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有不懶的 · 輯三 我眼中世界的一角
「蒙娜麗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們無法追問她為什麼笑,她笑的是什麼。
睡
我們每天睡眠八小時,便占去一天的三分之一,一生之中三分之一的時間於「一枕黑甜」之中度過,睡不能不算是人生一件大事。可是人在筋骨疲勞之後,眼皮一垂,枕中自有乾坤,其事乃如食色一般的自然,好像是不需措意。
豪傑之士有「聞午夜荒雞起舞」者,說起來令人神往,但是五代時之陳希夷,居然隱於睡,據說「小則亘月,大則幾年,方一覺」,沒有人疑其為有睡病,而且傳為美談。這樣的大量睡眠,非常人之所能。我們的傳統的看法,大抵是不鼓勵人多睡覺。晝寢的人早已被孔老夫子斥為不可造就,使得我們居住在亞熱帶的人午後小憩(西班牙人所謂siesta)時內心不免慚愧。後漢時有一位邊孝先,也是為了睡覺受他的弟子們的嘲笑:「邊孝先,腹便便,懶讀書,但欲眠。」佛說在家戒法,特別指出「貪睡眠樂」為「精進波羅蜜」之一障。大概倒頭便睡,等著太陽曬屁股,其事甚易,而掀起被衾,跳出軟暖,至少在肉體上做「頂天立地」狀,其事較難。
其實睡眠還是需要適量。我看倒是睡眠不足為害較大。「睡眠是自然的第二道菜」,亦即最豐盛的主菜之謂。多少身心的疲憊都在一陣「裝死」之中滌除淨盡。車禍的發生時常因為駕車的人在打瞌睡。衙門機構一些人員之一張鐵青的臉,傲氣凌人,也往往是由於睡眠不足,頭昏腦漲,一肚皮的怨氣無處發泄,如何能在臉上綻出人類所特有的笑容?至於在高位者,他們的睡眠更為重要,一夜失眠,不知要造成多少紕漏。
睡眠是自然的安排,而我們往往不能享受。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聞名的楊震,我想他睡覺沒有困難,至少不會失眠,因為他光明磊落。心有恐懼,心有掛礙,心有忮求,倒下去只好輾轉反側,人尚未死而已先不能瞑目。莊子所謂「至人無夢」,《楞嚴經》所謂「夢想消滅,寤寐恆一」,都是說心裡本來平安,睡時也自然踏實。勞苦分子,生活簡單,日入而息,日出而作,不容易失眠。聽說有許多治療失眠的偏方,或教人計算數目字,或教人想像中描繪人體輪廓,其用意無非是要人收斂他的顛倒妄想,忘懷一切,但不知有多少實效。愈失眠愈焦急,愈焦急愈失眠,惡性循環,只好瞪著大眼睛,不覺東方之既白。
睡眠不能無床。古人席地而坐臥,我由「榻榻米」體驗之,覺得不是滋味。後來北方的土炕磚炕,即較勝一籌。近代之床,實為一大進步。床宜大,不宜小。今之所謂雙人床,闊不過四五尺,僅足供單人翻覆,還說什麼「被底鴛鴦」?
莎士比亞《第十二夜》提到一張大床,英國Ware地方某旅舍有大床,七尺六寸高,十尺九寸闊,雕刻甚工,可睡十二人云。尺寸足夠大了,但是睡上一打,其去沙丁魚也幾希,並不令人羨慕。講到規模,還是要推我們上國的衣冠文物。我家在北平即藏有一舊床,杭州制,竹篾為繃,寬九尺余,深六尺余,床架高八尺,三面隔扇,下面左右床櫃,儼然一間小屋,最可人處是床里橫放架板一條,圖書、蓋碗、桌燈、四干四鮮,均可陳列其上,助我枕上之功。洋人的彈簧床,睡上去如落在棉花堆里,冬日猶可,夏日燠不可當。而且洋人的那種鋪被的方法,將身體放在兩層被單之間,把毯子裹在床墊之上,一翻身肩膀透風,一伸腿腳趾戳被,並不舒服。佛家的八戒,其中之一是「不坐高廣大床」,和我的理想正好相反,我至今還想念我老家裡的那張高廣大床。
睡覺的姿態人各不同,亦無長久保持「睡如弓」的姿態之可能與必要。王右軍那樣的東床袒腹,不失為瀟灑。即使佝僂著,如死蚯蚓,匍匐著,如癩蛤蟆,也不干誰的事。北方有些地方的人士,無論嚴寒酷暑,入睡時必脫得一絲不掛,在被窩之內實行天體運動,亦無傷風化。唯有鼾聲雷鳴,最使不得。宋張端義《貴耳集》載一條奇聞:「劉垂範往見羽士寇朝,其徒告以睡。劉坐寢外聞鼻鼾之聲,雄美可聽,曰:『寇先生睡有樂,乃華胥調。』」所謂「華胥調」見陳希夷故事,據《仙佛奇蹤》,「陳摶居華山,有一客過訪,適值其睡,旁有一異人,聽其息聲,以墨筆記之。客怪而問之,其人曰:『此先生華胥調混沌譜也。』」華胥氏之國不曾游過,華胥調當然亦無從欣賞,若以鼾聲而論,我所能辨識出來的譜調頂多是近於「爵士新聲」,其中可能真有「雄美可聽」者。不過睡還是以不奏樂為宜。
睡也可以是一種逃避現實的手段。在這個世界活得不耐煩而又不肯自行退休的人,大可以掉頭而去,高枕而眠,或竟曲肱而枕,眼前一黑,看不慣的事和看不入眼的人都可以暫時撇在一邊,像鴕鳥一般,眼不見為淨。明陳繼儒《珍珠船》記載著:「徐光溥為相,喜論時事,大為李旻等所嫉,光溥後不言,每聚議,但假寐而已,時號睡相。」一個做到首相地位的人,開會不說話,一味假寐,真是懂得明哲保身之道,比危行言遜還要更進一步,這種功夫現代似乎尚未失傳。
吃醋
世以妒婦比獅子。(《燕在閣知新錄》)
獅子日食醋一瓶。(《續文獻通考》)
忽聞河東獅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東坡《嘲季常詩》)
醋是一種有酸味的液體,以酒發酵釀成者也。是佐味必備之物,吃餃子尤其少不了它,如鎮江之醋,如山西老陳醋,均為醋中上品。這篇文章說的卻不是這種醋,說的是每一個人蘊之於心、形之於外的心理上的醋。
夫婦居室,大凡非相生即為相剋。相生是陰陽得濟再好沒有;若不幸而相剋,則從古以來「二虎相爭,必有一傷」,當然必有一個克得過,一個克不過。為什麼不相生而相剋呢?理由很多,吃醋是很重要的理由之一。常常老爺不跟太太好而跟另一位好,或者是太太不跟老爺好而跟另一位好。這麼一來,對方當然嫉妒,可是並非嫉妒對方,而是嫉妒那個另一位。不過另一位很不易與之發生正式衝突,於是一腔酸氣便全發在對方的身上,因而相剋,即所謂吃醋。所以吃醋原是雙方的,並不僅在太太方面。可是最著名的例子卻是太太造成,宋朝的陳季常先生瞞了太太鬼頭兔腦地召妓飲酒,被陳太太知道了跑到隔壁,把板壁一敲,於是陳先生「忽聞河東獅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茫然」兩字,最得其神,千年之後我們都可想見其可憐的狼狽之狀。然而他這是活該,可憐不足惜。最倒霉的就是陳太太鬧了個「河東獅子」的名字,千秋萬世不能解脫。
傳說釋迦牟尼佛生時,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做獅子吼,云:「天上天下,唯吾獨尊。」獅子是獸中之王,大聲一吼,自然群獸懾服。佛家就說獅子吼而百獸伏,以喻正義伸而群言沮。古人把善妒之婦與釋迦牟尼佛相提並論,其重視的程度可以想見。
有一種捕風捉影的吃醋,令人莫名其妙,謂之吃飛醋。
剃頭的挑子一頭熱,自己酸氣沖天,氣得七顛八倒,而對方滿沒理會,此之謂吃寡醋。
亦有人把這個醋吃得非常溫柔,小巧而可愛,以退為進,適可而止,縱橫捭闔,不可嚮邇,結果求福得福,求利得利。這是吃醋吃到了家的。否則弄巧成拙,不但吃了虧,還會被別人說閒話,說是醋罈子、醋坯子、醋瓶子……
又有一種人燒包脾氣,性如烈火。醋勁上來,急火攻心;不管三七二十一,拳頭、嘴巴齊上,手槍、刀子全來。於是演出慘絕人寰的大悲劇。這是白熱化的醋缸大爆炸,為智者所不取。
這是男女間的吃醋,雖因情形之異而結果不同,可是出發點全是好的。它的演進是:由愛生疑,由疑生醋。
吃醋固不僅男女而然也。既然嫉妒之心,人皆有之,既引小喻大,何時何地不能吃醋?同行相輕,常常是吃醋使然;我不服你,你不服我,這其間的真是非原是不容易分出來的。社會之中,名利爭奪,時時都有引起吃醋的可能。
醋的力量之大,既如上述,我們絕不能忽視它。不過假如我們真有這樣大的醋勁非發泄不可的話,我們何妨轉移目標把這一股潑辣的力量用在一種偉大的事業上去呢?
牙籤
施耐庵《水滸傳·序》有「進盤饗,嚼楊木」一語,所謂「嚼楊木」就是飯後用牙籤剔牙的意思。晉高僧法顯求法西域,著《佛國記》,有云:「沙抵國南門道東佛在此嚼楊枝,刺土中即生……」這個「嚼」字當作「削」解。「嚼楊木」當然不是把一根楊木放在嘴裡咀嚼。飯後嚼一塊檳榔還可以,誰也不會吃飽了之後嚼木頭。「嚼楊木」是借用「嚼楊枝」語,謂取一根牙籤剔牙。楊枝淨齒是西域風俗,所以中文裡也借用佛書上的名詞。《隋書·真臘傳》:「每旦澡洗,以楊枝淨齒,讀誦經咒。又澡灑乃食,食罷,還用楊枝淨齒,又讀經咒。」可見他們的規矩在念經前和食後都要楊枝淨齒。
為了好奇,翻閱賽珍珠女士譯的《水滸傳》,她的這一句的譯文甚為奇特:「Take food,chew a bit of this or that.」我們若是把這句譯文還原,便成了「進食,嚼一點這個又嚼一點那個」。衡以信、達、雅之義,顯然不信。
牙縫裡塞上一絲肉、一根刺,或任何殘膏剩馥,我們都會自動地本能地思除之而後快。我不了解為什麼這淨齒的工具需要等到五世紀中由西域發明然後才得傳入中土。我們發明了羅盤、火藥、印刷術,沒能發明用牙籤剔牙!
西洋人使用牙籤更是晚近的事。英國到了十六世紀末年還把牙籤當作一件稀奇的東西,只有在海外遊歷過的花花大少才口裡銜著一根牙籤招搖過市,行人為之側目。大概牙籤是從義大利傳入英國的,而追究根源,又是從亞洲傳到義大利的,想來是貿易商人由威尼斯到近東以至遠東把這淨齒之具帶到歐洲。莎士比亞的《無事自擾》有這樣的句子:「我願從亞洲之最遠的地帶給你取一根牙籤。」此外在其他三四出戲裡也都提到牙籤,認為那是「旅行家」的標記。以描述人物著名的散文家Overbury,也是莎士比亞同時代的人,在他的一篇《旅行家》里也說:「他的牙籤乃是他的一項主要的特點。」可見三百年前西洋的平常人是不剔牙的。藏垢納污到了飽和點之後也就不成問題。倒是飯後在齒頰之間橫剔豎抉的人,顯著矯揉造作,自命不凡!
人自謙年長曰馬齒徒增,其實人不如馬,人到了年紀便要齒牙搖落,至少也是齒牙之間產生罅隙,有如一把爛牌,不是一三五,就是二四六,中間僅是嵌張!這時節便需要牙籤,有象牙質的,有銀質的,有尖的,有扁的,還有帶彎鉤的,都中看不中用。普通的是竹質的,質堅而銳,易折,易傷牙齦。我個人經驗中所使用過的牙籤最理想的莫過於從前北平致美齋路西雅座所預備的那種牙籤。北平飯館的規矩,飯後照例有一碟檳榔豆蔻,外帶牙籤,這是由堂信預備的,與柜上無涉。致美齋的牙籤是特製的,其特點第一是長,約有自來水筆那樣長,拿在手中可以擺出搦毛筆管的姿勢,在口腔里到處探鑽無遠弗屆;第二是質韌,是真正最好的楊柳枝做的,拐彎抹角的地方都可以照顧得到,有剛柔相濟之妙。現在台灣也有一種白柳木的牙籤,但嫌其不夠長,頭上不夠尖。如今想起致美齋的牙籤,尤其想起當初在致美齋做堂倌後來做了大掌柜的初仁義先生(他常常送一大包牙籤給我),不勝惆悵!
有些事是人人都做的,但不可當著人的面前公然做之。這當然也是要看各國的風俗習慣。例如牙籤的使用,其狀不雅,咧著血盆大口,擰眉皺眼,剔之,摳之,攢之,抉之,使旁觀的人不快。縱然手搭涼棚放在嘴邊,仍是欲蓋彌彰,減少不了多少醜態。至於已經剔牙竣事而仍然叼著一根牙籤昂然邁步於大庭廣眾之間者,我們只能佩服他的天真。
鬍鬚
俗語:「嘴上沒毛,辦事不牢。」意思是說,有一把年紀的人比較地見多識廣,而且瞻前顧後,做起事來四平八穩,不像年輕小伙子那樣的毛躁,那樣的不牢靠。嘴上沒毛也就是年紀太輕、少不更事的意思。
現在看來,嘴上沒毛似乎不一定與年齡有關。大家可曾注意,如今好多的政壇顯要、社會中堅,無分中外,老遠地看來幾乎都是面白無須的樣子。像諸葛亮的三綹髯,關公的五綹髯,只有在舞台上見之。他們不全是因為臉皮太厚而鬍鬚長不出來,而是鬍鬚剛剛長出來就被刮剃了去。所以嘴上嘴下,青皮一塊,於右老張大千之長髯飄拂是例外。世上有幾個於右老張大千?反觀年輕一代,則往往有些人年紀輕輕的,于思于思,一反常志。他們或是唇上留一撮小髭,或是兩鬢各蓄一條鬢角,或是頷下垂著幾根疏疏落落的狗蠅鬍子,戲台上的老生稱鬚生,如今不少的小生也是鬚生了。
人年紀越大,鬍鬚也長得越硬越粗越黑越快。有人常怪女人每天在她們的頭髮上耗費太多的時間精神,殊不知絕大多數的男人在他們的鬍鬚上也有不少的麻煩。女人的頭髮要洗、要做、要燙、要染,現在有些男人的頭髮也要玩這一套,而且於此之外還每天牢不可破地要刮鬍子。一天不刮就毛毿毿的,刺弄得慌,用手摸上去像是板刷,萬一觸到別人的細嫩的皮膚上會令人大叫起來。所以有人早晚各刮一次,不厭其煩。更有人痛恨自己的鬍子過於茂盛,刮不勝刮,於是不僅剪草,還要除根,隨身攜帶鏡子鑷子,把刮後的鬍鬚根株一個個地鉗拔出來,這種拔毛連茹的做法滋味如何,只有本人知道。聽說從前青衣花旦,以及其他在職業上有此必要的人,才採用此種徹底根除的手段。不過我也曾親見所謂斯文中人公然當眾對鏡拔鬚的。拔過之後,常有血痕殷然。
其實,俗語說:「八十留鬍子,大主意自己拿。」不到八十歲要留鬍子,也沒有人管得著。髭鬚也未必就有礙觀瞻。《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有君子,白皙鬢鬚眉。」鬍鬚眉毛又黑又稠的陳武子還被稱為「君子」,可見一嘴鬍子正有助於威儀三千。《莊子·列禦寇》,「髯」列為「八極」之一,算是形體上優異過人之處。關公為美髯公,無人不知。唐文皇「虬須壯冠,人號髭聖」,見《清異錄》。風流瀟灑如蘇東坡也有「髯蘇」之稱。歷史上有名的大鬍子不勝列舉,而且是被人誇讚,沒有揶揄之意。自古以鬍鬚稠秀為男性美的特徵。稠是相當茂密,秀是相當疏朗。相法上所謂「根根見底」,就是濃疏合度的意思。喜劇演員卓別林,若是嘴上沒有那一撮鬍子,恐怕要減少很大一部分的滑稽相和愁苦相。那一撮鬍子,在希特勒嘴上像是糊上了一塊膏藥,真是惡人惡相,討人嫌。長鬍子要保持清潔,不能讓它擀成氈,不能拖泥帶水,更不能窩藏虱子,虱子縱然「屢游相須,曾蒙御覽」,仍然是邋遢。
寫《烏托邦》的英國作家托馬斯·莫爾,在上斷頭台的時候,對行刑者說:「我的鬍子沒有犯罪,請勿切斷我的鬍子。」於是撩起他的一把大鬍子,延頸受戮。
這是標準的「斷頭台上的幽默」。我們至少可以想像得出他對他的鬍子是多麼關心。
佛家對於鬍子則有時視為相當神聖,《法苑珠林》有這樣一段記載:「佛告阿難:『汝取我髭,合六十二莖,我欲造塔。』阿難取付世尊。佛告諸羅剎:『我施汝二莖,當造七寶函及造旃檀塔,盛髭供養,可高四十由旬,餘六十髭亦隨造函塔,可高三丈。』又告諸羅剎:『守護,勿使外道、惡人、魔鬼、毒龍,妄毀此塔。此塔為汝命根,汝必護塔。……』」按說萬法皆空,不得以肉體見如來,為什麼把一莖髭看得這般重要,我參不透。事實上高四十由旬的旃檀塔,誰也沒有見過。
我們舊劇班中的行頭裡有所謂髯口一項,包括三髯、五髯、三濤髯、夾嘴髯、紅虬髯、丑三髯、吊搭髯等,花樣繁多,不及備載。而且這些髯口不僅是裝點門面,還可以加以運用,如持髯、拱髯、推髯、摟髯、端髯、甩髯、噴髯、抖髯、輪髯等,形成所謂「髯舞」。俗語形容憤怒之狀為「吹鬍子瞪眼」,在舞台上真有那樣的表現。
讀畫
《隨園詩話》:「畫家有讀畫之說,余謂畫無可讀者,讀其詩也。」隨園老人這句話是有見地的。讀是讀誦之意,必有文章詞句然後方可讀誦,畫如何可讀?所以讀畫雲者,應該是讀誦畫中之詩。
詩與畫是兩個類型,在對象、工具、手法各方面均不相同。但是類型的混淆,古已有之,在西洋。所謂Ut pictura poesis,「詩既如此,畫亦同然」,早已成為藝術批評上的一句名言。我們中國也特別稱道王摩詰的「畫中有詩,詩中有畫」。究竟詩與畫是各有領域的。我們讀一首詩,可以欣賞其中的景物的描寫,所謂「歷歷如繪」。但詩之極致究竟別有所在,其著重點在於人的概念與情感。所謂詩意、詩趣、詩境,雖然多少有些抽象,究竟是以語言文字來表達最為適宜。我們看一幅畫,可以欣賞其中所蘊藏的詩的情趣,但是並非所有的畫都有詩的情趣,而且畫的主要的功用是在描繪一個意象。我們說讀畫,實在是在畫裡尋詩。
蒙娜麗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們無法追問她為什麼笑,她笑的是什麼。儘管有許多人在猜這個微笑的謎,其實都是多此一舉。有人以為她是因為發現自己懷孕了而微笑,那微笑代表女性的驕傲與滿足。有人說:「怎見得她是因為發覺懷孕而微笑呢?也許她是因為發覺並未懷孕而微笑呢?」這樣地讀下去,是讀不出所以然來的。會心的微笑,只能心領神會,非文章詞句所能表達。像《蒙娜麗莎》這樣的畫,還有一些奧秘的意味可供揣測,此外像Watts的《希望》,畫的是一個女人跨在地球上彈著一隻斷了弦的琴,也還有一點象徵的意思可資領會,但是Sorolla的《二姊妹》,除了耀眼的陽光之外還有什麼詩可讀?再如Sully的《戴破帽子的孩子》,畫的是一個孩子頭上頂著一個破帽子,除了那天真無邪的臉上的光線掩映之外還有什麼詩可讀?至於Chase的一幅《靜物》,可能只是兩條死魚翻著白肚子躺在盤上,更沒有什麼可說的了。
也許中國畫裡的詩意較多一點。畫山水不是「春山煙雨」,就是「江皋煙樹」,不是「雲林行旅」,就是「春浦帆歸」,只看畫題,就會覺得詩意盎然。尤其是文人畫家,一肚皮不合時宜,在山水畫中寄託了隱逸超俗的思想,所以山水畫的境界成了中國畫家人格之最完美的反映。即使是小幅的花卉,像李復堂、徐青藤的作品,也有一股豪邁瀟灑之氣躍然紙上。
畫中已經有詩,有些畫家還怕詩意不夠明顯,在畫面上更題上或多或少的詩詞字句。自宋以後,這已成了大家所習慣接受的形式,有時候畫上無字反倒覺得缺點什麼。中國字本身有其藝術價值,若是題寫得當,也不難看。西洋畫無此便利,《拾穗人》上面若是用鵝翎管寫上一首詩,那就不堪設想。在畫上題詩,至少說明了一點,畫裡面的詩意有用文字表達的必要。一幅酣暢的潑墨畫,畫著有兩棵大白菜,墨色濃淡之間充分表示了畫家筆下控制水墨的技巧,但是畫面的一角題了一行大字:「不可無此味,不可有此色。」這張畫的意味不同了,由純粹的畫變成了一幅具有道德價值的概念的插圖。金冬心的一幅墨梅,篆籀縱橫,密圈鐵線,清癯高傲之氣撲人眉宇,但是半幅之地題了這樣的詞句:「晴窗呵凍,寫寒梅數枝,勝似與貓兒狗兒盤桓也……」頓使我們的注意力由斜枝細蕊轉移到那個清高的畫士。畫的本身應該能夠表現畫家所要表現的東西,不需另假文字為之說明,題畫的辦法有時使畫不復成為純粹的畫。
我想畫的最高境界不是可以讀得懂的,一說到讀便牽涉到文章詞句,便要透過思想的程序,而畫的美妙處在於透過視覺而直訴諸人的心靈,畫給人的一種心靈上的享受,不可言說,說便不著。
書房
書房,多麼典雅的一個名詞!很容易令人聯想到一個書香人家。書香是與銅臭相對的。其實書未必香,銅亦未必臭。周彝商鼎,古色斑斕,終日摩挲亦不覺其臭,鑄成錢幣才沾染市儈味,可是不複流通的布泉刀錯又常為高人賞玩之資。書之所以為香,大概是指松煙油墨印上了毛邊連史,從不大通風的書房裡散發出來的那一股怪味,不是桂馥蘭薰,也不是霉爛餿臭,是一股混合的難以形容的怪味。這種怪味只有書房裡才有,而只有士大夫家才有書房。書香人家之得名大概是以此。
寒窗之下苦讀的學子多半是沒有書房,囊螢鑿壁的就更不用說。所以對於寒苦的讀書人,書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豪華神仙世界。伊士珍《琅嬛記》:「張華游於洞宮,遇一人引至一處,別是天地,每室各有奇書,華歷觀諸室書,皆漢以前事,多所未聞者,問其地,曰:『琅嬛福地也。』」這是一位讀書人希求冥想一個理想的讀書之所,乃托之於神仙夢境。其實除了赤貧的人饔飧不繼談不到書房外,一般的讀書人,如果肯要一個書房,還是可以好好布置出一個來的。有人分出一間房子來養雞,也有人分出一間房子養狗,就是勻不出一間做書房。我還見過一位富有的知識分子,他不但沒有書房,也沒有書桌,我親見他的公子趴在地板上讀書,他的女公子用塊木板在沙發上寫字。
一個正常的良好的人家,每個孩子應該擁有一個書桌,主人應該擁有一間書房。書房的用途是庋藏圖書並可讀書寫作於其間,不是用以公開展覽藉以驕人的。「丈夫擁書萬卷,何暇南面百城!」這種話好像是很瀟灑而狂傲,其實是心尚未安無可奈何的解嘲語,徒見其不丈夫。書房不在大,亦不在設備佳,適合自己的需要便是,侷促在幾尺寬的走廊一角,只要放得下一張書桌,依然可以作為一個讀書寫作的工廠,大量出貨。光線要好,空氣要流通,紅袖添香是不必要的,既沒有香,「素腕舉,紅袖長」反倒會令人心有別注。書房的大小好壞,和一個讀書寫作的成績之多少高低,往往不成正比例。有好多著名作品是在監獄裡寫的。
我看見過的考究的書房當推宋春舫先生的褐木廬為第一,在青島的一個小小的山頭上,這書房並不與其寓邸相連,是單獨的一棟。環境清幽,只有鳥語花香,沒有塵囂市擾。《太平清話》:「李德茂環積墳籍,名曰書城。」我想那書城未必能和楬木廬相比。在這裡,所有的圖書都是放在玻璃櫃裡,櫃比人高,但不及棟。我記得藏書是以法文戲劇為主。所有的書都精裝,不全是buckram(膠硬粗布),有些是真的小牛皮裝訂(half calf,ooze calf,etc.),燙金的字在書脊上排著隊閃閃發亮。也許這已經超過了書房的標準,微近於藏書樓的性質,因為他還有一冊精印的書目,普通的讀書人誰也不會把他書房裡的圖書編目。
聞一多的書房,和「聞一多先生的書桌」一樣,充實、有趣而亂。他的書全是中文書,而且幾乎全是線裝書。在青島的時候,他仿效青島大學圖書館庋藏中文圖書的辦法,給成套的中文書裝制藍布面,用白粉寫上宋體字的書名,直立在書架上。這樣的裝備應該是很整齊可觀,但是主人要做考證,東一部西一部的圖書便要從書架上取下來參加獺祭的行列了,其結果是短榻上、地板上,唯一的一把木根雕制的太師椅上,全都是書。那把太師椅玲瓏梆硬,可以入畫,不宜坐人,其實亦不宜於堆書,卻是他書齋中最惹眼的一個點綴。
潘光旦在清華南院的書房另有一種情趣。他是以優生學專家的素養來從事我國譜牒學研究的學者,他的書房收藏這類圖書極富。他喜歡用書護,那就是用兩塊木板將一套書夾起來,立在書架上。他在每套書系上一根竹製的書籤,簽上寫著書名。這種書籤實在很別致,不知杜工部《將赴草堂途中有作》所謂「書籤藥裹封蛛網」的書籤是否即系此物。光旦一直在北平,失去了學術研究的自由,晚年喪偶,又復失明,想來他書房中那些書籤早已封蛛網了!
汗牛充棟,未必是福。喪亂之中,牛將安覓?多少愛書的人士都把他們苦心聚集的圖書拋棄了,而且再也鼓不起勇氣重建一個像樣的書房。藏書而充棟,確有其必要,例如從前我家有一部小字本的圖書集成,擺滿上與梁齊的靠著整垛山牆的書架,取上層的書須用梯子,爬上爬下很不方便,可是充棟的書架有時仍是不可少。我來台灣後,一時興起,興建了一個連在牆上的大書架,鄰居綢緞商來參觀,嘆曰:「造這樣大的木架有什麼用,給我擺列綢緞尺頭倒還合用。」他的話是不錯的,書不能令人致富。書還給人帶來麻煩,能像郝隆那樣七月七日在太陽底下曬肚子就好,否則不堪衣魚之擾,真不如儘量地把圖書塞入腹笥,曬起來方便,運起來也方便。如果圖書都能做成「顯微膠片」納入腹中,或者放映在腦子裡,則書房就成為不必要的了。
小聲些
我覺得我們中國人的喉嚨之大,在全世界,可稱首屈一指。無論是開會發言,客座談話,商店交易,或其他公眾的地方,說話的聲音時常是尖而且銳,聲量是洪而且寬,耳膜脆弱一點的人,往往覺得支持不住。我們的華僑在外國,談起話來,時常被外國人稱作「吵鬧的勾當」(noisy business),我以為是良有以也。
在你好夢正濃的時候,府上後門便發一聲長吼,接著便是竹帚和木桶的聲音。那一聲長吼是從人喉嚨里發出來的,然而這喉嚨就不小,在外國就是做一個競爭選舉時的演說員,也綽綽有餘。
挑著擔子的小販,走進弄堂,扯開嗓子連叫帶唱地喊一頓,我時常想像著他的面紅筋突的樣子。假如弄里有出天花的老太太,經他這一喊,就許一驚而絕。
坐在影戲院裡,似乎大家都可以免開尊口了,然而也不盡然,你背後就許有兩位太太嘰嘰咕咕地談論影片裡的悲歡離合,你越不愛聽,她們的聲音越高。在火車裡,在輪船里,聽聽那滔滔不斷的談話的聲音,真足以令人後悔生了兩隻耳朵。
喉嚨稍微大一點,不算醜事。且正可以表示我們的一點國民性——豪爽,直率,堂皇。不過有時為耳部衛生起見,希望這一點國民性不必十分地表現出來。朋友們,小聲些!
簽字
一個人願意怎樣簽他的名字,純屬於他個人的事,他有充分自由,沒有人能干涉他。不過也有一個起碼的條件,他簽字必須能令人認識,否則簽字可能失了意義,甚至帶來不必要的煩惱。有一次,一個學校考試放榜前夕,因為彌封編號的關係,必須核對報名表以取得真實姓名,不料有一位考生在報名表上的簽字如龍飛鳳舞,又如春蚓秋蛇,又似鬼畫符,非籀非篆,非行非草,大家傳觀,各做了不同的鑑定。有人說這樣的考生必非善類,不取也罷。有人惜才,因為他考試的成績很好。擾攘了半晌,有人出了高招,輕輕地揭下他的照片,看看照片背面的簽字式是否可資比較。這一招,果然有分教,約略地看出了這位匠心獨運的考生的真實姓名。對於他的書法,大家都搖頭。我沒有追蹤調查該生日後是否成了一位新潮派的畫家或現代派的詩人。
支票的簽字可以任意勾畫,而且無妨故出奇招,令人無從辨識,甚至像是一團亂麻,漆黑一團亦無不可,總之是要令人難以模仿。不過每次簽字必須一致,塗鴉也好,墨豬也好,那豬那鴉必須永遠是一個模式。在其他的場合就怕不能這樣自由。有不相識的人寫信給我,信的本身顯示他很正常,但是他的正常沒有維持到底,他的姓名我無法辨識,而信又有作復的必要。我無可奈何只好把他的簽字式剪下來貼在覆信的信封上,是否可以寄達我就不知道了,這位先生可能有一種誤會,以為他的簽字是任何讀書識字的人所應該一看就懂的。
我們中國的字,由倉頡起,而甲骨、而鐘鼎、而篆、而隸、而行、而草、而楷,變化多端,但是那變化是經過演化而約定俗成的。即使是草書,其中也有一定的標準寫法,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潦草地任意大筆一揮。所以有所謂「標準草書」,草書也自有其一定的寫法。從前小學頗重寫字課,有些教師指定學生臨寫草書千字文,現在沒有人肯幹這種傻事了。翻看任何紅白喜事的簽到簿,其中總會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簽字式。有些畫家完成巨構之後簽名如畫押。八大山人簽字式很怪,有人說是略似「哭之笑之」,寓有隱痛。畫不如八大者不得援例。
簽字式最足以代表一個人的性格。王羲之的簽字有幾十種樣式,萬變不離其宗,一律的圓熟俊俏。看他的署名,不論是在箋頭或是柬尾,一副翩翩的風致躍然紙上,他寫的「之」字變化多端,都是搖曳生姿。世之學逸少書者多矣,沒人能得其精髓,非太肥即太瘦,非太松即太緊,「羲之」二字即模仿不得。
有人沾染西俗,遇到新聞人物輒一擁而上,手持小簿,或臨時撕扯的零張片楮,請求籤名留念。其實那簽字之後,下落多半不明,徒滋紛擾而已。我記得有一年,某省考試公費留學,某生成績不惡,最後口試,他應答之後一時興起,從衣袋裡抽出小簿,請考試委員一一簽名留念,主考者勃然大怒,予以斥退,遂致名落孫山。
雁塔題名好像是雅事,其實俗陋可曬。雁塔上題名者不僅是新進士,僧道庶士亦雜列其間。流風遺韻到今未已,凡屬名勝,幾乎到處都有「××到此一游」的題記,甚至於用刀雕刻以期芳名垂諸久遠。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不過名亦有善惡之別。
我記得某家圍牆新敷水泥,路過行人中不知哪一位逸興遄飛,拾起一塊石頭或木棍之類,趁水泥濕軟未乾,以遒勁的筆法大書「王××」三個字,事隔二十餘年,其題名猶未漫漶,可惜他的大名實在不雅。
讀書苦?讀書樂?
從開蒙說起
讀書苦?讀書樂?一言難盡。
從前讀書自識字起。開蒙時首先是念字號,方塊紙上寫大字,一天讀三五個,慢慢增加到十來個,先是由父母手寫,後來書局也有印製成盒的,背面還往往有畫圖,名曰看圖識字。小孩子淘氣,誰肯沉下心來一遍一遍地認識那幾個單字?若不是靠父母的撫慰,甚至糖果的獎誘,我想孩子開始識字時不會有多大的樂趣。
光是認字還不夠,需要練習寫字,於是以描紅模子開始,「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再不就是「一去二三里,煙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或是「王子去求仙,丹成上九天,洞中才一日,世上幾千年」。手搦毛筆管,硬是不聽使喚,若不是先由父母把著小手寫,多半就會描出一串串的大黑豬。事實上,沒有一次寫字不曾打翻墨盒硯台弄得滿手烏黑,狼藉不堪。稍後寫小楷,白摺子烏絲欄,寫上三五行就覺得很吃力。大致說來,寫字還算是愉快的事。
進過私塾或從「人,手,足,刀,尺」讀過初小教科書的人,對於體罰一事大概不覺陌生。念、背、打三部曲,是我們傳統的教學法。一目十行而能牢記於心,那是天才的行徑;普通智商的兒童,非打是很難背誦如流的。英國十八世紀的約翰遜博士就贊成體罰,他說那是最直截了當的教學法,頗合於我們所謂「扑作教刑」之意。私塾老師大概都愛抽旱菸,一二尺長的旱菸袋總是隨時不離手的,那菸袋鍋子最可怕,白銅製,如果孩子背書疙疙瘩瘩地上氣不接下氣,當心那菸袋鍋子敲在腦袋殼上,「砰」的一聲就是一個大包。誰疼誰知道。小學教室講台桌子抽屜里通常藏有戒尺一條,古所謂檟檚,也就是竹板一塊,打在手掌上其聲清脆,感覺是又熱又辣又麻又疼。早年的孩子沒嘗過打手板的滋味的大概不太多。如今體罰懸為禁例,偶一為之便會成為新聞。現代的孩子比較有福了。
從前的孩子認字,全憑記憶,記不住便要硬打進去。如今的孩子讀書,開端第一冊是先學注音符號,這是一大改革。本來是,先有語言,後有文字。我們的文字不是拼音的,雖然其中一部分是形聲字,究竟無法看字即能讀出聲音,或是發音即能寫出文字。注音符號(比反切高明多了)是幫助把語言文字合而為一的一種工具,對於兒童讀書實在是無比的方便。我們中國的文字不是沒有嚴密的體系,所謂六書即是一套提綱挈領的理論,雖然號稱「小學」,小學生誰能理解其中的道理?《說文解字》五百四十個部首就會使人暈頭轉向。章太炎編了一個《部首歌》,「一、上、三、示、王、玉、珏……」煞費苦心,誰能背得上來?陳獨秀編了一部《小學識字讀本》(台灣印行改名為《文字新論》),是文字學方面一部傑出的大作,但是顯然不是適合小學識字的讀本。我們中國的語言文字,說難不難,說易不易,高本漢說過這樣一段話——
北京語實在是一種最可憐的方言,總共只有四百二十個音綴;普通的語詞不下四千個,這四千多個的語詞,統須支配於四百二十個音綴當中。同音語詞的增進,使聽受者受了極大的困難,於此也可以想見了……(見《中國語與中國文》)
這是外國人對外國人所說的話,我們中國兒童國語嫻熟,四聲準確,並不覺得北京語「可憐」。我們的困難不在語言,在語言與文字之間的不易溝通。所以讀書從注音符號開始,這方法是絕對正確的。
《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是舊式的啟蒙教材。《百家姓》有其實用價值,對初學並不相宜,且置勿論。《三字經》《千字文》都編得不錯,內容豐富妥當,而且文字簡練,應該是很好的教材,所以直到今日還有人懷念這兩部匠心獨運的著作,但是對於兒童並不相宜。孩子懂得什麼「人之初,性本善」「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民國初年,我在北平陶氏學堂讀過一個時期的小學,記得國文一課是由老師領頭高吟「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全班一遍遍地循聲朗誦,老師喉嚨幹了,就指派一個學生(班長之類)代表他領頭高吟。朗誦一小時,下課。好多首《詩經》作品就是這樣注入我的記憶,可是過了五六十年之後自己摸索才略知那幾首詩的大意。小時候多少時間都浪費掉了。教我讀《詩經》的那位老師的姓名已不記得,他那副不討人敬愛的音容道貌至今不能忘!
新式的語文教科書顧及兒童心理及生活環境,讀起來自然較有趣味。民初的國文教科書,「一人二手,開門見山,山高日小,水落石出……」「一老人,入市中,買魚兩尾,步行回家」……這一類課文還多少帶有一點文言的味道。後來仿效西人的作風,就有了「小貓叫,小狗跳……」一類的句子,為某些人所詬病。其實孩子喜歡小動物,由此而入讀書識字之門,亦無可厚非。抗戰初期我曾負責主編一套中小學教科書,深知其中艱苦,大概越是初級的越是難於編寫,因為牽涉到兒童心理與教學方法。現在台灣使用的編譯館編印的中小學教科書,無論在內容上或印刷上較前都日益進步,學生面對這樣的教科書至少應該不至於望而生畏。
紀律與興趣
高中與大學一、二年級是讀書求學的一個很重要階段。現在所謂讀書,和從前所謂「讀聖賢書」意義不同,所讀之書範圍較廣,學有各門各科,書有各種各類。但是國、英、算是基本學科,這三門不讀好,以後荊棘叢生,一無是處。而這三門課,全無速成之方,必須按部就班,耐著性子苦熬。讀書是一種紀律,談不到什麼興趣。
梁啓超先生是我所敬仰的一位學者,他的一篇《學問與興趣》廣受大眾歡迎,很多人讀書全憑興趣,無形中受了此文的影響。我也是他所影響到的一個。我在清華讀書,竊自比附於「少小愛文辭」之列,對於數學不屑一顧,以為性情不近,自甘暴棄,勉強及格而已。留學國外,學校當局強迫我補修立體幾何及三角二課,我這才知道發憤補修。可巧我所遇到的數學老師,是真正循循善誘的一個人,他講解一條定律一項原理,不厭其詳,遠譬近喻地要學生徹底理解而後已。因此我在這兩門課中居然培養出興趣,得到優異的成績,蒙准免予參加期終考試。我舉這一個例,為的說明一件事,吾人讀書上課,無所謂性情近與不近,無所謂有無興趣。讀書上課就是紀律,越是自己不喜歡的學科,越要加倍鞭策自己努力鑽研。克制自己欲望的這一套功夫,要從小時候開始鍛煉。讀書求學,自有一條正路可循,由不得自己任性。梁啓超先生所倡導趣味之說,是對有志研究學問的人士說教,不是對讀書求學的青年致辭。
一般人稱大學為最高學府,易令人滋生誤解,大學只是又一個讀書求學的階段,直到畢業之日才可稱之為做學問的「開始」。大學仍然是一個準備階段,大學所講授的仍然是基本知識。所以大學生在讀書方面沒有多少選擇的自由,凡是課程規定的以及教師指定的讀物是必須讀的。青年人常有反抗的心理,越是規定必須讀的,越是不願去讀,寧願自己去海闊天空地窮搜冥討。到頭來是枉費精力自己吃虧,五四時代而不知所從。張之洞的《書目答問》不足以饜所望。有一天幾個同學和我以《清華周刊》記者的名義進城去就教於北大的胡適之先生,胡先生慨允為我們開一個最低的國學必讀書目,後來就發表在《清華周刊》上。內容非常充實,名為最低,實則龐大得驚人。梁啓超先生看到了,憑他淵博的學識開了一個更詳盡的書目。沒有人能按圖索驥地去讀,能約略翻閱一遍認識其中較重要的人名書名就很不錯了。吳稚暉先生看到這兩個書目,氣得發出「一切線裝書都丟進茅坑裡去」的名言!現在想想,我們當時惹出來的這個書目風波,倒也不是什麼壞事,只是好高騖遠不切實際罷了。我們的舉動表示我們不肯枯守學校規定的讀書紀律,而對於更廣泛更自由的讀書的要求開始展露了天真的興趣。
書到用時方恨少
我到三十歲左右開始以教書為業的時候,發現自己學識不足,讀書太少,應該確有把握的題目東一個窟窿西一個缺口,自己沒有全部搞通,如何可以教人?既已荒疏於前,只好惡補於後,而惡補亦非易事。我忘記是誰寫的一副對聯:「書有未曾經我讀,事無不可對人言!」很有意思,下句好像是左宗棠的,上句不知是誰的。這副對聯表面上語氣很謙遜,細味之則自視甚高。以上句而論,天下之書浩如煙海,當然無法遍讀,而居然發現自己尚有未曾讀過之書,則其已經讀過之書必已不在少數,這口氣何等狂傲!我愛這句話,不是因為我也感染了幾分狂傲,而是因為我確實知道自己的譾陋,該讀而未讀的書太多,故此時時記掛著這句名言,勉勵自己用功。
我自三十歲才知道自動地讀書惡補。惡補之道首要的是先開列書目,何者宜優先研讀,何者宜稍加參閱,版本問題也非常重要。此時我因兼任一個大學的圖書館館長,一切均在草創,經費甚為充足,除了國文系以外各系申請購書並不踴躍,我乃利用機會在英國文學圖書方面廣事購儲。標準版本的重要典籍以及參考用書乃大致齊全。有了書並不等於問題解決,要逐步一本一本地看。我哪裡有充分時間讀書?我當時最羨慕英國詩人彌爾頓,他在大學卒業之後聽從他父親的安排到郝爾頓鄉下別墅下帷讀書五年之久,大有董仲舒三年不窺園之概,然後他才出而問世。我的父親也曾經對我有過類似的願望,願我苦讀幾年書,但是格於環境,事與願違。我一面教書,一面惡補有關的圖書,真所謂是困而後學。例如莎士比亞劇本,我當時熟悉的不超過三分之一,例如彌爾頓,我只讀過前六卷。這重大的缺失,以後才得慢慢彌補過來。至於國學方面更是多少年茫然不知如何下手。
讀書樂
讀書好像是苦事,小時嬉戲,誰愛讀書?既讀書,還要經過無數次的考試,面臨威脅,擔驚害怕。長大就業之後,不想奮發精進則已,否則仍然要繼續讀書。我從前認識一位銀行家,日間籌劃盈虛,但是他床頭擺著一套英譯法朗士全集,每晚翻閱幾頁,日久讀畢全書,引以為樂。宦場中、商場中有不少可敬的人物,品位很高,嗜讀不倦,可見到處都有讀書種子,以讀書為樂,並非全是只知道爭權奪利之輩。我們中國自古就重視讀書,據說秦始皇日讀一百二十斤重的竹簡公文才就寢。《鶴林玉露》載:「唐張參為國子司業,手寫九經,每言讀書不如寫書。高宗以萬乘之尊,萬幾之繁,乃亦親灑宸翰,遍寫九經,雲章燦然,終始如一日,古帝王所未有也。」從前沒有印刷的時候講究抄書,抄書一遍比讀書一遍還要受用。如今印刷發達,得書容易,又有縮印影印之術,無輾轉抄寫之煩,讀書之樂乃大為增加。想想從前所謂「學富五車」,是指以牛車載竹簡,僅等於今之十萬字弱。公元前一千年以羊皮紙抄寫一部《聖經》需要三百隻羊皮!那時候圖書館裡的書是用鐵鏈鎖在桌上的!《聽雨紀談》有一段話:
蘇文忠公作《李氏山房藏書記》曰:「予猶及見老儒先生自言其少時欲求《史記》《漢書》而不可得,幸而得之,皆手自書,日夜誦讀,唯恐不及。近歲,市人轉相摹刻諸子百家之書,日夜傳萬紙,學者之於書,多且易致如此,其文詞學術當倍蓰於昔人。而後生科舉之士皆束書不觀,游談無根。」蘇公此言切中今時學者之病,蓋古人書籍既少,凡有藏者率皆手錄。蓋以其得之之難故,其讀亦不苟。到唐世始有板刻,至宋而益盛,雖雲便於學者,然以其得之之易,遂有蓄之而不讀,或讀之而不滅裂,則以有板刻之故。
無怪乎今之不如古也。其言雖似言之成理,但其結論今不如古則非事實。今日書多易得,有便於學子,讀書之樂豈古人之所能想像。今之讀書人所面臨之一大問題乃圖書之選擇。「開卷有益」,實未必然,即有益之書其價值亦大有差別,羅斯金說得好:「所有的書可分為兩大類:風行一時的書與永久不朽的書。」我們的時間有限,讀書當有選擇。各人志趣不同,當讀之書自然亦異,唯有一共同標準可適用於我們全體國人。凡是中國人皆應熟讀我國之經典,如《詩》《書》《禮》,以及《論語》《孟子》,再如《春秋左氏傳》。《史記》《漢書》以及《資治通鑑》或近人所著通史,這都是我國傳統文化之所寄。如謂文字艱深,則多有今注今譯之版本在。其他如子、集之類,則備隨所願。
人生苦短,而應讀之書太多。人生到了一個境界,讀書不是為了應付外界需求,不是為人,是為己,是為了充實自己,使自己成為一個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的生活充實而有意義。吾故曰:讀書樂。我想起英國十八世紀詩人一句詩——
Stuff the head
With all such reading as was never read.
大意是:「把從未讀過的書籍,趕快塞進腦袋裡去。」
「討厭」與「可憐」
「你討厭!」
「你討厭我,但是我不討厭你。」
上面兩句話,第一句沒有錯,第二句不妥。討厭是討人厭惡之意。討是引逗的意思。我們常說:「這個人討人歡喜」「那個人討人嫌」。我們也說:「不要自討沒趣。」討是動詞。所以第一句話「你討厭」沒有錯。
第二句話里「討厭」一語就用得不妥了。「你討厭我」,到底是我厭惡你,還是你厭惡我?到底是我討你之厭,還是你討我之厭?如果這一句話改作「你厭惡我,但是我不厭惡你」,意思就通順多了。討厭二字不能當作一個及物動詞用。
《老殘遊記》里有這樣的一句:「大家因為他為人頗不討厭,器重他的意思,都叫他『老殘』。」在這句話里,「討厭」當作形容詞用,也是說得過去的。
但是現在有很多人常在語言文字中把「討厭」一語當及物動詞用,例如,「我最討厭不守時的人」「誰不討厭在公共場所抽菸的人?」乍聽之下也可以了解句意,但是再一推敲,便覺得不合理了。
「門口一隻貓,饑寒交迫,真是可憐。」
「我因為可憐它,就把它抱到家裡來了。」
上面兩句話,第一句不錯,第二句不妥。「可」字表示性態,等於是「值得」「宜於」「使人……」之意,例如,可惜、可怕、可敬、可愛、可恨、可惱、可嘆、可殺、可赦……可憐就是使人憐憫的意思。
陳陶《隴西行》:「可憐無定河邊骨。」白居易《長恨歌》:「可憐光彩生門戶。」這兩句中的「憐」字意義不同,但「可憐」二字用法相同,都是表示性態。
第二句便有問題。在這句里,「可憐」二字顯系當作及物動詞了。「我可憐他」,實在不成為一句話,到底是誰可憐?是誰憐憫誰?意思模糊不清。可是現在好多人都在說:「你可憐可憐我吧!」「我可憐他孤苦無依。」「可憐」改作「憐恤」或「憐憫」就比較合理。
「可憐」可以做名詞用,如「小可憐」,亦可做形容詞,如「可憐蟲」,就不可做及物動詞用。
有人說:詞達而已矣,不必咬文嚼字。又有人說:字詞的使用,往往是約定俗成,不必一定依照文法或邏輯的安排。話是不錯,不過一般而論,字詞的用法仍有其規範,不宜以訛傳訛地錯誤下去。尤其是從事寫作的人,如果在筆下慎重,儘量裁汰不妥的字詞,對於語文的淨化會有很大影響。
文藝與道德
在美國的《新聞周刊》上看到這樣一段新聞:
「且來享受醇酒婦人,盡情歡笑;明天再喝蘇打水,聽人講道。」這是英國詩人拜倫(一七八八至一八二四年)的句子,據說他不僅這樣勸別人,他自己也徹底地接受了他自己的勸告:他和無數的情人繾綣,許多的醜聞使得這位面貌姣好頭髮鬈曲的詩人,死後不得在西敏寺內獲一席地,幾近一百五十年之久。一位教會長老說過,拜倫的「公然放浪的行為」和他的「不檢的詩篇」使他不具有進入西敏寺的資格。但是「英格蘭詩會」以為這位偉大的浪漫作家,由於他的詩和「他對於社會公道與自由之經常的關切」,還是應該享有一座紀念物的,西敏寺也終於改變了初衷,在「詩人角」里,安放了一塊銅牌來紀念拜倫。那「詩人角」早已裝滿了紀念詩人們的碑牌之類,包括諸大詩人如莎士比亞、彌爾頓、騷塞、雪萊、濟慈,甚至還有一位外國詩人名為朗費羅的在內。
這樣的一條新聞實在令人感慨萬千。拜倫是英國的一位浪漫詩人,在行為與作品上都不平凡,「一覺醒來,名滿天下」,他不但震世駭俗,他也憤世嫉俗,「不是英格蘭不適於我,便是我不適於英格蘭」,於是怫然出國,遨遊歐土,卒至客死異鄉,享年不過三十有六。他生不見容於重禮法的英國社會,死不為西敏寺所尊重,這是可以理解的事。一百五十年後,情感被時間沖淡,社會認清了拜倫的全部面貌,西敏寺敞開了它的嚴封固局的大門,這一事實不能不使我們想一想,文藝與道德究竟是怎樣的一種關係。
有人說,文藝與道德沒有關係。一位廚師,只要善於調和鼎 ,滿足我們的口腹,我們就不必追問他的私生活中有無放蕩逾檢之處。這一比喻固很巧妙,但並不十分允洽。因為烹調的成品,以其色香味供我們欣賞,性質簡單。而文藝作品之內容,則為人生的寫照,人性的發揮,我們不僅欣賞其文辭,而且受其內容的感動,有時為之逸興遄飛,有時為之迴腸盪氣。我們縱然不問作者本人的道德行為,卻不能不理會文藝作品本身所涵蓄著的道德意味。人生的寫照,人性的發揮,永遠不能離開道德。文藝與道德不可能沒有關係。進一步說,口腹之慾的滿足也並非飲食之道的極致;快我朵頤之外,也還要顧到營養健康。文藝之於讀者的感應,其間更要引起道德的影響與陶冶的功能。
所謂道德,其範圍至為廣闊,既不限於禮教,更有異於說教。吾人行事,何者應為,抉擇之間端在一心,那便是道德價值的運用。悲天憫人,民胞物與的精神,也正是道德的高度表現。以拜倫而論,他的私人行為有許多地方誠然不足為訓,但是他的作品卻常有鼓舞人心向上的力量,也常有令人心胸開闊的妙處。他讚賞光榮的歷史,他同情被壓迫的人民,那一份激昂慷慨的精神,百餘年之後仍然虎虎有生氣,使得西敏寺的住持不能不心回意轉,終於奉獻給他那一份積欠已久的敬意。在偉大作品照耀之下,作者私人生活的玷污終被淡忘,也許不是諒恕,這是不是英國人聰明的地方呢?我們中國人禮教的觀念很強,以為一個人私德有虧,便一無是處,我們是不容易把人品和作品分開來的,而且「文人無行」的看法也是很普遍的,好像一個人一旦成為文人,其品行也就不堪聞問,甚至有些文人還有意地不肯敦品,以為不如此不能成其為文人。
文藝的題材是人生,所以文藝永遠含有道德的意味;但是文藝的功用是不是以宣揚道德為最重要的一項呢?在西洋文學批評里,這是一個老問題。羅馬的何瑞士採取一種折中的態度,以為文學一面供人欣賞,一面教訓,所謂寓教訓于欣賞。近代純文學的觀念則是傾向於排斥道德教訓於文藝之外。我們中國的傳統看法,把文藝看成為有用的東西,多少是從實用的觀點出發,並不充分承認其本身價值。從孔子所說「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起,以至於周敦頤所謂之「文以載道」,都是把文藝當作教育工具看待,換言之,就是強調文藝之教育的功能,當然也就是強調文藝之道德的意味。直到晚近,文藝本身價值才逐漸被人認識,但是開明如梁任公先生的《小說與群治之關係》,仍未盡脫傳統的功利觀念的範圍。我國的戲劇文學未能充分發達的原因之一,便是因為社會傳統過分重視戲劇之社會教育價值。勸忠說孝,沒有人反對;舊日劇院舞台兩邊柱上都有懲惡獎善性質的對聯,可惜的是編劇的人受了束縛,不能自由發展,而觀眾所能欣賞到的也只剩了歌腔身段。戲劇有社會教育的功能,但戲劇本身的價值卻不盡在此。文藝與道德有密切的關係,但那關係是內在的,不是目的與手段之間的主從關係。我們可以利用戲劇而從事社會教育,例如破除迷信,掃除文盲,以至於促進衛生,保密防諜,都可以通過戲劇的方式把主張傳播給大眾。但是我們必須注意,這只是借用性質,借用就是借用,不是本來用途。
文藝作品裡有情感,有思想,可是裡面的思想往往是很難捉摸的,因為那思想與情感交織在一起,而且常是不自覺偶然流露出來的。文藝作家觀察人生,處理他選定的題材,自有他獨特的眼光,他不會拘於成見,他也不會唯他人之命是從,他不可能遺世獨立,把文藝與道德完全隔離,亦不可能忘卻他的嚴肅的「觀察人生,並且觀察人生全體」之神聖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