣顧不得食,為了食談不到娛樂,有時候幾個孩子同時需要買新鞋,會把父母急得冒冷汗!貧窶到這個地步,一個錢也不能妄用,只有牛衣對泣的份。小康之家用錢大有伸縮餘地,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準之全面提高,而在幾點上稍稍突破,自得其樂。有人愛買書,有人愛買衣裳,有人愛度周末,各隨所好。把錢集中用在一點上,便可比較容易適度滿足自己的欲望。至於豪富之家,揮金如土,未必是福,窮奢極欲,樂極生悲,如果我們舉例說明,則近似幸災樂禍,不提也罷。紀元前五世紀雅典的泰蒙,享盡了人間的榮華富貴,也吃盡了世態炎涼的苦頭,他最了解金錢的性質,他認識了金錢的本來面目,錢是人類的公娼!與其像泰蒙那樣瘋狂而死,不如早些疏散資財,做些有益之事,清清白白,赤裸裸來去無牽掛。 信用卡 不習慣舉債的人,也不願意使用信用卡 二十年前,一位從來足未出國門一步的朋友,移民到了美國,數年後回國遊玩,見了親友就從懷中取出一疊信用卡,不下七八張之多,向大家炫示。或問此物做何用途,答曰;「就憑這個東西,我身上不帶一文錢,即可游遍天下。」話雖誇張,卻也有幾分近於實情。 信用卡就是商業機構發行的一種證明卡片,授權持有人憑卡到各特約商店用記賬方式購買物品或服務。通常是按月結賬,當然要加上一點兒服務費用。這樣,買東西就很方便。一個主婦在超級市場買日用品,堆滿一小車,到出口算賬,出示信用卡即可不必開支票,更無須付現,而且通常還可取得十元現鈔做零用,一起算在賬內。我的這位朋友買飛機票回國,也是使用信用卡。 用信用卡買東西等於是賒賬,先享用後付錢。但是要負擔服務費,等於付利息。而且有了信用卡,有些顧頭不顧尾的人不免忘其所以地大事採購。等到月底結算,賬單如雪片飛來,就發急得乾瞪眼。「借錢如白撿,還錢認喪氣。」把信用卡欠下的賬還清,可能一個月的收入所余無幾。下個月手頭空空,依然可以用信用卡度日。欠欠還還,還還欠欠,一年到頭過著「虱多不癢,債多不愁」的日子。這就是一般美國人的生活方式。如今這個制度也傳到我們國內,不過推行尚不甚廣。 在美國幾乎人人有信用卡,而且不止一張。如果一個人沒有信用卡,有時候就要遭遇困難。因為美國沒有身份證,信用卡就可以證明身份。當初申請信用卡是經過一番相當嚴密的查證手續的,有無職業、固定薪給若干,以及種種相關事項都要查得一清二楚。所以信用卡表示一個人的信用,也表示他有償債的能力。一個人在美國非欠債不可,不欠債即無從表示其有償債的能力。信用卡比身份證還有用。 這和我們的國情不大相合。我們傳統的想法是在交易之際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銀貨兩訖,清清楚楚。許多飲食店都貼著一張字條;「小本經營,概不賒欠。」遇到白吃客硬要掛賬,可能引起一場毆鬥。可是稍大一點兒的餐館,也有所謂簽賬之說,單憑簽個字,就可抹抹嘴揚長而去。這些豪客大半都是有來歷的人,不簽字記賬不足以顯出威風。餐館老闆強作笑顏,心裡不是滋味。 從前我們舊社會不是沒有欠賬的制度。例如在北平,從前戶口沒有大的流動,老的商店都擁有一批老主顧。到飯館去吃飯,柜上打電話到酒莊:「某某胡同的X二爺在我們這裡,送兩斤花雕來。」酒莊就知道X二爺平素愛喝的是多少錢一斤的酒,立刻就送了過去,錢記在X二爺的賬上。欠賬不是什麼好事,唯獨喝酒欠賬,自古以來,就可以大言不慚地行之若素,杜工部不是說「酒債尋常行處有」,陸放翁不是也說「村酒可賒常痛飲」嗎? 不要以為人窮志短才覥著臉去欠債,事實上越是長袖善舞的人越常欠債,而且債額大得驚人。俗語說「債台高築」,形容人的負債之多。其實所謂「債台」並不是債務累積得像一座高台。「債台」乃是逃債之台。戰國時,周赧王欠債甚多而無法清債,而債主追索甚急,王乃逃往謻台以避債。謻台,亦作誃台,古代宮中之別館。漢書有雲「逃責之台」,責即是債。古時就有逃債之說,不過只是躲在宮中別館裡而已,遠不及我們現代人的逃債之高明,挾巨資遠走高飛到海外做寓公! 由信用卡說到欠債,好像扯得太遠了。其實是一樁事。不習慣舉債的人,大概也不願意使用信用卡。信用卡一旦遺失被竊或被仿造,還可能引起麻煩。 寂寞是一種清福。我在小小的書齋里,焚起一爐香,裊裊的一縷煙線筆直地上升,一直戳到頂棚,好像屋裡的空氣是絕對的靜止,我的呼吸都沒有攪動出一點兒波瀾似的。 小賬 錢就是規矩,有錢人不守規矩 小賬是我們中國的一種壞習慣,在外國許多地方也有小賬,但不像我們的小賬制度那樣的周密、認真、麻煩,常常令人不快。我們在飯館裡除了小賬加一之外還要小賬,理髮洗澡要小賬,坐輪船火車要小賬,雇汽車要小賬,甚而至於坐人力車坐轎子,車夫轎夫也還會要饒一句:「道謝兩白錢!」 小賬制度的討厭在於小賬沒有固定的數目,給少了固然要遭白眼,給多了也是不妙,最好是在普通的數目上稍微多加那麼一點點,庶幾可收給小賬之功而不被諡為豬頭三。然而這就不容易,這需要有經驗,老門檻。 在有些地方,飯館的小賬是省不得的,尤其是在北方,堂倌客氣得很,你的小賬便也要相當的慷慨。小賬加一,甚至加二、加三、加四、加五,堂倌便笑容可掬,鞠躬如也,你才邁出門坎,就聽見堂倌直著脖子大叫:「送座,小賬×元×角!」聲音來得雄壯,調門來得高亢,氣勢來得威武,並且一呼百諾,一陣歡聲把你直送出大門口,門口旁邊還站著個把肥頭胖耳的大塊頭,滿面春風地彎腰打躬。小賬之功效,有如此者。假如你的小賬給得太少,譬如吃了九角八分面你給大洋一元還說「不用找啦」,那你就準備著看一張喪氣的臉罷!堂倌絕不隱惡揚善,他是很公道的,你的「惡」他也要「揚」一下,他會怪聲怪氣地大吼一聲:「小賬二分……」門外還有人應聲:「啊!二分!謝謝!」你只好臊不搭地溜之乎也。聽說有一個人吃完飯放了二分錢在桌上,堂倌性急了一點兒,大叫:「小賬二分!」那個人羞惱成怒,把那兩分錢拿起來放進衣袋去,堂倌接著又叫:「又收回去了!」 一個外國傳教師曾記載著: 「中國的客棧飯館和澡堂一類場所有一種規矩,就是在客人付賬之後,接受銀錢的堂倌一定要高聲報告小賬的數目,這種規矩表面上好像是替客人拉麵子,表示他如何闊綽(或其反面),也確有初次出門的客人這樣想的;但實際上是讓其他的堂倌們知道,他並沒有揩什麼油,小賬是大家平均分配的,經收的他是『涓滴歸公』了的。(見潘光旦先生著:《民族特性與民族衛生》一四五頁,商務版)這觀察固然是很對的,但是多付小賬能有意想不到之效力,也是事實。在飯館多付幾成小賬,以後你去了便受特別優待,你要一盤燴蝦仁,堂倌便會附耳過來說:『二爺,不用吃蝦仁了,不新鮮!』蝦仁究竟新鮮與否是另一問題,單是這一句話顯得多麼親切有味!在澡堂里於六角之外另給小賬六角,給過幾次之後,你再去,堂倌老遠地就望見你,心裡說:『六角的來了!』」 記得老舍先生有一篇小說,提起火車裡的查票人的幾副面孔,在三等車裡兩個查票人都板著面孔,在二等車裡一個板面孔一個露笑臉,在頭等車裡兩個人都帶笑容。我們不能不佩服老舍先生形容盡致。不過你們注意過火車上的小賬沒有?坐二三等車的人不能省小賬,你給了之後茶房還會嘟嘟囔囔地說:「請你老再回回手!」你回了手之後,他還要咂嘴搖頭,勉強算是饒了你這一遭,並不滿意。可是在頭等車裡很少有此等事,小賬隨便給,並無閒話聽。原因很簡單,他不知你是何許人,不敢囉唆。輪船里的大餐間,也有類似情形。隴海線、浙贛線均不許茶房收小賬,規矩很好,有些花錢的老爺們偏要破壞這規矩,其實是不該的。 考小賬制度之所以這樣發達,原因不外乎兩個,一個是勞苦的工役薪俸太低,一個是有錢的人要憑藉金錢的勢力去買得格外的舒服。 勞力者的待遇,就一般論,實在太低。出賣勞力的人,一個月的薪俸只有十塊八塊,這是很普通的事,每月掙五六塊的薪金而每月分小賬可以分列三五十元,這也是很普通的事。為了貪求小賬,勞動者便不能不低聲下氣地去伺候顧主,這固然也有好處,然而這種制度對於勞動者是不公道的,因為小賬近於「恩惠」,而不是應得的報酬。廣東有許多地方不要小賬,那精神是可取的。要取消小賬制度,勞力者的人格才得更受尊敬。在業主方面著想,小賬是最好不過,這負擔是出自顧客方面,而且因此還可以把業主的負擔(薪金)減輕。 富有的人並不嫌小賬為多事。常言道:「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錢的人往往就想:我有錢,什麼事都辦得到,多費幾個錢算什麼!在北平聽過戲的人應該知道所謂「飛票」。好戲上場,總是很晚的,富有階級的人無須早臨而得佳座,因為賣「飛票」的人在門口守候著,拿著預先包銷的佳座的票子向你兜售,你只消比戲價多出百分之五十作小賬,第二排、第三排便隨你挑選,假如再多付一點兒小賬,等一會兒還會有一小壺特別體己好茶送到你的跟前。有錢的人不必守規矩,錢就是規矩。火車站買票也是苦事,然而老於此道者亦無須著急,儘管到候車室里吸菸、品茶,茶房會從票房的後門進去替你辦得妥妥帖帖,省你一身大汗,費你幾角小賬。只要有錢,就有辦法。假如沒有小賬制度,有錢也是不成,大家都得守規矩,有錢的人和沒錢的人不是平等了嗎? 我提議:一、把勞苦的人的工資提高;二、把小賬的制度取締一下,例如飯館既有堂彩加一的辦法,就不必另收小賬(改作加二也好);三、公用機關和大企業要首先倡導打破小賬制度,這事說起來容易,一時自然辦不到。可是我還要說! 吸菸 噴射毒霧,一副討人嫌惡的樣子 煙,也就是菸,譯音曰淡巴菰。這種毒草,原產於中南美洲,遍傳世界各地。到明朝,才傳進中土,利馬竇在明萬曆年間以鼻煙入貢,後來鼻煙就風靡了朝野。在歐洲,鼻煙是放在精美的小盒裡,隨身攜帶。吸時,以指端蘸鼻煙少許,向鼻孔一抹,猛吸之,怡然自得。我幼時常見我祖父輩的朋友不時地在鼻孔處抹鼻煙,抹得鼻孔和上唇都染上焦黃的顏色。據說能明目祛疾,誰知道?我祖父不吸鼻煙,可是備有「十三太保」,十二個小瓶環繞一個大瓶,瓶口緊包著一塊黃褐色的布。各瓶品味不同,放在一個圓盤裡,捧獻在客人面前。我們中國人比歐人考究,隨身攜帶鼻煙壺,玉的、翠的、瑪瑙的、水晶的,精雕細鏤,形狀百出。有的山水圖畫是從透明的壺裡面畫的,真是鬼斧神工,不知是如何下筆的。壺有蓋,蓋下有小勺匙,以勺匙取鼻煙置一小玉墊上,然後用指端蘸而吸之。我家藏鼻煙壺數十,喪亂中只帶出了一個翡翠蓋的白玉壺,裡面還存了小半壺鼻煙,百餘年後,烈味未除,試嗅一小勺,立刻連打噴嚏不能止。 我祖父抽旱菸,一尺多長的煙管,翡翠的菸嘴,白銅的菸袋鍋(菸袋鍋子是塾師敲打學生腦殼的利器,有過經驗的人不會忘記),著名的關東煙的菸葉子貯在一個繡花的紅緞子葫蘆形的荷包里。有些旱菸管四五尺長,若要點燃菸袋鍋子裡的菸草,則人非長臂猿,相當吃力,一時無人伺候則只好自己劃一根火柴插在菸袋鍋里,然後急速掉過頭來抽吸。普通的旱菸管不那麼長,那樣長的不容易清洗。菸袋鍋子裡積的煙油,常用以塞進壁虎的嘴巴置之於死。 我祖母抽水煙。水菸袋仿自阿拉伯人的水煙筒(hookah),不過我們中國製造的白銅水菸袋,形狀乖巧得多。每天需要上下抖動的沖洗,呱噠呱噠的響。有一種特製的菸絲,蘭州產,比較柔軟。用表心紙揉紙媒兒,常是動員大人孩子一齊動手,成為一種樂事。經常保持一兩隻水菸袋作敬客之用。我記得每逢家裡有病人,延請名醫周立桐來看病,這位飄著鬍鬚的老者總是昂首登堂直就後炕的上座,這時候送上蓋碗茶和水菸袋,老人拿起水菸袋,裝上菸草,「突」的一聲吹燃了紙媒兒,呼嚕呼嚕抽上三兩口,然後抽出菸袋管,把裡面燒過的煙燼吹落在他的手心裡,再投入面前的痰盂,而且投得准。這一套手法乾淨利落。抽過三五袋之後,呷一口茶,才開始說話:「怎麼?又是哪一位不舒服啦?」每次如此,活龍活現。 我父親是飯後照例一支雪茄,隨時補充紙菸,紙菸的鐵罐打開來,「嘶」的一聲響,先在裡面的紙簽上寫啟用的日期,藉以察考每日消耗數量不使過高,雪茄形似飛艇,尖端上打個洞,叼在嘴裡真不雅觀,可是氣味芬芳。紙菸中高級者都是舶來品,中下級者如強盜牌在民初左右風行一時,稍後如白錫包、粉包,國產的聯珠、前門等,皆為一般人所樂用。就中以粉包為特受歡迎的一種,因其煙支之粗細鬆緊正合吸海洛因者打「高射炮」之用。兒童最喜歡收集紙菸包中附置的彩色畫片。好像是前門牌吧,附置的畫片是《水滸傳》一百零八條好漢的畫像,如有人能搜集全套,可得什麼什麼的獎品,一時兒童們趨之若鶩。可憐那些熱心的收集者,枉費心機,等了多久多久,那位及時雨宋公明就是不肯亮相!是否有人集得全套,只有天知道了。 常言道,「菸酒不分家」,抽菸的人總是桌上放一罐煙,客來則敬煙,這是最起碼的禮貌。可是到了抗戰時期,這情形稍有改變。在後方,物資艱難,只有特珠人物才能從懷裡掏出「幸運」「駱駝」「三五」「毛利斯」在儕輩面前炫耀一番,只有豪門仕女才能雙指夾著一支細長的紅嘴的「法蒂瑪」忸怩作態。一般人吸的是「雙喜」,等而下之的便要數「狗屁牌」(Cupid)香菸了。這瀆褻愛神名義的紙菸,氣味如何自不待言,奇的是捲菸紙上有塗抹不勻的硝,吸的時候會像兒童玩的煙火「滴滴金」噼噼啪啪的作響、冒火星,令人嚇一跳。饒是煙質不美,癮君子還是不可一日無此君,而且通常是人各一包深藏在衣袋裡面,不願人知是何牌,要吸時便伸手入袋,暗中摸索,然後突地抽出一支,點燃之後自得其樂。一聽煙放在桌上任人取吸,那種場面不可復見。直到如今,大家元氣稍復,敬煙之事已很尋常,但是開放式的一罐香菸經常放在桌上,仍不多見。 我吸紙菸始自留學時期,獨身在外,無人禁制,而天涯羈旅,心緒如麻,看見別人吞雲吐霧,自己也就效顰起來。此後若干年,由一日一包,而一日兩包。而一日一聽。約在二十年前,有一天心血來潮,我想試一試自己有多少克己的力量,不妨先從戒菸做起。馬克·吐溫說過:「戒菸是很容易的事,我一生戒過好幾十次了。」我沒有選擇黃道吉日,也沒有諏訪室人,悶聲不響地把剩餘的紙菸,一股腦兒丟在垃圾堆里,留下菸嘴、菸斗、煙包、打火機,以後分別贈給別人,只是菸灰缸沒有拋棄。「冷火雞」的戒菸法不大好受,一時間手足失措,六神無主,但是工作實在太忙,要發菸癮沒有工夫,實在熬不過就吃一塊巧克力。巧克力尚未吃完一盒,又實在膩歪,於是把巧克力也戒掉了。說來慚愧,我戒菸只此一遭,以後一直沒有再戒過。 吸菸無益,可是很多人都說:「不為無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而且無益之事有很多是有甚於吸菸者,所以吸菸或不吸菸,應由各人自行權衡決定。有一個人吸菸,不知是為特技表演,還是為節省買煙錢,經常猛吸一口咽煙下肚,絕不污染體外的空氣,過了幾年此人染了肺癌。我吸了幾十年的煙,最後才改吸不花錢的新鮮空氣。如果在公共場所遇到有人口裡冒煙,甚或直向我的面前噴射毒霧,我便退避三舍,心裡暗自咒詛:「我過去就是這副討人嫌惡的樣子!」 牙籤 其狀不雅,不可當人公然做之 施耐庵《水滸·序》有「進盤飧,嚼楊木」一語,所謂「嚼楊木」就是飯後用牙籤剔牙的意思。晉高僧法顯求法西域,著《佛國記》,有云:「沙祗國南門道東佛在此嚼楊枝,刺土中即生……」這個「嚼」字當作「削」解。「嚼楊木」當然不是把一根楊木放在嘴裡咀嚼。飯後嚼一塊檳榔還可以,誰也不會吃飽了之後嚼木頭。「嚼楊木」是借用「嚼楊枝」語,謂取一根牙籤剔牙。楊枝淨齒是西域風俗,所以中文裡也借用佛書上的名詞。《隋書·真臘傳》:「每旦澡洗,以楊枝淨齒,讀誦經咒。又澡灑乃食,食罷,還用楊枝淨齒,又讀經咒。」可見他們的規矩在念經前和食後都要楊枝淨齒。 為了好奇,翻閱賽珍珠女士譯的《水滸傳》,她的這一句的譯文甚為奇特:「Take food,chew a bit of this or that.」我們若是把這句譯文還原,便成了「進食,嚼一點這個又嚼一點那個」。衡以信達雅之義,顯然不信。 牙縫裡塞上一絲肉,一根刺,或任何殘膏剩馥,我們都會自動地、本能地思除之而後快。我不了解為什麼這淨齒的工具需要等到五世紀中由西域發明然後才得傳入中土。我們發明了羅盤、火藥、印刷術,沒能發明用牙籤剔牙! 西洋人使用牙籤更是晚近的事。英國到了十六世紀末年還把牙籤當作一件稀奇的東西,只有在海外遊歷過的花花大少才口裡銜著一根牙籤招搖過市,行人為之側目。大概牙籤是從義大利傳入英國的,而追究根源,又是從亞洲傳到義大利的,想來是貿易商人由威尼斯到近東以至遠東把這淨齒之具帶到歐洲。莎士比亞的《無事自擾》有這樣的句子:「我願從亞洲之最遠的地帶給你取一根牙籤。」此外在其他三四出戲裡也都提到牙籤,認為那是「旅行家」的標記。以描述人物著名的散文家Overbury,也是莎士比亞同時代的人,在他的一篇《旅行家》里也說:「他的牙籤乃是他的一項主要的特點。」可見三百年前西洋的平常人是不剔牙的。藏垢納污到了飽和點之後也就不成問題。倒是飯後在齒頰之間橫剔豎抉的人,顯著矯揉造作,自命不凡! 人自謙年長曰馬齒徒增,其實人不如馬,人到了年紀便要齒牙搖落,至少也是齒牙之間發生罅隙,有如一把爛牌,不是一三五,就是二四六,中間僅是嵌張!這時節便需要牙籤,有象牙質的,有銀質的,有尖的,有扁的,還有帶彎鉤的,都中看不中用。普通的是竹質的,質堅而銳,易折,易傷牙齦。我個人經驗中所使用過的牙籤最理想的莫過於從前北平致美齋路西雅座所預備的那種牙籤。北平飯館的規矩,飯後照例有一碟檳榔豆蔻,外帶牙籤,這是由堂倌預備的,與柜上無涉。致美齋的牙籤是特製的,其特點第一是長,約有自來水筆那樣長,拿在手中可以擺出搦毛筆管的姿勢,在口腔里到處探鑽無遠弗屆,第二是質韌,是真正最好的楊柳枝做的,拐彎抹角的地方都可以照顧得到,有剛柔相濟之妙。現在台灣也有一種白柳木的牙籤,但嫌其不夠長,頭上不夠尖。如今想起致美齋的牙籤,尤其想起當初在致美齋做堂倌後來做了大掌柜的初仁義先生(他常常送一大包牙籤給我),不勝惆悵! 有些事是人人都做的,但不可當著人的面前公然做之。這當然也是要看各國的風俗習慣。例如牙籤的使用,其狀不雅,咧著血盆大口,獰眉皺眼,擿之,摳之,攢之,抉之,使旁觀的人不快。縱然手搭涼棚放在嘴邊,仍是欲蓋彌彰,減少不了多少醜態。至於已經剔牙竣事而仍然叼著一根牙籤昂然邁步於大庭廣眾之間者,我們只能佩服他的天真。 生病與吃藥 病是人人可生,藥非人人得吃 不幸生而為人,於是難免要生病。所以,人生的幾大關鍵,生、老、病、死,病也要算其中之一。一般受資本家壓迫的人,往往感覺到生病之不應該,以為病是應該生在有錢人的身上。其實病之於人,大公無私,初無取捨,張三的臀部可以生瘡,李四的嘴邊也許就同時長疔,誰也說不定。不過這吃藥的問題,倒不是人人能談得到的。你說,我病了應該吃藥,請你借我幾個錢買藥,你就許搖頭。所以說,病是人人可生,而藥非人人得吃也。 聽說藥有中西之分。聽說又有所謂醫院者,病人進去之後,有時候也可以治好病。然而醫院的資本聽說非常之大,所以住院要比住旅館還貴一點兒。又嘗聽說,這個病人死後的開銷,有時候就算在那一個人活著時候的賬上。……這都是道聽途說,我生性不好冒險,所以也不知是真是假。 沒吃過豬肉的人也許見過豬走;我沒住過醫院,然亦深知醫院必須喝藥水矣。這就是與我們中醫異趣了。我們中醫大概都秉性忠厚一些,絕不肯打下一針去就讓你死去活來,他會今天給你兩錢甘草,明天開上三分麥冬,如若你要受罪,他能讓你慢慢地受,給你留出從容預備後事的工夫,這便是中醫的慈善處。中醫之所以歷數千年而弗替者,其在是乎? 生病吃藥,好像是天經地義矣,其實病的好與不好,不必在藥之吃與不吃。但是做醫生的人,縱或不盼望你常生病,至少也要希望你病了之後去求他開個方子。開了方子之後,你當然不免要到藥店買藥。做藥房生意的人,是最慈悲不過的,時常替病人想省錢的方法。例如魚肝油是補養的,而你新從鄉下來不曾知道,或者就許到一位德醫先生處去領教,德醫給你試了體溫,仔細研究,曰:「可以吃魚肝油矣!」你除了買魚肝油之外,還要孝敬德醫幾塊。賣藥的人,看了這種情形,心中大是不忍,覺得病人藥是要買的,而醫則大可不必去看。於是他們便借重所謂報紙者,登他一假廣告,告訴你什麼什麼丸包治百病,什麼什麼機百病包治,什麼什麼膏能讓你不生毛的地方生毛,什麼什麼水能讓你長毛的地方不長毛,只要你留心看報,按圖索驥,任憑你生什麼稀奇古怪的病,報上就有什麼稀奇古怪的藥。你買一回藥,若不見效,那是因為藥性溫和了一點,再買點試試看,總有你幸占勿藥的一天。住在上海的人可別生病。不是為別的,是因為上海的醫生太多,並且個個都好,有新從德國得博士的趙醫士,有久留東洋的錢醫士,有在某某學校卒業幾乎和到過德國一樣的孫醫士,還有那諸醫束手我能醫的李醫士,良醫遍天下,你將何去何從呢?假如你不肯有所偏倚,你只得在這無數良醫的門前猶豫徘徊逡巡,就在猶豫徘徊之間,你的病也許就發生變動了。 所以,我的主張是:(一)最好不是人;(二)次好是是人而不生病;(三)再次好是不在上海生病;(四)再次好是在上海生病而不吃藥;(五)再次好是在上海生病吃藥而不就醫;(六)再次好只有希望在下世。我的上面這六個主張,能倒著次序完全做到! 花錢與受氣 受氣不必花錢,花錢則一定要受氣 一個人就不應該有錢,有了錢就不應該花,如其你既有錢,而又要花,那麼你就要受氣。這是天演公理,不足為奇。 從前我沒出息的時候,喜歡自己上街買東西。這已經很是不知量力了,還要揀門面大一點的店鋪去買東西。鋪戶的門面一大,窗戶上的玻璃也大,鋪子裡面服務的先生們的脾氣,也跟著就大。我走進這種店鋪裡面,看看什麼都是大的,心裡便覺戰慄,好像自己顯得十分渺小了。處在這種環境壓迫之下,往往忘了自己是買什麼來的。後來臉皮居然練厚了一點,到大商店裡去我居然還能站得穩,雖然心裏面有時還不能不跳。但是叫我向櫃檯里的先生張口買東西,仍然誠惶誠恐。第一,我總覺得我要買的東西太少,恐怕不足以上濁清聽,本來買二兩瓜子,時常就隨機應變,看看櫃檯里先生面色不對,馬上就改作半斤,緊張的局勢賴此可以稍微緩和一點。東西的好壞,是否合意,我從來不挑剔,因為我是來求人賞點東西,怎敢挑三挑四的來,豎橫店鋪一時關不了。假如為忙著買東西把店夥計累壞了呢,人家也是爹娘養的,怎肯與我干休?所以我到大商店去買東西,因為我措詞失體禮貌欠周以致使商店夥計生點氣,那是有的,大的亂子可沒有鬧過。 後來我的腦筋成熟了一些,思想也聰明了一些,有時候便到小鋪子去買東西,然而也不容易。小鋪店的夥計倒是肯謙恭下士,我們站在他們面前,有時也敢於抬起頭來。可是他們喜歡跟你從容論價。「臉皮欠厚」的人時常就在他們的一陣笑聲里嚇跑了。我要買一張桌子,並且在說話的聲音里表示出誠懇的意思,他說要五十塊錢,我不敢回半句話,不成,非還價不能走出來。我仗著膽子說給十塊錢。好,你聽著,他嘴裡念念有辭,他鼻里哼哼有聲,你再瞧他那副尊容,滿臉會罩著一層黑霧,這全是我那十塊錢招出來的。假如我的氣血足,一時能敵得住,只消邁出大門一步,他會把你請回去,說:「賣給你嘍!」於是,你的錢也花了,氣也受了,而桌子也買了。 此外如車站、郵局、銀行等公眾的地方,也正是我們年輕人練習涵養的地方。你看那鐵欄杆里的那一張臉,你要是抱著小孩子,最好離遠一些,留神嚇壞了孩子。我每次走到鐵欄窗口,雖然總是送錢去,總覺得我好像是向他們要借債似的。每一次做完交易,鐵欄裡面的臉是灰的,鐵欄外面的臉是紅的!鐵欄外面的唾沫往裡面濺,鐵欄裡面的冷氣往外面噴! 受氣不必花錢,花錢則一定要受氣。 散步 散步在清晨,便是一天中難得的享受 《琅嬛記》云:「古之老人,飯後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於飯後,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於古時。現代的我,年紀不大,清晨起來盥洗完畢便提起手杖出門去散步。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只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曠處,看東方既白,遠山如黛,空氣里沒有太多的塵埃炊煙混雜在內,可以放心地儘量地深呼吸,這便是一天中難得的享受。據估計:「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氣中,灰塵和煙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約為五噸,在人煙稠密或工廠林立的地區,有的竟達二十噸之多。」養魚的都知道要經常為魚換水,關在城市裡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難道還不在每天清早從軟暖習氣中掙脫出來,服幾口清涼散? 散步的去處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區,如果風景宜人,固然覺得心曠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隨緣。我從前沿著淡水河邊,走到螢橋,現在順著一條馬路,走到土橋,天天如是,仍然覺得目不暇給。朝露未乾時,有蚯蚓、大蝸牛,在路邊蠕動,沒有人傷害它們,在這時候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們和平共處。也常見有被輾斃的田雞野鼠橫屍路上,令人觸目驚心,想到生死無常。河邊蹲踞著三三兩兩浣衣女,態度並不輕閒,她們的背上兜著垂頭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間佇立著幾個莊稼漢,大概是剛拔完蘿蔔摘過菜。是農家苦,還是農家樂,不大好說。就是從巷弄裡面穿行,無意中聽到人家裡的喁喁絮語,有時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歡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後五內如焚,渾身發熱,必須散步以資宣洩。到唐朝時猶有這種風氣。元稹詩「行藥步牆陰」,陸龜蒙詩「更擬結茅臨水次,偶因行藥到村前」。所謂行藥,就是服藥後的散步。這種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裡面有丹砂、雄黃、白礬之類的東西作怪,必須腳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暢快。我所謂的散步不這樣的緊張,遇到天寒風大,可以縮頸急行,否則亦不妨邁方步,緩緩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經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從不蹌踉地趲路。六朝人所謂「風神蕭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藥時的寫照。 散步時總得攜帶一根手杖,手裡才覺得不閒得慌。山水畫裡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總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則好像是擺不穩當似的。王維詩「策杖村西日斜」,村東日出時也是一樣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無須舞動,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為在地面摩擦的關係,已較當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時亦可作為武器,聊備不時之需,因為在街上散步者不僅是人,還有狗。不是夾著尾巴的喪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長的狗,而是那種雄赳赳的橫眉豎眼、張口伸舌的巨獒,氣咻咻地迎面而來,後面還跟著騎腳踏車的扈從,這時節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緊我手裡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掛著牌子,當然是納過稅的,還可能是系出名門,自然也有權利出來散步。還好,此外尚未遇見過別的什麼猛獸。唐慈藏大師「獨靜行禪,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慚定力不夠。 散步不需要伴侶,東望西望沒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說,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這種時候才特別容易領略到「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那種「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載,孑然一身。事實上街道上也不是絕對的闃無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個,而且經常的有很熟的面孔準時准地地出現。還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遠的就送來木屐聲。天長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誰也不理誰。在外國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門,一路上打掃台階的老太婆總要對你搭訕一兩句話,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脫帽招呼。他們不嫌多事。我有時候發現,一個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見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見,第三天也不見,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裡去了。 太陽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長,這時候就該往回走。再晚一點便要看到穿藍條睡衣睡褲的女人們在街上或是河溝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紅泥小火爐在路邊呼呼地扇起來,弄得煙氣騰騰。尤其是,風馳電掣的現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總以迴避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詩「晚來天氣好,散步中門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闕,是香山,和我們住的地方不一樣。 麻將 如同吸食鴉片一樣久而上癮,不易戒掉 我的家庭守舊,絕對禁賭,根本沒有麻將牌。從小不知麻將為何物。除夕到上元開賭禁,以擲骰子狀元紅為限,下注三十幾個銅板,每次不超過一二小時。有一次我斗膽問起,麻將怎個打法。家君正色曰:「打麻將嗎?到八大胡同去!」嚇得我再也不敢提起「麻將」二字。心裡留下一個並不正確的印象,以為麻將與八大胡同有什麼密切關聯。 後來出國留學,在輪船的娛樂室內看見有幾位同學作方城戲,才大開眼界,覺得那一百三十六張骨牌倒是很好玩的。有人熱心指點,我也沒學會。這時候麻將在美國盛行,很多美國人家裡都備有一副,雖然附有說明書,一般人還是不易得其門而入。我們有一位同學在紐約居然以教人打牌為副業,電話召之即去,收入頗豐,每小時一元。但是為大家所不齒,認為他不務正業,貽羞士林。 科羅拉多大學有兩位教授,姊妹倆,老處女,請我和聞一多到她們家裡晚餐,飯後擺出了麻將,作為餘興。在這一方面我和一多都是屬於「四竅已通其三」的人物—一竅不通,當時大窘。兩位教授不能了解中國人竟不會打麻將?當晚四個人臨時參看說明書,隨看隨打,誰也沒能規規矩矩的和下一把牌,窩窩囊囊的把一晚消磨掉了。以後再也沒有成局。 麻將不過是一種遊戲,玩玩有何不可?何況賢者不免。梁任公先生即是此中老手。我在清華念書的時候,就聽說任公先生有一句名言:「只有讀書可以忘記打牌,只有打牌可以忘記讀書。」讀書興趣濃厚,可以廢寢忘食,還有功夫打牌?打牌興亦不淺,上了牌桌全神貫注,焉能想到讀書?二者的誘惑力、吸引力有多麼大,可以想見。書讀多了,沒有什麼害處,頂多變成不更事的書呆子,文弱書生。經常不斷的十圈二十圈麻將打下去,那毛病可就大了。有任公先生的學問風操,可以打牌,我們沒有他那樣的學問風操,不得藉口。 胡適之先生也偶然喜歡摸幾圈。有一年在上海,飯後和潘光旦、羅隆基、饒子離和我,走到一品香開房間打牌。硬木桌上打牌,滑溜溜的,震天價響,有人認為痛快。我照例作壁上觀。言明只打八圈。打到最後一圈已近尾聲,局勢十分緊張。胡先生坐莊,潘光旦坐對面,三副落地,吊單,顯然是一副滿貫的大牌。「扣他的牌,打荒算了。」胡先生摸到一張白板,地上已有兩張白板。「難道他會弔孤張?」胡先生口中念念有詞,猶豫不決。左右皆曰:「生張不可打,否則和下來要包!」胡適先生自己的牌也是一把滿貫的大牌,且早已聽張,如果扣下這張白板,勢必拆牌應付,於心不甘。猶豫了好一陣子,「冒一下險,試試看。」拍的一聲把白板打了出去!「自古成功在嘗試」,這一回卻是「嘗試成功自古無」了。潘光旦嘿嘿一笑,翻出底牌,吊的正是白板。胡先生包了。身上現錢不夠,開了一張支票,三十幾元。那時候這不算是小數目。胡先生技藝不精,沒得怨。 抗戰期間,後方的人,忙的是忙得不可開交,閒的是悶得發慌。不知是誰謅了四句俚詞:「一個中國人,悶得發慌。兩個中國人,就好商量。三個中國人,作不成事。四個中國人,麻將一場。」四個人湊在一起,天造地設,不打麻將怎麼辦?雅舍也備有麻將,只是備不時之需。有一回有客自重慶來,第二天就回去,要求在雅舍止宿一夜。我們沒有招待客人住宿的設備,頗有難色,客人建議打個通宵麻將。在三缺一的情形下,第四者若是堅不下場,大家都認為是傷天害理的事。於是我也不得不湊一角。這一夜打下來,天旋地轉,我只剩得奄奄一息,誓言以後在任何情形之下,再也不肯做這種成仁取義的事。 麻將之中自有樂趣。貴在臨機應變,出手迅速。同時要手揮五弦目送飛鴻,有如談笑用兵。徐志摩就是一把好手,牌去如飛,不加思索。麻將就怕「長考」。一家長考,三家暴躁。以我所知,麻將一道要推太太小姐們最為擅長。在桌牌上我看見過真正春筍一般的玉指洗牌砌牌,靈巧無比。(美國佬的粗笨大手砌牌需要一根大尺往前一推,否則牌就擺不直!)我也曾聽說某一位太太有接連三天三夜不離開牌桌的紀錄,(雖然她最後崩潰以至於吃什麼吐什麼!)男人們要上班,就無法和女性比。我認識的女性之中有一位特別長於麻將,經常午間起床,午後二時一切準備就緒,呼朋引類,麻將開場,一直打到夜深。雍容俯仰,滿室生春。不僅是技壓儕輩,贏多輸少。我的朋友盧冀野是個倜儻不羈的名士,他和這位太太打過多次麻將,他說:「政府於各部會之外應再添設一個『俱樂部』,其中設麻將司,司長一職非這位太太莫屬矣。」甘拜下風的不只是他一個人。 路過廣州,耳畔常聞噼噼啪啪的牌聲,而且我在路邊看見一輛停著的大卡車,上面也居然擺著一張八仙桌,四個人露天酣戰,行人視若無睹。餐館裡打麻將,早已通行,更無論矣。在台灣,據說麻將之風仍然很盛。有中國人的地方就有麻將,有些地方的寓公、寓婆亦不能免。麻將的誘惑力太大。 王爾德說過:「除了誘惑之外,我什麼都能抵抗。」我不打麻將,並不妄以為自己志行高潔。我腦筋遲鈍,跟不上別人反應的速度,影響到麻將的節奏。一趕快就出參差。我缺乏機智,自己的一副牌都常照顧不來,遑論揣度別人的底細,既不知己又不知彼,如何可以應付大局?打牌本是尋樂,往往是尋煩惱,又受氣又受窘,乾脆不如不打。費時誤事的大道理就不必說了。有人說衛生麻將又有何妨?想想看,鴉片煙有沒有衛生鴉片,海洛因有沒有衛生海洛因?大凡衛生麻將,結果常是有礙衛生。起初輸贏小,漸漸提升。起初是朋友,漸漸成賭友,一旦成為賭友,沒有交情可言。我曾看見兩位朋友,都是斯文中人,為了甲扣了乙一張牌,寧可自己不和而不讓乙和,事後還揚揚得意,以牌示乙,乙大怒。甲說在牌桌上損人不利己的事是可以做的,話不投機,大打出手,人仰桌翻。我又記得另外一桌,莊家連和七把,依然手順,把另外三家氣得目瞪口呆面色如土,結果是勉強終局,不歡而散。贏家固然高興,可是輸家的臉看了未必好受。有了這些經驗,看了牌局我就怕,坐壁上觀也沒興趣。何況本來是個窮措大,「黑板上進來白板上出去」也未免太慘。 對於沉湎於此道中的朋友們,無論男女,我並不一概詛咒。其中至少有一部分可能是在生活上有什麼隱痛,藉此忘憂,如同吸食鴉片一樣久而上癮,不易戒掉。其實要戒也很容易,把牌和籌碼以及牌桌一起蠲除,洗手不干便是。 枯寂也是一種趣味。 萬取千焉,千取百焉 頭腦未能盡合邏輯而意義含混 讀《孟子》,開卷第一節就有一句看不甚懂。 「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大意當然很明白,是在言義利之辨,但是「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這句話怎麼講?看了各家注釋,還是不大懂。 《幼獅學志》第十三卷第一期有李辰冬先生一篇文章「怎樣開闢國學研究的直接途徑」,勸大家不要走權威領導的路,他的意思是不要盲目地信從權威,要有自己的真知灼見。假如權威人物的話是對的,我們當然要服從他的領導,但是權威不一定永遠對。李先生舉了幾個例子,其中之一正是我憋在心裡好久的孟子這一句話。依李先生的見解,「自從趙岐注錯以後,兩千年來更改不過來」,宋朝孫爽的疏、朱熹的集注、清朝焦循的正義,皆未得要領。李先生認為:「解決這個問題很容易,只要把孟子書中所用的『取』字作一歸納,看看孟子是怎樣在用『取』字,這幾句話馬上就釋然了。」於是李先生翻《孟子引得》,「知道『取』有兩種意思:一作『得』講,一作『奪』講」。「萬取千焉……」里的「取」字是作「奪」解。其結論是:「萬乘之國奪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奪百乘之家,這是上征利;正對上句『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而言,這是下弒上。『不為不多矣』是指春秋戰國時混亂的情形」。 我想李先生的解釋大概是對的,因為這樣解釋上下文意才可貫通。所謂交征利,包括下與上爭和上與下爭兩件事。李先生充分利用《孟子引得》,決定「取」作「奪」解,其實「取」字本有此義。「取」字有好多意思,好多用法,在某處應做某種解釋,就要靠讀者細心體會,同時再參用李先生的統計法,就更容易有所領悟了。 但是我要指出另一點。孟子是有才氣的人,程子說他「有些英氣」,《孟子》七篇汪洋恣肆,鋒利而雄渾,的確是好文章。不過並不是句句都斟酌至當無懈可擊。像「萬取千焉,千取百焉……」這一句就有毛病,至少是寫得不夠明白。李辰冬先生說:孟子原文「語義多麼清楚」!這一點我不大同意。如果原文語義清楚,趙岐便不至於誤解。即使趙岐誤解,也早該有人指出,何至於「糊塗了兩千年」?即使大家都迷信權威,到如今我們說明其真義也就罷了,又何必借重《引得》,排比資料,然後才能尋繹其意義?「萬取千焉,千取百焉」這八個字確是含混,所以才使人糊塗了兩千年。「不為不多矣」一句也不夠清楚,到底是什麼東西「不為不多」?是「萬」不為不多,還是「千」不為不多,還是上征利的情形不為不多?原文沒有交代清楚。 我們的古書常有因為文字過簡而意義不清楚的地方,也有因為作者頭腦有時未能盡合邏輯而意義含混的地方,我們不必為賢者諱。西人有句話,就是荷馬也有打瞌睡的時候。(Even Homer nods.) 生而曰諱 以約定俗成為準則,不必泥於古 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十四:「生曰名,死曰諱,今人多生而稱人之名曰諱。《金石錄》雲,生而稱諱,見於石刻者甚眾,因引孝宣元康二年詔曰,其更諱詢,以為西漢已如此。蜀志,劉豹等上言,聖諱豫睹,許靖等上言,名諱昭著。晉書,高言范伯孫恂,恂率道名諱,未嘗經於官曹。束哲勸農賦,場功畢,租輸至,錄社長,召閭師,條牒所領,注列名諱。」又註:「王褒《洞簫賦》,『幸得諡為洞簫兮。』李善註:『諡者號也。』號而曰諡,猶之名而曰諱者矣。」 按:生曰名,死曰諱,固為不易之論,但交接應對之際,自己稱名則可,直呼對方之名則不可,言語中提及他人之時亦不宜簡單地稱名道姓,通常總要加上適當的尊稱,這是—般人所公認的禮貌。臨文之際,不說某人名某某,而曰某人諱某某,亦正是同樣的表示敬意之一端。不必一定等到人死之後才用「諱」字。《日知錄》所引的幾個生而曰諱的例子是證明此種用法古已有之。 其實,生而曰諱不僅古已有之,近代作家沿用之者亦不乏其人。《水滸傳》第二回史進問魯提轄「高姓大名」,他回答說:「洒家是經略府提轄,姓魯,諱個達字。」是則自己稱自己的名也為諱了。這是否為當時的濫用此字之一例,則不得而知。總之這也是生而曰諱的一例。袁子才州、《倉山房尺牘·與王順哉世妹》:「寄上畫扇一柄,湖樓即事詩,求世妹和之;轉致令繼母程夫人令妹諱妕者和之,即交碧梧世妹處寄來。」如不曰諱而曰名,豈不唐突?是生而曰諱,有時有此必要,雖與字之原義不合,無傷也。 若干年前我編一刊物,采一來稿,記當代某公逸事,第一句是「公諱某……」引起一些人的批評,以為生而曰諱,不但不通而且不敬。須知語言文字是活的,是隨時有變化的,如果每個字都以使用原義為限,真不知我們的語文要貧乏到什麼程度。在另一方面,用字以原義為限,恐怕有時又非大眾所能了解。總之,語文之事應以約定俗成為準則,似不必泥於古。 忙什麼 你只是想送別人的殯 在文明的城市裡,你若是能從馬路這邊平平安安地跨到馬路那邊,在中間不發生命案,你至少可以說是有一技之長了。因為稍微渾厚一點的人,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東張西望,不是車碰了你,就是你碰了車。車碰了你,那還好辦,即是碰死了也只是照例罰車夫幾個錢;若是你碰了車,這一筆損失你就許賠一輩子也賠不清。所以在下初來上海時,看見汽車之多,就深深地感到一種鄉下人之悲哀,雖然我很明白上海還不是最文明的城市。 從汽車夫的眼睛看來,在街道上行走的芸芸眾生是很有礙交通的。汽車夫所以要快駛的緣故,也不難索解,因為有時候坐在車廂里的不完全是我們中國人,更有時簡直不是我們中國人。所以汽車疾駛是由於必要,而這種必要是在打倒帝國主義的走狗以前永遠存在的。現在若有汽車和行人衝撞,我不怪汽車開得太快,我只怪行人躲得太慢。 聽說在很文明的紐約城,警察常張貼布告,警告開汽車的人說:「忙什麼?你只是想趕到你自己的殯前去!」上海的警察應該換個口吻說:「忙什麼?你只是想送別人的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