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有不懶的 · 輯二 今天的壞心情到此結束
人生最快樂的事,莫過於看著一件工作的完成。
快樂
天下最快樂的事大概莫過於做皇帝。「首出庶物,萬國咸寧。」至不濟可以生殺予奪,為所欲為。至於後宮粉黛三千,御膳八珍羅列,更是不在話下。清乾隆皇帝,「稱八旬之觴,鐫十全之寶」,三下江南,附庸風雅。那副志得意滿的神情,真是不能不令人興起「大丈夫當如是也」的感喟。
在窮措大眼裡,九五之尊,樂不可支。但是試起古今中外的皇帝於地下,問他們一生中是否全是快樂,答案恐怕相當複雜。西班牙國王拉曼三世(Abder Rahman Ⅲ,960)說過這麼一段話:
我於勝利與和平之中統治全國約五十年,為臣民所愛戴,為敵人所畏懼,為盟友所尊敬。財富與榮譽,權力與享受,呼之即來,人世間的福祉,從不缺乏。在這情形之中,我曾勤加計算,我一生中純粹的真正幸福日子,總共僅有十四天。
御宇五十年,僅得十四天真正幸福日子。我相信他的話,宸謨睿略,日理萬機,很可能不如閒雲野鶴之怡然自得。於此我又想起從一本英語教科書上讀到一篇寓言。題目是「一個快樂人的襯衫」。某國王,端居大內,抑鬱寡歡,雖極耳目聲色之娛,而王終不樂。左右紛紛獻計,有一位大臣言道:如果在國內找到一位快樂的人,把他的襯衫脫下來,給國王穿上,國王就會快樂。王韙其言,於是使者四出尋找快樂的人,訪遍了朝廷顯要,朱門豪家,人人都有心事,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都不快樂。最後找到一位農夫,他耕罷在樹下乘涼,裸著上身,大汗淋漓。使者問他:「你快樂嗎?」農夫說:「我自食其力,無憂無慮!快樂極了!」使者大喜,便索取他的襯衣。農夫說:「哎呀!我沒有襯衣。」這位農夫頗似我們的禪門之「一絲不掛」。
常言道,「境由心生」,又說「心本無生因境有」。總之,快樂是一種心理狀態。內心湛然,則無往而不樂。吃飯睡覺,稀鬆平常之事,但是其中大有道理。大珠《頓悟入道要門論》:「源律師問:『和尚修道,還用功否?』師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師曰:『飢來吃飯,困來即眠。』曰:『一切人總如是,同師用功否?』師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師曰:『他吃飯時不肯吃飯,百種須索,睡時不肯睡,千般計較。所以不同也。』律師杜口。」可是修行到心無掛礙,卻不是容易事。我認識一位唯心論的學者,平素昌言意志自由,忽然被人綁架,繫於暗室十有餘日,備受凌辱,釋出後他對我說:「意志自由固然不誣,但是如今我才知道身體自由更為重要。」常聽人說煩惱即菩提,我們凡人遇到煩惱只是深感煩惱,不見菩提。快樂是在心裡,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轉為煩惱。叔本華的哲學是:苦痛乃積極的實在的東西,幸福快樂乃消極的根本不存在的東西。所謂快樂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謂。沒有苦痛便是幸福。再進一步看,沒有苦痛在先,便沒有幸福在後。梁任公先生曾說:「人生最快樂的事,莫過於看著一件工作的完成。」在工作過程之中,有苦惱也有快樂,等到大功告成,那一份「如願以償」的快樂便是至高無上的幸福了。
有時候,只要把心胸敞開,快樂也會逼人而來。這個世界,這個人生,有其醜惡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賞心樂事,隨處皆是。智者樂水,仁者樂山。雨有雨的趣,晴有晴的妙,小鳥跳躍啄食,貓狗飽食酣睡,哪一樣不令人看了覺得快樂?就是在路上,在商店裡,在機關里,偶爾遇到一張笑容可掬的臉,能不令人快樂半天?有一回我住進醫院裡,僵臥了十幾天,病癒出院,剛邁出大門,陡見日麗中天,陽光普照,照得我睜不開眼,又見市廛熙攘,光怪陸離,我不由得從心裡歡叫起來:「好一個艷麗盛裝的世界!」
「幸遇三杯酒美,況逢一朵花新。」我們應該快樂。
散步
《琅嬛記》云:「古之老人,飯後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於飯後,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於古時。現代的我,年紀不大,清晨起來盥洗完畢便提起手杖出門去散步。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止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曠處,看東方既白,遠山如黛,空氣里沒有太多的塵埃炊煙混雜在內,可以放心地儘量地深呼吸,這便是一天中難得的享受。據估計:「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氣中,灰塵和煙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約為五噸,在人煙稠密或工廠林立的地區,有的竟達二十噸之多。」養魚的都知道要經常為魚換水,關在城市裡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難道還不在每天清早從軟暖習氣中掙脫出來,服幾口清涼散?
散步的去處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區,如果風景宜人,固然覺得心曠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隨緣。我從前沿著淡水河邊,走到螢橋,現在順著一條馬路,走到土橋,天天如是,仍然覺得目不暇接。朝露未乾時,有蚯蚓、大蝸牛,在路邊蠕動,沒有人傷害它們,在這時候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們和平共處。也常見有被碾斃的田雞、野鼠橫屍路上,令人觸目驚心,想到生死無常。河邊蹲踞著三三兩兩浣衣女,態度並不輕閒,她們的背上兜著垂頭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間佇立著幾個莊稼漢,大概是剛拔完蘿蔔摘過菜。是農家苦,還是農家樂,不大好說。就是從巷弄裡面穿行,無意中聽到人家裡的喁喁絮語,有時也能令人忍俊不禁。
六朝人喜歡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後五內如焚,渾身發熱,必須散步以資宣洩。到唐朝時猶有這種風氣。元稹詩「行藥步牆陰」,陸龜蒙詩「更擬結茅臨水次,偶因行藥到村前」。所謂行藥,就是服藥後的散步。這種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裡面有丹砂、雄黃、白礬之類的東西作怪,必須腳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暢快。我所謂的散步不這樣的緊張,遇到天寒風大,可以縮頸急行,否則亦不妨邁方步,緩緩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經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從不蹌踉地趲路。六朝人所謂「風神蕭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藥時的寫照。
散步時總得攜帶一根手杖,手裡才覺得不閒得慌。山水畫裡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總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則好像是擺不穩當似的。王維詩:「策杖村西日斜。」村東日出時也是一樣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無須舞動,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為在地面摩擦的關係,已較當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時亦可作為武器,聊備不時之需,因為在街上散步者不僅是人,還有狗。不是夾著尾巴的喪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長的狗,而是那種雄赳赳的橫眉豎眼張口伸舌的巨獒,氣咻咻地迎面而來,後面還跟著騎腳踏車的扈從,這時節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緊我手裡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掛著牌子,當然是納過稅的,還可能是系出名門,自然也有權利出來散步。還好,此外尚未遇見過別的什麼猛獸。唐慈藏大師「獨靜行禪,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慚定力不夠。
散步不需要伴侶,東望西望沒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說,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這種時候才特別容易領略到「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那種「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載,孑然一身。事實上街道上也不是絕對的闃無一人,策杖而行的不止我一個,而且經常地有很熟的面孔準時准地地出現,還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遠地就送來木屐聲。天長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誰也不理誰。在外國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門,一路上打掃台階的老太婆總要對你搭訕一兩句話,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脫帽招呼。他們不嫌多事。我有時候發現,一個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見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見,第三天也不見,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裡去了。
太陽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長,這時候就該往回走。再晚一點便要看到穿藍條睡衣睡褲的女人們在街上或是河溝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紅泥小火爐在路邊呼呼地扇起來,弄得煙氣騰騰。尤其是,風馳電掣的現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總以迴避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詩:「晚來天氣好,散步中門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闕,是香山,和我們住的地方不一樣。
我看電視
有人問我看不看電視。
我說我看。不過我在扭接電視之前,先提醒我自己幾件事。第一,電視公司不是我開的,所以我不能指揮他們播出什麼樣的節目。電視節目就好像是餐館裡的「定食」(唯一的一組合菜),吃不吃由你,你不能點菜。當然,有幾個頻道可供選擇。可是內容通常都差不多,實在也沒有什麼選擇。
第二,看電視的不止我一個人。看各處屋頂上挓挲著的一排排魚骨天線,即可知其觀眾如何的廣大。其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君子小人,有賢愚智不肖,他們的口味自然不大相同,而電視製作必須要在他們的不同口味之中找出「公分母」,播映出來的節目要老少咸宜雅俗共賞。其結果可能是里外不討好,有人嫌太雅,又有人嫌太俗。所以做節目的人,不但左右為難,而且上下交責,自己良心也往往忐忑不安,他們這份差事不容易當。
第三,電視是一種買賣生意。在商言商,當然要牟利。觀眾是買主,可是觀眾並未買票。天下焉有看白戲的道理?可是觀眾又是非要不可的,天下焉有不要觀眾的戲?於是電視另有生財之道,招登廣告。電視廣告費是以秒計的,離日進斗金的目標也許不會太遠。廣告商捨得花大錢登廣告,又有他們的打算,利用廣告心理招引觀眾買他們的貨物。觀眾通常是不愛看廣告的,尤其是插在節目中間的廣告,不但掃興,簡直是討厭。可是我們必須忍受,因為事實上是廣告商招待我們看戲。
提醒自己上述幾點之後就可以大模大樣地看電視了。看電視當然也有一個架勢。不遠不近地有個座位,燈光要調整好,泡碗好茶,配上一些閒食零嘴。「TV餐」倒不必要,很少人為了貪看電視像英國十八世紀三明治伯爵因捨不得離開賭桌而吃三明治(TV餐不高明,遠不及三明治)。美國的標準電視零食是爆玉米花或炸洋芋片。按我們中國人的口味,似乎金聖歎臨刑所說:「花生米與豆腐乾同食大有火腿滋味。」確是不無道理。
看不多久,廣告來了。你有沒有香港腳,你是否患了感冒,你要不要滋補,你想不想像狼豹一般在田野飛馳?有些廣告畫面優美,也有些惡聲惡相。廣告時間就可以閉目養神,即使打個盹也沒有多大損失。有時候真的呼呼大睡起來。平素失眠的人在電視前容易入睡。
看電視多半是為娛樂,殺時間。但是有時亦適得其反,噁心。哭哭啼啼的沒完沒結,動不動的就是眼淚直流,不是令人心酸,是令人反胃,更難堪的是笑劇穿插。很少喜劇演員能保持正常的人的面孔,不是焦眉皺眼,就是齜牙咧嘴,再不就是佝腰縮頸,走起路來欹里歪斜,好像非如此不能引起大家的歡笑。當年文明戲盛行的時候,幾乎所有丑角都犯一種毛病,無緣無故地就跌一跤,或是故作口吃,觀眾就會覺得好玩。如今時代進步,但是喜劇方面仍然特別地有才難之嘆。
我事先提醒了自己,所以我感覺電視可以不必再觀賞下去的時候,便輕輕地把它關掉。我不口出惡聲,當然更不會有像傳說中的砸爛熒幕那樣的蠢事。好來好散,不傷和氣。
光是挑剔而不讚美是不公道的,電視也給了我不少的快樂。我喜歡看新聞,百聞不如一見。例如報載某地火山爆發,就不如在電視上看那山崩地裂岩漿泛濫的奇景。火燒大樓、連環車禍,種種觸目驚心的景象,都由電視送到目前。許多名流新貴,我耳聞其名而未曾識荊,無從拜見其尊容,在電視上便可以(而且是經常不斷地)瞻仰他的相貌,多半是「天庭飽滿,地閣方圓」。警察捕獲的盜賊罪犯,自然又泰半是獐頭鼠目的角色,見識一下也好(不過很奇怪,其中也有眉清目秀方面大耳的)。美國俚語,稱上電視人員所使用的提詞牌為「低能牌」,我不知道我們的一些上電視的公務人員在接受訪問或發表談話的時候,是否也使用「低能牌」,按說在他職掌範圍之內的材料應該是滾瓜爛熟的,不至於低能到非照本宣科不可。如果使用低能牌,便會露出低能相。
新聞過後便是所謂黃金時段。慚愧得很,這也正是我準備就寢的時候。不過真正好的連續劇,不是虛晃一招的花拳繡腿的武打,而是比較有一點深度的弘揚人性的戲,也可以使我犧牲一兩小時的睡眠。即使裡面有一點或很多說教的意味,我也能勉強忍耐。這樣的好戲不常見。
我對於野獸生活的片子很感興趣。野獸是我們人類的遠親,久不聞問了。它們這些支族繁殖不旺,有的且面臨絕種。我逛動物園,每每想起我們「北京人」時代的環境與生活,真正地發思古之幽情。看電視所播的野獸生活,格外的驚心動魄。我並不嚮往非洲的大狩獵。於今之世我們不該再打獵了。地球面積夠大,讓它們也活下去吧。
我國的舊戲早就在走下坡路。我因為從小就愛看戲,至今不能忘情。種種不便,難得出去看一回戲,在電視上卻有緣看到大約百出以上的戲,其中頗有幾齣是前所未見的。新編的戲我不太熱心,我要看舊的戲,注意的是演員的唱與做。我發現了一位武生特別的功夫紮實氣度不凡。我在樓上寫作,菁清就會衝上樓來,拉起我就走,連呼:「快,快,你喜歡的《挑滑車》上映了!」我只好擱下筆和她一同欣賞電視上的《挑滑車》。電視前看戲,當然不及在舞台前,然而也差強人意了。
電視開始那一年就有有關烹飪示範的節目,我也一直要看這個節目。我不是想學手藝,因為我在這方面沒有才能和野心,可是我看主持人的刀法實在利落,割雞去骨悉中肯綮,操作程序有條不紊,衷心不但佩服而且喜悅。可惜播放時間屢次更動,我常錯過觀賞的機會。
運動節目也煞是好看。足球(不是橄欖球)、籃球、棒球的重要比賽,尤其是國際性的,我不肯輕易放過。前幾年少棒隊馳譽國際,半夜三更起來觀看電視現場播映的觀眾,其中有一個是我。
虹
英國詩人華茲華斯於一八○二年作了一首小詩,僅僅九行,但是很概括地表明了他對自然的看法,大意是這樣的——
我的心跳了起來,當我看見
天上有彩虹一條;
我生命開始有此經驗,
如今長大成人仍是這般;
但願還是這樣,當我到了老年,
否則不如死掉!
孩子是成年人的父親;
我願我以後一天天的時間,
借崇拜自然而得以連接不斷。
在自然現象中,虹是很令人驚奇的一項。我在兒時,每逢雨霽,東方天空出現長虹,那一條龐大的弧形,紅、橙、黃、綠、藍、靛、紫,色彩鮮明如帶,就不免驚呼雀躍,我的大姐總是警告我說:「不要手指,否則爛掉指頭!」不知這宗迷信從何而起。古時虹蜺二字連用(蜺亦作霓),似乎是指近於龍的一種動物,雄為虹,雌為蜺,色鮮盛者為雄,暗者為雌。《爾雅》是這樣說的。宋人劉敬叔《異苑》是一種神怪小說。有這樣一條:「晉陵薛願,有虹飲其釜,嗡響便竭,願輦酒灌之,隨涸便吐金滿器,於是災弊日祛,而豐富數臻。」能虹飲的龍好像體型並不太大,而且頗為吉利。《史記·五帝紀》註:「瞽叟姓媯,妻曰握登,見大虹意感,而生舜於姚墟。」虹還能使婦人意感而孕,真是匪夷所思。凡此不經之談,皆是說明我們古人一直把虹看作為有生命的動物,甚至為有神通的精靈。華茲華斯的泛神思想也就不足為異了。
我以前所見的虹都是短短的一橛,不是為房脊所遮,便是被樹梢所掩,極目而望,瞬即消逝。近來旅遊美洲,寄寓於西雅圖,其地空曠開朗,氣候特佳。一日午後雨霽,憑窗而望,「 在東」,心中為之一震,猶之華茲華斯的「心跳了起來」。因為在我眼前的虹,不但色彩鮮艷,在廣闊無垠的天空之中從陸地的一端拱起到另一端,足足的是個一百八十度的半圓弧形,像這樣完整而偉大的虹以前從未見過,如今盡收眼底。我童心未泯,不禁大叫起來,驚動家人群出仰視,莫不嘆為奇景。
華氏小詩末行公然標出「崇拜自然」四個字,是甚堪玩味的。基督徒崇拜的是上帝,而他崇拜的是自然,他對自然的態度有過幾度的轉變,幼時是純感官的感受,長而賦自然以生命,最後則以外界的自然景象與自己的內心融為一體。他對自然的認識,既浪漫又神秘,和陶淵明所謂的「此中有真意,欲辯已忘言」像是有些相近。
雪
李白句:「燕山雪花大如席。」這話靠不住,詩人誇張,猶「白髮三千丈」之類。據科學的報道,雪花的結成視當時當地的氣溫狀況而異,最大者直徑三至四英寸。大如席,豈不一片雪花就可以把整個人蓋住?雪,是越下得大越好,只要是不成災。雨雪霏霏,像空中撒鹽,像柳絮飛舞,緩緩然下,真是有趣,沒有人不喜歡。有人喜雨,有人苦雨,不曾聽說誰厭惡雪。就是在冰天雪地的地方,愛斯基摩人也還利用雪塊砌成圓頂小屋,住進去暖和得很。
賞雪,須先肚中不餓。否則雪虐風饕之際,饑寒交迫,就許一口氣上不來,焉有閒情逸緻去細數「一片一片又一片……飛入梅花都不見」?後漢有一位袁安,大雪塞門,無有行路,人謂已死,洛陽令令人除雪,發現他在屋裡僵臥,問他為什麼不出來,他說:「大雪人皆餓,不宜干人。」此公憨得可愛,自己餓,料想別人也餓。我相信袁安僵臥的時候一定吟不出「風吹雪片似花落」之類的句子。晉王子猶居山陰,夜雪初霽,月色清朗,忽然想起遠在剡的朋友戴安道,即便夜乘小舟就之,經宿方至,造門不前而返。假如沒有那一場大雪,他固然不會發此奇興,假如他自己 粥不繼,他也不會風雅到夜乘小船去空走一遭。至於謝安石一門風雅,寒雪之日與兒女吟詩,更是富貴人家事。
一片雪花含有無數的結晶,一粒結晶又有好多好多的面,每個面都反射著光,所以雪才顯著那樣的潔白。我年輕時候聽說從前有烹雪論茗的故事,一時好奇,便到院裡就新降的積雪掬起表面的一層,放在甑里融成水,煮沸,走七步,用小宜興壺,沏大紅袍,倒在小茶盅里,細細品啜之,舉起喝乾了的杯子就鼻端猛嗅三兩下——我一點也不覺得兩腋生風,反而覺得舌本閒強。我再檢視那剩餘的雪水,好像有用礬打的必要!空氣污染,雪亦不能保持其清白。有一年,我在沐洛道上行役,途中車壞,時值大雪,前不巴村後不著店,飢腸轆轆,乃就路邊草棚買食,主人饗我以掛麵,我大喜過望。但是煮麵無水,主人取洗臉盆,舀路旁積雪,以混沌沌的雪水下面。雖說飢者易為食,這樣的清湯掛麵也不是頂容易下咽的。從此我對於雪,覺得只可遠觀,不可褻玩。蘇武飢吞氈渴飲雪,那另當別論。
雪的可愛處在於它的廣被大地,覆蓋一切,沒有差別。冬夜擁被而眠,覺寒氣襲人,蜷縮不敢動,凌晨張開眼皮,窗欞窗簾隙處有強光閃映大異往日,起來推窗一看——啊!白茫茫一片銀世界。竹枝松葉頂著一堆堆的白雪,杈芽老樹也都鑲了銀邊。朱門與蓬戶同樣地蒙受它的澤被,雕欄玉砌與瓷牖桑樞沒有差別待遇。地面上的坑穴窪溜,冰面上的枯枝斷梗,路面上的殘芻敗屑,全都罩在天公拋下的一件鶴氅之下。雪就是這樣的大公無私,裝點了美好的事物,也遮掩了一切的蕪穢,雖然不能遮掩太久。
雪最有益於人之處是在農事方面。我們靠天吃飯,自古以來就看上天的臉色,「上天同雲,雨雪霧霧……既沾既足,生我百穀」。俗語所說「瑞雪兆豐年」,即今冬積雪,明年將豐之謂。不必「天大雪,至於牛目」,盈尺就可成為足夠的宿澤。還有人說雪宜麥而辟蝗,因為蝗遺子於地,雪深一尺則入地一丈,連蟲害都包治了。我自己也有過一點類似的經驗,堂前有芍藥兩欄,書房檐下有玉簪一畦,冬日幾場大雪掃積起來,堆在花欄花圃上面,不但可以使花根保暖,而且來春雪融成了天然的潤溉,大地回蘇的時候果然新苗怒發,長得十分茁壯,花團錦簇。我當時覺得比堆雪人更有意義。
據說有一位梟雄吟過一首詠雪的詩:「黃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腫,出門一啊喝,天下大一統。」俗話說:「官大好吟詩。」何況一位梟雄在夤緣際會躊躇滿志的時候。這首詩不是沒有一點巧思,只是趣味粗獷得可笑,這大概和出身與氣質有關。相傳法國皇帝路易十四寫了一首三節聯韻詩,自鳴得意,徵求詩人、批評家布窪婁的意見,布窪婁說:「陛下無所不能,陛下欲做一首歪詩,果然做成功了。」我們這位梟雄的詠雪,也應該算是很出色的一首歪詩。
書
從前的人喜歡誇耀門第,縱不必家世貴顯,至少也要是書香人家才能算是相當的門望。書而日香,蓋亦有說。從前的書,所用紙張不外毛邊連史之類,加上松煙油墨,天長日久密不通風自然生出一股氣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蘭薰,並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別觸鼻,無以名之,名之曰書香。書齋門窗緊閉,乍一進去,書香特別濃,以後也就不大覺得。現代的西裝書,紙墨不同,好像有股煤油味,不好說是書香了。
不管香不香,開卷總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麼多有書癖的人,讀書種子是不會斷絕的。買書就是一樂,舊日北平琉璃廠、隆福寺街的書肆最是誘人,你邁進門去向櫃檯上的夥計點點頭便直趨後堂,掌柜的出門迎客,分賓主落座,慢慢地談生意。不要小覷那位書賈,關於目錄版本之學他可能比你精。搜訪圖書的任務,他代你負擔,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數,一有所獲立刻專人把樣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氣氣。書價嘛,過節再說。在這樣情形之下,一個讀書人很難不染上「書淫」的毛病,等到四面捲軸盈滿,連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勻讓出來,那時候便可以顧盼自雄,酸溜溜地自嘆:「丈夫擁書萬卷,何暇南面百城?」現代我們買書比較方便,但是搜訪的樂趣,搜訪而偶有所獲的快感,都相當地減少了。擠在書肆里瀏覽圖書,本來應該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伙眼睛緊盯著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賊,你也就不會怎樣的從容,還是早些離開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書不裁毛邊,乾脆拒絕翻閱。
「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臥,人問其故,曰:『我曬書。』」(見《世說新語》)郝先生滿腹詩書,曬書和日光浴不妨同時舉行。恐怕那時候的書在數量上也比較少,可以裝進肚裡去。司馬溫公也是很愛惜書的,他告誡兒子說:「吾每歲以上伏及重陽間視天氣晴明日,即設几案於當日所,側群書其上以曝其腦。所以年月雖深,從不損動。」書腦即是書的裝訂之處,翻頁之處則曰書口。司馬溫公看書也有考究,他說:「至於啟卷,必先視几案潔淨,藉以茵褥,然後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嘗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汗漬及,亦慮觸動其腦。每至看竟一版,即側右手大指面襯其沿,而覆以次指面,捻而挾過,故得不至揉熟其紙。每見汝輩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見《宋稗類鈔》)我們如今的圖書不這樣名貴,並且裝訂技術進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裝」那樣的嬌嫩,但是讀書人通常還是愛惜他的書,新書到手先裹上一個包皮,要曬,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見過名副其實的收藏家,愛書愛到根本不去讀它的程度,中國書則錦函牙籤,外國書則皮面金字,庋置櫃櫥,滿室琳琅,真好像是琅嬛福地,書變成了陳設、古董。
有人說「借書一痴,還書一痴」。有人分得更細:「借書一痴,惜書二痴,索書三痴,還書四痴。」大概都是有感於書之有借無還。書也應該深藏若虛,不可慢藏誨盜。最可惱的是全書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歸,全書成了殘本。明人謝肇淛編《五雜俎》,記載一位:「虞參政藏書數萬卷,貯之一樓,在池中央,小木為彴,夜則去之。榜其門曰:『樓不延客,書不借人。』」這倒是好辦法,可惜一般人難得有此設備。
讀書樂,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廢寢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見書就哈欠連連,以看書為最好的治療失眠的方法。黃庭堅說:「人不讀書,則塵俗生其間,照鏡則面目可憎,對人則語言無味。」這也要看所讀的是些什麼書。如果讀的儘是一些猥屑的東西,其人如何能有書卷氣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勸學詩》,實在令人難以入耳:「富家不用買良田,書中自有千鍾粟;安居不用架高堂,書中自有黃金屋;出門莫愁無人隨,書中車馬多如簇;娶妻莫愁無良媒,書中自有顏如玉;男兒欲遂平生志,五經勤向窗前讀。」不過是把書當作敲門磚以遂平生之志,勤讀六經,考場求售而已。十載寒窗,其中只是苦,而且吃盡苦中苦,未必就能進入佳境。倒是英國十九世紀的羅斯金,在他的《芝麻與百合》第一講里,勸人讀書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聖先賢,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隊來立在書架上面等候你來點喚,呼之即來揮之即去。行吟澤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飯顆山頭的李白、杜甫也會聯袂而來;想看外國戲,環球劇院的拿手好戲都隨時承接堂會;亞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遙廊下的講詞對你重述一遍。這真是讀書樂。
我們國內某一處的人最好賭博,所以諱言書,因為書與輸同音,讀書曰讀勝。基於同一理由,許多地方的賭桌旁邊忌人在身後讀書。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應付,還未必能操勝算。如果沾染書癖,勢必呆頭呆腦,變成書呆子,這樣的人在人生的戰場之上怎能不大敗虧輸?所以我們要鑽書窟,也還要從書窟鑽出來。朱晦庵有句:「書冊埋頭何日了,不如拋卻去尋春。」是見道語,也是老實話。
信
早起最快意的一件事,莫過於在案上發現一大堆信——平、快、掛,七長八短的一大堆。明知其間未必有多少令人歡喜的資料,大概總是說窮訴苦瑣屑累人的居多,常常令人終日寡歡,但是仍希望有一大堆信來。Marcus Aurelius曾經說:「每天早晨離家時,我對我自己說:『我今天將要遇見一個傲慢的人,一個忘恩負義的人,一個說話太多的人。這些人之所以如此,乃是自然而且必然的;所以不要驚訝。』」我每天早晨拆閱來信,亦先具同樣心理,不但不存奢望,而且預先料到我今天將要接到幾封催命符式的討債信,生活比我優裕而反來向我告貸的信,以及看了不能令人喜歡的喜柬,不能令人不喜歡的訃聞等。世界上是有此等人、此等事,所以我當然也要接得此等信,不必驚訝。最難堪的,是遙望綠衣人來,總是過門不入,那才是莫可名狀的淒涼,仿佛是有被人遺棄之感。
有一種人把自己的文字潤格定得極高,頗有一字千金之概,輕易是不肯寫信的。你寫信給他,永遠是石沉大海。假如忽然間朵雲遙頒,而且多半是又掛又快,隔著信封摸上去,沉甸甸的,又厚又重——放心,裡面第一頁必是抄自《尺牘大全》,「自違雅教,時切遐思,比維起居清泰為頌為禱」這麼一套,正文自第二頁開始,末尾於頓首之後,必定還要標明「鵠候回音」四個大字,外加三個密圈,此外必不可少的是另附恭楷履歷硬卡片一張。這種信也有用處,至少可以令我們知道此人依然健在,此種信不可不復,復時以「……俟有機緣,定當馳告」這麼一套為最得體。
另一種人,好以紙筆代喉舌,不惜工本,寫信較勤。刊物的編者大抵是以寫信為其主要職務之一,所以不在話下。因誤會而戀愛的情人們,見面時眼睛都要迸出火星,一旦隔離,焉能不情急智生,煩郵差來傳書遞簡?Herrick有句云:「嘴唇只有在不能接吻時才肯歌唱。」同樣的,情人們只有在不能喁喁私語時才要寫信。情書是一種緊急救濟,所以亦不在話下。我所說的愛寫信的人,是指家人朋友之間聚散匆匆,暌違之後,有所見,有所聞,有所憶,有所感,不願獨秘,願人分享,則乘興奮筆,借通情愫,寫信者並無所求,受信者但覺情誼翕如,趣味盎然,不禁色起神往,在這種心情之下,朋友的信可作為宋元人的小簡讀,家書亦不妨當作社會新聞看。看信之樂,莫過於此。
寫信如談話。痛快人寫信,大概總是開門見山。若是開門見霧,模模糊糊,不知所云,則其人談話亦必是丈八羅漢,令人摸不著頭腦。我又嘗接得另外一種信,突如其來,內容是講學論道,洋洋灑灑,作者雖未要我代為保存,我則覺得責任太大,萬一庋藏不慎,豈不就要湮沒名文。老實講,我是有收藏信件的癖好的,但亦略有抉擇:多年老友,誤入仕途,使用書記代筆者,不收;討論人生觀一類大題目者,不收;正文自第二頁開始者,不收;用鋼筆寫在宣紙上,有如在吸墨紙上寫字者,不收;橫寫或在左邊寫起者,不收;有加新式標點之必要者,不收;沒有加新式標點之可能者,亦不收;恭楷者,不收;潦草者,亦不收;作者未歸道山,即可公開發表者,不收;如果作者已歸道山,而仍不可公開發表者,亦不收!……因為有這麼多的限制,所以收藏不富。
信裡面的稱呼最足以見人情世態。有一位業教授的朋友告訴我,他常接到許多信件,開端如果是「夫子大人函丈」或「××老師鈞鑒」,寫信者必定是剛剛畢業或失業的學生,甚而至於並不是同時同院系的學生,其內容大半是請求提攜的意思。如果機緣湊巧,真箇提攜了他,以後他來信時便改稱「××先生」了。若是機緣再湊巧,再加上銓敘合格,連米貼房貼算在一起足夠兩個教授的薪水,他寫起信來便乾乾脆脆地稱兄道弟了!我的朋友言下不勝唏噓,其實是他所見不廣。師生關係,原屬雇用性質,焉能不受階級升黜的影響?
書信寫作西人嘗稱之為最溫柔的藝術,其親切細膩僅次於日記,我國尺牘,尤多精粹之作。但居今之世,心頭縈繞者儘是米價漲落問題,一袋袋的郵件之中要揀出幾篇雅麗可誦的文章來,談何容易!
手杖
古希臘底比斯有一個女首獅身的怪物,攔阻過路行人說謎語,猜不出的便要被吃掉,謎語是:「什麼東西走路早晨用四條腿,中午用兩條腿,傍晚用三條腿,走路時腿越多越軟弱?」古希臘的人好像是都不善猜謎,要等到俄狄浦斯才揭開謎底,使得那怪物自殺而死。謎底是:「人。」嬰兒滿地爬,用四條腿;長大成人兩腿豎立;等到年老杖而能行,豈不是三條腿了嗎?一根杖是老年人的標記。
杖這種東西,我們古已有之。《禮記·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古人五十始衰,所以到了五十才可以用杖,未五十者不得執也,我看見過不止一位老者,經常佝僂著身子,鞠躬如也,真像一個問號(?)的樣子,若不是手裡拄著一根杖,必定會失去重心。
杖用來扶衰濟弱,但是也成了風雅的一種裝飾品,「孔子蚤作,負手曳杖,逍遙於門」,《禮記·檀弓》明明有此記載,手負在背後,杖拖在地上,顯然這杖沒有發生扶衰濟弱的作用,但是把逍遙的神情烘托得躍然紙上。我們中國的山水畫可以空山不見人,如果有人,多半也是扶著一根拐杖的老者,或是彳亍道上,或是佇立看山,若沒有那一根杖便無法形容其老,人不老,山水都要減色。杜甫詩:「年過半百不稱意,明日看雲還杖藜。」這位杜陵野老滿腹牢騷,準備明天上山看雲的時候也沒有忘記帶一根藜杖。豁達恣放的阮修就更不必說,他把錢掛在杖頭上到酒店去酣飲,那杖的用途更是推而廣之的了。
從前的杖,無分中外,都是一人來高。我們中國的所謂「拐杖」,杖首如羊角,所以亦稱丫杖,手扶的時候只能握在杖的中上部分。就是乞食僧所用「振時作錫錫聲」的所謂「錫杖」也是如此。從前歐洲人到耶路撒冷去拜謁聖地的香客,少不得一頂海扇殼帽,一根拐杖,那杖也是很長的。我們現在所見的手杖,短短一橛,走起路來可以夾在腋下,可以在半空中畫圓圈,可以嘀嘀嘟嘟地點地作響,也可以把杖的彎頸掛在臂上,這乃是近代西洋產品,初入中土的時候,無以名之,名之為「斯提克」。斯提克並不及拐杖之雅,不過西裝革履也只好配以斯提克。
杖以竹製為上品,戴凱之《竹譜》云:「竹之堪杖,莫尚於筇,磥砢不凡,狀若人功。」筇杖不必一定要是四川出品,凡是堅實直挺而色澤滑潤者皆是上選。陶淵明《歸去來辭》所謂「策扶老以流憩」,「扶老」即是筇杖的別稱。筇杖妙在微有彈性,扶上去顫巍巍的,好像是扶在小丫鬟的肩膀上。重量輕當然也是優點。葛藤做杖亦佳,也是基於同樣的理由。阿里山的檜木心所制杖,疙瘩嚕囌的樣子並不難看,只是拿在手裡輕飄飄,碰在地上聲音太脆。其他木製的、鐵制的都難有令人滿意的。而最惡劣的莫過於油漆賊亮,甚至於嵌上螺鈿,斑斕耀目。
我愛手杖。我才三十歲的時候,初到青島,朋友們都是人手一杖,我亦見獵心喜。出門上下山坡,扶杖別有風趣,久之養成習慣,一起身便不能忘記手杖。行險路時要用它,打狗也要用它。一根手杖無論多麼敝舊亦不忍輕易棄置,而且我也從不羨慕別人的手杖。如今,我已經過了杖鄉之年,一杖一缽,正堪效法孔子之逍遙於門。《武王杖銘》曰:「惡乎危於忿懥,惡乎失道於嗜欲,惡乎相忘於富貴!」我不需要這樣的銘,我的杖上只沾有路上的塵土和草葉上的露珠。
鳥
我愛鳥。
從前我常見提籠架鳥的人,清早在街上溜達(現在這樣有閒的人少了)。我感覺興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閒,卻是那鳥的苦悶。胳膊上架著的鷹,有時頭上蒙著一塊皮子,羽融不整地蜷伏著不動,哪裡有半點瞵視昂藏的神氣?籠子裡的鳥更不用說,常年地關在柵欄里,飲啄倒是方便,冬天還有遮風的棉罩,十分「優待」,但是如果想要「摶扶搖而直上」,便要撞頭碰壁。鳥到了這種地步,我想它的苦悶,大概是僅次於粘在膠紙上的蒼蠅,它的快樂,大概是僅優於在標本室里住著吧?
我開始欣賞鳥,是在四川。黎明時,窗外是一片鳥囀,不是嘰嘰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烏鴉,那一片聲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聲長叫,包括著六七個音階,有的只是一個聲音,圓潤而不覺其單調,有時是獨奏,有時是合唱,簡直是一派和諧的交響樂。不知有多少個春天的早晨,這樣的鳥聲把我從夢境喚起。等到旭日高升,市聲鼎沸,鳥就沉默了,不知到哪裡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聽到杜鵑叫,由遠叫到近,由近叫到遠,一聲急似一聲,竟是淒絕的哀樂。客夜聞此,說不出的酸楚!
在白晝,聽不到鳥鳴,但是看得見鳥的形體。世界上的生物,沒有比鳥更俊俏的。多少樣不知名的小鳥,在枝頭跳躍,有的曳著長長的尾巴,有的翹著尖尖的長喙,有的是胸襟上帶著一塊照眼的顏色,有的是飛起來的時候才閃露一下斑斕的花彩。幾乎沒有例外的,鳥的身軀都是玲瓏飽滿的,細瘦而不乾癟,豐腴而不臃腫,真是減一分則太瘦,增一分則太肥那樣的穠纖合度,跳蕩得那樣輕靈,腳上像是有彈簧。看它高踞枝頭,臨風顧盼——好銳利的喜悅刺上我的心頭。不知是什麼東西驚動它了,它倏地振翅飛去,它不回顧,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無限的迷惘。有時候稻田裡佇立著一隻白鷺,蜷著一條腿,縮著頸子,有時候「一行白鷺上青天」,背後還襯著黛青的山色和油綠的梯田。就是抓小雞的鳶鷹,啾啾地叫著,在天空盤旋,也有令人喜悅的一種雄姿。
我愛鳥的聲音,鳥的形體,這愛好是很單純的,我對鳥並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聞杜鵑,興奮得一夜不能睡,一時想到「杜宇」「望帝」,一時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覺得有無限詩意。我曾告訴他事實上全不是這樣的。杜鵑原是很健壯的一種鳥,比一般的鳥魁梧得多,扁嘴大口,並不特別美,而且自己不知構巢,依仗體壯力大,硬把卵下在別個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夠多的卵,便不客氣地給擠落下去,孵育的責任由別個代負了,孵出來之後,羽毛漸豐,就可把巢據為己有。那人聽了我的話之後,對於這豪橫無情的鳥,再也不能幻出什麼詩意出來了。我想濟慈的《夜鶯》,雪萊的《雲雀》,還不都是詩人自我的幻想,與鳥何干?
鳥並不永久地給人喜悅,有時也給人悲苦。詩人哈代在一首詩里說,他在聖誕的前夕,爐里燃著熊熊的火,滿室生春,桌上擺著豐盛的筵席,準備著過一個普天同慶的夜晚,驀然看見在窗外一片美麗的雪景當中,有一隻小鳥踏踏縮縮地在寒枝的梢頭踞立,正在啄食一顆殘餘的僵凍的果兒,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風,栽倒在地上死了,滾成一個雪團!詩人感謂曰:「鳥!你連這一個快樂的夜晚都不給我!」我也有過一次類似的經驗,在東北的一間雙重玻璃窗的屋裡,忽然看見枝頭有一隻麻雀,戰慄地跳動抖擻著,在啄食一塊乾枯的葉子。但是我發現那麻雀的羽毛特別的長,而且是蓬鬆戟張著的,像是披著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聯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襤褸而臃腫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樣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從離開四川以後,不再容易看見那樣多型類的鳥的跳蕩,也不再容易聽到那樣悅耳的鳥鳴。只是清早遇到煙突冒煙的時候,一群麻雀擠在檐下的煙突旁邊取暖,隔著窗紙有時還能看見伏在窗欞上的雀兒的映影。喜鵲不知逃到哪裡去了。帶哨子的鴿子也很少看見在天空打旋。黃昏時偶爾還聽見寒鴉在古木上鼓譟,入夜也還能聽見那像哭又像笑的鴟梟的怪叫。再令人觸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見的囚在籠里的小鳥兒了,但是我不忍看。
貓話
《詩·大雅·韓奕》:「孔樂韓土,川澤 ,魴 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羆,有貓有虎。」這是說韓城一地物產富饒,是好地方。原來貓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動物,古時的貓是有實用價值的。《禮·郊特牲》:「迎貓,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貓的特職。一般人家裡也常有鼠患,棚頂牆根都能咬個大窟窿,半夜裡到廚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蠟燭,再不就是地板上滾胡桃,甚至風雅起來也偶爾齧書卷,實在防不勝防,惱火之至。《黃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貓》,詩曰:
秋來鼠輩欺貓死,窺瓮翻盤攪夜眠。
聞道狸奴將數子,買魚穿柳聘銜蟬。
這首詩是說家裡的老貓死了,老鼠橫行。隨主簿家裡的貓,聽說要產小貓了,請求分贈一隻,已準備買魚靜待小貓光臨。銜蟬,俗語,貓名也。這首詩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構,但是《後山詩話》卻很推崇,「乞貓詩,雖滑稽而可喜,千歲之下,讀之如新」。到底山谷乞得貓了沒有,不得而知。不過山谷又有一首《謝周文之送貓兒》,詩云:
養得狸奴立戰功,將軍細柳有家風。
一簞未厭魚餐薄,四壁當令鼠穴空。
周家的貓不愧周亞夫細柳營的大將之風,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輩跳梁,靠貓來降伏,究竟是落後社會的現象。貓和人建立了關係,人貓之間自然也會產生感情。梅聖俞有一首《祭貓詩》,頗有情致:
自有五白貓,鼠不侵我書。
今朝五白死,祭與飯與魚。
送之於中河,咒爾非爾疏。
昔爾齧一鼠,銜鳴繞庭除。
欲使眾鼠驚,意將清我廬。
一從登舟來,舟中同屋居。
糗糧雖甚薄,免食漏竊余。
此實爾有勤,有勤勝雞豬。
世人重驅駕,謂不如馬驢。
已矣莫復論,為爾聊欷歔。
這首詩還是著重貓的實用價值,不過忘形到爾汝,已經寫出了對貓的一份情。宋·錢希白《南部新書》:「連山張大夫摶,好養貓,眾色備有,皆自製佳名。每視事退,至中門,則數十頭曳尾延頸接入。以綠紗為幃,聚其內,以為戲。或謂摶是貓精。」說來好像是奇談,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楊文璞先生對我說,他在紐哲塞住的時候,養貓一度多到三十幾隻,人處屋內如在貓籠。楊先生到舍下來,菁清稱他為「貓王」。貓王一見我們的白貓王子,行親鼻禮,白貓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舊相識。
一般來說,貓很可愛。如果給以適當的衛生設備,它不到處拆爛污,比狗強,也有時比某一些人強。我們的白貓王子,從小經過菁清的訓練,如廁的時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畫。可惜畫工只愛畫貓蝶圖、正午牡丹之類。貓喜歡磨它的趾甲,抓絲襪、抓沙發、抓被褥。菁清的辦法是不時地給它剪趾甲,剪過之後還替它銼。到處給它鋪小塊的粗地毯,它睡起之後躬躬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它的趾甲了。貓饞,可是它吃飽之後任何魚腥美味它都不屑一顧,更不用說偷嘴。它吃飽之後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飽之後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貓不會說話,似是一大缺陷。它頂多是喵喵叫兩聲,很難分辨其中的含義。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貓語,據說那喵喵聲有時是表示飢餓,有時是要人去清理它的衛生設備,有時是期望有人陪它玩耍。白貓王子玩繩、玩球、玩捉迷藏,現在又添了新花樣,玩「捕風捉影」。燈下把撐衣架一晃,影子映在牆上,它就狼奔豕突地撲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歡捕風捉影地談論人家的短長嗎?宋·彭乘《續墨客揮犀》:「鄱陽龔氏,其家眾妖競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時尚寒,有一貓正臥爐側,家人指謂姥曰:『吾家百物皆為異,不為異者獨此貓耳。』於是貓亦人立,拱手而言曰:『不敢。』姥大駭,走去。」我真盼望我們的白貓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諺有云:「佳釀能使貓言。」莎士比亞《暴風雨》曾引用其意,想是誇大其詞。貓不能言,猶之乎「貓有九條命」一樣地不足信,命只有一條。
人之好惡不同,各如其面。儘管有人愛貓愛得發狂,撫摩它、抱它、吻它,但是仍有人不喜歡貓。莎士比亞《威尼斯商人》就說「有些人見貓就要發狂」。不是愛得發狂,是厭惡得發狂。我起初還不大了解。後來有一位朋友要來看我,預先風聞我家有白貓王子,就特別先打電話要我把貓關起。我想這也許是一種過敏反應。《揮麈新談》曾記貓有五德之說:「貓見鼠不捕,仁也。鼠奪其食而讓之,義也。客至設饌則出,禮也。藏物雖密能竊食之,智也。每冬月輒入灶,信也。」這是雞有五德之說的翻版,像這樣的一隻貓未必可愛。貓有許多可人意處,貓喜歡偎在人身邊,有時且枕著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時不可誤會,其實貓怕冷怕寂寞。有時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書,貓能蹲踞案頭,縮在桌燈罩下呼嚕呼嚕地響上個把鐘頭,此時亦不可誤會,貓只是在享受燈光下散發出來的熱氣。如加呵斥,它會抑鬱很久;如施夏楚,它會沮喪半天。貓有令人難以理解的嗜好,它喜歡到處去聞,不一定是尋求獵物,客來它會聞人的腳聞人的鞋,好像那裡有什麼異香。最令人嫌惡的是春天來到的時候,貓在房檐上怪聲怪氣地叫嗥,東一聲叫,西一聲應,然後是稀里嘩啦地一陣亂叫亂跑。魯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說他最討厭聽貓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驅逐。貓叫春是天性,驅得了嗎?
有義犬、義馬救主之說,沒聽說過義貓。貓長得肥肥胖胖,刷洗得乾乾淨淨,吃飽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著歡喜,也就罷了,誰還稀罕一隻貓對你有什麼報酬?在英文裡feline(貓)一字帶有陰險狡詐之義,我想這也許有一點冤枉。有人養貓,貓多為患,送一隻給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無奈,用汽車載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沒過幾天,貓居然又回來了。回來時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動,不再遺棄它,養它到老。貓也識得家,不必只是狐正首丘。
英國詩人中,十八世紀的斯瑪特(Smart)最愛貓,我曾為文介紹,茲不贅。另外一位詩人托馬斯·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詩,寫一隻貓之溺死於金魚缸內。那隻缸必是一隻相當大的缸,否則不至於把貓淹死。可惜那時候沒有司馬光一類的人在旁營救。那隻貓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窩波耳的,所以他寫來輕鬆,亦諧亦諷而不帶感情。
詩曰:
一隻愛貓之死
是在一隻大瓷缸旁邊,
上有中國彩筆繪染
盛開著的藍花;
賽狸瑪那隻最乖的斑貓,
在缸邊若有所思地斜靠,
注視下面的水窪。
她搖動尾巴表示歡喜;
圓臉龐,雪白的鬍鬚,
絲絨般的足掌,
龜背紋似的毛衣一件,
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
她都看到;嗚嗚地讚賞。
她不停地注視;水波之間
泳過兩個形體美似天仙,
是巡遊的女神在水裡:
她們的鱗甲用上好顏料漆過
看來是紅得發紫的顏色,
在水裡閃出金光一縷。
不幸的女神驚奇地看到:
先是一綹鬍鬚,隨後是爪,
她幾度有動於衷,
她想去抓卻抓不到。
哪個女人見了金子不想要?
哪個貓兒不愛魚腥?
妄想的小姐!她再度地
弓著腰,再度地抓去,
不知距離有多遠。
(命運之神在一邊坐著笑她。)
她的腳在缸沿上一滑,
她一頭栽進了缸裡面。
她把頭八次探出水面,
咪咪地向各路水神呼喚,
迅速地前來搭救。
海豚不來,海神不管,
僕人、丫鬟都沒有聽見,
愛貓沒有朋友!
此後,美人兒們,莫再受騙,
一失足便是永遠的遺憾。
要大膽,也要小心。
引你目眩心驚的五光十色
不全是你們分所應得;
閃閃發亮光的不全是金子!
一隻野貓
流浪街頭無人豢養的貓,叫作野貓。通常是瘦得皮包骨,一身漬泥,瞪著大眼嗥嗥地叫,見人就跑。英語稱之為街貓,以別於家貓,似較為確切,因為野貓是另一種東西,本名lynx,我們稱之為山貓,大概也就是我們酒席上的果子狸。
稀髒邋遢的孩子,在街上鬼混,我們稱之為野孩子。其實他和良家子弟屬於同一品種,不是蠻荒的野人的孑遺,只是缺乏教養失去了家庭溫暖的可憐的孩子。貓也是一樣。躑躅街頭嗷嗷待哺的貓,我也似乎不該叫它為野貓,只因一時想不起較合適的名稱,暫時委屈它一下稱之為野貓吧。
一般的野貓,其實是馴順的,而且很膽怯。在垃圾堆旁的野貓都是賊眉鼠眼的,一面尋食,一面怕狗,更怕那些比狗更凶的人。我們在街上看見幾隻野貓,憐其孤苦伶仃,頂多付諸一嘆,焉能廣為庇護使盡得其所?但是如果一隻野貓不時地在你家大門外出現,時常跟著你走,有時候到了夜晚蹲在你的門前守候著你,等你走近便叫一聲「咪噢」,而你聽起來好像是叫一聲「媽」……恐怕你就不能不心動一下,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菁清最近遇到了這樣的一隻野貓。白毛,大塊的黑斑,耳朵是黑的,尾巴是黑的,背上疏疏落落地有三五大塊黑,顯著粗豪,但不難看,很髒,但是很胖,也許本是家貓而被遺棄的,也許它善於保養而獵食有道。它跟了菁清幾天,她不能恝置不理了,俯下身去摸摸它,哇,毛一縷縷地黏結在一起,剛鬣鬅髻,大概是好久不曾梳洗。
「我們把它抱到家裡來吧?」菁清說。
我斷然說:「不可。」
我們家已經有白貓王子和黑貓公主,一雌一雄,其飲食起居以及醫藥衛生之所需,已經使我們兩個忙得團團轉,如果善門大開,寒家之內勢將喧賓奪主。菁清聽了沒說什麼,拿一缽魚一盂水送到門口外,就像是在路邊給過往行人「奉茶」的那個樣子。
如是者數日,野貓每日準時到達門口領食,更難得的是施主每日準時放置飲食於固定之處待領。有時吆喝一聲,它不知從哪裡躥了出來,欣然領受這份嗟來之食。
有好幾天不見貓來。心想不妙,必是遭遇了什麼意外。果然,它再度出現時,尾巴中間一截血淋淋的毛皮盡脫,露出一段細細的似斷未斷的骨頭。它有氣無力地叫。我猜想也許是被哪一家的彈簧門夾住了尾巴。菁清說一定是狗咬的。本來尾巴沒有用,老早就該進化淘汰掉的,留著總是要惹麻煩。菁清說:「以後叫它上樓到我們房門口來吃吧。」我看著它的血絲糊拉的尾巴,也只好點點頭。從此這隻貓更上一層樓,到了我們的房門口。不過我有話在先,我在這裡畫最後一道線,不能再越雷池一步,登堂入室是絕不可以的。菁清說:「這隻貓,總得有個名字,就叫它『小花子』吧。」憐其境遇如乞食的小叫花子,同時它又是一身黑白花。
小花子到房門口,身份好像升了一級。尾巴的傷養好了,貓有九條命,些許皮肉之傷算不了什麼。菁清給它梳洗了一番,立刻容光煥發。看它直咳嗽,又餵了它幾顆保濟丸。它好想走進我們的房間,有時候伸一隻爪子隔在門縫裡,不讓我們關門,我心裡好慚悚,為什麼這樣自私,不肯再多給它一點溫暖!菁清拿出一條棉絮放在門外,小花子吃飽之後,照例洗洗臉,便蜷著身子在棉絮上面睡了。小花子僅僅免於凍餒而已。它晚間來到門口膳宿,白天就不知道雲遊何處了。
白貓王子聽得門外有同類的呼聲,起初是興奮,觀察許久,發出呼嚕的吼聲,小花子嚇得倒退。對於這不速之客,白貓王子好像不表示歡迎。一門之隔,幸與不幸,判如霄壤。一個是食鮮眠錦,一個是踵門乞食。世間沒有平等可言!
動物園
我愛逛動物園。從前北平西直門外有個三貝子花園,後來改建為萬牲園,再後來為農業試驗所。我小時候正趕上萬牲園的全盛時代。每逢春秋佳日,父母則帶著我們幾個孩子去逛一次。
萬牲園門口站著兩個巨人,職司檢票。他們究竟有多高,已不記得,不過從稚小的孩子眼裡看來,仰而視之,高不可攀,低頭看他的腳,大得嚇人!兩個巨人一胖一瘦,都神情木然,好像是陷入了「小人國」,無可奈何地站在那裡。萬牲園的主事者找到這兩個巨無霸把頭關,也許是把他們當作珍禽異獸一般看待,供人觀賞。至少我每次逛萬牲園,最興奮的第一樁事就是看那兩位巨人。可惜沒有三五年,二人都先後謝世,後起無人,萬牲園為之大為減色。
走進大門,有兩個入口,左為植物園,右為動物園。兩個園之間有路可通,遊人先入動物園,然後循線入植物園,然後至出口。中間還有一條溝渠一般的小河,可以行船,遊人納費登舟,可略享水上漂浮之趣。登船處有一小亭,額曰「松風水月」,未免小題大做。有河就不能沒有橋,在暢觀樓前面就起了一座相當高大的拱橋,俗所謂羅鍋橋。橋本身不錯,放在那裡卻有一些不倫不類。
植物園其實只是一個苗圃,既無古木參天,亦無丘陵起伏,一片平地,黃土成壟而已。但是也有兩個建築物。一個是暢觀樓,據說是慈禧太后去頤和園時途經此地,特建此樓為息足之處。樓高兩層,洋式,內貯歷朝西洋各國進貢的自鳴鐘,滿坑滿谷,大大小小,形形色色,足有數百餘具。當時海運初開,平民家中大抵都有自鳴鐘,但是誰也沒見過這樣的場面,到此大開眼界。為什麼這樣多的自鳴鐘集中陳列在此,我不知道。除了自鳴鐘之外,還有兩個不尋常的穿衣鏡,一凹一凸,走近一照,不是把你照成面如削瓜,便是把你照成柿餅臉,所以這兩個鏡子號稱為「一見哈哈笑」。孩子們無不嬉笑稱奇。
另一個建築是豳風堂。是幾間平房,但是堂廡寬敞,有棚可遮陽,茶座散落於其間。遊客到此可以品茗休息。堂名取得好,《詩經·豳風·七月》之篇,描述壟畝之間農家生活的況味。
植物園的風光不過如此,平凡無奇,但是,久居城市的人難得一嗅黃土泥的味道,難得一見果樹成林的景象,到此頓覺精神一振。至於青年男女在這比較冷僻的地方攜手同行,喁喁私語,當然更是覺得這是一個好去處了。
萬牲園究竟是以動物園為主。這裡的動物不多,可是披頭散髮的雄獅、斑斕吊睛的猛虎、笨拙龐大的犀牛、遍體條紋的斑馬、渾身白斑的梅花鹿、甩著長鼻齙著大牙的象、昂首闊步有翅而不能飛的鴕鳥、略具人形的狒狒、成群的抓耳撓腮的獼猴、蜿蜒腹行的巨蟒、借刺防身的豪豬、時而搖頭晃腦時而挺直人立的大黑狗熊,此外如大鸚鵡、小金絲雀之類,也差不多應有盡有了。我難以忘懷的是在池塘柳蔭之下並頭而臥交頸而眠的那一對色彩鮮艷的鴛鴦,美極了。
動物關在欄里,一定很苦,就拿那黑熊來說,偌大的身軀長年關在那方丈小籠之內,直如無期徒刑。雖然動物學家說,動物在心理上並不一定覺得它是被關在籠子裡,而是人被關在籠子外,人不會來害它,它有安全感。我看也不一定安全,常有自恃為萬物之靈的人,變著方法欺侮柵里的獸,例如把一根點燃了的紙菸遞到象鼻的尖端,燙它一下。更有人拿石頭擲擊猴子,好像是到動物園來打獵似的!過不了多少年,園裡的動物一個個地進了標本室,猶人之進了祠堂一般。是否都是「考終命」,誰知道?
動物一個個地老成凋謝,那些獸柵漸漸十室九空。顯然地,動物園已難以維持下去。我記得我最後一次去是在我二十歲左右的時候,偕友進得大門乾脆左轉,照直踱入植物園,在苗圃里徜徉半天,那蕭索敗落的萬牲園我不忍再去一顧。童時嚮往的萬牲園,盛況已成陳跡了。
自從我離開北平,數十年僕僕南北,尚未看到過一個像樣的動物園。我們中國人對於此道好像不甚考究。據司馬相如的《上林賦》,漢武帝增擴的上林苑周袤三百里,其中包括了一個專供天子畋獵的動物園,可以「生貔豹,搏豺狼,手熊羆,足壄羊,蒙鶡蘇,絝白虎,被斑紋……」真是說得天花亂墜,恐怕只是文人詞客的彩筆誇張,未必屬實。我看見過的現代民間豢養的動物,無非是在某些公園中偶然一見的一兩隻虎,市廛遊戲場中之耍猴子耍狗熊的等等而已。直到一九四九年我來到台灣,才得以在台北圓山再度親近一個動物園。
圓山動物園規模不算大,但是日本人經營的作風相當巧妙。島國的人最擅長的,是在咫尺之間造出那樣多的曲折迂迴。圓山動物園應是典型的東洋庭園藝術的一例。小小的一個山丘,竟有如許丘壑。最高處路旁有一茶肆,有高屋建瓴之勢,憑窗遠眺,於阡陌梯田之中常見小火車一列,冒著蒸汽蜿蜒而過。夕陽反照,情景相當幽絕。彼時我寓中山北路,得便常去一游。好多次看見成群的村姑結伴而行,一個個手舉著高跟鞋跣足登陟山坡,蔚為一景(如今皮鞋穿慣,不復見此奇景矣)。
有一次遊園,正值園工手持活雞飼蛇。遊人蟸聚爭睹此一奇觀。我亦不禁心動,攘臂而前,擠入人叢,但人牆無由衝破,乃知難而退。退出後始發覺西裝袋上所插之自來水筆已被人扒去。對我而言,當時失掉一支筆,損失很重。笑話中「人多處不可去」之閫訓,不無道理。因此我想,我來動物園是來看動物,不是來看人。要看人,大街小巷萬頭攢動,何必到這裡來湊熱鬧?從此動物園我就少去了。後來旁邊又拓辟了兒童樂園,我更加明白這不是屬於我的去處。但是我對於那些動物還是很關心的。聽說有些遊客捉弄動物、虐待動物,我就非常憤懣。聽說園中限於經費,有時虎豹之類不能吃飽,我也難過,因為我們把獸關進園內,它們就是我們的客,待客有待客之道。就如同我們家裡養貓養狗,能讓它們饔饗不繼嗎?
圓山動物園就要遷移新址,動物將有寬敞的自然的生活空間,我有五願:
一願它們順利喬遷;
二願它們此後快樂;
三願園主園丁善待它們;
四願遊客不要虐待它們;
五願大家不要污染環境。
我覺得動物園之遷移新地,近似整批囚犯的假釋,又像是一次大規模的放生。
好多年前,記得好像是《新月》雜誌第四期,載有一篇《動物園中的人》,是英國小說家David Garnett著,徐志摩譯。小說的大意是敘述一個人自願進入動物園,住進一個鐵欄,作為動物的一類,任人參觀。他被接受了,欄上掛著一個牌子「Homo Sapiens(靈長類)人」。下面注一行小字:「請遊客不要惹惱他。」這只是小說的開端,志摩沒有繼續譯下去。我勸他譯完全篇,他口頭答應但是沒有做。雖是殘篇譯本,我們可以看出這部小說的構想不錯。我至今忘不了這個殘篇,就是因為我一直在想,想了幾十年,想人類在動物界裡究竟占什麼樣的地位。是萬物之靈,靈在哪裡?是動物中獸的一類,尚保有多少獸性?人性是什麼?假如要我為那「動物園中的人」寫一篇較詳細的說明書,我將如何寫法?這一連串的問題我一直在想,但是參不透。